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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模板(10篇)

时间:2023-09-01 16:35:12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1

中图分类号:F22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8-0256-02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现象。它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

我国地域辽阔,地质条件复杂,地质构造活动强烈,地质灾害种类繁多,分布面广,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有400多个县(市)、1万多个村庄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威胁;有24个省(区、市)存在严重或较为严重的地面塌陷现象;岩溶塌陷在30个大中城市,500多个县城、乡镇危害严重;地裂缝在17个省(区、市)危害严重;同时,我国处在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之间,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地震死亡人数占全世界地震死亡人数的一半以上。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害,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一、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统计的必要性

1.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灾情提供基础保障

我国的地质灾害统计和其他自然灾害统计一样,一直没有统一标准和方法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是由部门或地方按照本部门或地方需要进行分割式统计。因此,灾害调查内容、灾情等级划分、统计指标、核算评价方法、统计结果的表述形式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常出现灾害统计失实或不同来源的同一灾害灾情统计结果相差悬殊的现象,致使中央和地方政府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全国和各地区的灾害基本情况。因此需要制定地质灾害统计标准,使地质灾害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便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地质灾害信息,为科学地制定减灾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2.为建立自然灾害统计网络和信息系统,实现灾害统计现代化提供基础

在日益完善的减灾系统中,灾害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进行广泛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减灾管理现代化,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灾害信息系统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许多国家陆续建立了不同形式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系统。近年来,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和众多单位开展了综合的或单类的自然灾害调查评价、研究与防治工作,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取得了比较系统的灾情资料,对部分数据进行了整理加工,在此基础上开始了局部信息交流与共享。灾情统计资料是灾害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数据,制定灾情统计标准不仅为地质灾害信息化提供了基础,而且促进了我国灾情信息与国际接轨,实现数据共享,为国际减灾工作提供了基础。

3.为建立科学的灾害保障体系提供基础

有灾害就必然有损失、有损失。必须将完善保障体系的建立作为一项固定的财政开支项目列入预算,并无偿用于对受灾人口的救济补偿。无论是政府补偿还是商业补偿或是其他形式的补偿,其补偿依据及赔付责任、保费测算等都要以大量的灾情统计数据为基础。标准的地质灾害统计为我国建立科学的灾害保障体系提供了准确可比的信息资料。

二、我国地质灾害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地执行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当前我们的灾情报告统计工作中依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1.思想不重视,认识不清楚

有的领导认为,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不是什么大事,报与不报没什么区别,自己知道就行了;平时工作安排分工,随便找个人来负责灾情报告统计工作,甚至有的地方都没有专人来负责这项工作,根本没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2.制度不熟悉,业务水平不够

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包含了灾情险情的分级、速报范围、速报时限和速报内容等,要报好、报准还需下一番工夫。一旦掌握不好,到了关键时刻就不知道该怎么判断灾害、怎么上报灾情险情、上报什么,最后的结果就是延误时机。

3.灾害报告统计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地质灾害报告统计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规定还不细,特别是灾情报告统计追究制度还没建立起来。灾害的认定及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是导致当前灾情迟报、错报、瞒报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如何加强我国地质灾害统计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工作的指导,从人员、设备上给予充分的保证。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工作是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实施灾害紧急救助、保障灾民生活的重要前提,必须确保其准确性和时效性。

2.健全法规,落实责任

建立灾情报告工作绩效评估制度是健全法规的具体体现。灾后进行综合评定后,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灾情报告及时、准确的,予以表彰,做到职责清楚、赏罚分明。

3.加强培训,掌握业务

要加强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统计制度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模拟训练和参与实战演习等手段使大家牢记何时报、怎么报、报什么、报给谁。

4.依靠科技,确保地质灾情报告统计渠道的畅通

在现行的条件下,我们一般使用网络、手机、电话等灾情报告工具,一般能满足灾情报告的要求。但如果遇到较大灾害发生的时候,灾害发生地一般会出现断电、断路、手机无信号等恶劣情况,灾情就很难在最短时间内传输出来,贻误救灾时机。当前,我国正在试用依靠卫星进行灾情传输,并且试点已取得成功。卫星传输工具能克服断电、手机无信号等问题,从而不管在任何恶劣的条件下,都能将现场灾情及时的传输到上级部门,以保障灾情报告渠道的畅通。

5.制定一套科学的地质灾情统计指标体系

为了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损失情况、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灾后重建进展情况以及减灾防灾工作开展情况,为减灾和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地质灾害统计的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灾害损失和灾害影响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后重建情况以及防灾减灾情况等。同时,地质灾害统计指标体系不仅要包括地质灾害的实物量指标,还要包括灾害损失等方面的价值量指标。地质灾害统计指标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统计指标

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统计指标用来反映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各种异常自然现象发生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灾害种类;受灾的时间、地点(区域); 受灾体种类;受灾体损毁等级;灾害等级。

(2)地质灾害损失和影响情况统计指标

灾害造成的损失大小不仅取决于灾级的高低,而且还与灾区的人口密度和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与灾害发生的时刻,以及防灾救灾的具体措施是否得当等等也有很大的关系。为了反映灾害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可以采用灾度指标;为了进行对比和综合汇总,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的破坏都应折合为以货币单位计量的经济损失。目前,国际、国内还没有统一划定灾度的标准,我们认为地质灾度可以划分为巨灾、特大灾、大灾、中灾、小灾和微灾六个等级。

(3)减灾防灾救灾统计指标

减灾防灾统计指标用来反映政府、社会、单位、家庭及个人在减灾防灾中投入的人力、资金、物资的情况及其来源与使用效果。

救灾及灾害补偿统计指标用来反映地质灾害发生后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对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情况。

(4)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指标

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指标用来反映灾区灾后社会、经济、人民生活和对口援建等方面的情况,反映恢复重建的成果和突出问题,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科学考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 王洲平, 肖常贵. 总结历史经验 加强地质灾害报告统计[J].浙江国土资源,2007,(11).

[2] 李闽,王兆国.建立地质灾害灾情统计管理体系的设想[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3,(9).

[3] 毛学翠,李闽.制定地质灾害灾情统计标准的建议与设想[J].国土资源,2003,(6).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2

中图分类号 X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5-0001-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5.001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环境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大家共同认识到:人类既是环境的产物,也是环境的塑造者。人类可以保护与改善环境造福于人类,也可能破坏环境危及人类的发展和生存。鉴于自然灾害日渐严重,危害人类生存和发展,第42届联合国大会在1987年12月11日通过第169号决议,决定将1990-2000年的10年定名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旨在通过国际上的一致行动,将当今世界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停顿减轻到最低程度,此举得到世界各国的响应。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183个国家通过与签署了《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宣言文件,会议提出“环境与发展不可分割,保护地球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新的全球伙伴关系”的主张,受到全世界包括我国的高度重视。世界各国采取各种措施,投入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行动。这两大国际行动几乎同步并行,但是由于环境与灾害的分割管理,对其发生、发展规律和趋势分门别类地孤立研究,缺乏系统研究和综合对策,以致影响到社会协调行动和综合效益。因此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民众在保护环境减轻灾害行动中,必须考虑采取什么对策和如何协调,以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这更是科学界需要关注的综合性研究课题。

为了推动国际减灾10年活动,1990年国家科委成立了全国重大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后更名为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 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三部委灾害综合研究组),由马宗晋任组长,高庆华任办公室主任。20多年来,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在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水利部、地矿部、农业部、林业部、民政部等部门专家共同支持下,对我国各类重大自然灾害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调查研究,涉及单类及综合灾情调查、灾害评估、灾害区划、灾害经济、灾害社会、灾害预测、灾害应急、灾害预防、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灾害信息、减灾示范、灾害保险、成灾机理、减灾对策等方面,对我国综合减灾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开创作用。

1 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三个阶段

随着国际减灾10年工作的进程,自然灾害综合研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90年以前,重点进行灾害自然属性,即自然灾变的研究,主要是收集、统计自然灾变事件、灾变强度、频次,研究自然灾变的空间分布与发展规律,并进行灾变时、空、强的预测研究。

(2)第二阶段。1990年以后,对灾害双重属性进行了全面的研究,重点进行自然灾度的研究。除继续灾害自然属性的研究外,加强了灾变对社会的影响研究,包括人口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视了灾害损失的时空分布规律和大灾、巨灾区的分布;同时开展了减灾能力的初步调查和统计;开始重视自然灾害对社会与环境的影响和人类社会活动及环境变化对灾害和减灾的互馈影响,相继开展了减灾与发展、企业减灾、城市减灾、区域减灾工作。

(3)第三阶段。1995年以后,重点进行社会承灾体受灾程度和承灾能力的研究。在对灾害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研究的基础上,以自然灾变、社会承灾体易损性、减灾能力三大因素的现状与发展为基因,开展了未来灾害风险的预测研究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从定性到定量研究了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经济、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可能造成的影响和社会对灾害的可接受能力,进而制定了一系列灾害防御、灾害应急规划和计划,推动了减灾社会化与产业化的发展。

在此期间,完成了13项科技攻关项目,为国家、部门、地方、企业编写了33份规划、计划、设计,编著(含合著)了30余本专著和100余篇论文,编制各种全国性灾害与减灾区划图100多张,筹建了自然灾害综合数据库,为建立灾害科学体系和灾害数字化地图提供了基础。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其它奖项。

2 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成果

2.1 完成的主要工作

2.1.1 自然灾情调查与综合研究从1989年开始,三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对我国地震、气象、洪水、海洋、地质、农、林等七大类35种自然灾害的概况、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进行了综合性的全面调研。1994年 ,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信息系统。在对自然灾害分布规律、成灾规律和减灾对策综合研究的基础上,1995年编写并出版了《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总论)》、《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分论)》、《中国重大自然灾害及减灾对策(年表)》和七类灾害的全国分布图。

基于自然灾害对社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和评价,2000年出版了《灾害社会减灾发展――中国百年自然灾害态势与21世纪减灾策略分析》;2002年编制了《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图集》,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系统反映了灾情与灾害对社会的影响及系统的减灾对策。

2.1.2 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1989年开始对我国各类自然灾害的减灾能力现状进行了初步调研,2000年对我国区域减灾能力进行了宏观评估,2005年首次对我国减灾基础能力、监测预警能力、防灾抗灾能力、救灾重建能力进行了调查与综合评价,编写了《中国基础减灾能力区域分析》、《中国洪水灾后重建问题和需求及对策》、《自然灾害评估》等论著。依据区域减灾基础能力与受灾程度、减灾有效度、灾害深度的对比对区域减灾基础能力增长需求度进行了分析与分级评估。

2.1.3 自然灾害区域危险性、危害性、风险性分析从1991年开始,在对我国单类与综合自然灾害的强度、频次、受灾体易损性调查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对我国自然灾害区域危险性、危害性、风险性进行了多次量化研究。1994年,首次编制了中国地震、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等单类与综合的灾变区划图、灾度区划图和风险区划图等系列区划图41幅,编写了“中国自然灾害区划与保险区划”研究报告和《中国自然灾害区划工作进展》。2005年,在新编中国灾害灾变区划图、灾度区划图、风险区划图的基础上,编写了《中国21世纪初期自然灾害态势分析》、《中国自然灾害风险与区域安全性分析》等论著。

依据区域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区域自然灾害深度、区域相对减灾基础能力、区域不可接受影响程度等,对我国区域安全性进行了评价,划分了不同等级的风险区,圈定了对社会危害可能特别严重的巨灾风险区。

2.1.4 人口―资源―环境―灾害互馈系统问题综合研究近年来,环境问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1992年,马宗晋、高庆华发表了《论人口―资源―环境―灾害恶性循环的严重性与减灾工作的新阶段》,对黄河和长江洪灾、华北地面沉降、沙漠化等面临的严峻形势提出了“黄牌警告”。1998年,撰写了《减轻洪水灾害的关键是减少人为致灾因素》、《环境•灾害与地学》等文章和专著《自然灾害与全球变化》,进一步阐述了自然变化和人类活动对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讨论了太阳活动、地壳运动和全球变暖等因素的致灾作用,提出了综合减灾要与人口政策、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统筹兼顾的对策意见。2006年,面对干旱可能引起的灾害和环境问题,调查并编写了《中国的干旱化、荒漠化、水资源危机和藏水北调问题》(资料

