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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的政策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4 16:23:07

民营企业的政策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1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二是,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2

一、民营企业政治行为的动因

民营企业通过广泛的政治行为,创造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政治生态,在经济发展中获得了实质性利益,对整个政治发展的格局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通过分析,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动因有以下几种类型:(1)谋取经济利益。民营企业参政很重要的目的是表达自己的经济利益诉求,这是民营企业政治行为最原始动机。民营企业家通过政治行为获得了稀缺的政治资源。按照美国政治学家达尔的定义:“政治资源包括一个人或一个集团所获取的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他人行为的任何东西。人类社会在时间和地点上不尽相同的许多东西都可被转化为政治资源”。(2)谋取政治保护。民营企业这个阶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都是处于政治上的劣势。我国的民营企业,大多生长在红旗下,依旧希望能够得到共产党和政府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全方位认可。由于社会对民营经济还存在一定的偏见,所以企业只能通过政治行为获得社会声望、社会的理解和政府的认同。这也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树立了良好形象,对在政策法规上未能享有“国民待遇”的民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企业发展不可多得的有利条件。(3)满足个人需求。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分析,就是理论中所说的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人人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人人都希望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民营企业家就是通过企业政治行为来得到社会的肯定,让自身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与声望,来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是一种心理需求的满足与实现。(4)履行社会责任。目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不断引入民主的新概念,加强了对民主的宣传和实际运作。这些都强化了民营企业主对民主的感性认识及认同,使他们逐渐认识到关心时局、提出建议是公民应有的权利,用自己的观念影响政治过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介入政治过程是一种责任。有些民营企业主不再满足功利性的政治参与,不是从本企业的立场出发,而是致力于为更广泛的利益说话,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

二、民营企业“越轨”政治行为的成因

民营企业阶层的属性是复杂的,他们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也是私有制的代表。上文指出民营企业参政最原始的目的是为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在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时常有“越轨”政治行为发生。“越轨”行为是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参与者违反制度化规范的行为。民营企业往往利用自己经济上的优势,用金钱运作政治,左右官员的政治取向,致使官员滥用公共权力。少数民营企业通过政治行为,恶性介入地方政治以寻求相应的政治保护。以下分析了“越轨”政治行为产生的原因:

1.政治行为缺乏社会责任感。民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有一个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过程。但无论是被动的政治参与还是主动的政治参与,民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目的都是低层次的。在这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民营企业主的个人目的,即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当前,民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尚未形成兼善的理念,没有意识到自身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者,企业的政治行为是一种民族责任。政治行为对于民营企业阶层仅仅是为谋求本阶层经济利益的手段。

2.政治行为水平发展不平衡。当前,民营企业政治行为水平的发展不协调,这主要是因为民营企业之间存在以下差别:一是民营企业的目的不同。有的是为生活所迫希望获得更高的收入;有的是实现自身的理想抱负。二是社会中的地位不同。由于出身、企业实力、社会威望等因素,民营企业主在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存在巨大的差别。三是知识层次不同。有些来源于知识层面较高的人士;另一些来源于知识欠缺的下岗职工、农村劳务人员等。

3.政治行为缺乏法律的监控。有些民营企业在政治行为中缺乏政治义务感,把政治行为视为敷衍应付或功利性地利用。所以会出现一些“越轨”的政治行为。这些行为已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即非法性政治行为。所谓非法性政治参与,是指超出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政治参与行为, (1)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是通过与政府官员建立联系来实现的。这种方式具有隐蔽性,难以用法律调控,很容易导致权钱交易,其后果不仅损害社会公正,还会严重破坏政府的廉洁形象。(2)通过贿赂手段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有些民营企业主的条件达不到选举法的规定,他们为了获得进入人大、政协的资格,便通过拉拢选举、贿赂地方主管领导等非常规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

三、规范民营企业政治行为的对策

目前中国民营企业已初步实现了政治行为,而民营企业政治行为的合法渠道并不完全畅通,其政治行为还没有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尚处在一种政治安排的状态,处在一种无序和偶然的状态之下。这也是频繁出现“越轨”政治行为最重要的原因。针对民营企业“越轨”的政治行为,有如下几条建议:

1.拓展政治诉求的合法、规范的渠道和空间。要为民营企业政治行为的表达提供一定渠道和空间。民营企业作为一个脚踏实地的阶层,有许多关于政治方面、经济方面的洞见是有很高价值的,是与中国未来的发展相联系的,是有一定的超前性的。所以,要创建一个合法、规范的平台,让民营企业多参与到国家的建设当中。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政府有关部门应与民营企业建立固定的联系。这样可让民营企业与政府官员的政治接触公开化、制度化,但不要使官员与民营企业家的接触私人化、隐蔽化。(2)大力发展各中介组织,加强第三方的组织能力。鼓励民营企业组织行业协会,通过组织起来的各类行业协会,整体性地与政府建立联系。这既可避免在政治行为接触中的私人化、隐蔽性,又可通过行业协会这个第三方来争取和保障自身发展的权利。

2.依法严惩“越轨”政治行为。对于民营企业家的越轨政治行为要依法惩戒。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民营企业家向政府官员寻租已成为发展中国家一大痼疾。中国在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之中也在劫难逃。在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中,应在法律上规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任何一个民营企业的寻租成功都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要在实践中建立一种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公开、透明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企业家通过寻租途径得到的资源,必须退还不当得利,在经济上得到惩罚;在舆论上、道义上受到谴责。近年来对“问题富豪”追究法律责任,正是对民营企业家“越轨”行为的惩戒。

