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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模板(10篇)

时间:2022-03-12 19:47:49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1

现代人类在享受空前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的空洞、水体的污染和土地的沙漠化。更严重的是自然界的野生动物种群的自然调节机制已经不完善或彻底丧失。人类的过渡开发利用导致了野生动物的濒危和灭绝,大批动植物面临着生存危机,人类活动导致动物灭绝是人与动物关系史中触目惊心的篇章。有识之士指出这场生态环境危机是人类自身的生存危机,因为人类的生存与动物的生存要求的条件相似。

如果人类不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人类的灭绝并不是不可能的。而且人类的灭绝并不意味着生物世界的终结。著名古生物学家D. V. 阿格尔教授甚至预言,在一个没有人类的世界中,啮齿类动物将是优势的动物种类。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场环境保护的热潮正在兴起,人们开始审查自我行为,开始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重新认识人与动物的关系。更可喜的是,人们开始用法律和条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反映在1991年开放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上。像人类的先祖一样, 现代人类又一次勇敢地接受了环境的挑战。人与动物的关系将又一次发生飞跃的质变。人与动物关系的演化折射着人类文明的进程。

其实,人们对动物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人们对身边的、周围的、还有那些遥远的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这一点可以从动物园里川流不息的人群、电视机前野生动物纪录片的忠实观众、广告中随处可见的动物形象中得到证实。然而,动物成员众多、无处不在。即使是专门研究动物的人士,对动物的所知也是有限的。普通读者更是限于活动空间、活动时间的限制,由于观察手段、观察方法、参考资料的欠缺,不可能了解许多动物学知识。例如一些简单的动物学问题:它们叫什么?它们在哪里?它们吃什么?即使是这样一些常识性问题,也不是容易解答的。对此《文明》杂志担当起普及科学知识的重任,为读者提供了从低等动物到高等动物的科普文章。

《文明》杂志自2001年创刊以来,除了追溯人类文明的源流、介绍世界的文化习俗之外,还用很大的篇幅介绍了世界各地的各式各样的动物。《文明》杂志将弘扬文明,传播知识为己任,在办刊中坚持介绍动物学知识,揭示人与动物的关系,关注野生动物的生存状况,暴露野生动物保护中的问题,提倡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将一个活生生的生物世界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提出了现代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激励读者了解世界、认识自然,意义重大。在蹒跚学步中,《文明》走过了五年,我希望《文明》保持一贯的风格,为读者提供更多的知识,为中国的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成群结队的大火烈鸟密密麻麻地聚集在湖边,声势浩大,令人叹为观止。夜暮下的它们,火红的外衣上被镀了一层金黄。

《燃烧的火烈鸟》

撰文/李湘涛 摄影/夏富祥 吴常云

2006.7

专题介绍:

第一次见到大火烈鸟,我就被极大地震惊了。这种喜欢扎堆生活的大鸟,往往成千上万只甚至多达10万只聚集在一起。从高空看,遍地通红,绵延好几公里,就像一块巨大的红地毯,又宛如一片在泥沼原野上沸腾的红色波涛……

朱性情温顺,再加上优雅的外形和飞翔姿态,轻易就获得了“诗人”称号。

《拯救大鸟朱 》

撰文/丁长青 摄影/奚志农 祁云 丁长青

2003.1

专题介绍:

在亚洲的东部,生活着一种名叫朱 的大鸟,传说它能给人们带来福音。它体态优美、气质温雅、羽毛清丽,但它生性害羞而脆弱,面对灭顶之灾却无能为力,那么人们为朱开展的空前拯救行动能否弥补人类对自然界的伤害呢?

虽然名称里有“鸡”字,但是作为世界上珍贵的鸟类,藏马鸡自有一番高贵的气质。

《高原藏马鸡》

撰文/吴秀山 摄影/红杏 吴秀山

2005.9

专题介绍:

为探索藏马鸡这一珍贵的物种不为人知的一面,我奔赴它们的原产地,开始了艰难的引种、饲养和繁殖等工作。在科研取得成功的同时,我不禁陷入深深自责: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带着它们或它们的子孙重回,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

形态优雅的黄嘴白鹭,因为它美丽的外衣而遭到大量捕杀……

《白衣绅士―海驴岛上的黄嘴白鹭》

撰文/张学武 赵一龙 马得东

摄影/张学武 赵一龙

2004.3

专题介绍:

由于黄嘴白鹭的羽毛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加上它们喜欢群居生活,因此遭到人类的大量捕捉,导致数量锐减,现在几乎陷入灭绝的境地……

在野化训练的过程中,东北虎繁殖能力也能得到增强,现在老虎“拿下”一只黄牛前后不过半分钟的时间,王者之风在奔跑中显露无遗。

《王者何时归来?》

撰文/王远昌 王敏 吕晶 摄影/王福春 王远昌

2004.9

专题介绍:

由于滥杀和生态恶化,20世纪中期,具有300万年历史的古老物种东北虎已到灭绝的边缘。跨世纪拯救东北虎的宏伟工程历尽艰难。1986年以来,摄影师深入“虎穴”,亲身见证了“虎威”重振的全部过程,捕捉到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

夜幕中的雕双目炯炯有神,它的翼展达两米,如果有谁侵犯了它的领地,它会悄无声息地发动致命一击。《雕―夜幕下的幽灵杀手》

撰文、摄影/王永军

2006.5

专题介绍:

这是一种凶狠异常的大型猛禽,一种令许多小动物闻风丧胆的神秘掠食动物。它会在无声无息中对敌人甚至人类,发动致命一击。然而事实上,我们几乎很难见到它的庐山真面目……

环尾狐猴在分类学上属于哺乳纲,但却是较为低等的种类,被称为原猴类。与高等的灵长类相比较,它们的面部更像狐狸,而与人类相去较远。

《崇拜太阳的“幽灵”―环尾狐猴的隐秘世界》

撰文/李湘涛 张斌 摄影/张词祖 李湘涛

2004.7

专题介绍:

环尾狐猴是非洲马达加斯加岛的特有物种,目前由于人类的原因已经濒临灭绝。不过漂亮与温顺的外表正在挽救它们的命运,人类通过饲养繁殖,使这些习惯于向太阳祈祷的“幽灵”的数量得到增长。

由于生存环境的变化,蝙蝠们的猎食种类也在变化。因此一些种类的蝙蝠已可以在夜晚捉鱼。

《发现食鱼蝙蝠》

2004.2

撰文、供图/张树义

专题介绍:

全世界大约有1000种蝙蝠,中国有100多种,北京有近20种。吸引我前去房山拍摄大足鼠耳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它们是在我国首次发现的食鱼蝙蝠。

眼镜蛇在遇到危险时会将颈部立起并侧展开来,它们不但能够用毒牙咬人,而且还会喷射毒液,但是它们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类,这样凶巴巴的行为只是出于自卫。

《蛇的行动密码》

撰文、摄影/肖诗白

2006.9

专题介绍:

传说它在伊甸园引诱人类吃下了禁果,冷血、神秘、危险、神出鬼没,如同幽灵一般游走,甚至胆敢杀死地球上的王者―人类,这就是蛇。

竹直锥象在我国南方比较常见,笔者曾看到有小孩子捉到后用细竹棍从尾部刺入拿着玩耍。这是一对正在交尾的竹直锥象。

《披头士的精彩世界》

撰文、摄影/买国庆

2003.2

专题介绍:

威猛的虎甲与步甲,“含金量”颇高的金龟子,为非作歹的天牛,令人遐想的萤火虫,轻功了得的“草上飞”叩头虫,热爱“自由搏击”的锹甲……构成了一个精彩奇妙的甲虫世界。

马达加斯加曼蛙又称马加彩蛙,这是曼蛙属中色彩最艳丽的一种,因而经常被误认为是箭毒蛙,其实它并没有毒。由于色彩华丽,它们遭到了大规模的捕捉,已被列入濒危动物。

《奇异的蛙家族》

撰文、摄影/乔轶伦

2006.4

专题介绍:

惊蛰的春雷刚刚掠过乡间的池塘,久违了的蛙鸣声便开始在田野中唱响。对于深居都市的人们来说,这仅仅是一种对于青蛙的美好记忆。那么,一个更加鲜为人知的蛙类世界又是什么样子呢?

差不多同一时间出世的小螳螂你推我挤,互不相让,好不热闹。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它们来到世间仅半个小时。

《杀手螳螂》

撰文/张瑜 摄影/张瑜 唐志远 张仁琴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2

关于人的本质的研究,学者们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很多学者都会把人的本质看成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到过,人的本质不是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然而我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又发现马克思把人的本质看成是“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对人的本质的阐释是不同的,甚至是自相矛盾,这很让人费解,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是科学的,只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阐述的角度不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从不同的阶级、阶层、群体相互区分的角度来阐述人的本质的,也就是笔者所说的人的个体本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从人作为类存在物从而区分于其他动物的角度来阐释的,也就是笔者讲到的人的类本质。

因此,马克思在其著作中对人的本质的论述并不矛盾,我们要如何理解人的本质呢,其实马克思认为,人既是一种类的存在物又是一种个体的存在物,人作为类,使其与其他动物区分开来,人作为个体,又使其与其他个体相互辨别。

一、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梳理

实现人类的解放是马克思毕生最伟大的追求,因此人的本质理论是他的重要研究对象,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发展逐步深入的,同时也是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人的本质思想的扬弃过程。受黑格尔影响,马克思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随着马克思转向费尔巴哈哲学,他又把人的类本质阐述为自身的理性;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又把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看成是人的类本质;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有进一步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后来马克思又把人自身的需要阐释为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问题是众多哲学家研究而争论不休的问题,我国学术界对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理解也是有分歧的,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观点:(1)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本质;(2)人的本质是人的实践活动;(3)人的本质是主体性、客观现实性内在需要和个性的统一;(4)人的本质是动物与文化的有机统一;(5)人的本质是种的生命和类的生命的统一;(6)人的本质是需要。

以上观点都对人的本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为我们积累了某些有意的思想资料,对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具有重大的启发,但是它们又都有不足之处。我们应该深入马克思的原著来整理出完整科学的人的本质理论。

二、对人的类本质的认识

所谓人的类本质就是区别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有着自身质的规定性,从而与其它种根本区别开来的规定性,也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人的合乎规律性与合乎目的性的活动,也就是我们人类根据自身的活动需要、价值取向以及对事物属性的认识程度而进行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感性物质性活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因此,我们可以把人的类本质理解为劳动,它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历史过程。

在马克思主义产生前后,各个时代的思想家都曾对人的类本质提出过各自不同的观点,把人的类本质看成是政治性、神性、自私性、思想、社会性、理性、绝对精神的自我意识等的不同观点都从不同角度指出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其固然有合理性,但是也存在着片面性、浅显性的缺陷,这是因为:第一,类本质是多种规定性的统一,不是其中的某一个规定性;第二,多种规定性中必有一个根本规定性,以上观点并没有指出这一根本规定性;第三,以上观点都脱离了历史时代、社会关系,对人的类本质的理解是纯抽象的。与此相反,马克思把现实的人放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社会关系下来考察,从而精辟地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的规定性。他指出;“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人是类的存在物,这是马克思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对人的规定。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但又不同于自然,具体表现在:第一,人不像动物那样消极、被动地适应自然,而是可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实践来改造自然,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和力量,而且也为自己的存在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二,人的生产不像动物的生产那样是出自本能的,直接的生产,而是能动的、有意识的、全面生产。在人的类本质中,人已不是纯粹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作为与自然相对立的存在物,人类不仅能改造自然来适应自身的生存,而且还能创造出自然界没有的物品。

