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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模板(10篇)

时间:2023-08-10 16:51:05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1

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基层组织,基层社区的应急治理能力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事关一个城市的安全有序运行、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城乡形态、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基层社区在应急治理方面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为整个区域及国家的应急治理工作提供了关键支撑。但与此同时,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中依然存在不少矛盾和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应急治理能力,进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基层社区在应急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国基层社区的应急治理能力虽然得到了明显提升,但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来看,仍有不少短板亟待解决。1.应急防控体系不完善,居民协同联动和社会参与机制不健全。突发事件事关社区居民个体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整体的平稳运行,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协同解决。由于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应急管理的体制有待完善、居民对自身作为社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认识不清晰等,人们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不高、意识不强,在面对突发事件时,不能迅速融入协同联动的应急事件处置机制中。这要求我们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健全社区组织的参与机制,着手完善与社区参与相关的法律法规,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提高基层社区的应急治理能力,以便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挑战。2.基层社区人员的应急能力不足,应急人才缺口大。高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迫切需要专业的具有高水平、高素养的社区管理人才。当下,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较低,公共服务意识欠缺,不能为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面对突发事件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应急人才短缺导致基层社区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此外,某些社区工作人员还存在着亲和力差、工作能力不强、工作方法不恰当的情况,不利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3.基层社区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应急演练开展不够扎实。社区宣传是民众了解突发事件处置方法的重要途径,是基层社区应急治理的重要举措。就目前来看,基层社区针对居民参与社区突发事件处置的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致使许多民众对政策缺乏了解、对应急治理的内容把握不清晰。此外,由于基层社区针对应急突发事件制订的预案以综合类和消防类为主,因此,当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基层社区难免出现应对不力的局面。与此同时,社区民众在应急演练中的参与度不高,导致某些应急预案演练往往停留在方案阶段,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基层社区提升应急治理能力的途径

1.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制度优势,立稳应急治理的核心。一是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社区处理应急事件的根本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战胜重大突发事件的制胜法宝。在处置应急事件的过程中,基层社区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应坚决服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清自身责任使命,这是提高基层社区应急治理能力的关键。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P4)基层社区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必须办事关人民生活的实事、做解决燃眉之急的好事、解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难事,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全面履行应急治理职责。二是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培养高效精准的应急执行力。要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2]基层社区要有责任意识,做到精准发力。基层社区干部是社区应急治理的关键力量,因此,要努力培养更多既懂管理、又懂专业、还能应急的复合型领导干部,提高基层领导干部应急处置的预判能力、决断能力、执行能力,确保其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既有责任担当之勇、又有科学防控之智,既有统筹兼顾之谋、又有组织实施之能。社区干部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要用好科学的方法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迅速理清思路,找到重点,按照科学防治有效联动的模式制订出合理有效的举措,实现应急事件防范化解与可持续化发展的一体化[3],绝不能自己先慌了手脚。三是提高社区公共决策民主化水平,构建广泛参与的立体式应急机制。基层社区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一定要发挥强大的领导力量和组织力量,将各方力量汇聚起来。坚持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前端化解;坚持以网格化、结构化的管理模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坚持强化组织力量,合力化解矛盾危机,构建党统一指挥、人员结构合理、社区功能完善、应对反应灵敏、工作协调有序、运转快速高效的社会运行秩序和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能。还应通过理念引领、政策倾斜、财政奖励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完善多主体间协同参与应急管理主体体系。[4]2.坚持文化自信,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区民众共识。一是坚定文化自信,吸收传统文化精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漫长的古代社会中,由于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落后,古人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可以利用的技术力量比较有限,因此,提高治理能力成为古人应对突发事件最核心的要义。基层社区可以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寻求治理智慧,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借鉴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基层社区要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家风家教宣传,使社区民众自觉地把自己的未来同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梦想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把实现党和国家确立的发展目标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基层社区可以凝聚社区群众的共识,在基层社区中产生共同的价值认知和价值评价。唯有如此,基层社区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进而统一战线,以最快的速度、最协调的行动投入到突发事件的处置当中。三是依法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尤其是在形势不明朗、事件走向缺乏把握的境况下,民众会渴求获取更多的信息,这导致话语生产、传播与交流的频率显著提高,进而引发各种不同话语的“大爆炸”。其中的危机话语会持续地造成人们情感、观念和认知的激烈冲突和深刻矛盾[5],使民众产生恐慌心理。基层社区要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做好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解读;要公开、及时、准确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情;要坚决依法制止和澄清各种谣言,以稳定社会情绪、增强民众的信心、防止人们焦虑恐慌。3.强化科技赋能,优化治理结构,创新基层治理举措。一是构建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要加大公共卫生防控建设投入,优化医疗救治体系;要加强公共卫生学科和专业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卫生人员知识储备和培训演练,提升先期处置能力;要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健全医疗应急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同时,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层社区体系保障,搞好统筹协调。二是运用数字技术,强化基层社区应急治理的科技赋能。数字技术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传统局限,是基层社区提高应急治理能力的有力武器。要建设智慧社区,进一步将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应用到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中,为基层社区研判潜在风险、制订精准的防控措施、优化资源调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智能化响应、可视化指挥、闭环式处置,提高网格管理的精度、拓宽社区宣传的广度、提升应急治理的速度。三是提高物资储备效能,建立物流应急体系。按照社区集中管理、物资统一调拨、做好平时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采储有机结合、运转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实体储备、协议储备、能力储备等方法,健全统一高效的国家和地方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保障体系,构建应急物流系统,打造应急电商物流平台,关键时刻调得出、供得上、保障好。四是扎实开展基层社区应急演练。基层社区要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采用更直接、更有效的方法,模拟灾害发生时的真实情境,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居民参加应急演练的积极性和获得感,带领居民学习并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切实提高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防灾救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以期在灾害来临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

参考文献:

[1]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孙彩红.地方政府危机治理的系统与联结机制分析——从疫情防控视角观察[J].兰州学刊,2020,(5).

[3]马彦涛,于永达.中国应急管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主要挑战与实现路径[J].学术探索,2020,(4).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2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此次机构改革完成,县级综治部门被撤销,综治的联动机制没有有效衔接,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统计口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事后处置多、事前预防化解少,对一些基层矛盾、信访问题,不少干部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采取“花钱买平安”方式解决,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接处警质量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年龄普遍偏大、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二、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推进基层治理平台转型升级。要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全面提档升级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幸福驿站”、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服务阵地,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政法小院”,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以“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四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为牵引,研究制定推进我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举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鼓励各镇(区、街道)探索形成各具特色、贴合实际的基层治理模式,打响基层善治的邳州经验、邳州品牌。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3

【关键词】

新常态;公共管理;困境;出路

1前言

在公共管理当中,主要是针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例如社会问题、公共项目、公共资源等。其中,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福利、文化教育、公共设施、交通市政等方面。公共项目主要是按照相应的政策,所采取的一些行为规范。公共资源则包括了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公共设施产品等部分。由此可见,在公共管理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而在新常态下,必须明确公共管理的困境,并积极探索合适的出路,从而取得更好的公共管理效果。

2新常态的基本内涵

所谓新常态,就是要对过去的状态进行改变,通过对现状的改善和调整,形成相对稳定的新常态发展趋势。新常态主要表现在文化、政治、经济等领域。在当前的法治社会中,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以及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立,在全民范围内,形成依法行事、崇尚法治、尊重法律的良好环境。基于法律的框架,对社会治理机制、社会管理方式等进行转变,形成多领域、多层次的社会治理体系[1]。基于法律,将社会管理职能赋予社会治理主体,是社会治理体系能够得到良好的运转,并依法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行为、权力等进行监督。在新常态之下,应当对基本的法律法规进行遵守,充分发挥出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国家制度执行能力、国家制度当中,主要通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加以反映。因此,在现代化社会管理当中,应当实现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的转变,为社会管理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在经济发展领域当中,则应确保稳定的经济发展秩序,确保经济平稳的发展,实现良好的增长质量。对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发展核心动力,应当进行大力的开发和培育,在经济发展中,也要重视意识形态中创新思维的影响。

3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困境

3.1改革方式与基层管理制度矛盾

在我国改革发展的深化过程中,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国家对此制订了一系列从上到下的改革措施。但是,在上层管理设计框架当中,对于下层事实基础建设是十分依赖的。虽然我国对于基层管理建设十分关注,为了推动地方改革的实施进度,也出台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以确保顺利的进行公共管理。但是由于相应制度规范、法律依据的欠缺,并且受到地方经济的限制,使得这些这些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始终难以取得较为理想的效果。在社会基层管理当中,这些从上到下的改革措施,会由于受到不健全的基层管理制度的影响而难以有效的推行[2]。所以,对于改革规划措施,还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变。

