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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4-01 10:34:02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1

近年来,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带动互联网金融业态不断涌现,对传统的金融领域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应当深刻意识到互联网金融对自身发展乃至金融行业的影响,为应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主要依托于网络、支付、云计算等互联网工具为手段或渠道平台,在业务形态和运作模式等方面区别于现实环境中的银行、信托、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领域的新金融模式和现象。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P2P小额信贷模式、第三方支付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金融服务平台模式、金融理财产品网站等。从互联网金融性质来看,它并不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的简单融合,而是互联网精神与传统金融行业结合所创造的新兴领域,其不同与传统金融之处,在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运行、交易方式等都是基于互联网实现的。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新兴领域,有多种运作模式,是在互联网渠道上实现货币流通与资金融通,使传统商业银行与现代金融服务在互联网上得以实现。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被弱化

互联网金融具有多种功能与作用,在其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替代了商业银行的一些功能,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角色大大弱化。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额宝等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可以快速的实现货币支付,使人们无需到商业银行排队办理。此种便捷、快速的支付方式受到了广大客户的青睐。P2P网贷平台的运作,使资金供需双方在了解彼此信息的情况下,快速借贷、多种方式还贷,使得企业或个人融资更加便利、安全。

(二)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面临有力挑战

从互联网金融角度出发来分析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逐渐显示出弊端。因为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主要采用柜台服务的方式,客户来到商业银行是开展经营服务模式的首要条件。而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这给客户带来很大便利。所以,互联网金融的替代作用逐渐凸显,使商业银行经营服务模式面临有力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使传统商业银行倍感压力,唯有创新可使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突围,那么,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创新商业银行呢?笔者建议是:

(一)开拓网络运营渠道

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创新发展,首先要做的就是开拓网络运营渠道。通过此种方式的创新,商业银行在从事线下金融活动的同时,进行线上金融活动。基于此,商业银行应当在网络环境中开辟网上商城、融资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打开网络运营渠道,进行网络金融活动。

(二)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

互联网金融时代中,商业银行必然要在充分认识大数据的颠覆性影响的基础上与互联网金融产生联系,而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就是实现与互联网金融联系的有效措施。当然,商业银行要想创造大数据产品组合,应当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其一、商业银行应未雨绸缪,早做布局,从管理体系建设、具体运用模式方面不断探索,抓紧解决内部数据挖掘分析,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成果转化,通过大数据高效应用,加速推进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其二、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外部资源的合作,如与电商核心企业合作,掌握供应商在支付物流等环节的数据,整合外部数据,对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融资。也可基于重构信息和数据传递机制,创新适合客户需要的大数据产品组合,如订单+应收账款转化融资。

(三)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

互联网金融时代中创新发展商业银行,应当注意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在线上支付宝、理财通、网易现金宝等互联网理财业务大放异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作为线下金融服务主力,应当注意做好与线上互联网理财业务的合作,同时优化现有银行业务,使商业银行线上、线下业务发展良好。而要想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商业银行结合线上、线下业务运行特点,合理设置个人财务管理,使其可以有效监督、控制业务运用,为促进商业银行良好发展奠定基础。

四、结束语

基于以上内容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日益兴起,给传统金融业务带来深层次影响。对此,商业银行可采用开拓网络运营渠道、创新大数据产品组合、加大个人财务管理力度等措施,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武国荣 刘超 单位: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谌鹏.互动与融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竞争新格局[J].中国农村金融.2012(24)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2

2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2.1市场信息虚拟化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资金和货币的信息化和虚拟化,在市场经济活动的早期,人类的交易行为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模式,资金和货币都是现实的。但是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因为现代信息网络的应用,交易的金额和交易双方的空间距离往往较大,以现实的货币进行交易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互联网交易的本质是资金或者货币所有权的交易,互联网金融活动使用的实体资金都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储,但是其所有权却随着交易活动发生了变化,这是货币实体和其使用功能的一种剥离,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

2.2交易信息对称性

当前较为严重的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金融机构本身获取企业主体信息的不对称性,这种不对称性主要体现在金融机构对资金需求主体信息的获取上。同样是获取资金需求企业的信息,大型企业的信息相对完整,金融机构获取的成本相对较低。而小微企业因为刚起步,金融机构获取其信息的成本就会较高,所以一般情况下金融主体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热情不高。同时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往往较小金融机构获利较低,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借助广域的互联网技术,企业和个人均可以通过网络来获取其他主体的信息,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对称性,也解决了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时“入不敷出”的问题。

2.3经济运行高效化

在传统的金融模式下,因为技术、信息和安全等因素的限制,实现单笔交易所需的时间较长,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速度受到较大的限制[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借助互联网技术来进行金融活动,金融活动的形式更加便捷,自动化水平更高,客观上提高了经济运行的效率。互联网金融模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金融领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加快了经济运行的节奏,为社会经济活动增添了活力。

3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3.1互联网金融应用技术不完善

在进入到21世纪以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有较为迅速的发展,当前社会经济活动中主流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都与互联网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尤其是网上金融服务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务。其功能性的实现主要依靠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给社会经济带来利好的同时,也埋下了隐患。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互联网技术对互联网金融的不适应,很多金融服务都缺乏有效的互联网技术支持,导致互联网金融的部分功能无法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是互联网技术本身的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因为牵扯到大量的资金往来对安全性要求很高,但是互联网技术对互联网金融安全性需求的满足度一直较低。

3.2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缺乏

新兴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支持。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这样一种结合了金融和互联网技术两种复杂学科的综合性产业,其对人才的需求极为迫切,但是在当前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着精英人才缺乏的问题。这一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综合性产业,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的时间。主观原因是:当前我国金融类高等院校的培养模式过于宽泛,没有切实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实际需求进行人才培养[3]。

3.3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我国货币监管政策存在问题。我国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遵循统一和标准化的货币监管原则,对现实交易的货币和网络虚拟交易的货币一视同仁,这种管理政策有利于经济活动的标准化和效率的提高。但是随着我国国际化进程的逐渐加快,单一的货币监管原则开始出现对互联网金融的限制问题,因此,提高监管的灵活性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十分重要。其次,当前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要实现形式,是金融机构与软件公司合作。但是由于我国并未针对虚拟信息安全问题出台隐私保护法律,所以很多客户担心个人隐私泄露而排斥互联网金融服务,这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是极为不利的[4]。

4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4.1完善互联网金融应用技术,维护网络系统安全

当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重视程度还是很高的,为了解决互联网金融业的网络支付安全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我国网上支付清算的需求,运用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建立一种能够高效、安全处理商业银行异地支付等业务的应用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境内外币清算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等。使用该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各大中型城市间的金融领域信息传输的问题。这一系统的构建可以解决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重要的技术难题,保证互联网金融业能够快速健康地发展。

4.2重视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在21世纪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源,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这样一个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的行业来说,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主体应该重视企业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其中主要的途径为对现有员工的再培训。因为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本身是一种更新换代很快的技术,其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员工技术要求有极强的实效性。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要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的新技术、新问题、新形势,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研究,保证工作人员始终走在互联网金融变化发展的前列,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高效发展[5]。

4.3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并不是为了遏制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而是为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构建一个适宜的环境。加强监管的主要内容有放宽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监管、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伴随着我国经济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适时放宽对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监管变得十分必要。首先,政府允许非银行机构开发电子货币,推动信息技术企业与银行合作开发电子货币产品,在监督方面,对非银行机构采取同银行一样的监管标准,以保证放宽发行主体政策的有效性。其次,国家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现状,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金融活动进行规范,为互联网金融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环境[6]。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3

1.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数量增加,为高职金融学生就业开拓了渠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高职金融专业学生拓宽了求职的渠道,打开了一个新的大门,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对于学历的要求较高,高职院校的学生已经很难进入这个领域,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于各种金融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这就会使得未来有更多的高职金融人才能够进入到这个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会在客户服务,网络营销,后台服务等方面带来大量人才需求。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人才招聘信息的调研,高职院校金融专业的学生在未来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机会主要是客户服务,网络营销,后台服务方面。例如众安在线保险公司的招聘要求中专科学历要求主要在客服主管和客服专员,余额宝的招聘要求中专科学历主要针对的也是客服专员岗位,因为在互联网金融中更多是通过在网络和电话进行沟通和交流。互联网金融还有一个重要方向就是互联网金融下的信贷业务,这种服务更是需要大量的客户服务,流程管理和风险管理人员。同时要注意到互联网金融最终是为实体经济服务,除了需要大量的线上人员之外,还必须配套有足够的线下服务人员,这些都是未来高职金融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2.互联网金融发展是发展金融职业教育的重要契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在全球都是比较迅速的,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目前互联网的发展已经出现了线上线下融合的趋势,例如京东、阿里,顺丰等公司都在尝试线下实体店的体验,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增加社区银行,24小时自助银行的网店,这些不断增加的线下服务机构,需要大量的金融人才为之配套服务,金融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需要将产品的收益、风险等关键因素给客户进行说明,金融专业人才的素质就是为了金融企业竞争的关键,而社区银行等业务属于相对普通的业务,高职金融毕业生是完全能够胜任的,并且高职学生更加灵活,对于这种业务的开展也是有很多的帮助。

二、互联网金融对高职金融人才培养的挑战分析

国务院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文件也指出,互联网金融金融的发展是一次巨大的历史革新,对于高职金融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也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1.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发展首要的挑战就是针对教师的能力挑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互联网金融人才应当是复合型人才,既懂技术又懂金融的多面手,同时还应当具备“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同时互联网金融人才还需要具备在互联网条件下,开展各种客户营销活动,具备发现客户,培育客户,留住客户能力的人才。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也使得学生更加了解金融,对于各种金融产品的熟悉程度也大大增强,可以很快的获得金融信息,如果教师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将很难完成相关的教学内容。同时互联网时代对教师的信息化能力要求不断提高,用互联网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将是未来的一种发展趋势,也能够实现工学结合,产教融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断在更新着金融的各种元素,这就需要不断根据时代的发展来更新金融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增加互联网金融的知识,例如在金融基础中增加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的知识,保险课程中增加互联网保险知识,让学生下载APP程序,进行了解各种保险知识。

