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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文化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3-16 17:33:55

音乐文化论文

音乐文化论文例1

首先,它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历史或当下的各种音乐事像,去表面化和片面化,避免人云亦云、拾人牙慧。在专著《山西乐户研究》中,项先生给学界提供了一种在宏观把握下的微观研究,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研究,跨学科研究与集体性协同攻关研究等几种方法相联合的研究模式。这些全新的研究理念和方法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更加有效的途径,给后学以较大的开示。乐籍制度肇始于北魏,至清雍正元年解体,历时一千数百年,其间必然形成体系化,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影响也必然是深远的。但遗憾的是,以往乃至当代的史家对其的研究少之又少。《山西乐户研究》通过对乐户的源流、历史分布、组织形式和文化形态、音乐文化特征以及乐户对音乐文化传统的贡献等几个方面的考证,揭示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大一统的封建乐籍制度背景下有序传承的历史脉络。作者找到了这种制度化传承的有效方式——轮值轮训制,并对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2]而作者的独到之处就在于综合运用了社会学、民族音乐学、民俗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多学科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与剖析。

项先生曾多次在各种学术场合倡导,要高度重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中这种严密的制度化的传播方式。我们过去想当然地认为民间音乐是由劳动人民世世代代口传心授传承下来的,并且这种方式是自然的、无序的。其实不然,一千数百年的乐籍制度所形成的固定的传承方式,例如宫廷教坊、府县教坊、府州散乐、衙前乐营等等,才是我国传统音乐传承之主脉。这种传承方式在清雍正元年被官方瓦解后,并没有真正消失,又被民间音乐悄然接衍,在民间音乐文化中存活。因此,乐籍制度下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承,好比浩瀚无际的民间音乐大海深处一股宏大的“暗流”。[3]

沿着这一理念,项先生继续深凿下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大量的研究论文,如《轮值轮训制——中国传统音乐主脉传承之所在》(《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2期第11-20页)、《论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关系——兼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音乐研究》2004年第1期第18-29页)、《北周灭佛‘后遗症’——再论音声供养与音声法事的合一》(《文艺研究》2007年第10期第72-83页)、《从<朝天子>管窥礼乐传统的一致性存在》(《中国音乐》2008年第1期第33-42页)、《关注明代王府的音乐文化》(《音乐研究》2008年第2期第40-52页)、《传统音乐的个案调查与宏观把握——关于‘历史的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2008年第4期第1-7页)、《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上、下)》(《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25-35页、第4期第55-76页)等等,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然而,纵观整个音乐学界,对于乐籍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研究仍刚刚起步,有待于更多学者参与进来,做更深入、系统的研究。

其次,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音乐小文化与中国传统大文化之间相辅相成的血肉联系,避免割裂事物的内在逻辑而孤立地看问题。例如,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的研究中,既往的音乐史学家们往往多注重“乐”之形态——音乐本体,而忽略乐与礼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功能作用。回过头来,文史学者在谈及传统礼乐文化时又往往只关注“礼”的含义与范畴,而对于与“礼”相辅相成、相须为用的“乐”却浅尝辄止或干脆避而不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双方学者的知识背景使然,还有一个深层次的缘由就是学者们的专业本位观的影响。基于此,项先生提出一种从“制度、乐人与音乐本体相结合”的新的研究视角,使人们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以乐观礼”,就是在这种学术理念下导引出来的次生概念。项先生认为,必须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国家礼制(三礼五礼)与乐的对应、演化与等级关系搞清楚,研究才有意义。只有将国家典章制度下的礼乐乐队组合、不同场合与不同礼制的关系搞清楚,才能够真正理解礼乐文化的功能性内涵;只有将雅与俗、雅乐与礼乐的关系加以辨析,并明确各类礼乐的使用范围,才不至于人云亦云地把礼乐笼统论之。

“以乐观礼”,只有对礼中用乐的等级观念有深层把握,明了同一种礼制,哪些等级能够用乐?明了礼制本身的差异性,才能够看清楚乐之于礼的严肃性和丰富性;只有对国家礼乐如何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的过程作出梳理,并对当下民间礼俗如何承载、接衍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礼乐作出合理判断,才能够对当下全国各地广泛存在的传统用乐形式、不同乐队组合的内在联系以及相当数量乐曲的属性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历史上国家礼乐承载群体的整体把握是认知“以乐观礼”的关键之一,南北朝以降乐籍制度的存在对于国家礼乐实施的作用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对上述问题均需钩沉稽微、一一廓清,否则,这种论礼乐而混沌的状况将永远无法得到彻底的改观。[4]

换言之,只有对封建礼制的功能与本质,礼与乐对应的内在意涵和互文关系[5]有正确的把握,才有可能建立起普遍联系的理念,全面客观地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真面目,才能避免孤立地看待传统音乐文化事像中的某一个案和音乐品种。

此外,在论及古代礼乐制度与各音乐形态的意涵与互通方面,项先生论述颇多,如《当下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的依附与共生现象》(《音乐研究》2005年第4期第5-11页)、《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12页)、《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3-10页)、《以<太常续考>为个案的吉礼雅乐解读》(《黄钟》2010年第3期第99-112页)等,皆属于这一学术论域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学术成果。

再次,有利于拓宽本学科的研究领域,夯实本学科的研究基础,推动本学科的健康发展。一门学科欲获得全面发展,需要有一个艰难的历时性过程,需要几代甚至几十代学者的共同努力方能完成,期间肯定会面临新旧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抉择与扬弃。音乐学学科的发展,必须引入他学科的研究理念和方法论,以更新和壮大自己的学术生命。

以音乐史学为例,杨荫浏先生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距今已逾半个多世纪了,近三十年来,我国音乐史学界无论在研究理念还是具体的方法论上都实现了根本性的更新,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但是,问题随之而来:当“传统遭遇现代”,当原有的研究结论与新生的研究理念和成果PK,当传统的研究理念和方法已经无法把握愈来愈多的学术事像,无法对新生的学术难题[6]作出合理的阐释时,我们该如何抉择?正如项先生在《由音乐历史分期引发的相关思考》一文(《音乐研究》2009年第4期第15-18页)中指出的那样,音乐史学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多学科视角的理念增强,从而导致了对本学科发展的重新审视,特别是考古学、文献学、地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对音乐史学发展的贡献尤甚。接着,作者谈到关于“重写音乐史”的话题,认为既有的音乐史学论域只是将音乐作为审美、欣赏的意义,而弱化了中国历史上音乐既有的社会功能性和实用功能性的丰富内涵。如此则很难反映中国音乐在历史语境下的整体样貌,诸如音乐的存在方式、国家礼乐的上下贯通、民间对于国家礼制中吉礼理念与国家礼乐中礼仪用乐的重新组合与拼装、在“为神奏乐”理念下相当古老的音乐形态可能近乎原样承继于当下。项先生建议从社会整体把握的视角,以国家礼制下的多功能性用乐为主线写出一部中国音乐文化史——国家乐籍制度背景下的封建礼乐文化史。认为对乐籍制度和制度下群体承载的探研,应该成为一个相对长历史时期音乐史学把握的重点。

