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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3-01-02 21:53:03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1

郑文凯表示,金融机构在定点扶贫单位中数量虽然不多,但历来是扶贫开发工作中一支重要的力量,发挥着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参与定点扶贫的各个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帮扶力度不断加大,帮扶领域不断扩宽,帮扶形式不断创新,帮扶机制不断健全,涌现出很多新典型、新经验、新做法。

首先是更加注重发挥行业优势,坚持自身优势与定点县实际相结合。如人民银行组织青年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活动,并采取无息、低息贷款的方式,扶持重点县贫困村种养产业发展。其次更加注重开发式扶贫,不仅为贫困地区提供资金项目的支持,也带去了改革开放的新思路和市场竞争的新理念。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培育和扶持定点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再次是更加注重全员扶贫。光大集团、中信集团、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单位普遍组织动员全系统职工参与扶贫捐赠、献爱心活动,不断加大扶贫工作的宣传力度,将定点扶贫工作融入企业党建、群团工作和文化建设。最后是更加注重机制建设。许多单位在深入定点扶贫县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单位行业的特点优势,依据各级扶贫规划,专门制定了新一轮帮扶规划,出台了有关文件或与定点县签订帮扶协议,指导本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

郑文凯介绍,近年来,扶贫部门、有关部委和金融机构为破解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不足、扶贫龙头企业和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2008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全面改革了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制度。五年以来,共安排了180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承贷机构多元化的局面也基本形成,贷款结构进一步优化。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2

第二条扶贫小额信贷是以低收入农户为主要对象,以财政扶贫资金为支持,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为主要方式,按照"小额流动、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支行、县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共同负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指导。

第四条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农村合作信用联社主要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派专人组成。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具体任务是:

(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组织实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三)审核贷款扶持对象,规范操作流程,监督使用范围;

(四)支持并帮助农村合作信用社联社做好贷款回收工作,防范和降低贷款风险;

(五)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

第五条县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农村合作信用联社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扶贫办。引导低收入农户转变观念、发展生产、自主创业,重点发展短、平、快的种、养、加等项目。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监测,做好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筛选工作和小额信贷贴息认定工作,协助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做好到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二)财政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资金管理、拨付和监督使用,会同扶贫办做好小额信贷扶持对象的筛选认定。

(三)人民银行。负责对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四)农村信用联社。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调查、发放和收回管理工作,在确保小额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负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申报、使用与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乡(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小组,由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管理部门、财政组、农村信用社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第三章贷款的对象、用途、条件和方式

第七条贷款对象。

(一)全县低收入农户和"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培养的"农民大学生"。

(二)203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集体经济组织。

(三)带动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

第八条贷款用途。

(一)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开展的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家庭工业、休闲旅游业等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到下山移民小区落户的低收入农户建房户。

(二)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实施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三)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和来料加工经纪人兴办的能带动一定比例低收入农户的农业开发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来料加工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

第九条贷款条件。

(一)申请小额信贷的农户和农民大学生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致富意愿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必须与低收入农户签订书面带动协议,有良好发展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条扶贫小额信贷按照贷款方式的不同,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和抵(质)押贷款,提倡对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各类合作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采用抵(质)押贷款方式。

第四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和贴息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

(一)贷款总额。县扶贫小额信贷总额按省、县财政部门提供的实际专项资金不低于3倍的比例掌握。

(二)贷款额度。农户申请贷款,单户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农民大学生"创业项目贷款,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其他对象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三)用于低收入农户的直接贷款原则上不低于扶贫小额信贷总额的50%。

第十二条贷款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生产经营项目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灵活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三条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第十四条贷款贴息。在贷款期限内,对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贷款按基准利率的60%标准贴息,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按基准利率的40%标准贴息。贴息资金经县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审核后通过农村合作信用联社补贴给贷款对象。当年贴息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五章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贷款对象的筛选。首先由低收入农户、农民大学生或已落实带动协议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合作社)、种养专业大户、来料加工经纪人等提出申请,县(乡)扶贫部门在对申请对象调查摸低、审查筛选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送交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列入《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的对象方可按照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第十五条贷款的发放。农村信用联社根据《扶贫小额信贷备选名册》,自主选择、独立审贷,对提出借款申请的对象,经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按照相关贷款操作规程发放扶贫小额贷款。

第十六条贷款的管理。农村合作信用联社要对扶贫小额信贷实行专项管理,每半年一次将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收回情况列表报送县扶贫办、财政局、人民银行,经审核后将汇总情况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省级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当年贷款预计发放规模报送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同时抄送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扶贫小额信贷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借款专项资金和贴息资金,纳入扶贫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在当地农村合作信用联社开立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专户。

第十八条贷款专项资金来源。

贷款资金包括:

(一)省财政安排的贷款专项资金;

(二)县财政按省财政安排的贷款专项资金1:2的比例安排贷款专项资金;

(三)贷款专项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贷款专项资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产生的利息用于贴息)。

县贷款专项资金到期后自动转存。

第十九条贷款风险补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按照《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和《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执行。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3

一、引言

精准脱贫是现阶段扶贫工作的首要目标。实践证明,金融扶贫是所有精准扶贫中最全面、最有效、最持久的扶贫方式,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等多重意义,能够产生多种溢出效应。“政策的、公益的、单一的”扶贫模式难以延续,因此明确金融扶贫重要性和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就成为实现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形成金融扶贫长效机制和可持续发展成效,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经过长期的努力,山东省金融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随着扶贫的逐步深入,一些制约贫困地区全面脱贫和长效脱贫的因素逐渐显露,扶贫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境。这就需要我们及时思考,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为啃下贫困这块“硬骨头”创造条件。

二、山东省商业银行的扶贫举措

金融扶贫是扶贫工作中的至关重要的一环,山东省各金融机构充分运用各方面优势,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创新模式体系,密切结合当地产业,充分打造联合扶贫新局面,更好的实现贫困户的脱贫。

(一)支持当地特色产业2009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分别为临沂市费县、蒙阴县光伏扶贫项目审批贷款5700万元和1.5亿元,已累计为临沂市鄄城、平邑、沂水、单县等7个县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审批、投放贷款17.8亿元和6.6亿元,帮助贫困人口12万人,并为蒙阴岱崮景区、沂南竹泉景区等3个贫困地区旅游景区发放贷款1.8亿元。与此同时,为做好搬迁扶贫金融服务,济宁泗水、菏泽定陶区、曹县、成武县、郓城县的库区搬迁和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投放贷款分别为15.36亿元和6.5亿元,帮扶贫困人口3.9万人①。

(二)开展特色活动,开发创新项目山东省农商行为提升农民金融基础知识,开展了“金融知识走下乡”等项目活动,帮助农民了解金融知识,增强防范意识。这类活动以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为中心,为实现全面、有效扶贫打下基础。农商行还在创新领域推广了一些信贷产品和抵押贷款,如“兴农贷”、“富农贷”等。就是这些支农惠农的扶贫产品发挥了快速又简便的优势,有效满足了贫困群体的当下需求。

(三)优化网点布局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结合“金融知识走下乡”等活动推动农村建设,加强金融知识的宣传,帮助农民明确现代金融理念的同时,还在农村的各服务点针对服务环节和服务点布局进行实时的优化和调整,近距离为农村客户提供有力支持,逐步实现贫困地区持续扶贫目标。

(四)助力产业扶贫山东省农业银行积极开展产业扶贫,以支持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重心,通过一些突出的产业模式带动贫困户融入发展链。与此同时,通过政府信用增级等金融扶贫模式,农行还加大了“扶贫小额信贷”“富民生产贷”投放力度,也就是加大信贷投入,使产业获得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

