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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模板(10篇)

时间:2024-03-19 15:01:02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1

    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和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自然生态环境既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旅游与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一方面,没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无从谈起,而不发展乡村旅游,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功能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双重效应,即生态环境响应的正效应和负效应。发展乡村旅游,必须以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前提,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着力提升和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有效化解和消除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负效应,确保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正确响应,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一、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提升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质量。

    (1) 乡村旅游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特质。乡村旅游立足乡村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人文生态景观,是“一种以自然环境作为重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方式[1]。”乡村旅游开发重点是利用乡村独特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资源要素,因而对作为重要吸引物和发展基础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原生保护的内在特质,即乡村旅游开发往往更多地借势乡村自然生态特征,而不是对乡村自然植被、地形、河流和土壤等做大的改造和变动,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乡村原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2) 乡村旅游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受提升乡村旅游竞争力和增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驱动,乡村旅游地政府和社区往往会结合新农村建设,持续增加乡村旅游地环境整治和维护的资金投入,从而使乡村旅游具有了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改进和乡村村容村貌改善的社会功能。如各地为发展乡村旅游,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垃圾集中处理、污水综合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以及亮化工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乡镇生态工业,有力地保护了乡村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提升经营企业、社区居民和游客环保意识。

    (1) 促进乡村旅游经营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自然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旅游地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得越好,就越能吸引游客,越具有市场竞争力,并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驱动和对乡村旅游本质特征及发展规律认识的加深,促使乡村旅游经营企业不断提高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大投入,完善管理,积极优化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如浙江宁波塍头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全球率先构建了低碳、生态的乡村系统,被亚太旅游联合会、国际度假联盟组织、中华生态旅游促进会联合授予首批“中国低碳旅游景区”荣誉称号,成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乡村旅游发展新型典范。

    (2) 促进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自然生态环境是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核心层级,是乡村旅游引力源的最直接表现形式。发展乡村旅游,就必须有效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对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具有明显的正向效应,乡村旅游搞得越好,当地政府和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越强。这是因为乡村旅游发展能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户就业增收,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自然会高度重视乡村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搞好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环境保护成了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的自觉行为。同时,外来游客也会带来先进的生活理念、开放的思想观念和新的生产方式,促成社区居民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

    (3) 促进游客环境保护意识的养成。乡村旅游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吸引游客,并使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得到相应的生态环境熏陶和感染。旅游者置身优美的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欣赏乡村的自然美景;置身淳朴自然的农家风俗,体验古老的农事生产、享受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种极其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价值,无形中实现了对游客生态环境重要性的宣传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培养,而乡村旅游经营过程中导游员的生态解说、景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的醒目提示,都会加深游客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游客对生态责任和生态伦理意识的认知。可以说,乡村旅游本身就是一种生态文明建设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的有效载体,它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通过乡村旅游活动的积极参与,还能够增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融洽,养成爱护自然、保护生态、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洁身自爱的旅游道德习惯。”这都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的体现。

    二、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1.乡村旅游开发过程的环境负效应。

    (1) 环评论证不充分为生态环境破坏提供了空间。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环评认证是在对开发地区位、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动植物、大气环境质量等指标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测定乡村旅游地生态环境容量,并对乡村旅游发展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作出科学的预测和评估。环评认证是乡村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发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只有进行科学的环评,才能制定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目前,大多数乡村旅游项目开发都未经详细、专业的环评认证,只是在相应的乡村旅游规划中对环境资源保护作出原则性规定和要求,缺乏强制性指标规定,实际运作中指导性不强,并为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破坏提供了空间。

    (2) 随意更改项目规划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对环境影响可分为原发性影响和继发性影响两类。原发性影响是指旅游开发过程中导致的直接影响,如旅游索道修建中的开山、炸石、砍树等行为对山体地表、生态的影响。继发性影响是指旅游开发间接或诱发的环境变化,包括由于旅游开发引起的大气质量、水质变化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上述两种环境影响类型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获取更多经济效益的价值追求和缺乏对乡村生态系统的科学认知,极易导致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无视规划,对原有地形骨架和植被、池塘、衍生物等进行大肆改造,随意改动和破坏固有特色,或盲目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追求大投入、高档次,从而导致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系统遭到破坏,引发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乡村旅游经营过程的环境负效应。

    (1) 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载经营。“依托于乡村原生态环境和乡村性资源的乡村旅游属于环境敏感性资源,很容易因乡村旅游的过快发展而遭到破坏。”其中,乡村旅游时间的相对集中和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载经营最易引发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从客观方面看,城市居民乡村旅游在时间选择上主要集中在“五一”、“十一”和春节 3 个长假、其它国家法定的传统假日以及每周的双休日,在游览项目选择上又大多集中在如农作物耕作与果实采摘等,必然导致乡村旅游地的游客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上的大量聚集,从而使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加大;从主观方面看,由于我国旅游经济总体仍处于门票经济时代,旅游经营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更多地依赖游客规模增大、数量增长,而不是依靠效益提高。出于短期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往往无视超规模接待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周期性的旅游超载,直接影响了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甚至会造成生态环境难以逆转的破坏,导致环境功能的衰退。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充分考虑乡村旅游地生态承受能力,否则“即使短期内为当地带来了一些经济上的好处,但是由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损失和经济损失远远超出其带来的经济利益。”这将使乡村旅游长远利益得不偿失。

    (2) 缺乏环保责任的随意排放。乡村旅游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必然会伴随各种生产生活污水、废气和固体垃圾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黄大勇将它划分为五类,即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噪声污染和旅游垃圾污染等。若不予以及时有效治理,就会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环境。

    因此,必须加强清洁生产,搞好各种污染物的科学处理。但清洁生产和各种污染物的科学有效处理需要增加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投入,进而增加经营企业运行成本。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经营企业极易诱发极端唯利行为,置乡村生态环境于不顾,随意倾倒固体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各种污水、废水和废气,从而污染乡村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危及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3) 无视环境脆弱性的旅游行为。由于旅游活动往往是对日常生活的全新改变和超越,是一种求新求异、超越常规的生活环境和状态,因此,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短暂的异地游览特征就容易使游客产生“道德感弱化”,由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暂时性突变,人们原有的对共同行为准则和规范积极反应和遵循的状态也会随之改变,甚至会产生道德盲区。在旅游活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心所欲、懒散率性、放任自流的心理倾向,行为举止上就弱化了原先常态生活与工作中的道德顾忌与约束,增强了物质摄取意识,极易产生过度利用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乱攀乱摘、践踏草坪、乱扔垃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等产生消极影响,不同程度地破坏了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2

一方面,没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无从谈起,而不发展乡村旅游,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功能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双重效应,即生态环境响应的正效应和负效应。发展乡村旅游,必须以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前提,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着力提升和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有效化解和消除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负效应,确保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正确响应,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3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

1985年,墨菲(P.E.Marphy)的《旅游:社区方法》一书引入了“社区参与”的概念,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关怀对象之一,并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了社区参与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社区参与是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物与公共活动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与评估等环节的过程。因此,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应理解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居民通过各种方式和行为,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环节和相关层面,并且在其发展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以保护当地环境和维护传统社会文化,促使旅游地和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核心体现在参与的内容和目的两方面:居民获得参与社区旅游发展决策的权利和公平获得旅游收益的机会。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是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的有效机制,包括了旅游规划、旅游经济活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文化维护等多方面内容,它更强调把社区作为旅游规划和管理的核心,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模式和开发理念。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乡村旅游在我国快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国家旅游局推出“2006中国乡村年”,更掀起了乡村旅游开发的热潮。在乡村旅游深度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是实现其良好发展的保障,同时也符合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初衷。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乡村旅游之所以对城市居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关键就在于它具有和城市景观完全不同的“土生土长”的乡村自然、人文景观。就自然景观而言,当地居民是它们的拥有者、保护者,所以绕开当地居民参与而进行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是没有生命力的;就人文景观而言更是如此,如田园风光、农事活动、风土民情等,这些都是当地最生动、最鲜活的乡村旅游资源,而当地居民则是它们的重要载体,通过当地居民的参与,才能使这些无形的精神资源得以展现。第二,当地居民通过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决策管理,获得旅游收益。收益的提高会极大地促进居民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热情,这种支持与友好的态度,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当地居民通过各种形式对乡村旅游的参与,会无形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生态保护观念和环保建设的意识。为了更好地发展当地的乡村旅游,他们会自觉保护当地的生态景观,美化环境,同时会更注重保护当地的乡土文化,使其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

当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社区参与发展不平衡

少数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开放的地区,乡村旅游起步较早,乡村利用本地的旅游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全面有效地参与到旅游开发、管理、规划、经营中去,实现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还有一些乡村处于摸索阶段,采用的是组织参与的模式,部分居民参与其中,主要从事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如为游客提供手工艺品和土特产品等。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地区,旅游的发展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进程较为缓慢,在比较偏僻落后的地区,乡村旅游更是毫无社区参与可言。可以预见,这些地区的旅游业,最终会随着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不断加剧而逐步衰落。

(二)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程度偏低

社区全面有效地参与乡村旅游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参与的规模上,应是全部居民,起码是大多数居民的参与;在参与的内容上,指当地居民全方位地参与到当地旅游业发展中,包括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决策、管理、经营和当地的环境保护及文化的维护与传承;从参与的目的来看,居民不再仅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为单一目的,考虑到他们今后的发展,居民还视环境保护、维护传统文化为己任,最终达到自身、社区、当地旅游业三者的共同发展。

目前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来看,社区参与程度和层次普遍偏低,多数地区主要表现为少数居民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真正在旅游决策、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少之又少。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第一,政府部门一些拥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对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理解不透。认为只是简单的农民个体经济行为,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利益、需求,在旅游开发决策中多采用“一言堂”的作风,未采取任何措施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全方位参与。第二,从当地居民角度分析,由于旅游管理者或规划人员在制定一些对社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规划时,常将社区居民排除在外,强化了社区居民不愿参与乡村旅游的意识。他们认为开发旅游是政府行为,是为公司谋利,进而有意无意将自身与旅游发展隔离开来。第三,由于农村居民文化知识水平有限,整体素质较差,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参与。