音乐文化论文例2

一、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在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现状

中国历来重视音乐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在普通教育中将音乐作为正规课程列入期间,则是清末才开始的。1898年康有为以“请开学校折”上书光绪帝,提出了废八股遍设学校的主张。戊戌后,梁启超等人积极提倡在学校中设立乐歌课。此后几年间,新式学堂陆续开设了唱歌课,从而在普通学校中形成了以教授新式歌曲和欧洲音乐常识为主要内容的音乐教育,至此,学堂乐歌成为我国一个新文化即将实行切换的关键时期。期间,蔡元培先生作为五四新音乐的代表人、中国现代新音乐教育体系建立的积极鼓吹者,他提出“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的思想观念;一些国外留学归来的音乐作曲家们,认为只有全面地学习西洋音乐文化才能救国,这些观点都为以后以西方音乐为主体的音乐教育做了铺垫。1927年采用德国专业音乐教育体制建立的上海国立音乐院,均依照德国音乐院校的课程内容上课,学生们演奏我国传统乐器也是用现代方法演奏。

当时以西方音乐为主体的中国学校音乐教育虽然对建立和发展近代中国音乐文化起到了重大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学校中的音乐教育未能把传承中国音乐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因而对多数教育者来说,接受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受到了相当程度的阻隔和影响。虽然在各个方面做了一些有利措施,但从学校音乐教育的整体来看,民族音乐尚未能取得其应有的主体地位。中国近百年的学校教育所遵循的主要是欧洲音乐理论体系,这样的音乐教育已经导致:在理论上,以欧洲音乐理论为普遍真理;在创作上,不仅以欧洲音乐体裁为仿效的楷模,而且在音乐思维上也是欧化的,在价值取向和感情上,一些人也以西衡中,重西轻中,甚至于以西否中,把我国的民族音乐教育放到了从属的位置,这不仅对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是个沉重的打击,而且对今后的民族音乐教育也产生了重大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西方音乐文化的侵入,我国音乐除了在本土原生文化的传统音乐之外,又出现了两种新的音乐文化体系,即:属于本土次生的民族新音乐体系和属于外来文化的西洋专业音乐体系。1980年以来又增加了当代流行音乐体系。由此而构成了差异明显的几个音乐体系并存的中国音乐文化新格局。这几大体系中,流行音乐体系是源于西方的全球化模式,这种流行音乐和商品广告性、纯娱乐性的通俗音乐在人民生活中占了绝对优势,这种现象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产生了一定的阻隔作用,大大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歌,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剧种,而当今的大学生相对较少有人会唱自己的民歌、会演具有自己家乡地方特色的戏曲!

由于多年来形成的教育体制和观念及外来文化的侵入,使得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教育传承之间存在割裂、脱节现象,这就造成了国民对民族音乐的不重视,而使民族音乐文化处于不断滑坡状态。因此,学校教育应该作为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主要渠道,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学校教育的重大历史使命。

二、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的关系

民族音乐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富有民族特色的各种文化形式的综和,同时又是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音乐文化里包括了多种文化,涉及到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因为各种类型的民族民间音乐是在劳动中创造出来的,它不仅仅是一种音乐现象,其中也体现了各个时代各个地方的文化、民俗、语言、美学观点,同时也寄托了一种文化的情思,其所涵盖的情感和精神是这个民族的灵魂与思想,是这个民族精神的载体。匈牙利音乐家柯达伊这样说过:“民族传统有机的继承,唯有从我们的民间音乐中才能找到。”意思是说,作为文化的民族民间音乐具有继承的价值,民族音乐教育同时也具有爱国主义教育的积极意义。

学校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文化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我国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认为:第一,学校教育是一种武器,是民族、人民解放的武器,是动员民众最可靠、最有效的武器。他强调用教育点燃中华民族生命的火焰,放出中华民族生命之光明;第二,学校教育要提高民族素质,使人天天改造,天天进步,天天往好的路上去;第三,学校教育要使中国实现民主和富强,“教人创造富有的社会,不创造富有的个人。”学校教育的功能还体现在它的延续作用上。通过教育,可以把老一辈优秀的行为、思想和感情传给新一代,并在这基础上不断继承和发展。因此,学校教育是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最佳渠道。而民族音乐多姿多彩,具有丰富的地方特色和历史内涵,见证中国文化的发展,是学校教育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音乐教育是教育的一部分,民族文化是文化的一部分,而教育和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文化的教育是不可行的,没有教育的文化就失去了它的实际存在价值,教育和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以,民族音乐传承与学校的音乐教育是分不开的。

在经济发展的今天,各种音乐文化以铺天盖地的气势滚滚而来,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面临着延续和生存的威胁,我们要意识到民族文化对培育我们下一代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要坚定弘扬民族文化精华的基本立场,只有加强民族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才有利于培养学生对民族音乐的兴趣,才有利于创造与时俱进的新的民族音乐文化。

三、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学校不重视音乐课,片面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使得美育和德育在有些学校全面发展教育中一直没有占据有效地位,这就必然造成人们对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的理解产生严重偏差。苏霍姆林斯基曾多次表明过这样的观念: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音乐课作为审美教育的前沿阵地,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正确健康的审美观。学校要正确理解音乐课程的价值与目标,抓紧建设传统音乐教育课程,使之不要处于被忽视的地位。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学生在学习中国民族音乐,了解和热爱祖国音乐文化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自己的审美价值、创造性价值及道德观念。

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在教育学生时教授的是“六经”,即“礼、乐、诗、书、易、春秋”,其中他把音乐教育放在了重要位置,充分体现了音乐在教育中的地位。《乐纪·策篇》也说:“乐者,德之华也。”认为音乐是道德的精华,可见,音乐对道德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不仅仅在古代,在现代教育中,音乐作品同样渗透着德育教育的内容。我国优秀的民族音乐遗产和建国以来优秀的音乐作品中,大多蕴藏着进步的思想内涵。很多优秀作品是通过音乐来感染和教育学生,把思想与艺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接受德育,在潜意识中提高学生们的道德品质和爱国精神。

音乐的独特之处在于能使人的心灵发出震颤,音响流动的每一瞬间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情绪、情感变化。音乐的产生过程是全部的创作过程,无论学生的表演或欣赏都必然伴随着创造性的表现和产生丰富的联想和想象。音乐又具有“不确定性”特点,同一首作品,有多少听众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感受,这一特征对于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具有比其他学科较大的优势,使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思维得到充分的发挥。音乐课应以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使其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人类变得更加和谐文雅和充满爱心为教学目标。优秀的民族音乐不仅让学生在欣赏美的同时提高了自己的创作思维,而且在潜移默化中也提高了自身的道德水平。