3.2公共管理人员能力与素质不足

在公共管理当中,重要的组织者、主体参与者就是公共管理人员。因此,这些人的职业单的、专业素质等,对于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当前的社会当中,公共管理的价值体系、组织文化等建设已经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因而对管理人员的自觉度、个体素质提升都较为不利,使其在公共管理工作当中,很容易形成消极的情绪。公共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及时调整这种工作状态,将会在公共管理领域中发生蔓延,进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极大的影响公共管理质量与管理效果,对于公共管理价值的实现也会产生较大的阻碍。

3.3公共管理的技术方法薄弱单一

在公共管理当中,公共管理技术指的是管理者创建和应用实践性、工具性的知识体系,从而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和效果,其中融合了多种专业管理技术,例如应急管理、智慧行政、数字管理等。在当前的公共管理中,对于公共管理技术的重要意义,很多管理者缺乏充分的理解,对于传统单一僵化的管理形式,存在着较大的依赖性。对于公共管理技术辐射学科的认识,也缺乏应用的重视,因而造成了公共管理技术方法薄弱单一的情况[3]。对于公共管理的效果和质量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所以,对于公共管理人员来说,应当在工作当中对加强学习公共管理的技术方法,从而使公共管理水平得到有效的提升。

3.4治理体系能力目标现状的差异

在公共管理管理当中,应当基于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治理目标,对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进行建立。在我国当前社会中,具有繁荣的社会文化、稳固的政治控局、稳定的经济形式,说明当前的经济、整治发展形态能够与公共管理事业相匹配。而对于公共管理发展目标来说,在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在治理体系的实际运行当中,法制化、民主化的效果不够理想,治理渠道也较为欠缺,社会民众对于公共管理,难以进行有效的参与和了解[4]。在治理主体建设当中,存在着较为落后的情况,同时治理人员素质能力也较为有效,因而治理能力难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因此,对于社会公众、市场、政府的管理能力,必须进行有效的提升,从而对治理体系能力目标现状的差异进行有效的解决,更好的推动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

4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出路

4.1重新塑造公共管理的价值体系

在公共管理组织当中,管理人员应对社会问题,主要依靠其中的价值体系,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最后的管理质量与管理效果。在当今社会的发展当中,各方面的诱惑、欲望等不断增多,因而在公共管理领域中,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忽视民众的基本需求、肆意践踏公众利益、过分追求金钱物质等不良的行为,对于我国新常态下的社会发展是十分不利的[5]。因此,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对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体系进行重新的塑造。具体来说,从意识形态方面,应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积极的构建,实现公正、公平、法制、民主的社会环境形成。从政治制度方面,应当对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遵守,通过法律法规建设的形式,实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需求。从实际行动方面,应当更为有效的监督管理基层的领导行为,为公共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榜样和典型,最终形成组织内优良的价值体系。

4.2提升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

在新常态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共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应当进行不断的提升,从而更好的推动公共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在实际工作当中,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对现有的管理形式进行转变,同时对自身的管理结构进行不断的优化和调整,以更好的推进公共管理的发展和革新[6]。对于公共管理人员,政府部门应对其相关的要求加以明确,对公共管理人员的考核、选拔等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对于管理人员后期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的培养,应当给予更高的重视,使公共管理人员都能够具有良好的依法行政意识、服务意识,从而在社会问题的分别和处理中,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此外,对于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渠道,政府部门应进行相应的扩展,加强全民基础管理教育,使社会公众能够基于良好的自我管理,积极有序的参与到社会公共管理当中。

4.3加强公共管理技术手段的创新

在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中,为了更加快速、科学的对社会问题进行处理,应当对应急管理、智慧行政、数字管理等专业的管理技术加以运用,从而促使公共管理水平的提升。同时要积极更新管理人员的思维方式,以及政府部门的管理模式,对传统公共管理中落后、单一的管理方法进行摒弃,积极运用更加先进、有效的现代化公共管理技术[7]。在公共管理中融入物联网、计算机等技术,从技术层面上给予公共管理更为良好的支持与辅助,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4.4确保上层改革涉及的有效推行

在设计上层管理方案的时候,应当将基层建设作为依托。而在当前社会中,由于基层建设存在不足,缺乏系统的管理制度,因而上层管理方案难以在社会基层管理当中发挥作用,难以有效的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上层设计的有效落地。在地方政府自治管理机制的建立当中,应当将上层设计作为指导基础,对基层政府的自我管理权力进行强化,在物质、制度等方面,为其管理行为提供支持和辅助。通过这种方式,对地方改革的积极性、持续性等进行确保。在对国家公共管理能力进行提升的过程中,应当确保地方公共管理制度的有效推行[8]。另外,对于公共管理体制,应进行不断的发展和创新,有针对性的制定法律法规,更好的保障制度的执行,实现合理、合法的公共管理。基于新常态的基本特点要求,对公共管理体制进行创新,对国家法律制度加以遵循。应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经济发展规律等要求加以满足。根据地方发展环境,对改革意见进行相应的融入,从而在社会基层管理中,确保上层设计的有效实施。

5结语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及经济发展当中,新常态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态势,体现出了很多不同以往的特点及要求。在新常态之下,公共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难题和挑战。为了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分析和明确新常态下公共管理的困境,采取有效的措施探索公共管理的出路,从而更好的发挥出公共管理的作用,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李思逸 单位: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蒋猛,李瑞昌.经济新常态下的公共治理范式创新———走向分权式治理[J].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83~88.

[2]李金.新常态背景下的成人教育管理:困境与出路[J].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学报,2015(04):32~36.

[3]张丙宣,周涛.智慧能否带来治理———对新常态下智慧城市建设热的冷思考[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1):21~31.

[4]强敏.“新常态”视阈下河南省“省直管县”政府治理困境与对策研究———借鉴上海浦东区经验[J].商,2016(02):62~63.

[5]孙荣,薛泽林.新常态下的社会治理精细化与赋权改革———以F省S市便民服务中心为例[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04):75~80.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4

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决定着国家治理的水平。“协商民主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方式”,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能够有效提升党的战略决策力、群众组织力和自我净化力,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根本保证。

(一)协商民主有助于提高党的战略决策力

决策的科学制定与有效实施对现代国家治理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的大国来说显得更为重要,因为其制定的战略决策将影响着数亿中国人的生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鲜明特征是将民主协商贯穿于决策制定和决策实施全过程,达成最广泛的民主共识,从而减少决策失误,这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独特功能,尤其是党际协商民主更有助于党的科学决策形成良好的政治决策生态。民主党派的一个重要优势是信息资源丰富,能够将各自所联系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要求集聚起来并有效反映到政治体系中。知识技术优势是民主党派的另外一大显著优势,各民主党派汇集着一大批具备较高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知识分子,他们能够提出符合实际的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提案或建议,将决策咨询和中国特色智库的功能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通过与民主党派的协商讨论获得充分可靠的信息,并运用民主集中制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有机整合和积极吸纳。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过深思熟虑的协商、审议将更有利于形成高质量的决策,党的战略决策力的显著增强也促使国家治理能力的整体性提升。

(二)协商民主有助于增强党的群众组织力

“群众组织力”是党的报告首次明确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党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和团结凝聚群众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能力。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历史的真理和规律。提升群众组织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永葆生机活力和战斗力的动力支撑。马克思指出:“工人的一个成功因素就是他们的人数;但是只有当工人通过组织而联合起来并获得知识的指导时,人数才能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列宁强调:“不组织群众,无产阶级就一事无成。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就无所不能。”指出:“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非常注重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组织动员群众,获得发展的不竭动力。“党的战斗力组织力”这一概念是毛泽东同志于1929年4月在《红军第四军前委给中央的信》中首次提出来的。1938年5月,在《论持久战》中,毛泽东同志将组织群众的能力视为取得战争胜利的“伟力”。1943年11月,毛泽东同志在陕甘宁边区将组织动员群众力量作为一种战略方针贯彻落实下去。新时代,群众组织力在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中占据着更加重要的位置,需要依据实践的发展创新组织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和机制形式,使党的群众组织力获得实质性提升。建构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是增强党的群众组织力的根本路径。作为党重要执政资源的群众路线在国家政治领域的集中呈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开展党群平等对话提供了多层次、多形式、制度化的渠道和平台。一方面,在协商的全过程,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其中,起着重大的政治引领作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现有效渗透,增进了群众的深刻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通过决策听证会、民主恳谈会、网络协商论坛等制度形式,能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管子·九守》),将人民群众有效组织动员起来,将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永不枯竭的力量源泉。

