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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6:09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1

复核验收组首先来到该团的项目建设工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该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之后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该团2013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自2013年9月10日开始施工,于2014年8月15日竣工,项目总投资2008.79万元。累计完成现浇渠道防渗工程23.44公里,配套建筑物235座;建设高效节水膜下滴灌面积2723亩;田间道路砂砾石硬化11公里,配套建筑物12座;建设农田防护网203.3亩。该团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实施,一是使渠道输水安全有了保障;二是通过田间道路硬化,方便了职工出行和田间作业;三是提高了条田标准化建设程度。该团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分布在三连、六连、十七连等连队,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耕地情况来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布局,以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为目标,选择一些整治潜力大且相对集中成片的田块。综合运用调查、勘测、评估等各种手段,准确摸清项目区耕地质量和权属状况,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效益的分配方案,确保收益权调整与分配方案的制定公开、公平、合理、合法。

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农田的防洪抗旱能力,为实现农田增产、农业增效、职工增收奠定良好基础。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2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灌区工程老化严重,急需配套改造。获嘉县水利工程大部分始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虽然对干、支渠进行了多次整修维护,但是许多斗、农、毛渠普遍标准低,配套率低,配套率仅占到40%。渠道老化失修,严重影响灌区效益的充分发挥,不能满足灌溉要求,直接威胁农业生产。灌区除涝工程建筑物配套老化失修,每遇局部暴雨,排水不畅,内涝成灾,农田被淹,损失严重。另外,由于60%灌区渠道没有实施衬砌或已毁坏,增加了取用水过程中的消耗和损失,加之大水漫灌的灌溉方式,极大的降低了水的利用效率。

2建设目标

通过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建设,基本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配套改造,解决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改造问题,提高农田抗御旱涝灾害能力,以发展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充分整合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形成较为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基本实现“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的效果。

3组织保障

3.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是一项强基础、惠民众的民生工程。在项目实施时,获嘉县政府批准成立了“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管理局由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共同组成。管理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管理股等科室负责项目的设计、实施、资金管理等工作,并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着力打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整合平台,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政府在筹集资金、建立机制、组织发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3.2部门协调联动。获嘉县水利局是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办法,组织工程实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等;并抽调工程技术人员,成立技术督导组,分片包干,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财政部门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监管。3.3资金保障措施。努力打造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综合利用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涉农项目,整合其资金,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积极引导更多的涉农资金投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效益,集中打造“田地平整、排灌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3.4引导农民投工投劳。积极引导农民投资投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的意见》精神,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4制度保障措施

4.1管理制度。4.1.1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获嘉县水利局、获嘉县财政局组织成立项目法人机构,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为项目法人单位。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重点县项目实施必须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逐级负责制。4.1.2实行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制。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将分标段向社会公开招标,做到公开、公正、合理地选择施工单位,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投标方按照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提交工期、报价和质量标准等,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施工图交底-投标-开标-评标-决标-签订合同的顺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4.1.3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所有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合同管理进行全程监理。4.1.4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按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相互各方的权、责。合同由专人管理,签发工程承建合同必须由项目法人签章,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按《合同法》规定程序进行。4.1.5项目公告制。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实行项目公告制,项目公告采取整个项目区公告和各项目村公告,将建设范围、面积、建设内容、开竣工时间、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告,以接受社会监督。4.1.6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制。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工程实行单元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制。施工单位对单元工程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应对每个单元工程进行验收。初验通过后,由监理单位上报建设单位进行单元工程抽验及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单元工程抽验及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组成员单位由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检察院、监察局、审计局、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乡政府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单元工程抽验及单位工程验收,保证交付合格工程。4.2资金管理制度。4.2.1建立资金审批机制。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拨付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拨付,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时拨付工程款的3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时拨付工程款的50%;完成合同工程量的100%时拨付工程款的70%;工程经审计后,工程余款方可结清。工程资金拨付中由监理单位、乡镇政府负责工程量的审核,审核后报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批准,由水利局出具齐全的申报资料,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审批的进度款直接支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4.2.2建立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水利基建会计核算办法等各项财务制度,按照“预拨、验收、审计、报账”的拨款程序,结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监督体系,实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增加项目资金使用透明度。4.3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全面推行绩效考评,着力建立“用好钱、办成事、出效益”的工作机制,实行边实施、边检查、边考评,采取分阶段考核,分阶段打分,及时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的绩效考评。

