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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8 15:58:57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1

(一)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渔业安全工作方针。继续以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质为目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大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将养殖渔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重要整治目标,把养殖渔民的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培训工作作为一个整治重点。强化养殖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重点整治责任不清晰、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坚持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明确〈〈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各级机构法定职责,依法开展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得以落实。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渔业安全经费、抢险救助资金,加大渔业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三)坚持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重点抓好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台期间安全大检查、伏季休渔结束秋汛生产前的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春秋两季对转港生产渔船的跟踪大检查和养殖渔船的安全大检查。

(四)加强渔船规范管理,整治一切不适航渔船,坚持渔船编队生产。镇街、渔村及渔业生产单位要做好渔船编队工作。要按照生产区域、船舶大小、作业类型制定切实可行的渔船编队办法,要加强编队生产的监督检查,总结编队生产的经验和提高编队互救效能。特别要强化养殖渔船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整治养殖渔船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未经检验未经渔船登记擅自从事养殖业生产问题。核定养殖渔船适航海区、载重量、抗风等级,救生、消防、通讯、照明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杜绝养殖渔船超风级、超航区、违规装卸、超载作业和随意搭客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五)做好渔业防台工作,进一步完善风情传递信息网络,切实做好风情传递工作,做到早传、速传,传递到位。建立健全各级组织,落实防台预案和责任制,整治渔船、渔港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台汛期间渔船转港避风工作措施。

二、整治目标

1.巩固四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稳定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

2.依法履行各级职责,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全区渔船安全适航率和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持证率要有明显提高。

4.千方百计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止小事故,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时间、步骤

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现在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进行安全检查(现在开始至6月30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各镇(街)主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渔村、渔港、渔船,结合春季生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检查。一是检查各级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到人。二是对所有渔船进行春季生产前的安全大检查。对不适航的船舶绝不放行,即查即改,保证渔船的安全适航性。三是对转港生产渔船的跟踪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各类船长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法规,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保证书”。五是深入镇街、渔村,渔港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加强对港口及自然港湾的监控,杜绝各类违规情况发生。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阶段(7月1日—9月10日)

充分利用伏季休渔的空闲时间,开展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计划,适时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通过此阶段的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渔民,特别是渔船船主、船长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责任心,自觉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全力以赴做好渔业防台防汛工作(6月20日—9月10日)。这个阶段的工作虽与一、二阶段工作在时间上有交叉,但独自为专项整治一个阶段的工作。各镇街要在原预案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地防台预案。

建立健全各级渔业防台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安排好渔船防台避风港,提前制定好转港避风航行路线;落实防台抢险船只、人员和必备物资,接到防台预报,海上养殖看护人员必须撤离上岸。

6月20日—9月15日,区、镇(街)两级渔业安全办公室全天候防台值班,及时传递台风动态,搜集、反馈信息。

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万无一失。全力以赴做好渔业防台防汛工作,确保不沉一船,不死一人。

(四)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9月15日—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重点是搞好安全大检查,确保秋冬季渔船安全生产,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完成全年专项整治工作。

1.区里组织对各镇街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2.加大对渔船适航性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海上生产渔船安全适航性的检查,完成市下达的海上检查渔船任务。

3.突出转港生产渔船的跟踪安全检查。进入春、秋冬生产后,区渔安委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转港渔船适时进行安全大检查,保证转港渔船生产安全。

4.适时组织对养殖生产安全的检查,重点查处冒风出海、超载作业等违章现象,并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养殖生产安全。

总的要求:加大检查力度,突出整改措施落实。通过各阶段工作,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保证全年渔业安全生产有一个比较平稳的局面。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克服厌倦情绪,在认真总结前四年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要重点在深化整治上多做文章。要加强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搞好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区年渔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渔港监督。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镇(街)要在区整治方案的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和几年来专项整治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今年本地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深化整治的重点,突出船主、船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各个阶段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力度,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2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主线,强化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消除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区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各相关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海洋与渔业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5-6月)。

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年”与“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以防止海洋渔业生产事故为重点,深化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强码头及海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超航区、超抗风等级作业行为。

二是开展渔船、渔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渔船、渔港通讯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渔船安全技术状况,防碰撞系统配备及使用情况和船员持证情况,切实提高渔船适航能力和渔民持证上岗率,确保全区渔业生产安全。

(二)汛期整治阶段(7-9月)。根据我区夏季汛期渔业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全面做好以防火、防汛、防雷电、防高温、防台风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检查停港渔船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用电设施和电路是否安全;休渔渔船燃油是否清空、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离船;安全值班人员配备情况。

二是检查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和船舶修造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值班和安全巡查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能满足安全管理需要;消防通道和渔船安全离港通道是否畅通。

(三)冬防整治阶段(10-12月)。冬季市渔业生产事故的高发期,极易发生海上突发事件,抓好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煤气中毒“四防”工作是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是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依法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充分认清当前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入分析以往发生事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加强渔民渔船冬季“四防”工作指导,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渔民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突发事件能力,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加强灾害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工作,做好预防应对工作。密切关注冬季气象和海况变化,及时收发灾害天气预警信息,认真落实预防措施,按照冬季大风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船,防范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严格开展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渔业生产安全。加强对渔港码头、社区渔船停靠点、渔船修造厂、停港渔船存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强化海上生产渔船的防灾、避险、救援等动态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搞好组织协调,加强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配合协作,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要逐级抓好工作和职责落实,从实际出发,发挥网格化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优势,做到事故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3

