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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6-18 10:36:41

残疾人就业建议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1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残疾人是整个社会中力量相对的薄弱的群体,是被人们称为的弱势群体之一。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残疾人享有各方面的平等,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社会公平。就业是当今社会大部分人的生存之路,对于残疾人就更为重要。就业不仅是残疾人维持生活的经济来源,更是他们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虽然近些年通过政府和一些有心人士的努力,残疾人的就业境遇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总体来说他们的就业情况并不乐观。

符号互动论侧重于人的主观因素,主要研究的是人们相互作用发生的方式、机制和规律,主张从人们互动着的个体的日常自然环境去研究人类群体生活。在符号互动的理论中,符号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人们通过各种符号进行互动,人们可以借助于符号理解他人的行为,也可以借此评估自己的行为及对他人的影响。运用符号互动理论可以分别从残疾人的儿童时期、成年时期及社会标签三个角度来分析残疾人就业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首先,残疾人对自我的认识在其以后的就业中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对自我观念或高或低的认识在残疾人学习、就业过程中有着重要的影响。存在即是被感觉,儿童时期所形成的自我观念,产生的自卑,人际交往能力的欠缺,也是残疾人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在社会学家看来,每个人都要经历社会化的过程才能成为社会人,而社会化是伴随着人的一生的一个过程,是从每个人的儿童时期开始的。符号互动论的早期代表人物库利提出了“镜中我”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初级群体思想,主要集中探讨儿童时期自我观念的形成。库利认为,一个人的自我观念是在与其他人的交往中形成的,“一个人对于自我有了某种明确的想象――即他有了某种想法――涌现在自己心中,一个人所具有的这种自我感觉是由取决于别人思想的、别人对于自己的态度所决定的”,而“个人的最早的、最完整的社会生活经验是源于初级群体”,这里所谓的“初级群体”指的是人们亲密无间,有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与合作的群体。而在儿童时期残疾人身边就存在符合这些特点的初级群体――家庭及学校同伴,也就是说,家庭成员和学校同学对残疾人自我观念的形成有密切的联系。家庭是每个人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家庭成员中父母是最重要的,家庭中父母对儿童的影响是在与之交往互动中进行的。“父母以言传身教的方式将自己认可的社会规范、行为规则、价值观念以及知识技能等有意识地通过赋予各种意义的“符号”传递给儿童,儿童则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这些规范、观念和知识技能融入自己的行为结构和认知结构之中。”对于有残疾的孩子大多数的父母会比较怜惜,从而给予更多的保护。许多残疾儿童的父母会对孩子或多或少的隐瞒一些事实,让孩子认同自己父母对于“残疾”这个符号的理解,而往往这种理解会弱化“残疾”这个符号本身的意义,而且这种意义往往与大多数人对于“残疾”的解释并不相同。父母甚至出于对孩子的保护,会让孩子避免与他人接触,这就妨碍了残疾儿童人际交往能力的培养。但也因此,这个时期残疾儿童对于自我的观念与其他孩子没有什么不同,都有着一份骄傲,对自我有一种认同感。但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孩子终究要逐渐接触外界,接触父母以外的人和事。据了解,除了一些重残儿童外,父母都会想方设法让孩子上学。

学校里的同学是残疾人在儿童时期除了家庭以外的最为密切的群体。一些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学校,一些进入特殊学校。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大多是肢体残疾和不太严重的听力、智力残疾,他们不可避免会遭受到其他同学的嘲笑甚至是捉弄,同学们对他们的态度让残疾儿童意识到自己和别人的不一样,他们在同学这面“镜子”中看到的自己是异类的甚至是低人一等的。这显然会使残疾儿童的自我观念与原先在父母那儿产生的出现矛盾,这个时候,残疾儿童会知道大家对“残疾”的理解,在“残疾”这个符号上赋予的意义。但是残疾儿童这样的理解还是有偏差的,再加上小时候人际交往能力培养的缺失,这会使一些残疾儿童逐渐变得消沉,产生自卑、不如人的自我观念,甚至会产生屈辱感。在特殊学校学习的孩子虽然不会因为残疾被同学嘲笑,却与普通人的交流很少,很难培养他们的人际交往的能力,而且随着与外界的接触增多,从别人的态度中他们同样会形成与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相似的自我观念。这种自我观念一旦产生就会伴随他们一生,很难彻底改变。在成年的残疾人身上也很容易见到这种自卑感,在就业的过程中,往往觉得自不如人,人际交往能力欠缺,这和他们儿童时期就形成的自我观念是密切相关的。

其次,如果说儿童时期形成的有所偏差的自我观念对残疾人就业有所影响,那么成年时期不适当的情景定义就是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一个直接因素。

虽然自我观念有一定的延续性,但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儿童时期形成的自我观念会随着社会情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而残疾人的情景定义则影响了他们的行为。托马斯的情景定义、情景分析的思想认为,人们相互调试的过程是由情景造成的,是个人或群体对于所处的客观环境的反应。情景定义是在客观环境和行为反应之间,是人们的主观经验因素。“如果人们认定某种情景是真实的,那么这种情景就具有真实的效果。所谓的“情境”可以是态度、价值观、社会关系的状况、制度及习俗等等。”成年时期的残疾人已经经历了成长的过程,也接受了一些既定的社会定义,在儿童时期形成的自我观念会随着时间、经历而有所变化,这时候的情景定义对残疾人就业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在成年残疾人心里认为自己在就业时是受到其他人歧视的,并且认为现在残疾人的就业情况较差。那么不管客观事实是否真是如此,在他们心里已经认定了这个“事实”,他们就会做出相应的行为反应。因此,残疾人的就业要求普遍不高,尽管一些残疾人本身拥有较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他们在择业时还是会不自觉地降低要求;在用人单位提出不公平的条件(比如同工不同酬,不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障金等)时,大部分残疾人会考虑接受,放弃自己的一些在就业中合法的权益;甚至一些残疾人在找工作时失败了几次后会选择放弃。残疾人成年时期在就业时偏颇的情景定义是促使他们做出让步甚至放弃就业的直接的主观因素,这影响了残疾人的就业质量。