5宣传发动措施

5.1事前的宣传发动。获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最终受益的是农村、农民,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但由于涉及村组、村民多,施工场面大,施工周期长,农民虽然盼望着进行小型农田水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增加耕地面积,但又顾及眼前利益,往往为了眼前利益而不顾全大局,这样,项目建设前的宣传发动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就要把项目区群众思想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召开群众会、动员会的形式面对面地宣传有关政策,分析县情、村情,有针对性地排除群众思想疑虑,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民心工程,积极投身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行列。5.2建设期间及建成后的宣传报道。典型带动是必要的宣传工作手段。采取分类试点,狠抓重点,效益观摩等方法,大力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设期间及时向县级、市级、省级新闻媒体报道重点县的建设情况,及时推广一些突出的做法,组织各项目点施工单位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要求,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稳步推向深入。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3

一、前言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制定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2年4月,全国新建1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已经分解下达至31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下发充分体现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站位高、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如何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该项任务、在开展建设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等已成为相关专家、学者探讨的重点。

二、历年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一味追求图件美观、投资比例合理,忽略了设计方案的实用性

相比一般的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基本特点是:耕地集中连片,具有一定的规模;耕地质量相对较高,骨干设施较好;已有田间基础设施的雏形,便于出具设计的初步方案,等等。在项目设计阶段,受时间、测量图纸准确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对项目区情况了解不够透彻,有时设计方案过于迎合对图纸美观的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受投资比例的约束,从而忽略了方案的实用性,这对后期项目的实施造成了不利影响。

(二)重设计轻监管,施工阶段变数较多

项目立项、设计等工作一般都较严格和规范,而施工及其过程中的监管和质量验收却容易被忽视。重设计轻监管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了部分施工工序不规范,监管力度不够;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反复次数较多,对变更材料的审查难度较大。

(三)整治后的权属调整难度较大

为了能够实现规模效益,基本农田项目一般是以大田整治为主,所以会涉及多个权属单位,权属调整则成为了整治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另外,农村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导的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耕地主要散落在各农户手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新修工程占地、改变原权属界线走向等情况出现,各农户对此往往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从而导致整治后的权属调整工作难以开展,土地整治项目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和效益。

(四)后期管护跟不上,工程寿命缩短

后期管护主要包括工程管护及土地质量检测等。其中,工程管护是指对修建的农田水利及农村道路等设施进行及时地修缮,延长其使用寿命,使基本农田整治工程的实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土地质量的检测,尤其是对新增耕地部分的检测,宜采用动态检测的方式,定期对土地质量进行有效监管,根据土壤肥力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良措施,以满足耕作物生长的需要。

目前,很多项目竣工后主要是将项目移交给所在的村委会管护,因土地整治工程后期管护的制度不够完善,管护主体及权责不明确,管护资金无法落实,所以管护效果并不理想,“重建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沟渠路工程被破坏、设施丢失等。无视后期管护的重要性将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意义将不复存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分析

笔者认为,要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落到实处,必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保证建设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创新模式,循序渐进。现根据历年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践经验及各地区相关学者的见解总结如下:

(一)综合考虑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因素

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是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必须考虑的自然因素,它直接影响着项目规划方案的可操作性。以南方丘陵地区为例,基本农田的分布特点与北方平原地区的是截然不同的,在规划设计方面应有所区别。如北方平原区因地下水位较低,地表水资源匮乏,因此井灌比较普遍,且多为大田整治;为防风害,一般需种植农田防护林,以起到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的作用。而南方丘陵区水资源较丰富,但地形相对复杂,田块之间高差较大,整治后多以水平梯田为主。与之相配套的农田水利工程则以明渠明沟灌排为主,为避免过度冲刷,沟渠多配套跌水或消力池;部分地区为抬高水位,需修建陂头(小型拦水坝);在地势较高的地方,一般修建蓄水池蓄水,通过管灌的形式解决田间灌溉的问题。

