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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现状模板(10篇)

时间:2023-06-30 15:45:41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1

一、前言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飞快成长,互联网金融风暴席卷中国。互联网金融是运用云计算、社交网络等工具,完成资金的融通与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金融模式。随着“开放、平等、协作、分享”成为互联网精神的精髓,使得金融业务更具透明度、更具参与度、协调程度大幅提升、中间成本降低、操作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结合生成的产物,它借助互联网开放、共享、平等、自由选择、普惠的精髓,使传统金融业务具有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操作更便捷等优势。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思维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互联网金融已形成基本的业务模式,包括:第一,第三方支付,指第三方机构通过互联网技术围绕支付清算在客户和银行之间提供增值金融服务。近年来第三方支付机构大量涌现。截至2014年9月,已有269家企业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突破59666亿元。第二,P2P网络借贷模式,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模式。第三,众筹模式,又称群众筹资,是运用团购预购的方式,向民众募集启动资金的模式。第四,大数据金融,指集合海量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为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第五,互联网金融门户,即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和推荐、销售、交易等服务的平台。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风险。2013年央行的报告显示,我国网络金融活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出监管界限,进入灰色地带甚至涉及非法集资经营问题。互联网金融究竟暗藏什么风险?笔者认为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和特有风险两种。

(一)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性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借鉴传统金融机构规避方式进行风险防范。本文着重分析其特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特有风险

(1)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以网络为媒介,这极大地增加了金融的技术性风险,其主要表现为计算机系统程序和相应的金融软件不完善,易被攻击而造成客户信息泄露或产生金融欺诈犯罪等。

(2)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起步不久,处于无监管状态。我国目前是分业监管的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尚未明确。例如,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收付款中介服务、电子账户等与银行服务类似,应该属于银监会监管范畴,而阿里余额宝则类似于货币市场基金,众筹模式和直接融资相近,属于资本市场范畴,这些应纳入证监会监管范畴。但我国并未确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明确。因此,形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产生了风险。

(3)洗钱、套现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完成的,支付交易无法明确,用户身份的审查不严格,这就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买卖双方通过虚拟账户便可完成资金的转移,从而给反洗钱监测可疑交易带来巨大困难。

(4)其他风险。除上述风险之外,还存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难度高风险与影响货币政策有效实施的风险。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存在诸如产品风险信息不对称、收益预期与实际收益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并且网络金融维权环节较多、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困难。此外,虚拟货币现无法纳入货币约束,其可能通过信用扩张引发通胀,这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威胁。

四、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完善

2014年3月5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关于保护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但力度仍有所缺乏,我们应该继续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

(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是对机构的设立进行严格资质审批,在源头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对传统金融的丰富与补充。本质上讲,第三方支付是银行支付业务的延伸,可将其视为金融企业,对于P2P网贷,与信贷业务一体,众筹平台则须在证监会注册登记。监管部门要对机构业务金额、项目运行以及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首先,我们要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范畴,明确互联网金融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其次,应加快修改《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金融违法行为,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最后,在条件成熟时,可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新法律法规,为解决交易纠纷仲裁提供法律依据。

(三)实行互联网金融交叉监管

由于互联网金融存在明显的跨界特点,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其的监管要求。对此可以实行“交叉监管”模式,相关部门可建立跨界监管体系。并且应该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体系

信用风险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一个主要的风险。如何降低此类风险呢?我认为有两点:首先,应该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实信用数据,并以央行征信系统为基础,建立包括信用系统、征信系统和信息披露系统等覆盖多领域的信用体系,并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其次,推动信息披露的法制化和征信数据标准化,以实现个人、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征信机构的共赢。

五、总结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在我国得到了初步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打开了新的空间。互联网金融理念正在快速地改变着传统金融交易,它代表了普惠金融的趋势。互联网金融为探索金融有效监管提供了宝贵机遇。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监管主体监管职能、完善征信体系等一系列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将为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建立良好的法制基础,最终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进而推动中国经济走上新的高度。

(作者单位为东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楠.浅析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J].时代金融,2014(4).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2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结合生成的产物,它借助互联网开放、共享、平等、自由选择、普惠的精髓,使传统金融业务具有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操作更便捷等优势。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网思维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互联网金融已形成基本的业务模式,包括:第一,第三方支付,指第三方机构通过互联网技术围绕支付清算在客户和银行之间提供增值金融服务。近年来第三方支付机构大量涌现。截至2014年9月,已有269家企业获得了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突破59666亿元。第二,P2P网络借贷模式,即个人对个人信贷模式。第三,众筹模式,又称群众筹资,是运用团购预购的方式,向民众募集启动资金的模式。第四,大数据金融,指集合海量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为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第五,互联网金融门户,即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和推荐、销售、交易等服务的平台。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风险。2013年央行的报告显示,我国网络金融活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超出监管界限,进入灰色地带甚至涉及非法集资经营问题。互联网金融究竟暗藏什么风险?笔者认为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有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和特有风险两种。

(一)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似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性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借鉴传统金融机构规避方式进行风险防范。本文着重分析其特有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特有风险

(1)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以网络为媒介,这极大地增加了金融的技术性风险,其主要表现为计算机系统程序和相应的金融软件不完善,易被攻击而造成客户信息泄露或产生金融欺诈犯罪等。

(2)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起步不久,处于无监管状态。我国目前是分业监管的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尚未明确。例如,第三方支付提供的收付款中介服务、电子账户等与银行服务类似,应该属于银监会监管范畴,而阿里余额宝则类似于货币市场基金,众筹模式和直接融资相近,属于资本市场范畴,这些应纳入证监会监管范畴。但我国并未确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不明确。因此,形成了监管的灰色地带,产生了风险。

(3)洗钱、套现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完成的,支付交易无法明确,用户身份的审查不严格,这就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买卖双方通过虚拟账户便可完成资金的转移,从而给反洗钱监测可疑交易带来巨大困难。

(4)其他风险。除上述风险之外,还存在着消费者权益保护难度高风险与影响货币政策有效实施的风险。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产品还存在诸如产品风险信息不对称、收益预期与实际收益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并且网络金融维权环节较多、举证困难、维权成本高等,使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困难。此外,虚拟货币现无法纳入货币约束,其可能通过信用扩张引发通胀,这会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威胁。

四、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的完善

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关于保护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但力度仍有所缺乏,我们应该继续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

(一)加强市场准入监管

市场准入监管是对机构的设立进行严格资质审批,在源头对其进行监督与管理。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对传统金融的丰富与补充。本质上讲,第三方支付是银行支付业务的延伸,可将其视为金融企业,对于P2P网贷,与信贷业务一体,众筹平台则须在证监会注册登记。监管部门要对机构业务金额、项目运行以及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管。

(二)进一步完善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健康发展。首先,我们要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范畴,明确互联网金融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其次,应加快修改《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打击金融违法行为,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最后,在条件成熟时,可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新法律法规,为解决交易纠纷仲裁提供法律依据。