对于海洋管理工作,今后的工作重点,就是要抓好国家海洋局《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提高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水平。具体就不展开了。下面,着重围绕现代渔业发展,讲三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现代渔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渔业对于××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渔业是××的传统产业,也是建国以来很长一个时期的支柱产业;现在来看,依然是重要的优势产业,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将是不可替代的民生产业。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出现了两个新的趋势,一是海洋开发全面推进,临港工业、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船舶工业迅速崛起,其经济规模超越渔业,成为全市经济第一支柱产业。二是渔业经济受到作业空间、渔业资源、海洋环境、宏观政策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进入了产量“零增长”的发展新阶段,渔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在出现两大趋势的同时,在具体工作思路上,我们也经历了从“渔港景”到“港景渔”的变化。当然,这是我们对海洋资源优势的认识和价值取向的判断不断深化的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向前的必然趋势。但这绝不是我们忽视和放弃渔业工作和渔业发展的理由,更不能说明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下降和作用的弱化。虽然,我们已经告别了单纯依赖渔业资源的“渔兴则兴、渔衰则衰”的历史,但渔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当前建设“××”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重新审视渔业经济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渔业在全国的独特优势和影响力。

首先,从文化力上看,渔业是××城市对外形象的金字招牌。××是一块福地,大自然赋予了××独特的地理位置,把××造化成了世界著名的“海上鱼仓”。××5000年的渔业史积淀了深厚的渔业文化,孕育了世界三大群众渔港之一的沈家门渔港,铸就了名副其实的“中国渔都”和“中国海鲜之都”。渔业已经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具有不可估量的无形价值,成为推动××发展进步的文化力量。可以说,××就是这个城市,就是“城因渔名、渔因城兴”,渔业和岛城交互辉映、相得益彰。××渔业的历史不能在我们这代人手里中止,××渔业的美誉必须再继续发扬光大。

其次,从民生观上说,渔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支撑。全市现有渔业人口××万,占总人口的比重仍在20%以上。现有的渔业规模创造了××万个就业岗位,解决了近××万渔民的生产就业问题,目前全市的渔民收入主要来源于渔业,仅捕捞收入占渔民总收入的比例就高达××以上。因此说,渔业仍然是渔民最主要的就业门路,是渔民最可靠的生计产业。渔业还是粮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产品是“菜蓝子”不可或缺的特色品种,对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动物蛋白供应、改善居民膳食结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渔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没有渔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市的稳定,渔业是稳社会、安天下的基础产业。

第三,从经济学上论,渔业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渔业已经从过去一种纯粹的生产方式,逐步演化为一种消费方式、运动方式、休闲方式,甚至文化方式。现在的渔业,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第一产业,它已经逐步衍生出了许多新的产业类型,如休闲渔业、游钓渔业、观赏渔业、美食渔业、渔家乐等,这些衍生出的新兴产业成为了渔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渔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与此同时,渔业与全市二、三产业的融合性、关联度也更加凸现,对水产加工和出口贸易、海洋休闲旅游、港口发展、城镇建设、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带动和贡献也更加突出。渔业不仅是一个传统产业门类,而且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现代海洋经济的重要内容。

第四,从生态论上讲,渔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对于××城市建设,我们提出了××××目标,这都有赖于拥有一个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由于××地处长江入海口的特殊区位,再加上这几年我们自身以及长三角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重。渔业是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实施增殖放流,建设海上牧场等手段,科学利用和合理养护渔业资源,不仅有利于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提高海洋净化功能,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也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总之,渔业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可以借用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扩大市内需求,最大潜力在渔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渔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渔民。今年的市“两会”上,一些代表和委员对进一步重视××渔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代表、委员的呼声,就是群众的心声。因此,我们必须从全局的高度、战略的角度、长远的深度重新审视和认识渔业,坚持渔业在××的基础地位不动摇,坚持发展现代渔业的信心不动摇,坚持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不动摇。

二、进一步把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渔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刚才,××同志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渔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想,××渔业发展必须明确一个总的目标,这就是要继续巩固和提升××渔业在全省、全国的领先地位,坚持发挥优势、错位竞争,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推进渔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里,我就事关全局、影响长远的几项重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全面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

“十百千万”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根据新阶段××渔业发展的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渔业工作的总抓手。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就是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创建十个渔业特色强镇(乡),培育百名渔业发展领头人,打造千艘捕捞示范带头船,建设万亩生态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十百千万”工程的实施,对于推进我市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对于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区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力量凝聚到工程建设的目标上来,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全面推动“十百千万”工程的组织实施,市里将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一是成立渔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市里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办公室挂靠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二是建立领导专家联系制度,每个渔业强镇(乡)要有一名市、县(区)领导和渔业部门领导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渔业发展领头人有一名市、县(区)的渔业部门和乡镇干部作为直接联系人,每个养殖示范基地有一名市、县(区)渔业部门的科技专家作为直接联系人。三是加强资金、政策重点扶持,市渔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各类资源要素要向“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倾斜,并实行“一乡一策”、“一镇一策”。四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从今年起,市里将建立“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渔业特色强镇(乡)、养殖示范基地、渔业发展领头人、捕捞示范带头船,以及其他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希望通过多措并举、上下努力,在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后,渔业“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渔业经济转型升级初显成效,为我市现代渔业持续快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切实抓好渔业三大安全建设