第三,残疾人缺少就业机会,较大程度上是由于残疾人被贴上了某种标签,这种标签是社会上人们对残疾人的歧视与偏见造成的。标签理论认为,“某种社会现象之所以成为问题就是因为社会给它贴上了这样的标签,这些问题或行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社会如何评价和对待它们。”在查阅到的中外文献中,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中国还是外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都曾对残疾人做出过负面、扭曲的理解。由于无知和迷信,人们往往认为残疾是上天对一个人的惩罚,形成了宿命论的残疾人观。而在中国社会中,“残”等同于“废”的观念严重地损害和歪曲了残疾人的形象,并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一部分。残疾人被贴上了“无能”的标签,人们普遍认为,残疾人没有就业的能力,只要保证他们基本的生存就可以了,至于其它的根本没有必要,甚至一些残疾学生被拒绝入学。虽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明确了残疾人的社会价值和合法权益,但是残疾人身上的标签并没有被摘下,人们对于残疾人的观念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仍有意识、无意识地控制着人们的想法和行为。在普通人心目中残疾人的工作效率低,甚至认为雇佣残疾人会有损企业形象。其实残疾人并非在各方面都不如正常人,也不是每一个残疾人都是无能的,但是社会给残疾人身上贴上了标签,这不仅让人们认为残疾人没有工作的能力,同时也让一些残疾人自己也接受了身上的标签,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继而更加重了残疾人就业的困难。

正如上述所言,现今,残疾人就业情况并不理想,以下从个人、家庭和社会三个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根本在于残疾人本身。残疾人之所以在就业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与残疾人自身的文化、技术等素质是脱不开关系的。作为残疾人本身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也不能忽视自己的长处,要树立信心,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到社会中;并且自觉地参加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是弱势群体,只有掌握了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弥补自身的缺陷,且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当今社会,创新是必不可少的能力。除了传统的就业模式,残疾人还可以寻找另外一些不同的就业途径,比如网上经营模式、网管等一些因科技进步、社会发展而新生的职业。除此之外,在应聘时,残疾人还可以对自己进行印象管理。

“世界是个大舞台,每个人都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莎士比亚)”“社会上每个人都参与了社会互动,这种互动就是演出,它包括自我的表演、感情的表达、信息的发出,也包括周围人对这些动作、符号的理解。在这种表演中,人们都非常关心和试图控制自己留给他人的印象。”残疾人是一群特殊的表演者,他们想要在就业中不再居于劣势,就要改变其他人对他们的看法,要为别人制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的“情景定义”,即进行印象管理。在残疾人就业过程中,招聘人员和同事们就是观众,为了实现印象管理,残疾人就要运用一些手段、工具来装点门面。为此,想要就业的残疾人要提高自己的素质,可以接受一些职业培训,增强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在面对招聘人员时要显得落落大方,彬彬有礼;在工作是刻苦努力,兢兢业业;面对其他人的嘲笑时做到不卑不亢。以此来改变以往“表现出来的自我”即观众眼中的演员的“自我”。残疾人通过印象管理来改变社会大众对残疾人以往一贯的看法,让人们认识到残疾人也有社会价值,从而使他们愿意聘请残疾人,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

第二,家庭也是影响残疾人就业的一个重要因素。残疾人最初的自我观念的形成是在家庭中。家庭是残疾儿童早期社会化的主要场所,而父母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又是残疾儿童的主要抚养者,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亲密无间的,父母平时的谈吐、举止和行为对孩子有相当大的影响,人在儿童时期可以说是完全依赖于父母。残疾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互动,父母对他们的态度、看法是残疾儿童最初自我观念的主要来源,想要残疾儿童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他们的父母尤为重要。父母对残疾儿童的过度保护使他们对自我的认识有所偏差。其实,让身患残疾的孩子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就应该以平常心来对待他们,让他们多与外界接触,培养他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可以经常带孩子去外面走走,在他们为自己的“特殊”感到困惑时尽量开导,让他们了解社会普遍对“残疾”的理解,从而能正视自己的残疾,自己的不足。这样即使以后在学校同学或者其他人的“镜子”中得到自我观念,也不会与之前的产生太大的矛盾,这么做可以使残疾儿童不至于产生过于强烈的自卑感或过于贬低自己,使他们在以后的学习和就业中保持一个平稳良好的心态。人对情境的主观解释并非完全是主观的,实际上是他过去社会化成果的反映,在儿童时期形成正确的自我观念,有益于今后残疾人对自己就业时进行符合实际的情景定义,从而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正确的适当的自我观念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在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对残疾人的社会生活、待人处事等方面也是有一定好处的。

另外,来自于家庭的支持对于残疾人是莫大的鼓励,家人应该帮助、鼓励残疾人走出家庭,多与人交流沟通,积极投入社会。由于自身的缺陷或对自己缺乏信心,残疾人对于家庭往往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家人要适时地培养他们的独立性,在他们遇到困难时,作为家人应该让残疾人明白,家庭会是他们的后盾而不是保护伞,残疾人要靠自己的力量来克服。这能够是残疾人内心更坚强,也同样有利于提高残疾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是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更有优势。

第三,在现实社会中,残疾人身上早就被贴上了某种标签,人们有的视残疾人为“废人”,是家庭和社会的负担;有的把残疾人看作是“二等公民”,只能靠社会的施舍和恩赐,现在人们普遍把残疾人视为“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扶持和帮助。这些标签都代表着社会上人们对残疾人的态度,不管好听与否,人们对残疾人的观念并没有发生太大的改变,仍然存在着偏见与歧视,“弱势群体”本身就是站在优势群体的角度来看残疾人。这些贴在残疾人身上的标签不仅让残疾人在就业时困难重重,而且还阻碍了残疾人的自我发展,使他们安于现状。标签的去除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除了最重要的残疾人自己的素质要提高以让人们改观外。首先,通过大众传媒等渠道消除人们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大众传媒对舆论的影响是强大的,许多议论的话题来自大众传媒,往往传媒报道什么,人们也就谈论什么。利用大众传媒可以有效地引导舆论,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刻苦努力的形象等,有利于改变人们对残疾人一贯的看法,会对如今较困难的残疾人就业情况有一定的帮助。其次,政府要建立明确、权威且可操作性较高的法律制度并落实有效,在法律上明确残疾人的社会价值和权益,让残疾人在就业遇到问题时有法可依。去除这些标签,把残疾人视为普通人,给残疾人创造一个公平的就业环境,让他们在工作时能够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残疾人也有自己的社会价值,只要有机会,有公平的待遇,残疾人愿意也能够自力更生,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另外,政府要加强监管力度,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得以真正实施,从而保障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总之,本文根据残疾人就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提出一些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来改善残疾人就业的困境,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自力更生。

【参考文献】

[1]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12-341.

