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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模板(10篇)

时间:2023-06-29 16:42:33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1

一、引言

伴随着经济和科技发展,大量财富催化剂———无形资产涌现出来。为此,无形资产创造的价值倍受人们重视,诞生了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应运而生。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实施与其实施环境是密不可分的,进行实施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契合《资产评估法》。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既有利于推进评估专业化建设和提高评估质量,也可以维护各方利益和权益,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

二、无形资产准则体系

(一)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规范了从业务约定开始到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一系列过程,较详细地为评估人员提供了工作指引和业务标准。无形资产类型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合同权益等,又有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之分。不同种类的无形资产特征不同,有不同的准则进行规范,所以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内容比较广泛。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基本内容为总则、基本要求、评估对象、操作要求、评估方法、披露要求以及附则。总则部分介绍了准则的制定目的和依据、相关概念及适用范围。基本要求部分阐述了该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以及业务专业性要求。评估对象部分针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与分类。操作要求部分说明了评估业务执行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评估方法和披露要求分别对方法选择与披露进行了说明与规定。附则明确了准则实施生效日期。四项指导意见与准则基本一致。《知识产权评估指南》区别的是包括总则、基本要求及各种评估目的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

(二)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作用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跟其他评估准则一样,都扮演着规范评估人员评估行为,保护资产利益和权益,提高执业质量,为监管部门提供依据的角色。但是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实务都比较欠缺,加之无形资产自身的特点,使得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要大于有形资产评估。作为工作指引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评估结果质量的高低。所以对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实施环境进行有效分析尤为必要。

(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参照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我国已公布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如图所示。

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实施环境

任何一部法律规范的实施都是置于一定的环境中,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也不例外。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实施既要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也要受限于内部环境的约束。

(一)外部环境影响

影响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实施的外部环境分为法律、政策、市场及信息资源环境。

1.法律环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明确表示评估师进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彰显了法律环境对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影响。良好的法律环境是资产评估业务得以合理进行的基础。法律约束着评估活动各方的行为,是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保护伞,还是维持行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保证一切活动得以有序进行的前提。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法律包括两部分,一是跟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如《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二是无形资产法律法规,如《专利法》等。它们共同保障着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实施。评估人员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时应遵循法律法规,从而规避业务风险,得到合理的评估结论。

2.政策环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下的产物。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步颁布了许多评估准则。一项新政策的出台都可能对评估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来讲,除了要受自身行业政策影响之外,还要受自身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影响,如国家工商局出台一项商标新政策就可能对评估师的评估行为产生影响。

3.市场环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明确表示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在考虑市场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恰当选择价值类型,说明了市场环境因素对无形资产评估实施的影响。在资产评估假设下资产被置于市场交易之中,受限于其市场条件。市场环境不仅会对评估行为产生影响,也会对评估结论进行检验。

4.信息资源环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评估师执行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应保证信息获取的充分性、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及利用信息的恰当性,证明了信息资源环境的重要性。资产评估活动是一项对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加工和分析的活动。高质量的信息资源环境可以保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二)内部环境影响

无形资产评估的内部环境是由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委托方和评估监管机构组成的。《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活动各方做出了明确规定。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专业知识以及执业行为也进行了一系列规定。评估机构在评估活动中难免会受到相关当事方及自身利益的影响,有时委托方在评估活动中的一些行为会对评估准则产生不利影响,如贿赂评估人员。评估监管机构作为对评估准则实施情况和评估活动进行监督的部门,其是否发挥作用对评估准则的实施程度也有影响。

四、存在问题

(一)市场不成熟

无形资产的利润要比有形资产高,范围界定较难。评估无形资产常运用的方法有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运用的前提条件是公开活跃的市场和大量公开成交案例。但是我国的无形资产市场发展不成熟,实际成交案例较少,由此导致了参数获得的不易。

(二)法律规范不完善

目前我国颁布的一系列跟无形资产有关的法律规范中并没有针对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一些无形资产进行规定。而且评估行业仍处于不断发展中,在《资产评估法》刚颁布的今天,现有颁布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也需要进一步修订。

(三)政策多样不统一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呈现“五龙治水”局面。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分开管理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和矿产资源评估。各主管部门直接参与评估行业的管理,且各出台相关管理文件。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组织独立性不强,像在国有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就会受到来自政府各方面的监管。政府主管部门政策对评估行业产生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信息化水平较低

在评估行业处于发展过程的今天,我国行业内从业人员对市场信息的数据获取及加工处理方面的水平较低,并且信息化工程处于建设中。低水平的信息化建设制约了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也使评估的科学性无法体现,没有足够的信息化手段的支持,行业执业质量与效率难以提高,批量评估技术也难以实现。

(五)评估机构待完善

现如今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还处于发展阶段,它的规范性尚需完善,一些相关评估机构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的掌握度不够,缺乏积极探索的精神。还有一些评估机构只愿做常规有形资产评估,不愿投入人力和财力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研究,从而制约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

五、针对性建议

(一)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体系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应是完整统一而不是分割的市场,可以在统一市场的基础上,结合无形资产自身特征进行分类评估,努力实施有利于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市场的措施。

(二)全面建立并完善行业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大数据时代,信息数据不再单一有限的存在于纸类有形文件中,一系列高科技技术正在源源不断生成各类数据。资产评估行业内信息数据来源途径较多,缺乏统一标准。为此资产评估行业需要整合分布于各地域、各机构的行业数据资源,构建行业数据库和进行有效利用的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三)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准则需考虑两点,一是无形资产种类多、各具特征,评估各异,所以建立健全专项评估准则,适应无形资产多样性是有必要的。二是无形资产种类多,界定较难,所以加快对客户关系、销售网络等一些尚未进行具体化规范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出台是十分重要的。

(四)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管理

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其评估要复杂得多,评估结果会受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主观因素影响。因此,需采取措施加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从而强化无形资产评估人才的建设。另外相关专业化机构相对比较少,需要努力促进评估机构的改革,建设各种专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于无形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要加强对其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无形资产评估专业性。

参考文献:

[1]郭化林.中外资产评估准则比较研究[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2(9).

[2]张淼,杨媛.浅谈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有效的解决对策[J].品牌:下半月,2015(10).

[3]冯兴明.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4.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2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形成和发展较晚,其评估的现状不容乐观,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往往在评估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问题,本文就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几个问题进行分析。

1.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体制不健全,评估制度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评估机构出现多头管理、评估业务的规范性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企业主管单位拥有对评估报告审批权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是当事人又是仲裁人。它们与政府部门还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也使得它们能够通过政府关系去垄断市场,而不是通过正常的市场竞争去获得业务,通常采用随意删减评估程序、评定估算简单草率,评估工作底稿不完备、评估报告内容和格式不规范、只图眼前利益,给客户报价是你七折我就五折,你五折我就三折,热衷于恶性竞争,而将收费低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全都跑到脑后。总的说来,无形资产评估在操作层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来自评估制度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成熟。

1.2 无形资产概念模糊,评估对象难以界分

无形资产评估首先要界定范围,明确评估对象,目前,对于究竟什么是无形资产,并没有一致的意见,致使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边界不明确。尽管《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将专利权、专有技术、生产许可证等列举为无形资产,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如期权价值、客户价值、营销网络、企业形象、企业综合人力资源、网址和域名权等新型资产,都具有被列举的无形资产同样的性质,却没有被收录。于是问题就产生了,这些法律没有列举而实际又存在的无形资产是否也是评估的对象?另外,无形资产还存在着交叉重复的现象,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尚无可参考依据和公认的标准,各评估机构和从业者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评估,导致评估结果无法比较[1]。