渔业生产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态安全是渔业工作基本的保障,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渔业生产安全事关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海岛千家万户的平安与和谐。水产品质量安全是群众关心、领导关注、进口国关切的重大敏感问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渔业生态安全是海洋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我们打造港口宜居城市、海上花园城市的重要基础。对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有反映、代表委员有建议提案,市里还要专门召开会议强调部署,这里不展开了,就讲一句话,水产品质量安全决不能出问题,哪里出问题追究哪里的责任。今天着重强调渔业生产安全问题。

渔业是高风险产业,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是全市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全市上下一直都是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我市渔业安全主要指标已连续多年控制在省控渔业安全指标内。但是也不可否认,我市的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渔业安全事故还是时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遏制,渔业安全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因此,渔业安全生产的警钟要始终长鸣,抓渔业安全生产的弦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作为渔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长抓不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2008〕113号),各级政府和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渔业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特别要重点围绕“三基”抓好落实。去年,衢山镇接二连三发生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其中有很多的因素,但主要的原因是“三基”工作没有抓到位。一要抓基层,就是要健全基层管理网络。渔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困难和问题也主要在基层。今年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建设年”活动,全面推广嵊泗黄龙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经验,重点在完善乡镇、村级渔业管理机构和强化管理责任下功夫,做到“人员、经费、设备、责任”四到位,争取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运行体系。二要抓基础,就是要提高渔民船员的整体素质。渔业安全生产关键在渔船“老大”。衢山发生事故多,事实证明对“老大”教育管理不到位,不良的社会氛围又助长了“老大”违规作业的风气。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渔船“老大”队伍建设,围绕渔船“老大”抓安全,把对渔船“老大”的教育、培训、管理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真正坚持好针对渔船“老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制度。要严格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触犯刑法,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此同时,要研究制定外来劳力培训、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外来劳力技能素质,规范外来劳力用工管理。三是抓基本,就是要完善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制度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是渔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必须继续抓紧抓实抓好。比如,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渔船动态报告制度、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渔政船巡航护渔制度、渔船自救互救制度等等,这些都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要始终坚持并不断深化。此外,对于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涉外渔船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我们要不断完善,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对于渔船签证制度、渔业信息化管理制度等,我们要逐步建立并全面实施。要通过建立健全渔业管理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加快推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去年的渔港建设工作会议上,我作过强调,在我们××,渔港是最重要的渔业基础设施,要把加快渔港建设摆在首要的位置,重点加以推进。近年来,我市渔港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渔业防灾减灾、服务渔业发展、促进渔民增收、繁荣渔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渔港设施薄弱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与现代渔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一个阶段是渔港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中央和省政府对渔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我们一定要用足用活用好政策,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渔港建设规划任务,初步建立起与现代渔业发展相适应的渔港保障体系。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渔港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县(区)政府要把渔港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和相关部门,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实行考核奖惩,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二是要切实抓好渔港建设要素保障。要优先保障建设资金,重点保障建设用地,科学保障技术力量,确保渔港建设进度。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三是要积极探索渔港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渔港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对一些配套设施项目尝试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建设,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

(四)进一步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

生产经营体制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是渔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渔业现行的生产经营制度是在渔船股份合作基础上的家庭分散经营,是上世纪90年代初对集体渔业经济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重大成果。经过近20年的发展,渔船股份合作制在有效解决效率问题后,逐步出现了公平的矛盾,主要是大股东侵占小股东权益问题呈普遍化、严重化趋势,若任其发展下去将反过来影响效率问题,从而丧失渔船股份合作的制度优势。家庭分散经营则愈来愈显现出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成为渔业发展、渔民增收的瓶颈制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现代渔业的发展要求。因此,推进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创新是摆在我

们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思想上切实加以重视,在政策上强化支持力度,在工作上把握正确方向,努力推动建立适应新阶段渔业发展新要求的新型渔业经营体制。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渔船股份合作制。要深入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渔船股份合作规范化意见,强化渔船内部的分配结构、财务支出、民主决策等制度,着力解决效率与公平矛盾,保持并焕发渔船股份合作制的生命力。渔船股份合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已经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今年我们一定要有突破,切实予以解决。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渔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以产品或服务为纽带,以相同作业方式为对象或以社区(村社)为单位,联合渔运船只,组建渔业专业合作社。鼓励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的紧密联结,形成“水产加工龙头企业或水产贸易市场+专业合作社+渔船”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要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构建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提高渔业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渔业和水产加工是渔业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依托、共荣共衰,但现在分属不同口子管理,要多加强沟通衔接和统筹协调。我个人考虑,也可以在管理体制上作一些探索。三是积极引导培育公司制渔业企业。要根据渔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市场竞争的外部需要,对有条件有愿望的,要引导组建公司制渔业企业,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要加大对公司制渔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使之逐步成为我市渔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此外,要加强渔业行业协会建设,支持、鼓励建立各类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产业发展、行业自律等方面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五)不断规范渔业基础管理

