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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经济与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5-29 16:17:22

渔业经济与管理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1

中国渔业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而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渔业体制建立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以来,渔业经济学科从理论探索和改革开放实践总结中,探寻了适合于中国渔业经济发展的理论指导与实践,突出在于发展中国家渔业发展经济学和转型体制国家的渔业制度经济学的世界性贡献。

200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中国水产学会在青岛召开的渔业学科建设研讨会上,水产专业7+2学科设置中,渔业经济作为2级学科,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渔业经济学科框架[1]。中国渔业市场经济的规范研究得以迅速发展,至今有8年。经过新一代渔业经济学者的孜孜不倦努力,已在渔业行业经济[2-4]、渔业微观经济[5]、渔业制度经济、渔业福利经济、渔业资源经济[7]、渔业技术经济、渔业经营体制、渔业生态经济、渔业环境经济、水产养殖经济、渔业国际贸易、渔业市场建设、渔业资源配置改革等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在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两种范式方面取得了与世界渔业大国地位相称的成就,并为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渔业强国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受福建省水产学会委托,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渔业经济学科前沿与现实急迫的渔业经济问题提出探讨。

1产量增长拐点的经济学问题

我国渔业产量持续增长了60多年,期间历经三次质的飞跃。第一次是改革开放的恢复性增长,是体制经济学在渔业体制改革,解放生产力,发挥生产力本能的飞跃。第二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确立以养为主的产业方针调整的结果。现在正面临第三次质的飞跃,其中渔业总产量增长拐点。从经济学考察:一是劳动力及成本推手。日本、韩国以及台湾省的渔业总产量增长的经验,当人均GDP从4000—8000美元阶段,由于渔业生产劳动特殊性,尤其是捕捞生产,入渔劳动力减少,且劳动力成本推高。

二是渔业消费品全球资源配置。欧美、日本等发达工业化国家都把渔业消费自给缺口由渔业国际贸易平衡。我国从渔业出口大国转为既是渔业重要出口国又是渔业资源重要进口国阶段。

三是健康水资源贫乏。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水利建设,包括水资源安全,对水产用水提出警示。适宜于水产养殖的内陆水域越来越小,且让位于人饮用水和生活用水。

四是技术创新增长不能满足水产捕捞业资源衰退的增长缺口,以及水产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的负外部性。

因此,增产量是调结构、保消费,渔业增产、渔民增效的物质基础,保持稳定且有一定增长量的我国水产养殖在经济学视野中挑战与机会伴生。由此引发的产量增长极限与技术创新替代是今后渔业经济研究重点之一。

2渔业市场经济下“渔民、渔业、渔村”关系新变化在实证调查中,“渔民、渔业、渔村”是一种市场经济关系逻辑[33],有别于计划经济和改革开放之初的二元渔业体制。研究结论是,渔民不是身份,而是一种职业。由此带来的行业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以及渔业资源配置研究对象的变化[39][21]。比如,渔用燃油补贴经济分析的争议,是补贴给渔民,还是渔船权益人,还是渔船上劳动者。像晋江、石狮市的主要捕捞渔村,外来工下海捕捞和外雇渔业劳力是否享有渔民生产者所有的权利。

“渔民、渔业、渔村”的逻辑已解构,用市场经济办法[14],正提出现代捕捞业“渔船准入、渔具准入、渔民准入”的制度设计[34]。

3近海水产资源捕捞管理的经济问题《渔业法》中规定,水产资源捕捞实行限额捕捞,并在投入控制上“双控”。近年来,由于近海渔业资源加剧衰退,禁渔期、禁渔区、禁渔线的效果不彰显,渔民转产转业缓慢等现实,渔业资源经济学上有3种观点争论;一是继续现实主义的限额双控,削减捕捞强度。恢复或提高CPUE。二是推行个人可转让配额或生产单位配额制[43],如学习新西兰ATQ制度。三是增殖恢复资源,平衡增殖与捕捞的经济、生态效益。从经济制度上设计增殖、养护、限捕、休渔等近海水产资源捕捞管理,由于近海水鱼类的洄游性和跨国界,水产资源的国际间谈判及渔业贸易摩擦带来经济学难点问题将持续争议。

4失海失水渔民补偿问题

虽然《物权法》规定了渔业养殖捕捞的用益物权,但还不能解决失海失水渔民补偿问题。

从制度经济学分析,渔业退出的损失,除了渔业在产损失、失海失水损失、设施损失等3部分之外,还应包括渔业劳动技能的刚性损失,海域滩涂财富增值的损失。

其次,从政治经济学分析,农民有集体土地,《渔业法》实施时也规定了滩涂、水域由渔业集体所有,但《海域法》颁布,旧法从新法原则,没有了集体所有海域。现实中有的沿海村和自然村,在解放初期,剥夺了渔霸、渔业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渔农民分得了海域或桁地,从互助组到人民公社,海域或桁地归集于集体大队或人民公社。

失海失水渔民补偿是近年来理论探讨的热点,大多从弱质渔业和弱势渔民方面分析,[10][12][31-32]今后将围绕这一热点问题展开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5低碳渔业与碳汇渔业的经济学问题低碳渔业与碳汇渔业作为2010年全国渔业专家论坛主题,碳汇渔业在水产科技界和国家渔业主管部门已形成共识,但是实现碳汇渔业从经济学角度要解决碳汇价值的评价和计量,还要建立渔业碳交易平台和市场化运作规范。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离此则“空中楼阁”。而低碳渔业的经济学问题主要讨论渔业生产节能减排,渔业生态养殖节水、节能、节人力、低排放,可循环,可追溯。

从政治经济学和国际贸易经济学分析,应深入研究,捕捞生产以柴油“石化碳”换取的“生物碳”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其次,国际渔业贸易中“碳汇流转”本质涉及“碳贸易”,尤其是我国土地、水资源紧缺下,初级农渔产品出口的碳代价,而相反发展远洋渔业、公海渔业捕捞的产品是国内无碳经济产品。

6公共渔业资源体制问题

“公共鱼池”的渔业资源经济学已被认为哈丁悲剧,西方市场经济的主流观点是推崇华盛顿共识,在美国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奥斯托罗姆博士认为“社区管理”模式是第3条路径。

“社区管理”在近2年渔业经济专家论坛上呼声很高[7-9]。从我国渔业观察,像泰宁金湖渔业公司具有现代渔业特征的“社区管理”模式。由于“社区管理”带有互助集体性质,因此,实践中比较忌讳。但在日本、台湾渔业权制度中有这种制度设计,可以参考探索。

7渔业基层经营体制

渔业基层经营是渔业微观经济分析的基石,现在中国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呈现多样化,基层经营单位有上市的股份公司如辽渔、獐子岛,有股份有限公司,渔村更多的有渔业股份合作制、合伙经营、合作经营、私营和三资企业,还有个体和家庭承包户。从微观数量而言,水产养殖中更多的是个体和家庭承包户,这些渔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3种形式组织起来:一是农业合作社,二是渔业协会,三是公司加农户或企业带农户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于生产力发展,在当前渔业分散经营现实中,应尊重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继续探索各种有利于渔业发展的渔业基层经营体制,并及时总结,分析提高推广,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8水产科技创新及转化生产力的经济学问题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两院院士会议上讲话提出“自主创新,支撑发展”的科技发展方针,提出了科研机构、高校、政府、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不同角色和作用。我国渔业行政部门历来重视水产科技创新及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3年,国家渔业部门设立的行业科技专项经费中,都把渔业经济核算、评价作为项目内容,表明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水产科技创新的经济学要求,前瞻性研究必须与未来水产市场需求相结合,国家公益水产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发为主体必须与“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相结合,科技创新与价值创新相一致,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相结合,不但从技术经济学层面上推动水产科技创新,而且在市场经济中找准位置,发挥支撑作用。

此外,近2年对渔业保险、渔船安全、渔港经济研究开始成为热点课题。

9福建渔业经济学科展望

改革开放初期,福建渔业经济工作者,包括厦门水产学院渔业经济教师、福建省水产厅、省渔业经管站及基层渔业经管站等一批人员热诚致力于转型期渔业体制研究,探索了诸如以船核算、单船承包、鱼价放开、池塘承包、荒滩荒水开发等全国有影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一些渔业经济理论创新被国家采纳、推行与借鉴。

21世纪以来,我国已形成了上海海洋大学渔业战略研究、国际贸易研究、水产养殖及鱼塘生态经济研究等专题的渔业经济管理学科;中国海洋大学致力于渔业资源管理经济、渔民权益制度经济研究;大连海洋大学的东亚渔业关系经济、渔业贸易经济研究;浙江海洋学院的渔民组织及经营研究;广东海洋大学的南海渔业经济研究以及东海区渔政局、中国水产科学院的渔业制度经济、渔业管理经济以及水产技术经济、渔业科技创新经济学等渔业经济研究团队,学科建设,同时取得了累累硕果。我国渔业经济学科相对于水产自然学科,表征上存在着研究人员少、课题少、应用成果少,本质是知识体系不健全。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2

中图分类号:F326.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一、引言

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和海洋经济时代。在全球资源匮乏和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背景下,持续、健康、高效的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十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海洋发展战略;2013年10月,又提出了“海上丝绸之路”的伟大战略构想。根据这一愿景,我们应该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等领域合作;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可见,贯彻“生态优先”原则,在保护环境中高效发展海洋经济是我国海洋经济未来发展的方向。渔业社区化管理不仅能弥补政府主导型管理的不足,而且能够完善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对我国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二、渔业社区化管理的生态内涵及主要特点

根据管理主体不同,渔业管理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政府主导型、市场诱导型和社区自律型。具体来看,渔业的政府主导型管理主要指通过政府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立法部门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对渔业进行管理。这一模式虽然在执行法律法规时能够凸显政府的行政执行力,但在实施时不能及时反映用户的最新情况,而且作为利益相关者的用户也被排除在管理过程之外,极易造成管理与实际情况的脱节,从而导致管理的失败;市场诱导型把市场作为基本主体,通过发挥其主导作用对渔业进行自发调节。该模式虽然能使用户及时得到相关最新信息,但一是我国现有市场有待完善;二是市场信息的短期性容易导致被管理者的盲从或武断,从而对利益相关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由此,以上两种管理模式的共同之处在于:作为利益相关者的被管理者或用户均未参与管理过程,而是作为“第三者”被排除在管理过程之外,其结果必然导致管理的低效甚至失败。

渔业社区化管理是指以渔业社区为管理单元,以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参与为依托,自下而上,责权明晰的管理模式。在这里,“社区”指的是从事相同渔业,拥有同一公共渔业资源共同的使用权和养护权的渔民共同体。与以上两种渔业管理模式不同,这种方法把对同一公共渔业资源享有使用权和养护权的渔民作为管理主体,实行自下而上的管理方式,使渔民及其利益相关者参与到管理政策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根据最新变化对政策进行及时调整,从而对渔业社区进行有效的管理。