(三)实行互联网金融交叉监管

由于互联网金融存在明显的跨界特点,我国的分业监管模式已无法满足其的监管要求。对此可以实行“交叉监管”模式,相关部门可建立跨界监管体系。并且应该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统一的信用平台体系

信用风险是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一个主要的风险。如何降低此类风险呢?我认为有两点:首先,应该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充实信用数据,并以央行征信系统为基础,建立包括信用系统、征信系统和信息披露系统等覆盖多领域的信用体系,并实现信用信息的共享。其次,推动信息披露的法制化和征信数据标准化,以实现个人、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征信机构的共赢。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3

本文首先介绍了介绍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其次,从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中具有标志性的企业为着手点,分析了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的发展现状;然后,阐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服务存在的优点及缺点;最后,对第三方支付的未来与发展给予了展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第三方支付 发展现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058-02

一、概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随着信息及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目前全世界范围内除了现实世界外,已经形成一个由互联网连接那些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计算机所形成的“网络虚拟世界”,人们生活中所涉及到的吃穿住用行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实现。而这个“网络虚拟世界”之所以能够真正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交易问题,其中互联网金融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除此之外,随着互联网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近年来,随着各资本源的不断引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了迅猛的发展势头。

21世纪,随着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不断普及和进步,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也同样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国内消费的发展。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1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业务交易规模达到22038亿元,突破2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118.1%,保持持续强劲增长。2012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12.9万亿,同比增长54.2%。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整体业务交易规模达5万亿,同比增长46.8%,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2014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到8万亿元,同比增长50.3%。至2015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18674.5亿元,同比增长46.9%。

由数据统计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方面,已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现实商品经济发展,并在其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是在2012年的《互联网金融手册》一书中提出的。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科技和设备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互联网金融包括三种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网络小贷企业、第三方支付企业以及金融中介企业。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虽然都涉及金融方面,但是两者存在着较大区别,其中主要方面为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除此之外,由于金融交易过程采用的是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协作性”“分享性”等特性的高度透明的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等为媒介,所以使得互联网金融比传统金融业务拥有更高的参与度、更好的协作性、较低的中间成本、更加便捷的操作方式。

(三)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第三方支付实质为互联网交易服务平台――该平台是由相对独立的非银行类机构构成,这类机构不但要具备一定实力,而且需要具有较高的信誉保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运营模式与各大银行合作并签约,以计算机、信息通讯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为技术基础,是连接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并提供电子支付业务的第三方中介。

第三方中介是指在买家与卖家在缺乏信用支持或法律保障的情况下,提供交易和资金流通的“中间平台”。所以,在有第三方中介的情况下,互联网交易的过程是这样的:买方首先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的中间过渡账户,第三方在卖家发货并由买家确认之前让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直至买家确认收货,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货款才由第三方支付给卖家。在此过程中,第三方担当中介角色,提供安全交易服务,担任保管及监督的职能。确切来说,其实质为支付托管,通过支付托管实现支付保证。

二、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及现状

2008年起,我国第三方支付保持了较高的发展速度。第三方支付在国内发展迅猛,其表现形式为用户数量的快速增长,并且相关技术改进速度及应用的发展也非常迅速。

1999年,国内早期的互联网支付网关企业――首信易支付平台出现,其称得上是国内首家“中立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是第三方互联网支付行业的资深平台。

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实体基础是网上银行。2002年3月,中国银联的成立实现了商业银行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保证银行卡跨行、跨地区和跨境的使用,使异地、跨行、跨地区的网上支付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消费者从而通过网络页面,直接输入所用银行卡号与相应取款密码就能直接在网络上完成支付操作。除此之外,计算机及互联网宽带的普及、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应用App等软硬件的发展和广泛覆盖,也是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中国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及产品非常之多,主要有支付宝、财付通、银商、快钱、中金支付、汇付天下、易宝支付、京东支付、易付宝、宝付。这些第三方支付企业目前都保持着稳步增长势态。

我国虽然有较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企业,但是主要业务份额还是集中由几个大型企业占有。其中,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占比最大的是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以六成以上的比例占据大部分支付市场,遥遥领先于其他平台。尽管如此,我们同时也看到,包括财付通、百度钱包、拉卡拉等多家支付公司在2015年快速崛起。目前,财付通市场份额仅次于支付宝,排在第二位。从2015年全年的走势中可以看出,移动消费与个人应用整体呈上升态势。看来,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发展,移动支付的消费与应用生态建设日益完善,用户正在逐渐养成通过移动支付手段完成日常消费与应用的习惯。

2016年,随着移动互联网生态建设的发展和PC端支付习惯向移动端支付转移趋势的继续,用户目前在逐渐培养起移动支付的习惯,而随着这种习惯的养成和固化,与此相关的手机充值、线下支付等日常消费支付或将呈现指数级增长的态势。

三、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存在的优缺点

(一)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的优点

1.简化交易操作

相对于之前的过于复杂的付款方式,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的与众多银行合作的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网上交易的进行。对于买家而言,付款所用的互联网界面非常友好,不必考虑支付过程背后复杂的技术问题;对于商家而言,打算进行交易之前不需要将所有银行的客户端或认证证书等都安装上,从而简化了操作。

2.减少商家和银行的交易成本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将零散的小额交易集中起来并形成一定规模,因而缩减了整体支付成本。对于商家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降低了企业的交易运营成本;对于银行而言,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高度集成多家商业y行平台,可以使银行节省一大笔同其他银行之间网关接口的开发和维护费用。

3.相对比较安全

第三方支付平台拥有完善的服务器系统,可以在后台对电子交易信息进行详细的记录,从而防止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抵赖行为,并且这些交易记录能够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相应的证据。其次,交易时无需让每一个收款人知晓所涉及的银行卡或交易账户信息,而仅需要将其告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降低了银行卡或交易帐户信息失密的风险。第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担保服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经济利益。

(二)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的缺点

1.与银行的竞争问题

由于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支付只是虚拟层次的,若是要完成真正的支付操作无疑是离不开“实际支付层”的支持。所以,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必须要与银行合作。但是为了拓展金融业务范围,银行会直接跳过第三方支付企业这一环节,而与商家对接。这时,银行就并非只是合作伙伴,而是会变成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强大竞争对手,其竞争能力受到来自银行的巨大挑战。

2.安全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行的基础互联网及信息通讯技术,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协作性”“分享性”等特性,所以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网络传输支付过程中数据的存储和传输,非常容易出现客户信息或支付信息被假冒等问题,加上现今网络病毒肆虐,所以支付平台的安全技术问题是亟待加强并需持续保持高水准。这三种信息窃取途径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常见的:黑客侵入用户计算机盗取银行卡号和密码,黑客截取传输过程中的交易信息,利用钓鱼网站窃取银行卡号和密码等。

3.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备

由于互联网发展的速度惊人,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的速度完全跟不上其发展的节奏,使得在网络交易中容易出现纠纷,甚至某些不法之徒由于利益趋势,利用网络进行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但是这些行为因为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所以相关部门取证困难;由于对相关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撑,也使得相关部门对事件和当事人的处理没有依据。

4.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也是个大问题

第三方支付提供的资金支付或结算业务等都属于金融业务。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属于非银行机构,这些机构账户上的资金流通是没有专门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这样,就导致这些非银行类却进行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都处于监管真空状态,这些机构中涉及的资金都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失误等原因造成资金流失,那么没有相关机构或个人前去管制或制止,甚至,连责任都没有明确的承担主体。

四、总结与展望

随着当前计算机及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互联网为媒介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成功打破了传统金融产业垄断的局面。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其中,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包括网上支付、移动端支付等服务的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仅补充了实体银行的某些服务功能空白,而且大大提升了金融交易效率,所以第三方支付也逐渐变成了人们所关注的重点问题。

我国目前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发展非常迅速,已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对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以及在线支付平台的接受程度已经越来越高,基于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发展也将越来越快。伴随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作为拥有最先进的技术和最新运营模式的新兴产业,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需求前景和发展空间。随着互联网行业各垂直领域竞争的加剧,行业内龙头企业或将考虑以支付业务为手段向金融服务领域突破。

【参考文献】

[1]祁砚茶.关于第三方支付服务平台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4.