(三)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当地农民直接利益受到损失。乡村旅游开发中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利益分配,尤其是经济收入的分配。但由于农村居民参与程度低,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在资源利用上,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可利用资源,在旅游开发以前是当地社区居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源,其使用权归农民所有。当旅游区进行规划后,这些资源即变成景区管理部门所有,而景区在经营中所得经济利益没有或很少分配给当地居民,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同时在将这些资源使用归属权转让给旅游企业时,政府或村委会未能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权钱交易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其次,在就业机会上,目前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各地大多数旅游项目是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或租赁承包的形式委托给一些外地开发公司开发与经营,而不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大量外地人的涌入与参与,使乡村旅游区的旅馆、餐馆及纪念品经营等被外地企业所垄断。这样的结果,造成当地居民被排除在经营决策之外,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并使部分旅游收入通过工资和商业利润等方式流向外地,致使当地居民丧失了在旅游活动中应得的直接经济收益,同时也削弱了“旅游扶贫”的效果。

2.当地居民间接利益的丧失。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所获得的利益除了经济利益外,还包括环境利益和社会文化利益。环境是当地居民长期生活、生产的场所,一旦遭到破坏出现生态问题,会首先危害到他们的生活和健康;乡土文化是当地居民在情感和心理上的归属,然而随着旅游的开发会被城市文化所同化。没有了良好的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便失掉了发展旅游的“灵魂”。当地居民不是参与的主体,甚至根本无法涉及旅游开发的规划、决策等工作,由于开发者指导思想和管理上的原因,旅游开发中往往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而使当地居民间接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社区居民对参与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

由于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得不到保障,却还要承受环境破坏、正常生活秩序受干扰和价值观念受冲突等不利影响,目前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对参与乡村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甚至产生不满抵触情绪。社区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研究表明:一旦社区居民产生这种消极情绪,会极大地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甚至导致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失败。例如印度海岸旅游地Goa,因当地居民不满旅游者带来的种种不便,向游客散发敌意传单,并演变成向政府施加压力的消极行动。可见居民参与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成败。

保证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有效性的措施

(一)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转变职能

如果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既是利益的主体,又是政策的决策者,必然造成乡村旅游收入不科学合理的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会大大降低乡村居民的“参与度”。所以政府要由包揽一切的主导作用,转变为在以当地居民为主体乡村旅游开发中发挥引导、协调、监督等作用。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处于中立地位,积极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居民的参与权,规范居民参与的行为及过程,处理好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

当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及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例如通过贷款、补贴、税收刺激等措施,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并给他们创造多层次的参与机会和就业岗位。当乡村居民在经济收入和就业等方面得到平等的利益分配,就会极大地激发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和热情,乡村旅游才能真正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加强培训以提高乡村居民参与的能力

如前所述,乡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及综合素质差是造成他们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意识淡漠的另一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大对当地居民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通过整体培训,普遍提高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当地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从基本的旅游服务和经营到高层次的旅游管理与决策,保证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参与到乡村旅游活动中去,使当地居民真正成为旅游业的主体。

综上所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欠缺,但随着我国乡村旅游的深度开发,要确保当地旅游、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必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富群.居民社区参与的动力机制分析.广西社会科学,2004.5

2.胡志毅,张兆干.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人文地理,2002.4

3.王琼英.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型及保障机制.农业经济,2006.11

4.潘秋玲,李九全.社区参与和旅游社区一体化研究.人文地理,2002.8

5.彭敏,付化.中国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7.1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4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

1985年,墨菲(p.e.marphy)的《旅游:社区方法》一书引入了“社区参与”的概念,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关怀对象之一,并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了社区参与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社区参与是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物与公共活动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与评估等环节的过程。因此,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应理解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居民通过各种方式和行为,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环节和相关层面,并且在其发展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以保护当地环境和维护传统社会文化,促使旅游地和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核心体现在参与的内容和目的两方面:居民获得参与社区旅游发展决策的权利和公平获得旅游收益的机会。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是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的有效机制,包括了旅游规划、旅游经济活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文化维护等多方面内容,它更强调把社区作为旅游规划和管理的核心,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模式和开发理念。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乡村旅游在我国快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国家旅游局推出“2006中国乡村年”,更掀起了乡村旅游开发的热潮。在乡村旅游深度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是实现其良好发展的保障,同时也符合国家发展乡村旅游的初衷。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在于:第一,乡村旅游之所以对城市居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关键就在于它具有和城市景观完全不同的“土生土长” 的乡村自然、人文景观。就自然景观而言,当地居民是它们的拥有者、保护者,所以绕开当地居民参与而进行的乡村旅游资源开发是没有生命力的;就人文景观而言更是如此,如田园风光、农事活动、风土民情等,这些都是当地最生动、最鲜活的乡村旅游资源,而当地居民则是它们的重要载体,通过当地居民的参与,才能使这些无形的精神资源得以展现。第二,当地居民通过参与乡村旅游的开发经营、决策管理,获得旅游收益。收益的提高会极大地促进居民对发展乡村旅游的热情,这种支持与友好的态度,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第三,当地居民通过各种形式对乡村旅游的参与,会无形中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生态保护观念和环保建设的意识。为了更好地发展当地的乡村旅游,他们会自觉保护当地的生态景观,美化环境,同时会更注重保护当地的乡土文化,使其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

当前乡村旅游社区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社区参与发展不平衡

少数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开放的地区,乡村旅游起步较早,乡村利用本地的旅游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全面有效地参与到旅游开发、管理、规划、经营中去,实现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还有一些乡村处于摸索阶段,采用的是组织参与的模式,部分居民参与其中,主要从事的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如为游客提供手工艺品和土特产品等。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地区,旅游的发展完全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进程较为缓慢,在比较偏僻落后的地区,乡村旅游更是毫无社区参与可言。可以预见,这些地区的旅游业,最终会随着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的不断加剧而逐步衰落。

(二)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的程度偏低

社区全面有效地参与乡村旅游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在参与的规模上,应是全部居民,起码是大多数居民的参与;在参与的内容上,指当地居民全方位地参与到当地旅游业发展中,包括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决策、管理、经营和当地的环境保护及文化的维护与传承;从参与的目的来看,居民不再仅以就业、增加经济收入为单一目的,考虑到他们今后的发展,居民还视环境保护、维护传统文化为己任,最终达到自身、社区、当地旅游业三者的共同发展。

目前从我国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来看,社区参与程度和层次普遍偏低,多数地区主要表现为少数居民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真正在旅游决策、管理等方面的参与少之又少。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第一,政府部门一些拥有决策权的各级领导,对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认识不足,理解不透。认为只是简单的农民个体经济行为,没有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利益、需求,在旅游开发决策中多采用“一言堂”的作风,未采取任何措施调动当地居民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全方位参与。第二,从当地居民角度分析,由于旅游管理者或规划人员在制定一些对社区产生重大影响的旅游规划时,常将社区居民排除在外,强化了社区居民不愿参与乡村旅游的意识。他们认为开发旅游是政府行为,是为公司谋利,进而有意无意将自身与旅游发展隔离开来。第三,由于农村居民文化知识水平有限,整体素质较差,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参与。

(三)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当地农民直接利益受到损失。乡村旅游开发中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利益分配,尤其是经济收入的分配。但由于农村居民参与程度低,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在资源利用上,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可利用资源,在旅游开发以前是当地社区居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源,其使用权归农民所有。当旅游区进行规划后,这些资源即变成景区管理部门所有,而景区在经营中所得经济利益没有或很少分配给当地居民,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同时在将这些资源使用归属权转让给旅游企业时,政府或村委会未能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权钱交易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其次,在就业机会上,目前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各地大多数旅游项目是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或租赁承包的形式委托给一些外地开发公司开发与经营,而不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大量外地人的涌入与参与,使乡村旅游区的旅馆、餐馆及纪念品经营等被外地企业所垄断。这样的结果,造成当地居民被排除在经营决策之外,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并使部分旅游收入通过工资和商业利润等方式流向外地,致使当地居民丧失了在旅游活动中应得的直接经济收益,同时也削弱了“旅游扶贫”的效果。

2.当地居民间接利益的丧失。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所获得的利益除了经济利益外,还包括环境利益和社会文化利益。环境是当地居民长期生活、生产的场所,一旦遭到破坏出现生态问题,会首先危害到他们的生活和健康;乡土文化是当地居民在情感和心理上的归属,然而随着旅游的开发会被城市文化所同化。没有了良好的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便失掉了发展旅游的“灵魂”。当地居民不是参与的主体,甚至根本无法涉及旅游开发的规划、决策等工作,由于开发者指导思想和管理上的原因,旅游开发中往往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而使当地居民间接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社区居民对参与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

由于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得不到保障,却还要承受环境破坏、正常生活秩序受干扰和价值观念受冲突等不利影响,目前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对参与乡村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甚至产生不满抵触情绪。社区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研究表明:一旦社区居民产生这种消极情绪,会极大地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甚至导致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失败。例如印度海岸旅游地goa,因当地居民不满旅游者带来的种种不便,向游客散发敌意传单,并演变成向政府施加压力的消极行动。可见居民参与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成败。

保证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有效性的措施

(一)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转变职能

如果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既是利益的主体,又是政策的决策者,必然造成乡村旅游收入不科学合理的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会大大降低乡村居民的“参与度”。所以政府要由包揽一切的主导作用,转变为在以当地居民为主体乡村旅游开发中发挥引导、协调、监督等作用。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处于中立地位,积极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居民的参与权,规范居民参与的行为及过程,处理好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

