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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定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3 14:46:07

高标准农田定义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1

中图分类号:F3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这是回良玉副总理“两个聚焦”的重要论断,是农业综合开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现代农业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土壤、排管、作物、耕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系,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人工改造,全面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土、肥、水、热、气、能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平衡,装备高水平、生产方式先进、管理现代化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并具有持续保障能力,达到进排水通畅、条田格式化、作业路网网络化、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现代化的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力的战略选择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福祉和社会稳定。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增加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抓住耕地质量这一关键因素,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2.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农田质量推动农田升级换代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不少地方农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对农田质量的一次重要提升和根本性保护,是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对农田建设的一次升级换代。

2.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农田质量不仅是决定作物产量高低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决定着农产品品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农田,将进一步拉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市场竞争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加快项目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

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切实形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集聚和创新,应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规模效应。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增加投入力度。对此,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整合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建立项目建设高效运行机制。按照“多元投入、立体开发”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资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农民的认知程度。目前,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土地略微的占用与调整,均涉及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常常由此引发各类占地矛盾。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打破现有土地格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这也成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动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加以宣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对示范点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舆论引导等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效,以示范带动作用加以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经过土地治理,耕地面积可增加6%-10%的巨大潜力,为大家谋福利的长远利益,并通过土地治理提高自身亩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对比中得到启发,从而逐步转变认识观念。让农民群众接受、配合、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

3.3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实施,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科技等措施整体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真正达到治理效果。平坦地区实施“平整格田化”治理,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成方、林成网,基本实现园田化;坡耕地区实施“等高格田化”治理,达到旱能灌、洪能排、路相通、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根据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进“沃土工程”,加大秸杆还田、稻壳还田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实现土地平整条田化,道路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桥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全面彰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3.4制定规划、规范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整合聚集,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必须有理论作支撑、有制度为约束、按规划来实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依据地方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重粮食主产区,突出万亩以上规模粮田,突出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并以规划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确定的项目区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区按照综合、超前、可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渠路桥林等各项工程合理布局,实现布局一体化;超前是设计的项目区20年、30年以后仍然先进、适用,打造永固工程;可行是对每个单项工程认真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论证、广纳民意、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3.5创新机制、深度开发、放大项目建设效应

一是创新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农发项目,并通过承包、反租、倒包、合作入股及托管等方式,实施先流转后开发,这样既能解决调地难的问题,又可推进规模开发,变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土地为高产高效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二是要实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开发与利用并重,实行深度开发,只有逐步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才能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区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后,要继续进行深度开发,安排少量资金,培育和启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机合作社、农业技术应用协会、专用粮食品种生产协会等“软件”组织建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和统一机收,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4.结语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争取建设一片,成效一片,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集.2010.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2

一、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近年来,人口不断增长导致人多地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并且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耕地总量减少的问题十分突出。基本农田作为耕地的精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基本农田指标体系模糊,加之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弈行为增多,导致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出了“十二五”期间以土地整治工作为核心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基本农田。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涵义

《规范》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通俗地说,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田地平整,水源有保证,沟、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除,旱涝保收,有良好的机耕路网和农田生态环境的不得占用耕地。

建设高标准农田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坚持因地制宜的差别化整治原则,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龙头,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三、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临的挑战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在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共建成1.6亿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理后的耕地平均亩产能够提高10%-20%。从工作量来看,“十二五”期间完成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量是“十一五”期间的2.5倍,建设任务非常艰巨。

二是建设资金缺口大。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的初步分析,完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约需6 000亿元投资,而从目前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看,“十二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计可以征收4 500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可以征收750亿元,两项合计后资金缺口仍然高达750亿元。

三是实施监管要求高。当前,在农村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重项目审批、轻实施监管”等现象,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工程进度迟缓、标准执行不力、资金使用不当、项目验收滞后等问题。“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样可能遇到这些问题。这就对加强监管提出了很高要求,但要在有限时间内对资金收缴、资金分配、立项批复、施工进展、竣工验收、后期管护、考评奖惩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任务将非常繁重。