摘要),指出干旱化将是最大的灾害影响,并提出了对策性建议,上报党中央,受到重视。

2.1.5 自然灾害综合预报探索在自然灾害调研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各种自然灾害都不是孤立的,彼此往往形成灾害链、灾害群,构成自然灾害系统。自然灾害系统是地球表层系统的一部分,其规律服从地球系统的发展演化规律和全球变化,并受着太阳及其它天体活动的影响和制约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这一系统性的认识,从理论上推动了单类与综合的灾害预报向深层次发展。从1991年开始,连续开展了三个年度的自然灾害发展趋势综合会商,除为国家提供了年度自然灾害发展趋势总况外,也为中国可持续发展态势分析提供了依据。根据全球变化和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研究,多次指出干旱是对我国危害最大、不良影响最深远的自然灾害,并圈定了未来旱灾风险区。

2.1.6 研究并提出推动减灾系统工程1991年,马宗晋、高庆华等共同撰写了《减轻自然灾害系统工程初议》,提出减轻自然灾害是一项包括监测、预报、防灾、抗灾、救灾、重建等各种措施的系统工程。之后相继提出建立全国立体监测系统和灾害信息共享系统;进行自然灾害形成机制的综合研究和综合预报的探索及综合减灾的理论方法研究;国家、城市、企业综合减灾系统工程的设计,灾后重建需求和对策的综合研究;城市和地区灾害应急方案的制定和组织,灾情统计标准、灾害等级划分标准,灾害评估模式,灾害保险,灾害管理等问题的广泛研究;开展了示范区研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共鸣。根据取得的成果,撰写与编著了《中国减灾社会化的探索与推动》、《1998年长江大洪灾的反思和21世纪减灾对策》、《中国自然灾害区划研究进展》、《中国洪水灾后重建问题和需求及对策》、《中国21世纪初期自然灾害态势分析》、《中国自然灾害风险与区域安全性分析》、《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图集》、《中国区域减灾基础能力初步分析》、《中国减灾需求与综合减灾》、《自然灾害系统与减灾系统工程》等论著和大量相关论文。

减灾系统工程的理念目前已为我国减灾各界广泛接受,并已体现在减灾规划和减灾活动中。

2.1.7 建立了自然灾情评估统计标准体系1991年提出《关于建立自然灾害评估系统的总体构思》,1996年在国家经贸委领导下,会同20个部局,全面调查研究了各部局、各灾类灾情调查统计的现状,在统筹兼顾的原则下制定了统一的灾情评估统计标准体系和指标。编写了《我国部门灾情统计标准化现状调查》、《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标准化调查研究报告》和专著《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标准化研究》。提出的综合意见已为相关部门和国家经贸委接受,并呈报国务院。在此基础上已开始制定自然灾情统计国家标准。

2.1.8 进行了自然灾害与可持续发展关系的研究1990年开始,提出并推动了减灾与发展、城市减灾、企业减灾、区域减灾及减灾社会化与产业化,深入研究了自然灾害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在自然灾害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程度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灾害、社会、减灾、发展》、《减轻地质灾害与可持续发展》、《自然灾害与可持续发展》等论著、研究报告和《关注人口、资源和自然灾害》、《经济发展与减灾》等论文。参与了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主编的《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可持续发展态势分析》和《可持续发展:人类关怀未来》等专著的编写。

在对经济发展与自然灾害双向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各省(市、自治区)社会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与自然灾害影响程度综合分类,编制了自然灾害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程度图。1999年,马宗晋、高庆华等呈报了关于开展“国家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社会突发性灾难应急管理系统示范研究”的建议,2001年发表了《建立社会安全保障体系,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初议防疫―减灾综合体制》等论文。

2.1.9 开展了国际灾害与减灾科学交流1993年编写了《关于国际合作的三项建议》(中国灾害管理国际研讨会文件)。1995年9月,在联合国社会署支持下,提交了公共管理与灾害科学相结合的全球计划《中国减灾信息系统和公共管理计划要点》。

2.2 主要成果和创新点

2.2.1 提出了“自然灾害双重属性”的新观念,奠定了灾害社会属性和灾害科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认为自然灾害具有自然与社会双重属性,这就打破了单纯“天灾”的概念,推动了成灾过程的社会性分析,认识了人口―资源―环境―灾害的互馈关系,打开了社会化减灾的广阔道路,改变了从事自然灾害研究者只重视灾害自然属性研究的传统观念和范畴,开拓了自然灾害理论研究的新领域。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共同支撑下,初建了灾害科学体系框架,撰写了其中约30部灾害科学系列论著。

根据自然灾害的自然属性,认识了自然灾变与地球表层系统和与全球变化的关系,为自然灾害综合预报提供了理论基础;根据灾害对社会影响和社会的减灾需求,在分析“灾害―社会―减灾―发展”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了21世纪初的减灾综合策略,认为减少人为致灾因素,转移和保护受灾体是最经济、最有成效的减灾措施;提出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防灾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的策略及减灾社会化、产业化。提出的加强社会减灾的多方对策建议,已在管理部门领导层和成灾工作人员与群众中产生了深远影响。

2.2.2 界定了自然灾变与自然灾害的科学涵义自然灾变属于自然变异,只有自然变异对人类社会造成损失时,才称之为自然灾害。从而根据成灾机理提出了消灭或削弱灾害源、削弱或分流灾害载体、转移或保护受灾体的减灾原则。

同时,提出自然灾害和减灾辩证法的论点,认为自然灾害既有弊也有利,减灾活动既可减轻灾害,也可致灾;任何减灾措施既有利,也有弊。指出了“兴利除害”、“避害趋利”、“化害为利”、“害中求利”、“权衡利弊”、“求大利弃小害”的辩证减灾思想。

上述减灾原则和减灾指导思想已渗透到社会减灾活动中,据此已为国家、地方、企业编写规划、计划10多份。

2.2.3 将系统科学引入灾害科学研究通过对各类自然灾害的综合研究,发现许多自然灾害不是孤立的,往往构成灾害链、灾害群、灾害系统;减轻自然灾害需要多部门的协作和多种措施的联合运用,从而提出了自然灾害系统和减灾系统工程的新观念。1991年出版的《中国减灾重大问题研究》一书中,为我国自然灾害研究和减灾提出了具有导向意义的总体蓝图(现在的实践检验,当初提出的大部分意见是正确的,而且都在付诸实施)。

首次提出并逐步完善了减灾系统工程的框架设计,提高了减灾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已成为统一全国综合减灾工作布置的基础模式。该系统包括:监测、预报、评估、防灾、抗灾、救灾、重建、保险、立法――教育、规划――指挥等十个子系统,设计中明确了各系统的内涵、工作属性和子系统之间相约互馈关系。这个包容不同成灾工作领域和工作层次,按灾前、灾时、灾后和平时展开的减灾系统工作模式,已为单灾类减灾工作管理、各级政府的多灾类减灾工作综合管理和减灾规划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设计基础,目前已被广泛采纳、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和部级减灾管理部门已制定了相应的减灾工作设计,在减灾工作思想和减灾行动的全国统一性方面,起到了规范性的作用。

2.2.4 建立了自然灾害研究的工作系列和模式提出并实施了自然灾害研究六部曲――即灾情综合调查、灾害危险性分析、灾害风险性分析、社会减灾能力分析和社会减灾需求度分析。

在调查研究和资料综合的基础上,参与并统编了中国自然灾害史,编创了中国历史时期自然灾害分布图和3 000多年来的灾害发展态势图;全面调查与反映了近60年来我国各类自然灾害的灾情;总结了我国百年(20世纪)自然灾害态势;从灾害双重属性角度,阐述了21世纪初中国自然灾害的发展趋势。

研究深度已从单纯灾害分布规律研究,发展到对灾害危险性和危害性的定量评价,基本查清了我国灾情的发展变化及其对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的严重性;提出分灾种的危害性评价:旱灾的危害最为深远;洪灾的损失最大、最频繁;地震的死人最多,影响社会安全最重;海洋灾害增长最快;地质灾害的增长与人类活动及建设的非规范发展关系密切;农林病虫害重大灾有再度复发之势。

在GIS支持下首次编制全国性包括气象、洪涝、地震、地质、海洋、农业、森林等多灾种的各类灾害系列区划图约100余幅,标示了我国重点灾害危险区、危害区、巨灾风险区和灾害保险分区,指出了减灾重点区域。

研究了自然灾害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度,将减灾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范畴,成为制定减灾规划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灾种的减灾对策,已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与公众的广泛关注。

2.2.5 深入发展了“灾度”概念的内涵,成为统一全国各类灾情评估与对比的量度标准灾度以量化的指标反映了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以此为准则初建了灾情统计标准体系;首次完成了综合统一体例的、补充了大量灾情社会损失状况的、多灾种的“中国自然灾害年表”的编制,建立了自然灾害综合数据库、信息系统和自然灾害综合评估系统,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灾情和未来20年的灾害风险进行了全国性和区域性系统评估,为制定减灾规划提供了基础依据。

“灾度”对灾情绝对值大小序列的分等划级起到了归一化不同灾类灾情评价标准的作用,是沟通灾害自然性评价和社会性评价的量化性桥梁;又是贯彻中央“减灾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基本精神的灾情分级度量的基础。以灾度作为划分等级的标准,既包含重要的政策性,也包含划定减灾救助标准的公正性。

2.2.6 贯彻边研究边实践的原则,根据实践验证与提高灾害科学理论水平在20年的研究工作中,已带动了多个灾害管理部门、科研部门和省、市综合灾害管理部门有关“灾害双重属性”、“综合减灾系统工程”、“灾度”和“灾害危险性、危害性、风险性、减灾能力、减灾需求度分析”多项工作的开展,广泛发展并逐步统一了综合减灾工作指导思想,为推动我国的综合灾害管理体制的改革做出了基础性、理论性的贡献。所总结的资料和论点已被一些部门和单位采用。项目研究成果《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图集》等论著在中组部、民政部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中,被作为主要的培训和参考材料使用,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好评,同时也产生了国际影响。如联合国UNDP中国代表处及相关部门,以此项研究成果为基础,制定其中国减灾合作工作计划;亚洲减灾培训中心(泰国)将此项研究思路和部分成果纳入其培训教材。此外,还有广泛的宣传、普及工作等等,都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

2.3 社会服务

2.3.1 自然灾害综合研究成果为我国减灾工作提供了导向性的意见自然灾害综合研究受到国家、部门、地方、企业的重视,《中国减灾重大问题研究》一书中构划的蓝图已大部被社会接受,逐步成为现实。研究成果已为社会广泛应用(引用)。

2.3.2 科研成果已为国家减灾决策提供咨询先后编写或参与编写了《国家减灾30年长期规划》、《中国减灾白皮书》、《中国减灾规划》、《中国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中国减灾科技规划》、《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自然灾害分级标准研究报告》、《国家灾害情况统计标准暂行规定》、《自然灾害信息共享项目立项建议书》、《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及科技产业工程专题报告》、《中国灾情报告》等。

2.3.3 为社会减灾提供了科技支撑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成果被社会广泛引用参考。1998年完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委托的《自然灾害区划与保险区划》、《中国自然灾害区划与财产保险经营管理重大问题研究》报告,编制了全国单类与综合灾害系列的区划图与保险系列区划图,对我国的保险风险、保险展业、巨灾保险、费率改革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推动了灾害保险。推动了四川广元、陕西宝鸡减灾示范区的开展。应地方政府和部门邀请,曾为上海、河北、安徽等省、市、区的减灾进行了咨询。

2.3.4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灾害与减灾科学知识教育与宣传1990年编写了通俗读物《自然灾害与减灾600问答》,承办了全国自然灾害和减灾知识大奖赛,参与编写了《应急自救指南》、《灾害事件的预报与自救》等科普读物与文章,举办了数十期学习班和讲座,培养了大批减灾管理与科技人才,承办了“全国自然灾害与减灾知识竞赛”。

3 小 结

总之,自然灾害综合研究20年,主要做了三件事:

(1)对我国自古至今的重大自然灾害情况进行了综合调研;对1950年以来的自然灾害危险性、危害性、风险性、区域减灾基础能力、区域安全性等进行了全面评估。

(2)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编写了近40部著作和100多篇论文,内容涉及各类灾害学、灾害社会学、灾害经济学、灾害评估学、灾害保障学、灾害医学、灾害交通、矿山灾害、灾害区划、灾害预测等,基本形成了1991年提出的灾害科学体系。

(3)20年来,陆续提出的减灾对策、减灾战略、减灾建议及制定的规划、计划等,基本为国家和部门、地方、企业所接受,特别是一向坚持的综合减灾,已为国家与社会所接受。

当然,由于自然灾害综合研究和综合减灾都是涉及面十分广泛、涉及问题相 当复杂的工作,许多工作仅仅是起始,更为深入的工作有待大家共同努力。我们相信,综合减灾必将为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Achievements on Chinese Natural Disaster Research ofPast Sixty Years Since 1949MA Zongjin GAO Qinghua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3