民族音乐作为我国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它反映了一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它以最具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在教育中将反映我国社会生活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纳入音乐课的教学中,通过学习和聆听民族音乐,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民族音乐当中的美和丰富的感情,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增强民族意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毋庸置疑,民族音乐文化在教育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几千年来的中国音乐史及现代的音乐教育现状看,我国音乐要得到真正的发展和提高,必须以中华民族本土音乐为主,如果把西方或者其他流行音乐当成主流,而将民族音乐作为附庸的话,必然会带来民族音乐衰退乃至消亡。学校教育作为传承文化的重要方式,要使民族音乐文化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得以很好地传承,就要强调民族音乐教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性,所以要加强民族音乐教育,改善教育措施是关键。

四、音乐教学中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基本措施

1.深入研究和总结“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

把现代音乐教育结合到传统音乐的教学中。中国传统音乐本质上属于口传文化,音乐教育的方法主要是口传心授,因而古代的音乐教育体现了个体性、灵活性、多样性等特点。虽然周代的大司乐曾集中上千名学生对他们进行包括音乐舞蹈在内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专门教育,但这只不过是为了培养王室和贵族子弟的文化修养而实施的贵族式教育。尽管孔子曾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但古代的音乐教育从来都没有普及到国民大众中去。社会需要的音乐人才主要通过官方机构训练和民间自由传习等方式来培养。国家祭祀、典礼、宴享音乐所需要的职业音乐家,主要依靠官方设立的音乐表演机构,如乐府、梨园、教坊等进行训练。民间虽有乐馆、乐社、寺庙等形式的音乐传授方式存在,但并无正式的音乐学校。民众社会的音乐学习,或由于实用需要而拜师求艺,依靠师徒关系传授,或出于音乐爱好而相互自由传习。中国传统音乐的艺术特点和文化特征,正是在这样的教育方式基础上得以形成和不断传承的。

中国现代音乐教育属全新的学校教育,无论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学校音乐教育课,基本上是从西方引进的新式教育体制。这种教育体制打破了口传心授的教育方法而采用以写定乐谱为范本的书面式教育,具有集体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中国现代音乐教育体制对中国古代教育方式还存有否定态度,而在否定了中国古代音乐教育方式的同时,也影响了我们所希望的中国传统音乐的原样保存和不断传承的教育环境。音乐的传承不可能仅仅依靠乐谱传声,它更需要的是“口传心授”的教学方式。中国传统音乐的记谱法,只是作为一个音乐的书面信息载体,给后人提供进行演奏的、演唱的母体形式,是与传承音乐方式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的。“口传心授”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开放性的传承方式。这种“心授”的传习法在中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是中国演奏学中的重要规范之一,也是东方音乐文化中重要的习乐手法之一。我们要重新认识包括音乐操作方式在内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使“传统精华”真正得到继承和弘扬。

2.采用社会大课堂的音乐教学模式

在现代音乐教学中无论是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及音乐教育,通常以校内课堂为主要形式。而我国民族众多、地域宽广,民族音乐的精华大多在民间。所以传统音乐教育,更宜实施校外的教学模式。在学校的音乐课堂上只是学到理论方面的知识,而在校外可以实践,深入到传统音乐实际环境中去主动接受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因为,无论是音乐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还是音乐作品的创作与传承,都是与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

学生出校外可以深入了解和亲身体验各个民族的风俗,这是有利于学习民族音乐的。因为民俗是具体可感的一种社会现象,具有传承性特征和模式化特征,它是在民众中共同传承,被人们反复遵照、不断重复的事项。民族音乐往往就是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民俗,甚至是某种民俗的具体写照。因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各民族的音乐风格也就不同。学生深入民俗可以了解在民间社会生活中音乐与民俗的关系,就很容易理解什么是“俗中有乐”或者是“乐中见俗”。所以笔者认为,在音乐教学中,不仅学校专职的音乐教师要定时定期地深入各民族采风,学生出校外采风也实属必要。这种教学方法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在音乐教学中交融中西音乐文化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仍以欧洲音乐体系为主,多年来形成的教学体制和观念,使得我国民族音乐在教育中处于从属地位。中西方的历史背景、生活环境、政治、文化各有不同,因而教学体制和理念也是有区别的。我们要站在平等的角度去审视两者不同的音乐文化。在教学中,公平对待两者有利于保持民族音乐文化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也有利于保持民族音乐文化的整体性,对我国民族音乐教育的发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世界音乐文化是多元的,各种音乐文化都有其平等、独立的文化价值和美学价值,不能把西方某特定的音乐及音乐理论、技法看得高于一切,并作为对民族音乐文化的衡量标准。我们应该站在新的角度,以开放和平等的态度重新审视世界各种音乐文化,在承认我国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的基础上,重新认识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只有观念得到改变,才会发现我们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其次,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实施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时,与现行的西方音乐体系应该是相对独立、平等和互补的。但是,就当前的实际状况,我国音乐教育中的基础理论仍以西方为主,声乐教学中也以西方唱腔为主要标准;在教学内容的分量和比例上,也以西方居多。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西方音乐有着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教育体系,它在中国的传播也是体系性的,经过近百年的教育,也已使受教育者完全地接受而习以为常了。中国虽然也有自己的音乐体系,但至今未能在理论上予以完整的总结和归纳。

目前,以音乐为专业的学生几乎都是用西方理论作为基础乐理的。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状态,当务之急就是要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去改变教学内容,对中国传统音乐予以重视,对已经设立的民族音乐有关的系科和课程加强建设,不仅要开民族声乐课、民族器乐课,而且最好把戏曲也搬上课堂,全面实行民族音乐教育课。除了汉族的音乐教育,对少数民族的音乐教育也应该重视。可以在音乐艺术类院校开设“少数民族音乐”课;在“中国音乐史”课程中,应当增加少数民族音乐史的内容和分量。各地方艺术院校的系科,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地方特点和民族分布情况,有重点地加强地方乐种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和教学,这样就突出了各自的办学特色;各地师范学校和中小学的音乐教育,在贯彻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时,也可因地制宜地编撰乡土音乐教材,加强音乐传统教学的分量。另外,要对已经设立的与民族音乐有关的系科和课程加强建设,例如历史、地理方面,使之从内容到教学方式更加完善和富有民族特色。