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思考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主要是以土地整治工程为依托,土地整治工程又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在建设过程中,资金量大、工期长、利益主体多、协调事务多,仅靠国土部门一家难以完成,需由区县级以上政府统一组织,加强发改、建设、国土、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民政、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工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从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看,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模式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有力保证。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3

中图分类号: S969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活动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主要是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水平,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2.1、研究区概况

此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某省的省会城市中部,其由于特殊的地域特征也就形成了典型的“三山两坝”的隔档式地貌特征,“三山”从东向西依次为黄草山、西山、铜锣山三山,三背斜之间的长垫、湖洪两向斜形成两坝。2010年全区户籍总人口90.21万人,常住人口77.00万人,根据2010年长寿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14.21万hm2。

2.2、数据来源与说明

该区域土地利用空间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长寿区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及长寿区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规划资料,部分数据的获取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以长寿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坡度分级归并为3类,其中,将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中0~2°、>2°~6°2个坡度级别合并成I坡度级。

3、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3.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总体思路

首先,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概念和内涵的要求,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定评价模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基本农田自然质量进行评价,逐级修正后得到基本农田的综合质量。质量较高者即为现状可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进而分析剩余基本农田质量限制性,筛选规划期内土地整治可改造主要指标,分析其可改造程度,确定整治后可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

3.2、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分区

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适宜田块主要集中在长寿湖、大洪湖西部地带。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采取以行政村为调查单元、乡镇为汇总单元的分区域差异化调查评价分区方法,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A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A类型区);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B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B类型区)。

B类型区采取按坡度级抽样调查法,根据坡度级定义3个样本分区类型,即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对耕地的坡度分级0°~6°、>6°~15°、>15°~25°定义为I坡度级、II坡度级和III坡度级,分别对应BI类型调查区、BII类型调查区、BIII类型调查区,每种类型选取4个共12个B型样本调查区,样区的选择需考虑空间分布的均匀性,A类型区质量潜力采取全面调查法,数量潜力以B类型区潜力调查结果的低水平值作为参考。

3.3、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方法

3.3.1、数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影响一般农用地整治潜力因素主要包括坡度、沟路渠分布格局紊乱程度、零星地类、耕作田块规模等,坡度是影响一般农田整治的主导因素,大于25°的区域不纳入潜力测算范围,并扣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

3.3.2、质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现在我们就针对A类型区质量潜力来进行调查评价方法,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以质量潜力为主,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以农用地等别、坡度级别和行政区为控制单元,根据不同单元的耕地质量等级、梯地状况、田面坡度等13种质量潜力影响因素的现状情况和理想值情况综合确定,并计算质量潜力提升度。见表1。

耕地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计算过程如下:

①数据标准化

为消除量纲影响,需对统计各项质量评价指标现实数值和标准化数值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本研究采用归一化方法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

②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对同层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并计算指标权重值。相对重要性指数一般采用萨迪教授提出的1~9标度法,数值越大越重要,1表示同等重要;5表示比较重要;9表示极端重要。需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并采用方根法进行各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见表2)。

③计算第i项指数现状值和潜力值。

(1)

(2)

式中,Pi为第i项的只是指数值;f和g分别代表的是所涉及指标的起止序号;Wi代表的是第i项指标所对应的权重;Xi代表的是i项评价指标的数值。

④计算A类型区现状质量综合指数和质量潜力综合指数。

(3)

(4)

式中,Hj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的质量综合指数;Wj代表该指标对应权重。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越大,说明该区域耕地质量潜力越大、耕地的质量现状越差。质量潜力评价指标的理想值。

4、结果与分析

4.1、数量潜力结果

4.1.1、B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根据长寿区已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情况,确定长寿区农用地整治耕地标准系数。耕地标准系数是反映在当前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情况下,可实现的整个耕地类型区的耕地面积占耕地、农村道路、沟渠和田坎等面积的比例。

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抽样平均误差是0.0167,置信区间为(87.33%,97.96%);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49,置信区间为(80.56%,83.71%);I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32,置信区间为(75.53%,80.53%)。

