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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文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24 15:24:06

民间文艺论文

民间文艺论文例1

民间文学艺术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论文是各民族、种族、种群等群体集体智慧的结晶。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濒临失传,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亟待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诸多问题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至今仍未出台行政法规进行规制,使相关人的利益无从保护。所以有必要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特征、主客体、权利内容等进行探讨,为其法律保护奠定理论基础。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涵义

群众集体1:3头创作、口头流传,并不断地集体修改、加工的文学,是民间文学[1]。民间艺术则是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广泛流传于民间的艺术。包括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工艺、民间美术等[2]。创作者的集体性或群众性、艺术形式的继承性和渐进性是两者的鲜明特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是指由社会群体集体创作,或群体中具有传统技艺、反映该群体传统特征的个人创作并被群体认可,由该群体世代相传并不断发展的体现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环境地貌、心理特征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特征

(一)主体的群体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往往表现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是一个或几个地域所共有的文化现象,它是该民族、种群、地域的某个个体或是群体集体创作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世代相传,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民间艺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工、修改,融入本代人的智慧、创作构思。就某一历史单元而言,它对上一单元流传下来的艺术形式的修改、加工,用现代版权法的观点来看,即是一种演绎、整理的过程。正是经过这种不断的整理、演绎,而形成本历史单元对前文化现象的继承,即整个前文化现象的沉积。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地域特色,反映了该地域、民族、群体特有的精神风貌,它是该群体对外的象征,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毫无疑问地当属产生这一艺术的群体。

(二)时间上的延续性

民间文学艺术是经世代相传而逐步形成的,每一历史单元的人们在对其继承的基础上,融入本代人的独立意识,使其具有本历史单元特有的文化风格,这是一种再创造的过程,而相对于后历史单元而言,它便成为彻头彻尾的前文化现象。所以在民间文学艺术发展的过程当中,其延续性表现的十分突出,这一艺术形式,是永远难以终结的,除非将其抛弃。

(三)艺术成型的渐进性

民间文学艺术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它须经过数代人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大量积累、总结,同时又与某一时代特有的制度、环境、气候等密切相关,所以它的成型是渐进的、漫长的,从而艺术价值也是无与伦比的。

(四)法律保护的交叉性

由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性,使其法律保护具有了多样性,毕业论文仅仅依靠某一形式的法律保护,根本无法满足其需要。

(五)艺术形式的多样性

民间文学艺术具有多种艺术形式,它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仅以一种艺术形式体现的口述、音乐、舞蹈、美术等作品,它包含了这些艺术表现形式。’

(六)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劳动人民之中,根源于劳动人民的生存空间、生活环境,当地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可能渗透于民间艺术之中,脱离了这种地域环境,也就无所谓民间文学艺术,特有的地域风格培育了当地人相同或相似的审美情趣、心理特征、生活方式,当他们把这种文化底蕴宣泄于艺术创造之中,也就有了民间文学艺术的地域性。

(七)创作的随意性

民间文学艺术的创作,不局限于一定的形式,创作群体往往在生产、生活中即兴发挥,创作者的主旨并不是完成艺术,而是表达内心的感受,这就使得其艺术形式不拘一格。

(八)继承之外的创新性

民间文学艺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经长期的传述⋯⋯不断创新和进步⋯⋯而且这种创新和进步并非刻意所追求”[3]。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客体、权利内容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国家、民族等群体、国家民族双层主体等几种观点。

1.国家: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版权主体应为特定的个体,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不便于以类同于现代版权作者的身份去认定,因而不得以向国家“求救”。

此外,将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分为事实主体、法律主体。硕士论文“群体或民族⋯⋯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事实上的权利主体。”[4]“国家应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原生作品法律上的所有权和著作权主体。”[5]此种观点实质上是确定国家作为权利主体。在法制社会中,对权利进行保护时,不会去考虑谁是法律上的主体、谁是事实上的主体。法律所要保护的就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主体。所以这种事实与法律主体之分仅是理论上的划分,在实践中对于所谓的“事实主体”而言,并无多大利益。

2.群体(民族、种群、种族等):持此种观点的学者,是从艺术原创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群体成员个体或集体创作、继承、发展的产物,它蕴含着本群体的集体智慧和独创性,是本群体生活和生产的反映,与国家或其他群体并无密切关系,因而它的权利主体无疑应为群体。

3.国家和群体两个层面的权利主体:“民间文学艺术表达的原始主体也可相应地在独立国家和民族地区两个层面上进行区分。”[6]持此观点的学者,基于四点考虑:①民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集大成的文化现象,它的艺术价值、经济价值非常之大,这使得它具有了易受侵害性和破坏性,这也就是近年来如此多的外国人前来观摩、欣赏、采风的原因所在。国际文化交流的频繁,国家站出来与群体同作为主体,可能会更有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②群体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单一权利主体,可能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保护意识淡薄:因为民间文学艺术在当地流传多年,人人得自由使用,在人们的观念中根本没有形成这是一种权利客体的概念,所以也未形成一种保护意识。二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文化利用和开发的程度不够:国家作为另一主体。可能会促进其经济、文化价值的发挥,以防形成垄断。③“考虑到划分公有领域的标准。也即民间文化在何种层面上应该受到保护,在何种层面上应当自由利用的问题。”[7]民间文学艺术作为弱势文化与主流文化、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的交流地位是否平等?这是作者从文化交流的地位问题上所作的分析,这里更多地涉及到什么是公有领域的问题,将在下文着重论述。④国际上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的国家仅为少数,而我国文化历史悠久,有着璀璨的民间文学艺术宝库,少数民族等群体面对来自国外的文化“掠夺”,自然显得势单力薄,这里似乎也凸现了国家作为主体的有益性。

4.国家作为民间文学艺术主体的弊端

(1)若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欲使用人向国家授权机关(学者多建议为文化部)申请使用,是行政许可,还是民事法律关系?如侵害人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侵害,文化部代表权利人——国家向司法部门侵害人,由于文化部(权利行使主体)属于行政机关,那么这时的诉讼是什么性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2)如权利主体是国家,即所有权归属国家,就像土地、森林、河流等自然资源一样,由国家垄断所有。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恩赐,它具有有限性,国家出于整体利益出发,将其划归国有,以利于共享及合理开发使用。但民间文学艺术可以说与国家这一抽象主体并无关系,它是特定人群的智力成果。在经过若干年的流传、加工、发展、升华而形成的代表区域特色、文化、心理、习惯、风俗、的艺术成就,所以它的所有权绝不能从群体上升到国家。如果仅以“保护”、“发扬”为旗号,将其收归国有,这便是一种文化霸权、财富掠夺。民间文学艺术虽受生存环境、自然环境的影响,但它更多的融入人类特有的思想内容,它的创造性,绝非自然的原生力量能与其媲美。

(3)如果权利主体是国家,那么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原生境人则是一种难以接受的突变,成为一种对原权利人(群体)权利的限制而派生的使用权。而且此时既然权利主体是国家,权利属性是公权,那么作为权利人的相对方使用人应是一视同仁的,都须经过批准,都须付费,否则法律将有失公平,然而这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故土简直不可思议。基于以上原因,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主体应当仅为群体,问题是这个“群体”该如何认定?是一个民族地方、一个村、一个地区等?这里我们首先要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生长环境,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有学者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在民间跨区域流传,也许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具有同一民间艺术表现形式,如果是这样可源引“最密切联系原则”,将具有相同或相似文化特征的区域群体视为该民间文化的权利主体。学术界同意群体作为权利主体的学者,多认为该群体中的每一成员均可成为权利行使主体,但由于群体中的个体成员众多,受自身观念、意识等条件限制,难以较为妥当的行使权利。所以鉴于群体行使权利的不便性,可成立“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推选出德高望重的民间艺人组成非官方组织,由该组织作为行使主体行使权利。

(二)民间文学艺术的客体:民间文学艺术不外乎包含以下几种艺术形式

1.口头艺术形式: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谜语等。由于这类艺术形式以口头方式表达。与现代版权法保护的口述作品同属语言形式,它的独创性也体现在这种言语表达之中,所以完全可以以类似于口述作品的方式,对其给予版权法的保护。

2.声音艺术形式:如民乐、民歌等民间文学艺术,这种艺术形式与版权法中的音乐作品并无多大差别,医学论文都是声音彼此之间的协调、划分、结合以及对立矛盾的解决,声音量的不同、时间的长短和节奏是该形式的内在根据[8]。所以可以借助于音乐作品的保护方式予以保护。

3.动作艺术形式:对于这种艺术形式,也有学者称为形体表达或行为表达,如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均是通过连续的动作、表情、节奏等形体动作的组合来表达其艺术魅力,与现代版权法所规范的舞蹈作品、戏剧作品、以及曲艺作品极为相似,所以可以给予版权保护。

至于民间体育活动、民间游戏,如赛龙舟、朝鲜族的荡秋千等,起初表现为劳动人民在生产之余的一种娱乐活动,但随着不断发展、总结,对其技术要求和精度越来越高,现代杂技中多有高难度的荡秋千等艺术形式,所以我国著作权法给予保护的杂技作品有很多地方与民间体育活动相似,国内也有学者对杂技作品是否属于民间文学艺术有所讨论,因而从这点看出,民间体育活动可以以类似于杂技作品的方式予以保护。

4.造型艺术形式:如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雕塑、民间建筑以及民居、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这类民间文学艺术在外表甚至措词上均与版权法中的美术、雕塑、建筑等艺术作品极其相似。现代版权法对这类作品仅仅保护其艺术造型、艺术图案,即结构、形式,而其具体的制作工艺、技术手段等在所不问。所以民间文学艺术的造型艺术形式可以与其类同保护。但这种艺术形式,毕竟有着不同于版权法所保护的建筑等艺术作品。它往往从内至外都透露着极高的价值。它所表现的作为实物部分的物以及制作手段、技术构思、工艺手法往往才是最具吸引、最具魅力的地方,然而仅仅保护造型图案的版权法自然无能为力,所以必须通过其他法律给予综合保护。如民居、壁画(如敦煌壁画)等,除版权法保护其造型外,实物部分交由其他法律如文物法的保护。<贵州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已有所规定:民间工艺如竹编、蜡染、木雕、民间服饰、民间装饰等,对于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高超的工艺技巧(现代版权法将此归入属于思想内容),可以予以专利、技术秘密的保护。

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一些民间乐器如苗族的六管芦笙,其更类似于实用工艺品。虽然我国著作权法未将实用工艺品列入法条,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第七条将其纳入保护范围,世界已有国家承认实用艺术品既可享受工业设计和模型权的保护,也可享受著作权的保护,即双重保护。所以民间乐器等民间艺术以类似两者之间实用工艺品的方式加以保护会更为有利。

