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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6:10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1

1.客观性。即出现和形成了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事实,并且这一客观事实是可以直接观察的,是可以通过自然语言描述的,是可以通过广泛的符号系统表述的。例如,解决民族经济问题的民族经济优惠政策以经济差距为基础,经济差距可以通过农牧业差距、工业差距、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诸方面的差距等统计资料表述。不能明确表述的客观事实很难被确认为民族经济优惠政策问题,制定主体很难对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极其严重性达成统一的认识。

2.强烈的公众诉求。当经济差距这种客观事实持续存在甚至出现扩大或日趋严重的趋势时,民族群众的政策诉求也随之持续存在甚至严重,民众就会基于发展的诉求,强烈地要求政府采取行动,以有效的解决问题。

3.明显性。民族经济优惠政策是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反映,差距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具有了必须解决的价值,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就可以认为已经形成了明显的优惠政策的需要。在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过程中确立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目标至关重要,是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所要遵循的方向。对于提出的民族经济优惠政策问题,依据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的任务,决策部门可以提出相应的解决目标。起初,解决目标可能不止一种,综合考虑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准确性等,集思广益,最后从中选择一项。

这就是所谓的目标选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调研。在选定目标以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力量,就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实际调查和研究。这是进一步审视政策目标,不断完善民族经济优惠的过程,为下一步的决策提供充分的参考。

2.政策决定。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的决定是优惠政策制定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优惠政策的决定关于已存经济优惠政策的各方面的规定性,将决定优惠政策执行、反馈、修正的难易程度。对于政府来说,经济优惠政策决定作出之后,紧接着就要面临包括可行性分析和价值分析。可行性分析指经济优惠政策的制定者通过各种方法论证既定经济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是否可以执行并且产生预期社会效果的一种行为。可行性是理性经济优惠政策分析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经济优惠政策制定过程中一个不可替代、不可缺少的阶段。因此,政策决定时必须考虑到,该项经济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否超出了各民族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承受能力。价值分析是指经济优惠政策分析人员用来分析判断价值认同问题所使用的价值标准和分析方法,是多方面、多角度的,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科学技术、道德伦理的等都有可能涉及。价值分析的目的在于“为了使分析能够深入,我们使用的方法必须使我们能精确地表达和理解系统的价值”。

二、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的行使主体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毫无疑问,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属于人民,只是人民把这种制定权以法律的形式委托给特定的机关行使,使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得到发展。

1.政党。政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通过的政策性文件以及党的主要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历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都直接成为民族政策或其指导精神。这似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不一致,党的政策主张成为国家民族经济政策应采取间接形式,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民族经济政策法规才是社会的前进方向,但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这需要一个过程。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提高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正当性,保证其依法得到有效执行。在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的形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呼声,广泛动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各利益群体参与到民族经济优惠政策的决策之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制定出实践中具有可行性,能够造福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民族经济优惠政策。

2.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中央政府领导全国的民族经济工作,制定基本民族经济政策,具体规范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的行使。规范中央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在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限上的划分是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正确行使的关键环节。民族自治地方拥有法律规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当然也包括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的行使权。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可以在贯彻执行中央经济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特点制定管理本自治地方经济事务的权利。但由于经济政策决策权过多集中于中央政府,自治法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难以实现。因此,规范中央政府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权限划分,在中央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指导性是十分必要的。

3.民委。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专门管理民族事务的部委,其他部委有的直接涉及民族事务,多数则是间接涉及民族事务。但在国家民委的具体职能规定中,制定民族经济优惠政策方面的权限并不是很多,多是辅的,如“参与制定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参与研究和制定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民族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民族政策、法律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这些规定限制了民委作为专门管理民族事务的部委行使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的权力,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民委民族经济优惠政策制定权的行使力度。

4.地方政府。除了中央层面的经济优惠政策外,各地方尤其是省级政府也经常制定本辖区内民族地方的经济优惠政策。

三、民族优惠待遇与平等原则

我国民族经济优惠政策是在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原则下,针对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本身无力实现国家法律所赋予的经济权利的现状,在经济发展方面所给予的帮助及其优惠。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工具,民族经济优惠政策集中于解决那些与社会结构有关的复杂社会问题。在政策的选择上,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差别对待的“度”,就会对其他民族和地区构成反向歧视,出现“矫枉过正”,引发民族和地区间的矛盾。

1.差别对待是产生反向歧视的原因。市场经济是通过竞争来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一客观的经济过程使具有不同生产要素、不同能力的人得到不同的收入。但往往导致人们收入的悬殊差别。“市场并不必然能够带来公平的收入分配。市场经济可能会产生令人难以接受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巨大差异。”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收入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努力程度、教育、继承权、要素价格和运气。因此,差异是绝对的,是普遍存在的,起点的差异性造成结果的不平等。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和政府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缩小这种不断加大的差距,从而推进社会公平。

例如,对市场机制内在规律所造成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能有效解决,那么就发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实现真正的平等,实行差别对待,对少数民族实施经济优惠政策就是手段之一。从总体上来说,少数民族经济优惠政策是为人们所认同和拥护的,但同时这种特殊的保护政策在某些地区却存在着许多问题,这是不可否认的。许多一刀切的政策,使许多居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的利益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可以享有的财政、金融、税收、工业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居于该地区的汉族人则事实上很少能够享有,这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造成了对其他地区和民族的不平等对待,构成了反向歧视。所以说,反向歧视是由于差别对待而引起的,差别对待是产生反向歧视的一个原因。

2.合理的差别对待不会产生反向歧视。差别对待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歧视,一种是优惠,歧视显然是一种不平等,然而优惠也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至于构成“反向歧视”。《少数人权利宣言》等许多国际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为了确保某些种族或民族群体或个人在实践中享有平等权利,允许各国采取“特殊措施”,只要这些措施不导致不同的种族群体永久性地保留单独的权利,即不对其他种族和群体构成反向歧视。依据是否合理的判断,各国有不同的标准,如美国在传统的宪法判例中确立了“合理性”(reasonableness)以及“合理依据”(rationalbasis)的标准,日本法学家小林直树认为,对于那些处于合理与不合理之界线上的个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按照宪法平等原则的要求具体地加以测验、考量,而究竟是否可纳入合理性的范畴,大致可归纳出一些具体的类型。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合理的差别大致有以下几种具体类型:①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的合理差别。②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③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④依据经济上的能力以及所得的差异所采取的纳税负担上的轻重不同的合理差别。⑤对从事特定职业的权利主体的特殊义务的加重和特定权利的限制,其中包括对国家公务人员或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以及名誉权的某种合理程度上的限制。以上只是列举了几种主要类型,并未穷尽所有合理差别的情形,实践中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合理的差别除了需要合理依据以外,还必须限定于合理限度之内。一般来说,没有合理依据的差别就属于不合理的差别,但超过合理限度的差别,就可能构成与平等权原则相悖的“反向歧视”。合理依据和合理程度都涉及到有关“合理性”的判断标准问题,各国学说以及实践中存在诸如“在一般社会观念上是合理的”、“正义之要求”、“非专断性”等认定标准,概括起来有两个具体标准:其一,不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或原理;其二,目的以及手段上的合理性。具体到民族经济优惠政策,首先要考虑该经济优惠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目的本身是否具有正当性,实行差别的民族经济政策与该正当目的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为达目的的手段是否具有合理性,在社会通常的观念上是否具有适当性。

3.“合理差别”的标准。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分配的本质是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由于平等非绝对而是相对的,再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保障人们之间自由竞争的机会平等,过度强调实质平等势必又回到原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局面,经济上的自由也不再存在,所以说我国宪法上平等权的核心仍然是形式上的平等、机会平等,但是实践中也比较注重实质的平等。形式上的平等旨在反对不合理的差别,而实质上的平等则要求必须承认合理的差别,平等原则反对的是不合理的差别,要求合理的差别对待,也就是“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才是合乎正义的真正平等。要区分什么是不合理的差别,什么是合理的差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根据本身国情特点、认识水平和经济文化状况,形成不同的合理差别待遇的判断标准,具有阶段性。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经验的丰富,合理差别的判断标准将不断增加。在中国,有学者提出了差别对待是否合理的三个标准:(1)区别必须是理性的非任意的,即区别对待应当有充足的理由,为了社会公益,而不是主观的、或为了个人或集团的私利。(2)区别对待的目的是为了降低由于能力等原因造成的社会不平等,弥补竞争带来的负效应,而不是相反。(3)区别的标准只能是智力、体力等自然因素,不能是种族、肤色、意识、宗教、阶级等因素。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合理差别”的标准可以说是非常全面和具体的,反映了我国的特殊国情,在实践中可行性较强。判断一项差别待遇是否具有合理性,归根到底需要据具体情况,结合社会的共同理念、宪法的价值追求和实质平等的精神来做出具体判断。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2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6)05-044-04

1.引言

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直接动力,一个地区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水平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一般而言,按投资主体不同,大体分为公共投资和私人投资两大类。在国外,所谓民间投资,即私人投资,是与政府投资相对的。在我国,民间投资一般指的是非国有投资,包括集体单位投资、个体经济投资以及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和其他经济投资等。据统计,1980年我国民间投资仅有16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8.1%,2004年我国民间投资已达45449.8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4.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7.5%,比国有投资高出近11.74个百分点,成为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1978~2004年GDP的增量中,民间投资的贡献率年均增长速度比国有投资高出近一倍,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最为活跃的部分。我国投资运行的实践充分证明,民间投资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吸纳大量劳动力并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多年的经济改革使得我国经济整体实力大大增强,但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区域差距开始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不管是各省市间,还是东、中、西三大地带间,这种差距所给予人们的直观感受日益强化。同时,由于不同的投资主体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会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将政府投资和民间投资从总投资中分离出来的重要性,并开始深入研究政府投资、民间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问题。

本文关注的核心是民间投资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影响程度(本文所指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12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和江西9个省;西部地区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利用可得数据,通过构造计量模型,进行对比分析,从而得出以扩大民间投资投入来缩小地区经济差距的结论。

本文的构成如下:第一,提出对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第二,对资本投入的地区差异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回顾;第三,对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给出本文简要的结论及建议。