三、对人的个体本质的理解

马克思紧紧围绕“实践”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测的探讨,并指出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绝对化、抽象化和凝固化了,他批评费尔巴哈对事物的认识是直观的,而不能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因此,马克思指出,

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对人的个体本质的最佳论述。

我们可以理解为:第一,人的本质并不是在于社会关系的某一方面,而在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相互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因此,要全面了解人的个体本质,我们就必须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进行考察和分析,而不能只从其中的一个方面或一种关系出发,其中生产关系是最主要的,决定其他一切社会关系。我们只有理解了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真正认识人的个体本质,不仅不同社会结构中和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个体本质是不一样的,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人的个体本质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从纵的方面来看,人的本质在原始社会、努力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阶级社会中的人的本质主要表现为阶级性。从横的方面来看,由于每个个人的政治经济地位、生活经历不一样,每个具体的个人的本质又是显现着多样性,这种多样性是现实的、具体的,是个性。第二,马克思所说的历史的人,说明了人的本质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不是僵死的、停滞不变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必然也要不断地变化发展,因此,人的本质不可能会停留在某一个固定的点上。第三,“现实性”这个限定词表明,这里的人是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因而马克思所阐述的人的本质不是纯粹抽象的,而是现实的、具体的。第四,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对人的本质进行阐释,马克思从根本上改变了关于人的本质的思考方式,证明了实在论的错误。第五,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说明这些社会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以“总和”的方式构成的有机体,因此我们应该把对人的研究放到对社会的研究中,把对社会的研究当成一种关系体系来研究。

因为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所以人的个体本质就存在于人的社会联系中,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也可以说是人与人相区别的特性,它在人的社会关系中形成,在人的行为活动中得以体现,又受人的现实社会关系的制约和影响。

四、对人的本质的全面把握

(一)人的类本质与个体本质的关系

1.相互联系

(1)人的个体本质和类本质在实践中得以统一。劳动创造了人,使人区别于动物又高于动物。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在生产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生产关系,因此,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是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及其总和的前提,没有人的这种生命活动,种种社会关系便既无从生产又无从更新,因此,人的类本质使人这一类存在物与其他类的存在物区别开来,具有人的一般的共性,而人的个体本质则又使人的类本质具体化、形象化,表现为各个个性。

(2)人的个体本质通过类本质表现出来。作为类的人类的根本共性,人的类本质使人和其他的动物区分开来,但是人的类本质毕竟要通过现实的、具体的人的个性即通过人的个体本质才能得以某种程度的实现。

(3)人的个体本质受类本质的制约。由于人的个体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社会关系归根结底又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即劳动的结果。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受“人的类本质”的支配,也就是说人的个体本质从根本上是受人的类本质的制约的。

2.相互区别

(1)人的类本质是从人作为类与动物相联系、相比较进行研究的,人的个体本质则是从现实生活中属于不同阶级、阶层、群体的人们相互区分的角度来研究的。人的类本质是作为人这个特殊类的所有成员都必然具有的普遍本性,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共性,具有普遍性、抽象性,而人的个体本质则是具体的每一个人所具有的现实规定性,它具有特殊性,比较具体,反映出不同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差异。

(2)人的类本质随着人类生产方式的运动变化而改变自己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人的个体本质则是由个人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自己运动、变化的性质和程度。

(3)人的类本质较多的体现了人能动性的一面,而人的个体本质则较多的体现了人受动性的一面,劳动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改造自然界从而获取物质资料的活动,它更多地体现了人们发挥其能动性的一面,社会关系则更多的强调了人受动性的一面,因为每一个人来到世上都要受到那个时代既定的生产力、资金,环境等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和影响。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3

保护野生动物的第一个也是狭隘的理由是,为了让人类更好地生存。这是从以人为中心的伦理上来看问题和解决问题。然而,更深层的理由应当是,要让所有生物都有一条活路。你要生存,也得给他人留条活路。人要生存,也要让动物活着。如果不让动物活下去,也就没有了生物多样性,那么,人类也会活不好,或更麻烦一点,活不长。因为,人类只是这个星球上的一个物种,必须依赖于其他物种的生存和生物圈的良性循环才能活下去和活得更好。中国

人类离开了生物多样性会活不好的问题,爱德华•欧•威尔逊在其《生命的多样性》中早就有论证,一个健康有序的生态系统离不开生物或物种的多样性。比如,水蛭是一种吸血虫,但人类可以从中提取抗凝血物质以治疗血栓、心肌梗塞、卒中等心脑血管病;遥远的安第斯山谷里有一种稀有的甲虫,可以分泌一种治疗胰腺癌的物质。美国每年的药物3%来自动物,其中蛇毒可制作非成瘾性镇痛剂,蜂毒可用于治疗阑尾炎等。

植物对于人类的关系也如同动物与人的关系一样。马达加斯加的粉红长春花可用于治疗白血病;云南的紫杉提取的紫杉醇可以治癌;一种蚊草含有合成阿司匹林的物质──水杨酸等等。

如果这些动植物消灭了或用尽了,人类的日子必然不好过。例如,猫头鹰以老鼠为主食,平均一年能吃1000只田鼠,如果一只田鼠一年吃掉1公斤的粮食,一只猫头鹰就可以为人类保护1000公斤的粮食。但是,由于猫头鹰、蛇、黄鼠狼等老鼠的天敌被乱捕滥杀后,全国估计鼠类最多时能达30亿只,每年能偷吃粮食250万吨,超过我国每年进口粮食的总量,经济损失达100亿元以上。

现在,大量的野生动物由于“皮可穿、毛可用、肉可食、器官可入药”而作为开发利用对象遭受灭顶之灾,在濒临灭绝的脊椎动物中,有37%的物种受到过度开发的威胁,例如,象牙、犀牛角、虎皮、熊胆、鸟的羽毛、海龟的蛋、海豹的油、藏羚绒等的交易导致这些物种逐年减少。全球每年的野生动物黑市交易额都在100亿美元以上,与军火、毒品并驾齐驱。如果任由这样的情况发展,人类未来的日子的确将会很不好过。

食物链和生物多样性的理由

保护野生动物往深层次说,当然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要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因为只有人类和所有生物生存的地球具有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时,才会让人类也包括地球上的所有生物生生不息,也使地球上的所有资源获得可持续或再生利用。

人生活在自然环境中是不能脱离与这个环境中的所有物质和生物的相互依赖关系的。以食物链为例,有三种类型。一是捕食链,从植物开始,小动物吃植物,大动物吃小动物,形成捕食链;二是寄生链,是从大动物到小动物(寄生虫总是比宿主要小);三是腐生链,即从死物到微生物所形成的食物链。这三种食物链又形成一个有机的食物网,产生了熟语所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草”的循环生态环境,人则处于这个食物链的最上端或终端。这中间任何环节或链条的断裂都不仅影响到人的生存,也危及到层层相依的生态系的循环和发展。

从食物链再往大的方面讲,就是生态系或生态圈,其中的各种要素也相依为命,共生共存。在一个生态系中,包括生物与无生物、生物与生物的关系,至少有四个要素。一是无生命物质,如水、氧气、二氧化碳等。二是生产者,如制造有机物的绿色植物和浮游植物。三是消费者,如动物,分为食草和植物的初级消费者,依次是肉食的次级消费者,它们捕食初级消费者,三级消费者又捕食次级消费者等。四是分解者,如细菌和真菌,它们把死亡的生物分解为简单的化合物,也就为绿色植物提供了养料和食物。实际上,这四种或更多的要素也就形成了层层相依,环环相扣的链条。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条或一个环节,这样的生态就不是完美的,也不可能永续发展或良性循环。

一个物种的存亡,同时影响着与之相关的多个物种的消长。研究人员发现,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每一个物种消亡,约有10~30种依附于它的其他动、植物也会随后覆灭。17世纪毛里求斯渡渡鸟被杀绝后,不到数年,该岛的大栌榄树也渐渐消失了,因为这种乔木的种子必须经过渡渡鸟的消化道才能发芽、萌生。一只杜鹃一天可捕食300余条松毛虫,一个夏季约可消灭31500多条松毛虫,可以吃掉蚊子、苍蝇共约25万只。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中,鸟、昆虫植物的数量具有一定的比例,如果鸟的数量太少或灭绝,昆虫就会大量繁殖,昆虫吃光植物后,自己也会灭绝,于是生态系统就彻底被破坏。所以,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市中大量养鸟人的存在也使得野生鸟类的数量在逐渐减少,最终受到威胁的也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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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环境的伦理

中国传统文化要求中国人遵守的人伦有五项,“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是从亲、义、别、序、信五个范畴来规范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之间的关系。后来,台湾伦理学界提出第六伦,用来界定群己关系,也可以把这一伦理看作是规范陌生人之间的伦理。

这些传统的人伦之道固然重要,但需要扬弃。而且,仅仅依赖它们并不能涵盖人类社会中的种种关系,也无法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人活天地间,必然要与自然发生密切的关系。因此需要引入第七伦的伦理,也即人与自然关系中应遵循的准则。第七伦要应对的关系包括,人与表面上无机的自然环境,如矿物、土地、水和阳光等的关系;人与有机的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人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的关系。所以,第七伦也包括人与动物的关系。中国

无论是无机的自然环境还是有机的生态在一定意义上都是仁慈的,有感知的,甚至是有情感的。表现为,如果人类善待它们,它们也会感受到人类的善意,反过来也善待人类。反之,它们就会报复人类,甚至毁灭人类。例如,猫头鹰、蛇类的减少就会让人类陷入粮食危机。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4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3-0035-05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认为,自然界只是按照自己的规律运行,人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应该对规避自然灾害、保护自然环境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在当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特殊时期,要努力防止出现归罪于大自然的社会心理,积极引导人们重视认识自然规律,密切人与自然的关系,增强预防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与共同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揭示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自然和人的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人是主动者,而自然是对象;或者说,人是最终目的,自然是工具。人的主体地位以及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上,人是目的,自然是手段

目的与手段是一对古老的哲学范畴,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宇宙中惟一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的事物,是主体作用和客体价值的统一体。相对于物,人是目的本身;相对于人自身、他人和社会,人是目的与手段的具体的、历史的和有机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认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相对于自然界的万事万物,人更重要、更根本,人是目的,物是手段;人首先作为一个“类”同自然物、动物相区别;人作为万物之灵,处在中心和优先的位置,扮演主体的角色。强调人是目的,意味着不能把人当作物或仅仅当作手段来利用,而要尊重人之为人的尊严,满足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同时,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物欲的满足转向追求自身发展。[1]

2.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反映着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

从哲学价值论的层面看,人是劳动的产物,是自己所建构起来的价值世界的中心,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而自然界作为一个整体是认识和实践的客体对象。作为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就是对自然界的改造。自从人类产生后,无论是认识活动还是实践活动,无论是涉及自然环境还是拓展到自然环境以外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都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目的。人类总是根据自己特有的视角、方式和需要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且认识范围和实践范围是以人类为中心向四周不断延伸的。人之所以能成为认识和实践的主体,就像马克思所说,是因为人具有意识和自我意识,是一种能动的存在物。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物,使自然物加以社会历史的范畴,变成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成为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

