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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7-04 15:55:00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1

一、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建设资金闲置问题。

审计发现,资金不足是制约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但另一方面,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从立项申报、批准拨付到最终使用,往往要经过多个环节,由此造成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难以衔接,大量建设资金闲置,无法发挥效用。审计公告显示,9个省区有4763亿元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闲置。其中:3898亿元“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闲置在县级财政或项目主管部门;865亿元其他专项资金闲置在市、县级财政部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安排不够协调,部分年度计划投资下达较晚,资金迟迟不到位;另一方面,近年来农田水利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逐渐加大,作为项目实施主要管理部门的县级相关部门,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影响了项目实施的进度。此外,受制于农时、天气条件,部分项目很难按计划推进。

(二)多头管理问题。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散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国土等多个部门管理,这些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易导致资金在项目选择和投向上各自为政,影响了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审计发现,财政、水利等5个部门都有专项资金用于渠道衬砌等田间水利工程,而5个部门在渠道衬砌的补助标准和建设标准方面各自不同。在这种多头管理下,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等骗取上级财政资金的行为和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农田水利建设中,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等,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主要依靠中央。而中央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多,一般转移支付少,下达到县里的资金都是专项,作为县级部门很难整合资金、优化配置。

(三)工程管理混乱问题。

工程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虚假招标或未招标的问题;施工单位违规招标和转包分包,有的工程队借用施工资质,有的工程队中标后又转包,甚至存在中标单位将工程转包、分包给无资质施工队和个人的问题;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套取中央资金,重复申报项目或虚增项目投资概算;一些项目无监理、监理资格不符合要求,验收走过场、档案材料不完整等。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水利、财政等监管部门职责懈怠,相关管理办法未能明确对这些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相关部门联手争取中央资金,项目只按中央资金规模组织实施,对于地方资金不到位造成的压缩方案、降低标准等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四)筹资投劳不到位问题。

许多农田水利工程都要求把加大政府投入与增加农民劳动积累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因此,对农民筹资投劳有一定比例的要求。但实际上,筹资投劳不到位已成为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审计公告也印证了这一点,在9个省区40个县涉及的165个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有22个县的44个项目农民筹资投劳不到位1054253万元,占计划筹资投劳额的2081%。个别地方甚至存在虚假筹资投劳的情况。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在项目申报时,相关管理部门为了满足申报要求,自行填报农民筹资投劳数额;二是由于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一事一议”程序复杂,政府和农民的积极性都不高。

二、审计视角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对策

(一)按照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的职责。从近期来看,鉴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建议中央专项资金下达时尽量减少地方配套,特别是市县级配套和群众自筹,如果配套,也要明确配套主体和比例;从长远来看,必须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建立适度集权与适度分权相统一的税权管理体制。通过建立有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保障地方公共服务所需的基本财力。

(二)统筹安排计划与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资金闲置。针对计划下达与资金安排协调匹配不够、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等原因导致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大量闲置,难以发挥效益的问题,发改、财政和水利等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对资金流程的监督。计划、资金下达要充分考虑农时和天气对项目区的影响。此外,要加强县级涉农部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

(三)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针对一些涉农部门在农田水利项目立项、招标、验收等方面把关不严的问题,要对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建设单位违规转包、随意压缩建设内容等情况,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施项目全过程跟踪检查。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监理不到位等问题,不仅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而且要取消这些单位以后承揽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资格。

(四)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调动农民筹资投劳积极性。农田水利建设中,组织农民积极筹资投劳,对于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落实管护责任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运行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农民主人翁热情,相关部门要创造机会让农民参与项目申报、实施、监督等过程,消除农民普遍存在的等、靠、要思想。要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工程中农民筹资投劳比例,防止以农民筹资投劳为配套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注重协调配合,全方位推进工程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成立了以王登高副县长为组长,相关科局和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利局、开发局、农委负责工程施工管理,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相关乡镇配合工程施工及解决地方矛盾等,分工明确,强化管理,责任到位,确保了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其中财政局主要牵头实施“乡间彩虹”工程,并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资金管理。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质量。为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我们始终“六个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编制预算、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统一工程监理、统一编制档案”),运行效果显著,使项目建设水平不断上台阶。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招标,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招标节余资金在原项目区继续增做工程,提高项目区建设标准。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采用专业监理和“五老制”义务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工程质量。一是专门聘请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监理,在对进入各个工地的钢筋、水泥、黄沙、石子等原材料全部进行抽检,检测没有发现一例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对隐蔽工程阶段,须经监理工程师统一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二是推行“五老制”义务监督,由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组成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农桥建设,切实提高工程质量。

四、总结

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我们按照整合资金提效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路,以《江苏省灌南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平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金,集中投入,分口实施,整片推进,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任务。通过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实现由各自为战向整合资金转变,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转变,由平均分配向突出重点转变,由单项建设向整体推进转变,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由一般监管向全面绩效考评转变,努力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成为整合资金、提升效益的典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这项惠民实事做实做好,让群众满意。(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水务局农水处)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2

(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3项)。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保障政策落实、推动深化财政改革为目标,计划对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3个单位,并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在全面审查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真实性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财政部门组织财政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和融资平台管理情况。关注财源建设和财政收入质量,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稳健增长;关注财政支出分配结构,特别是财政超收增支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情况,促进优化公共财政投向;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以及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放大效应,推动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对区教育局管理的全区年度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教育系统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同时,继续对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和校舍排查鉴定等情况,促进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政策落实。对区科技局管理的全区年度科技支出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促进加强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在维护预算的统一完整、推进深化财政改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地税系统审计(1项)。以完善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质量、规范内部管理为目标,计划对区地税分局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地税部门履行征管职责和税收征管机制改革情况。同时,选取5户不同行业的重点纳税企业进行延伸审计,重点检查企业税收收入的真实性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地税部门严格依法治税,推进深化征管机制改革,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为党委政府更好把握经济形势、采取应对措施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5项)。以促进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计划对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中小企业办公室、区劳保站等5个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和非税收入以及上级专款、转移支付资金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通过审计,摸清单位预算收支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单位依法理财,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

(四)社会保障资金审计(1项)。以摸清底数、揭露问题,促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保障社保资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组做好我区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及相关单位。通过审计,摸清我区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余规模和结构,反映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成效,揭示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资金筹集、管理、分配、使用,政策执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基金的可持续性,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实现全面共享改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具体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

(五)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交管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项)。以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政策落实,保证资金(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组做好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专项审计调查,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及相关资金使用单位。通过调查,摸清我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模,掌握2009年至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基金)收、管、用、效情况,揭示在征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及时交存、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保障资金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体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

(六)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项)。以提高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落实,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组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调查,摸清年以来我区农村中小学教育资金投入、学校布局调整总体情况和变化趋势,客观反映我区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现状及其影响,揭示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具体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

(七)银行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2项)。以揭示风险、维护安全、推动创新、促进发展为目标,积极配合市局审计组做好银行支行、银行民主街支行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重点反映银行在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着力揭示影响当前中小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增强服务能力,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和改进问题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八)体育公益金专项审计(1项)。以摸清我区体育公益金收支余情况,规范体育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为目标,对我区年至年6月体育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中,要充分关注体育公益金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通过审计,揭露和查处滞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体育公益金管理和使用效益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1项)。以促进党中央、国务院各项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目标,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组做好我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跟踪审计。通过审计,揭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分析原因,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和规范管理,推动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具体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执行。

(十)农田水利资金项目审计(1项)。以摸清我区农田水利建设的基本情况,维护水利资金安全,提高水利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积极配合市局审计组做好我区农田水利资金项目审计。重点掌握本级财政投入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的规模、渠道和管理体制;了解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现状;揭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提出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改善和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建议。

(十一)全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调查(1项)。继续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我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土地和资金扶持政策的执行情况,掌握我区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基本情况。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科学规划、规范运作,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目标的顺利实现。