加强渔业管理是政府及渔业部门的基本职责。规划是宏观的管理和引领,当前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抓紧调整、完善渔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全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结合实施渔业“十百千万”工程,按照“有保有弃、助强削弱”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集聚要素、整合资源”要求,重新明确渔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和优势产业,要加强捕捞主体地位,突出海水养殖特色,做大休闲渔业产业,提高海洋渔业综合发展能力。在具体的渔业管理工作中,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要加强“渔船双控”管理。“渔船双控”是渔业的基本政策,自实施以来,我市一直实行市级统筹调控。实践证明是有效果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县以下没有自,缺乏积极性。为了进一步形成合力,提高双控效果,适应“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实际需要,今年起“渔船双控”指标下达到县(区)政府,由县(区)政府直接实施管理,市里负责调剂平衡和监督考核。与此同时,要以换发新版捕捞许可证为契机,探索建立渔船规范管理新制度,如建立渔船即时申报制度,及时掌握渔船变化动态。二是要加强渔业信息化管理。要尽快完成渔业安全监控、渔船防碰撞、渔港实时监控、渔业视频会商、渔业环境预报、海上应急救助系统和渔业信息库的“一库六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渔业规范管理和“平安渔业”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三是要加强执法监督管理。要突出资源与环境保护、渔业安全生产、渔场生产秩序、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强化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保障渔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领导,把渔业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重视渔业、关心渔业、支持渔业,是我们××的优良传统,也是××渔业发展的重要优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对渔业工作的领导,确保渔业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要加大对渔业工作的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渔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体现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渔业工作,经常听取渔业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渔业发展问题;分管领导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渔业工作上。重点渔业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专心致志、全力以赴抓渔业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渔业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合力兴渔”的良好氛围。要完善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将有关渔业重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实行渔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各级领导定点联系渔业制度,经常深入渔区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发展。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4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完善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巩固发展“三化五覆盖”工作成果,提升应急能力,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平稳、持续和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末,全面实行滩涂养殖和海洋捕捞公司化安全监管新机制,建设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渔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渔业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渔业安全监管和防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巩固、发展“三化五覆盖”工作成果,渔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幅度提高,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避免较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渔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

(三)加强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编制渔港建设规划,加快渔港建设步伐,在吕四、洋口、东灶等已经建成的部级中心渔港基础上,逐步形成以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长江重点渔港为支撑的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港口航标、监控系统、港口消防、照明设施和抢险救灾船艇等配套设施设备,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大力提高渔船安全质量。严格渔船建造企业资格认可制度,依法取缔不具备渔船生产资质的企业。强化渔船修造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制造、改装、进口渔船以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逐步建立废旧渔船拆解中心,加强老旧渔船管理,鼓励、督促企业和渔船船东更新淘汰有安全隐患的老旧渔船和装备。逐步建立渔船交易中心,严格渔船登记制度,规范渔船买卖行为。

(五)积极推进渔业安全通信网络建设。完善卫星、短波、超短波、移动电话“四网合一”的渔业安全通信网,加快海洋大功率电台建设,扩大近海和内陆水域无线电信号覆盖范围。建设全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在沿海滩涂养殖交通运输工具和养殖船上配备具有定位功能的通信终端设备,在重点渔船、远洋渔船和涉外渔船上配备卫星通讯终端设备及海洋灾害预警信息接收设备,为安全信息播发与接收、紧急遇险报警、搜救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建立市、县两级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重点渔业乡镇、渔业企业建立通信基站,实现对海上作业单位及作业渔船动态监控和实时跟踪全覆盖。

(六)加大渔船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力度。在按照规定配齐通信、导航、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的基础上,60马力以上的海洋渔船,应配备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装备适用的船舶自动识别、避碰系统等助航设备。60马力以下的海洋渔船及滩涂养殖交通运输工具必须按作业人数配全救生设施。探索推广应用安全系数高、抗风险能力强的滩涂养殖交通工具、生产设施设备。

三、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

(七)全面推进滩涂增养殖和海洋捕捞企业化组织、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管理。滩涂增养殖必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符合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三化五覆盖”工作标准,依法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以下简称滩涂企业),依法领取与注册名称相一致的《海域使用权证书》、《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持有海洋捕捞各项法定有效证书、职务船员齐备、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渔船,必须按照船籍港管辖区域加入捕捞公司(或渔业咨询服务公司、渔业专业合作社、渔业协会等,以下统称捕捞企业)。积极探索和鼓励渔业咨询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渔船协会等向实体型公司转型,提高捕捞渔业安全本质度和抗风险能力。

(八)建立健全滩涂企业和捕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滩涂企业和渔船船东(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捕捞企业是安全生产基层监管的责任主体。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管理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每一个员工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定期检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滩涂企业和船东(长)要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责任。滩涂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完善考核机制,分层次检查考核,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领导、管理人员、安全员、职工因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九)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滩涂企业和捕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等。滩涂企业和捕捞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十)全面执行滩涂企业和捕捞企业出海作业报告制度。滩涂企业须每天报告出海作业人数和返港实际情况,要监督出海拖拉机和作业人员及时返港,严禁延时作业。出海渔船出港、返港要及时向所属企业报告,在海上生产期间应每天定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捕捞企业应每天与所有在海渔船保持定时联系,报告在海作业人员和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实时监控海上作业渔船动态,实行“公司联船”和“定人联船”制度。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培训