3.提升民营企业主的参政水平。如上述所言,民营企业主的文化背景、知识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参差不齐,对于提升民营企业参政水平是当务之急,加强民营企业主的教育引导,提高综合素质。坚持党中央提出的“团结、帮助、教育、引导”的方针,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对其进行教育与引导,增强其政治责任感和民主意识。通过加强对民营企业主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教育,使他们从思想和行动上杜绝“越轨”政治行为的发生。

4.建立抑制“越轨”行为的制度。抑制“越轨”政治行为关键是要探索一套抑制民营企业“越轨”政治行为的制度。制度是对人们行为的一种预设,制度关键是增进秩序,抑制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民营企业在政治参与过程中越轨行为越多,社会秩序、市场秩序就越混乱,社会交往的成本就越高,实际从整体上破坏了民营经济发展的社会政治条件。只有政府制定相关的制度,缩小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寻租的空间,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才能成功地抑制民营企业的“越轨”政治行为。

参考文献

[1]罗伯特・达尔.李柏光译.《论民主》[M].商务印书馆.1999:185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3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市场

(一)政府应该担负起风险投资市场的培育任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从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来看,由于受原有的投资模式和国有企业运用模式的影响,一开始就很自然地选择了以国有风险投资公司为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这种由政府直接担当投资者的风险投资模式的弊端十分明显,一方面投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也会对民间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产生负面影响。政府有限的财力不足以支持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因此,政府有必要改变现有的风险投资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风险投资产业中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形成。

(二)政府应当致力于规范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

针对我国目前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的现状,政府应当加快相应的立法工作,通过法律的建设和完善来约束和规范参与风险投资各方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监督,但是这种监管应当是释读的,不能将风险投资管死了。

(三)政府应当积极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

在风险投资市场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政府是重要的推动力量。为了鼓励和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政府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优惠政策;二是加快与风险投资产业发展相关的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三是积极推进主板市场以外较低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风险投资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继续加大政策性资金的支持力度

(一)适度扩大基金的规模

虽然这类基金不同于风险投资和商业信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而是更注重基金本身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但是基金规模的扩大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其作用的发挥。科技创新对于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意义日益重要,可以预想的是随着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增长,对于创新基金的需求也会呈上升的趋势。因此,适度扩大创新基金的规模是必要的。

(二)建立和完善基金运作模式

如何减少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的干扰直接关系到基金本身的运作效果。因而,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基金运作模式非常重要。理想的运作模式应该能够阻止针对基金项目的寻租行为,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各级政府官员对基金投放的干预,另一方面对参与基金运作的中介机构实施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以此来保证能够按照其政策初衷正常运作。

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一)建立以地方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而且中央政府财力有限,建立以地方为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更为可行。各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建立规模数量适当的担保机构,直接参与到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中央政府原则上不涉及具体的企业担保,对于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在担保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才力不足的困难,可以通过中央财政拨款的形式给予一定的支持。中央政府应当致力于建立酝酿已久的部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并督促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省一级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再担保体系。

(二)坚持不同类型的担保机构共同发展,互为补充

目前,担保机构一般可以划分为政府担保机构、商业担保机构和企业互助担保三种类型,三者的服务对象的选择上有所区别,坚持三者的共同发展有助于形成多渠道互为补充的信用担保市场,从而能够为更多的创业期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建立有效的担保资金补偿渠道

政府担保机构的盈利性远不及商业担保机构,也没有互助担保机构的成员保费收入。因此,应该建立一个以财政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长期稳定的资金补偿机制。

四、发展主板市场以外的“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的推出可以打通一部分成长期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为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制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相对与国有大企业和少数大型民营企业有着银行信贷和主板市场的大力支持,成长期民营企业则面临着发展资金的短缺,因此发展适合成长期民营企业需要的资本市场对于民营企业的成长意义重大。“二板市场”的推出还可以为风险投资创造一条理想的退出渠道,从而解决了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现实问题。除此之外,通过发展“二板市场”不仅可以优化企业自身的融资结构,还可以缓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压力。“二板市场”分流一部分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金融体系的风险,这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一致的。

尽管目前发展“二板市场”还存在着一定的潜在风险,但是这不应该成为发展“二板市场”的长久障碍。我们主张通过路径的选择来规避发展“二板市场”过程中可能和潜在的风险,并通过发展过程中的不断规范来化解这些风险,这种发展策略是合理可行的。

五、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一)建立控制和分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的制度措施

政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严格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以便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自身素质和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二是尽快建立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对所有吸收公众存款的中小金融机构实行强制投保,以便保证在中小金融机构陷入支付困难或破产时能够实施及时有效的投资救援或存款理赔,增强客户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心,提高其社会形象和信誉。

(二)逐步解除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干预

在建立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机制的基础上,应当彻底解除地方政府对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干预。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国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的信贷干预是造成其陷入发展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解除地方政府的信贷干预有助于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和增强活力,并能为民间资本的进入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4

一、国内外新形势对__民营企业的影响

(一)融资难。长期以来,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单一,大部分企业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间接融资。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融资难”的问题尤为突出。一是资金供求矛盾突出。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以来,银行受信贷政策和贷款规模控制,采取“持大持强”策略,对民营企业减少或停止贷款,加上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涨,销售压力加大,应收账款增多,企业资金需求量快速增加,融资环境趋紧,资金供需矛盾突出。今年1-6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11.41亿元,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贷款只增加11.45亿元,仅占新增贷款的10.28%。二是融资成本攀升。20__年以来,央行先后6次上调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提高至7.47‰,大部分银行还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进行上浮10%-50%,综合融资费率高达12%-16%;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还得支付2%-3%的担保费,使融资成本进一步上升。有的银行在贷款到期后,压缩贷款额度或停止贷款,使企业资金链突然紧张,被迫选择民间融资,而选择民间融资的成本则在30%以上。