中图分类号:S42(252):S512.1+1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4)05-0127-05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麦各生产风险因子的定义、表征指标及其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数据采集的具体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小麦气象灾害预警评估,黄淮海其他气候相近地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X/T 81-2007 减产率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3术语及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生产风险

指由于多种灾害因子造成的小麦区域产量低于预期正常产量所产生的随机不确定性。

3.2最高温度

一定时段内空气温度的最高值,常用的有日最高温度、月最高温度和年极端最高温度,单位均为摄氏度(℃)。

3.3相对湿度

在当时温度下空气中实际水汽压与饱和水汽压的比值,单位为百分率(%)。

3.速

空气水平移动所经过的距离与其所用时间的比值,单位为米/秒(m/s)。

3.5干热风日

在小麦扬花灌浆期间,某日内实际观测到的气象要素组合达到干热风发生的条件要求。

3.6小麦干热风灾害

在小麦扬花灌浆期间出现的一种高温低湿并伴有一定风力的灾害性天气,它可使小麦失去水分平衡,严重影响各种生理功能,使千粒重明显下降,导致小麦显著减产。

3.7小麦干热风类型

根据干热风气象要素组合对小麦的影响和危害的差异,对小麦干热风所作的分类。

3.8干热风天气过程

在小麦扬花灌浆期间,一次天气过程中出现1个或1个以上的干热风日。

3.9小麦干旱灾害

由于土壤干旱或大气干旱,小麦根系从土壤中吸收到的水分难以补偿蒸腾的消耗,使植株体内水分收支失衡,小麦正常生长发育受到严重影响乃至部分死亡,并最终导致减产和品质降低的现象。

3.10生育阶段的有效降水量

小麦某一生育阶段内,自然降水实际补充为小麦根层土壤中的净水量,以毫米(mm)表示。

3.11降水量

从天空降落到地面上的液态或固态(经融化后)水,未经蒸发、渗透、流失,而在水平面上积聚的深度。

3.12作物系数

小麦在不同生育期中的需水量与可能蒸散量之比值(KC)。

3.13小麦需水系数

小麦全生育期内蒸发蒸腾水量与收获的干物质量或产量之比,单位为毫米/千克(mm/kg)。

3.14生育阶段的土壤有效底墒

小麦某一生育阶段内麦田0~100 cm土层中凋萎湿度以上的土壤含水量,单位为毫米(mm)。

3.15生育阶段的需水量

小麦获得高产时某一生育阶段的植株蒸腾、棵间蒸发以及构成植株体的水量之和,单位为毫米(mm)。

3.16小麦需水临界期

小麦全生育期中因需水得不到满足,最易影响生长发育并导致减产幅度最大的时期。

3.17作物水分亏缺率

外界水分不能满足作物需水量的部分占作物需水量的比值,以百分率(%)表示。

3.18生育阶段的自然供水量

小麦某一生育阶段内的土壤有效底墒水、有效降水量及地下水供给量之和,单位为毫米(mm)。

3.19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某时段的降水量与常年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之差的绝对值占常年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的百分比,单位用百分率(%)表示。

3.20洪涝灾害

由于强降雨、冰雪融化、冰凌、堤坝溃决、风暴潮等原因引起江河湖泊及沿海水量增加、水位上涨而泛滥以及山洪暴发所造成的灾害称为洪水灾害;因大雨、暴雨或长期降雨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排水不及,致使土地等渍水、受淹而造成的灾害称为雨涝灾害。由于洪水灾害和雨涝灾害往往同时或连续发生在同一地区,有时难以准确界定区别,所以常统称为洪涝灾害。

3.21风雹灾害

强对流发展成积雨云后出现狂风、暴雨、冰雹、龙卷风、雷电等所造成的灾害,因有时难以区别界定,统称为风雹灾害。沙尘暴所造成的灾害,也一并计入风雹灾害。

3.22晚霜冻害

晚霜冻害是指在冬小麦拔节期内,气温低于0℃或叶面温度低于-4℃时,就可能遭受霜冻害,但拔节后的日数不同,冬小麦的耐寒能力也不同,则其受害程度、部位和症状也不同。其中以拔节后10~15天小麦雌雄蕊分化期耐寒能力最差(即低温敏感期),此时出现低温,则受冻最重。

4小麦干旱灾害预警指标及其量值计算

针对小麦干旱灾害比较严重的山东麦区,编制一套计算比较简便的等级指标,形成统一配套体系,以方便不同用户的使用。选取小麦生育阶段的作物水分亏缺率、降水量距平百分率作为小麦干旱灾害预警的致灾因子。

4.1作物水分亏缺率

依据农田水分平衡原理,小麦某一生育阶段的水分亏缺率可以描述为小麦生育阶段的自然供水量与需水量差的绝对值占需水量的百分比。

小麦某一生育阶段的作物水分亏缺率计算公式:

G=|W-E|1E×100%

式中:G――小麦生育阶段的水分亏缺率,单位为百分率(%);W――小麦生育阶段的自然供水量,单位为毫米(mm);E――小麦生育阶段的需水量,单位为毫米(mm)。

4.1.1小麦生育阶段的需水量小麦某一生育阶段的需水量计算公式:

E=KC×ET0

式中:KC――作物系数,小麦不同生育阶段的取值见表1,全生育期平均KC取0.85;ET0――可能蒸散量,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推荐的FAO Penman-Monteith公式求得,单位为毫米(mm)。

4.1.2小麦生育阶段的自然供水量小麦某一生育阶段的自然供水量(W)包括三部分:生育阶段内的土壤有效底墒、有效降水量和地下水供给量。计算公式为:

W=W1+W2+W3

式中:W1――小麦生育阶段内的土壤有效底墒,单位为毫米(mm);W2――小麦生育阶段内的有效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W3――小麦生育阶段内的地下水供给量,单位为毫米(mm);

(1)小麦生育阶段内的土壤有效底墒(W1)

小麦生育阶段内某一厚度土层的土壤有效底墒。计算公式:

W1=(Wt-Wd)×ρ×h×0.1

式中:Wt――小麦生育阶段开始时的实际土壤湿度,单位为百分率(%);Wd――凋萎湿度,单位为百分率(%);ρ――土壤容重,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3);h――土层厚度,单位为厘米(cm);0.1――单位换算系数。

(2)小麦生育阶段内的有效降水量(W2):自然降水中实际补充到小麦根层土壤水分的部分。计算见下式:

W2=P-V-Q-F

式中:P――实际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V――植物截留量,单位为毫米(mm);Q――径流量,单位为毫米(mm);F――深层渗漏量,单位为毫米(mm)。

在微雨的情况下,植物截留量可达3 mm左右。在山东地区,小麦生育期内降水量较小,强度也不大,故忽略径流量、深层渗漏量和植被截留量,近似取小麦全生育期的降水量为有效降水量。

(3)小麦生育阶段内的地下水供给量(W3):地下水进入小麦根层中的水量。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上下某一厚度的地下水供水量(W3)。计算公式为:

Wb=(Wx×ρx-Ws×ρs)×h×0.1

式中:当Wb0时,

W3=(Wi+1-Wi)×ρs×h×0.1

式中:Wb ――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下层与上层土壤含水量的差,单位为毫米(mm);ρx ――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下层的土壤容重,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3);Wx ――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下层的土壤湿度,单位为百分率(%);Ws ――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上层的土壤湿度,单位为百分率(%);ρs ――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上层的土壤容重,单位为克/立方厘米(g/cm3);h ――土层厚度,上下层取值相同,单位为厘米(cm);Wi ――第i时刻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上层的土壤湿度,单位为百分率(%);Wi+1 ――第i+1时刻小麦根层底部界面上层的土壤湿度,单位为百分率(%)。

对于北方麦区,在实际计算小麦供水量时,地下水供水量可忽略不计。

4.2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小麦生育阶段的降水量与常年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差的绝对值占常年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的百分率。可用于表征小麦生育阶段降水量较常年值偏少的程度,能直观反映降水异常引起的小麦干旱。某一站点小麦某一生育阶段的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计算公式:

Pa=|P-P|1P×100%,P

式中:Pa ――小麦生育阶段的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P ――小麦生育阶段的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P――同期气候平均降水量,单位为毫米(mm)。

4.3小麦干旱灾害等级

依据小麦主要发育期、全生育期的作物水分亏缺率、降水量距平百分率,确定小麦干旱等级指标;其中作物水分亏缺率、降水量距平百分率均适用于山东麦区,将小麦干旱灾害等级分为轻旱、中旱、重旱、严重干旱四级,见表3。表4给出了小麦全生育期不同干旱等级相应减产率的参考值。

5小麦干热风灾害预警指标及其量值计算

小麦干热风是一种高温、低湿并伴有一定风力的灾害性天气,在山东麦区产量形成关键期极易发生。危害轻的年份,减产在10%以下,危害重的年份减产在10%~20%甚至20%以上。各地在进行小麦干热风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时,选择的致灾因子、确定的等级指标差异较大,时空可比性较差,不利于国家农业防灾减灾对策的制定和实施。

5.1小麦干热风指标

山东省小麦干热风主要是高温低湿型,采用日最高气温、14时相对湿度和14时最大风速组合确定干热风指标(见表5),在小麦扬花灌浆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一般发生在小麦开花后20天左右至蜡熟期。小麦受害症状为干尖炸芒,呈灰白色或青灰色,造成小麦大面积干枯逼熟死亡,产量显著下降。

5.2空气相对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为实际观测值。

5.3干热风年型等级指标

根据干热风指标判定干热风日,用干热风天气过程中出现的干热风日等级天数组合取得过程等级,用过程等级组合确定年型的轻重。

6小麦冻害指标

山东地区易发生初冬冻害、越冬期冻害、早春冻害和晚霜冻害。

初冬冻害一般由骤然强降温引起,常称为初冬温度骤降型冻害。11 月中下旬至 12 月中旬,最低气温骤降10℃左右,达-10℃以下,持续2~3 天,小麦的幼苗未经过抗寒性锻炼,抗冻能力较差,极易形成初冬冻害。 越冬期冻害是小麦越冬期间(12 月下旬至翌年2 月中旬)持续低温(多次出现强寒流)或越冬期间因天气反常造成冻融交替而形成的小麦冻害。一般分为冬季长寒型和交替冻融型两种类型,冬季长寒型是由于长期受严寒天气的影响而导致的小麦地上部严重枯萎甚至成片死苗;交替冻融型是进入越冬期的麦苗因气温回升而恢复生长,抗寒力下降,又遇到强降温而形成的冻害。当冬季有两个月以上平均气温比常年偏低2℃以上,最低气温在-15~-13℃的天数较多,无积雪麦田及积雪不稳定地区,易发生冬季长寒型冻害。 早春冻害是指小麦返青至拔节期间(2 月下旬至3月中旬)发生的冻害。返青后麦苗植株生长加快,抗寒力明显下降,如遇寒流侵袭则易造成冻害,此类冻害发生较为频繁且程度较重,是黄淮麦区的主要冻害类型。 晚霜冻害是小麦在拔节至抽穗期间(3 月下旬至4月中旬)发生的霜冻冻害,这一阶段小麦生长旺盛,抗寒力很弱,对低温极为敏感,若遇气温突然下降,极易形成霜冻冻害。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气温回暖后又突然下降形成的霜冻。

本标准从最低气温、最低地表温度、最低叶面温度3个方面给出小麦冻害指标,见表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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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DB34/T 782-2008 安徽省小麦苗情监测技术规范[S].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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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501.2-2009 小麦条锈病、吸浆虫防治技术规范 第2部分:小麦吸浆虫[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10.

[6]霍治国,王柏忠,王素艳.西北牧区、春麦区的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及其指标[J].自然灾害学报,2003,12(2):192-197.

[7]罗锡文,臧英,周志艳.精细农业中农情信息采集技术的研究进展[J].农业工程学报,2006,22(1): 167-173.