(十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1项)。以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计划对我区年度计划生育事业费、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补助经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上述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检查有无存在乱收费、挤占挪用等问题,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十三)一中新校建设项目审计(1项)。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计划对一中新校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和财务核算情况,揭露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四)固高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审计(1项)。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计划对固高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和财务核算情况,审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揭露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五)祥亭街和富亭东街绿化工程项目审计(1项)。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堵塞漏洞,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计划对寒祥街和富亭东街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具体审计区财政局及相关项目建设单位。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和财务核算情况,审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的落实情况,揭露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真实合法审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分析评价项目的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经济责任审计

(十六)领导干部离任审计(12项)。以评价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业绩、界定经济责任、摸清单位家底、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为党委政府管理干部服务为目标,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计划对区农业局等8个区直部门和等4个街办的原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涉及上级专款和专项资金的单位同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资金使用单位。重点审计和揭露单位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经费超支严重,超比例列支会议招待费、燃修费,以及决策失误、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的问题,分清领导干部在有关违纪违规问题中的主管责任和分管责任及直接责任。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3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投入大量资金,以期解决工程 “最后一公里”问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得到稳步推进,在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粮食生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小农水建设中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梳理,并探讨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1 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部门多,涉及到水利、农业、财政、国土等多个部门。各部门间缺乏统筹与协调,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兼顾。比如有些项目水利局建设一部分,农业局建设一部分,农发办又建设一部分,建设杂乱无章,工程重复建设多。

1.2 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资料收集困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基础资料收集繁杂而琐碎。由于工程安全等级低,大多不会造成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出于经费、时间的考虑,大多数项目没有进行实地勘察,项目区灌排渠系布置和工程现状多是结合有关普查成果、现场察看情况、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而成。由于各资料成果时间上不同步,加上现场察看和听取收集意见的局限性,造成基础资料不全,与项目区实际情况有出入,设计人员难以全面把握项目区小型水利设施的现状与需求。

设计周期短,设计与实际有出入。近几年小农水项目繁多,中央重点县、现代农业省级重点县、土地计提、维修养护等各种小农水项目接二连三,设计单位基本是满负荷运转,而且时间短,往往是审查前不到一周才联系相关设计单位。短时间内要完成大量设计任务,导致设计人员根本无瑕细致了解项目区实情,核实业主提供的基础资料,只能抓大放小、速战速决,以便顺利审查立项。再加上项目报建周期短,审查后的修改时间最多只有两天,甚至是第一天审,第二天就交修改稿。致使很多项目的工程设计与实际情况部分不相符,工程变更增加,投资得不到有效控制。

设计收费偏低。小农水项目的设计可谓“麻雀虽小,肝胆俱全”,虽然规模小、安全等级低,但涉及规划、水文、水工、金属结构、概预算等多个专业,需要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合协作。由于工程数量多,且需在布置图上一一标识,致使分类统计、概预算、制图工作量繁重。但小农水项目的设计收费与工作量并不相符,目前小农水项目的文件规定设计收费费率普遍为工程总投资的0.8%~1.5%之间,仅为其它类型工程设计收费的20%~40% ,再加上不能足额到位,直接导致设计单位尽量压缩投入成本,影响了设计成果质量。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实施不到位。小农水工程建设初期,建设单位和设计人员多会实地考察,征求、收集当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当地水源、地形地质和已建小农水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对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内容基本能兼顾。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如资金问题、管理问题等,使得设计方案大打折扣。其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往往在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下完成工程施工,对工程质量造成很大影响。加之由于工程分散,一旦涉及到农民的责任田,农民不配合甚至阻挠工程施工时有发生,导致工期延迟,实施不到位。

工程投入资金不足。小农水工程建设资金多数是由中央、地方财政资金及农民投劳折资等组成,其中中央、地方资金约占90%,资金来源有保障,但农民投劳折资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导致建设过程中能省则省,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完整性。

工程质量监测手段与技术落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制度不够完善,缺乏配套的工程质量监测手段与技术,未形成统一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完善的质量监控措施,很多地方仅仅依靠目测进行质量判断,在检测设备、技术人员配备方面严重不足,影响了工程的质量。

3 解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问题的对策

3.1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统筹力度

规划是项目的龙头,一个好的规划,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虽然是多部门投资,但地方政府是项目的承担者和实施者,有责任及能力担负本地的小农水建设规划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市人民政府应建立综合的小农水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由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县市水利、农业、发改、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全面统筹负责本县市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

3.2 充分调动设计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

合理确定项目设计和报建周期,适当提高设计收费标准,确保设计单位能投入足够的时间、人力,有效提升设计质量。按要求落实项目区勘察工作,设计人员必须到现场查勘,全面了解项目区的实际情况,考虑农户需求,尊重农民意愿,提高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组织相关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做到设计方案经济合理、切实可行,方便施工。同时加强设计的后期工作,在施工中设计人员应及时跟进,优化设计方案,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设计标准。

3.3 确保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管理

在小农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应该落实中央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相关政策,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另外,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当地人民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人参与到小农水工程建设工作中,确保各项目农民投劳折资足额到位,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3.4 加强小农水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提升工程质量监测手段与技术。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监理单位落实总监负责制及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

3.5 做好工程竣工验收,推进验收备案制。

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要重视工程的验收工作,及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验收,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把验收关,做好验收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汇总验收资料,做好资料档案管理。

4 小结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建工程项目,对农业、农村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还存在诸如规划设计不到位、建设资金不足、建设质量差、质量监管不力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做好综合规划,完善设计,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建设管理,加大对工程的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能实实在在的为百姓服务,提高粮食产量,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4

许多年来,国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渗漏问题,导致在枯水的季节里水资源短缺,没有足够的水去灌溉农田,在丰水期水又泛滥成灾。这严重的影响了农民收入,另外由于资金的缺乏,工程建设维修方面还不能够完善,这使得在工程质量技术改善不了,不能够合理的开发社会经济效益,导致在维修时只维修表面上存在的问题,不能彻底解决。2.建设要求不高,管理不够精细,有的地区因为资金不足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只是粗略的管理,致使过早的失去它的使用价值,不仅如此,还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在有的农业开发项目建成后,因为管理不到位不具体,使得建成不久就引起了水渠道污染瘀堵非常的严重,造成了极大的不便。3.在建设维修方面涉及的范围太小,国家在建设水利工程只集中建设在坝区,在山区里几乎从不建立,由于缺水严重,导致了在干旱时节山区不能够得到水资源。因此国家应该集中加大针对山区引水工程等的建设维修。4.工程建设时间长建设迟缓,老工程时间就不能重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过程建设中的纠纷问题,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甚至长期拖延,对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2.解决措施

1.要加强监管力度,要想完善建设程序,首先要建立好管理机制,这样有待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内容广泛,更应该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建设程序,在建设施工前做到先申请规划审批之后施工的形式,做好科学管理,共同建设一个规范有秩序的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2.创新工作新思路,要想确保农田水利建设有序进行,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有序发展,国家应该着力于指定合乎科学的发展规划,努力把城乡镇的农田水利问题解决,在施工建设的同时,要广泛的接受农民群众的意见,征求人民的建议,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3.加强环境建设。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国家应该加大执法力度,水行政部门要全面认真负责,一经发现有破坏水利建设设施的不法人员要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放过不法分子,保障建设利益,并应该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和维修水利工程的规划维修。4.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命线,各水利部门应该增强责任感,建设管理好农田水利的设施,各级各部门还应该高度重视兴修农田水利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要把如何改革耕作方式,培育、推广使用抗旱品种,发展雨养农业;如何采取工程性措施,大量利用过境水发展低成本灌溉农业;如何利用水文地质资料和现有耕地状况合理布局井位,科学利用地下水发展水浇农业等问题,用规划的形式明确下来。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的征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特别要征求是农民群众、农村基层组织的意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3.建议

首先要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所有审批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还应该建立施工准入证制度和实行工程监理制度。施工准入证是指具有一定的水利施工技术和条件,达到一定的施工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才能准许其进行水利工程施工的一种制度。已取得水利施工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人员、生产设备和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施工人员为标准确定,施工准入证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在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质监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质监员,施工单位的技术员随时配合质监员对工程各个部分进行检测,填写检测记录,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双方共同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才能作为保证资料、必备资料和安全资料汇入施工档案,为综合验收和今后工程管理检验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不仅如此,还要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的自然灾害侵袭的同时,更应该要防止人为的破坏;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特别的重要,尤其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还有是内业资料管理。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另外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还应该推广技术和人才培养。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期长的工程,因此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是农业农村发展的生命线,各部门应该增强责任感,建设管理好农田水利的设施,各级各部门还应该高度重视兴修农田水利工作,逐步建立起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徐满杰.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及对策[J].科学之友:下旬,2010(5):61-62.