2.互联网金融对教育理念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的最大挑战在于理念的影响,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重视互联网的力量,不在高高在上,而是弯下腰来踏实的来完成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高职金融教育的挑战也体现在教育的理念上,过去的金融职业教育主要的面向还是传统的金融机构,但是传统金融机构是不太欢迎高职毕业生的,学生的就业存在很多问题,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从业人员,同时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为我们培养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选择,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不能只是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知识进行学习,要开阔眼界,增加互联网金融职业技能,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7.03.0006

一、金融结构理论的学术脉络

金融结构理论是研究金融发展问题的最具影响力的分支之一,属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范畴。熊彼特将发展定义为“能执行新的组合”[1]60,认为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动态的,由一个均衡走向另一个均衡,每一阶段的情况都要依赖于前一阶段的结果,这个过程就是生产要素重新组合的过程,即创新的过程。经济系统中的均衡的理想状态,从来没有达到过,却一直被追寻[1]57,体现了经济增长理论研究遵从“均衡”和“最优”的思想。理论界之所以强调金融结构的重要性,是因为金融体系的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功能和金融效率,通过对各经济部门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在不同经济部门之间的分布、不同的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关系等的研究,以解决金融研究中最主要的问题――金融资源的配置问题[2]。正如戈德史密斯所言,金融领域几乎所有人都承认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如果不是唯一重要的话――就是金融结构及其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3]389。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引起了经济学家们的高度关注,其影响力之广泛甚至于有些问题争议一直延续至今。

(一)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金融结构因素

对金融结构的正式学术探讨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该问题始于现实经济背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各国经济增长较快、金融体系发展迅速,而众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缓慢、金融体系相对落后,该现象引起了经济学家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因果关系的关注和研究。其中,格利和肖较早地关注到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对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在可贷资金借贷中的作用进行了讨论[4];阐述了各种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非货币金融中介机构)在储蓄―投资过程中的重要作用[5]。他们对金融市场与实物市场之间如何相互作用从而形成实物产出和物价的均衡水平的研究,不仅涉及到最为简单的初始经济,还将模型演绎到复杂的金融结构。虽然研究的重点放在货币的供应与需求上,没有明确提出金融结构概念,但在他们的广义货币金融理论中已包含了金融工具、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和金融政策等金融结构问题的论点。格利和肖提出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概念,试图建立以多种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和完整的金融政策为基本内容的广义货币金融理论,这是格利和肖在金融结构理论方面不可不提的贡献[6]。

1969年,戈德史密斯发表自己的名著《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开创了系统研究金融结构问题的先河,成为现代比较金融学的奠基者,也使金融结构问题得到了经济学家的关注。在书中,戈德史密斯主要关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金融活动内部及其与经济活动之间的数量关系,二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具体来讲,在金融发展的各个阶段上谁向谁提供资金、提供了多少资金、利用何种金融工具以及对经济的发展有何影响等问题[3]42。戈德史密斯采用比较金融分析方法,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sh 结合、国际横向比较与历史纵向比较相结合,创立了独特的金融结构理论,提出了衡量一国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水平的一套指标体系。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基本指标――金融相关比率(FIR),即某一时点上现存金融资产总额与国民财富之比,该公式可以大致衡量和反映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的一般面貌[3]7898。目前,经过简化计算公式得出的金融相关比率已成为衡量一国金融深化程度的重要指标。戈德史密斯论证了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即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3]2835。虽然戈德史密斯发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但是由于数据的限制,其研究仅限于对德国和英国的细致比较,这种案例研究得出的结论难以得到一般性的理论推广[7]238。

进入20世纪70年代,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尤其是因果关系成为学术界的研究重点,金融结构问题并没有被特别强调,该时期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是金融结构理论发展的侧面表现。1973年,麦金农出版了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一书,分析了发展中国家“分割经济”造成的独特金融特征,即货币化程度低、金融体系存在二元结构、金融市场不发达、政府对金融实行严格管制,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欠发达的原因是名义利息率与预期通货膨胀率之差(d-p*)太低[8];同年,肖出版著作《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从金融中介机制的角度建立了一个分析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和经济增长关系的框架,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推行金融自由化,解除利率压制问题,以均衡的市场利率提高储蓄率和投资率,促进金融与经济的相互发展[9]。简言之,他们的观点认为金融抑制总是伴随着金融结构的扭曲,金融深化意味着金融结构的进步,是金融结构的动态调整和优化过程。

(二)银行和金融市场:金融结构理论的主流争论

自金融结构问题受到关注以来,经济学家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取得了巨大进展。关于银行与金融市场各自相对优势的研究文献很多,林毅夫曾作过相关综述,将诸多观点分为四种――金融结构无关论、法律与金融论、银行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7]239,本文离不开这些理论文献的支持。通过对相关文献学术观点和讨论的核心问题进行比较,将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主要观点分为四类:(1)银行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2)金融结构无关论、法律与金融论;(3)金融功能论、金融服务论;(4)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结构理论――“最??金融结构论”。这些观点争论主要是围绕着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银行与金融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相对重要性等问题展开的。

1.“银行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家在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称为“两分法”金融结构理论,这种新的金融结构观点是继戈德史密斯理论之后最具影响的金融结构理论。“两分法”金融结构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将金融结构划分为银行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两种类型,分别以德日、英美作为这两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并进行相互之间的优劣比较,以此评判不同的金融结构对金融发展乃至经济增长的作用。学术界将上述研究被称为金融系统比较研究,“银行主导”与“市场主导”成为金融结构研究的两大基本范式。

肯特和莱文的研究作出了很有意义的贡献,他们检验了15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构造了一个基于规模、活动和效率指标的金融结构指数,并以此指数比率的高低将国家和地区划分为银行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两类,这是自戈德史密斯以来,第一次系统检验大量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他们还提供了金融结构的潜在法律、管制和政策决定因素[10]。具体来讲,随着国家和地区变得更富有,银行和市场都变得更加活跃、更加有效;在收入更高的国家和地区,与银行相比,股票市场表现更佳,金融系统往往趋向于市场导向;对金融系统的潜在法律、管制和政策决定因素的考察发现,在控制收入的情况下,具有习惯法传统、重视股东权益保护、会计准则良好、腐败水平低等特征的国家和地区,更倾向于市场导向型金融系统。

关于讨论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相对优劣及其是否重要的文献不胜枚举,经典文献的相关观点基本趋同。银行主导论强调的是银行在资源配置、项目质量控制、企业经营管理、获取信息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优势;市场主导论认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是证券市场,突出金融市场在投资多样化、推动创新、信息传递以及对公司管理者的监督惩罚等方面的优势[11]。但是,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优劣具有相对性,不可一概而论,例如在经典市场理论的资产定价和公司金融方面,考虑到金融中介会产生问题、提供流动性等因素,金融中介也至关重要[12]。总体来讲,功能完善的银行和股票市场(即总体金融发展)的确?Τて诰?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但是相关跨国数据研究表明,没有证据表明银行主导和市场主导哪一种更好[13]。艾伦和盖尔进一步推进了“两分法”金融结构理论的研究,成为金融系统比较研究的集大成者,他们强调金融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分析金融系统的优劣势时,理解不同金融系统之间重要的权衡至关重要[14]19。在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竞争与保险方面的对比,他们构建了一个标准的无限期界迭代模型,通过跨期平滑来减少不可分散的风险,表明金融中介可能比仅有金融市场获得更高的福利水平[14]111140。

2.“金融结构无关论”和“法律与金融论”。

与两分法金融结构理论形成鲜明对比的观点是金融结构无关论,其观点认为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是金融深度而非金融结构。在资本市场完善、市场主体风险中性的前提下,利率决定了哪些投资机会是值得利用的,任何一个能够产生正的净收益(扣除资本成本以后)的投资项目都会被采用;反之,如果资本的流动性不完全,影响就业机会创造、企业成长和资源有效配置的决定性因素就在于金融是否能够提供高效的服务、金融服务渠道是否充分,而不是银行与金融市场如何组合[15]。相关的实证结果为上述观点提供了支持,没有证据表明金融结构有助于解释各国经济绩效[16]。

法律与金融论是金融无关论的一种特例,该观点否定了关于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重要性的争论,认为金融系统健全性的首要决定因素是法律体系,金融的整体发展依赖于法律制度和法律渊源,金融发展当中能够被法律体系解释的部分同时也能用来解释企业、产业乃至国家经济的增长[17]。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理解金融结构的差异比两分法划分的金融结构更有意义,法律体系可能会对外部金融产生影响,因为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让投资者们更加相信他们的投资至少能获得一些回报,从而更可能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投资资金。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由其法律体系发展水平所决定的银行和股票市场的发展水平,在促进增长方面,法律权利和实施机制的发展水平比区分金融结构更有效[18]。上述研究使得法律因素成为金融结构研究不可忽视的方面。