(三)协商民主有助于提升党的自我净化力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属性,是其保持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合法性的重要基础。纯洁性内在地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具备自我净化的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只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才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最根本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探索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也是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和推动中国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构建一套完整的多方位的监督体系是实现党自我净化的必然选择。党内监督、民主监督与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能够有效保证党的纯洁性。强调:“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这套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平台。在这套监督体系中,政党内部的监督无疑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具根本性的。党内监督主要是指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党内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党员之间的充分沟通协商提供了平台和空间,增进了党员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为增强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尤其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提供了有效机制。

当然,自我净化的实现不能仅仅依靠主体的自觉性,还需要发挥异体监督的作用,以政党之外的监督有效配合政党内部的监督,形成联动效应,切实推动执政党有效克服“政治惰性”,实现自我净化。异体监督主要包括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人民政协是一种法定的具有较高政治影响力和广泛代表性的民主监督形式,它能够将统一战线各方面的意见通过组织化的形式进行集中反映,约束和监督党规范行使权力。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一种以协商性和合作性为基础的政治监督,“能够对于我们党提供一种单靠党员所不容易提供的监督”,党际协商为加强民主党派对党的监督提供了制度基础。此外,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是极为重要的监督渠道。邓小平同志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群众路线的落实提供了制度载体,促使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了监督合力与实效。一言以蔽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能够为增强党的自我净化力提供制度助力。二、以完善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夯实国家治理的民主与法治基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质是制度体系的现代化,正如所指出的,“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在国家的制度体系中,政治制度是核心,其中,民主与法治体系则是重中之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有助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实现。此外,民主与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将协商民主引入法治建设中,有助于提升法治体系供给的有效性,促进法治体系的贯彻执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筑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民主基石

民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国家的民主建构能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现代化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健全的民主制度体系作为有力支撑。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阐释了民主的本质,他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精髓,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显著优势就是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为载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选举和投票并非民主的全部内涵,参与才是其最具生命力的核心要素,“每个公民都有机会以某种方式参与集体决策是民主的一个必要条件”。“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非要否定选举民主,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民主更强调对政治运行过程的参与,能让人民群众更实质性地参与国家治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既尊重多数,也照顾少数;既注重民主的结果,也重视民主的过程;既强调决策制定之前,也注重决策执行过程,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不同群体和阶层的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体的广泛性、过程的包容性、结果的真实性和成果的共享性充分体现了中国民主政治的本质,“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制度化发展中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和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渗透到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纵向看,协商民主贯穿于国家、地方和基层各个层面;从横向看,包括党派和人民政协的协商制度,国家政权机关的协商制度,如立法协商、行政协商,还包括社会领域的协商制度。协商的内容既涉及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宏观问题,又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种实际问题。这些协商制度形式为人民群众经常性地广泛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多层次多维度的路径,深化和拓展了民主的内涵和外延。人民群众在参与实践过程中以公共利益为价值取向,有效表达利益诉求,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民意基础、深厚社会基础和强大支持力量,推动国家治理朝着更加民主的方向发展。

(二)助力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基础

权威性、规范性、强制性是法治的鲜明特点,“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

民主与法治具有内在统一性,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有助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法治体系的高效实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基础。将协商民主引入立法中有益于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建构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增强法律制度供给的有效性。“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北宋·王安石《周公》)。良法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前提。然而,在现代社会,有效的制度供给需要准确、系统、全面的知识储备作为基础,而知识的局限性是任何一个制度供给者可能存在的问题。因此,国家制度的建构和完善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与人民群众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和协商是制定良善法律的必要前提和关键手段。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助于建构一套开放的立法体制机制,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活动创造条件。立法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有机构成,目前,人民政协参与人大或政府的立法活动已实现制度化。人民政协并非权力机关,在立法协商中能够保持中立立场,不会受部门利益的掣肘。此外,政协委员中有很多人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能够提出制定或者完善相关法律的提案,给出科学性和前瞻性立法建议。此外,在法律草案意见征求过程中,人大也会以立法听证会等形式邀请普通公众参与,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均得到充分体现,保证制定的法律适应时代和实践的发展。总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助于保证法律制度供给质量,也有助于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良法遵循。

协商民主能够监督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司法部门秉公执法,保证法治体系的有效贯彻执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明·张居正《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徒法不能以自行,制度的优势只能在执行中得到体现。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成功建构以后,一个更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落实。其中,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是法律体系执行的重要主体。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与司法部门的秉公执法是衡量法律体系贯彻落实程度的重要参照,对树立法律权威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民主监督的功能,通过公众的监督和问责,能够有效监督政府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能,有助于构建开放、透明的司法机制,提升司法审判的公开度,确保司法审判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法效率。

协商民主有助于增强公民对法律法规的认同,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守法观念,推进法律的顺利实施。“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是保证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与人民群众进行充分沟通的协商立法方式能够保证不同社会群体的意志和利益要求得到切实体现,有助于制定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更加贴近现实的法律法规。由于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过程,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得到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接受度明显提高,可以有效避免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因群众抵制所产生的阻力和干扰。此外,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通过经常性地参与丰富多样的协商实践活动,通过对协商结果的严格遵从,人民群众的民主与法治观念得以增强,法治意识内化于心,法治成为人民群众的一种坚定信仰和思维方式,法律制度的权威和威严得以成功树立,由此助推法治的贯彻执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三、以协商民主制度的有机嵌入增强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国家治理能力就是制度的执行力,是治理主体将国家各项制度和机制有效转化为国家治理绩效的能力。依据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特定属性,国家治理能力主要体现为国家政治能力、政府执行能力、社会自治能力,在国际层面还体现为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激发制度活力,进而为制度优势更好向制度效能转化提供强大支撑。

(一)协商民主有助于提高国家政治能力

稳定的政治环境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而这依赖于国家政治能力水平的提升。国家治理既强调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同时也强调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和社会诉求的有效吸纳。国家政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主要体现为国家政治吸纳能力、协商沟通能力和利益整合能力等,通过建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关系,凝聚起人民整体力量。国家强大的政治能力离不开人民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转和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有效整合各政党、各阶层、各民族人民利益的重要机制,为政治体制吸纳各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创造制度化渠道,形成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锻造出同新时代相契合的强大政治能力,将有效避免因利益高度分化而诉求又无法充分表达造成的对政治体系的冲击和破坏,因为“难以整合的政治分化将成为撕裂国家政治的主要力量,严重影响中国的政治稳定和发展”。

协商民主依托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可以有效避免政党矛盾和政治冲突,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美国哲学家夸西·维雷杜认为,民主不应该被仅仅视为多党之间的权力竞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一种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可以“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从而有效避免因政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而造成的政局不稳,保证政治体制和政治格局的稳定发展,进而为国家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中国和谐政党关系的塑造和形成离不开协商民主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参与、合作与共识是中国协商民主的精神内涵,在政治运行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协商民主作为处理与民主党派之间关系的重要方式和手段,通过政党之间的积极沟通与协商合作,一方面可以促进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另一方面也能提升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就某种程度而言,协商民主促进了中国和谐的政党关系。

通过优化和调整界别设置、充分释放人民政协的效能,将新社会阶层有效吸纳进政治体制,形成高度的政治认同。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日益加快,社会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包括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管理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在内的新生社会力量、社会阶层不断产生,规模越来越大,社会和舆论影响力不断增强,政治参与意愿愈来愈强烈,成为凝聚人民整体力量的关键因素,这就要求增强政治体制的弹性,为新阶层人士参与政治、表达政治利益诉求提供制度化渠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有机整合社会政治资源和有效协调现阶段社会阶层利益分化的重要机制,为社会各阶层尤其是新阶层人士参与政治提供了广阔平台,人民政协通过对界别设置进行优化和调整,广泛吸纳新社会阶层的代表人士加入其中,让他们的利益在政治协商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从而增进对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同和信任,实现政治结构与社会参与的动态平衡,保证政治体制的稳定发展。