5.综合艺术形式:如祭礼(如民间祭祀活动)、宗教仪式、节日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民间游艺活动等,这种艺术形式往往集言语、声音、动作、艺术造型于一体,人们在这些活动中载歌载舞,这类富有民俗涵义的艺术形式,往往成为一个或几个民族、种群的代表、标志、象征。如果仅将其理解为习惯风俗不加以保护,实为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一种轻视。鉴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给予保护的情况,应就其各个部分分别予以类似口述作品、音乐作品、舞蹈作品、曲艺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的法律保护。

通过以上几种艺术形式的列举,我们可以得出民间文学艺术大体包括三大类:即“传统工艺”、“文学艺术”、“民风民俗”[9]。

此处存在一个问题即公有领域的问题,哪些艺术形式进入公有领域,可以自由使用?我认为诸如白蛇传、花木兰、牛郎织女等在我国广为流传,可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可以视为进入公有领域,自由使用,但这类艺术形式相对于境外,则尚未进入公有领域,如被侵害,由国家作为主体进行保护,须强调的是:国家在这里充当主体,并非本文所指的权利主体,因为进入公有领域的一切作品,其所有权归属国家,所以国家在此向境外侵权者主张权利,并无不妥。

(三)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内容

1.精神权利

署名权,此项权利对于权利主体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对创作者声誉的提高,(民间文学表达形式保护条约)(草案):一切使用者在使用有关民间文学表达形式时,必须指出它们的来源(不仅要指出作为居民团体的来源,如部落,还须指出作为地理位置的来源,如某国、某省);文化尊严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对外往往代表着该民族等群体,对这种艺术形式的肆意滥用、破坏常会伤害民族自尊心,所以有必要赋予权利主体此项权利,以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不受歪曲;修改权,作为民间文学艺术创作者的群体应当享有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的权利,以利于民间文学艺术的进步和发扬光大。

2.经济权利:按现有多数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国家的作法,保护到授予权利主体(只能是群体,不可能是个人)以“复制权”及“翻译权”两项,职称论文以及与之相应的“传播权”与“付酬权”,是没有多大争论的,争论集中在是否授予“改编权”[10]由此可见,群体至少享有四项经济权利,至于改编权,笔者认为有必要授予权利人。针对目前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改编,改编者利用改编作品获得暴利,而原创人(群体)却分文不得,实为不公平。

3.权利的行使:如前所述,民间文学艺术的权利行使主体为类似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委员会.,的民间团体,但对于精神权利的行使,一般由群体自己行使,无须代行,唯一存在问题的是当该类权利受到侵害时,则须由行使主体向司法机关请示救济;对于经济权利,自始至终由行使主体行使,所得收益用于保护、开发、推广、发扬本区域的传统文化。

四、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体系

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英语论文必然考虑民间文学艺术的主体群体性和客体艺术形式的多样性。民间文学艺术到底保护什么?进而民间文学艺术应由哪些法律予以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需要保护的不仅是具有版权特征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需对尚未形成作品的其他民间文学艺术形式通过专利、技术秘密等加以全面保护。这就是为什么<保护民间文学表达形式,防止不正当利用及其他侵害行为的国内法示范法条>使用“表现形式”的措词,而不用“作品”的原因所在,以免将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仅限制在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版权保护上。

所以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应当根据其特殊性,给予综合考虑,形成以版权法为主体,多种法律法规如专利法、文物法等全面予以救济的法律保护体系。

参考文献:

[1]夏征农.辞海[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2033.

[2]唐志超.实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770.

[3]赵蓉,刘晓霞.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J].法学,2003,(10):52.

[4][5]张革新.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属问题探析[J].知识产权,2003。(2):48—49.

[6][7]龙文.从原著民族权利看版权法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表达之可能及其限制[J/0L].http://www.xslx.com.2002

民间文艺论文例2

民间文学艺术在英文中被表述为“folklore”,最早是由英国著名的考古学家W.G.Thoms在1846年使用的。②后来民间文学艺术被渐渐用于描述“民族知识”和“民族传统文化”这两种表达方式之下所涵盖的全部内容。时至今日,民间文学艺术主要是指由某一地域内的族群或者个体所创作的,体现了该地域范围内成员的共同的文化传统,并由族群内成员口耳相传,不断发展演变着的各种有创造性的文学艺术成果。③我国是一个文化大国,5000年的文明史造就了我国绚烂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有许多分类,例如民间山歌、民间剪纸艺术、民间诗词、民间舞蹈、民俗庆典仪式等。众多的民间文学艺术承载了民族的特殊记忆,是各地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一般来看,民间文学艺术具有以下特征:

(一)创作主体兼具群体与个体

从民间文学艺术的总量来看,许多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都是由历代先贤倾注大量心血创作出来,并由后人根据个体的智力劳动不断加工创作,而发展成为今天所见的样子。在这期间,又分为两种形式:一种由集体劳动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民间文学艺术形式,之后再由个体进行艺术加工,逐渐流传。例如,流传于四川巴中市辖区内的“巴山背二歌”作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就是由那些长途背运东西的背二哥在背运途中众人自发哼唱,互相唱和而成的劳动歌曲。此外还有青海甘肃地区的“花儿”,陕北的“信天游”以及一些民俗庆典等,它们最初都属于集体创作。另外一种形式表现为,最初是个体创作,此后在大众中流传开来,经由众人不断加工改造,进而以不断演变。例如剪纸艺术。

(二)创作时间具有持续性

我国作为文明古国,造就了众多的民间文学艺术,而且其伴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不断发展演变。某些民间文学艺术从创作流传,经历历代补充完善到现在已逾千年。仅以民间故事来看,“孟姜女哭长城”、“孔雀东南飞”等经典民间故事产生自两汉、魏晋,到现在仍然在普通民众中耳熟能详。因此,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显著的长期性、持续性的特征。

(三)创作过程呈活态性

民间文学艺术扎根于民间土壤之中,从创作过程来看具有强烈的活态性。“活态”是指民间文学艺术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已经塑造成单一的、固定式的存在,而是存在于民众的使用和流传中,不是固定化的,而是具有强烈的可塑性。许多民间文学艺术表现形式,历经千年,有相当多的能人贤士在其间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对其传承和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民间文学艺术离不开人的创作和塑造。活态性也是民间文学艺术的最显著特性。

二、知识产权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互动

近年来,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不管在国内还是国际,对怎样保护民间文学艺术都存有相当多的争议。厘清这些争议,有助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问题的缘起

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起源于20世纪中后期。全球化议题在两次世界大战后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拓展,市场经济的浪潮开始席卷世界。在全球化背景下,来自西方的强势经济和文化的冲击使得本来处于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逐渐丧失了在经济和文化中维护自身利益的话语权。从文化安全角度来讲,发展中国家面对西方强势文化的入侵掀起了保护自身文化安全、反抗文化霸权主义的运动。从利益获取角度讲,全球化背景下对信息资源掌控的多少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实力的大小。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使国家和社会承认其价值,也就是维护了这些民间文学艺术背后的潜在利益。从知识产权制度本身讲,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极不平衡。由于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拥有极为丰富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发达国家凭借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中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立法空白,利用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无偿获取发展中国家的传统文化知识,进而转化为其本国文艺创作、文化创新的智力资源,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巨大利益。而民间文艺源流地的人们却没有获得丝毫回馈。这是严重的不正义。

鉴于此,从20世纪中后期开始首先由非洲发展中国家牵头,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议题,至今成果丰富。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讨论成立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为将民间文学艺术的国际保护推向更高水平提供了有效途径。我国在推进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过程中,针对著作权制度是否适用于保护民间文艺也曾产生过巨大的立法争论,但是最终我国《著作权法》(1991)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⑥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尽管民间文学艺术的具体保护办法至今仍未出台,但著作权法(2010)修订时仍旧保留了这一条款。

(二)知识产权制度适用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正义性

近代知识产权体系是随着近代人权理论扩张、主体权利意识觉醒和工业化革命的创新推动而建立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宗旨在于激励创新,通过赋予权利人一定时期的专有权利让权利人获得与其投入的智力劳动相匹配的利益,以达到激励创新的目的。但是就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著作权制度看,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较为显著的群体性、口头性、传承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导致用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时产生了权利主体不确定、权利保护客体不确定、保护时间受期限限制等矛盾,与著作权法相冲突。有学者指出,当代知识产权哲学与民间文学艺术相冲突是十分明显的,具体包括:功利论与民间文学艺术集体性的冲突;劳动论与民间文学艺术共创性的矛盾;洛克先决条件与民间文学艺术属于公有领域的解读;人格论与民间文学艺术的群体人格的矛盾;社会规划论与民间文学艺术著作权保护的信息封建主义的冲突。⑦从某些方面讲这些质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并不能得出对民间文学艺术只能适用公法保护的结论。理论作用于实践需要时间的考验。从知识产权的发展态势来看,通过知识产权法,尤其是著作权法体系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具有正义性的。

(三)正正义义理理论论的的原原初初和和演演变变

正义一词从产生之初便与法及法律有着紧密的联系,是人类社会普遍追求的崇高的价值理念。从古希腊的柏拉图时代开始,思想家们就不断对正义理念进行阐释。柏拉图认为,法是正义和公正的体现。亚里士多德最先对正义理论进行分析,提出了著名的“分配正义”和“平均正义”的正义两分法。分配正义强调每个人各得其所。即正义意味着与某种标准相称的分配比例。平均正义则是指对任何人都同样的对待,平均分配权利。两者的区别在于,分配正义强调对不同的人不同的对待,平均正义强调对一切人都同等对待。⑧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正义体现在使每个人承认那是他应该得到的东西。英国的霍布斯奉行权利主义正义观,他认为正义在于者手中,合法的掌权者将一些事情规定为正义的便指挥人们去做;把另外的一些事情作为不正义的从而禁止人们去做。美国法学家庞德认为,正义意味着一种体制,意味着对关系的调整和对每个人行为的安排,在这种体制下每个人都能生活的更美好。于是正义便是满足人类享有某些东西或实现各种主张的手段。美国当代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又提出了“社会正义论”思想。他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不管它有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和修正;同样,某种法律或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益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⑨因此,正义是衡量法律善恶最基本的标准。

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诸如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信息、植物新品种等已经被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同时,权利的多样化也在逐渐呈现,仅在著作权领域就产生了播放权、出租权、网络传播权等新型权利,这些权利均逐渐被纳入了各国著作权法的范畴。尤其是西方国家常常突破传统知识产权理论,将其扩张化以保护创新投入,这时就更具有特别涵义。可以这么认为,知识产权体系,尤其是著作权法体系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