(五)积极对接政府和市场全省各农商行与区域政府扶贫办等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和沟通,深入到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户当中开展金融业务需求的实践调查,根据贫困农民的各方面金融服务需求状况,探讨扶贫路径:发展“企业+农户”模式,针对有产业的扶贫村,通过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脱贫;对接市场和企业,针对于无产业扶贫村,根据其现状适度给予全额贴息贷款。农商银行还加强对信贷人员小额信贷业务和技术培训,提升信贷服务水平;强化对全市辖内农金员的培训,有效提升农村贫困人员小额支取、转账、查询等方面的服务水平,提供人性化、便利化的金融服务,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服务标准开展工作,切实维护贫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扶贫成效分析

(一)全省扶贫总体情况目前,山东省政府协调发挥各方力量,探索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农村扶贫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虽然山东省并不在国家认定的14个贫困地区之中,也不存在部级的贫困县,但还是存在7005个省级定点扶贫重点村。临沂市和菏泽市,曹县、东平、萃县、沂南等20个县和黄河滩区扶贫安置区为全省的深度贫困地区。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打赢脱贫攻坚战(2018-2020年)”三年行动目标,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巩固升级,2020年将全面完成。为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精神,努力推动精准扶贫基本战略的实施,山东省扶贫工作得到了稳步前进,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扶贫成效也越来越明显。2015年至2017年,全省贫困人口从242万人降至17万人,在全省人口中的占比从2.5%降至0.17%。国定贫困人口数从2015年的111万人降至2017年的8.1万人,占比已不到全省总人口的0.1%。(参见表1)

(二)商业银行扶贫成效从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对山东省近1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评价数据来看,扶贫贷款规模大幅度上涨,使受益贫困人口大大增多。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类精准扶贫贷款余额646.21亿元,同比增长105.38%,具体成效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贷款类别来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4.69万人次,同比增长137.25%。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产业扶贫贷款、项目扶贫贷款余额和具体增长量如表2所示。其次,从机构类型看,全国大型金融机构贷款占比25.8%,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占比59.23%,股份制及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占比如表3所示。第三,从银行账户来看,贫困地区普惠金融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机构为贫困人口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的数量大幅度上涨,体现了银行业务的不断完善和人民对银行业务的认同和支持,具体数据如表4所示。表42017年山东省精准扶贫贷款账户类型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银行账户数量(万)69.8162.2244.24755.82同比增长59.69%55.68%20.65%42.97%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对山东金融机构评价》最后,政策举措不断完善、产品与服务模式更加丰富。2017年山东省商业银行累计制定信贷投放计划、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方面的内部激励措施已达373项,同比增加23项;累计开发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有效服务模式535个,同比增加49个①。

四、商业银行在扶贫中面临的问题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剩余贫困问题的解决难度更大。目前依然存在一些阻碍商业银行助力贫困地区全面、有效脱贫的瓶颈和障碍。

(一)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偏少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让很多省内大型商业银行因上市而调整战略,商业银行为了将网点集中在城市,对市场进行收缩,舍弃了大量农村市场,缩小甚至退出了部分城镇和县城的网点。近年来,科技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兴起,这又使商业银行网点退出的现象再次扩张,导致县级以下金融网点数量锐减,容易让一些金融组织在一些地方形成寡头垄断地位,农民的选择越来越单一,能够为农村群众提供扶贫资金的金融机构也越来越少。

(二)商业银行扶贫资金不足从主观上看,金融扶贫工作的信贷资金具有高风险、低回报的特点。此外,政府提供的风险救济资金不足,导致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信心,不愿在金融扶贫领域投入过多的有限资金。从客观来看,由于政府在金融扶贫、支农惠农方面政策匮乏,使一些大型商业银行把在本地吸收的存款贷到外地,使某些地区银行扶贫贷款减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有着发达的科技支撑,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农村存款的跨地区吸收。另外,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上缴,也导致地方金融机构可用资金总量减少,用于扶贫的资金也会更少。

(三)金融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扶贫过程中政府引导资金的投放,但它只检查贷款额度,对评价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率和效果不够,而银行是扶贫资金的投资者,在保证扶贫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只对不良率、利率、贷款回收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在其他方面监督考核制度不完善,而且农村信用环境差,导致扶贫贷款风险高,这也大大降低了金融扶贫的效果。

(四)农民金融知识素养不高虽然一些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农民金融知识的宣传,但仍有很多信息闭塞的贫困地区存在大量农民,他们受教育程度低,金融知识缺乏,金融意识淡薄,经常会有借贷逾期的情况出现,导致农户陷入借贷困难的怪圈。农民金融知识缺失对金融扶贫的直接影响有:损害农民客户信用记录,降低农民贷款的几率;财政扶贫效率不高,使得大多数贫困户对财政扶贫的政策不了解,无法参与其中。由于贫困户的金融知识素养不高,没有办法切实树立金融扶贫的理念,将扶贫信贷资金当作救济款,不按时偿还利息本金,损害了自身信用记录的同时,也制约着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

(五)扶贫成果仍需要巩固山东省是农业大省,农村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一夜返贫的现象极容易出现,而且,贫困户的生产意识和获得信息的能力都比较落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培训和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实践。此外,由于贫困家庭经济落后,很容易受疾病、灾难、自然灾害等影响出现返贫现象。

五、提升金融扶贫效果的建议

(一)政府方面1.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国家扶贫主管部门和省扶贫办应当通过发行专项债务、再贷款、定向扶贫等方式,向商业银行提供充足精准扶贫资金,并对扶贫资金进行政策性的考核,科学设置贷款;在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建立信用贷款机构,设立农村基金,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扶贫基金供给,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2.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激励。为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应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手段,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信贷投入;加强扶贫贷款安全,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让银行贷有保障。对贫困地区的商业和村镇银行,央行应设立专项扶贫再贷款,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加大贴现支持力度等措施,促进信贷资金投入,激发商业银行积极性。3.提升农民生活保障程度。政府部门应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贫困地区情况制定教育扶贫政策和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减小贫困户在教育和医疗方面的压力;为特定人口提供特定的政策支持,也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降低脱贫户再次贫困的概率。4.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地方银行、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的优势为,展开扶贫工作,参与建设农村信用体系,为金融扶贫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商业银行方面1.健全考核管理机制。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完善银行内部考核管理机制,让参与主体明确其权力和义务,按照规范实行金融扶贫;二是建立扶贫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允许第三方进行监督并给予评价;三是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金融扶贫资金相关指标的监管容忍度。2.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贫困地区金融需求日益增长,各商业机构需树立强烈创新意识,使扶贫工具和手段多样化。创新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加快土地承包权和保险抵押贷款,在抵押方法上进一步创新。加大扶持贫困地区旅游企业,建立扶贫贷款绿色通道,缩短流程,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办理,简化手续,使贷款利率执行大幅度领先同类贷款。3.增加项目驱动方式。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围绕银行让利,财政贴息,企业带动贫困户收益的联动扶贫机制,银行可以为当地的龙头企业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在原有的项目带动基础上加大对微小型企业的支持,让企业发展的带动区域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农民教育方面1.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与培训,提高贫困地区企业和群众的金融知识水平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率。在环境和信息等因素影响下,仍有很多贫困地区金融知识素养低下,金融意识淡薄。因此,展开对贫困地区企业和群众金融知识的培训已成重要任务,对此,下一步需要提升贫困地区群众基础金融知识水平和基础金融能力,帮助贫困地区的企业和老百姓补充精神和能力上的“钙”。2.强化诚信意识,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参与扶贫的各单位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民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教育与培训,提高他们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诚信品质。同时,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失信行为的依法惩处,为金融扶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由于金融在服务地方经济中具有独到的优势,政府、商业银行和农户之间也应搭建起联系的桥梁、更多的政策支持、更大的资金投入、更高的金融知识素养,这样才能有效帮助贫困地区加快脱贫步伐、实现农村经济长远持续发展。商业银行对乡镇企业和村民开发创新产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领村民发家致富;政府给予财力的保障,利用专项资金和互助资金,帮助贫困地区稳步高效发展,让农民感受到政府的好政策,利用金融扶贫政策打破脱贫攻坚的壁垒,实现贫困户的脱贫,逐步向全面小康的目标迈进。

参考文献:

[1]刘新彦.商业银行金融扶贫策略、方法及建议[J].农银学刊,2019(01).

