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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泡沫现象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4 15:19:30

房地产泡沫现象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1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认为:泡沫即是“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钱在一个一连历程中的蓦地上涨,初始的价钱上涨使人们孕育发生价钱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从而吸引新的买者。这些人一样平常因此交易资产图利的投机者,而对资产的使用及其盈余本事并不感兴趣。随着价钱的上涨,通常是预期的逆转和价钱的暴跌,着末以金融危急了结。”简而言之,任何一种经济泡沫都可以被笼统的定义为:一种价格背离其价值的现象。在市场上,一种产品在其产品价值的上下做一定范围内的价格波动,是合理的,这时候的经济泡沫已然存在,并称之为合理的泡沫经济。但分析查尔斯・P・金德伯格所言,我们平时所关注的“泡沫”其实通常指产品或资产大受人们追捧而引起该产品或资产的价格不合理大幅度的提升,貌似出现一片繁荣,而其实已经出现经济泡沫了。超出合理水平的经济泡沫膨胀,显然背离了产品的经济基础,是经济行为中的风险行为。

一、房地产泡沫

(一)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

借助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和破裂,可以进一步理解房地产泡沫的内涵。70年代的日本,居民住宅贷款额同比有了1.3倍的大幅度增长。到了8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突飞猛进,生产和需求异常旺盛,这种情况下大量剩余资金涌动,一些房地产商、建筑公司甚至一些中小企业开始蠢蠢欲动,利用土地担保向银行贷款,开始了购买土地、行房地产开发的循环动作。股票和房地产价格暴涨成为现实,日本城市居民开始选择把大部分收入用于住宅储蓄,日本金融机构也耐不住寂寞,投入其中。到八十年代中期,日本低地价竟然上涨了2倍有余,其中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更是达到了75%以上。当到了1988年,连续多年的地价指数暴涨逼近2倍,日本已经不得不接受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了。到了1990年,日本的房地产总市值2450万亿日元,GDP450万亿日元,是GDP的5.45倍。GDP见顶是1992年 482万亿日元,房地产泡沫先破灭,和曾经的美国一样。日本由此完成了一个房地产泡沫形成到破裂的全部过程,世界经济史上亦是空前。

由日本房地产泡沫的发生、发展及最后的破裂可以总结出,房地产泡沫的主要特征应该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并且这种形态的形成不是单一因素所能决定的。其次, 房地产泡沫振幅较大,虽有一定的理论轨迹可寻,但不具有连续性,没有稳定的周期和频率。最后,房地产泡沫主要是由于投机行为,货币供应量在房地产经济系统中短期内急剧增加造成的。

(二)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原因

1.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从某种意义而言,土地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前提。在地球上,土地的存在面积是固定不变,对地球上的居民而言,他们需要有自己的居住地和居住条件;对于企事业来说,他们的发展也都与地产密切相关。物以稀为贵,房地产有利可图便被一些人趋之若鹜,房地产业泡沫的产生也成为可能。

2.地价的虚构性和房地产市场的不充分性。土地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的属性是多重的,它既是一种资源,又是一种资产。而地价的虚构性正是由于土地资源价格与其资产性价格的不一致而产生的现象。在房地产业经济交易活动中,供大于求一旦出现,其资产性价格必然大于资源价格,形成地价的虚构。而现实的市场地价中,一般虚构部分所占比例越大,泡沫成分就越多,反之越少。事实上,房地产市场与常规自由竞争市场有着很大的差异性,这主要体现在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上,即构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充分性,更导致了地价虚构性的形成和加强。

3.不合理的货币金融投资倾向性。房地产作为泡沫经济的载体,本身并不是虚拟资产,而是实物资产。出于投机目的的虚假需求的膨胀,经济泡沫的产生原理是一样的,但房地产也有自己的特点,其价值量大,且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保值增值性。这样就造成了一方面没有银行等金融系统的支持无法完成投机需求的实现,另一方面银行系统为了自身的利益又很愿意发放房地产贷款,这样大量资金涌向房地产业,就给泡沫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4.政府部门的调控和监管不足。在金融系统有巨大倾向性地把房地产作为最佳贷款项目时,房地产金融行业开始鱼龙混杂,甚至有不少公司是挂靠政府职能部门或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向房地产贷款,更有甚者采取了挪用公款或拆借等手段,重复抵押贷款也甚为严重。对此,作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政府部门理应采取有效措施引流资金,进行强有力的监管、调控,以避免资金链无限拉长,造成经济泡沫产生的局面。

(三)房地产泡沫的危害

当年,日本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引起了一系列不良反应:重创经济、财政危机、通货紧缩、产业抑制等等。而事实上,房地产泡沫的危害不仅仅表现在这些方面,房地产过热,一旦泡沫形成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升就会最终导致新的房产积压,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持久而深远的负面影响。空置商品房的积累,又促使了不规范的住房抵押贷款操作,而房地产价格便跟着虚高,极大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日本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一旦经济不振,金融危机便会应运而生,种种的连锁反应,最后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整个国民经济将受到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

二、经济泡沫与房地产业的关系

(一)知其利害,用其之长

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是一把“利害合璧的双刃剑”,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已经达成共识。这主要是基于对经济泡沫的认识和房地产业的自身特点:首先,经济泡沫长期存在具有其自身的客观性,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资金融通,活跃市场经济;另一方面,经济泡沫中确实存在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其次,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业本质,房地产业是实体经济,房地产业部门也是实业部门,即其本身不是泡沫经济。但从事实出发分析,房地产业确实含有经济泡沫成分,在其恶意膨胀的事实下必将导致泡沫经济的发生。比如地产价格泡沫、房屋空置泡沫、房地产投资泡沫、房价虚涨泡沫等等,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事实上,房地产业没有一点经济泡沫是不现实的,也是行不通的。由此可见,房地产业与经济泡沫的共存和利害,其关键在于要把握一个度,在于把它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而怎样利用现有理论知识、政府政策和市场规律,合理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作为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人士要做的,且切实要做好,以发挥其有利的一面造福社会。

(二)剖析现状,均衡发展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近几年来,房地产业投资已在我国形成较大的规模,并呈现出逐渐增长的趋势。当前政府应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其次,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待于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混乱,势必侵害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所以解决好房地产市场的秩序问题尤为重要。在我国一些地区和城市,一些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采取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手段,哄抬房价;违规进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拆零销售;违规以预购、认购等形式违规收取费用等等;甚至在部分城市炒楼花、炒房号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可能导致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的激化。另外,我国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也成为当前房地产业的诟病。

三、结束语

早在2003年,政府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就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事实上,房地产业无论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是对居民的生活都具有重要作用。而在当今新的形势下,我国房地产企业要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房地产业真正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就要充分认识房地产业与经济泡沫的关系,保持高度的理性,及早采取避免和应对房地产泡沫的措施,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科学决策、正确督导,以防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和扩大。

参考文献:

[1]郭松海.房地产基础知识[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2

关键词:

房地产泡沫;行为金融学;房地产投资者非理;房地产泡沫形成成因

中图分类号:

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9011103

1行为金融学的产生和发展

经过与传统的有效市场理论(EMH)的多年来的交锋,基于市场的信息的披露不充分,理性与非理性投资者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完全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理性投资者与非理性投资者共同决定市场价格,有效市场假说没有办法继续解释发生的经济现象,行为金融学也就产生了。

行为金融学是后金融时代经济学的众多分支学科中了有效市场假说,将心理学和行为学共同融入金融学理论中,所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领域之一。它将人们在投资金融决策过程中的自身原有的偏好、信念、知识构架感觉及其受外界干扰的从众心理一系列影响决断的因素都考虑进来。通过探究这些市场非有效性的因素看其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果把开放商和购房者在房地产的行为投资活动看成一个心理过程。以下图表为投资者心理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在行为金融学中,有限套利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板块,在后金融时代的中,传统的金融学中假设套利是完全无风险的,已经无法解释很多市场经济现象。它不可能是充分实现的,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中不能提供完全的替代品,受到资产价格回归的时间和资金信贷配给的限制以及噪音交易者在市场盛行的限制,各种干扰使得套利者无法充分发挥其捍卫市场有效性的作用。在行为金融学中,第二个重要的理论就是投资者心理。这一理论主要探讨现实世界中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时如何形成投资理念和对证券进行判断的。

2房地产市场泡沫及其存在问题

房地产泡沫,即房地产价格的泡沫,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行为而导致的房地产价格超过其自身市场基础价值并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价格严重脱离了使用者实际承受能力的情况。房地产市场不同其他行业,存在着萧条、恢复、繁荣、衰败的重复的经济周期理论。虽然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泡沫仅仅指出现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阶段,但是泡沫期间房价的暴涨暴跌也是致使房地产市场从繁荣顶端破裂走下坡路的主要诱导因素。致使给经济社会都带来的巨大的破坏,对房地产市场有着摧毁性的打击。

房地产泡沫现象不仅仅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盛行,在国际市场上更是猖狂。从上一轮回的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房地产市场都持续的走着下坡路。全球性的房价格快速上涨,投机现象严重,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周期长、高投资、高收益、高信贷、高风险、资金密集型的投资行业。房价跟随着我国超常高速发展的经济高低起伏,房地产价格脱离基本面支撑进入非理性的泡沫发展阶段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房地产市场投资者非理表现为投机过度,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羊群效应严重、房价收入比远高发达国家噪声交易者纵行,过度反应等等众多现象。

2.1空置率、房价收入比两个指标高居不下

房屋的空置率及其房屋价格收入比值是测度房地产的泡沫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通过对这两个指标测度可以很容易的看到房产市场的泡沫现象存在的严重程度。其一,在我国商品房的空置率居高不下,据统计,北京、上海、深圳已经高达50%以上,根据空置率的正常取值应该在5%以下,10%-20%及20%已为高危区甚至为高堆积现象。高空置率也使我国多地出现类似鄂尔多斯“鬼城”的现象。其二,房价收入比也同样能看出房产泡沫程度,它是指房价与购房者一年的家庭年收入的平均值的比值。这个比值主要反映有购房需求的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比值越高,支付能力就越低。一般发达国家的比值保持在1.8-5.5倍之间,发展中国家保持在3-6倍之间,而我国已经高达7.8倍。数据说明房价已经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质量,人们超前的消费可能会导致今后的生活水平。

2.2非理性的投资者行为

从非理性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能反映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现象,非理性投资在房地产投资时存在着住房消费面积贪大行为和超前消费行为,这大大增加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超消费行为也违背了住房消费的动态规律,造成生活质量下降,不利于人的健康发展。其次,投资房地产者的跟风的“羊群行为”也非常严重。房子同黄金一直都被认为是保值资产,在购房者没有掌握相对全面的投资信息时,看见周围的其他人都投身地产,也不问其具体原因和自身情况,就疯狂的投资房产业。