知识产权制度的演进历程告知我们,现阶段的知识产权制度已不仅仅是在保护创新,同时也在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共领域之间的利益关系。无论知识产权制度怎样变革,它都会在社会公众与知识产权权利人中间一如既往地充当调和剂,最大限度地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两种利益是一种动态的平衡。仅从著作权法领域看,权利保护期、法定许可、合理使用制度就扮演着抑制著作权人的权利界限、维护社会公众合法使用作品的角色。当然从现今众多的民间文学艺术被无偿使用的情形看,最重要的还是要在民间文学艺术利用过程中找到利益平衡点并合理分配基于各种利用方式产生的收益,防止对民间文学艺术的歪曲和滥用。

基于此,正是由于私权领域内的法律缺位导致利益关系分配不公,才出现了目前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困境。私法如若不对这些利益关系加以关注是极为不正义的。民间文学艺术由于承载了传统文化在流传过程中多姿多彩的信息,在现代市场经济浪潮中具备巨大的商业价值。许多民间文学艺术项目稍加开发便可创造出巨大的利润。⑩从反面角度讲,如果不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那么其就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失传。一方面,对于这些民间文学艺术所代表的族群来说,失去的是与民间文学艺术产生伊始便具有的精神利益和这些民间文学艺术被商业开发利用后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这些民间文学艺术的消失则会让后代人永远丧失欣赏我国多彩的民族文化的机会。因此只有将民间文学艺术所涵盖之地族群的这种私权利益进行合理的保护,才能为民间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供动力,社会公众也才能够进一步获得分享众多民间文学艺术的机会。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6条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纳入著作权法保护也从立法角度确认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族群法定权益的必要性。

法律具有局限性。“法律一经制定,便落后于社会”。诚然,知识产权制度适用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不是没有矛盾的地方。就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著作权制度看,由于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显著的群体性、口头性、传承性和变异性的特点,导致用现行著作权制度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时产生了权利主体不确定、权利保护客体不确定、保护时间受期限限制等矛盾,与现行著作权法相冲突。因此要适应社会生活的发展,法律的与时俱进便是十分必要的。要在已被广泛接受的知识产权框架内充分保护民间文学艺术,就必须重新塑造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框架,打破已有的利益平衡关系。重塑绝不是现有制度而重来,对知识产权现有体系重来的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在知识产权法体系内,重塑的本质是根据现有的著作权体系适度修正某些条文或创设新的权利形式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三、分类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必然选择

在讨论选取何种保护方式的时候不应该有片面性,即在讨论的过程中只看到一种方式的优点而摒弃另外的保护方式。从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实际出发,应该对民间文学艺术采取分类保护,即“私法保护为主体,公法保护为先导,非政府组织保护为重点,公民保护为基点”的保护方式。

(一)私法保护为主体

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私法保护是必要的。

法律调整是指国家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以法的形式对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对现实社会生活关系施加影响,以期建立理想的社会秩序的活动。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进行的基本分类。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以及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即为公法。

公法基本上是调整有关公权力配置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现代社会政府职能扩大的趋势下,政府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调控社会关系,促使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传统意义上“大政府、小社会”的管理模式在市场经济时代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的发展,政府管控一切已经变得不再现实,必然要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应该由私法调控的领域,公法就应该保持适当的克制,保持距离,不过多干预。民间文学艺术的著作权保护议题起源于20世纪中后期。全球化背景下发达国家的强势文化正无孔不入侵蚀着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我国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也过多地丢失了自身民族宝贵的文化传统。采私法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重视。在这一方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一直进行着不懈努力,以协调各国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立法。目前持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立场的学者在研究过程中分化出了两种保护路径:一是特别版权保护模式。持这种主张的学者认为,应该根据知识产权与时俱进的品质突破传统著作权法的框架,以将改进后的版权法适用于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另一种是特别权利保护模式。目前有学者指出,应采用“改进的综合保护模式”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并提出应在立法时创设民间文学艺术权。

我们认为,在私法的范畴提出这种保护模式是积极并可行的。民间文学艺术在现代社会中属于民族记忆的宝贵财富。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开发必然会产生纷繁复杂的利益链条。如果私法不对这些利益关系进行确认,任由随意使用,那么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时间内,民间文学艺术一定会走向无序,走向衰落甚至消亡。

因此,私法的保护是正义的也是必要的。但是民间文学艺术又不同于传统的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对于不具有作品形态的民间文学艺术表达怎样保护,在法律层面是没有立法尝试的。如果设立一个民间文学艺术权,实际上是将一些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相关权利先抽象出一个“总权利”。在立法层面先肯定它,以摆脱目前国内关于民间文学艺术相关纠纷案例中权利缺位的困境。然后可以根据这个“总权利”,再进行相应的立法配套措施。因此,私法保护应该是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主体。

(二)公法保护

为先导之所以说公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也是不可或缺的,是因为公法的特殊性。公法基本上是调整公权力关系的法律总和。针对我国文化保护的实际,如若缺少公法的公权性、强制保障性,文化保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会更多。要以公法保护为先导,有以下考量:

第一,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中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抢救性工作直至最近的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选,无一不是政府在其中起主导推动作用。同时从目前的保护工作进程来看,涉及的关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立法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传统工艺美术条例》以及各地方政府颁布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些立法文件性质上大多以行政法规的条文为主,属于公法范畴。这些法律法规在维护和促进民间文学艺术的存续和发展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将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二,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的核心是保护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传承人正是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这与物质文化遗产显著的实体性有着根本的不同,即没有传承人,前辈辛勤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没有延续下去的桥梁。因此“传承”是一个动态的循环发展过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流传的基本途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认定是对其进行保护的前提。在我国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框架下,诸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暂行条例》等,均对传承人的认定、传承人的奖惩以及传承人的责任,有较为清晰的规定。这些仍然属于公法范畴。

第三,近年来有相当多的作品是根据民间文学艺术改编而成的,属于民间文学艺术衍生品。西部歌王王洛宾、刀郎等人的歌曲作品就是典型代表。围绕他们的歌曲作品引发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所有权的争议颇大。这些作品如果取得现行著作权的保护,那么在保护期限过后必然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公共财产。这一时期必然要由政府主导,规制公有领域作品的保护,由于这些民间文学艺术衍生品与原民间文学艺术的关系,也需要公法介入。同时对于一些通过歪曲使用、恶意诋毁、剽窃等不道德方式利用民间文学艺术的行为,用行政法规进行惩处也是必要的。因此,继续采用公法保护有以下优点:一是我国文化传统上政府影响力较为强大,能够快速对社会公众进行行为引导和政策指引。这是我们传统的特色,更是一种宝贵历史经验。二是政府在抢救性发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时较之非政府组织能够更快地调动优势资源展开保护工作,特别是在战争、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发生时显现得尤其重要。三是政府可以更快地推动国家立法机构开展必要的立法活动,从法律层面保证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四是政府可以适时调整文化保护政策,对文化宣传、文化教育进行制度安排。

(三)非政府组织保护为重点

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的意译,英文缩写NGO。在中文语境中,非政府组织其实与我们常说的民间组织是等同的概念。一般认为,与追求特定利益且具有强烈排他性的利益集团不同的是,非政府组织从事的是社会公益事业,包括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非政府组织相对于政府机构有以下特点:(1)不以盈利为目的。(2)成员来自民间,以维护社会公益为目标。(3)大多数成员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愿从事该组织的活动。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9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该法第37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以及文化服务。这为非政府组织参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要特别指出,在现今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过程中,由于私权的缺失,导致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处于极为“畸形”的状态。原本私权应该积极介入的地带,缺失私权转而由公权力代替。而由政府机构代替民族群体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又有相当大的弊端:其一,政府机构和公职人员均有明定的法律职责。省、市(县)、乡政府主要是领导经济建设、推进社会发展。各级文化主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落实文化政策、开展文化保护活动等。他们不可能专职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全部工作。其二,政府用于文化保护和建设均有专项资金,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文化保护资金有明显增加,但从保护工作的需要来看仍然是有限的。其三,因为其中的利益纠葛,政府机构代替族群进行保护容易导致官方与各地族群关系的紧张。而这些保护职能可以由非政府组织去完成。西南大学2009届法学硕士王庆曾撰文建议,应该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监理人,统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监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管育鹰博士建议,对那些传统上或地理上可以明确界定的保有某一民间文艺表现形式的族群,其权利可以由社区自己行使,即通过建立代表性机构管理民间文艺相关权利。同时,管育鹰博士指出,法律上应进行开放性的规定,允许民间自发成立相关机构,管理成员的民间文艺权利。这些观点都为非政府组织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在此呼吁,应该进一步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

(四)公民保护为基点

民间文艺论文例3

2蛋雕技术背景

禽蛋壳比较薄脆,在上面进行雕刻难度很大,因此蛋雕在市面上还不多见,许多人也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蛋雕的收藏价值,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蛋雕市场地位不高,成交价格同样相对低廉。由于蛋雕市场的培育并不积极,因此蛋雕制作行业的收入也不会很高,这无疑遏止了蛋雕行业的健康发展。鉴于我国蛋雕艺术品多以手工制作为主,且成品率极底,市场上的蛋雕精品也屈指可数,让低收入的蛋雕制作行业变得后继乏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蛋雕的收藏价值与潜在的投资价值,近年来纷纷开始逢低介入,也让蛋雕这一几乎被人遗忘的藏品获得了有限生机。由于蛋雕价格在近年来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上涨,因此近两年生产蛋雕者又略为增加,唯一令人遗憾的是精品有限。所以目前收藏蛋雕主要还是以名家制作的品种为主,至于一些有发展前途的蛋雕制作者,如果价格较为低廉,也可以从长远的眼光出发适当选择收藏,但其题材必须出挑或为热门对象。在正常的情况下,蛋壳工艺品可以保存百年左右。收藏时,需要轻拿轻放,防止灰尘或污物沾染,尤其是镂空雕的蛋雕,一旦被污物沾染,清洗困难,稍有不慎极易碰伤,而导致作品的损坏,为此给蛋雕穿上保护衣———玻璃罩或硬盒是必不可少的。

3蛋雕的创新开发

3.1前期准备

①查阅有关资料,询问相关领域的工艺师及大师,了解目前蛋雕行业中蛋雕设计与制作的范围及开发程度。

②组建调研团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精心挑选认真、仔细、负责的调研团队成员设专门负责人一名,走访各相关行业和艺术工作室,实施问卷调查工作。