3.“金融功能观”和“金融服务论”。

对“两分法”金融结构理论挑战最具影响的当属金融功能观。与金融结构无关论的视角不同,金融功能观基于功能观的视角考察金融结构,强调金融体系功能的相对稳定性。在经典的金融学教材中,“金融功能观”已经自成体系: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金融功能变化较小,而且金融机构的形式随着金融功能而变化,即机构之间的创新和竞争最终会导致金融系统执行各项功能的效率得以提高[19]。与金融功能观观点相近的是“金融服务论”,拥有更大的银行和更活跃的股票市场的国家经济增长得更快,金融系统提供的服务质量非常重要,而其结构安排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可以忽略[20]。金融服务论的核心内容就是金融发展水平影响经济增长,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因为提供金融服务的有效性不同,问题的关键在于创造一个中介和市场能够提供更好金融服务的环境,而不在于是银行还是市场提供这些服务。林毅夫在综述了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将以上观点概括为“金融服务以及法律、制度观点”(FLI观点),并且相关的实证研究倾向于支持上述“金融法律观”和“金融功能观”[21]。

4.经济发展中的金融结构理论――“最优金融结构论”。

随着研究的深入,关于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林毅夫认为,现有文献的研究视角都是从不同金融制度安排的特性出发作讨论,而忽视了金融实体经济对于金融结构的内在要求,这也是实证研究结果与金融结构的演变趋势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原因[22]。如果银行、融资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内容和要求相匹配,将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反之则会对经济的发展和增长造成阻碍,跨国的制造业数据实证检验结果表明:给定经济发展的阶段,金融体系的结构特征与制造业企业平均规模之间是否匹配的确会对制造业的增长起到显著作用。金融体系内部结构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学界的日益关注,尤其是银行业结构和融资结构[21]。这些新的研究视角形成了经济结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新理论――“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

最优金融结构理论认为,经济结构和金融结构都是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或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经济体),由经济结构所决定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在经济中的相对规模,即最优金融结构是不同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了经济结构进而决定了金融结构。也就是说,实体经济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特性应该是决定各个发展阶段的金融结构及其动态变化的根本性因素,因为一国经济在一定发展阶段的要素禀赋结构决定着该阶段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技术结构的性质,以及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的规模特征和风险特性,从而形成对金融服务的特定需求。不存在适用于所有经济发展阶段和所有经济体的最优金融结构,每个经济体在一定发展阶段都有各自的最优金融结构,而且这种内生的最优金融结构具有客观性和动态性,随着该国经济的要素禀赋结构和产业技术结构的提升、企业规模和风险特性的变化而演变[22]。

二、金融结构的制度变迁

(一)金融结构变迁的主要原因: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对称

中国的金融结构问题源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产权与制度?Y构,其特殊性表现为发达而有控制力的上层结构,流动性强且分散化的下层结构,但在上下层结构之间缺乏有效且富有协调功能的中间结构;随着金融产权形式的产生和交易,知识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金融市场结构、产权结构与法律结构共同构成了金融制度的中间结构,促使原有的“二重结构”向“三重结构”演变[23]。不容否认的事实是中国金融自改革以来获得了迅速增长,但是金融增长规模中有多少是真实的成分,这是否与中国的金融结构存在紧密关联?对此,张杰借鉴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相关比率(FIR)进行的指标分析发现,中国金融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金融资产总量在原有金融结构和金融制度框架上的简单扩张,单纯数量上描述金融工具和机构规模的FIR并不能反映中国金融制度结构变迁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改进[24]。

对于中国金融结构问题更为系统的考察,体现出的是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对称、金融产业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不均衡、金融结构效率性问题以及更微观层次的金融资产结构不合理。基于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适应性的判断,中国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不对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体系对民营经济的融资支持力度不足,金融机构集中程度明显偏高,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与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发展极不协调;二是农村金融处于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城乡金融和区域金融发展不协调[25]。就金融资产结构而言,主要问题在于金融资产的种类和数量难以满足广大的金融需求,货币性金融资产比例较高与货币市场工具相对短缺并存,更为明显的体现是股票结构、债券结构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结构的不合理[26]。

对中国金融系统发展特征的实证性研究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中国金融结构存在的诸多问题。艾伦等通过比较中国与发达国家及新兴国家的银行系统和金融市场发现:实际的金融数据对比表明中国的银行部门效率更高,但是这可能要归因于成本核算的标准不同;无论从结构规模还是结构效率,数据对比结果表明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无法与银行相提并论;更为重要的数据说明非正规金融部门在中国金融系统中的重要性十分显著[27]。他们将上述发现归纳为以下结论:(1)中国金融系统由一个规模庞大但是并不发达的银行系统主导,该系统由四大国有银行控制,且存在着客观的不良资产贷款(NPLs);(2)中国的金融市场的主要部分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证证券交易所,但是它们的规模和重要性无法与银行部门相提并论,更为重要的是,股票市场由于高度投机和充斥着内幕交易而没有发挥有效配置经济资源的作用;(3)各种替代性的融资渠道是支持总体经济增长最成功的金融系统组成部分,这些替代性的融资渠道包括非正式的金融中介、内部融资、贸易贷款,以及企业、投资者和政府之间的联盟,它们以产品和要素市场竞争、信用、声誉和各种关系为治理机制。

(二)金融结构变迁的两种形式: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

金融结构的变迁在早期的研究中就已受到关注,戈德史密斯将金融发展理解为金融结构随时间的变化,对于各国融资结构变迁的系统研究也要追溯到戈德史密斯。对于中国金融结构变迁的研究,国内学者早期主要关注的是中国金融结构优化的目标、金融结构变化的表现形式以及对交易成本的考察,国内相关研究的权威性代表当属白钦先教授。在研究全球不同类型国家金融体制的发展演变后,白钦先提出了“金融倾斜”的概念,强调间接金融与直接金融之间的不平行发展与不平衡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金融化的发展态势下,白钦先又提出了“金融倾斜逆转”的概念,即直接金融的发展速度大大地高于间接金融,直接金融所占的比例日益加大,迅速赶上乃至接近或超过间接金融所占比例[28]。一国金融结构的演变可归纳为从初级到高级、从间接融资为主发展到直接融资为主,即经历“金融倾斜及其逆转”的动态变迁,反映了由传统金融向现代金融,由以银行机构为主体的金融到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金融,由以银行为主导主体的简单金融到以金融市场为主导主体的复杂金融,由以国别经济体为单元的相对封闭的国别金融到高度开放的高度流动性的真正全球性的全球金融结构变迁[29]。白钦先关于金融结构演进与金融发展理论研究历程的评述也具有很高的学术参考价值[30]。

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一些学者着眼于金融结构的变动对国内金融、经济关系进行了实证性检验。谢平较早地对1978―1991年中国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动状况进行了分析,由此说明中国的金融深化进程和金融改革对中国经济运行的深刻影响[31]。林毅夫考察了银行业结构和金融市场融资结构,通过对全球制造业1980-1992年数据的经验分析,证明一国的金融结构必须要和产业规模结构相匹配。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结构的演变主要取决于实体经济活动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及不同的金融中介在企业融资中相应的比较优势[21]。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对金融结构变迁的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进程的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需求缺口愈加明显,金融结构问题成为最凸显的症结。如何解决这个经济发展的重大现实需求成为当前学术界亟待攻克的难题,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该阶段解决上述问题重要契机。罗伯特?席勒在其新作《新金融秩序》中指出,新型信息传播系统、支付系统、电子交易市场、网上个人金融方案制定系统和其他受信息技术发展驱动的经济发明正呈现爆发式增长,经济体系势必出现根本性的变化,如果要实现全社会的共同繁荣,那么金融必须为社会的每个成员服务,并且其服务必须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32]。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正处在由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的转型升级时期,尤其是随着大规模生产向定制化、个性化生产的转变,消费升级与金融供求之间不匹配的矛盾日益显现,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新常态下的急迫任务。互联网金融不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金融支持手段,而且其本身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第三方支付衍生的交易数据通过沉淀挖掘为生产者进行有效供给提供精准营销的决策依据,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通过金融资源和需求的精准匹配满足中小企业、创业者的金融需求;P2P网络贷款出现问题平台甚至是违法犯罪现象,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供给侧问题[33]。

当前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市场化、国际化与多元化阶段,从国务院到中央都在研究鼓励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本框架,与此相关的议题都反映了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发展所处阶段的多元化特点[34]。2014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作为国家战略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5年7月4日,国务院《互联网+行动计划》,作为部级的行动计划,发展“互联网+”普惠金融是其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2015年0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将对金融产品、业务、组织和服务等方面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

互联网金融发展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力。互联网金融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为目标,其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宗旨将大大拓宽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对建设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实践的快速发展急切需要金融理论的支持,这也引起了学术界激烈的讨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焦点和理论争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互联网金融是否是新金融模式;(2)互联网金融是否推动了金融发展;(3)大数据征信的作用;(4)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新金融模式的争论,学术界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可以作为一种金融市场,是一种新金融模式,具有金融去中介化和加速金融脱媒的特征,该观点代表了绝大多数学者的判断;另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行业通过互联网拓展业务,是金融活动从线下到线上的过程[35]。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到此,可以认为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新金融模式的争论已经达成共识:互联网金融是与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不同的新型金融模式。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推动了金融发展的争论也随着上述争论达成共识而基本确定:互联网金融促进了金融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中国金融的资本配置遵循的并非是“边际成本=边际收益”原则,而存在着一种“规模换效率”的资本配置路径[36],互联网金融模式能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经济增长,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37]。

关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新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是否推动了金融发展的争论,传统金融结构理论尚未能作出合理性解释,互联网金融实践的发展亟待新的金融结构理论框架将其纳入到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互联网金融实践创新超前于理论创新,互联网金融发展对金融结构已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结构的影响在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三个层面均有体现,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影响力度和深度有所差异。