2.3房产商借贷市场混乱现象

房价的一路飙升使得房产商看到了商机,纷纷投身于房地产行业。房产行业本身高信贷特点带动民间金融借贷发展起来,形成巨大资金高利率参与体广泛的民间借贷市场。但房产繁荣期房产泡沫后,空置房等各种问题凸显,很容易造成开发商资金断裂,民间借贷市场混乱。使得房产成为一下成为金融风险较高的行业之一,甚至演变为民间金融危机。很典型的例子可以看依靠煤炭资源暴富起来的鄂尔多斯经济,巨额民间资本推动了地区房价持续八年暴涨。但却由于投资开发商的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及其投资的失误偏差和市场的反常,民间借贷机构不成熟,导致鄂尔多斯经济一路下滑的悲剧。

3行为金融学在房地产泡沫现象的应用

大量针对房产行业的泡沫成因分析都是采用传统金融学理论的宏观角度里假设完全理性的市场下的有效市场假说、完全套利、贝叶斯法则或者预期效用等理论进行解释和研究。很少人从行为金融学,微观投资者行为进行分析。从投资者的决策心理出发,研究房地产投资者,开发商的心理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看房价高低波动异常形成的原因。

3.1房地产投资参与者行为的信息反映偏差

参与房地产市场投资的买房投资人、投资开发商及其银行等民间金融放贷机构都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反应不足的现象。买房者往往对未来比较乐观,相信未来房价有很大的上涨空间,从而才会纷纷加入购房者浪潮,导致市场交易量膨胀,陷入房地产泡沫的漩涡中。同时投资开放商对未来房价的过高估计让其大量买地,甚至高利率的向民间金融机构借贷。而银行、民间借贷机构对未来房市过高估计使其大肆发放贷款。从而加速了房价的波动。同样,在三者反应不足时,对房地产市场的利好消息不敢追击加大投资,当有打压政策也不能及时的收手。这些都致使房地产市场中追涨价杀跌价的现象,大大加剧房地产的泡沫现象。

3.2羊群效应

羊群行为也称从众行为的投资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信息掌握不全或获得信息的成本太高的情况下,跟随和模仿着他人的投资行为投资的现象。其行为过度的依赖第三方渠道,忽略自己的主观能动思考性而采取的盲目策略。当房地产市场产生羊群效应时,买房投资者往往不考虑自身情况,过度的依赖他人,疯狂地投入房市,导致房价曲线一路上扬,迅速膨胀,伪装的房地产盛世开始慢慢出现泡沫现象。反之,当不利消息覆盖房产市场时,投资者仅仅依据表面信息做出判断,需求曲线迅速下滑,导致房产业泡沫破裂。这种房地产业的供需不平衡,误导投资者和开发商做出不相事宜的举措,形成房价市场过“热”或过“冷”的羊群效应。

3.3反馈机制

在我国房地产价格受到政府政策影响比较大,近几年房地产泡沫的现象严重后,政府为了抑制房价,采取了调利率,限购等多项措施,对不同城市的房价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购房者担心房价进一步上涨后会导致高位买进而吃亏,就蜂拥而至的购买。人们对房价的认知偏离反馈给房价的异常,同时正反馈交易机制也会致使投资者行为再次偏离。

3.4从噪声交易者理论看房地产泡沫

噪声概念早在1986年被美国时任金融协会的主席布莱克提出。他在发表的《噪声》一文中指出投资者不是以自己已有信息去决策,而是以噪声进行决策和交易。在DSSW模型中告诉我们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噪声交易者,并且解释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的原因。由于房地产市场中的噪声交易者的认知,心理及其情感偏差,从而对投资决策做出错误的判断。加之媒体的炒作,使得市场弥漫着“噪音”的投资者越来越多,使得房价上涨时,市场上购房需求上涨,反之当噪声交易购房者对市场前景不看好时,就会做出相反的策略。

4从行为金融学角度为房地产泡沫提出简析建议

4.1政府政策是引导房价回归理性的重要因素

(1)建全相对应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给结构,统一贯彻中央政策并根据各地方的GDP、人数等可靠的基础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房产政策。例如加大经济保障房的建设,减少大面积的奢侈住房的浪费现象,并加大低廉经济房的建设,避免影响生活质量的超前消费更加严重,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抑制投机性购房。国家和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房产税和信贷政策,提高投资者投融资成本。同时,政府及其相关机关采取经济和行政处罚,提高其在房地产投机活动的风险。针对开发商的民间借贷机构的政府监管,可以做完善信贷市场机制。

(3)建立相对完整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机制,减少噪声交易者的认知能力,使投资者掌握更多的被披露出来的真实信息,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加强正确的舆论的宣传,减少投资者在房地产市场中所掌握的不对称信息。组织相关金融房产部门对购房者,尤其是噪声交易者进行系统正确的理财、房产风险教育,并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超出合理值,不论过热还是过冷时都给予及时的提示信息,抑制非理性投资行为。

4.2规范银行及其民间金融机构对房价引导和监管机制

(1)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控制和调整的宏观调整,结合自身状况做好结构调整。各银行要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严格的审查,控制好房产抵押贷款的比例和开发商的持有资金比例。并要实时沟通和提醒,引导开发商适当的时候采取降价措施,保证现金流的正常运行,正常的回笼资金。

(2)整顿民间金融机构,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信贷风险预警预报系统机制。可以看出民间组织有着很强的资金实力和金融信息知识资源,内控机制相比个人投资者而言也相对全面和完善,能对风险进行及时的控制和梳理。在民间机构要剔除不合规不合政策的小组织机构,使得正规的民间机构集合更全面更好的信息和资源与金融接轨,成为正规的村镇银行及实体投资公司。提高民间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上的投资行为的科学性。

4.3规避购房投资者和开发商投资的非理性投资行为

(1)对于开发商,要严格的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政策,要时刻的关注政府宏观政策的变化,确定房地产市场变化莫测的需求,避免过多的开发用地。其次,开发商要有财务风险意识,有正确的信息投资观,以防盲目的跟风投资,不顾自己的资金安全进行投资,避免投资中出现资金链断掉的危险,使房屋的供给和需求趋于均衡。最后,开发商还应采取自身反省机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虚假消息哄抬房价,互相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2)个人购房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采取正确的投资政策。正确的利用新闻媒体媒介,树立正确的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严格的贯彻个人贷款审查程序,积极地参与政府及其民间金融的有关金融培训和信息灌输,保证自身资金和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5结束语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及其改革较其他国家晚了很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很多不完善需改进的地方。无论从购房投资者,开发商及其政府各方看都是尚待探索的阶段。通过本文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分析,深入的分析了投资者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更深入的认识了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些异常现象,房地产泡沫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更多的解释和说明,提出相对的解决策略。分别针对政府、购房者和开发商三者都进行规范和整顿。希望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更快的走上持续、稳定的正规的发展轨迹。

参考文献

[1]吴艳霞,王楠.房地产泡沫成因及其投机度测度研究预测[J].预测,2006,(2).

[2]安鹏,蔡明超,高国华.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与成因解――以上海市为例[J].统计与决策,2008,(20).

[3]韩冬梅,刘兰娟,曹坤.基于状态空间模型的房地产价格泡沫[J].问题研究,2008,(1).

[4]台玉红,苗苗,张洁.我国房地产泡沫测度―基于京、津、沪、渝四直辖市的实证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3).

[5]赵小茜.浅析中国城市房地产泡沫化趋势―基于22个城市房地产泡沫指数模型的实证研究[J].中华民居,2010,(7).

[6]饶育蕾,刘达锋.行为金融学[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

[7]徐松茂.房地产市场异常现象的行为金融学研究[J].北方经贸,2010,(3).

[8]位志宇,杨忠直,王爱民.房地产价格与宏观经济基本面研究的新视角[J].系统管理学报,2007,(10):572575.

[9]张艳.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房地产泡沫成因新探[J].财会月刊,3032.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3

1、行为金融学的产生和发展

经过与传统的有效市场理论(EMH)的多年来的交锋,基于市场的信息的披露不充分,理性与非理性投资者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难以形成完全理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理性投资者与非理性投资者共同决定市场价格,有效市场假说没有办法继续解释发生的经济现象,行为金融学也就产生了。

行为金融学是后金融时代经济学的众多分支学科中推翻了有效市场假说,将心理学和行为学共同融入金融学理论中,所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领域之一。它将人们在投资金融决策过程中的自身原有的偏好、信念、知识构架感觉及其受外界干扰的从众心理一系列影响决断的因素都考虑进来。通过探究这些市场非有效性的因素看其对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影响。如果把开放商和购房者在房地产的行为投资活动看成一个心理过程。以下图表为投资者心理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在行为金融学中,有限套利理论是其重要的理论板块,在后金融时代的中,传统的金融学中假设套利是完全无风险的,已经无法解释很多市场经济现象。它不可能是充分实现的,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中不能提供完全的替代品,受到资产价格回归的时间和资金信贷配给的限制以及噪音交易者在市场盛行的限制,各种干扰使得套利者无法充分发挥其捍卫市场有效性的作用。在行为金融学中,第二个重要的理论就是投资者心理。这一理论主要探讨现实世界中投资者在买卖证券时如何形成投资理念和对证券进行判断的。

2、房地产市场泡沫及其存在问题

房地产泡沫,即房地产价格的泡沫,是指由于房地产投机行为而导致的房地产价格超过其自身市场基础价值并持续上涨,房地产市场价格严重脱离了使用者实际承受能力的情况。房地产市场不同其他行业,存在着萧条、恢复、繁荣、衰败的重复的经济周期理论。虽然一般情况下,房地产泡沫仅仅指出现于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阶段,但是泡沫期间房价的暴涨暴跌也是致使房地产市场从繁荣顶端破裂走下坡路的主要诱导因素。致使给经济社会都带来的巨大的破坏,对房地产市场有着摧毁性的打击。

房地产泡沫现象不仅仅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盛行,在国际市场上更是猖狂。从上一轮回的美国次贷危机以来,美国、欧洲、日本、香港等房地产市场都持续的走着下坡路。全球性的房价格快速上涨,投机现象严重,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周期长、高投资、高收益、高信贷、高风险、资金密集型的投资行业。房价跟随着我国超常高速发展的经济高低起伏,房地产价格脱离基本面支撑进入非理性的泡沫发展阶段已是不争的事实。我国房地产市场投资者非理性行为表现为投机过度,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羊群效应严重、房价收入比远高发达国家噪声交易者纵行,过度反应等等众多现象。