1.3 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尤其是知识-技术型无形资产,本身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内容,不了解有关知识就无法进行评估;而且无形资产种类多,相互间可比性低,像非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还是严格保密的,信息资料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收集比较困难,加之各项无形资产发挥功能的环境制约因素不同,技术经济飞速发展也使相关信息需要不断更新。这些情况的客观存在,都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困难性,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2]。

1.4 评估方法欠科学

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正确与否同评估方法的科学密切相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其他方法,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大都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但是很多评估机构简单从事,采用某一种评估途径或评估方法,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此外有的评估机构评估所需资料不全,常用评估参数体系没有建立,这是影响评估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3]。

2.完善无形资产评估风险的对策

2.1 完善评估理论和评估制度

要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首先:评估机构要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使得评估工作有法可依,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使评估过程规范化操作,把风险意识放在首位。不惟利是图,不做超过自身业务能力的项目,保障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结果准确。其次: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强化评估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在估价机构内部设置的一系列保证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采取一系列的检验、核查、验证等措施或方法。最后:应考虑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分为不动产评估师、机器设备评估师、企业价值评估师和无形资产评估师。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专门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师来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外行“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情况,提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4]。

2.2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大量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底子厚、知识面广、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不仅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还要加强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即要求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以保证评估质量为前提,谨慎预测收入、成本费用和折现率,严禁委托方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降低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5]。

2.3 合理使用评估方法

首先要明确无形资产评估中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各自的适用范围,同时说明如果在同一评估项目中三种方法都适用,应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如果三种方法的评估结果相差很大,其最终的评估是按最佳评估方法的评估值确定,还是按三种方法的评估值加权平均确定。从理论上来说.收益法的应用关键在于方法应用中各项参数、技术指标的判断和选择。收益法应用于无形资产评估时的三个基本参数,即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的确定。收益额是无形资产直接带来的未来收益。总之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评估结论[6]。

3.结束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的风险存在多种原因,但是这些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只要我们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无形资产评估行业就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左治良.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风险及防范[J].知识经济,2009(12).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5(2).

[3]王林,邹红玲.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初探[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2,14(2).

[4]叶岸桢.浅析无形资产评估[J].商场现代化,2007,11(下旬刊).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3

在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十分的模糊,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很多无形资产评估师都会侧重于企业的商标权、专有权利以及专利权等这些外在的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了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师就会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是能够在未来期间给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但在实际评估中,评估师却不注重这些,这时候,评估师就会将很多不属于无形资产“范围”的资源纳入无形资产评估,这使得无形资产概念十分的模糊,严重影响了无形资产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够科学

我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十分落后的位置,评估方法还不够完善、科学以及规范,这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更不用说做到客观、合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你很多,比如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评估师通常只选用一种或者是利用某一种途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显然,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十分片面的。中国市场还不完善,一些有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还不能有效的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就无形资产而言,其评估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此外,它涉及到的学科十分的广泛,知识含量也很高,这就要求相关评估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有实践操作经验,既要懂得法律知识,也要懂得评估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合理性。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都是从行政机关离退的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训以及资产认证,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二、解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要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合理性,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完善相关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首先,就评估机制而言,要能够不断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要积极是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评估过程更加的规范;其次,要积极的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在中国,相关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并没有认真的去工作,在他们看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可有可无,这样,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服务质量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服务的透明度也难以实现,为此,估价机构内部要建立一系列保障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积极的采用检验、核查以及验证等一系列措施。

2.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

众所周知,有的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的目的下,才能成立,为此,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评估的目的。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之后,就要明确评估的对象,本文指出,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当作为评估的对象。为此,企业必须知晓以下几点:首先,当以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为摊销目的的时候,评估对象是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来源于财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以投资转让无形资产为目的时,评估对象就是那些被投资或者被转让的单项无形资产。值得重视的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必须有效的将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联系起来,这既有利于综合考虑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也有利于实现评估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

3.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4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3-0057-03

[作者简介] 杨 蕊,云南民族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云南 昆明 650031)

在知识经济社会里,无形资产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资源之一,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在无形资产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现象,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投资收益取得的时间很难准确预测,超额收益也存在不确定性。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会计核算以有形资产为核心,而在无形资产占主导的知识经济时代,若仍以确认计量有形资产的规则去套用无形资产,将会导致决策失误。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估价,对于企业在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价值评估管理中对无形资产因素的考虑

1.对无形资产计量与企业价值关系重要性的分析。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无形资产计量对企业描述财务状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不能充分披露维持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无形资产,就会低估企业账面价值,也不符合真实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更不能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准确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相关信息。要想准确地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首先要对无形资产的概念及其特征有相对的准确的定义。虽然无形资产的概念在世界上已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迄今为止关于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的概括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最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国际评估准则中无形资产是指: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利益。综上所述,无形资产可以归纳为由企业拥有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对这种定义首先强调了无形资产是一种生产经营要素非实体。无形资产有无实体性、非流动性、独特性、效益性、价值的不确定性特征。

2.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必要性。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投资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种类多样化、收益金额日益增多,并且来源渠道多元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显得更加必要。一项无形资产的要素从其设计、产生、长育、繁衍、投资、转让、收益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环节。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增值的最大贡献在于其巨大的延伸价值。目前,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运营全过程加以跟踪管理,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现代企业中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监控,并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中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股权变更、企业清算、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方面的各种配套因素以及影响因素。无形资产价值量的合理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运营策略的效率和效果。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出售、合资、合作时,就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所以在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要考虑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企业未来的研发能力、融资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对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市场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与评价,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如企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扩产增收或降低成本,若该专利技术缺乏适宜的市价资料,或不适宜用市价确定其价值,则可按其未来所能提供的销售净额或成本降低额的净额作为其估价的价值,以适应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计价,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5

1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

公司无形资产作为一种非固定资产,它主要体现在具体的财务制度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掌握和具备的虚拟存在的但是又可以直接进行操作的资产。按照无形资产流通区域划分,它可概括为经济类无形资产、生产类无形资产以及直销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特点进行划分,它可分为第三方无形资产、牵连类无形资产以及实际操作类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来源渠道进行划分,它可分为收购无形资产和私人无形资产;按照无形资产的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划分,它可分为间接操作无形资产以及直接操作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评析

评估方法的运用和选择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目前普遍采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三类,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接下来,笔者将就这三种评估方法进行简要概括和阐释。

2.1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收益法作为评定无形资产的一种手段和方式,它主要以鉴定被鉴定资产的未来收益和利润来计算其实际价值,最终它将被运用到鉴定资产市值的过程中。它能将企业资产换算为实际价值,最终归纳总计值,得到准确的无形资产鉴定值。资金收益总计法和收益换算法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企业预估无形资产未来收益、回馈以及鉴定资产的重要指标。收益法有着自身的显著优势,它解决了无形资产形成资金的预估程序,而且消除了无形资产发展资金的分歧。

2.2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成本法也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此种方法估算无形资产数值的基础是单纯再顾买资金或形成资金。再购买资金法主要运用在无形资产的鉴定过程中,它能消除不必要的降价和消耗。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若干现实问题

3.1开展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难度相对较大

企业要获得相对稳定、持续的固定收益,依靠无形资产是难以实现的。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以后,科学技术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知识技术日新月异,更新换代的周期逐渐缩短,它所能提供的经济寿命也难以预估,这在无形中加大了无形资产评估的难度。所以,企业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坚持贯彻《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相关规章制度,还要尽可能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评价考核体系。评估考核体系是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得以开展的理论依据,缺乏必要的依据则会导致评估结果失去科学性和有效性。