[2]王哲,周均旭.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1.

[3]刘辉,谷晓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发展现状及监管分析[J.金融科技时代,2014.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全面渗透到了金融业,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时间和成本,扩大了服务的边界和市场。互联网金融的优点备受青睐,并逐渐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与支付方法。互联网将促进金融业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现从互联网金融的涵义、互联网金融模式及发展优势亦在分析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的涵义

目前,有关互联网金融内涵的表述有很多,界定尚不统一。从广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包括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是涉及货币的信用化流通支付的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二、国内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银行网银,当前商业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互联网在其中发挥渠道作用。

第二种模式运用电商的平台,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的综合交易模式。

第三种模式是P2P模式,这种模式提供了中介服务,把资金出借方与需求方结合在一起。通过互联网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实现个人对个人贷款。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使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第五种模式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基金模式,以支付宝打造的一项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为代表,用户能随时把自己支付宝中的钱支付到余额宝中,不但免转帐手续费,还可以获得收益。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优势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客户基础

2014年中国互联网络中心(CNNIC)在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 3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5.8%,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如此庞大的网民群体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奠定了“人脉”基础,这些人是互联网金融的潜在客户,且客户群体不断扩充队伍。从未来发展的预期看,我国互联网渗透逐步加深的势头不可逆转,网络消费供需面持续积极向好,这些都将推动网络货币市场、在线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的应用人群在未来较长时间实现较为稳健的增长。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空便利

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在时间上的限制,实行7*24小时全天候运营,使金融业务更加贴近客户需求,更加方便。与传统金融相比借助于互联网或移动网络,互联网金融的整个交易过程几乎全部在网上完成,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金融业务失去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交易对象变得难以明确,交易过程更加不透明。[1]此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应用逐步社交化和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将给金融行业带来新的机遇,并将使金融行业逐步“移动化”、“金融社交化”,产生新的具有移动互联网特点、新的金融模式。这种移动金融模式将具有成本低廉、随身便捷的特点,能够使人们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享受金融服务,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规模经济。因此,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互联网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彩、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有很高的效率。互联网金融的方便、快捷、超时空等优异特点,极大提高了金融运行的效率。通过互联网金融,用户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和可靠的全方位服务。

(三)互联网金融不断创新

互联网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2]金融市场日新月异、变幻莫测,客户的需求也千变万化,互联网金融只有将客户的需求当成自己的业务发展的动力才能冲破传统银行设置的壁垒,在金融市场上赢得应有的阵地。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金融市场份额,增强金融竞争实力,互联网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并且这种创新在金融的各个领域都在发生。通过互联网金融,股票、期货、黄金交易、中小企业融资、民间借贷和个人投资渠道等信息能很快匹配,各种程度化交易的方式能随时随地的交易,极大地提高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大大降低了各种金融服务产品和整个金融产业的进入门槛,这就使得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凭借其在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从事传统银行的业务。纵观全球,混业经营的经营模式是大势所趋。这种模式具有协同效应、风险风散和业务多元化的特点。[3]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综合化发展趋势逐渐加强,互联网金融理财创新产品层出不穷,通过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互联网收单交易额份额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服务将进一步被延伸。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问题

首先,作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面临着传统金融活动中存在的信用、流动性和市场等风险,还面临由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由虚拟金融服务引起的业务风险以及由法律法规滞后引起的法律风险。[4]技术风险包括系统性的安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等风险;业务风险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信誉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与传统金融无本质差别的权利义务风险;另一类是互联网金融的立法相对落后和模糊。

其次,互联网金融实用技术不够标准规范。目前,很多金融业务依赖网上操作实现,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同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规范或标准。金融系统平台在设计和使用的过程中,未进行充分的实验测试,导致“后门”与漏洞。

此外,金融监管制度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相适应。互联网金融使用混业经营模式,而我国所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且表现在相关等法律法规中。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将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不完善,增大了互联网金融的经营风险。

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业态发展时间虽短,但势头猛烈迅猛。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诸多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构建健全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1.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减少技术风险。硬件方面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投入,增强系统的防护能力,保证硬件环境安全运转;网络运行方面实现门户网站的安全访问,应用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登陆方式限制非法用户登录网站。

2.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内部控制。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完善的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市场选择风险。

3.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加大立法力度,在电子交易的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性以及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等方法加紧立法,明确数字签名、电子凭证的有效性,明晰互联网金融业务各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行为加大刑罚力度,明确造成互联网金融风险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提高互联网金融技术职业标准

1.加强互联网金融技术职业培训,定期培训互联网金融业从业人员,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和水平。

2.加快改善互联网金融系统平台建设和使用。各金融机构以自身经营业务为前提,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适合自身业务操作的系统平台。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1.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将是否具有相当规模的互联网设备、是否掌握关键技术、是否制定了严密的内控制度和各类交易操作规程等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根据开办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体及申报经营的业务,实施灵活的市场准入管理,在防范金融风险过度集聚的同时,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扶持力度。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5

2016年3月28日蚂蚁金服宣布启动“千县万亿”计划,希望在3到5年时间里在全国1000个县助推和完善“互联网+”农村商业、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创业金融的平台,通过蚂蚁金服的大数据、技术能力和各地农村基层政府大数据相结合,撬动农村万亿社会信贷资源共同参与县域升级,助推城乡均衡发展。腾讯推出的微众银行和阿里巴巴公司的网商银行服务更多农村市场,为农村金融健康运行提供良好的互联网大环境环境。

一、农村金融发展现状调查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中国互联网金融业迅速发展,农村金融仍是我国金融行业服务较浅的地区,部分农村地区还是以农村信用社服务网点,四大国有银行,除了农业银行在重点镇有布局之外,农村还缺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在农村布局较少,农村居住密度低,留守儿童和老人居多,金融业务量不足。农村借款抵押物特殊,很多贷款放贷困难,收贷也困难,导致农村新增金融客户较少,业务量较少。