2.文献回顾与述评

目前在我国区域差距状况的研究中,学者们的观点比较一致,普遍认为区域差距比较大,且存在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但在区域差距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存在的争议比较大,众多学者已从非国有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区域间资本流动及地理位置等不同角度,利用不同的经验数据以探寻地区差距形成的原因,而资本投入的地区差异尤其引人注意。梁宇峰(1997)提出了一个简易资本自由流动模型,分析了资本边际产出与资本流动之间的关系,指出资本的自由流动而劳动力、土地的非自由流动会在改革初期扩大东西差距,此模型对国内资本流动问题做出了一定解释,同时,通过对1988~1994年的外资与国内投资在不同区域的流量与流向情况的考察分析,认为政府应给予中西部适当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广先进技术和发展信息网络、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努力缩小东西部差距[1]。沈坤荣、耿强(2001)则认为外商直接投资在区域间的不平衡分布加剧了地区间的不平衡发展[2]。魏后凯(2002)研究1985~1999年的外商直接投资数据后发现: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GDP增长率的差异,大约有90%是由外商投资引起的[3]。潘文卿、张伟(2003)运用Jeffrey.Wurgler提出的理论对1978~2001年28个省区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区域间的比较分析,得出资本配置效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并呈东、中、西梯度递减格局[4]。郭金龙、王宏伟(2003)认为资本流动是影响区域经济差距变化的重要因素,通过对1990~1999年各地区GDP数据与资本流动关系以及政府、企业和国有银行为主体的资本流动与地区经济增长的计量分析,得出了不同区域的资本流动趋势和特点,通过对区域差距影响的敏感度等问题的分析,并依此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适度增加中西部基础设施投入、培育中西部金融市场、差别化金融政策、吸引外资等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建议[5]。从理论上来讲,由于资本在各地区之间的配置和流动是影响区域经济增长,从而是影响地区差距的一个关键因素[6],而且地区经济增长的差异性与地区投资显著相关[7]。

因为一方面,区域差距的形成过程是受多个因素共同影响的,只是在不同的时期,主要影响因素不同;另一方面,不同的研究者所关注的影响因素往往并不是一个层次上的。尽管上述已往许多研究者所作的各类因素分析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民间资本的角度出发来分析地区经济增长差异也很有必要。

3.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实证分析

3.11978~2004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和民间投资总情况

统计分析表明,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中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民间投资正在加速启动,在全社会投资中的份额超过国有经济投资,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逐步提高。

不分地区的投资总额未在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中加入,故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和全国的投资总额不相等。

如图1所示,自1978年以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和民间投资额均呈递增的趋势。2000~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0.26%、13.05%、16.8%、27.24%和26.8%,年均增长18.96%,而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8.02%、19.45%、25.58%、37.7%和34.05%,年均增长26.96%,高于全社会投资的增幅。同时,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从2000年的49.9%增加到2004年的64.5%,已超过国有经济所占的比重。由此可见,自改革开放以来,全社会固定资产的增长幅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就是民间投资的增长幅度。

3.21978~2004年东、中、西部各地区总投资和民间投资情况

分地区来看,民间投资在东中西三大地区都有很大增长,在本地区全部投资中的比重也不断上升(见图2和图3)。

不分地区的国有经济投资总额未在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投资总额中扣除,故东、中、西部各地区的民间投资总额和全国的民间投资总额不相等。

从1978到2004年,除1989年以外的各年份中,东、中、西部各地区总投资均呈上升趋势.2000~2004年,东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7.97%、11.35%、15.81%、32.6%和25.97%,年均增长18.74%,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2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3.59%、14.82%、17.3%、27.39%和32.21%,年均增长21.0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13.56%、17.55%、17.63%、23.95%和22.66%,年均增长19.0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1个百分点。2000~2004年,东部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5.68%,在本地区全社会投资中的比重由55.7%增加到70.5%,上升了4.8个百分点;中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30.12%,所占比重则由45.01%上升到59.67%,上升14.6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民间投资年均增长28.23%,比重由42.93%上升到54.04%,上升11.11个百分点。这一时期整个国民经济和全社会投资的增长速度相当高,由以上两个图也可看出东、中、西三大地区的民间投资增长势头也很高,中、西部民间投资的增幅和所占比重的上升势头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3.31978~2004年东、中、西部的地区生产总值情况

2000~2004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82%,其中,东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1.98%、10.19%、10.82%、16.32%和20.25%,年均增长13.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0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9.56%、9.15%、8.29%、14.19%和21.47%,年均增长12.5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8.83%、9.6%、10.26%、13.24%和19.28%,年均增长12.2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见图4)

3.4东、中、西部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本文实证分析的样本区间为1978~2004年,共27个样本。考虑到数据的可操作性和价格因素对时间序列的影响使之不再具有可比性,因此本文将所有数据统一折算为以1978年价格为基期的不变价。名义GDP用GDP平减指数折算为实际GDP,民间投资数据先用1978年为基期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进行折算,再用目前已被普遍采用的戈登史密斯(Goldsmith)在1951年开创的永续盘存法测算资本存量,采用相对效率几何递减模型,资本存量的估算可用以下公式:

Kt=It+(1-bt)Kt-1

(1)

其中,Kt表示第t年的资本存量,Kt-1表示第t-1年的资本存量,It表示第t年的实际投资,bt表示第t年的折旧率。但对于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中国统计年鉴》在1993年才开始每年公布这一指数,而且只有1991年之后的时间序列数据[8]。本文借鉴张军(2004)依据《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历史资料(1952~1995)》提供的以不变价格衡量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数的计算方法去推算以1978年为基年的固定资产价格指数[9]。对于折旧率,我国一般采用综合折旧率,本文参照解三明[10]、马拴友[11]等人的研究与应用,假定bt=5%。估计基期年的资本存量可按照国际研究中的一种通用方法计算:

K0=I0/(a+b)

(2)

其中,a是样本期真实投资的年平均增长率,I0是基期年的投资,b是折旧率,K0是基期年资本存量。如霍尔和琼斯(HallandJones,1999)在估计各国1960年的资本存量时,就是采用1960年的投资比上1960年至1970年各国投资增长的几何平均数加上折旧率后的比值。

为了分析各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和民间资本存量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Eviews3.1对变量Yi(国内生产总值)、Xi(民间资本存量)(i=east,middle,west)进行相关性分析,东、中、西部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和民间资本存量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9937、0.9875和0.9729(显著性水平为1%),这证明两者的相关性较高。同时运用此软件分别对东、中、西部的实际国内生产总值(被解释变量Y)和民间资本存量(解释变量X)进行线性回归,得到以下三个方程:

Yeast=2774.43+0.8323Xeast(3)

R2=0.9874,Ad.R2=0.9869

Ymiddle=1369.18+1.1517Xmiddle(4)

R2=0.9751,Ad.R2=0.9741

Ywest=862.3821+0.983Xwest(5)

R2=0.9465,Ad.R2=0.9443

以上三个方程都可以通过检验,其结果表明,从三个地区来看,民间资本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的影响,但从各自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来分析,还是略有不同。东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0.8323个产出的增加;中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1.1517个产出的增加;西部的每增加1个民间资本带来0.983个产出的增加。同2000~2004年东、中、西部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各自的民间投资年均增长及所占比重类似,即中部最高,西部次之,东部最低。但和三大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相比,还是东部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这是因为:资本投入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市场主导的民间资本在利润和外资优惠政策的地区差别引导下主要流向东部地区,这种流动改善了资本的配置效率,带动了经济增长,但也扩大了地区差距。尽管随着中西部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投资效率的提高,依据资本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资本在地区间的配置将逐渐趋于平衡,但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时滞”效应,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如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等相互作用,地区差距在一定时期内还是必然存在,而且不排除扩大的趋势。

4.结论和启示

本文利用1978~2004年间的样本数据来实证分析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投资和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结果表明民间资本和地区经济增长有显著的正的影响。虽然东部地区的民间投资对产出的贡献略低于中、西部地区,但其地区产出远高于其它两个地区,这足以说明东部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前提下,当民间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其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主要源泉已不仅仅是来自资本的推动,而更多的是受技术进步、人力资本和消费需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也就是说,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更趋于合理化、健康化。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目前还处于以投资推动为主的经济增长阶段,还须进一步调整以政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布局,大力发展民间投资,放宽市场准入,努力削减民间投资在体制、融资、税收等方面的壁垒。

本文实证分析结果不仅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是导致近年来中国地区经济增长不平衡和地区差异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也反映出了如何使地区经济增长更有持续性的问题。据此,笔者认为:

(1)由于中国的对外开放是率先从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依次推进的,因此,在早先受益的东部地区如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湾地区的民间资本集中化趋势在进一步加强,从投资的区位选择来说,集聚经济使得大量的相关外资企业相互集中在一起,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由此东部地区应继续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以带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2)当前,我国大体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后半阶段,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前半阶段,而西部地区至今仍处于工业化的初期阶段。各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这种差异性,除了历史因素、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外,民间投资也起着重要的影响。东部地区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民间投资是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西部与东部地区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滞后。所以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清除限制民间投资发展的体制,对民间投资的进入实行适当倾斜,促使民间投资在西部地区科学有序的发展,是实现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措施。

(3)要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各地区经济共同繁荣和富裕的目标,积极推动民间投资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扩散。中西部地区一方面要启动最终消费需求,另一方面要依据其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采取优惠政策,吸引民间投资,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并逐步提高其产业化和专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1]梁宇峰.资本流动与东西部差距[J].上海经济研究,1997,(11):28-31.

[2]沈坤荣,耿强.外国直接投资、技术外溢与内生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计量检验与实证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1,(5):82-93.

[3]魏后凯.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J].经济研究,2002,(4):19-26.

[4]潘文卿,张伟.中国资本配置效率与金融发展相关性研究[J].管理世界,2003,(8):16-23.

[5]郭金龙,王宏伟.中国区域间资本流动与区域经济差距研究[J].管理世界,2003,(7):45-58.