[2]邢文洲.商业银行在金融精准扶贫中的问题及建议[J].河北金融,2019(06).

[3]渠源清,李湘玲,金宁波.商业银行金融扶贫实践研究———以湘西州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9(09).

[4]吴义能,叶永刚,吴凤.我国金融扶贫的困境与对策[J].统计与决策,2016(09).

[5]刘旭,胡艳芳.基于金融扶贫视角的河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现状、困境及路径[J].河北金融,2017(02).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4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增-0012-03

一、兴安盟农村牧区贫困现状

兴安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东北部,境内居住着蒙古、汉、满、朝鲜、回、达斡尔等22个民族,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人占多数的半农半牧区。总人口168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有11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的67.3%;蒙古族人口有70.3万人,占全盟总人口的41.8% ,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8.6万人,占5.1%。兴安盟6个旗县市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个,即扎赉特旗和科右中旗;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个,即科右前旗和突泉县。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扎赉特旗北部、科右中旗南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科右前旗北部。目前全盟的870个行政村有贫困嘎查村418个,占总数的48%;农村牧区贫困人口33.48万人,占全盟农牧业人口的30%(其中绝对贫困人口23.48万人,低收入人口l0万人);仍有不通公路的村115个,尚有未改造的危草房22800户、土坯房12000户,无畜户26万户,无水浇地人口14.64万人。在全盟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就占了81.9%。兴安盟集老、少、边、穷等特点为一身,贫困面比较大,贫困程度比较深,贫困发生率比较高,因灾致贫返贫人口比较多。

(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2008年,兴安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只有1.1万元,人均财政收入922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029元,这些指标均居自治区12个盟市末位。

(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全盟目前尚有不通油路的苏木镇41个,不通标准路的嘎查村115个,广播电视盲点村1059处,3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条件简陋,无标准卫生室的嘎查村有833个,44万人的饮水不安全。

(三)农牧民文化素质低下、思想观念陈旧、生产方式落后

兴安盟农村牧区劳动力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其中:文盲占4.3%,小学及初中占78%,个别区域贫困乡镇文盲占近8.5%。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还很差。多数农村牧区贫困嘎查村仍然采取靠天吃饭、靠天养畜,自然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牧民饲养的牛、羊仍以当地土种为主。

(四)自然灾害多发

兴安盟无霜期短,干旱少雨,土地退化、沙化,水土流失严重,冰雹、霜冻等自然灾害多发,病虫害的发生种类、面积及程度也日益加重,连年遭受重灾,使农牧民大幅度减产欠收,因灾返贫现象严重。尤以干旱最为突出,素有“十年九早”之称。

(五)农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单一

兴安盟农村牧区经济仍是农户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体,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弱,农业产业链条短,龙头企业覆盖面小,导致经营管理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牧区主要以农牧业生产为主,非农产业只占1%;在农业内部农牧业经济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种植业经济所占的比重大大高于畜牧业经济的比重。

二、信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陈年贷款死滞多,新增贷款投放量少

据统计,2001~2009年3月末近9年间,只有2005和2006两个年度有新增贷款投放,分别投放1000万元和500万元,其余年度均无新增投放。从贷款年末(期末)余额走势看,总体呈波动下降之势。2007年末,全盟余额为7887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因全部形成死滞而从农行剥离,因此2008年至今,兴安盟无扶贫贴息贷款发放余额。

(二)新增贷款投向不合规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扶贫贴息贷款应主要用于国家和省市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非重点县的贫困村。而农业银行2001~2009年3月末间发放的1500万元扶贫贴息贷款全部投向厂址在盟行署所在地―乌兰浩特市(乌兰浩特市既非国贫旗县也非区贫旗县)的蒙牛公司兴安盟分公司1家企业。同时,蒙牛公司带动的奶农户大多数也并非是扶贫贴息贷款应扶持区域范围的贫困户。这与扶贫贴息贷款的“扶贫贷款发放要与解决贫困户温饱、增加收入密切相关,以确保贫困户受益为优先条件”的“贫困户受益的原则”相悖。

(三)金融市场条件不完善

目前,兴安盟共有6个旗县市,中国银行在县级及以下始终未设立分支机构,建行从5个旗县市全部撤出,只在阿尔山市设有1家支行级分支机构(办事处),工行只在4个旗县市设有分支机构,现只有农行和农发行在6个旗县市均设有分支机构,但均只设到县城,农信社在农村牧区垄断经营。由于县域及农村牧区金融机构体系不完善,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致使鼓励各金融机构自愿竞争参与扶贫贷款工作的改革政策最终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四)政策性贷款与商业化运作之间存在矛盾

信贷扶贫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又是一项政治任务。扶贫贴息贷款作为二者的载体,欲使两方面完善结合,在实际运作中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扶贫贴息贷款具有政策倾向性、优惠扶持性的特点,而商业化运作是以经济利益为条件,获取商业回报为目的的。因而涉农项目和贫困农牧民所从事的种养加等产业具有的高风险性和低效益性往往很难调动起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信贷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在追逐经济利益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商业性金融机构一般优先考虑前者而不会是后者。

(五)信贷扶贫政策指导性过强,强制力不足

如: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由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放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自主发放。2008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中规定改革的原则之一:即按照自愿和公开公平的原则,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主经营地位,鼓励自愿按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通过发挥各自经营特点和业务优势,公开公平开展竞争,提高服务水平。上述两个文件中均使用“指导性计划”、“自主原则”、“自愿参与”等强制力和约束力不强的措辞,致使金融机构对于落实信贷扶贫政策“肩无压力”,完全可以“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六)政策实施环境不理想

一是政府对信贷扶贫政策重视不够。国家扶贫政策包括财政扶贫政策和信贷扶贫政策。对两种扶贫政策,政府倾向于青睐前者,而忽视或者忽略后者。这是因为,财政扶贫政策对于政府来说具有可操纵性和易操作性,但是对于信贷扶贫政策感觉主要是协调争取难度大,而且从资金投入量上信贷扶贫政策资金相比财政扶贫资金往往少之又少,而且条件较为苛刻,易得性差,因此地方政府对于信贷扶贫政策往往“望贷却步”,或者“敬而远之”。二是政府职能部门存在沟通协调和组织落实不力的问题。据调查了解,近两年,地方扶贫职能部门,从未就信贷扶贫政策相关事宜主动找金融部门协调商量,争取支持。三是金融部门能够认可并可介入的贷款储备项目几无或者少之又少。四是农村牧区信用环境差。对早些年发放的到户贷款,绝大多数农户使用效益低,还贷意识差,造成大量死滞。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对落实好新时期信贷扶贫政策重要性的认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好信贷扶贫政策是促进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扶贫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贷扶贫工作,加强政策引导,搞好部门协调,抓好前期调研,完善项目储备,为顺利落实信贷扶贫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金融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注重讲求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尤其要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政策性业务与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结合点与矛盾和问题,积极而为,主动作为,创造性地开展信贷扶贫工作。