渔业社区化管理的生态内涵包括以下两点:(1)“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渔业社区化管理模式下,社区成员既是管理主体又是管理客体,而渔业环境及资源保护问题由于与其生计息息相关而变为其自觉参与遵守的活动,这样整个管理过程就变为社区成员主动承担生态责任,保护鱼种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按“生态优先”原则实行生态管理的过程;(2)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管理方法。管理过程包括以社区成员为主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这样不仅可以获得关于如鱼种分布、海洋环境变化等生态和经济的最新第一手资料,而且可以培养社区成员一种建立在共同谋划和决策之上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极大地提高渔业管理的成功率。

作为对传统渔业管理困境的突破,渔业社区化管理根据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资源特点、地理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同而形式不一。成功的渔业社区化管理的主要特点包括:帮助渔民主动建立与同社区渔业养殖群体之间的合作,共同与之进行鱼种改善和养护工作;使渔民自愿达成当地鱼种改善和养护的成本分担以及将来的收益分享;渔民自发建立相应机制有效解决争端和争议;渔民作为管理主体增强归属感和组织凝聚力;增强政府与渔民之间的信任度和合作感,增强执法效果,做到防止过度捕捞,在“生态优先”的原则下谋求发展,从而强化政府与渔民之间共同合作的前景,形成良性循环。换言之,成功的渔业社区化管理使渔民在共同营造的社区氛围下自愿自发地进行自我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获取现有最佳信息并运用之于决策过程,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三、渔业社区化管理活动的内容及对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3

一、引言

从中国考试网上查询,我国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院校有69所,其中211大学4所。 上述院校在培养目标、专业要求、课程设置等方面比较趋同,培养农业或林业或畜牧业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海洋科学与渔业科学方面的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全国只有少数海洋大学中设置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科学、经济科学和农业科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专业代码:120301;主干学科: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主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十二五”期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提高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秉承专业建设面向未来,凝炼特色,打造精品专业的建设理念,深入探索研究海洋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蓝色课程的界定及作用,目的就是明确专业建设方向,深化课程改革,突出蓝色课程地位,发挥蓝色课程在专业中的作用。蓝色课程的建设完善,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理论联系实际,提升专业定位目标,培养综合素质全面,有竞争力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蓝色课程的界定

界定蓝色课程的目的就是加强其建设,突出其地位和发挥其作用。

在自然界中,颜色是通过人们的眼、脑和其生活经验所产生的一种对光的视觉效应。光的各种现象,如红色、橙色、桃红色、绿色、蓝色,紫色、和黄色等,或使生物、人们得以区分在大小、形状或结构等方面完全相同的物体的视觉或知觉现象。颜色具有三个特性,即色调,明度,和饱和度。

蓝色,光或颜料的三原色之一,这种颜色有很多种,有天蓝、湖蓝、宝蓝、粉蓝、冰蓝、碧蓝等,或蔚蓝、湛蓝、深蓝等等。天蓝色代表宁静、清新、自由,是很多人喜欢的颜色,是安抚色,一看到就让人的心情感到放松;湖蓝色,海的颜色,代表忧郁、深邃、冷淡;宝石蓝,为最深也最亮的蓝色,也叫海军蓝,代表冷静、智慧等。蓝色为极端的冷色,具有沉静和理智的特性。

把海洋大学,把海洋大学的某个专业,把海洋大学的某个专业的课程和蓝色联系起来,需要一定理论依据和智慧方法。基于传承和比较借鉴,海洋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蓝色课程的界定,一定从课程性质、课程内容、课程地位、课程目标等几方面考虑。一定突出体现涉海、涉水、涉渔、涉农的课程特征。

根据海洋大学对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定位,专业设置与建设适应区域经济、行业经济发展需要, 依托大连海洋大学的办学定位目标和教学资源,突出体现涉海、涉水、涉农、涉渔特色。本专业研究渔业经济与管理,政策分析、水产品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理论与实务。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渔业企业经营管理、水产品市场营销与贸易、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公司管理与市场开发、管理咨询、科学研究等工作。

为此,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知识结构划分为四大部分。即公共基础知识、农业科学知识、经济科学知识、管理科学知识。通过课程设置表达为:公共基础知识部分设置大学外语、水产专业外语、应用文写作、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计算机基础,办公自动化等课程;农业科学知识部分设置渔业概论、农村社会学、农业政策学、渔政学、渔业法与海洋法、水产品营销学、水产市场调查、渔业经济学综合实习、渔村渔业调查等课程;经济科学知识部分设置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金融学、财政与税收、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渔业经济学、渔业技术经济学、海洋经济学、管理经济学、农村经济学等课程;管理科学知识部分设置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渔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企业管理学、创业管理等课程。

从上述设置的课程中,我们从中界定出蓝色课程。即水产专业外语、渔业概论、农村社会学、农业政策学、渔政学、渔业法与海洋法、水产品营销学、水产市场调查、渔业经济学综合实习、渔村渔业调查、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渔业经济学、渔业技术经济学、海洋经济学、农村经济学、渔业管理学等课程。

三、蓝色课程的作用与功能

1、专业建设发展需要

我国目前只有4所海洋大学,办学目标、办学定位有所不同,各自寻求差异化发展道路。在海洋大学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设置蓝色课程,既紧密围绕海洋、渔业、食品三大产业,为行业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培养专业人才和技术实用人才,也体现学校的办学方向,表达专业价值和特色。

辽宁目前已有的39所本科院校中,海洋类大学只有2所,偏重海洋学、水产学、食品科学人才培养的只有1所。海洋大学自身建设发展需要多学科、多专业齐头并进,有所侧重。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通过蓝色课程突出特色,既是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也是本校办学目标、办学定位需要。

海洋大学设置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一定与农业大学、林业大学、畜牧大学、其他综合性大学或学院设置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在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培养模式等方面有所差别。这种差别是通过课程设置、教学环节等体现。因此,蓝色课程的设置建设既是海洋大学办学的差别优势也是专业特色。

实现海洋强国的目标,需要海洋大学培养海洋科技人才,海洋大学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不仅使专业设置更加合理,办学资源优化利用,而且增强多学科、多专业之间相互交叉渗透,有助于培养优质复合海洋科技人才,还弥补了以前重自然科学人才培养,轻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不足。

2、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海洋产业发展需要。建设海洋强国是我国重要发展目标,海洋战略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国在海洋权益维护、海洋生物资源捕获能力、大洋探测等方面海洋科技水平与海洋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培养海洋科技人才乃国家当务之急,海洋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自在其中。

3、渔业产业发展需要

从1990年始,我国水产品产量连续居世界之首,是世界上名副其实的渔业大国。从世界渔业大国向世界渔业强国的战略转型,从传统渔业方式向现代渔业方式发展,需要科技支撑,需要专业人才,需要管理人才。海洋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领域理所当然的要承担使命和发挥作用。

4、食品工业发展需要

众所周知,我国已有13亿多人口,食物供给保障至关重要,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关注。不仅要解决食物数量问题,还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海洋大学培养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必然为之需求。

5、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海洋产业一直是沿海省、市的支柱产业,也是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具有较强的后发优势和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辽宁东濒黄海,西临渤海,沿海有地级市有6个,县级市县、区共19个。社会经济和海洋产业的发展,需要海洋大学培养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人才。

四、蓝色课程的设置与调整

1、蓝色课程设置

蓝色课程设置的目的就是突出农林济经管理专业定位,使蓝色特色更加鲜明,培养行业经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适合人才。

根据颜色的三个特性,色调、明度、饱和度。我们设置了三个层次的蓝色课程。第1层次,为通识教育课程:水产专业外语、渔业概论、渔业法与海洋法、农村社会学、农业政策学;第2层次,为专业基础课:渔政学、农村经济学、水产市场调查、渔业经济学综合实习、渔村渔业调查、环境与资源经济学;第3层次,为专业课:渔业经济学、渔业技术经济学、水产品营销学、海洋经济学、渔业管理学等。

3个层次蓝色课程之间相互紧密联系,互为支撑和递进关系,共同构建农林济经管理专业特色,即蓝色专业。

2、蓝色课程调整

蓝色课程调整的目的就是根据已经设置并运行蓝色课程的效果分析,以及其他大学的专业建设经验借鉴,对蓝色课程门类及内容进行增补和删减,使蓝色特色更加鲜明,优化学生专业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培养适合行业经济、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

通常农业大学或综合性大学设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经济学、管理学、农(林)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学、农(林)业技术经济学、农(林)产品营销学、农(林)业政策学、农(林)业概论等。

例1,中国农业大学的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计量经济学、统计学、企业会计学、经济法、市场营销学、发展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管理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原理、农业经济学、农业政策学、技术经济学、农业企业管理学、项目投资与评估、农村合作经济、资源经济学等。

例2,浙江大学农林经济与管理专业主干课程:经济学、农(林)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学、农(林)业技术经济学、农(林)产品营销学、农(林)业政策学、农(林)业概论等、农学概论、畜牧学概论、微积分、线性代数、微观经济学、农产品加工概论等。

例3,东北农业大学农林经济与管理专业,主要课程:经济学、农(林)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学。农(林)业技术经济学、农(林)产品营销学、农(林)业政策学、农(林)业概论。

例4,沈阳农业大学农林经济与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农业政策学、产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农业技术经济学、管理学、经济运筹学、市场营销学、农业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会计学原理、企业会计学、统计学、农村财政金融、农业投资项目评估、计算机应用等。

我校农林经济与管理专业的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渔业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渔业经济学、渔业技术经济学、渔业概论等。9门主要课程有4门涉海、涉渔,蓝色鲜明。

调整后的蓝色课程,增加蓝色课程门数和学分,形成蓝色课程群,形成合效,使蓝色课程的设置的布局结构科学合理,内容衔接得当。

强化渔业管理学、渔业经济学、渔业技术经济学、渔政学、水产品市场营销学、渔业金融学、渔业概论、渔村渔企调查等课程设置及教学目标,反映我国渔业发展的需求。

农业政策学,农村社会学、农村经济学等课程设置,反映我国农业发展需求。

增设海洋资产评估、海洋经济学、经济地理学等课程设置,反映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需求。

水产专业外语等课程设置,适应学生就业需要,满足大连地区经济发展需求。

通过蓝色课程的设置与调整,逐步把本专业打造成精品专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扩大影响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五、结语

海洋是沿海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空间和资源基地,海洋经济发展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对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陆地空间不足,资源有限矛盾突出。海洋在接替和补充陆地空间及资源不足方面存在着巨大潜力。

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需要现代科技支持,需要海洋大学的科研成果和专业人才培养。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蓝色课程建设是海洋大学建设的一部分,且任重而道远,永无止境,需要紧密依托海洋大学的办学定位目标,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蓝色课程建设,突出体现海洋大学的蓝色特色。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意见【z】.教高【2011】6号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4