③设计好调查问卷。通过查阅资料,咨询相关专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组织科研小组成员讨论,对调查问卷的问题设置进行修改,力求科学严谨。

④做好经费预算。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科学合理的计划好课题实施中的经费预算,以节约为主,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作用,经费执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⑤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讨论整个科研计划的各个步骤,做好资金的合理分配,人员的安排和时间安排,将整个流程做一个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表,确保各个环节科学有序,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成果。

3.2组织实施

①选择被调查的对象:做好调查范围,调查规模,从浙江省艺术文化公司、民间作坊及文玩工艺市场中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进行调查,做好生产行业和文玩消费行业调查比例的合理分配。争取得到调查单位及文玩有关协会的协助和支持,相信在社会有关行业及单位的支持下能够圆满完成科研任务。

②实际调研阶段:按既定的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各调研成员按照分配的任务,奔赴各地区相关调研对象,开展高标准,高质量的调查问卷发放和收集工作。

③数据的统计分析:所有的调查问卷完成之后,对收集的调查问卷进行筛选,去掉无效问卷。将有效问卷的数据资料输入电脑,运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④研究相应对策:对电脑统计处理的数据进行分析,从中找出不同人群对不同的设计产品档次要求及意向。针对他们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有可行性的设计元素。

⑤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的内容要包括:

a完整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结果,反映出当前文玩及工艺收藏爱好者和文化开发公司及工艺行业对未来蛋雕工艺的设计理念及元素品种要求,并整理出第一手资料。

b针对数据分析结果所得出的结论,挖掘数据中所折射出的问题。

c在数据结果和折射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看法,做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实施方案。

4项目计划目标

①通过对浙江省各地区工艺行业及文玩收藏爱好者对蛋雕艺术的意见喜好问卷调查,了解省内工艺行业及文玩收藏爱好者对蛋雕艺术的需求及认识度,从而使设计人员对蛋雕设计能有进一步的提高,力争将蛋雕工艺全面地打入目前的工艺文玩市场并发扬光大。

②对问卷调查的不同阶层,不同年龄段收藏爱好者对蛋雕工艺品的不同看法做统计学分析,以科学和客观了解目前工艺文玩收藏爱好者对蛋雕工艺品的认识,及喜好程度。

③针对设计人员目前在蛋雕设计上掌握的概念及传统元素的表现,和目前工艺文玩收藏的市场需求找出不足点。研究蛋雕工艺品在设计制作水准及元素表现上所能改进的设计对策,在已有的基础上,设计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更高端、奢华的产品。并坚持“工艺精湛”为基点,对蛋雕工艺品做到工艺精、品味高、文化内涵深。以此来树立起新世纪蛋雕艺术的辉煌旗帜。

④另一方面,同样的成本,也需要设计者从市场定位出发,以工艺难度及元素内涵等多方面来保证产品的多元化多档化,来迎合更大范围的消费市场。

5技术探索

5.1雕刻技艺的选择

蛋雕工艺水平有多种,从雕刻的手法区分主要为两类,其一是在颜色较深的蛋壳表面用雕刀刻出人物、文字、山水、花鸟等图案,图案成形后其效果类似于美术中的素描或线条勾勒,这类蛋雕基本上以鸡蛋壳为主料;其二是以浅浮雕或镂空的手法进行雕刻,这类蛋雕的层次感强,通常选用质地较厚的鹅蛋、鸵鸟蛋等禽蛋作为材料。近年来我国的蛋雕艺术,明显具有中国传统民族风格,这是有别于西方蛋雕风格的重点所在,中国艺人所作的蛋雕艺术品大多比较朴实、高雅、含蓄、不做过多的修饰,国外大多则表现的奢华。而形成如此风格,主要是中西文化的巨大差异,也必然酿成中西蛋雕风格的差异。目前行业里比较常用的技术手法大致有三种。线刻表现法、明暗表现法、镂空表现法。这些都是一些基本的制作手法。最终产品的陈列做法也有多样,有配以底座当摆件陈列的,也有以装裱画框做挂壁形式,还有配以花式做挂坠的等。蛋雕艺术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不够成熟的,所以在他的一些技术加工上还有很大的开发空间。

5.2应用范围

蛋雕艺术品装饰范围颇为广泛,小到一张办公桌大到一些公共场所的装饰。比如对有车一族来说在自己的爱车上挂一个挂件形式的蛋雕艺术品,看上去朴素大方又显品味。在家庭装修中配以装裱画框式的挂件,供朋客欣赏也是独具风格的。因为蛋雕艺术品的纯手工唯一性所以自然而然的就体现出了它的收藏价值。目前已有些人开始在做蛋雕收藏了。为迎合大众需求我们还可以加工一些制作水平要求相对低一些但又极具时代纪念意义的纪念品。将其包装推向旅游市场。

6项目的市场前景分析

①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一些新、奇、特的东西也逐渐关注起来。蛋雕作为当代一种既有品味又有艺术时尚的礼品,定能受到广大文玩爱好及收藏者的追捧。

民间文艺论文例4

一、甘肃庆阳民间香包刺绣介绍

庆阳位于甘肃省东部,地处黄河中上游流域,所处区域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适宜古人类繁衍生息,从而形成远古多民族聚居的格局,这种先天的地理环境中蕴藏着明显的原始文化特征。在进入文明社会后,家家户户的妇女从小接受香包文化的熏陶,最显著的特征是母传女,婆传媳,祖祖辈辈把做针线活当作评判女人“德行”的标准之一,这种普遍制作香包的习俗,表现出一种传承广泛的区域特征,是香包在漫长历史中不曾泯灭和消亡的基本原因。香包是历史与文化积累的层累复合物,各种历史积淀的文化,深深渗透在民俗意识里,形成独特地方特色的艺术品。

二、庆阳香包刺绣独特的视觉符号

中国民间艺术,在传承远古文化符号的基础上,积累构造了一个独立的、丰富多彩的、灿烂绚丽的视觉符号系统。经过漫长历史的再创造随着神话传说的嬗变,到了今天民间艺人的心中、手中,凭智慧的直觉和心象融合想象,符号性的形式,符号的功能和符号的意味,全部融为一种对美的知觉和对意味的知觉。

1.符号的共性

民间艺术可以反复使用一个传统图象符号,以满足民俗礼仪和年夏一年的节日需要乡民需要共同的象征吉祥的符号,表达一致的宿愿。从符号的共性可以看出,民间艺术符号是历来所有劳动者共同创造的、共同使用的艺术载体。民间艺术是共性大于个性,或者是在共性中求个性。

2.符号完美性、戏剧性

庆阳民间刺绣中,无论是立体的,或是平面的,其形象、构图均给人完美整体的观感。这是由于民间艺人追求完整造型和“好看”的审美观念所致。

(1)形象符号的完整性

其一是所锈香包的造型很完整;其二是符号形式构造组合充实丰满。

(2)形象符号的戏剧性

这是善良祝愿的乐观理想对美感形态范畴的必然规定。民间的艺人所绣的形象有一种稚拙美,又有一点滑稽。但是我们同时能够感觉到这些艺术品里面含着一种崇高,是劳动人民的朴实、和一种好不掩饰的审美。

三、香包刺绣的传承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后,我国对民间艺术越来越重视,庆阳市的人民非常愿意来参与这件事情。

1.文化馆与政府

50年代,全国各地都建立了文化馆,庆阳市也不例外。它在传承和发展民间艺术上发挥了主要的作用。

(1)文化馆发挥的作用

①收集整理民间香包刺绣。他们促成我市几次赴京参展。甚至出国展出本地区的民间艺术品。

②发现、组织民间刺绣艺人,激活他们的创造力。

③出版关于这方面的书籍。《庆阳香包》余正东编著,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

(2)政府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①1988年全国第五届民间工艺美术年会在西峰召开;1989年建国40周年大庆时,又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中国第二届艺术节;1986年法中友协主席吉莱姆访问了民间美术大师祁秀梅,并考查了全区民间美术。

②《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文化部于2004年末开展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我市西峰唢呐文化和庆阳香包双双入选。

③庆阳举办香包民俗文化节,2002—2004年,连续三届香包民俗文化节的成功举办。

④市上和各个县政府在民俗文化上,保持紧密的联系,各县政府定期向市上汇报。

2.专家学者的建议

庆阳市在民间艺术这方面的专家特别少,但是这些少数的专家提出了非常珍贵的意见。一些专家,包括一些外国专家对庆阳香包看了以后,他们认为把民间艺术品制作传统工艺的方法保护起来,培养新的传承人,并对传承人给予一定的扶持。省民间艺术家协会秘书长杜芳介绍说,在我省,民间艺术地区发展不平衡比较明显。如庆阳市的民间艺术群众基础比较好,当地政府这几年也对民间文化保护和挖掘抓得比较紧,连续4年举办香包艺术节,在国际上有了一定的影响。3.商品经济的刺激

(1)地方政府、文化馆为了扶贫致富

他们把民间艺术品列为开发项目,香包刺绣是庆阳民间艺术中最重要的一种。近几年,香包制作已不再受时令季节的限制,开始变成商品,走向市场,并逐步形成了产业。每届香包节进行的重点活动项目洽谈与招商活动,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工作,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举措。

(2)国外旅游者对传统民间美术的热衷。

国外旅游者对传统民间美术的热衷刺激了商人对民间艺术商品的关注和购买。其中香包刺绣品、布制品关注的最多。

四、庆阳香包刺绣所存在的问题

对庆阳香包刺绣存在的问题,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下:

(1)对民间香包刺绣的研究、发掘、弘扬、保护,工程量极大,但专业研究人才奇缺,而具备民俗文化知识的工作人员多半已退休,民间香包刺绣艺人相继谢世,传统技艺人很多去世了,所以我们在研究和开发民间艺术的时候给我们造成很多困难。

(2)在市场经济的冲击和利益驱动下,机械模仿制造的产品大量的涌入市场,庆阳香包刺绣的纯手工制作技艺受到冲击和挤压,逐渐失去原汁原味的传统特色。市场经济的冲击,现代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改变,文化欣赏层面的收缩,造成民间工艺盲目“洋化”,数千年的传统技艺误入歧途,原生态的民间艺术逐渐丢失。

(3)庆阳香包作为地方民俗艺术,它的影响已扩大到海内外,但在内容和形式上,仍面临着濒于失传的客观危机。能代表华夏民族文化传统和富于特色作品趋向冷落,现在的作品艺术价值很低。

(4)近些年来,由于香包文化的发展,一些学过造型艺术专业的老师,过多的把一些西方画技法用了香包刺绣上,虽然有了一定的创新,但其盲目的创新和渗透使古老、稚扑的传统文化误入歧途,纯美术观念对古老文化的理解造成香包造型工艺的“洋化”。

(5)从外地聘请湘绣、苏绣大师培训庆阳香包制作者而招收学员。毕竟湘绣、苏绣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其自身的历史积淀与庆阳香包的文化概念和人文色彩有着很大差异,将其纳入庆阳香包刺绣,便失去了自身的内涵。

五、结语

庆阳民间香包刺绣是庆阳特色文化产业,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更多人积极的参加到民间艺术保护发展和传承的队伍当中,在传承与发展方面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成果,但是毕竟我们在这方面借鉴经验很少,所以我们在挖掘、保护、发展等等民间文化方面存在很多不足。但是我相信我们认真的去做,不断的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一定能够做好的。

参考文献:

[1]杨学芹,安琪.民间美术概论[M].北京工艺出版.