3.从价值关系来看,人和社会是主体,自然界处于客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认为,在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中,主体的人是价值的中心,是能动的主导方面,作为客体的自然界处于被改造的从属地位,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客体,是人改造、利用的对象。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是人为了不至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的人的身体。其次,自然界是人类思维和意识的反映对象,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寄托物,是自然科学和意识的对象,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再次,人是自然价值的主体,并且这种价值主体的目标是全人类的整体利益,这是由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所决定的。不论是从个人、群体、地区、国家、民族以及全世界乃至整个人类,都有不同层次的利益链条与自然相连结。复次,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的劳动实践关系论说明了,在自然和社会的关系上,社会为主体,自然为客体。人化自然日益成为人类生存的直接基础,社会化大生产使自然力从属于生产过程,成为社会劳动因素,自然界日益成为人类学的自然界。同时,自然与社会相互影响,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但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对人和自然的关系发挥着主导作用。最后,既肯定人的价值主体地位,也承认自然的价值。人类优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其他,不在于人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在于人类是评价价值的主体。所谓自然价值是相对于人类而言的,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自然价值的源泉。

4.人的主体地位并非意味着人类在自然面前可以为所欲为

为了实现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目的,人类社会必须尊重自然界对于人类社会的先在基础地位,遵循和利用自然规律。第一,自然界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辩证的自然生态发展规律。自然界的物质运动形式有自身独特的、至今人类还没有完全认识、更无法进行改造的矛盾,也包含合作,这是工业社会中人征服自然力引起自然对人的报复所得出的必然结论;第二,人类社会作为自然界中的一个子系统,要通过劳动生产实现与自然的物质变换和能量转换,因此,必须受制于自然的物质循环和能力转换关系,必须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进行社会生产,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三,善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克服短视的掠夺自然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共同和谐发展是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5.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

自然环境同社会环境一样,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良好的自然环境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着十分巨大的价值功能。人除了正常的社会需求外,还有强烈的生态需求,这是人作为生命有机体的必备需求。良好的自然环境有利于人的成长进步,有利于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的发挥,同时,它也有利于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的和谐。人的生态需求的另一个表现就是享受自然美的精神需求,良好的自然环境正是满足人类这一需求的重要途径。它为人们审美提供了客观的对象,给人营造了美的氛围,同时,也净化着人们的心灵世界,从而使人们在价值观、生活方式、消费方式等一系列领域发生革命性的变革,进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6.人的能动性决定了人是自然整体价值的保护者

马克思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这样的阐述:“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2]167-168。这表明,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既是能动者又是受动者。人作为能动者,是惟一的单方面的沟通者,通过实践来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而人作为受动者,其实践和认识活动是受自然规律和历史条件制约的。人类不能为了单纯满足自身利益而凌驾于整个自然之上,完全不顾生态平衡去改造自然,以损害自然环境为巨大代价换取短暂的经济增长,盲目而过度地劫掠自然。因此,人类的主体性不仅包含人作为认识、实践的主体对客观的主动、主导、自主力的肯定,也包括主体对这些能力的自控、自制以及对其活动结果正负效应的自省、自责和责任。所以,人类要善待自然,因为这同样是善待人类自身,而毁坏自然就是自我毁灭。人不但是自然整体价值的开发者、受益者,更应该是自然整体价值的保护者。

二、树立深刻了解自然、尊重自然规律的思想意识

面对博大精深的大自然,人类的认识还远远不够。人类需要深刻反思在利用改造自然过程中的有恃无恐、任意作为,需要反思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不尊重和侵害大自然的观念和行为,深化认识自然规律,努力适应自然规律。

第一,尽管有工业社会强大生产力的支撑,人定胜天仍远未实现,人类要保持对大自然的敬畏之心。根据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中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同时能动的人类也受自然的制约和限制的论断,可以判定,“人定胜天”只具有相对意义。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充分证明了自然界对于人类的基础作用和规律性约束。“在人类的物质生活,以及人类的历史和人类意识的进步史中,自然界对于人类来说始终是一个能动的伙伴。由人类自身所推动的自然界的变化,反过来会决定人类历史发展的可能性及其界限。森林的持续性、土壤形成的周期、特定种类人口的增长模式以及气候的变化,都是自然界之‘弱规律性’,或者说自然界的无规律性、相对性和绝对自主性的明显例子。”[3]而且不论生产力有多么发达,生产方式多么先进,人类的主观能动性有多高,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受自然客观规律约束的基本关系都是存在的。当前,人类社会的工业文明仍然无法掩盖自然对于人的第一位关系,也没有改变自然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支撑或制约作用,却反证了自然资源和环境对人类生产和生活的不可或缺。人类永远生活在大自然的母体中,人与自然应该是统一协调的关系,而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统治与被统治的对立关系,人类一时一刻都不能脱离自然界而独立生存,更不必说可持续发展。对于自然界,人类最明智的选择是保持适度的敬畏之心。我们必须纠正妄图征服自然的反人性心理,树立与自然界同存在、同发展的理念,深入认识自然,主动适应自然,自觉与自然界和谐。

第二,尽管自然科学发展迅速,但自然规律奥妙无穷,人类要时刻保持对大自然的谦虚之意。尽管人的思维是至上性和非至上性、无限和有限的统一,自然科学具有发展的无限性,但自然界具有按照自身规律、以不受人的意志控制的方式而辩证发展的特点,仍使得人类在认识和利用自然方面任重道远。自然界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不是凝固的,而是发展的;不是暂时的,而是历史的;不是被动的,而是能动的,这是我们对自然界应有的正确意象。当代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在自然界面前,人类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取得的历史成就,却只是沧海中之一粟。我们对于自然界的科学认识,仅仅是致千里中的跬步,还有无数的规律需要进一步的挖掘和研究。尤其在天文、地理、地质、生命科学等方面,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面对大自然博大精深的规律系统,人类需要保持谦虚态度,需要进一步深化通过科学发展认识自然的共识,要充分挖掘利用自然科学在促进人与自然共同发展方面的价值。

第三,尽管自然界是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源泉,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足够的回报,人类对大自然要有感恩之心。根据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一方面,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的生命是自然界分化的产物,人的形成是从猿到人的转变、人类逐步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过程;人的肉体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的思维和意识归根到底是自然界的产物――人脑的产物;在理论领域,自然存在作为自然科学和艺术的对象,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和精神食粮;在实践中,自然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另一方面,劳动加上自然界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表现为: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自然是人劳动生产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劳动过程的要素基础,自然的生产力――自然条件影响劳动生产力。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类应该承认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价值和贡献。

但是,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人的主体地位和眼光的短视性与局限性,人的需要、欲望、主体地位、发展条件得到过分的强调和尊崇,人的能动性得到过于张扬的展示,而大自然没有得到人类应有的尊重,却受到人类社会的统治和侵害;自然界的规律、客观性、发展需要没有得到人类应有的补偿和反馈,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文明并未能随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而同步,相反,却愈加萎缩。到头来,当自然系统承受不了人类发展的重负的时候,又会把恶果反馈给人类自己。忽视生态文明发展的人类社会文明的成就,最终却成为人类发展的桎梏。

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大自然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永远是人类的母亲。面对大自然的养育之恩,人类应该永远保持感恩之心,而不应像淘气的孩子那样对母亲任意索取而不思回报。

三、坚持自然伦理和环境价值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自然灾害给我们的生存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不和谐音符,也是人与自然的非常态关系,人与自然之间占据主导地位的应是和谐相处。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掌握着人与自然相处的主动权,要自觉促进人与自然的长期共存共荣。

首先,从自然伦理角度看,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关系,不能仅仅表现为单纯的控制和被控制、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而要表现出人与自然的长期和谐共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物质严重匮乏,自然条件极端恶劣,人类对大自然非常敬畏,认为自然现象的背后有神灵在支配。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克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们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4]到了近代社会,以蒸汽机为标志的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的“理”不仅使自然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人类从中取利,而且使机械联结为互相连贯的系统,不停地为人类社会的需要而运转。在短短的时间内,制造了前所未有的工业产品,使人类的财富倏忽之间增加了许多倍。迅速发展的社会经济成就使得人类凌驾于自然之上,支配、利用和控制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了对抗和分离。在这种对抗和分离下,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面临着枯竭的趋势,自然生态平衡严重破坏,地球越来越不适宜人类生存。人的异化导致大自然异化,反过来,又深化了人的异化。

总结人与自然的关系史,我们发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着眼长远,才能实现稳定有序和谐的发展。恩格斯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提出要“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反对“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5]。人类要深刻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忽视,抛弃传统工业社会那种人类与自然对立斗争的哲学,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关系,充分预料到以人为中心发展道路的风险性,矫正强势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导致的粗放型发展道路的做法,借鉴弱势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观点,警惕与大自然渐行渐远的人类发展趋势,在实现社会发展的同时,尊重大自然的存在理由,增强人与自然的友谊。

其次,从自然价值角度看,要克服忽视自然资源与环境价值、日渐疏远自然的倾向,树立自然环境价值观,保持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密切关系。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强调劳动对于人类形成、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根本作用;另一方面,又指出了自然界在人类社会生产中无法替代的基础作用――“上衣、麻布等等使用价值,简言之,种种商品体,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如果把上衣、麻布等等包含的各种不同的有用劳动的总和除外,总还剩有―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础。人在生产中只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他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因此,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6]但是从近代以来,“大生产――应用机器的大规模协作――第一次使自然力,即风、水、蒸汽、电大规模地从属于直接的生产过程,使自然力变成社会劳动的因素”[7]。从此,人化自然代替真正自然成为人类最亲密的生存发展伙伴。对此,马克思指出:“在人类历史中即在人类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界是人的现实的自然界;因此,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2]128-129但是,人类在利用改造自然、通过劳动把自然物质转化为人类需要的社会物质财富的过程中,过分强调了人的能力和人的需要作用,而忽视了自然资源和环境在社会生产中的价值。由于科学发展与生产技术进步,人类掌握了大量自然物种的再生产规律,甚至能够改变物种的基因,从而越来越能够摆脱自然环境约束,通过模拟自然环境进行人工生产,比如大量的人工种植、人工养殖、良种培育、转基因食品,等等。由此,造成了人类不依赖自然而通过人化自然实现自身生活需要的满足,也造成了越来越脱离自然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时尚,这就阻隔了人与真实自然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不论是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道路选择,还是从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层面上看,人类都有与大自然渐行渐远的趋势,这是极为短视和危险的。不论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人类都离不开环境在物质和资源方面的赐予。在安然享用自然提供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人类应该还自然一个公道,给予大自然的付出以价值确认和应有的尊重。

最后,从社会发展模式看,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努力规避自然风险。大工业生产的道路,只着眼于社会生产系统内通过劳动把自然资源转换成为人类所需物品的效率,而没有考虑到自然界自身的物质循环和能量转换关系。而且,大工业社会生产的硬性切入使得自然界这个循环系统被阻断,导致了日益严重的自然环境危机。这种忽视自然界系统循环发展规律的生产模式注定是不可持续的。人类要自觉调整这种发展方向,就需要承认自然资源和环境在社会生产中的价值和地位作用,调整社会生产运行方式,对于自然界的物质付出给予物质形态和能量转化上的补偿,也就是,排放给自然界能够吸收接纳的合格的人类废弃物。