当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及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例如通过贷款、补贴、税收刺激等措施,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并给他们创造多层次的参与机会和就业岗位。当乡村居民在经济收入和就业等方面得到平等的利益分配,就会极大地激发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和热情,乡村旅游才能真正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加强培训以提高乡村居民参与的能力

如前所述,乡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及综合素质差是造成他们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意识淡漠的另一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大对当地居民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通过整体培训,普遍提高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当地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从基本的旅游服务和经营到高层次的旅游管理与决策,保证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参与到乡村旅游活动中去,使当地居民真正成为旅游业的主体。

综上所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欠缺,但随着我国乡村旅游的深度开发,要确保当地旅游、经济、社会文化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必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肖富群.居民社区参与的动力机制分析.广西社会科学,2004.5

2.胡志毅,张兆干.社区参与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人文地理,2002.4

3.王琼英.乡村旅游的社区参与模型及保障机制.农业经济,2006.11

4.潘秋玲,李九全.社区参与和旅游社区一体化研究.人文地理,2002.8

5.彭敏,付化.中国乡村社区参与旅游开发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7.1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5

 

一、深化认识乡村旅游发展的广阔前景 

 

1.乡村旅游概念的提出。乡村旅游早在19世纪便在西方国家兴盛起来,它起源于英国。1865年,意大利“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的成立在乡村旅游的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世纪60年代初,西班牙率先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化乡村旅游,而大规模的乡村旅游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出现。事实上,在乡村旅游的推动下,世界许多国家独特的地方文化得以保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发达国家的影响下、在我国特殊的扶贫政策指导下应运而生的。“98华夏城乡游”和“99生态旅游年”的推出,促使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乡村旅游的热浪。国家旅游局“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活动的启动,更是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赋予了一个全新的理念和任务。 

2.乡村旅游的内涵。乡村旅游的英文解释是rural tourism,即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行为。是指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的主要对象,以村寨民俗文化和乡野农村风光活动为吸引物,以满足旅游者回归自然和娱乐休闲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生态性旅游方式。乡村旅游以其参与形式的多样性、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旅游效益的综合性,尤其是能促进城乡文化交流和统筹城乡发展而受到各地政府和百姓的普遍欢迎。它是在观光旅游和度假旅游等常规旅游基础上的提高,是对传统常规旅游形式的一种发展和深化,是将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三者合为一体进行开发的一种旅游类型。乡村旅游因其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已经成为推动城乡和谐建设、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3.乡村旅游的特点。作为新兴的旅游产品,乡村旅游除了可以为游客提供与传统旅游形式相似的体验和感觉外,还避免了传统旅游形式带来的距离远、可达性差、旅游成本高以及旅游容量过大带来的旅游拥挤感。与传统旅游产品比,乡村旅游具有以下特点:(1)地域性明显,多分布在城市周遍。乡村旅游的资源分布具有地域性,都以现有的自然村或村落为旅游发展的对象,而且这些率先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以城市周遍的为主。(2)旅游产品参与性高。目前乡村旅游产品中大多以“农家乐”形式为主推产品,这种旅游形式强调游客的参与。(3)旅游客源市场固定。参加乡村旅游的客源主要以居住在城市中的城镇居民为主。(4)乡村旅游的低投入、高产出。乡村旅游的发展主要依靠村庄现有的建筑、设施,现有的民俗风情和自然环境,不需要过高的投入和改造。而旅游业带来的收益却高于经营传统农业的收入。 

 

二、乡村旅游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没有农民的富裕、农村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很难实现[1]。 

1.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村经济。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农村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得一些由于自然资源缺乏、生存状态原始或生产力低下而导致贫穷的农村可以寻找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它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成为了中国反贫困战略的重要实践。据有关调查,我国至少已有1万个村,约300万人口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致富[2]。乡村旅游的产业关联度大,涉及到食、宿、行、游、购、娱等多种行业,据测算旅游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比为1:4,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直接带动农村手工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用品和纪念品、交通运输业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对于打破以往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粮食+蔬菜”的产品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乡村旅游还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农民不再需要“背井离乡、抛家舍业”地远赴城里务工,在家就可以获得就业的机会。这对缓解城市就业压力、解决农民工问题都有着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2.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农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旅游在给农村带来高经济收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一方面为了配合乡村旅游的发展,在村民中开展了大量的文化和职业培训,这些都有助于提升农民的文化程度。另一方面,大量旅游者的到来也把文明的思想和先进的文化带进农村。最后,乡村旅游的发展还促使一些农村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规章制度,并且逐渐地在村中形成了行业的管理机构,如:村旅游管理委员会等,大大地增加了农村中的村民自律性。 

3.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我国目前经济社会中突显的问题就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之间和城乡居民之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落后地区的相比差距都达到了1万元人民币。乡村旅游的发展会促进城市向农村传输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参加乡村旅游的旅游者大多来自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他们的消费水平与消费观念会给农村或欠发达地区居民起到示范效应,使得乡村居民在一切可能的前提下模仿客人生活和消费方式[3]。同时旅游接待要求农村具有干净、整洁、齐全的硬件设施做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村在道路、宾馆、餐厅、卫生、医疗等基础建设方面投入的力度,与之相配套的水、电、村庄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大大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4.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乡村旅游作为新兴的旅游产品,它吸引旅游者的正是农村质朴的生活方式、绿色的生态环境以及无公害的农业产品。发展乡村旅游离不开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了吸引和招徕大量的旅游者,农民会自发的、有意识的去保护农村的生活环境,翻新农舍、整治环境、兴修道路、治理环境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农村的生活环境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农民也能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切实的感受到良好环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激发农民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乡村环境和乡土风情的保护。 

 

三、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坚持传统农业与特色农业并举。特色农业是指为了适应特定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区域、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围绕“特色”进行农业生产或提供服务,从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农业发展形式[4]。特色农业是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更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是对传统农业进一步的挖掘和提升。国外的经验表明,乡村旅游是一种阻止传统农业衰退和增加农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对传统农业的一种补充。在我国乡村旅游也被看作是农村快速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随着国家旅游局“2006中国乡村游”和“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主题的宣布,中国的乡村旅游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我们在追求旅游带来的高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保护好传统农业的生产。然而在一些地区为了扩大旅游接待规模,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盲目的占用耕地良田建宾馆、酒店、农庄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应该认识到,传统农业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来源还是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更是国家和社会安定的坚固基石,无论何时候农业的基础地位都是不能动摇的。 

2.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乡村旅游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容易带来村民道德的下降,乡村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商业化、庸俗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原本质朴、单纯的乡村精神环境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变得淡漠、唯利是图,我们始终应该保持乡村旅游开发的“社会性”。乡村旅游给农村社会文化层面带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不及它对环境、经济的影响那样明显,但它带来的后果却远远要超过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例如:在江西的某个乡村旅游地,只要你进入了村庄处处都需要花钱。参观非景点的普通农舍也要付费,甚至与村民合影也要收取5元/人的照相费,实在让人很难接受,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被赤裸裸的金钱所代替,这样的乡村旅游开发完全违背了最初的目标,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 

3.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政府宏观调控对发展乡村旅游,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旅游起着显著的作用。乡村旅游地往往区位条件较差,信息闭塞,如果在发展中没有科学发展观对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进行指导,很容易破坏乡村旅游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首先,政府应该为乡村旅游发展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选择出适合乡村旅游地的开发模式,避免村民盲目的开发而带来的破坏。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适合开发乡村旅游,也不是所有的乡村旅游都适合一种模式,可以根据自身资源的特点选择农庄型、生态型、工业型等等不同的特色产品。其次,政府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应当发挥政府在管理中的指导地位,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宏观调控合理地控制乡村旅游的发展规模,加强乡村旅游地区域资源的共享,构建大区域旅游网络体系,避免资源的浪费,尤其是在旅游的旺季。最后,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资金负担。同时,政府还应该协调好政府、投资者、农村、农户、旅游者等多方的利益,做到各得其所。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任何个人和集体的富裕都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政府还应当尽量规避乡村旅游发展给农村带来的负面效益。 

4.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该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效益等多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始终要坚持合理、适度和科学的原则,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建立生态足迹模型,用以测量乡村旅游地的环境承载力,从而确定科学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要做好有效的控制,避免盲目的开发对农村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和开发绿色产品和生态产品,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引导村民使用自然、无污染的能源和耗能低、污染小的设施和设备。有条件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给予技术和资金上的支持,并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和观测站,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6

一、深化认识乡村旅游发展的广阔前景

1.乡村旅游概念的提出。乡村旅游早在19世纪便在西方国家兴盛起来,它起源于英国。1865年,意大利“农业与旅游全国协会”的成立在乡村旅游的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世纪60年代初,西班牙率先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化乡村旅游,而大规模的乡村旅游却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出现。事实上,在乡村旅游的推动下,世界许多国家独特的地方文化得以保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农民、农村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我国的乡村旅游是在发达国家的影响下、在我国特殊的扶贫政策指导下应运而生的。“98华夏城乡游”和“99生态旅游年”的推出,促使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乡村旅游的热浪。国家旅游局“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活动的启动,更是为乡村旅游的发展赋予了一个全新的理念和任务。