[2]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市会议精神,以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为整合对象,以县为资金整合、建设实施主体,以项目区为整合载体和建设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建成一批高标准农田,努力为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导、统筹安排。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方案》为依据,兼顾并衔接其他相关规划,加强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有关重大工程建设、扶贫攻坚、灾后重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好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优先选择建设条件较好、相对集中的区域,集中连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县政府是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建设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

根据《阳新县整合资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要求,2016-2020年,全县要建成高标准农田42.4万亩,其中新建15.37万亩,补建11.9万亩;

总投资6.271亿元,其中新建标准为3200元/亩,补建标准为1000元/亩。

(二)年度安排。

2016年新建面积5.7万亩,补建面积3.44万亩,投资2.264亿元;

2017年新建面积3.8万亩,补建面积4.11万亩,投资1.627亿元;

2018年新建面积3.0万亩,补建面积2.35万亩,投资1.262亿元;

2019年新建面积1.6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612亿元;

2020年新建面积1.27万亩,补建面积1万亩,投资0.506亿元。

三、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分别为整治田块、改良土壤、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配套农田电力设施、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强化后续管护。

四、项目管理

总体原则是在坚持项目主体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报账。

(一)统一规划布局。

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布局。围绕重点区域,由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高标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编制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三五”规划。规划经协调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各部门依据“十三五”总体规划,编制本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年度申报计划。

各相关部门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组织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将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及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情况向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在不改变资金渠道和规定用途的情况下,围绕总体规划对项目资金进行调整和整合,并提出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方案,经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1.建立健全项目库。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以项目库建设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合理安排。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动态管理,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要及时清理,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新增项目实行备选申报,并加强年度之间的项目库衔接。

2.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县高标办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申报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再由各部门落实项目申报。即:高标办提出年度申报计划——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部门编制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向上申报”。

3.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向上级申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按“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高标办审核——协调领导小组审批——向上申报”的程序实施。

4.项目计划时间确定。每年6月30日前由高标办根据“十三五”规划方案,向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下一年度实施计划,经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9月30日前组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并上报省高标办备案。

(二)统一建设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达到“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电力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要求。建设内容包括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按照建设标准、投资标准的要求,高标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定本年度投资建设的具体项目,经县高标准协调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统一技施设计。

项目申报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技施设计(初步设计)两部分,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可由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组织编制。技施设计由县政府明确项目法人后,由项目法人依法、依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局遴选或公开招标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技施设计严格执行《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区)村组意见,立足长远,注重实效。初步设计方案形成后由高标办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项目区镇(区)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水利站长、农业中心主任等项目设计审查专班,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统一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将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实施设计方案,高标办将修订后的实施设计方案报县协调领导小组审核,经县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县发改局批复立项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施工管理。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管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镇(区)村参与监管、相关县直部门监督和县高标办督查相结合的工程管理体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负责。县高标办、县直相关部门派出现场专管员履行政府、部门的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高标准项目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高标办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1.实行项目法人制度。由县政府统—任命镇(区)或县直部门负责人为项目法人,全程参与项目技术设计、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及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区为一个镇(区),项目区所在地镇(区)政府或县直相关部门为法人;

当一个项目区跨二个或二个以上镇(区)时,项目法人可以确定为县级相关主管部门。

2.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实行项目公示公告制是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意愿,依法保障项目区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项目建设公示公告分三次进行,一是年度建设项目区范围及投资额度一经确定后,项目镇(区)必须在项目区交通主道旁设立固定公示牌,二是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公示;

三是项目竣工验收后公告公示。主要内容为项目区面积范围、主要工程量、财政投资额度、建设期限及相关举报电话。

3.实行工程监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公正、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做好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四控制。监理费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上限不超过需监理工程投资额的2%,按招标合同约定金额列支。

4.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时依法、依规按分级管理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招标方式遴选确定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或供应商。项目法人应将招投标方案报高标办审查,招投标结果报高标办备案。高标办要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招投标活动。

5.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在开展项目实施管理中,对工程监理、施工,大宗物质材料设备采购、中介审计等其他业务活动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合同管理,约定标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严格按合同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台同签订后需报县高标办备案。

(五)统一竣工验收。

1.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法人自验合格后,向县高标办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县高标办将组织县直相关部门成立工程竣工验收专班,查阅相关工程资料,核对工程计划,抽检工程质量并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才能办理资产移交并投入运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法人迅速组织相关单位整改达标,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行审计决算制度。项目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迅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整理竣工资料,由监理单位出具监理核定的结算清单及监理报告,审计部门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审计决算,出具审计决算报告,最终竣工决算以审计决算结果为准。

(六)统一报账管理。

所有整合的项目资金,一律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其中,项目主管部门用于申报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或项目建议书)所产生的项目前期费,按一定的比例,将项目管理费拨至项目主管部门账户,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1.项目资金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单位提出申请—县高标办审核—县财政局审核—分管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批。

2.工程资金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所在地政府意见—项目法人单位意见—县监管责任单位意见—县高标办意见—县财政局意见—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拨款。

五、加强资金整合

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统一报帐,建立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一套专帐。

(一)整合资金管理原则。

坚持整合项目资金,统筹使用;

坚持县级报账制,专户管理:坚持按规划预算,计划安排;

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

坚持审计监督,绩效评价。

(二)整合资金的组成来源。

1.以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为载体。包括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交运、林业、电力等部门分别实施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中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高产创建、通村通组公路、配套农田电力设施改造、农田林网等项目资金。县直有关部门在接到上级下达的资金信息后,均应按程序将资金转入到财政整合资金专户。

2.多方筹措缺口资金。针对项目资金缺口部分,一是引导项目区内涉农企业自筹资金投入配套设施建设;

二是县级财政预算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配套投入。

六、严格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将涉及的相关项目资金进行统一整合,设立专户,实行专账、专人的管理,封闭运行,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制度,即由财政专户直达项目招标签约合同的工程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账户。

(一)工程付款方式。

因年度项目资金及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参差不齐,为缓解合同资金拨付压力,在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按7:3比例分两年支付,工程施工期,按工程进度(lo%、30%、50%)分三次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合同支付资金。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1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施工机械进场完成合同价款10%时,预付合同款的1o%;完成合同价款50%时,拨付合同价款30%,同时扣除预付款10%;

完成合同价款80%时,拨付合同价款至50%;

合同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后,拨付合同价款至70%。预留合同价款30%(其中5%为质量保证金)待审计决算后,按完工鉴定书日期,一年质保期满后,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乡镇、村或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复验,无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运行管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按规定程序拨付全部工程价款及质量保证金。

(二)相关费用的管理。

1.项目管理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按规定列有项目管理费的,按规定比例提取,打捆统筹按规定使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中未按规定列管理费的,参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办法》,按项目资金5‰纳入县级预算安排。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勘察、设计费,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程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项目管理费报账时,按照报账审核程序,严格审核报账凭证是否完备、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制度要求,费用额度和标准是否合理。对于报账资料不全、报账事项不明确或支出明显不合理的、手续不健全的费用,不予报账。

2.工程管护费。工程项目管护费按照《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制订的工程管护费管理办法》执行,提取使用。

3.工程预(决)算审计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决算审计费及单个项目的竣工审计费,列入工程成本,付费标准按《湖北省省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列入工程成本。