协商民主有助于释放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潜能,实现族际政治整合、强化民族凝聚与国家认同。民族关系的团结和谐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中国这样多民族汇聚交融的国家而言更是如此。不同民族在经济发展、宗教信仰与文化教育程度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这也导致他们的思维观念、价值立场呈现显著不同。现有政治体制必须为各族人民表达诉求开辟途径,以增进各民族群众对现有政治体系的认同。民族区域自治为促进各民族团结与共存提供了重要制度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则是激活这一制度潜能的实现机制,在民族事务治理过程中,不同民族成员通过坦诚深入的对话沟通,求同化异,增进各民族之间的政治互信,减少相互猜疑,有效实现族际政治整合,增强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正是国家制度塑造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品质、情趣和道德,并且有别于其他民族,从而可以激励人民对祖国的无限热爱”。通过协商民主机制与民族事务治理的有机融合,不同民族成员的利益诉求得以有效整合,有助于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而形成对国家的强大向心力。

(二)协商民主有助于提升政府执行能力

政府是国家治理的核心主体,政府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政府的治理能力主要体现为政府的执行力,即政府对公共决策、法律法规等的贯彻落实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助力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提升政府决策认同度和执行力以及有效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以保障行政效能的最大化。将协商民主嵌入政府官员选拔中有助于挑选德才兼备的领导人,为提高政府执行能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我国儒家推崇君子治国,“尚贤者,政之本也”(《墨子·尚贤上》),“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威烈王二十三年》),“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汉·班固《汉书·武帝纪》),出类拔萃的人才是国家治理的关键资源。制度的贯彻执行程度与治理主体尤其是领导者的能力素质、道德修养、理想信仰以及治理经验等紧密相关。在现代社会,社会情势错综复杂,制定良好的制度以及有效落实制度都需要深厚的政治知识和扎实的相关业务知识储备作为基础。特别是对高层领导干部要求更高,因其责任更重大,是制度执行的表率,发挥着自觉维护制度权威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的能力和品质对政府执行能力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影响。在政府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通过引入协商民主机制,从候选人的提出、确立到正式选举都有广泛的民主协商,可以将能力超群、品格高尚、具有丰富政治知识、政治经验的领导干部选拔出来,这样的领导干部在作出决策时拥有更好的政治判断力和长远眼光,在推行良策时也会更加积极和果敢。

将协商民主机制引入公共决策制定有助于提升政府决策认同度和执行力。有效贯彻落实决策的能力是政府执行能力的重要体现,政府公共决策最终成功落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同。真正的民主体制必须给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策制定全过程的机会,协商民主虽然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无法直接决定决策的最终结果,但“协商的作用是确认一个做决策的程序”。以共识为目标的决策制定程序,要求在政策议题设置、政策制定过程以及政策实施环节都要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以此找出最紧迫的关键议题,形成更加知情的和经过认真思考的公众意见,提升决策的信息质量,从而使最终出台的政策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共性,由此可以提升人民群众对决策的满意度,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信赖和一致支持,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决策实施的阻滞因素,避免因群众抵制而引发利益冲突、产生资源浪费,从而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协商民主能够有效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突破“中梗阻”,保证政府积极作为、廉洁高效。现代国家治理要求政府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使权力,这样才能保证政府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此外,政府行政人员在工作中还必须积极主动作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和防止行政人员拖沓推诿提供了有效机制。公开性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原则,要求政府行政做到公开透明,行政制度改革必须为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协商保留一定空间,由此可以有效防止行政权力的膨胀,保持政府清廉。协商民主这种软约束和软监督可以避免国家权力资源的滥用,在某种程度上相比于硬性规定,效果会更加持久。

此外,责任性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品格,要求政府必须对人民负责,敢于创新,积极作为,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1945年,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窑洞的对话中就谈到:“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政府与群众的协商过程也是群众对政府有效监督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行政理念的及时更新、行政方式的彻底转变,确保行政效能发挥到位。

(三)协商民主有助于培育社会自治能力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道德经·第六十四章》)。社会是国家的基石,国家要实现有效治理,离不开社会的良善发展。社会本身具有天然的秩序建构能力,正因如此,国家权力需要给社会自治留出一定空间,让社会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调节,如中国古代的“皇权不下县”原则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治理理念。当然,国家需要为保障社会自治提供相应的制度供给,在我国的国家制度体系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从制度上为基层社会实现自我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基层社会要有效运转,仅有完善的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激活制度的潜能,增强社会自治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很好的实现机制。将协商民主作为一种有效的治理资源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可以大大提升社会的自治能力。基层协商民主是我国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城乡基层目前已经探索出诸多行之有效且风格各异的协商民主实践典范,如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四川彭州的社会协商对话、吉林安图的民意裁判团等,为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现实需求提供了良好制度载体。通过民主协商机制,很多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如社区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基层社会矛盾冲突得到化解,基层秩序得以维护,基层社会实现良性发展。

要实现基层社会的自治,作为治理主体的人民群众自身的道德和素质至关重要。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实践能够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让参与成为一种习惯和生活方式。就如英国著名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约翰·穆勒的一句名言所示:“政治参与可以教育公民。”民主参与能够使人民群众的道德和思想获得进步、政治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协商民主实践,群众的合作意识、理性精神与公共精神得以培育,协商对话的能力和素质得到提升,传统的民众逐渐转变为现代公民,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主体。简言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质量,进而促进国家的良善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5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治道变革催生了“社区治理”理念,它主要表现为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民主化。“在治理理论视阈下,社区治理与传统的社区管理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治理主体的变化,即由单一的治理主体变为多元治理主体。”在国外社区治理中,社区公共事务由原来政府单独负责,转为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等共同负责。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具有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社区治理责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社区治理得好与不好,反映的是社区治理水乎。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此,城乡社区建设进入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新境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城乡社区治理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对城乡社区发展趋势把握不准,对社区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社区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不完善,投入机制有缺陷;社区居民与社区成员单位参与意识薄弱,社区自治功能淡化;社区内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相对软弱涣散;城乡社区工作水平差距较大,区域之间不平街;社区工作者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迫切需要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乎。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站在新的起点上,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认清发展大势,推进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新跨越。在这种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对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

在新形势下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谋划、统筹城乡,着力提升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共驻共建、社区党建水平,打造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培育民/可组织,实现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民主化。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主要路径有:

第一,实行居站分设,完善社区治理机制,设立社区工作站,形成社区合作治理的局面,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重要条件。为了适应社会转型时期的新形势,加强党委和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可以在城乡社区实行居站分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社区工作站,为居民提供由政府埋单的公共服务和居民埋单的个性化服务。在分设模式、下属模式、条模式和专干模式中,下属模式比较好地体现了立法精神,可重点推广。社区工作站应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管理”,做到统一招聘,统一身份,统一员额,统一待遇,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工作站站长可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兼任,工作人员来自社会招聘或吸收现有有关部门的协管人员,费用根据项目由政府打捆包干。要通过社区工作站建设实现行政、福利、社会化服务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机制的完善空间存在于社区内部事务的社会性治理之中,政府要从传统的行政控制者、资源汲取者向社区治理者、公共物品和资源的提供者转变,真正进行推动社区发展的行政性治理,培育社区自治力量,开辟社区自治空间,加强制度、政策和资源供给,推动社区合作治理的形成与完善。

第二,健全三项制度,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是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基本路径。为了建立社区民主治理的长效机制,要针对社区居委会体制改革后的实际,健全三项制度,即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民主决策重在推行社区重大事项居民听证制、社区重大事项决定票决制;民主管理重在推行党务、居(村)务公开制,居(村)民说事议事制,民情反馈制;民主监督重在建立居务、村务监督制(通过居民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向居民和党员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要合理划分基层政府与居民自治组织的事权,明确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的边界,真正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不断拓展基层群众自治事项,探索完善民评政、民评官等民主监督的形式和程序,推动居民自治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区自治功能。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发挥作用,是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希望所在。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培育农村服务、公益性、互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培育社会组织,增强社区自治功能,一是改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党委和政府要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真正提到日程上来,纳入规划,并在具体工作中督促落实,做到管理和培育两手都要硬。要科学定位社会组织功能作用,真正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社会化。要推进政事公开,逐步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边界,为社会组织发挥应有作用提供空间和舞台。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结构和布局。要从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求和社会发展客观需要出发,积极促进以志愿服务、慈善公益、老龄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性、专业性社团组织发展;积极发展符合产业发展方向、适应市场化进程的行业性社会组织;鼓励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性经济组织。要在现有社区群众性组织基础上,重点培育若干专门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以各种组织为载体,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社区活动。三是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步人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从法律层次规范社会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设立条件、审批程序、运行机制等;要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则,使社会组织和服务对象的维权工作真正的有法可依,有效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要对现有的社会组织管理法规规章进行清理,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制度体系,形成自律机制。