[2]范妮.我国残疾人就业困境成因及解决路径探析[D].西北大学,2010.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2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汤小泉代表参加了辽宁代表团讨论。

吴邦国委员长在人大工作报告中说,第十届人大作为国实最高权力机关,做了大量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行使立法权、监督权贡献突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举两个例子:一是在《义务教育法》修订过程中,最初对特殊教育强调不够,只是提到支持残疾人入学。中国残联提出意见后,内司委专门召开座谈会研究,最后吸纳了残联提出的扶持特殊教育发展、特殊教育经费增长应高于普通教育经费增长、提高特教老师津贴3点建议。二是《残疾人保障法》修改。《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颁布实施,已经18年了。中国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残疾人保障法》很多地方已不适应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不能满足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牵头修法,去年内司委专门派了3个领导分别带队到地方调研。2008年1月,《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作为上届政府审议的最后一部法律获国务院常务会原则通过,并报人大审议。2月26日,十届人大32次常委会议安排进行《修订案》一读。在修法审议过程中,人大充分听取了残联的意见。比如,我们在《保障法》修订案中明确提出“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这一点以前是不太容易通过的,人大协助做了大量工作。

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之前,国际上在残疾人领域有《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等指导性文件,但一直没有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朴方同志为《公约》制定做了大量工作,曾专门拜访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及一些国家元首。中国是联合国《公约》特设委员会的27个成员国之一。去年3月30日《公约》向成员国开放的第一天,王光亚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按照联合国规定,如果《公约》获得20个国家的议会或人大批准,就将召开缔约国大会。现在已有17个国家批准了《公约》。中国在《公约》前期制定过程中态度非常积极,我们希望人大能尽快批准《公约》,使中国成为《公约》的缔约国。

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在2008年主要任务中指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的政协委员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进行了讨论。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4次提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国家实现小康社会,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状况改善,占我国贫困人口相当比例的贫困残疾人,如果没有制度化的社会保障机制,没有特殊的扶助政策作保障,就难以缩小这一困难群体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差距,就不能使他们获得国家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并且直接影响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家应切实解决好84万多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障等问题,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对残疾人的扶助力度和资金投入,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制定并完善相关优惠政策,要着力抓紧解决好当前残疾人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如无障碍环境建设、允许残疾人驾驶汽车、残疾人法律救助等。

总理报告中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内容,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应当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雇用残疾人的企业必须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残疾人的工资发放、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在残疾人就业问题上,国家应当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避免残疾人同工不同酬、利益受侵害的情况发生,国家机关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应发挥表率作用。国家应当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监管,避免假福利企业的出现,建议国家选择一些特殊行业,提供多种支持和优惠,促进残疾人就业。建议相关部门能够认真考虑,将残疾儿童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范畴。

今年的财政安排中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但要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对残疾人的就业,应当出台具体扶持和优惠政策,也希望在这方面加大宣传力度。

社会保障不单是政府的责任,企业也要肩负起相应的责任,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实施保护,企业也是有责任的。建议对慈善捐助制定政策加以引导,对企业捐赠给慈善事业的资金一律免税,这样做可以大大调动企业参与社会保障的积极性。对残疾人的扶助应注重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

赞成把残疾人保障金使用面扩大,用于残疾人生活保障。建议国家大力推进无障碍建设,尽快解决一些公共场所电梯没有有助于盲人的音响提示问题。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3

当然,秀洲区残疾人的这100多个“家”,并非一朝一夕建成的,它离不开秀洲区政府部门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多年努力,也离不开秀洲区人大常委会这些年的持续助推。

让残疾人拥有自己的“家”

近年来,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关注该区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早在2005年,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就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狭小的空间,简陋的屋舍,里面除了一两台简单的康复器械、几张桌子和一些台账资料外,别无他物。这是2005年8月,时任秀洲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韩忠烈一行,在检查秀洲区洪合镇建北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时看到的景象。事实上,当时所谓的“社区康复站”,其实就是寄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内的一间办公室。

陪同检查的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说,由于缺乏康复器材和专业的康复医生指导,平时很少有残疾人去这些康复站参加康复训练。此次执法检查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发现,全区有不少重度残疾人由于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劳动能力,缺乏经济来源,致使整个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提出了要注重残疾人康复需求,尽快建立镇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快完善社区康复站设施,依托各地敬老院尽快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等意见。

2007年初,张涵明等多名区人大代表又在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分别提出了有关建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6件建议。张涵明代表在建议中提到,“目前,我区的大部分残疾人康复仍停留在家中自行康复阶段,缺乏必要的康复器械、专业康复指导。当然,也有家庭将残疾子女送到周边地区去接受专业康复训练,但经济上、精力上和时间上的压力,让这些残疾人家庭苦不堪言。”为此,张涵明等代表希望政府部门能尽快筹建残疾人综合性康复中心,让残疾人早日实现就近康复、专业康复。

可喜的是,这些意见、建议引起了秀洲区政府的高度重视。那几年,区政府依托镇医院建起了镇残疾人康复中心,依托敬老院创办了5个重度残疾人托养所,各社区康复站的康复器材和人员配备也得到了加强。此外,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在经过选址、立项、审批等一系列程序后,也终于在2008年11月开工建设。

如今,秀洲区的残疾人社区康复站覆盖率已达100%,站内配备了143名社区康复协调员、92名社区康复医生和14名基层康复管理人员,这些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将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服务。据了解,目前秀洲区80%以上的残疾人,都可以在15分钟路程内找到一家社区康复指导站,在嘉兴市率先实现了残疾人“15分钟康复圈”。

与此同时,5个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所,也按每3至4名残疾人1名护理人员的标准配备了护理人员,并根据残疾人家庭实际情况,为重度残疾人建立了32个家庭康复点,为175名重度残疾人提供了居家安养服务。