3.2未正确把握评估范围及对象

无形资产涵盖面广,学科繁多、行业复杂,许多企业不能正确认识它,最终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低估或者不估现象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屡次出现,合资企业因此钻了空子,无偿使用了企业的无形资产;第二,企业股份制过程中存在问题,一部分无形资产没有记账和评估,而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也自然被排除在外,而另外一些企业却走向了完全对立的一面,他们将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和对象都无限放大,导致评估人员无法准确把握无形资产,而且大部分信息被政府封锁,难以找到有效的评估参数,导致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降低。

3.3评估程序混乱,评估市场无序

受历史及现实因素的制约,我国评估市场一直处于混乱状态。首先,评估机构的公信力不容乐观,评估人员综合素质亟待提高;其次,市场准入门槛偏高,导致垄断现象的存在,而且相关利益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助长了乱评估和评估不公的不良风气长期存在;最后,评估实践和评估理论与社会发展严重脱节,尽管中评协、财政部作出了一系列调整策略,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尤其是在新行业和新领域,无形资产评估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3.4评估结果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无形资产的评估没有案例可循,可比性较差;第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导致无形资产的动态性加强;第三,对无形资产的认识不清,在权益变动过程中容易出现错评、高评、低评、漏评以及不评等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形资产将逐步被无形资产所取代,企业经济利润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无形资产,企业要争取主动地位,就要拥有高质量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要发展,就要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评估,为无形资产评估提供依据。

4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措施

4.1进一步完善价值评估体系

无形资产或者有形资产主要有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等三种评估途径。无形资产创造的成本和它所创造的收益水平没有很大的关系,所以不同的评估途径会有不同的评估结论。由此可见,企业要保有战略眼光,在选取评估途径时既要坚持实事求是,又要从科学的眼光出发,实现收益途径、市场途径以及成本途径的最优组合,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2尽可能选择科学合理的的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等,企业只有综合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保证结果的精确和科学。同时,《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法案颁布,它规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准则,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规范进行了规定,要求评估师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目前,我国尚缺乏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所以要保证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应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奠定资产评估工作坚实的组织基础。

4.3合理界定评估估价范围

在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要以基本计价原则为基础,保证无形资产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成本性支出是计价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没有将无形资产使用期限考虑在内,具体收益没有明确,它只是简单的将自创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转化为实际支出值,而评估价值也只是简单的参考外购过程中的费用及相关支出,有着显而易见的缺陷和局限,所以不能给出确切的未来收益值,所以,企业在成本计算的基础上,要将无形资产使用若干年之后的可能收益按一定比例对其进行估价价值,这种方法将资产收益和价值之间的密切关系考虑在内,例如,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或者扩产增收,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如果该专利技术缺乏合适的市场资料,或者不能单纯以市场确定其价值,那么企业在确定资产评估价值时就可以参考无形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所能创造的成本降低额和销售净额,从而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价值变动。此外,企业还可以在计价方式中加入技术寿命,假如多项不同的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相互组合形成一个混合体,那么它将形成一个技术性较强的无形资产,或者说,该专利的技术寿命决定了其效率,该项资产的计价要以其技术的技术寿命为主要衡量指标和标准。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要做好无形资产产权权益的认定工作,综合考虑程序、期限、周期、效益以及成本等各项因素,保证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4.4科学地匹配评估参数

在评估参数确定过程中,企业必须贯彻落实统一原则,实现相关参数和经济利润的有机统一。完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要科学匹配和规范折现率的选用和收益期、评估无形资产涉及到收益率的种类以及无形资产的基本条件等,保证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杜绝计算口径的差异和概念模糊,减少无形资产误评发生的可能性。在具体的评估操作中,要科学选取合适的预期收益率种类,然后在选用的计算口径和收益指标概念的指导下选择相匹配的折现率,而且还要将评估无形资产的种类、所处阶段、属性以及类型等相关信息弄清楚,始终明确无形资产所处的阶段。比如,在具体的取证阶段、研发阶段、初试阶段、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评估价值受选定参数、评估方法和实施期限的影响。为了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允性,相关部门必须首先弄清楚选择性发明专利、应用性发明专利、组合性发明专利、改进性发明专利以及首创性发明专利等,其次要明确其究竟属于方法发明专利还是产品发明专利,深入了解无形资产的性质和所处过程,保证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允性。

4.5寻求有效的评估法律支持

无形资产管理不同意一般工作,它所涉及的方面极广,要切实保证其有序、规范的进行,所以,企业相关部门要坚持资产评估过程的法制化,始终贯彻落实相应的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切实提升无形资产评估和管理水平。具体而言,相关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相关法律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并建立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和机构,保证无形资产评估有法可依;同时,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性和法律性较强,必须安排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且要进一步规范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将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和法律规范落到实处,保证评估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最后,要对无形资产的公布和认定工作制定法律规范,明确无形资产评估责任,形成健全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既切实降低评估机构的金融风险,又保护好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晓静,姜忠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09,(34):104-105.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6

2.无形资产价值管理在企业资产管理中的必要性。随着无形资产在企业投资日益增大、数量日益增加、种类多样化、收益金额日益增多,并且来源渠道多元化,对这种特殊资源的强化管理显得更加必要。一项无形资产的要素从其设计、产生、长育、繁衍、投资、转让、收益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诸多环节。与有形资产相比,无形资产对企业增值的最大贡献在于其巨大的延伸价值。目前,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来对其运营全过程加以跟踪管理,容易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因此,现代企业中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综合管理机构,对无形资产这种资源进行全面、综合、系统地管理,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的监控,并按无形资产在企业资本运营中的实施目标来协调企业内外相关部门的关系,使之以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效益。

3.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中应考虑的因素。企业并购、公司上市、股权变更、企业清算、国有企业改制等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未来使用方面的各种配套因素以及影响因素。无形资产价值量的合理判断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运营策略的效率和效果。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和取得成本的不可分性,使得大量自创的无形资产不能确认和计量,有的即使确认入账,但计量的成本也不完整。当企业发生产权变动或产权交易时,账面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能成为交易的价值基础。所以,当企业涉及无形资产转让、出售、合资、合作时,就应该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在评估企业价值时,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后给企业的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所以在预测企业的未来收益时,一定要充分考虑企业无形资产的构成,要考虑与无形资产未来发挥效益密切相关的因素,如企业未来的研发能力、融资能力、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企业的生产能力、对企业自身在整个行业市场环境中所处的位置及该项无形资产项目的市场开发和应用前景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与评价,全面计量并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而反映企业的真正价值,也使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及可比性。

二、现行无形资产价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缺陷。由于无形资产的收益带有不确定性,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知识成果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预计和确定,这为准确的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以基本的财务核算为基本依据,并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没有财务核算的无形资产评估是缺乏依据的,缺乏财会依据的评估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合乎法律规范的。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一方面,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企业大量的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另一方面,有的地方、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的价值确认缺陷。对无形资产的确认,认定方法存在不少弊端:无形资产取得的时点难以确定,如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特别是自创的那一部分,其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过程,很难确定其取得的准确时点。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理论上讲,如果开发费用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那么对其采用资本化政策是合理的。问题在于,对于某项目而言,要明确地定出研究阶段何时结束或开发阶段何时开始往往是很难的且不易操作,为摊销带来不便,难以实现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实际成本难以准确计量,企业大量的无形资产是长期形成的结果,或是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即使某些无形资产取得时点的实际成本可以确切计量,但这一历史成本不包括其潜在的价值,与无形资产的现行实际价值也存在着差异,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的动态成本与收益。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通过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效益,采用单一计量的方式不利于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