2.1空置率、房价收入比两个指标高居不下

2.2非理性的投资者行为

从非理性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能反映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现象,非理性投资在房地产投资时存在着住房消费面积贪大行为和超前消费行为,这大大增加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超消费行为也违背了住房消费的动态规律,造成生活质量下降,不利于人的健康发展。其次,投资房地产者的跟风的羊群行为也非常严重。房子同黄金一直都被认为是保值资产,在购房者没有掌握相对全面的投资信息时,看见周围的其他人都投身地产,也不问其具体原因和自身情况,就疯狂的投资房产业。

2.3房产商借贷市场混乱现象

房价的一路飙升使得房产商看到了商机,纷纷投身于房地产行业。房产行业本身高信贷特点带动民间金融借贷发展起来,形成巨大资金高利率参与体广泛的民间借贷市场。但房产繁荣期房产泡沫后,空置房等各种问题凸显,很容易造成开发商资金断裂,民间借贷市场混乱。使得房产成为一下成为金融风险较高的行业之一,甚至演变为民间金融危机。很典型的例子可以看依靠煤炭资源暴富起来的鄂尔多斯经济,巨额民间资本推动了地区房价持续八年暴涨。但却由于投资开发商的缺乏基本的金融知识及其投资的失误偏差和市场的反常,民间借贷机构不成熟,导致鄂尔多斯经济一路下滑的悲剧。

3、行为金融学在房地产泡沫现象的应用

大量针对房产行业的泡沫成因分析都是采用传统金融学理论的宏观角度里假设完全理性的市场下的有效市场假说、完全套利、贝叶斯法则或者预期效用等理论进行解释和研究。很少人从行为金融学,微观投资者行为进行分析。从投资者的决策心理出发,研究房地产投资者,开发商的心理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看房价高低波动异常形成的原因。

3.1房地产投资参与者行为的信息反映偏差

参与房地产市场投资的买房投资人、投资开发商及其银行等民间金融放贷机构都存在着过度自信和反应不足的现象。买房者往往对未来比较乐观,相信未来房价有很大的上涨空间,从而才会纷纷加入购房者浪潮,导致市场交易量膨胀,陷入房地产泡沫的漩涡中。同时投资开放商对未来房价的过高估计让其大量买地,甚至高利率的向民间金融机构借贷。而银行、民间借贷机构对未来房市过高估计使其大肆发放贷款。从而加速了房价的波动。同样,在三者反应不足时,对房地产市场的利好消息不敢追击加大投资,当有打压政策也不能及时的收手。这些都致使房地产市场中追涨价杀跌价的现象,大大加剧房地产的泡沫现象。

3.2羊群效应

羊群行为也称从众行为的投资行为。是指投资者在信息掌握不全或获得信息的成本太高的情况下,跟随和模仿着他人的投资行为投资的现象。其行为过度的依赖第三方渠道,忽略自己的主观能动思考性而采取的盲目策略。当房地产市场产生羊群效应时,买房投资者往往不考虑自身情况,过度的依赖他人,疯狂地投入房市,导致房价曲线一路上扬,迅速膨胀,伪装的房地产盛世开始慢慢出现泡沫现象。反之,当不利消息覆盖房产市场时,投资者仅仅依据表面信息做出判断,需求曲线迅速下滑,导致房产业泡沫破裂。这种房地产业的供需不平衡,误导投资者和开发商做出不相事宜的举措,形成房价市场过热或过冷的羊群效应。

3.3反馈机制

在我国房地产价格受到政府政策影响比较大,近几年房地产泡沫的现象严重后,政府为了抑制房价,采取了调利率,限购等多项措施,对不同城市的房价产生了不同的影响。购房者担心房价进一步上涨后会导致高位买进而吃亏,就蜂拥而至的购买。人们对房价的认知偏离反馈给房价的异常,同时正反馈交易机制也会致使投资者行为再次偏离。

3.4从噪声交易者理论看房地产泡沫

噪声概念早在1986年被美国时任金融协会的主席布莱克提出。他在发表的《噪声》一文中指出投资者不是以自己已有信息去决策,而是以噪声进行决策和交易。在DSSW模型中告诉我们房地产市场中存在噪声交易者,并且解释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的原因。由于房地产市场中的噪声交易者的认知,心理及其情感偏差,从而对投资决策做出错误的判断。加之媒体的炒作,使得市场弥漫着噪音的投资者越来越多,使得房价上涨时,市场上购房需求上涨,反之当噪声交易购房者对市场前景不看好时,就会做出相反的策略。

4、从行为金融学角度为房地产泡沫提出简析建议

4.1政府政策是引导房价回归理性的重要因素

(1)建全相对应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给结构,统一贯彻中央政策并根据各地方的GDP、人数等可靠的基础数据制定切实可行的房产政策。例如加大经济保障房的建设,减少大面积的奢侈住房的浪费现象,并加大低廉经济房的建设,避免影响生活质量的超前消费更加严重,规范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抑制投机性购房。国家和政府应制定一系列合理的房产税和信贷政策,提高投资者投融资成本。同时,政府及其相关机关采取经济和行政处罚,提高其在房地产投机活动的风险。针对开发商的民间借贷机构的政府监管,可以做完善信贷市场机制。

(3)建立相对完整的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机制,减少噪声交易者的认知能力,使投资者掌握更多的被披露出来的真实信息,规范购房者和开发商的投资行为。加强正确的舆论的宣传,减少投资者在房地产市场中所掌握的不对称信息。组织相关金融房产部门对购房者,尤其是噪声交易者进行系统正确的理财、房产风险教育,并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超出合理值,不论过热还是过冷时都给予及时的提示信息,抑制非理性投资行为。

4.2规范银行及其民间金融机构对房价引导和监管机制

(1)银行和民间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控制和调整的宏观调整,结合自身状况做好结构调整。各银行要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严格的审查,控制好房产抵押贷款的比例和开发商的持有资金比例。并要实时沟通和提醒,引导开发商适当的时候采取降价措施,保证现金流的正常运行,正常的回笼资金。

(2)整顿民间金融机构,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信贷风险预警预报系统机制。可以看出民间组织有着很强的资金实力和金融信息知识资源,内控机制相比个人投资者而言也相对全面和完善,能对风险进行及时的控制和梳理。在民间机构要剔除不合规不合政策的小组织机构,使得正规的民间机构集合更全面更好的信息和资源与金融接轨,成为正规的村镇银行及实体投资公司。提高民间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上的投资行为的科学性。

4.3规避购房投资者和开发商投资的非理性投资行为

(1)对于开发商,要严格的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政策,要时刻的关注政府宏观政策的变化,确定房地产市场变化莫测的需求,避免过多的开发用地。其次,开发商要有财务风险意识,有正确的信息投资观,以防盲目的跟风投资,不顾自己的资金安全进行投资,避免投资中出现资金链断掉的危险,使房屋的供给和需求趋于均衡。最后,开发商还应采取自身反省机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不虚假消息哄抬房价,互相监督,维护市场秩序。

(2)个人购房投资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采取正确的投资政策。正确的利用新闻媒体媒介,树立正确的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严格的贯彻个人贷款审查程序,积极地参与政府及其民间金融的有关金融培训和信息灌输,保证自身资金和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5、结束语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及其改革较其他国家晚了很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有很多不完善需改进的地方。无论从购房投资者,开发商及其政府各方看都是尚待探索的阶段。通过本文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分析,深入的分析了投资者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心理和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更深入的认识了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些异常现象,房地产泡沫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更多的解释和说明,提出相对的解决策略。分别针对政府、购房者和开发商三者都进行规范和整顿。希望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更快的走上持续、稳定的正规的发展轨迹。

参考文献:

[2]安鹏,蔡明超,高国华.中国房地产泡沫的测度与成因解――以上海市为例[J].统计与决策,2008,(20).

[3]韩冬梅,刘兰娟,曹坤.基于状态空间模型的房地产价格泡沫[J].问题研究,2008,(1).

[4]台玉红,苗苗,张洁.我国房地产泡沫测度―基于京、津、沪、渝四直辖市的实证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0,(3).

[5]赵小茜.浅析中国城市房地产泡沫化趋势―基于22个城市房地产泡沫指数模型的实证研究[J].中华民居,2010,(7).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4

一、我国房地产泡沫研究的相关理论

1.1泡沫论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认为:房地产泡沫可理解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的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泡沫过度膨胀的后果是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即泡沫破裂,它的本质是不可持续性。最早可考证的房地产泡沫是发生于1923年―1926年的美国佛罗里达房地产泡沫(Property Bubbles),这次房地产投机狂潮曾引发了华尔街股市大崩溃,并导致了以美国为首的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最终导致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积累,到90年代初期破裂的日本地价泡沫,是历史上影响时间最长的房地产泡沫,从1991年地价泡沫破灭到现在,日本经济始终没有走出萧条的阴影,甚至被比喻为二战后日本的又一次“战败”。

就目前而言,房地产泡沫现象已存在并发生了,房地产投资以及消费状况正持续着以20%的百分比增长,这一结果是同期GDP增长率的2倍以上,这直接导致了房地产泡沫现象的出现。同时,《中国行业景气分析报告》一文也已指出,“中国式的房地产泡沫现象”正悄然而至。报告称房地产泡沫有如下特征:房地产泡沫是房地产价格波动的一种形态;房地产泡沫是指房地产价格呈现出的陡升陡降的波动状况,振幅较大;房地产价格波动不具有连续性,没有稳定的周期和频率;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投机行为,是货币供应量在房地产经济系统中短期内急剧增加造成的。我国出现房地产泡沫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城市的房地产商引领了投资以及圈地的热潮,致使其他房地产商效仿,将房地产价格大幅度地提升以获取利益的手段使得商品房空置率不断飙升,这是弊端所在。将房地产泡沫现象进行案例分析、回归分析的方法进行总结,其结果是这一现象是区域性而非全国性,同时,房地产泡沫现象也是不争的一个事实。

1.2非泡沫论

学者黄征学认为,房地产的价格不断走高,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房地产投资增幅逐渐增大,这些现象不足以构成房地产泡沫,这一结果是根据于相关参数的测定得出的。任志强的观点是,房地产市场具有其他产业不具备的特殊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房地产的销售期限不固定,跨度较大,而一些房屋的空置也只是短期的,房屋的入住率是持一个抛物线的趋势,有跌落也有反弹回升,这需要房地产商耐心等待。理论上来说,商品在销售时期,出现供求不平衡的状况是合理的,是一种很正常的经济现象。相关结果表明,我国商品房价格的涨势处于1%-4%的状态,与日本以及泰国的房地产泡沫时期的涨幅相比,是远远低于二者的,换个角度来讲,就是说我国的房地产商品房的价格增长速度也是远远低于国内经济生产总值的,从价格上来讲,房地产泡沫现象也是不复存在的。