4.1.2、A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A类型区各评价单元不同坡度新增耕地潜力有限,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需新增大量农田水利工程,且田块集中连片程度相对较高,田坎比重较小,标准净耕地系数相对较大,因此A类型区12个调查单元中各坡度级采用B类型区净耕地系数统计结果的置信区间最高值,即I、II、III坡度级理想净耕地系数分别为97.96%、83.71%和80.53%。

4.1.3、研究区数量潜力汇总结果

根据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扣除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耕地后,按乡镇汇总3种坡度级下A类型区和B类型区可整治耕地面积,根据样区测算出同一坡度级下的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即分别按B类型区调查统计结果置信区间的最低值、平均值和最高值汇总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计算出各乡镇3种整治水平下的新增耕地值。汇总结果显示,A类型区数量潜力551.78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26.49%;B类型区数量潜力1531.32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73.51%(见表2)。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根据对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主客观依据分析,设计了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模式,其特点是:根据行政区范围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A类型区)与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B类型区),对于划定区域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和结果选择。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4

(1)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高标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文献查阅发现,各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高标准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高标准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多数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1.2成功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功做法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区域基本采用先丈量收回土地,然后重新规划布局,施工完成后再丈量有效耕地面积并分配到相关用户,使得工程所占土地做到了共同分担,避免因局部利益受损而造成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针对施工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河北等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

2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对策

2.1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内涵及建设标准

水利部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对口和主管部门,对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情况掌握最全,为了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在广泛听取地方管理者和水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和各地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或建设指南,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基于大家认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性目标,提出一套统一的量化指标,并依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建设标准值。

2.2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整合机制

建议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各方认可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各部门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解决临时性拼盘式整合的问题。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5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的重要技术支撑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标准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强调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近年来,国务院批复了多个相关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部署。《通则》的与实施,实现了全国技术标准的统一,解决了高标准农田“建什么、怎么建”的问题,对全面规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二)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15.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通则》的制定和出台,也是贯彻落实上述国务院批复的相关规划、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三)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目前,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有利于“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

二、《通则》的编制过程

2012年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部际协调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会同农业部等相关部门编制《通则》,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2013年1月2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通则》列入了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在编制过程中,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多次沟通,立足国家层面,求同存异、达成共识。编制单位按照国家标准管理程序和要求,在认真总结多年来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创建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实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成了《通则》(送审稿)起草工作。2013年7月,《通则》(送审稿)通过了全国国土资源技术标准委员会审查。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商和修改完善,完成了《通则》(报批稿)。

三、《通则》的主要内容

《通则》全文共分为9章32条和3个附录,其中核心部分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原则、建设区域、建设内容与技术要求、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等6个方面。

(一)高标准农田的定义

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田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二)基本原则

高标准农田建设遵循循规划引导,因地制宜,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维护权益和可持续利用5条原则。规划引导所指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

(三)建设区域

综合考虑国家相关规划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确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3类区域,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优质农田作为高标准农田,保障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

重点区域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 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

限制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域,水土流失易发区、沙化区等生态脆弱区域,历史遗留的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严重损毁且难以恢复的区域,土壤轻度污染的区域,易受自然灾害损毁的区域,沿海滩涂、内陆滩涂等区域。在前述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提供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论证同意的证明材料。

禁止区域包括:地面坡度大于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区、退耕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四)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

《通则》在提出土地平整的基础上,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配套开展相应的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工作,并规定了各项内容的具体工作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如:耕作层厚度、田间道路通达度、农田防护面积比例、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以及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地力等级。

(五)管理要求、监测与评价、建后管护与利用

《通则》对土地权属调整、地类变更管理、验收与考核、统计、信息化建设与档案管理等管理内容提出基本要求,提出了要开展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评定及动态监测评价,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同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开展土壤培肥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工程管护等建后管护与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对高标准农田作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四、《通则》的主要特点

(一)综合多个部门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及地方实践经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基础性、通用性国家标准

《通则》是在认真总结相关部门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管理要求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的一般要求,重点对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以及科技应用、建后管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指导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二)明确依据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设区域科学合理

《通则》明确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并依据相关规划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实行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因地制宜、统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强调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通则》明确提出要切实保障农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要求在建设前,应查清土地权属现状,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的意愿;在建设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协议;建设后,依法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四)注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利用并重,确保长久发挥效益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6