4.借鉴国外民族音乐教学经验,做好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

我们在研究国外民族音乐的同时,也要吸取其他国家对“世界民族音乐”这门学科的建设经验,学习传授“民族音乐”这门学科的教育法。

(1)制定目标教学。在西方器乐教学中技巧不是最重要的,老师强调的是对作品和作曲家的理解,注重的是对学生全面音乐素质的培养和欣赏音乐作品的能力。这种学习方式善于表现作品的内容,在广阔的音乐领域里学习和了解的方面非常广泛,普通学校的音乐教育目的并不是为了培养音乐家,而是为了培养和提高国民的素质,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人的创造性,这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需要。学习音乐不仅是为了艺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训练头脑,发展身心,陶冶情操。在我国,有部分人认为学习音乐是为学专业而学,只有学音乐的学生才会认真对待这门课程,而其他学生则认为学习音乐跟自己无关。这种思想观念是制约我国普及民族音乐教育的一大重要因素。所以,在学校老师应给学生灌输学音乐是为提高自己修养而学、是为提高自己素质而学的音乐思想。我国音乐教育应该把普及民族音乐、提高全民素质作为教学目标。

(2)美国的民族音乐教育。美国是一个教育行政权高度分散的国家。它有50个州,州以下为县。从教育体制上讲,州以下设学区。学区的教育权利机关是教育委员会,负责制订教育政策和教学计划。美国联邦教育部对各州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州可以制订自己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这样,地方在教育上掌握了自,而且极为受尊重。正因为教育行政权的如此高度分散,再加上多种民族、多种文化的背景,所以,美国中小学教育模式是多样化的,音乐教育模式也是多样化的。我国也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国,而且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之间经济与文化差异甚大,若想更有效地实施全民素质教育,我们则更有必要采用多种音乐教育模式来发展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让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不同的教师都能找到适应本地或个人实际的模式。

当然,我们在学习外来音乐教育模式时,不要生搬硬套,而是要结合本国实际,兼容、消化,变为自己的东西。

(3)匈牙利的民族音乐教育。匈牙利在受到外来文化侵入之后,柯达伊为拯救民族音乐文化而研究的教学法,为匈牙利民族音乐教育做出了重大贡献,他的这种教学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柯达伊教学法的音乐教育思想主要是一种民族的、全民的音乐教育思想,他希望通过音乐教育提高匈牙利的民族素质,主张通过音乐让孩子们形成创造性并丰富其生活。柯达伊指出:“我们一定要为优秀的外国作品敞开大门,无论它们属于哪个国家,它们只会丰富我们。一定要尽早引导儿童扩展世界范围的知识,学习世界上各种有价值的音乐。”

总之,我们对外来的先进音乐教育模式应吸取其精华,创造出我们自己更新、更好的音乐教育模式,来发展我国的民族音乐教育。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面对中华文化对西方文化的潜在挑战,面对多种文化冲突的加剧,我们要加强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和认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音乐文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在于对民族音乐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理智地借鉴国外的某些技术成分,与本民族的优秀成分融合,才有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结语

民族音乐是关系到民族意识、民族兴旺的一个重要因素。音乐教育在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建设中应竭尽全力弘扬民族音乐文化,通过有效的途径,在学校中营造浓厚的传统文化的氛围。音乐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实施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培养学生们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和民族责任感。以此来加强他们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精神。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历史赋予的使命,也是它不可推卸的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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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薛艺兵.在音乐表象的背后[M].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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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冯光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J].音乐教育研究中国音乐,2003(1).

[6]邹丽霞.学校音乐教学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J].杭州商学院学报(原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7]范立志.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文化的传承[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5(6).

[8]网络采编.美国式的音乐教育模式[J].

音乐文化论文例3

二、数据分析

A问卷对学生参与课程的学习动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92%学生会因为“教学内容有趣、实用”,89%学生会因为“喜欢教师的教学”来选择课程。而学生积极参与学习的三种倾向:“希望得到好成绩(87%)、学习让我感到快乐(85%)、希望理解教学内容(83%)”,显示出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动力更多来源于“内因”。与之相比,仅有少数学生受外界的动机刺激而更多参与学习,如“在课程的资金投入很多(35%)”和“希望学习表现超过其他同学(43%)”。学生选择音乐课程的原因更多与个体兴趣相关(“有利于个性培养与丰富”83%);其次为知识获得(“课程内容总体感兴趣”、“学习音乐知识,提高对音乐的理解力”都为76%)。同时,35%学生表示:会因“不喜欢该课程及学习内容”而选择不愿参与课程。因此,兴趣动机是影响学生课程参与积极性的决定性内因,而教学内容是影响学生课程参与持续性的重要因素。B问卷旨在获取学生对系列讲座课程的态度反馈。从课程内容看59%学生表示“能理解讲座内容、61%学生表示在自愿条件下愿意全程听完讲座。大多数学生在讲座之后对教师的教学内容做出正面评价“讲述内容的要点始终清晰(76%)、能感到不同内容间的关联(78%)、内容与标题、主旨一致(83%)、讲座方式与内容的结合恰当(81%)”。从教学组织方式来看,对于音乐传承人走进课堂的教学模式,83%的学生认为“讲解、演示很有意义”。同时,76%的学生表示:“讲座内容促使我进一步思考”。63%的同学表达了“我有兴趣再次参加同类型讲座或课程”的愿望。可见,学生对音乐“非遗”的课程内容抱有很高的关注度及期望值,有组织、有计划地课程实施将对学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作用。就音乐欣赏习惯而言,86%的学生表示“我每天都会听音乐”,音乐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但对音乐欣赏渠道存在较大差异,与42%学生选择“我曾自费购票观看音乐会、演唱会”相比,83%的学生表示“我喜欢把音乐存在手机、电脑上”。但喜爱音乐的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听音乐最主要的原因是“会调节心情”(79%)。即使公共艺术教育面对的是非艺术专业学生,仍有65%的学生选择“我在学校选修过音乐类课程”,上述关于“欣赏习惯”的调查数据明显表现出学生对音乐的喜爱程度。谈及音乐爱好,学生听说过的音乐风格类型占前三位的是“轻音乐(82%)、摇滚(78%)、古典(74%)”。显而易见最喜欢的音乐类型也是轻音乐占56%,对中国民族音乐的喜爱程度排在古典(33%)、摇滚乐(27%)之后列居第四。学生对于“没怎么听过也不愿意去尝试的音乐”表现较集中,42%的学生选择宗教音乐、37%的学生选择戏曲。可见受流行音乐的冲击,加之学校对本土音乐文化渗透不足,学生对此类音乐的认同受到挑战。问卷结果显示:“非遗”音乐授课的形式是否生动,能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兴趣、学生能否在课堂上学有所获,这些都决定了课程的价值。用学生期待且乐于接受的方式组织教学,将成为吸引他们对“非遗”音乐文化感兴趣的理由。因此探究“非遗”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完善“非遗”音乐内容在高校公共艺术课堂的展开方式,是本研究的基点。