[2]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M].山东教育出版社.

民间文艺论文例5

“一提到民间艺术,很多人立即会想到各种各样的民间工艺制作。”的确,较之其它层面的艺术活动,民间艺术具有更为明显的物化特征。民间艺术是艺术的审美形式与实用工艺相融合的产物,是劳动者自己,而非专业美术工作者创造的在乡村城镇中广为流传的艺术,它寄托了民众的美好理想和心愿,它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无处不见。几千年来,中国人民在自己身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观念和艺术形式。民间艺术的审美形态和形式种类非常地丰富多彩,其文化内涵丰厚,他的许多造型、图式可以上溯到华夏民族的起源与中国文明的源头。民间艺术按照材料工艺分类有:雕塑、绘画、刺绣、印染、编织、金属工艺、漆艺、陶瓷、木版年画、剪纸等。按照使用功能分类有:家具、建筑、服装、环境装饰、节令用品、玩具、文房四宝等。

(二)民间文化中保留着大量原始成分

讨论民间艺术,不能不谈原始艺术。民间艺术的源头与母体,无疑是原始艺术,直到现在,很多偏远地区相对闭塞的少数民族中,具有他们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仍保持着较浓的本民族原始艺术风貌。从人类出现早期包含了强烈生存欲望而由现实生活方式中产生的原始装饰艺术,自身具有顽强的历史时代特征,从产物上来说是名副其实的原生状态民间装饰艺术,同时它本身一直延续影响着今天的民间艺术,因此,我们现在依然能够或隐或现、或淡或浓地看到从原始艺术中承袭着的文化思想、民族情感、审美标准、艺术形式等,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具体图形和艺术词汇。这一特点与人类社会发展中其他社会层面发展变化时所表现出来的较为鲜明的断代性颇有不同。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陕西安塞一带民间剪纸中将大块平面纸张刻剪成线条后形成的蛙形象与新石器时代彩绘陶器上所描绘的蛙形象在造型方面非常近似;还有陕西民间刺绣如“双鱼连生贵子图”的图制与在半坡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彩绘陶器上所绘“双鱼生人图”也有着显而易见的沿袭特征。他们都是原始艺术中出现的富有象征意味的图示和词汇。在民间艺术中,我们可以鲜明地感受到原始艺术。

二、民间艺术对当代绘画的影响

在美术史中,各个民族的传统艺术元素都或多或少地被传承了下来,并且很多被运用到了当代艺术创作当中,以下就是说明国内外民间艺术对当代绘画的一些影响。

(一)西方当代绘画与传统文化的关系

当代绘画与民间艺术相融合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当代绘画还是民间艺术都得到了新的升华。在当代西方社会充斥着各种非理性思潮、革新思潮、反叛工业文明及现代主义思潮、颓废与虚无的思潮、反抗资本主义体制的思潮、怀旧即传统回归的思潮,这些新旧思想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构成了当代艺术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拼版图,成为当代或后现代西方文化艺术新的重要绘画艺术创作思想。其中传统回归也是其特点之一,对现代主义的反思和批判使很多人重新认识传统文化。文丘里是视觉艺术领域早期突出的代表之一,认为建筑师应当是“保持传统的专家”。他提出了“对艺术家来说,创新可能就意味着到旧的或现存的东西中挑挑拣拣”的大胆观点。文丘里以非理性的态度坚持和继承性地应用传统,他提出在当代保持传统的做法应该是“利用传统和适当引进新的部件组成独特的总体”和“通过非传统的方法组合传统部件”。在文丘里、霍莱因、斯特林等后现代主义建筑师的作品中,出自古希腊、古罗马、文艺复兴等历史时期的建筑部件和符号被大量挪用,并且进行了颠倒、转换、异变等方式的重新构合,利用这些传统元素融合新的技术使其产生了新的意义。具象回归是20世纪60、70年代以后西方架上绘画艺术创作的重要倾向之一,其保持和挪用传统的方式同建筑艺术极为相似。在此风格的创作中,传统的民间艺术元素被有机地分割成不同符号化的元素并分别加以应用,进行重新打破再组合和造型上的异化,而非学院式的忠实复制和虔诚模仿。在当代西方艺术特别是绘画艺术的创作中,“挪用”现象极为多样化,有的被衬托表现气氛,有的被用以强调精神或文化的联系,还有的则单纯只是一种形或思想的“戏似”。对于很多现代西方艺术家而言,在作品中引用传统元素,是审美观念趣味的轮回,也是在创作中试图寻找新的艺术语言和出路的一种方式。如高更、马蒂斯、鲁奥等人都是突出代表。高更早期的作品中虽然表现出追求形式的简化和色彩的装饰效果,但并未摆脱印象派的表现手法。之后画家多次前往法国布列塔尼的古老村庄绘画写生,对当地的自然风情、民间版画多有涉猎,之后又对东方绘画的风格感兴趣,逐渐摒弃了之前绘画中的写实表现法。高更的艺术思想总是向往着远方,喜爱具有不同民族风格和异国情调的艺术特色,他提出绘画艺术应抛弃古典文化和现代文明冲突产生的矛盾阻碍,回到最简单、最原始的基本生活方式,因此他在作品中抱着极大的生活热情真诚地描绘土著民族人物形象及他们的生活状态。《神日》是高更的代表作,作品用线条和强烈的色块组成,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和装饰效果,整幅画面简洁、色彩强烈、活泼鲜明、富有想象力。在中国的当代艺术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绘画也将西方先进的艺术思想同中国传统民间艺术相结合,创作出了新的艺术风格。

(二)我国当代绘画运用民间文化元素

优秀的传统文化是维系一个民族的生命线,我国的当代绘画应当对民间文化元素进行有效的利用。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圆浑的整体,例如在历经多个时代的古城陕西,无论是目前科考已出土的周、秦、汉、唐文物,还是民间保留的风土民俗、服饰剪纸、戏曲民歌等。中国的民间艺术更富有东方高层次的艺术品质。在我国的传统民间装饰图案中,有许多恒久不变的常用主题,并越来越具有相应的世界认知度,如中国的吉祥图案龙、凤、牡丹、麒麟、鲤鱼、莲花、福字等,这些具有相同主题和意义的图案虽然会随着每个历史朝代的更替具有形象的变化,但是具有鲜明中国民族特色的表现形式及造型没有较大差异,这些具有传统民族特点的图案纹样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在绘画中,逐步形成了中国当代的艺术特点。对民间文化艺术重新认识、全面认识、并广泛重视,是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现代文化艺术与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撞击,使中国艺术从“现代艺术热”转向对传统文化反思后的“寻根热”,激发了人们对民间文化的空前热情。不少美术家吸收民间艺术元素,使自己的作品风格为之一变,更加具有原始味、民间味,并不断有思想独特、形式新颖的作品出现,创造出了新的艺术风格,同时出现了一批优秀的艺术家。顾黎明就是当代中国新艺术风格的代表画家之一。他以中国传统民间艺术结构的造型符号为作品构成基础,以中国民间广泛且多远的艺术词汇为作品母体,在深入进行文化思考前提的同时,对中国民间艺术的造型符号进行文化的创造性解构,开辟了中国油画后现代主义意识探索的新思路。在作品的造型上画家采用审美造型,参考民间传统造型中的创作形象,汲取中国意象造型的特征,追求似与不似之间的精确刻度把握。色彩观念方面则大胆地将当代因素、时代特征带入民间传统绘画色调,以富有文化感、历史感的情绪表达画面中每块色彩的情感倾向性,以期改变以往绘画中一旦借鉴传统中国民间年画风格即在画面中大量使用红、绿、黄、蓝等直接色和强对比色组合的简单化的表达。他创作的《门神—线版•色版》系列的文化感塑造得极为深刻。画家从山东杨家埠木版年画的刻印制作过程中,由民间年画的意象表现认识民间艺术的文化内涵,从而感悟中国民间艺术工艺操作的文化内涵,领悟中国民间艺术在本质上是以操作、实用过程获取审美满足感的人文艺术。画面中传达出的高冷艺术与民间画工制作的矛盾交融,透露出历史感、文化感的灰色与民间艺术艳丽色彩的互补,使画面表现出富有极强思想性的艺术水平。

民间文艺论文例6

二、闽南民间工艺美术融入当代艺术设计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分析—以漳浦剪纸为例

漳浦以“中国民间(剪纸)艺术之乡”享誉中外,素有“金漳浦”之美誉。漳浦剪纸艺术源远流长,据《漳浦县志》记载:“元夕自初十放灯至十六夜,乃已神祠家庙,或用鳌山运傀儡,张灯烛,剪彩为花,备极工巧。”可见唐宋时期漳浦剪纸艺术就开始应用于花灯装饰等民俗活动。⑤剪纸俗称“铰花”,与刺绣艺术有关,常被应用于刺绣底样的创作。在中原文化如贴“窗花”习俗等影响下,漳浦剪纸逐步以独立方式使用在各种婚庆典礼、祭拜祖先等民俗活动中。如今漳浦剪纸已被世界认可,并在对外文化交流中发挥作用和产生影响,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继承传统、力求创新是任何民间艺术发展的关键,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漳浦剪纸在中国民间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主要表现在其艺术风格的独特性、艺术技法的原始趣味性和艺术品自身焕发出的美感。通过高校艺术设计教育从理论上探讨漳浦剪纸的构图形式、造型手法、创作意识等,增强在当代艺术设计中民族性、本土化的创新与应用,并在具体的艺术实践中探索漳浦剪纸与环境设计、装饰设计、平面设计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结合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以新的设计艺术形式、设计语言符号使设计产生新的飞跃。