对于海洋管理工作,今后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好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提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水平。具体就不展开了。下面,着重围绕现代渔业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现代渔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渔业对于××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渔业是××的传统产业,也是建国以来很长一个时期的支柱产业;现在来看,依然是重要的优势产业,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是不可替代的民生产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两个新的趋势,一是海洋开发全面推进,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船舶工业迅速崛起,其经济规模超越渔业,成为全市经济第一支柱产业。二是渔业经济受到作业空间、渔业资源、海洋环境、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进入了产量“零增长”的发展新阶段,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在出现两大趋势的同时,在具体工作思路上,我们也经历了从“渔港景”到“港景渔”的变化。当然,这是我们对海洋资源优势的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判断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向前的必然趋势。但这绝不是我们忽视和放弃渔业工作和渔业发展的理由,更不能说明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下降和作用的弱化。虽然,我们已经告别了单纯依赖渔业资源的“渔兴则兴、渔衰则衰”的历史,但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当前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渔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渔业在全国的独特优势和影响力。

首先,从文化力上看,渔业是××城市对外形象的金字招牌。××是一块福地,大自然赋予了××独特的地理位置,把××造化成了世界著名的“海上鱼仓”。××5000年的渔业史积淀了深厚的渔业文化,孕育了世界三大群众渔港之一的沈家门渔港,铸就了名副其实的“中国渔都”和“中国海鲜之都”。渔业已经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具有不可估量的无形价值,成为推动××发展进步的文化力量。可以说,××就是这个城市,就是“城因渔名、渔因城兴”,渔业和岛城交互辉映、相得益彰。××渔业的历史不能在我们这代人手里中止,××渔业的美誉必须再继续发扬光大。

其次,从民生观上说,渔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撑。全市现有渔业人口××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仍在20%以上。现有的渔业规模创造了××万个就业岗位,解决了近××万渔民的生产就业问题,目前全市的渔民收入主要来源于渔业,仅捕捞收入占渔民总收入的比例就高达××以上。因此说,渔业仍然是渔民最主要的就业门路,是渔民最可靠的生计产业。渔业还是粮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是“菜蓝子”不可或缺的特色品种,对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动物蛋白供应、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渔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没有渔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市的稳定,渔业是稳社会、安天下的基础产业。

第三,从经济学上论,渔业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渔业已经从过去一种纯粹的生产方式,逐步演化为一种消费方式、运动方式、休闲方式,甚至文化方式。现在的渔业,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产业,它已经逐步衍生出了许多新的产业类型,如休闲渔业、游钓渔业、观赏渔业、美食渔业、渔家乐等,这些衍生出的新兴产业成为了渔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渔业与全市二、三产业的融合性、关联度也更加凸现,对水产加工和出口贸易、海洋休闲旅游、港口发展、城镇建设、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带动和贡献也更加突出。渔业不仅是一个传统产业门类,而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现代海洋经济的重要内容。

第四,从生态论上讲,渔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对于××城市建设,我们提出了××××目标,这都有赖于拥有一个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由于××地处长江入海口的特殊区位,再加上这几年我们自身以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重。渔业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实施增殖放流,建设海上牧场等手段,科学利用和合理养护渔业资源,不仅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提高海洋净化功能,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总之,渔业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可以借用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扩大市内需求,最大潜力在渔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渔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渔民。今年的市“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对进一步重视××渔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代表、委员的呼声,就是群众的心声。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角度、长远的深度重新审视和认识渔业,坚持渔业在××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发展现代渔业的信心不动摇,坚持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二、进一步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渔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才,××同志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渔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想,××渔业发展必须明确一个总的目标,这就是要继续巩固和提升××渔业在全省、全国的领先地位,坚持发挥优势、错位竞争,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里,我就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几项重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

“十百千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阶段××渔业发展的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渔业工作的总抓手。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就是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创建十个渔业特色强镇(乡),培育百名渔业发展领头人,打造千艘捕捞示范带头船,建设万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市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对于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的目标上来,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全面推动“十百千万”工程的组织实施,市里将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成立渔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市里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办公室挂靠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二是建立领导专家联系制度,每个渔业强镇(乡)要有一名市、县(区)领导和渔业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渔业发展领头人有一名市、县(区)的渔业部门和乡镇干部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养殖示范基地有一名市、县(区)渔业部门的科技专家作为直接联系人。三是加强资金、政策重点扶持,市渔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类资源要素要向“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倾斜,并实行“一乡一策”、“一镇一策”。四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渔业特色强镇(乡)、养殖示范基地、渔业发展领头人、捕捞示范带头船,以及其他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希望通过多措并举、上下努力,在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后,渔业“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初显成效,为我市现代渔业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抓好渔业三大安全建设

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态安全是渔业工作基本的保障,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渔业生产安全事关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海岛千家万户的平安与和谐。水产品质量安全是群众关心、领导关注、进口国关切的重大敏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渔业生态安全是海洋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我们打造港口宜居城市、海上花园城市的重要基础。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有反映、代表委员有建议提案,市里还要专门召开会议强调部署,这里不展开了,就讲一句话,水产品质量安全决不能出问题,哪里出问题追究哪里的责任。今天着重强调渔业生产安全问题。

渔业是高风险产业,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全市上下一直都是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我市渔业安全主要指标已连续多年控制在省控渔业安全指标内。但是也不可否认,我市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渔业安全事故还是时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渔业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渔业安全生产的警钟要始终长鸣,抓渔业安全生产的弦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作为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长抓不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113号),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渔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别要重点围绕“三基”抓好落实。去年,衢山镇接二连三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很多的因素,但主要的原因是“三基”工作没有抓到位。一要抓基层,就是要健全基层管理网络。渔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困难和问题也主要在基层。今年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广嵊泗黄龙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经验,重点在完善乡镇、村级渔业管理机构和强化管理责任下功夫,做到“人员、经费、设备、责任”四到位,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运行体系。二要抓基础,就是要提高渔民船员的整体素质。渔业安全生产关键在渔船“老大”。衢山发生事故多,事实证明对“老大”教育管理不到位,不良的社会氛围又助长了“老大”违规作业的风气。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渔船“老大”队伍建设,围绕渔船“老大”抓安全,把对渔船“老大”的教育、培训、管理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真正坚持好针对渔船“老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触犯刑法,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要研究制定外来劳力培训、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外来劳力技能素质,规范外来劳力用工管理。三是抓基本,就是要完善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渔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必须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比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渔船动态报告制度、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渔政船巡航护渔制度、渔船自救互救制度等等,这些都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要始终坚持并不断深化。此外,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涉外渔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我们要不断完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对于渔船签证制度、渔业信息化管理制度等,我们要逐步建立并全面实施。要通过建立健全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去年的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上,我作过强调,在我们××,渔港是最重要的渔业基础设施,要把加快渔港建设摆在首要的位置,重点加以推进。近年来,我市渔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渔业防灾减灾、服务渔业发展、促进渔民增收、繁荣渔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渔港设施薄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与现代渔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一个阶段是渔港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中央和省政府对渔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我们一定要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渔港建设规划任务,初步建立起与现代渔业发展相适应的渔港保障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渔港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县(区)政府要把渔港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实行考核奖惩,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要切实抓好渔港建设要素保障。要优先保障建设资金,重点保障建设用地,科学保障技术力量,确保渔港建设进度。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积极探索渔港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港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对一些配套设施项目尝试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建设,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

(四)进一步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

生产经营体制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渔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渔业现行的生产经营制度是在渔船股份合作基础上的家庭分散经营,是上世纪90年代初对集体渔业经济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重大成果。经过近20年的发展,渔船股份合作制在有效解决效率问题后,逐步出现了公平的矛盾,主要是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问题呈普遍化、严重化趋势,若任其发展下去将反过来影响效率问题,从而丧失渔船股份合作的制度优势。家庭分散经营则愈来愈显现出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渔业发展、渔民增收的瓶颈制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现代渔业的发展要求。因此,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是摆在我

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思想上切实加以重视,在政策上强化支持力度,在工作上把握正确方向,努力推动建立适应新阶段渔业发展新要求的新型渔业经营体制。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渔船股份合作制。要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渔船股份合作规范化意见,强化渔船内部的分配结构、财务支出、民主决策等制度,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矛盾,保持并焕发渔船股份合作制的生命力。渔船股份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今年我们一定要有突破,切实予以解决。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渔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以产品或服务为纽带,以相同作业方式为对象或以社区(村社)为单位,联合渔运船只,组建渔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的紧密联结,形成“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专业合作社+渔船”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要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构建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和水产加工是渔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依托、共荣共衰,但现在分属不同口子管理,要多加强沟通衔接和统筹协调。我个人考虑,也可以在管理体制上作一些探索。三是积极引导培育公司制渔业企业。要根据渔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外部需要,对有条件有愿望的,要引导组建公司制渔业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要加大对公司制渔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使之逐步成为我市渔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此外,要加强渔业行业协会建设,支持、鼓励建立各类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产业发展、行业自律等方面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五)不断规范渔业基础管理

加强渔业管理是政府及渔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规划是宏观的管理和引领,当前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抓紧调整、完善渔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合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按照“有保有弃、助强削弱”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聚要素、整合资源”要求,重新明确渔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要加强捕捞主体地位,突出海水养殖特色,做大休闲渔业产业,提高海洋渔业综合发展能力。在具体的渔业管理工作中,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要加强“渔船双控”管理。“渔船双控”是渔业的基本政策,自实施以来,我市一直实行市级统筹调控。实践证明是有效果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县以下没有自,缺乏积极性。为了进一步形成合力,提高双控效果,适应“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今年起“渔船双控”指标下达到县(区)政府,由县(区)政府直接实施管理,市里负责调剂平衡和监督考核。与此同时,要以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为契机,探索建立渔船规范管理新制度,如建立渔船即时申报制度,及时掌握渔船变化动态。二是要加强渔业信息化管理。要尽快完成渔业安全监控、渔船防碰撞、渔港实时监控、渔业视频会商、渔业环境预报、海上应急救助系统和渔业信息库的“一库六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规范管理和“平安渔业”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要突出资源与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渔场生产秩序、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障渔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领导,把渔业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重视渔业、关心渔业、支持渔业,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渔业发展的重要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确保渔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加大对渔业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渔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体现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渔业工作,经常听取渔业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渔业发展问题;分管领导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渔业工作上。重点渔业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专心致志、全力以赴抓渔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渔业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合力兴渔”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有关渔业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渔业制度,经常深入渔区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发展。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5

三、对渔业权母权的具体考察

1.存在于内陆水域和领海的渔业权与其母权

在作为渔业权客体的水域为内陆水域和领海时,该水域属于我国领土,我国的国内法完全适用。这样,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和使用权制度及其理论就充分地发挥着作用。水域所有权,就是渔业权的母权。