任志强表示,泡沫从经济学的概念,只要有市场溢价就有泡沫,但是什么东西没有市场溢价呢,几乎没有。比如手机,一出来5000块钱,过两天变成4000,再过两天3000了,你说是泡沫吗,最初的时候就是知识产权的市场溢价。任志强还称,第二个解释泡沫的经济学的办法就是用虚拟经济的方式有了巨大的杠杆,中国的房子没有杠杆,首付30%,二套房首付70%,跌了30%还是百分之百的付款,没有什么泡沫。

1.3泡沫必然论

目前看来,房地产泡沫现象是一种模糊的概念,不能很清楚的界定其是否存在,比股市泡沫现象更难概括.如今,很多人进行房地产投资项目,对于投资项目来说,收益与亏损是最为平常在所难免的,泡沫也是自然而然的。是长久以来的自然规律。吴敬琏认为,吴敬琏认为回答房地产是否存在泡沫要比回答股市是否存在泡沫更困难。现在很多人都在对房地产进行投资一旦以投资目的入市今涨明跌泡沫是自然的。希勒认为全球有一个普遍现象凡是有魅力的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泡沫都在所难免房地产市场长期低迷或是长期高涨都会造成泡沫是必然规律。

1.4泡沫

总体上来讲,我国的房地产态势是健康且持续稳定的,部分一些城市则出现了房地产投资幅度过大的现象,这直接导致了土地供应过量以及房价上升速度过快的现象,特别是商品房的空置率尤为严重,我们应对这现象高度重视,因为这些现象说明了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苗头虚热状态。有人认为,这些地区的房地产投资的幅度过大,房产价格涨幅太快,出现了虚热的状态,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市场风险存在的根源。林云霞认为,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是健康的。但是目前一些城市房地产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房价和地价上涨过猛,商品房特别是高端商品房的空置率持续攀高,这些现象应引起高度警惕,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已出现过热或虚热苗头,刘志峰认为,目前部分地区投资增幅过大,土地供应过量,价格上涨过快,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热,虚热和结构性问题,存在较严重的市场风险。

二、房地产泡沫的根源

2.1土地自身的特性

段正梁教授认为,土地有其有价格而无价值的独特性,这直接导致了土地被进行买卖的后果。一些人利用土地的这一特殊性进行土地买卖的活动,“炒房地产”已经形成一股热潮,加入这个大潮的人也越来越多。在经济方面,土地具有稀少性,在所有的生产要素之中,土地的反弹可能是最微小的,可以说是微乎其微的,土地在供给方面,具有稀少性、多元素以及包含性的特点,这些特点致使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土地的稀缺性、垄断性和土地需求的投机性,更是使得土地价格上涨的趋势越来越高。同时,目前社会中的房地产项目已经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往人们将房地产项目作为资产以及材料的转让,而如今房地产项目是作为投资概念运行的,通过公式运算可能就已经将房地产规划完成了,正是基于此,房地产泡沫才有形成的空间。

2.2非理性预期和过度投机

Black(1986)首先将噪声的概念引入泡沫理论中,把市场有效性和噪声结合起来研究,认为噪声交易使股票价格成为噪声价格,不能充分反映信息所包含的内容,从而使市场的有效性大为降低。在股市交易中,噪声交易者不断通过交易将噪声累加到股票价格中,使得股票价格偏离其内在价值,形成股票泡沫。Shiller(1984,1990)和Summers(1986)建立了时尚模型,给出了投机泡沫成因的一种解释。Shiller(1984)认为股价极易受到纯粹的时尚潮流和社会动态的影响,投资者彼此之间的高度关注可能会导致泡沫的产生。过度投机是指以全部的资金、有价证券等投入于高风险行业,例如证券、期货、期权、杠杆交易等,由于这些交易往往因市场的变动而导致有价证券的贬值,或由于头寸的方向不对,需要更多地追加保证金,若保证金无法补充,因而导致被强行平仓并导致严重损失。过度投机对个人来说会导致倾家荡产,而对单位来说将会导致资不抵债或破产。但这些行为还往往引发市场的震荡或引致社会动荡。国际投行野村在最新报告中对中国房地产业发出警示,认为中国房地产已投资过剩,三四线城市风险尤其高,成为中国经济面临的最大风险。野村经济学家张智威等在报告中解释他的论据,他指,之所以强调2014年的房地产风险,因为他们团队认为中国房地产业在经历长达十年的繁荣後,目前开始面临结构性供应过剩的问题。报告称,去年三四线城市(除一线和24个二线城市以外)住宅在建面积占到总量的67%。市场并未完全意识到这一风险,一部分是因为这些城市可获得的数据有限,另一方面是一线城市楼市热可能对误导了部分投资者。

野村对中国房地产的担忧,主要基於以下理由,一是库存不断增加,该投行估计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到2013年底达到37平方米,日本和英国则分别为35和33平米。如果以此趋势发展,人均面积到2017年会达到51平米。二是中国劳动力人口开始下降,城镇化放缓。中国劳动力人口2012年开始下降,而且应会进一步收缩。此外,宏观因素也可能引发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包括利率上升,资本账户开放,房地产税推行以及反腐败活动。野村指出,从2013年数据看,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支柱,占GDP的16%,固定资产投资的33%,贷款余额的20%,新增贷款的26%,政府收入的39%。如果房地产急剧放缓,很难找到替代方式支持经济增长。而且若房地产市场剧烈调整,应对政策也未必立竿见影。当前地方债和影子银行问题令人关注,但不太可能在今年引发系统性风险,政府可以对违约信托产品施以援手、展期债务。但若房地产投资急剧放缓,政策放松可能达不到很好的效果,因为地产业本身面临结构性过剩问题。从今年前两月数据看,中国房地产增速放缓,1-2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同比下降0.1%和3.7%,新开工面积同比降幅达27.4%,而房价涨幅也持续缩窄。2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升幅回落至8.7%。

2.3结构性失调

泡沫的根源在于结构性的失调,结构性失调主要是产品的结构失调,经济适用房以及商品房、高档房的安排不近合理,比例出现不均的现象,这是楼盘定位的问题。就市场情况看来,应适量的开发建筑面积大的楼盘,加大开发经济适用房,这样会符合大多数人的选择。这会避免房地产泡沫现象的出现。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的高度层次性和差别性,由于人口、环境、文化、教育、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在各个区域间的需求情况各不相同,房地产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影响所及往往限于局部地区,所以,房地产市场的微观分层特性也较为明显。具体表现在,土地的分区利用情况造成地区及一个城市的不同分区,不同分区内房产类型存在差异,同一分区内建筑档次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存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平衡状态是经常会发生的。虽然价格和供求等市场机制会产生调整供求之间的非均衡态的作用,但随着诸多市场因素的发展变化,原有的均衡态将不断被打破,因此,房地产市场供求之间的不平衡性将长时期存在,而均衡始终只能是相对的

2.4政府调控的影响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职能部门忽略了一些问题与细节,这直接导致了土地的总量控制权不能够完全掌握,当集体土地农用土地失去控制时,会导致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开发入驻,形成房地产开发过热现象。同时,一些政府部门也积极引领开发商的入驻,进行投资,导致土地开发过度,房地产商品化的出现使产品在市场流通的过程中形成了重大失误。不仅如此,银行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使得房地产项目的资产价格快速膨胀,有了很大的上升空间,出现了泡沫现象。近几年政府一直在实行限购令,有学者认为限购令有利于社会公平和资源节约,限购令的执行,已经按下了高房价的疯狂的头颅,逼迫房价进入下降通道。因为过度的投资保值投机已严重扭曲了房地产的居住功能,一户一房的调控目标就是要还住房本来的居住本质,确保更多以居住为主的居民的利益。限购令固然是以行政强力遏制了购房需求,其短期或对调整房市有所影响,但正因为调控行为的非市场化,政策的连续性也让人产生了疑问。而这种对政策不可持续的预期,则可能对市场调控效果及政策信心造成损伤。另有学者认为“限购令”的实际效果很有限,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首先,这是一项临时性措施,对房价而言只能发挥临时降温作用,并不能真正改变市场预期。只要炒房客预期房价继续上涨,炒房客就有可能千方百计绕开规定。其次,“一户限购一套房”的规定有漏洞。炒房客既可以借用暂时不买房人的身份证来炒房,还可以通过假离婚等方式来炒房。再者,如何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也是个问题。还有一个政府调控政策那就是房产税影响颇深,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收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开征房产税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有利于抑制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和投机行为,有利于改善人们购房的理念,有利于抑制虚高的房价,使得房价回归理性等。

三、房地产泡沫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3.1房地产泡沫破裂具有严重危害

一旦房地产泡沫现象急剧加重,那么经济方面也会出现同样的泡沫问题,通货膨胀,人们生活不安定,增加了群众的恐惧心理。从以往的历史教训来看,房地产泡沫的出现只会使经济、金融负担更加严重,形成更加不利于社会安定的负资产现象。房价一旦暴跌,其他方面的价值则有所提高,并没有完全解决房价高人们无法承担的问题,反而使问题变得严重,任何事件都是有缓冲期限的,上涨后必定会回落,这样会使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死循环,损失国家利益。

3.2适当泡沫有利于经济发展

任何事物都是讲究适度的,对于房地产泡沫来讲,也同样适用。泡沫过多则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一点儿泡沫不存在则会使房地产事业毫无起色,姿态平平。可以对房地产项目进行价格的微调,这样能够保证房地产泡沫现象不会过于严重,适度的泡沫在未来的房地产价格中会有所体现,所以,在某一程度上来讲,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有利于国家经济的繁荣。

结语

对于房地产项目来讲,业内人士都有其不同的眼光以及看法,无论是哪一种看法,都是基于房地产项目本身的定义出发的,一定的泡沫能够促使经济发展,则说明泡沫的出现并不是完全有害的,那么,掌握好房地产泡沫的“度”是极为重要的。这对于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那就是既不能让房地产链条破裂,也不可以让房价虚高,保持一个合适的度才能保证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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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津塘沽区房地产管理局[J].中国房地产,2006,(05)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5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高潮”。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6