(二)调整理顺扶贫贴息贷款的管理体制

从长远看,在贫困落后地区,必须重视加快建立覆盖县域及农村牧区的、政策性与商业性共存的有序竞争的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为未来确保信贷扶贫政策顺利落实创造良好的基础载体条件。届时可以考虑,扶贫贴息贷款指定由政策性金融机构独家承担。从目前看,尽管国家开发办[2008]28号文件《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家金融机构自愿按商业化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但是涉农产业、项目的高风险性和低盈利性甚至亏损性使得商业性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不愿轻易涉足扶贫贷款领域。有鉴于此,特别是鉴于农业银行当前的改革实际及未来发展趋势,建议国家重新调整扶贫贴息贷款项目贷款和到户贷款投放主体。暂应指定农业发展银行(因无县级以下分支机构)承担扶贫贴息项目贷款,农村信用社(因在农村牧区机构较多、点多面广辐射力强)承担扶贫贴息到户贷款。为了鼓励和引导信贷扶贫政策的落实,对两家金融机构贷款本金暂应由人民银行增加专项再贷款解决。

(三)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作用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5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心得1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

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15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17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20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心得2

近年来,__银行扎实推进国家精准扶贫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行人员网点和体制机制优势,以信贷投放作为金融扶贫工作的着力点和主要抓手,以产业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根本举措,不断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制定规划、精准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年末,累计投放各类扶贫贷款6,774万元,其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投放贷款579笔金额1,269万元,企业扶贫贷款10笔金额5,300万元,其他扶贫贷款205万元,对符合信贷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基本做到了应贷尽贷。一年来共带动全地区1087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机构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集中领导、统筹调度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全面负责金融扶贫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位于贫困地区的分支机构由支行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扶贫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开展。

二、完善配套制度

各分支机构结合本地区、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了《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金融扶贫工作计划》,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制定了《金融扶贫贷款操作细则》、《扶贫贷款管理办法》,对扶贫小额贷款的条件、操作流程及日常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金融扶贫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遵章必严、违章必究;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分片包干责任制》、《扶贫小额贷款尽职免责管理条例》,将扶贫贷款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消除一线从业人员的恐贷、拒贷心理,充分调动基层营业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走访调研

各级高管人员与贫困农户一对一结对包扶,建立长期帮扶关系。各相关机构高管人员和一线金融服务人员不断加大贫困村驻村工作力度,克服交通不便、气候恶劣等不利条件,经常性地深入贫困村实地走访调研,与当地乡镇、村委会干部一起了解情况,调查摸底,逐一了解贫困户的经营情况、产业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等情况,掌握贫困户的贫困程度、致贫原因,针对不同的贫困户量身打造针对性较强的扶贫方案,采取不同的帮扶措施,确保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扶贫,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积极引导、教育,使其破除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全面激发自我脱贫内生动力和主动脱贫愿望。

四、提高投放效率

为确保将扶贫贷款及时高效投放到位,各分支机构在总行小额贷款流程优化的基础上,对贫困户贷款实行“三优一简”政策,即贷款优先、服务优先、利率优惠、手续简便,为贫困户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相关营业机构实施特别授权,对报批的贫困户生产生活贷款优先发放,减少审批环节。同时严格管控扶贫小额贷款的业务操作时间,进一步提升扶贫小额信贷发放速度,减少客户等待时长,节约客户时间成本。

五、创新扶持模式

切实转变贫困户扶持理念,大胆创新贫困户扶持模式,将为其输血和助其造血相结合,将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相结合。一是推出“合作社+贫困户”扶持模式。__镇__村是省定贫困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6户,2017年末,该村为实现脱贫,决定发动贫困户发展肉驴养殖产业,但由于贫困户缺少资金且缺乏养殖经验,产业发展遇到阻碍。__支行经多方调查,并与当地扶贫部门进行对接,支持该村成立了肉驴养殖合作社,以“合作社+贫困户”的发展模式作为该村脱贫致富的经营途径,并由我行向该合作社的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65万元,并由当地扶贫办对贷款进行贴息,有效的支持了贫困户发展致富产业。二是推出“农业龙头企业+贫困户”扶持模式。__食品有限公司是__县知名农业龙头企业,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加工,当地支行主动对该企业进行减费让利,降低贷款利率,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推动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优先为当地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带动贫困户发展农副产品,通过此种扶持模式,不仅为贫困户带来了稳定的工资收入,也降低了贫困户在产业扶贫过程中单打独斗的市场风险,截止年末,我行已累计为该企业投放贷款一亿多元,带动当地30多户贫困户脱贫。三是推出“助农取款点+贫困户”的扶持模式。__镇__商店的业主是一名残疾人贫困户,生活困难,在我行的帮助下,为其设置了一个助农取款点,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宣传,使该业主在较短时间内熟练掌握了相关技能,该商店目前年累计交易在3000笔以上,交易额5万余元,每月手续费加利润收入合计1,500余元,基本满足了该贫困户自身生产生活需要,该助农取款点也被省行组织开展的普惠金融“百千万”工程建设活动评为“优秀助农取款服务点”。

六、拓展结算渠道

为方便贫困户领取农村低保、粮食补贴等帮扶资金,我行在所有贫困村均设立了具备小额取款、转账、查询等功能的助农取款点,营业网点安装了各类自助机具,使广大贫困户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我行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各相关营业机构还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银行卡、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金融产品,在充分满足贫困户信贷融资需求的同时,拓宽贫困户结算渠道,提升贫困地区的信息化水平。

七、开展政策宣传

各级营业机构通过户外LED屏、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重点对信贷扶贫政策、征信常识、诈骗防范等金融知识进行普及宣传,帮助扶贫户和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了解扶贫产业贷款政策,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等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信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力量对扶贫政策的推动作用。

八、强化沟通协调

市县两级机构建立完善了扶贫信息沟通和报送机制,对上及时掌握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扶贫办和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汇报我行最新扶贫工作情况,协调并争取相关部门给予扶持政策和扶贫贷款贴息。对下及时了解各相关营业机构扶贫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流推广基层先进经验,结合形势的发展不断调整和完善扶贫工作举措。

银行精准扶贫工作心得3

2015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市、县委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在各相关单位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实施“集团帮扶,整村推进”,以农民增收为重点,以全面脱贫摘帽为目标,团结和带领全村广大人民群众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安口镇吴坪村精准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围绕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和省、市、县精准扶贫会议精神,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举措,制定最强有力的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下大力打好这张扶贫“精准牌”。

一、摸“准”扶贫对象,确保精准扶贫“靶向定位”。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对贫困户、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工作要求,我们严格执行识别标准,把最贫困的户纳入帮扶范围,科学合理制定帮扶计划。分社逐户建立了基本情况数据库,并按照“规划到社、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总体思路,精心编制了吴坪村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确立了贫困户主导产业,填写发放了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制定了贫困户脱贫计划,真正做到“有卡、有簿、有册、有档”,对贫困人口、贫困家庭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识别出来的贫

困户制定帮扶措施,通过分析致贫原因,对扶贫对象逐户确立帮扶项目,建立脱贫规划明白卡、台账,明确帮扶责任单位、帮扶人员。具体采取扶贫项目拉动、合作社捆绑发展、就近务工等扶贫模式,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二、创“优”工作机制,确保精准扶贫“阳光普照”。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情况,深挖致贫根源,逐户走访建档,与贫困户交心谈心、算账对比,制定帮扶计划,谋划布局产业项目,推进精准扶贫。切实把村民组织起来,把致富能手培育起来,把大学生村官、驻村工作队合理利用起来,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把产业培育起来,把土地流转起来,把群众带动起来,把医疗体系完善起来,把发展环境优化起来,把村社两级干部积极性调动起来,着力推动贫困户的经济和产业健康发展起来。