2.存在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权与其母权

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虽属领海以外的区域,但依据国际公约及法律的授权,沿海国及于其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多于和强于及于其他公海海域的权利义务,沿海国对于利用上述海域开发、养护和管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生物资源的活动行使主权权利。笔者赞同上述海域不再是公海一部分,而是具有特殊性质的海域的学说,因而,上述海域可以成为沿海国法上的渔业权的客体,渔业权可以存在其上。但因为沿海国不是对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本体享有主权权利,只是对于开发、利用、养护其中的生物资源、利用海域的活动享有主权权利,所以尚不能说我国对此领域享有海域所有权,也就不可以说该海域所有权为渔业权的母权。

那么,何种权利才是存在于此类海域的渔业权的母权呢?可以有四种解释路径,一是国家主权是渔业权的母权;二是沿海国对于开发、利用、养护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中的生物资源、利用海域的活动所享有的主权权利,作为渔业权的母权;三是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海域所有权是渔业权的母权;四是我国国内法上的海域所有权为渔业权的母权。

笔者认为,无论是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是依据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沿海国对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都不享有国家主权,所以,将国家主权作为渔业权的母权不符合法律和事实。再者,渔业权属于国内法上的制度,应该和国内法上的相关制度衔接,而国家主权适宜用在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用于国际法领域,因而把国家主权作为渔业权的母权在学理上不精细、不到位。因而,第一种解释路径不可取。

第二种解释路径,即沿海国对于开发、利用、养护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中的生物资源、利用海域的活动所享有的主权权利,作为渔业权的母权,这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明确规定的,具有合法性。同时由于该主权权利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内容,作为渔业权的母权可以说得过去。不过,如此处理会出现如下割裂的局面:存在于我国内陆水域和领海海域的渔业权,其母权是水域所有权;存在于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海域的渔业权,其母权为国家主权权利。这不符合一项理论应当一贯到底的要求,显然不是最佳的方案,不到万不得已,不宜如此解释。

第三种解释路径是否可行呢?存在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渔业权,其作用范围为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也就是说渔业权的客体是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按照渔业权的客体上竖立的所有权即为渔业权的母权的思路,应当得出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之上竖立的所有权是渔业权的母权的结论。

不过,该结论明显不符合我国对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并无所有权的事实,就是说,第三种解释路径也不可取。现在,只好试探第四种解释路径,即我国国内法上的海域所有权为渔业权的母权。该路径遇到的第一个“拦路虎”就是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虽然是渔业权的客体,但不是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欲赶走这个“拦路虎”,得把握三点。

第一点,海域具有具体性与抽象性。所谓海域的具体性,指海域可以用经纬度的方式加以特定化,将某特定海域人为地从茫茫大海中特定出来,作为渔场供渔业经营者利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确实属于此类。所谓海域的抽象性,指海域更是个抽象的整体,我国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与我国领海是连成一片的,它们都构成一个抽象意义上的海域。这种具体性和抽象性为我们观察和界定渔业权的客体时兼有原则性和灵活性提供了可能。坚持原则性,就是要求我们仍须坚持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为客体的通说,只要渔业经营者凭借捕捞许可证在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从事渔业活动,我们就可以毫不犹豫地认定该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为渔业权的客体。兼有灵活性,就是即使某渔业权一直在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发挥着作用,渔业经营者一直在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从事捕捞活动,也没有必要一律将渔业权的客体完全局限于该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一些在该海域“部分”上存在的渔业权也存在于另外海域“部分”———领海———之上,该领海(或者领海的特定部分)也成了渔业权的客体。我国现行法确实有条件地承认了这种现象,例如《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22条规定,作业场所核定在B类、C类渔区的渔船,不得跨海区界限作业。作业场所核定在A类渔区或内陆水域的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水域界限作业。因传统作业习惯或资源调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跨界捕捞作业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出具证明,按审批权限报主管机关批准后,由拟作业水域的主管机关核发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跨海区作业的,由农业部审批。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渔业行政主管机关审批发放。笔者赞同这种灵活性,反对僵化的做法,因为僵化会弱化我国对于开发、利用、养护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中的生物资源、利用海域的活动所享有的主权权利,会减弱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作业的渔业权的正当性。

第二点,海域所有权或水资源所有权系一抽象的范畴,并非特指存在于某一特定水域上的权利;在一个国家,海域所有权或水资源所有权只有一个,而非数个。既然如此,渔业权系分享海域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而形成的权利,是指分享同一的、抽象的海域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而非指分享某特定海域所有权的权能。不论此类渔业权具体作用的领域位于何处,都是基于这个同一的、抽象的海域所有权而生的。[1]第三点,渔业权客体和海域所有权之间相互连接。在渔业权的客体为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也有我国领海海域的情况下,此类渔业权的客体和海域所有权的客体有重合之处,海域所有权为渔业权的母权之说应当成立,不存在法律上的、事实上的和逻辑上的障碍。在特定的渔业权仅仅以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为客体,不包括我国领海海域的情况下,将海域所有权解释为此类渔业权的母权,与“他物权客体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他物权的母权”的思路有一定的距离。如何看待这个现象?一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海域的抽象性,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与我国领海海域是连为一体的,在必要的情况下不得不淡化乃至忽略海域的具体性;二是应当注意到国家对于领土、海域的权利类似于磁场,中心地带的效力最强,外缘部分的效力最弱,从中心地带到外缘效力呈逐次减弱的趋势。这表现在主权的层面就是,国家对于领海享有主权,对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某些方面享有主权权利,对于公海海域、他国海域只能根据国际法准则享有相应的权利。这表现在所有权的层面就是,国家对于领海海域享有所有权,对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海域享有类似但弱于所有权的权利,对于自己利用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的渔获物享有所有权。在未来也可能发生蜕变,国家对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享有主权,对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的海域享有所有权。面对这样的状况,尽管在微观领域,渔业权的客体和海域所有权的客体不重合,但站在整体、联系和发展的立场上,可以将海域所有权认定为渔业权的母权。

转贴于 3.存在于大陆架海域的渔业权与其母权

享有渔业权的渔业经营者在大陆架海域从事渔业活动,此类渔业权的母权是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到大陆架与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在法律地位上的异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大陆架时采用了“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的表述。对此,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完全肯认,并于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权利时,涉及大陆架的,称“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第77条第1项)涉及专属经济区的,称沿海国“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第56条第1项a)。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规定国家主权权利时,涉及大陆架的,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勘查大陆架和开发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第4条第1款);而涉及专属经济区的,则谓“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专属经济区为勘查、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以及进行其他经济性开发和勘查,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活动,行使主权权利。”(第3条第1款)这些都表明,沿海国对于大陆架所享有的主权权利较之于对专属经济区所享有的在法律效力上更强,按照当然解释方法,存在于大陆架海域的渔业权的母权,应当与存在于专属经济区海域的渔业权的母权相同。

最后,应当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及有关法律文件,在2002年,中日两国相互为对方的渔船办理了入渔许可证,依规定可以到对方的专属经济区入渔。由于日本在专属经济区实行的是非渔业权渔业,中国渔船虽然拥有入渔许可证,但不享有日本法上的渔业权。按照中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和第3项、第17条第4项的规定,中国渔船必须取得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于持有此类许可证的渔业经营者享有从事捕捞作业的资格和权利,此类权利在中国现行法上应当为渔业权。

按照《大韩民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入渔规模和作业条件》(附件1)规定,韩国许可一定数量的中国渔船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从事捕捞作业,持有韩国法上的入渔许可证。按照中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7条第2项和第3项、第17条第4项规定,这些进入韩方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中国渔船必须取得中国海区局核发的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于持有此类许可证的渔业经营者享有从事捕捞作业的资格和权利,此类权利在中国现行法上应当为渔业权。

这些渔业权的母权不是日本法上的或者韩国法上的所有权,而是中国现行法上的海域所有权。其道理类似于中国渔船在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享有中国法上的渔业权,此类渔业权的母权为中国法上的海域所有权。这将在下文阐明。

4.存在于公海海域、他国海域的渔业权与其母权

享有渔业权的渔业经营者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此类渔业权同样应该有其母权。问题只在于,公海、他国海域非我国国家主权的效力范围,公海权属、他国海域的所有权怎么可能成为我国法上的渔业权的母权呢?笔者亦否认公海的权属、他国海域的所有权是我国渔业法上的渔业权的母权,看来欲说清这里的问题需要另辟蹊径。

首先,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情况下,渔业经营者的渔业权可能是基于其所在国的国内法产生的,也可能是由他国的渔政管理机关依据其国内法授予的。后者属于他国法上的渔业权,本文不讨论它。此处寻觅渔业权的母权是探求我国现行法上的渔业权的母权。

其次,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渔业经营者拥有我国法上的渔业权的情况下,涉及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即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关系和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关系表明了,渔业经营者在我国取得了从事渔业的合法地位,享有了我国法认可的取得渔获物所有权的正当根据,而且该合法地位及正当根据来源于我国的水域所有权和捕捞许可。至于渔业经营者被许可从事渔业活动的领域,要服从渔业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如果渔业行政主管机关指定渔业经营者从事渔业活动的范围属于国内水域的渔场,那么,完全依据我国的国内法及其理论加以说明,确定该水域为渔业权的客体。于此场合,他物权的客体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他物权的母权之说,依然成立。如果渔业行政主管机关指定渔业经营者从事渔业活动的范围属于公海海域、他国海域,那么,围绕着该海域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属于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国际渔业组织或者对海域享有主权的特定国家是该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我国是另一方当事人。渔业经营者不是该法律关系的另一方,我国法上的渔业权在其中不起作用。这个层面上的渔业———公海海域和他国海域的渔业———是非渔业权渔业。渔业经营者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在国内法律关系中,一种是他与渔业行政主管机关之间的渔业权设立的渔业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种是他与非渔业权人之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渔业权法律关系。

在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中,渔业经营者在公海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权源在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在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正当根据在于渔业经营者所在国与渔区所在国之间的条约、协定等法律文件的授权。由此类渔业活动引起的同他国的纷争,适用国际法的规则加以解决(《渔业法》第8条)。在这种法律关系中,不存在渔业权及其母权的问题,一旦讨论渔业权及其母权,就移转到国内法律关系中了。我们不可因此类渔业行为同时牵涉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就将不同法律关系中的权利错误地易位。在国际法律关系中寻觅渔业权及其母权,就是错位的表现。

只要我们没有错位,寻觅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渔船所配置的渔业权,就应当锁定在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关系中;寻觅该渔业权的母权,也应当锁定在国内法上的法律关系中。如果问询渔业权的母权是海洋中的海域所有权吗?就可以肯定地回答是,但不是公海海域所有权,更不是他国海域所有权,而是自己国家的海域所有权。

总结上述,在渔业行政主管机关指定渔业经营者从事渔业活动的范围属于公海海域、他国海域的情况下,渔业权的母权仍然是我国海域所有权,但渔业权的客体与渔业权母权的客体不再重合,他物权的客体上竖立的所有权就是他物权的母权之说,在这个领域需要作些修正。