授之以鱼,还需授之以渔

“现在残疾人要想找事做,实在太难了,因为我们根本不具备跟正常人竞争的实力,有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可干不了几天就被老板辞掉了。要是政府能照顾一下,帮忙找个事情做就好了,这样我们就不用整天闲在家里,还能贴补点家用。”这是2008年4月,秀洲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到部分残疾人家庭、福利企业视察时,一位残疾人向调研组成员道出的肺腑之言。

事实上,调研组在走访残疾人家庭时,确实看到了不少家庭家徒四壁、生活窘迫的现状,他们除了每月领取一点政府救济金外,根本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在随后召开的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各抒己见。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建丰认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就业应是缓解残疾人生活困难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政府一定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残疾人就业帮扶机制。”傅一峰委员则建议: “应该落实好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岗位。”邵金龙代表也提议,“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好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以及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典型,为残疾人就业营造良好的氛围。”……

会后,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要加大“造血型”救助模式的探索,因人而异地帮助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依靠自身劳动和发展生产逐步摆脱贫困;要创新救助方式,依托产业发展引导困难人员开展主动自救和相互救助。

接到秀洲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书后,秀洲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和完善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支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人才开发和交流的公共服务平台等多项举措。

在人大常委会的助推下,秀洲区还依托嘉兴虹亚纱管纸业有限公司,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建起了以接纳智力、精神残疾人为主的综合机构――虹亚残疾人辅助工疗站。工疗站按智力、精神残疾人的康复、工作、生活需求,分别设立康复娱乐室、工作区、餐厅等功能区域,并按需配备了各项生活、康复训练、手工劳动的相关设施。在那里,残疾人不仅可以在家门口得到就业保障,更有了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和娱乐活动的机会。

与此同时,秀洲区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和普通企业按比例分散安置等办法,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1276人。按照“一镇一品一基地”的发展思路,先后建成洪合绿华基地、新塍自强基地、油车港半岛基地、王江泾乐丰年基地等助残扶贫基地,累计扶持残疾人1900多人次,让400余户残疾人家庭实现了脱贫。

据了解,秀洲区这些助残扶残的做法,不仅得到了从业人员及残疾人家庭的普遍赞赏,还引起了省内外各级残联的广泛关注。2010年5月16日播出的央视《新闻联播》助残日专题节目,还曾对秀洲区自强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进行了报道。

让残疾人共享品质生活

这些年来,秀洲区的扶残助残工作已是硕果累累。2010年,秀洲区作为嘉兴市首家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接受国务院残工委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同时,秀洲区还参与嘉兴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联动,积极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区)”(简称“两创”)。

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对 “两创”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并将其列入区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重点监督议题。2010年上半年,秀洲区人大常委会便组织调研组分别赶赴各镇、村实地察看康复中心(站)运行情况,以及残疾人就业、生活状况和医疗康复情况。当调研组成员看到秀洲区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康复工作人员专业的护理水平,以及残疾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都有了显著改善时,都感到无比欣慰。

更令人欣喜的是,2010年10月,秀洲区还成功通过验收,被民政部、卫生部和中残联授予“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称号。

可正当大家为这一系列成绩感到高兴时,秀洲区人大常委会又把目光投向了秀洲区残疾人工作的薄弱环节。2010年下半年,秀洲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两创”工作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到了重度精神病人集中托养问题。他们认为,重度精神病人集中托养工作目前已是秀洲区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软肋”,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引起重视。

据统计,秀洲区现有精神病患者2112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患者具有自虐和暴力倾向,家庭监护管理难度大。而且,由于缺乏集中托养场所,这些病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预知的危险,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秀洲区作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应尽早建立精神病人集中托养场所,将其列入财政救济范围实施救助,并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提高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4

二、调研内容

(一) 扶助贫困残疾人(教育就业科)

1、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如何开展残疾人工作。

2、在整村推进中如何加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3、如何构建农村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

4、如何对农村重残、一户多残实施社会救助。

5、康复扶贫贷款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 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宣传科)

1、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后,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到位情况。

2、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如何发挥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3、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的现状和建议。

(三) 残疾人教育(教育就业科)

1、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现状和分析。

2、特殊教育资源的调整。

3、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的有效方法。

(四) 残疾人就业(教育就业科)

1、贯彻《湖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情况(主要经验,好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和困难)。

2、残疾人就业的基本情况(城乡残疾人数、比例、城镇就业年龄段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人数、总的就业人数、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和个体从业的比例等)及对策。

3、社会福利企业退税及退税后给残疾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改善情况。

4、自强创业的典型。

5、残疾大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

(五)残疾人康复(康复科)

1、根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拟定我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给农村残疾人带来哪些方面的利益,还存在什么问题,将残疾人康复项目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有哪些作法和建议。

3、重点康复与社区康复相结合有哪些好的作法和建议。

(六)残疾人维权(组织宣传科)

1、贯彻《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情况。

2、 对修改省政府145号令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3、对修改《残疾人保障法》有什么建议和要求。

4、残疾人机动车营运情况。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上有哪些好的作法,对营运有哪些建议。

三、调研的时间、要求

1、为把调研工作与平时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调研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在平时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注意资料的收集,掌握第一手材料。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5

一、抓好全年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

(一)扎实细致地做好调查前的筹备和摸底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以残联系统为主组织的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社会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和文件有关精神,县残联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进行了抽样调查工作的筹备、培训、摸底等工作,为4月1日抽样调查的入户调查奠定了基础。为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今年3月份制定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调查目的、对象、范围、时间、阶段等内容;于3月14日,召开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动员大会,并相继制定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方案》、《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安全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调查队人员的任务及工作,为现场调查乃至整个调查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认真做好抽样调查现场入户登记工作

我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过筹备、摸底阶段后,县抽样调查队工作人员从4月1日至5月3日,对高亭镇兰亭、石马岙,衢山镇的万北、塘岙,岱东镇龙头、凤凰,岱西镇的茶前山、后岸八个调查小区进行了现场入户调查,共调查户数1448户,调查人数3813人,见面2977人,健康检查825人,入户率100%,见面率78.08%,检查率100%,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我县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及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县调查队按照全国及省统一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扎实工作,控制进度,注重总结,摸底、入户登记、残疾筛选、残疾鉴定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向各级政府及省、市残联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认真做好调查后期各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质量验收