(十一)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以创建“平安渔船”、“平安企业”、“平安渔村”、“平安渔港”等创建活动为载体,采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十二)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对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渔业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县(市)要建立相应的培训机构,将渔民安全技能培训列入农民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为主要内容的渔民职业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体系。

(十三)建立健全渔业用工管理制度。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在重点渔区,逐步建立渔民就业服务机构,做好渔民就业服务工作。

五、加大渔业安全管理与监督力度

(十四)加强渔业安全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等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渔船的安全监管实行船籍港管理,渔港的安全监督检查、渔船进出渔港签证由渔港所在地的县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捕捞企业要协助渔船做好进出渔港签证工作。渔港监督机构要特别加强对一级以上渔港的安全监督管理。以滩涂企业、捕捞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加强涉外渔业安全管理。教育和引导捕捞企业、渔船船东(长)严格执行国际渔业条约、双边渔业协定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禁止渔船违规进入敏感争议水域作业。外事、渔政、海洋、海事、公安边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涉外渔业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防止引发渔业安全事故。

(十六)建立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经常对滩涂企业生产现场和捕捞渔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督促及时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加大对非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海上渔业生产秩序。

六、提高渔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十七)加强海洋灾害监测预警报。逐步建立市、县(市)级海洋灾害预警报平台,提高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及时将灾害天气和风暴潮、赤潮、海浪、海啸、海冰等灾害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无线电台、海岸电台、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传递给渔区、捕捞企业、滩涂企业和渔民,为渔民提供充分的海洋灾害预警和避险信息服务。

(十八)完善渔业安全应急预案。各级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完善渔业安全生产、水(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要根据本区域自然气候条件等,进一步细化渔船和渔业养殖设施防避台风、风暴潮等灾害预案,明确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注意事项等防灾避险措施,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十九)加强海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渔业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部门要综合考虑渔业生产特点,合理布局救助力量,充分发挥国家专业搜救力量对渔业安全事故的主体救助作用。各级政府要在滩涂养殖集中区域,建设海上搜救平台,根据养殖区域类型的不同,分块设立站点,建立专门的搜救队伍,落实专职人员和编制。同时,加强渔政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为执法船(艇)和救助船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鼓励渔船在遇险时开展互救。各级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通信基站,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涉险和事故情况。

七、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二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组织编制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规划,将渔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对渔港、安全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渔业安全监管、渔民安全宣教培训、海难救助等项目资金要给予大力支持。经国家、省、市批准立项的渔业安全生产项目,各地要积极筹措和落实配套资金。对渔船更新改造、渔用通信设备和安全设施配备,各地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要积极引导、鼓励并督促滩涂企业、渔船船东加大安全投入,建立稳定、多元的渔业安全投入机制。

(二十一)推进渔业安全科技进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渔业安全生产上的应用。鼓励捕捞企业、滩涂企业和渔业部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相结合,促进渔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各级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科技发展规划,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科技经费,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有效实施。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研究。

(二十二)完善渔业安全风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渔业保险对分散和降低渔业安全生产风险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政策性渔业保险体系。滩涂企业和船东要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保险额不低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购买船东责任保险和生产资料财产险。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5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省农委“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渔港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遏制渔船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总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同时注意与日常渔政执法行动和禁渔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运货,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大中型水库养殖区和河道养殖区;重点检查时段为春夏雾季、禁渔前期及节假日等。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船用安全产品检验结果制度。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渔船在证件办理、补贴发放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配备及其安全技能实操情况、渔港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检查治理重点,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抓好渔民防碰撞知识技能培训,加强渔船航行作业值班瞭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要根据省农委“安全生产年”的部署和《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船、标语、板报、集中宣讲、培训班等形式,重点开展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安全生产法规、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防范技能、典型事故案例等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点线要延伸到渔港、渔村、渔船、渔民。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渔业劳动力转移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后备渔工专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新渔工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渔船船东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船东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通知》精神,各地要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探索在重点渔业乡(镇)、村建立各种形式的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相促进,提高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工作安排

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从**年3月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年3月-5月)

重点对全市新安江、太平湖、丰乐水库等重点渔区、渔港的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市渔船功率总控制度等进行调研;检查渔船违章载客(货)情况。

1、召开会议,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签订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我委组织)。

2、结合新安江、太平湖、丰乐水库禁渔等组织开展四次检查行动(3月底以前一次,各区县组织进行;4月至5月三次联合检查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3、抓好日常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二)渔业安全生产治理阶段(**年6月-8月)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和船员配备、安全技能实操情况进行排查和治理。

1、抓好日常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由各区县组织进行)。

2、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两次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三)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年9月-10月)

重点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力度。

1、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2、组织开展“平安渔船”、“平安渔村”、“平安渔港”等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全市统一进行)。

3、组织抓好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为了配合各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我委拟组织开展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将农业部统一制作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送到渔村码头和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有线电视台和乡村放映队在渔区、渔港广泛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

(四)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培训、总结阶段(**年11月-12月)

重点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总结渔业安全工作,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组织抓好渔业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2、召开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我委组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农委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通知》的贯彻落实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关具体实施方案,请于4月10日前报我委。

3、创新机制,强化配合。各地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完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渔政、港监、船检等有关执法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监管有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4、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渔业“安全生产年”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报我委畜牧渔业科。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6