笔者曾经认为,在公海海域渔业权、他国海域渔业权的情况下,涉及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对外关系上,恰似法人的工作人员从事法人所指派的活动时同他人发生的法律关系,捕捞作业人不是以渔业权人的法律地位出现的,而是以一个国家的内部组成成员的身份从事着构成该国行为的捕捞活动,他的捕捞行为视为该国的行为,而非个人行为。[2]国际法学者张新军博士认为,在国际法领域,尚未承认我国渔业经营者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捕捞活动视为国家行为。[3]看来,站在解释论的立场上,应当服从国际法及其实务运作;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说,笔者觉得仿照法人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设计在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在逻辑上更为顺畅。5.存在于暂定措施海域、过渡海域、共同管理渔区的渔业权与其母权中国渔船在暂定措施海域、过渡海域、共同管理渔区从事渔业活动,此类渔业权的母权如何确定?寻觅此类渔业权的母权,应当区分情形而定。(1)属于专属经济区的,例如在东海中部较大范围的水域,属于中国和日本都各自主张的专属经济区,两国对此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不至于因此而影响渔业活动,中日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将该水域确定为暂定措施水域,由两国共同管理。存在于该暂定措施水域的我国渔业经营者所享有的捕捞权,其母权应当是我国的海域所有权。其道理前已述及,此处不赘。(2)属于领海海域的,例如,北部湾中越的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两国存在着划界的问题。在划界之后,属于我国领海的北部湾海域,我国享有海域所有权。该海域所有权就是存在于我国北部湾海域的渔业权的母权。在划界之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北部湾的某些海域为共同渔区、过渡性安排水域,存在于其中的我国渔业经营者的渔业权,仍然以我国海域所有权为其母权。因为在划界之前我国主张领海主权,而存在于领海海域的渔业权以海域所有权为其母权。(3)中国渔船在韩方一侧过渡水域、暂定措施水域从事捕捞作业的,两国各自向本国渔船发放许可证,并相互交换船名册等渔船资料。[4]就是说,中国渔船一方面必须取得韩方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的入渔许可证,另一方面也要取得中国法上的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和入渔标识。此类许可证的持有者享有在指定的水域从事捕捞的资格及权利,此类权利在我国现行法上的权利体系中应当属于渔业权。

笔者曾经认为,渔业权所具体作用的水域,属于渔业权的客体范围,不影响渔业权的母权确定。任何渔业权,不论其作用的领域位于何处,都是基于同一的、抽象的海域所有权而生的。所以,毗连区海域渔业权、专属经济区海域渔业权、大陆架海域渔业权、公海海域捕捞权、他国海域捕捞权的母权仍然是我国的海域所有权,只不过这些渔业权的作用领域是公海乃至他国水域罢了。[5]经过思考,笔者感到这仍是混淆了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关系和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的表现,即在公海海域、他国海域从事捕捞作业的情况下,渔业权已经隐退其后,不起作用,因而,该公海海域、他国海域就只是渔业活动的场所,不具有渔业权客体的身份,再称公海海域、他国海域是渔业权的客体或者渔业权作用的领域,显然不妥当了。至于渔业经营者之所以被允许在公海海域从事渔业活动,那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的结果;之所以被允许在他国海域从事渔业活动,那是渔业经营者所在国以国家的名义与渔区所在国国家之间的条约、协定所致。

笔者曾经指出:“渔业权的客体,不仅有本国水域,而且可以是公海海域乃至他国海域,并非笔者的杜撰,而是有着学说的支持。可以为渔业经营的水域范围,依据学说和实务操作,存在着三种情形。一是包括沿海国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公海;二是仅限于沿海国的内水、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三是在实务上,不仅包括沿海国的内水、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公海,而且涵盖外国的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6]通过查阅文献,感到应当首先看相关立法例奉行的是渔业权渔业模式还是非渔业权渔业模式,如果实行的是非渔业权渔业模式,那么,专属经济区、公海海域、他国海域就不是渔业权的客体。其次,要区分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关系和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公海海域是非渔业权渔业的海域,不是渔业权渔业的领域。我国渔船在他国海域作业,可能是已经取得了该国法上的渔业权,于此场合,该他国海域是渔业权的客体,此类渔业为渔业权渔业;否则,该他国海域不是渔业权的客体,此类渔业是非渔业权渔业。

注释:

[1]参见前注1,崔建远书,第411页。

[2]参见前注1,崔建远书,第410~411页。

[3]这是他在与笔者讨论此问题时提到的观点。

[4]参见农业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2003年实施《中韩渔业协定》的意见”, 2002年12月17日,载农业部渔业局主编:《中国渔业年鉴》(2003),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第207~208页。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6

对于海洋管理工作,今后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好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提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水平。具体就不展开了。下面,着重围绕现代渔业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现代渔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渔业对于××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渔业是××的传统产业,也是建国以来很长一个时期的支柱产业;现在来看,依然是重要的优势产业,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是不可替代的民生产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两个新的趋势,一是海洋开发全面推进,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船舶工业迅速崛起,其经济规模超越渔业,成为全市经济第一支柱产业。二是渔业经济受到作业空间、渔业资源、海洋环境、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进入了产量“零增长”的发展新阶段,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在出现两大趋势的同时,在具体工作思路上,我们也经历了从“渔港景”到“港景渔”的变化。当然,这是我们对海洋资源优势的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判断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向前的必然趋势。但这绝不是我们忽视和放弃渔业工作和渔业发展的理由,更不能说明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下降和作用的弱化。虽然,我们已经告别了单纯依赖渔业资源的“渔兴则兴、渔衰则衰”的历史,但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当前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渔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渔业在全国的独特优势和影响力。

首先,从文化力上看,渔业是××城市对外形象的金字招牌。××是一块福地,大自然赋予了××独特的地理位置,把××造化成了世界著名的“海上鱼仓”。××5000年的渔业史积淀了深厚的渔业文化,孕育了世界三大群众渔港之一的沈家门渔港,铸就了名副其实的“中国渔都”和“中国海鲜之都”。渔业已经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具有不可估量的无形价值,成为推动××发展进步的文化力量。可以说,××就是这个城市,就是“城因渔名、渔因城兴”,渔业和岛城交互辉映、相得益彰。××渔业的历史不能在我们这代人手里中止,××渔业的美誉必须再继续发扬光大。

其次,从民生观上说,渔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撑。全市现有渔业人口××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仍在20%以上。现有的渔业规模创造了××万个就业岗位,解决了近××万渔民的生产就业问题,目前全市的渔民收入主要来源于渔业,仅捕捞收入占渔民总收入的比例就高达××以上。因此说,渔业仍然是渔民最主要的就业门路,是渔民最可靠的生计产业。渔业还是粮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是“菜蓝子”不可或缺的特色品种,对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动物蛋白供应、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渔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没有渔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市的稳定,渔业是稳社会、安天下的基础产业。

第三,从经济学上论,渔业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渔业已经从过去一种纯粹的生产方式,逐步演化为一种消费方式、运动方式、休闲方式,甚至文化方式。现在的渔业,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产业,它已经逐步衍生出了许多新的产业类型,如休闲渔业、游钓渔业、观赏渔业、美食渔业、渔家乐等,这些衍生出的新兴产业成为了渔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渔业与全市二、三产业的融合性、关联度也更加凸现,对水产加工和出口贸易、海洋休闲旅游、港口发展、城镇建设、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带动和贡献也更加突出。渔业不仅是一个传统产业门类,而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现代海洋经济的重要内容。

第四,从生态论上讲,渔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对于××城市建设,我们提出了××××目标,这都有赖于拥有一个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由于××地处长江入海口的特殊区位,再加上这几年我们自身以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重。渔业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实施增殖放流,建设海上牧场等手段,科学利用和合理养护渔业资源,不仅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提高海洋净化功能,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总之,渔业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可以借用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扩大市内需求,最大潜力在渔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渔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渔民。今年的市“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对进一步重视××渔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代表、委员的呼声,就是群众的心声。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角度、长远的深度重新审视和认识渔业,坚持渔业在××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发展现代渔业的信心不动摇,坚持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二、进一步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渔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才,××同志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渔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想,××渔业发展必须明确一个总的目标,这就是要继续巩固和提升××渔业在全省、全国的领先地位,坚持发挥优势、错位竞争,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里,我就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几项重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

“十百千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阶段××渔业发展的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渔业工作的总抓手。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就是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创建十个渔业特色强镇(乡),培育百名渔业发展领头人,打造千艘捕捞示范带头船,建设万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市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对于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的目标上来,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全面推动“十百千万”工程的组织实施,市里将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成立渔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市里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办公室挂靠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二是建立领导专家联系制度,每个渔业强镇(乡)要有一名市、县(区)领导和渔业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渔业发展领头人有一名市、县(区)的渔业部门和乡镇干部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养殖示范基地有一名市、县(区)渔业部门的科技专家作为直接联系人。三是加强资金、政策重点扶持,市渔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类资源要素要向“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倾斜,并实行“一乡一策”、“一镇一策”。四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渔业特色强镇(乡)、养殖示范基地、渔业发展领头人、捕捞示范带头船,以及其他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希望通过多措并举、上下努力,在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后,渔业“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初显成效,为我市现代渔业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抓好渔业三大安全建设

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态安全是渔业工作基本的保障,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渔业生产安全事关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海岛千家万户的平安与和谐。水产品质量安全是群众关心、领导关注、进口国关切的重大敏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渔业生态安全是海洋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我们打造港口宜居城市、海上花园城市的重要基础。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有反映、代表委员有建议提案,市里还要专门召开会议强调部署,这里不展开了,就讲一句话,水产品质量安全决不能出问题,哪里出问题追究哪里的责任。今天着重强调渔业生产安全问题。

渔业是高风险产业,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全市上下一直都是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我市渔业安全主要指标已连续多年控制在省控渔业安全指标内。但是也不可否认,我市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渔业安全事故还是时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渔业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渔业安全生产的警钟要始终长鸣,抓渔业安全生产的弦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作为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长抓不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渔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别要重点围绕“三基”抓好落实。去年,衢山镇接二连三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很多的因素,但主要的原因是“三基”工作没有抓到位。一要抓基层,就是要健全基层管理网络。渔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困难和问题也主要在基层。今年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广嵊泗黄龙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经验,重点在完善乡镇、村级渔业管理机构和强化管理责任下功夫,做到“人员、经费、设备、责任”四到位,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运行体系。二要抓基础,就是要提高渔民船员的整体素质。渔业安全生产关键在渔船“老大”。衢山发生事故多,事实证明对“老大”教育管理不到位,不良的社会氛围又助长了“老大”违规作业的风气。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渔船“老大”队伍建设,围绕渔船“老大”抓安全,把对渔船“老大”的教育、培训、管理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真正坚持好针对渔船“老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触犯刑法,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要研究制定外来劳力培训、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外来劳力技能素质,规范外来劳力用工管理。三是抓基本,就是要完善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渔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必须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比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渔船动态报告制度、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渔政船巡航护渔制度、渔船自救互救制度等等,这些都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要始终坚持并不断深化。此外,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涉外渔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我们要不断完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对于渔船签证制度、渔业信息化管理制度等,我们要逐步建立并全面实施。要通过建立健全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去年的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上,我作过强调,在我们××,渔港是最重要的渔业基础设施,要把加快渔港建设摆在首要的位置,重点加以推进。近年来,我市渔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渔业防灾减灾、服务渔业发展、促进渔民增收、繁荣渔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渔港设施薄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与现代渔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一个阶段是渔港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中央和省政府对渔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我们一定要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渔港建设规划任务,初步建立起与现代渔业发展相适应的渔港保障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渔港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县(区)政府要把渔港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实行考核奖惩,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要切实抓好渔港建设要素保障。要优先保障建设资金,重点保障建设用地,科学保障技术力量,确保渔港建设进度。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积极探索渔港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港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对一些配套设施项目尝试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建设,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