2.乡村旅游的内涵。乡村旅游的英文解释是ruraltourism,即发生在乡村地区的旅游行为。是指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的主要对象,以村寨民俗文化和乡野农村风光活动为吸引物,以满足旅游者回归自然和娱乐休闲为主要目的的一种生态性旅游方式。乡村旅游以其参与形式的多样性、参与主体的广泛性、旅游效益的综合性,尤其是能促进城乡文化交流和统筹城乡发展而受到各地政府和百姓的普遍欢迎。它是在观光旅游和度假旅游等常规旅游基础上的提高,是对传统常规旅游形式的一种发展和深化,是将乡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三者合为一体进行开发的一种旅游类型。乡村旅游因其广阔的市场前景,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已经成为推动城乡和谐建设、贫困地区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3.乡村旅游的特点。作为新兴的旅游产品,乡村旅游除了可以为游客提供与传统旅游形式相似的体验和感觉外,还避免了传统旅游形式带来的距离远、可达性差、旅游成本高以及旅游容量过大带来的旅游拥挤感。与传统旅游产品比,乡村旅游具有以下特点:(1)地域性明显,多分布在城市周遍。乡村旅游的资源分布具有地域性,都以现有的自然村或村落为旅游发展的对象,而且这些率先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以城市周遍的为主。(2)旅游产品参与性高。目前乡村旅游产品中大多以“农家乐”形式为主推产品,这种旅游形式强调游客的参与。(3)旅游客源市场固定。参加乡村旅游的客源主要以居住在城市中的城镇居民为主。(4)乡村旅游的低投入、高产出。乡村旅游的发展主要依靠村庄现有的建筑、设施,现有的民俗风情和自然环境,不需要过高的投入和改造。而旅游业带来的收益却高于经营传统农业的收入。

二、乡村旅游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十三亿人口就有九亿农民,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未来现代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没有农民的富裕、农村的发展和农业的现代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就很难实现[1]。

1.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农村经济。乡村旅游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农村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得一些由于自然资源缺乏、生存状态原始或生产力低下而导致贫穷的农村可以寻找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它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成为了中国反贫困战略的重要实践。据有关调查,我国至少已有1万个村,约300万人口通过发展乡村旅游致富[2]。乡村旅游的产业关联度大,涉及到食、宿、行、游、购、娱等多种行业,据测算旅游产业对相关产业的拉动比为1:4,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直接带动农村手工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用品和纪念品、交通运输业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对于打破以往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粮食+蔬菜”的产品结构起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乡村旅游还可以增加大量的就业机会,农民不再需要“背井离乡、抛家舍业”地远赴城里务工,在家就可以获得就业的机会。这对缓解城市就业压力、解决农民工问题都有着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2.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农村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旅游在给农村带来高经济收益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农村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一方面为了配合乡村旅游的发展,在村民中开展了大量的文化和职业培训,这些都有助于提升农民的文化程度。另一方面,大量旅游者的到来也把文明的思想和先进的文化带进农村。最后,乡村旅游的发展还促使一些农村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公约等规章制度,并且逐渐地在村中形成了行业的管理机构,如:村旅游管理委员会等,大大地增加了农村中的村民自律性。

3.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我国目前经济社会中突显的问题就是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5年我国发达地区的城市居民之间和城乡居民之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落后地区的相比差距都达到了1万元人民币。乡村旅游的发展会促进城市向农村传输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参加乡村旅游的旅游者大多来自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他们的消费水平与消费观念会给农村或欠发达地区居民起到示范效应,使得乡村居民在一切可能的前提下模仿客人生活和消费方式[3]。同时旅游接待要求农村具有干净、整洁、齐全的硬件设施做基础,因此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村在道路、宾馆、餐厅、卫生、医疗等基础建设方面投入的力度,与之相配套的水、电、村庄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大大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4.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促进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乡村旅游作为新兴的旅游产品,它吸引旅游者的正是农村质朴的生活方式、绿色的生态环境以及无公害的农业产品。发展乡村旅游离不开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了吸引和招徕大量的旅游者,农民会自发的、有意识的去保护农村的生活环境,翻新农舍、整治环境、兴修道路、治理环境等等,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使农村的生活环境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同时,农民也能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切实的感受到良好环境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激发农民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乡村环境和乡土风情的保护。

三、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坚持传统农业与特色农业并举。特色农业是指为了适应特定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区域、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围绕“特色”进行农业生产或提供服务,从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新型农业发展形式[4]。特色农业是对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更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是对传统农业进一步的挖掘和提升。国外的经验表明,乡村旅游是一种阻止传统农业衰退和增加农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对传统农业的一种补充。在我国乡村旅游也被看作是农村快速脱贫致富的有效手段。随着国家旅游局“2006中国乡村游”和“2007中国和谐城乡游”主题的宣布,中国的乡村旅游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我们在追求旅游带来的高经济收益的同时,还应该注意保护好传统农业的生产。然而在一些地区为了扩大旅游接待规模,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盲目的占用耕地良田建宾馆、酒店、农庄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应该认识到,传统农业不仅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来源还是乡村旅游的重要载体,更是国家和社会安定的坚固基石,无论何时候农业的基础地位都是不能动摇的。

2.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乡村旅游在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容易带来村民道德的下降,乡村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商业化、庸俗化。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原本质朴、单纯的乡村精神环境会在利益的驱使下变得淡漠、唯利是图,我们始终应该保持乡村旅游开发的“社会性”。乡村旅游给农村社会文化层面带来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不及它对环境、经济的影响那样明显,但它带来的后果却远远要超过对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例如:在江西的某个乡村旅游地,只要你进入了村庄处处都需要花钱。参观非景点的普通农舍也要付费,甚至与村民合影也要收取5元/人的照相费,实在让人很难接受,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被赤裸裸的金钱所代替,这样的乡村旅游开发完全违背了最初的目标,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

3.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政府宏观调控对发展乡村旅游,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旅游起着显著的作用。乡村旅游地往往区位条件较差,信息闭塞,如果在发展中没有科学发展观对开发模式和项目管理进行指导,很容易破坏乡村旅游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首先,政府应该为乡村旅游发展选择适合的发展模式。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选择出适合乡村旅游地的开发模式,避免村民盲目的开发而带来的破坏。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适合开发乡村旅游,也不是所有的乡村旅游都适合一种模式,可以根据自身资源的特点选择农庄型、生态型、工业型等等不同的特色产品。其次,政府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应当发挥政府在管理中的指导地位,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宏观调控合理地控制乡村旅游的发展规模,加强乡村旅游地区域资源的共享,构建大区域旅游网络体系,避免资源的浪费,尤其是在旅游的旺季。最后,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的资金负担。同时,政府还应该协调好政府、投资者、农村、农户、旅游者等多方的利益,做到各得其所。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任何个人和集体的富裕都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政府还应当尽量规避乡村旅游发展给农村带来的负面效益。

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7

现如今,在国家乡村旅游扶贫政策的支持下,政府和农民具有较高的积极性,乡村旅游在国内遍地开花,在欣欣向荣的现状下,同时也暴露出诸多的问题,尤其是乡村旅游投融资这一方面表现出诸多不成熟的问题。目前,国内乡村旅游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外来投资商、乡村集体组织和乡村居民个体,乡村旅游的投融资模式决定着投资主体的利益分配,因此,研究乡村旅游投融资问题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乡村旅游利益冲突,解决利益纷争的后患,使乡村旅游利益分配更加透明、公平、有效,从而促进乡村旅游健康、持续发展。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对现有乡村旅游投融资方面的文献整理分析过程,发现国外的许多学者将重点放在了旅游投融资方式的研究上,对于乡村旅游投融资方式的研究甚少。Denis Claude等人(2009)以产业组织为视角,探讨了临近旅游地投资质量与旅游地声誉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旅游地的投资质量,从而实现旅游地声誉提高的这一目标。Ruth Rios Morales等人(2011)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来研究分析政府的政策、行为与旅游业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提出建立和实施健全的政策法规能有效的促进有关部门吸收旅游投资,实现旅游业稳健发展。

国内学者对乡村旅游投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投资主体构成和主体关系上。许振晓(2002)分析了民营资本投资乡村旅游存在的三大误区,民营投资具有短视、逐利、体制不健全的特点,并提出民营乡村景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1]。龙茂兴、张河清(2006)乡村旅游面临资金不足、投资短缺的问题,并且提出应该协调好政府、农村集体、旅游企业、农民的利益分配的问题,从而实现乡村旅游健康、持续的发展[2]。黄郁成、张国平、李金波(2007)分别对国内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旅游投资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了乡村旅游投资主体的关系以及政府、外来投资商、农民的利益分配情况[3]。陶莎(2011)在产权制度理论的基础上,以南宁市“美丽南方”忠良景区为例,研究分析各个阶段的投资模式,提出通过股份制建立产权制度,兼顾政府、投资商、农民三方的利益[4]。任春(2009)分析了广东省乡村旅游融资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稳固原有融资方式的基础上,要大力开拓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5]。王林秀,张莉娜(2011)提出在 BOT模式下,通过“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利益分配等方面内容,构建了新农村旅游基地运营机制[6]。田敏(2011)认为乡村旅游投资主体为政府、投资商、乡村居民,投资中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融资渠道单一、投资机制存在缺陷等问题,并提出了改善投资环境、优化投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引导,有效推进乡村旅游投资路径[7]。

二、乡村旅游投融资现状

(一)乡村旅游投融资的利益相关者

现阶段,乡村旅游投入资主体主要是当地政府部门、社区居民(村民)、旅游企业[8]。

1.政府部门

目前,中央政府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三农发展的大战略之下,政策利好形势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的了广阔的前景与空间,政府部门在乡村旅游开发与投资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扮演者主导人的角色。涉及到乡村旅游开发的部门,从层级上可以划分为省、市、县、乡,乡村旅游开发的关键层级在县、乡;从职能上乡村旅游开发涵盖了旅游、林业、水务、农业、建设、环保、宗教等部门,政府的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市场营销,投资数量较大,获得的收益较低。

2.村民

虽然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村民表现出较高的积极性,但村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参与度很低,参与方式也很单一。对于旅游规划工作的编制、旅游事项的决策问题、旅游企业的运营与管理,村民很少参与到这种高级的旅游活动中,拥有很少的发言权;村民拥有资金较少,抵御风险能力很弱,这些因素也制约村民参与到大型旅游项目。