[8]姜会飞,霍治国,潘学标,等.中国小麦生产的区域比较气候风险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2006,15(3):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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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4

中图分类号:P642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区域性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对社会经济稳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减少灾害性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1 我国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所谓“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就其本质来讲,指的就是在特定的土地面积范围内,在对该地区地质环境背景、人类社会活动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分析地质灾害成因及规律,对该区内可能发生滑坡地质灾害的范围、时间以及危害、损失作出先行性判断,以便及时制定科学规划、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区域易发性评价和区域风险性评价共同组成地质灾害评价体系,为防范区域滑坡地质灾害提供科学参考。我国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1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我国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的研究对象集中在大型工程建设,以三峡大坝为代表,对这类大型工程的评价多采用野外调查形式,方法上使用的多为定性评价法,受客观条件影响,无论是地质勘探、划分区域、获取数据,还是表述结果,都一律人工手动完成。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研究停滞将近十年。

1.2 进入九十年代后,随着GIS技术的发展,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受到地质工程界的高度关注,评价目标也实现了由区域地质环境质量评价向区域地质灾害危险评价的转变。在这一时间段,尽管引入了初级的人工神经网络和模糊综合评判等数学方法,但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的思路和方法与之前相比并无太大变化,在实际操作中依然采用筛选诱发因素并对其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危险性指标的方法。

1.3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国外先进的地质灾害评价思想体系逐步被引入,地质工程界的众多学者在研究其思想体系的过程中认识到区域滑坡地质灾害的社会性,提出应该对其进行科学管理,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相关人员纷纷尝试构建新的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与管理体系,但始终未能真正跳出传统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代进步,我国在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上取得了较大突破,在该领域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具体表现在两件大事。

其一,在地质调查局的组织领导下,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县市一级行政区进行地质调查与单元划分,全国共筛选出700多个滑坡地质灾害严重的地区,并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分阶段地开展灾害评价工作,经过政府、社会、公民的共同努力,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取得长足进步,建立形成了上千个滑坡地质灾害预警网。据统计数据显示,到2013年11月底,成功预报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近万次,在防范滑坡地质灾害、减少国家、人民财产损失上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二,三峡库区在修建过程中,国家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滑坡地质灾害预防与治理。在艰苦的施工环境下,较快完成了几百处滑坡防治点的建设,造就了世界奇迹。

2 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中的问题

2.1 评价标准有待统一、完善

评价标准在区域滑坡地质灾害性评价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开展评价工作的目标。然而,就目前形势来看,在实际操作中,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标准,评价标准亟待统一、完善。从理论角度来讲,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是地质灾害管理的组成部分,服从、服务于地质灾害管理,因此,是否能够为地质灾害管理所用,是否能够在地质灾害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是判断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现实标准。在对各地方、各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价时,如果不能以这一标准为依据,所有的工作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无法真正落实工作目标,也就无法在滑坡地质灾害发生时发挥作用。

2.2 过度依赖GIS技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为响应联合国提出的“减灾十年计划”,世界各国纷纷开始研究自然灾害管理,我国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也让随之进入到一个高潮,GIS等技术的引入,对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首次将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从传统的手工劳作中解放出来,加快了区域地质灾害评价的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区域滑坡地质灾害评价的实效性和准确性,但受其自身发展程度等因素影响,并不能代替滑坡地质灾害成因机理研究取得根本性突破,在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领域,GIS始终只能作为一种探索工具和手段,而不能成为评价的主题。目前我国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过度依赖GIS技术,造成滑坡地质灾害评价发展进程缓慢,影响了该领域的纵深发展。

2.3 观念相对滞后

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方法除了前面提到的定性评价法之外,还有定量评价法。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方法都表现出较大的人为性,从数据结果上来看,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针对这一问题,地质工程界的学者展开讨论,概括来讲,以下两种观点颇具代表性:一种观点认为现行的区域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模式下获得的数据结果和单元区划不确定性较大,实用价值不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当前困境应归咎于评价模型,这一部分学者普遍认为数学模型的运用是突破当前困境的主要方式,对评价模型寄予厚望。事实上,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问题,前者过度追求评价的稳定性和确定性,追求结果的唯一性,而忽视了滑坡地质灾害本身的变化性、不确定性;后者简单地将滑坡地质灾害量化,未能认识到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的复杂性,认为只要有先进的数学模型,就能够解决评价问题。

2.4 对区域地质环境的分析和重视不够

任何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具有深刻的自然基础和人文基础,要实现精准评价,必须对区域地质环境进行认真分析。西方工程建筑学者曾经指出,“在提出和发展一种滑坡危险性评价方法时,识别导致斜坡失稳、引起滑坡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由此可见,在对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价时,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务必将以往斜坡失稳的原因和未来可能失稳的原因纳入考虑,谨慎选择危险性评价的数据。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区域地质环境的分析和重视,导致评价结果不准确的情况时有发生,情况严重的,甚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3 应对滑坡地质灾害评价问题的方法

滑坡的危险性评价必须查明待评价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滑坡的构成要素及其空间组合特征,确定其规模、类型、主要诱发因素等。借助先进技术手段,明确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类型、分布、规模以及对周边社会环境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影响,预测可能诱发的灾害类型及危险性。对区域范围内是否存在滑坡地质灾害及其潜在危险性进行定性分析判定,新型的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包括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和综合评价三种。对于受自然因素影响的滑坡地质灾害,进行危险性评价时应考虑自然因素周期性的影响。其危险性分级见下表(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

其中,现状评价是对已有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其任务是根据区域内滑坡地质灾害规模、分布、稳定状态、危害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价,并对危险性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展开较深入的分析,判定其性质、变化、危害对象和损失情况。预测评价是对可能诱发的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依据区域地质特征,研究周围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预测是否会诱发滑坡灾害。综合评价根据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的情况,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对该区域的适宜性作出评估,并提出防治诱发地质灾害的措施。

结语

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环境复杂,是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的国家。受人类社会活动影响,全球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在这样的形势下,自然环境比过去更加脆弱。要实现我国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与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包括政府、学者、科研机构、从业人员在内的所有相关主体共同努力,应高度重视对区域地质环境的分析,在认识和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作用,借助先进技术和数学思想,不断改进评价方法,完善管理结构,主动走出当前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困境,为优化区域地质灾害评价与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5

关键词:政治社会学;防灾减灾;灾害评价;忧患意识

中图分类号:X43,X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1)06-0082-05

在政治社会学的当代视野里,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它既关乎社会发展,又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项工作包括灾害区划、灾情预测、灾情教育、防灾预案制定、防灾工程建设、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力量动员、救灾的组织实施和灾后重建等内容。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使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本文的写作初衷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审视灾害和人控制灾害意识的现实关系及处在灾害环境中的人的未来命运。

一、灾害的“族群”与灾害认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和水平上全面推进,人口和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广泛,同时,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趋于增大,并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制约因素。从增强公民对各种灾害的忧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救护的多重视角考量,应强化对两大灾害系统的认识。

(一)深入了解和把握关涉自然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目前理论界对自然灾害的分类研究,是我们强化对自然灾害认识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质灾害。地震、火山爆发、山崩、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属于此类。地震是地球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地球大规模、迅速地释放能量的结果。地震预测的实质在于对地壳运动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科学的把握,对震前种种异常信息的捕捉和综合分析也是地震预测的重要辅助手段。[1]关于火山爆发,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它爆发的时间和原因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科学的预测。我国传统的治理滑坡的措施主要包括:排除地表和地下水,防止河水、水库对滑坡体坡脚的冲刷,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建筑物,改善滑动带土质性质等。[2]有学者注意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体突变灾害多发生在雨季这一现象,把山体突变灾害从理论上抽象成材料科学平面上的一条裂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山体骤变灾害产生的条件、滑动的准则,而且以该理论为依据为预测这种灾害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气象灾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冰雹、雷电、龙卷风、干旱、酷热、低温、雪灾、霜冻等属于这类灾害。学者们普遍认为,多数气象灾害与人们面对自然显示出的傲慢和无节制地利用环境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智慧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人类如果能以爱心对待万物,与万物平等相处,世界将充满生机而又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生命智慧的形式不是“知识”而是“境界”,“境界”是心灵存在的方式,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善待自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境界又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3]人类生存是动态的,是生命创造与生命的延续与发展,友好地、理性地对待自然是减少气象灾害的基本途径。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沙尘暴、急性传染病等属于这类灾害。生物灾害实际上是由自然界的生物失衡引起的。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里,人在发现、发明、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是防治生物灾害、维护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革命和创新又使人类活动和追求的起点越来越高。人的本质力量在人类积累新知识、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当然也就为防治生物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新手段和新方法。面对可能发生的生物灾害风险,社会政策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以科技新手段预防和管理这些风险,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和互动。

天文灾害。天体撞击、太阳活动异常等属于这类灾害。对天文灾害的分析应有一个逻辑框架,这一框架必须以客观可见的天文灾害的定向变迁因素为基础,而不应过多涉及主观的、现时的愿望。换言之,天文灾害的客观性,不仅制约着对这种灾害的认识,也规定着人们治理这种灾害的能力,我们只能根据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天文事件来认识天文灾害。危机与行动主体对危机的快速反应是政治社会学中的重要主题,天体灾害的防控与现代高科技在这一领域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面对天体灾害所选择的手段是思维多样性、理论多样性和方法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应对天体灾害所应予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他自然灾害。雪崩、冰崩、海啸、鼠害等属于这一类。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强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自然灾害这种多“族群”实体并使之保持一个整体和互相关联的状态的视角:在一个统一的、正在进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广大疆域内,将自然灾害实体看成一个整体,并时刻关注这个整体的另类,其社会效能显然要远远高于只关注其局部、大部抑或某些即使是危害极为严重的灾害个体。雪崩、冰崩与环境变暖有关,鼠灾与生物链的断裂有关,海啸与地球内部的运动有关。对这类灾害监控的关键是要组织人力、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监控,注意搜集异常情形的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这类灾害一般都要经过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等五个阶段。防灾减灾的中心任务是,发现自然灾害在潜伏期的征兆,以最短的时间控制自然灾害爆发后的态势,缩短自然灾害对人们损害的持续期以及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中吸取教训等。还须注意,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结果。自然的突变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人类反过来又要对灾害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从政治社会学视野里考察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有意识地、不断地强化这种反作用;逐步深入认识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跟踪、研究、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消除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二)关涉人为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深入了解和把握

生态环境灾害。烟雾与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异常、人口膨胀等属于此类。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超出了大自然的资源承受力和废弃物降解力,是导致生态环境灾害的最重要原因。人类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协调不当,引起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失衡,从而造成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环境污染等人为灾害。自然界是生命之源,应当把人与自然界看成是人的生命的整体,人与万物应是生命共同体,万物是“我”的朋友,不是与“我”对立的它者。所以在开发、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应从社会意识角度切入灾害和人的生活层面,重视对公民进行生态环境灾害宣传教育: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和事例,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灾害进行现实体验,体会灾害给人们造成悲惨境遇的情景,逐步培养和强化人们人道主义的真诚思想、行为表达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工程事故灾害。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均属此类。人类对灾害的研究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在19世纪,钢铁材料在机器和建筑中广泛使用,曾经引发灾害事件,最典型的是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多次发生火车车轴断裂造成车毁人亡。对这类灾害的研究,使材料科学理论和材料开发有了重大发展:一种新的试验方法和一个新的分支学科――金属疲劳(Fatigure)学应运而生。到目前,从对金属疲劳的研究又延伸到新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到了陶器、复合材料等方面。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某种启示:既要从源头上查找工程事故灾害的原因,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又要从设计、制造、加工、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堵塞漏洞,预防这类灾害的发生。

社会灾害。球迷骚乱、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空难、毒气污染、社会暴力、动乱、金融风暴等属于此类。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发展成为特大恶性事件,就可能加剧社会系统的紊乱。政治社会学观点认为,从全局上避免社会灾害的发生,肯定了社会人作为个体的特殊性、意义和价值,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多数人;同时,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社会灾害识别,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以法治理,消除危害。治理社会灾害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蕴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规范如何论证和阐发,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能力和风格,我们要不断地提高对社会灾害的理论阐发能力和实际控制能力。

灾害的多元并存格局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各种防灾减灾观念和方式的创新突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科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的范围极其广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科学家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4]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和相对平衡性,就此提出了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既要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各种灾害,进而为灾害治理夯实现实的基础,又要在科技和社会认知领域架起融通的桥梁,在灾害的范畴内保持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化,为当下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以便更好地指导防灾减灾工作。

二、灾害的评价尺度

笔者认为,仅仅依据财产损失来确定灾害危害程度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应该根据人员和财产损失程度、对本地区造成损害与GDP的比例关系,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地说,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根据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数把灾害分成五类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分类,是一种对灾害的基本分级方法。这种方法对灾情的判断最为客观具体,可以直观地看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大小。1.巨灾。死亡1000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大灾:死亡1000-10000人,经济损失在1000万-1亿元人民币。3.中灾:死亡在100-10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人民币。4.小灾:死亡人数在10-1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人民币。5.微灾:死亡<10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5]

(二)根据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异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价