什么叫泡沫经济?《辞海》(1999年版)中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解释。该书写道:“泡沫经济:虚拟资本过度增长与相关交易持续膨胀日益脱离实物资本的增长和实业部门的成长,金融证券、地产价格飞涨,投机交易极为活跃的经济现象。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最后必定泡沫破灭,导致社会震荡,甚至经济崩溃。”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泡沫经济主要是指虚拟资本过度增长而言的。所谓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如企业股票或国家发行的债券等。虚拟资本有相当大的经济泡沫,虚拟资本的过度增长和相关交易持续膨胀,与实际资本脱离越来越远,形成泡沫经济,最终股票价格暴跌,导致泡沫破灭,造成社会经济震荡。

(2)地价飞涨,也是泡沫经济的一种表现。如果地价飞涨,脱离土地实际价值越来越远,便会形成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灭,地价暴跌,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危害。

(3)泡沫经济寓于金融投机。正常情况下,资金的运动应当反映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运动状况。只要金融存在,金融投机就必然存在。但如果金融投机交易过度膨胀,同实体资本和实业部门的成长脱离越来越远,便会造成社会经济的虚假繁荣,形成泡沫经济。

(4)泡沫经济与经济泡沫既有区别,又有一定联系。经济泡沫是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所谓经济泡沫是指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非实体经济因素,如金融证券、债券、地价和金融投机交易等,只要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中,对活跃市场经济有利。只有当经济泡沫过多,过度膨胀,严重脱离实体资本和实业发展需要的时候,才会演变成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可见,泡沫经济是个贬义词,而经济泡沫则是个中性范畴。所以,不能把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简单地划等号,既要承认经济泡沫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又要防止经济泡沫过度膨胀演变成泡沫经济。

二、经济泡沫的利与弊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经济泡沫之所以会长期存在,是有它的客观原因的,主要是由其作用的二重性所决定的。

一方面,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于资本集中,促进竞争,活跃市场,繁荣经济。

另一方面,也应清醒地看到,经济泡沫中的不实因素和投机因素,又存在着消极成分。

三、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

在搞清了泡沫经济的涵义以及泡沫的利与弊之后,我们可以回过头来研究房地产业与泡沫经济的关系这个主题了。研究的结果是:

1、房地产业本质上是实体经济和实业部门,其本身决不是泡沫经济。

首先从房地产的属性来看,房地产是不动产,房地产商品兼有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双重属性,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实实在在的实体产品,同金融证券(包括股票、债券)仅仅是收益权利证书相比,根本不同,它本身并不是泡沫经济。

其次,房地产业部门是实业部门。它同金融证券等虚拟资本也是根本不同的,谈不上泡沫经济。

再次,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内生产总值中,房地产增加值一般要占到10%左右。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事实已经证明,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业的兴旺发达,是我国经济繁荣的标志之一,并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所谓虚假繁荣的“泡沫经济的第二次高潮”。

2、房地产业也含有某些经济泡沫成分,如果任其膨胀,也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危险性。

应当承认,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经济泡沫,主要表现在:

(1)地产价格泡沫。如前所述,土地价格由于其稀缺性和市场需求无限性的拉动作用,及其土地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这种虚涨的部分就属于经济泡沫。如果土地价格成倍、甚至几十倍地飞涨,就会发展成泡沫经济。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鲜明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上世纪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地价虚涨是不能持久的,在一定阶段便会破灭。

(2)房屋空置泡沫。在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中,商品房供给超过市场需求,超过部门的供给增长属于虚长,构成经济泡沫。按照通用的国际经验数据,商品房空置率达10%以内时,这种经济泡沫是正常的。如果超越过多,引起严重的供给过剩,形成泡沫经济,导致房价猛跌,开发商遭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失业率上升,经济混乱,社会动荡。

(3)房地产投资泡沫。一般规律,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应与房地产消费增长率相适应,力求平衡供求关系。在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起飞阶段,百业待兴,房地产投资增长率略大于消费增长率,形成供略大于求的市场局面,对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刺激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只有当房地产投资过度膨胀,商品房严重滞销,造成还贷困难,连带引起金融危机时,才形成泡沫经济破灭。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泰国就是一例。

(4)房价虚涨泡沫。房价是与地价相联系的,房价泡沫与地价泡沫密切相关。此外,开发商对利润的期望值过高,人为抬高房价,也会形成经济泡沫。如果房价飞涨,开发商攫取暴利,购房者难以承受,由此也会形成房地产泡沫经济。

可见,房地产确有经济泡沫,存在着发展成为泡沫经济的可能性。但绝不能把房地产业等同于泡沫经济。

3、房地产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利有弊,关键在于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避免出现泡沫经济,导致大起大落的波动和震荡。适度的经济泡沫,例如土地价格微幅上扬、房价稳中有升、房地产开发投资高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商品房供给略大于市场需求等等,对活跃经济,促进竞争,推动房地产发展和国民经济增长是有利的。同整个国民经济一样,没有一点泡沫房地产业是不能繁荣的。而如果泡沫过多,过于膨胀,造成虚假繁荣则是不利的。关键在于要控制这些经济泡沫过度膨胀,不致形成为泡沫经济,带来严重危害。

四、辩证地看待当前上海的房地产市场形势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已达到泡沫经济程度?这不是凭印象可以判别的,而是必须按照实际数据科学地进行评价。

衡量房地产市场形势必须树立一些基本标准。笔者认为,首先要看房地产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的适应度;其次要看商品房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态;再次,要看商品房价格的波动状况及其走势。只有抓住了这些基本标准,才能进行正确判别。

以上述基本标准来衡量,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主流是处于持续发展的繁荣阶段。其主要标志是:

(1)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平衡,求略大于供,呈现出供求两旺的态势。据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海市统计局的2002年1~6月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汇总资料,已登记的商品房预售面积1230.14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9.9%,批准的预售面积(1138.86万平方米)与实际预售面积之比为1∶1.08,实际预售面积略大于批准预售面积。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5%,大大超过商品房竣工面积(468.51万平方米)。不少优质楼盘,出现少有的排队购房现象。前几年累积的空置房逐步消化,大幅减少。住宅市场旺盛的需求,拉动着上海房地产市场出现繁荣的局面。

(2)存量房交易大幅增长,向着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方向发展。2002年1~6月,已登记的存量房买卖面积达到811.23万平方米,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1%。日渐接近增量房交易,部分区内存量房产交易量已超过增量房交易量。预示着上海的房地产市场逐步成熟。

(3)房地产开发投资更趋理性化,市场基础扎实。与20世纪90年代初那种不顾市场需求、盲目开发的情况不同,如今的房地产开发商普遍比较重视市场调研和目标市场定位,使房地产投资开发牢固地建立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说属于市场需求拉动型投资扩张。2002年1~6月的上海房地产开发投资额达到355.3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5.3%,预计全年将超过700亿元,这对拉动投资需求,平衡供求,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是有益的。

(4)商品房价格稳中有升,基本合理。2001年上海的房价上升了8%左右,2002年上半年上涨了5.8%。从其成因来分析,主要有三个因素:一是楼盘品质提高、环境改善,成本推进型上升:二是居民收入提高,消费结构转换形成的需求收入弹性促进型上升;三是商品房阶段性、暂时性供不应求的需求拉动型上升。2001年上海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9.9%,而房价的增幅仍低于收入增长幅度。从长期发展趋势看,房价稳中有升是符合市场经济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也是合理的,它恰恰是房地产业景气的重要标志之一。

通常人们喜欢用“冷”和“热”来形容房地产市场状态,这种通俗的说法容易引起误解,是不科学的。正确的提法应当用繁荣还是衰退,即景气度来表示。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的佳境状态,如果从房地产经济周期角度看,则是繁荣阶段的高峰期,笔者预测还会延续二三年时间。那种把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扣上“泡沫经济”的帽子是站不住脚的。

当然,也应当看到当前的上海房地产市场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出现了一些泡沫过多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1)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过猛,隐含着再次出现供给过剩的危险。从现在开始就应适当控制土地供应量和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7

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认为,在本轮宏观调控之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确实存在一定的泡沫迹象。这些泡沫迹象主要表现在:房价与居民收入比过高,按照国际通用指标,两者之间比例控制在3-6倍是比较合理和安全的,中国部分地区则达到7-8倍;房价和房租比不平衡,房价上升幅度过快,2003年之前,是以5%的速度上升,2003年达到13%,2004年上半年达到11%,出现一种房价升,房租降的现象;投资比例过大,据对上海25个小区23600户居民的抽样调查,从投资角度购房的占26.7%,超过国际20%的指标。许家印认为,适当的房地产泡沫的存在是很正常的,尤其在一个行业刚刚兴起的时候。但房地产泡沫和泡沫房地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泡沫房地产具体表现为价格高于价值若干倍,而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地区总监耿树森认为,收入和房价比作为衡量是否出现泡沫的标准不一定合理,房价高不一定就是泡沫。房地产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应由市场来调节。香港、纽约等城市的房价在同一时间存在10倍的差距,只要房屋的价值能够承受这样的价格就不存在泡沫的说法。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8

一、问题的提出

观察2000年以来厦门房价发展趋势,2000年至2003年期间,房价温和上升;2003年至2006年,房价快速增长;2006底至2007年上半年,房价疯狂拉升;2007年10月之后,房价开始显著回落。直观看来,厦门房价走势呈现显著的泡沫孕育、泡沫增大、泡沫膨胀和泡沫初步崩溃的明显特征。而厦门是否真正存在房价泡沫,房价泡沫是否演变成泡沫房价,泡沫房价是否正在崩溃,就须要利用相关科学理论、模型、方法进行进一步的展开分析。

二、研究设计

指标评价法:房地产泡沫的评价体系由价格、供给、需求三类指标构成。比起许多经济理论和模型来说,这些指标具有直观、易理解的优点。然而,相关泡沫标准未统一,不同机构给出的标准有很大差异;同时由于某些指标数据采集的困难,数据真实性欠佳,国际间的可比性较差等原因,降低了这些指标的可靠性。但是,如果同一国家的不同城市或者同一城市的不同时期,这些指标出现系统性的持续高企;如果一个城市的指标普遍高于另一个城市,则有理由认为该城市的房价泡沫迹象是显著的。见表1:

本文将采用这个指标体系对厦门房地产相关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判断厦门房地产泡沫的发展程度和速度。

本文选择中国、上海、重庆三个对象作为厦门的参照系。中国表示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总体水准,上海表示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发达水准,重庆表示全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欠发达水准。从而可以根据三个参照系的房价泡沫指标情况与厦门房价泡沫指标所处区间的对比来衡量厦门房价泡沫发展的程度和速度。