综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能为了达到路宽、渠直、田块整齐的硬性要求,一味地追求外观设计上的美观,应以实用为主,充分结合项目区特点进行方案的设计。

(二)农田建设与水利建设相对接

近年来,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投入巨额资金修复农村小水利设施、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但是,在不少地方,小水利建设与土地整治工程不能有效对接,无法保证每一块地旱涝保收。作为小水利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确保耕地得到有效灌溉,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应将农村小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同力协作,将“最后一公里”的任务落实,以小资金获取大效益。

(三)注重施工工程质量把关及验收

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是影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质量的重要环节,与项目的立项、设计同等重要。为了防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成为质量差的“豆腐渣”工程,必须严格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把握好质量检验和工程验收工作。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同步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将施工方与监理方的质量检验资料分类建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按相关规定做好变更设计材料,及时上报备案;工程验收时结合普检与抽检、初验与复验、内业与外业检验等验收方式,对重点隐蔽工程、阶段性工程加强验收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总体达标。只有注重施工工程的质量及工程验收的环节,才能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这一民心工程落到实处,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

(四)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权益

权属调整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后的产权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项目实施后的权属调整问题,应做到未雨绸缪。在项目规划设计的实地踏勘阶段,应将权属作为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设计的初步方案需要到实地征求国土部门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并确认项目实施后权属调整是否可以落实,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如此才能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才能确保农民的权益不受损害。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大,所需资金的投入量较多,单靠政府财政出资无法满足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因此,拓宽筹资渠道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能够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在资金筹措过程中,除政府财政外,还可增强吸纳社会资金的能力,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另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因此,也可考虑引导农村闲散资金投入,试行农民先行投资,后期根据投资比例免收使用税费等优惠政策。

(六)加强项目后期管护,提高综合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不仅要建设好,还要管理好。建设与管护并重是土地整治项目开展和实施的必然趋势,因此,为保障项目实施后新建的田间基础设施能够长期有效地投入使用,保障实施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发挥应有的综合效益,必须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同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体系,落实工程管护措施,使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关于后期管护经费,个人认为应将其纳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预算中,并在设计方案中明确后期管护的相关措施以及管护主体的职责,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始有终,能够发挥其综合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瑷玲,赵庚星.我国土地整理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土地经济与管理,2005(4).

2.王颖,李江风.浅谈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6(23).

3.蒋胜强,匡春峰,郭岚.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变更问题浅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4

*省耕地资源稀缺,人均耕地面积0.0267公顷,仅为全国人均耕地面积0.094公顷的28.4%,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0533公顷的警戒线。全省耕地普遍存在总量递减、低产田面积大、抗灾能力弱、农田生态恶化等问题。实施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对于缓解耕地资源紧张矛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先进管理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农田抗灾和综合生产能力,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目标,大力改善现代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推动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协调运作。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将全省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项目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提高建设成效,避免重复投入。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各地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和农田状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农田基本建设,重点发展特色农业,大力推进主要农产品优势产业区建设。

3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建立政府扶持、社会支持、农民参与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三)总体目标。从*年至2010年,统筹整合用于土地开发整理的土地收益和现有一般预算安排的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专项资金,建立“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农田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管理新机制,力争实现每年整治农田8.333万公顷,4年完成全省33.332万公顷农田的整治目标,逐步把*省农田建设成“田块方格化、灌溉硬底化、道路网络化、管护责任属地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现代标准农田,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耕地产出率和生产效益明显提高。

三、建设要求

(一)现代标准农田。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农田管护机制,使垌田、塅田、洋田、围田等类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丘陵山区坑田、坡地基本实现梯田化;一般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10%以上,基本农田整理后净增耕地面积达到3%以上。具体建设标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制订实施。