(三)结余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工程项目招标预算审查、招投标及项目完工后决算审计所形成的结余资金,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经项目监理审查、项目监管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经县高标办研究批准使用,主要用于该项目区增补工程和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当期项目资金原则上结零,如果仍有结余资金结转下期项目。

(四)加强资金审计监督、搞好绩效评价。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整合资金统筹、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对完工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阳新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农办、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审计、交通、林业、扶贫、供电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农办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项目所在地镇(区)政府也应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镇(区)长(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财政所所长、水利站站长、农业中心主任、项目村支部书记等为成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相关主管单位抽调若干名技术人员集中办公。高标办负责综合协调、规划设计、工程监管、资金监管、竣工验收等;

财政、发改、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划定子项目区,负责子项目区监管和联系省市对口部门;

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6

1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发展

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与发展是与我国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发展和农村水利建设状况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基本上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我国还没有一部符合国情的农村水利技术标准。20世纪50年代,在农村水利的灌排工程规划设计中,主要参考使用当时(前)苏联的有关设计规范。20世纪60年代,根据已积累的经验和已达到的技术水平,有关主管部门曾组织一些单位,分别编制了东北以及北方和南方地区的灌溉排水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审定和颁布。20世纪70年代后期,为了总结我国灌溉排水工程设计与管理经验,提高设计技术水平,原水利电力部规划设计管理局委托陕西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我国第一部与农田灌溉有关的《灌溉渠系设计规范》(SDJ217-84),并于1984年由水利电力部颁发试行,成为我国第一部农村水利技术标准。该规范为部颁标准,对于统一和发展我国农田灌溉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提高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水利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和规章,掀起了一个编制农村水利技术标准的高潮。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喷灌工程建设蓬勃发展的需要,编制了水利行业第一部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85-85),对指导我国喷灌技术的有序发展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水资源的日趋紧张,农村水利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农村水利有关的标准大量编制,共计有《喷灌用自应力钢丝网水泥管》(SL11-90)等31项标准,是农村水利技术标准高速发展期,极大地促进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高质量发展。2000年,水利部在清理整顿现行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2001年版),提出了由专业序列、专业门类和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该体系表共列有已颁、在编(含在修订)和拟编的水利技术标准615项,其中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共有54项。54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中,已颁标准24项,拟编标准14项,起草标准10项,拟修订5项,送审1项。24项已颁标准中,灌排中心作为主编或者参编单位的标准只有6~7项。2006年,水利部对该体系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2008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该体系表共列有已颁、在编(含在修订)和拟编的水利技术标准942项。其中,农村水利技术标准有75项。75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中,已颁标准22项,在编标准27项,拟编标准26项。22项已颁布标准中,灌排中心主编的标准已经达到13项。2014年,为了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满足水利改革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水利部修订完成了2014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该体系表共列有已颁、在编(含在修订)和拟编的水利技术标准788项。灌排中心根据全国农村水利技术和材料设备发展的现状,配合农水司,组织专家对原标准体系内外的85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通过补充、合并、删除,最终确定31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列入新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31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中,灌排中心主编标准达到25项;31项标准中有26项已颁标准,其中22项标准是由灌排中心主编的。

2存在问题

我国农村水利技术标准虽然较好地促进了我国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但是与我国农村水利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灌排中心自2000年以来就开始系统整理农村水利的各项标准,承担了多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目前,在标准制修订上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尽快修订完善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现行《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体系》(2014版)对原有的标准体系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将许多标准进行了删除、合并、吸纳,例如:《泵站安全鉴定规程》修订时将合并《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部分内容;《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修订时将合并《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程》和《潜水泵站技术规范》的部分内容;《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30948-2014)再进行修订时,将合并《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程》(GB/T50510-2009)《泵站计算机监控与信息化系统技术规范》(GB/T583-2012)《潜水泵站技术规范》(SL584-2012)的相关内容;《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58-2009)修订时将合并《节水灌溉设备水力基本参数测试方法》(SL571-2013)、《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收不机组》(SL480-2010)相关内容;《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修订时合并《机井井管标准》(SL154-2013)相关内容;《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程》(GB/T50363-2006)现已完成报批稿,再修订时将合并《节水灌溉工程规划设计通用图形符号标准》(SL556-2011)相关内容;《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2007)修订时合并《节水灌溉设备水力基本参数测试方法》(SL571-2013)相关内容;《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修订时合并《钢丝网水泥输水管及管件》(SL423-2008)、《大型螺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989-2014)相关内容,修订后将改名为《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2010)修订时合并《渠道防渗材料性能指标及其检验方法》(国标报批)相关内容;《牧区草地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SL334-2005)修订时合并《风力提水工程技术规程》(L343-2006)、《光伏提水工程技术规范》(SL540-2011)、《牧区草地灌溉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程》(SL519-2013)、《节水灌溉太阳能无线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规范》(SL19647-2013)相关内容。《农村水利技术标准体系》(2014版)中农村水利标准精简到31项,标准整合的项目比较多,因此应加快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2.2标准制修订中缺少与当前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技术指标

现行农村水利标准中有的技术指标大多是由20世纪七八十年代通过实验研究确定的,与目前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差异,有些技术指标系统性差、变化较大。但是,现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由于缺少水利标准化的研究经费,仅仅对标准本身进行修订,对标准中涉及的一些试验性的指标,也只能是凭借专家经验进行修订,直接影响了标准制修订的水平。我国幅员辽阔,现行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指标主要以北方为主,对南方的自然条件与特点考虑的不太全面,没有因地制宜的反映各地的差别,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不适用性,以致有的技术指标定得太笼统,有的指标难以达到。例如渠系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率,全国只按大、中、小和井灌区提出统一的指标值,而没有考虑南北方的差异,南方地区山丘多,盘山渠道多,耕地分散,渠道输水距离长水量损失大,难以达到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指标值,因此应按南方和北方、山区和平原灌区进一步细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量大面广,现行农村水利标准中有关小农水工程的技术指标相对比较少,如南方很多小渠道采用水泥空心砖等材料衬砌,但现行标准中无此技术指标,又如山丘区经常建设高位水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目前也尚无技术指标可循,因此,现行的相关农村水利标准尚不能完全适用南方这些小农水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2.3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比较缺乏

现有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在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虽有部分规定,但缺乏符合实际的建设定额、运行管理标准,基层技术人员对此反映强烈。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后,面广量大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更加繁重。目前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沿用的定额单价较低、工程前期工作所需费用大,最终能用于工程实际建设的费用不足,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应在工程的规划设计标准中,拟定相应指标反映此现实状况,强化建设管理。调查中发现,较早建设的一批节水灌溉工程已有20年以上,由于缺乏良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防渗渠道的老化损坏、农田灌溉输水管道的淤堵问题突出,甚至有些微灌系统运行维护不到位,投产3~5年后就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严重浪费和损失,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成为最薄弱环节,管理人员少、公务经费与运行维护费不足,农民用水者协会真正起作用的很少,因此有关管理的标准应根据现状进行修订或补充,以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农村水利工程健康运行。

2.4现有水利技术标准与其他部门标准有内容交叉重复现象

水利部门编制的有关材料和设备的技术标准与农机部门、轻工部门、冶金部门等编制的相关标准中同样存在,如泵站、喷灌设备、微灌设备、输水管道、机井等方面。这些交叉重复的标准,有的在内容上基本一致,属重复编制;有的属于同一种产品技术标准,而在内容、技术要求、技术指标的取值、试验方法等方面不完全一致,给用户和质检机构在应用这些标准时带来一定困难。

3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应该把握的几个环节

水利部是水利行业标准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水利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切实提高水利技术标准管理水平,为水利发展与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成立水利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水人事[2012]95号)”成立了水利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与此同时,还印发了《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水利部中央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则(试行)》和《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细则》等一系列水利标准的相关文件。灌排中心自成立以来对标准化工作非常重视,中心领导将该项工作归口机电灌排与技术推广处,并安排专人负责。近几年,中心组织专家对现行农村水利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整理分析,开展了大量的相关调查及标准化研究工作,根据我国目前农村水利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提出了近5年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实现了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制订修订工作的有序管理。并在多年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标准编制的工作重点在于把握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几个关键的环节,只有把握了这些环节,才能提高标准编写的水平。在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应注意把握3.1~3.4所述几个环节。