三、吹“响”攻坚的号角,精准整合资源,打好连片脱贫攻坚战。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抓好双联行动与精准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工作,强化各双联单位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组织引导他们共同担负起扶贫攻坚任务,动员更多的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拓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等帮扶模式。同时加强扶贫项目和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整合资金。集中向重点产业、

重点项目、扶贫重点倾斜,激发群众发展活力,着力解决资金分散、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使有限的资金、项目和政策能够进村入户精准实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抓好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我们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要求要把全村贫困人口核实好,在核实贫困人口工作中,要把民政部门的低保人口衔接起来,通过认真相对比较,做好贫困农户的识别工作。

1、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按照贫困农户建档立卡的工作方法和步骤,做好贫困农户的统计工作。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初选出本村贫困农户名单。并且通过村级公示初选贫困农户名单。

3、做好精准扶贫“四法”工作

一是明晰“一条路径”,即力量法。按照省委、市的要求,增强减贫脱贫的内生力量;创新城乡互动发展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拉动力量;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支撑力量;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保障力量;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增强减贫脱贫的领导力量”的要求,以改革统揽、开发扶贫、拔掉穷根为总攻方向,以“五个机制撬动五个力量”为总攻路线,以脱贫致富奔小康为总攻目标,以“往前冲”的精神、“敢探路”的勇气、“一起上”的格局、“认真抓”的劲头为总攻要求来贯彻落实省

委、市、县的要求。

二是构建“一套机制”, 即十子法。探索构建“十子”机制,推进精准扶贫。具体是瞄靶子,建识别机制。梳辫子,建分类机制。结对子,建驻村机制。理路子,建规划机制。想法子,建帮扶机制。甩膀子,建动力机制。强班子,建引领机制。凑份子,建联动机制。造册子,建管理机制。

三是突出“一个抓手”, 即抓手法。围绕目标具体、措施具体、进度具体、责任具体“四个具体”。

四是实现“一个突破”,即产业链法。要在产业链上发展,依靠市场激发内生动力上突破。通过产业链生成和发展要素的主动链接,链动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地核心要素和科技、教育培训、融资、特色品牌4个保障性要素,有效整合产业扶贫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农民尤其贫困农民持续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6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明确了乌蒙山等全国14个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2014年,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行成都分行、贵阳中支先后印发了《乌蒙山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大信贷政策支持贵州扶贫开发力度的意见》。

2014年,毕节试验区努力把意见、方案的要求和辖内经济金融发展结合起来,就金融扶贫工作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但仍面临金融支持效率低、财政配套推进乏力、统一贷款贴息管理机制缺失、财政与信贷资源整合机制不畅等问题。鉴于此,对毕节试验区金融支持扶贫开发进行总结,剖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如何引导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而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具有借鉴意义。

一、毕节试验区经济发展状况

(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金融扶贫开发创造良好条件

2014年,3次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贵州省委、省政府6月21日在毕节召开“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毕节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毕节试验区围绕“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的目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265.2亿元、财政总收入365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100亿元,分别增长14%、23.4%和8.29%;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88元和6234元,分别增长9.7%和14.3%;城乡建设投资502.78亿元,城镇化率33.97%;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5699户,改造农村危房7.18万户,新增2个县、22个乡镇“减贫摘帽”,46.06万人脱贫。

(二)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推进金融扶贫任务艰巨

一是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状况尚未彻底改变,仍有120余万人未达到脱贫标准,涉及151个乡镇,占贵州的20%。涉及教育、就业、卫生、住房、社保等方面的民生问题“欠账”仍然较大;二是薄弱的基础条件对扶贫开发的支撑能力仍显不足。2014年城镇化率为33.97%,远低于全国甚至贵州水平;三是产业结构依然单一,发展不平衡,对“煤电烟”产业依赖度仍较高。总体上还存在“一产不稳、二产不强、三产不足”的问题。工业经济还未完全跳出传统的“能矿产业”格局,“煤电烟”税收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3.09%;四是人均产值较低,资金缺口较大。2014年人均生产总值仅19372元,是贵州平均水平的75%、全国平均水平的40%,更多刚性支出和民生支出仍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二、金融支持扶贫开发探索与实践

(一)上下联动,整合资源推进扶贫开发促发展

有22个国家部委先后出台对支持毕节扶贫开发的差别化政策,农发行、国开行等大型银行先后出台差别化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扶贫开发的意见》、《关于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加快脱贫攻坚步伐进行奖励的意见》及《深入推进金融扶贫惠农 全面做好毕节市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上下联动,多方合力推进毕节试验区扶贫开发。得益于此,2014年,毕节试验区在经济增速放缓,煤炭、电力和烟草等传统支柱产业增长乏力等背景下,信贷投入仍保持快速增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同期存款16.56个百分点,高于贵州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

(二)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助力扶贫开发惠民生

一是出台《支农再贷款支持山区现代农业“一创二推三建”杠杆化运作模式工作指引》,威宁、纳雍、赫章、织金县先后推动政府出台实施细则和利差补贴管理办法,实现对扶贫开发项目让利2个百分点以上的优惠,2014年已撬动2.7亿元信贷资金投入;二是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通过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制度,强化了机构内部管理,严格信贷投向,围绕惠农利农原则,对连片贫困地区最低让利1.1个点,最高2个点,通过此举已降低涉农主体融资成本800万元;三是持续推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展,2014年累计发放贷款6275.8万元;四是出台《民贸生产优惠利率管理办法》,累计向15家民贸企业发放贷款5.69亿元,贴息额424万元,实现了民贸民品优惠贷款的零突破。

(三)提升金融覆盖面,改善金融服务环境便百姓

银行机构辐射面逐步扩大,金融网点不断向县域乡镇延伸。2014年,新设19个银行机构网点(农村网点14个),年末网点总数达到518个。金融改革有序推进,3家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1家农村信用社改制正在报批。“引银入毕”工程成效显现,近年来先后入驻的交通银行、贵州银行和贵阳银行及8家村镇银行加大信贷投入,2014年新增贷款24.46亿元,余额72亿元。

地方政府出台《毕节市加快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增设机构网点,增加支付机具布放。2014年,新增投放ATM机222台,POS机等支付工具3011台,助农服务终端5403台,发放农合银行卡120.25万张,年末农村金融机构发放银行卡308.46万张,布放助农取款服务点8017个,行政村覆盖面222.39%,累计办理业务406.1万笔,金额22.42亿元。

新建信用乡镇19个,信用村198个,信用组1487个,2014年末信用乡镇63个,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48.63万户,建档面99.87%,评定信用农户99.87万户。信用环境改善,不仅为农户提供了便捷方便,也降低了农户融资成本。2014年,农信系统向信用乡镇累计发放农户贷款32.84亿元,年末余额36.96亿元,已直接减轻农户经济负担1848万元。

(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促利农

农村金融机构推出“兴业通”、“便捷通”等信贷产品,支持商贸物流、餐饮服务;开办农房抵押贷款业务,解决农村抵押担保难问题,2014年累计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06亿元,余额3.57亿元。部分机构通过完善利率定价机制、改进服务方式等途径,及时为老百姓提供便捷服务。如研发“诚信利率定价”产品,根据客户贡献度、忠诚度以及金融服务需求,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为基层配备“全民付”客户端,由信贷人员携带进村入户,通过“全民付”为农户办理余额查询、还款付息、跨行转账等业务。

