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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研究模板(10篇)

时间:2022-12-04 13:39:13

经济思想研究

经济思想研究例1

(一)社会人伦关系中的等级规范

董仲舒的社会理想是要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和谐安定社会。而发展到他那时的历史经验和理论传统所提供的借鉴使他正确地认识到——理想中的和谐安定大一统社会,必须是在政治、经济等社会关系各方面布局和运转都是有序的;而维持这样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唯有以君主为首的等级制度才能实现。因此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事实上就是一个等级制社会。

董仲舒所讲的等级,开始是作为一种纯粹人伦关系上的道德规范,这就是“三纲”。中国古代对于处理君臣、父子、夫妇等伦常关系的思想,在先秦儒家和法家那里就已经存在。而董仲舒则是更明确地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父为妻纲的思想,并附会上阴阳之意和天意来进一步论述其尊卑关系。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基义》)其间的关系是“阳尊阴卑”(《阳尊阴卑》)。他还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因此是不能改变的。

三纲是实现董仲舒理想社会等级秩序的总纲,是他最为欣赏的人伦等级基本公式。三纲概括了人们生活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在这三种关系中,父子、夫妇关系是基础,这种对家族宗法伦常关系的强化,是与自给自足的家庭小农经济相适应的。可以说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君臣关系就是家庭伦常关系的扩大,国家是大家,家庭是小家,其中的上下尊卑关系是相同的。

董仲舒认为,“凡物必有合”(《基义》)。“合”就是相互配合,协调统一。他说,“阴者阳之合”,因此“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子合”(《基义》)。怎么合呢?这就要靠上对下的慈爱和下对上的忠孝,正如他所说:“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深察名号》)董仲舒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合”,而不是“争”,可见三纲的根本用意在于维护不同等级人们之间的安定团结和国家社会的合谐稳定。三纲作为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之一,它与当时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对巩固当时处在上升阶段的封建生产关系,保证国家社会以及家庭的和平安定都起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二)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思想

董仲舒主张用等级秩序来制约和规范人的求利活动,这样的等级规范就不是上述那种纯粹的道德准则了,而已变成一种经济伦理规范,虽然它的调节对象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重点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和人的经济行为。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并不完全等同于三纲的内容,它反映的是不同阶层(集团)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但它以三纲为基础,明确上下、尊卑、贵贱的利益等差秩序,因此与三纲的三种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前文已分析过,董仲舒是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客观情况而提出教化主张的;同样,他的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伦理思想也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等级与教化在作用目标上有异曲同工之处。

荀子曾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荀子认识到若有一个“度量分界”,就能抑制争夺。他认为“礼”就是调节物欲的“度量分界”,所以要“制礼义以分之”,使“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荀子·礼论>》。

在以等级之礼来约束求利行为这一点上,可以说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的观点。他说:“好色而无礼则流,饮食而无礼则争,流争则 乱;夫礼,体情而防乱者也”(《天道》),“礼者……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外内远近新故之级者也”(《奉本》),所以“君子非礼而不言,非礼而不动”(《天道》)。

董仲舒把“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看作是“众人之情”(《度制》)。认为富人虽然不盗,但却能凭“富贵之资”骄矜自势,横行霸道。因此在他看来,造成争乱的不仅是生活不下去的大贫之人,还有那些养尊处优的大富之人。这是一个比荀子更有见地的思想。他说,圣明的君主正是洞察到这种“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度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楚庄王》)。