3.旅游企业

在乡村旅游开发的过程中旅游企业以三种形态存在,第一种是与资源管理部门合作或从中衍生出的旅游企业,第二种是外来投资商所经营与管理的企业,第三种是村民或村集体所开办的个体户或者集体所有制的旅游企业。这些旅游企业带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特点,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往往会忽视当地居民的利益,忽视对环境的保护。

(二)乡村旅游投融资模式

乡村旅游投融资基本上是围绕着乡村旅游利益相关者――政府、旅游企业、村民这三者展开的,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乡村旅游投融资模式进行分类(见表 1),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投融资模式基本上是由政府、投资商、村民三者主导或者合作而形成的,而合作的投融资模式已经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主流。

三、乡村旅游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数量无法满足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

目前制约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资金短缺问题。相对于旅游度假区的开发来说,乡村旅游开发所需要的资金相对要少得多,但乡村旅游的开发具有特殊性,其开发的范围、空间要广,需要的资金也随之增多。一般情况下,开发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道路交通状况的改造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旅游要兼顾旅游者各个方面的需求,探究原真、原味、原生态的同时,也要满足旅游者对于卫生、快捷、创新诸多方面的诉求。

(二)乡村旅游投融资结构不合理

1.千村一面――重复投资

乡村旅游如同春风一般,把政府、村民、企业全都调动了起来,在高度积极参与的同时,这种冲动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精准的定位,这导致乡村旅游出现了“千村一面”的现象。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镇、存都出现了重复投资、开发的现象。缺乏细致的调研与精准的定位,使得这种投资行为大干蛮干,一味模仿复制成功的案例,并没有充分挖掘当地的优质资源,无法满足旅游者猎奇求新的需求,走到哪里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2.无法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利益

各投资主体投资、开发过程中往往具有短期逐利的特点,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利益,及早收回投资成本,赚取利润,但旅游开发,特别是乡村旅游开发,往往具有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这就会导致投资者减少成本,特别是社会成本与环境成本的投入,在开发的过程中忽视对环境的保护,使得无法协调好经济、社会、环境的利益。

(三)投资机制不健全

乡村旅游融资机制主要是政府主导的投资机制,是由政府负责决策、实施与调控,市场主导型投资与多元化投资在乡村旅游开发中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现有的投融资模式中,特别是投资商与村民的合作投资中,往往缺乏风险保障机制与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乡村旅游在运营与管理的过程中,村民的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民愤难以平复,对乡村旅游健康、持续的良性发展埋下后患。

四、乡村旅游投融资扩展路径

(一)加大投资吸引力度

投资数量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乡村旅游快速发展的态势,加大投资吸引力度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一步,每个乡村都应该采取优惠政策来吸引投资,在乡村旅游开发规划初期通过电视、网络媒体进行宣传,进行招商引资,不仅为项目启动带来资金,这也是对乡村旅游的免费的宣传。鼓励每个村镇的旅游开发积极与网络平台实现互动,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众筹投资等新颖的投融资模式,打开融资渠道,让更多人参与到乡村旅游的投资中,实现乡村旅游的网络开发、投资、营销、经营与管理。

(二)优化投资结构

1.培育优势特色,打造一村一品

开发乡村旅游并不能一味复制成功的案例,要深度挖掘旅游者内在需求,并结合本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特色,培育最优质的资源,打造最优质的乡村旅游产品。使得每个旅游者都能看个或提到某个旅游产品或商品,都能叫得出旅游地的名字,实现一村一品,这就是开发乡村旅游的成功所在。

2.协调好经济、社会、环境利益

乡村旅游的开发只注重经济利益、忽视环境利益、社会利益的做法非常短视,加强对村民的教育,培育村民爱村、护村的意识;加强对投资商的教育,并且建立村民投资商互相监督机制。环境、社会投资的收益虽是无形的,但其发挥的作用是非常重大的,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为旅游项目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与当个各方利益相关者建立好融洽的关系,使后期的乡村旅游运营与管理顺利进行,减少矛盾与摩擦;加大环境投资,营造舒适、清新、美好的环境,不仅有利于吸引旅游者,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而且会提高当地村民的生活品质,造福子孙后代。

(三)拓宽融资渠道

1.建立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

发展乡村旅游,不仅要深入挖掘资源和调查分析客源市场,最关键的是要解决资金的问题,乡村旅游项目大且区域广,所需要的资金相应地多,投资商往往无法往往难以负担大型项目的投资,就需要调集社会多方的资金来满足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基金来源主要有:(1)政府财政拨款、旅游扶贫资金纳入到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范围中;(2)向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咨询企业等征收乡村旅游发展基金;(3)筹集民间、海外资金作为旅游产业发展基金;(4)利用互联网金融,网络众筹资金。

2.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乡村旅游主要依赖于旅游资源和良好基础设施进行发展,若旅游资源建设不足或者是配套设施较差,那么就对旅游者不具有吸引力,若乡村旅游投融资能登陆资本市场,借助外部资金快速发展,从而进入良性循环阶段,乡村旅游产业也因此获得良好发展。因此,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企业上市,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债券市场对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发展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

3.采用PPP 模式融资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对于乡村旅游中具有明确收费基础的,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经营性项目,可采用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对于乡村旅游中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准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

4.加大农村居民投资参与力度

农村居民在乡村旅游的开发中往往处于劣势的地位,参与度很低,而且现实的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往往是将居民的利益撇在一边,造成了乡村旅游后期利益纷争的隐患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应着重从以下方式来加大农村居民的投资份额,积极鼓励居民参与。第一是采取股份合作形式,将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第二是把乡村旅游贷款、支农资金直接分发到户,直接有效推动乡村旅游项目的开发。第三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可成立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对乡村旅游进行运营与管理,实现乡村旅游的良性发展。在乡村旅游开发的过程中,积极鼓励农村居民的参与,对居民的利益有效的保护是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四)政府引导协调

政府在乡村旅游的建设与开发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如投资主体利益冲突,环境利益、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得不到有效的协调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引导。政府通过引导、协调的方式兼顾各方利益,处理好利益纠纷。由于乡村旅游发展还处于不成熟的起步阶段,政府还应承担起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从素质与经营理念入手,培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多方面人才,做好乡村旅游软实力的建设工作。

五、结论

目前乡村旅游开发都是带有冲动型开发的特色,但乡村旅游投融资的效率往往是与乡村旅游开发的市场化相对等的。乡村旅游投融资主体主要是政府、旅游企业、农村居民,目前投融资方式主要是政府主导、旅游企业主导为主,发展的主流趋势是政府、旅游企业、农村居民合作乡村旅游投融资模式。根据乡村旅游投融资所暴露的弊端,对症下药,积极扩展乡村旅游投融资扩展路径,对乡村旅游的开发与建设做好资金保障。然而光是有资金也是不够的,还应打造多元化的乡村旅游产品,提高乡村旅游核心竞争力,打造出具有实力的品牌,是乡村旅游能够健康、持续地在旅游市场中存活下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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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8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

1985年,墨菲(p.e.marphy)的《旅游:社区方法》一书引入了“社区参与”的概念,1997年6月,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理事会与地球理事会联合颁布了《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将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的关怀对象之一,并把居民参与作为旅游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了社区参与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性。社区参与是指居民参与社区 公共 事物与公共活动的规划、决策、执行、监督与评估等环节的过程。因此,乡村旅游社区参与应理解为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社区居民通过各种方式和行为,积极、主动地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环节和相关层面,并且在其发展中获取相应的利益,以保护当地 环境 和维护传统 社会 文化 ,促使旅游地和旅游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核心体现在参与的内容和目的两方面:居民获得参与社区旅游发展决策的权利和公平获得旅游收益的机会。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是体现社区因素和居民意志的有效机制,包括了旅游规划、旅游 经济 活动、环境保护以及 社会文化 维护等多方面内容,它更强调把社区作为旅游规划和 管理 的核心,是一种新型的旅游发展模式和开发理念。

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积极意义

近年来乡村旅游在我国快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国家旅游局推出“2006

(三)乡村 旅游 开发中社区居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当地农民直接利益受到损失。乡村旅游开发中居民最关心的莫过于利益分配,尤其是 经济 收入的分配。但由于 农村 居民参与程度低,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在资源利用上,包括土地资源在内的可利用资源,在旅游开发以前是当地社区居民赖以生存的生产生活资源,其使用权归农民所有。当旅游区进行规划后,这些资源即变成景区 管理 部门所有,而景区在经营中所得经济利益没有或很少分配给当地居民,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同时在将这些资源使用归属权转让给旅游企业时,政府或村委会未能使农民获得最大利益,甚至个别地方出现权钱交易等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其次,在就业机会上,目前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各地大多数旅游项目是以委托经营、承包、经营权转让或租赁承包的形式委托给一些外地开发公司开发与经营,而不是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大量外地人的涌入与参与,使乡村旅游区的旅馆、餐馆及纪念品经营等被外地企业所垄断。这样的结果,造成当地居民被排除在经营决策之外,就业机会大大减少,并使部分旅游收入通过工资和商业利润等方式流向外地,致使当地居民丧失了在旅游活动中应得的直接经济收益,同时也削弱了“旅游扶贫”的效果。

2.当地居民间接利益的丧失。社区居民参与乡村旅游所获得的利益除了经济利益外,还包括 环境 利益和 社会 文化 利益。环境是当地居民长期生活、生产的场所,一旦遭到破坏出现生态问题,会首先危害到他们的生活和健康;乡土文化是当地居民在情感和 心理 上的归属,然而随着旅游的开发会被城市文化所同化。没有了良好的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便失掉了发展旅游的“灵魂”。当地居民不是参与的主体,甚至根本无法涉及旅游开发的规划、决策等工作,由于开发者 指导 思想和管理上的原因,旅游开发中往往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行为,进而使当地居民间接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社区居民对参与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