今年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统一布署,紧紧围绕“渔业增产、渔民增收、渔县稳定”这个中心,狠抓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并针对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落实整改措施,规范渔业安全生产行为,杜绝渔业事故发生。今年我县海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较好。 一、 2004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海洋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我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县长主持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县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对采捕飞鱼卵作业渔船监督管理和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台风来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港、网箱养殖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组织人员撤离和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 2、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渔业防台抗台工作预案》《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出台《渔港渔船防火预案》,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落实镇、村、养殖户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以县政府把全县各村的渔船、渔排和渔港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别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并在有线电视上进行了公布;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县组建了33艘渔业船舶救助后备船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救助船队,对参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给予1000-1500元的奖励,对救助船队的船舶每月给予150元的补贴;在湾以外作业的渔船按村为单位实行编队生产,并在每个编队中确定1-2艘信息船,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在指挥防台抗台和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畅通。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今年4月份县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联合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培训;5月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8月份我县结合新出台的《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配合县人大召开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组织渔政渔港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县、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4、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渔政站联合渔港监督和各镇村开展拉网式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全年共通报限航整改渔船146艘次,通报船龄使用到期应报废渔船27艘,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人员和乡镇船管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载客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县政府加大了对关系渔业安全的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安排专款新建了两个渔船避风澳,xx渔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开工,xx避风澳工程也得到县政府批准,即将动工;二是投入20万元为箱养鱼基地配置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7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渔业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渔民安全生产素质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管理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率、港口签证率以及救生设备配备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渔船违章搭客和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区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五)严厉打击在渡口、渔港区域的渔业船舶违章载客行为。

三、整治标准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到参与排查企业、船舶的数量清楚、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清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清楚、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效清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清楚、下一步措施清楚,保证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报率达100%,排查覆盖率达100%,隐患整改和防范率达100%。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月至月)

1、各乡镇要做好年渔业安全生产制落实工作,认真检查乡镇与村、村与船主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渔业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落实情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

2、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的渔业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渡口、渔港区域的执勤巡查,及时制止和排除渔船载客载货违法行为,具体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人见附件。

3、渔业部门要抓好年下半年以来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对渔业船舶证书不齐、船证不符、职务船员证书不齐、船只不适航的,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

4、检查渔业安全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渔船防台、主要避风港防抗台风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同时对渔船编队出海生产情况、海上搜救抢险船舶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5、各乡镇要对全区渔船配备职务船员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普查,按照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船只具体配员,对未持证上岗的职务船员进行登记汇总。

(二)整治阶段(月至10月)

1、在月底至月中旬组织边防、海事部门开展海上渔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力量开展对违法违规作业渔船的联合执法行动。

2、在月份起结合渔船检验、进出渔港签证等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结合“护渔”和休渔管理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海上和停港渔船隐患排查和治理。继续打击整顿“三无”、“三证不齐”,把执法整顿重点转到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备使用、适航能力监管上来,严格制止船证不符、证照不齐或救生设备不齐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对未经检验的渔船要及时通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没收渔船。

3、9月份起针对秋冬季雨、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主要是加强秋冬季低温、多风等气候条件下渔船出海生产编队、渔船防雾、防碰撞及海上遇险自救互救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联合边防、海事部门开展海上安全执法,纠正和制止渔船违章搭客和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等行为。

4、开展船员培训考证工作。各乡镇要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组织和督促对普查未持证上岗的职务船员进行培训,区渔监部门要对参加培训的渔船员进行考试发证。

5、加大旧木质渔船淘汰报废、拆解力度,有效扼止木质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制止新的“三无”渔船的产生,组织渔业、工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非法渔船修造厂(点)的查处工作;。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并组织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并形成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专题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陈炳坤副区长任组长,区海洋与渔业局辛建生局长任副组长,港海事处、南日海事处、边防大队、工商分局及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复杂,要从根本上控制渔船事故多发的势头,必须“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各乡镇和相关配合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渔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所属渔政渔港及渔船检验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渔船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水域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落实渔船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组织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加强渔港澳口检查,并配合交通(海事)部门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管理检查,对“三无”渔船进行查处和取缔,并做好水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要挂牌督办,并向区政府反馈整改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渔业船舶安全负起属地管理的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要负责整改到位,并采取相应的督管措施;与村(居)委会或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组织落实和考核;组织船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督促渔船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非法渔船修造厂(点)和“三无”船舶的查处工作;加强渡口安全值勤巡查,及时制止渔船载客载货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了解辖区内渔船安全管理的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把好造船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造船企业的监督。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非法船舶修造厂、点依法予以查处。

3、海事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加强通航水域安全以及载客船舶的监管,对非法载客行为予以查处。

4、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渔船及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渔船进行查处和取缔。

5、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负责本村(居)渔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加强渔港、澳口管理,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渔船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安排渡口专人值勤巡查,对渔船等非客货运输船舶载客载货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与渔业船舶所有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配备专职渔船管理员,及时掌握渔船动态,跟踪落实已排查的安全隐患,并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督促所在村的船舶所有人、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渔船有关手续;组织船员积极参加渔业安全技术培训;组织渔船编队生产,落实领队船舶;对本村区域内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渔船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宣传教育。各乡镇和相关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渔民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渔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四)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渔区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船长因未履行相关职责导致渔业船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各乡镇政府、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未履行职责,在渔船安全管理、非法载客和渔船修造厂(点)管理中,因检查、督促、监管、取缔不力导致渔业船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2、接到渔业安全事故信息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3、渔业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安全问题的,或发现审批项目有误而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4、渔业船舶生产经营单位和船长,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8