[6]王小鲁,樊纲.中国地区差距:20年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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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3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4-024-04

一、经济稳步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仍然较大

近三年来(2004-2006年),随着国家对“三农”经济的“降赋减税”和“工业反哺”,县域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2006年全国县域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03546亿元,同比增长17.2%,占全国GDP的49.1%,同比增速高出全国GDP3.2个百分点。截至2006年底,全国县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11256元,占全国人均GDP的70%,比2004年、2005年分别提高了3.8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

图1 2004-2006县域人均GDP增长对比图

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仍然较大。这种差异一方面表现为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另一方面区域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也比较明显。

2006年,东部地区县域人均GDP最高,其次为东北地区,两地区分别17635元和11435元。中部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分别为8645元、9356元、6387元,县域人均GDP最高的东部地区是最低的西南地区的2.76倍。以县域人均GDP最低的西南地区作为对比基数,2006年东部地区、东北地区、西北地区和中部地区等各区域县域人均GDP占西南地区县域人均GDP的比值分别为2.76、1.79、1.46、1.35,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10、5、14和4个基点,由此可见,各区域间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近三年来,这种区域间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还在不断扩大。

图2 区域间的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差异

通过汇总计算2006年各区域所包含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均GDP值的前十位与后十位县域的人均GDP,用各区域全部前十位县域和后十位县域的人均GDP的比值反映各区域内部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计算结果表明,各区域内部的发达县域与落后县域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差较大,其中,东部地区相差5.98倍,中部相差4.32倍,西北相差7.85倍,西南相差4.04倍,东北相差3.37倍。

图3 2006年各区域县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较

近三年来,县域经济的第一产业GDP占比下降,第二产业的GDP占比明显上升,县域经济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全国县域第一产业GDP占比为19.5%,比2004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GDP占比由44.9%上升到48.8%,上升了近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GDP的占比为31.4%,基本保持稳定。第一产业GDP占比的下降和第二产业GDP占比的上升,表明县域经济的非农产业化趋势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图4 县域经济中产业结构变化图(%)

图5 各区域县域经济中第一产业占比变化图(%)

二、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2006年,全国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53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614元。2004-2006年全国县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3.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2%。

表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表单位:元

表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简表单位:元

在县域居民收入取得较快增长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6年全国县域的城乡居民收入比①为2.36倍,经济欠发达的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县域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其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2.90倍和2.82倍,分别高出全国县域平均水平的0.54倍和0.46倍,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为2.14倍和1.74倍,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从近三年来县域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来看,全国县域居民城乡收入比由2004年2.28倍上升到2006年的2.36倍,县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地区主要为经济欠发达的西北地区和西南地区,2006年两地区的县域城乡居民收入比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0.23倍和0.13倍,其他地区的城乡居民收入比虽略有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

表3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变化

图6 2006年各省县域城乡居民收入比

三、财政收入增长势头较好,经济自我造血能力增强

近三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县域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2006年,全国县域人均财政总收入②为1038元,比2004年增加了389元,三年的年均增长率为30%。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4年的7.95%提高到2006年的9.22%,人均一般预算收入为458元,比2004年增加了165元,年均增长率为2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4年的3.59%提高到2006年的4.06%。县域财力的快速增长,为推动农村的各项改革,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县域经济的自我造血能力进一步增强。

图7 各区域人均财政总收入增长情况(元)

表4 各区域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四、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稳步增长

2006年,全国县域财政总支出1063亿元,分别比2004年、2005年增加389亿元,226亿元,财政总支出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0.3%,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了1.2和0.8个百分点,2004-2006年三年的财政总支出年均增长25.6%。

从县域财政总支出的结构看,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农业支出增长较快。2006年,全国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为3173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2.6倍,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7.85%,6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

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稳步增长。2006年,全国县域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为1176亿元,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增加526亿元和289亿元,2004-2006年,全国县域用于公共基础设施财政支出的占比分别9.6%、10.6%和11.1%。其中,东部地区由于财政能力较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扩张能力较强,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最高,西北地区受益于西部大开发,公共基础建设支出占比也相对较高,近三年来,振兴东北计划的实施为东北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比提高较快。2006年,东部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占比为13.1%,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1.7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西北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占比为12.6%,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1.6个百分点和0.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占比为8.1%,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

三是人头费支出③下降较快。2006年,全国县域的人头费支出为5444亿元,人头费占比为56.7%,分别比2004年和2005年下降7.1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其中,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人头费支出占比下降幅度较大,两地区2004-2006年三年时间分别下降了9个百分点和7.8个百分点。人头费支出占比反映了各级县域政府行政效率的高低,人头费支出占比的下降表明近几年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困扰中国县域经济多年的“吃饭财政”现象有较大改观,但总的来看,目前县域财政的人头费支出仍然偏高,还有下降的空间。

图8 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亿元)

表5 各区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五、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

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是近三年来县域经济所表现出的突出特点。2006年,第一产业占主导④的县(旗、县级市)只有438个,占比为21.9%,比2004年第二产业下降了12.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主导的县(旗、县级市)达到1056个,占为52.8%,比2004年提高了11.5个百分点,2004-2006年3年间,全国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年均增长率为30.5%,并且各区域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年均增长率都在30%以上。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的县(旗、县级市)占比的大幅提高以及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快速增长,表明县域经济工业化的步伐在加快。

表6 各区域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及年均增长率

单位:万亿元,%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4

农村经济既是国民经济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既包含农业。农村经济内部矛盾,也包含工农、城乡等农村经济与外部经济之间的矛盾,正是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体系的运动,决定着产业结构演进和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推动着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所谓农民收入增长模式,就是在系统分析和比较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过程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抽象方法,按照特定准则,总结和概括出的有关农民增收活动及收入变化现象的特征集合。它包括收入增长的动力和来源,收入的增量结构和构成,增收的途径、手段和方法,收人变化的速率和态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农民收入是农民参与社会生产过程所获得的劳动及要素报酬形式。就本质和来源来说,它是农民这一特定经济主体从事农业及其他经济活动创造的部分新价值的转化形式。作为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结果,农民收入变化受再生产诸环节及经济、社会、自然多因素的影响。但是,农民收入及其变动归根结底决定于社会生产力水平高低或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分别以农业增加值、农村非农产业增加值及国内生产总值为自变量,以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因变量,利用我国1993至1999年的数据作回归分析,计算相关系数,可发现,农民收入与农业、乡镇企业及GDP显著正相关,相关系数分别达0.9830、0.9837和0.9942,说明农业、农村非农产业及国民经济与农民收入存在密切关系。纯收入与非农产业及GDP的相关性甚至高于农业,说明在目前条件下农民收入不仅取决于农业,而且决定于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状况。

工业化、城镇化、非农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纵观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历史,结构演变和经济发展一般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先是农业在经济生活中居于统治地位;然后在分工和生产力发展基础上,进入农业为主体、非农产业为主导的阶段;进一步发展,进入农业和非农产业共同发展、以非农产业为主体的阶段;最后,随着生产力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及外部联系的日益紧密,城乡经济走向一体化。生产力不仅决定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性质和形式,而且从根本上决定和影响收入分配的量。这就使农民收入在生产力发展或工业化、城市化和非农化过程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性质和特征。因此,从这一角度考察,前述经济发展和结构演变的四个阶段,同时代表着农民收入增长的四种不同模式或类型:(1)农业推动型农民收入增长模式。特点是农业在农户家庭经营处于绝对统治地位,农业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收入的惟一来源。这是农民收入的初始模式。(2)农业主导型收入增长模式。这是非农产业得到一定发展但还不发达,非农产业的收入贡献及其占农民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粮食和农业的收入贡献份额持续、较快下降,但在农民收入中仍然保持着主体或优势地位的收入模式。(3)非农业主导型收入增长模式。特点是不仅非农产业收入增量占农民收入总增量比例较大,成为推动农民收入增长的基本动力,而且非农产业收入接近以致超过农业收入所占比重。(4)城市带动型收入增长模式。特点是城市化程度较高,城乡差别趋于缩小,经济和社会生活逐渐融为一体,来自非农产业和城市的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基本来源。

二、我国主体模式:从农业推动型到农业主导型的过渡与升级

主体模式是某个时期、某个国家占主要地位的农民收入增长模式。它反映一国农民收入模式的总体性质和基本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我国农民收入主体模式已经由初始的农业推动型模式,升级为农业主导型模式,并正向着非农主导型模式方向发展。我国农民收入模式的演变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

初步奠定工业化基础与农业收入徘徊于农业推动型增长模式的时期(1952至1978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农产品持续全面短缺,加之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逐步形成并长期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并多次出现“拔高”所有制形式的现象。僵化的“超越”生产力水平和农村实际的经济体制及“有计划的剥夺哨组织’的农民”的政策,虽然为现代工业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片面。木稳定发展,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和二元经济结构的不断强化,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和后患,不仅使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农民难以走向富裕,而且造成产品长期、全面短缺,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低下的生产力,片面、畸形化的产业结构和固化的城乡经济结构,必然使农民收入的结构单一和缓慢增长,长期滞留于农业推动型模式阶段。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全国农村社会总产值为2037.5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为1397亿元,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68.56%。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54年的64元增加到1978年的133.57元,年均增加额不足3元。在1978年133.5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生产性纯收入为122.86元,而仅农业生产收入就达113.47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5.0%,占生产性纯收入的比重更高达92.36%。

工业化、城镇化推进与农业推动型模式向农业主导型模式过渡时期(1979至1996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起点和基础,以市场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取向和目标,通过开放农贸市场另外农民购销队伍、废止“统购统销”政策及发育、发展市场体系,为农民由单一的、被动的生产者,转变为自主、能动的市场主体创造了必要条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不仅完善了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而且迅速增加了农业之外的收入,优化了收入结构,推动了农民收入增长模式的演变、升级。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非农产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1996年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总产值分别达到13844.1亿元、65191.7亿元,农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改革初期的70%降为26.44%,为农民收入模式升级提供了前提。在农业生产结构、农村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农民收入构成和增量结构也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农产品产量成倍增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却趋于下降。农民人均农业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1984年为68%,1990年降为66%,1996年下降到60%。从贡献程度分析,据测算,扣除不可比因素,1986至1996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55.52%,其中有26.29个百分点是通过农业纯收入增长实现的,农业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平均是47.34%。分阶段考察,1986至1990年农民收入增长15.73%。其中,10.55个百分点是农业收入带来的,5.18个百分点是非农产业及其他收入带来的。农业收入贡献率是67.05%;1991至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34.38%。其中,13.6个百分点是通过农业收入增长实现的,21个百分点是由于非农产业及其他收入增长推动的。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9.56%,比1986至1990年下降27.49个百分点。说明非农产业愈来愈成为我国农民增收的动力和源泉。

农业主导型新模式的形成与在农村经济新阶段的发展(1996年以后)。1996年前后我国农村经济发生部分质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表现在:第一,吃饭问题基本解决,城市和部分农村地区提前实现小康目标,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原有目标和动力逐渐消失。经济发展要求从实现温饱,转变为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巩固和全面实现“小康”,并向着更高目标迈进。第二,供大于求成为市场的主要矛盾和生产发展的基本制约因素,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转变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方式,实行集约经营,由依靠扩大规模、增加产量或提高收购价格增加农民收入,转向依靠调优结构、提升质量和提高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成为经济工作的基本任务。第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市场已在资源配置方面起基础作用,但新体制的许多环节还不配套、木完善,仍需要深化改革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动力和保障。第四,分工和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及国内外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科技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生产力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变化推动、决定了农民收入增长及模式升级。我国进入农业主导型模式阶段,并正向着非农产业主导型模式的方向挺进的主要标志和表现是:第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乡镇企业开始进行战略性调整,技术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非农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第二,农业剩余劳动力迅速转移,社会就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非农产业就业人员逐步接近直至超过农业就业人员。统计资料显示,从1992年开始,我国农业就业人员数量减少,当年占社会就业人员的58.5%。之后,农业就业人员及其比重加速下降,1996年已下降到了50.5%。最近几年,基本保持50%以下。第三,农业推动农民增收的作用进一步减弱,非农产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愈来愈大。1997年我国农业纯收入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是32.33%,比1990至1996年平均水平低7.23个百分点。最近几年,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不升反降,农业纯收入贡献率连续出现负值,1998年为-19.71%,1999年下降到-43.96%。说明农民收入增长态势完全是依靠非农产业收入增长实现的。第四,在收入额不断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开始发生重大变化,进入非农和城市收入与农业纯收入抗衡或相持的区间。1997年非农收人所占比例突破40%。1998年、1999年分别升至45%和48%。目前在50%左右。