1农业高效用水的内涵

综述学术界不同研究成果,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概念被提出来,学术界对农业高效用水的概念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界定,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观点。观点之一为狭义定义,这一观点是从节水技术性措施角度来定义的,农业高效用水指的就是节水农业、节水灌溉(贾大林,1997年;黄平圆,谭尔葵,1999年;许一飞,1998年),首次将节水与高效用水等同起来。高效用水农业是高标准的节水农业,高效用水灌溉就是高标准的节水灌溉。节水灌溉农业技术体系归纳为4个方面,即合理利用水资源、节水工程措施、节水农艺措施和节水管理措施,而节水灌溉技术则是实现农业高效用水的关键环节,总的目标是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的利用效率,达到节水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观点之二为广义定义,这一观点是从广义水资源的相关概念、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角度来定义的,农业高效用水是指在保持农业水土生态环境良性发展基础上,区域农业经济与社会效益最高的水资源利用方式。水资源有限约束下,以农业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手段,促使农业高效用水向高效经济结构结构转变;以提升农业高效用水科技含量为手段,促进农业高效用水向定量化、规范化、模式化、集成化方向发展。在区域农业所耗用的水资源量最少的情况下,实现宏观、微观效率和效益最优。

关于农业高效用水的定义归纳为:农业高效用水是指采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优化用水结构,改进农艺、管理制度措施等手段,可持续利用水资源,以最少的水量消耗,获取尽可能多的农作物产量和创造较高的经济价值。或者相对而言,是指在同等条件下少投入水资源(节约)获得同样的产出,或同样水资源获得更多的产出(高效)。农业高效用水内涵,通过对理论与实践的总结归纳如下。

(1)农业高效用水的目的。农业高效节水的根本目的是在节约利用水资源的情况下,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极大化。

(2)农业高效用水与节水的关系。节水是农业高效用水的重要手段,也是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研究内容,农业高效用水狭义指农业节水。

(3)农业高效用水的经济意义。在有限水资源约束下,实现节水增效,提高单方水的农业产出经济总量。

(4)农业高效用水的技术意义。农业高效用水是以高效节水技术为支撑,田间综合节水技术的采用,改变作物对水资源的利用方式,降低无效损耗,达到节水的目的。

(5)农业高效用水的经济结构意义。构建节水高效农业生产经济结构,满足粮食用水安全之后,优先将水资源分配给经济效益高的农产品生产,适当减少耗水大、经济效益低作物用水。

2农业高效用水的特征

农业高效用水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4个方面。

(1)以节水灌溉技术应用为核心。农业高效用水的途径有多种措施,主要手段是采用高效节水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创新与应用是农业高效用水的发展方向。

(2)水资源利用效率高。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作物水分利用率是农业高效用水核心特征,是采用高效节水技术的出发点。

(3)技术投入费用高。高效农业节水的实践经验表明,高效节水技术依托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具有较高的一次性固定投入费用,由于农业效益低下,投资回收期较长。

(4)经济效益高。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具有明显的增产增效作用,一般明显高于常规灌溉方式,而不同的技术又表现出不同的经济效果特性,为节水技术方案优选提出了现实要求。

指标体系构建方法

1构建指标体系的原则

本着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宗旨,在指标设计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农业高效用水的内涵。指标选择的理论依据建立在对农业高效用水内涵的科学界定和理解基础之上。

(2)系统性原则。从农业高效用水的特征着眼,全面反映农业高效节水技术使用效果的数量特征。指标必须考虑节水技术所涉及到技术、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及其内在联系。

(3)代表性原则。在遵循系统性原则的前提下,设计指标时不需要面面俱到,只需考虑有代表性的指标,即选择具有能反映评价对象本质特征的指标。

(4)可操作性原则。要充分考虑到指标所需要的基础数据易获取性、易计量性,便于指标正确计量与综合评价模型计算。

2确定评价准则

2.1确定准则的依据

评价准则是指标体系层级结构中的第一层,是科学设计指标的依据,是对指标分类的依据,体现了人们对技术选择和判断的价值取向,确定评价准则从3个方面考虑。第一,能衡量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节水效果;第二,能反映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投资费用;第三,能衡量节水技术产生的经济社会效果。