三、研究发现

(一)以师生对话为平台展开教学

公共艺术教育不应仅限于对学生进行简单音乐知识理论或技能的“培训”,更不应被视作专业课堂之余的“放松场所”。而应着眼于促进学生的丰富文化体验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发展,将讲授的过程看作是与学生地位平等的进行深入探讨交流的过程,首先需要教学观念的转变。尤其对于音乐学习者,他们不是简单的存储知识而是要在教师的引导下发现音乐与其他事物的内在联系,并在与教师及其他同学的对话中获取更多主动学习的机会。以此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及评价能力。例如:在周至殿镇八卦锣鼓的讲座中,由周至的鼓乐引申至中国鼓的文化功能,将鼓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最早形成的文化现象,作为传递“鼓励”、“激励”的精神力量与学生展开讨论。同时,在讲座中引入对音乐价值及音乐本质的讨论,分析音乐是与当地人民的生活状况、风土民情、地理环境、历史背景都密不可分,从而产生多样的音乐风格,形成了各地区不同的审美习惯和偏好。由此阐述,音乐不仅唤起人们情感共鸣,产生愉悦感,更重要的是对人们精神世界的影响。通过对此话题的讨论引导学生能主动通过已知的材料探求未知领域的音乐,从文化的视角出发,去审视不同类型的音乐[10]。

(二)以音乐体验为中心围绕教学

音乐需要通过自身体验而获得感悟,纯粹的讲解不利于学生对音乐进行深入理解。本次系列讲座课的调查结果也说明:参与式教学更有利于学生对课程产生更多积极的认同。“非遗”音乐的传承多为即兴的口传心授。以往的教学过多地定位在“演奏正确的音”,而忽略“即兴演奏是一种音乐进行思维的基本方式”。然而若将课堂进行单纯依照书面记谱衡量,以西方音乐为唯一参照物,这将与地方性音乐“传承”的方式是不相符的,公共艺术课堂应该包容“不同的声音”、分享“不同的观点”,以多种形式丰富学生对音乐的体验。厚畛子山歌的传承人吴松军先生,在讲座中演唱二十多首不同内容、风格的山歌,形象地将厚畛子山歌南北荟萃的特点呈现给学生。这样近距离的“听”山歌,“学”山歌,使学生还能接触到音乐本体之外的其他东西,提高了参与度。高陵洞箫的传承人胡永汉先生现场展示了高陵洞箫极具特色的“双音代唱”、“喉音”的吹奏技巧,这样的技艺如果作为音乐概念仅依靠文字去解释,学生将无法体会洞箫音乐丰富的表现力。结合讲座之后调查问卷反映的结果:83%的学生认为艺术家的讲解演示十分有必要。因此,创造真实的学习场景,学生将容易获得与音乐相关的若干亲身体验。当然,鉴于“技能的掌握并不能代表知识传授的方法与技巧”,且传承人由于尚不了解高校教学的具体情境,很难设计完整的教学内容,本讲座课并未将传承人置于课程的完全主导地位。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则可以利用自身的语言及教学经验引导课程的发展方向,弥补以往过度依靠教师自己进行演唱、演奏“原汁原味”的地方音乐而造成的低效率教学。课程的设计应涉及理论、欣赏、技巧,且改变“单一性”,强调“差异性”,形成注重以“体验与参与”为基点的公共艺术课程观念。

(三)音乐与人文融合升华教学

公共艺术教育的目标不是要求个别学生掌握演唱或演奏的技能,而是要让更多学生体验到学习音乐的乐趣。“非遗”音乐的传承不应局限于“教”与“学”,“欣赏”也是一种传承方式,若没有观众,“非遗”自然会渐渐消失,因此它们的价值是对等的。“非遗”音乐的显著特点表现在它的地域性,它是深受当地文化影响并存在于文化中的一种现象。因此,“欣赏”还应包括占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文化理解”。如被列为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蓝田水会音乐,它反映着蓝田当地自然环境、文化习俗、,具有特殊的功能、意义、价值。只有对其文化的深入理解,才能感受到音乐最真实的面貌,音乐才有被理解的可能。

(四)音乐与多媒体科技结合拓展教学

采取现代多媒体教学手段,是实施直观教学、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最佳途径。周至殿镇八卦锣鼓及蓝田普化水会音乐均属于百人综合节目。其中的大型乐器是无法在课堂进行演示的,就可以用播放图片的方式向学生展示。同时播放视频也成为课堂中无法还原真实演出场景最好的替代方式。例如为了使学生更加直接生动地学习蓝田普化水会音乐,可以播放蓝田水会音乐坐乐、行乐的视频资料,来体会音乐的不同功能,以及不同主奏乐器带来的音乐风格的变化学生对音乐的学习是通过多种感官的外界信息传递给大脑形成,因此,教师在制作多媒体课件时若能结合教学方法并考虑学习者的因素,将对引导学生学习动机,产生注意起到重要作用。在多媒体的内容选择上教师还应去探求视觉文化给学生所传达的艺术与文化价值观,将课程内容向贴近学生生活与兴趣方向扩展。例如将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的节目《击缶而歌》,作为周至殿镇八卦锣鼓讲授的一部分。既介绍与鼓同源的“缶”,又再次强调“缶”与“鼓”“激励”、“鼓舞”的相同文化功能。震撼的画面、强烈的视觉刺激能加强学生对鼓乐内涵及外延的深刻理解。多媒体技术也成为课后拓展的有效途径,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学生目前欣赏音乐渠道多是从网络获得,因此若能借助网络平台,利用课后的资源,将其成为课堂活动的必要部分,是符合学生音乐参与习惯的更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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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功能和娱乐功能的艺术特质

对于民族音乐有所探究的学者都能够明显看出,我国音乐的艺术精神,从其功能角度人手,看以看做是一种娱乐活动。另外,汉语文字的造字法具有或象形或象意或象声等特征,而音乐的乐和娱乐的乐用了同一个字,表明二者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从历朝历代来看,无论是皇家庆典、庆宴中的音乐还是文人雅士中的轻歌曼舞、丝竹弹奏,音乐所起的作用也多是一种愉悦身心或者助兴的娱乐功能,因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音乐就是一种娱乐。民族音乐还具有一定的教育以及认识作用,在进行娱乐的同时,音乐还能够通过长时间的潜移默化来达到教育的目的。一代大儒孔子就将音乐视为提高人身修养的有效途径,在日常的教学中注意对学生音乐修养的提高,还提出了“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著名言论,认为诗、礼、乐能够帮助人完善修养。先秦著名的艺术理论作品《乐记》中,也有对音乐教育作用的经典阐释,认为“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并进一步总结道“以欲忘道,则惑而不铝”。也就是说音乐能够为人带来快乐,但是在君子和小人听来,效果截然不同,君子在音乐中感知到道理道理后就会非常J渝脱,而小人则只有在自身欲望得到满足后,才会快乐。因而在聆听音乐中,需要通过道理来制约欲望,从而才可以保证人们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不会在欲望的驱使下作出有违礼法的事情。在这种言论中,我们能够较为明显的感受到音乐中具有的寓教于乐特质。教育作用最为明显的民族音乐实践是齐国的《韶》乐,内容主要歌颂虞舜的功德,乐曲风格安泰祥和,古朴平和、悠扬悦耳,注重礼仪教化,被孔子称为“尽善尽美”,成为齐国及齐以后统治者的重要统治工具。