第四,建立服务标准,提升社区服务质效。社区服务标准化是社区治理水乎提升的重要标志。我们要依据社区的需求来确定服务项目,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体系,体现“大服务”的理念,形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6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挖掘基层审计机关的职能,通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一)基层审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

1.对基层审计机关而言,思想政治工作是党委工作的关键组成部分,目标是保障基层审计机关在经济发展道路上持续发挥经济监督的功能,长期保证党和国家路线、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由此可见,对基层审计机关加以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能够进一步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及综合素质,使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和社会实践取得联系,促进审计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对基层审计机关而言,其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还在于审计工作具有可持续性的特点,唯有持续强化基层审计机关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养,才会更好地发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免疫系统”和“经济警察”的作用。

2.长期的实践经验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够在基层审计实践中发挥基础性的支撑作用,无论是基层审计人员还是审计机关本身,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形成共同遵守和奉行的价值观念,借此形成工作和生活的基本信条与行为准则,也会因此形成基层审计工作的优良传统等,所有这些都会对基层审计机关和我国的审计事业产生极为重要的积极影响。所以,在基层审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中,要时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此确定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目标,确定其岗位职责,端正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我国基层审计机关都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与审计人员的职业建设,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审计工作内涵,以持续提升基层审计绩效。

(二)基层审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瓶颈

一段时间以来,在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冲击下,一些基层审计机关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出现了态度扭曲和工作不积极的情况,使得思想政治工作出现形式主义的势头,如果不对其加以遏制,极易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比如,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的领导在思想认识方面存在误区,认为新形势下基层审计机关无需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只是走走过场,形式主义逐渐占上风,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作用,致使基层审计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再如,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方面没有明确的计划与部署,无论是检查工作还是考核工作都相对简单和随意,这些事件活动难以对基层审计人员形成必要的激励作用;此外,部分基层审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审计实践,忽视思想政治工作。这样,思想政治工作的范围就变得越来越窄,工作上的空白c缺陷也就越来越多,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难以发挥,教育内容也因为脱离现实而难以发挥其吸引力和说服力,阻碍了审计事业的整体进步。

二、思想政治工作与基层审计机关融合机制的构建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群众性娱乐活动的融合

在基层审计工作中,不但审计工作本身要进行改革和创新,与之相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应进行调整和优化。当前时期,更需要借助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比如,可以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到健康向上和活泼生动的娱乐活动之中,借助这一形式与载体,让审计人员能够真实感受到审计工作给自己和社会带来的乐趣和贡献。再如,可以组织党政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红色革命主义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让其能够牢记当年的革命历史,身临其境地感受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工作风范,从而坚定工作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观,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思想政治工作与改善工作环境的融合

基层审计与其他审计不同,无论是审计环境、待遇,还是审计心理,都对审计人员造成了现实的考验。因此,从基层审计机关的角度讲,应时刻关注审计工作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通过多种有效形式消除其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其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遭遇的实际困难。尤其要注重改善其知识结构,提升其理论素质,通过实践和学习提升其工作能力。如在一些地区的审计单位中,为了让审计人员能安心工作,应尽最大努力改善其办公和生活环境,通过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满意度。

(三)思想政治工作与先进观念的融合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7

一、秉承“知敬畏”的信仰,坚持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工作

街道作为落实工作的一线“执行人”,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着眼于“管得住干部”,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实行12位律师和专家组成的街道顾问团制度,在出台重大决策、作出重大行政行为前,做到事前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科学规范。强化风险源头的法治化防范,共完成参与风险评估项目20个,没有发生因评估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每年制定“法治XX”工作要点,分成15个小类实行刚性考核,特别是突出开展干部的法治理论培训和行政执法考试,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着眼于“管得了工作”,不断加强法治保障。在“三改一拆”方面,坚持依法拆迁和依法处置两手抓、两促进,实现既依法裁量拆迁补偿,又坚决遏制无理诉求。2005以来,完成12个村5447户、103万平方米的旧村改造,交房率超99%,各项成绩走在全市前列。在“五水共治”方面,突出截污纳管专项整治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完成辖区28条河道的环境治理,实现垃圾河、黑臭河动态“清零”。

二、强化“善治理”的能力,坚持在法治的思维下夯实基础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8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报告还指出,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些论述不仅提升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而且从战略上给新时期的基层民主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向。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认同。同时,我们把基层群众自治作为基层民主发展的切入点加以推进,甚至把基层自治等同于基层民主,几乎形成了一种既定的关于基层民主的认知。实际上,不管是何种层面、何种类型的民主政治,都受到一定的制度条件的支撑和约定。因此,要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就必须对基层民主的制度空间展开分析。这种分析包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民主政治过程本身的制度化程度,二是民主政治所赖以发展的外在制度环境。以此来观照和评估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身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人们对于其所依赖的外部制度环境亟需得到进一步的深化认识。这个方面问题的核心就在于:随着城市化和社会结构的转型,基层民主政治越来越需要超越传统的“非国家政权”的社会空间领域,跃升到在基层政权的制度平台上来加以发展。这种嵌入于政权领域的基层民主发展观,不仅有助于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内涵,而且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更高程度的政治发展来说都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二、基层民主的发展与拓展

构建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前提是要把握基层民主与中国政治的关系,尤其是基层民主与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关系。毋庸置疑,基层民主政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后,在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基层民主被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发韧于上个世纪80 年代的村民委员会选举,给村委会这一基层自治团体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合法性,也大大改善了基层治理,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此外,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居民委员会组织为载体,基层民主自治的基本制度体系逐步得到健全,基层民主自治的制度化程度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多年来,学者们普遍关注到村民、居民的参选率和参选热情、竞选的激烈程度、选举技术的完善与创新及候选人和当选干部素质的变化,这些方面的推进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政治含义。正如有的研究所指出的,在人民公社体制坍塌中形成的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日渐显示出其核心价值,作为大众参与的民主化试验,基层民主的实践建立起一系列民主规则和程序,这为中国的民主化提供了示范性作用。在更深层次上,规范的选举提升了农民的权利意识,提高了“公民权”的地位。在基层民主选举和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关系上,基层民主的发展改变了权力的分配,改进了基层治理。更为重要的是,基层民主的实施也为党在基层社会的存在方式提供了新的制度平台,为调整党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契机,为更高层的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这种主要以群众自治组织等“非国家政权组织”为载体所推动的民主发展,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民主和自治制度自身不完善所致的问题外,这种形态的基层民主和地方政府的利益相矛盾乃至冲突时还会陷入制度上的困境。正是因为基层民主发展中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和困境,人们开始反思基层民主对于中国政治发展的局限性。有的学者从“国家政权建设”的理论出发,认为在国家建设和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权力会对社会进行渗透、介入并提取资源,不会也不可能允许乡村社会出现更多的自主权和独立性,因此基层自治与民主的可能性也就难以高估。有的学者则指出了村民自治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认为基层选举政治不仅造成了国家管理的困境,而且使乡村社会的沉渣泛起,出现“富人政治”和“恶人治村”的局面。从这些方面来看,基层民主的局限性就更为明显,似乎不足以为中国政治发展提供战略性的支撑。

对基层民主自治的研究特别是对上述局限性的认识,引发了关于中国政治发展战略的新的学术研究,主张拓展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探索受到了广泛关注。这方面主要有三大论点:党内民主理论、人大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理论。党内民主的倡导者认为,鉴于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开发党内的民主资源,不仅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现实切入点,而且对于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民主可以产生更为广阔的辐射效应。鉴于中共在中国长期执政的领导地位,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也需要党的推动;而在党内实行民主将带动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主化走体制内道路比体制外道路有利得多。由于整个社会教育文化水平较低,应先在政治精英层面实行民主,而首先推进党内民主就具有这方面的意义。党内制度中的民主集中制、党委合议制、集体领导原则以及国家体制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给党内民主的发展留下了一定的空间,为党内民主提供了符号上的合法性。与此相关,决定中国民主发展方向和进程的只能是国家民主,优先发展基层民主而缓行国家民主,不仅会使基层民主的发展陷于孤军深入,也可能延误发展国家民主的宝贵时机。与时俱进地调整中国民主发展的方略,把国家民主和党内民主放到中国民主建设的首要地位,确立发展民主的基本方向和步骤,对于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战略的问题上,“人大民主论”和“协商政治论”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人大民主论认为,在转型与发展中的当今中国,各种利益诉求--政治参与所反映的民意,需要经过整合上升为公共政策;大量复杂异常的新问题、新难题,需要通过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予以应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唯一经过选举获得人民权力委托的民意机关,同时也是法定的立法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因此,人大在反映民意、整合民意方面发挥着特有的功能和优势。人大所发挥的“最后产出”的“程序性功能”,在致力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当今中国显然至关重要。有鉴于此,要以人大民主为切入点来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协商民主”原本是西方学术界为了应付多元社会的挑战和自由民主的不足而出来的。近年