由于当地居民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利益得不到保障,却还要承受环境破坏、正常生活秩序受干扰和价值观念受冲突等不利影响,目前乡村旅游开发中社区居民对参与乡村旅游活动的态度淡漠甚至产生不满抵触情绪。社区居民对发展旅游的态度研究表明:一旦社区居民产生这种消极情绪,会极大地影响到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甚至导致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失败。例如印度海岸旅游地goa,因当地居民不满旅游者带来的种种不便,向游客散发敌意传单,并演变成向政府施加压力的消极行动。可见居民参与的态度直接关系到当地乡村旅游发展的成败。

保证乡村旅游社区参与有效性的措施

(一)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转变职能

如果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既是利益的主体,又是政策的决策者,必然造成乡村旅游收入不科学合理的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最终会大大降低乡村居民的“参与度”。所以政府要由包揽一切的主导作用,转变为在以当地居民为主体乡村旅游开发中发挥引导、协调、监督等作用。政府应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处于中立地位,积极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保障居民的参与权,规范居民参与的行为及过程,处理好开发商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矛盾,成为他们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推动作用

当地各级 行政 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乡村旅游社区参与的内涵及重要意义,提高重视程度。政府通过制定实施各项鼓励扶持政策,例如通过贷款、补贴、 税收 刺激等措施,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并给他们创造多层次的参与机会和就业岗位。当乡村居民在经济收入和就业等方面得到平等的利益分配,就会极大地激发他们参与旅游开发的积极性和热情,乡村旅游才能真正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加强培训以提高乡村居民参与的能力

如前所述,乡村居民受 教育 程度低,文化素质及综合素质差是造成他们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意识淡漠的另一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大对当地居民的培训和教育的力度。通过整体培训,普遍提高乡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参与意识、商业意识、竞争意识;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当地不同类别、不同人群参与乡村旅游的能力,从基本的旅游服务和经营到高层次的旅游管理与决策,保证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参与到乡村旅游活动中去,使当地居民真正成为旅游业的主体。

综上所述,社区参与乡村旅游目前在我国乡村旅游发展中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欠缺,但随着我国乡村旅游的深度开发,要确保当地旅游、经济、 社会文化 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参与必将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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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9

关键词:乡村旅游;产业价值;演进机制

中图分类号:F590.3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5)05-0153-04

Analysis on Value and Evolution of Rural Tourism Industry

Shan Fubin1,Wang Gang1,Feng Hongying2

(1. College of Finance and Trade,Bohai University,Jinzhou 121013, China;

2. Management School of Langfang Teachers College, Langfang 065000, China)

AbstractBased on the theory of industrial value chain, the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of rural tourism industry value were pointed out, and its the contents at different stages and the evolution mechanism we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The evolution trend of rural tourism industry value was also put forward. All these could provide practical guidances for the optimization and upgrading of rural tourism industry in China.

Key wordsRural tourism; Industrial value; Evolutionary mechanism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乡村旅游产业正面临优化升级的挑战,正确认识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构成及其演进规律对于探寻乡村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从游客消费需求角度看,旅游产业的价值是吃、住、行、游、娱、购等旅游消费环节所产生的价值,是旅游产业链中各环节的企业在目标顾客选择、产品定位、产品设计与生产、价格制定、渠道选择和形象推广等活动中所创造的。从旅游产品供应角度看,旅游产业的价值是在旅游企业为游客提供旅游产品的过程中创造的。从旅游体验的角度看,旅游产业的价值包括旅游体验产品设计与生产、环境制造、信息传递与服务、旅游运输服务、旅游产品消费服务等所有相关环节所创造的价值。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对旅游产业价值的构成及其演化研究仍处于摸索阶段。本文基于产业价值链理论和相关研究成果,通过对乡村旅游产业价值演化机制的讨论,以探寻乡村旅游产业价值演进的趋势,找到推进我国乡村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内在动力和发展规律。

1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构成及其表现

价值是客体以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而呈现的用途和作用。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就是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通过对生态、文化、农业生产以及土地、资本、技术、人才等多种资源的开发利用,给游客、经营者、管理者、服务者等主体所带来的功能和效用,也就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给相关主体带来的各项收益。乡村旅游业作为融合了农业、旅游业及关联产业的综合性新兴产业,其价值来源于产业内各项经营活动,是一个复杂的体系。

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惠及游客、经营者、政府、村镇居民等多类主体,产业发展为这些主体带来的收益是多方面的。从价值来源看,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包括旅游景区(项目)发展所产生的价值、基于产业链的纵向价值和基于产业集群的横向价值三部分。景区或项目所创造的价值指景区或项目运营给各主体带来收益;纵向价值指乡村旅游产业链各环节的经营活动给各主体带来的收益;横向价值指乡村旅游产业集群内各景区或项目相互竞争合作给各主体带来的收益。

从价值表现来看,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中,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为产业内经营主体的经营收入和政府的收税,包括乡村旅游景区(项目)经营者的收入、农副产品和工艺品生产者的收入、餐饮住宿和运输经营者的收入、旅行社的收入,以及景区和关联企业内员工的工资收入等。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产业竞争力提升和地区发展,以及就业和创业机会增加等,包括村镇的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的提高,农副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展,游客在游览过程中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审美素养的提高和文化体验、知识增加,以及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知识、技术、信息交流,村镇文化的保护和传承等。生态效益则主要表现为生态环境改善、动植物保护等。

2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阶段及其价值表现

2.1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阶段

20世纪80年代,深圳市为招商引资举办了荔枝节,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在深圳荔枝节的示范和带动下,全国各地纷纷开办各具特色的观光农业项目,这标志着我国乡村旅游产业的兴起。此后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又进一步推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在这一阶段内,乡村旅游项目集中在大城市郊区、特色农业生产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资源是产业发展的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则是乡村旅游发展主要驱动力量,旅游项目以农业观光、绿色农产品的品尝和采购为主。

进入20世纪90年代,乡村旅游作为生态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国家旅游局把“华夏城乡游旅”作为该年的旅游主题,农家乐、村寨风情游、农业科技游等乡村旅游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除传统农业观光项目,具有养生保健、休闲度假、感知体验、科普教育作用的乡村旅游项目不断出现。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拉动成为这一阶段乡村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的驱动力,产业整体效益不断增强,除游览环节外,乡村旅游产业链其它环节所产生的效益也越来越突出。

进入21世纪,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背景下,我国乡村旅游业进入深入发展阶段。乡村旅游的特色村、特色乡、特色县在全国范围内陆续推出,休闲度假、文化体验成为此阶段乡村旅游消费的主导需求,游客需求也呈现出多元化、个性化、综合性的发展趋势。在市场需求的导向下,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加完整、体系化的享受,区域内外的乡村旅游景区(项目)纷纷通过合作来建立产业集群或乡村旅游综合体。

2.2不同发展阶段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

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乡村旅游业以其独特的地方性和乡村性特点,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已经成为现代旅游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在发展过程中,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构成不断变化,从产业价值来源和构成来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以特色资源为主的发展阶段、以旅游产品创新为主的发展阶段、以区域间合作为主的发展阶段。乡村旅游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也是产业价值持续演进的过程,如表1所示。

发展阶段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

以特色资源为主的发展阶段价值来源:依托乡村内的生态环境、农业生产、乡村文化等特色旅游资源实现产业发展。

价值表现:产业的价值结构单一、整体价值水平较低,产业价值主要表现为乡村旅游景区(或旅游村镇)所产生的收益,主要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并不明显。

发展机制:公益目标是产业发展的主导目标,政府是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主体,政策是产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

以旅游产品创新为主的发展阶段价值来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被广泛应用,通过对各种特色资源的科学配置以不断创新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价值表现:产业价值结构逐步完善、整体价值水平逐步提高,产业价值主要表现为乡村旅游景区(或旅游村镇)所产生的收益,同时,乡村旅游产业链逐步完善,产业链形成的价值趋于明显;产业的经济效益强化、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变化较小。

发展机制:除公益性目标外,盈利目标性得以强化,政府和各类经营者是驱动产业发展的主要主体,政策驱动和市场需求拉动并存。

以区域间合作为主的发展阶段价值来源:除传统资源外,人造旅游资源得以开发利用;在区域内外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资源的配置利用,以实现资源的融合开发利用。

价值表现:产业整体价值水平提升到新的层次;产业链价值和产业集群价值所产生的收益越来越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实现。

发展机制:盈利目标和公益目标并重,经营者和中间服务商成为产业发展的主导主体;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是产业发展的主导因素;在经营者内生需求的作用下,区域内乡村旅游景区间、景区和非景区间合作紧密。

3乡村旅游产业价值的演进机制

乡村旅游产业每一次创新都是对原有供给和需求平衡的打破,促使产业生产效率的上升和新型业态的出现,这也是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显著标志和基本特征。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产业价值的演进体现在两个方面:完善价值体系和保障价值实现,即完善产业的整体价值结构、提升产业的价值水平,构建价值实现的组织体系、健全价值实现的保障条件。

游客需求为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方向和目标。在不断变化的游客需求和不断增强的市场竞争压力的双重驱动下,乡村旅游经营者和各级地方政府产生变革的动机,期望通过创新以更好满足游客需求,从而获得更高、更稳定的收益回报。

提高乡村旅游产业的收益回报水平和回报的稳定性,首先需要引入新的资源要素,包括新理念、新技术、新知识、新政策以及知识、人才、资金等,通过新的资源要素引进,以创造乡村旅游的新业态、新项目、新产品。而新的资源要素吸引离不开“中介物”的桥梁作用,在实践中地方政府、龙头企业或乡村旅游合作社通常就是“中介物”。这些主体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将新的资源要素吸引、集聚到乡村旅游产业中,为产业优化升级提供必要的基础和条件。