2.2评价定准则

准则1:节水(灌溉)技术的技术可行性准则。这个准则主要是针对技术对水资源利用效率的影响,旨在检验节水技术对水资源有效利用的实现程度和水分生产率。

准则2:节水(灌溉)技术的经济合理性准则。节水技术应用具有高投入、高报酬、投资回收期长的特征,其投资费用效益需要评价和核算。推广节水技术,要兼顾经济性,有一个合理的投资费用效益比,是节水技术项目投资决策的依据。

准则3:田间高效节水经济效果准则。衡量高效节水技术使用后,生产系统产品生产的投入产出直接效果。农户对节水技术的需求行为,不仅决定于灌溉技术的节水效果,很大程度上更看重经济效果,节水技术产生的经济效果越大,越易于推广。

准则4:田间高效节水社会效果准则。衡量田间高效节水技术的使用对农户家庭所得、产品品质、田间生态、农业生产组织化、农业科技进步等方面影响。

指标体系构成

1指标体系层级结构描述

按指标构建方向和评价准则,构建了如图1所示模块化的树状结构。

2指标体系描述及解释

指标是对待评价对象特征的度量。指标体系是由若干个单项指标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每个单项评价指标衡量的是整个对象系统的不同方面体现的特征。将筛选出的单项评价指标,按评价内容进行系统的分类和集成,根据评价准则,在明确各指标之间的联系及层级指标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指标体系见表1。

2.1水资源利用效率指标组

这一组指标是衡量技术效果的指标。技术效果是指某项技术的功能价值,它表现为技术性能满足生产要求的程度以及最终产生的某种生产成果。技术效果是讲求在技术上能否达到目的以及达到目的质和量。节水技术应用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具体为水资源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尤其是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反映高效节水技术功能的显性标准,是农业高效用水技术效果的核心体现,是衡量技术性能的首选标准。具体指标有两个:①水资源利用率,又称田间水利用系数。反映技术中间效果指标,是衡量农业水资源利用程度的指标。表征进入田间的灌溉用水的利用效率,以综合反映田间灌水技术、作物蒸腾与棵间土壤蒸发过程中消耗的水量与田间灌溉引用水量关系。②水资源产出率,又称作物水分生产效率。其逆指标是单方耗水产量(增加产量),反映技术终极经济效果指标,是衡量水资源利用的有效性的指标。它将灌溉用水与产量结合起来,直接地显示出在农田投入的单位灌溉水量的农作物产出效果。

2.2技术经济合理性衡量指标组

这一组指标主要是节水技术使用成本效益的比较。技术投入的经济合理性是影响农户技术需求的重要因素。采用节水技术的投入越高,即技术本身的价格水平越高,农户对其的需求越小。从3个方面建立指标,包括:①投资费用效益。田间节水技术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效益,反映田间节水技术使用必须发生的节水工程投资与运营期间收益之间的数量关系。分析由于使用节水技术而发生的一次性投资其效益费用情况。②单方节水投入产出效益。计算时考虑一次性投资成本分摊,即长期成本效益准则。是指节水工程设施和设备初始投资折旧费摊销,属于固定成本。将节水工程固定投资分摊到每方水量上,反映采用节水技术的生产净效益与节水量之间的关系。③节水可变投入产出效益。计算时不考虑一次性投资成本分摊,即短期成本效益准则。这部分费用是由农户家庭支付的,按单位面积计量比较直观,易于被农民理解。反映一个农业生产周期内(年度)田间投入的节水材料等可变成本与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3.2.3经济效果指标组这一组指标主要反映采用节水技术的田块经济效益情况。效益指标按生产要素分类核算,分为土地效益、成本效益和水量效益。

2.4社会效果指标组

这一组指标主要反映给社会带来的贡献,主要分为水资源节约、劳动所得以及反映田间灌溉科学化水平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7

 

为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水平,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以高效节水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增产、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二、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设任务