(二)标准鱼塘。办理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现有田间鱼塘均列入农田基本建设范围进行整治,重点实施清淤、挖深、固基以及电网、道路、排灌渠、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鱼塘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具体建设标准由省海洋渔业局商有关部门制订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订建设规划。根据“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规划全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制订总体规划方案,统筹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二)统筹规范项目管理。将涉及农田基本建设的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灾毁农田垦复等项目以及“大禹杯”竞赛活动涉及的农田综合整治内容,全部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分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本地区内现代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协调管理,其他部门每年将本部门组织实施的已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的项目计划抄送同级农业部门备案。

(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将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等用途。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等经济实体参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他们自愿参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投工投劳。

五、工作要求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5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6

二是强化了科技支撑。通过不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引进优质粳稻新品种“扬粳4227”,推广稻麦标准化施肥、常见病虫害防治和秸秆全量还田等技术,新扩良种种植面积400亩;注重与省里下河农科所、大学等高校科研所的合作,重点围绕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种植等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共培训125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三是带动了农民增收。在增产增收方面,通过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万公斤,亩均增收达50元;在降本节支增收方面,通过衬砌渠道等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区节地、节工、节水、节电明显,按平均每亩20元计算,每年可节本20万元;在土地流转得益增收方面,通过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项目区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多元。

根据我区2010年—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新建高标准农田15.7万亩,累计达24.89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的70%以上。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握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重点开发。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认真安排实施年度建设内容,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投资,做大做强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多元投入、立体开发。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建设水平。三是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投入、连片开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片、成效一片、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突出建设重点

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针对丘陵地区水源相对不足的情况,挖塘浚库,节水灌溉,新建灌溉泵站和衬砌渠道;针对沿江、沿湖地区雨季易涝的情况,疏浚排水通道,增建排涝泵站;针对田间交通不畅的情况,新建田间道路,配套田间建筑物。二是突出土壤培肥改良。针对土壤板结、肥力不足的现状,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壤进行培肥改良,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理化性能,增强地力。三是突出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强化农民技术培训、建设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值保专业服务等形式,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四是突出合作组织建设。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7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确定这个目标既符合科学规律又符合现实国情。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011年8月23日,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同年10月的《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提升耕地持续增产能力”,同时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建设”。至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决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首次从国家层面规范了此项工作。

2012年3月29日,国土资源部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再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可提高1等,相当于每亩提高100公斤的生产能力。4月6日,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标志着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大幕已经拉开。

随着整治规划和建设标准的相继出台、制度支撑和资金保障程度的不断加强,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备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主要是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水平,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三、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建议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国已经新增耕地 4580多万亩,农田整理新增耕地率达到5%~ 8%,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实现新增粮食产能130多亿斤。各地在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践中,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做法。“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年建、两年修、三年原地再重建的情况不可回避,真正实现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仍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工程。为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我们需要对规划布局、资金项目科学管理、创新机制保障等关键环节认真思考,开展创新研究。

(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必须强调规划的龙头地位,以规划引领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集中投入、共同建设”的要求科学编制土地整治专项规划。项目规划编制由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协调,县级政府组织,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水利和交通等规划相衔接,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科学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和任务,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突出体现现代农业区域特点和农产品品牌价值,不仅要有生产功能,还要有生态景观功能、传承农耕文化功能。可根据不同区域类型,优先选择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大、配套能力强、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区,建设一批示范工程,发挥辐射带动功能。选对区域,严格标准,以点带面,有利于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尊重民意,维护权益

农民对于世代耕种的土地处置情况理应具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在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过程中,要按照中央有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要求,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和权属管理工作,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使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产权能够合理流转,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治理。对土地调整互换使用、农田整理方案等涉及农民财产权益的问题,提供多种选择并进行公告、公示、听证和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不搞强拆强建。发挥政府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带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实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使农民群众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的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和管护主体。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农业和农村工作诸多领域。要进一步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工作机制,健全集中统一、分级负责、全面全程的监管制度,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良好局面。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着力解决标准执行不力、工程进度较慢、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资金投入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真正做到优化配置资源,捆绑使用资金,灵活运用政策,催生综合效益。