(二)出口形势严峻。一是国外需求疲软。据资料显示,在中国目前的出口总额中,美国约占20%。若美国经济增长率放慢一个百分点,会造成中国对美出口下滑5%。同时美国经济衰退会影响到亚欧经济体,间接影响它们对中国商品的需求。20__年第一季度__市实现出口总额为11.56亿美元,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了五个百分点。二是汇率改革。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对美元持续升值,升值幅度高达21%,且还有进一步升值的趋势。人民币升值使得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殆尽。据调查,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业的利润率分别下降3.19%、2.27%、6.18%,而__市纺织服装企业的利润通常只有2%-6%,人民币升值使纺织服装企业处于微利或亏损边缘。三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据统计,退税率调整将影响__市29类73.1%以上的出口商品,预计每年将减少4.18亿元以上的出口退税,占我市全部出口总量53.86%的服装、鞋、箱包、陶瓷等四大行业影响面最大。受出口退税影响,各县(市、区)的支柱产业收入也都大幅度降低。据调查,出口退税率的下调,使德化县年陶瓷出口退税减少1.45亿元。四是加工贸易限制的增加。20__年8月开始实施的“44号公告”(由商务部、海关总署共同发出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规定,对商品目录进行大调整,大幅度扩大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同时在全国实行东、中、西部差别政策,不再允许东部沿海省市新设立企业开展限制类加工贸易业务。

(三)用地难。一是土地供需缺口大。由于国家采取从严耕地保护政策,加强了对土地供应的控制。而我市正处于中心城市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阶段,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部分企业扩大再生产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0__年,全市工业企业因扩大生产和重点项目建设需新增用地12万多亩,而省批我市可供的用地仅4万多亩,缺口8万多亩。二是用地成本高。自20__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倍;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比原征收标准从整体水平上提高了2倍。三是审批时间较长。新《土地法》实施后,工业用地必须进入“招拍挂”市场,程序复杂繁琐,时间冗长,成本提高。

(四)招工难。一是劳动力需求猛增。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各地劳动力需求加大。在招工过程中,东部沿海“局部独秀”现象已被全国“全面开花”取代,产业工人流向多元化,出现了由“招工”转变为“抢工”的现象。据调查,20__年我市用工需求增加,缺工近8万人,缺口较大。二是结构性矛盾突出。我市民营企业需要“技工多、普通工少”,而劳动力市场上却相反,出现了技能人才短缺的现象。目前我市传统产业和“5+1”新兴产业,需要中、高技能人才3.2万人左右,而现有工人中技师、高级技师只有800人。我市大部分民营企业用工中,外来工的比例较大,用工稳定性无法保证,用工难度增加。三是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受劳动力供应卖方市场影响,民营企业员工工资年增长一直保持10—25%左右,企业用工成本大大提升。20__年以来,我市服装企业员工工资涨幅达25%左右。新《劳动

合同法》等法律的出台,在社会福利、解聘员工、带薪休假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约15—20%,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约5%。(五)外部环境压力大。一是原材料价格攀升。20__年以来,由于对全球经济复苏和美元贬值的预期,石油、钢材等能源、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使企业产品成本上涨约30%左右。然而在市场竞争过度、产品供求结构失衡的条件下,企业产品的提价幅度一时还无法消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成本增加。二是环境成本增加。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从中央到省、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这就要求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纺织、印染、皮革、石材等产业污染比较严重的传统产业,要长期多次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营运成本较高。三是对民营企业提供服务不均等。近年来,我市制定出台许多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方面的优惠政策,安排一定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挖潜改造、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等,但这部分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如20__年,用于企业发展的专项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98%,与民营企业对我市财政6成的贡献率相比显得不对等,且这部分资金向国有企业倾斜,能给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偏少。又如我市超过80%以上中小企业所得税采用核定征收,征收依据不足、税负不均、主观随意性大,往往表现为大户严重不足、小户相对偏高,与依法治税原则不相适应。20__年实施“两法合并”后,采用“查账征收”的企业,税负将大幅下降,而采用“核定征收”的中小企业,其税负与查账征收企业相比显得偏重。

二、新形势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政对策

民营企业是我市经济的骨干力量,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决定性支撑作用。目前,民营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财政部门要把重视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服务民生的当务之急,正确处理“取”与“予”的关系,科学权衡“长期”和“短期”的利弊,从“多取少予”转向“多予少取”,逐步向民营企业提供均等的财政服务。

(一)建立财政与金融互动机制,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与财政作为,积极探索“财银合作”新渠道,实现财政、银行与企业“三赢”,帮助民营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一是扶持、壮大地方金融机构与融资平台。根据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财政部门可实行财政性存款动态分配和财政存款服务竞标等办法,引导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和民营企业的投入。设立“发展金融专项资金”,用于鼓励致力发展地方金融的各类金融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等机构入驻__,扶持农村银行、贷款公司、信用担保公司、典当公司、互助会等多种面对中小企业的小型民营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与壮大。对__商业银行再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积极争取通过ipo方式发展成为区域性地方银行。建议通过以闽侨典当行为基础,吸收民营资本,发展为典当集团。创造条件争取再次申办信托公司。成立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资金,扶持企业的科技创新,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将目前分散在国有企业的十几亿金融资产进行有效整合,吸引其他民营和外资参与组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实行资本运作,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对外投融资的平台,促进地方金融的发展。二是探索融资新渠道。探索由财政牵头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资本的进出机制,为民营企业资产流动、股权交易提供服务。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和股权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利于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展市场份额;利于促使民营企业实现资本的跨越发展。研究制定我市民营企业集合发债试行办法,帮助成长性好、经营业绩优的成长型民营企业通过发债的形式融资,为民营企业扩大中长期项目投资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改制上市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企业通过上市进行再融资,支持已上市企业进一步增发股票,发行债券或可转换债券进行再融资工作,推动企业快速发展。引进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参与__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和风险投资。三是支持金融创新。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抵押方式,如无形资产、专利权、股权抵押和海域使用证、保单、仓单、退税单质押等。加快探索建立会员制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联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资组建全市性会员制的再担保机构,分散会员担保机构风险,集合提升信用,放大贷款担保的倍数,增加企业“供血量”。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在“合作双赢”的基础上,争取进一步扩大各信用担保公司信用担保倍数与额度,以缓解担保难的局面。