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1.2万亩,由市辖七个旗县区实施。其中,土左旗17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2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5万亩);托县21.5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16.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0.5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4.2万亩);和林县5.9万亩(普通高标准农田5.1万亩,农业生产发展专项0.8万亩);武川县普通高标准农田4.5万亩;清水河县旱作高标准农田0.7万亩;赛罕区普通高标准农田1.1万亩;玉泉区普通高标准农田0.5万亩。

(二)完成时限

2021年51.2万亩建设任务,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3月25日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3月底全部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2019年24万亩建设任务,4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2020年25万亩建设任务,5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要求,通过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的保持、科技服务和建成后的管护等工程内容的实施,达到市委、政府提出“两增、四控、七配套”的建设标准要求,按照“十个集中”的工作举措,推进项目实施;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运营管理上,坚持“五化”的原则(即:生产标准化、经营模式化、产业特色化、产品品牌化、农民组织化)推动项目建设,项目区土地流转率达到60%以上。

(二)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1年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和技术标准,在清水河县和托县进行旱作高标准农田试点示范。按照“优先利用天上水、高效利用灌溉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原则,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因地制宜建设传统集雨水窖或新型软体集雨窖,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等取用水设施,使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提高旱作农田收益水平。

四、工作措施

坚持“五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要求,合理规划布局项目,制定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近期规划。2011-2018年,由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四部门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17万亩,其中符合建设标准的57万亩,基本符合建设标准的40万亩,不符合建设标准的20万亩。2019-2021年,由市农牧局组织建设的高标准农田100.2万亩,2022、2023两年每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从2024年起,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对2011-2018年建设的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同时,对自然条件较差的旗县区,推广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4年末,将全市“两区”划定331万亩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统一标准提高质量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为依据,因地制宜,根据项目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在使用地表水的黄灌区采用渠道衬砌的节水灌溉方式,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水资源;在使用地下水的井灌溉区,采用高效节水滴灌,精准灌溉,大大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实现增产增收,对两种不同的灌溉模式,运用不同的技术方案,统一建设标准,达到“田、水、路、渠、林、电、技”综合配套完善。

(三)加强管理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下达的农田建设任务,市农牧局及时将建设任务分配到相关旗县区,旗县区农牧局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的准备工作,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公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参与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按其职责要求履行职责。市农牧局负责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批、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各方的资格要求:勘察测绘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土地规划丙级(含)以上机构证书、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农、林、水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规范程序完成验收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内农建发﹝2021﹞82号)、《呼和浩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方案(试行)》(呼农牧字﹝2020﹞678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由旗县区农牧局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报市农牧局申请竣工验收,初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申请竣工验收。市农牧局组织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验收结果报自治区农牧厅备案。

(五)整理归档准确上图

竣工验收的项目,旗县区农牧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组卷、存档。在信息平台上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拟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承担建设任务的各旗县区人民政府要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主体作用,加强对本旗县区农田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将工作落地落实,按照“闭环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目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2.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由市农牧局牵头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深入项目区进行指导督促,定期调度项目建设进度,跟踪资金拨付情况,建立调度台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各项目旗县区作为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建设任务。

3.统筹项目建设资金。加大市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投入,提高建设标准。鼓励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和种植大户以投工投劳的形式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4.加强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农田建设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对项目区农户进行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8

保障粮食安全

一直以来,我国中低产田的比重过大,粮食增产压力很大。据农业部测算,在我国18.26亿亩耕地中,高于当地平均单产20%的高产田约为5.5亿亩,其余12.7亿亩为中低产田,占比近7成,中低产田中易于改造的约为8.75亿亩。要实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迫切需要下大力气改造中低产田、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努力“藏粮于地”,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和空间。

由低产田变高产田,带来的不仅仅是粮食产量的增加,更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要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每年要完成的任务高于近年来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建设高标准农田不足3000万亩的水平,意味着今后建设高标准农田将有更大投入。