3.1立项申报

水利技术标准的立项必须遵循的2个基本原则:一是立项的基本要求,就是无论是制定还是修订的标准都必须是纳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2014版)中。二是提出被修订的标准,使用年限应超过5年。农村水利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应根据当前农村水利发展需求,同时,对立项的标准要进行研究及充分的论证,并完成《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作业指导书》(ZY-2013)中ZY-02-2013《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和《ZY-03-2013()年度制修订项目申报书》。2015年,灌排中心在对现有农村水利技术标准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2016年农村水利标准制修订的建议计划。一是对《大中型灌溉设备技术规范》进行修订,修订时将《卷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使用技术规范》(SL280-2003)的部分内容合并。避免标准分类过多过细。二是对《微灌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修订,现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是2009年颁布的,这几年微灌技术发展迅猛,规范中的部分参数不能满足现实工程要求,本次修订将合并《节水灌溉设备水力基本参数测试方法》(SL571-2013)和《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SL480-2010)中的部分相关内容。三是对1999年颁布的《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进行修订,修订时将合并《地面灌溉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558-2011)、《喷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569-2013)、《衬砌与防护渠道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599-2013)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在编)的相关内容。

3.2大纲阶段

标准制修订大纲是标准的主体框架,也是标准的核心所在。主编单位应明确编写标准类别,是工程类还是非工程类的标准,按照工程类和非工程类标准的编写规定进行大纲编写。目前,工程类的国家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8]18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非工程类的国家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的有关要求执行。水利行业标准(工程类、非工程类)统一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14)的有关要求执行。在标准计划项目下达后,主编单位应立即成立编写组,编写组的组成应体现农村水利行业的权威性、代表性,应包括生产、使用、科研、高等院校等各个方面。编写组的成员应该具有丰富的水利专业知识和时间经验,熟悉业务,并且了解水利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编写组成员不宜过多,应严格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标准编写单位和人员管理、调整技术内容审查人署名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编写组成立后,应及时召开编写组会议,会议上确定工作分工,进度计划安排。一般来说,修订标准的周期为2年,制订标准的周期为3年。标准编写大纲,就是基本确定标准的框架、内容。编写组在完成了编写大纲后,需报标准主持机构审查,由主持机构组织专家召开编写大纲审查会,专家对该编写大纲进行审查,并向编写组提出质疑,经过讨论,最终形成主持机构认同的编写大纲。大纲一旦确定,就意味着整个标准就框架结构、基本内容的确定,因此,大纲审查是提高标准编写质量至关重要的环节。在确定大纲、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各种意见、甚至进行专题研究和一定的验证性试验的基础上,根据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对技术要求进行分类筛选,完成编写标准征求意见稿(含正文、附录、必要的条文说明)、征求意见阶段的编制说明(包括编制工作简况、编制原则、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等)和必要的专题报告。

3.3征求意见阶段

标准的征求意见阶段是制定标准的重要环节,尽量做到周密、细致、完备。每项标准应向该领域的有关单位、著名专家发放征求意见稿50份以上,征求意见时间一般为2个月。征求意见的单位、专家应覆盖该领域的方方面面,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政府部门)等。同时,要求回收率在60%以上。对专家提出的意见,编写组要召开会议逐条讨论处理,将所有反馈的意见分为采纳、部分采纳、不采纳3类,对于部分采纳和不采纳的条款要分别说明理由,同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作业指导书》中《意见汇总处理表(ZY-09-2013)》的要求,整理完成意见汇总处理表。目前,标准征求意见存在着回收率较低的现象,很难达到60%的要求,遇到这样的情况,主编单位往往会有针对性再挑选一些单位和专家,进行第二次补发,对于重要的标准或有争议的重大问题,主编单位征得主持机构得同意后,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测试验证,并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处理意见。

3.4审查阶段

标准的审查阶段是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相关技术指标一次全面的讨论和审查,以确保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并使该标准与其他标准协调一致。标准的送审稿实际是编写组提交的标准制修订的最终成果。因此,对送审稿的审查,也是对这一项目成果的验收并完善,在审查过程中,编写组除了汇报标准的结构内容外,还需阐述编制过程、项目来源、编制理由以及一些重大事项调整等。根据专家审查后的送审稿,编写组修改完善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报批稿,完成整个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送审稿审查会议实行审查专家负责制,审查专家要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技术权威性,一般总人数要在10人以上,特别注意的是,编制组成员不能作为审查专家,主编单位和参编单位作为审查的专家不应超过3人,且不能担任审查负责人。送审稿的审查一般采用会议审查,有主持机构组织专家对送审稿进行逐条逐字的审查。如果主持机构和主编单位是同一单位时,由主管机构或指定其他相关机构支持审查。对有争议的问题,需进行充分讨论和协商,最后要做出结论性意见,如果需要表决,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审查专家同意方为通过。

4建议与思考

4.1鼓励社团及民间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

目前我国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大多是由科研院所的学者组成的,来自协会和企业的专家很少。鼓励社团及民间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是我国标准化发展重要策略和改革方向,今后的国家标准体制要由目前的四级标准(国家、行业、地方、企业)逐步过渡到三级标准(国家、协会、企业)。要提前做好过渡的准备工作,为此,可在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化领域开展试点工程。可尝试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邀请“灌区协会”、“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灌排分会”、“中国水利学会农田水利专业委员会”等社团或民间组织参加,可以使我们制定的标准更加贴近市场,针对市场的需要将那些能提升产品水平的科技成果纳入标准,转化成生产力。

4.2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交流

目前,我国的农村水利技术标准数量不少、门类也较齐全,一些标准已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应用效果也比较好。建议选择其中若干项译成英文,作为ISO草案,申请为国际标准。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特别是参加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活动,建议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标准化技术人员出国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采用和实施情况,以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状况,从而为制定我国农村水利技术法规和标准提供技术信息,以提高我国农村水利标准化的整体水平。

4.3建立健全技术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的层出不穷,需要不断提高农村水利技术标准的水平和先进性,编制新标准或修订旧标准,并将一批落后的标准淘汰出局。进一步建立完善合理的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废止和制(修)订制度,尽快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技术标准维护机制,一方面要对标龄太长的技术标准进行修订或废止,并建立信息检测机制,及时将科技信息反馈到标准制订计划中去。另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把设计、施工、管理和产品生产单位置于一个全球竞争的环境下,维持技术标准的动态发展,以此促使这些单位积极采用新技术成果,使其工程或设备产品达标,否则难以进入市场竞争。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7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我市赶超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两年重大项目立项、建设进度、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承办。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全市民生工程中关于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工作,包括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失业保险统筹水平的落实;扩大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落实等情况。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承办。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为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提高执法素养,改进执法方式,和谐执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围绕民生问题,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进一步规范执法,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等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承办。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组织编制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城市污水处理与管网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水达标处理等情况。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承办。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和保护情况,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管体系建设情况;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实施情况;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改善生态环境;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情况;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情况;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村庄废弃地和腾退的宅基地,复垦还耕,进行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承办。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实施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市场准入能力、产业化组织能力和对农户的带动能力,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创新完善农业产业化配套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情况。拟安排在9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承办。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几年来通过拓展对外交往,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推动友好城市关系深入发展;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及外事工作队伍建设等情况。拟安排在5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负责承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听取和审议以上各项报告的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承办。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以检查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为重点,继续开展环保宜春行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为“保护环境资源、推动节能减排”,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工业排污治理和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等情况。拟安排在11月份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该项执法检查报告。有关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承办。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8

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健全的农田水利建设体系和完善的管理措施,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自然灾害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不便,减少农业生产的损失。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是增强农业抗灾能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关键。

1沈丘县农田水利建设的总体原则

农田水利建设要始终围绕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充分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多方协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顺利进行。