来,国内一些学者将西方的协商民主引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范畴,视之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目标。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界定协商民主的涵义,讨论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历史渊源、发展进程、要素、特征与原则以及作用与价值,总结了中国协商民主在实际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研究认为,协商民主或协商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新范式,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前提下,在保持其核心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对政治协商制度进行完善、创新,以实现政治协商向协商政治的转变,形成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模式。目前,学者们对于协商民主的制度和组织形式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功能开发,同时也将其运用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经验研究中,学者们还总结了一系列有关协商民主的具体形式,包括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民主理财会、民情直通车、便民服务窗、居民论坛、乡村论坛和民主听(议) 政会等。

这些讨论不乏真知灼见,尤其是党内民主理论的讨论,已经成为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热点问题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这些研究都在积极探索拓展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空间的领域和路径。实际上,中国政治发展虽然有其独特的切入点,但从来都不是单边突进的,而是作为一个系统和整体不断演进的。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主要载体的基层民主、基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和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层面的民主,应当是相辅相成、互相联动的。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然需要从各个方面多角度地加以推进,其中自下而上的基层民主发展是整个政治体系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认为,在总结上述各种观点和主张的基础上,作为一种拓展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空间的战略构想,基层政权的民主更应该持续地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战略选择。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此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已经将其确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构成。

基层政权民主之所以是中国政治发展的一项战略选择,具有深远的战略价值,首先是由我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的目标决定的。和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指向并非基于多党制度的领导权转移,而是如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基层政权民主是在国家政权和基层社会的交界面对这一本质问题的实践,是通过民主程序来治理地方社会的制度性探索。

其次,基层政权民主的重要性也是由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尤其是我国作为超大规模社会、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实。在这一现实结构背景下,基层政权民主是渐进地累积民主的经验、技术和制度的基本途径。这是因为,如果基层政权能够通过民主机制及时反映和吸纳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基层社会的结构变化,积极进行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那不仅能够为整个民主发展积累宝贵的政治资源,而且也能有效地缓解超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给政治体系带来的过度压力,以保持社会和政治稳定。最后,从基层政权民主来推进整个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这也是政治发展一般规律的体现。从比较政治的视野来看,不同类型的现代政体,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以某种方式鼓励、至少是容纳地方政权民主的发展,以此来稳定和巩固更大规模的政治体系。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基层政权民主提供了公民广泛而直接的政治参与,并在这个过程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民主能力。

三、建构一种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要充分开发和体现基层民主对于我国政治发展的战略价值,就不能仅仅在既有的基层自治的发展框架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而是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以基层政权为生长点和制度依托来建构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

如上所述,已有的研究通常把基层民主政治视为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和实践,其最为典型的载体正是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其他各种群众性自治团体。既有的这种基层民主的一个重要的共同特征,即是其“非国家政权”的组织载体。与“非国家政权组织”的民主运作模式不同,我们认为应该把基层民主和基层政权有机统一起来,从理论上倡导和构建新的基层民主发展模式。这种主张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背景下,在城市化持续深入扩展的条件下,基层民主应该有更为丰富的发展内涵与功能定位:它不仅仅是村(居) 委会的民主制度和过程,而且涉及基层政权与社会的利益关联及其政治表达。换言之,我们需要把基层政权和社会的政治联系作为研究对象来建设民主政治,而这种政治联系不仅仅指涉程序意义上的以村(居) 委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平台所推行的民主实践,而且也包括以乡镇、区县等基层政权组织为核心所形成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政治沟通和社会治理的实践。具体来说,这种民主政治发展观包括如下三大维度或取向: (1) 基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即建立和发展居民和各社会群体合法、有序、有效地参与地方公共事务治理的各种制度设施和保障。(2) 基层政权组织自身运作的合理化,即推进执政党、权力机关和行政组织之间职能的科学划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的合理改进。(3) 基层政治关系的民主化,即发展基层政权和各类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的民主化运作机制,推动新型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立。

从一种制度结构以及可行性步骤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所指出的基层政权民主,是指现行宪法体制下以直接选举人民代表为基本特征的政权层面的民主。即县(包括县级市) 、乡(镇) 、城市的区以及与前述具有同等地位的政权组织。一方面,在过去多年的政治发展中,一些地方已经在上述政权层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民主化实践,应该说已经积累了一些民主政治的经验;另一方面,当下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特别是人的发展对政治发展提出的要求,迫切需要从这些政权层面拓展政治民主的建设。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发展战略,通过基层政权层面的民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生活需要,有效地维持基层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同时也有效地通过民主的方法和原则,实现国家政权对基层各类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有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一系列客观的内在规定性。首先,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规范要求。和谐社会和基层民主的规范关系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创设和机制再造的理论基础所在。基层民主与和谐社会是内在统一、目标同构和互动共生的,这种关系决定了基层民主在新时期的发展模式。一方面,作为价值目标的民主与和谐是相辅相成的。这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和谐社会具有六大特征,并以民主法治为首要内容。在民主这个价值取向上,和谐社会建构和民主政治建设实现了逻辑上的高度统一。另一方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中,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快速变迁和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基层民主的工具理性将不断地被凸显出来,成为协调利益关系的基本方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因此,在和谐社会建构的过程中,有必要推进基层民主在发展内涵和制度形式上的创新,把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提升到政权运作的层面上,使之具有更为广阔的政治效能和治理能力。

其次,构建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提出的现实要求。我国当前正在发生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和涵义最深刻的城市化进程,这一进程不仅仅意味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向城市基层政权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导致了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现象的形态转变,带来了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社会利益构造,所有这些指向于基层政权并向其提出了新的政策和制度诉求。在这种新形势下,基层民主需要增强其与国家基层政权的联系,强化其利益表达和聚合的功能,使得我国的政治体系具有顺畅有效的输入渠道和反馈机制,适应城市化和社会结构变迁所带来的新挑战。

与此相联系,这样一种基层民主发展观也是基层政权体系自身得以优化和再造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经济领域的结构性变迁,当前我国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之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断裂和“权力真空”。在这种权力真空中,出现了诸多自组织的政治空间。在权力主体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强化和重构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基础,建立基层政权和政治社会的有机的制度联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治权利诉求,这些都成为新时期基层政治发展的核心问题。新的基层民主发展观无疑有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升基层政权对其他社会组织的协同能力,优化基层政权的制度体系。

四、结论

不管是在何种政体类型下,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巩固都需要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是当代民主理论的一个基本共识。这里所谓的制度条件,不能只理解为规制民主政治运行的一套稳定的规则体系,而更要考虑到民主政治所依赖的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制度化对于民主稳定运作的重要性毋庸讳言,但是组织环境和制度生态的改变对于激活民主的内涵和价值而言,具有根本的战略意义。

在我国的制度背景下,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关注其独特的组织和制度塑造力,使得基层民主获得崭新的发展内涵。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9

中图分类号:D25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7.01.09

党的十报告指出:“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铡⒆晕医逃、自我监督”,发挥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与基层民主的有机结合,这是中央首次将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访惠聚”工作作为自治区稳疆安疆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解决新疆各种复杂现实问题的固本之举,更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近年来,全疆各主要城市基本形成了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随着社会转型和发展,市场化、城市化不断推进,新观念、新事物和新经济业态不断涌现,城市社区治理日益复杂和困难。基层治理对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提供了一种路径探索。而新疆城市社区的治理不是简单地维护基层社会秩序,而是要把党的领导植根于基层,实现党的领导与基层自治的有机统一。

2016年上半年,笔者围绕“访惠聚”工作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中,网络问卷采取单选和多选(多维测量)两种形式,设计问题23个,实际有效参与问卷调查229人;实地走访社区人员围绕6大问题开展主题询问、访谈106人,听取工作专题汇报6场。通过实证分析,笔者梳理了社区治理存在的困境及原因,并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经验,结合“访惠聚”工作,对如何推进克拉玛依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建议和思考。