一、2004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一是调整充实了县政府海洋开发领导小组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我局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织领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县长主持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或座谈会,研究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以来,县政府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问题,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对采捕飞鱼卵作业渔船监督管理和打击渔船违规载客行为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台风来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按照分工,负责驻守到各渔港、网箱养殖等重点防范部位现场指导对养殖设施进行加固、组织人员撤离和落实渔船就近返港避风。

2、制定预案,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完善了《渔业防台抗台工作预案》《渔船海上遇险紧急救助行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出台《渔港渔船防火预案》,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落实镇、村、养殖户和船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以县政府把全县各村的渔船、渔排和渔港等安全管理责任人分别落实到镇、村主要领导,并在有线电视上进行了公布;为提高渔船救灾抗灾能力,我县组建了33艘渔业船舶救助后备船队,主要渔业镇也分别组建了渔业救助船队,对参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给予1000-1500元的奖励,对救助船队的船舶每月给予150元的补贴;在湾以外作业的渔船按村为单位实行编队生产,并在每个编队中确定1-2艘信息船,定时报告作业地点和组织遇险救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在指挥防台抗台和渔业应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畅通。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今年4月份县渔政和渔港监督部门联合举行渔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操作专题培训,开展水上救生操作现场培训;5月份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结合伏季休渔,在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8月份我县结合新出台的《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配合县人大召开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和贯彻宣传《条例》座谈会,组织渔政渔港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各渔县、港口码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和《条例》宣传工作,使渔民和基层渔业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4、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渔政站联合渔港监督和各镇村开展拉网式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和渔业设施发给整改通知书,全年共通报限航整改渔船146艘次,通报船龄使用到期应报废渔船27艘,通过检查一些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节假日期间组织渔政渔港监督人员和乡镇船管站人员到各港口、码头开展渔船安全大检查和值班,对违规载客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对违规操作、安全设施不到位的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加大渔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县政府加大了对关系渔业安全的渔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安排专款新建了两个渔船避风澳,XX渔港综合整治工程已经开工,XX避风澳工程也得到县政府批准,即将动工;二是投入20万元为箱养鱼基地配置了应急供电、探照灯,救生衣等抢险救灾设施,并设立网箱抗台抢险指挥部和值班室;三是渔业岸台建设得到了重视,今年XX电讯站搬入了新址,设施和办公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6、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渔业行业安全生产秩序。开展沿海水产养殖用药、养殖设施加固等巡查,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违法行为,维护海洋渔业生态环境,针对沿海渔民反映较为强烈的部分养殖户使用违禁农药造成渔业生态环境破坏的渔业违法行为和破坏渔业资源的“电、炸”鱼违法行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对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的依法给予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与市渔政站沟通联系,共同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为做好飞鱼卵作业船舶安全管理,市县渔政站联合组成工作组,蹲点监管,采取疏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措施,使今年我县非法从事飞鱼卵作业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减少。

二、2005年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沿海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2、针对新情况,适时修定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类工作预案,争取渔业救助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3、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整治,杜绝海上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9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大渔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渔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区农林局副局长

副组长:**区农林局渔政牧政科科长

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

**区渔政管理站渔港分站站长

**区渔政管理站华庄分站负责人

**区渔船检验站

**区渔政管理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办公室主任由邵建明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陆仁俊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宣传工作和具体实施。张卓一同志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信息、台帐,协助陆仁俊同志做好工作。

三、工作重点

重点检查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进出港签证、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重点检查时段为春夏雾季、禁渔开捕前后、台风季节、冬汛期间及重大节假日等,特别要做好国庆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电、毒、炸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捕捞行为。

四、行动步骤

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贯穿于“安全生产年”活动之中,与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本地区渔业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准备阶段(5月)

1、制定方案。结合2008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载体,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宣传打击渔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目的、要求和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查找问题。结合本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将整改计划和措施融入这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开展动员教育,切实提高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至8月)

1、全面排查。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区渔政、船检、港监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所辖范围内的渔业生产者和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

2、依法打击。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渔业生产者和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促进渔业生产者和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加强指导。要及时收集和掌握本地区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切实形成打击合力。

4、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督促检查阶段(9月)

1、阶段总结。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区渔政、船检、港监部门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遏制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2、检查督促。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小组,对各单位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实施全面检查,并在各单位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搞好全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对策措施,分别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渔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3、突出重点。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区渔政、船检、港监部门要结合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的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和打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因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引发的重大事故。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1、完善措施。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在巩固前阶段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防风、防火、防雾、防碰撞为重点的渔船渔港安全检查活动。要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严查无证渔民上船上岗现象,加大对超载、违规装载和超航区航行作业渔船的查处力度,提高安全检查和集中整治效果。

2、健全机制。各地要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

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将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我局渔政牧政科。传真:*,电子信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打击渔业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区农林局统一领导,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渔政、船检、港监等部门加强指导。各单位要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要建立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加强安全监管的配合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要指导村(社区)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职责,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

(二)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捕捞许可证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船舶检验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要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四)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社会监督。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搞好新闻舆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促进渔业生产者和经营单位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举报电话:*