4.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曾挂靠政府部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后,主要的问题就集中在:一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二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限制其他地区和行业的进入。三是评估机构的自利行为的选择。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评估机构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5.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的特性,使估价无序。无形资产估价的特性表现在:第一是界定、鉴定无形资产的真实性。与有形资产不同,对无形资产评估首先以取得的无形资产产权的合法性和无形资产产权的效益两大依据来判定归属权。第二是无形资产的单

一、非重复性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缺乏可比性。第三是科技快速发展与市场激烈竞争带来的无形资产估价的动态性。正是未充分认识无形资产估价的本质特征,使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中出现不评、漏评、抵评、错评等现象。

由于无形资产将取代有形资产成为企业拥有的主要经济资源,企业无形资产的拥有程度和质量高低,将成为竞争中能否获胜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合理会计估价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也为无形资产公平交易提供价格依据,并为保护企业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三、加强无形资产会计估价的对策

1.认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一是统一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评估机构专业化.组织管理规范化。无形资产的评估及管理.应考虑无形资产的特性和经济管理的客观要求。评估机构应由懂技术、经济、财会、贸易、管理及无形资产法律等方面知识的人员组成。可组建专业性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也可成为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的一个分支。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及其监督宜归口专职机构负责.实现统一管理。二是以资产评估客观、公正确定无形资产价值量。主要是考察知识资本的构成、知识资本的培育、筹措、分配、运营及效率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三是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应引导企业的长期无形资产的开发与利用,使企业把知识资本作为对未来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资本来培育。一方面,企业应把培育知识资本作为理财工作的内生性要素来看待;另一方面,财务在运作资金时要有利于知识资本的培育,并将其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战略。四是确认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行业信益等级制,通过等级制区分全国性的评估机构、地区性的评估机构,并与其权责相结合,以动态的信益等级打破地区性的垄断,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作用。

2.完善无形资产价值估价体系。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大致有三条途径,即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无形资产的创制成本与其创造的收益水平往往对应性较小,采用不同的途径,如分别采用成本途径和收益途径进行评估,所得出的评估结论可能大相径庭,所以,在可能的条件下,要尽可能采取多种评估途径进行评估,把成本途径、市场途径和收益途径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各种评估途径的结论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3.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必须符合评估对象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主要有重置成本法、现行市场法、清算价格法及数学方法,只要综合使用各种评估方法,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财政部已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但该准则仅属于评估的具体准则,重点规范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评估结果的披露,对评估师胜任能力,职业道德等基本要求以及在评估和评估披露中评估师应当重点考虑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但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一个完整的评估体系应由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及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指南和咨询意见等多层次组成,从而形成我国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4.评估计价范围的界定。合理的对无形资产计价,在各种无形资产形成或取得的过程中,最基本的计价原则应当以成本性支出作为基本估价的价值,但是计价原则由于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在使用期内所能提供的效益,而是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各种费用的资本化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及有关费用的实际支出,作为其估价价值,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未考虑收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按各种无形资产使用后在若干年内可能实现下的收益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其估价价值,这就考虑了该项资产的价值与收益的密切因果关系,如企业购入某项专利技术用于扩产增收或降低成本,若该专利技术缺乏适宜的市价资料,或不适宜用市价确定其价值,则可按其未来所能提供的销售净额或成本降低额的净额作为其估价的价值,以适应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计价,此外,还可以考虑技术寿命计价方式,如果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许多具有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组成的混合体,或是由于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则该项资产的计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主要的、决定性的衡量标准来确认其价值。与有形资产产权权益相比,在把握无形资产产权权益认定的法定原则与方法时,应特别注意其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成本、效益、周期、期限、程序。

5.评估参数的匹配。各个评估参数的选用不能孤立地进行,必须遵循统一的原则。各个参数应保持财务内涵的统一和计算口径的一致。收益额的种类和折现率的选用尤应注意两者之间的匹配,不允许财务概念上的交叉和计算口径的差异,否则将导致误评。评估操作中一般应先选定预期收益额的种类,然后按所选用的收益指标的财务概念和计算口径选用与之相匹配的折现率。

6.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化、有序性的工作,因此必须法制化,以法定规范要求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管理。具体来说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系统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法律性和政策性强,必须由合法的专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从而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规定,从而使管理工作法制化。对无形资产的认定和公布出必要的规定。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做出明确化的规定,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经济的全球化、管制的解除和技术的发展等因素导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基本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为了生存和增长,企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组织的重构和持续的创新。组织重构导致无形资产替代有形资产,创新活动则通过无形资产投资来实现,从而使得无形资产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及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鉴于无形资产在企业价值创造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应当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与管理的组成部分之一。

参考文献:

[1]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S].2001.

[2]卢双娥.关于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思考[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2,(2).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7

中图分类号:J0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无形资产已逐渐取代有形资产、成为现代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与获得超额利润的重要资源与必要手段。特别是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开始成为企业产业化的追求目标之一,同时也成为衡量企业发展潜力的关键指标。演艺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演出品牌打造还是演员经纪,作为无形资产都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并提出一条切实可行的评估思路。

一、演艺企业的含义及其无形资产的界定

演艺企业是以演艺事务作为主营业务的一种企业,主要经营的就是演艺产品的创作、生产、演出、销售或者与演艺产品相关的经纪、场所提供等活动。我国的演艺企业兼具公共文化服务和商业化运作的双重属性。

演艺企业无形资产是指为特定演艺主体所从属的非实物形态的资产,它对企业的可持续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包括演员声名、创意产权、企业或产品品牌价值等。演艺企业具备很强的社会服务功能,对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水平、推动文化艺术的传播等有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由于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面的理论缺席和实践盲目,使得我国演艺企业的资产评估~直处于不清晰不明确的状态。这也导致演艺企业的投融资等活动受到直接的影响,严重制约了我国演艺企业的快速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种类繁多,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又包括现代企业中已经明确认定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本、外部关系等;而且演艺企业不同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其本身也具有专属于自己的无形资产,如演员声名、创意产权等。

二、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标的重要类项

对于演艺企业而言,无形资产是其经营、发展中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经营良好的演艺企业,其无形资产价值远大于有形资产。目前,由于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标准不完善、评估体系不健全,极大地影响了演艺企业的真实价值评估以及与之相关的投融资活动,制约了演艺企业乃至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为例,该团前身东方歌舞团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创建的国家歌舞团,由、同志亲自决策创建,此后成为新中国最富盛名的演艺团体并具广泛的国际影响力,2009年11月,该团转企改制成立国有独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相比其有限的固定资产而言,其无形资产具有更大的价值。

这些无形资产包括:

(一)“东方歌舞团”是一个代表我国音乐舞蹈艺术最高成就的演艺品牌

东方歌舞团创立后,在相当一个时期集中代表了我国音乐舞蹈艺术的最高成就,在新中国的外交战线上发挥了“文化使节”的重大作用。东方歌舞团独特的艺术风范和辉煌的艺术成就,为其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优势。东方歌舞团出品的演出节目在人们心目中往往就是优质品牌的代名词,公众对其演员的吸引力也毋庸置疑。

(二)“东方歌舞团”拥有一大批在国内外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表演艺术家

多年来,东方歌舞团先后拥有许多国内一流的表演艺术家:如著名歌唱家王昆、李谷一、刘秉义,著名作曲家谷建芬、王佑贵、卞留念,著名舞蹈家莫德格玛、阿依吐拉、崔美善及著名编导陈维亚,著名歌唱家成方圆、牟炫甫、郭蓉、崔京浩、张燕,著名演奏家周维,著名灯光设计师沙晓岚等。