(一)金融机构忽视在农村布局

大部分金融机构不愿意到农村设置网店,主要原因农村地广人稀,资金匮乏,金融业务量不足,加之很多工作人员不愿意到营业网店工作,大部分乡镇只是单纯拥有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等较少农村金融网店,只是中心镇拥有少数诸如中国农村银行,基本上很多地区没有ATM机,收存储的银行网点不足,农民进行金融服务还要到附近大乡镇或者县城、城市。相当长一段时期,农村金融服务还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但是农村信用社资金往往不用于涉农服务,只是单纯吸收资金,不能实现资金的再利用和反哺农业,甚至部分农村金融代办点取消以后,农村信用社没有公示,造成了农户的损失,这一系列的坑农害农事件屡见报端。农村信用社发行的银行卡不能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很多农民还习惯使用存折,不习惯使用银行卡,这更加加剧农民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更加导致农村金融服务的滞后,这些直接导致农村金融少,农民享受金融服务困难等一系列问题。

(二)农民金融机构贷款需求不足

金融机构的抵押物往往是房产或者地产,知识产权,货物或者其他有价值物品,而农村往往缺少抵押物和担保人,银行很难贷款贷给农民,农民有贷款需求,往往不符合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农民的重要资产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农民牲畜也不能作为抵押物,很多农民不得不进行民间借贷,甚至高利贷等非法借款,这往往造成巨大的风险。据调查,农村借款往往因宅基地建房,婚丧嫁娶开支,生产资料购置,但是,抵押物往往不足。

(三)农村互联网普及力度不足

互联网在农村普及程度低,农村网民总数占中国总网民的2/5,但是享受网速低,4G服务普及程度低,互联网改善农村经济现状还没有取得良好收效。随着国家光速网建设和新一代移动通讯的建设,城乡之前的互联网速度会越来越快,互联网时代,农村是否能够赶上城市脚步,传统金融机构是否能够和互联网金融深度融合,这一点目前还是未知数。

二、互联网农村金融破解难题

据介绍,互联网农村金融已经开始进入农村市场,支付宝蚂蚁金服推动“千县万亿”计划旨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互联网+城市服务”、旨在带动县域商业升级的“互联网+生活商圈”、旨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护航的“互联网+创业金融” 等多个单元。互联网农村金融进入农村市场,打造互联网+农资供应、互联网+农产品购销、互联网+农技服铡⒒チ网+金融服务、互联网+新供销等板块。农村生产周期与城市不同,与自然节气相关度很高,为更好服务农户经营,沃投资在贷款期限上比普通三农贷款更为灵活。沃投资允许农户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进行期限灵活操作,既可以按月还息,到期偿还本金;也可以等额本息,按月还款;允许借款农户提前还款也是沃投资的一大特点。

宜信普惠便创新性地将互联网思维与小额信贷链接在一起,先后开设了宜农贷、农机融资租赁等惠农业务,最终打造一站式农村移动金融服务平台――惠农平台,为农村地区高成长性人群提供无抵押的信用借款咨询服务,在发展农村金融方面探索出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宜信普惠以奶牛租赁形式,开创了这一创新服务。活体租赁,农户买不起牛就会从宜信普惠租赁公司来租牛,这是一种创新模式。

三、优化农村金融信用环境配套措施

为了创设农村金融环境,需要整合互联网项目资金,健全投入机制,统筹考虑重大项目安排,拓宽投资建设思路,强化部门职能,形成建设合力,政府部门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形成农村金融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统一开发的农村金融体系。

首先,整合互联网项目资金,健全投入机制。坚持“农民自筹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社会力量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国家投入主要用于硬件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确保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的覆盖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涉农部门要使用好上级投入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有效整合各种项目资金,集中支持新农村建设。

其次,统筹考虑重大项目安排,拓宽投资建设思路。在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共同投资管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工商等金融资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动全社会力量扶农助农兴农,逐步形成在政府带动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再次,强化部门职能,形成建设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分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设部、国土部等部门负责各示范村建设规划,并提供各种适合实际情况的发展方案。各个职能部门也要根据自身需求,及时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

最后,政府部门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形成农村金融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统一的开发的农村金融体系。要抓住时机,敢于尝试,加快农村经济管理改革的步伐,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强化农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比如,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在实践中发挥了良好的效果。农村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农民由于其自身经济能力有限,其承担风险的能力较弱。所以,政府要为农村信贷风险控制提供依据,将风险降到最低,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为贷款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政策支持,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四、结语

总之,只有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和发展适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阶段特点,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立足区域性差异和乡村实际,创立与之有关的金融体系。既严格标准,又切实可行,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农民负担,不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要正确处理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的关系,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切忌急功近利。要求实务真,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商议,不搞强迫命令。政府要强力推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创造条件,搞好服务,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现村民自治,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才能更好的为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服务,满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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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莲鸿.上海市医院规模和布局建设现状分析c评价研究[D].复旦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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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郭刚.中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撑机制及实证研究[D].中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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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李万超.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研究[D].辽宁大学,2014.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6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2.1互联网信息技术引起的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计算机网络,相关软件系统与电脑程序对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计算机软件系统、互联网技术等的安全性将直接影响互联网金融的有序运行,如木马入侵,黑客恶意篡改程序将严重损害互联网金融秩序。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专业性强,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研发人员与资金开展研发工作,而且研发具有极大的正外部性,加之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规模一般比较小,人员较少,经济实力有限,所以,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出于降低运营成本的考虑,基本上采用的是技术外包策略。由于自身不拥有企业运作的核心技术,一旦外部技术支持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将导致其不能及时有效地向顾客提供金融服务,形成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技术支持风险,而且目前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设备欠缺,大量依赖从国外进口相应软硬件,这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极为不利。

2.2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风险控制机制

金融内生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要求金融行业的所有个体机构必须建立对非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机制,这也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条件。但是,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着缺乏风险防范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系的设计上,没有从制度层面对客户信息保护进行考虑,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隐含着泄露个人隐私的风险;例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完全有权利要求消费者提供并核对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信息并可对这些信息进行登记保留。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有义务保管客户的信息,确保信息不泄露;二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在业务流程上存在许多风险隐患。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大多都是由纯粹的互联网公司转型而来,面对非正规金融市场信贷业务巨大收益的诱惑,不惜将标准的P2P网络借贷由信息服务平台变成了信贷平台。

2.3征信体系不完备导致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

完善公开的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征信行业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以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2013年,我国首部征信业法规《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虽然征信体系经过20多年发展,但其建设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由于数据挖掘技术和信用评分能力的局限,而且各种信息无法在短时间内覆盖国内多数企业和居民,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也比较缺乏。征信体系建设不完善易导致了以下两种结果:一方面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多收益,有意放松或放弃成本太高的征信过程,进而使投资者承担了额外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备和不规范,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极易演变成“自融平台”,这事实上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会给整个市场带来系统性风险。另外,互联网金融缺乏完备的征信体系,无法形成有效的惩戒机制,互联网金融机构类属于非金融机构,无法加入传统金融行业的征信体系,不能使用征信系统的信息,也没有合法的融资渠道和规范的融资模式,其系统风险进一步放大。