(二)实施积极的外贸扶持政策,拉动民营企业出口总量

近年来我市出口产业面临严峻的压力,要通过积极的外贸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有效拉动出口总量。一是为出口企业减税减费。建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通过退税渠道直接支付给相关出口企业,今后再视情况定额度、标准和范围;减免外贸企业相关税费,对经营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减征或免征20__年、20__年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二是推动财政信贷创新。参考其他地区的创新做法,建议财政厅每年将一笔专项资金存入银行,银行再放大五倍左右投放贷款,用于支持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贷款利息由财政厅将给予适当贴息。上年度有自产产品出口的实绩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一定比例、上年度为盈利等出口企业均可以申请此专项贷款,重点扶持高新技术、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等。三是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目前占出口产业中较大份额的加工贸易企业在本轮经济周期中面临更多困难,要发挥财政的引导作用,促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向高端发展,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营销等环节延伸,推动产品价值和竞争力的提升。设立产业转移财政专项资金,创造性地以分公司、子公司共同投资等灵活形式,帮助沿海企业转移到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的县市区,通过异地合作把税收留在本市。

(三)推行“零地技改”新举措,缓解民营企业用地困境

实行企业“零地技改”办法,帮助企业做好“加减乘除”的文章,推动土地的集约利用,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的问题。一是“加法”:鼓励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土地和厂房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对充分利用原有厂房,按设备更新进行技术改造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比例和方式的财政补助。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依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以政府为主,鼓励大企业、大财团参与__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按低限标准收费。二是“减法”:严格控制土地闲置和动工、竣工期限。对于开发项目,根据其规模和性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动、竣工期限,有效杜绝项目占而不用的现象,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日期动工建设的,要依法向土地

使用者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发建设;对逾期不开发建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重新进行市场分配。三是“乘除法”:以“亩产论英雄”,倡导企业提高“亩均贡献率”。改变原先对企业贡献的评价只是纯粹的产值税收论英雄,建立“亩均贡献率”的综合考核指标,如果企业每亩平均创造的销售收入、税收不高,要除去相应的系数;如果“亩均贡献率”高,则要乘以相应的系数,再以每亩地的“亩产”产出率,换算成“价值”,对产出效益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降低用地成本。四是支持“产业转移园”政策。实行“飞地开发”,在安溪、永春、德化山区建立若干“产业转移园”,以承接__沿海地区产业的转移与聚集,实现全市产业结构优化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时有效进行劳动力转移,缩小山区与沿海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因此,要整合有关财政资金,设立“产业转移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开发与建设;要用活土地出让金,以缓、减、返等办法支持发展;要推出“零收费”政策扶持发展;盘活资产构建平台,向开发区和企业进行银团贷款,再向区向企业进行贷款扶持与贴息,促使早日建成发挥效益。(四)创新财政扶持用人机制,健全民营企业人才保障体系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5

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一)对民营企业与税收政策的界定

对于民营企业的准确定义,目前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说法。一般意义上,民营企业是从企业性质的性质来划分企业类型,即相对于国有性质而言的。因此,民营企业可以指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的所有企业。为保持前后一致,本文将民营企业的界定为私营企业与个体经营企业,相关数据选取也以此作为标准。税收政策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指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运用税收手段调控宏观经济的方式。税收政策也是税收制度的一种,也体现在税制要素的不同规定,但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在规范的税收制度下,国家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往往在一般的税制规定内,做出一定的调整,如缩小课税范围,降低税率,延迟税款征收等,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本文从一般性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分析陈述民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现状。从一般性税收政策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以外的民营企业按照25%的税率,对来源于中国境内外所有扣除一定的费用后纳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税率是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一是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对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0%征收。而且,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微企业,按其所得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民营中小企业对于投资的吸引力不够,我国政府为了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出台政策鼓励投资企业对于特定民营企业的投资。

二、国外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

西方国家促进民用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有很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美国和德国的税收政策:

(一)美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美国陆续颁布实施了《小企业投资法》、《纳税人免税法》、《经济复兴税法》等。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选择按个税纳税方式缴纳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其次,在企业投资方面,允许企业使用加速折扣,加速民营企业资本周转速度;最后,利用税收政策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二)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相关政策

德国扶持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全面,深入到了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首先,为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德国给以其所得税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其次,在鼓励企业投资上,德国政府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于机器设备的部分给予附加折旧的优惠;最后,德国政府对特定地区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除特定税费的税收政策扶持。

(三)国外民营企业税收政策的启示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国外政府都对民营企业在本国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有着充分的理解和认识,制定的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目标明确,特定的税收政策对应民营企业发展中的特定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通过立法确定下来,将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法制化。

二是, 分类实行税收优惠。各国对民营企业的税收政策并非完全相同,对于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有不同的税收优惠。各国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技术创新企业都给予了区别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此外,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政府也设立了特定税收政策给予税收优惠,如德国政府对在落后地区新建立的企业,给予5年内免征营业税的税收扶持。

三是,多种方式并存。各国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方式一同来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例如:美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既有对小规模企业的税率优惠,又有鼓励投资的加速折扣优惠,还有对投资收益的减免税。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改进思路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6