虽然以损失和伤亡数为指标,可以给人具体而深刻的印象,但单纯以绝对数划分等级,也不尽合理。在我国东部地区,1000万元不算大损失,而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仅亿元的中西部的县市则是重大损失。所以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首先应测算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第二步就是要看灾害损失对GDP总量所占的比重。自然灾害对GDP造成的损失超过35%的,为特重度影响区;对该地区GDP造成的损失在25%-35%之间的,为重度影响区;在15-25%之间的,为中度影响区;在10%-15%之间的,为轻度影响区;小于10%的,为微度影响区。[6]这种灾害评价目的是要考虑灾害给本地区带来的财产相对损失,对政府科学估算灾害损失和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全社会力量赈灾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灾害给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价

有些突发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它们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不良影响,有损于我国的政治形象或者伤害了民族大家庭的感情,给人民造成心理创伤,或者引起社会和民众的恐慌等等。这种影响就是灾害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危害。由此可知,对灾害的评估不能限制在定量分析比较狭小的视野和范围内,必须尽可能地将主体的眼界放宽广些。这样,当灾害来临时,政府才能根据灾情进行科学的把握,以便决定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多大强度上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救援力量。

三、灾害的演变规律与忧患意识培育

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防灾减灾工作反映了一种崭新的灾害观,是灾害治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人们,既要对灾害进行整体的、科学的把握,又要特别关注不同灾害的特殊性和独特的潜伏及爆发形式;既要强化人们对灾害的整体把握和科学防范意识,又要提高人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境界。

(一)骤变型灾害更要求人们强化忧患意识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某些工程事故灾害,如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会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有的危害后果极为惨重。这种突发型灾害,乍看起来好像猝不及防,事实上事先防范与疏于防范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南美的智利,在宪法里明确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自1977年起,智利的学生每年都会参加三次地震演习。2005年,由于一个关于海啸的谣言,大批居民在凌晨时分逃离家园。在没有任何天灾的情况下,逃离时的混乱造成1人死亡和17人受伤。这种惨痛的教训增强了智利从国家到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这个国家里,所有建筑须符合非常严格的防灾标准,以保证能抵御地震和其他灾害的侵袭。如果你到了这个国家,就会有人告诉你,楼房承重墙在哪里,地震时应在楼房的什么地方避险。2010年2月27日,智利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只造成799人死亡。加勒比海岛国海地则是一个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巨大灾难的国家,对灾害的忧患意识就不那么强烈。2010年1月12日,发生里氏7.3级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是否具有防灾减灾的忧患意识,是否针对骤变型灾害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工作,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减灾效果。

骤变型灾害的发生通常缺少先兆,爆发是突然的,发生的过程历时较短,但破坏性很大,而且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重复爆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过程难以控制,但是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是可以充分利用长期训练积累的经验和聪明才智的。政治社会学强调,对灾害的关注和认知要具有特殊的政治情感和命运体认,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上的挫败感,从而提高政治稳定性”。[7]这种从全社会强化人们对骤变型灾害的警惕的内在精神感受和忧患意识应该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要进行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采取近距离的观察体验以深化人们亲身体验的心理感受。

(二)发展型灾害是渐进积累的结果

自然灾害中的暴雨、台风、洪水和社会灾害中的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等属于此类。与骤变型灾害相比,发展型灾害在爆发之前有一定的先兆,往往是某种灾害渐进积累的结果。这种灾害发展比较迅速,但是比骤变型灾害要缓慢一些,因而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每个人的主要生活内容都总是属于某一系统的,人们的共同活动的适当方式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体系中”。[8]面对发展型灾害,各主体承受感的强化是政治社会学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要使社会不同群体的思维和行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全社会实现关注重心的下移,深化公民对人的生存和精神状态的认知,力争将发展型灾害控制在潜伏期和预备爆发期。

(三)持续型灾害表现为连续地对人类造成危害

旱灾、涝灾、传染病、生物病灾害等就是以持续性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的。灾害爆发后,持续的时间可几天、半年到几年。在中国千百年防灾减灾的历程中,由于受思想观念和技术条件的规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持续型灾害的防治缺乏自觉的政治关怀和灾害意识。党坚持以人为本,才使防灾减灾工作真正成为为人民解除痛苦、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只是为公民预防各种灾害提供间架,具体内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公民进行创造性填充。预防持续型灾害必须以创新观念为牵引,处理好政治法律的规定性和措施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形式的规约对于内容的创新提供了保证并发挥激励作用,防灾减灾内容的变革则是创造力的源泉。要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人们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承担防灾减灾义务并使之内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标准;要积极地将防灾减灾的思想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对持续型灾害进行防治。

(四)环境演变型灾害通过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沙漠化、水土流失、冻土、海水入侵、地面下沉、海平面上涨、以及区域气候干旱化等环境灾害是以演变的方式对人类构成危害的。环境演变型灾害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的自然过程,是自然环境演化再加上人类不当行为造成的结果。因其进程缓慢,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采取有效措施,更何况有些措施需要人类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不过,这类灾害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可预测、可预报性。如二氧化碳倍增可能引起全球气温升高1-3℃,这在理论上比较容易计算出来;它导致的区域干旱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后果,人类也可以比较准确地加以测算。

我们要发挥政治社会学的学科优势,强化人们对灾害的强烈的关注和应有的问题意识。政治社会学提出了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却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把现实和历史、理论和价值统一起来。应设立科学的灾情防御标准,以便在灾害发生后,政府能够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灾;还应强化全民族的防灾教育,使防灾知识教育以及实地演习走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存培训的基本内容。这样,当灾害发生时,灾区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才能从容应对,企业、学校、社区才会更为积极地配合,而个人则有可能快速调节心理状态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危急情势。

参考文献:

[1]焦双健等.城市防灾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8.

[2]全国重大自然灾害调研组.自然灾害与减灾[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0:306-307.

[3]蒙培元.追求生命的智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15.

[4]邹农俭.社会学的视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92-493.

[5]原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中国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进展[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9:60-140.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6

中图分类号:C35 文献标识码: A

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世界范围内的降水、降雨量日渐增多,地质灾害隐患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性破坏越来越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力度也普遍增大,给我国本就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地质灾害的频度和规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1、岩土工程与地质灾害的内涵

人类起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人类自产生以来就一直在利用和改造自然。从原始人利用天然洞穴到学会挖土造屋,时至今日,人类已能够建造高达数百米的摩天大厦、高坝和巨塔。在此过程中,由于地基处理的需要,逐渐形成了一门学科技术D岩土工程。

地质工程学,是研究与解决从规划到竣工乃至工程运行后效的全过程的与地质有关的工程问题的科学。它把地质体乃至地质环境作为工程系统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这显然符合大系统工程学的思想,它包含岩土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两个方面,但以后者对其特点的反映更为深刻。岩土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涉及岩土体的开挖与加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是对自然或人为作用产生的有害地质现象进行防范与防治。后者包含了更全面地对地质生态环境合理开发与管理的思想。

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或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资源发生严重破坏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

2、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理位置独特,东邻世界最大的太平洋,西靠全球最高的青藏高原,南处世界最大的环太平洋构造带与特提斯构造带交汇处,地质构造复杂,地球生态环境多变,加之,又是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落后,承灾能力弱,所有这些叠加在一起,形成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度高、强度大、影响面宽、损失严重的格局。

地质灾害的发生还导致破坏铁路、公路、航运、水库、堤坝和通信等工程设施,破坏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等。

地质灾害可分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2.1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

滑坡发生的规律:

2.2崩塌

陡坡上被直立裂缝分割的岩土体,因根部空虚,折断压碎或局部移滑,失去稳定,突然脱离母体向下倾倒、翻滚,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称为崩塌。

崩塌的诱因:

2.3泥石流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2.4地面变形

地面变形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与地裂缝。目前中国发生地面沉降活动的城镇有70多个,明显成灾的有30余个,最大沉降量已将近3m。这些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相连形成广阔的地面沉降带(区)。造成中国城镇地面塌陷原因有三:一是不合理地大量开采地下矿产资源引起的塌陷;二是表面岩溶活动引起的塌陷;三是大量抽取地下水引起地面下沉。

3、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标准及防治措施

3.1主要的施工技术标准总结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最大特点是隐蔽性(如抗滑桩)、复杂性(如抗滑桩+锚拉+挡板+冠梁)和多样性(防治滑坡可采用桩,亦可采用挡土墙),以地下工程施工为工艺特点,因此与地基与基础工程和岩土工程具有十分相近或相同的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和施工工法。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要有:

(2)各类工业与民用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地基与基础、深基坑、高切坡、地基处理、基础病害工程防治等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各类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和岩土工程所涉及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均可参考使用,如《水电水利工程预应力锚索施工规范》(DL/T5083-2004);

(4)各类交通建设中所涉及的边坡、滑坡、危岩、塌陷和沉降等工程防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042-94)。

3.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实践

3.2.1做好防治工程设计

(1)根据致灾的成因确定主要防治途径;

(2)根据灾害的易发程度、防治目标确定防治工程的强度和工程量。

3.2.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现行行业规范,国内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工程类型有:排(截)水工程、支(拦)挡工程、加固工程、护坡工程、减载与压脚工程及搬迁和避让等,设计分别采用了对应的防治工程措施,见下表1所示。

3.2.3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l)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对于中型以上滑坡,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资料选择工程防治措施。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让措施,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7

在政治社会学的当代视野里,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它既关乎社会发展,又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这项工作包括灾害区划、灾情预测、灾情教育、防灾预案制定、防灾工程建设、应急反应机制建设、灾害发生后的社会力量动员、救灾的组织实施和灾后重建等内容。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及其效果,使防灾的应急准备、实际救灾能力和灾后重建能力建设成为长期的、全面的思想、技术、组织准备和力量积蓄。本文的写作初衷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审视灾害和人控制灾害意识的现实关系及处在灾害环境中的人的未来命运。

一、灾害的“族群”与灾害认知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更高的起点和水平上全面推进,人口和社会财富进一步增长,人们的社会经济活动更加广泛,同时,各种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几率趋于增大,并成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现实的制约因素。从增强公民对各种灾害的忧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救护的多重视角考量,应强化对两大灾害系统的认识。

(一)深入了解和把握关涉自然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目前理论界对自然灾害的分类研究,是我们强化对自然灾害认识的一个重要维度。

地质灾害。地震、火山爆发、山崩、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陷等属于此类。地震是地球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地球大规模、迅速地释放能量的结果。地震预测的实质在于对地壳运动状态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科学的把握,对震前种种异常信息的捕捉和综合分析也是地震预测的重要辅助手段。[1]关于火山爆发,到目前为止,人类对它爆发的时间和原因很难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和科学的预测。我国传统的治理滑坡的措施主要包括:排除地表和地下水,防止河水、水库对滑坡体坡脚的冲刷,改变滑坡体外形、设置抗滑建筑物,改善滑动带土质性质等。[2]有学者注意到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山体突变灾害多发生在雨季这一现象,把山体突变灾害从理论上抽象成材料科学平面上的一条裂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从理论上找到了山体骤变灾害产生的条件、滑动的准则,而且以该理论为依据为预测这种灾害的发生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气象灾害。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冰雹、雷电、龙卷风、干旱、酷热、低温、雪灾、霜冻等属于这类灾害。学者们普遍认为,多数气象灾害与人们面对自然显示出的傲慢和无节制地利用环境资源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智慧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人类如果能以爱心对待万物,与万物平等相处,世界将充满生机而又呈现出丰富性和多样性。生命智慧的形式不是“知识”而是“境界”,“境界”是心灵存在的方式,是存在与价值的统一,善待自然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境界又是情感与理性的统一。[3]人类生存是动态的,是生命创造与生命的延续与发展,友好地、理性地对待自然是减少气象灾害的基本途径。

生物灾害。病虫害、森林火灾、沙尘暴、急性传染病等属于这整理类灾害。生物灾害实际上是由自然界的生物失衡引起的。在政治社会学的视野里,人在发现、发明、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实践中遇到问题的过程中,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一方面,科学技术是防治生物灾害、维护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革命和创新又使人类活动和追求的起点越来越高。人的本质力量在人类积累新知识、探索新规律、创立新学说、创造新方法的过程中不断增强,当然也就为防治生物灾害提供了更多的新手段和新方法。面对可能发生的生物灾害风险,社会政策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以科技新手段预防和管理这些风险,强调多元、参与、平等、协商和互动。