从我国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基本的国情特点看,一方面,实现工业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艰巨任务,并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我国人口、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不可能再走传统的工业化路子,而只能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为此,就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遵循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转换和平衡的基本原则,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价值实现的规律扩展到人与自然界的循环中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人类社会生产与自然界循环再生之间的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树立自然理念和生态意识,树立整体、系统和联系的观念,建构新的自然资源观,形成新的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和人与生态共存意识,深刻认识自然资源存量的有限性、分布的地域性、结构的有机性和利用的非逆性等特点,树立新型的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良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同时,要高度重视处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在重大生产建设的战略部署中,重视预测和分析大自然的影响,借鉴世界各国建立先进的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制度,努力建立规避自然风险的实现机制,在尊重大自然规律的框架之下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邓翠华.人是目的与手段的有机统一[J].教学与研究,2007(8).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9.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4-35.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5

西方环境伦理学产生于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反思并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人类社会实现工业化的三百年来所创造的物质文明超过了以往所有年代总和的无数倍,作为结果是自然环境遭到日益破坏和全球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尤其是本世纪以来,环境危机已经极大地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问题日益显露,人类仅对环境本身的研究已经不能解决环境问题,从而转向环境与人类关系协调的研究。西方环境伦理学就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一、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又称浅环境伦理观。其基本观点:第一,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惟一相关因素;第二,人是惟一的道德人,也是惟一的道德顾问,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第三,人是惟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它存在物只具有工具价值,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人的情感产物。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强式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自视为自然的主人,试图征服、统治自然,把自然界当作任意索取的仓库,对自然界进行无情的破坏,这种生态环境价值观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掠夺行为,引起生态危机的出现,而后者认为人类以自身利益作为行为的出发点、价值衡量的尺度,其对自然的剥削程度小于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应该以人为中心,人类始终是认识的主体,任何认识活动都是以认识主体为中心向四周展开的,作为利益主体的人与人类理智地、合理地对待自然的行为并不发生矛盾,这也是促使人类采取此类行为的内在动力。

人类中心主义的产生有其重要的现实理论依据。人类伟大的哲学思想家牛顿和笛卡尔,推动了人类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牛顿和笛卡尔是“机械论”和“二元论”思想的倡导者。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是在近代机械世界观,以及牛顿力学和笛卡儿哲学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思维方式片面强调分析方法,割裂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将两者对立的观点应用于环境与人的关系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分离和对立.极力倡导人类征服自然、主宰自然,无视自然,无视自然界其它生命的存在价值,一切均以人为中心,把人类的发展建立在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和开发利用基础上,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引上绝境。这种过分强调人与自然的对立、人的主体地位,发展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笛卡尔的二元论哲学为这种目的论哲学提供了理论依据。他认为,伦理学与“人与自然的关系”无关,动物不应得到道德的关怀,动物是无理性的、无感觉的机器,它们是感觉不到痛苦的。只有理性存在物的人类具有内在价值和目的,大自然是为了人类的目的而存在的,其它生物无内在价值,它们不能成为道德共同体的成员,不能成为人类关怀的对象,并且人类对动植物,对自然环境不负有道德义务,只有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

人类中心主义究其实质是以财富单一价值为取向、以科学技术为获取财富的高效手段的现代文明,文艺复兴运动把人从中世纪封建神学统治下解放出来,是以人为衡量万物生存价值的尺度,以人类利益为中心,把大自然当作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库,对自然实行无情掠夺,对自然不讲伦理道德。其实质是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是唯一的道德人,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其它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有工具价值,人之外的客观存在物,只能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之外。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

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从人作为主体地位的视角出发,以人为中心,只考虑人的利益,认为动物没有内在价值,人类可以随意地利用它们。19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所持观点是“动物有感受痛苦的能力,正是因为它们有这样的感知,使它们有权不受人类的任意侵害”。辛格在《动物解放》一书提倡素食主义、善待动物,不要让动物长期连续工作,要使它们得到足够的休息,不要让它们负担太重,但追究其根源,其实质是对这些动物的关心是为了更好地服从人的利益,为人类服务。功利主义这种理论是基于动物与人类一样有痛苦和快乐的感受能力,它们的苦乐具有内在的道德意义,动物的生命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尽管动物解放/权利论对现今来说仍然是狭隘的.但相对于人类抄文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来说,把道德关怀的对象由人扩大到动物,把道德关心及权利主体的范围由人扩展至动物,在某种程度来说也是一种进步。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另一个观点是生物中心论,也称生命中心论。其观点是,人类不应单纯地以人类利益为中心,应超越对自身利益和价值的考虑,应看到地球上各种生物(不仅是动物)都有其利益和内在价值,不管他们是否对人类有价值,都应值得人们的尊重。人类与其它生命形式是同质的,一切生物都具有生命的自主性和目的性,没有任何一种生命是为别的生命形式而存在的。一切生命形式都是平等的,拥有同等的生存权利以及争取幸福的权利。其思想是把道德共同体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所有存在物。这种观点相对于动物权利/解放主义来说对环境价值的认识又提升了一个阶段。

动物权利/解放和生物中心论的环境伦理将道德关心的对象关注于动物和生物个体的研究,生态中心论的环境伦理观则集中对生态系统整体的研究。其基本观点是从整体的角度出发,把整个自然界纳人道德关怀的视野。自然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自然界的存在物是相互联系的,都应作为道德关怀的对象,既包括有生命的物质也包括无生命的物质,包括土壤、水体、植物、动物,甚至它们的综合体,进一步扩大了道德关怀的范围。与动物权利/解放论和生物中心论相比,生态中心主义更加关注其共同体而非个体,是一种整体主义的环境伦理观,将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从所有存在物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

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实质是“当且仅当环境伦理学建立在非人类自然实体具有独立于人的价值的原则论断或前提下,它才可能是一种具有鲜明特色的伦理学”。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观为人与自然的伦理道德关系提供了人类利益和需要以外的价值,它没全盘否定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否定追究人类文化传统源远流长的根基。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目的是论证自然界的价值、内在价值以及人类在自然界中的地位。非人类中心主义中各种不同观点的差异表现为价值定向差异,如生物中心主义把内在价值定向于个体有机体,生态中心主义把内在价值定向于集体有机体。非人类中心主义在平等观理论上也存在分歧,如平等的范围问题争论最大,但他们都主张把平等扩展到非人类以外的自然中去,主张赋予它们平等的道德权利。“人类中心论、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的;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三、人类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产生分歧的焦点——自然价值

上述对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基本理论及观点进行了剖析。那么,究其根源两者分歧的焦点是什么呢?其根本是对自然价值问题的回答。自然是否具有价值是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一个基础概念,自然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两者的统一。在环境伦理学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对自然的使用价值和内在价值有着不同的见解。对自然的使用价值并没有太多的争议,重要的是对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自然的价值是在人与自然所构成的主客体关系中对自然的把握,即对人的有用性上表现出来的自然价值,即使用价值;在自然的必然性上表现出的自然价值,即自然的内在价值。对于自然的内在价值又主要存在以下三个万面的见解:第一,是否只有人才具有内在价值;第二,有无内在价值能否成为接受道德关怀的唯一标准;第三,具有内在价值是否意味着道德地位一律平等? 转贴于

自然是一个有生命的有机整体,自然界中活生生的有机整体构成了自然内在价值的基础。人作为生物物种具有内在价值,是自然界中的普通成员之一。自然界中万物的存在与地球共生,而生命不是人所特有的,其它生命对地球存在的维持、平衡、完整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不承认自然界的其它存在物具有内在的价值。自然的内在价值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在生态系统中发挥其各自的作用。每一种生物都对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过程中发挥着各自独特作用。内在价值是由于内在原因而存在,它不依赖于外部的原因,是事物本身的价值。

传统伦理学的价值范畴中,人是价值的主体,是相对于人而言的,是客体满足主体的需要及其程度。在评价某种事物是否有价值是以对人是否有用作为判断标准。如果从自然对人有用性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称这种满足人的自然属性为自然的外在价值。自然的外在价值是一事物因与别的事物发生关系而具有的价值,是以其它事物的存在为基础的,这种外在价值是对别的事物有益,能满足生物有机体和其它组织系统的存在需要,是自然界或生态系统的自满自足。主要表现在:第一,自然对人具有经济价值。自然界的各种资源是人类从事各项活动的重要资本,各种土地、水、森林、矿物及各种动物资源参与各项经济活动。如果没有这些资源的支持,人类基本的生活都无法解决,更不用说如何进行经济活动了。第二,自然对人具有科学研究价值。人类可以通过对自然现象研究,使人类在不破坏自然界的基础上能够更好地利用自然界及自然界的各种资源。第三,自然界对人类的精神具有陶冶作用。

“任何客体,无论它是什么,只有当它满足了人们的某种兴趣时,才获得价值”。作为自然界的存在物,在某种条件下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并不是完全对立的,具有相互转化的功能。我们可以从食物链的关系中看到:兔子吃草,草的内在价值作为食物成了兔子维持其生命的工具价值,而老虎吃兔子,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兔子又转化为满足老虎生存的工具价值;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工具价值的草在死后经过分解又为其它植物的生长提供了养料,又由工具价值转变成内在价值。这种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人有价值,离开了人,自然无价值可言,但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界中其它生物也具有价值,人不是唯一的价值主体,其它生命也可以是价值的主体,是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的统一体。罗尔斯顿认为:“传统的理由是说价值就在于利益(实为人类利益)的满足。但现在,这个定义看来只是出自偏见与短视一个规定。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评价行为“不仅属于自然,而且存在于自然之中。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看似辩证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生态关系”。自然的价值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一种普遍联系或客观规律,但它是一种以人为尺度的自然价值,自然系统是一种自在价值,是其它一切价值的源泉。“我们既要承认不仅人是目的,而且其它生命也是目的;而且要承认自然界的价值。在这里,价值主体不是唯一的,不仅仅人是价值主体,其它生命形式也是价值主体。’,欲咫)历史的教训向人们启示:人类不能再只考虑自己一种物种的利益了,不能只从人类生存工具价值的角度去对待具有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生命系统了。只有当人类实现了价值观和伦理观的转换后,人类才能看到对于具有内在价值的自然物也具有工具价值,才能实现从人类中心主义到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真正转变。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6

Abstract: In human's exploitation of nature, two kinds of relationship have been formed: one is humannature relationship, the other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The former is the basic relationship in human practice with close relation to existence of human on the earth and defines the position of human in the universe. It is the basis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and the process of human history.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is concerned with the social order, which studies the organization and operation of human's practice to realize the rationality and justice of the social order. The two kinds of relationship affect each other and restrict each other, with respective discourse power and application field. Whereas, in modern times, the discourse power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s deprived by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People attach undue importance to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which results in the colonization of humannature relationship by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Consequently, the tru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has been veiled and ecological crisis occurs.