1.1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把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田水利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农田水利综合体系。在建设过程中,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把握好“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解决农业面污染,有利于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力,要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扶持节水灌溉典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的标准,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灌排服务。

1.2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建设管理与改革同步

根据沈丘县农业经济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慎重布局,坚持走“政府组织、项目带动、政策引导、全民参与”之路;统筹考虑防洪除涝、水资源配置与供给、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需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法制,改革机制,强化管理能力,保全工程能力,扩展服务能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全面发展。

1.3量力而行,通力协作,稳步发展

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动员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水利、农业、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稳步推进,使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全县各部门的共同行动,全面实现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包括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参建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以及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管理办法等。切实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能按计划、按标准、按质量完成。

2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措施

2.1规范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

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是搞好工程建设、合理利用资源、使工程发挥更大效益的基础和依据[1]。要做到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过程透明,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

2.2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程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沈丘县农田水利工程项目众多,实行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完善建设程序,根据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2]。广泛宣传,科学管理,使各地农村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往规范有序方向发展。

2.3严格设计资质证制度和工程招投标制度

依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建立健全资质认证制度,确保聘请具有一定设计资质的、从事相应水利工程的设计单位设计。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从事水利工程设计的权力。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能使用;所有审批的水利工程,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招标。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3]:一是尽量采取公开招标,严格把关邀请招标,保证优秀的施工企业中标。二是加强标底编制和评标专家的保密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制定先进的评标办法,并积极吸取其他行业及县市的先进经验,改进沈丘县现有的招标程序和评标办法,使其更加合理和科学。

2.4着力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4]。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

2.5实行工程全面监理、监督制度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逐步“实行小业主,大监理”,推行全方位监理[3]。推行“小业主,大监理”除了监理单位自身的努力外,最关键的是业主必须转变观念,充分相信和利用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优势和业务专长为工程建设服务,通过监理的有效工作,从而保证投资方投资效益的发挥,同时也通过监理的监督,保证承包商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合同的严肃性[5]。

2.6建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和实行严格奖惩制度

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要以竣工报告形式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部门根据竣工报告和施工资料,组织有关设计、质监和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通过听取报告、查询资料、检测实体、细查局部的程序对所建工程验收,做出该工程的综合评定意见。所有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和结算工程款项;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建设程序施工,提高工程质量,还可以对新建工程项目进行评优。

3参考文献

[1] 尹利海.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11):85.

[2] 邓彦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9):77-78.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9

1 龙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成效

龙海市位于福建省东南部的九龙江下游滨海平原, 2009年~2011年实施全国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6253.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50万元,省级资金2330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050万元,群众投工折资623.34万元。建设内容为:整治灌溉水渠工程 132处,水渠长度148.49km,建筑物66座;整治排水沟渠184.28km,配套改造排水涵闸9座;新建水窑34处,新增容积0.51万m3;塘坝整治加固27座,新增库容80.56万m3;新建水陂6座,埋设引水管道22km;新建泵站13座,改造20座,装机506kW;新建机电井32眼,装机98kW。

项目实施后,新增灌溉面积1853.33hm2,恢复有效灌溉面积3113.33hm2,改善灌溉面积3386.67hm2,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753.33hm2,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20hm2,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全市13个项目乡镇23个标项的项目片主要农田水利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农业综合生产条件、生产能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促进了农民从单纯小农种植转化为规模产业的市场经济种植结构调整;许多项目片实现耕作种植二季变三季的高效益经济作物轮作,年亩均增加收入万元以上,如隆教乡白塘村实施140hm2的喷灌工程后,解决了资源性缺水问题,农民从种植二季旱作物调整为种植三季经济作物,获得好收成,单就种植红萝卜这季,每年每亩可收获红萝卜7000kg,亩产值1.2万元左右;项目区红萝卜总产量约1500万kg,总产值3600多万元,农民尝到了甜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项目区内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2883万元,受益区农民年人均增加收入858元,不但解决了缺水问题、用水纠纷和排涝问题,而且促进了新农村建设,改善和提高乡村生产生活环境与幸福指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凸显。主要做法是:

1.1 建立政府推动机制,高标准打造精品工程

一是高层次的推动。龙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农水项目工程建设,以龙政综[2009]182号文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乡镇政府为项目法人单位,采取以乡镇为单元集中建设管理。同时市政府还出台了《龙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意见》等10个相关小农水建设管理配套文件,为小农水项目建设提供可循的依据。市人大、政协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督导小农水建设现场,提出许多富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市五套班子成员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施工一线检查、指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协调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顺利推进工程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部门联动监管。水利部门在严格按照工程基建程序的基础上,严把工程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建设内容的可操作性、施工规格质量的合规性、施工节点控制的时效性和财务报账的真实性;依托基层水管站的技术力量,做到每个标项有2~3个水利工作人员跟班作业,确保工程建设管理落实到位。市财政部门负责把好资金管理关,实行“先看现场,后报销”的县级报账支付制度,对建设内容不一致或签证手续不完整的坚决不予报销,同时按工程时序进度情况及时调度资金适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资金需要,推动工程进程。市审计、纪检监察、检察、宣传、农综开发办等部门也积极介入,深入工地,检查基建手续、审核财务、加大宣传、整合资金等,充分发挥各自的行业监管优势,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作。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市水利局、财政局和质监部门按年度实施方案,一方面组织对全市23个标项的施工单位的项目部机构组建、施工组织设计、持证上岗、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和检测手段以及对监理单位的现场从业人员在岗持证情况、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另一方面,组织对业主法人单位的前期工作及项目管理、协调处置施工道路、青苗赔偿、施工用地、弃土堆放点等施工环境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绩效考评,切实强化对施工企业、监理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了乡镇政府作为项目法人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其次是充分运用当地村组和技术能人的作用,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做法,让建后工程承包经营管理者提前直接参与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技术工作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施工工序、建设环节,保障了工程质量,扎实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努力打造“放心工程”和“民生工程”。

四是坚持精品理念。要高标准打造小农水建设精品工程,首先必须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抓起。龙海市为使项目规划科学合理,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挖掘工程投入产出的潜力,突出解决农民急办的问题,在遵循《龙海市2009-2020年农田水利规划》的基础上,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并经专题研讨、论证优化设计工程内容,筛选项目规模,在工程布局上,统筹兼顾,突出集中投入,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形成规模效应,同时把小农水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水资源缺乏地区发展喷灌、管灌,如在缺水地区的隆教乡、港尾镇分别建设200余hm2喷灌和133.3hm2管灌;在丘陵山区采取宜引就引、宜井则井、宜渠则渠、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如在石码镇实施56.67hm2山地水利雨水积蓄工程,既是节水灌溉工程,也成为一个水景观;在水源丰富的平原地区,如在榜山镇实施192hm2的高标准农田渠系排灌系统,结合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使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解决了排灌自如问题,深受群众欢迎。

1.2 建立项目投入机制,推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步伐

一是相继出台了《龙海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龙海市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龙海市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龙海市财政支农项目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龙海市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职责》等,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建立政府监管制度;在小农水工程建设中,严格遵照和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的县级报账制程序,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二是落实本级财政投入,三年共配套资金1050万元。三是在整合涉水支农资金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项目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时,以《规划》为依据,以小农水建设资金为引导,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三年共整合各涉水项目建设资金6978.86万元,其中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集中捆绑在河道清淤疏浚整治项目上,把农综项目整合在小农水项目片区的路相通、渠相连等田间灌渠项目上,使小农水项目集中资金建设水源工程和田间末级渠系,取得显著效果。

1.3 建立建后管理机制,保障工程效益持久发挥

为规范农田水利建后管理机制,强化农民参与建后管理,巩固建设成果。龙海市出台了《龙海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试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组建67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并制定了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把工程建后管护,作为工程验收的必须条件之一来落实。目前,全市采用的管理方式多样,总体是采取县级督导、乡镇指导、协会管理的模式;以协会为管护主体,以水源工程分类为农户承包经营管理的办法,如隆教乡试行“协会加农户”承包管护;紫云山片山地水利,以果蔬专业合作社管理农户承包管护;榜山镇试行“以高优农业种植大户连片承包经营公司加农户”管护;九湖镇水源工程是机电井灌,采取管护的办法是协会与农户签定协议,分户移交管理,用电度决算的管理模式;全市有204个行政村建立灌排渠承包管护的机制,从而建立灌排渠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了以用水户协会管护为主、水利部门指导为辅的管护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住、长受益。