(三)“东方歌舞团”拥有众多作品及晚会的知名演出品牌

在几十年发展的基础上,在文化体制改革中,东方歌舞团投资创作了多个知名演出品牌。例如:2000年,东方歌舞团为庆祝建团40周年,联合盛世金鹰国际传媒等文化机构,投资数千万,推出大型综合性环球风情音乐歌舞晚会——《蔚蓝色的浪漫》,首轮19场演出,收入720万元,创造了单场门票销售90万元的纪录。根据文化部改革办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演出总场次已达314场,同比增长318.6%;经营收入达8145.9万元,同比增长219.3%;演职员工人均收入同比增长214.6%。

(四)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人力资源活力

目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已经形成了以东方歌舞团、中国歌舞团、东方民乐团、东方流行乐团、音乐剧团等五个艺术表演团体和舞美公司、演出公司、经纪人公司、出版影视公司等四个子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化、规模化的经营体系。文化体制改革也激活了集团的人力资源优势。在改制中,原中国东方歌舞团人员事业编制已由中编办批准核销,新成立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和员工陆续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接着,新的评聘制度和薪酬制度很快出台。东方演艺集团设立了领衔主演、主演、演员、实习演员4个档次的岗位,并组织专家对演员的各项专业技能进行了考评。各团以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演员的职称、工龄和其他演员的评价等因素,确定每位演员被聘用的岗位。同时,从2010年8月开始,演员的工资就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只和演员练功、排练、演出的工作量,以及在演出中担任的角色有关。这些举措激发了演员活力,提高了演员收入,也为演出市场的成功奠定了人才基础。

上述四个方面的无形资产,是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最大的竞争优势,在其市场营销中,这些无形资产的作用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有鉴于此,如能对我国演艺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评估,对包括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在内的演艺企业发展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总体思路和指标体系建构

目前,制约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评估指标界定不清,评估方法不统一,评估资料不健全,评估参数难以取得,评估市场混乱,评估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职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才缺乏,评估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评估责任不明确等。其中评估指标界定不清、评估方法不统一,是制约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技术因素,也是本文力求探讨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一)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总体思路

由于演艺企业无形资产的复杂性,本文根据待评演艺企业无形资产的性质、特征,并在考虑现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模型可行性的基础上,将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标分为传统型无形资产、现代型无形资产1和现代型无形资产2三类,如图1所示。

其中后两者虽然同属于现代型无形资产,但所不同的是,现代型无形资产1中的各项无形资产可以找到现行方法进行评估,但现代型无形资产2中的各项无形资产却无法通过现有方法加以评估。第三类无形资产需要在计算出演艺企业总体资产价值的基础上,扣除企业有形资产(包括货币资产)的价值,即可得到演艺企业整体的无形资产价值,再减去前两类无形资产,将其分别乘以根据适当方法估算出的其中每项无形资产的权重,方可得到第三类无形资产中每一项的价值。

以上即为对于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总体思路与框架,为演艺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在实际评估过程中,具体的演艺企业还要结合自身发展与实际情况,在建构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评估方法与评估模型。

(二)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建构

通过理清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的总体思路,不难发现演艺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在对其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正如前文所述,有必要综合考虑无形资产自身状况(包括外部关系与环境)及其所属演艺企业的运营状况(包括无形资产在其中的增值状况)。

我国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其一,传统型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非专利技术等。此类无形资产属于传统型无形资产,在评估时可以采用某一种传统型评估方法,如土地使用权可以采用成本法、特许经营权与非专利技术均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其二,现代型无形资产1。包括演员(明星)身价、人力资本、企业品牌、企业家资本。此类无形资产属于现代型无形资产,传统型评估方法无法满足评估要求,需要运用现代型评估工具。包括:

1.创造新型评估工具。例如,在评估演艺企业中的演员(明星)身价时,应用由Darlene C.Chisholm在《演艺明星的契约、风险与活力周期:电影合同得出的经验性结果》一文中提出的好莱坞电影明星的价值评估方法。

2.将传统型评估工具叠加使用。比如,在评估演艺企业人力资本时,可以综合运用成本法与收益法。

3.将传统型评估工具加以改进。比如,在评估演艺企业中企业家资本时,用到实物期权法以及由此构造的期权定价模型。

其三,现代型无形资产2。包括外部关系(如政企关系、银企关系等)、创意产权、作品版权、商业秘密、营销网络、观众满意度。此类无形资产虽然同样属于现代型无形资产,但与第二类相比,不仅其资产构成更加抽象,而且某些无形资产在现实中难以界定,如创意产权、商业机密等。所以,现有评估方法与模型无法对该类无形资产中的具体资产进行准确估算,需要创新评估方法。

(三)演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初探

本文在考虑演艺企业特殊情况的基础上,初步研究提出评估每项资产的方法:

1.对于演艺企业传统类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方法

先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测算,再利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再次核算以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最后采用平均数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估计结果,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评估,使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计算。对于非专利技术,如新媒体技术、通讯技术等,同样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2.对于演艺企业现代型无形资产1的评估方法

(1)演员身价的评估。可采用Darlene C.Ch-isholm在《演艺明星的契约、风险与活力周期:电影合同得出的经验性结果》(Chisholm,Darlene C,2004)一文中介绍的好莱坞电影明星的价值评估方法,演员的无形资产可以采用这一方法进行定量评估,评估公式为:

P=P0+Sxr

其中,P0——演员(明星)的固定薪酬;

r——演艺作品的利润;

S——演员(明星)的利润分成比例。

(2)人力资本的评估。可采用收益与成本综合配比的方法进行估算。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A.人力资本基础成本=招聘费用+培训费用+调配调整费(因为人力资本的不熟练或者疏忽等带来的机会损失花费)+其他费用(包括退休养老金折现值等)

B.人力资本基础价值=人力资本基础成本×(1+人力资本利润率)

人力资本利润率可通过查阅不同类人力资源行业平均利润率来进行估计,并进一步将各项加总得到总的人力资本基础价值。

C.人力资本有效周期的计算。可通过AHP方法来进行计算,综合考虑人力资本的流动性与变化程度、所创造出来作品及其创新周期,以及人力资本的学历与知识更新程度、人力资本的训练周期与表演时间和表演强度等因素进行评估。

D.人力资本调整价值=人力资本基础价值×人力资本有效周期

(3)演艺企业品牌评估。可运用国际市场上公认的比较有代表性的Interbrand方法来测算。

评估演艺企业的品牌价值,不仅能够提高演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还可以提高演艺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提高演艺企业的发展潜力。因此,对演艺企业的品牌价值进行评估,鼓励演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于演艺企业以及演艺企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从目前国际评估市场来看,公认的最为权威的企业品牌评估方法是英国国际品牌公司创立的评估方法(简称Interbrand方法)(Porter,Michael E,1976),其计算公式是:

品牌价值E=品牌的利润贡献I×品牌强度系数G

A.品牌强度的评价

品牌强度系数的评价是由专业评估师和专家根据以下七个维度对企业品牌进行的主观判断。主要包括:市场性质、稳定性、市场地位、品牌趋势、品牌支持、行销范围和品牌保护。而在这七个方面,Interbrand方法分别规定了其最高分值,如下表所示:

B.品牌的利润贡献

品牌利润贡献I=(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率-正常投入成本×投资回报率)×(1-所得税率)