事实上,董仲舒是把社会人伦关系中的等级规范移植到社会经济关系中来,从而形成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规范。就拿“三纲”的基本内容——父子、夫妻的家庭伦常关系——来说,一个家庭之所以会和睦无争,不就是因为有固定的父子、夫妇之伦的慈敬关系吗。因此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也必须确立一种象家庭伦常那样的人伦等差关系,使每一类人以至每个人的所得都有道德上的明确规定,这样人们就不会为物质利益去争夺撕杀了。如果“上下之伦不别,其势不能相治,故苦乱也;嗜欲之物无限,其数不能相足,故苦贫也”,因此如要以乱为治,以贫为富,就“非反之制度不可”。如“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就会“大乱人伦而靡斯财用”(《度制》),这样动乱和纷争就难于避免了。董仲舒毕生研究《春秋》大义,无论是在社会的政治、人伦、经济等各种关系中,《春秋》最敬重的是“名分”,最反对的是“僭越”。按照《春秋》的规定,“亲有尊卑,位有上下”,上不能侵下,下也不能侵上,必须各守其位,“各死其事”而“事不逾矩(《五行相生》)。

董仲舒极力提倡以等级规范来约束人们的求利行为,这跟他主张以教化来约束人们的求利行为一样,其目的并不是要完全制止和消灭人的物质欲望。虽然他认为“民之情,不能制其欲”,求利若流水,但也必须要逐渐地“使之变化,目视正色,耳听正声,口食正味,身行正道”。这种等级制规定并“非夺之情也,所以安其情也”(《天地施》)。当然他也讲节制欲望,并且他讲等级经济伦理多以节欲论的形式出现,如他说“节欲顺行而伦得”(《天地施》)。但要节的是按等级制规定所不应有的非分欲望,而对符合等级规范的欲望并不是要“节”、“夺”,而是要“安”。他说圣人治理国家,是“因天地之情性,孔窍之所利,以立尊卑之制,以等贵贱之差,设官府爵禄,利五味,盛五色,调五声,以诱其耳目”,但“使之有欲,不得过节,使之敦朴,不得无欲,无欲有欲,各得其足”(《保位权》)。因此等级制规定不仅不是消灭人的物质欲望,而是主张在自己所立足的等级层次上充分地享有应得的经济利益。

由于大富或大贫都会导致横行纷争,因此董仲舒立了两条原则:“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并主张“以此为度而调均之”(《度制》)。“调均”就必然要“有时损少而益多,有时损多而益少”,但基本的标准仍然是“少而不至绝,多而不至溢”(《基义》),从而避免“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董仲舒传》)。他讲的“调均”、“利可均布”,并不是要人人平均、绝对平均,而是一种等级制“平均”,即人们只能追求按上下、尊卑这种等级制占有关系所应得的利益,而对这些应得利益则应给予充分满足。

社会经济关系中的等级不是按贫富的经济地位来划分,而是按上下尊卑关系来划分,因此“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无其禄不敢用其财”,必须“各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服制》)。按照这种上下尊卑关系,“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则民有所让而不敢争”(《度制》)。社会国家就是通过这种等级制的利益“调均”、“均布”,从而达到有序、和谐与安定的。

四、“不与民争利”是董仲舒经济政策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11]

西汉中期的汉武帝时代,随着封建国家中央集权的巩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以及国家轻重政策的实施,封建国家与社会各方面在经济领域中“与民争利”的现象越来越多。思想敏锐的董仲舒如实地看到了这一在当时日见突出和严重的社会问题,针锋相对地提出“不与民争利”的思想主张,并把这一主张作为衡量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活动是非的重要标准。

(一)“与民争利”的表现

董仲舒所讲的“与民争利”现象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国家与民争利,二是“食禄者”与民争利,三是地主与民争利。除了未提到商人,董仲舒所述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但由此可以看出,董仲舒所谓“与民争利”主要是指国家行为和代表国家办事的官吏行为方面的。正是这样,他的“不与民争利”主张才具有了明确的政策针对性。

国家与民争利,首先是指封建国家直接从事工商业活动与民争利。这里的“民”主要指工商业者。很明显,这是轻重政策带来的结果。董仲舒没有讲到工商业者兼并土地与民争利的情况,而是把他们当作被国家争夺去利的“民”来看待,由此更可见出他的重点是放在国家行为上。国家与民争利的另一个表现,是封建国家财政上的榨取太重,即他所说的“赋敛无度以夺民财”(《五形相胜》),“田赋、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书·食货志上》)。再一个表现是徭役过度,“多发徭役以夺民时,作事无极以夺民力”(《五形相胜》),徭役之征更胜于租税,是“三十倍于古”(《汉书·食货志上》)。