Key words: human; nature; relationship; colonization

生态危机的发生和自然环境的残破作为当代世界的一个严重事件,暴露了人与自然关系已经陷于严重的不和谐状态,而且这种不和谐状态直接威胁着人类的在世生存。基于此,谋求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化解生态危机对人类存在造成的困境就成为世人普遍关切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寻求消除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各种谋划中,深入追问造成人与自然关系不和谐的原因是解决生态危机问题的关键。尽管人们对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缘由作出了各种版本的解读,但笔者认为,近现代以来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是导致生态危机的一个重要根源。所谓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是指现代人用人与人的关系侵占并替代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人与人的关系的附庸和中介,从而取消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立话语权。正是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造成了自然世界对人类在世生存的本体论关照的缺失,致使现代人把谋求人类自身内部的秩序当作终极目的,把对自然世界的促逼视为人的本真存在。生态危机的发生正是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殖民化的逻辑后果。因此,对被人与人关系遮蔽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去蔽,重新确证人与自然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本体性地位,是建构尊重自然之生活态度的有效途径。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本体论地位

自人类被抛到这个世界之后,从事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就成为人类不可剥夺的天命。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两种基本关系:一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是人与人的关系。这种两种关系构成了人类真实的生活世界。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直接加工改造自然界的关系,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否定自然存在物的直接存在形态,使其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第二,从形上学高度确证自然世界对人类存在的本体论性质,以实现自然世界对人类在世生存的终极关照,达成维持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目的。前者是目的与手段的生产关系,属于人类生存的物质世界;后者是人与终极存在的内在关联关系,即人的本质与自然世界的本质的关系,属于人类存在的价值与意义的世界。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不仅要从自然世界中获得维持自己生存的物质资源,还要在此基础上理解自然世界的本质,从这个世界的本质中获得指导人类生活的本体性原则,以使人与自然关系除了生物性生存关系外,还能够保持一种超越生物关系的价值关系,从而担保人类在自然世界中的生存不同于动物的生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则是人类改造自然界活动的组织形式,即人类要组织起来以“群”的形式实现改造自然界的目的。因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牵涉的内容主要是物质产品的生产、分配和交换,所追求的目的是生产组织形式和社会秩序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如人类社会内部生活秩序的完善与正义、劳动成果的公正性分配、社会制度的道义性安排等,以保证人与人之间能够平等地占有改造自然界的成果,使改造自然界的成果能够满足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整个人类的需要,以及后代人的生存需要。

人与自然关系所包含的两方面的内容,使得人与自然关系中的“人”也具有两种规定性:人与自然的物质生产关系中的“人”指认的是处于一定历史阶段的人群,也就是人们平常所说的,人们必须组织起来才有对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中的“人”指认的是人类整体,这个整体并不是一个统计学意义上的数量概念,而是“质”的概念,亦指人类的自我意识、人性或人的本质。当人们指出: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将自己与动物区别出来,创造出了人之为人的一切本质时,这种创造人本质的实践活动应该指认的是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因为人只有以自然世界为参照对象,与整个动物界作比较,才能将作为“类”的人与动物区别开来。人性和人的本质只有在与动物作比较中才能得以确认。人与人关系中的人往往指认的是个人或群体,人与人的关系表示的是个人与个人的关系,群体与群体的关系,而不是类的关系。在人与人关系中所确证的人的本性,也只能是人的个性、群体性、阶级性,而不能是整个人类的本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生存关系处于同一层面上,它们之间可以发生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至于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则根本不在同一个言说层次上。只有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对人与人关系的指导作用,而不存在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形上学关系的干涉。

人从自然世界中获取自己生存的物质资料,以及运用人与人关系组织这种获取物质资料的活动,实际上都属于生物竞争法则支配权限内的活动,都没有超越生物必然性限制的范围。因为在生物界中所有结群性动物几乎都能够利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配合关系,即利用一定的群体组织形式捕获所需要的食物对象。而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由于超越了人与自然的生存关系,探究的是自然世界本质对人的本质的内在关联,因此,人对自然世界的本体论把握才是人超越生物界的活动,才属于人作为人的意义生活和价值生活。人以自然世界为参照而确证自己的人之为人的本质,也就是以自然世界为参照确认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不同于动物的存在方式,在本体论层面上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以确保人类的生活合乎自然宇宙本体性的要求。人只有从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中反照和反作用于人与自然的生存关系,才能使人与自然的生存关系具有人类学的意义。

人类怎样理解自然世界,也就怎样理解人类自我,理解自然世界与认知人类自我具有同一性。如果人将自然世界仅仅看作是一个物质世界,看作是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资源库和能源场,那么人也就将自己的类自我视为满足吃喝的生物性自我;如果人将自然世界做本体论理解,也就将自己的类自我理解为具有超越生物属性的本体性自我,理解为真正的人之为人的自我。马丁布伯在《我与你》这部著作中指出,人对世界持双重态度,因之世界也为他呈现出双重世界。人对世界的双重态度:其一是“我”将世界视为“它”,从而建构起“我—它”关系;其二是“我”将世界视为“你”,从而建构起“我—你”关系。“我—它”关系中的“它”是指物或物的世界,“我—你”关系中的“你”是指作为本体的自然世界,即作为绝对者的世界。而这两种关系中的“我”的确认则栖居于与“它”和与“你”的关联中,说出了“它”或“你”,也就随之确证了“我”。“一旦讲出了‘你’,‘我—你’中之‘我’也就随之溢出。一旦讲出了‘它’,‘我—它’中之‘我’也就随之溢出。”[1]18马丁布伯认为,尽管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存留于“它”的世界中,但人对“你”的渴望又使人不断地反抗和超越“它”,并且只有进入“你”的世界,才使人成为其人。“人呵,伫立在真理的一切庄严中聆听这样的昭示:人无‘它’不可生存,但仅靠‘它’则生存者不复为人。”[1]51

人与自然的关系既决定着人的生存,又规定着人的本质性存在,而人与人的关系仅仅是实现生存关系的组织形式,那么人与自然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来说,就具有本源性、基础性、根本性、本体性作用;而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来说,则处于从属的地位。当马克思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时,就道破了人与自然关系对人与人关系的支配作用。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属于生产力范畴,人与人的关系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尽管人与人的关系能够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也仅仅局限在加工、改变自然物直接存在形态的领域内,而根本不能凌驾于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之上。

二、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侵犯

对人与自然关系这种更为本源的性质,古代人的理解是较为贴切的。无论是中国传统文化还是古希腊文化,都表达了人从自然世界的本体存在中获得指导人类社会生活原则、规定人与人关系的见解。从哲学观念上讲,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受命于天”和“道法自然”观念,阐释了自然世界本身所蕴涵的内在机理乃是人道之本原,人的所作所为都应该根据这种本原而发生,合乎“天命”或合乎“自然”的亦是合乎道德的和应当的,违背“天命”或“自然”则是大逆不道的。在古希腊,人们普遍认为自然宇宙是一个充满灵魂的活的有机体,它在为自身立法的同时也把秩序加于属于它的所有事物,以及人身上;而人则是对自然宇宙的分有,不仅分有它的机体和灵魂,同时也分有它的理性和人性。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强调人的灵魂和理性均来源于自然宇宙的灵魂和理性,斯多葛学派则提出“人是宇宙之火的一朵火花”,人类应该“顺应自然而生活”,千万不要僭越宇宙之最伟大灵魂为人类安排的自然秩序。从社会观念上讲,中国古代人关于“社会”这一概念的原初规定是,人们为了祭祀神灵而聚集在一起。“‘社会’一词最早出现于《旧唐书玄宗本纪》,书中就有‘村闾社会’的说法,这是所见到的‘社’、‘会’二字的最早连用。其涵义是指人们为了祭神而聚合到一起。”[2]而先民祭祀的这些神灵往往是自然神,如天神、地神、山神、海神等,它们表达着自然世界意志,代表着令先民敬畏的自然世界。由此我们不难体会先民在使用“社会”一词时的心态和他们对社会本质的体认,即人与人组成关系而结成社会完全是为了讨好存在于人之外的自然世界。既然人类社会的发生是取悦于自然神意的结果,那么作为本体的自然宇宙就内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目的之内,并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古代人为什么在进行改造自然界活动时总是先从事祭祀活动的因由。古代人将自然世界看作是活的、有灵魂和有意志的存在,其中隐喻着人与人的关系守制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优先于人与人关系的价值观念。无独有偶,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经过考证指出,古希腊人关于人与人关系的“伦理” 概念的含义是指野兽经常出没的地方,后引申为人的“住所”、“居留”,进而才转化为风俗、习惯和伦理。古希腊人关于“伦理”概念的这种含义的演进也在暗示人们,“伦理”意味着人对大地和“居所”的看守,表达着人与野兽进而人与自然的共同居留,这其中也隐喻着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发源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大于人与人关系的价值的伦理情怀。

然而,近生的启蒙运动,把古代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的这种价值秩序彻底倒转,从而开始了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过程。笛卡儿经过理性的普遍怀疑,提出了“我思故我在”的命题,从而确定了人本身的“自我”观念是人与自然关系发生的逻辑在先的起点。人是能思维的主体、自然是仅具有广延属性的客体,就成为现代性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性规定。人与自然的本体论关系由此转化为认识论关系,产生了对人与自然形上学关系的遗忘。康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人类自我,认为人与自然关系仅仅属于纯粹理性的领域,而纯粹理性能够运用先验范畴确保人为自然立法;人与人的关系则属于实践理性的本体论领域,人只有作为由人与人关系构成的“目的王国”的成员才能成为人之为人的存在。康德把人与自然关系和人与人关系价值秩序规定为:实践理性高于纯粹理性,人首先在人与人关系的本体存在中为自身立法,才能确保为自然立法,人与人关系的价值大于人与自然的关系。黑格尔更是从辩证法的角度明确了“自我”这个概念的社会性质,他认为,当个体形成“自我”概念时,本身就已经包含了人与人的关系。“我”是相对于“你”和“他”而言的,“我”是在与“你”、与“他”的关系中确认的,没有“你”和“他”的人与人关系,就不能形成“自我”的概念。黑格尔同时还指出,自然世界的一切皆是人类自我的对象化,自然界就是自我异化的精神,人类自我的精神才是自然世界的真理性和终极目的。卢卡奇则提出:“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这就是说,在任何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上,无论把什么看成自然,这一自然总是与人相关的,也不论人与自然的联结采取什么形式,即不论自然的形式是什么,自然的内容、范围和客观性总是受社会制约的。”[3]我国有些学者更是直截了当地提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中介着人与人的关系。“人改造自然的行为是人类的社会性的行为;人与自然的协调只能通过调节人与人的关系来实现;对人与自然关系状况的评价是以人的价值为尺度的。所以,当我们提出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实际上把人定义为社会关系的总和,把自然定义为人的对象性存在,从而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了人与人的关系之中。”[4]

近现代社会所发生的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不仅表现在哲学世界观层面上,还深入到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生产活动领域。依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观点,资本主义社会即现代性社会使商品的“交换价值”凌驾于“使用价值”之上,从而颠倒了商品价值的等级体系,确立起以交换价值为权力意志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资本逻辑。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创造使用价值,满足生活需要和简单再生产,而是为了获取交换价值、创造利润,使资本本身永无止境地得以积累。交换价值发生在人与人关系的情境中,因为只有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商品交换,才能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更多地体现着人与自然的物质生产关系,它是通过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而创造出来的。当商品的交换价值成为现代社会的主宰,并支配商品的使用价值时,即现代社会按照“资本的逻辑”纯粹为了交换而进行商品生产时,在物质生产领域中人与人关系也对人与自然关系发生了殖民化。

近现代社会之所以发生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是因为现代人抛弃了人与自然世界的本体论关系,认为那是大而无当的问题,属于被现代哲学清除之列。就像胡塞尔所说:“它将所有那些人们归之于或严或宽的形而上学概念的问题,其中包括所有那些被含糊地称作是‘最高的和终极的问题’统统丢弃了。”[5]随着现代人对人与自然形上学关系的遗忘,自然世界不再具有终极价值,而被看作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世界。“自然有二义:广义的自然是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它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这些范畴是同义的;狭义的自然是指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或称自然界。它是各种物质系统的总和,通常分为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两大类。”[6]既然自然世界是死一般的物质存在,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也就仅仅是改造“物”和利用“物”的关系,其中再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可供言说和可供追寻。人与自然的关系沉沦为改造物和利用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此就仅仅具有生物学属性,因此必须由人与人的关系对其社会化,才能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物界提升出来。只有这样,人与自然的关系才是真实的关系。在这种现代性思维逻辑和价值逻辑的支配下,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殖民化就成为必然发生的过程,而且也被现代人认定为是价值合理与应当的过程。