三、结果与分析

1.价格指标

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是住房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用于判断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的可持续性,能较准确地判断某地区居民的购房能力。通过对数十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居民住房房价的多年考察,世界银行和联合国人居中心分别得出“合理的住房价格”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5的时候,国际惯例就认为该城市房屋购买力“极低”;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6的时候,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属于房地产泡沫区;当一个地方房价收入比超过7以后,就会被国际上公认为“国际房价最难承受地区”。

根据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的国际标准:发达水准60平方米/人和宜居水准30平方米/人,以及样本当前水准,测算出三个房价收入比水平,分别对应为表3的“房价收入比60”、“房价收入比30”、“房价收入比当前”。通过对中国总体及样本城市的房价收入比的对比分析可见:

(1)无论采取何种口径计算,中国总体及所有样本城市2005年的房价收入比均偏高,样本城市的主流指标“房价收入比30”均超过7的国际警戒标准,均属于国际房价最难承受的城市。而情况最严重的是上海。

(2)有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各样本城市的住宅平均单价增速远超过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因此可以断定:到目前为止,各样本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仍然呈扩大的态势。

(3)根据该指标可以判断厦门房价存在显著泡沫。

房价增长率/GDP增长率:这个指标主要用来测量房地产行业相对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一般指标值在1以内属于合理范围,即房价(土地价格)增长率与GDP同步;1-2泡沫预警;2以上房价虚涨泡沫显著。以2003年至2006年4年间的平均GDP增长速度数据和平均房价增长速度数据,对各样本城市的该指标测算,结论如下:

(1)2003-2006年间,中国房价年均增幅是低于GDP年均增幅的,说明中国房价上涨仍然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2)厦门的房价增长显著超过GDP增长,比值已超过国际警戒值。说明厦门房价存在明显泡沫。

房价增长率/CPI:在中国,由于投资渠道单一,居民把商品房屋作为对抗通胀的重要的投资品之一。因此将房价增长率与CPI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商品房屋对抗通胀的程度。但若该指标持续不断地上涨,就有可能反映出房价已产生泡沫。日本1988-1991年房地产泡沫膨胀时期,该指标的平均值为4.3。但由于我国CPI的波动率很大,如果仅仅使用该指标,可能对房价泡沫产生误判。因此,本文基于谨慎原则再设定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住宅价格平均年增长率超过名义GDP增长率,二是该指标持续超过4。采用2003-2006年数据进行测算,结论如下:

(1)总体来说,2003-2006年间,中国房价年均增幅是低于GDP年均增幅的,说明中国房价上涨仍然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除厦门外,其余样本城市的房价年均增长率多低于GDP年均增长率,不能确定是否存在房价泡沫。

(2)令人不情愿看到的是,即使在谨慎原则前提检验下,厦门的该项指标仍然持续超过4。说明厦门房价存在明显泡沫。

购租比:购租比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房价与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的月租金之间的比值。从理论上说,购租比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

该指标中平均住房租金的确定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中国各地统计机构或房地产主管机关从来没有公布过有关住房租金的官方汇总信息。厦门国土资源局则以抽样方式公布,由于样本量太少,无法满足该指标测算的需要。为了使该指标测算能够进行下去,本文只好进行常识性假设。比如瑞景新村的住房,按大家的心理感觉可以认为代表厦门中等水平住房。80平方米普装的两居室房屋,按2006年的行情,平均月租不会超过1500元/平方米,即18.75元/平方米.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分析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采取更保守的策略,把厦门的住宅平均租金提高至22元/平方米.月。根据各地房屋租赁信息,本文用同样的方法确定其它城市的住宅平均租金。另外,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租金增长率则近似地认为是CPI中居住类指标的增长率。

现在以2006年数据为例,对各样本的购租比分析结论如下:

(1)由于无法确定总体数据的准确性,该指标放弃计算中国总体情况。考虑到中国经济及房地产发展的区域不平衡性,可以近似地认为重庆代表中国总体水平。可见,2006年除重庆外,其他样本城市的购租比均接近或超过240的国际警戒线。同时除重庆外各样本城市住房PEG也显著偏大,显示大部分城市的住宅真实需求并不能支撑相应的房价。

(2)厦门市的指标显著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说明存在显著的房价泡沫。

房价增长率/租金增长率:租金是房屋投资收益率的直接表现,也是决定房产投资未来现金流的重要指标。只有租金与房价同比例增长,房价上涨才合理。根据国际经验,这个指标超过2进入泡沫区,超过5进入泡沫警戒区。这个指标是非常直观易于理解的,本文不再做进一步的阐释。采用2003-2006年数据进行测算,分析结论如下:

(1)从中国总体情况来看,该指标虽然进入泡沫期,但近年的表现较稳定,可以认为中国总体房价并没有产生严重泡沫。

(2)厦门该指标表现稳定,普遍超过国际警戒线。说明厦门房价存在显著泡沫。

2.需求指标

房屋销售额增长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房屋销售额直接体现了年度房屋需求总量。在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进的过程中,房屋销售额增长率高于消费品零售额增长率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前者长期明显快于后者的增长,则说明房屋销售增长脱离了经济增长与居民消费增长的实际,可能产生房价泡沫。现采用2003-2006年数据对该指标测算,结论如下:

(1)该指标表现非常不稳定。从中国总体情况来看,该指标显示中国房地产并未产生严重泡沫。

(2)厦门该指标表现稳定,说明该指标反映的事实置信度较高。2004年以来厦门房价已处于泡沫区,2006年指标更是超过国际警戒线,说明存在显著房价泡沫。

投资性购房比例:目前国内并没有权威的数据来统计这类购房者。基于厦门的情况,本文认为可以把外地购买者近似地定义为投资性购房者。厦门居住用房的外地购买者比例超过40%,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因此该指标表征厦门房价存在严重泡沫。

3.供给指标

房地产投资增长率/GDP增长率:这个指标反映宏观经济的承受能力和房屋的潜在购买力。在一定的经济总量的前提下,宏观经济对房地产投资的承受力和公众的购买潜力是有限的。房地产投资增长长期快于GDP增长,就会出现潜在需求无法拖动供给的局面,必然导致房价泡沫。根据国际经验,该指标在2-3之间将产生轻微泡沫,超过3就存在严重的房价泡沫。数据分析结论如下:

(1)从中国总体情况来看,该指标显示中国房地产并未产生严重泡沫。

(2)由于近年来各地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对住房投资增长形成一定支撑。

(3)厦门06年指标严重超过了国际警戒线,主因是住宅投资总额增长太快。但该指标表现不稳定,不能确定厦门房价是否存在显著泡沫。

房地产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这个指标反映社会投资资金在房地产业上的集中程度。在房地产泡沫的诱导下,社会投资资金更愿意集中到房地产业上来投资,这一方面会导致房地产业本身供给过剩,另一方面因为削弱了其他产业的发展,导致其他产业人员的购买力降低,从而导致房地产业需求不足。当供需失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房地产泡沫的破灭。根据国际经验,这个指标超过20%就表示房地产业进入泡沫期,超过25%就存在严重的泡沫现象。数据分析结论如下:

(1)从中国总体情况来看,该指标显示中国房地产并未产生严重泡沫。

(2)各样本城市均显示出严重的泡沫迹象。重庆程度稍轻。

(3)厦门的该指标已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说明厦门房价存在显著泡沫。

国内贷款占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比重:这个指标反映了房地产企业的信贷规模,体现了房地产企业对贷款的依赖程度,超过20%显示泡沫情况严重。分析结论如下:

(1)从中国总体情况来看,该指标显示中国房地产并未产生严重泡沫。

(2)各样本城市均显示出泡沫迹象。重庆程度稍轻。

(3)近年来,厦门的该指标已超过了国际警戒线,且呈现显著的扩大趋势,说明存在房价泡沫。

四、结论与讨论

现将以上各指标的分析结论汇总如下:

表2是对厦门房价泡沫的综合评价,由表2可见:

(1)从总体情况来看,指标体系显示中国房地产并未产生严重的泡沫迹象。

(2)厦门指标呈现系统性的偏高(最近年份的评价指数没有一个低于最高国际警戒值),说明厦门房价泡沫的程度较深,速度较快。可以判定厦门存在泡沫房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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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璋勇.虚拟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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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泡沫现象例9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8)05-0085-05

一、房地产泡沫二元结构分析框架提出的背景和原因

(一)房价与宏观经济走势的相关性越来越不明显。甚至出现了“房经背离”的怪现象。

近年来在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甚至出现了住房价格和经济走势背离的新现象。l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一个引人注目的事件就是房地产泡沫的崩溃。房地产泡沫的崩溃给东南亚国家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房地产泡沫崩溃是在宏观经济状况良好的大背景下发生的,房地产泡沫并不是由于经济基本面的恶化引起的。来自1997年东南亚国家的经验证据也证明房地产泡沫和实体经济的关系越来越不明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很多国家的房地产价格膨胀及其崩溃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房地产泡沫呈现全球化、普遍化和严重化趋势,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独立性越来越明显。传统的经济理论一般将房地产作为实体经济的子市场来看待,强调房地产作为不动产的物理特征和物质价值,认为房地产作为实物资产的一种形式,价格和经济增长以及物价水平大致平行发展。对于房地产泡沫的分析,坚持从实体经济层面寻找原因,将房地产泡沫归结为经济基本面因素。传统的关于房地产泡沫的诸多理论假说都缺乏较好的说服力和解释能力,坚持从实体经济视角研究房地产泡沫的传统思路的局限性十分明显。因此有必要从实体经济之外的其他视角来寻找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而虚拟经济的兴起,为我们研究房地产泡沫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虚拟经济从心理预期和不确定性来分析房地产泡沫,强调房地产资本化定价的重要性,这是不同于传统的实体经济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房地产市场运行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中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处于转型时期,住房价格与宏观经济走势的关系越来越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引入虚拟经济的分析方法,以弥补传统的实体经济的成本一收益分析的不足,以更好地洞悉房地产泡沫的全貌。