三、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依靠财政政策撬动扶贫开发信贷投入乏力

地方财力有限,财政“支大于收”,2014年收支缺口241.22亿元,难以跟进资金配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实施,影响政策传导效果。如:未能设立大型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能满足大型银行信贷门槛,影响扶贫开发项目大额信贷投入(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平均注册资本7700万元);未能配套本级奖励补贴资金,影响涉农信贷投入(金融机构涉农增量奖励分别要承担9%,农村金融定向费用补贴分别承担3%);未能配套保险资金,影响农业保险纵深推进(养殖业保险市县财政要承担5%等);未能及时补充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制约这一惠民政策持续推进(2014年末试验区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5亿元,较年初减少5700万元)。

(二)大型银行缺乏差异性信贷管理,农村金融需求未能有效满足

大型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机制差异性不明显,信贷政策实行“一刀切”,资金使用效率低,基层行尤其是县支行基本上无信贷自(可以发放部分小额贷款),限制了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大型银行在信贷规模配置上与存款增长、不良贷款等指标挂钩,试验区处于弱势地位。与此同时,一方面,受资本约束限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意贷款额度难以大幅提升,而另一方面,其资金来源不足问题开始显现,支持“三农”能力受限。2014年毕节试验区地方法人机构余额存贷比和增量存贷比为79.28%和281.67%,分别较年初上升了11.30个和214.12个百分点。

(三)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持续发展还存在制约因素

农村居民金融知识匮乏,非现金交易意识不足,银行卡、票据、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结算工具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率不高。助农取款服务点业务量小、收入低,2014年,辖内助农取款服务点平均业务量506笔,业务量在500笔以下、发生额在5万元以下以及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的服务点占比不足50%,营业收入不能完全覆盖成本,部分服务点申请撤销或停止办理业务。助农取款服务建设点多面广,投入多、收益少,每年需投入1000万元日常维护费和4300万元正常运转费,银行难以承担。

(四)民生信贷业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一是贴息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定程度加重了承贷银行负担,加上担保基金补充不足等叠加因素,导致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逐年走低,存在停办趋势。2014年贴息资金到位率为72.21%,同比下降了11.22个百分点,1县2013年已停办此项业务;二是由于银行对民贸民品企业执行基准利率发放贷款难以覆盖风险和成本,不得不采取拆分发放贷款、收取其他费用、改变操作流程等手段增加收入,一定程度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加剧企业资金紧张,也弱化了贴息政策效果。

(五)“抓小抓大”金融服务机制不畅

抓小,即农户。一方面,由于农村产权登记、流转等机制不健全,农户缺乏应有抵押物。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信用建档评级主要由农信社承担,过程相对封闭,没有兼容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需求,难以得到地方政府的深度支持介入,其他银行也不能共享,且评级工程偏重于农户财产和抵押担保,忽视对农户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实力”考虑,导致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合理的融资需求通过信用评级难以满足。

抓大,即产业化现代农业。涉农金融机构在找准主导产业、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等相对滞后,金融服务不适应农业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未能结合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和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特点,推进农业产业上下游联动、农工旅融合、多业态共生等一体化金融发展,尤其是整合相关部门扶持政策撬动金融信贷投入上缺乏完善的运作机制。

(六)缺乏统一的贷款贴息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目前,执行国家贷款贴息政策的部门有扶贫、农牧、林业、社保等部门,如扶贫贴息贷款由扶贫办按《扶贫贴息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管理,农业贴息贷款由农业局按《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林业、就业贴息贷款也有相应管理办法。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导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及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充分,政府部门对银行信贷政策缺乏全面了解,银行对贷款贴息政策也不完全掌握,甚至贷款对象对贴息政策也缺乏应有的认知,最终形成国家贴息贷款政策各自为阵的格局,影响政策效果。

四、工作建议

(一)实行差异化金融管理政策,增加对连片贫困地区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对连片贫困地区实行区别的信贷调控优惠政策,在合意贷款增量测算、支农再贷款安排等货币政策工具上给予更多倾斜,并降低支小再贷款抵押担保条件,扩大担保品范围,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入。各银行业机构尤其是大型银行对贫困地区分支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信贷审批、规模调整上给予更多支持,加快信贷结构的调整,调剂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实行差异化财政政策,整合各类扶持政策协同推进扶贫开发

对贫困地区实施差别化财政奖励政策,如提高贫困地区县域新增涉农贷款奖励比例等。整合利用财政奖补资金、贴息贷款资金、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等资源,建立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融扶贫奖补联动机制,协同推进扶贫开发。利用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建立各类贷款贴息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机制,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和现代山地高效生态农业项目。降低或者取消连片贫困地区财政负责承担的农业保险、涉农增量奖励、农村金融定向费用补贴等承担比例,实行各类补贴奖励由中央、省级财政承担,减轻连片贫困地区财政负担,更好地发挥各类政策支持效应。

(三)完善助农取款服务机制,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是通过将助农取款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对服务点进行整合、增加财政补贴或发放贴息贷款等方式,多渠道提高服务点收益,逐步建立贫困地区农业助农取款服务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依托现有的助农取款服务点,逐步完善网点功能,集成现金支取、银行卡查询、现金汇兑、转账汇款、缴费、金融知识普及等为一体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四)对连片贫困地区民生信贷业务实行倾斜性政策

提高连片贫困地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标准,适当扩大银行利率上浮空间,增强金融机构积极性,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放大贫困地区就业小额担保基金倍数,并将中央、省级财政承担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预拨至市级或县级财政,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各级财政给予贴息后归集上报,年终进行决算,以此缩短贴息时间,提高贴息效率,降低承办银行负担,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7

信贷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农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农业银行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社会快速实现的重要工作内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地区,在建设新农村背景下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工作必须进行创新。

一、农业银行信贷扶贫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一)建设新农村需要农业银行信贷资金支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然而,建设新农村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论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还是要培育新农民、提高农民素质,或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均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据专家估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未来15年内全国平均每位农民需要投资约为1700元到4900元,其中贫困地区、丘陵和一般地区投资需求较大[1],如果按8亿农民计算,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缺口将在13600亿元至39200亿元之间。因此,仅靠政府和民间投资是难以完成的。在新农村建设投入增长的所有渠道中,金融投入是主渠道,金融支农,责无旁贷[2]。而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投融资体制如何变化,农行信贷资金的适度介入,都是必不可少的。

(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需要农业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目前,中国农民这一社会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生活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农村中贫困户和贫困人口仍然存在。

他们不能够获得与其他社会群体在数量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消费品,接受同等的医疗、文化、教育等服务。

解决农民及其贫困问题,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提供社会保障,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实现农民市民化的问题。因此,建设新农村必须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第一目标,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的措施,广辟增收渠道,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的空间。

积极扶持和发展纺织、服装、食品、皮革制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就业机会,推动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民创业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动力,鼓励更多的农户务工经商,特别是吸引有一定市场经验、技术、资金积累的外出劳动力回乡创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手工业和特色旅游业,既能发展农业生产,又能增加农民收入。

当然,发展非农产业和鼓励农民创业,促进农民增收,都需要农业银行推出好用实用的信贷产品与服务方式。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和社会赋予农业银行的历史使命在长期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农行大部分资源配置在县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组织和网点网络体系,积累了丰富经验和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目前,农行52%的人员,60%的机构分布在县域,涉农贷款占全行贷款的40%,这些优势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200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并要求农业银行“着力支持县域经济和金融发展,发挥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优势”。支持新农村建设是国家对农行未来业务定位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农行的责任和使命。农业银行作为一家以服务“三农”为主要特色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承办信贷扶贫业务,从1999年起,扶贫贷款逐年增长,截至2008年末,农行累计向贫困地区农村发放扶贫专项贷款2258。61亿元,重点支持了一批种养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农业银行的信贷扶贫已成为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式[3]。