现场调查结束后,县抽调办从调查队中挑选了10名骨干,组成了新的精干团体,开展调查后期的各项工作:一是做好调查质量自查工作。从5月7日至6月10日,县抽调办组织调查员对所有调查表进行审核,各项指标数据进行仔细的计算,核对和逻辑审查,发现有漏填、漏圈和不明之处采取及时补写和电话询问等重新调查或再次入户的方式进行确认,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好报表质量关。二是做好快速过录汇总、县级编码、县级质量验收、县级交叉验收。三是认真做好全面总结,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其他工作。目前,由于我县报表质量高,装订规范合理,因此已以良好的质量通过了省级质量验收。

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

(一)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1、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今年上半年县残联

在福利企业新安置了30名残疾人就业。同时还积极推行按比例就业政策,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取得劳动报酬,解决劳动问题。

2、积极争取参加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为了能给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提供一个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创造一个相互沟通、经济联谊的载体,也为能让全中国深入了解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支持帮助残疾人企业搭建一个平台,县残联积极向省、市残联争取“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摊位,经过争取岱山县中兴电机电器厂成为舟山市唯一的一家残疾人企业将于8月上旬赴北京参加此次成果展,参展产品为企业电机产品与银杏茶。

3、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与征收准备工作。继续做好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通过劳服所工作人员与地税部门的有关同志下企业耐心解说,上半年共追缴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500元;全面做好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准备工作,至6月底,已对部分征收单位的总职工数与残疾职工数的进行了统计,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确定20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基数的请示》。

(二)开展康复扶贫助残,为残疾人送温暖

1、开展慰问救助,给残疾人关爱。在春节前夕,县残联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让广大残疾人过上一个愉快的春节,共对全县七个乡镇的45户困难残疾人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慰问金额达27000元。“助残日”前后,结合抽样调查工作,对全县七个乡镇37户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因大病、重病和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重点走访慰问,慰问金额22200元。同时,各乡镇残联也以不同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困难家庭中,关心、帮助残疾人。在助残日期间还对全县78户(144人)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发放金额达43200元。此外,上半年县残联还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工作,共为50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补助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金17000余元。

2、巩固成果,深入开展康复服务。我县是“十五”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试点县,2005年,我们把“精防”工作作为重点康复工程来抓,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巩固成果,今年县残联还将继续开展精神病康复工作,并在“助残日”期间输送了五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赴舟山市第二人民进行康复治疗。此外,为满足更多残疾人康复需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县残联在3月份对全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用品用具需求调查,据统计,全县共有100余名低保残疾人需要15种不同种类的用品用具,并在助残日期间对其中的20余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用品用具的免费配发。让残疾人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3、动员社会力量,真情帮扶残疾人。

在助残日期间,县残联会同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向全社会发放了“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助残倡议书,倡议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到本单位或联系单位的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走进残疾人家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残疾人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好事;倡议全县各私营企业的贤达人士要将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作为企业回报社会、个人积德祈福的善事,积极投身到助残志愿者队伍中来……通过倡议,促进了扶残助残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增强了人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行扶持政策的落实调研与完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

权益。

1、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今年初,县残联专门组织人员,通过向残疾人了解、访问工商、税务、交通等有关单位的方法,对岱政发[2004]139号《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根据残疾人及有关部门的建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省人大第69号公告)、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号文件)和《舟山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舟山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新拟订《岱山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目前《岱山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已提交县政府。

2、做好残疾人工作。工作是党、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残疾人民利的重要手段。年初县残联就把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对残疾人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上半年,共接待残疾人及亲属(包括外地残疾人)来信来访100余人次,99%以上的事件在初信初访后得到妥善解决,为全县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开展宣传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1、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使残疾人进一步了解我县近几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提高残疾人参与全县社会经济建设的意识,在“助残日”,县残联组织了十余名残疾人代表参观了我县近几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加强了残疾人体育工作,抓好舟山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参赛的报名工作,共有来自全县各乡镇的22名残疾人运动员将于7月20日赴市里参加5个大项19个小项的比赛。

2、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热烈的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期间,县电视台连续三次在黄金时段播放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益广告和抽样调查宣传标语,县抽样办在县、市、省各级各类媒体等发表抽样调查领导活动、工作动态等新闻64篇(条),县电视台播放相关新闻5条,县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50条,调查小区开辟宣传专栏,黑板报共计20余期,张贴标语500条,向调查户和行人发放“一封信”和宣传画3000余封(张)。在“助残日”期间,县电视台对助残日的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并在《现在关注》栏目中报道了残疾人金义宏的自强事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播放残疾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及新闻动态280条次,在各级各类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发表工作动态75条。

(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1、加强学习和交流,增强综合能力。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测试,贯彻落实“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安排三位同志参加了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职业指导师培训,并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加强残联的组织建设,开好全县残联工作会议和四届四次主席团会议。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年初县残联就召开了全县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理事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去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明确部署了今年全县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并表彰了先进。五月份在县政协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四次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肯定了四届主席团2005年所取得的成绩,确定了2006年我县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会议还补选了主席团委员。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转变工作作风,继往开来,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康复工作

1、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已建的18个社区康复站作用,逐步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服务、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2、继续开展“助盲”、“助听”、“助行”、精神病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帮助残疾人补偿、恢复功能。

3、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补助和供应服务工作,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

4、搞好“十五”康复总结并制订“十一五”康复计划。

5、完成市残联布置的其它各项康复任务。

二、就业培训工作。

1、继续以按比例就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

下半年计划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0人。

2、选准培训课题,加强对各类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计划培训残疾人218名。

三、社会保障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22号令关于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优惠政策,讨论通过《岱山县扶持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出台,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动员残疾人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保费用问题,同时协助做好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确保享受医疗救助补助。

3、继续做好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工作,并加强宣传使更多的残疾人得知这一扶持政策,享受这一政策。

4、继续配合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

5、做好残疾人的维权工作,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扶贫工作。

1、继续开展社会“帮困结对”、“助学结对”、“助居工程”等活动。完成“助居”49户。

2、继续做好生活不能自理、一户多残的特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工作。

3、加大扶贫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帮助种养殖示范户和个体工商户的增效创收,增加扶贫贴息资金和苗种补助资金的投入额度,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