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目前已达约15万家,在53个部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70%以上,取得的科技成果占高新区的70%以上。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调查,我国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申请量占41%,明显高于其它经济形式,全国有7个省的私营企业专利申请比例超过50%,重庆和浙江超过70%;有6个省的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超了50%。据科技部资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创新的70%、国内发明专利的65%和新产品的80%来自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95%以上为非公有制企业。

考虑到民营科技企业对我国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的重要作用,政府有必要对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在财政和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但是从目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来看,形势不容乐观。

一、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一套从整体上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目标的财税政策。一些优惠政策散见于单行的财政、税收法规文件中,对民营科技企业支持力度小,而且缺乏通盘考虑。

2.缺乏高新技术产业投入机制,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普遍增加了对科研经费的投入,政府对科研机构和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长期保持在3%左右。而我国财政用于科研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由80年代初期的1.4%下降到本世纪初的0.6%左右。同时也没有形成一套引导社会资金合理配置的机制,资金拨付渠道不畅,使得民营科技企业从国家财政支出中受益少之又少。

3.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支持不够,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大多隶属与政府机关,对企业开放有限,即使开放也大多面向国有大企业,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很容易被忽视;另一方面一些商业性较强的中介机构收费也很高昂,使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承受。

4.缺乏政府采购计划的支持。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和有效的博弈规则,民营科技企业的产品常常不能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的产品目录,使中小企业失去了一块很大的产品市场,不利于高科技产品的推广和普及。

(二)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税收负担过重。从我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来看,流转税收入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在流转税的具体设计中,并没有考虑高技术产业的特点,加重了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负担。

2.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首先,政策目标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考虑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特殊性,没有从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对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做出税收政策上的制度安排;以企业为主而不是以具体的项目为对象,一方面使得一些企业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造成税收优惠泛滥;另一方面使得一些经济主体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项目或行为难以享受税收优惠,造成政策缺位,最终降低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

其次,现行税收优惠缺乏政策导向,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引导资源流向国家亟需发展的产业,而现行的优惠政策未体现国家鼓励科技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针。

第三,税收优惠形式单一。我国目前对科技企业税收优惠偏主要通过直接减免来实现,缺乏费用扣除、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间接手段,不利于民营科技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通过财政部门设立科研开发基金,鼓励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社会科技进步。

2.对用自有资金创建科技企业和对现有科技企业增加投资进行补贴、鼓励,从而启动民间科技投资。

3.建立科技企业服务中心,为民营科技企业开展免费和低收费的公益;对于科技企业举办的旨在提高员工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的各类培训,财政除设立基金给予扶持外,还要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社会各类中介组织积极开展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各类培训服务。

4.建立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在涉及高科技产品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划出一定比例向民营科技企业倾斜。也可以各级政府在制定供应商资格标准时区别对待企业,对民营科技企业供应商适当放宽限制,从而达到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

5.加快民营企业的社保制度建设。由于缺乏社会保障,民营科技企业吸引不到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影响了自身技术水平的发展和产业层次的提升。因此尽快加强民营企业的社保制度建设是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规范科技税收立法。从我国国情出发,从总体上考虑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制定具有导向性的税收政策,形成专门的《税收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明确税收政策的目标和优惠受益对象,促进科技企业发展。

2.进行增值税改革。一方面,在按地区推进增值税转型的同时考虑在高技术产业也试行增值税转型。另一方面,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准入门槛,减轻民营科技企业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3.完善现行所得税制度。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改变对不同高技术企业给予不同优惠的行为,有针对性地选取关键环节(项目或行为)给予较大幅度优惠,完善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取消按企业的经营状况来确定所得税优惠标准的政策;加速折旧优惠;适时提高高技术企业计税工资的标准等措施。

4.改变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方式。由现行的以直接税收减免优惠为主向以间接的税收鼓励为主转变,以适应中小企业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及经营范围多样化和经营水平不同的特点。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税收优惠的做法,逐步推行科技投资税收抵免、加速折旧,实行特别的税收科技优惠及企业科研经费增长额税收抵免等措施。并且使不同的税收优惠手段系统地贯穿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创办、发展、再投资、科技开发甚至联合改组等各个环节。

5.建立税式支出制度,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率。为确保科技税收政策发挥出最佳效应,防止优惠支出额度及其方向的失控,应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将因科技税收优惠减少的税收收入作为一项税式支出来加强管理,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设立科技税式支出统一账目,规范税式支出预算,提高税收政策实际效率。

参考文献: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7

一、前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力军和推动者。近年来,广东的发展为民营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从民营经济发展趋势上看,民营经济已经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据统计,2011年,广东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3 336.44亿元,同比增长11.9%,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1.8%。同时,民营单位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质量也不断提高。2011年,广东民营单位有468.4万户,其中私营企业达110.83万户,个体工商户348.48万户;民营单位户均创造增加值为49.8万元,户均上缴税收为7.94万元。在出口方面,民营出口高速增长,高端产品成为其出口主力军。广东民营出口总额为1 321.71亿美元,同比增长31.9%,其中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22.44亿美元和250.95亿美元,同比增长29%和37.9%,占民营出口总额的比重高达66.1%。另外,民营企业在税收上的贡献也逐年加大。2011年,广东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3 718.96亿元,同比增长26.8%,但是由于普遍缺乏核心技术和科技创新能力,广东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较低。据2010年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500家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民营企业500强中,作为民营经济总量第一大省的广东只有13家,而浙江、江苏两省合计309家,占据榜单60%的席位。从专利技术看,至2008年底,广东的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连续12年居全国第一位,然而大部分企业仍然与专利无缘。据统计,广东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参与科技自主创新的不足20%,而中小民营工业企业只有3.4%。2009年中国社科院公布的全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50强,浙江占了19家,广东则只有8家。以上事实说明,广东民营企业的日益壮大和其科技自主创新竞争力缺乏的矛盾亟待解决。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了《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颁布,为民营企业未来的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础上,国家将继续细化相关措施,更加具体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中高端制造业。这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已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尤其是税收支持来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以使广东民营企业发展和壮大,这一举措,成为“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大战略任务。