三、主观和客观统一的美学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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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个性和共性

1、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定义

音乐文化是多种性质、形式、作用不同的音乐现象的综合物,它指代的是一些特定的文化现象,这些现象都有着自身的特征、性质和作用。音乐艺术指的是一种特定的艺术形式,即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听觉审美对象,对这种艺术形式的价值判断,尤其是审美价值的判断,无论是在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时代,还是不同的流派之间,都难以形成一个划分高低优劣的统一标准,因此,在“音乐艺术”这个概念所限定的层面上,我们可以说:“音乐的价值是相对的”。

2、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个性

音乐文化是一个大的概念,包括诸多的文化现象,而不是某种艺术形式的审美属性和艺术品位,音乐文化能够反映出一个时期,一个年代的文化潮流,还能充分体现一个民族,一个地区的文化特征。所以,音乐文化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它不仅是综合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生活浓缩的结晶。例如:西安的“古乐”,山西的“套”等,它们既有传世的古老乐谱,又有数代乐人的相互传承,从这些色彩浓重的地方音乐中,不仅折射出昔日文明的辉煌,也能反映出当今文化的灿烂。音乐艺术是一种听觉艺术,作用于人的听觉器官使人生产生审美感受,音乐以声音为物质手段,又不等于凡声音就都是一种音乐,如现实生活中自然物所发生的一切音响,人的一切言语声音等,就不一定能成为构成音乐语言的主要物质材料。音乐艺术还是一种无形的艺术,它可以不受空间形象构成的限制,而自由发挥创造空间。音乐艺术又是一种时间艺术,音乐在时间里展开,在时间里流动,欣赏一部音乐作品,也需要从开端一直持续听到尾声,才能准确地感受作品整体所带来的效果,而且它是随音乐的演奏、演唱而开始而开始,结束而结束的。最后音乐艺术是一种表情艺术,音乐艺术所擅长的是内心的表现,表现人的感情、意志。它的表现方式,既可以直接地抒发人的内心情志,塑造出特有的音乐艺术形象。如二胡曲《二泉映月》等。也可以采取间接的方式,借音乐的语言来描绘社会生活某一场景或自然景物来抒发人的情志,造成一种音乐艺术特有的意境,塑造出另一种特有的音乐艺术形象。如琵琶古曲《十面埋伏》等。值得一提的是,音乐艺术还有一定的再现外部现实的能力,声音本身就是一种外部现实,因为客观外物,只要一振动都会产生一定的声响。如风声、雨声等等,都是现实声音的表现。

3、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共性

首先,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共性体现在它们的表现形式上,它们都是以音乐为依托,通过视觉和听觉来表达人们内心深处对世界的真情实感以及对当下社会文化精神的传承。其次,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共性体现在它们创作的根源上,它们都是以外界事物为参考反映到作品当中的,如音乐中的“号子”就是受到集体劳动时劳动者喊出的口号的启发而产生的。最后,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共性还体现在你作品效果的实现途径上,它们都是通过对人们感官的刺激从而使人产生精神上愉悦或悲伤的审美体验。

三、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的相通性

音乐文化与音乐艺术虽然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在总体上两者是相通的,可以说音乐文化中包含音乐艺术的元素,文化包含艺术,艺术反映文化,两者紧密相连,融为一体。音乐艺术是以审美文化为核心的艺术,作用于人的情感引发共鸣,激发一系列的联想,浸润人的心灵,使人受到某种意识观念的熏陶渗透,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下社会的某种文化潮流和趋势,最终到达音乐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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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本土音乐文化之所以发展速度迟缓,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教育传承的观念淡薄对于本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问题认识不够,教育传承的观念淡薄,是其发展滞后的原因之一。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明确提出:弘扬民族文化,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地方和学校应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要善于将本地区民族音乐(尤其是非物质遗产中的音乐项目)运用到音乐课程中来①[1]。应该说自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出版之后,各省的教育部门都在认真组织解读课标,并将课标精神融入到实践的教学当中,但是笔者个人认为,在解读课标的教育工作者中有多少人真正关注和思考过上述课标的内容呢?又有多少人真正在尝试性地将本土音乐文化融入到教学实践中呢﹗2012年5月笔者参与了海南省第七届中小学音乐课堂评比活动,在48节中小学音乐课例中只有1人运用海南黎族民歌作为课程资源来进行课堂教学,其余47节课全部是来源于材,而且课例多为外国音乐。在赛后与任课教师的交流中,我发现绝大多数的教师认为中国传统音乐不好拿捏,当我问其为何不选择海南本土音乐资源做课,部分教师感到非常惊讶甚至对我提出的问题也或多或少地表示质疑,而且能够感觉到教师们根本没有将本土音乐文化纳入到选材的范围之内,多数教师都觉得选取海南黎族民歌资源无从下手。在海南省众多的黎族自治县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有众多黎族音乐教师、黎族学生,这样便利的条件,但却从未将黎族民歌作为课程资源来展开教学。笔者认为这与教师教育观念的民族认同感有着重要的关系,黎族音乐教师本身都没有认识到黎族民歌的艺术价值,又何来将其以教育的方式传承下去。教师们的传统教学理念始终集中在材中,即使认真解读了课标,也没有深刻领悟到课标中对于本土音乐文化的重视程度。因此,多数教师对于地方音乐文化认识程度还处于浅薄的阶段,教师本身都没有意识到本土音乐文化对于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性,怎能有意识地将本土音乐文化融入到教学实践当中,又怎能体会本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的真正意义呢﹗

(二)本土音乐文化的教材严重匮乏本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虽提倡多年,许多学者也曾提出过具体的教学方案,但始终脱离不了发展缓慢的窘境,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本土音乐文化的教材严重匮乏。目前将本土音乐文化以教材形式作为课程资源的只占少数。就海南省来说,至今未有一本体现地方性本土音乐文化的教材出版。多年来关于黎族民歌的整理和研究的著作层出不穷,但要想实现教育传承,必须将其转化为教材,如果没有教材与音像资料及教参,对于地方性本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而言,就难免缺少规范性、系统性,而且也不利于教师备课、难于厘清教学理路、展开教学。海南黎族民歌通俗易懂,曲调优美,思想内容极为丰富,而且体裁形式多样,完全可以提炼其精粹汇转为教材,将弥足珍贵的黎族民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传承,让其发扬光大。