2 存在问题

2.1 前期工作时间短,不满足基建程序要求,导致工程“先天不足”

一是年度项目资金规模下达时间迟,引发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时间短,省里要求各项目县编报时间仅为30~40天,如2009年,省里下达时间是9月30日,要求上报时间是11月1日,实施方案批复时间为12月25日。由于下达时间滞后,加上前期工作经费有限,设计单位为了赶时间,勘察、测量、规划、设计等前期技术工作不能完全做到位,工程基础资料不足,编制出来的年度实施方案粗放,如渠系工程没有提供纵断面图,横断面图没有标注控制高程,提供的设计依据不可靠,致使设计与实际存在脱节,有的甚至无法实施。

二是前期工作程序过于繁琐,年度实施方案批复后,紧接着是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介审查、中介编制预算、预算财政审核、招标,且每个工作程序皆要步步招标或比选,最后才进入招投标程序。这一前期工作最快也要耗时3~4个月,费钱、费时、耗力、又费神。

三是设计深度不够。由于设计单位派出的设计人员,多为刚出校门的年轻人,缺少工作经验,虽有理论基础,但缺乏实践,加上没有严格审核把关,交出的年度实施方案漏洞百出,工程规模确定依据不足,深度达不到要求,如山塘加固项目,为了省事仅列清淤项目,没有对三大建筑物进行加固;块石护坡没有设计襟脚;混凝土工程没有设计伸缩缝;渠道断面设计附图不全;图纸绘制、尺寸标注及说明不符合有关要求;图标签字不完整;设计工程等级标准与其规模、所处位置严重不符,设计可操作性差,导致工程建设内容、数量、结构形式、规模尺寸等设计变更较多,变更报批手续不及时、不完善。

2.2 项目建设管理费用低

财政部、水利部(财农[2009]335号)第八条规定,项目管理费从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总和的1% 比例提取,主要用于中介机构的服务支出,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自筹解决。如果按照市场价格处置,该提取的管理费尚不足以支付施工场地征用费、赔青及弃土堆放点征用费等,所以甲方的现场施工补贴,工作人员交通费用、会议费无从支出,导致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现场建设环境处置无力,直接影响到工程进度,不仅给建设管理单位正常的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而且给工程建设质量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2.3 建设工期短,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一是省厅要求当年项目,隔年7月就要完成(包括完工验收),就龙海而言,小农水建设工期为4个月,由于受项目下达时间滞后影响,实施方案省里批复时间多在11~12月份,真正开标时间多在隔年的3月,那么最快动工时间也就是在4月份,实际建设期要在8月底完成,9月份验收;期间正逢雨季,实际施工时间是100天左右。二是施工企业由于赶工期,有些工序难以按常规操作,偷工减料时有发生,施工随意性大,如:灌排渠护砌,把设计现场浇筑混凝土,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有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低于标准龄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有的浆砌石结构,把块石改成片石,砌筑质量低,勾缝不规范等影响工程质量。

2.4 小农水重点县实施年限短,补助标准偏低

一是“两工”制度取消后,“一事一议”政策难落实,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窘境,新的投入主体没有落实到位,巨大的投入缺口尚未有效弥补。近年来,虽然各地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但规模太小,小农水重点县的实施年限太短。就龙海而言,2009~2020年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需投资6.02亿元,而目前小农水重点县三年的建设完成投资6253.34万元,仅占总体规划的10% 左右,若按当前的投资强度,要全面完成总规划任务,至少需要30年时间。二是三年的小农水建设项目,国家补助仅占34.2%,补助标准偏低。三是水利定额比其它工程系列的定额低,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步伐,加上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不断上升,工程的实际造价大幅度提高,出现了许多施工企业亏损的现象。

2.5 项目建设范围窄,建设内容不适应农田水利的发展

小农水建设内容应包括渠、沟、田、林、路综合配套,对平原地区来看,水系发育,沟港密布,在解决水源工程和田间灌溉系统外,排水是一个主要问题,而小农水仅规定流量在1m3/s以下,没有从实际出发,把河道清淤疏浚排除在外,这不适应农田水利发展的需要。

2.6 涉水项目仅靠水利部门整合资金难度较大

目前,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部门有7个,各部门的建设目的和思路,工程侧重不同,项目下达实施时间又不一致,仅靠水利部门整合涉水资金难度较大。

2.7 工程建后产权归属不明晰,管护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为巩固小农水建后成果,确保每个项目能做到建得起,管得好,能发展,长受益。产权归属尤为重要,谁拥有工程产权,谁就应承担管护责任。由于产权归属不明晰,维修养护责任和经费投入主体界定不清,出现管护责任依赖农民用水户协会承担工程建后管理职能,而农民用水户协会收入不稳定、经费缺乏、办公无场所、工资无保障、人员不稳定,导致工作不积极、管理不到位,建后管理“有名无实”,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良性运行。

此外还存在的问题有: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挂靠资质,现场从业人员没有到位的现象突出;绩效考评流于形式,有待加强。

3 对策与建议

3.1 工程设计和施工应提早介入

项目建设单位在未接到编报年度实施方案之前,应提前做好设计单位的招标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区的勘察、测量等基础资料的收集及实施方案的编制等各项准备工作,一旦投资规模下达,经过适当修订,就可按时编制上报,这样可赢得设计时间,提高设计深度,增强设计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工程变更,提高工效。同时业主也可提前做好施工道路、青苗赔偿、工程用地拆迁、群众投工投劳组织等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2 适当提高工程建设费用计提比例

工程建设管理费,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环境条件,山区与平原区域特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因素,综合制定一个合理的取费区域幅度,供实际操作中,按规定选取合适的费率。适当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补贴,调动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可提高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

3.3 严格把好设计质量关

首先,业主要把建设意图进行交底,设计单位一方面要派出精干的业务骨干带班,在摸清工程基础资料的同时,要加以分析和论证,精心设计,提供优质、精致的设计文书,并在实施中加强现场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另一方面,在建设工期计划、概算等方面,尽量结合实际,把项目设计内容细化,做深、做细、规范设计,避免过多工程变更设计,从源头抓好工程质量。

3.4 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一要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督察,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并落实整改。二要为施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做好“三控”,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高项目施工的进度和质量。三要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在标项之间开展观摩评比活动,对评比好的企业给予奖励,激发工作热情,相互间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四要在乡村组、水利、协管员、承包者现场管理到位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落实好监理应尽职责,协同部门齐抓共管,在确保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五要加强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强制现场从业人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同时要对监理从业人员加强监管,避免监理与施工企业合作化。

3.5 加大小农水建设的投入,适当延长建设年限

当前,农田水利建设因历史欠账较多,基础薄弱、工程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严重,而且点多、面广、量大,需要投资多,所以要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比照土地整理项目和“村村通”工程的做法,提高小农水建设补助标准。在加大投入的同时,建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再延续若干年,基本实现全县达到总规要求。同时适当延长建设施工期限,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6 创新绩效考评方式,加大督导检查

实行边实施、边检查、边考评,分阶段打分,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倒排工期,落实保障措施,精心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个阶段的建设任务。

3.7 几点建议

3.7.1 加快小农水立法进程。建议政府加快农田水利立法进程,尽快确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农田水利工作方针;明确小农水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确立中央与地方以及有关部门的事权划分和受益区农户及涉农公司在小农水建设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义务,明确小水源、小泵站、干支渠网以及田间水利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遵循“一事一议”,鼓励农民为了农业生产而自发合作,有力出力,有钱出钱;从而建立良性投入机制和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小农水建设管理的强大合力。