在金融工具层面,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最为直接,表现为对传统金融工具的补充和重构。以支付宝为代表的互联网支付依托电子信息技术将金融服务下沉到小额账户中,“低净值客户”的价值得以显现,已经成为金融行业中独立而不可或缺的基础环节。互联网支付的发展为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不仅促进了货币基金的发展,而且跨界影响了银行部门的活期存款和协议存款,引发的影响极为深远[38]。从2013年5月底推出,到2014年3月底,短短10个月时间余额宝的净资产规模就达到5412.75亿元,一跃成为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余额宝巨大的规模效应使得同期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从3000多亿元攀升至1万多亿元[39]。在推动货币基金市场发展的同时,余额宝的巨大成功对银行业的冲击也引起了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与余额宝的运作方式不同的其他互联网金融模式也呈现出相同的趋势。例如,通过将原本高风险、高收益的大型金融资产拆分重组为高风险、高收益、小额化的金融资产,小微融资者利用P2P平台展开债权交易或资产证券化交易,向广大的非高资产净值投资者进行融资,打破了大型金融资产独占金融市场的格局[40]。

在金融机构层面,互联网金融创新涌现出数量众多、种类繁盛的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成为金融业最为活跃的金融供给主体。这些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支付机构、互联网基金销售公司、P2P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用户对互联网金融“普惠性”和“便捷性”的要求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出以账户通用、数据共享和全需求覆盖为标准的综合化、集团化发展趋势,例如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和综合金融平台拉卡拉[41]。蚂蚁金融服务集团已经成为拥有支付、理财、融资、保险及便民服务的互联网超级平台,综合金融平台拉卡拉拥有支付、征信、理财、信贷等多项金融业务涵盖了存贷汇合风险控制的全业务链条。银行与互联网的竞争与融合,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优势联合甚至会形成超级互联网金融“巨无霸”[42]。互联网金融发展在金融机构层面的颠覆性影响深远,未来什么叫做金融机构值得认真思考。

在金融体系层面,互联网金融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在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诸多观点基本与互联网金融是否是新金融模式类似。共识性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的合作者,更是传统金融的竞争者,是整个金融结构变革的重要推动者[43],但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领域的“颠覆性”冲击以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实质性影响整体是有限的[38]。互联网金融具有较为显著的诱致性制度变迁特征,是对中国当前较为传统且相当固化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及结构带来全面挑战进而引发革命性变革的主要力量之一[44]。基于互联网的支付清算体系特点,尤其是第三方支付和移动支付的快速便捷特点,极大地促进了支付体系与互联网的融合,并已成为金融体系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发展使金融内部和金融与实体之间的融合更加紧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很难严格划分,融合电子商务和工商企业的业务流程,把金融嵌入其中,进行银行、证券、保险等综合化一站式的金融业务[45]。互联网金融行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对现有金融体系分业经营格局及分业监管的挑战日益显著。更进一步的理解,互联网本身可以是一个金融市场,对应的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的情形[37],从这个意义上?v,互联网金融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三、金融结构制度变迁的新范式――互联网金融结构

(一)互联网金融结构的概念及其微观基础

互联网金融尚处在规范发展阶段的初期,研究互联网金融内部结构变化对其自身发展的影响是业界的重大需求,也将是学术界重大的原创性理论创新。要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有序平稳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金融结构是同技术进步、金融监管、金融基础设施一样重要的决定因素[44]。

互联网金融是以商务模式方式进行发展和创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主要商务模式的考察是研究其金融结构的基础。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有商务模式、形态、业态、商业模式等不同的表达形式,本文采用互联网金融商务模式。考虑到研究问题的视角不同,依照不同的标准,学术界对于互联网金融商务模式的分类难免存在差异。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概念,其理论范畴介于两种形式之间,一端是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另一端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和市场。按照互联网金融在支付、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互联网金融商务模式可以分为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六种主要类型[37]。《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互联网金融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基本业态。《全球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报告(2015)》依据互联网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将业务模式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包括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和互联网保险;第二类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包括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资产管理、互联网小额商业贷款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第三类是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包括P2P和众筹;第四类是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包括在线投资社交、金融产品搜索、个人财务管理、在线金融教育和个人信用管理[45]。综上分析,尽管互联网金融的分类标准存在差异,但是互联网金融商务模式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已经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基于对互联网金融本质特征――信用、普惠、高效和融合――的考察,互联网金融各种典型的商务模式在结构上也呈现出谱系分层的特征,具体体现在互联网支付、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电商金融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等典型商务模式的结构谱系。

互联网金融结构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在金融工具层面,互联网金融结构可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各种金融产品的性质、规模与相对比例;也可以理解为互联网金融产品与传统金融工具的相对构成与比例关系。在金融机构和金融体系层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看作一个整体,可以考察互联网金融的内部结构,具体是指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主体的结构,与银行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的考察类似;还可以考察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相对构成与比例关系,这种理解借鉴的是比较金融分析方法在金融结构国别差异的分析框架。廖理等[46]借鉴骆驼评级体系(CAMELS)的评级思路,从规模总量、盈利能力、运营效率、资产质量、业务结构、资本指标、流动性等七个方面对银行业绩进行评价,分析比较美国互联网银行业与美国整体银行业、互联网银行与美国十大银行、中国上市银行经营业绩的差异。在规模总量上,2012年,美国16家互联网银行的总资产规模为5397.18亿美元,美国银行业规模为14.45万亿美元,互联网银行在整个银行业中的规模占比为3.5%,互联网银行个体间规模差异很大,互联网银行Ally Bank和ING Bank的资产规模都达到近千亿美元,超过了大部分的传统银行;但是2003-2012年,互联网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2.05%,远超美国整个银行业的5.3%。通过比较还发现,美国互联网银行业的运营效率和员工效率更高,互联网银行普遍提供更高的存款利率,同时投放的?J款的风险更高;互联网银行具有较高的资产回报率,易受金融危机影响但是复苏很快。美国互联网银行与中国上市银行相比,二者的主体业务分布格局类似,但是无论资产、存贷款、净利润还是员工规模,互联网银行的规模都要小得多。考虑到中国非利息市场化的经营环境和互联网银行“轻资产”的特性,美国互联网银行与中国上市银行的财务指标对比很难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结构问题提供有效的解释。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研究的深入,互联网金融结构的内涵必将得到进一步的丰富。

对互联网金融结构的理解不仅要借鉴传统金融结构的内涵,还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结构的特殊性。互联网金融结构的特殊性是指对传统金融结构理论的深化和发展,体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结构、信息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现有的研究均已体现出上述规律,但仍未形成系统的分析框架。在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通过社交网络得到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社交网络上大量的利益相关者掌握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消费习惯、信誉行为等信息,汇集成完整的信用资质和盈利前景信息[37]20。互联网金融通过实现信息技术与金融功能的融通,极大地降低了信息供给的成本,提高了交易透明度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对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具有重要意义[40]。

与传统金融结构相比,互联网金融结构有其坚实的微观基础,表现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联动机制、互联网金融双边及多边市场、互联网交换经济、大数据支持等四个方面。(1)交易联动是指每一个子交易活动都是由前一个子交易活动达成某种状态作为促发条件来执行后续的动作,从而实现不同平台、不同参与主体对同一个交易在适当的时间做出有序、准确而高效的反应或者反馈[47]。例如,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属于交易性融资业务,核心企业、供应商、经销商和银行等参与主体对“融资、支付、商务、物流”等信息协同掌控,是一种典型的交易联动运行机制。(2)互联网金融具有双边及多边市场的特征,互联网金融双边用户之间的价格转移不完美导致平台价格结构的非中性;借贷双方的需求同时存在体现平台市场中的双边需求的互补性[48]。(3)互联网交换经济。互联网交换经济以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为代表,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衍生出并服务于互联网金融[37]130。(4)以大数据为核心技术的信息处理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交换者关于交换物的偏好和效应,核心问题在于交换者不完全掌握交换物的信息,即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交换者的所有决策都是在非完美信息条件下进行的[37]254。大数据的影响,不再只是强调因果关系,相关性分析的重要性得以显现,行为分析成为与财务报表分析同样重要。金融的核心在于定价,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最根本的挑战就在于其定价机制不同。通过互联网技术对资产和风险进行定价,得出的大数据模型与传统的定价模型截然不同。大数据替代传统的风险管理和风险定价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处理的核心,体现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中介和市场的最大区别[37]20。互联网金融不同商务模式的定价向基于“信誉”的个性化定价方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分将实现对“长尾部分”业务资金需求的精准配置。

(二)互联网金融结构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

基于前文的分析,以戈德史密斯为代表的传统金融结构理论强调的是“金融工具、金融机构和金融结构”,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结构不仅是对以上观点的继承,而且强调互联网金融要素禀赋结构和商务模式结构,体现的是互联网金融不同商务模式与实体经济的对应关系、互联网金融与经济的融合关系。

对互联网金融结构的研究要体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整体性、前瞻性和系统性,核心问题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互联网金融内部结构变化及其对自身发展的影响,二是互联网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

1.互联网金融内部结构变化及其对自身发展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众多,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电子商务平台、金融信息服务机构、资金供需双方等,其商务模式与交易过程不可分割,呈现出跨业跨界的特征。科学地表征和量化互联网金融不同的商务模式跨业跨界的深度和广度、参与主体和服务对象呈现的结构化的规律对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是,基于规模、活动和效率的传统金融结构度量指标也难以实现对互联网金融跨业跨界的覆盖。因此,解决方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征设置其分析指标,从而构建互联网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体系。

2.互联网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实践表明,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实体经济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基,互联网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二者呈现出融合发展的趋势。探讨互联网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发展的关系的核心问题是互联网金融在多大程度上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贡献程度如何。具体来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归纳出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向不同产业配置金融资源状况的规律?互联网金融将金融资源在多大比例上配置给中小微企业?如何准确测度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的实现程度?