三、人与自然关系被殖民化的后果

在古希腊哲人的观念中,人与自然世界的形上学问题是有关最高和终极的学问,它具有诸学问之王后的美称,只有形上学的精神才能够赋予一切知识、一切其他学问以终极的意义。但是,随着现代哲学本体论转向认识论,现代社会把人与自然世界的这种本体论关系彻底抛弃了,将哲学的头颅彻底砍掉了。哲学丧失了自己的头颅,人类生活必然会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也就是说,剥夺了人与自然关系本身的独立话语权,并用人与人关系的言说代替人与自然关系的言说,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灾难性后果。

首先,人与自然关系领域所牵涉的关于人类存在命运和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的生存智慧问题被遮蔽,人与自然关系本体论关系中所蕴涵的用于指导人类生存的基本原则被遗忘,结果使现代人像浮萍一样生活在一个没有生存根基的社会状态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产生了盲目和反动。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中人与自然关系所直接指认的问题,是关于人类在自然世界中的存在以及怎样存在的基本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包括自然世界是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础,自然存在物是实现人类生存目的的手段等工具理性的思考,还应该包括从自然世界形上学存在中获得指导人类生活本体论原则、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哲学理性思考。其中,人类怎样进行物质生活,即怎样生产物质产品,怎样分配和交换物质产品,要受人与人关系的影响和制约;而人与自然世界共在,人在自然世界面前的正当行为的规定,用于指导人类在自然世界中生存的基本法则,主要涉及人与自然的形上学关系,并且应该从人与自然关系的本体论中引申出来,而与人与人的关系根本无涉。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合理决定着人类的存在命运,而人与人的关系的是否合理则主要牵涉到人类社会秩序的正当性。认识人类能否存在与确认人类生活秩序的正义性并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也就是说,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所涉及的问题是两个根本不同的领域,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独立话语权,而且这种独立的话语权是不能被另一方剥夺和取代的。但是,当人与自然关系被人与人关系殖民化后,用对人与人关系的言说置换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言说,那么关于人类在自然世界面前的存在大智慧问题就必然被遮蔽。正是这种生存大智慧问题被现代人所遗忘,造成现代人不再对自然世界怀有任何敬重心和敬畏感,只知道一味地向自然世界索取,谋求在物质丰饶中纵欲无度。

尽管现代科学技术也在探究自然界的规律,但这种探究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是:现代科学将自然世界图像化,将自然世界看作是一幅摆置到人类面前并被人类所摆置的图像;现代技术则向自然世界提出蛮横要求,在促逼、摆置、订造意义上将自然世界资源化和能源化。即现代科学技术不是探究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和人的本真存在,而是变成服务于人与人之间交换关系的工具。尽管现代自然哲学也在探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它却把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当作人与自然关系的真相,提出人是自然的主人,人之为人的存在就是对自然世界的征服和统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施行殖民主义,用人与人关系的话语言说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现代人在改造自然界的世界活动中失去了行为合理性标准,误把满足人自身的物质需要和对自然物的蛮横剥夺视为目的合理与价值合理的行为,结果导致了现代人对自然世界的破坏和生态危机的发生。

其次,现代人丧失了维护自然世界和谐、稳定和美丽的道德责任,使对自然的掠夺和破坏获得了道德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的辩护。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必然导致现代人用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替代并取消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从而把伦理关系仅仅局限在人与人之间,否定并排斥人与自然之间所存在的伦理性。既然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折射或中介着人与人的关系,那么人只对人的存在和行为负责就等于对人与自然关系负责,人与人之间关系解决处理好了就等于解决处理好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根本没有必要再从人与自然关系中生发什么道德关系。因此,在现代性的视阈中始终否认人与自然之间存在伦理关系,即使在生态危机发生的今天,人与自然之间应该建立直接的伦理关系成为当代人的普遍诉求时,坚持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实行殖民主义的人类中心主义者,仍然强调人与自然之间仅仅存在间接的伦理关系,人为自然世界承担道德义务仅仅是为他人承担着道德义务,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规定并决定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

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凌驾于人与自然关系之上,用人与人的关系规定人与自然的关系,势必使现代人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说:人类对待自然的任何态度和任何行为不经人与自然关系的考量而天然具有合法性;人类对自然世界的任何态度和任何行为、甚至是恶劣态度和掠夺行为都是天经地义、合理而又正当的。正是人与自然关系上的这种殖民主义倾向,为现代人任意破坏自然环境和肆意掠夺自然资源提供了道德合理性理由,使对自然世界的掠夺和破坏成为一种有价值且值得欲求的行为。尤其是在商品的交换价值支配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一“资本的逻辑”作用下,现代性社会为了利润而生产,为了利润而消费,为了利润而把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所视为魔鬼的贪婪物欲充分激发出来。现代性社会所产生的这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浪费的经济运行和物质生活模式,引发了人们有目共睹的生态灾难。

最后,人类在自然面前迷失了自我。人与自然关系被人与人之间关系殖民化,致使现代人不再以自然世界为参照对象确证人类自我,而是用人与人关系规定人的本质,从而造成了人类自我与自然世界的分裂,使人类自我成为仅仅向人与人关系认同的社会自我。如前所述,在人与人关系中形成的社会自我是一种个体性或群体性的自我,在人与自然形上学关系中形成的自我才真正是人的类自我。随着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现代人就用人与人关系中形成的社会自我取代人与自然关系中产生的类自我,认为社会关系中的自我才是人的真实自我,就像我国哲学教科书所说那样,“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成为其人”。然而,不能发生替代关系的地方发生了替代关系,这一错位不可避免地造成人类自我的迷失,使人类真正的自我隐匿或被遮蔽。用人与人关系规定的社会自我,由于它从人与人关系中生发而来,又复归于人与人的关系,因此它必然仅仅关注人和社会的福祉,而不关心自然世界的死活,不关心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即单纯的社会自我本身隐含着对自然世界破坏的张力,因为现代人始终将社会看作是反自然的,将社会视为对抗自然世界的产物。因此,一旦用社会自我完全取代人在自然面前的自我,自然世界被破坏得不堪入目就成为必然。

揭示现代社会发生的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化,目的是反对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殖民主义,争取人与自然关系的独立话语权,使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言说属于自己的真实内容。人与自然关系只有在言说了属于自己的本真性内容之后,使人类能够从中获取指导人类生活、维持人与自然世界共在的形上学法则,才能担保改造自然界的实践活动的价值合理性与社会正当性,才能维护人与自然世界的共在。当然,笔者在这里并不是想否认人与人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具有制约和影响作用。实际上,笔者始终坚持并认为,人与人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它们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胡塞尔所说的人的“生活世界”,以及人的本真存在。只不过是,为了解蔽被人与人关系遮蔽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本真性,为了争取人与自然关系在人类“生活世界”中的应用地位和话语权利,才有意凸显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和本体论位置。

参考文献

[1] 马丁布伯.我与你[M].陈维纲,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

[2]吴增基,吴鹏森,苏振芳.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63.

[3]肖前.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56.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7

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有关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而论它们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1-2]。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关系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关系到每个国家和每个公民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人类发展进步的前景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意义相当重要。

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对于这方面的认识,直到今天,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区,特别需要提醒的有以下方面。

1.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界的互动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过程,是对自然界的完美性的破坏。中国古老哲学里面说过,道法自然,说明了非人为意识干预的自然界里的自然性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观点。马克思也说过,人类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自然界孕育的人类,未从类人猿分化出来的时候,纯动物性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最融洽、最完美的关系;自从类人猿进化到原始人类以后,随着人类独霸地位逐渐提高;人类成为地球的统治者以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已经变成了对立的关系,只是人类的发展初期对立程度还不是很高;随着人类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升级,人类越是发展,对立程度就越高;总有一天,人类与自然将形成对峙的局面,那时候,人类的发展就已经到达极限,对峙一段时间后,在自然界的反攻下,人类发展就要进入衰退的阶段;最后,自然将战胜人类,把人类推向灭亡的境地,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走过一个波状的曲线。具体地说,从类人猿到原始人类到现代人类,首先打破了动物之间的相互平衡,本来各种动物的数量比是平衡和谐的,但自从人类占据统治地位之后,动物的数量就以人类的意向而定,人类意志取代了自然的意志。接着,人类开始改变植物种群分布和数量比,把原来自然界里的动物和植物最完美的种群组成分布改变以后,产生和发展农业和牲畜业,从而把植物之间的天然平衡关系也给打破了。后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人们对自然界的破坏已经进入到了更深一层,通过加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原始形态进行了改变;通过大量的能源消耗,影响到地球的大气气候等;通过化学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种类和分布进行了改变,使地球上原始的物种数量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核工业对地球上的各种元素进行了改变等。高科技已经更深地破坏了自然界原始面貌,可以用地球上原始物态及分布的形成、能源的形成、元素之间量的形成时间验证这些破坏对自然界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千亿百亿年形成的状态被人类用几十年至几百年时间就改变了。对自然界巨大的破坏加剧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动植物物种的消失,地球上物质的物态和元素的变化,已经使人与环境形成严峻的对峙局面。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破坏自然界的做法是错误的,回过头来重新保护一些原始自然的东西,如天然林保护工程,确立自然保护区等,就是人们认识到天然性比人工性更加完美后的一项决策。

1.2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反作用力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界一直以各种人类已认知和现在还无法认知的方式处处对人们做着相应的报复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报复活动是一个自动启动和运转的系统工程。这种报复以各种自然现象而出现,自然灾害算是人们已经知道的一种,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将是非常严厉的。人类的每一个小的进步都有自然界给予相应的反作用力,而且报复力度与发展程度相当,渠道多样。

1.3人类与自然界的斗争无疑是自然界取得胜利

人与自然现在既然是对立面,人类在与自然的较量中,要清醒的认识到人类的力量与自然界是无法相比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粒粒粉尘,无法与自然界相抗衡,注定人类是要失败的,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

1.4人类破坏自然和自然消灭人类社会的发展成果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由于人类的发展和对自然的破坏是一个渐进且漫长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达到繁荣的极值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人类社会的衰退也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这就使得人类能够有一个较长的生存时间和空间。

2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方法与途径

人类要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改变对自然破坏的方式和渠道来发展人类社会。

2.1持对自然界的敬畏和尊重的态度

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里的很小的组成部分,人类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粒灰尘。人类可以改变自然,但自然更可以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前景,人定胜天的思想在科学上讲是不正确的。人类一定要把自己的思想行动置于科学自然的指导之下。

2.2人类应当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程度

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于破坏自然界的活动,要提升到全人类社会的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来加以限制,如限制全球核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减少对自然界的深度破坏,限制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减少对自然界浅度的伤害等。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对自然界造成不必要的破坏等[3-4]。

2.3人类应当对自然界的破坏做相应的补偿

既然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么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在所难免,人们只能通过对自然的补偿来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不断的投资于对自然界的修补活动,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如增加绿色植被,加强天然林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等,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3参考文献

[1] 方和荣.用科学精神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7-19,22.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8