二、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影响实证分析

(一)税收政策与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关系

政府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主要是采取税收政策,其优越性体现在:一是税收政策对市场造成的扭曲最小;二是税收政策的规范性最强;三是税收政策的操作成本较低。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支出分担民营企业可能的风险成本,提高在此过程中科技创新预期收益,为民营企业创新活动注入新的活力。税收政策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等因素影响很大,所以,在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种激励手段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效果最为明显的首选调控手段,它影响着民营企业创新的各个环节,并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8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云南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改善政策体系建设

收录日期:2012年10月22日

民营企业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云南而言,全省民营企业数约占全部企业总数的大部分,对云南的经济增长贡献巨大。在当今大环境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大量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融资难问题尤为突出。云南省政府积极应对,提出若干化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的政策措施。

一、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及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中国存在、发展及其地位、作用的认识以及相关的方针政策,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和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因而民营经济发展历程注定崎岖。1953~1956年是我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时期,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民营经济基本消失,至此后的20多年间,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而被彻底出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政策环境来看,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开始有所松动,民营经济开始得到恢复和发展。随着我国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认识的不断深化,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萌芽、初步发展、整顿规范、大力发展、完善和高速发展阶段。1978~1982年是民营经济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对民营经济发展不提倡、不鼓励。1983~1986年是民营经济初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是对不同经济形式合作发展的探索时期,民营经济也得到了缓慢发展。1987~1992年是民营经济的整顿规范阶段,党的十三大后,对民营经济的认识有了突破性进展,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党的十四大第一次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迎来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春天。1993~1998年是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阶段,党的十五大对民营经济作了新的社会定位,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99~2002年是民营经济的完善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表明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为民营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2003年至今是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两个平等”(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是有关所有制理论论述的亮点,丰富和发展了非公有制经济理论,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其地位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从一个补充成分到重要组成部分的改变,表明其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民营企业的发展越来越迅猛,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对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贡献巨大。

回顾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民营企业的发展受制于国家的政策,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随着政府认识的不断深化,民营企业取得了一次次飞跃发式展。在民营企业取得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也应看到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因素,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不容乐观,融资环境的发展远远滞后于民营企业的发展,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进程。

二、云南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现状分析

民营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呈现出区域性特征,地域发展并不平衡,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近些年,云南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底子薄、起步晚、规模小和总量不够等,与东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的发展还有着很大差距。与全国大部分民营企业一样,云南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也格外突出,融资环境也不容乐观。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云南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不断扩大融资规模,力争“十二五”期间实现10家民营企业上市的目标。随着这个规划的实施,政府将给予云南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云南省也将加大投入,为云南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

(一)利好的融资环境

1、政府政策导向明确。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一部分来自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2年经济工作任务时,将“深化财税金额体制改革”作为“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的首要重点任务。在中小金融机构座谈会上,表示:“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准入和退出、区域布局、风险防范等问题,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不断发展和完善‘草根金融’”。国务院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明确提出放宽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十二项任务。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云南省也鼓励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扩宽民营企业多样化融资渠道。

2、云南省各银行金融机构将创新信贷服务方式,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此外,云南省鼓励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手续,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增加信贷规模,满足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

3、融资方式多样化。云南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并引导保险机构为民营企业开展多样化服务,稳妥开展保险资金对优质民营企业的股权、债权投资。

4、充分发挥融资部门联席会议作用。为支持民营企业扩大融资规模,云南省今年将充分发挥融资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企业改制上市统筹协调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间,提高企业改制和发行上市工作的效率。

(二)不利的融资环境

1、内部融资环境欠佳。从云南民营企业自身来看,一般的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大多来自自身积累和民间借贷,其他融资渠道不多,由于自身积累不多,资金普遍紧张,尤其是流动资金缺口大,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因而云南民营企业一般规模小,资金周转困难。同时,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不高,大多云南民营企业家族式经营,管理不规范,管理方式落后,账务混乱,会计核算不实,信誉差,管理者自身素质差,文化水平低,没有长远的发展战略与目标等因素,企业经营抗风险能力差,造成云南民营企业内部发展融资环境欠佳,大多寿命不长。

2、金融机构体制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的现行运行机制把大多民营企业贷款拒之门外,使得民营企业外源融资不畅,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把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支柱产业大型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少数效益好、资信质量高、受到政府扶持的企业,通常是各金融机构竞相争夺的对象,而对民营企业服务却一直心不在焉。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实行“四重”战略,即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和重点客户,这使得云南地区民营企业信贷处于更为不利地位。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审批权限分级管理十分严格,审批环节过多,手续极其繁琐,民营企业往往需求金额不多但却频率高,而且抵押担保比较难,可供抵押的资产少且抵押物折扣率高,抵押担保制度不健全,加之由于家族式经营,家族气息浓厚,不利于企业的规范管理,往往信誉也不够,信用缺失,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银行风险增大,因而出现了很多银行“慎贷”的现象。

三、构建云南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改善政策体系

(一)充分认识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发挥政府作用,坚定政策方向,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同时大力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云南省各级政府必须认识到民营企业的发展事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民营企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带动云南经济增长,政府加大政策引导,把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为云南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另外,必须充分发挥云南省的比较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推动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首先,各商业银行改进运行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简化审批程序,切切实实为民营企业服务;其次,可以建立有利于促进小型银行机构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或成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全方位地为民营企业量身打造的服务机构将会为民营企业提供便利;再次,加快乡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大力培育各类微型农村金融机构;最后,可以适当正确地引导民间融资,合理利用民间资本。目前,国家已在温州试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云南也要关注民间资本融资问题。