(四)进一步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

生产经营体制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渔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渔业现行的生产经营制度是在渔船股份合作基础上的家庭分散经营,是上世纪90年代初对集体渔业经济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重大成果。经过近20年的发展,渔船股份合作制在有效解决效率问题后,逐步出现了公平的矛盾,主要是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问题呈普遍化、严重化趋势,若任其发展下去将反过来影响效率问题,从而丧失渔船股份合作的制度优势。家庭分散经营则愈来愈显现出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渔业发展、渔民增收的瓶颈制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现代渔业的发展要求。因此,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是摆在我

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思想上切实加以重视,在政策上强化支持力度,在工作上把握正确方向,努力推动建立适应新阶段渔业发展新要求的新型渔业经营体制。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渔船股份合作制。要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渔船股份合作规范化意见,强化渔船内部的分配结构、财务支出、民主决策等制度,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矛盾,保持并焕发渔船股份合作制的生命力。渔船股份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今年我们一定要有突破,切实予以解决。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渔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以产品或服务为纽带,以相同作业方式为对象或以社区(村社)为单位,联合渔运船只,组建渔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的紧密联结,形成“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专业合作社+渔船”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要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构建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和水产加工是渔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依托、共荣共衰,但现在分属不同口子管理,要多加强沟通衔接和统筹协调。我个人考虑,也可以在管理体制上作一些探索。三是积极引导培育公司制渔业企业。要根据渔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外部需要,对有条件有愿望的,要引导组建公司制渔业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要加大对公司制渔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使之逐步成为我市渔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此外,要加强渔业行业协会建设,支持、鼓励建立各类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产业发展、行业自律等方面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五)不断规范渔业基础管理

加强渔业管理是政府及渔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规划是宏观的管理和引领,当前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抓紧调整、完善渔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合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按照“有保有弃、助强削弱”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聚要素、整合资源”要求,重新明确渔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要加强捕捞主体地位,突出海水养殖特色,做大休闲渔业产业,提高海洋渔业综合发展能力。在具体的渔业管理工作中,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要加强“渔船双控”管理。“渔船双控”是渔业的基本政策,自实施以来,我市一直实行市级统筹调控。实践证明是有效果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县以下没有自,缺乏积极性。为了进一步形成合力,提高双控效果,适应“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今年起“渔船双控”指标下达到县(区)政府,由县(区)政府直接实施管理,市里负责调剂平衡和监督考核。与此同时,要以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为契机,探索建立渔船规范管理新制度,如建立渔船即时申报制度,及时掌握渔船变化动态。二是要加强渔业信息化管理。要尽快完成渔业安全监控、渔船防碰撞、渔港实时监控、渔业视频会商、渔业环境预报、海上应急救助系统和渔业信息库的“一库六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规范管理和“平安渔业”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要突出资源与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渔场生产秩序、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障渔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领导,把渔业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重视渔业、关心渔业、支持渔业,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渔业发展的重要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确保渔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加大对渔业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渔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体现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渔业工作,经常听取渔业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渔业发展问题;分管领导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渔业工作上。重点渔业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专心致志、全力以赴抓渔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渔业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合力兴渔”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有关渔业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渔业制度,经常深入渔区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发展。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7

(一)促进渔业产业化发展

建立渔民合作组织,按照共同所有,民主管理的原则,将群众渔业联合起来,发展为一条规模化产业化的经济发展路线。独立的小规模群众渔业,制约经济效率的提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区域经济一体化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渔业经济和水产品面临着巨大的市场挑战。在不改变渔船股份合作制和家庭承包经营格局下,将广大的独立经营的群众渔业联合起来,这就需要渔民合作组织发挥其所具备的巨大作用[2]。

(二)增强渔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渔民收入

当今渔业经济发展中,单门独户的个体渔民只能从事小规模生产,加之我国渔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文化水平不高,面对庞大复杂的市场经济,往往缺乏对现代渔业经济的正确认识,看不清市场需求,无法预测市场风险,从而在应对市场变化时缺少足够的经验,遭受巨大损失。而建立渔民合作组织,将把一个个独立的小规模生产的群众渔业组织起来,给予正确的市场引导,看清经济形势,及时预测风险,使广大渔民从中受益,从而快速增加渔民收入。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渔民合作组织是以利益为纽带,将广大个体渔民联系起来,进行规模化生产、管理的一种模式。在渔业的发展过程中,渔民合作组织可以很好地带领渔民进行生产,获得更大收益。同时,将政府的一些微观职能转嫁给渔民合作组织,减轻政府负担,降低政府管理成本,提高政府管理绩效。

二、渔民合作组织的成功实例

在国外,渔业合作组织多是为达到共同目标而自愿组织起来的同行或商人团体,他们具有民间性、广泛性、自愿性、服务性、中介性[3]。他们扮演着中介者、服务者、组织者角色,发挥着沟通、服务、技术推广的重要职责。了解了国外渔民合作组织的性质及相关职责,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两个实施地比较成功的渔民合作组织的实例。

(一)日本

在日本,渔民合作组织称为渔业协同组合,创建于1901年,在渔业管理和渔业秩序维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渔业协同组合承担管理渔业权,开展促进渔业贸易和为渔民办理资金信贷、设备购买和协助渔民进行水产品销售等服务。日本渔业协同组合是在以维护小规模渔业生产者获得平等利益,提高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目的下创建的。建立渔业协同组合,可以更好地管理沿岸渔场,解决渔场纠纷,确立渔业秩序,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稳定渔业生产。同时,在日本的经济制度下,对于小规模渔业生产者来说,渔业协同组合能够消除信贷和产品销售等方面容易受到中间盘剥的不平等现象,从而保护了全体渔业生产者利益,增加渔民收入。日本的渔业协同组合,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的成功,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成功经验:第一,政府对渔业的重视,授予渔业协同组合很大的权利,对渔场及其他方面建设提供援助;第二,由于只有组合的成员可以从事海上作业,于是渔民参加渔业协同组合的积极性高,形成了强烈的自律意识;第三,渔业协同组合被政府授予了较大的权利,拥有自己的资金管理,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团体存在,发挥其真正价值,取得较好效果。

(二)我国台湾

在我国台湾,也存在一种在政府与渔民之间发挥巨大中间桥梁作用的中介组织,即渔业协会,在台湾又称为渔会,是以维护渔业权益和渔民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民间自发组织的协会。与内陆渔民合作组织相比较,台湾渔会具有如下优点:第一,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在台湾,有针对渔业协会的《渔会法》,在渔会性质、职能、相关权利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第二,组织体系全面完善。台湾渔会,自中央至地方分为3个等级,且上下级渔会之间是相互平等的,而且台湾渔会实行渔区划分制度、权责分立制度、会员(代表)制度和渔会经费制度[4]。第三,职能分配全面细致,服务领域广。台湾渔会具有经济方面、服务方面和金融方面的职能,将市场、信贷以及提高渔业技术等诸多环节联系起来,使其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有利于管理与领导。

三、我国发展渔民合作组织的思考与建议

在我国内陆,虽然也存在着一定形式的渔民合作组织,如:中国水产协会、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等形式的组织[5]。为渔民的生产销售等环节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但由于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其自身的真正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因此,要更好地发展我国渔民合作组织,就需要重新审视在实行过程的诸多环节。下面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渔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出思考与建议。

(一)博弈论角度

1.渔民之间的博弈

渔民之间的博弈属公地悲剧。公地悲剧是指如果一种资源没有排他性的所有权,就会导致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6]。我国渔业资源的捕捞问题就属于这类问题。在这个博弈中,每个渔民所面临的问题是选择自己的捕捞量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尽管每个渔民在决定增加捕捞量时考虑了对今后捕捞量的副作用,但是他考虑的只是对自己所捕获的渔获物的影响,而不是对所有渔业资源的影响。因此,根据博弈论纳什均衡的相关理论,当所有渔民的总捕捞量大于渔业资源的最优捕捞量,资源就遭到严重破坏,导致了渔业资源整体的非理性结局。当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没有被界定时,谁都可以自由进入这个领域从事相关生产活动,没有任何人会承担由于资源恶意被破坏的成本,这就导致“过度开发”的后果。在我国现阶段渔业生产中,捕捞以过度捕捞为主,渔民从众心理强,造成渔民的竞争性捕捞心理和行为[7]。因此,制定一个合适的捕捞量临界值就变得日益迫切起来。但是由于我国渔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依靠渔民自身是无法找到最优捕捞量的。鉴于以上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考虑将渔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具有一定管理实权的机构,将渔业管理权下放到渔业从业者,使其自行进行管理,帮助渔民行使一定的权利,由渔民合作组织来界定该区域的捕捞量临界值。同时,渔民合作组织成立后,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法律形式维护渔民合作组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约束广大渔民的违法行为。如果渔民违反规章制度,应由渔民合作组织自行予以制裁,不能由其他行政机构予以干涉,要充分体现渔民自己管理渔业的主动权。渔民合作组织的资金,应由组织自行管理,明确账目。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需要渔民合作组织工作人员的努力,更需要广大渔民合作组织的参与者以诚信为前提的积极响应,并严格遵守,将这个良好的氛围保持下去。