三、现阶段各地农民收入模式的性质与升级趋势

各地经济条件、发展水平不同,农民收入增长模式的性质及其演变趋势和目标也不同。为分析目前条件下各地农民收入模式的性质,进而揭示、说明未来几年不同地区收入模式的演变趋势和目标,我们从反映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众多指标中,筛选出9项指标,利用1999年的数据,对除、重庆之外的29个省市区进行动态聚类。聚类分析方法告诉我们,类内各省(市。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水平、结构最为接近,而类与类之间则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借助于聚类结果对各地农村经济发展及其收入模式性质作出判断。

一类地区。该类地区农民收入基本上属于城市带动型增长模式。其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基本特征是,耕地资源少,城市化、现代化和经济集约化程度高,城乡经济联系紧密,市区反哺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能力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和决定于城市经济发展的带动和发展。

农民收入来源广、水平高是该地区的突出特点。北京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城市。巨大的城市市场,灵通的市场信息,雄厚的科技和经济实力,为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身居大城市郊区,又为农民就近打工挣钱和及时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方便。农业和城乡非农产业的发展不仅给该地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使农民收入呈现出非农化多元化的格局,而且使农民收入的绝对水平也远远高于其他地区。1999年,一类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17.55元,分别是其他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9倍、2.35倍、3倍和2.6倍。该地农民纯收入主要来自城乡非农产业,仅劳动报酬收入一项就达33%.20元,占农民纯收入的70.05%。与此相反,农业纯收入却很少,种养业纯收入合计才803.18元,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还不足17%。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一模式地区农村经济发达,农民收入水平高,但由于农村人口和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不大,1999年乡村人口只占0.8%,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占1.6%和2.95%,因此对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大。但是,作为一种模式,该类地区木仅是目前我国大中城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典型代表,而且也预示着未来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模式发展的方向。

二类地区。特征是绝大多数省市位于沿海地带,是我国传统的经济发达地区,同时又是改革开放和发展乡镇企业起步最早。受益最大的地区。雄厚的城市经济实力和率先发展的农村非农产业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强有力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使其较早在农业和乡镇企业。乡村经济和城市经济之间构建起良性循环关系。该类地区乡镇企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在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方面作用突出,属非农产业主导型收入增长模式。

该类地区与一类地区明显不同。其一,农村面积大。乡村人口多,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经过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以来20多年的发展,其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虽有很大提高,广东。江浙等省市的局部区域甚至已出现城乡一体化景象。但城市化水平同一类地区无法相比。1999年该类地区乡村人口平均为4181.13万人,是一类地区的11.35倍。广东是该类地区较为发达的省份,其城市化水平也只有31.09%,而北京、上海分别是59.69%和72.61%;其二,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不是依靠城市的扶植和支持,而主要是依靠农村自身,依靠乡镇企业的带动。该类地区是“苏南模式”的诞生地,也是最早;最彻底的实践者。而这一模式的实质和核心就是依靠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1999年该类地区乡镇企业总产值平均为7735.39亿元,是一类地区的4.83倍;农民人均劳动报酬收入1122.12元,虽然不及I类地区,但比其他类型地区高出数倍。表明乡镇企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作出了更大的贡献;其三,农业生产和农业收人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格局中仍占有重要地位。1999年该类地区平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与乡镇企业总产值之比为1:6,1类地区则高达1:8.2;种养业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该类地区为42.59%,一类地区为16.48%。

二类地区省份数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乡村人口占全国的40.8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占47.11%,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将近三分之二,在我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农业和非农产业都相对发达的地区,应当说,其经济增长和农民收入增长的模式,不仅十分典型,而且对多数省份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民收入增长模式的主流。而这类地区农民收入将逐步升级为城市带动型模式。

三类地区。这些省区除广西外都深居内陆,人多地少,传统农业发达,是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产区。经过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努力,一方面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尤其是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优势得到了不断发挥;另一方面,乡镇企业也获得了迅速发展,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非农产业逐步代替农业开始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多元化、多样化格局基本形成,农民收入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由于其基础相对薄弱,改革开放和乡镇企业起步晚、起点低,速度也相对缓慢,因而非农产业和城市经济仍不很发达,农业和粮食收入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属于农业主导型收入增长模式。

农业与非农产业双轮驱动。结构均衡,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在全国地位居中,是这类地区的显著特点。1999年农业和乡镇企业总产值之比,一类地区最高,为1:8.19,四类地区最低,为1:2.30,三类地区则较为均衡,为1:3.07,同1:4.42的全国平均构成接近。该类地区省区平均的农业和乡镇企业总产值分别为1130.64亿元、3466.57亿元,总量及农民人均占有量均居于中游水平;从农民收入及其构成分析,该类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049.48元,既同跨越小康收入线的IJ类地区有明显差距,同时又明显高于四、五类地区,与2210.34元的全国平均水平较接近。种养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一、二类地区分别是16.48%、42.59%,四、五类地区依次为68.11%、72.89%,而该类地区则为65.53%,正好处于前两类和后两类之间。该类地区处于初始收入模式向较高级模式发展的中间阶段。因此,其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不仅会给四、五类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提供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启示,而且必将使其农民收入升级为非农主导型的增长模式。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5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尤其是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相伴随,我国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地区经济结构和所有制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巨大变化。

产业结构趋于合理

20多年来,我国产业结构摆脱了改革开放以前那种“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畸形发展,服务业水平低下”的局面,通过优先发展农业和轻工业,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我国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并向优化和升级的方向发展。

从三次产业结构变动来看,1979年~2001年,我国宏观经济总量及其各个产业都呈快速发展态势,GDP年均增长9.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7%,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3%和10.2%。1990年~2001年,GDP年均增长9.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2.2%和8.3%。三次产业增长速度的不同导致了产业结构的明显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在宏观经济总量中的比例,由1978年的28.1:48.2:23.7变为1989年的25.0:43.0:32.0,再变为2001年的15.2:51.1:33.6。与1978年和1989年相比,2001年第一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了12.9个和9.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分别上升3.1个和8.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上升9.9个和1.6个百分点。

从年度间的连续变化上观察,三次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变动规律互不相同。第一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80年代初期保持上升趋势,此后基本呈稳步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80年代末呈逐年下降趋势,1991年止降转升,近年来呈快速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比重自改革初期到1992年基本呈上升趋势,近年来较为稳定,变化不大。

按从业人员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衡量,1979年~2001年我国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十分明显。22年间,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增加了3亿人,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加了7012万人、9453万人和约1.4亿人,这使三次产业在全社会从业人员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大幅度下降,由1978年占绝对优势的70.5%下降到1989年的60%,再下降到2001年的一半左右(50.1%),平均每年下降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幅度较大,由1978年的12.2%上升到1989年的18.3%,再上升为2001年的27.7%,平均每年上升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有所上升,但上升幅度不大,23年间仅上升5.9个百分点。

动态观察,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的分布结构呈现较强的规律性: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重逐年下降;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第二产业比重年度间略有变化、总体呈小幅上升趋势;自1994年起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

三次产业结构的上述变化,反映了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基本符合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演变规律,即第一产业比重下降,而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从增加值的比重变化上看,我国三次产业结构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第三产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第一产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第一、二产业带动转为主要由第二、三产业带动。

第二,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在经历“消费品工业补课――加强基础产业――加快重化工业发展”等一系列变化中有所加快,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的增长成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按可比价计算,在1979年~2001年GDP增长的9.4%中,有5.4个百分点来自第二产业的贡献,2.7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1.3个百分点来自第一产业;在1990年~2001年GDP增长的9.3%中,有5.8个百分点来自第二产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第三产业,1.0个百分点来自第一产业。

第三,三次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但三者之间的差距呈不断扩大之势。1979年~2001年,一、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11%、11.4%、10.1%;1999年~2001年,一、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10%、14.3%、9.6%。由于三次产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差异,导致三次劳动生产率由1978年的1:7:4.9扩大到2001年的1:7.5:4。

第四,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系数呈平稳波动之势。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偏差系数被定义为三次产业结构与三次就业结构之差的绝对值之和,偏差系数越大,表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的差距越大,反之亦然。在1978年~2001年期间,偏差系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84.8逐步下降到1984年的60.8,从1985年开始回升,到1992年达到高点(73.4)后又逐步回落到1996年的60.2,从1997年又开始反弹。近年来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变化与从业人员的比重变化并不同步: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持续下降,而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比重却持续上升。这一方面说明第三产业在增加就业机会、吸收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说明第三产业的效益较低,亟待进一步提高。

需求结构变化不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需求结构发生的变化不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存货变动支出法比重大幅下降。

2001年,最终消费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60.6%,比1978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比1989年下降了3.5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37.3%,比1978年下降了0.9个百分点,比1989年上升了0.3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2.1%,比1978年上升了2.4个百分点,比1989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1979年~2001年,消费、投资和净出口需求占支出法GDP的比重分别为60.1%、37.9%和2.0%;1999年~2001年,消费、投资和净出口需求占支出法GDP的比重分别为59.5%、38.2%和2.3%。

从以上需求结构的变化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消费需求居首位,投资需求次之,最后为国外净需求。1979年~2001年,消费需求的贡献率为60.0%,投资需求的贡献率为32.1%,国外净需求的贡献率为7.9%;1990年~2001年,消费需求的贡献率为54.5%,投资需求的贡献率为34.8%,国外净需求的贡献率为10.7%。

二是存货变动占支出法的比重大幅度下降。1978年,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8.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逐步下降,尤其2000年和2001年连续二年存货变动出现了绝对量下降,这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就整个时期(1979年~2001年)而言,存货变动占支出法GDP的比重为3.6%,尤其在最近的13年(1990年~2001年)降到3.1%。