五、宣传文体工作。

1、开展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员参加舟山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2、继续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

六、无障碍建设工作

1、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活

动。

2、推进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建设。

3、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及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手语培训工作。

五、组织建设及自身建设。

1、抓好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乡镇换届选举、专职理事长或专职干部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的落实等工作。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6

(一)扎实细致地做好调查前的筹备和摸底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以残联系统为主组织的一次全国性大规模社会调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抽样调查工作会议和文件有关精神,县残联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下进行了抽样调查工作的筹备、培训、摸底等工作,为4月1日抽样调查的入户调查奠定了基础。为了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今年3月份制定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调查目的、对象、范围、时间、阶段等内容;于3月14日,召开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动员大会,并相继制定了《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现场调查方案》、《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岱山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安全预案》,明确了各部门、调查队人员的任务及工作,为现场调查乃至整个调查工作的开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认真做好抽样调查现场入户登记工作

我县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经过筹备、摸底阶段后,县抽样调查队工作人员从4月1日至5月3日,对高亭镇兰亭、石马岙,衢山镇的万北、塘岙,岱东镇龙头、凤凰,岱西镇的茶前山、后岸八个调查小区进行了现场入户调查,共调查户数1448户,调查人数3813人,见面2977人,健康检查825人,入户率100%,见面率78.08%,检查率100%,各项技术指标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我县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乡镇及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县调查队按照全国及省统一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扎实工作,控制进度,注重总结,摸底、入户登记、残疾筛选、残疾鉴定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向各级政府及省、市残联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认真做好调查后期各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质量验收

现场调查结束后,县抽调办从调查队中挑选了10名骨干,组成了新的精干团体,开展调查后期的各项工作:原创:一是做好调查质量自查工作。从5月7日至6月10日,县抽调办组织调查员对所有调查表进行审核,各项指标数据进行仔细的计算,核对和逻辑审查,发现有漏填、漏圈和不明之处采取及时补写和电话询问等重新调查或再次入户的方式进行确认,以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把好报表质量关。二是做好快速过录汇总、县级编码、县级质量验收、县级交叉验收。三是认真做好全面总结,文件资料的归档等其他工作。目前,由于我县报表质量高,装订规范合理,因此已以良好的质量通过了省级质量验收。

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问题

(一)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

1、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今年上半年县残联

在福利企业新安置了30名残疾人就业。同时还积极推行按比例就业政策,使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取得劳动报酬,解决劳动问题。

2、积极争取参加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落实参展企业及产品。为了能给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提供一个展示自身价值的舞台,创造一个相互沟通、经济联谊的载体,也为能让全中国深入了解我县的残疾人企业、支持帮助残疾人企业搭建一个平台,县残联积极向省、市残联争取“首届中国残疾人企业成果展”摊位,经过争取岱山县中兴电机电器厂成为舟山市唯一的一家残疾人企业将于8月上旬赴北京参加此次成果展,参展产品为企业电机产品与银杏茶。

3、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与征收准备工作。继续做好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催讨工作,通过劳服所工作人员与地税部门的有关同志下企业耐心解说,上半年共追缴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500元;全面做好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准备工作,至6月底,已对部分征收单位的总职工数与残疾职工数的进行了统计,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要求确定200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基数的请示》。

(二)开展康复扶贫助残,为残疾人送温暖

1、开展慰问救助,给残疾人关爱。在春节前夕,县残联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让广大残疾人过上一个愉快的春节,共对全县七个乡镇的45户困难残疾人开展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慰问金额达27000元。“助残日”前后,结合抽样调查工作,对全县七个乡镇37户享受低保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家庭,因大病、重病和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进行了重点走访慰问,慰问金额22200元。同时,各乡镇残联也以不同方式开展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残疾人困难家庭中,关心、帮助残疾人。在助残日期间还对全县78户(144人)特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救助金的发放工作,发放金额达43200元。此外,上半年县残联还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工作,共为50名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补助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金17000余元。

2、巩固成果,深入开展康复服务。我县是“十五”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试点县,2005年,我们把“精防”工作作为重点康复工程来抓,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巩固成果,今年县残联还将继续开展精神病康复工作,并在“助残日”期间输送了五名重症精神病患者赴舟山市第二人民进行康复治疗。此外,为满足更多残疾人康复需要,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县残联在3月份对全县的贫困残疾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用品用具需求调查,据统计,全县共有100余名低保残疾人需要15种不同种类的用品用具,并在助残日期间对其中的20余名贫困残疾人进行了用品用具的免费配发。让残疾人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3、动员社会力量,真情帮扶残疾人。

在助残日期间,县残联会同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向全社会发放了“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助残倡议书,倡议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到本单位或联系单位的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倡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走进残疾人家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残疾人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好事;倡议全县各私营企业的贤达人士要将帮助残疾人及其家庭作为企业回报社会、个人积德祈福的善事,积极投身到助残志愿者队伍中来……通过倡议,促进了扶残助残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增强了人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三)进行扶持政策的落实调研与完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

权益。

1、为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强自立,促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今年初,县残联专门组织人员,通过向残疾人了解、访问工商、税务、交通等有关单位的方法,对岱政发[2004]139号《岱山县扶持残疾人事业若干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并根据残疾人及有关部门的建议,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省人大第69号公告)、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号文件)和《舟山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舟山市人民政府第22号令)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新拟订《岱山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目前《岱山县扶助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已提交县政府。

2、做好残疾人工作。工作是党、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和实现残疾人民利的重要手段。年初县残联就把工作列入重要工作之一,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对残疾人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良好的服务。上半年,共接待残疾人及亲属(包括外地残疾人)来信来访100余人次,99%以上的事件在初信初访后得到妥善解决,为全县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开展宣传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1、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为使残疾人进一步了解我县近几年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提高残疾人参与全县社会经济建设的意识,在“助残日”,县残联组织了十余名残疾人代表参观了我县近几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加强了残疾人体育工作,抓好舟山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参赛的报名工作,共有来自全县各乡镇的22名残疾人运动员将于7月20日赴市里参加5个大项19个小项的比赛。