四、总结及展望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5

[6] 网易财经: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三点建议[EB/OL]..

[7] 陈一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现状与发展建议[J].金融发展评论,2013(12).

[8] 旗讯网:互联网金融产生和发展原因分析[EB/OL].http://

/elite/26/13293.htm.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6

[2] 互联网的规制问题,豆丁网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7

联合国2005年大会上最早提出inclusivefi-nancialsystem的概念,旨在推动金融的包容性发展,让社会大众共同分享金融发展的红利。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多年的金融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广大社会群众并未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还是十分突出。受制于现行的金融体系的运营体制与规则,我国的金融发展更偏向大企业金融与富人金融(吴晓求,2015)。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2014年做的调查结果表明,对于广大农村家庭,超过75%的融资来自于民间借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共有小微企业超过1170万户,占比超过76.5%。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劳动力就业的难题,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网贷成交金额超过2500亿,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于广大居民而言,存款利率的管制使得投资渠道变得狭窄,2013年6月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基金的兴起,满足了广大居民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前提下的增值需求。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互联网金融体系就是普惠金融体系发展的一个缩影,利用互联网平台将金融发展的红利释放到每一个角落。

(二)金融功能说

传统金融理论下,互联网金融并不存在突出的金融机构,但其能成为全新的金融业态,主要来自于其利用金融的基本功能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扩张。金融功能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一方面,由于规模报酬递增以及资本外部性的作用会使得稳态均衡条件下的人均资本和产出呈现出稳定增长、持续增长的趋势,而金融功能会对资本的积累率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出现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金融功能能够对技术创新率产生影响。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从金融功能视角解读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支付结算功能上,依托互联网平台,以支付宝为代表的高效、强大、发达支付清算系统是传统金融支付清算体系所达不到的。其次,在资源配置上,互联网金融的资金筹集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以P2P网络借贷为代表的融资平台有效解决特定资金的供需缺口。再次,互联网金融提供了一个风险分散的渠道,大众化的财富管理思维,颠覆了传统的金融即富人金融思维,为资金的多元化配置提供新的空间。最后,回归金融功能的本质,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功能效率在以降低成本的方式大幅提升,深化了金融功能内涵。

(三)长尾理论

“长尾”的概念来源于统计学,指的是幂律和帕累托分布特征。而长尾理论(LongTailEffect)最早由ChrisAnderson(2004)提出,他将亚马逊等电商通过挖掘那些之前被忽视的业务领域,将链条拉长。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是长尾理论的基本思想,把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市场聚集起来就可以形成一个大的市场。长尾理论重点关注的是产品服务的个性化,客户群体的集体力量和小利润市场,与“薄利多销”的思想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在各个顾客身上赚取的利润有限,但顾客全体规模足够大同样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利用长尾理论对金融价值进行重构的过程。互联网金融通过互联网开放的平台,向顾客提供新颖、个性、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来激发客户的需求,实现了一种经营模式的转变。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使得向中小微客户提品和服务的交易成本和风险都显著降低,而大规模的中小微客户开始成为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并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长尾理论实际上是对“二八定律”的挑战,在传统思想看来,80%的业务来自于20%的优质客户,而互联网金融利用剩余的80%的客户积少成多抢占金融发展的高地。

(四)二次脱媒理论

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资金的融通变得缓慢。而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体系的建立,满足了资金供需双方尤其是资金供给方的风险管理需求,这也构成了金融中介理论的基石。而历次的金融危机对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挑战,使得经过金融演化过程中由间接融资体系向直接融资体系发展的金融“一次脱媒”的过程。资本市场的形成是金融“一次脱媒”的推动力,那么“二次脱媒”的推动力则来自于互联网金融(吴晓求,2015)。互联网所拥有的大数据与云计算功能使得传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了很大的缓解。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垂直与水平的搜索整合,信息的联通由原本的点对点变成了多对多,比起商业银行的传统金融向前迈了一大步。以资本市场为代表的金融“一次脱媒”是因为规避传统金融的利率管制,以满足风险爱好者的高风险高回报的要求,那么互联网金融的“二次脱媒”为满足大众对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的结构性补充。金融“一次脱媒”带来的是利率与汇率市场化,但是受到信息技术的掣肘发展并不彻底,而“二次脱媒”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灵活便利、信息对称与结构匹配则完成了资本市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

(五)平台经济理论

平台经济是根据网络外部性的特征设定的一种经济组织,是一个现实或虚拟的市场和空间,其自身不生产和销售任何的产品和服务,而是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一个产品交易的现实或者虚拟的空间,通过向交易双方收取一定的费用实现收益。平台经济的参与主体包括买方、卖方和第三方平台。平台经济最重要的特征是网络的外部性,客户之间相互影响。互联网本身具备“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征与平台理论的内涵不谋而合。从互联网金融的运营过程不难看出,它是一种扎根于平台经济理论建立的一种新型金融组织模式,借助网络等信息技术工具和手段,运用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生产存储,高效地处理平台与平台、客户与客户、平台与客户之间的相互关系,促成彼此之间的交易活动,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规模经济效应是平台金融的突出特征也是其竞争优势所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建立大大压低了边际成本,而边际收益却大幅提升,资金的供需双方可以分享平台经济的规模效应。

二、金融与互联网的功能耦合分析

耦合(coupling)的概念最早来自物理学的协同理论,指的是两个及以上的子系统之间通过良性互动,在彼此间的依赖、协调与促进中共同带动整个系统发展。由于耦合理论的内在特点,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借鉴。Weick(1976)率先将耦合理论引入经管领域,通过研究学校个体之间的相关性与独立性,提出了松散耦合理论。金融体系与互联网技术平台作为经济发展下的两个子系统,二者在功能上的重叠与差异,构成了耦合发展的基本条件,从互联网与金融体系的协同发展的过程与结果上看,主要有以下六个维度(如图1):维度1:内涵互通。金融体系与互联网之所以能够结合在一起,究其根本是因为二者的基因是相互吻合的,金融功能与互联网技术耦合在一起,是形成互联网金融演化的必要条件。从上文金融功能理论的介绍,不难看出金融系统的六大功能(Merton&Boady,2013):支付清算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价格发现功能、跨区域行业资源配置功能、对所有权的界定分割功能以及激励机制。这六大功能的每一个子功能都能与互联网技术进行无缝对接。作为传统金融中的两大功能支柱:支付清算和资源配置在我国已经从支付宝、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得到了验证。另外四个功能,从上文的互联网金融运营方式特点中也不难看出,互联网平台的植入,不但不会阻碍金融功能实现,相反还能促进效率的提升。维度2:市场辐射。金融业的大规模、广覆盖与丰厚的利润为互联网产业的拓宽与重构提供了天然的平台。从世界范围来看,在各类产业中,人们每天或多或少都与金融打交道。2014年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占沪深两市所有上市公司利润的比例超过51%,可以说金融是产业链的“皇冠”。我国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矛盾在于银行业资产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比例过高:超过75%,远远高于世界39%平均水平。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垄断性使得金融发展变得十分臃肿,难以有很大的突破。然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引入,为我国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金融体系施加了外部压力与战略竞争者,也为金融体系形成改造基因式的变革提供推力。反过来,金融体系的市场空间的结构调整带来的产业需求也为互联网自身的发展提供了绚丽的舞台与肥沃的土壤。维度3:价格发现。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交易,交易的纽带在于价格。金融市场的价格分为两类:一是货币市场价格即利率;二是资本市场的价格一般是资产价格,主要是股价以及股指。互联网技术的引入,使得各类金融产品的价格实现了实时的、动态的,各类金融机构与个人参与其中通过竞价机制完成交易,使得资本的流转速度增加,盘活了存量资金。在电商平台上,互联网金融的价格发现尤为明显,由于互联网具有无边界的特点,提供了完全竞争市场的某种程度上的外部生态环境,厂商通过价格竞争,消费者通过完全信息的比较,使得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福利得到了提高。换句话说,互联网如何整合信息流,本质上就是互联网耦合金融市场实现价格发现的功能。维度4:提升效率。金融市场的运行离不开资金的流动,而过大的资金存量对于市场的发展和运行极为不利,因此对于金融交易的支付清算体系的建立应运而生。在我国目前的状态来看,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承担着主要的支付清算的功能,当互联网技术兴起以后,金融机构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克服了时空约束加快资金流动的速度,这对于交易双方的利益是一大保证。在这一过程当中,互联网技术功不可没,而对于金融的“二次脱媒”过程中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则将互联网基因耦合进入金融体系之中。第三方支付的灵活、便捷、高效的特点,特别保障了交易中资金收入方的利益,在对传统支付清算体系形成挑战的同时,也是促进自身交易系统高效运转的重要推动者。维度5:优化配置。金融领域的资源配置,主要指的是资金供需双方的对接过程,主要有以存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平台直接交易的直接融资。传统金融领域两种融资方式都因为自身的特点存在着金融风险,在间接融资领域主要体现在流动性与信用违约方面,在直接融资中则是信息的透明度对于市场是否有效运行产生的影响(吴晓求,2015)。在互联网未完全植入金融领域的时候,间接融资容易给人一种“富人有信用,穷人没信用”的逻辑,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对于直接融资,商业信用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双重约束。实际上,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信用的证明来自于实际的交易。互联网平台下的云数据及其与生俱来的信息整合功能,这比起原本抽样统计向前迈了一大步。人们通过互联网能看到以往所不能得知的信息,而开放与平等的互联网精神则给人们提供了获得数据的最佳平台,这对于金融市场的主体根据信息作出资源配置的调整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维度6:平台打造。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国民群众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呈现出个性化与多样化的趋势。以O2O(onlinetooffline)商业模式为代表的线上线下整合为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这种开放式的思路,为社会打造了一个互联互通的平台。以较为成功的蚂蚁金服为例,2014年蚂蚁金服总结出一套有效的整合手段,即通过联合小微企业、品牌商户、第三方服务中介与传媒机构打造一套移动互联网金融生态。以探索开放的数据合作伙伴间共享为依托,整合价值链让各方共赢为切入点,在云技术的基础上打造一个让广大个体享受到个性化服务的平台。该思路在支付宝钱包中已得到实践,通过开放API接口,在支付结算的基础上,整合数据实现内容分析、会员管理、市场营销等附加价值服务一体化的平台。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掣肘与制约