地区差距没有缩小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三大地带经济发展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还有不断扩大之势。就整个时期(1979年~2001年)而言,东部对全国GDP的贡献率为57.8%,中部为27.9%,西部为14.3%。

由于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与东部和中部地区相比,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很多,在产业结构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一直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二产比重一直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三产比重一直比东部低,但略高于中部地区。如1978年,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高达37.2%,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出14.3和1.7个百分点,二产比重为44.0%,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13.7和2.4个百分点,三产比重为18.8%,比东部低0.7个百分点,但比中部高0.7个百分点。2001年,西部地区的一产比重降至20.0%,仍分别比东部和中部高出8.5和1.3个百分点,二产比重升至41.8%,仍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6.5和1.7个百分点,三产比重升至35.7%,比东部低4.5个百分点,但比中部高0.2个百分点。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比东部地区慢,因此,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份额总体上呈不断下降的趋势,而东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份额则呈不断上升的趋势。1978年,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8%,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35.7和13.9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一产占全国一产的比重为21.4%,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19.8和16.0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二产占全国二产的比重为14.2%,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4.1和13.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三产占全国三产的比重为16.6%,比东部地区低37.4和12.8个百分点。2001年,西部地区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下降到13.6%,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5.9和13.3个百分点。其中,西部地区一产占全国一产的比重下降到18.7%,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28.1和15.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二产占全国二产的比重微升到12.1%,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9.4和14.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三产占全国三产的比重下降到12.7%,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低49.8和12.1个百分点。

所有制关系得以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得以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发展格局。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其主体地位仍未改变。

初步测算,在1997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74772亿元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实现56676亿元,占75.8%;而在1978年该比重高达99.1%。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实现31296亿元(其中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4860亿元),集体经济实现25380亿元(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中的集体成分1657亿元),分别占经济总量的41.9%和33.9%;1978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56.2%和42.9%。1997年与1978年相比,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了23.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经济下降了14.3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75.8%,仍处于主体地位。在具有垄断性的基础产业部门(如铁路、民航、邮电通信、城市水电煤气等)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如科研、教育、国防、金融保险等),国有经济仍具有绝对优势和较强的控制力。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逐渐成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1997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营和个体成分)实现18096亿元,占24.2%;而在1978年该比重仅为0.9%。1997年与1978年相比,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了23.3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总量上增长较快,而且扩展到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在1997年各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实现部分所占比重最高的是“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53.8%),其次是“农林牧渔业”和“工业”(分别为27.5%、21.2%),比重最低的是“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也占10%以上。

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解决了产业结构失衡与不合理问题,但与发达国家走过的相应阶段相比,与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相比,现阶段我国经济结构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与不足。

第三产业比重明显偏低,而且内部结构不合理。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比重偏低。目前,绝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在60%~80%,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超过35%,而我国2001年这一比重仅为33.6%。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发达国家主要以信息、咨询、科技、金融等新兴产业为主,而我国仍以传统的商业、服务业为主,一些基础性第三产业(如邮电、通讯)和新兴第三产业(如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科技等)仍然发育不足。

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从国际比较看,目前我国的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统计,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平均消费率为78%~79%。由此可见,我国的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要低18%~19%左右,这表明我国的消费率仍有很大提高的余地。当然,目前我国投资率偏高和消费率偏低是和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看,较高投资率是一个国家经济起飞阶段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从长远看,消费率提高和投资率降低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严重。据测算,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达93.5%以上,甚至省内地市间的产业趋同化现象也很严重。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东、中、西三大地带的经济发展的差距在不断扩大。

现行所有制结构还存在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开放,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时代公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目前初步现成了以公有经济为主体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良性格局。虽然,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已占整个GDP的1/4左右,但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该比例仍然偏低。非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准入、融资等方面仍然受到许多不公正和不平等待遇,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仍大有潜力可挖。另外,所有制结构在不同地区仍有明显的差异。

对策与建议

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产业结构“纠偏”与合理化过程已基本结束,正面临产业结构升级与高级化的任务;所有制结构正逐渐向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方向发展。

下阶段结构调整的重点是:

首先,在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同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在继续调整、改造我国传统工业行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其次,调整需求结构,即提高消费需求比重和降低投资需求比重。为此,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居民消费。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6

2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简介[1]

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量的变化和质的飞跃使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近现代区域经济发展理论按不同的划分标准提出了不同的发展阶段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种:

2.1李斯特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841年,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以生产部门的发展状况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划分为五个阶段:①未开化阶段;②畜牧阶段;③农业阶段;④农工业阶段;⑤农工商阶段。

2.2胡佛———费雪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49年,在论文《区域经济增长研究》中,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埃德加.胡佛与约瑟夫.费雪从产业结构和制度背景出发,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五个阶段:①自给自足经济阶段;②乡村工业崛起阶段;③农村生产结构转换阶段;④工业化阶段;⑤服务业输出阶段(成熟阶段)。

2.3罗斯托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60年,在《经济成长的阶段———非共产党宣言》一书中,美国经济学家W.W.罗斯托以主导产业、制造结构和人类的追求目标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六个阶段:①传统社会阶段;②为起飞创造前提阶段;③起飞阶段;④向成熟推进阶段;⑤高额消费时代阶段;⑥追求生活质量阶段。

2.4弗里得曼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1966年,在专著《区域发展政策》中,美国区域发展和区域规划专家弗里得曼提出了中心—理论,以空间结构、产业特征和制度背景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①前工业阶段;②过渡阶段;③工业阶段;④后工业阶段。

2.5阿明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20世纪70年代,在“中心—”理论的基础上,埃及经济学家萨米尔•阿明提出,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国的发展要经历三个阶段:①殖民主义阶段;②进口替代工业化阶段;③“”国经济真正走上自力更生道路阶段。

2.6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

我国学者蒋清海博士结合以上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各种划分标准及理论,以制度因素、产业结构、空间结构和总量水平为标准,将区域经济发展分为四个阶段:①传统经济阶段;②工业化初级阶段;③全面工业化阶段;④后工业化阶段。他认为,制度因素是划分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背景性标准;产业结构是判别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生产力标准,一般用工业化程度(制造业或工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和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及主导产业类别来表示;空间结构是标示区域经济发展阶段不同于其他经济发展阶段划分的标志,一般用城市化水平、城市首位度及城市规模分布类型来表示;总量水平是测量经济发展高度的标准,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及其人均量来标示。笔者认为,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综合考虑了多种反映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质的特征的主要因素,客观地、准确地把握了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变化;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及其所采用的指标体系比较适合当前我国现状,但在指标体系中,还应考虑以下方面:。

2.6.1产业结构。一定的经济结构对应着一定的产业结构,一定的产业结构对应着一定的从业人员比例,因此,在产业结构的工业化程度方面,应将工业产业比重与从业人员比例结合起来,采用工业化系数[2]来进一步量化工业化程度。

2.6.2空间结构。地区空间结构态势与地区城市化水平、城市体系、城市规模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中国20年的改革开放,实现了世人瞩目的经济快速增长,这种快速增长的过程,实际上是区域空间变化的过程,更是大城市的平面不断扩张和功能不断完善、中小城市数目不断增加的过程,城市化过程是地区空间结构变化的主要方面,从国际上看,区域经济越发达,城市也就越发达,城市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化水平及其结构是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的一个量化指标。在城市化水平量化指标方面,我们认为应注重如下三点:

(1)不仅应考虑非农业人口、市镇人口比例,还应考虑城市工业规模系数[3];工业规模系数=(各区域城市工业总产值占全国城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各区域城市数占全国城市数的比重;

(2)不仅应考虑城市首位度,还应考虑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

(3)不仅应考虑城市规模分布类型,还应考虑城市体系,城市密度,城市人口平均规模。

2.6.3总量水平。除了GDP、人均GDP,消费结构外,还应考虑人均收入水平、支出水平以及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可以反映一国、一地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的富裕程度与生活水平。一般而言,恩格尔系数越小,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越高;恩格尔系数越大,富裕程度和生活水平越低。

3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政府为了实现各地区的共同发展和整体繁荣,采取了非均衡的倾斜性经济发展战略,这种战略深受“梯度理论”的影响———从区域经济、技术发展不平衡特点出发,主张按梯度依次开发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从“六五”到“八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质的飞跃,但由于东、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与经济基础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潜力呈现出由高到低的梯度序列。下面我们以东部的首都北京、广东、中部地带的湖北及西部的为例,以蒋清海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四个阶段为出发点,来分析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现状。

3.1产业结构

3.1.1从产业构成看。从1990年到1996年,京、粤、鄂、藏占主导地位的分别是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1996年,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5.2∶42.3∶52.5;14.4∶50.2∶35.2;4.1∶45.3∶30.8;41.9∶17.6∶40.5,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20.2∶49.0∶30.8。

3.1.2从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看。1996年,全国的平均水平为50.5∶23.5∶26.0,而京、粤、鄂、藏分别为10.9∶38.3∶50.7;39.7∶28.0∶32.2;50.1∶21.9∶28.0;76.2∶4.8∶19.0,4省区中从业人员比重最大的除北京为第三产业外,其余均为第一产业。

3.1.3从工业化程度看。1990—1996年,全国的工业化系数为0.090.100.12.北京市的工业化系数为0.240.180.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逐年下降,其根本原因是第三产业产值及从业人员比例已超过了第二产业值及从业人员比例,并占主导地位。从1990年到1996年,广东工业化系数为0.110.180.14,工业化程度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湖北与全国水平持平,而工业化水平很低。

3.1.4从主导产业看。1990—1996年,北京市已逐渐从建筑、化工、交通运输设备向电子信息、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转变;广东省为家用电器制造、化纤、塑料、保健饮品,日用五金等。湖北省主导产业为钢铁、冶金、轻纺、机械制造及化工、服装。主导产业为农牧业及民族手工业。

3.2空间结构

3.2.1城市化水平。全国的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3.28%,北京、广东、湖北三省区分别高出平均水平40.85、6.08和2.13个百分点,而则低9.51个百分点。从城市工业规模系数来看,广东省为11.1,城市规模最大,反映该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高,同时也意味着该区城市的生存、发展和辐射能力很高,能有效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而湖北城市工业规模系数仅为3.9,是广东的35%,反映出湖北的城市化水平还未能有效地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3.2.2城市体系。①城市数目与等级结构。1996年,广东城市数为54个,湖北为35个,为2个,分别为全国城市总数的8.2%、5.3%和0.3%。缺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等城市。3个地区都是中小城市占绝大多数,呈现出规模等级不完整的城市体系(见表4)。②城市平均规模非常接近全国平均水平31.4万,规模偏小。城市人口为7.0万,城市规模小,经济实力低。③湖北省城市首位度为5.2,相应的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也高,武汉市城市人口占全省城市人口的32.3%,说明湖北是典型的首位城市体系。广东和的首位度分别为4.2和4.6,首位城市人口集中度分别为19.5%和25.4%,说明广东和的首位度也有所偏高,3个地区为了使城市规模等级结构趋于完善,须选择区位条件好的中等城市,使其较快地发展成为大城市,更有力地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3.2.2城市密度。1996年,全国平均城市服务半径为60.1km。广东平均每3,294km2便有一座城市,城市服务半径为32.4km。湖北平均每5,311km2有一座城市,城市服务半径为41.1km,属于城市分布密集的省份。无论从城市密度和服务半径来看,则明显属于城市稀疏的省份。