2、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扶残助残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热烈的社会扶残助残氛围。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期间,县电视台连续三次在黄金时段播放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公益广告和抽样调查宣传标语,县抽样办在县、市、省各级各类媒体等发表抽样调查领导活动、工作动态等新闻64篇(条),县电视台播放相关新闻5条,原创:县区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50条,调查小区开辟宣传专栏,黑板报共计20余期,张贴标语500条,向调查户和行人发放“一封信”和宣传画3000余封(张)。在“助残日”期间,县电视台对助残日的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并在《现在关注》栏目中报道了残疾人金义宏的自强事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县共播放残疾人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及新闻动态280条次,在各级各类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发表工作动态75条。

(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1、加强学习和交流,增强综合能力。精心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和测试,贯彻落实“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按照省残联的要求,安排三位同志参加了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的职业指导师培训,并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2、加强残联的组织建设,开好全县残联工作会议和四届四次主席团会议。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年初县残联就召开了全县工作会议,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理事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回顾了去年全县残疾人工作,明确部署了今年全县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并表彰了先进。五月份在县政协会议室召开了四届四次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肯定了四届主席团2005年所取得的成绩,确定了2006年我县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会议还补选了主席团委员。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转变工作作风,继往开来,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下半年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康复工作

1、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已建的18个社区康复站作用,逐步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基本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以残疾筛查、康复治疗服务、康复训练、康复知识普及和转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康复服务。

2、继续开展“助盲”、“助听”、“助行”、精神病康复等重点康复工程,帮助残疾人补偿、恢复功能。

3、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配发补助和供应服务工作,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

4、搞好“十五”康复总结并制订“十一五”康复计划。

5、完成市残联布置的其它各项康复任务。

二、就业培训工作。

1、继续以按比例就业为重点,大力推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

下半年计划新安置残疾人就业20人。

2、选准培训课题,加强对各类残疾人的就业培训,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技能,计划培训残疾人218名。

三、社会保障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舟山市人民政府22号令关于

《舟山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的优惠政策,讨论通过《岱山县扶持残疾人实施办法》(草案),提请县人民政府出台,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2、动员残疾人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帮助贫困残疾人解决参保费用问题,同时协助做好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确保享受医疗救助补助。

3、继续做好对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种养业户、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工作,并加强宣传使更多的残疾人得知这一扶持政策,享受这一政策。

4、继续配合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

5、做好残疾人的维权工作,继续聘请法律顾问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

四、扶贫工作。

1、继续开展社会“帮困结对”、“助学结对”、“助居工程”等活动。完成“助居”49户。

2、继续做好生活不能自理、一户多残的特困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工作。

3、加大扶贫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帮助种养殖示范户和个体工商户的增效创收,增加扶贫贴息资金和苗种补助资金的投入额度,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

五、宣传文体工作。

1、开展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运动员参加舟山市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2、继续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报道。

六、无障碍建设工作

1、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活

动。

2、推进公共图书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建设。

3、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及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手语培训工作。

五、组织建设及自身建设。

1、抓好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乡镇换届选举、专职理事长或专职干部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的落实等工作。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7

残疾人心中的“阳光”

在为生活努力打拼的过程中,梁瑞荣深刻体会到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在当前竞争压力巨大的社会中所处的劣势地位,尤其是身处农村的残疾人,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

作为安吉县十四届人大代表,作为一名残疾人代表,他时刻心系农村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

每逢闲暇,梁瑞荣就会到田间地头、大街小巷走访了解,或者找村干部聊聊当地残疾人的生活现状,或者上门到残疾人家中探访。

刘名星是安吉县昆铜乡一位有轻微智障的年轻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因为智力上的问题,他每次去当地企业求职,都被企业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渐渐地他便开始不愿与外人接触。

梁瑞荣在一次走访活动中听说了他的事,就亲自来到刘名星家。“我看你儿子在家里不是什么都能干吗,找工作的时候,别人为什么不要他啊?”梁瑞荣看到刘名星正在家里打扫房间,就问刘名星的母亲。

他母亲无奈地说:“我儿子其实做事还是很仔细的,就是因为反应比正常人稍微慢了点,有时候讲话不是很清楚,所以都不要他。”在与刘名星面对面简单交流之后,梁瑞荣确定,刘名星外出工作被拒,完全是因为个别企业对残疾人存有偏见所至。

面对刘名星那张对生活充满困惑的脸,和刘名星母亲那渴求帮助的目光,梁瑞荣深深感受到了他们对他这个人大代表的期盼。

自那以后,他就开始关注农村残疾人就业问题和如何保障他们合法权益的问题。他心想,有没有什么办法,既能让他们自食其力,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又能疗养身体,逐步恢复健康。

经过长期的走访调研,梁瑞荣掌握了大量农村残疾人生活的第一手资料。在2007年安吉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联合其他几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安吉县农村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他在建议中提到,农村残疾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缺少必要的知识和社会有效支持,长期生活在权利无法保障的环境里,而且发生侵权事件时还诉求无门。他认为,农村残疾人不仅需要社会的救助,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与健康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该建议得到了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当年便组织调研组到基层就农村残疾人生活现状及权利保障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安吉县民政部门和梅溪镇认真办理该建议。

其间,梁瑞荣本人也密切关注该建议办理进度,曾多次到残联和梅溪镇了解落实情况,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终于,2008年初,安吉县第一所农村残疾人工作康复中心――梅溪镇残疾人工疗所在龙翔社区正式成立,将专门为各乡镇农村残疾人提供相对轻松的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报酬和补助。这样一来,这些农村残疾人不仅能适量做一些有益于身体康复的工作,又可以赚取一定的劳动报酬,还可避免他们不愿与正常人交往的自卑情绪,一举多得。

梅溪镇残疾人工疗所建立后,周边乡镇里的残疾人都纷纷要求到工疗所工作。但梁瑞荣没想到的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工疗所竟然出现了无工可做的情况。如何让工疗所正常运行,又成了梁瑞荣关注的新问题。

在经过详细了解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2008年上半年,梁瑞荣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活动中,向县人大常委会建议,让残疾人工疗所和相关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为工疗所提供残疾人力所能及的工作,并支付一定的工作报酬,以维持工疗所长期正常运行。

他的建议引起了安吉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随即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解决残疾人工疗所运行中的相关问题。没过多久,梅溪镇政府便决定由残疾人工疗所与部分乡镇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相关企业将一些简单的产品加工点设在工疗所,并支付一定报酬。其中,梁瑞荣的峰晖竹艺服饰有限公司也作为合作企业之一,将一些简单的竹制品加工点设在了残疾人工疗所。