(二)房地产泡沫呈现新特征和新趋势,房地产的虚拟化色彩越来越明显。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房地产泡沫危机不断爆发,房地产泡沫的崩溃带来了空前严重的影响,新型房地产泡沫和传统的仅仅局限于某一个城市、地区和国家的旧房地产泡沫不同,呈现国际化、普遍化和全球化趋势,房地产泡沫的影响范围扩大,持续时间延长。房地产业的发展呈现虚拟化趋势,房地产的虚拟化色彩越来越突出。从房地产泡沫和虚拟经济的关系来看,虚拟经济的兴起和房地产泡沫的全球化、普遍化趋势,成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以来令人关注的一个新态势,虚拟经济的兴起成为房地产泡沫的新背景。在虚拟经济的新背景下,房地产泡沫呈现出新趋势和新特征,表现为房地产泡沫的严重化、普遍化和全球化。房地产泡沫和金融危机密切相关,房地产泡沫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房地产的重要性及其资产属性越来越凸现,房地产价格波动开始引起货币政策当局的关注,成为货币政策调控的新内容和重大挑战。房地产的虚拟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成为虚拟经济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主要表现为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趋势和房地产证券化趋势的兴起;房地产金融及其相关的衍生金融产品的发展;房地产在一国或者地区的社会财富占有重要的位置;房地产用途和功能的分化;房地产和金融系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二、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二元结构分析框架及其主要内容

现代经济实际上是货币经济,包括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两个部门,现有的关于房地产泡沫的研究大都是从传统的实体经济视角出发,而忽视了虚拟经济部门的存在,忽视了现代经济的货币经济特征,导致对房地产泡沫的解释缺乏现实感和说服力。现代经济的虚实两重性不仅反映在房地产市场之外,还反映在房地产市场本身。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具有鲜明的虚拟经济特征和实体经济特征的特殊市场,本身具有虚实两重性。正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本身和房地产所处的现代经济环境的“虚实两重性”,决定了房地产泡沫成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我们认为房地产泡沫具有典型的复合型泡沫特征,这种复合型泡沫既与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有关,又与现代经济的虚实两重性有关。正是基于对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特殊性的分析,我们提出了一个基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二元结构分析框架(见图1)。

基本框架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一)根据二元结构分析框架,房地产泡沫是一种复合型泡沫

房地产泡沫既有实体经济的因素,又有虚拟经济的因素,这与现代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虚实两重性密切相关。

从实体经济角度研究,已经越来越难以解释新型房地产泡沫,难以解释全球性的“房经背离”现象。面对国际国内变化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环境,在虚拟经济兴起的大背景下,挖掘房地产泡沫和虚拟经济部门之间的传导作用机制,研究房地产泡沫是通过什么渠道影响和作用于金融部门,从而引发金融危机,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和金融部门的协调互动发展。单纯的从实体经济角度或是从虚拟经济视角研究房地产泡沫,都是一种局部分析法,其局限性相当明显。为避免这一局限,我们把房地产泡沫放在协调处理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关系的角度进行研究,重点剖析房地产泡沫、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为三者的互动协调发展提供理论基础,而不是孤立的研究房地产泡沫。这是对强调协调的科学发展观的应用,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泡沫研究。

通过重新定义房地产泡沫,对房地产泡沫类型进行重新分类,将房地产泡沫分成实体型泡沫、虚拟型泡沫和混合型泡沫,提出了房地产泡沫的复合决定论。房地产市场与实体经济发展背离,缺乏实体经济支撑的房地产价格膨胀,我们称之为实体型泡沫;房地产市场和虚拟经济部门发展背离,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于房地产市场造成的房地产价格膨胀,我们称之为虚拟型泡沫。我们提出中国房地产业复合泡沫论的新判断,我国现阶段的房地产泡沫是一种复合型泡沫(繁荣),既有实体经济的原因,又有虚拟经济的原因;既有计划的因素,又有市场的因素,具有典型的转型色彩。我国的房地产泡沫表现为实体性泡沫和虚拟性泡沫并存,计划性泡沫和市场性泡沫并存。

混合型泡沫是指既有实体经济又有虚拟经济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房地产泡沫,如果大量的货币资金游离在实体经济部门之外,同时也不进入除房地产市场之外的其他虚拟经济部门,大量的资金为追逐房地产市场的高利润率而积聚在房地产市场,那么将出现房地产市场既脱离实体经济又与虚拟经济部门背离的严重泡沫化现象。我们认为我国目前出现的新一轮房地产泡沫与虚拟经济部门密切相关,与股市不景气、银行大量资金和社会游资积聚在房地产市场有关。除了银行信贷资金,社会游资是孳生房地产泡沫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虚拟经济的发展,大量的资金在体制外循环,在房地产市场兴风作浪,大大增加了中央宏观调控的难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近期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并不理想。虽然中央银行可以较好地管好银行信贷的口子,但是由于游资数量巨大,中央银行对此无能为力,为既得利益集团所控制的巨额游资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一大障碍,已经影响到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改变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加快利率市场化和对游资的管理对于治理房地产市场泡沫具有重要意义。

(二)虚拟经济因素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金融约束的放松是房地产泡沫形成的重要条件,大量的货币资金积聚在房地产市场是导致房地产泡沫的直接原因。

我们强调图1中右边的因素,也就是虚拟经济对房地产泡沫的重要性。我们认为虚拟经济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及其破灭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房地产价格波动有一系列自我平衡的机制,在一个完整的房地产周期波动中,房地产价格波动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经济增长对房地产业的需求越来越大,房地产品供给不足,租金开始上升,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进行大规模融资,政府货币和财政等政策都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迅速复苏。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模扩张,供应能力迅速上升,并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人们对房地产业的预期提升,房地产业进入繁荣期,同时由于产业关联效应,房地产业也推动经济复苏和繁荣。3、在房地产繁荣的阶段,房地产业结构的失衡也体现出来,但由于预期的作用,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业的推动使房地产业进入盲目扩张阶段,最终使房地产供给大量过剩,房地产业进入衰退期。4、在衰退期和萧条期,政府政策大幅度调整,银行信用收缩,促使房地产市场供求逐渐平衡,继而等待新一轮周期的到来(图2所示)。

从图2我们可以发现房地产泡沫既与经济基本面信号有关,也与货币信用金融变量有关。其中货币信用的变化在房地产泡沫的膨胀和收缩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房地产信贷扩张和收缩对房地产业的波动有重大影响。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业发展的历史看,房地产金融对房地产融资体系和房地产价格波动有着紧密的联系。随着中国房地产融资体系的变革,房地产金融,尤其是房地产信贷对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因此在房地产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研究房地产信贷波动与房地产业波动的关系就显得尤为必要。

我们认为金融约束放松(包括信贷约束放松)在房地产泡沫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住房金融制度的改革和住房金融约束的放松,为大量货币流转于房地产市场形成房地产泡沫提供了原材料。金融约束的放松造成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货币资金增加,也就是需求增加,在供给刚性的情况下,造成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信贷约束的放松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对房地产泡沫负责。在住房市场的货币化和金融化过程中,住房消费信贷(购买者)、住房开发融资投资(房地产企业)和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银行之间的博弈对房地产价格有重大影响。房地产金融机构是调节房地产消费需求和房地产生产供给的重要中介机构,由于住房需求者在购房过程中收入一支出的严重不平衡和很长的时间差,金融机构对于平滑住房消费者的收入一支出缺口具有重要意义,住房金融机构的消费信贷和其他金融支持对于住房需求具有重大影响。如果住房金融对消费者的支持力度不够,造成信贷约束偏紧的话,那么住房市场的发展将受到抑制,住房需求和消费难以得到较好的满足。住房金融机构出于自身利润、政府压力(政府为减轻住房消费者面临的金融约束,迫使银行提高信贷等支持),表现为提高首付贷款额,首付贷款额所占比例越高,住房消费者面临的金融约束越轻。我国目前住房消费面临的金融约束相当严重,这与我国住房金融不发达有关。我们认为,房地产泡沫归结到底是一种货币金融现象,与住房金融密切相关。住房金融一手连着消费者,一手连着开发企业。我国目前的现状是,由于房地产业是一个高利润行业,房地产是银行的优质资产和优质业务,因此住房金融向房地产企业倾斜,对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的限制条件比较低,融资的杠杆比例很高。大量的资金进入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结果支持了房地产的高资本密度型住房和高档房的建设。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开发商在银行资金(需要支付高利率和成本,开发商为支付高利率成本而从事高档房建设)的支持下,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投资于高利润的奢侈商品房,住房建设贵族化,银行不能够有效监督开发商的资金用途。另一方面由于监督成本很高,银行缺乏监督的动力和激励,银行监督有效性很差,加上银行对房地产抵押的乐观信任和乐观预期,导致房地产开发贷款进一步扩张,房地产企业住房供给结构进一步扭曲(两极分化)。造成大量的资金流入高档商品房市场,高档房过剩,低档商品房市场供给严重不足。而需要获得银行消费信贷的是中低档收入者,也就是中低档住房市场的需求者。银行放宽对消费信贷的限制将大大提高中低档住房市场需求,中低档住房需求的膨胀进一步加剧住房供求矛盾,结果造成中低档住房价格上涨,这会造成一种事实上的房地产泡沫而不是潜在的房地产泡沫。

在我国住房消费改革过程中,由于历史上的实物工资和低工资政策,以及收入来源的非货币化和隐形化,在个人购买住房时代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代,居民收入水平相对于商品住房而言偏高,这是有深层次历史原因的。考虑到住房市场化的初始条件和历史起点,住房市场化过程中面临诸多矛盾,表现为收入和住房消费支出之间的缺口,供给(政府供给的经济适应房)和需求错位,消费信贷和开发信贷错位(住房消费金融和住房融资错位),也就是不同主体的住房金融约束不一样:对房地产开发商的金融约束松,而对住房消费者的金融约束紧,金融约束的不对称十分明显,这与他们对住房所有权(抵押品)的支配权利差别有关。

我们构筑一个模型来分析(图3所示)。

我们以Y代表住房消费者的自我积累收入,D代表银行住房消费信贷,P代表住房购买价格,则有:

D+Y=P,变形得到D/Y=P/Y-l=R-1,其中R=P/Y表示房价收入比,可以作为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指标之一。房价收入比越高,房地产价格越缺乏实际收入支持,也就是房地产市场缺乏实体经济支持,两者出现

背离。DH表示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比收入水平,反映居民家庭的债务负担水平,该比例越高,个人债务负担越重。从另一侧面,也可以反映住房金融发展程度、住房消费信贷约束程度和住房金融风险状况。个人债务负担水平越高,银行潜在的信贷风险越高。这说明住房市场的泡沫化程度越高,银行金融风险越高,房地产泡沫和银行信贷风险密切相关。

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就是住房金融市场风险越来越高,表现为居民债务负担水平越来越高。到底是房地产泡沫造成银行脆弱性增加,还是相反,有待进一步的证明检验。来自日本的经验之一就是――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银行加强风险管理,紧缩住房信贷和其他信贷,流动性减少,房地产价格进一步下降。我们认为银行危机和房地产泡沫危机是共生的、内生的,互相影响。