根据规划,新增的4亿亩任务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规划》实施后,亩均粮食生产能力可提高100公斤以上,直接带动种粮农民亩均增收约200元,每年有3200多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据了解,为了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13年以来,国家农发办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根据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为重点,统筹考虑土地、气候和生物资源分布状况,将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为重点开发区、保护性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把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向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聚焦,兼顾生态资源环境有一定恢复能力的保护性开发区,严禁在生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的限制性开发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并且要求各省将土地治理项目的财政资金,进一步向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谷物主产县集中,继续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倾斜,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资金362.2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资金213.68亿元。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2795.4万亩。2014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预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预计投入资金230亿元。预计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2700万亩左右。

转方式创机制

2014年起,农业综合开发将实现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并轨,统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据了解,各省(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提高到以省为单位加权平均1100-1300元,比2013年提高了近10%。同时,允许将2003年(含)以前年度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纳入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予以提质建设,其中1988-1998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000元;1999-2003年(含)建成的项目区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800元。

另外,记者了解到今年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鼓励和支持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独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2亿元,在14个省支持169个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3.38万亩。

2013年国家农发办设立了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三类试点项目,要求以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为主线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或农民专合社持股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9

现阶段,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十七届五中全会、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五”规划建议都对土地整治工作、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农用地等级调查成果,我国1.2亿hm2耕地,高产稳产农田约0.4亿hm2,仅占耕地总量的1/3,其余为中低产田,由此看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潜力巨大。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

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

三、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定义例10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呈现出逐年提升的趋势,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农业用地数量已经逼近警戒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生活对农田单位面积产量提出新的要求,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一方面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另一方面也受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单位的普遍关注。然而,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进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产生不同程度的破坏性。所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了建设高标准的农田水利工程,通常情况下,需要从以下角度着手:

1规范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规范化的建设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一方面可以指导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可以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为,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水利部门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借助自身的职能,全面掌握各种影响因素,通过对水利专家的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进一步制定完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进而适应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同时促进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技术规范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套科学的、合理的、统一的量化标准,并综合分析各地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制定一套具有地方特色的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进而指导、约束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2整合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整合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我国投入渠道比较广,无论是财政部门,还是水利部门,以及相应的农业部门、国土部门等都在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多部门参与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各部门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侧重点不同,并且在这一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所有部门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导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于野蛮发展状态,进而难以实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高标准,虽然各部门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各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自身的建设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有效整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统一管理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的投入资金,通过对投入资金进行合理配置,集中所有资金解决关键性问题,从根本上确保效益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为农田水利工程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保障体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质量问题。质量问题存在,一方面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的功能,另一方面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产生阻碍作用。基于此,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对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首先,需要有效管理工程投资,通过全面把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市场发展等情况,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田水利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准确性;其次,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阶段,做好全局规划工作,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其功能最大化;最后,在施工现场做好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环节潜在的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4做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时,运行管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无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多么高,如果缺乏科学、合理的管护,必然会影响农田水利工程的使用功能,首先,需要对农田水利工程做好运行管护工作。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政府部门需要给予农田水利工程大力扶持,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运行管护措施,同时安排相应的运行管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其次,结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农田水利管理规章制度,在该规章制度中,从责任、义务的角度对各级政府,以及广大群众进行明确,同时制定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投入、管理,以及运行维护机制;最后,在农田水利工程中,全面落实农民的主体地位,针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等工作,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基于此,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可以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产权改革,借助产权改革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奠定基础。对现有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养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后期维护工作。另外,各地要结合自身的地质、气候等情况,建立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管体制,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持续发展。

5培养高标准农田水利技术力量

在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时,提高施工队伍素质是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来说,为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需要针对所有参与农田水利工程施工的人员,无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作业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作为管理者,通过接受教育培训,一方面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丰富施工技术知识,在掌握工艺流程的基础上,可以更好地组织管理工作。对于一线作业人员来说,经过教育培训后,可以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引发的施工质量,从根本上确保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

6结论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和人口大国,粮食安全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基于此,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是我国发展水利事业的基础,同时也是解决人们吃饭问题的关键所在。无论是发展水利工程,还是发展我国农田事业,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提升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平至关重要。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我国依然存在众多问题,由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转向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问题无法避免。为了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施工作业,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强管理,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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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史皓男,贾佳.面向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科技资讯,20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