(三)提供风险资本支持,完善中间融资社会服务体系。首先,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议尽快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引进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有效解决委托问题,合理分配控制权和道德风险,提高信用担保资金的运用效率;其次,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云南民营企业信息系统。社会信用的缺失已成为云南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建立云南民营企业信息系统,有利于监督规范企业行为,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可以为相关部门科学评价企业信用提供依据,提高运作效率;再次,建立民营企业融资辅导体系,通过辅导的形式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支持帮助。学习台湾的成功经验,建立民营企业联合辅导中心,提供融资辅导、财务管理辅导和人才培训。

(四)进行资本市场制度创新,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民营企业长期以来融资渠道狭窄,云南省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并引导保险机构为民营企业开展多样化服务,稳妥开展保险资金对优质民营企业的股权、债权投资,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此外,云南民营企业还可以适当引进外资,充分利用其延边优势,加强国际合作。

(五)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首先,构建以《宪法》为龙头、《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基本法的民营经济立法体系。例如,深圳市人大将《深圳市民营企业促进条例》作为立法重点,该条例不仅明确了民营企业与国企、外企享受同等待遇,还制定了若干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门条款;其次,专门制定对云南民营企业融资的办法,来规范民营企业的发展,完善民营企业的财税法律制度。

综上所述,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民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而融资难、融资环境不景气一直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着云南民营企业的发展。在当今形势下,云南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将充分调动云南民营企业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云南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孙艳平.中小企业内部融资环境现状及对策分析[J].财务与金融,2008.3.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9

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从1985年至2004年,我国民营科技企业投资年均增长20%,高出国有科技投资6个百分点。20多年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292000亿元,其中,民营科技投资87000亿元,占29%。同时,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快速增长了国家税收。2001年民营科技企业纳税1022亿元,占全国工商税的比重达8.9%,比1990年高出2.5个百分点。为我国又开辟了新的稳定的税源,改变了财政收入对公有制经济严重依赖的状况。

一、国外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经验

近年来世界各国非常重视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为了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加大科技创新,增加科技投入,采取了许多税收鼓励措施:[1]

1.减免税 :通过减免税,直接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1)减免流转税:对专门用于科研的设备、仪器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如法国允许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价值在增值税中抵扣,鼓励企业加快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印度对为了出口目的而进口的电脑软件一律免征关税。(2)减免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产业(行业)或企业以定期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如新加坡对投资1.5亿新元的新兴企业(包括民营科技企业),最长可获得15年的免征所得税优惠;韩国对转让给本国人的转让或租赁专利、技术秘诀或新工艺所获收入,全额免征所得税,转让给外国人所得的收入,减征50%的税金。

2.费用扣除:主要是对企业的研究开发(R&D)支出的税收优惠。美国对从事本专业的科研人员用于科研经费的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对企业R&D投资费用给与税收减免;日本实施增加试验研究经费税额抵扣制度,规定中小企业研究开发支出的抵免可以改按当年支出全额的6%抵免。

3.加速折旧:加速折旧是世界上众多国家为鼓励技术进步而广泛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1)提高折旧率:如英国允许新兴产业的建筑物第一年折旧50%; 德国为高新技术产业环保设备规定的折旧率,动产部份50%,不动产部份30%。(2)缩短折旧年限:如美国将科研设备的法定使用年限缩短到3年,机器设备缩短到五年,厂房、建筑物缩短到10年。日本对技术先进的技术设备和风险大的企业的主要技术设备,实行短期特别折旧制度等。

4.投资抵免:允许将用于技术研究的投入按一定比例来抵扣应纳税额。如英国规定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资本性支出可以100%从税前的营业收入中扣除,购买知识产权和技术秘诀的投资,按递减余额的25%从税前扣除。日本政府制定了《增加试验研究费税额扣除制度》、《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等税收政策,规定对用于新材料、尖端电子技术、电气通讯技术、宇宙开发技术等的开发资金全部免征7%的税金。

5.提取投资风险基金。(1)通过征收特别税的方式为科技发展筹集专项基金,以专款专用。如匈牙利对应缴纳公司所得税的企业,规定其按上一年度的应税所得缴纳4%?5%的“科技基金税”。(2)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来鼓励企业建立科技发展基金。为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力度,一些国家和地区还允许企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提取未来投资准备金、风险基金和科研准备金,韩国规定企业提取的技术开发基金的比例在一般企业不超过营业收入的3%、技术密集型企业不超过4%的,可以提取当年列支,而免征所得税。还通过直接对科技投入的资金给予减免所得税或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来鼓励企业筹集基金用于科技投入。

二、现行的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2]

1、流转税:主要是针对特定科技成果的税收优惠,如对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对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2、所得税:主要是对特定纳税主体和特定地区的税收优惠。(1)对特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外资企业中的先进技术企业,在该企业享受的免、减期满后(2免3减半政策),延长3年减半征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资年度起免2年企业所得税。(2)对特定区域的税收优惠,如对设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地区)的外资企业享受减按15%或24%的所得税率待遇;对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内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

3、其他鼓励性税收政策,如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的投资,按40%的比例抵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其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所得税前列支等。

三、民营科技企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但与国外相比较而言,就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及民营科技发展中的实际情况和困难来看,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1.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针对性,政策效用不大。表现为优惠政策的目标很不明确,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支持和鼓励优惠哪些方面的科技发展、应该如何协调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技术研究、是引进国外技术还是国内自我开发等目标很模糊;科技税收优惠对象主要是对民营科技企业,而不是针对具体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和项目,如民营科技企业中的非高新技术收入也享受优惠政策,使得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的目标不明确。优惠环节来偏重于技术成果的使用和新产品的生产,对基础研究开发的民营科技企业则未予足够重视,使得急需政府扶持的新办民营企业享受不到有效优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