新资源要素的投入使乡村旅游的发展方式产生转变,产生新的“生产函数”,即通过乡村旅游经营模式和组织关系的变革,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产生新的旅游产品。新资源要素的投入和新“生产函数”的作用,提高了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使产业的生产效率逐步提升、产业收益逐步增强,乡村旅游产业的价值也就从低端走向高端,从一个阶段向另一阶段演进,如图1所示。

图1乡村旅游产业价值的演进机制

4乡村旅游产业价值的演进趋势

4.1乡村文化资源将成为乡村旅游产业价值的重要来源

乡村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文化资源的开发是保持乡村旅游持续发展能力的根本所在,也是创新乡村旅游产业价值的重要来源和新的渠道。民俗风情、宗教礼仪、民间技艺、地方文艺等将成为乡村旅游开发的主要文化资源;乡村文化节庆、乡村文化主题公园、特色乡村文化小镇(或特色村)、乡村文化博物馆、乡村文化娱乐舞台等将成为乡村文化开发的主要形式。通过塑造“乡村文化旅游精品项目”、“乡村文化精品线路”、“乡村文化旅游目的地”,使乡村文化资源的价值得以最大化实现。

4.2更加注重项目和业态的创新来培育产业的新价值

升级乡村旅游的传统业态、培养新业态,将是乡村旅游产业价值优化升级的必然趋势。将乡村旅游与休闲度假旅游、生态旅游、健身旅游、文化艺术旅游等融合,发展乡村专项旅游产品是培育乡村旅游新业态、新项目的方向。乡村汽车营地、葡萄酒庄、创意农园、教育农园、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养生山吧、民族风苑、国际驿站,以及乡村内的各种休闲度假,如温泉度假、森林度假、滨水度假、乡村俱乐部度假、乡村会议度假等,将成为乡村旅游的主要新业态,通过对新业态、新项目的培养以增加乡村旅游产业的新价值。

4.3更加强调产业内各项活动的协调以增加产业整体价值

产业价值是产业内相互关联经营主体基于总体目标所创造价值的集合。乡村旅游产业在未来发展中将更加强调不同经营主体间的合作产生联动效应,进而扩大产业收益。经营主体的合作在组织形式上将突破行政界限和产业界限,构建战略合作联盟和产业集群;在功能定位上将更强调差异化和彼此互补;在空间布局上将以“带”、“片”等形式形成乡村旅游聚集区。通过合作使各类资源、知识和信息在相邻地区之间、关联产业之间、不同经营主体之间顺畅流动,从而实现产业整体价值提升,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4.4强化游客体验将是乡村旅游产业价值实现的有效保证

强化游客的旅游感知水平是乡村旅游产业价值转化成产业收益的根本保证。在未来乡村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为游客创造体验的途径将集中在教育性体验、娱乐性体验、美学性体验和探索性体验等方面。通过教育性体验活动让游客认识农业、了解农业生产、熟悉乡村生活方式;通过娱乐性体验丰富游客旅游乐趣,创造畅爽感觉;通过美学性体验让游客感受乡村优美风光、感知乡村文化魅力;通过探索性体验让游客在乡村探奇揽胜,获得内心满足。

4.5生态环境在乡村旅游中的基础作用将更加重要

乡村旅游业的兴旺得益于乡村优良的生态环境。乡村旅游产业优化升级的本质是对产业价值的突破和创新,而优良的生态环境将是价值创新的基础和前提。在乡村旅游产业未来发展中,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积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杜绝项目开发和运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与乡村生态环境破坏之间的矛盾,实现乡村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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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的社会效益例10

乡村旅游是指利用乡村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农耕文化、农家生活和民俗民风等旅游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和开发设计,为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度假、体验、教育、娱乐、健身等多项需求的旅游经营活动。在乡村旅游发展中,自然生态环境既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旅游与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

一方面,没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就无从谈起,而不发展乡村旅游,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功能就无法实现;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发展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双重效应,即生态环境响应的正效应和负效应。发展乡村旅游,必须以乡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前提,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着力提升和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有效化解和消除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负效应,确保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正确响应,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WwW.133229.COm

一、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

1.提升乡村自然生态环境质量。

(1) 乡村旅游具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特质。乡村旅游立足乡村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人文生态景观,是“一种以自然环境作为重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方式[1]。”乡村旅游开发重点是利用乡村独特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生活方式、民俗民风和生产活动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资源要素,因而对作为重要吸引物和发展基础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原生保护的内在特质,即乡村旅游开发往往更多地借势乡村自然生态特征,而不是对乡村自然植被、地形、河流和土壤等做大的改造和变动,发展乡村旅游,有利于乡村原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2]。

(2) 乡村旅游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受提升乡村旅游竞争力和增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驱动,乡村旅游地政府和社区往往会结合新农村建设,持续增加乡村旅游地环境整治和维护的资金投入,从而使乡村旅游具有了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改进和乡村村容村貌改善的社会功能。如各地为发展乡村旅游,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乡村垃圾集中处理、污水综合治理、卫生改厕、村道硬化等项目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以及亮化工程,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乡镇生态工业,有力地保护了乡村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乡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2.提升经营企业、社区居民和游客环保意识。

(1) 促进乡村旅游经营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自然生态环境是乡村旅游的重要引力源,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旅游地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得越好,就越能吸引游客,越具有市场竞争力,并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驱动和对乡村旅游本质特征及发展规律认识的加深,促使乡村旅游经营企业不断提高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加大投入,完善管理,积极优化乡村旅游生态环境。如浙江宁波塍头村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全球率先构建了低碳、生态的乡村系统,被亚太旅游联合会、国际度假联盟组织、中华生态旅游促进会联合授予首批“中国低碳旅游景区”荣誉称号,成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乡村旅游发展新型典范。

(2) 促进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自然生态环境是乡村生态环境系统的核心层级,是乡村旅游引力源的最直接表现形式。发展乡村旅游,就必须有效保护富有价值的乡村旅游资源及生态环境。乡村旅游发展对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具有明显的正向效应,乡村旅游搞得越好,当地政府和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越强。这是因为乡村旅游发展能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户就业增收,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自然会高度重视乡村旅游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搞好环境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环境保护成了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的自觉行为。同时,外来游客也会带来先进的生活理念、开放的思想观念和新的生产方式,促成社区居民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的养成。

(3) 促进游客环境保护意识的养成。乡村旅游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吸引游客,并使游客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得到相应的生态环境熏陶和感染。旅游者置身优美的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欣赏乡村的自然美景;置身淳朴自然的农家风俗,体验古老的农事生产、享受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种极其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价值,无形中实现了对游客生态环境重要性的宣传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和培养,而乡村旅游经营过程中导游员的生态解说、景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标志的醒目提示,都会加深游客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游客对生态责任和生态伦理意识的认知。可以说,乡村旅游本身就是一种生态文明建设和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的有效载体,它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通过乡村旅游活动的积极参与,还能够增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融洽,养成爱护自然、保护生态、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洁身自爱的旅游道德习惯。”这都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正效应的体现。

二、乡村旅游发展的生态环境负效应。

1.乡村旅游开发过程的环境负效应。

(1) 环评论证不充分为生态环境破坏提供了空间。乡村旅游项目开发环评认证是在对开发地区位、地质地貌、气象水文、土壤、动植物、大气环境质量等指标进行深入调研基础上,科学测定乡村旅游地生态环境容量,并对乡村旅游发展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作出科学的预测和评估。环评认证是乡村旅游项目和产品开发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只有进行科学的环评,才能制定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目前,大多数乡村旅游项目开发都未经详细、专业的环评认证,只是在相应的乡村旅游规划中对环境资源保护作出原则性规定和要求,缺乏强制性指标规定,实际运作中指导性不强,并为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破坏提供了空间。

(2) 随意更改项目规划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破坏。旅游资源开发对环境影响可分为原发性影响和继发性影响两类。原发性影响是指旅游开发过程中导致的直接影响,如旅游索道修建中的开山、炸石、砍树等行为对山体地表、生态的影响。继发性影响是指旅游开发间接或诱发的环境变化,包括由于旅游开发引起的大气质量、水质变化等[3]。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过程中,上述两种环境影响类型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获取更多经济效益的价值追求和缺乏对乡村生态系统的科学认知,极易导致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无视规划,对原有地形骨架和植被、池塘、衍生物等进行大肆改造,随意改动和破坏固有特色,或盲目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追求大投入、高档次,从而导致乡村自然生态环境系统遭到破坏,引发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2.乡村旅游经营过程的环境负效应。

(1) 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载经营。“依托于乡村原生态环境和乡村性资源的乡村旅游属于环境敏感性资源,很容易因乡村旅游的过快发展而遭到破坏[4]。”其中,乡村旅游时间的相对集中和追求短期效益的超载经营最易引发乡村生态环境的破坏。从客观方面看,城市居民乡村旅游在时间选择上主要集中在“五一”、“十一”和春节 3 个长假、其它国家法定的传统假日以及每周的双休日,在游览项目选择上又大多集中在如农作物耕作与果实采摘等,必然导致乡村旅游地的游客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上的大量聚集,从而使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承载压力加大;从主观方面看,由于我国旅游经济总体仍处于门票经济时代,旅游经营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更多地依赖游客规模增大、数量增长,而不是依靠效益提高。出于短期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往往无视超规模接待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周期性的旅游超载,直接影响了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甚至会造成生态环境难以逆转的破坏,导致环境功能的衰退。可见,发展乡村旅游,必须充分考虑乡村旅游地生态承受能力,否则“即使短期内为当地带来了一些经济上的好处,但是由于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损失和经济损失远远超出其带来的经济利益[5]。”这将使乡村旅游长远利益得不偿失。

(2) 缺乏环保责任的随意排放。乡村旅游带来大量的人流、物流,必然会伴随各种生产生活污水、废气和固体垃圾等大量污染物的排放,黄大勇将它划分为五类,即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地污染、噪声污染和旅游垃圾污染等[6]。若不予以及时有效治理,就会严重污染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环境。