自此,工疗所终于开始了正常和规律的运行,可梁瑞荣对农村残疾人的关注却没有就此停住。为了确保工疗所的残疾人在适度劳动之后,能得到充分的休养,他又联合几名代表进一步建议政府加强残疾人工疗所硬件设施建设。在他的建议下,政府部门在工疗所设立了活动室,购买了健身器械、电视等设备,还配备了专门的康复医生,部分路远的残疾人上下班还有班车接送。在工疗所工作的残疾人程优琴对笔者说:“是梁瑞荣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价值,看到了生活的阳光。”

据了解,像这样的残疾人工作疗养中心,安吉县目前已有多个,解决了安吉县大部分乡镇残疾人的就业难问题。

孤寡老人身边的“好儿子”

到敬老院拜访孤寡老人,陪老人们聊聊天,为生活孤苦伶仃的老人捐款捐物,是梁瑞荣这些年一直坚持在做的事。

在长时间的走访过程中,梁瑞荣目睹了乡镇敬老院硬件的落后现状,也深深体会到社会对这个最需要得到关爱群体的淡忘。

在一次代表接待选民活动中,昆铜乡敬老院的一位孤寡老人程大伯向梁瑞荣抱怨道:“我们在敬老院的老房子里,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窖,下雨了直接能洗澡,完全是现在城里人追求的纯自然生活啊!”

梁瑞荣听出了程大伯这句话中的自嘲与无奈。他记得,自己有一次去敬老院看望老人们时,正逢下雨,就亲眼看到过这种满屋子盆盆罐罐接漏水的场景。

2007年底,梁瑞荣和其他几名人大代表,走遍了安吉县几乎每个乡镇的敬老院,全面了解了农村敬老院老人们的真实生活状态。他们发现,房屋破旧,生活设施简陋,经费严重不足,几乎是所有乡镇敬老院的通病。

在2008年安吉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梁瑞荣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议。他提出,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特别是针对农村敬老院存在的问题,要尽快建立制度,落实措施,保障农村生活困难老人们的权益。

梁瑞荣的建议被交由安吉县建设局办理。没过多久,一支专业的施工队便开进了农村敬老院,外墙被粉刷亮白,屋顶也被修缮一新,但由于经费问题,敬老院里的硬件设备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

程大伯见到梁瑞荣就说:“小梁,房子刷白了,好看是好看,可是对我们来说外面好看没什么用啊!”为此,梁瑞荣再次联合部分代表,建议政府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内部硬件设施。

梁瑞荣的建议再次得到了政府的重视,明确表示拨出专项经费完善全县乡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再次看到梁瑞荣时,程大伯拉着他的手说:“小梁啊,你真是比我们这帮老头子老太婆的亲儿子还要亲,还要关心我们哪!”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8

王新宪在致辞中说,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重要部署。此次双方共同签署协议,将进一步促进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携手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造福更多残疾人,对全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将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罗志军在签字仪式上指出,中国残联将江苏列为全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试验区,并与江苏省共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对于江苏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产生重要影响。江苏省将认真履行协议确定的责任和义务,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残疾人文化教育水平,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率先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9

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小康。现在不要讲残疾人奔小康了,还有一部分贫困残疾人连基本的温饱都还没有得到解决。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实行普惠加特惠,使特困残疾人受到社会关注,得到政府关爱,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作为财政收入并不富有的滁州市能做到,省政府也应该能够做到。将“在全省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恸制度的建议”,向省政协无党派人士界别报告,作为2008年度调研课题。到宿州、滁州进行调研,然后由我执笔,多次修改,十易其稿,向省政协2008年“资政会”报告了《关于建立贫困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的建议》,受到了省长王三运的高度重视,后来省委、省政府将这项建议列为2009年的省民生工程加以实施。

由中残联组联部、研究室和福建省残联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同人论坛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同人论坛每两年举办一次,前三届我省肢协既没有参加,也没有提交论文。为了参加第四届同人论坛会议,提交一份高质量的会议论文,同时也是落实省残联“五代会”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我省肢协工作,充分发挥肢协在残联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经省残联同意,2008年8月12日~14日我和省肢协部分委员到池州、黄山、宣城等地就如何做好肢协工作专题调研,并形成《关于发挥肢残人协会作用的调研报告》上报省残联,同时结合我省肢协工作实际,向第四届同人论坛大会提交了《残联专门协会作用的发挥与发展探索》,得到了省残联领导的高度称赞。省残联副主席、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纯和对论了重要批示: “宗文同志的论文看过,观点鲜明,言之有物,契合实际,催人奋进。希望其他几个专门协会的工作也不甘落后!”虽然这些工作做起来需要精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对于我来讲有一种成就感,那就是为广大肢残人服务是一生中自愿和追求的目标,我热爱肢协工作,更爱肢残人朋友。

2008年4月份换届后的省肢协五年工作,如何更加有效地、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广大肢残人来开展工作,是我一直思考、谋划的大事,也是通过更好地开展工作,来展示和树立省肢协的新形象。多年来,由于种种原因,省肢协工作开展得不够好,在省残联“五代会”报告上没有地位。有为才有位。因此,我根据新的省肢协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意见和建议,结合我省肢协工作实际,形成了《关于省肢协工作情况的实施意见》报送省残联,得到了省残联领导的肯定和鼓励,也得到了全体委员的认同,今后五年省肢协将围绕这个意见来开展工作。

残疾人就业建议例10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1月23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护士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施行以来,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修订。修订草案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着重完善或增加了有关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的规定:保障残疾人依法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鼓励和扶持兴办康复机构;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教育给予资助;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免费提供就业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采取其他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修订草案还对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作出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护士是医疗卫生专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工作直接关系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为维护护士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护士条例》。条例草案对设立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护士的权利和义务、优秀护士的表彰和奖励等作了明确规定;草案还规定了医疗机构在保障护士权益、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中的责任。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月20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历时近3年,调查了65万多个村和近2.3亿住户,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我国农业生产、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居民生活和社区环境等方面新的基础数据。这次普查对于正确认识国情,把握我国“三农”的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