三、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

3.1加强软硬件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电子支付安全管理制度

要尽快熟悉和掌握国际上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和规范,以便我国互联网金融在风险防范上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此外,要建立灾难备份以保障互联网金融系统在遭受到不可抗拒力量侵害后能及时恢复,并不断采用新的安全技术确保业务信息在客户和银行之间及时准确传递,营造一个可以信赖的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环境。加强计算机网络方面的人才培训,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人才素质,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与人才支持。

3.2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经营安全运行机制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7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ki.rmltxsqy.2017.03.007

P2P贷款的风险问题与信息经济学理论

在互联网产生之前,P2P贷款的前身被称为民间借贷。其主要功能是家庭内部和家庭之间在发生资金短缺时互相借贷,这可以视为P2P贷款的纯线下模式。民间借贷存在的基础,是由于银行的业务范围往往不能够涵盖某些个人的贷款需求。当然P2P贷款和传统的民间借贷有很大的不同。许多民间借贷并不一定通过合法的公司来进行,可能主要是发生在个人之间,或者通过地下公司来进行。P2P贷款的纯线上模式,最初产生于电子商务条件下的借贷环境。比如,阿里巴巴开发了P2P贷款来资助它的小微淘宝网商。因为阿里巴巴非常了解淘宝网商的现金流和经营情况,所以这种纯线上的贷款模式,其风险也是相对可控的。然而对于其他的P2P贷款公司而言,由于缺乏对贷款人偿还能力的了解,纯线上模式就不太行得通。因此,大部分P2P贷款公司采取线上出借流程与线下贷款流程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所谓的O2O模式。此模式的特点,就是利用线上出借流程来降低管理成本,同时线下贷款的管理流程又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坏账风险。

和其他信贷业务的风险一样,P2P贷款风险可以用经济学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人道德风险理论来分析①。信息不对称理论是说,交易的双方对风险的认识程度是不同的。比如,对于借款方的偿还能力,借款方本身一定比出借方知道的多些。而且,借款方常常有意识地隐瞒或无意识地忽略一些相关信息。可能会导致出借方对贷款的风险估计不足。人道德风险理论,是指贷款公司内部的某些个人为了促成贷款交易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出借方的利益。特别是在大型的P2P贷款公司,其雇员、派出单位或分公司,都有可能为了短期利益而放弃或削弱风险控制。

尽管所有的金融公司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控制风险,P2P贷款业务的风险比传统的金融企业还要大些。这是因为银行往往已经掌握了风险比较小的贷款业务,而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业务,才会进入P2P贷款的业务范畴。因此,P2P贷款的风险管理有很多传统银行的风险管理中没有涉及到的复杂性。因此,本文会重点探讨P2P贷款风险的特殊性问题。另外一个和风险控制相关的新兴经济学研究是源于生态学研究的信号学理论。信号学理论主要研究信号传递和信号甄别的特征。信号传递模型(Signaling model)指出通过可观察的行为,市场的各个主体可以传递商品价值或质量的确切信息,信号甄别模型(Screening model)指出市场的各个主体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来甄别信息的真实性。

值得指出的是,本文的目的不是探讨信息经济学,而是运用信息经济学的现有概念来理解P2P互联网金融中的现象。比如,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人风险理论让我们更加容易地理解各种金融风险的必然性,信号学理论让我们更加容易地理解大数据征信的价值。

P2P贷款体系中的经济关系

P2P贷款体系的基本模式其实十分简单易懂。它包括三个基本部分:出借方、中介公司和借款方。出借方的经济目的是通过贷款来获得收益。借款方的目的是通过借款取得资本来完成自己的经济行为。中介的功能是帮助出借方和借款方取得联系并建立合同,通过收取手续费来获得收益。对于出借方,中介具有获取高质借款方的功能,甚至包括追债功能。因此,中介需要对借款方的还债能力及各种相关信息作深入了解。但是,由于出借方、中介、和借款方的种类不同,特别是中介的服务内容和功能不同,就产生了形形的商务模式。出借方的种类,包括个人出借方和实体出借方。不同种类的出借方的风险承受能力会有所不同,同时对出借利率的追求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出借方对借款方的要求和对中介的要求也会有很大的不同。

中介的种类可以根据功能来进行划分。首先,商务流程可以分为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的融合。其次,它的服务内容可以分为客户推荐、客户对接、风险保障及催款服务,等等。而且,中介的种类理论上又可以分为有资金池和无资金池两类。(当然,从2016年起,政府已经规定P2P贷款公司不得设资金池。)最后,贷款公司内部的结构,也很值得关注。因为这些因素对公司的运作效率、运作成本、和运营风险都有很大关系。

借款方的种类首先可以分为个人家庭用款和小公司经营资本借款。同时,还可以分为有担保借款和无担保借款。其次,借款的多少可以分为小额、中额和大额。最后,借款的时间可以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诸如此类,不同借款方的种类会导致借款风险的不同和借款利率的不同。了解这些因素就可以知道为什么贷款公司的种类会变化多端。对于出借方来说,其目的是要选择一个比较好的贷款中介,获得风险比较小的借款人。对于平台监管单位来讲,不同中介所产生的风险不同,因此风险监管的策略和方式也就有所不同。

P2P贷款的风险来源分析

P2P贷款的风险来源分为以下四大类。第一类是由于出借方的贪心与无知所导致的受骗上当。比如,已经被封闭的易租宝竟然可以从几万人手里骗取几百亿人民币的出借款。易租宝只是打着P2P贷款的幌子,干得却是庞氏骗局的把戏。如今,政府已经整治了易租宝之类的假P2P贷款公司。此类风险已经大大减少。另外一个也已经被查封的中晋系案例,虽低于易租宝的融资总量,但与其庞氏骗局的手法如出一辙。为了摆脱融Y客户数量的限制,中晋系竟然成立了200多家分公司来实现总融资量。

互联网金融风险舆情分析与监督,是一个新兴的金融现象。一般来讲,舆情分析需要搜集来自各类新闻媒体及微博、博客、论坛等社会化媒体的相关数据,包括监管类信息、引导类信息、投诉类信息等。通过对大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得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走向,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P2P贷款的信息流模型

为了提升P2P贷款风险的管控能力,本文基于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人道德风险理论提出一个P2P模型(贷款信息流风险控制模型如下)。本模型的目的是:(1)让出借方不容易受骗上当,(2)让中介不能经营庞氏骗局,(3)帮助中介提高经营水平,(4)让借款方合理借款,(5)让坏账率最小化,(6)支持监管机构的高效率工作。

图中的P2P贷款的信息流风险控制模型包括了九项主要实体:出借方,中介公司、借款方、征信公司、风控机构、银行、律师、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图中的粗箭头标志了目前大部分P2P公司已经实现了的信息链,细箭头标志了目前仅有少部分P2P公司已经实现了的信息链,虚箭头标志了目前大部分P2P公司还没有实现的信息链。下面是图中主要信息链的基本情况:

(1)征信公司向中介提供个人征信资料。征信公司可以包括传统的征信公司,比如银行,同时包括新型的大数据征信公司。

(2)风控机构向中介提供财务担保信息。风控机构可以是中介的子公司(如宜人贷),也可以是中介的加盟公司(如融友财富)。无论如何,中介必须和风控机构有一致的经济利益,以避免或减弱人道德风险。比如,融友网的风控机构就是它的加盟店。每一个加盟店,必须交纳一定量的加盟费和保证金。

(3)中介公司向出借方推荐合格的借款方信息。而借款方的选择,是依据了征信公司提供的个人信誉资料和风控机构提供的财务担保信息。同时中介公司还可能通过非常手段来掌握独特的借款人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以和借款人同时到银行去打印个人银行信息。

(4)一旦出现借款方拖延付款的情况,风控机构必须及时进入追讨程序。同时把追讨信息及时传递给中介公司和出借方。

(5)中介公司及时向监管机构提供报备信息,包括资金流动信息和恼寺市畔。

(6)中介公司要向行业协会及时提供行业标准信息(简称行标信息),包括借款方黑名单和其他相关信息。

(7)银行和有关实体之间的财务信息链,主要包括贷款往来信息。此类信息可以有效地反映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业务情况。

(8)律师和有关实体之间的法务信息链,主要是贷款合同信息。此类信息可以有效地映射互联网金融中心的新业务开展情况。

上述信息流模型是一个理论模型,目的是集中展示P2P贷款的风险及管控手段。从技术角度讲,行业内已经有个别公司实现了某些部分的功能。也就是说已经具备了实现的可能性。但是,它的贯彻和落实还需要技术和管理上的磨合,以及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深入改革。无论如何,该模型可以用来展示和探讨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金融风险控制的问题现状和解决路径,从而帮助管控前面本文中所提到的四类风险。

首先,上述的中介公司的跑路风险和经营不善风险,可以通过中介和监察机构之间的信息链来解决。有了这个信息链,监察机构就可以用人工智能的方法把中介公司的非法经营如庞氏骗局显示出来。在国际上,审计公司用人工智能方法来监察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成为常规做法。这一点,应该是目前对政府监察功能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中介公司的经营不善风险,也可以通过本信息链来显示。具体方法,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属银行的监管办法,同时加入人工智能的手段来降低操作成本。

对中介跑路风险和经营不善风险的有效规管,就会从实际上降低或消除出借方由于对金融市场的无知和追求高利率所造成的金融投资风险。同时,政府监察机构还可以规定,当投资数目超过一定数额的时候,必须经过投资律师的参与,以避免上当受骗。政府还可以进一步间接或直接提供专业投资服务,让民众能够选择较好的P2P贷款公司,以取得比较合理的投资收益。

征信公司和风控机构与中介公司之间的信息链,可以分别用来降低”选择借款方”和“管控借款方”的双重风险。解决了这两个风险,好的中介公司就可以吸引更多的出借方和借款方,从而进一步提升规模效益,增强抗风险能力。因此,政府的监管机构也可以在这个信息链上做文章。通过掌控信息链的带宽和质量,来降低中介公司的运营风险,从而稳定中国的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充裕的资金。这对万众创业和全民创新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P2P互联网金融信息流和大数据征信技术

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以来的迅猛发展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产生了新的趋势。传统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的风控是以央行征信报告为主要依据,通过专业经理人的评判,采用定性的风控方法来降低坏账率。其弱点是容易错失很多客户,而且服务的分类与定制化程度不足。同时,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所掌握的客户信息有限,风控经验和风控手段都比较薄弱,其逾期率和坏账率都比较差。新的商业机会是,移动互联网通过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导致人们大量的数据“足迹”,使大数据已经成为传统和新兴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

上面的P2P互联网金融信息流展示了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中,各个相关人员和组织之间的潜在的信息流动链条。利用这些信息链中所包含的各种有关个人行为的信号,通过人工智能分析,就可以得到个人的征信评价。这就在传统的银行个人征信方法之外,产生了一个称为大数据征信的新方法。大数据征信与传统征信有很大不同。首先,传统征信主要从银行和政府掌握的交易数据计算出来的,而大数据征信是从非传统数据中推导出来的。其二,传统征信主要服务于信用比较好的人群,而大数据征信主要服务于信用偏低或者尚未建立信用的人群。其三,传统征信技术已经相对成熟,而大数据征信技术正在发展中。

另一方面,大数据征信可以至少在三个方面弥补传统征信之不足。首先,通过使用数以千计的参数,大数据征信的数理模型使得信用评价更加精准。这是因为大数据比传统征信涵盖了更多的行为信号,同时提高了信号学中提到的信号传递和信号甄别的能力。其次,因为纳入了更为多样性的行为信号使得大数据征信对借款人行为的来龙去脉,了解得更为深入。最后,由于大数据征信的数理模型可以纳入时间参数并区分大量参数的时间效益,大数据征信产生了更具时效性的信用评判标准。

在金融创新方面,成立于2009年的ZestFinance已经筹集了超过250亿美金。该公司的一组前谷歌工程师,利用谷歌的机器学习和数据的科学技术,已经创造了两个新的互联网金融服务,ZestCash和BASIX,前者是针对次级借款人的紧急贷款服务,BASIX是为新的人群提供贷款服务,旨在为信用分数略低于理想水平,并且几乎要符合正规银行贷款标准的人。据报道,在这个区间的美国人有数百万之多。特别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这部分人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服务,因此被Q为银行的“近贷人”。意思是说,他们常常被分析,却总是和得到贷款失之交臂。BASIX的产生,使这部分借款人更容易地找到价格实惠的贷款。在服务推出后的前三个月,BASIX已经获得相当快速的成长。拥有约$70亿美元资产的全球最大的投资公司之一Fortress投资集团,和BASIX签定了1亿5千万元的融资协议,主要用于BASIX的贷款业务提供新的资金。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大数据征信带来的社会效益。尽管直接受益者只有几百万人,BASIX让投资集团利用人工智能能够准确地找到他们,为其量身定做新的服务模式,这就是大数据征信的意义所在。

P2P互联网金融信息流和区块链技术

P2P互联网金融信息流的局部或整体实现,需要大量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努力。金融信息流的经济价值,有赖于跨公司以及跨行业信息流工程的可靠性和廉价性。同时,此类系统需要跨越大量的数据库和管理体系。因此,金融信息流的实现必然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体系。这是对传统的集中管理的信息技术和管理体制的重大挑战。幸运的是,派生于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可能的发展方向⑤。