1.漳浦剪纸在环境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所反映的内容非常丰富,其中包括闽南地区的地理环境、百姓的日常生活和传统习俗活动以及民间神话传说等,这些都以独特的符号融入剪纸作品中。例如,茶壶就是剪纸中最常见的装饰图案,这无疑渗透着闽南人爱喝茶的习惯;剪纸中常加入一些龙虾、鱼、螃蟹等水产品,这充分体现剪纸的闽南地域性和其来源于生活的传统特征。作为一种独特的设计素材,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文化的传承上,都将成为本土风格环境设计的创作源泉。同时漳浦剪纸在艺术表现上立足本土,注重主观想象,艺术构图奇巧、简练明朗、古拙抽象,表达着古老的民俗文化传统,具有浓厚的“原生态”趣味及“乡土味”气息,这对设计本土风格的环境设计具有重要意义。设计师应该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为己任,唤醒人们对本土文化的记忆,将其融入现代城市功能设计中,赋予建筑内外部的空间乃至整个城市浓厚的本土特色风情。漳浦剪纸主要运用红色,通常以单色为主,其他颜色作陪衬,在对比色中求谐调,颜色上的创新运用突出了工艺装饰效果。这对设计闽南本土风格的室内空间有着重要意义。例如,在现代环境设计中可运用漳浦剪纸的图案,采用闽南地区的红砖、白石为装饰材料,设计出有关闽南红砖文化的主题浮雕、壁雕等作品。漳浦剪纸造型独特,收放自如,运用在现代室内外立体造型的细部装饰上,如隔断花墙、装饰品花架、屏风等,具有通风采光、借景叠景等功能,不仅起到了特殊装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而且也增加了艺术氛围。另外,还可以运用闽南文化元素的剪纸图案制成各种镜框式、挂历式的装饰画和装饰品,以此带动室内陈设品行业的发展。窗帘、沙发靠垫、沙、桌旗、布艺床品等都可以采用漳浦剪纸传统图案,这不仅使室内空间更具本土色彩,还能寄托民众美好的愿望。

2.漳浦剪纸在装饰设计中的应用漳浦剪纸将闽南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图案的形式表现在作品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折射出闽南人的性格和意识形态。漳州剪纸利用本身图案的抽象造型来反映闽南地区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糅合闽南传统文化。现代装饰设计对于诸如漳浦剪纸这类传统工艺的应用遵循“批判和继承”的原则,既尊重其自身发展特性,又对其进行产品创新,既将其作为现代装饰的补充,又在现代装饰中很好地对漳浦剪纸进行有效地传承。传统漳浦剪纸在线条、构图、剪功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折射了闽南文化多元化的特征和细腻雅致的审美取向,传达了浓郁的乡土气息。现代装饰艺术中对于漳浦剪纸的应用可从以下方面为出发点:一是结合装饰设计作品的主题,充分挖掘漳浦剪纸的特点,在作品中对其在材料、线条、构图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二是根据不同设计作品的特殊风格,在刺绣种类、色彩选择、图案设计等方面进行搭配,凸显出漳浦剪纸的固有特性,同时又在装饰作品中呈现出典型的剪纸特性。3.漳浦剪纸在平面设计中的应用鲁迅先生说过:“在现在,艺术上是要有地方色彩的,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⑥漳浦剪纸蕴藏着特有的文化内涵和艺术韵味,具有特殊的地域性和造型手法。比如,漳浦剪纸通常采用“排剪”技法,结合“阳剪”为主、“阴剪”为辅的表现手法,形成其在工艺上纤巧细腻,构图上线条简练、圆满匀称、对称平衡的特征。同时在物象形态的刻画上应用的简约意象表达方式或夸张的艺术表现形式等都可以为现代平面设计所利用。因此设计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将设计主题与剪纸图形意蕴相联系,从创意选题的角度思考选择恰当的主题表意,有目的地去把握对象的整体结构式样;二是从创新的角度在图形、材质、风格等方面上将漳浦剪纸包含的图形图像或其他意象特征进行夸张变形、化繁为简、重组创新,深化对漳浦剪纸艺术的价值认识,同时与现代平面设计的构型审美相结合,利用剪纸图形的形似和神韵创造出贴切的图形语言;三是在表现技法上运用“排剪”技法创造出新的设计表现语言,扩展设计的表达形式,将漳浦剪纸的视觉特征融入现代平面设计之中。

三、民间工艺美术融入高校艺术设计教学的方法

“生产者的艺术是世代人民所创造、所传播并表现他们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的文化艺术形式。”⑦民间工艺美术作为生活世界的认知和诉求,是群体意识与思想认识的一种反映方式,不仅包含了大量原生态艺术图形和工艺技法,还体现了人类本源的思维意象、审美观念和情感表现。因此,在艺术设计教学中不仅是要拓展学生的技法表现手段和途径,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价值,真正体味到民间工艺美术的文化内涵和情感魅力,并应用于现代设计。

1.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开设民间工艺美术课程审美认知与创造力的培养是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核心,民间工艺美术样式几乎都同时具备了高校艺术设计专业教育的基本要素。在艺术设计教学中,应以其审美鉴赏、技艺造型、品格精神等为基本内容,积极开设具有本土特色的民间工艺美术题材的艺术课程。在教授过程中,采用教与学的互动方式,增加学习的趣味性,突出创造的成就感,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造型能力、材料的把握和认识能力以及创新思维精神,激发独立思考的意识,并在教学实践中引导学生去发现美、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诸如剪纸、雕刻、漆艺、陶艺、编织等课程,着重把研究民间美术功能的实用性、技巧的高明性、题材的丰富性、装饰的生动性、形式的多样性置于首要地位,把创造具有独特性和地域性的艺术文化作为教学的宗旨,做好民间工艺美术资源向地方工艺美术课程的转化,由此将传统与现代、现在与未来相互融合,形成未来艺术设计教学的新方向。

2.成立地方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定期举办展览和讲座发挥地方的民间工艺美术文化优势,发掘和整合地方文化资源,成立高校民间工艺美术研究机构。组建一支以地方高校教师为主的研究团队,同时聘请地方各个门类的工艺美术大师、领军人物为客座教授,共同探讨民间工艺美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理论研究和相关教学工作。通过对传统工艺的传承、保护、创新、开发和研究,积极运用现代艺术设计理念,将传统工艺的实用性、经验性和学术性特征应用于校本教材的编写中,用时代和科学的态度加以继承和改造,通过条分缕析、去芜取精、发展提高,形成一个特色鲜明而又具有时代感染力的文化产品体系。在教学中将民间工艺如雕刻、剪纸、编织等引入课堂,活化课堂教学,同时又让学生能够直观地感受到民间工艺美术的独特魅力以及其在设计领域中的突出表现。另外,可以让民间工艺大师将制作工艺直接带入课堂,通过举办专题活动,从表演技艺开始给学生讲授和示范制作工艺,让他们亲身体验民间工艺美术的神奇。定期开展民间工艺美术展览、学术交流、课题研究和专题研讨等,形成多种形式的教育方式,将民间工艺美术资源真正融入现代艺术设计教育。

3.创立民间工艺美术校内工作室和校外实践基地根据民族民间工艺美术的种类,结合其美术特点对艺术设计教学实验室进行改造形成专门的工作室,以工作室为载体,通过选修等方式实行开放式教学,将理论与实践融为一体,如漳州剪纸工作室、惠安雕刻工作室、闽南“妆糕人”泥面塑工作室、树脂彩绘工作室等。工作室的教学主要采用艺人的“技”和教师的“艺”结合,即通过教师对设计作品创作思想的理论阐述与“请进来”的民间艺人的技术培训相结合,实现与艺人零距离的“手手相传”,将工作室中的工艺技术应用于作品的创作中,寻找与作品主题的契合点、差异点,改进民间工艺的表现形式,突出表现民间工艺技术的独特性,从而引导学生用民间工艺的手法来进行创新设计,提高设计水平。同时,“走出去”设立校外民间工艺美术实践基地,让学生到民间亲身去感受当地乡土乡情,欣赏原汁原味的民间艺术品,培养学生对民间工艺美术的情感和认同感,创造学习民间工艺美术的氛围,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研究水平。

民间文艺论文例7

古代先民之所以选择莲花作为崇拜对象,是于它的抽象塑形有着根本联系的,并非只是一味附会于与女阴相似。自乡土性装饰的语义张曲如朱小刚然界中的莲花或者荷花植物生长在养育万物的水中,珠盘一般的荷叶托负着鲜艳的花瓣,茎叶瓣共同组成了一种丰满的造型。与其他事物一样,莲花被这种追寻安逸的心理所摄入,并且根据需要进行了抽象。然而,昙花一现的残酷现实使得人类在潜意识中必须为这种安定寻找到永恒。于是,以盛开的莲花作为范本,运用简练的线条和几何形组合出它的抽象形式,并且铭刻在各种器物上,以企求对变化动荡的摆脱。在许多出土的新石器时代彩陶中,我们会发现这种抽象图案的踪影。真正让这种抽象图形传承至今的原因并非是女阴崇拜、佛教化生说或者是儒家的清雅高致论调,民间百姓不会去注意这些哲理深奥的东西。在民间的传播最终还是因为抽象图案的感性理由,在视觉上传达了一种安逸平和、幸福圆满的心理欲望。后世民间艺术随着与社会其他意识形态的融合,出现了“莲生贵子”的说法,这只是一种表面文化传播的模式,其深层内涵还是抽象冲动的一脉相承。与莲花图案相比,河南淮阳“泥泥狗”身上的图案造型以一种形和意的抽象表达寻求永生的必然之情,从而在泥玩具身上表现为一种抽象冲动的心理。至于“泥泥狗”与人祖伏羲的渊源,以及女娲造人与它的关系,都只不过是文献和传说的牵强附会。