一、新时期克拉玛依市社区治理的困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克拉玛依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不断涌入,“单位制”社区不断瓦解,社区“非熟人社会”属性更加明显。

克拉玛依市经济实力较强,社区居民可支配收入较高,居民综合文化素质较高,“访惠聚"32作的深入推进为基层带来了新理念、新方法,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有了更高标准的期待。

1.社区治理“弱参与”,治理体系不完善

(1)“弱参与”问题。随着城市社会日益多元化和碎片化,社会个体“原子化”趋势日益明显,青壮年群体参与社区活动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冷漠”,随着“红细胞”工程的推进,这一现象有所改观,但青壮年群体主动参与社区事务比例仍较低。社区活动参与者多为老年人、低保户、待业青年和学生等,抽样调查发现,老年人、待业青年和低保户群体占到社区活动参与者的61%。从参与活动的内容深度看,超过76%居民参与社区公共设施的擦洗、文体娱乐活动、捐款捐物公益慈善类活动、治安巡逻等,与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有关事项如社区居委会选举、社区维权活动等参与率很低。

(2)“街居制”下街道组织权责不匹配现象突出。随着城市管理中心的下移,导致街道组织的职能明显增多,但相关管理权限却没有被赋予,街道资源整合能力不强。社区居委会不断丧失了自治本色,社区经费几乎全部都源于财政拨款,社区全职工作人员的选任和升迁皆由街道决定,社区居委会面临“行政化”和“被边缘化”的窘境。

(3)社会组织发展缓慢。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基层治理体系不完善也使得通过社区治理体制在“非熟人社会”中构筑社会生活共同体变得困难重重。一是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日益严重,市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下沉的工作日益繁重,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捉襟见肘。二是社区现有社会组织大部分为政府机构的衍生物,行政色彩十分浓厚,自主活动的能力和动力缺乏,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低下。三是社会组织的成长缺乏相对宽松的环境和空间,引导、培育和监督体系都没有同步建立。

2.社会资本发育不良,人际交往成本过高

德国社会学家Granovetter认为,社会资本是指个体或团体之间的关联――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社会资本对社区治理、公民社会和国家福利都具有重要意义,社会资本的提升对个体安全感和幸福指数的提升都有显著影响。总体来讲,克拉玛依市社区社会资本发育滞后,人际间的交往成本过高。

(1)同一社区的人际信任感下降。抽样调查显示,仅31%的居民对同一社区的陌生人选择信任或非常信任,尤其是在新社区,这一比例还会下降。(见图1)

(2)社区普遍缺乏一个经过居民共同体认可的互惠规范。现有的社区规范或居民公约缺乏对我国传统文化因子中“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的公共文化精神和传统伦理规范的挖掘,很难获得居民共同体的认可。

3.社区治理的错误认知

观念作为市民的习惯认知会显著影响居民的行为。调查显示,超过70.54%的居民对社区治理存在错误认知,认为社区居委会代表政府的意志;部分居民和“访惠聚”活动工作组成员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是政府机关。(见图2)社区居民、居委会工作人员大都把社区比作国家和政府的“末端神经”或“腿脚”,这种说法虽然生动形象,但却是对社区地位和功能的贬低,是对社区基础性和基层性的认识误区,过于关注其在架构维度的基层性特征而忽视了在功能维度上的基础性作用。

4.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工作效能低

克拉玛依市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兼具组织协调能力和实用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缺乏。2015年底,克拉玛依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人不足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人员占比不足31%。任何事业的兴衰关键在人才,社区工作人才的缺乏会显著制约社区治理创新。只有对社区基层工作人才培养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日益完善,才能使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不断提高,但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需要加强。社区繁重的工作日益超负荷,治理创新无从谈起,这都显著制约着社区工作效能的提升。

二、克拉玛依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1.客观方面

我国社会处于变革和转型期,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治理中“碎片化”“原子化”不断加剧,社区治理面临着“集体行动的困境”,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难以避免公共事务中的“搭便车者。随着“熟人社会”的打破,新中国成立初期“破四旧”、社教运动等对传统道德的冲击,原有乡村基层治理中传统道德约束体系的打破,现代社会法治文明与道德文明及社会伦理共识尚未从根本上确立,尤其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都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2.主观方面

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够合理是制约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的客观现实,同时居民参与社区共治共建的动力缺乏也是造成基层治理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见图3)。

(1)缺乏际控制感。社区居委会在维护社区居民切身利益方面“失语”,居民对社区治理机构的信任感缺失;尤其是对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居民认为参与并未影响最终的结果,缺少实际控制感,参与动力缺乏,导致“弱参与”局面的形成。

(2)参与平台的缺失与社区活动本身缺乏创新。居民参与网络建设相对滞后,社区活动参与者几乎都是老年人、低保户等群体,又因为社区活动无法满足青壮年群体的需求,导致青壮年群体参与积极性不高,使社区活动进入恶性循环。

(3)人格倾向。热情外向、具有同情心、责任感和开拓精神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次数多、频次高,能起到对社区骨干的培养和挖掘,进而发挥榜样力量的作用,从而吸引更多人参与社区治理,带动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主体,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各类精英分子需加强联系和互动。

三、国际经验与本土创新

1.国外镜鉴

(1)英国的“邻里关系重建”与“全英赋能”计划。1997年,英国工党政府全面反思了以往社区治理“重视物理硬件环境的改善而忽视对社区居民的重视”,提出了“邻里关系重建”(Neighborhood Renewal)及“社区新经营方案”,同时将“参与”定位为“最具突出的(社区)特征”(FlagshipInitiative),注重将社区发展和社区治理结合在一起开展。英国政府设置了一个数额较大的基金,全国各社区、各社会组织都可申请,但申请的前提条件是“所使用的资金和开展的工作必须涵盖其他民族社区。同一社区必须重视跨越政治区分”,这一项目设置为北爱尔兰地区的社区重塑起到了关键作用。

英国通过“全英赋能计划”构建全国性的社区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在培训学员的组成中,注重将政府官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组织服务者放在一起开展培训和研讨。

(2)新加坡社区治理中的“国家法团主义”。“国家法团主义”是指国家或政府在具有极强的资源调控能力的基础上,根据治理需要在某一社会领域发起和创立社会组织,通过法律和制度安排给予社会组织以合法性和资金支持,国家对组织的运转和利益表达具有较强的控制权,社会组织也具有较明显的半官方色彩。

新加坡在社区治理中的“法团主义”模式保证了基层组织的可控,更为关键的是“对于新加坡一个后发国家,在国家和市场尚未完全发育起来以前,这种治理模式可以避免受到现代公民社会力量的挑战”。

2.国内探索

国内各地社区治理普遍借鉴了上海市“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基本框架,框架的突出问题是社区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了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但各地在此基础上对社区治理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社区由“政府主导型的行政型社区”逐渐向“政府推动和社区自治相结合型的社区”演进,在少数东部发达地区正在构建起“社区主导与政府支持型的自治型社区”。

(1)建设社区(村镇)学院,培养社区治理人才。2013年,四川省都江堰市成立了村(社区)政学院,学院的主要领导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主要领导兼任,培训内容主要以农村治理和城市社区治理为主,旨在提升社区(村镇)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探索村政和社区治理的发展规律。

(2)社区多元共治机制的形成。2012年,深圳市南山区花果山社区率先在全国构建社区大党委为主导的社区多元共治机制。社区治理由社区大党委主导,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居民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代表共建共享理事会负责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理事会成员每3年改选一次,由全体居民投票产生;同时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家园网两个服务平台,通过购买服务,聘请社区社会组织或由社区居民志愿者负责管理和运营社区服务平台,新的社区治理体制虽然也面临一些问题,但激发起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凝聚了多方共治的合力。

四、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探索

“访惠聚”工作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基层社区治理只有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基层群众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才能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

1.“一核多元”模式下“党建+治理”