区块链技术于2016年6月27日被世界经济论坛选入了2016年度十大新兴技术。该榜单由论坛的新兴技术理事会编译,与《科学美国人》杂志合作出版。入选十大新兴技术的标准是必须可以改善人们生活、推动行业变革和维护地球生态等领域。此前,记录比特币的分布式电子交易账本,使用了区块链技术。比特币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展示了区块链技术支持无中心分布式商业网络的功能,从而引起了风险投资对区块链技术的热捧。2015年,风险投资企业对区块链行业投资金额突破了十亿美元。区块链技术的战略意义在于,它可以改变市场及政府的工作方式,从而产生深远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在技术层面,区块链可以化身为一个无中心的全分布式数据库。在这个系统中的用户,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任何一个交易的产生和存在,但是交易的内容经过加密,只有相关人员才可以解读交易的细节。同时,该系统中所有人都可以证明该交易的存在,且交易内容没有经过篡改。通过加密、分布式计算等关键技术,区块链保证了数据的安全,解决了不可信任网络上节点之间的信任问题。另外,区块链没有中心节点,只要有大部分服务器不中断,这个系统就会持续运转。由于区块链拥有这些特色,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尝试运用区块链技术来打造安全高效的商务系统,同时避免比特币的某些弊病,如高能耗和低计算能力。比如,总部位于纽约的纳斯达克交易所清算所已经推出了一个基于区块链的纳斯达克私慕股票交易市场来连接机构投资者与尚未上市的公司。该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发放、转让和管理私募公司证券。除了金融应用,区块链还被应用于健康、保险和娱乐。

本文的金融信息流的运营环境,和区块链的特征完全匹配。首先,P2P互联网金融信息流涵盖很多相对独立的信息系统,是一个不具备管理中心的信息网络。因此,金融信息流的管理体系,必须是分布式的。同时,因为金融信息流融合了大量的个人信息和企业信息,相关信息必须使用加密技术,同时又要支持监管机构的合理功能。当然,金融信息流的具体实现技术,必定要二次开发,不可能照搬。

从历史观点来看,P2P网贷可以说是传统的民间借贷在互联网时代的升级版。尽管在发展初期,鱼龙混杂,泥沙下,但P2P网贷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和无可替代的贡献。因此,对于涵盖了P2P网贷的互联网金融来说,争论的焦点不应该是互联网金融能否存在,而应该是政府如何允许和协助互联网金融健康地发展壮大。正如历朝历代的银行和民间借贷一直是相辅相承的,互联网时代的银行和网贷一定是应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成为未来中国金融的两个方面。银行采用的是蓄水池模式,集融资和放贷两大功能于一体。而互联网金融采用的是红娘模式,其主要功能是提高民间借贷的效率和安全性。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高效率和灵活性。因此,互联网金融可以用来提供更多个性化和特殊化金融服务。另外,互联网金融还可以用来提供慈善服务和普惠金融服务。

注释

MBA智库,信息经济学,http:///wiki。

新浪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2016年3月25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能为按业务类型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http://.cn/zt_d/nifac。

人民网,云计算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论坛(文字实录),http://.cn/note.php?id=120160525214029_ctdzb_001。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8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142-01

当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商务很好的与金融行业发展融入到了一起,这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形式大大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发展的格局,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但是目前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不容乐观,下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

1 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就是第三方支付,以支付宝等支付平台为首的第三方支付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发展极为迅速。一方面随着当前我国移动设备的增加,人们基本上实现了移动设备的普及,而出门在外的人大多数都喜欢通过支付宝以及网上支付的方式来消费,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第三方支付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目前来看,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的竞争平台是非常多的,对于一个市场竞争激烈的行业来说,如果企业没有一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是很难在市场中立足的,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用程度是非常高的,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激烈市场竞争促进了第三方平台的发展,反过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又作用于激烈的市场竞争。

虽然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但是实际上具有一定市场竞争能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数量是非常少的。一方面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被几大巨头所盘踞,很难有新的竞争者出现,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潜力。当前虽然支付平台的信誉问题值得保证,但是在实际的网络操作过程中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也是非常多的。一方面当前网络黑客盛行,人们会通过手机病毒以及计算机病毒的方式窃取客户的信息从而导致客户的损失。另一方面客户的一些不合理操作可能会导致一定的损失。

因此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一定的创新手段,保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安全,从而降低客户的损失。而且有必要提升人性化的操作,使得人们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的操作。

2 直销银行的发展现状

对于我国当前的直销银行发展来说,由于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存在的问题是较大的。直销银行主要就是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来实现资金的转让、理财以及支取等。直销银行不同于传统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直销银行没有实际的营业点,也就是说客户在进行资金的转让和理财过程中都是通过网上操作来实现的。

相比与传统银行的发展,直销银行大大降低了客户的成本,而且也提高了客户资金转让等业务的办理效率。但是由于直销银行大部分都是通过网上操作来实现业务的办理,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一定的业务风险。当前互联网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因此直销银行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如果受到黑客以及计算机病毒的攻击,很容易造成客户的损失。

也就是说直销银行的发展需要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辅助,在进行一些重要业务的办理过程中需要相关监管人员能够起到监督的作用,从而保证直销银行的业务办理安全性。[1]

二、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趋势

前面我们对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主要从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直销银行两个模式进行探讨,可以看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下面我们主要来分析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1 与传统金融业有机结合

虽然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对传统金融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使得传统金融行业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影响,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如果完全脱离了传统金融业这一基础性行业,那么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一定不会长久。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业来说,应当合理有效的与传统金融实现共生。

一方面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实现了消费者的虚拟化操作,大大降低了消费者在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中的时间并且大大降低了成本,但是这种成本和时间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因此客户在进行一些重要业务办理的过程中一般还是会到一些传统的实体金融企业中办理。

另一方面当前传统金融业面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冲击也发展了许多副产业,例如各个银行开展了自己的手机银行,人们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的方式直接与实体营业厅实现业务的办理以及资金的转让等。这种传统金融业所派生出来的相关网上平台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人们在进行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安全。[2]

2 向移动终端的转变

随着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移动设备在人们的心目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基本上人们的出行必须至少要有一台移动设备,移动设备对于当前人们来说已经不仅仅只是局限在通信业务,在线路查询,旅游出行,网上支付等都有所涉及。并且移动设备不同于计算机设备,其最大的优势之处就是方便,人们出门在外可以方便的通过移动终端来实现相关业务的办理。

因此就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应当积极的向移动终端设备上进军,发展相关移动终端设备的电子业务,建立相关的移动金融平台,增加消费者通过移动终端来实现对资金的控制手段。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移动终端设备必然将超过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移动设备的移动化以及开放化的趋势都很好的体现出了这一点。当前云处理以及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更是为移动终端设备增添了发展动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重视移动设备,发展相关移动设备的服务平台。

总结

综合上文所述,本文我们主要对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对未来的展望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中我们主要从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直销银行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可以发现当前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依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后面我们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展望中主要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互联网之间的关系和互联网金融向移动终端设备的转型两个方面展开讨论。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能够实现更加合理有效的转型。[3]

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9

近几年,电子商务跟随者互联网科技的进步实现了迅猛的发展趋势,互联网对金融行业不断发挥着作用,不仅在交易时间上对其进行缩减,而且还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对金融服务扩大了市场,互联网金融受到了人们普遍认可,使支付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人类开启了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金融是怎样发展到今天,本文带着这个问题深入探究。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是具有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行业,作为科技发展与进步的产物,是一个新领域。人们对于主导技术为互联网的金融业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不论是在管理方式与观念上还是在技术上都有着巨大的差别,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具有信息化与虚拟化的特点,因在市场中信息是流通与生产的主体,所以信息的虚拟形象注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其次,因网络技术的支持,先进的科技具有经济性和高效性,使业务的处理变得方便快捷,对于传统金融服务在空间及时间上的限制,互联网金融可以完全冲破这种束缚,降低时间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到来实现了经营一体化,金融混业趋势。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问题