通过对演艺企业的数据搜集与提取,就可以计算出演艺企业品牌的利润贡献,再将数据代入公式,即可算出演艺企业的品牌价值。

对于演艺企业现代型无形资产2中各项的评估方法。

可以综合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DCF)和层次分析法(AHP)对这部分无形资产进行整体性评估,并通过计算权重获得各项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通过运用折现现金流评估模型,预测自由现金流,适当选取折现率,评估出演艺企业的整体资产价值。在整体资产价值中扣减掉演艺企业的有形资产(包括货币资产)价值,即可得到演艺企业的整体无形资产价值。需要注意的是,在得到的整体无形资产中,还要进一步扣除前两类无形资产的价值,然后根据层次分析法,估算出该类无形资产中各项具体无形资产的权重,进而得出其各项具体无形资产的价值。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8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2-0053-03

一、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原因及其表现

1 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发展滞后。财政部于2001年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形资产来说,用不同的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巨大,而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自由裁量权则在注册资产评估师手中。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最多的方法就是收益现值法,而运用收益现值法的关键因素就是要确定无形资产未来的净收益、折现率和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以上三个指标都是需要评估人员进行预测的,而一旦加入预测因素,就可能由于预测的误差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

2 无形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缺乏可以参考的信息。任何资产评估都需要完备的信息支持,而这必须是在市场交易较为活跃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的。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信息收集往往更为困难。目前在我国,无形资产的交易案例较少,市场不活跃,评估人员难以寻找到合适的参照对象,这就使得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缺乏必要的信息支持,很容易造成评估中价值的失真。

3 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评估或低估的现象十分严重,常被合资企业无偿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过高,评估对象、范围过大。据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2001中国品牌价值报告》中报道,2001年中国最有价值的十大品牌及其价值分别为:红塔山460.00亿元,海尔436.00亿元,长虹261.00亿元,五粮液156.67亿元,TCL144.69亿元,联想143.55亿元,一汽116.21亿元,美的101.36亿元,康佳98.15亿元和科龙98.08亿元。而同一时期,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山东电力集团所拥有的“鲁能”品牌的评估价值高达428亿元,但在北京名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来的中国十大品牌排行榜上却不见其名。可见,两者对“鲁能”品牌价值评估的结果相去甚远。

4 评估专业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我国无形资产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仍处于借鉴、探讨之中,由于资产评估管理体制不科学,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各行业分头制定各自行业特殊需要的资产评估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评估行业技术标准透明度低,阻止外部系统进入领域;各评估机构往往只采用本行业制定的方法、参数和标准,很难与其他部门沟通,增加了执业风险;随着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评估过程中的各种纠纷随之增加,因为评估具体资产缺乏统一标准和科学的方法,使当事人在理解上存在差异,也给司法调解裁决增加了难度。

5 无形资产评估不具有物质实体,加之评估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有限,评估误差较大。无形资产评估功能的发挥具有依附性、共益性的特点,如某些技术类无形资产是通过特定的机器设备反映出来的,其收益的发挥与该机器设备往往结合在一起,难以有效地将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收益贡献做出科学的界定。由于对无形资产收益的贡献大小难以准确界定,从而影响了资产评估人员对无形资产价值的客观判断。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财务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经济法律学等各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造成评估误差较大,评估结果失去准确性。

6 评估事务所从委托方接触的资料不确切,缺乏可信性。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各种统计数据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并无多大参考价值,且缺乏行业统计资料,评估中所需的数据都来自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却由于主观或客观限制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使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7 缺乏评估监督机制,评估责任不明确。没有监督机制的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其真实性很难确保。无形资产评估需要多方面的监督,如政府部门、技术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会等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对委托企业和社会的经济运行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而评估机构应当也必须为自己所做出的评估结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但是,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政策和评估规范,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活动和评估结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应当承担的各种责任缺乏必要的规定。不需承担责任的权力,没有监控,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权力的腐败,很可能造成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失真。

二、解决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失真的途径

1 积极探索更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法,为无形资产评估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起步较晚,评估理论较为单薄。从目前来看,无形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在操作上都有一定的难度。成本法的困难不仅表现在计量方面,还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成本与其价值之间往往严重不对应。市场法的困难在于,一方面难以找到可比的参照物,另一方面无形资产之间可比因素往往也无法准确定量。收益法的困难在于需要预测,而预测本身就不是真实可靠的,很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失真。我国目前无形资产的理论已经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国内立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机构更是寥寥可数,国家应加大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的支持力度,以期在理论上获得突破。

2 加强与国外评估机构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经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尚属于新生事物,而国外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及实践都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建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通过建立国际

无形资产评估交流和沟通的平台,积极引进先进的无形资产评估理念,也可以邀请国外的无形资产评估专家到国内进行讲学和培训。同时我国资产评估界的专家、学者应深入研究国际无形资产评估模型、评估方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正,以期建立一套适合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

3 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规范。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统一的规范,管理混乱,致使在现实工作中有的评估机构为了迎合顾客的需要任意拼凑评估值,有的评估人员在操作中不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在评估方法的选用上和评估参数的确定中存在主观随意性,这些都有损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无形资产评估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形势,必须尽快建立、健全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规范体系,以此来调整无形资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以及使用者、占有者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界定各主体的责、权、利;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职能、标准、范围、规则及职业道德;保障无形资产占有者、使用者的各种权益。通过这些措施促使无形资产资源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在国家的宏观调节下合理流动,提高全社会无形资产的效益。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如河南、深圳等地颁布了《无形资产评估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

4 建立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应着重抓好以下法律法规的制定:制定和颁布《资产评估管理法》取代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此作为资产评估全行业管理的法律规范,使资产评估管理更具权威性。《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制定宗旨应是:资产评估不仅要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要保护各类非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国有资产评估和非国有资产评估都要纳入其管理范围。《资产评估管理法》的内容应包括总则、组织管理、评估程序、评估方法、法律责任、附则等。制定和颁布《注册资产评估师法》,以法的形式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管理,更好地发挥注册资产评估师维护各类所有者权益中的中介服务作用。《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应包括总则、考试和注册、业务范围和规则、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制定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职业道德准则、质量控制准则和后续教育准则等,共同构成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框架,进而制定资产评估具体准则。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评估标准才能统一,评估结论才能科学、合理。

5 提高评估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评估人员是实施评估业务的主体,资产评估业的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大批优秀的评估人才,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培养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和较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执业人员。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平;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9

一、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的概念相对模糊

在我国,对无形资产的定义还十分的模糊,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困难。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时候,很多无形资产评估师都会侧重于企业的商标权、专有权利以及专利权等这些外在的形式,只要委托方提供了商标注册证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鉴定,评估师就会将其纳入无形资产的范围。无形资产是能够在未来期间给企业带来收益的资源,但在实际评估中,评估师却不注重这些,这时候,评估师就会将很多不属于无形资产“范围”的资源纳入无形资产评估,这使得无形资产概念十分的模糊,严重影响了无形资产的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不够科学

我国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还处于十分落后的位置,评估方法还不够完善、科学以及规范,这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很多不符合的地方,更不用说做到客观、合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你很多,比如成本法、市场法以及收益法,但是在评价的过程中,评估师通常只选用一种或者是利用某一种途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价,显然,这样得出的结果是十分片面的。中国市场还不完善,一些有关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还不能有效的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质量,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3.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就无形资产而言,其评估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此外,它涉及到的学科十分的广泛,知识含量也很高,这就要求相关评估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有实践操作经验,既要懂得法律知识,也要懂得评估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合理性。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资产评估从业人员都是从行政机关离退的人员,这些工作人员严重缺乏专业培训以及资产认证,整体素质相对较低。