(五)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要把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的其他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渔业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等“三项建设”,通过深入开展执法行动,为加强“三项建设”提供动力,通过加强“三项建设”,为不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六)加强协调指导,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是一项关系渔业全局的重要工作,区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健康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本地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检查督查,在“五一”、禁渔开捕前后、“台风季节”、“十一”、冬汛期间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搞好调查研究,注意分析把握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研究探索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着力从法制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镇(街道)渔业主管部门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要于每月15日前报送我局渔政牧政科,行动中好的做法请及时上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例10

2012年,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为主线,以渔船专项整治为重点,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和责任落实,不断提升监督管理和支撑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渔业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区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基层渔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沿海岸线渔业安全协管站设置和专职协管员的配备工作,健全完善以街道、社区为主体,以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为支撑的基层渔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较为完善的渔业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不断量化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加强基层渔业安全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区”创建活动。(时间安排:全年)

(二)建立健全渔业安全信息化监管网络

①扎实推进区渔业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努力将信息系统监控平台延伸到重点渔业街道、社区和渔业居委会。(时间安排:全年)②扎实推进渔业安全通信终端设备配备工作,为60马力以上渔船全部安装AIS防碰撞设备和北斗卫星定位设备,60马力以下渔船全部配备渔业CDMA定位救助终端。捕捞渔船船载标签(RFID)全部安装到船,并在重点渔港和渔业执法船安装RFID读取设备,积极推进渔港视频监控设备和新型超短波对讲机配备工作。(时间安排:全年)③建立完善渔业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管理数据库,规范渔船通信终端设备管理,充分发挥系统网络在渔船遇险报警、灾害性天气预警、渔船动态监控、指挥调度等方面的作用。(时间安排:6月底前)

(三)加强渔民风险保障能力建设

①加大渔民安全保障投入力度,争取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扩大新式救生衣配备范围,争取为全区持证渔民免费配备新式救生衣。(时间安排:全年)②积极引导和鼓励渔民参加渔业互助保险,落实好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通过落实省、市、区三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引导渔民增加风险投入,扩大参保范围,力争人均保额达到18万元,不断提高渔民互助保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时间安排:全年)

(四)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将渔业安全生产纳入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范围,由渔安委牵头,制定全区渔业安全考核标准,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属于控制性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时间安排:全年)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方针,积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将渔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港、到船、到人。(时间安排:3月底前)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逐级按程序上报渔业事故,相关部门要严格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适时启动倒查机制,依法追究事故监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间安排:全年)

(五)扎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①渔业部门在不断提升海上渔业安全管理服务能力基础上,要进一步提升宣教能力,年内要在全区举办不少于4次的海上渔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各街道、社区要利用冬闲、休渔、年检年审等时机,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时间安排:1-3月份、6-8月份)②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渔船相对集中重点区域、大马力渔船、外地雇佣人员的宣传教育,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海上自救互救知识,通过典型事故案例提升宣教效果。(时间安排:6月份)③业务主管部门要利用休渔期对职务船员实行强制培训,强化渔船航行技能、渔船通信终端设备使用、救助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严格船员特别是职务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确保船员持证率达到100%。(时间安排:7-8月份)

(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①扎实开展渔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渔业、海事、港航、公安边防、安监、街道、社区等要加强联动协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秩序。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的不同特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四次重点行动,排查整治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同时,开展好以“三无”渔船、渔船标识、异地挂靠渔船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以渔船非法载客载货、内河船舶非法利用渔港装运砂石、非法采捕江瑶贝、非法采砂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打非行动。(时间安排:全年)②渔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渔业安全动态管理措施落实,认真执行“双控”政策和捕捞许可制度,严格监督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严禁以建造渔业辅助船名义新建捕捞渔船,淘汰的旧渔船必须由渔业主管部门监督报废拆解。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合格证书,经渔业主管部门登记核准后方可从事渔业捕捞作业。公安边防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核发渔船船民证。消防部门要突出抓好渔港、渔船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渔船船检、渔港监督机构要扎实做好渔船检验、登记及船舶进出港签证等规范化管理。引导渔船严格落实航行作业防碰撞措施,依法取缔渔业“三无”船舶;渔业、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严格落实24小时渔业安全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街道、社区、渔居要严格落实渔业安全防风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预警信息传递,确保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基层渔养单位和渔船民,逐级落实渔船返港避风,撤离海上看护人员,确保船进港、人上岸,做好养殖设施的维护加固,减少渔民损失。各街道、社区要建立渔船安全管理台帐,准确掌握辖区渔船数量、作业区域、出海规律,严格落实渔船编队生产、航行锚泊值班瞭望等制度,严防事故发生。(时间安排:全年)

(七)加强渔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①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渔业生产、海上搜救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完善渔业、海事、北海救助、公安边防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积极参与全市的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时间安排:5月底前)②建立渔船应急救援志愿船队伍,加强渔业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交通运输、海事部门要发挥海上专业搜救力量的主体救助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旦遇有险情或事故,能迅速组织救助,最大限度减少险情或事故造成损失。探索建立健全渔船海难救助激励机制,争取设立渔业海上救助专项资金,对因救助而影响生产的渔船给予适当补偿,充分调动渔民群众参与海上救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渔船开展自救互救。(时间安排: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