2.渔民合作组织与政府和渔民之间的博弈

在我国渔业中,加入渔民合作组织,就将长期以来政府与渔民的两方博弈,转变为了政府-渔民合作组织-渔民的三方博弈[8],渔民合作组织就转变成政府和渔民的委托人。所谓委托理论,就是指一个参与人(称为委托人)想使另一个参与人(称为人)按照前者的利益选择行动,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由人的行动和其他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充其量只是人行动的不完全信息。委托人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这些观测到的信息来奖惩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在渔业管理模式中,委托人自然变成了政府和渔民,而渔民合作组织则成为了二者的人。由于渔民合作组织是同类产品经营或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的一种组织,作为人,在渔业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对渔业经济的发展过程是相当熟悉和了解的,对于行业内的政策法规,经济发展趋势都有很深的独到见解。因此,笔者认为,建立渔民合作组织可以很好地带领广大渔民更好地从事渔业捕捞与生产。同时,由于我国渔民受教育程度低,通过渔民合作组织可以有效地帮助渔民制定适合辖区海域渔业资源的捕捞规模和生产规模,帮助渔民更多地认识市场,接触市场,从而增加渔民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及时为广大渔民指明方向,减少渔民损失。还可将一些个体较小的渔获物留作日后生产加工,既可以充分利用渔业资源,又可以在休渔期,为渔民提供一些就业机会,增加渔民收入。渔民合作组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渔民自己管理渔业的主动权,让渔民自己做主人管理自己的渔业,参与到管理渔业的行列中,使渔民充分感受到自身的责任感,感受到渔业对自己的重要性,极大的调动广大渔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对保护我国渔业资源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政府将精力转移到决策指导和监管上,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能,精简环节,缩短链条,节约成本[9]。

3.渔民和政府之间的博弈

在渔民与政府之间,他们的关系可以考虑为监督与被监督,因此双方的博弈可以看作是监督博弈。根据博弈论的相关理论,直观的来讲,如果渔民的边际生产率越高,监督带来的边际收益越高,政府监督的积极性也就越高;渔民努力的边际成本越高,任何给定激励下的努力供给越低,且给定条件下的最优激励也越低,监督的边际收益越低,政府监督的积极性自然也越低;监督越困难,监督的边际成本越高,政府监督的积极性也越低。根据上述理论,由于由政府监督渔民行为的成本较高,且管理环节复杂[10],因此,通过建立渔民合作组织,充分发挥渔民合作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就变得日益迫切。在渔民合作组织建立的初期,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渔民合作组织的相关事务,与渔民合作组织一同建立一些法规政策,但当渔民的行为超出了相应的规定时,政府则可以退出,让渔民合作组织自己解决问题,使渔民真正体会到自己当家作主行使权利。

(二)法律环境

1.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渔民合作组织的性质、职能,使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将组织的分工更明确,以全面完善的新面貌展现在渔民面前,使渔民合作组织更好的为渔民服务。

2.应做到政府权利的真正下放,明确规定渔民合作组织的权利范围。我国渔民合作组织之所以不能充分发挥其真正作用,政府在权力下放方面具有一定作用。当渔民可以做主渔业时,就会充分意识到保护渔业对他们的生产生活具有重大责任。与其使渔业继续遭到破坏,不如从根源上使渔民认识到保护资源的重要性,这才是对我国渔业资源进行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之一。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8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使得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严重失衡,无论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公共服务方面,还是在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使得渔村经济发展和渔民生活严重滞后于城市,这不仅日益成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瓶颈,也有悖于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体制与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步凸显出来,比如,城市和渔村享受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不平等;城市和渔村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城市和渔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平衡、有的渔民甚至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等等。而加快推进渔村社区建设,构建城市和渔村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载体,有利于社会各种资源在城市和渔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更好地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发展机制。

(二)渔村社区建设是深化渔民自治、完善社区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渔民对村干部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加快渔村经济发展,还期待提供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不仅要求保护渔民当前利益和诉求,而且期待保障和改善长远生计。近年来,尽管一些渔村探索建立渔民自治管理制度,但依然行政色彩较为浓厚,渔民参与的积极性较差,难以真正发挥渔民自治,使得社区的自我管理与政府的行政管理不能形成良好的互动。而加强渔村社区建设,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即渔业社区组织的特征,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以此来推动协调的行动,提髙管理效率。在社区管理中,信息及规则有助于降低社区成员间讨价还价、联系、监督和管理措施实施的成本,而网络则可以减少信息收集、共享的成本,并可为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利事件提供保险机制[31。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渔村社区事务积极鼓励渔民广泛参与,尤其注重渔村精英们的参与并发挥其带动作用,促进渔村基层民主有序发展,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确保渔民依法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促进渔村社区健康发展。

(三)渔村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渔民是“三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渔民是特殊的群体,渔船渔业设施是渔民唯一的生产资料,一旦遭遇大的自然灾害,渔民生命和财产就会受到损失,且不能得到有效赔偿,渔民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就会时有发生,这已成为影响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推进渔村社区建设是防范和化解渔业生产风险,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区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二、渔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渔村经济存在的问题

1.渔村产业结构不合理。渔村三次产业发展不协调,第一产业(主要是捕捞业和养殖业)比重偏大,第二和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其中,外海和远洋捕捞尚未形成规模,竞争力较弱;养殖品种结构不合理,养殖方式落后,且很多海域已经达到饱和状态;水产品加工业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少;运输、贸易、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水平很低。三个产业没有有效衔接起来,产业链很短,产业化水平不髙【4]。渔村产业结构不合理和生产层次低下,又加剧了区域渔业产业结构趋同,整体竞争力较弱,这种恶性循环导致渔业经济效益低下,渔村经济愈发薄弱。2.渔村基础设施薄弱,服务设施不健全。长期以来我国渔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严重不足,渔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服务设施不健全。在市场机制的驱动下,营利性的水产品生产发展较快,但渔业的公益性职能严重弱化,渔业持续健康发展遇到了瓶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多数渔村临海(或临水),一般位于偏远的地区,道路狭窄,交通运输不便;通讯条件差,信息相对闭塞。第二,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服务性、社会性和流通性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如渔港和航标建设滞后,缺少规范的大型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技术推广以及检验检测等机构不健全。第三,渔船装备水平落后,能源消耗不断增加,柴油消耗占捕捞生产成本已达70%;养殖生产方式落后,水资源利用效率低,池塘淤积老化严重,净化设施设备配备不足,配合饲料使用率低,投喂冻鲜小杂鱼养殖现象普遍,局部地区养殖排放污染问题突出;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水平低,部分加工企业存在用水量大、废弃物多、综合能耗高等。第四,渔村社区居住环境普遍较差,社区内供水、供电、垃圾与污水处理等设施不完备,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更为匾乏。由于远离市区,渔村社区内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低,购物消费场所较少,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滞后|21。3.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产业化水平不髙。目前我国渔业生产单位分散、规模小,生产组织形式仍以分散农户为主,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低。渔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链不长等现状难以满足现代工业化、大市场的要求,与现代渔业要求的标准化生产、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相距甚远。4.渔村水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随着海洋开发提速,用海项目增加,大量占用沿海水域和滩涂。如建设桥梁港口、铺设电缆和海底油气管道、开辟航道锚地、围垦、旅游开发等。许多海岸带开发挤占滩涂、湿地、海湾、珊瑚礁、红树林等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破坏。一方面使海洋水生生物丧失了重要栖息地,生态环境剧变影响了基础馆料生物的繁殖;另一方面导致原来在滩涂产卵繁殖的渔业品种失去了产卵场,近海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加剧了海洋渔业资源的衰退。

(二)渔民问题

1.渔业劳动力总量过剩,转移困难。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大量水域滩涂被围垦、占用,养殖空间不断减少;工业废弃物和生活排污严重威胁渔业生态安全,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水域环境恶化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渔业资源与环境的刚性约束的矛盾日益凸显,渔民整体上就业渠道单一,在渔业资源出现衰退和生存空间被侵占后,加上科技进步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渔业对传统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使得渔业劳动力总量过剩。以浙江省台州市为例,受捕捞作业场所不断缩小等因素影响,台州市传统海洋捕捞渔民劳动力呈逐年递减趋势,由2000年的34255人到2010年的22592人,10年减少11663人,减幅达34%。同时水产养殖空间受到挤压,10年来台州市海域围垦面积约264fcm2,许多长期以来从事滩涂和浅海养殖的渔民逐步失去了生产基础,上述垦区调整养殖功能将使8000多名养殖渔民失业[5】。但是,由于多数渔区经济的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多数渔民普遍存在的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少,缺乏从事其它行业的技能,跨行业转移的难度较大。2.渔民增收难度加大。近年来渔民收人有了一定程度提高,但渔民增收能力下降、渠道萎缩。现阶段渔民收人主要依赖传统的捕捞和养殖业,受捕捞空间缩小、渔业资源衰退、燃油等渔业成本增加和渔业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海洋捕捞效益大幅下降,养殖生产仍以传统、大众化的品种为主,特色、髙值化品种养殖量小,存在量与值不对应的现象且养殖方式落?后,综合效益不髙,渔民增收的难度不断加大。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大量浅海滩涂围塘,或被征用占用,海水养殖面积锐减,2010年全省海水养殖面积93905ha,比2000年减少12453ha,净降12%。从黄渤海区的情况看,天津市滨海新区因填梅造地项目工程导致80余艘小型渔船和300余名渔民无法从业,渔业经济损失达1200余万元;大连市因清理海域造成的渔业产量减少30万吨;烟台市建设占用5000多ha海域后,使得养殖产量减少近20万吨,产值减少12亿元|51。另外,涉渔税费种类较多,多头管理,重复收费,渔民负担依然很重。3.渔民权益亟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城市幵发、港口建设、海底电缆铺设、滩涂围垦等占用渔业水域、滩涂现象逐年增多,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渔业权制度体系,退出、补偿、调节等机制不健全,依法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的权利保护不力,损害赔偿和占用补偿制度严重滞后,大量的填海造地、占用养殖水面,导致渔民“失海”、“失水”的问题日益突出,渔民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据统计,2000年以来养殖、采捕渔业活动被迫从逾6000km2(900万亩)的浅海、滩涂中退出,近海捕捞受影响的面积更大,涉及渔民超过100万人。其中,黄渤海区被占用的浅海和滩涂面积1700多km2,占黄渤海区浅海、滩涂总面积的14.5%;东海区因填海、建设等造成的海域消失和渔业作业受影响的面积在2400km2以上;南海区被占用海域、滩涂面积为2000多km2。三大海区因失海失涂而影响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渔民,各在40万人以上。近海水域、滩涂被占用造成大量长年在浅海滩涂进行捕捞或养殖的渔民失去了作业场所,失海相当于失业。尽管有些地区针对保障渔民权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制度建设还不够系统、规范,政策文件的法律等级效力不够,还属于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等原因,渔民权益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渔村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渔村社区管理认识不到位。渔村社区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比较落后,许多渔村社区的管理者对渔村社区的真正内涵理解不到位,仅仅将其理解为称谓的变化,即由渔村改为渔村社区;由渔民身份改为居民身份而已,实质没有变化。有的渔村社区管理者甚至认为渔村社区建设是图形式走过场。在具体工作中,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仍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然沿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行政色彩浓厚,在管理中注重对上级部门负责,忽视对渔村公共事务的管理和为渔民提供服务。2.渔村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我国渔村社区建设才刚刚起步,渔村社区管理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健全。首先,渔村社区建设的资源主要依托政府投资,社会资源的有效投入很少,社区实际运行中行政色彩浓厚,“政社不分”和“党政不分”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其次,许多渔村社区缺乏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其管理职权往往由村委会代行其权,由此导致社区管理中职责不清晰,多数还是以村务管理老办法来处理,社区管理结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其管理方式、活动开展和服务实效均严重滞后于渔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渔民的需求。再次,由于血缘关系、人情、道德、自我保护意识的存在,宗族力量在渔村社区管理中是一种较大的地方势力。一些渔村社区管理者大多是以大姓家族的人为主,以大欺小的情况存在,排外意识较强,导致社区管理权力往往被宗族势力所控制。最后,渔民的民利意识薄弱,缺乏对社区自治管理的热情和能力。西方发达国家社区的形成是经过长期自然形成的,而我国社区管理才刚刚起步,社区建设更多的是由政府主导推动,大部分渔民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社区建设是政府的事,跟自己关系不大。渔民长期在外打渔,其民主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更为欠缺,亟需政府加以引导和培训。3.渔村社区管理人才的缺失。渔村社区能否持续健康发展与广大渔民的积极参与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才。但是在海洋渔业资源日益枯竭和水环境污染不断加剧等矛盾日益加深的背景下,渔村社区中有知识、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大多流向城市务工经商,留在渔村的大部分为文化程度低、生活技能差的中老年渔民。他们对新生事,物接受较慢,参与社区活动的民主意识和执行自治管理的能力都较弱,社区意识有待培养。为了弥补管理人才缺失问题,渔村社区中多采用临时聘用或兼职的方式解决人员不足的状况,由于福利待遇较低,社区管理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有能力的渔村精英缺乏参与社区管理的热情。此外,渔村社区缺乏专门的培训机构和相应的培训机制,大多数渔村干部没有受过社区管理的相关培训,甚至从没接触过社区管理,缺乏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制约了渔村社区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9