天文灾害。天体撞击、太阳活动异常等属于这类灾害。对天文灾害的分析应有一个逻辑框架,这一框架必须以客观可见的天文灾害的定向变迁因素为基础,而不应过多涉及主观的、现时的愿望。换言之,天文灾害的客观性,不仅制约着对这种灾害的认识,也规定着人们治理这种灾害的能力,我们只能根据特定历史环境中的天文事件来认识天文灾害。危机与行动主体对危机的快速反应是政治社会学中的重要主题,天体灾害的防控与现代高科技在这一领域的运用有着密切的关系,面对天体灾害所选择的手段是思维多样性、理论多样性和方法多样性的统一,这是应对天体灾害所应予以认真思考的问题。

其他自然灾害。雪崩、冰崩、海啸、鼠害等属于这一类。对其他自然灾害的强调,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自然灾害这种多“族群”实体并使之保持一个整体和互相关联的状态的视角:在一个统一的、正在进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的广大疆域内,将自然灾害实体看成一个整体,并时刻关注这个整体的另类,其社会效能显然要远远高于只关注其局部、大部抑或某些即使是危害极为严重的灾害个体。雪崩、冰崩与环境变暖有关,鼠灾与生物链的断裂有关,海啸与地球内部的运动有关。对这类灾害监控的关键是要组织人力、运用高科技手段对可能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监控,注意搜集异常情形的信息并加以分析研究。

自然灾害主要是由自然因素引起的,这类灾害一般都要经过潜伏期、爆发期、高潮期、缓解期、消退期等五个阶段。防灾减灾的中心任务是,发现自然灾害在潜伏期的征兆,以最短的时间控制自然灾害爆发后的态势,缩短自然灾害对人们损害的持续期以及从自然灾害的突发性中吸取教训等。还须注意,自然灾害是自然界作用于人类的结果。自然的突变对人类产生巨大影响,人类反过来又要对灾害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从政治社会学视野里考察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更有意识地、不断地强化这种反作用;逐步深入认识自然灾害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跟踪、研究、形成具有创新价值的行之有效的对策,消除自然灾害可能给人们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二)关涉人为灾害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深入了解和把握

生态环境灾害。烟雾与大气污染、温室效应、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气候异常、人口膨胀等属于此类。人类在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超出了大自然的资源承受力和废弃物降解力,是导致生态环境灾害的最重要原因。人类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关系上协调不当,引起了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失衡,从而造成温室效应、热岛效应、环境污染等人为灾害。自然界是生命之源,应当把人与自然界看成是人的生命的整体,人与万物应是生命共同体,万物是“我”的朋友,不是与“我”对立的它者。所以在开发、规划和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应从社会意识角度切入灾害和人的生活层面,重视对公民进行生态环境灾害宣传教育: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理论和事例,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生态环境灾害进行现实体验,体会灾害给人们造成悲惨境遇的情景,逐步培养和强化人们人道主义的真诚思想、行为表达和对未来美好社会的追求。

工程事故灾害。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均属此类。人类对灾害的研究促进了材料科学的发展。在19世纪,钢铁材料在机器和建筑中广泛使用,曾经引发灾害事件,最典型的是19世纪中叶在欧洲多次发生火车车轴断裂造成车毁人亡。对这类灾害的研究,使材料科学理论和材料开发有了重大发展:一种新的试验方法和一个新的分支学科——金属疲劳(Fatigure)学应运而生。到目前,从对金属疲劳的研究又延伸到新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扩展到了陶器、复合材料等方面。我们应该从中获得某种启示:既要从源头上查找工程事故灾害的原因,探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又要从设计、制造、加工、使用、监测等多方面堵塞漏洞,预防这类灾害的发生。

社会灾害。球迷骚乱、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空难、毒气污染、社会暴力、动乱、金融风暴等属于此类。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如果发展成为特大恶性事件,就可能加剧社会系统的紊乱。政治社会学观点认为,从全局上避免社会灾害的发生,肯定了社会人作为个体的特殊性、意义和价值,实际上就是肯定了多数人;同时,要按照法治的要求社会灾害识别,界定社会灾害的主体,防止制造灾害的行为,以法治理,消除危害。治理社会灾害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蕴涵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样的规范如何论证和阐发,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能力和风格,我们要不断地提高对社会灾害的理论阐发能力和实际控制能力。

灾害的多元并存格局对防灾减灾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为各种防灾减灾观念和方式的创新突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新的技术条件下,科学家关注的社会问题的范围极其广泛,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科学家自觉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与整个社会的利益结合起来。[4]政治社会学强调社会治理的政治性和相对平衡性,就此提出了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既要让人们从整体上认识各种灾害,进而为灾害治理夯实现实的基础,又要在科技和社会认知领域架起融通的桥梁,在灾害的范畴内保持概念的多元性和层次化,为当下我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分析工具,以便更好地指导防灾减灾工作。

二、灾害的评价尺度

笔者认为,仅仅依据财产损失来确定灾害危害程度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应该根据人员和财产损失程度、对本地区造成损害与GDP的比例关系,社会影响大小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地说,应该在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注意:

(一)根据灾害造成损失的绝对数把灾害分成五类

根据灾害造成的损失对其进行分类,是一种对灾害的基本分级方法。这种方法对灾情的判断最为客观具体,可以直观地看出灾害造成的损失的大小。1.巨灾。死亡1000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2.大灾:死亡1000-10000人,经济损失在1000万-1亿元人民币。3.中灾:死亡在100-10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人民币。4.小灾:死亡人数在10-100人之间,经济损失在10-100万元人民币。5.微灾:死亡<10人,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5]

(二)根据我国东中西部的差异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价

虽然以损失和伤亡数为指标,可以给人具体而深刻的印象,但单纯以绝对数划分等级,也不尽合理。在我国东部地区,1000万元不算大损失,而对于国内生产总值仅亿元的中西部的县市则是重大损失。所以在进行灾害损失评估时,首先应测算出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绝对数,第二步就是要看灾害损失对GDP总量所占的比重。自然灾害对GDP造成的损失超过35%的,为特重度影响区;对该地区GDP造成的损失在25%-35%之间的,为重度影响区;在15-25%之间的,为中度影响区;在10%-15%之间的,为轻度影响区;小于10%的,为微度影响区。[6]这种灾害评价目的是要考虑灾害给本地区带中国整理来的财产相对损失,对政府科学估算灾害损失和在多大程度上组织全社会力量赈灾具有重要意义。

(三)根据灾害给国家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评价

有些突发事件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它们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不良影响,有损于我国的政治形象或者伤害了民族大家庭的感情,给人民造成心理创伤,或者引起社会和民众的恐慌等等。这种影响就是灾害的社会危害和政治危害。由此可知,对灾害的评估不能限制在定量分析比较狭小的视野和范围内,必须尽可能地将主体的眼界放宽广些。这样,当灾害来临时,政府才能根据灾情进行科学的把握,以便决定在多大程度、多大范围、多大强度上进行社会动员,组织救援力量。

三、灾害的演变规律与忧患意识培育

政治社会学视野里的防灾减灾工作反映了一种崭新的灾害观,是灾害治理的一种新的理念。它要求人们,既要对灾害进行整体的、科学的把握,又要特别关注不同灾害的特殊性和独特的潜伏及爆发形式;既要强化人们对灾害的整体把握和科学防范意识,又要提高人们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精神境界。

(一)骤变型灾害更要求人们强化忧患意识

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某些工程事故灾害,如岩土工程塌方、爆炸、人为火灾、核泄露、有害物失控(毒气、毒物、有害病菌等)、水库溃坝、房屋倒塌、交通事故等,会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有的危害后果极为惨重。这种突发型灾害,乍看起来好像猝不及防,事实上事先防范与疏于防范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南美的智利,在宪法里明确中央政府在处理灾难性事件中的责任。自1977年起,智利的学生每年都会参加三次地震演习。2005年,由于一个关于海啸的谣言,大批居民在凌晨时分逃离家园。在没有任何天灾的情况下,逃离时的混乱造成1人死亡和17人受伤。这种惨痛的教训增强了智利从国家到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在这个国家里,所有建筑须符合非常严格的防灾标准,以保证能抵御地震和其他灾害的侵袭。如果你到了这个国家,就会有人告诉你,楼房承重墙在哪里,地震时应在楼房的什么地方避险。2010年2月27日,智利发生里氏8.8级强烈地震,只造成799人死亡。加勒比海岛国海地则是一个在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巨大灾难的国家,对灾害的忧患意识就不那么强烈。2010年1月12日,发生里氏7.3级大地震,造成27万人死亡。这充分说明,是否具有防灾减灾的忧患意识,是否针对骤变型灾害开展卓有成效的预防工作,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减灾效果。

骤变型灾害的发生通常缺少先兆,爆发是突然的,发生的过程历时较短,但破坏性很大,而且可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重复爆发,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过程难以控制,但是人在极短的时间内是可以充分利用长期训练积累的经验和聪明才智的。政治社会学强调,对灾害的关注和认知要具有特殊的政治情感和命运体认,这“有助于减少社会上的挫败感,从而提高政治稳定性”。[7]这种从全社会强化人们对骤变型灾害的警惕的内在精神感受和忧患意识应该成为我们全社会的共识,要进行典型经验和教训教育,采取近距离的观察体验以深化人们亲身体验的心理感受。

(二)发展型灾害是渐进积累的结果

自然灾害中的暴雨、台风、洪水和社会灾害中的战争、集团械斗、人为放毒、车祸、海难等属于此类。与骤变型灾害相比,发展型灾害在爆发之前有一定的先兆,往往是某种灾害渐进积累的结果。这种灾害发展比较迅速,但是比骤变型灾害要缓慢一些,因而其过程具有一定的可控性。“每个人的主要生活内容都总是属于某一系统的,人们的共同活动的适当方式也就体现在社会生活体系中”。[8]面对发展型灾害,各主体承受感的强化是政治社会学关注的基本问题之一,要使社会不同群体的思维和行动发生积极的变化,在全社会实现关注重心的下移,深化公民对人的生存和精神状态的认知,力争将发展型灾害控制在潜伏期和预备爆发期。

(三)持续型灾害表现为连续地对人类造成危害

旱灾、涝灾、传染病、生物病灾害等就是以持续性方式对人们造成危害的。灾害爆发后,持续的时间可几天、半年到几年。在中国千百年防灾减灾的历程中,由于受思想观念和技术条件的规约,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对持续型灾害的防治缺乏自觉的政治关怀和灾害意识。党坚持以人为本,才使防灾减灾工作真正成为为人民解除痛苦、维护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国家的政治法律只是为公民预防各种灾害提供间架,具体内容需要由各级政府和公民进行创造性填充。预防持续型灾害必须以创新观念为牵引,处理好政治法律的规定性和措施的创新性之间的关系。形式的规约对于内容的创新提供了保证并发挥激励作用,防灾减灾内容的变革则是创造力的源泉。要进一步培养和强化人们负责任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积极主动地为社会承担防灾减灾义务并使之内化为社会的主流价值标准;要积极地将防灾减灾的思想理论成果运用于实践中,以持之以恒的精神对持续型灾害进行防治。

(四)环境演变型灾害通过对环境造成危害危及人的生存

沙漠化、水土流失、冻土、海水入侵、地面下沉、海平面上涨、以及区域气候干旱化等环境灾害是以演变的方式对人类构成危害的。环境演变型灾害的发展是一种长期的自然过程,是自然环境演化再加上人类不当行为造成的结果。因其进程缓慢,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而采取有效措施,更何况有些措施需要人类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不过,这类灾害具有统计意义上的可预测、可预报性。如二氧化碳倍增可能引起全球气温升高1-3℃,这在理论上比较容易计算出来;它导致的区域干旱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后果,人类也可以比较准确地加以测算。

我们要发挥政治社会学的学科整理优势,强化人们对灾害的强烈的关注和应有的问题意识。政治社会学提出了一个长期被人们忽视却又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要根据人与灾害的矛盾焦点,更为广泛地、内在地触及民心民意,从中清理出那些具有价值或值得吸取的教训,渐进地推进各种措施的落实,把现实和历史、理论和价值统一起来。应设立科学的灾情防御标准,以便在灾害发生后,政府能够确定在多大程度上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救灾;还应强化全民族的防灾教育,使防灾知识教育以及实地演习走进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生存培训的基本内容。这样,当灾害发生时,灾区的政府和社会组织才能从容应对,企业、学校、社区才会更为积极地配合,而个人则有可能快速调节心理状态以适应突如其来的危急情势。

参考文献:

[1]焦双健等.城市防灾学[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68.

[2]全国重大自然灾害调研组.自然灾害与减灾[M].北京:地震出版社,1990:306-307.

[3]蒙培元.追求生命的智慧[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14-15.

[4]邹农俭.社会学的视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492-493.