(四)整合资金、集中投入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8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9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项目收益例10

【正文】

农事中心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总结 2020年,县农事中心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线,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工作措施,突出示范带动,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了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2020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9年7.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项目涉及大张庄、鲁村、南鲁山、燕崖、中庄、东里、西里、张家坡、悦庄、石桥10个镇,62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7个。项目区受益农户12905户,惠及人口44167人,其中贫困户1592户,贫困人口3531人。项目总投资92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90万元,地方涉农整合资金212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深井20眼,配套深井5眼,新建大口井11眼,配套大口井7眼,新建拦水坝7座,维修拦水坝2座,塘坝清淤1座,新建扬水站33座;新建蓄水池52座、维修3座;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4座、过路涵19座;埋设PE管道320.99km、钢管敷设19.297km,新建闸阀井714座、给水栓3521座、泄水井56座、进排气阀井20座、调压阀井4座;安装水肥一体化微灌设备7套,实施微喷灌溉4200亩。水泥硬化生产道路60.33km,维修道路1.193km。安装变压器44台,高压线架设12.417km,低压线架设8.195km。

项目建成后,将为区域内7.09万亩基本农田提供灌溉水源,缓解区域灌溉水源紧缺的状况,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将有较大提高,并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年增粮食11.25万公斤,增产花生2.5万公斤,新增经济效益1609.5万元。

目前,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0年9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建设高效节水8万亩),涉及11个镇办70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6个。受益农户20431户,惠及人口55477人,涉及贫困户2831户,贫困人口4907人。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资金45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口井13眼,配套大口井4眼,新打机井33眼,配套机井13眼,新建泵站42座,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蓄水池108座,维修蓄水池2座;敷设灌溉管道471.7km,新建闸阀井1787座,新建给水栓7229座,微喷900亩;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5座,新建过路涵44座;硬化生产道路110.404km,拓宽6米生产道路1.822km;新建农田防护工程(挡土墙)11.384km;安装变压器50台,架设高压线7.904km,低压线16.236km。

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我们将尽快组织中标企业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标准培训,尽早进场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三)沂河源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

沂河源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位于鲁村镇,涉及龙子峪村、刘家庄村、姬家峪村、刘家坡村、鹿角山村、北徐家庄村、西徐家庄村7个行政村,规划土地总面积3.3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和果园面积1.87万亩,生态林、村庄、道路、河流水面、未利用地等面积2.53万亩。项目总投资5.88亿元(财政资金6720万元,企业投资50080万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工程投资8064万元,田园社区农旅投资50736万元。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建设由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承担,第二、三产业建设由沂源桃花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带动园地14200亩,新增订单特色林果、蔬菜种植农户2450户;新增就业岗位3000多个,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799.7万元,园区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可达到10-12%,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可达12-13%,高于前3年平均递增率3个百分点。

目前,2018、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文旅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预计2021年6月份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金拨付率较低。2017-2019年项目尚有1.2亿左右的工程款未拨付,各施工单位垫资压力较大,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严重影响社会声誉,不利于2020年及其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另外,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程序尚不理顺,未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建成项目管护难度大。项目建设主体侧重于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在项目建设上重视程度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高。但项目建设完工后,虽然对项目工程进行了移交,明确了管护主体,但对如何管好项目、用好项目,由谁管理、怎么管理,缺乏认识,缺乏思考,缺乏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建轻管”,致使一些建后工程没能得到及时管护维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自2020年开始,财政不再计提管护资金,各项目镇财政状况差,项目村级经济基础相对簿弱,项目管护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基础条件差,每年夏季都会出现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工程损坏严重,维修成本较高,管护资金相对不足,都加大了项目后期管护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是强化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全面负责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监管。充分发挥镇办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主体作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到村、到人,安排专人靠在工地上,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规范工程管理。聘请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程跟踪,从开工建设开始到工程竣工全过程参与,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