在分析金融与互联网功能耦合带来的发展机遇的同时,其自身特点与外界环境也带来了双重挑战,互联网金融的双重属性下的风险亦不容忽视。互联网金融的金融本质所决定,金融风险在互联网植入的过程中只是被分散并没有真正的消失,而互联网技术存在的风险却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暴露出来。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掣肘与制约,不但是为完善监管体系提供依据,更是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运行的各方主体的利益。

(一)技术风险与脉冲高峰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带来信息的便利的同时,也隐含着技术上的风险: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式的数据平台,如何解决互联网信息泄露问题以及账户被盗等难题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掣肘之一。而脉冲高峰,例如每年“双11”支付高峰期,各类支付工具之间的转换给支付清算体系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这种情况下不排除存在流动性风险的可能。

(二)信息透明度与政策边界

互联网金融运营过程中的网络投融资给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了一个信息相对对称的平台,通过云数据能为各方提供行为数据作为参考依据,但是行为数据并不能完全替代先验的资质条件。对于网络的P2P借贷、众筹融资,实际上对应的是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机制,在资本市场的最大风险来自于信息的透明度,这点对于互联网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一大制约因素。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缺乏一个有效的风险对冲机制,一旦借款人出现“跑路”后果不堪设想。而回归互联网金融的借贷问题,第三方平台存在的法律依据并未得到证实,可以说网贷距离非法集资只差一步,若一旦“资金池”问题被揭发,则会形成很大的法律风险。

(三)内在约束与监管真空

传统金融领域基本被完全纳入监管框架下,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作为金融体系的支柱银行业,受到了最为严格的监管框架———巴塞尔协议,该协议自从20世纪80年代设立以来几经修改,被证明在危机中维护经济稳定与恢复公众信心十分有效。但是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发展,基本上避开了这些监管规则,在互联网金融的某些子领域出现野蛮生长的迹象,对于互联网金融开展的某些影子银行的业务,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此外,除了政府的监管部门以及监管规则之外,传统金融领域都有诸如行业委员会类似的自律机构作为补充,而互联网金融领域基本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撇开外界监管付出的金融成本不谈,互联网金融的内在风险的暴露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自身发展也是很大的冲击,因此从逻辑上来说,设立行业协会十分必要和紧迫。五、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方向及模式展望互联网金融整体占比目前仍然较低,但是其高速增长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大数据、云计算与数据信息流的整合为传统金融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从观念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出世是颠覆性、无可替代的。从实际操作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具有很大的空间,也将面临较大的挑战。笔者认为,展望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概括为“2+3”模式,即通过金融与互联网双边耦合,从理念创新、动力演进与结构优化三层金字塔式推进,实现互联网金融在新常态下的更进一步。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双边耦合机制,从上文中已得到梳理,即互联网金融主体构成要件是金融体系(创新的前沿)和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平台)。从双边功能耦合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逻辑有两个方面:一是金融体系的各个子系统在互联网技术升级的平台的依托下,实现各类金融创新的过程;互联网体系汲取金融发展的精髓,通过平台再造与价值实现的运作,实现资源的再优化配置。金融体系与互联网二者之间的相互渗透与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互联网金融功能耦合运行的实现机制,也是其发展的一套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内在逻辑安排。金融体系与互联网之间的作用,可以从三个递进的层面予以概括,而每个层面上又分别包含两个子模块,总共六个子模块与上文中的金融与互联网功能耦合的六大维度,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是相吻合的,下面笔者对其框架进行进一步分析:第1层面,理念创新属于二者功能耦合的宏观维度。金融体系与互联网之间的功能耦合发展在宏观思维上应当形成一个平台式的发展构架和一套完整的产业生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思路上的革新,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在金融体系中引入互联网技术,更重要的是引入互联网的思维方式,即从原本的点线思维提升到网状发散思维。互联网产业,一方面基于传统产业理论、产业组织的发展方式,也通过汲取金融思维方式,借鉴金融功能理念实现自身的跨越。第2层面,动力演进作为耦合的中观维度,是连接宏观和微观的桥梁。金融体系与互联网之间离不开专业化的运作和综合服务体系的构建。目前许多产业的人才都跳槽参与互联网金融,这既是互联网金融高速扩张的原因,也带来了该行业野蛮生长的乱象,从长久来看势必成为发展的桎梏。如何让二者的耦合获得长久的动力?站在新常态的十字路口上,唯有专业化的精耕细作和综合互补的体系构建,避免“跑马圈地”式扎堆竞争。以专业技术运行为依托,形成一套“互联网+产业+金融”的综合服务体系。第3层面,结构优化作为二者耦合的微观层面,位于体系框架的最下端,是整个体系优化的载体与表现形式。与综合服务相对应的是个性化的需求设计,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成功之处在于其可以向需求方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然而对于具体到每一个用户而言,其需求的差异性决定了整体市场需求的多元性,这对结构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因此,在综合服务的基础上的拆分重组,个性化量身定做用户需求,是结构优化的重要体现。在拆分整合的过程中,金融功能的价值发现将起到很大的作用,一套“创造———发现———再创造”价值链条的形成,正是金融体系与互联网耦合的起点与归宿。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8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的既有资源和市场份额被互联网企业不断蚕食,其经营模式遭遇到严峻的考验。面对挑战,传统商业银行不得不努力寻求一条改革创新之路,而“互联网+金融”就是未来银行变革的方向。所谓“互联网+”,概括来说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非简单的相加,其本质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令互联网与传统行业深度融合,创造出新的发展模式。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支付、融通,以及提供投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融合的新领域。一般认为,广义概念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非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对金融的渗透,也包括金融机构业务的互联网化,为便于分析和说明问题,以下所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特指前者。对互联网金融的理解,国内存在着不同的观点。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即“去中介化”,该模式是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资金可以脱离金融中介机构实现融通,这不仅使信息搜寻成本降低,而且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引发的违约风险。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然是金融,传统金融不会受到互联网金融太大的影响,最大的影响只体现在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上。无论如何,互联网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对金融领域的不断渗透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互联网金融在给传统商业银行带来巨大冲击和影响的同时,也为银行的转型提供了另外一种发展思路。屈波等(2015)运用SWOT分析法,分析了传统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面临的机会、竞争和挑战,从内外两个方面,为传统商业银行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提供战略选择。郝身永、陈辉(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了一定冲击,但由于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身的优势,未来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良性竞争、合作与融合能够产生双赢的效果。孙杰、贺晨(2015)分析了传统银行和互联网金融之间的融合路径和改进方向,提出在大数据背景下银行业成功转型的思路。王海军等(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挑战了传统金融中介理论的两大基石———“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对于金融民主化、金融脱媒、内生金融以及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丁杰(2015)在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内在耦合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在大数据利用和金融创新等方面引导互联网金融走向普惠金融之路。基于上述不同观点,本文分析后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它没有形成新的金融形态,也不存在“去中介化”,互联网只是一种渠道和工具,但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金融确实对传统银行业务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立足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来探讨传统银行该如何转型。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2013年被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互联网金融自此进入高速发展期,创新层出不穷,模式多种多样。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可概括为以下几种:一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主要为支付、结算、转账服务;二是以余额宝等为代表的货币市场基金,为大众提供了投资理财的新渠道;三是以拍拍贷、宜信、陆金所等为代表的P2P网贷平台,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借贷双方在数量、利率、期限上的匹配和交易;四是以天使汇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募集项目资金。

2.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有很多,本文列举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和前瞻性的理论,通过研究这些理论可以为传统银行转型提供依据。

(1)长尾效应。长尾效应是指那些数量巨大、种类繁多的零散产品或服务,其中很大一部分得不到足够重视,然而这些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总和却可能超过主流产品。长尾理论强调降低协同成本和增加产品种类,适用于说明传统经济学未能充分解释的互联网金融现象。互联网金融正处于金融产业的长尾之上,本着金融平等性、便捷性、开放性的原则,催生出一系列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了小额资金的投资机会,以及几乎“零门槛”的投资成本,从而吸引了大量具有碎片化尾部需求的客户,探索出一条信贷配给的新路径。

(2)信息不对称理论。一般来讲,信息不对称会引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提高了社会的信用成本,降低了金融运作效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信息处理方面,凭借强大的平台体系和信息处理优势,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多年来数以亿计的交易信息和记录,形成种类繁多、更新频繁的数据库,通过导入信用评估模型,引入交叉检验技术,对贷前、贷中、贷后过程形成连续、动态的信息序列,以接近于零的边际成本给违约概率、风险预警、远程监测等提供了可能,减少了机会主义行为倾向。

(3)金融中介理论。该理论视互联网为一种新型金融中介,一方面互联网作为载体,配置资源的效率超过了传统金融中介,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降低了投融资门槛,使许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交易简化,给更多有小额、零碎金融需求的大众带来了参与金融市场的机会。互联网金融令资金供需双方绕开市场和传统金融机构,直接在网络上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易,信息更加透明,定价也更加合理。