3.2.3城市空间组合。从地区内部来看,湖北和广东城市空间分布也极不平衡。湖北省城市多分布在江汉平原和武汉———黄石一带,广东省城市以珠江三角洲和沿海一带最为密集。近年来,随着香港的回归,以香港、深圳、珠海、广州为中心的区域城市群业已形成,成为广东省区域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

3.3经济发展总量及人均水平

3.3.1GDP。京、粤、鄂、藏4个地区GDP总量分别为全国GDP的2.35%、9.50%、4.33%和0.09%,人均GDP分别为全国的67.0%、168.9%、90.0%和48.5%。

3.3.2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北京和广东城镇居民分别为7,339和8,166元,分别为全国的0.9和2.4倍,京、粤、鄂、藏居民农村人均实际收入水平分别为3,562、3,183、1,863、1,35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0.85、1.65、0.97、0.70倍。

3.3.3人均生活费支出。京、粤、鄂、藏4区城镇居民分别为5,730、6,736、3,714、4,537元。人均食品支出分别为2,672、3,187、1,731、2,592元。农民居民人均食品支出分别为1,193、1,333、974、50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4.75%、150%、109.8%、56.0%。

3.3.4居民恩格尔系数。京、粤、鄂城镇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7、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北京和广东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9.9、4.8个百分点。湖北和则高出3.8、8.8个百分点。

3.3.5消费结构。北京市居民营养和穿着水平不断提高,文化消费明显增长。广东省居民逐渐转向耐用消费品和追求文化娱乐等方面,并追求生活质量。湖北省居民正逐步由基本消费品转向耐用消费品和文化教育、劳务服务上,并呈现消费的多样性和差异性。自治区居民的消费结构正逐渐走向序列优化,基本生存费用份额有所下降,居住、日用品、服务性支出份额均有大幅度上升。

综观以上4个地区产业结构、空间结构及经济发展总量和人均水平,可以看出,北京市区域经济处于全面工业化向后工业化演变阶段,广东省处于全面工业化阶段,湖北省处于工业化初期向全面工业化过渡阶段,而自治区尚处于传统经济向工业化初期演变阶段。

4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阶段有关问题的思考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7

一、引言

自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经济飞速发展,gdp总量和gdp年增长速度都是处于全国前列,全省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也水涨船高,且水平都处于全国前列。浙江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和全国的形势一样,也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二、浙江各地区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城乡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值得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扩大”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2003年为2.51:1;2004年为2.47∶1;2005年为2.51∶1;2006年2.65∶1;2007年为2.90∶1.200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90∶1,2007年更是上升到3.11∶1.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一倍多,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007年的城乡收入比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其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这一结论,即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实际上,这乐观的统计结果和人们在实际中的感受并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02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浙江作为中国发展比较快的几个地区之一,各城乡差距也相对比较大。2007年杭州市人均gdp34923元,丽水市仅为7391元。前者是后者的3.9倍。2006年,杭州的gdp总量为4134.88亿元,宁波为2073.44亿元,而衢州仅为340.82亿元,丽水为216.05亿元。衢州和丽水行政区域面积占全省25.7%,人口占10.9%,2003年两城市实现的生产总值分别为234亿元和220亿元合计454亿元,仅占全省的4.6%,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9560元和8835元,不到全省一半,仅为杭州的28%左右。①浙江经济在90年代崛起以后,各界人士普遍将私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视为其崛起的重要原因。同时,在省内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市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三、影响浙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分析

(一)东西部环境差异

浙江是典型的"资源小省",但浙江在港口、海洋和气候资源等方面却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 浙江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的中部,港口众多,腹地宽广。改革开放后,港口建设速度加快,至2004年底,全省沿海港口已达58个,泊位6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9个,深水泊位数占全国8 %。宁波已跃升为全国第二大港。今年截止11月8日,宁波港的吞吐量已达1亿吨,成为国内仅次于上海的,吞吐量逾亿吨的世界级大港。而且舟山、温州、乍浦、海门等港规模日益扩大,且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浙江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在全国居领先地位。浙江海域历来是我国最大的渔场。1999年,浙江的海水产品产量为389.4万吨,居全国第3位;浙江海洋捕捞渔获量高达331.2万吨,仅次于山东的332.5万吨,居全国第2 位。紧靠浙江的东海陆架盆地是一个有着良好开发前景的油气资源区,目前正在勘探开发之中。而对于浙江西部内陆地区缺乏资源的情况下又缺乏便利的运输条件所以经济发展明显慢于东部地区。

(二)人力资源差异

因为浙江东部物资资源比较丰富经济相对比较发达,教育水平也明显高于浙江西部地区。浙江的大部分高校都位于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区,而在这些地区对人才的吸引也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资源禀赋论认为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与资源禀赋具有很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人力资源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本投资有很高的相关。具有不同人力资本含量的劳动者其获得的收益也各不相同,浙江各地的人力资本存在差异,因而必然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三)地区性政策差异

在浙江东部地区地方政府为鼓励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优惠政策。东西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西部地区大部分还是以农民为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

(四)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浙江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浙江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浙江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此外,从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个人收入差距拉大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浙江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会带来个人之间、行业间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四、为了减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当地政府可以从几个方面着力

(一)支持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投资和政府间转移支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布局战略等的一些政策因素及人们思想观念等的原因,在政府、社会投入和积累方面,发达地区远高于欠发达地区,造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资源、区位等优势,特别是劳动成本低的优势,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建成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浙西产业加工密集带,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及时抓住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结构重组的关键时期,积极融入长三角,实现与长三角经济区的对接和联动,不断拓展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空间,分享现代区际的分工利益,努力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

(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发展环境,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注重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在相应的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下,一手抓农业,一手抓民营企业,提倡不同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开发,并在财力上给以必要的支持。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表明,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杭州、温州、台州等地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之所以能够在领先其他县市,与这些地方民营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是分不开的。

(三)提高人力资本的存量。从地区经济差异影响的回归分析看,各地人力资本的状况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存在着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近年来,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了明显的增加。 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的逐步消除,地区人力资本含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会加大。现有的资料已经明确低表示了这种趋势,在政策倾斜对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的影响减小的时候,人力资本的作用增长了。在发展落后地区经济的时候,如果不在人力资本的改善上尽心努力,那么经济发展必将缺乏动力。应该充分意识到人力资本对改善地区经济差距的作用,落后地区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科技与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现代人观念的培育等使自己的人力资本含量得以提升,使自己能够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与先进地区的发展缩小差距。 此外,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当地政府努力,同时省政府要大力帮助。

(四)大力促进开发区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把工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改造成为具有城市功能和形态的新兴产业区,率先完成从低附加值制造业主导向“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融合的高附加值制造业主导的跨跃,成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新阵地。开发区是浙江新兴产业的密集区,也是浙江城市发展增长极。开发区的转型升级既涉及产业结构又涉及空间布局。各类开发区要作为工业化的先行区、城市化的示范区,完成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从工业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向新兴产业区转变。从而影响个别地区经济的差异。

总而言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要在国内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完成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双重阶段转换,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构建出区域内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互动的新机制,从而继续利用制度创新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8

改革开放30年,进步最大、获益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当属浙江。以人均GDP而论,其在全国的位次从当初的第18位惊人地跃进到如今的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省区第一。浙江自然资源禀赋并不优越,国家投资殊为稀少,外商投资也不多,其经济发展缺乏自然资源的支撑和外部力量的推动,为什么会在一个短短的历史时期内成为中国经济最强省?其深层原因,在于其地具有强大的经济发展根柢,其民具有优异的经济素养。

一、强大的浙江区域经济发展根柢

经济发展具有历史的延续性。经济发展的历史总要对现实经济发生深远的影响。一般说,持续时间越长、离现实越近的历史特点对现实经济的影响就越大;历史地造就的经济发展根柢越强大,区域经济的自我发展能力就越强。

千百年来,浙江一直是全国的富庶之区,财赋之地,具有强大的区域经济优势。且不论在东晋时期,浙江就是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供给地;至少自宋以降,浙江是我国无可争议的核心层的经济发达地区和财源地。

北宋时期,两浙上交中央政府赋税、粮食、布帛均为全国第一。“国家根本,仰给东南”,“两浙之富,国之所恃”,道出了浙江在当时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农业方面,北宋时期产粮最多的地区是两浙路,每年漕运粮米达一百五十万石之巨。在手工业方面,浙江的丝织业、制瓷业、造纸业、造船业等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商贸方面,浙江也首屈一指,不仅市肆繁荣,对外贸易更是掌全国半壁江山。南宋时期,华夏文明的正脉转移到了浙江。浙江无可置疑地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央政府在经济上更加倚靠浙江。元代,政治中心虽已远去,但在农业、手工业和外贸易方面,浙江还是全国最为发达的地区。有明一代,浙江亦是全国经济最为发达、财赋贡献最多的地区。当时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在杭嘉湖等地区出现了“田连阡陌,桑麻万顷”的景象。商业性农产品的大量生产,一方面为手工业原料的提供、商品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方面有力地促进了生产方式的演进,在丝织业、棉织业、练染业等行业,出现了我国最早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到了清代,浙江仍是全国数一数二的经济强省和财赋大省。1840年,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的门户。在中国逐渐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同时,资本主义的商业文明、工业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亦开始潮涌而入,冲刷着古老的封建大地。浙江地处沿海,得资本主义制度文明与工业文明风气之先,较早接受了西方文明的洗礼。在中国走向近代文明的过程中,浙江居于突出的地位。在晚清时期,就开始了工业化进程。民国时期,浙江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尤为迅速。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浙江已成为我国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重要基地,浙籍实业家更是成为全国最有实力的实业家群体,执中国经济之牛耳。广大浙商不仅在本省兴办企业,使浙江近代工商业走在全国前列,还走出浙江,在其他地区大力开拓,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各地经济的发展,为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即使在全国的经济中心上海,浙籍实业家亦是当地民族实业家中实力最雄厚的中坚力量,基本上控制了当地的金融、铁业、五金、生丝、绸缎、海产、航运、药材等行业。