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有关千丝万缕的联系,总体而论它们是一对矛盾体,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两者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1-2]。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关系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关系到每个国家和每个公民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关系到人类发展进步的前景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意义相当重要。

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对于这方面的认识,直到今天,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和误区,特别需要提醒的有以下方面。

1.1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与自然界的互动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过程是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过程,是对自然界的完美性的破坏。中国古老哲学里面说过,道法自然,说明了非人为意识干预的自然界里的自然性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观点。马克思也说过,人类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报复。自然界孕育的人类,未从类人猿分化出来的时候,纯动物性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最融洽、最完美的关系;自从类人猿进化到原始人类以后,随着人类独霸地位逐渐提高;人类成为地球的统治者以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就已经变成了对立的关系,只是人类的发展初期对立程度还不是很高;随着人类社会的更进一步发展,人类与自然的矛盾不断升级,人类越是发展,对立程度就越高;总有一天,人类与自然将形成对峙的局面,那时候,人类的发展就已经到达极限,对峙一段时间后,在自然界的反攻下,人类发展就要进入衰退的阶段;最后,自然将战胜人类,把人类推向灭亡的境地,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走过一个波状的曲线。具体地说,从类人猿到原始人类到现代人类,首先打破了动物之间的相互平衡,本来各种动物的数量比是平衡和谐的,但自从人类占据统治地位之后,动物的数量就以人类的意向而定,人类意志取代了自然的意志。接着,人类开始改变植物种群分布和数量比,把原来自然界里的动物和植物最完美的种群组成分布改变以后,产生和发展农业和牲畜业,从而把植物之间的天然平衡关系也给打破了。后来,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人们对自然界的破坏已经进入到了更深一层,通过加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原始形态进行了改变;通过大量的能源消耗,影响到地球的大气气候等;通过化学工业对地球上的物质种类和分布进行了改变,使地球上原始的物种数量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核工业对地球上的各种元素进行了改变等。高科技已经更深地破坏了自然界原始面貌,可以用地球上原始物态及分布的形成、能源的形成、元素之间量的形成时间验证这些破坏对自然界造成的影响有多大,千亿百亿年形成的状态被人类用几十年至几百年时间就改变了。对自然界巨大的破坏加剧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矛盾,动植物物种的消失,地球上物质的物态和元素的变化,已经使人与环境形成严峻的对峙局面。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破坏自然界的做法是错误的,回过头来重新保护一些原始自然的东西,如天然林保护工程,确立自然保护区等,就是人们认识到天然性比人工性更加完美后的一项决策。

1.2自然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反作用力

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自然界一直以各种人类已认知和现在还无法认知的方式处处对人们做着相应的报复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界的报复活动是一个自动启动和运转的系统工程。这种报复以各种自然现象而出现,自然灾害算是人们已经知道的一种,人们已经认识到自然对人类的惩罚将是非常严厉的。人类的每一个小的进步都有自然界给予相应的反作用力,而且报复力度与发展程度相当,渠道多样。

1.3人类与自然界的斗争无疑是自然界取得胜利

人与自然现在既然是对立面,人类在与自然的较量中,要清醒的认识到人类的力量与自然界是无法相比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粒粒粉尘,无法与自然界相抗衡,注定人类是要失败的,自然的力量是无穷的。

1.4人类破坏自然和自然消灭人类社会的发展成果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由于人类的发展和对自然的破坏是一个渐进且漫长的过程,人类社会发展达到繁荣的极值有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而人类社会的衰退也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这就使得人类能够有一个较长的生存时间和空间。

2正确处理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的方法与途径

人类要在正确认识社会发展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改变对自然破坏的方式和渠道来发展人类社会。

2.1持对自然界的敬畏和尊重的态度

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道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也是自然界里的很小的组成部分,人类只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粒灰尘。人类可以改变自然,但自然更可以改变人类的命运和前景,人定胜天的思想在科学上讲是不正确的。人类一定要把自己的思想行动置于科学自然的指导之下。

2.2人类应当尽量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程度

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应当想尽一切办法,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对于破坏自然界的活动,要提升到全人类社会的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来加以限制,如限制全球核工业和化学工业的发展,减少对自然界的深度破坏,限制对森林资源的破坏,以减少对自然界浅度的伤害等。减少资源浪费,减轻对自然界造成不必要的破坏等[3-4]。

2.3人类应当对自然界的破坏做相应的补偿

既然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那么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就在所难免,人们只能通过对自然的补偿来达到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们应当不断的投资于对自然界的修补活动,减少自然界对人类的惩罚,如增加绿色植被,加强天然林保护、动植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等,并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3参考文献

[1] 方和荣.用科学精神追求人类与自然的和谐[j].华北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17-19,22.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9

“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所确立的是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和谐相处的观念,追求的是自然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它的着眼点是对自然环境的呵护,而最终关怀的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可持续发展观强调“自然-经济-社会”三者在全球及各个区域的协调发展,意味着包括后代人在内的人类主体、群体主体和个体主体三者的协调共生。这些都是生态伦理学研究和回答的基本问题。

 

我认为,建构“以人为本”的生态伦理学,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伦理学的价值主体只能是人类生态伦理学价值主体问题是生态伦理学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学界对于生态伦理学价值主体是什么,一直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生态伦理学的价值主体是自然本身,建构生态伦理学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以自然为本。另一种认为,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出发点和归宿,生态伦理学的价值主体只能是人类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必须坚持科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本。

 

我认为,我们应当坚持从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路线去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从而把握生态伦理学的价值主体只能是人类,坚持科学的人类中心主义,以人为本。

 

诚然,人类是自然的产物,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界,人类的生命过程服从于自然规律,人类身上的一切特性都有着自然的依据。但是,另一方面,人类是自然的最高产物,具有其他一切自然物所不具有的特性、属性和活动规律。这就是:人类不是像动植物那样被动地适应自然提供的现成条件来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能动地去改造自然条件,创造“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以马克思又说人是一种“社会存在物”。人类通过实践把周围的自然物变成自己改造和认识的客体,同时也就使自己成为这一切自然物的主体。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就构成了人的实践活动的世界,即“属人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对象性关系。

 

如果仅仅着眼于人类与自然的自然关系,从生物学意义上界定人类,那么必然把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统一于自然的物质性,在这个统一体里,以自然为本,突出的是物与物的自然关系以及人类的自然属性,人类只是自然统一体的组成部分,这是机械唯物主义。如果着眼于人类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从社会实践上界定人类,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必然把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里,以人类为本,突出的是人类对自然的主导关系以及人类的社会属性,“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只是属人世界的组成部分,这是实践唯物主义。

 

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在这里,“主体原则”与“实践原则”不可分割。所谓“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实质上是指要从人类主体出发,把自然看作人的实践对象即被认识、被改造的对象,因为只有从这个角度去认识自然、事物、现实,才能体现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性,才能说明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与自然关系的本质,说明人与物、主体和客体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统一联系。在“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中,人是主体,即意味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是主导的和主动的方面,是以人为本,而非以自然为本;自然是客体,即意味着自然是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在与人的关系中处于被改造、被认识的地位,是为人类服务的。

 

生态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人与自然之间不存在伦理关系。

 

伦理关系是指主体与主体之间即人与人之间的具有自觉意识和自主意志的双向互动、平等对应的社会关系。要描述和判断特定的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必须注意三个基本环节:(1)主体,伦理行为的发起者。(2)中介,伦理行为的载体和传递者。(3)次主体,伦理行为的接受者和反馈者。其结构是“主体客体(中介)(次)主体”。一般说来,一个完整的描述必须是明确地或隐含地包括上述三个环节。生态伦理学所研究的不是人与生态环境的伦理关系,而是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

 

表面看来,生态伦理学关注的直接对象是生态系统的完整,它直接强调的也是人对其他生物和生态完整的态度和责任。但是,从根本上说,它所关注的实际上是人类持久生存所必须的、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公共利益”。也就是说,人对自然物的关系,实际上都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人对自然的关系成了自然界不断变化、增加的外在价值在人们之间进行分配的原则问题。离开人的社会关系,人既不可能以人的方式同自然界发生实践关系,也不可能以人的方式满足人的需要。简言之,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会有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使人对自然的行为及其结果具有了伦理学的意味。如果看不到人与自然物的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就会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自然-人”的三极关系中分裂出来、孤立起来,变为“人-自然”的两极关系。因此,我们只有透过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表面,深入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才能科学说明和把握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实质。

 

如果说生态学主要研究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与生态系统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动态平衡关系,那么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则主要研究人作为社会存在物与自然界所发生的关系,即由人改造自然的行为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被自然生态环境问题掩盖着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自然价值在人们之间、这一部分人与那一部分人之间、前代人与后代人之间进行的分配关系。

 

因此,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一种人与自然的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自然关系,而且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决定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使这种伦理关系有别于人类社会其他的伦理关系。生态伦理学的任务就是要研究这种伦理关系的特殊性,制定道德规范,指导人们依据客观规律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改造恶劣的生态环境,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用道德手段调节在自然界领域人与人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为自然“立德”。人类之所以要将道德关怀扩展到其他生物和整个生态系统,根本在于人类的生存有这种生态学意义上的客观需要。人类尊重其他生物的存在,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归根结底是为了尊重自己的存在、维护自己存在的利益、幸福和命运。人保护其他生物的义务以及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责任,实际上是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转化和提升为人对人的依赖关系的伦理表现,是人对人的义务和责任的伦理表现。由于对人与人的关系的调整制约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调整,所以生态伦理学透过自然界这个中介,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调整凸显出来,强调人对人的伦理关系、人对人的道德义务,这正是生态伦理学的本质问题所在。

 

生态伦理学作为一门应用伦理学,具有鲜明的特点。

 

第一,生态伦理学是以自然生态为“中介”。美国学者伊夫林舍克说得好:生态伦理学第一次把—自然生态环境带到了个人和人际关系的领域,“在以生态环境为纽带的新的意义上,你我发生道德关系”。“通过环境这一媒介,我不仅同你,而且也同以往各个时代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不仅本身拥有了伦理意义,而且也充当了一个道德原则。

 

第二,生态伦理学以全人类为主体。一方面,它的直接客体是整个地球的自然生态。地球上的生命是一个系统,各种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之间进行着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保持着一定的动态平衡。另一方面,它的主体是人类整体。因此,无论什么民族、什么国家、什么地区、什么阶级或阶层的人们,在对待自然生态平衡问题上,都必须以“人类”主体的身份,具有共同的立场。一句话,生态伦理学要求人们将生态价值和人类主体都作为整体来思考和对待,从全球生态和整个人类的角度来进行一元化的协调和合作。

 

第三,生态伦理学是人类利益冲突的产物。生态环境发生危机的深层原因在于人与人的利益冲突。为了解决生态危机问题,不仅要依靠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而且要依靠道德的手段,引导人们自觉地调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科学地调节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从而保护好人类的共同家园——自然生态环境。它揭示人类在改造自然界的实践中所体现的利益关系,确定人们通过自然界对他人和对后代人的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从而制定相应的环境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标准。它是直接为人类的实践服务的。

 

“以人为本”的逻辑规定

 

为了与非科学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划清界限,我们可以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价值观表述为“以人为本”。作为一个科学形态的价值命题,它应该具备哪些逻辑规定呢?