河南淮阳民间泥玩具人祖猴的造型简单,削尖的头部与圆柱形的躯干形成一个完整的轮廓,四肢依靠图案与色彩来划分,而满饰纹样是这类泥玩具的总体风格。按照“抽象风格”的原则来解释:锯齿纹路是类似毛发状物的概括,这是出于将繁杂的动物毛发纳入一种秩序的要求;圆点纹,是肌肉或水果的几何形状。现实中的物质容易衰败或腐烂,艺术中的抽象表现将这些运动的物象定格在几何图形中,从此运动着的成为静止,消逝的变为永恒,而这些意志只能体现在人类的审美意图中。人祖猴的起源无从证实,这些装饰图案或许是解答疑惑的关键。人祖猴身上的装饰来源于原始文明的遗痕,是原始人类在自然的变动中寻求安定的心理表现,即“抽象冲动”的产物。远古时代,人类的早期意识处于萌芽状态,无法对自然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神秘感与恐惧感将主体自身的寄托完全“移入”到一个未知的却又具有绝对权威的“物格化”自然中。人类开始借助艺术的力量来与这种感觉抗衡,抽象风格是这种审美愉悦的表现模式,在无机物或结晶质中体味永恒与超脱的精神,审美愉悦诞生了。人类创造了宗教与巫术,这些精神的寄托同样是意志的显现,有趣的是,教义与物质媒介的合二为一。民间传统泥玩具同泥塑艺术一样具备了传达宗教或占卜巫筮概念的功能,并在世代传承中将风俗与禁忌、礼制与宗法等内容深深植根于艺术语言之中,成为宣扬教义的载体。抽象风格与审美移情赋予它们的审美价值在历史中体现出艺术意志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抽象冲动原则只有在综合了心理学和艺术风格学的知识后,才能够显示出内在的逻辑,这要比相信神话和传说更具有实证理论意义。

二民艺审美意象的建立———移情

移情说美学,曾经是西方19世纪美学盛极一时的观点。代表人立普斯将之阐述为:审美享受是一种客观化的自我享受。也就是在一个与自我完全不同的对象中玩味自我本身的一种审美体验。这到是与中国古典美学的“意象说”不谋而合。移情意象并非是简单地将中西美学术语叠加在一起,而是出于它们共同作用在一个艺术本体的角度。客观化自我审美经验与意象性审美建构都触及到艺术本体的问题,即艺术的本质目的是生源于人的心理需要。在民间艺术审美过程中,群体共同进行某种意向性审美活动时,是无差别的心理愉悦发端。前文叙及的“五丝哨”民间玩具,是审美客体与主体共同的审美立象中取得一致的艺术意志。五色丝线不但是造型与色彩给予的美的观照,而且还代表了攘除鬼怪、避瘟保佑的俗信理念。此时,客体所寓于的生理和心理体验完全代表了审美主体的自我化意象。在完成这一移情化审美意识中,主体与客体达到了某种相互融合的境界。民间大众的审美情趣与民俗信仰共同作用,产生了不同于任何艺术形式的审美观照。同时,作为“物”的人格化体现,民艺品加速了这种情趣与信仰融合的知觉体验,二者于相辅相成的关系中达成了意向性审美知觉,意象产生于这种“知”与“觉”的互为渗透间。这种移情意象的审美体验或许从更深层、更本质的层面对艺术与艺术品进行了概括。在自然体系中,众多的民艺品与它的创作主体和欣赏主体共同完成了一段“移入”和“感兴”的审美意象过程。同时在考察民居文化时,我们也可以发现居住空间理想的功能划分,同时具有着宗法严正的礼教意识。上述几个问题只是浩瀚的民间艺术中某些典型,众多的民艺品都是从装饰到内容充分蕴涵着某种意味。总而言之,由民间艺术的绝对意志生息出来的两极:移情意象与抽象冲动,属于艺术逻辑分类的概念范畴。在分属于它们各个部类中的民间艺术表现形式以一种客观化形态归属,但又各自表现出审美体验与审美心理共同作用下分离的特征。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这些分类原则的绝对理念。除此之外,两大部类中的分支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它们只是作为理念的表现在主观上进行的集合或隔离。一种民艺品可以同时具有两大部类的共同属性,而每一大部类也可以同时具有自己概念的同一个表象,这是逻辑分类不同于自然分类的主要特征。可以看出,这样的方法论永远是辨证的统一,自上而下的逻辑演绎存在着共性与联系,也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三工艺的移情美感

柳宗悦在谈及民艺的分类原则时认为:“民艺学是以造型学中工艺的部类为对象的。”柳宗悦将工艺分为了贵族工艺、个体工艺、手工艺和机械工艺四个类别,指出所谓的民艺就是手工艺的集中表现。通过民艺学的逻辑分类方法,我们可以分析出手艺其实存在于移情过程之中,是民间匠作把经验与审美过程“移入”创作作品和使用作品的意向体之中,形成了内涵丰厚的民间艺术符号。民间蓝印花布是中国手工艺史上的一项伟大发明,在全国各地的民间广泛流传,其魅力在于那满饰的图案。蓝印花布的装饰图案多采用花卉鸟虫形象,利用“刮板”贴放“防染浆料”,再将布入染缸上色,形成蓝底白花的装饰风格。特殊的技艺赋予蓝印花布个性的表现,其装饰在抽象与写实之间,利用重复、均衡、对称等装饰手法描绘了具有民俗象征视觉含义的艺术形象。蓝印花布的图案化工艺手段以抽象的模式将自然属性特征进行抽象再现,放射状结晶质的形态并非完全局限于纯几何风格,其中融会了民间审美趋向的地域乡土性风格。通过蓝印花布工艺的分析可以看出,风格的形成在技艺与想象力的共同作用下,以截取自然属性的抽象工艺模式为手段,充分表现出审美主体在造型语言中是如何表达其艺术意志的。作为民间服饰品类的蓝印花布,或者我们以前论述的民间玩具、剪纸、建筑等民艺品类,在相同的艺术母题中表现出个性的特征。这些个性特征与审美主体的移情活动紧密相连,以美的特征的再现形态表达了创造力与想象力与自然相抗衡的意志。

民间文艺论文例8

二、民间艺术是城市魅力的根源

1、完整意义上的当代城市内涵与外在城市是高度的集约了人口、集约了经济、集约了科学文化的具有地域性的空间。城市表层功能是居住、工作、联系等;深层功能则是表层功能的的基础上构建地域文化与城市人格,这就是城市的外在和内涵。现代很多的城市形象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失语,因为城市形象塑造的重点放在对“时代性”的追求上,虽然城市的外在,也就是城市的表层功能在日异月新地完善,但是在城市内在的、其深层次的建设上是苍白的,甚至是贫瘠的。其实,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形象设计,也是很注重城市探索地域的文化艺术,让城市的传统文化、地域性的民间艺术在“当代”的背景下去诠释城市的内在魅力。因此在城市形象设计上,借鉴西方艺术的同时,必须深入研究城市地域文化,提升城市的形象。

2、新城市中“旧艺术”的价值现代的城市是尖端技术的集合,超高层建筑四处林立,然而在高新技术建造的大楼之间的人们希望觅寻到一条连接现代与过去的深沉线索———既可以触碰到城市地域性的“市井艺术”,又可以赏析到散发宝石光芒般的高楼大厦。人们向往的城市是新和旧的对比的同时又能够和谐共处的,而其中的“旧”如何存留并传承是人们所关注的,只有让城市中的“旧艺术”和谐的融合在“新设计”中,才能够让城市充满活力,散发出生活气息的馨香。只有这样新旧和谐的结合才能够让城市把横跨世界众多地域文化与贯穿过去与未来的时间轴完美地相结合。如果找到合适的契合点,以这种本土养份去滋养城市形象,那地域性的民间艺术则成为了最具优势、最丰富的设计元素资源。用最本土的、最传统的地域性艺术图式,去呈现当代人最真实的生活和情绪是人们所向往的,是人们乐于接受的。

3、民间艺术可以缔造方言式的城市形象方言式城市形象就像方言一样,承载和言说着区域性的知识、诉说着地域性的价值和精神。它着重于地域的自然,着重于地域上的人们;它能够传承时间,能够凝聚记忆;它代表着沟通和拒绝;它严格的谨守着主与客,也就是始终强调自身的存在性。自身都不复存在,那么谈何接纳、融合,也更没有了发展。而民间艺术是塑造方言式城市形象不可或缺的,因为民间艺术是承载了地方精神的灵魂。民间艺术原本是一种生存的本能,之后经过艺术的提高,提炼了本土文化,它成为了一种地域文化的词汇。它能够很好的与当代性密切结合。倘若能够将民间性的艺术很好的应用于城市形象设计中,这样的城市形象作品能够让民众得以在普遍性西式生活中体味到本土本源文化的韵味,让生活环境有原汁原味的味道,让家乡有温情和记忆。

三、城市形象中民间艺术的再构之综合精神

1、城市形象中民间艺术价值回归城市特色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靠历史的积淀和文化的凝结,而其具体的视觉形象就是当地的民间艺术。从地域性的民间艺术入手的城市形象设计,让传统的地域性民间艺术走入了当代文化语境,这样的城市形象设计是温情脉脉的。用现代人的视角去重新审视地域性的民间艺术,重新评估传统民间艺术,会发现原本暗淡的艺术宝藏散发出宝石的光芒。它会让我们的城市形象设计区别于其他地域,让自身不同于其他地域,让城市拥有只属于自己的地域文化视觉符号。地域性的民间艺术虽然有其难以逾越的局限,但是它能够让我们继承传统,让我延续文脉。从某种意义上讲,传统的是创造的起点,也是创新的营养。所以,在现代的城市形象设计中要让区域民间艺术作为基石,再造区域性的传统民间技艺,让民间的、传统的、区域性的艺术呈现具有当代意义的文化表象。

2、城市形象中对“旧艺术”的本原萃取在我们生存的土地上有着数以千年来积淀下来的众多“旧艺术”,这些民间的技艺应该就是城市形象设计的本,只有这样融合了区域本原性的城市形象设计才能够让民间艺术和现代人和谐起来,进而传承下去。民间艺术经过了不同时期文化的锤炼,不同的工艺器材锻造,呈现出各具特色地方性风格。民间的工艺文化能够体现了民众的在造物的过程中所探寻的精神力量,凝结在器具、视觉符号之中的气质和精神是这些民间技艺的本原,这也是城市形象设计中最值得借鉴的艺术本原。

民间文艺论文例9

二、陕西民间艺术在“园本课程”中的实践应用

在学前教育实践中,我们遵循幼教规律,结合当前阶段的幼儿特点,选取适宜的民间艺术形式,设置切合实际的教育目标,设计具备操作性的教学方案和内容。

(一)创设特色的幼儿园环境:可依据幼儿园教师空间布局,选取有特色的民间文化创设。例如,可将不同楼层布置成不同艺术形式的室外环境,将一层走廊布置成色彩斑斓的农民画展示区,将二层布置成巧夺天工的剪纸展示区,将三层布置成展示民间泥塑的特色区等等。让每层的每个艺术主角自己去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让他们自己讲述自己的艺术魅力,展示自己的艺术形象。让孩子们生活在传统民间艺术的视觉海洋中,处处离不开艺术的提示,萌发对美的初步感受。