二、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扶贫贴息贷款运作20多年来,农行在帮助贫困农户获得信贷资金支持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传统扶贫贷款运作规模小、额度低,单位运营成本高,运作效率低,出现贷款到户率低和贷款放不出去的双重矛盾,经办机构和农户双方受益较低,扶贫效果不显著,即从农业银行的角度看,扶贫资金的资产质量比较差,经营成本较高。从扶贫工作的角度看,扶贫信贷资金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目标很难瞄准,扶贫资金很难到达贫困农户[4]。具体原因如下:(一)当地政府的不合理干预扶贫项目的选择,农业银行必须在当地扶贫办提出的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库中选择,尤其是小额到户贷款,基本上是由扶贫办开列单子,农业银行发钱。金融机构没有力量、也无法一一考察贷款对象是否符合贷款的基本原则。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要求农业银行对工艺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没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进行支持,导致扶贫贷款资产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二)贫困地区信用环境较差

关于信贷扶贫资金的性质,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的看法,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内,为重点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而设立,国家财政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由国家指定金融机构承办的、政策性较强的商业性贷款。实质上,扶贫贷款是一种指导性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在发放和管理上,从政府部门来讲,更多的是强调它的政策性,即“扶贫”,是国家给的钱,而不是把它看做贷款。相当部分的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误认为扶贫贷款是国家扶贫资金,等同于财政扶贫救济款,因而没有此款项是贷款、需要归还的概念,导致群众还款意愿差,给银行方面造成一定的损失。

(三)到户扶贫贷款的交易成本高

随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业银行的市场战略也从农村转向城市,农业银行的经营地域从农村、县城向地市中心城市转移,近年来,撤并了一批业务量小、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的农村经营网点,逐渐精减从业人员。以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为例,截止到2006年末,安徽辖内农行县支行共计营业网点1065个,较2000年末减少了565个,撤并幅度达到34。67%[5]。农业银行通过撤点裁员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贫困地区的农业银行机构与人员往往是裁撤的重点。由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客观上会增加农业银行开展扶贫贷款工作的难度,增加相应的费用。

扶贫贷款在发放与管理上“点多量小”,属于银行的零售类业务,运行成本就比一般的批发贷款业务要高得多,更何况贫困地区承贷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由此引起的运营成本会更高。

(四)扶贫信贷资金组织成本高

目前,扶贫贷款的资金由农业银行提供,财政只提供贴息。农行发放扶贫贷款所需资金要靠自己组织存款或上借资金,然而贫困地区的农业银行大部分是贷差行,要依靠上借资金发放扶贫贷款,而上借资金利息较高,即使假定扶贫贷款全部能按时还本付息,财政贴息后仍不足以弥补贷款发放的成本。

因此对贷差行来说,发放的扶贫贷款越多,所付出的成本越大,亏损越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行的积极性。

(五)基层信贷人员“恐贷”、“惧贷”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低,农业高投入与低产出的矛盾,直接制约农村金融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在贷款风险保障机制缺失的情况下,一旦农业生产和经营中出现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等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必须承担全部风险,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其支持“三农”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影响金融资源在农村的优化配置。相对于其他贷款,扶贫贷款对象的经济实力、经营模式、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信贷扶贫资金的安全性保障相对薄弱,信贷风险控制难度大,而扶贫贷款发放后,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其他商

业性贷款的要求标准完全一致,在贷款死滞后对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完全一致,这种矛盾使得部分基层信贷人员“恐贷”、“惧贷”,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三、建设新农村背景下农业银行信贷扶贫的创新为适应新农村建设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解决农业银行和农户在信贷扶贫中双方受益较低,扶贫效果不显著的问题,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工作必须进行创新。

(一)创新信贷扶贫工作意识

搞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让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并在此基础上逐步走向小康,事关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全局,农业银行各级行、各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提高做好信贷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扶贫与贷款安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把信贷扶贫工作与农行的商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拓宽视野,创新思路,使信贷扶贫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创新信贷扶贫服务手段

农业银行应在各级政府扶贫办推荐的扶贫龙头企业和项目中,按照“自主选择,独立评审”的原则,好中选优,优中选精。深入研究县域经济特点、产业特色和信贷扶贫资金运动规律,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档案和贫困户信用档案,进行量化的客户分布区间分析,建立优良项目库,制定信贷扶贫金融业务服务方案。在进一步增设和优化物理网点的同时,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拓展以电子化服务为代表的新兴报务渠道,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提升县域自助机具的布设密度,延伸服务“三农”及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触角,积极推广流动服务渠道,大胆创新间接服务渠道,努力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6]。创新信贷扶贫服务方式,坚持商业信贷与扶贫信贷有机结合,把扶贫贷款与常规贷款捆绑使用,以扶贫贷款的优势推动常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对贫困地区农民的外出打工培训,对贫困地区的中小企业和农民回乡创业给予信贷或信息、技术支持。

(三)创新信贷扶贫产品

农村金融需求的多层次、个性化决定了农村信贷产品的多样性和差异化。农业银行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需求为基础,大胆开发和创新信贷扶贫产品。一是要积极推进小额到户扶贫贷款。小额到户扶贫贷款实际上是一种扶贫制度和金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从体制上说,小额到户扶贫贷款就是将组织制度创新和金融创新的信贷活动与扶贫到户项目有机结合成一体的活动,也是一种具有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功能相融合意义的发展工具。二是要进一步探索多种运作模式的小额循环扶贫贷款,并将小额循环贷款项目实施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整村推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三是要积极推广农民工银行卡、金穗惠农卡等业务产品,加快推广简式快速贷款等新型融资产品,进行金融产品的组合和产品创新。四是要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标的资产为依托,探索开发“扶贫贷款+保险”等金融新产品。

(四)创新信贷扶贫合作机制

农业银行在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特点和支持“三农”发展需要,合理布局营业机构,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优先设立网点的同时,应加强与农发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农业银行和农发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共同构成了农村金融体系,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发挥着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但彼此间的合作与配合很有必要。农行可利用农发行的政策性,在支持粮棉油等涉农扶贫项目时,寻求合作,对贷款额度较大的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或合作贷款的形式;要利用农信社网点分布广、人员多的优势,对小额扶贫贷款可委托农信社;从有利于服务“三农”的角度出发,可以考虑农业银行入股当地的村镇银行,延伸农业银行在农村地区的服务范围。

(五)创新信贷扶贫贴息机制

贯彻执行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即“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固定贴息水平,灵活补贴方式;逐步探索建立风险防范和激励约束机制”。应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贷扶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扶贫资金的运行效率和扶贫效益,对贴息政策继续实行按贷款实际占用额按年贴息的办法,加大贴息额度,解决农业银行扶贫贷款利息收入倒挂和利息回收率低的问题。

(六)创新信贷扶贫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对承担扶贫信贷任务的农业银行由人民银行按其每年实际扶贫贷款余额提供一定比例金额的低息再贷款,弥补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高的问题。

二是加大风险补偿和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财政、银行共同研究,从政策上提高扶贫呆帐贷款核销比例和力度,对不良贷款由银行、财政、资产管理公司等部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处置,实行财政补贴、银行核销、资产剥离等办法尽快处置历史遗留不良贷款。

三是改善对扶贫贷款的信贷责任管理办法,采取合情合理、符合实际的责任认定和考核的办法,激发信贷人员放贷积极性[7]。

(七)创新信贷扶贫担保方式

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农村信贷扶贫担保机制,是破解农村信贷扶贫难题的关键。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业银行开展土地承包权抵押、农民住房抵押和土地流转收益权质押等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同时,建立农业贷款风险分散保障机制,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撬动和引导民间资金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农业银行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农行还应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存货抵(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仓)单质押贷款、动产浮动质押贷款等[8]。