 

我认为,从其主体形态来说,至少必须具有三个基本规定。

 

一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以人为主体,即强调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优先地位和目的地位。首先,人是认识和实践的主体。人类总是根据自己特有的视角、方式和需要来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人类的认识范围和实践范围是以人类为中心向四周不断延伸的,人类的认识过程和实践过程始终要受人类的感性直观和思维理性的制约。其次,人是自然价值的主体。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着自身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是为着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人类认识和实践的结果是人类自觉选择和建构的,内含着人的主体性。人类能够按照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观,不断设计、选择和创造新的需要和新的自然环境。第三,人是自然(整体)价值的保护者。在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既是能动者,同时又是受动者。人作为能动者,是惟一的单方面的沟通者,通过实践能动地改造自然和认识自然;人作为受动者,其实践和认识活动又受自然规律和历史条件的制约。所以,人的主体性不仅包括人对自然客体的主动、主导、自主力的肯定,而且也包括主体对这些能力的自控、自制以及对其活动结果的正负效应的自省、自责和责任。人不仅是自然整体价值的开发者和利用者,而且是自然整体价值的保护者。总之,人类在改造和认识自然的过程中,一方面把自己的本质力量积淀、物化、凝聚在自然物中,并通过自己目的、能力和力量的对象化,确证自己是活动的主体。另一方面人类又占有、吸收自己活动的成果,把自然物的属性、规律内化为自己的本质力量,充实和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提高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从而巩固自己的主体地位。

 

二是在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以人类的整体利益为最高价值。在人类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类主体具体地表现为不同的群体(民族或国家、地区或区域、阶级或阶层、团体或集体)和不同的个人。但是,以人为主体的主体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些“群体”的人,更不是个人。这是“人类”本来含义。首先,地球上的生态平衡是一个整体。要求人类主体从整体的角度认识和把握各种自然物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认识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基础上来研究和安排自然物的开发问题,反对人们对各种自然物采取无政府主义和掠夺性开发。其次,地球上的生态平衡跟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保护地球上的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按照这一新的观念,任何个人和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都同全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是人类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再次,人类的实践手段与实践目的是直接同一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目的,从最低的要求来看,是为了满足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就这方面来说,自然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从最高的要求来看,是为了满足人性发展的需要,即为了使人摆脱动物本能而成为有自觉能动性和社会性的全面发展的人。就这方面来说,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总之,人类的整体利益高于任何个人或任何群体的局部利益。在有各种利益所构成的多元的价值目标系统中,人类整体的价值目标占据系统的中心。

 

三是在当代人与未来人的关系方面,应把握二者的统一,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在人类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中,人类主体不仅指“当代”的人类,而且包括“后代”的人类。“可持续发展”就是指导当代人与后代人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发展观,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这就要求从代际的角度,观察和处理自然资源有限性与人类社会发展相对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当代人的发展必须以惠及后代人或至少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利益为前提,这样才能达到既改善当代人际关系,同时又优化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使人类社会得以持续发展。这就必须把当代人的利益和后代人的利益、人类的长远利益有机统一起来。

 

生态伦理学的三个人本问题

 

第一,正确处理“代内公平”问题。就我国来说,由生态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伦理关系主要有: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例如东南部地区)与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例如西北部地区)之间的关系,企业与企业所在地区群众之间的关系,生产销售方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不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同地区的地方政府之间和群众之间的关系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属于全国人民所有。可持续发展应是“全国的可持续发展”,表现为地区之间的公平、城乡之间的公平、企业之间的公平,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享用权利和保护责任上的平等。如何做到“代内公平”呢?从伦理学意义上说,关键在于政府必须公平地分配治理我国生态环境的权利和责任。发达地区不仅要治理好自己的生态环境,而且要通过政府在资金和技术等方面支持落后地区治理生态环境,而落后地区当在加紧发展本地经济的同时,很好地治理自己的生态环境。

 

第二,正确处理“代际公平”问题。西方有位学者曾经提出一个深刻的命题“未出生的后代的权利”。这个问题被称为“世代间的权利”。它有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既然人类后代也有享受地球资源的权利,那么我们就有避免浪费有限资源、把资源留给后代人的义务;第二,我们与后代人有着共同利益。我们与后代人依据世代契约属于一个道德共同体,后代人也和我们一样具有享受优良环境的权利。因此,当代人在开发自然资源以满足自己的需要时,必须明智地担负起在不同代际之间合理分配自然资源的职责,为子孙后代的健康生存和正常发展安排良好的生态环境。从伦理学意义上说,解决代际公平问题的关键在于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原则。每一代人使用资源的限度是:使资源的循环利用成为可能,或者即使某种资源被用光了,但是并未损害我国自然环境产出资源的总能力。

 

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例10

[中图分类号]G63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02-0150-02

1986年哈雷彗星光临地球后,美国科学促进委员会提出了“2061计划”。“2061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之后出版了《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2000年,我国正式启动第八次课程改革,在2001年颁布了《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实验稿)》,在2011年颁布了《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美两国提出了各自的课程标准以后,都根据标准进行了新教材的编写。

本文中选择了美国McGraw Hill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出版的美国中学(6―8年级)核心理科教材《生命科学》 (以下简称美国教材)和我国人教版《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以下简称我国教材)中涉及的“动物学”部分内容教材体系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分析可见中美两国教材的设计体系存在着异同点,同时教材的体系又体现着中美两国课程标准的要求。

一、中美教材体系的比较分析

(一)中美教材整体体系的比较分析

中美两国教材都是根据动物进化的过程进行动物类群的介绍。美国教材中只有《动物》[1]这本教材中涉及到了动物学的主要内容;我国教材中关于动物学的内容有主要内容在《八年级上》[2],部分的内容在《八年级下》[3]中。表1中列出了中美初中生物教材“动物学”的整体体系。

从整体看,美国教材包含了动物的入门、动物类群、动物行为的三个部分;我国教材《八年级上》包含了动物的主要类群、动物的运动和行为、动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三个部分。《八年级下》中关于“生物的生殖和发育”中涉及到部分动物的生殖和发育的相关内容。通过比较可见,中美教材都将动物类群作为动物学部分的主要研究内容,将动物的行为作为次要研究内容。

从动物类群的介绍看,美国教材共选择了14个动物类群,我国教材选择了12个动物类群,都是从无脊椎动物开始到脊椎动物结止,但是我国教材中没有选择“海绵动物”和“棘皮动物”这两个类群。通过比较可见,美国教材中选择的动物类群数量虽然比我国多,但是教材内容开展顺序上是大致相同的。

从教材的整合度看,我国教材将动物的生殖和发育编入《生物的生殖和发育》一章中,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让学生体会植物和动物在生殖和发育上的异同点。同时,我国将《动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作为一章,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动物在整个生物圈中的作用,展现了动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体会动物是生物圈的一部分,参与生物圈的运转,而美国教材针对动物的生殖和动物在生物圈的作用没有单独进行讲解。通过对比可见,我国教材将相关内容编写在一起,在课堂教学时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它们的异同点,便于对相似内容的区分。所以说,在相关内容的整合中,我国教材的整合程度更高,能够帮助学生通过相关内容进行比较而获得异同点的直观认识。

(二)中美教材中同一节内容的体系比较分析

美国教材对于动物类群主要是从动物的身体结构、获取食物的方式、繁殖方式、动物的起源、动物的分纲、动物的价值等方面进行介绍;我国教材《八年级上》关于动物类群主要是从同一类群生物种类多种多样、动物类群的特征、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三方面进行介绍,《八年级下》主要介绍昆虫、两栖动物、鸟三个动物类群的生殖与发育等相关内容。表2列举了中美教材中关于“软体动物”的相关教材内容,以中美教材中关于“软体动物”一节的教学内容为例,比较中美教材相同教学内容的知识体系安排的异同点。

表2 中美教材中关于“软体动物”的教材内容

生命科学・动物・软体动物 八年级上・第五单元 生物圈中的其他生物・软体动物

软体动物:

身体结构:外套膜、腮、开放式循环系统 软体动物:

软体动物的数量、外套膜、软体动物的特征、以双壳类动物动物(缢蛏)为例,研究软体动物的特征

软体动物的分类:

腹足纲、瓣腮纲、头足纲、头足纲的运动推进器、软体动物的起源 软体动物人类生活的关系:

软体动物的价值:

从动物的主要特征介绍形式看,中美教材都关注软体动物的主要特征,但是我国教材是以双壳类动物(缢蛏)为例,研究软体动物的主要特征;美国教材采用笼统的方法介绍软体动物的特征,然后对软体动物进行分纲介绍。由此可见,我国教材以常见动物为代表介绍动物类群的主要特征,美国按照“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形式从客观的角度介绍该动物类群的特征。我国通过以生活中常见动物为例进行动物类群特征介绍,易被学生理解;而美国的介绍形式相对抽象,增加了理解的难度。

从教学内容体系看,美国教材由特征到分类,根据分类看生活环境、生存和繁殖,动物的起源,最后看动物类群与生活的关系;而我国教材由动物类群中常见动物开始介绍,然后通过代表动物的观察介绍该动物类群的基本特征,最后是动物类群与人类的关系。由此可见,中美两国教材都会关注动物的特征和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但美国教材中对动物类群进行分纲介绍,关注动物的起源,而我国没有对动物进行分纲介绍和关注动物的起源。我国教材内容的展现多使用直观的方式,与美国教材相比我国的教材可理解性强,而美国教材的知识广度大。

二、结论

通过对中美初中生物教材中“动物学”部分知识体系的比较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教材的整体体系基本相同,但美国教材动物分类体系更具体

中美教材关于动物内容的选择虽然都是按照动物进化由低等动物向高等动物的大致过程进行介绍,教材的编写顺序也大致相同,但是美国教材将动物类群进行分纲介绍,使得学生可以了解的动物分类体系更具体。

(二)动物类群基本相同,但美国教材动物类群体系更完整

中美教材中选择的动物类群数量虽然不同,但主要的动物类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我国教材中没有选择海绵动物和棘皮动物这两个动物类群。所以,从动物类群的完整性看,美国教材数量多,学生能够获得的动物类群的体系更完整。

(三)关注的主要内容相同,但我国教材更易理解

美国教材中需要学生理解动物的特征、分类、生活环境、生存和繁殖,动物的起源,动物类群与生活等方面内容;而我国教材需要学生理解动物的特征、动物与人类生活的联系、部分动物的生殖和发育。虽然美国教材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同时教材内容具有一定的广度,但是学生理解起来较难。我国教材的内容体系简单明了,内容易于学生理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教材内容呈现形式,我国教材展现形式更据直观性

中美两国教材都关注动物类群的主要特征和动物与人类的关系,但是从教材内容的编写看,我国教材由具体的动物来研究动物特征,美国教材由动物特征到动物的分类和分纲。从教材内容的展现形式看我国教材直观性更强。

三、总结

由上述内容可见,中美两国的教材中存在着相同点的同时还有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与中美两国的课程标准有关。中美两国教材体系上的不同、内容的广度、展现形式等都体现着各自国家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例如:我国《义务教育生物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出的课程目标之一为:“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的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获得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并关注这些知识在生活、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4]《美国国家科学教育标准》中提出:“良好的科学素养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对科学主题(也就是同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和地球科学特别相关的知识)知晓得比较多,理解得比较深。”[5]中美教材是以中美两国提出的课程标准为依据,进行教材内容选择,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进行编写的。教材中体现了中美两国的课程标准对相关内容的要求,所以中美两国的教材是与中美两国的课程标准相适应的。

【参考文献】

[1](美)比格斯等著.美国中学核心理科教材・生命科学・动物[M].杭州: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2]朱正威,赵占良.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科学・八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