(二)设计特色的教学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设计可利用陕西地域的民族文化资源,对现有的教学活动做有效的改编和合理的拓展,使其更能传达陕西地域美的特色。如在美术教学活动《认识颜色》这一章节中,活动巧妙通过对陕西民间艺术-马勺的绘制,对原有的教学活动做了合理改编,让幼儿绘制了《家乡的马勺》,增进了幼儿对马勺文化的了解,激发了孩子们的绘画的兴趣和对家乡文化自豪感,完成了预定的活动目标的同时,大大提升了自己绘画的自信心,修改后的活动设计也更加传达陕西民间文化的艺术魅力;如在《吼秦腔》单元时,教师边播放秦腔艺术家表演秦腔的视频资料,变示范唱秦腔,同时孩子们学会秦腔个别名段的唱词,并试着用“吼”的方式唱出个别词句,不仅让孩子们了解了秦腔,同时也认识了自己家乡的国粹;如在《玩泥巴》活动中带领孩子们捏制兵马俑、在“艺术展演”活动中播放皮影戏、在《我是小导游》活动中让孩子介绍钟楼、大雁塔等。在活动过程中,应建立师幼的互动关系。教师应把幼儿的需要放在首位,密切关注他们的对该活动的反应和态度。教师和幼儿之间应是相互支持和合作的关系,教师引导,幼儿配合;教师正确示范,幼儿积极展示自我的良性互动关系。同时,教师之间应开放互评,积极听取不同意见,反复研讨每一项活动的意义和过程,明确该课程的优缺点、教育价值和内涵。

(三)举办特色的艺术主题月活动为能更集中的开展陕西民间艺术教育,园本课程可开设主题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幼儿参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环大雁塔一日游、参观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听“青曲社”讲陕西方言相声;举办摄影展活动《我的家乡-陕西》;文艺表演《舞蹈—陕西娃娃》、《兵马战阵》;亲子活动《我们一家在钟楼》等活动,让孩子们“看”“听”“游”中,认识陕西和陕西的地域特色文化,促进了幼儿整体和谐的发展。

民间文艺论文例10

(一)提高审美能力审美性是山西民间艺术的首要特征。种类繁多、绚丽多彩的艺术品在山西民间文化的百花园里悄然绽放,各领。其中,广灵窗花精巧绝伦,红火喜庆;霍州面塑憨态可掬,寓意吉祥;云冈绢人形神兼备,惟妙惟肖;孝义皮影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等等。这些民间艺术作品以鲜艳的色彩和饱满的形象表达了山西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引导幼儿欣赏、感受不同表现形式的民间艺术作品,了解山具特色的民间艺术风格,帮助其理解其中的内涵和意义,不仅能丰富幼儿的审美体验,提高对民间艺术的敏感性,还能培养他们独特的民族审美意识,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

(二)促进全面发展生活性和实践性是山西民间艺术的重要特征。山西民间艺术源于劳动人民的日常生活,充分反映了山西人民的历史、习俗和思想感情。如山西面塑通过捏、压、撮、剪等方法,将普通的食物化为饱含情感和艺术意蕴的精神食粮。在民间艺术活动中,幼儿对各种工具和材料的使用能够促进他们观察能力、手眼协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的发展,而处理材料的搭配和组合、不同材料间的空间关系、材料的数量和质量等不仅有利于幼儿的思维发展,而且能够满足幼儿喜欢自由想象和表达的欲望,发展幼儿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同时也能养成专心、投入和创造的品质。

(三)培养民族意识民族性是民间艺术的本质特征。山西民间艺术真实深刻地反映了本民族的风土人情、气质品格和审美情趣。如山西民歌《走西口》,高亢嘹亮,悠长舒展,唱尽山西人民怀揣梦想、背井离乡、拼搏奋斗的酸甜苦辣。山西民居如乔家大院、王家大院等轴线分明,左右对称,外雄内秀,独具特色,凸显了明清晋商的盛世繁荣,也将朴实厚道、勤俭诚信的晋商精神表现得淋漓尽致。将山西民间艺术引入到幼儿园课程中,让山西民歌在幼儿的世界中流传,让民族英雄成为幼儿的偶像,让晋商精神融入幼儿的生命,使新一代从小耳濡目染传统文化,潜移默化中熏陶他们的民族情感,在他们稚嫩的心灵中植入民族之根,激发幼儿的民族认同感和归属感,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使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下去并不断发展丰富。

二、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的目标

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的目标应以幼儿的发展为本,立足山西广博丰厚的民间艺术资源,充分培养和发展每一位幼儿的艺术素养,帮助他们初步形成民族归属感和认同感,积极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6]72-74根据《纲要》和《指南》对艺术领域教育目标的要求,可以把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的目标分为感知与理解、表现与创造、情感与态度三类。感知与理解:感受不同形式和风格的山西民间艺术作品,体会并欣赏山西民间艺术作品的美,初步理解其中蕴含的意义和内涵。表现与创造:掌握简单的山西民间艺术表现技能,尝试运用不同的表现形式,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情感与态度:喜欢山西民间艺术,对山西民间艺术感兴趣,积极参与山西民间艺术活动,萌发初步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

三、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的内容

山西民间艺术种类繁多、丰富多彩,可选择贴近幼儿生活,符合幼儿兴趣,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内容,将之纳入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体系中。

(一)民间工艺山西民间工艺形式多样,包括绘画、手工、雕塑等。民间绘画有木板年画、炕围画、壁画等,民间手工有剪纸、面塑、绢人、皮影、布艺、推光漆器等,民间雕塑有砖雕、木雕、根雕等。这些不仅是山西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我国民间工艺中的奇葩。教师可选取一些造型简单、色彩鲜艳的民间工艺品供幼儿欣赏把玩,帮助幼儿了解其中的内涵意蕴,鼓励幼儿大胆创作自己的民间工艺品,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而且能让幼儿了解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传承民族文化。

(二)民间音乐山西被誉为“民歌的海洋”“民舞的故乡”,民间音乐有民歌、戏曲、舞蹈、器乐等。《走西口》《想亲亲》《绣荷包》《桃花红杏花白》等民歌家喻户晓,广为传唱。山西的晋剧唱腔优美,板式丰富,是戏剧艺术中的瑰宝。这些民间音乐形式深受山西人民的喜爱,也是幼儿民间艺术教育非常宝贵的资源。通过欣赏晋味儿浓郁的民歌、抑扬顿挫的晋剧和场面壮阔的锣鼓秧歌,可以让幼儿初步领略山西民间歌曲、舞蹈、器乐的文化风格、动作特点,从中感受山西民间音乐的浓郁特色和独到韵味。

(三)民间文学山西历史悠久,传说、民谣、故事等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女娲补天”“大禹治水”“愚公移山”“夸父逐日”“精卫填海”等都同山西有着密切的联系。《诗经》中的“硕鼠”“伐檀”,合辙押韵,朗朗上口,成为历代人民的启蒙读物。此外,古代山西多名臣勇将,“赵氏孤儿”“武圣关公”“介子推”等妇孺皆知的感人故事至今流传不息,这些神话传说、韵文童谣、民间故事等不仅能使幼儿充分感受山西民间文学作品的语言美、形式美和意境美,还能让幼儿初步了解三晋人民的个性特征与独特精神,萌发初步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

(四)民间美食“平遥的牛肉太谷的饼,闻喜的煮饼赛点心,清和元头脑暖人心,小飞刀削面香煞人。”这些流传于民间的歌谣形象地描述了山西各种独具地方特色的名吃特产,山西的面食更是以花样多、味道好、技艺精名扬海内外,深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幼儿园可以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制作一些山西特有的传统面食作为幼儿的餐点,还可以带幼儿到厨房参观师傅们制作面食的过程,鼓励幼儿大胆尝试,亲自制作山西美食,这都有助于幼儿了解本民族的美食特产并认同本民族的饮食文化。毕中情试论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体系的构建

(五)民间社火山西的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民间的自娱自演活动,有秧歌、高跷、旱船、背棍、抬阁、舞狮、花灯等。民间有“南庄的火、太谷的灯、徐沟的铁棍爱煞人”的谚语。幼儿园应带领并组织幼儿参加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间庆典和民俗文化活动,让幼儿充分感受黄河流域浓厚的文化特征和山西人民独特的精神气质,在浓浓的山西味儿中激发幼儿对山西民间艺术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幼儿热爱家乡的意识与情感。

四、幼儿山西民间艺术教育的途径

(一)创设富有民间艺术特色的教育环境在幼儿园中创设具有山西艺术气息的教育环境能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熏陶,发挥环境的潜在作用。首先,将山西民间艺术融入幼儿园的整体环境中,大厅的主题墙饰、楼梯、过道、角落等都可以选择一些典型的民间艺术图案和物品等进行布置,如红红的剪纸、窗花,鲜艳精致的风筝、绣品,憨态可掬的面塑、布玩具等。走廊里可以陈列一些幼儿的民间艺术作品,让幼儿相互欣赏交流,既能激发幼儿参与民间艺术活动的愿望,又能让幼儿感受到浓浓的民间艺术氛围。其次,在各班的室内环境中,教师可根据幼儿的兴趣和年龄特点,创设不同的游戏活动区域。如创设“山西面食”一条街,微缩拉面、刀削面、猫耳朵、擦尖、搓鱼等各种特色面食,张贴拉、削、抿、擦、搓等多种技法的图片,提供各种工具和原料,鼓励幼儿动手制作美食。最后,周边社区是影响幼儿较大的环境,其中蕴藏着丰富的民间艺术教育资源。幼儿园应抓住时机,组织幼儿多参加社区的各种民间庆典和民俗表演,让幼儿在充满山西气息的氛围中感受节日的快乐,受到传统民间文化的熏陶。

(二)组织丰富多样的民间艺术欣赏活动大量接触并欣赏民间艺术作品是幼儿民间艺术教育必不可少的途径,因此,可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策略。“走出去”即带领幼儿参观民间手工艺展和民俗博物馆,参加各种民间艺术表演,让幼儿亲自感受其中的氛围,近距离接触民间艺术。如在“晋剧探秘”活动中,可以组织幼儿到剧院欣赏悠扬流畅、美轮美奂的晋剧表演,亲自感受晋剧的独到韵味,并和晋剧表演艺术家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关的话题。“请进来”即邀请民间艺人到幼儿园表演剪纸、面人、刺绣、布艺等,让幼儿与艺人面对面地交流与对话,并在艺人的指导下尝试操作。[8]如在“山西面塑”活动中,则可以邀请民间艺人来幼儿园为大家演示面塑的整个制作过程,鼓励幼儿大胆构思,巧妙制作,将面团变成自己喜欢的艺术作品,既动手又动脑,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