因此,必须加强清洁生产,搞好各种污染物的科学处理。但清洁生产和各种污染物的科学有效处理需要增加设施设备和人力资源等投入,进而增加经营企业运行成本。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经营企业极易诱发极端唯利行为,置乡村生态环境于不顾,随意倾倒固体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各种污水、废水和废气,从而污染乡村水体、土壤、植被和大气,危及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3) 无视环境脆弱性的旅游行为。由于旅游活动往往是对日常生活的全新改变和超越,是一种求新求异、超越常规的生活环境和状态,因此,在乡村旅游过程中,短暂的异地游览特征就容易使游客产生“道德感弱化”,由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暂时性突变,人们原有的对共同行为准则和规范积极反应和遵循的状态也会随之改变,甚至会产生道德盲区。在旅游活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心所欲、懒散率性、放任自流的心理倾向,行为举止上就弱化了原先常态生活与工作中的道德顾忌与约束,增强了物质摄取意识,极易产生过度利用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乱攀乱摘、践踏草坪、乱扔垃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对乡村自然生态环境、景观资源等产生消极影响,不同程度地破坏了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

三、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正确响应。

1.全面提升环保意识。

(1) 增强经营企业的环保认识。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作用,对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和社区居民进行环保责任意识教育。乡村旅游地政府部门应经常性地向旅游经营者、游客、社区居民公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污染对健康、经济、环境的损害,使大众对旅游与环境关系有正确的认识。这种教育活动需长期进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起责任。政府环境部门、社会环保组织、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要大力宣传旅游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互惠互利关系,使公众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提升自己旅游质量的保障;要大力宣传旅游活动可能会给环境造成的损害,尤其应让公众认识到游客活动中不文明行为对旅游环境、景观的污染和破坏及其后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支持节能节水、降耗减排,提高环保低碳发展理念。我们的管理决策者要明确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实行科学管理,要树立科学的环境伦理道德观,并落实到干部考核和工作监督上。由于旅游环境改善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紧密关联,我们要注重旅游和保护环境互相促进,在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舍弃经济利益,保护生态环境。

(2) 强化社区居民的环保理念。“在旅游社区环境演化的过程中,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自然演化、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旅游者旅游活动以及由此而进行的人为开发建设[7]。”这其中,社区居民既是乡村旅游发展的参与者,又是乡村旅游地环境的重要影响者和改变者,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活动均会影响乡村旅游地的环境状况和质量。实现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必须有效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地方政府应积极协调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社区居民生态环境教育。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增强的有利条件和基础,使乡村旅游成为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渠道,强化乡村旅游的环境正向效应;另一方面,在普及环保知识中,应当按照当地社区居民和农户的习惯,多采用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印刷品 (书刊、报纸、杂志、宣传折页) 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同时需要进行强化培训教育,并借助网络通信、电视、电话等现代传媒方式,更有效地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采用包括经济、技术、政策、法律法规等多途径的手段,综合提升乡村旅游业主的生态环境意识。

(3) 提升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乡村旅游发展和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游客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方面,除地方政府外,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应重点承担起对游客环境保护的教育责任,通过发挥乡村旅游内在的生态环境教育功能,提高乡村旅游环境消费品位,引导和鼓励游客学习和掌握乡村生态环境知识,激发游客对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和重视,发挥游客自我约束与社会教育的双重作用,增强游客对乡村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使游客在情感上爱护自然环境,在行动上保护自然环境;同时,针对游客因异地游览道德感弱化并由此引发的各种环境破坏行为,可通过设立公众生态教育点进行渗透性导引和主导性导引,如在游客集中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宣传窗、加强导游和一线服务人员生态宣讲等方式,对游客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教育引导,倡导低碳旅游、责任旅游,对生态破坏情节严重的游客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以增强游客环境保护意识[8],有效保护乡村旅游的生态环境。

2.完善政府管理调控。

(1) 搞好规划调控。政府对乡村旅游环境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将自身环保职责贯彻于乡村旅游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引领、管控作用。“乡村旅游开发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对控制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保护植被环境尤为重要[9]。”乡村旅游地所在政府要正确处理乡村旅游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牢固树立“环境兴游”、“生态兴游”观念,坚持科学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原则,做好乡村生态环境和乡村旅游协调发展规划。要在科学论证交通优势、资源优势、环境承载力、市场潜力和乡村旅游环保评估基础上,围绕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实施生态功能分区分级保护与优化,因地制宜规划和开发乡村旅游,以科学规划实现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调控前置,避免因乡村旅游无序发展可能带来的农村生态环境劣化。

(2) 强化法规监督。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环保法规体系,确保乡村旅游发展环境保护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乡村旅游项目审批、环评等制度,确保乡村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符合环保标准;加强乡村旅游经营行为的环保指导和监管,健全乡村旅游环境监管动态协调和监督机制,形成乡村旅游环保工作合力,杜绝乡村生态环境破坏性开发和资源浪费,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现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 增强环保投入。加强乡村旅游发展税收收益的环境反哺,重点用于加强乡村旅游环境管理体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如在乡村旅游地建立“生态监测站”,在各主要环境敏感区建立相应的生态观测点,便于对旅游活动造成的乡村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动态定位监测,通过对乡村旅游地大气环境、水环境、地表环境变化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动态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环境治理和改进,有效维护乡村旅游地生态环境质量。

3.促进企业生态自律。

(1) 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行业协会要充分履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制定和实施乡村旅游开发者和经营者“分级”评定制度时适度强化生态环保标准和要求,提高乡村旅游开发和经营环境准入门槛,引导和监督乡村旅游开发企业与经营企业大力开发绿色乡村旅游产品、低碳环保旅游经营设施设备和用品,以行业生态自律促进乡村旅游目的地整体生态环保水平提升,实现乡村旅游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2) 发挥企业主体核心作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企业行为对生态环境具有直接影响和作用。乡村旅游开发、经营企业必须坚持生态环保经营理念,注重提高自身环保意识和素质,切实按照乡村旅游整体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将节能环保、低碳减排发展理念贯彻于从开发到经营的整个乡村旅游发展过程。如乡村旅游景区道路减少水泥、沥青的使用;景区内部倡导使用人力、畜力为主的传统交通工具取代现代机动车 (船)的使用,以降低尾气排放,创建绿色低碳乡村旅游目的地;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关系,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方式,采取旅游低谷期主动吸引旅客,旅游高峰期控制游人数量、科学分流游客等有效措施,加强乡村旅游地生态环境容量的合理控制和科学调度,避免游客过分集中在生态环境脆弱区,确保乡村旅游始终处于环境承载力许可值域内,避免因旅游超载引发乡村旅游地生态环境破坏;必须加强游客管理,引导和监督游客践行环保责任。具体可在乡村旅游地入口、乡村旅游景区 (点) 及设施边缘等重要场所树立醒目警示标牌,引导游客尽量选择徒步,提醒游客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4.增强环境技术供给。

(1) 加强环境适用技术研发和应用。“当前我国产业生态管理的关键问题是采取措施加大环境技术创新的作用。”破解乡村旅游发展衍生环境负效应,除强化环境协同管理外,须加强适用环境技术创新与有效供给。政府要加强乡村旅游发展中相关环境适用技术需求调研,增强环境技术研发和推广财政投入,积极构建政产学研协作平台,结合乡村旅游需求组织、协调相关产业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环境适用技术研发,并发挥财政杠杆作用,采用财政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乡村旅游经营企业积极应用相关环境适用技术。乡村旅游经营企业要不断增加环境保护和治理适用技术资金投入,积极根据自身经营特点,主动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先进环保技术,加强节能减排,践行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和使命。

(2) 突出重点环境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应在乡村旅游环境负效应生成原因系统分析基础上,重点围绕乡村旅游发展衍生的水环境污染、固体垃圾环境污染、空气环境污染等进行技术创新和相关适用环境技术及新产品研究和推广运用。针对水环境污染,着眼降低成本,重点应建立乡村旅游地统一的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中心 (站),搞好污水处理管网系统建设,加强废水处理装置与污水处理系统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或通过管网并网区域污水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实现无害化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确保水体不受污染;针对固体垃圾环境污染,致力于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环保处理技术。垃圾分类收集重点是搞好乡村旅游服务区、主要游览步道、游客休憩区等游客活动集中区环保可回收型分类垃圾箱的科学合理配置。同时,提高环保产品使用率,积极推广无毒无害、少污染和低消耗的生态环境材料,用纸质、布质等可回收再利用替代品淘汰塑料等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相关用品,便于实现回收和再生循环利用。

垃圾生化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其中垃圾焚烧厂具有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及可回收垃圾焚烧余热等优点,应加以重点推广;针对空气环境污染,要积极推广空气污染控制与大气环境保护技术。加强乡村旅游地的主通道和游客密集地的噪声监测,对进入车辆实施限速禁鸣,降低噪声污染。加强适用油烟净化技术研发,并面向乡村旅游经营企业全面推广。加强汽车尾气污染净化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装有尾气净化装备的汽车和基本无污染的非燃油汽驱动绿色汽车,如电动车、天然气车、太阳能车等环保节能旅游交通工具的使用面,有效降低大量机动车涌入、大量汽车尾气排放引发的大气污染,优化乡村旅游地大气环境质量。

【参考文献】

[1] 方春梅等。 乡村旅游环境承载力概念探讨 [j].现代农业科技,2010.

[2] 翟付顺。 农业旅游产业生态环境效应及发展策略 [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6,14(4):9- 10.

[3] 张红珍。 旅游发展与环境效应问题研究- 以石林地质公园为例 [d].昆明理工大学,2005(10)。

[4] 何玮。 基于环境保护理念的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研究 [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6(10):57.

[5] 顾筱和。 论乡村旅游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5):98.

[6] 黄大勇。 论乡村旅游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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