(4)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是产业经济学中两大重要概念。规模经济分为两类:供给方规模经济和需求方规模经济。供给方规模经济指供给方内部成本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下降,需求方规模经济指需求方所获得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随着规模的扩大而上升;范围经济则是指同一供给方所生产的产品种类越多,其边际成本反而会不断降低。互联网金融把信息和技术作为首要要素,打破了传统经济学中边际报酬递减、边际成本递增的经济规律,表现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

三、互联网金融给传统银行带来的冲击与机遇

1.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冲击。互联网金融能否取代传统金融还是未知数,目前来看,无论从机构的规模、数量、交易量,还是产品定价和风控管理方面,在全球金融体系中互联网金融所占的比重还很小,并不足以动摇传统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然而,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也确实给传统银行的运营带来了诸多影响。商业银行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业务的冲击可以从存款、贷款和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三个方面去分析:

(1)存款方面,主要是以余额宝等直销基金对银行存款业务的冲击。截止2014年9月底,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已达到5348.9亿元,天弘基金也因此一跃成为国内最大、全球第四大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的出现,使商业银行的部分活期和定期存款“搬家”,2014年以来国有银行和全国性中小银行的存款增幅已经放缓,可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确产生了一定的冲击。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度有限,虽然这类货币基金的规模在不断膨胀,但其主要投向依然是银行协议存款、委托贷款等,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存款的冲击更多的是结构性冲击。

(2)贷款方面,主要是P2P网贷、众筹和网络小额贷款对传统银行贷款业务产生的影响。网络融资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依托于网络交易数据,网络贷款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升级风险预警和识别技术,极大提高了小额信用贷款的放款能力,其主要服务对象集中在那些资金需求规模不大、对资金需求比较迫切、还款方式灵活的客户。通过对比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的数据,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全国性中小股份制银行,其贷款的同比增速都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短期贷款(一年期以下)增速下降明显,网络贷款对传统银行贷款方面的冲击直接表现在短期贷款方面。

(3)中间业务方面,支付结算功能是金融体系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兴起后,第三方支付对传统银行的柜面和网上银行支付业务起到了明显的替代作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绝大部分银行账户之间的转账,且不产生额外交易费用,而传统银行通过柜面或网上银行进行跨行或跨地区转账时,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比重偏低,具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互联网支付目前还主要限于零售支付领域,大额支付、票据支付、外币支付、金融市场资金清算等仍难与传统银行形成有效竞争。

2.传统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形势下的机遇。

(1)传统优势。商业银行经历长久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仍然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银行传统业务的优势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点优势,传统银行具有广泛的网点和完善的基础设施,这些仍是稳定客户资源的基础;二是管理优势,传统银行业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补充能力、流动性管理等多方面的能力是互联网企业无法比拟的;三是风控优势,由于多年的技术积累,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比较完备,网络IT系统也更稳定成熟。互联网企业秉承创新理念,以追求业绩为主要目标,对网络安全技术投入积极性不高。

(2)经营弊端。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高效运营,恰恰暴露出传统银行的弊端。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优势在于注重客户体验、关注客户需求、创新限制少,而传统银行受制于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经营相对保守。比如,排队时间长、业务流程繁琐、效率低下,金融产品缺少特色,对客户群体区分明显,大量的客户信息和交易数据未能够充分开发和利用等。在“创新、开放、平等、协作、普惠”的互联网精神冲击下,传统银行必须转变思维,学会扬弃,适应时代潮流。

(3)潜在的机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知识和技术是推动现代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互联网金融目前无法颠覆传统金融,但金融机构拥抱互联网已是必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传统银行经营模式的改革与升级,开阔了银行未来发展的思路和空间。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银行提供了潜在的机会,一方面,互联网企业之所以迅速崛起的主要原因是有效运用了互联网渠道和工具,那么对于银行来说,也可以抓住互联网这个平台,将传统业务与互联网充分融合,拓展客户群体和产品销售渠道。另一方面,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管是互联网公司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它们可以游离于法律制度监管之外,去做传统银行想做而又不敢去做的事情。互联网金融成长的不确定性和未来监管制度体系的完善,反倒为传统银行提供了赶超机会,在现有金融制度框架下传统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对更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对传统银行转型的策略建议

1.转变传统经营观念,引入互联网精神和思维。互联网金融利用信息和技术创新使投融资门槛降低,将客户群体定位于社会大众,长尾效应明显,金融的普惠性得到彰显。这部分少量的需求在需求曲线长长的尾巴上,虽然单个个体的规模不大,但数量累加后的市场规模将超出想象。在“互联网+”的政策推动下,在利率市场化大潮的背景下,国家信用为银行提供隐形担保、银行不会破产的观念必须要淡化。互联网精神的实质是创新、开放、平等、协作、普惠,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转变以往保守经营的观念,重视中小客户群体的贡献度,向用户长期得不到满足的小额借贷、便捷支付、稳健理财等需求靠拢,通过贴近客户需求、注重客户体验,充分挖掘现有庞大的数据库资源,以竞争和学习的态度去迎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

2.发挥传统内部优势,抓住“互联网+”政策机遇。一是发挥资金优势,扩大经营范围。对于经营良好的商业银行,可以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新业务,逐步向电子商务、移动支付、互联网理财等领域加速业务渗透;二是完善数据库,充分利用大数据对征信和风险信息加强管理,引入数据化管控模型,有效筛选客户、衡量风险、指导产品定价;三是创新服务模式,提供多元化、全渠道的一站式服务。在大数据应用、云计算、移动支付、社交媒体等创新技术引领下,将传统银行的网点打造成为“智慧银行”,实现基础金融产品与互联网有效对接,提供多渠道的销售、个性化的服务,视客户体验为常态,合理推出创新性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3.建立银行金融服务平台,打造金融生态圈。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高效性、实时性和普惠性,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与互联网企业保持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与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开展互利合作,在这些社交平台加载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根据客户消费需求,开发更多的个性化产品。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合作,建立自己的生活超市和积分商城,丰富和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与银联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向零售银行转型,丰富支付结算渠道,通过优质的服务和客户体验,多渠道的回笼资金。利用银行特有的信息优势推出类P2P投融资服务,凭借多年的信贷管理经验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小额信贷业务由线下转至线上,服务更多的中小微企业,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

五、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传统商业银行经营形成了挑战,同时也是当前“普惠金融”政策的最佳实现路径。互联网金融能否颠覆传统银行还尚需观察,但不可否认,互联网金融模式打破了传统金融运行的格局,突破了经济和社会资源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有效地整合和优化了资源配置,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长尾经济和规模效应显著,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作为传统银行,在一个秉承创新、颠覆、普惠的年代,若不及早认识和实践新事物,可能就将承受巨大的损失。但是,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其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着先天缺陷与不足,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断完善,可以说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时代即将开启。传统银行应视互联网金融为一把“双刃剑”,既不过分夸大互联网金融的作用,又能看清它的可利用借鉴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扬弃”,抓住机会完成超越。

作者:张暾 刘文芳 邢绪文 单位: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参考文献:

[1]丁杰.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理论及现实悖论[J].财经科学,2015,(6).

[2]郝身永,陈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短期冲击和深远影响[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5,(2).

[3]屈波,王玉晨,杨运森,等.互联网金融冲击下传统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研究———基于SWOT分析方法[J].西部金融,2015,(1).

[4]孙杰,贺晨.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及传统银行转型[J].财经科学,2015,(1).

[5]王海军,王念,戴冠.普惠金融背景的互联网金融[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4,(4).

[6]汪炜,郑扬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J].经济问题探索,2015,(6).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2-012-02

一、引言

金融的基本功能是实现资金的融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和移动通信技术的普及,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互联网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和信息数据的优势大举进军金融领域,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产生颠覆性效应。互联网金融既不同于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也相异于以资本市场为特征的直接融资,那么这一金融模式的快速发展会给我们传统商业银行带来怎样的冲击,两者在如今的金融格局下应该选择怎样的发展道路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新金融中介理论利用信息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最新成果,以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为主线,对金融中介提供的各种服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探讨了它们如何利用白身优势克服不对称信息、降低交易成本,从而以比市场更低的成本提供服务。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教授John Chant认为金融中介的本质就是在储蓄――投资转化过程中,在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之间插入一个第二方。Mishkin指出,金融中介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金融中介有规模经济和专门技术,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第二,金融中介有专门的信息处理能力,能缓解储蓄者和融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却导致了存款、贷款、汇款等商业银行基本业务的“脱媒化”越来越明显,不少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基于自身强大的优势会逐渐取代传统银行,但本文却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谋求耦合发展才是双赢战略。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互联网金融兴起,进入2013年后更是呈井喷式发展,第二方支付的规模持续扩大,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型基金销售平台,P2P融资以及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均呈飞速发展之势。国内首次公开提出“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概念的谢平系统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能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来促进经济增长,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看来,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的销售和获取渠道上的变化,其交易还是金融契约。在本质上跟银行、资本市场等所经营的产品没有区别,仍然是交易各方的跨期价值交换,是信用的交换。他认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处于一种亢奋和过热状态。谢平与陈志武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的认识完全是两种态度。王达认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领域,其发展和演化速度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业态变迁,并表现出极强的动态性和创新性。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七种模式,它的兴起将对中国现有的金融业竞争格局、金融市场发展、传统的金融业态以及整个金融产业的系统整合产生巨大影响,并对现行的监管框架提出挑战。互联网金融引发的技术脱媒、渠道脱媒、信息脱媒、客户关系脱媒正逐渐边缘化银行中介功能,中间业务受到替代,传统经营服务模式而临改革。但互联网金融尚无法撼动、取代商业银行,二者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皮天雷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存在且迅速发展的逻辑与机制――互联网“点对点”的平等交互与信息分享的本质导致其信息产生、收集与处理的方式更为高效,从而有效的降低了交易成本。冯娟娟基于商业银行视角,重点分析了网络支付、网络借贷、金融搜索等新型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的特征,比较互联网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揭示了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与短板,指出商业银行全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途径。