(一)发展现状

目前其发展模式包括网络信贷结构、p2p贷款平台与第三方支付等结构。受益于网络通信技术的结算业务首先诞生,电子支付出现了,并且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得到了发展前景,生活中的网购与费用代缴都被支付宝或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取而代之,这些都是第三方支付的涉足领域,交易规模仍不断增长,信贷业务由于降低了信息成本,处于相对于商业银行比较有优势,冲破了银行为中介的传统理念,撼动了银行的地位。对我国银行经营构成直接威胁,银行需借助电子银行等业务展开应变,银行的发展面临了变革。

(二)发展中的问题

作为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交易模式,风险相对增高,不仅具有传统金融在信用、市场等方面的风险,更有互联网技术上的风险、虚拟业务风险以及法律滞后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在技术使用上因没有规范,很多金融业务是在网上进行的,但是互联网没有与发展相匹配的标准与规则,导致设计与使用金融系统的平台缺乏实验与测试,网络通信系统加密技术、TCP/IP协议安全性、密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着漏洞,加之网络通信系统的开放使,容易造成黑客攻击或电脑病毒,这样就造成一些技术风险。P2P的信用门槛不高,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迅速使实体信贷公司难以在社会坚持,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威胁。互联网管理体制不完善,使互联网难以稳定健康发展,信用体系存在一定隐患,目前的监督体系还停留在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没有这里专门的监管机构,导致一些列问题的相继出现,例如对银行主导的网络融资大力监管却忽略了网络融资在非银行主导中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对于传统金融业务发展的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网络金融业务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两者要分别管理,互联网金融是大数据金融、第三方支付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模式的金融。在这种模式已经变成新型金融模式时,要对其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在规则上要针对其特性进行制定。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结合的管理模式是侧重于业务的管理。

(二)完善体制,降低风险

互联网信息技术中的信用体系可以通过良好的建设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发展过程中要降低所面临的风险,对信息体系进行完善,同时也要对互联网信息在技术上进行改进,要建立金融技术的标准完善互联网的信息技术,使安全标准与国际计算机的网络标准接轨,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可协调性进行增强,对于金融共享数据要进行资源整合,对于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与硬件技术要加大研发力度。

(三)模式整合,内容完善

针对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网络化在模式上的交叉与冲突,要实现模式整合,例如第三方支付与基金合作的互联网理财使实体商业银行在理财上受到冲击,对这种类型的冲突问题,国家要通过金融体制的改革解决相关问题,对于一些新兴的电子商务流程中的安全风险,国家要适当的限制或加强商务重组。要完善网络借贷的内容,强化建设信用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四)建立监督,促进发展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对现阶段监督体系的不完善等问题要深入研究并获得解决方案,首先要分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业务监督界定,明确监督主体,其次要出台金融服务制度,对互联网的安全防范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然后要成立行业协会,增强行业自律性,最后在市场发展规律与行业创新上所面临的风险上监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央行与银监会要建立机制,加强监督,稳定行业的发展。

四、结束语

国家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使互联网金融对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加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例10

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1.1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成绩

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实现了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还能够在网上办理贷款等业务。对于小金额的贷款,不需要到银行去申请和审批,可以直接在互联网上自行操作。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很迅猛,其中以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为首,在业绩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是数据大集中方面,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数据中心,大大地降低了金融危机。除此之外,互联网银行平台在业务上也实现了功能的多样化与全能化。与此同时,还开发了更多的品种,丰富了产品数量与类型。互联网金融彻底打破了传统金融的状态,尤其是在科技人员配置方法方面,大大地得到了提高与改善。这种新型的改革与创新,提高了金融业务系统的维护能力,提升了金融的技术能力,培养出了大批量的金融人才与互联网人才。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银行与证券的接口标准没有实现统一化,如果有M家银行,有N家证券公司,这就需要MN中接口,这就影响了互联网金融的设计与维护工作,如果实现了银行与证券公司接口的统一,就只有一种接口,给互联网金融的设计和管理,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而且还会降低交易的成本,提高了金融的利益。

1.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不足

虽然我国互联网金融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金融在利用互联网解决问题的时候,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技术方面的限制。比如,银行的核心工作业务,会受到零售业务的冲击,互联网上的金融业务会直接导致银行的核心系统瘫痪,最终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第二,互联网金融的成就受到了产品级别的限制,我国还没有把技术做到标准,这种软件技术设计需要随机的反应能力,但是还是与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大的区别。第三,由于人才的流失,影响了互联网金融人才的集中与核心培养,这是中国在传统模式中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需要时间与技术去解决。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存在金融机构方面,金融机构不够重视人才,这种陈旧的观念,导致了大批量的人才流失,影响了金融的核心能力。我国的企业债券和网络证券都受到资金的限制,没有创新的模式,相对于国外技术,我国的技术过于落后。

2 我国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模式不够健全

我国互联网金融没有健全监管模式,法律法规无法监管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尤其在信贷行业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对于互联网信贷业务还没有出太明确的法律政策,而且我国的法律对借贷行为没有明确的界定,在界定方面存在很大的困难。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涉及的很多业务,都没有法律监控,很多债券的运作让人眼花缭乱,法律很难对其进行控制。除此之外,我国还没有建立监管机构,不能够明确其管理职责,没有办法对金融业的公司进行审查和监督,正是由于金融业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而给互联网信贷带来坏的声誉。

2.2 互联网金融风险难以避免

随着我国技术的发展与创新,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新问题,比如,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近几年出现了很多的第三方平台老板带钱跑路的现象发生,还有打着筹集善款的幌子,忽悠人民群众,让人们上当受骗等。在这个网络发达的社会,平台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信息,不要因为操作失误,而引起资金的转移,借助互联网金融洗钱的现象也是经常发生,这影响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比如,当资金链断裂了,就会引起金融危机,还有部分领导转移互联网平台的资金,进行非法筹资等。

2.3 互联网金融高调地打着幌子欺骗用户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公司为了吸引群众,抢占市场的份额,给自己打了高标旗,吹捧自己的产品投入少、受益多、风险小。这种恶意竞争的行为,就是欺骗群众的行为,最终并不能承诺用户的投资收益。正是因为互联网这种恶意竞争的方式,给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让人民群众无法判断互联网金融的真假。

3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应对策略

3.1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首先,互联网金融业应该建立一套自己的管理机制。不同部门的管理机构管理各自辖区的事,在管理的同时,每个部门之间还要密切联系,汇报给上一级的管理部门,以达到扩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业务的信息来源。其次,每个部门内都应该合理分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的联系进行分段管制,其中包括信用评级、资金流向、风险监控和数据处理等。最后,要及时了解投资者的反馈信息。加强企业内部员工的自身素质,积极建设国际互联网金融的标准,形成统一的监管机制。

3.2 提高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