二、解决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的措施

1.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要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可靠性以及合理性,就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完善相关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首先,就评估机制而言,要能够不断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研究,在实践中,要积极是探索无形资产评估操作实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评估过程更加的规范;其次,要积极的改革评估收费管理制度。在中国,相关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并没有认真的去工作,在他们看来,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可有可无,这样,在为企业服务的时候,服务质量就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服务的透明度也难以实现,为此,估价机构内部要建立一系列保障估价质量的组织模式,要积极的采用检验、核查以及验证等一系列措施。

2.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

众所周知,有的无形资产只有在特定的目的下,才能成立,为此,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明确评估的目的。在明确了评估目的之后,就要明确评估的对象,本文指出,与评估目的有关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都应当作为评估的对象。为此,企业必须知晓以下几点:首先,当以无形资产的成本费用为摊销目的的时候,评估对象是受到限制的,这种限制来源于财税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以投资转让无形资产为目的时,评估对象就是那些被投资或者被转让的单项无形资产。值得重视的是,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必须有效的将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联系起来,这既有利于综合考虑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也有利于实现评估的科学性以及规范性。

3.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

无形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丰富多彩的实践操作、完善的理论体系基础稍等,此外,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一门学科,在20世纪90年代就从国外引入到了我国,就其早期的理论研究而言,主要是从实用性的角度出发的,侧重点则是引入和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知识和方法,这时候,人们就忽略了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基础理论的引入和研究,也就是因为这种忽视,使得理论界对无形资产评估理论探讨越来越少,最终影响企业发展。深入研究无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既有利于提出切实可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政策,也有利于真实的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及其变动规律,最终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优化配置。为此,我国评估师应不断的加强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要能够最大限度的提高自身的认识,准确的把握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和方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理论性、科学性的指导。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概念模糊、评估方法不当以及评估人员素质低下等,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着重指出要能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无形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比如不断完善评估理论以及评估制度、明确无形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对象以及加强评估师在理论方面的学习和研究等。

无形资产出资的评估例10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3-0182-05

收稿日期:2013-09-25

作者简介:李德生(1968-),男,吉林集安人,工程师,国家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从事营林生产经营管理研究;张秀云(1988-),女,吉林集安人,国家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从事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研究;杨园园(1984-),女,吉林集安人,工程师,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从事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研究;张绪成(1963-),男,吉林集安人,高级研究员,国家高级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林业经济管理研究。

一、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解读

(一)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内涵

林业无形资产是指林业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一般要求确认的林业无形资产有两类:一是外购的林业无形资产;二是特定类型的林业无形资产如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格、林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

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是根据特定目的,遵循公允、法定标准和规程,运用适当方法,对其进行确认、计价和报告,为资产业务提供价格尺度的行为。

从某种意义上讲,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是实现科研成果及商品化的科研成果有偿使用规范化和合理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水平和质量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成果商品化,以及无形资产的合理转让,甚至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产权主体的正当权益。

(二)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特点

林业无形资产直接用价格来衡量很难,评估可以彰显资产的价格魅力。

按其存在形态不同,可分为可确指(辨认)的林业无形资产和不可确指(辩认)的林业无形资产。前者可以个别或作为组成资产的一部分取得,如专利权、商标权等;后者无法具体确认,不能单独取得,如商誉。

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外购、自创、投资转入及捐赠四类。按照来源划分林业无形资产的意义在于划清林业无形资产的来源渠道及其产权归属。

按其内容为标准,可分为林业知识产权类(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林业权利类(主要由契约、合同及政府授权组成)、林业关系类(主要包括客户名单、营销网络、职工队伍等)和林业商誉(由综合因素得到)四类。

按其是否具有法定期限为标准,可分为具有法定期限的林业无形资产和不具有法定期限的林业无形资产两种。前者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营权;后者如专有技术、商誉等。

按其是否纳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算为准,可分为纳入“林业无形资产”核算科目、作为资本支出处理的林业无形资产;以及不纳入“林业无形资产”核算科目、作为收益支出处理的林业无形资产。前者如企业有偿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后者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一般遵从谨慎原则,不作为资本支出而直接作为收益支出,从当期损益中抵扣。此种分类提醒管理人员,林业无形资产并非限于账面上列示的属于资本支出的部分,还有相当部分是“账外”的林业无形资产,对于这些林业无形资产企业不能忽视。

二、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产生与发展

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应解读为林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因为它是务林人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务林人智慧、道德的进步状态,是林业资本文化的结合体。主要体现在林业科学文化层面,包括社会的林业文化、林业知识、林业智慧的状况,林业教育、林业科学、林业文化、林业艺术、林业卫生、林业体育等项林业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

(一)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产生

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是中国现行两大类资产评估之一。是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并成长起来的,属于新兴行业。1989年,当时大连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率先对产权变动中的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他们的做法引起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重视,同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若干规定》,这是中国首次提及资产评估问题的政府文件。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项目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行业越来越广,技术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为规范行为,2001年,财政部就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印发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至此也彰显了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发展

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行业迅速成长壮大,经过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中介服务行业。但目前关于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研究文献很少,而且部分都是从无形资产多样性角度进行的,尚未对林业无形资产有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随着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市场需求,目前中国出现三种类型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机构:一是持有财政部门审批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二是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颁发的综合资产价格评估专业机构(价格认证);三是持有国家证监会批准并具有证券业执业资格的机构(为国内最高资质)。

三、当前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领域存在的瓶颈

(一)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机构严重不足

从世界范围看,资产评估产生与发展于20世纪初,而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则是在20世纪的50年代产生。步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及知识经济模式的出现,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理论与方法得到了飞速发展。对林业无形资产的认识也从过去简单的商誉概念转化为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认识上。从中国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历史来看,中国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的时间相对较短,但速度较快,相关工作是从九十年代中期活跃起来的。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有2 960多家资产评估机构(含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价格认证)开展资产评估业务,从业人员2 万余人。但是,专业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业务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却屈指可数。近几年,虽有物价鉴定机构的增服,但也满足不了市场经济发展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需求。

(二)复合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专业人才缺乏

在林业无形资产转让、出售等业务中,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起着不可替代的“催化剂”作用。不过,截至目前,中国经过正式评审认定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专家不过寥寥数人。一边是巨大的无形资产转让市场需要开展资产评估;一边是专业评估人才严重不足。成为严重制约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工作的瓶颈。

无形资产具有隐蔽存在性、领域广阔性、种类多样性、地域差异性、效益多重性、经营长期性等自身特点,因此,在评估过程中,除考虑一般的评估因素外,还需针对其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根据评估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实施必要的评估手段。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人员除具备一般资产评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还需要有扎实的其他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无形资产形成过程,掌握相关的方针政策。这样的复合型人才,在目前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业务人员之中少之又少,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人才缺乏问题成为最大的难题之一。可以说中国整个资产评估行业都存在人才缺乏的问题,而对于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来说,专业评估师更是无法满足需求。特别是基层评估人员更奇缺,技术力量更不足,而且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人员的后续教育尚未正式展开。每年仅有少数人参加国家注册评估师考试,能考取通过的更寥寥无几。然而,一部分评估人员业务能力仍原地踏步,保持在原有的水平,没有掌握现代的专业技术,往往导致评估结果失真等问题。

(三)林业无形资产交易市场发育不充分

中国林业无形资产市场开放与其他行业相比相对滞后,造成了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规模小,区域性强的特点。市场交易案例的价格因受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影响,不具备可比性和参照性。

市场发育不充分直接表现为,林业无形资产的内在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有着较大的落差,造成对所有者利益的侵害和国有、集体资产的流失。在有些地区,评估结果如反映林业无形资产的内在价格,却不能被市场认同;反之,参照当地市场交易价格的,又不能反映林业无形资产的内在价格。因此,不同的评估机构对同一项目的评估标的结果往往会产生较大差异。这一方面侵害了资产所有者利益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也给资产评估机构带来执业风险。有许多资产评估机构被卷入司法诉讼中,被迫停止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业务。