三、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下的脱媒化

传统金融模式的储蓄存款人和借款人是靠金融中介联系起来的,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供求双方是靠互联网市场进行各种交易,包括数量匹配,期限匹配,风险定价,各种契约等。互联网金融利用自身强大的数据信息使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边界无限扩大,交易成本越来越低。银行、券商、交易所等金融中介的作用越来越小。在互联网上,在时空交换的同时交换使用权,这就是共享经济。交换经济学使我们认识到资金交易可以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不需要通过金融中介,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

(一)传统支付业务的脱媒化

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渗透率超过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或白助设备,及其与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全球移动支付交易总额以年均42%的速度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2013年互联网支付占比迅速扩大至31.2%,市场结构呈现天下二分局而,其中以银联商务为主的银联派支付企业的市场份额占比最大为39.8%,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主的互联网巨头派占28.9%,其它第二方支付公司占比为17%。虽然银联支付占比最大,但是我们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许多大型企业之间的支付还是依靠传统的银联支付手段,但在实际生活中,随着网络购物的蓬勃发展,支付宝等第二方支付平台对我们生活的渗透率更大,支付效率更高。生活中的渗透使得用户粘性更高,而更高的客户粘性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在某些领域市场份额更高。所以,在未来的趋势中,互联网支付将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对整个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也起到倒逼作用。

(二)银行业存、汇、贷等主营业务的脱媒化

我国存贷款的利率一直受到管制,但现在不论居民或者企业都有更多的选择,来绕过利率监管以获得比商业银行存款利率高、贷款利率低的产品或投资渠道。存款方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日趋薄弱。2013年10月9日阿里巴巴收购天弘基金51%的股份,余额宝从推出上线到突破千亿元,只用了5个月时间。据统计,截止2014年4月,已有38家基金公司旗下47只货币基金对接各类互联网宝宝类产品,其中披露一季度报的42只总规模己突破万亿,为1.02万亿份,利润合计110.72亿元。这一大笔资金很大程度上是银行存款的分流资金。

贷款方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大的提高了资金的空间匹配效率。以人人贷、拍拍贷为代表的P2P①借贷,以阿里巴巴金融为代表的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小额信贷均有极大发展。据《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显示,截至2014年6月,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预计到2014年底行业月成交额会超过300亿元,全年累计成交额将超过3000亿元。目前成交额超过1亿元的P2P平台有30家,成交量超过70亿元,占总成交量的52%左右。商业银行虽然在时间再匹配上具有更高的效率,但是也不得不承认互联网金融这种把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直接连接起来金融模式更加方便快捷。

(三)传统证券业务的脱媒化

众筹融资是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传统的融资方式除了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外还有在资本市场上的直接融资,分为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众筹融资的发展使得替代部分传统证券业务成为可能。我国众筹融资的代表51资金项目网,是最先以信息匹配为特征搭建成功的一个平台,截止2014年8月该网站己为1200余家中小企业融资成功,融资总额高达30亿元。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以前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利用大数据对客户价值进行深度挖掘,借助云计算实现信息整合配对,以较低的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带来资金供给。在证券行业,全国有2亿股民,5000个A股上市公司,假设没有证券公司,直接在上交所开户,则佣金变为零,资金账户、股票账户登记公司完全可以清算,采用百分之百的网络交易,这样证券公司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可见,资金配置去中介化的趋势在证券业中也逐渐加强。

四、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合作发展

互联网金融具有庞大的网络用户群、海量的交易信息和信用数据、强大的网络支付功能以及方便高效的操作流程,这些方而传统金融行业无法匹敌。但是传统金融业也具有互联网金融所不具备的优势,例如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风险监控系统以及较高的行业准入门槛。互联网金融造成的传统金融行业的脱媒化并不能使其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业,二者加强合作,共同发展才是双赢策略。一方而,传统金融业要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金融脱媒化既是冲击也是挑战。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在金融市场份额的重新分配,金融模式的重新塑造,金融渠道的重新构建等方而,都为传统金融业带来极大威胁,但同时也促使传统金融业加快改革步伐,不断完善我国金融市场。另一方而,互联网金融发展还不完善,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相继出现,吸纳的资金也有限,难以支撑更大规模的流动性需要。因此,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存在优势互补,二者是一种共生关系,加强合作,探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发展道路将是必然选择。

注释:

①P2P:peer to peer(点对点)或者person to person(个人对个人)

参考文献:

[1]刘士余秉承包容与创新的理念正确处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关系[J].清华金融评论,2014(2).

[2]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3]陈志武.互联网金融到底有多新?[N]经济观察报,2014-01-06(41)

[4]王达.影子银行演进之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及其引发的冲击――为何中国迥异于美国[J]东北亚论坛,2014(4).

[5]邱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和挑战分析[J]吉林金融研究,2013(8)

[6]皮天雷赵铁互联网金融:逻辑、比较与机制[J]中国经济问题,2014(4)

[7]冯娟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竞争策略研究[J]现代金融,2013(4)

[8]谢平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理论要点[N].21世纪经济报道,2014-3-10(20)

互联网金融发展论文例10

1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并且迅速发展。所谓互联网金融,它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融资、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一种新型业务模式。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对传统金融业是一种全新的变革,对银行、证券等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效率产生深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既需要市场驱动,也需要政策助力来促进发展。然而,伴随高速增长的是行业的信用风险也在呈上升趋势。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的转化这“惊险的一跳”蕴含着巨大风险,其原因在于,如果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超过一定程度,导致信用破产,进而引发资金链断裂,使得企业破产,那么企业就会解雇大量员工,使得工人失业,最终造成整个社会经济危机。所以,在经济风险的防范中,对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就越来越凸显出其重要性。马克思的货币、信用和危机理论常被当作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虽然不能把西方国家的理论经验直接照搬到我国,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及信用理论,对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有着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全面系统地研究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已有的文献大多是研究互联网背景下对传统金融企业的冲击性影响,或者从实证角度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而从信用风险防范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的文献却很少,从马克思信用理论视角去分析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相关文献则更少。因此,从信用风险防范的角度着手,对于丰富国内该领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发展迅速,但行业整体的运营显现出巨大的信用风险。如何规范行业的整体发展,降低发展带来的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2研究现状

关于信用这一概念的内涵和本质,马克思从经济学和伦理学2个角度进行了阐述。经济范畴中的“信用”是种经济利益关系,反映了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国内其他学者基于这一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柴艳萍(2013)[1]从诚信与信用的关系出发,提出了信用实现的条件。胡为雄(2010)[2]通过对马克思相关政治经济文献的挖掘,认为信用和虚拟资本是马克思上层建筑概念的隐喻。马超(2008)[3]强调信用道德水平与信用经济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在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方面,也有很多学者作了相关的研究。陈秀梅(2014)[4]指出要从制度设计和标准制定2个方面入手,多方面建立互联网财务管理体系。谢平、邹传伟(2013)[5]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大数据技术和传统金融的变革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可能会使互联网金融存在巨大的潜在信用风险。既然大数据技术在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也可以将大数据技术作为一种手段,利用其去管理信用风险。刘芸、朱瑞博(2014)[6]认为互联网金融应与信用体系等传统金融领域相衔接,使整个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更加全面、完善。

3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信用风险及原因分析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包含了信用产生和功能,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各要素在生产、分配、消费等环节的对立加速。在资本主义社会,各要素之间对立的最终发展趋势是相互分离,最后以危机的形式趋于统一,周而复始,具有周期性。在统一的过程中,有些是以特定的信用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网络金融的信用风险就是其一。网络金融信用风险是指网络金融融资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日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的行为。这种违约风险是客观的信用风险。此外,由于网络金融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以及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得网络金融存在人为的违约信用风险。还有,网络金融的信用风险也有其自身的特点:隐蔽性强,因为交易的时空分离为其作“掩护”,使得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很难辨别真伪;传播速度快,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信用风险可以很快进行大范围传播;范围广、监管难,大数据技术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应用空间,且发展速度极快,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束,难以实行监管防范。网络金融信用风险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根据来源,可分为狭义信用风险和广义信用风险。狭义信用风险是指从借款人角度出发的信用风险。广义信用风险是指从借款人和贷款人2个角度分析的信用风险。按其性质可分为故意违约信用风险和强制违约信用风险。故意违约信用风险指借款人因道德缺失、信息不对称、主观故意等,在客观上能够履行合同的情况下,不履行合同,给交易对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通俗来讲就是有履行能力但却不愿意去履行合同。强制违约信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使得借款人由于非主观故意而无法履约。网络金融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发展尚且不完善,经常会有恶意逃债的现象发生。如果融资平台不能够有效验证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很容易诱发信用风险。除了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外,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加剧了网络金融的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时间还比较短,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形成。互联网金融在经历了最初的迅速而无管制的发展之后,其法律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很难对借款人形成有效约束,可能导致贷款达到约定日期,仍不履行还款的义务,信用风险爆发。

4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针对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信用风险,提出以下几点防范措施。

4.1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的征信体系和监管体系

战略层面,应该加强信用文化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政策层面,应该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制度,并且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征信的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和个人隐私保护。对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网上证券交易、支付安全等条例,已经不能满足瞬息变化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及时完善法律体系,保证相关利益者的权利与义务。

4.2提高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技术

立足从业人员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注重安全设施的投入,包括设备、技术和人才的投入。加强内控设施的落实,成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部,建立健全内控责任制,不违规。增强自律能力,在业务许可范围内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加强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提高自律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逐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将内部管理变得科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