2.以所得税优惠为主,缺乏必要的流转税优惠。我国税制结构虽然是双主体的税制结构,流转税类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例达70%以上,而科技税收优惠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流转税方面的优惠措施较少,而且已有优惠政策中过多的限制条件也束缚了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发挥,使税收优惠政策打了折扣,企业实际上从优惠政策措施中得到的好处不多,使优惠措施缺乏刺激力度,作用有限。

3.税收优惠方式单一。目前还处于高新技术发展起步阶段的我国,在科技税收政策的优惠方式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间接优惠方式较少,偏重于直接优惠,如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导致优惠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已经和能够获得技术开发收益的企业,对那些尚处于技术研发阶段以及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缺乏应有的税收刺激对扶持更多的企业加入技术创新的行列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的税收政策

1.调整税收优惠政策。(1)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应转向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相结合,以产业优惠为主。从税收公平的原则出发,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应改变目前只对单位和科研成果的范围限制,转向对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优惠。对民营科技企业只要是从事的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开发项目、科技开发投入等,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不论其在何处投资都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改革税收优惠环节。借鉴各国政府鼓励高技术产业的重点均放在了研究与开发阶段的经验。我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应只局限于科研成果上,今后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应把重点落在产品研究开发、技术转化环节上,促进科技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3]

2.增加税收优惠的税种,再完善已有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的优惠政策下如可以对签定的技术转让合同免征印花税。二是适当取消或降低部分优惠政策的限制条件。对高科技人才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可比照稿酬所得,按应纳所得税额减征30%;适当扩大对科技研究开发人员技术成果奖励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范围;对民营科技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有关奖励,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对红股所得免税等。从而鼓励和提高民营科技企业中科技开发人才开展科研创新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税收优惠应转向间接为主。间接优惠具有较好的政策引导性,有利于形成“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效优惠机制,也有利于体现公平竞争。建议借鉴国外的做法,适当采取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亏损结转、费用扣除、提取风险基金等间接优惠方式,鼓励企业资金更多用于科技投入和设备更新,加快高科技产业化进程。[4]

综上所述,借鉴国外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税收经验,克服我国税收政策方面的缺陷,促进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力量,成为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主力军。

作者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关学军.完善我国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J].中国科技产业.2000年第5期.19

民营企业的政策例10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4)03-074-01

一、建筑民营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建筑民营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建筑民营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建筑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通过对建筑民营企业做思想政治工作,让建筑民营企业及时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特点和规律等,引导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能坚定政治立场、合法经营,促进地方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我国建筑民营企业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2.建筑民营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促进建筑民营企业的和谐发展。建筑民营企业在发展中肯定会遇到各种问题(如可能降低对职工的待遇,造成企业和员工之间紧张的劳资关系),这就需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的对建筑民营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企业主和员工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的矛盾进行调和,从而促进建筑民营企业的和谐发展。

二、建筑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开展方法

(一)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的生存、发展联系起来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诸因素中的最活跃的、起决定性的因素,劳动者能不能以主人翁的思想觉悟去创追、去开拓、去拼搏,直接关系到经济活动和生产工作的成败,建筑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更新观念,就要有针对性地在员工中开展市场观念教育,引导员工学习市场经济的理论,认识市场经济的规律,同时,通过企业创业史、发展史和理想前途教育,确立员工“企业主人翁”的地位,树立“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树立与企业“同命运,共荣辱”和“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群体意识,树立“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市场竞争观念,这样,尽管建筑市场风云变幻,人们会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合力,共渡难关,要更新观念,关键的一环是提高员工素质,只有提高了员工的素质,才能增强建筑企业的生产力。因此,建筑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结合员工实际,着力提高他们的素质,让员工掌握市场经济规律知识,掌握科学技术,组织员工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充分发挥员工在企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他们参与发展市场经济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员工真正体会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自觉把自己的利益同企业的利益紧紧捆绑在一起,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如近年来,在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银行收紧,建筑市场萧条、国有建筑企业面临改制以来困难最大、压力最大、环境最差的情况下,资兴市建设系统中唯一的一家国有企业――资兴丽景建筑工程公司,狠抓以更新观念为主线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心安定,企业稳定,效益显著。

(二)创新领导机制,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

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制的创新,是指实现党组织和企业经营者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双重领导、齐抓共管。党组织作为建筑民营企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应该而且必须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党组织对于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主要侧重于指导原则、总体安排、组织实施方面的领导。例如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并通过他们团结和凝聚群众,促进建筑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而建筑民营企业经营者主要侧重于围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三)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国家与人民的利益联系起来

过去,在建筑行业,由于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很多人只顾个人私利,一心只往“钱”字看,把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都抛于九霄云外,这样一来,损公肥私、偷工减料、盗窃公家资财等事,时有发生,使国家、乃至于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如湖南凤凰县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就是由于盲目赶工期,违反有关规定,而不注重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所暴露出来的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桥梁建设的法规标准,现场管理混乱、不注重工程质量、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劣质建材、招投标弄虚作假、压价承建等腐败现象,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974.7万元的严重事故,我们抓住这类事件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让员工懂得,我们的工作是与国家、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时时刻刻都让员工铭记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做每一件事情都要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而不仅仅是为了“钱”而工作,同时,通过“自我教育”,健广大员工认识到建筑工程质量和其他产品质量一样,既关系国民经济的发展,又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而工程质量又不同于一般产品的质量,一旦不慎所造成的隐患将变为破坏力极强的杀手。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