我们认为中国房地产泡沫是一种综合性质的泡沫,既有实体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虚拟经济方面的因素,我们认为更多的是与虚拟经济部门有关。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高波动性和经济周期无关或者说与经济基本面关系不大,更多是来自金融因素,主要是与金融风险的增加有关。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重要金融资产,在整体金融资产池中占有相当重要的比重,金融资产价格的高度波动会影响房地产价格,这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房地产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部门,虚拟化和独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房地产的虚拟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在经济主体的资产选择和资产组合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和权重。

我们认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房地产价格波动基本上是取决于经济基本面,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尤其是90年代以来,随着虚拟经济包括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壮大,经济虚拟化愈来愈明显,金融危机和房地产价格波动越来越明显,房地产泡沫已经成为全球性引人注目的大问题,房地产波动越来越脱离实体经济,更多的与金融发展有关。

房地产泡沫现象例10

1.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呈现出日益蓬勃的景象。2000年成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129亿元,2003年增加到245.4亿元,到了2007年已经达到了909.9亿元,相比2000年增长了近7倍。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汶川地震等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市场呈现出相对低迷的状态,开发投资额显著放缓,出现了近几年的最低增速0.3%(2000-2008年成都市统计年鉴)。在此背景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首先是百日内五次降息,然后是减免税费、放宽二套房限制,以及下调房贷首付比例及利率。成都市也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经过2008年房地产市场的全面盘整,2009年全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爆,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在一系列政策的刺激下全面升温。2009年成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完成945.1亿元,比上年增长2.4%。含预售在内的商品房销售面积2693.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4.0%,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532.0万平方米,增长85.9%;实现商品房销售额1329.0亿元,比上年增长87.2%,其中住宅销售额1234.3亿元,增长90.0%(2009年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而且楼市投机也明显增多,市场已显示出过热的迹象。为了打击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从2009年底开始到2010年,中央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随着“国四条” “国十一条”相继出台,其效应正逐步的显现。70个主要城市商品房成交价和成交量增幅开始收窄,成都市商品房也呈现出量价涨幅下滑的态势。那么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又经过了国家的几轮宏观调控之后,目前是否存在着泡沫?泡沫的程度又如何呢?本文从介绍房地产泡沫及其成因开始,选用指标法中的几个常用的评测指标对成都市房地产的泡沫程度做出分析,最后提出了防范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

2. 房地产泡沫及其产生的原因

2.1 房地产泡沫

对于“泡沫”一词的含义,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金德尔伯格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一种资产或一系列资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骤然上升。开始的价格上升产生进一步价格上升的预期,并且吸引新的买主。这些人一般只是想通过买卖牟取利润,而对这些资产本身的使用和产生盈利的能力是不感兴趣的,随着涨价常常是预期的逆转,接着就是价格暴跌,最后以金融危机告终。”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至少可以解读出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房地产泡沫是一种价格现象,表现为资产价格的持续性急速上涨。而这种上涨往往脱离了市场基础面的支撑,偏离了实体资产本身的价值。其二,引起房地产泡沫的最直接的原因是人们的投机行为,由于资产价格的上涨会导致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于是投机需求进一步增加,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因而资产价格会进一步被推高。其三,房地产泡沫过度膨胀的后果就是预期的逆转,价格的暴跌,最后引发金融危机。

2.2 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

造成房地产市场产生泡沫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过度投机行为

过度投机行为是产生房地产泡沫最直接的原因,因为投机者关注的不是房地产本身的使用价值(自住者更为关注)和获取盈利的能力(投资者更为关注),而是想短期内通过不断的买卖房地产获取高额利润,所以当市场上房地产价格处于上升趋势时,会有大量的投机者涌入市场,形成“需求旺盛”的假象,由于供不应求,房地产的价格会进一步上涨,高涨的房价会刺激更多的投机者进入市场,如此往复循环,房地产的价格会在短期内被急速推高,由此房地产泡沫产生。

(2) 银行的过度放贷

银行的过度放贷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个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资金量巨大。而在我国开发商的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无论是开发贷款还是预售商品房的抵押贷款大多从商业银行获得,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低。根据2010年《

成都市产业分析报告》的数据,2009年成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为1566.5亿元,其中自有资金为446.6亿元,仅占28.5%。 银行之所以愿意放贷给开发商和购房者,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的高回报率,而且房地产作为不动产具有容易查封、保管和变卖的特性,使得银行认为这种贷款的风险不大,所以许多银行在贷款的实际操作中,降低贷款门槛、违反规定向开发商大量放贷,为开发商的过度开发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

(3) 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住宅租赁市场发育迟缓

我国住房供应结构的不合理和租赁市场的不发达分别从供给和需求两个层面成为了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重要“推手”。我国目前的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开发商更愿意开发高档公寓、别墅、商业地产等获利较多的项目,而对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众多普通家庭真正需要的项目不愿开发,这一方面造成了高档住宅空置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造成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严重不足。 另外,我国目前的住宅租赁市场不发达,住房的需求者在应当租房的阶段也不得不提早进入消费市场,给商品房市场带来过多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市场出现极大的供需不平衡,促使了房地产价格上涨,也增加了市场上出现泡沫的可能性。

3.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泡沫度分析

对于房地产泡沫的检验,我国的研究者多采用指标法来进行,即通过指标值与其临界值的比较,来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由于某些数据的获得较困难,所以本文主要选取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房价收入比,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这3个指标来检验成都市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以及泡沫的严重程度。

3.1 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R1)

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的计算公式:

该指标能够反映房地产泡沫的扩张程度,指标值越大,泡沫的程度就越高。关于该指标的临界值,国际上并无严格标准,一般认为,当房价的上涨幅度是GDP增长幅度2倍以上时,认为房价有较大的泡沫。1987―1990年,日本发生严重房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值为3.3;1986―1996年,香港房地产泡沫膨胀期,该指标为2.4;而中国在1992―1993年间产生房地产泡沫时,该指标值为2左右。参考国内外房地产泡沫产生时的指标值,该指标的临界值定为2比较合适。 根据该公式计算出2000-2010年成都市房价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

从表1的数据来看,2000-2003年成都市商品房价格的增长率远低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率,说明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正常,没有泡沫。2004年的指标值出现大幅度的攀升,虽没有超过房地产泡沫发生的临界值2,但已显示出泡沫的指征。2005年的指标值超过了临界值,达到了2.36,意味着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泡沫。但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从2006年开始,房价的增长得到抑制,2006-2010年期间的指标值一直处于1以下。所以从该指标值来看成都市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没有泡沫。

3.2 房价收入比(R2)

房价收入比,顾名思义就是“房价”与“收入”的比值,这里的“房价“指的是单套商品房的平均售价,而”收入“是指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这一比值越高,说明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的购房能力越弱,那么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上存在泡沫的可能性会越大,因为房价最终需要靠居民的支付能力来支撑。关于房价收入比的临界值,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Bertnand Renaud(1989)指出,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在1.8―5.5之间,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值在4―6之间,一些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经济国家的房价收入比远高于6倍。按照我国的统计数据,在1992―1993年间我国产生房地产泡沫时的房价收入比在7.0以上。根据国际上的研究结果并结合我国发生房地产泡沫时的房价收入比,所以我国的房价收入比的临界值定为7.0左右比较合适。房价收入比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这一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2000-2010年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的房价收入比。

从表2可以看出,2000-2004的房价收入比呈前期下降后期上升的走势,但都没有超过临界值,说明房地产市场没有出现明显的泡沫。从2005年开始房价收入比超过了7.0的临界值,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在2008年时达到了最高值8.62,说明成都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了泡沫且逐年增加。2009-2010年的房价收入比又有所下降,但都还在临界值之上。说明目前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可能存在微量的泡沫。

3.3 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R3)

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反映出房地产业的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可以看出有多少资金聚集到房地产业中来。通常在房地产泡沫高涨时,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会持续增加。国际上公认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一般是在10%以下,在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般占20%--25%左右,我国的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该指标在30%以上视为有泡沫。

从表3中的数据可以看出,2000-2004年成都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值处于小幅度波动状态,但没有超过30%的临界值,房地产市场上没有出现泡沫。从2005年开始,成都市的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明显增加,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泡沫指征,且呈逐年攀升的态势,到2007年比值一度达到38%,说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泡沫。2008-2010年比值又下降到30%的临界值附近,说明目前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有存在泡沫的可能性。

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房地产业数据统计的历史不长,统计数据的精度和透明度不高,再加上这些指标临界值的选取多取自国际经验,所以直接根据这些指标值来判断房地产市场是否存在泡沫有一定的难度。但是通过对以上指标值横向和纵向的比较还是可以看出一个大致的趋势:成都市的房地产业在2000-2004年期间,没有显示出房地产泡沫的特征。从2005年开始,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投资热度不断升温,泡沫现象已经出现,特别在2007年和2008年出现了峰值,虽然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泡沫度在近两年有所下降,但仍然要警惕泡沫的再度膨胀。

4. 防范房地产泡沫的对策建议

(1) 加大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遏制投机需求

要想有效遏制投机需求,就要加大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尽快建立起一个覆盖各城市、各部门的房地产信息登记系统,并确保与银行的房贷登记系统和民政信息登记系统联网。这样需求者在购买房产时,无论是在本地或外地购房,其个人以往的购房的信息和贷款信息可以被房产登记部门和银行查询到,投机需求者可以及时的被排除在市场之外。

(2)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覆盖全面的住房供应体系

在住房供应结构方面,国家要考虑建立起能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房地产租赁市场,实现租售并举的住房模式。目前众多的中等收入家庭构成了市场上住房需求的主体,所以国家要着力增加市场上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对于低收入家庭,可以提供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来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对于夹心层和有过渡期住房需求的人群可以提供公租房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同时在政策层面应给予一定的支持,比如在公积金贷款和售价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使房价不至于超过这些群体的承受能力。而对于高收入家庭的高级住宅需求则可以通过市场上开发商开发高档商品房来解决,其售价则应完全由市场自动调节。

(3) 调整房地产税收制度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中共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13个相关税种,分别设置在房地产取得、交易和保有三个环节上。其中在房地产取得和交易环节中所设置的税负最重,而在保有环节设计的税种少、税负低且免税范围极大。在取得和交易环节设置的税负很容易被房地产企业作为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导致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而今后的税制改革要逐步向保有环节征税,稳步推行物业税,降低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抑制囤积房产、投机炒作现象。同时,开征物业税能够有效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提高了地方政府执行的积极性。

(4) 削弱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市场的利益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