千百年来的史实证明,在微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实行自我发展的条件下,相对于国内其他省区,浙江区域经济具有异常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内在活力以及超常的自我发展能力,其历史地培育和造就起来的经济发展根柢十分强大。

现实是历史发展的延续。浙江历史地造就的强大的经济发展根柢对现实区域经济的发展仍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虽然,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的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生产要素的计划配置、生产的计划控制、社会消费品的计划分配;财政的统收统支;限制东部地区扶持中西部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与人类历史上空前规模的国内地区间的财富的平调和转移支付等变革,微观经济主体和区域经济主体自我发展的进程被中断。到改革开放之初,浙江在物质形态方面的生产资源和财富优势已不复存在,但在精神形态方面的经济发展优势――浙人在自然资源禀赋并不丰裕的条件下创造出千百年连绵不断的强势区域经济过程中所培育和造就的精神上的区域经济发展根柢,以及人格化的区域经济基因――历史地积淀和固化在浙人身上的优异的“经济素质”,即浙江人善于搞经济,善于创造财富和增殖财富,善于生产经营的经济素养特质,具体如健全的经济理性,自强不息、坚忍不拔、勇于创新、善于进取、讲求实效的精神,重视工商的观念,勤劳刻苦的作风,世代相传的高超的生产技艺、经商技巧和经营技能等,在“放开”、“搞活”、“发展市场经济”的政策条件下,仍可促成个人财富的快速积累和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飞跃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最强省,是历史的理性回归,是微观经济主体和区域经济主体自我发展进程的重续,是中国历史经济格局和浙江辉煌经济史的再续,是被“全国一盘棋”式的计划经济所掩盖和扭曲的区域经济主体创富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真实再现,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二、长于经济的浙江民性

浙江人在长期的绩效卓著的生产实践中,养成了诸多优秀的经济能力与品性,造就了其群体的优秀的“经济基因”,形成了长于经济的民性。反过来说,浙江千余年连绵不断的强势经济证明了浙江人特别善于搞经济。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自然资源禀赋并不优越;对外部不具掠夺性,相反是利益大量溢出地区。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列于全国经济发达地区行列,主要是其人民的优异的经济素质使然。特别应该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是在其区域经济利益大量净流出和缺乏外部力量推动的前提下,依靠当地人民群众的自身力量发展起来的。新中国建立以来,浙江对国家的财赋贡献名列各省前茅,而浙江人均享受的国家投资却居于各省末列。自1950年至1978年的28年间,国家的投资额,全国人均600元以上,浙江人均仅240元,不足全国的二分之一,居全国各省之末。即使在1978年以后,国家在浙江的投资水平特别低的状况亦未从根本上改变。浙江不但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投资推动,也没有大规模的外商投资推动,同时,浙江的人均资源拥有量综合指数,也居全国各省倒数第一位。因此,在我国各个省份中,浙江经济是最典型的“民本经济”、“内源性经济”及“人力资源型经济”,同时也是最不典型的“政府经济”、“外源性经济”及“自然资源型经济”,来自民众的经济发展动力特别大而来自政府及自然资源的推动力特别小,走的是一条内生性民本力量推动的经济发展道路。改革以来浙江经济迅猛发展的根本原因,只能归结为“浙江人”,归结为浙江民性的优异特质,归结为浙江长于经济的民性,归结为浙江人优秀的经济素质。

浙江在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经济文化特色,塑造了浙江人鲜明的经济素养特质。主要表现在:

第一,求富精神。浙江民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较为健全的经济理性,注重经济发展,努力追求富裕的生活。在提倡“存天理,灭人欲”“舍利取义”的古代农耕社会,浙东永嘉学派的代表人物叶适主张“义利合一”,永康学派创始人陈亮亦提倡事功和经世致用,对固执理念、不问功利的传统思想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功利文化对打破“禁欲主义”、“安贫乐道”的人生哲学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体现着自然人性的回归和经济理性。它的提倡和普及,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了较强的精神动力,增强了人们追求财富的欲望,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浙江人注重功利的价值取向,构成了浙江人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改革以来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首先得益于浙江人自古以来注重求富,具有较强烈的致富欲望。

第二,勤苦精神。经济发展的动力,不仅来自人的致富欲望,更与其创造财富的工作态度密切相关。“劳动是财富之父”。区域的富裕程度,与其人民的勤劳程度密切相关。浙江人素以勤劳刻苦闻名于世。凭着千百年来一以贯之的特别勤劳刻苦的工作作风,浙江人把自然资源禀赋并不充裕的家乡打造成了中国最富庶秀美的锦绣江南。改革之初,主要由于众所周知的外部原因,浙江区域经济的发展面临着物质资本积累少、工业基础薄弱等严重困难。但浙江人不等不靠,发扬传统的勤苦精神,起早摸黑,刻苦劳作,以勤劳致富。“走过千山万水,说遍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历经千辛万苦”。特别勤奋、特别耐劳、特别能吃苦的勤苦精神,使浙江区域经济重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使浙江重新成了全国最富庶的省份。

第三,自强精神。个人的富裕、区域经济的发展,最为可靠而持久的动力,是来自自身的力量,而非外力的推动。如果区域成员认为“致富”并不在于自己努力创造财富,而在于政府的关怀甚或偏爱以及他人的善意,通过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三次分配,从国家和他人手里多分一杯羹,甚或巧取豪夺,经济发展的动力将大大削弱。浙江人相信个人自力图富,依靠自己的力量创造富裕美好的生活;推及区域整体,相信依靠本区域的力量自力图强,达成地区的富强。千百年来,浙江人凭着自强精神,不但将自己的家乡建设成了千年不倒的经济强省富省,而且有大量财赋上解国库,成为中央财政的主要贡献者。改革以来,浙江人的致富致强欲望不是建立在向中央政府和兄弟地区“靠,要”的期待上,而是建立在自谋发展、自力更生、自力图富图强的基础上。自强是浙江民性的鲜明特色。改革以来浙江经济取得煌煌成就,重新成为经济强省,与浙江民性中有强烈的自强精神这种比较优势密切相关。

第四,尚学精神。区域成员的智慧程度,与勤劳程度一样,是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提升人们的智力水平,教育是关键。浙江素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两宋以降,浙江不仅官学兴盛,而且民间“耕读传家”蔚然成风。正因为如此,千百年来,浙江以“文化之邦”、“人文渊薮”闻名于世,学者众多,人才辈出。北宋时期,浙江在学术方面即足以傲视群雄,其学者达一百多人,几乎与河南、河北、山东三省的学者总和相等。南宋时期,华夏文明的正脉转移到了浙江。浙江无可争议地成为全国的文化中心。当时“浙东儒者极盛”,浙江成为全国的学术思想中心。宋后至清,浙江仍是文教发达,广出人才的“人文渊薮”。两宋以来的文科状元、进士数量,浙江在全国数一数二,远远超出各省的平均数。在科技方面,也是群星璀璨,被著名科学史家李约瑟称为“中国整部科学史中最卓越的人物”的沈括,就是钱塘人氏。民国迄今,浙江是名副其实的“院士之乡”。民国时期的中央研究院院士,浙籍人士占了约四分之一;新中国的两院院士中,浙籍人士占了约五分之一。浙江人尚学的优良传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人力资本支持。

第五,企业家精神。浙江具有悠久的工商传统。在工商文化传统的长期熏陶和潜移默化下,在务工经商办企业的长期实践中,浙江民间积淀了大批熟悉市场行情和规则,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力资源。浙江人因此素以善于经营著称,长于经商办企业。这种民性特质是培育企业家的温床,对企业家群体的产生具有内生性影响。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春风激活了千百年来融溶在无数浙江人血脉中的企业家精神,使他们迅速转化为敢于创业、善于经营的民间企业家,从而在浙江形成了规模庞大的企业家群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的发展与本土企业家资源的丰裕程度密切相关。丰裕的本土企业家资源,是当今时代浙江最重要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正因为浙江有着改革以来全国最早产生、最大规模的企业家群体,才使浙江率先并最大规模地发展起民营经济,实现了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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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9

[中图分类号]F27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09)01-0091-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合作组织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达15万个左右,拥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左右,参加组织的会员约2363万户,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性。东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明显处在全国领先地位,而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处在起步阶段,组织化程度较低。

1 我国西部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表现

1.1 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覆盖面较窄,农户参与率低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课题组2003年的调查显示,西部地区9省、区、市(广西、云南、除外)共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2594个,仅占中部、东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的56.13%和75.72%,仅山东省就有15395个,占到西部全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的68.13%;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会员数为209.58万人,分别是中部的36.9%、东部的55.7%;西部地区平均每个合作经济组织会员仅为93人,而中部、东部地区平均会员数分别达到141个和126个,都远远多于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户的覆盖率也较低,中部和东部地区的覆盖率分别为6.47%和4.84%,而西部地区仅为3.94%,除陕西省(覆盖率 13.9%)之外,其他省(区、市)的农户覆盖率均低于5.27%的全国平均水平,即使是近年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较快的四川省,对农户的覆盖率也只有2.49%,而贵州和青海两省的覆盖率不足1%,分别为0.91%和0.41%。由于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合作组织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较弱。

1.2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较多地集中在生产领域的种养环节上

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分布在种植业和养殖业(包括畜牧业和渔业)上。截至2006年年底,西部省区种养业分布比例均在50%以上,新疆68%(不含渔业)、四川55.83%、宁夏73.3%(不含渔业)、甘肃73.5%、贵州高达85.7%,这与西部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在各省区农业总产值中的比例是相符合的。这说明西部地区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者还停留在生产领域浅层次的合作,而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合作组织很少,产加销一体化则几乎不存在。

1.3 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以农民牵头领办为主

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牵头人划分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以农民牵头领办的,包括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二是企业牵头领办的,主要是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三是依托涉农部门、乡村干部领办的,主要包括农技推广部门、基层供销社、乡村干部。四是其他形式兴办的。根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委员会课题组调查的数据,西部农民牵头领办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仍然占据了主体地位。其中四川、云南、宁夏、内蒙古比例分别达到49.05%、61.96%、68.53%、62.91%,都远远超过了被调查的全国17个省份46.83%的平均比例。由农民自身牵头领办,保证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民办性质,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质上区别开来。由涉农部门乡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领办的合作经济组织占了相当大的比例。17个省份的平均比例为35.18%,贵州、四川的这一比例分别达57.83%和40.93%。而由企业牵头的比例却比较低,17个省份的平均比例为13.85%,其中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分别达到19%、19.79%、17.40%、15.99%,而西部省份都比较低,其中宁夏、贵州、内蒙古、云南的这一比例仅为4.57%、5.75%、5.79%、6.11%。而由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领办也是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对接的一种重要形式。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龙头企业发起的合作组织数量明显低于经济发达地区,这些组织一般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