(三)师资力量的严重缺失地方性本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同样也少不了教学中的主导者教师,但目前看能够成为教授地方性本土音乐文化的师资严重缺失。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能够演唱黎族民歌的歌手偏向老年化,这部分民歌手应当属于老一辈的民间艺人。因此,进入学校从事音乐教学不现实,年轻的民歌手相对较少,而且基本都没有从事过音乐教育工作。二是黎族聚集地的中小学音乐教师虽然具有黎族语言、生活环境等绝对优势,但由于教育观念偏差及对黎族音乐文化整体把握的不确定性,一直也未曾尝试黎族民歌的课堂教学。师资的数量与质量是决定教育传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解决师资欠缺的问题将严重影响教育传承的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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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音乐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资源丰富多样,不过很多的文化并未被重视,更是没有得到一定的传承及保护,则出现了很严重的断流状况,更有甚者正在濒临灭绝。所谓的断流现象指的是很多民间艺人的音乐技艺以及各类绝活都已经失传,中国的传统音乐正在一点一滴的消亡或是无法继承,相关宗教音乐及仪式音乐根本得不到保护,不能有效地传承下去。近几十年来,中国不断涌入了诸多的外来文化,并受到了外来文化以及市场经济的极大影响,各大媒介及媒体传播的民族音乐很少,流行音乐远远大过于民族音乐,再加上港台流行音乐的加入,这就导致很多的学生们都趋之若鹜。让我们这些年轻一代出现了很多的追星族,爱好民族音乐的更少。国内所施行的应试教育并不注重音乐教育,造成音乐课程的各类状况无人问津。就导致了音乐教学大纲根本无法执行,更不能有效地完成规定的音乐内容。缺乏正宗的音乐教学科研,并且所施行的教学观念极度陈旧,对应教学模式没有革新,这样就造成很多的学生对音乐课程不感兴趣。

2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对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音乐具有其独特的魅力与气质。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具备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音乐理论、乐律、演奏、演唱以及各类音乐著作、乐器制作等都有着其伟大辉煌的成就。有效地将民族音乐文化渗进音乐教育中,促使优秀文化的不断传承及发展,更是能有效地弘扬民族精神,并树立民族自信心以及自豪感。中华民族音乐教育不管是普及或者是专业化的,是社会还是家庭的,都是要基于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传统之上,有效地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精粹。在音乐教育过程中要合理地将民族音乐及世界多样文化结合,博采众长、相辅相成,以呈现积极向上的音乐氛围。

3强化民族音乐教育,弘扬民族音乐文化

3.1构建高素质音乐教师团队

加强对音乐教师团队的培养,有效地推动民族音乐文化纵深进展。音乐教师对音乐教育是极为关键的,所以就要求其全方位地了解乐理知识,并懂得各类民族音乐的门类及演奏技巧。学校与有关部门应组织音乐教师对其展开专题培训,为音乐教师提供沟通与学习的机会,促使教师掌握较多的民族音乐文化。音乐教师应将学习的重点放在本地民间音乐文化上,树立民族文化荣耀感,并不断地坚持该项工作有序进展,并促使自身熟悉及通晓地方性文艺,认识深受人们喜爱的民族艺术家。

3.2革新教学模式,呈现开放性课堂

在21世纪,音乐课程主要是强化学生自主以及参与开放性意识,所以教师要将主动权交给学生,给学生充分的时间促使其成为音乐课的主人,并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互动、参与、体验以及进行各类实践性活动,真正意义上的让学生融进民族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合理地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并鼓励学生们主动地去创造音乐,营造一个非常轻松、和谐的音乐课堂。教师可以在相关教学过程中,采用学唱多个歌曲来有效地提升学生对其家乡的民族性文化感知及认识,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析所学习的歌曲,这样不断地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及能力。以学生的心理方面来讲,民歌或者是民族乐器曲,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促使学生在相关乐器中去发现其所熟悉的旋律,进而引起对音乐的兴趣,再配合音乐开始哼唱其主题。这样不断地促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熟悉那些久唱不厌的民族音乐。教师还可以合理地把学生较为喜欢的流行音乐及时尚节目渗进课程教学中,这样得到的效果会更好。用一首精心选择的歌曲来贯穿整个课堂,并渗透式讲解其中的音乐信息。有效地带动学生,活跃课堂氛围,不断引申与课程相关的信息,并合理地抛砖引玉,让学生明白其重点并提升了知识量,更是得到了美的艺术享受。让这一股中国风,席卷整个音乐世界,体现我们中华民族音乐的独特魅力。除了相关教学课堂的革新,学校还应合理地寻找一些民间艺术家到学校为师生献艺,促使学生亲近民间文艺,并感受那原生态的音乐作品,从而让心灵得到净化,情感得到升华,让那浓郁的文化气息不断熏陶学生。民族文艺都是来源于农村,灵魂在大自然中,只有真正置身于村野中才能领略那美妙的民间文化灵魂。教师可以合理运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去村庄体验那山野放歌的感觉,让那美妙的歌声回荡在山间,让那雀跃的情感回味在田间,享受那无声胜有声的感觉。

3.3提升学生自身的民族音乐鉴赏能力

中华民族文化历史悠久、种类丰富,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学校应不断地丰富,强化学生音乐欣赏能力。可以在课堂上播放大量的优秀音乐来供学生欣赏,不断地提升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理解以及鉴赏能力,并逐渐地形成正确的民族音乐审美观念。这样学生既树立了正确的审美观念,更是完善了学生的民族精神,并在本质思想上树立了民族传统文化的自信心及自豪感。教师还应该给学生多建议、介绍一些优秀的歌曲以及学生自己所收集的有效资料进行欣赏,除过教材中民歌学唱之外,更应该进行实际的实践性活动。利用不同民族的经典歌曲,拓展学生的音乐资源,促使学生获得更多的知识以及音乐视野,激发起民族自豪感。这样可以有效的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提升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促使学生领略到中国民族音乐的美,了解中华优秀音乐文化的伟大及丰富多样,强化学生的爱国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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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融合乡土音乐

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博大精深,种音乐教材中均包含着优秀的民族经典音乐作品,但是多数的乡土音乐作品却未被编进教材。因而,在高校音乐艺术课程教学中,应该多运用乡土音乐教材,让学生学习乡土音乐,了解家乡、爱家乡,在开拓他们视野的同时,激发学习的兴趣。另外,在尊重教材及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应将乡土音乐和教材内容有机结合,不断激发学生学习音乐艺术的热情和兴趣。

(三)突出音乐学科的主体性

当前,艺术领域中包含着戏剧、舞蹈、音乐等丰富的艺术形式,但是艺术教学的课时较少、教学方式单调及各学科的不相互往来却与之形成了现实矛盾,因而有必要强调学科综合性。不过,要将音乐学科作为学科综合性的主体,将音乐作为教学的主线,运用实际的一些音乐材料将其他艺术门类学科联系在一起。总之,学科综合只能作为音乐学习的途径,不能置于音乐理解和学习之上。