3.7.2 小农水工程内容要拓宽。鉴于建设高标准农田排灌体系需要许多配套设施同步实施,建议将3333.33hm3以下灌溉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机耕路、生产桥以及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沟、渠、田、林、路综合配套设施列入小农水建设范畴,以利于成片规划、成片建设、综合治理、发挥效益。

3.7.3 从源头整合涉水资金归口管理。目前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有发改、水利、财政、国土、农业、农发、扶贫等部门,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建立涉水资金(包括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归口统一管理机制,从源头整合涉水资金归口水利部门管理使用。以利集中投入、集中建设、逐片推进,使小农水建设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最终实现“建一片、成一片、发挥一片效益”的目的。

3.7.4 出台工程建后管理强制性条文

一要建立考核划拨经费扶持制度,定额划拨协会日常工作经费和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民用水协会办公场所建设的专用经费,支持农民用水协会能正常运转,健康发展,使农民用水协会真正做到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办公经费、有考核机制,能长久运作。

二要出台农田水利管理规定,明确“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机制;明确村村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强制性条文;明确小农水工程的运行维护经费财政补贴标准,直补农田水利的运行管理部门;明确小农水工程享受其它部门的惠农政策,应对农民的农业水费给予财政惠农补贴或全部由当地财政全额直补,解决农业工程水费难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养活水利人和反哺工程建设,保障水工程良性运行,达到促进节约用水、延长工程寿命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降低农民的水费支出,减轻农民负担;明确农民用水协会工作人员的误工补贴费等一系列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强化对建后管理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加大宣传,提高农民民主自治意识;组织培训,提高管护水平,使建后的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三要选好配好用好农村“员”中的农民水利技术员,落实配套每村一员,充当农民用水协会的技术负责人,充实协会的技术力量,并且要归口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选聘、培训、管理、考核和津贴发放。

四要加快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以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着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以农民用水协会参与灌溉管理为重点的管理制度和运行管理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J]. 中国水利, 2009(13).

[2]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335号).

[3]陈雷.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进一步夯实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基础[J]. 中国水利, 2011(22):1-3.

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例10

中图分类号:S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1 县域概况

信丰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部,居赣江上游,贡水支流桃江河中游,地处东经114°34′~115°19′,北纬24°59'~25°33′,东邻安远,南界定南、龙南、全南县,西连广东省南雄市,北接大余、南康,全县东西宽76.7km,南北长63.0km。全县国土总面积2878km2,耕地面积39.77万亩,占土地面积9.21%;宜果林地面积48.04万亩,是全国有名的“脐橙”“草菇”之乡。105国道、赣粤高速公路及京九铁路贯穿县境,对外交通十分便利。县境属赣中南中低丘陵区,地型地貌特征可概括为“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

全县辖17个乡(镇、工业园区),村委会261个,2013年,全县总人口73.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2.32万人,非农人口11.07万人。主产粮食、烟、果、菇、瓜、菜、茶叶及猪、牛、家禽等。全年实现生产总值68.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94亿元;财政总收入5.09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42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317元。

2 近年来取得的基本成就

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之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积极争取,努力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首先,信丰县列入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第五批建设重点县,2010~201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34亿元,基本完成了走马垅、五渡港、白兰、上迳和迳口5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改造和17个乡(镇)273座200~10000亩灌区的农田配套改造任务,累计改造农田灌溉面积26.73万亩,改造灌溉渠道长1171km,恢复灌溉面积6.3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29万亩,达到或基本达到高标准农田面积16.11万亩。

其次,在县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我们积极整合农业、国土、扶贫和移民等各级部门资金0.38亿元,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和资金,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连片治理丘陵区农田面积11.9万亩,实行农业、水利和科技措施综合并举。

第三,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和财政资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带动项目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工程建设,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和外资等社会资本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先后引进外资实施供港蔬菜基地2个,涉及面积1.23万亩。

3 存在问题与困难

虽然近几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全县也投入不少资金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得全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有了一定的发展,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取得了一定地推动作用。但由于资金补助标准不搞,资金仍显不足,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部门多,有国土局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粮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水利局小农水等,虽同唱一台戏,但各有各的调,标准不统一,政策有差别。水利部门小农水项目投资标准较低,资金规模较少,检查多,缺少项目乡镇工作协调经费,没有土地青苗补偿费等,一些乡镇挑项目实施,水利部门要统筹较难。二是各部门都想搭舞台,大家同抢一份戏,难免有“同行是冤家”的感觉,都想找基础条件较好,干群积极性高的优先立项,都不愿啃“骨头”,攻难点,达不到整合目标。三是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难协调,项目建设调田压力大,乡镇和群众参与热情度还不够。建设高标准农田,可极大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排灌效率,提高机械化耕作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由于项目建设把农田布局重新洗牌,需要全面进行土地调整,这是一项非常艰巨复杂的工作,必须由乡(镇)、村二级负责,弄不好就会造成矛盾纠纷,甚至,有部分乡镇存在畏难情绪。四是地方势力对工程建设干扰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建设高标准农田工程总造价不大,施工工艺简单,对施工设备要求低,而且项目建设地点在农村田头地角,工程涉及面积大,牵涉千家万户,地方势力干扰多,存在大的施工单位不愿做,小的施工企业不敢接,主要表现在招投标领域中普通存在挂靠、围标、转标、卖标等不良现象,无形中增加了工程成本,对工程进度、形象、质量有较大影响,群众意见很大,是影响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的主要因素。

4 发展思路分析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无数历史事实证明,水利不兴,农业不稳。党中央、国务院把水利建设放到了能源、交通同等地位,充分说明水利建设和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切实解决水旱灾害,确保农田旱涝保收,对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有极其重要作用。

下一步要按照整合资源、规模开发、科学选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申报、标准设计、用途不改、县级负责、部门实施、整体推进、验收考评的方法,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一步:编制十年规划。十年规划包括科学选点、建立项目库、制定建设规划等。一是科学选点。首先,乡(镇)根据当地资源情况和农民积极性向县发改委提出项目申请;其次,召集涉农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察看,择优选出若干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点,交高标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上报备案;二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建立项目库。首先,各有关乡(镇)根据县高标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的建设点,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按有关编写大纲要求编写;第三,项目建议书经县发改委和高标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第四,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报县高标办和发改委备案;三是统筹规划。首先,按照“项目围着规划选,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由县发改委和高标办牵头,根据目标任务数和项目库高起点统筹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10年规划和年度项目规划,且根据各部门现有资金规模等因素将规划任务数分解到各部门。

第二步,年度计划申报批复。申报批复工作阶段包括分解任务、编制计划和设计、批复年度项目计划设计方案等。任务分解主要是县高标领导小组根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由高标办牵头初步确定涉农项目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汇总后上报县高标办和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再报县高标领导小组审定。编制计划和设计 ,首先,各涉农单位根据年度审定分解的任务,组织可研报告编制、评估和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实行归口申报,并报县高标办备案;其次,各涉农项目单位根据分解的任务,积极落实好项目和资金;第三,由各涉农项目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或具有设计能力的设计人员,编制所属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三步,项目计划实施。项目实施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实施和资金管理。首先,项目计划下达后,县高标办成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调度协调各类项目施工;其次,各涉农项目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所属的高标项目,县高标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定期向高标领导小组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第三,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计划和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项目实施完后,及时组织工程结算。

资金管理一是按照部门实施的要求,所属项目坚持“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二是全面实行财政资金县级报帐制;四是项目工程实施完后要进行财务决算。

第四步,项目竣工验收与建后管护。验收管护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验收、工程管护、建后绩效评价。首先,项目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各涉农项目单位初验所属项目;其次,县高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涉农项目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各涉农项目单位是否按计划完成了高标领导小组所分解的任务进行考评,并将验收考评结果报县高标办;第三,县高标办组织有关涉农项目单位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验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县高标领导小组。

通过以上措施和资金投入,计划至2020年,全部完成我县农田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任务,形成较完善的农田灌排体系,灌溉工程的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和参数能达到规范标准和国家的有关发展目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大幅提高,有力保障我县“三农”发展和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