1.4 合作经济组织区域跨度较小,主要以乡、村为主

在西部的省、市、自治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几乎90%以上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范围都在本乡镇以内。能够跨县级区域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数量非常的少。2007年宁夏跨县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也只占18.5%。由于绝大多数合作组织仅在本乡镇发展,低层次重复组建的现象时有发生,同一类型的合作组织(如养牛协会)各自为政,相互竞争,最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提高。

1.5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内部运行不规范

现阶段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多存在组织内部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方面的缺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而是农民初级形式的联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西部地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是政府及其相关组织和农村种养大户,这样的组织难以真正体现农民的合法权益。许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登记注册、没有章程,有章程的又制定得不规范,民主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不完善,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随意性很大,这必然导致较高的委托成本。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会员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不太关心组织的发展,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

(2)利益连接机制薄弱。在西部多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农民所获得的利益仅仅是技术信息服务,由于组织本身没有经营利润,对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自然很弱,主要靠共同经营的产品相连接,靠政府和能人的权威来凝聚。组织的运行主要是为农民提供免费或少量收费服务,会员的合作关系不以经济利益互补为基础,组织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难以产生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机制和凝聚力,许多农民持观望态度。

2 提高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化程度的途径

2.1 进一步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西部地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由于“先天发育不良”,尤其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西部各地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都非常重视,相继下发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性政策,制订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西部各地政府对发展合作组织的支持政策起步晚,对相关政策的统一规划和配套研究还不够,导致政策不到位、不全面,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扶持政策很少,因此扶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在规范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管理的基础上,对合作组织实行减免税的优惠政策,为其进一步发展创造宽松的税收环境。特别是对于能够为社员创造较大福利、有较大潜力的经济合作组织更要从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优惠,支持和鼓励它们的发展,为其他合作组织的发展树立榜样。同时西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整体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更需要国家财政的扶持。政府除了普遍实行贷款优惠政策外,应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并对西部有所倾斜。对于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重点扶持。

2.2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发展水平

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的必然选择,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要有立足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才具有生命力和发展潜力。西部地区由于受产业化水平低的制约,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强,因此,在创办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中,要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并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来增强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和赢利能力。要大力发展商品基地建设,与大市场、大流通相衔接。建设好各类商品基地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实现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变并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基础。

2.3 培养、培育农民和农民企业家,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一个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程度的高低关键在于专业合作组织的领头人。目前西部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组织者、管理者、组织成员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缺乏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等问题,造成合作组织对政府部门的依赖性增强, 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创新。

2.4 建立农业的风险补偿机制,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风险防范机制

目前农业生产面临两大风险: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整体综合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不强。为了将风险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合作组织必须建立风险补偿制度,用以补偿会员因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障会员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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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例10

一、引言

自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的经济飞速发展,gdp总量和gdp年增长速度都是处于全国前列,全省人均gdp和人均收入也水涨船高,且水平都处于全国前列。浙江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和全国的形势一样,也呈逐步扩大的趋势。

二、浙江各地区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基尼系数拉大的问题,主要是由城乡差距拉大引起的。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值得警惕。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经历了一个“由缩小到扩大”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扩大速率加快。城乡居民的收入之比2003年为2.51:1;2004年为2.47∶1;2005年为2.51∶1;2006年2.65∶1;2007年为2.90∶1.2007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90∶1,2007年更是上升到3.11∶1.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一项研究报告指出:近几年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超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一倍多,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4%,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8%,2007年的城乡收入比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值。目前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其实,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的这一结论,即农村居民收入已不足城镇居民收入的1/3是一个比较乐观的估计。实际上,这乐观的统计结果和人们在实际中的感受并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分别于1988年、1995年、2002年展开三次全国范围的住户调查,在最近完成的调查报告中得出如下结论:中国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一个先上升后扩大的过程。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人收入概念计算,从1994年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从1997年起又逐步扩大,2001年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几乎是农村居民的三倍。但这个结论,不能真实地反映城乡之间的实际收入的差别。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没有涵盖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各样的实物性补贴(医疗、教育、养老金保障、失业保险、最低生活费救济等等)考虑进去,城乡收入差距可能要达到四倍、五倍,甚至是六倍。

浙江作为中国发展比较快的几个地区之一,各城乡差距也相对比较大。2007年杭州市人均gdp34923元,丽水市仅为7391元。前者是后者的3.9倍。2006年,杭州的gdp总量为4134.88亿元,宁波为2073.44亿元,而衢州仅为340.82亿元,丽水为216.05亿元。衢州和丽水行政区域面积占全省25.7%,人口占10.9%,2003年两城市实现的生产总值分别为234亿元和220亿元合计454亿元,仅占全省的4.6%,人均生产总值分别为9560元和8835元,不到全省一半,仅为杭州的28%左右。①浙江经济在90年代崛起以后,各界人士普遍将私营企业和民间资本视为其崛起的重要原因。同时,在省内我们也应该看到各市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仍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三、影响浙江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因素分析

(一)东西部环境差异

浙江是典型的"资源小省",但浙江在港口、海洋和气候资源等方面却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 浙江地处祖国东南沿海的中部,港口众多,腹地宽广。改革开放后,港口建设速度加快,至2004年底,全省沿海港口已达58个,泊位600多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9个,深水泊位数占全国8 %。宁波已跃升为全国第二大港。今年截止11月8日,宁波港的吞吐量已达1亿吨,成为国内仅次于上海的,吞吐量逾亿吨的世界级大港。而且舟山、温州、乍浦、海门等港规模日益扩大,且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浙江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能源资源在全国居领先地位。浙江海域历来是我国最大的渔场。1999年,浙江的海水产品产量为389.4万吨,居全国第3位;浙江海洋捕捞渔获量高达331.2万吨,仅次于山东的332.5万吨,居全国第2 位。紧靠浙江的东海陆架盆地是一个有着良好开发前景的油气资源区,目前正在勘探开发之中。而对于浙江西部内陆地区缺乏资源的情况下又缺乏便利的运输条件所以经济发展明显慢于东部地区。

(二)人力资源差异

因为浙江东部物资资源比较丰富经济相对比较发达,教育水平也明显高于浙江西部地区。浙江的大部分高校都位于浙江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区,而在这些地区对人才的吸引也明显高于西部地区。资源禀赋论认为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与资源禀赋具有很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人力资源的作用变得日益重要。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力资本投资有很高的相关。具有不同人力资本含量的劳动者其获得的收益也各不相同,浙江各地的人力资本存在差异,因而必然影响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三)地区性政策差异

在浙江东部地区地方政府为鼓励经济发展存在着许多优惠政策。东西部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相当程度上同原有体制下的“政策惯性”有着密切的联系。西部地区大部分还是以农民为主,长期存在的城乡分割是原有体制下的一种政策产物。农产品的低价收购政策、限制农民进城政策、对农民的税收政策、对农民的税外负担政策、对城市居民的福利补贴政策,都是原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以来,这些政策有所松动和改变,但离根本性改变尚有距离。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施的一些宏观政策也拉大了收入差距,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给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带来的机会不平等。依靠国债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对大中城市关注过多,对小城镇和农村关注不够。金融政策安排不当,“嫌贫爱富”的金融政策向城市偏斜,使农民贷款无门,极大地限制了农民的发展机会和增收空间。

(四)历史沿革、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的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特征非常明显。新中国成立后,城乡不同的发展政策以及城乡居民的不平等待遇,如“剪刀差”、“户籍制度”等的实施,加重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另外,浙江国土面积较大,由于各地区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等差别很大,造成浙江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明显地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式发展的格局。加上改革开放以来采取由东向西的经济梯次推进和区域不平衡发展战略,客观上拉大了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这是导致浙江个人收入分配呈现出地区差别的直接原因。此外,从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规律来看,个人收入差距拉大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浙江经济正处于由传统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过程中,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也会带来个人之间、行业间和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四、为了减少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当地政府可以从几个方面着力

(一)支持省内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投资和政府间转移支付。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受布局战略等的一些政策因素及人们思想观念等的原因,在政府、社会投入和积累方面,发达地区远高于欠发达地区,造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明显。欠发达地区要充分利用资源、区位等优势,特别是劳动成本低的优势,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梯度转移,建成资源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体的浙西产业加工密集带,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大力发展有市场前景的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及时抓住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结构重组的关键时期,积极融入长三角,实现与长三角经济区的对接和联动,不断拓展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空间,分享现代区际的分工利益,努力缩小与发达城市的差距。

(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发展环境,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尤其要注重金融支持。各级政府要在相应的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下,一手抓农业,一手抓民营企业,提倡不同组织形式的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支持、鼓励各类人才开发,并在财力上给以必要的支持。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表明,东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杭州、温州、台州等地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之所以能够在领先其他县市,与这些地方民营经济的大规模发展是分不开的。

(三)提高人力资本的存量。从地区经济差异影响的回归分析看,各地人力资本的状况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大小存在着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特别是近年来,人力资本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有了明显的增加。 劳动力市场分割状况的逐步消除,地区人力资本含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还会加大。现有的资料已经明确低表示了这种趋势,在政策倾斜对地区经济差距扩大的影响减小的时候,人力资本的作用增长了。在发展落后地区经济的时候,如果不在人力资本的改善上尽心努力,那么经济发展必将缺乏动力。应该充分意识到人力资本对改善地区经济差距的作用,落后地区要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快科技与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现代人观念的培育等使自己的人力资本含量得以提升,使自己能够在进一步的发展中与先进地区的发展缩小差距。 此外,欠发达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当地政府努力,同时省政府要大力帮助。

(四)大力促进开发区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把工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改造成为具有城市功能和形态的新兴产业区,率先完成从低附加值制造业主导向“设计、制造、服务”一体化融合的高附加值制造业主导的跨跃,成为“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新阵地。开发区是浙江新兴产业的密集区,也是浙江城市发展增长极。开发区的转型升级既涉及产业结构又涉及空间布局。各类开发区要作为工业化的先行区、城市化的示范区,完成向新兴产业区和城市新区转型:从工业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向新兴产业区转变。从而影响个别地区经济的差异。

总而言之,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要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要在国内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完成区域改革和发展的双重阶段转换,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构建出区域内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互动的新机制,从而继续利用制度创新来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