多年来,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是强政府弱社会的格局,调研发现对于社区治理的看法难以形成较为集中的意见,著名社会学家帕斯卡尔提出“无法达成统一的多元主义是混乱。结合克拉玛依的实际和“访惠聚”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这一“核心”作用,通过建强基层组织、树立基层党组织的权威、引入多种力量,才会更为科学、高效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首先,深化“红细胞”工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党员是社会转型期少有的能够保持组织属性的力量,在以“陌生人社会”为主的社区中能够构建一种强大的新型联结机制。2013年,“红细胞”工程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不可忽视的是效果显著源于刚性的“组织约束”。“红细胞”党员如何转化成一支具有较强的内生力量、自发参与的社区治理力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实施“红细胞”工程,发挥这支党员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激发“红细胞”党员的公民心,动员“红细胞”党员在社区成为社区自组织的带头人,比如社区业主委员会作为随着城市住房体制改革而出现的基于产权意识和契约观念而产生的新型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其动员能力日益凸显,引导社区“红细胞”党员牵头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构建多元共建机制,凝聚社区治理的巨大合力;同时,要将党员志愿服务统一纳入市民志愿服务的大系统,避免人为割裂,着力构建具有内生力量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其次,深化区域化大党委领导下的共建格局。克拉玛依社区区域化大党委结合“访惠聚”工作和“三联动”(领导包点+单位联点+干部驻点)工作机制,社区治理不断得到深化。社区区域化大党委共建格局“好在共建,贵在坚持”,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龙头,吸纳社区辖区企业、联点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建共享、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初步实现了“社区思想工作联做、科学文化联教、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整治联管、经济工作联抓”的“一核多元”的共建共治格局,形成了一批党建联席会、共建理事会、志愿者服务协会等制度,社区治理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现有区域化党建还停留在“共驻共建”层面,街道社区与驻社区单位的互联互动、共建互补是影响克拉玛依市基层社区治理和基层党建的瓶颈问题,下一步工作中应从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和需求入手,更加注重共享,通过组织纽带把双方紧密联系起来,通过资源共享把双方积极性调动起来,通过活动共联把双方优势发挥出来,确保社区治理的生命力。

2.“家文化”引领下的社区共同体建设

客观上的社区地域共同体已经形成,社区治理的关键是要建设精神层面的共同体,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可。现代人交际网络早已超越地缘性,但“家”在国人的观念中还是代表了归宿和安全,具有特殊的感情寄托。

首先,培育社区参与网络,打造参与平台。克拉玛依“访惠聚”工作组注重培育社区居民的参与网络,通过社区“和合论坛”、邻里沙龙等,建设“妇女儿童之家”“民族团结之家”“关爱亲情之家”,打造社区的“熟人社会”。通过“家文化”引领,组织了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搭建了社区居民交流的平台,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增强,社区关系网络形成,为社区治理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发挥居民公约的“柔性控制”作用。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诉求就是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为社会运行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基础。社区工作组和社区居委会注重发挥“居民公约”的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区实际,社区制定了具有社区特色“居民公约”,引导社区居民共建社区精神共同体,同时也规范了社区治理和居民的行为,有助于形成“家文化”引导下具有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的伦理规范。

再次,发挥文体活动的凝聚作用。在条件允许的街道社区打造由社区居民组成的社区文艺队、足球队或其他体育队,开展跨街道社区的走访演出、友谊比赛,将文体活动打造成一种品牌,通过亮出社区身份、电视直播等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文艺队、体育队的认可,提高集体荣誉感,进而增强其对社区的归属感,打造温暖的社区大家庭。

3.项目管理下的社区工作效能提升和社会组织培育

首先,引入先进管理理念,提升社区工作效能。“访惠聚”工作开展以来,各工作组带给社区的不仅仅是人力资源,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管理理念,“授社区以渔”。克拉玛依市“访惠聚”工作办和部分工作组在工作中引入项目管理理念,将“访惠聚”重点工作和社区重点工作实施项目管理,将完整的项目管理闭环引入重点工作,社区工作效能得到提升。

其次,引入项目化管理,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克拉玛依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工作刚刚起步,在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中要加强引导,重点培育单一功能的组织,防止社会组织以公益的形式谋取暴利,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组织管理中,实施项目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柔性管理、刚性约束,构建适合克拉玛依实际的社会组织运行机制。

4.社区治理中的“顶层设计”

首先,深化“三联动”机制。“三联动”和“访惠聚”活动的紧密结合,凝聚了基层治理的巨大合力,“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在单位联点的分配时注重结合社区实际,基本形成了“党群部门联弱,政法部门联稳,政府职能部门联贫”的格局,但“三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其次,城市新兴领域的党建工作全覆盖。随着克拉玛依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发展,人员流动性更强,形成了大批城市新兴群体,通过街道建立党建服务中心,社区建立党建服务站点,依托工商、税务等行业监管部门,将党组织等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企业申报和年检范围,通过抓好社区商圈楼宇党员示范户,带动其他商户。市委应明确网信、新闻等部门对网络媒体的党建工作负有业务监管和党建指导的责任,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负有党建兜底责任。

再次,社区能力提升和培训机制的常态化。社区问题的解决和效能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托基层工作人员,联点单位对社区的支援应当从“人力支援”向“智力支援”转变,需要凝聚合力,加强对社区能力提升和智力培训的投入,由市委牵头,汇聚党校、驻市高校、“访惠聚”工作涌现出的对基层工作有深入系统思考的干部资源,开展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治理观念,提升其在多种治理资源参与的情况下能够娴熟组织各方力量共同开展社区治理的能力。治理不同于管理,治理讲求的是参与,基层治理需要党主导下引人多种社会力量来实现,管理需要培养领导、治理需要培养权威,基层治理只有树立起自身的权威才能实现高效运转。

最后,启动社区治理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克拉玛依市已获授权制定地方性法规,可以着手开展有P社区基层治理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基层治理有章可循。

5.新疆社区治理的特别关注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多种民族文化在这里交汇,其城市社区治理存在很大的特殊性。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例10

站东街道自成立以来,瞄准问题找短板,紧盯差距补内功,总结经验定制度,咬住目标加油干。街道通过深入调研明确了把工作重点放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的难题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社区找准症结所在,探索“自主协商式治理+党建引领式治理+信息服务式治理”的“三式融合”新路径,努力打造城市社区治理的“站东样板”。

一、倡导自主协商式治理,和谐文明“聊起来”

一是建立自主协商会议制度,人人参与,造浓氛围。根据各楼道网格员收集的社情民意,分析讨论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多方协商解决的问题,最终确定提交自主协商会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知名人士等参会,共同探讨、共同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为社区治理打开新局面。

二是建立居民公约签订制度,人人推动,长效践行。树立“主人翁”的理念,通过征求多方意见,形成涵盖文明装修、不乱堆乱放、规范开车、消防安全等小区管理难点问题,党员垂范、优良家风、邻里互助、星空志愿等文明新风倡导,有序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物业公司服务项目公开等内容地接地气、可操作、较全面的居民公约。同时,强化公约执行刚性,由居委委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组成监督队伍,通过“公约曝光台”的形式,对违反公约的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曝光,有效保障公约落地见效。

三是建立全程公示制度,人人监督,阳光运行。将自主协商会议研究的事项,决议,执行决议情况,最后问题整改情况全程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依托公开栏、楼道通知栏、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以月报的形式对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服务以及违反居民公约的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进行定期公布。并由街道纪工委、社区纪检监察联络员与居民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的事项进行核实和检查,并提出整改和监察意见,有效保障了社区治理在阳光下运作。

二、倡导党建引领式治理,担当有为“强起来”

一是融合共建“零距离”,凝聚多元力量。立足社区,方言社会,形成“区域一体、共建互动”模式,通过与主要驻区单位党组织互帮互助,联合开展“三会一课”教育活动,推动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积极联建共创。以党组织共建共享带动各领域的协调互动,使社区居民受益多多。同时积极鼓励党员发挥特长能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让党员先锋模范形象在基层闪亮发光,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

二是改革创新“不停歇”,破解长期难题。党建引领深入推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街道轮岗培训、以老带新、招收高校大学生等方式,打造一流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推出了站东街道“六式”服务法、社区精准服务“1+X”等工作模式,打造一流管理;实施放管结合,打造“网红打卡点”红色驿站,积极推进邻里中心建设,打造一流服务。通过人才、管理、服务的重置,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的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升基层管理品质。

三是依法治理“暖人心”,夯实群众基础。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依法治理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建立执法反馈渠道,注重执法队伍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同,使执法力量依法执法受到监督。站东执法中队同时积极开展温情执法,救助长期流浪在外人员2人,劝离长期占道市场一处。即显示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人文关怀的温度。让法治观念落到群众心中,维护基层繁荣和稳定。

三、倡导信息服务式治理,快捷便利“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