(四)研究不系统,在执业中政策和技术给力不足

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开展二十多年来,其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与实践相比相对滞后,相关技术标准不完善,更新不及时,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跟进速度完全不适应评估执业的需求。目前中国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并没有严格的操作规范,而林业无形资产自身的特性,使其评估更复杂,因此,没有规范的操作标准,是导致目前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领域的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这是当前全国资产估机构资质认证的通病。资产评估通常都是为满足委托人的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不论是产权变动,还是非产权变动,资产评估总是具有某种人为性。由于引起资产评估的具体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委托人对资产评估的要求也具有多样性。目前,中国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领域的混乱还体现为对评估参数选取的随意性。中国目前大多采用收益法进行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但是收益法相对成本法及市场法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及复杂性,这种难度及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对评估参数的选取上。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参数的选取对最终的评估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有时可能相差几倍甚至更多。然而,中国至今尚未颁布规范性意见,致使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参数的选取存在随意性未得到控制,使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结果缺乏说服力,也违背了科学、公正的评估原则。

四、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归属界定

(一)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分类

(二)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产权归属及界定

界定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产权归属就是要分清该项无形资产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通俗地讲就是产权属于谁。在林业无形资产开发中一般是相关技术人员付出了智力劳动,而单位则提供了相应的物质条件,具有双重归属。

在《专利法》中做了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指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包括资料、场地、资金)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反之为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时也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其约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一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二是指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三是指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发明创造。上述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原则要归单位所有。同时对于非职务发明也要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支持其办理申请手续。对于技术秘密的权利归属,原则上可比照专利权方式确定。

中国《著作权法》定了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的原则:“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为调动作者与作者所在单位的积极性,对性质不同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予以划分:

一般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在作品完成二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所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这部分报酬,应由作者与单位约定的比例分配。

某些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作者享有,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这类职务作品包括:主要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资金、设备或者材料)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职务发明(作品)尽管所有权属于单位,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作者都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和报酬权。

(三)单位和员工之间林业无形资产产权归属及界定

这方面需要界定产权归属的林业无形资产一般有专利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等要素。商标权和域名等林业无形资产要素本身没有人身权,其所有权自然就属于申请人。对于商标或域名的设计者来讲,拥有的仅是著作权而不是商标权或域名权。作者如同意某单位将该作品作为商标或域名处置,他一般可获得稿酬。如果不同意,他人也不应擅自采用其作品。注册商标的申请都是由单位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如果是符合商标法的申请,即可获得商标权,与商标设计者一般就没有关系了。这是商标、域名这类标志性的无形资产与其他无形资产的不同之处。

(四)共同开发林业无形资产产权归属及界定

共同开发林业无形资产又有“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之分。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合作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专利权授予专利申请方;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除另有协议外,软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合作开发者对软件著作权的行使按照事前的书面协议进行,如无书面协议,而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由合作开发者协商一致行使。如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合作开发所完成技术秘密与专利权原则相同;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归属由委托者与受委托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无书面协议或者在协议中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属于受托者;委托开发的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方法与合作开发的模式基本相同。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五、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流程及实质

(一)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职责

接受林业无形资产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开展林业无形资产转让、拍卖、抵押、企业联营、合资、租赁、清算等涉及林业无形资产及相关资产的价格评估服务。

(二)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流程

资产单位或个人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对委托方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核查

搜集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资料

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

提交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

委托方将评估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验证确认

建立项目档案

(三)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实质

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8]。

在评估委托的同时,委评单位要提供具有相应级别审计部门的当年审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颁发使用的林业无形资产成果,或按行业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审验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林业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编制,并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有效林业无形资产清单。林业无形资产清单要以资产名称为单位编制。评估有效期内将注销的林业无形资产清单必须依据相关程序结果编制。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林业无形资产证书(专利、注册商标、品牌、著作、知识产权等等);林业无形资产设计图;林业无形资产设计记录;有特殊经济价格的林业无形资产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当地林业无形资产形成成本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资产经营的账面历史成本资料;有关的资产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品牌资产资料等。

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林业无形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

资产评估机构受理委托后,应对委托方提交的林业无形资产清单进行核查,核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评估。评估不受任何干扰,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的开发、创意等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林业无形资产研发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资产生产、销售、应用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资产及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转让、销售过程中税、费征收标准;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无形资产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当地及附近地区的相类似林业无形资产开发投资收益。

有关资料符合条件,评估机构对委托单位要求评估的林业无形资产进行评定和估算。

资产评估机构对评定估算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撰写评估说明,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形成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

委托单位收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后,应报委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国有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结果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验证确认。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应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六、对当前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建议

当前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领域存在的症结,造成社会各界人士对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颇有诡异,很多人发出“谁来制衡评估业”的反思维。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人们对林业无形资产产权价格的正确认识,还严重阻碍了林业无形资产产权正常经济活动,应尽快加以规避。

目前,中国评估行业多资格并存,部门分割的现状制约着整个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资产评估暂行规定》的制定和下发,为打破这一现状,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应尽快制定《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形成独立的法规制度,同时切实做好行业监管工作,加大对违规认证的查处力度。在现有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础上,从政策上加以规范、引导、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产评估机构和人才资源,培育合格的有能力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团队。

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人员属于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人才,对专业性和客观性要求很高,只有具有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师等资格的人员才能依法执业。因此,对于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人员的培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纳入常规,常抓不懈。建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考试考核制度;从强化业务培训入手,促使评估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从业技能。

评估人员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还应重点强化对信息化应用等相关技术的掌握。市场经济建立以后,中国无形资产经营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分散经营的资本市场需要简评,所以要充分利用现代的信息化技术,尽快搞好函评试点。同时,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要加强用人机制建设,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优化组合、高效配置,让人才有用武之地。

评估机构从事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工作要依法依规,要加强无形资产形成方面知识的学习,做好实物量核查和价格量计算工作,通过切合实际、认真细致的评估工作,推动林业无形资产交易价格的理性回归,打破区域、行业限制,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林业无形资产要素市场,实现评估与资产要素市场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严厉打击违规评估,对出现的违规项目,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

邓小平同志曾极其精辟地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对于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相关制度的建设问题,要以规范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机构为契机,努力抓好各项制度建设,因地制宜地建立和完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力求时刻保持执业谨慎,在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过程中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坚持让制度“说话”,按制度办事,以制度规范人,用制度约束人。在管人的同时管事,堵塞住各种可能出现风险的漏洞。要规范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操作程序,适时启用拒绝评估和终止评估工作程序,减少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差错,为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风险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所需资料不全是制约评估结果科学性的重要因素。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按科学的程序与方法进行评估时会出现被评估资产的历史资料和相关的资料残缺不全以及行业平均收益率、风险率这类具有共用性的参数无法取得等问题。因此,在评估工作中建立公共信息网和常用数据库,对于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高效化具有着重要意义。

建立以计算机为主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信息网络系统,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从中国国情出发,要把重点放在重要无形资产项目上,通过对各种专利、商标、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及多种统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建立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并逐步形成全国性的纵横交错的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信息网络。要选择适宜的计算机系统建设模式。要科学组织软件开发。各种林业无形资产价格评估应用软件的开发要有相对统一的规划,避免多头开发,重复建设,造成浪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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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杨向群,张绪成,张秋虹.对当前中国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认定的考量[J].现代农业科学,2009,(10):89-90.

[6] 吕学芳.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失范现象及其防范对策[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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