[5]原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组.中国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进展[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9:60-140.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8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识码:A

自然灾害是指人类生存所依赖的自然环境发生异常现象,给人类的生存产生一定影响甚至造成威胁,它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科技的进步以及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广度和深度的变化而变动,随着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的日益加深,我国农业自然灾害成灾的次数、经济损失和受灾人口明显增多。农民处于我国居民收入的底层,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其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开展脆弱性诊断,了解农户灾害脆弱性状况,为降低农户脆弱性提供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脆弱性定义

脆弱性一词源于拉丁文"vulnerare",属社会学范畴,现在已被广泛应用在生态学、灾害学、经济学、工程管理、气候变化、持续发展等各学科领域,他与敏感性、易损性、不稳定性词语相近,但在不同的学科领域意义又存在差别。

在生态环境学研究中,脆弱性主要是指自然环境受到外界干扰后,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种状态,状态转变后,较难恢复到初始水平。脆弱性一般隐含三层含义:它是一种不可弥补的损失;受外界条件主要是人为因素的影响;损失发生后会导致多样性及稳定性下降,甚至诱发一系列不良反应。

而在灾害学文献研究中,将脆弱性界定为人类社会在收到面临灾害时抵御、忍受、减轻及从灾害中恢复的能力,将研究重点放在了人这一行为主体。Cannon认为,与贫穷这一表达现状的词语不同,脆弱性更加注重前瞻性及预测性。可将脆弱性看作是安全的对立面,脆弱性越强意味着安全度降低,反之亦然。总结而言,脆弱性是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特定承载体在其孕灾环境区域内对自然灾害表现出的受损特质,是区域孕灾环境与行为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自然灾害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直到20世纪20年代,才开始纳入到地理学家的研究,灾害的最初研究仅限于较为表面性的致灾因子(如洪水、风暴等)的研究,这一阶段盛行的致灾因子论,将灾害与致灾因子联系在一起,主要研究灾害事件(洪水、风暴、地震、干旱等)的过程和机理,分布规律。

开始人类行为的初步探索,美国地理学家Gilbert F.White在1945年提出调整适应观点,认为人类对灾害的认知及调整性,对成灾与否起着重要作用,首次将人们对防灾减灾的视线从客观存在扩展到人类主观能动作用上。上世纪70年代末,White等学者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为之后的的脆弱性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该时期,由于工程技术及自然科学在灾害学中的影响根深蒂固,而社会学的研究时间较短,人类对灾害的研究更加重视致灾因子及工程减灾,相对忽视非工程减灾。

自然灾害与人类行为共同作用阶段,到80年代,随着世界范围内防灾减灾研究的开展,人类社会自身存在的经济脆弱性越来越受重视。Kenneth Hewitt及其同事对致灾因子论进行猛烈抨击,对灾害形成的本质提出质疑。1981年Pelanda认为灾害是致灾因子导致社会经济脆弱性的实现,是人们经历的各种自然灾害其应对能力。Blaikie等在出版的At Risk一书中构建了灾害形成模型:灾害=致灾因子+脆弱性(即D=H+V),他强调脆弱性是灾害形成根源,致灾因子是灾害形成的必要条件。此外,Keith Smith 以及William J. Petak和Arther A. Atkisson在他们所住著作中对灾害脆弱性及减灾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这一时期的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脆弱性是灾害形成的根源,致灾因子是导致灾害形成的条件。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对灾害脆弱性的研究也随之加深一步,进入到综合分析阶段,Kenneth Hewitt的深入研究发现灾害脆弱性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如其物质生活条件、研究对象所在的地理位置、当地的气候环境及社会因素等,在对脆弱性进行研究时,要考虑各影响因素,综合分析,发挥政策、管理、经济、社会各方面的作用,以调动人类的主观能动性,降低脆弱性,提升生活水平。

目前国外对灾害脆弱性的定性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并开始不断向定量研究过渡,代表人物有Simelton , Luers, Calvo等,他们构建了相应的脆弱性指标,而Alcamo et al.2008年将脆弱性指标运用到旱灾脆弱性评价模型中,Polsky et al.在2007年提出了脆弱性评价八步法,进行开展脆弱性定量研究。

国内灾害脆弱性的研究起步较晚,大概在20世纪90年代,借鉴国际研究成果及结合我国的具体状况,逐渐形成一套自己的理论基础、研究方式,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人物有史培军、商彦蕊、苏筠等。

史培军多年进行灾害研究,提出灾害是由致灾因子(降雨量状况)、孕灾环境(如土地利用状况)及承灾体(农作物及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共同作用的结果。商彦蕊对各种影响旱灾脆弱性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归纳了旱灾脆弱性的13种影响因素,认为旱灾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包括致灾因子、承灾体的物质生活条件、气候条件及各种社会因素,将同一等级的各种影响因素分别赋予相应权重,评定出了农业旱灾的脆弱性。苏筠等在对湖南省鼎城区进行脆弱诊断时,也是综合将各种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建立相应指标体系,定量诊断。

综上所述,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对脆弱性研究上做了大量研究,如今对灾害脆弱性的定量研究是现在的热点亦是难点。经过对脆弱性研究文献的研读,目前开展脆弱性定量研究的方法大致有:数理统计法、特尔斐法(亦称专家咨询法)、熵值法、神经网络评价法、层次分析评价法等。目前应用较为广泛,可信度较高的脆弱性诊断方法是在层次分析法的基础上开展模糊综合评价,层次分析法将定性因素与定量因素结合在一起,通过构建比较矩阵、判断矩阵及一致性检验,提高了指标权重的准确度及可信度,使主观性的依据表达条理化、科学化。

三、灾害脆弱性评价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

灾害脆弱性作为我们研究的目标层,其准则层由社会经济因素、农业生产因素、环境气候因素、人口特质因素所组成,而影响准则层中各因素的是响应的指标层因素,其构成图如下:

(二)指标因子权重的确定。

20世纪70年代,美国运筹学专家T・L・Saaty提出了一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层次分析法(AHP),它主要用于解决多目标的决策分析。AHP是根据问题的性质目标将其分解为若干层次,形成一个阶梯状的、有序层次结构模型。在每一层次内部根据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定量描述,通常采用九级标度法进行专家打分,即将两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分为九个等级,进行比较确定是在哪一级,再构造判断矩阵,计算同层次内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由于专家打分时,较难掌握分数的具体值,所以可分两个阶段构造判断矩阵:首先采用三标度法(0, 1, 2)进行打分,这种比较方式容易做出判断且较为简捷,构造比较矩阵;然后通过计算将比较矩阵转化为判断矩阵(采用极差法),之后进行一致性检验,证明它满足要求(朱茵等,2005)。

AHP确定指标权重的步骤:

1、根据研究对象,建立递阶层次结构,清晰表达各层次之间的关系。

2、用三标度法对同一层因子进行两两比较,据此构建比较矩阵An=(aij)nn。

其中,

(i,j=1,2,3......,n),它为下面的判断矩阵做准备,矩阵中数值大小表示因子的相对重要性大小。

3、采用极差法将比较矩阵转化为判断矩阵,Cn=(cij)nn,其中cij=cb(ri-rj)/R,Cb是一个常量,在实践中通常取Cb=9,极差R=rmax-rmin,rmax为r1,r2,.... rn中的最大值,同样rmin其中的最小值。

4、求解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将其归一化,并进行一致性检验。

,然后进行归一化处理,

进行一致性检验,判断排序结果的可信程度,验证公式为:CR=CI/RI,其中RI,为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其所对应阶数的值为固定值,如下表1所示;CI=( max-n),而。如果CR

表1 1-9阶判断矩阵的RI值

(表格中的数值为标准数值,无需计算,可直接参照)

满足一致性时,所得到的wi值为所对应的基准测各指标的权重,同样,指标层中各因素的权重也可类似求得。最后,各指标层相对于目标层的比重=各影响因素相对于准则层的权重准则层各指标相对于目标层的权重,可得到权重W(w1 , w2,w3 ,...,wn )。

(三)构造模糊评判矩阵。

根据调查、访谈、咨询等方式获取所选取的n个指标在各区的具体数值构造模糊评判矩阵R,由于各指标间存在着单位及量纲的差异,要对原始数值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相对统一的量纲,才能方便的计算影响因素对脆弱性的作用。我们一般采用极差法进行标准化,

影响因素与灾害脆弱性存在正相关关系

影响因素与灾害脆弱性存在负相关关系

其中,ri(min)是指ri这个影响因素中的最小值,ri(max)为这个影响因素中的最大值。

经过上述处理得到的矩阵R′为模糊判断矩阵的标准化形式,可用于灾害脆弱性的计算。

(四)灾害脆弱性诊断。

灾害脆弱性Vj =W・R′=(w1,w2,w3,...,wn)

n表示有n个影响因素,j表示脆弱性诊断有vj个地区,所得到 的便为各个地区的脆弱度。

四、研究展望

目前,灾害脆弱性诊断的方法形式多样,尚未形成一套权威性的判断方式,我们主要讲述的仅为其中一种层次分析法基础上的模糊综合评价法,考虑了四个层次的14种指标对脆弱性诊断形成的影响。

由于考虑到可行性原因,我们在进行指标选取时,主要考虑到了该指标的作用及指标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因此,有些指标在理论上可能对评价有影响的因子,由于数据的难以获得而未被纳入到考核体系。进行灾害脆弱性研究,以期为减灾部门有针对性的推行减灾政策提供更加贴合实际的决策依据,这是我们进行灾害研究的主要目的。

经济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在分析研究过程时,会试图用一种经济学规律或数学模型对其进行较好的解释,但没有哪种经济学规律能够完美的解释某种经济学的现象,我们只能选择最大契合的模型对所研究的经济现象进行分析,随着研究的不断创新,不断有新的研究方式得到认可,能够更好地解释同类经济现象,得到普遍认可及应用。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农户水灾感知与生产行为调适研究――以长江中游平原为例(10YJCZH105)"和教育部新教师基金项目 (编号:20070504050)

(作者:李文博,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资源环境与灾害经济方面研究;罗小锋,博士,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资源环境与灾害经济)

参考文献:

[1]商彦蕊.自然灾害综合研究的新进展--脆弱性研究1. 地域研究与开发,200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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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汪朝辉,王克林等. 湖南省洪涝灾害脆弱性评估和减灾对策研究,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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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朱茵,孟志勇等. 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权重,北方交通大学学报,1999年10月

[7]陈添超,康凯.熵值法和层次分析法在权重确定中的应用,电脑编程技巧与维护,2009年11月

[8]史培军. 再论灾害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灾害学报,1996(4):1-6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9

1.2农业旱灾风险分析原理与方法风险的最基本理解是“可能存在的一个或多个后果”[13],虽然不同学科对于风险有不同的定义,但风险总是与“损失或破坏、不利后果或人们(即风险承担者)不希望出现、不愿意接受的事物”的潜在威胁相联系,且潜在威胁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在灾害学中,通常认为自然灾害风险是由致灾因子的危害性(Haz-ard)、承灾体的暴露性(Exposure)和脆弱性(Vulnerability)3个要素以及由此导致的灾情共同组成的宏观结构[14-16]。西部干旱协调委员会(WesternDroughtCoordinationCounci,lWDCC)将旱灾风险定义(droughtrisk)为干旱危害强度、频度及承灾体脆弱性综合作用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17]。即旱灾的风险是某一地区一段时间降水短缺和该地区脆弱性和暴露性共同作用的产物[2],可用公式表示如下:DRI=DHI×DVI(1)式中,DRI为干旱灾害风险指数;DHI为干旱危害度指数;DVI为干旱脆弱度指数。该研究将根据上述公式,在对湖南省干旱灾害危害性和脆弱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农业干旱灾害风险的综合分析及定量评价。