(四)传承优秀音乐文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外国音乐作品涌入我国,这也预示着音乐多元化时代已经到来。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对待这些外来音乐文化,从中吸取有益成分,去除不利于我国音乐艺术发展的成分,将国内外优秀的音乐艺术融合到高等院校音乐文化领域当中,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中西方音乐艺术。改变音乐课堂仅唱歌、仅听音乐等单一的教学形式,多元组合和排列音乐知识理论、表演技能、欣赏、唱歌等课程设置,以激发在校学生对学习音乐的兴趣,获得比较好的课堂效果;⑵为了使高等院校音乐艺术课程改革更好的进行,应将各种评价方式相互结合,例如互评、自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并逐步形成音乐教育鉴赏及音乐教育批评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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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歌词首先,这首歌曲就采用了壮族民歌嵌句歌(即五字上下句中间嵌进三字句或七字上下句中间嵌进三字句或五字句2)中七字上下句中间嵌进三字句的形式,如:唱着山歌等你来,等你来。歌曲名《唱着山歌等你来》本身就凝聚着一种很淳朴的情愫,“唱着山歌等你来”这句歌词始终贯穿全曲,尤其在乐曲结束的时候,不断的重复着这句歌词,好似歌声在山中回荡,不绝于耳,表达壮族人民以歌传情,以歌会友,以歌迎客的风土人情。其次,歌词开头的衬词采用了广西著名的状语“(口昂)唻唻”,“(口昂)”在状语中是高兴、得意的意思,而这个衬词始终伴随着旋律的发展。就如壮族人民唱歌总是与酒结缘,一边唱一边喝,对远方的来客人总要敬上一杯酒,唱上一首歌,代表着壮族人民对远道而来的客人那种热情就像酒一样浓烈、香醇。最后,在这首歌结束的时候,词作者写下了一句代表壮族人民心中对远方客人最真诚、最深情的期待——“请你记住我家的路”。词作者在采访中对此作了解释:“我们大家各自记住这份美好的回忆,我记住了你的浓情厚谊,你也记住了我对你的一片深情。”唱着山歌等你来,只要你能来,你就是壮乡人民最好的客人。

二、《唱着山歌等你来》之音乐评论

(一)词曲作者的创作曲作者在这部作品中将旋律的发展、主题的点缀、情感的表达完美结合。创作中采用了浓郁的广西壮族音乐素材——广西平果嘹歌以及刘三姐的主题音调进行创作。作品运用了中国传统的五声调式音阶进行创作,且运用了大二度音程这一壮族民歌特色。壮族的音乐元素与现代的音乐元素的完美结合,让这首歌曲彰显出新壮乡的时代气息。“山歌”在整首歌词里起到了重要的点缀作用,每句歌词里都流露出山歌的气息,“唱着山歌等你来,听见山歌你就来”。这里的山歌不仅仅是指中国民歌的一种类型,更多的是代指广西本土音乐文化壮族山歌的一种传统文化底蕴。词作者用这种形式向我们介绍广西壮族人民的灿烂文化。

(二)演唱者的二度创作在对这部作品进行演绎的时候,演唱者随着音高的提升,音色更为明亮,使得整首乐曲的情绪也更为活泼,且男低音以浑厚的嗓音更加衬托了此种明朗音色。各声部频繁交错,力度上的强弱处理的自然流畅,情感上柔和细腻,为作品增添了更多的壮乡韵味。

(三)听者的审美对我这样一名生活在壮乡,时时感受壮乡之情的人来说,在聆听这部作品之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传统文化对我们所散发的那种感染力,传统音乐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可能会离我们越来越远,但当音乐奏响的一瞬间,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作为一名久居于此的人来说,这种感染力仍然是令我们惊喜的。更加值得惊喜的是现在从事于传承我国传统文化的音乐研究者们,他们在不断的努力,力争以更加容易接受的音乐形式来传播更多的传统音乐,该部作品不正是传统音乐发新芽的典型代表吗?

三、聆听的触动

(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性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是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一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魂,它根植于中国悠久的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它有自己的思想及情感,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音乐文化如同涛涛江水一般流传至今。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说:“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世界上有众多的民族,各民族具有自己的文化内涵,从而构成了最具灿烂的世界文化。而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各具独特的音乐文化。诚如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赵塔里木所说的:“少数民族音乐在中国音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音乐作为人的一种行为方式,在少数民族社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物质生产到社会生活以及精神信仰方面,几乎所有的文化事项都有音乐行为伴随。坚持文化价值相对观的开放性原则,冷静地审视研究工作的出发点,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客观的再认识,才能不断发现其真正价值所在。”3少数民族音乐是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博大精深,它也将各民族的灿烂文化表现的惟妙惟肖,藏族人民的豪迈、新疆人民的能歌善舞、壮族人民的热亲好客等等,将中华儿女的情怀表现的淋漓尽致。所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对我们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二)弘扬及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国民族众多,因此造就了许多独特的少数民族音乐。随着历史年轮脉络的发展,很多少数民族音乐流失。笔者认为我们应当继续深入挖掘、保护及发展中国的传统音乐文化。作曲家能更多的创作具有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内涵的作品,词作者能够将中华大地上的文人景象都写入那音符之中。其次,演唱者应当多去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音乐气息的地方进行采风,学习并传承他们的音乐,将他们的音乐保护起来,如:贵州的《侗族大歌》。最后,演奏者应当重视民族乐器及一些历史悠久的古器乐曲,不要让这些代表中国古老而优秀的文化迷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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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文化影响下的民族心理

1.以和为贵,追求和谐之美在汉代,儒家作为统治者所推崇的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主导思想。它“以伦理来组织社会,以道德来代替宗教,以礼俗来代替法律”的“以和为贵”的儒家思想,被广泛渗透进中国人的生活之中,时至今日,我们仍然以“追求和谐”为社会发展目标,对和谐之美的追求是所有中国人内心深处的心声。几千年来,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都渗透着对“和”的追求。“家和万事兴”“和和美美”都用来形容中国人的幸福。著名作家冰心曾经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汇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可见,中国人对美的理解和对和谐之美的追求已通过中国人生活的点点滴滴表现出来。

2.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从“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谈起,《论语·子罕》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这里的“逝者”包罗万象,可以是天地自然,也可以是人与社会生活。也就是说世间万物就这么逝去着,日夜不停歇。这种“生生不息”的思想观念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并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在永不停歇的运动中,我们逐渐理解了发展的意义,学会了用奋斗和顽强的精神坚持着对未来的执著。“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百折不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孔子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反侵略斗争激发了人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力量,使自强不息的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传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为民族心理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使“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永久流传。

3.强烈的民族认同感在中国人的心里,国家是一个庞大的家庭,它是由无数小家组合而成。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将对小家的和谐、安定和团结的追求同样赋予给国家。人们对家庭的认识和理解,上升为对国家的认识和理解。从追求小家的和谐以及对小家的这一范围的认同上升为对国家和谐的追求和对国家这一集体概念的认同。对于国家和谐、安定团结的认同和追求,加强了国家的民族凝聚力,使人们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人们浓厚的爱国情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条件。而中国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的形成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分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