(八)创新信贷扶贫工作模式

农业银行必须转变观念,从是否有利于贫困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否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脱贫,是否有利于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高度,适时调整信贷扶贫工作思路和重点,正确处理好扶贫贷款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关系,不断创新信贷扶贫工作模式,加大扶贫贷款结构调整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发挥资金规模优势,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按照开发式、产业化、商业性的信贷扶贫思路,探索农作物交叉担保、“户贷企保”、“多户联保”;“龙头”企业带动型、原料基地启动型、专业大户带动型、专业市场拉动型;“大、中、小”结合(“大”就是将地市级龙头企业作为信贷资金的承贷主体,以企业为依托,采取“公司十农户”的信贷扶贫模式。“中”就是以县一级的公司为承贷主体,辐射农户,发展基地,以“公司十农户”的形式,吸收农户参与。“小”就是以乡村种养能人为承贷主体,以“能人+农户”信贷扶贫模式,实施开发式、产业化扶贫,发挥经济能人的带动作用,以富带贫)等多种信贷扶贫模式,构建到户贷款扶助扶贫、农业产业化带动扶贫、基础设施辐射扶贫和教科文卫支撑扶贫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信贷扶贫新格局。

参考文献:

[1]马晓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把握的几个重大问题[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6(4):1-5。

[2]林伟。开创信贷扶贫模式,破解农村金融难题———访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产业金融部副总经理王礼平[J]。当代中国,2010(1):16-17。

[3]李树生,何广文等。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104-108。

[4]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8)[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41-42。

[5]佘传奇,朱苏。安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方向[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9):66-67。

[6]项俊波。加快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体系[J]。中国金融,2009(19):46-49。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8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9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人民银行扶贫工作总结例10

2015年,曾先后两次来到云南调研,他强调精准扶贫重在提高精准度,让贫困群众得到真正实惠。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云南省积极开展连片特区精准扶贫工作,特别是金融扶贫。香格里拉县作为迪庆藏区的重点贫困县,无论是贫困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十分严重。

一、香格里拉县贫困概况

香格里拉县属于“老、少、边、穷”贫困地区,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贫困状况极为严重。该地区共有11个乡镇,6百多个自然村,其中贫困村数达38个。据统计,2015年年末,该地区共有4万多户人家,乡村户数3万多户,其中贫困户数将近9千户,占乡村总户数的30%左右。此外,该地区的贫困人口为3万多人,贫困发生率高达25%,扶贫任务艰巨。

二、香格里拉县金融扶贫状况及成效

(一)金融扶贫状况

中央、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对香格里拉县的扶持“百日会战”项目对2016年新增养殖不超过2亩且每户贫困户只享受1项种植方面补助的前提下,对药材补助500元/亩,林果类200元/亩,蔬菜300元/亩。2015年,中央对当地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额将近6亿元,云南省投入财政扶贫资金将近1千万元。2016年,社会为该地区贡献了5百多万元,其中有1千多户贫困户收益,户均帮扶金额达5千元,社会帮扶覆盖率11%。

各大银行对香格里拉县的扶持,2015年,中国工商银行积极开展扶贫工作,为贫困户的经营性产业提供了8万元的金融贷款。2016年农村信用社也加入到扶贫队伍,为贫困户提供约300万元的贷款资助。其中,该笔贷款约21%用于种植业,21%用于经营性生产,11%用于农村危房改造,53%用于其他产业。在银行机构的帮扶下,香格里拉县贫困贷款总户数从2015年的1户上升至2016年的将近90户,贷款金融也从8万元增加到约300万元,特别是应贴息金额从800多元迅速增长至1.4万元。金融机构对该地区的扶贫脱贫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二)扶贫成效

2015年年底,香格里拉县通沥青(水泥)公路的自然村630个。全县交通道路较14年有了很大的提升。饮水方面,该县已解决安全饮水的农村学校共计20所,覆盖率达100%。电力保障方面,该地区,通生产用电自然村9百多个,通生活用电自然村为11千多个,解决了将近3万户贫困居民的通电难题。信息化方面,通宽带网络的自然村4百多个,手机能上网行政村56个。此外,在易地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中,2016年香格里拉县计划易地搬迁6百多户。

2015年香格里拉县生产总值GDP较2014年增长9.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较2014年增长10.7%。总体而言,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扶持使该地区经济实力大幅提升,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香格里拉县金融扶贫建议

(一)加大金融机构扶贫力度

从2014年以及2015年金融机构扶贫举措可以看出,金融机构扶贫力度亟待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以及地方小贷金融机构应凭借各自优势在扶贫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村发展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仅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金融扶贫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运行机制,更要落实政策的实施情况,从而发挥其应有的宏观效应。农业银行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应发挥其雄厚的资金优势,为地方农信社以及小贷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渠道和资金来源。同时,农业银行可以与当地大型企业结合,通过注资扶持当地产业发展,从而解决当地贫困群众就业问题。对合作性金融机构而言,邮储银行和农信社的营业网点较多设立在乡镇上,他们凭借着地理优势对农村贫困群众的了解更为直接和全面。因此,他们可以对贷款申请人的贫困信息进行有效识别,使真正需要贷款的贫困对象得到资金扶持。

(二)扶贫款去向因地制宜

不同的贫困地区,致贫因素不同。因此金融扶贫工作要因地制宜,这样才能使扶贫款项在最需要的地方l挥最大的价值。据统计,今年香格里拉县贫困人口总人数3万多人,其中因病致贫人数约占比18%,缺乏资金致贫人数约占比16%,缺乏劳动力致贫约占比14%。这是该地区三大致贫因素。此外,当地金融设施十分不健全,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少之甚少,资金借贷供求严重失衡,资金链断缺不仅阻碍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当时特色产业的扩张,就业岗位的缺乏使得精壮劳动力严重外流。

因此,金融扶贫资金应较多的投向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完善健全该地区的医保制度和医疗设施,扩大医保、医疗设施的覆盖面及覆盖深度,以减少该地区疾病的发生率,减轻贫困家庭就医难、就医贵等问题;第二,健全当地金融基础设施,如增设营业网点、成立村镇银行等,并通过扶贫贴息贷款及其他惠民政策提供资金扶持,使贫困群众有充足的资金来发展自身产业;第三,通过产业扶持带动当地龙头企业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高的薪资,使得当地的精壮劳动力得以保留。

(三)深化扶贫对象金融脱贫意识

贫困地区之所以贫苦很大程度上与当地群众思想、消费观念落后有很直接的关系。香格里拉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北部,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当地群众的消费观念还处在相对保守的状态,对满足生活必需之外的消费几乎为零,特别是金融消费。要改善当地的经济水平,最根本的就是要转变当地群众的思想和消费观念。

因此,应该加强金融脱贫知识的宣传与普及,通过多样化形式与渠道提高贫困群众的金融脱贫意识,使他们意识到金融机构借贷资金,不仅能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而且能够使他们彻底脱贫,这也从根本上降低了金融扶贫工作的难度。

四、总结

扶贫的目的是脱贫,脱贫的前提是扶贫。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到了关键时期,2020年能否实现小康社会取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成效,更取决于脱贫工作的成效。切实做好扶贫脱贫工作是我们迈向小康社会的重点所在。

参考文献

[1]陈灿平.集中连片特区地区精准扶贫机制研究――四川少数民族特困地区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6:129-133.

[2]姜再勇.对新时期金融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的几点认识[J].甘肃金融.201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