1.2.1农业旱灾危害性评价。在自然灾害学研究中,危害性是指致灾因子对人类和财产构成的潜在威胁[18]。因此,可将农业旱灾的危害性理解为干旱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潜在威胁。旱灾的强度取决于水分的亏缺度、持续时间及其影响的空间范围[19]。旱灾致灾因子危害性分析是对干旱进行识别,对其强度、频度进行分析,并确定区域内各种强度干旱发生的概率。该研究用标准降雨指数SPI分析旱灾的时空格局及强度。SPI由McKee提出,用来确定有降雨量记录的任何地区特定时间尺度的降雨异常事件[20]。在众多干旱指数中,标准降雨指数SPI是一种基于多种时间尺度降水概率的干旱指数,由于其使用简单、可靠性高而被广泛用于干旱识别和旱情监测[21-22]。SPI通过求算给定时间尺度的累积概率,使其能够在多个时间尺度上进行计算,从而使SPI不仅可用于监测短时期内的水分变化,如对农业生产有重要影响的土壤水分变化,而且还可以监测长时期的水分动态,如地下水供给、径流量等[23]。由于短时期内的水分变化对农业生产具有重要影响,该研究将以3个月尺度的SPI对湖南省农业旱灾的危害性进行分析计算。SPI的计算方法是用Γ概率分布函数拟合每一台站的历史降雨时间序列,即:g(x)=1βαΓ(α)χα-1e-x/β(2)式中,x>0为降雨量;α>0为形状参数;β>0为尺度参数;Γ(α)为gamma函数。α、β用极大似然估计法求得:α=14A(1+1+4A3)(3)β=xα(4)A=ln(x)-∑ln(x)n(5)式中,n为降雨序列的长度。于是,给定时间尺度的累积概率可计算如下:G(x)=∫x0g(x)dx=1βαΓ(α)∫x0xα-1e-x/βdx(6)由于gamma函数不包含=0的情况,而实际降水量可以为0,所以累积概率表示为:H(x)=q+(1-q)G(x)(7)式中,q是降水量为0的概率。然后将累积概率函数H(x)转换成均值为0、标准差为1的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得出SPI。根据SPI值的大小可将干旱状况划分为4个等级(表1)。旱灾危害性同时取决于旱灾强度大小和发生频率高低,旱灾强度越大,频率越高,危害性越大。该研究将不同强度等级的干旱赋予不同的权重(表1),同时将每一强度干旱等级发生频率划分为4个等级(权重的确定及等级的划分参照文献[24]),构建干旱危害性模型如下:DHI=(MDr×MDw)+(SDr×SDw)+(VDr×VDw)(8)式中,DHI为干旱危害性指数;MDr为中等干旱发生率等级;MDw为中等干旱权重;SDr为严重干旱发生率等级;SDw为严重干旱权重;VDr为极端干旱发生率等级;VDw为极端干旱权重。(由于轻度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较小,因而该研究未作考虑)。利用Kringing插值方法对湖南省气象站3个月尺度的SPI及每一等级干旱强度的发生率进行空间插值,插值过程在ArcGIS软件中实现。根据研究需要,将插值得到的栅格结果按县市进行区域统计,得到不同等级干旱发生率县域分布图。最后根据公式(8)将不同等级干旱发生率分布图叠加,进行空间计算,并用自然断点法(naturalbreak)将计算得的值从低到高划分为4个等级,得到湖南省农业旱灾危害度分布图。

1.2.2农业旱灾脆弱性评价。承灾体的脆弱性水平是影响灾害风险大小的基本因素之一。通常,风险载体相对于某风险源的脆弱性愈低,该风险载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愈小,相应地其所载荷的来自该风险源的灾害风险就可能愈小;反之愈大。依据国内外灾害理论可将农业旱灾脆弱性定义为:农业易于或敏感于遭受干旱威胁和损失的程度[11]。脆弱性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社会、经济和环境等各个方面,脆弱性的定量评估通常通过选取一些社会、经济和环境脆弱性因子来进行。刘兰芳等对湖南省农业脆弱性进行了综合分析和定量评价[11],其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评分标准的界定以及指标权重的确定是当前旱灾脆弱性研究的范式,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因此,该研究将直接采用其计算给出的湖南省88个县市的农业旱灾脆弱度,利用ArcGIS技术将脆弱度指数按行政区划空间化,然后用自然断点法(naturalbreak)重新划分为4个等级,得到湖南省农业旱灾脆弱度分布图。

1.2.3农业旱灾风险评价。根据公式(1),利用ArcGIS将湖南省干旱危害度分布图和农业干旱脆弱度分布图叠加,进行空间计算,得到湖南省农业旱灾综合风险分布图,并按风险度高低用自然断点法划分成4级。

2结果与分析

2.1湖南省农业旱灾危害性分析由图2可知,中等干旱(a)、严重干旱(b)和极端干旱(c)在空间上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格局。中等干旱主要发生在湖南省的东北部、南部和西南部,中部和西北部地区较少发生;严重干旱主要集中在湖南省的北部和西部少数地区,南部地区发生频率较低;极端干旱则主要分布在湖南省西部和南部,而东北地区很少发生。从湖南省降雨地域分布来看,澧水上游区、雪峰山区、五岭山区和湘东北山地丘陵区属降雨高值区,洞庭湖平原、衡阳丘陵、沅水上中游山间盆地属降雨低值区[7],结合干旱事件可知,湖南省干旱的发生与降雨分布无明显联系,降水量大的地区也可能是干旱易发区,而干旱易发区不一定是降水量小的地区。图2(d)是利用公式(8)对中等干旱、严重干旱和极端干旱进行空间计算得到的湖南农业干旱危害度分布图。图中显示,湖南省农业干旱危害度在空间上表现出显著的东西分异。高危害度地区主要分布于西部和南部的少数地区,从西向东,危害度不断降低,低危害度区主要分布于东部和中部。袁华斌等的研究指出,邵阳、衡阳、永州、郴州、娄底、怀化、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所属的山区县市是湖南省农业旱灾易发区域[10],可见,湖南省干旱危害性高的地区也是旱灾易发地区。

2.2湖南省农业旱灾脆弱性分析刘兰芳等对影响湖南省农业干旱脆弱性的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进行了细致的分析[11],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降水量、蒸发量、水利化程度等9个涵盖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在内的指标,采用赋予指标权重和分级打分的方法对湖南省88个县市的农业旱灾脆弱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并利用GIS技术进行旱灾脆弱性区划。结果表明,湘中衡邵盆地和湘西北山地是农业旱灾严重脆弱带,湘南山地为强度旱灾脆弱带,沅麻盆地为中度旱灾脆弱带,洞庭湖平原和湘东北山地旱灾脆弱性较小。在此基础上,笔者根据其计算结果将各县市农业旱灾脆弱度重新划分为4级(图3),其中无值区域为省辖市的城市分区[11]。从行政区划上看,湖南省农业脆弱度高的地区主要分布于张家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邵阳、永州、衡阳及郴州境内。

自然灾害的界定标准例10

一、世界银行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框架

世界银行一直关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援助工作,早在1984年就制定了“OPN 10.07(执行政策通知10.07――世行参与灾后重建项目的指导方针)”,指导其在世界各地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准备、评估、批准、执行及监控等工作。随着对自然灾害应对的认识不断深化,以及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验的不断积累,世行的指导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从1984年的OPN 10.07到1989年的OD 8.50 f执行指导8.50――紧急恢复援助),再到1995年的OP8.50(执行政策8.50――紧急恢复援助),而现行的指导政策是2007年3月开始执行的OP8.00(执行政策8.00――对危机和紧急事件的快速响应)。

在OP8.00下,世行的灾后恢复重建服从于以下四条指导原则:

第一,对已经或即将发生的自然灾害采取快速的响应手段,解决其产生的经济或社会问题;

第二,继续集中于世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并扩展到灾后救济一恢复过渡下的所有活动;

第三,依照各机构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发展组织紧密合作,并建立伙伴关系;

第四,建立恰当的监控安排,保证恢复重建项目的适当范围、设计、速度及控制。

在新的指导政策下,世行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支持以下目标:

一是重建或恢复灾区的实物资产;

二是恢复灾区的生产手段和经济活动;

三是保留或恢复灾区基本服务;

四是建立或保留灾区的人力、制度及社会资本;

五是在长期重建、灾害管理及风险降低等能力建设的关键初始阶段,为受灾国提供帮助;

六是在高灾害风险地区协助当地建立减轻或避免灾难影响的措施。

为达成以上目标,世行的灾后恢复重建包括了60多项相关工作,以目标来划分,这些工作可以分为11类:(1)公共基础设施的修复和建设;(2)灾难管理;(3)农业改善、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4)经济恢复和加强;(5)事前灾害预防;(6)房屋修复和建设;(7)受影响群体的紧急财政资助;(8)项目管理;(9)运营和维护;(10)捐赠人协调;(11)受影响人群的重新安置。其中公共基础设施、灾难管理、农业和环境管理,以及经济恢复四项活动最为频繁,在所有完成的灾害援助项目中,以这些活动为主的项目就占80%。这些活动是世行的传统优势领域,在这些领域世行有着丰富的经验,但随着新政策OP8.00的施行,世行的恢复重建援助活动将覆盖从救济到恢复过渡下的全部工作,并加强对灾害预防和减轻活动的援助。

二、世行灾后恢复重建的实施程序

快速、简单、灵活是世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原则,在这些指导原则下,世行恢复重建项目的准备、评估、批准、执行和监控都遵循简化的执行程序和处理过程。下面分别介绍各阶段的相关处理程序。

(一)世行恢复重建项目的处理和批准

世行政策允许恢复重建项目的快速准备和处理,对于简单的ERL项目可以在十个星期内得到批准。世行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通过以下简化程序得到快速处理:

一是减少审查程序,只通过一个决策审查会议就可以批准谈判;

二是在谈判时协助受灾国政府准备好所有法律文件;

三是应用简化的流转标准;

四是使用简化的文件模板;

五是应用简化程序来评估受灾国政府部门的财务和采购管理能力,设计适当简化的安排并应用相应的风险减轻措施。

(二)支款、执行和监控

一旦得到批准,恢复重建项目会通过以下程序得到快速执行:

一是采用缩短的流转周期来处理提款申请,使提款申请的处理周期从五个工作日减少到一个工作日;

二是灵活地指定账户拨款;

三是减少采购活动的事前审查;

四是对指定人员高度授权,为直接支付、招投标时间、供应商采购等活动开绿灯;

五是缩短无异议函等世行程序的流转周期标准。

采购及监控工作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至关重要,世行对恢复重建项目中这两个方面的工作也有着详细的规定。

为了对自然灾害进行快速响应,并且快速开展恢复重建项目,世行在以下采购活动中为采购专家授予高度的批准权。

第一,对于服务、货物及工程的采购可以采用快速的采购方式,如直接签订合同、简单询价等;

第二,对于已经在当地工作且有着良好工作业绩的单位可以采用单一货源或者顾问资格清单的方式采购;

第三,对现有项目可以续约,以执行类似活动;

第四,在替代安排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营工程的方式获得紧急服务;

第五,采用国内竞争性招标方式,简化竞标程序,必要时可以取消投标保证金。

在受灾国政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世行可以协助政府为联合国部门、私营采购公司、非政府组织及咨询公司的采购活动,提供合格的国际采购的长名单,帮助政府准备招标文件,起草短名单。

世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执行必须快速、简单、灵活,而且要有高度授权,为解决由此带来的风险问题,恢复重建项目要遵循以下监控保障准则:首先,世行保障专家应参与到恢复重建项目的准备和执行中去,并协助识别保障风险;其次,世行团队应提前制定应对潜在环境及社会风险的工作方式和指导原则;再者,对于提出的运营活动,世行团队应建立一个环境及社会影响评估框架(ESSAF),框架可以为项目计划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降低方式提供指导,以确保世行团队人员的尽忠职守,并促使各参与伙伴组织在环境和社会问题上协调一致;最后,世行项目团队应采取下列连续方式,使低风险活动得到快速处理,并对高风险环境及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必要的评估和处理:

(1)初始响应阶段的二至四个月里,在世行提供应急协助的同时受灾国政府需准备环境和社会评估,并设计相应的风险降低战略;

(2)在第二阶段(约一年内),采取必要的过渡保障措施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完成;

(3)一年后,在应急需求完全解决的情况下,采取常规的风险保障措施。

三、世行相关政策及程序对我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启示

我国是世界上受灾最为频繁的国家之一,尤其是汶川地震之后,政府更是加强了对灾难管理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视,世行的相关政策及程序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为我国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借鉴。

(一)建立灾后恢复重建的正式法律制度,确立快速有效的执行程序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方位投入力量。因此,需要建立系统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执行,并同时确立快速、简便、灵活的执行程序,保证恢复重建工作的及时有效。很多国家也都有自己的相关恢复重建法律,如日本已经拥有完善的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体系,按照法律内容和性质分为基本法、灾害预防和防灾规划相关法、灾害应急相关法、灾后重建和恢复法,以及灾害管理组织法等五大类,共由52部法律构成。灾害同样比较频繁的美国也一贯重视通过立法来界定政府机构在紧急情况下的职责和权限,理顺各方关系。据统计,美国先后制定了上百部专门针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紧急事件的法律法规,且经常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这些完善的应对灾害的法律体系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对我国来说,虽然在汶川地震后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作为首个震后重建专门条例,并在吸取汶川地震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17日修订了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但可以看出我国在灾难管理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法律建设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需要借鉴世行及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加速我国在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法制建设。

(二)重视项目的监控审计,加强中期检查和事后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