近年来,大连市突出渔港的避风防灾功能建设,通过对渔港的改造、扩容、升级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渔港基础和配套设施,提高了码头防波堤和护岸质量,打造服务于黄海北部、渤海东部海区的两大渔港集群,为加快渔业经济安全、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十三五”时期是大连市加快“海洋渔业强市”建设的重要阶段,要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好各种有利条件,进一步促进渔港规划与建设工作健康开展。第一,政策环境向好。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及《方案》,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对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做出调整,这些都为渔港规划与建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第二,战略地位凸显。渔港是渔业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渔业整体防灾减灾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公共基础设施,渔港对保障渔民群众在港停泊休整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台汛期间渔港防灾避险战略地区尤为凸显。第三,发展基础坚实。渔业防灾减灾体系的不断完善,渔业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渔业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渔业科技支撑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渔业基础设施的不断加强,为大连市渔港规划与建设工作实现科学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国内经济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渔港投资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认识和把握在渔港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仍要不断深化,渔港规划与建设的“补短板”任务加重,一些问题亟需研究解决:一是渔港建设工作地区进展不平衡,渔港建设单位积极性不高,未开展实际性渔港建设工作,致使渔港建设项目搁置、停滞不前;二是重点渔港审批手续过于繁杂,国家立项的中心、一级渔港审批手续过于繁琐,前置条件过多,审批程序过于复杂,致使渔港建设工作无法正常按时开展;三是渔港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历史欠账较多,渔港的规模能力仍然不足,建设水平和标准偏低,渔港正常功能受到制约和限制;四是渔港管理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渔港“三权”仍未清晰,国家也未出台具体的工程验收标准,致使渔港建设管理及工程验收上无“上位法”,下无“具体意见”,渔港公共安全基础能力很难保证。

规划思路及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渔港防灾减灾、生产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渔港公益性设施建设为基础,落实“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渔港避风和锚泊条件,着力建设辐射性、带动性、功能多样性的重点渔港工程项目,促进现代渔业发展,推动渔区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

(二)规划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渔港公益性设施投资建设的主体地位,公共财政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建设;坚持重点突出,以现有渔港的改造、扩容和升级为主,合理利用港湾资源,减少围、填海工程建设,重点建设防波堤、护岸、码头和安全基础配套设施;坚持定位明确,国家重点渔港在完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的同时,结合小城镇建设,发挥区域功能和经济拉动能力。地方性渔港根据功能要求要与重点渔港互为补充,各有侧重;坚持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渔港管理制度,坚持渔港建设与保护并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对确需占用渔港的,应遵循“先补、后占”的原则,保护渔港资源。

(三)建设目标

“十三五”时期,大连市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一批国家中心渔港、一级和地方二级渔港,形成长山列岛渔港群、北黄海岸渔港群和东渤海沿岸渔港群。长山列岛渔港群辐射庄河市石城岛、王家岛及长海县诸岛海域,北黄海岸渔港群辐射除长山列岛核心区以外的黄海北部近岸海域,东渤海沿岸渔港群辐射旅顺口区、金普新区、瓦房店市沿海等地区。实现全市海岸线平均每100公里有1个一级以上渔港,每50公里有1个二级以上渔港,每20公里有1个三级以上渔港,能够为近90%的渔船提供服务,满足2.5万艘渔船安全回港避风、停泊休整需要。其中,规划建设的国家中心渔港成为集渔船停泊避风、装卸补给、加工流通、渔船修造、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休闲渔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性渔业基地,与小城镇建设紧密结合,成为经济带动力强、辐射范围广、能够展示现代渔业发展的综合型渔港。规划建设的一级渔港要基础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为渔船避风、水产品装卸等提供保障,具备区域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小城镇建设。规划建设的二级渔港应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防灾减灾设施齐全,配套设施基本完善,满足当地中小型渔船避风需要。

保障措施

在渔港规划与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宏观指导,落实好配套资金,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建设程序,强化过程监管,形成渔港建设管理新机制、新模式、新常态。

(一)提高认识,加大扶持力度

各地区要把渔港规划与建设工作作为造福渔区的“生命线”工程,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以财政部、农业部对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的政策调整为契机,对渔港防波堤、护岸、码头等基础设施和维修养护项目通过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予以安排扶持,提升渔港防灾减灾能力。

(二)科学规划,促进持续发展

各地区要合理规划渔港建设布局,珍惜港口岸线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传统渔港。要衔接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正确处理渔港布局与产业布局、渔区经济和小城镇发展规划的关系。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现状,着眼长远发展。

(三)创新机制,完善投资模式

渔港码头、护岸、防波堤及港池航道的疏浚工程属公益性基础设施。对渔港公益性项目,政府应通过一般性投资加大投入力度。对陆域部分的供水、供冰、供油及水产品流通市场等经营性设施,应加大引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各界投资建设,从而实现渔港滚动发展,相互促进,以港养港的良性循环。

渔业经济与管理例10

0 引言

泉州海域面积广阔,北与莆田海域接壤,南与厦门海域毗邻,海域面积11360平方公,海岸线长427公里,大部分为基岩海岸。岸线婉蜒曲折,沿岸有湄洲湾、大港湾、泉州湾、深沪湾、围头湾和众多小港湾。泉州市登记在册的渔船有6612艘,其中晋江深沪港、石狮祥芝港两个部级中心渔港,拥有各类渔船总计300艘,生产船数量约占总数三分之二,而且基本上都是拖网渔船。深沪、祥芝两港渔船数量相当,在业外海捕捞渔船每港有700艘左右,马力大都400-800马力之间,鱼舱总容积120-160立方之间,使用容积多在80-120立方之间。近几年来,随着渔业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渔船数量类型迅速增加,成为渔业经济发展中的一支强大的生力军,加强渔船管理已成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渔船档案是渔政、港监及船检等部门在渔船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重要资料和依据,加强渔船档案管理,对于强化渔业执法,服务渔业经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渔船档案管理是实行渔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需要

去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海洋渔船普查工作,共查出“三无”渔船6.72万艘、“三证不齐”渔船5.09万艘,分别占捕捞渔船总数的27.5%和20.8%,目前,“三无”船舶从事渔业生产屡禁不止。“三无”船舶从事生产既扰乱渔业生产秩序,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这些渔船的产生和存在极大地危害了正常的海洋捕捞秩序,破坏了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对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建立完整、齐全的渔船档案档案有利于渔业执法部门监控管理力度的加强。

渔船档案是海洋与渔业局档案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海洋与渔业档案管理部门,要以民生需求为向导,不断整合各类档案资源,建立面向民生、覆盖人民群众利益的档案资源体系。严格渔船档案的归档制度,使文件材料得到及时收集归档,确保及时建档,有效管理,不流失,不散失,保证海洋与渔业部门形成档案完整齐全,是实行渔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需要,是为服务民生提供真实可靠的档案信息来源的有效保证。

2 渔船档案的归档范围与文件材料的收集

渔业船舶档案是渔业船舶建造、改造、购置、引进、年审、注销、转让等行为直接形成渔业船舶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渔业船舶的档案是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的基础,是依法办理渔业船舶入户、转让手续和核发证件的原始依据,是证明渔业船舶所有者合法权益及其财产价值的有效材料。

2.1 渔业船舶档案归档文件材料主要内容有:①渔业船舶入户申请审核表;②船网工具控制指标批准书复印件;③自然人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证人的户口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④所在渔业社区居委会或单位的证明;⑤渔业船舶船股东(所有人)登记表,及其股东股权协议书;⑥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的复印件;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渔业船舶产权证书的复印件;⑧渔船年度审核表;⑨其它材料。

2.2 渔业船舶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 在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渔业船舶档案归档范围》的前提下,档案管理人员要从各个形成者手中收集相应材料,积聚起丰富的档案资料,同时建立文件材料形成部门和人员的收集文件材料工作职责。如各科室在办理渔业船舶的建造、购置、改造、引进、年审、注销、转户等业务时,必须将渔船有关材料移交办公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对遗缺不全的渔业船舶档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设法收集齐全。已办理入户或转让手续完毕的渔业船舶必须建立其档案。渔业船舶档案管理纳入各级领导重要的议事日程,基本上做到“一船一档、一档一表、一年一订”,有专(兼)人负责档案管理。

3 开发利用渔船档案信息资源是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渔船档案记载着渔船的编号、吨位、作业类型等多种原始资料,控制和掌握这些信息资料,有利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渔船的规范化管理。开发利用好渔船档案信息资源,为渔业执法部门提供科学可靠的信息资料,有利于控制海洋捕捞强度和海上销鲜、渔需物资运销队伍的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渔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渔船档案的编研工作,充分发挥渔船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开发渔船档案信息资源要根据渔船的数量、作业类型、吨位、主机功率以及渔船编号从不同的角度编制各类专题目录、渔船编号索引、基础数字编等检索工具,并根据渔船登记、渔船年度检验、职务船员培训、渔船海损事故档案以及《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船船舶许可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等编写档案利用指南,为档案利用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同时应根据档案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多渠道深入开发渔船档案信息资源,积极主动地为管理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信息服务。

二是加强现代化管理,提高渔船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