“食禄者”与民争利,即是指封建官吏和诸侯王等经营工商业和兼并土地,与工商业者和小农争利。董仲舒明确指出当时那些依靠国家俸禄过活的人,“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还要“乘富贵之资力”,来“多其牛羊,广其田宅”(《董仲舒传》)。

地主与民争利的突出表现是土地兼并。“民”是小生产者即自耕农。事实上当时参与兼并土地的还有商人,董仲舒只提到官僚和地主,《管子·轻重》和《史记·货殖列传》则又只提到商人。把这两方面的记载综合起来看,就可看到了当时土地兼并势力的全貌。土地兼并是当时最普遍的“与民争利”现象,也是封建政权巩固时期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董仲舒说:秦“用商秧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上》)。他清楚地认识到,土地兼并的原因是公有的土地“井田”变成了私有,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这个逻辑从土地私有制正确说明了土地商品关系,又从土地商品关系正确地说明了土地兼并的客观趋势,并且指明土地兼并的主要手段是土地买卖。

(二)反对“与民争利”的经济原因

董仲舒主张“不与民争利”,反对“与民争利”,不可避免地,他也讲了一些经济方面的理由,这主要就是:与民争利阻碍了人民的谋生之路。

国家、食禄者和地主与民争利,受害者自然是“民”,这里董仲舒主要是指遭受土地兼并之害的农村贫民。有权、有势、有钱者凭借富有的资财和权力地位,“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老百姓没有力量与他们竞争,而争利者们又“务此而亡已”,其结果必然是“民日削月?K,??以大穷”(《董仲舒传》)。他尖锐地指出土地兼并的结果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上》)。两极分化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极愁苦,穷极愁苦而上不救,则民不乐生”,“此民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董仲舒传》)。董仲舒描写当时无以聊生的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上》)。老百姓的谋生之路已经由于被争而受到了严重侵害。

(三)反对“与民争利”的道德依据

董仲舒虽然大胆而真实地揭示了农民的贫困状况,并指出其直接的原因是封建国家、食禄者和地主所共同进行的“与民争利”。但他反对“与民争利”的根本着眼点却不在这里。他主要不是从经济的角度,而是从伦理的角度,来论证与民争利对封建(儒家)伦理规范的巨大危害性。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道德认识,他才把这一主张作为其经济政策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这个准则体现的是仁和义的要求,而不是富民的思想。

第一,“与民争利”损害了“义”。

董仲舒在义利关系问题上总的倾向是重义轻利的,而且“义”首先是对人君和统治集团人们的要求,“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董仲舒传》)。而现在国家和食禄之君子们裸地与民争利,不就明目张胆地损害了“义”吗?在董仲舒去世后二十余年举行的盐铁会议上,文学贤良等儒生们继承他的观点也说:“食禄之君违于义而竞于利。”(《盐铁论·错币》)把二者对举,可见“竞于利”就必然“违于义”。

反对食禄之君背义争利本是儒家的传统思想。不过在先秦时期的“与民争利”还没有演变成为象西汉中期那样,以土地兼并为特点而遍布各个经济领域。孔子曾经听说臧文仲之妾织蒲,就指责这是一种不“仁”的行为,之所以不“仁”,就是因为其夺民之业、与民争利。而董仲舒也举了一个与这故事完全表达同一思想的例子:鲁国宰相公仪休回到家里看见妻子织帛,就气愤地把妻子赶出门去;吃饭时有葵菜,又气愤地把家里种的葵菜全拔掉了。公仪休认为自己已经吃了国家的俸禄,还同织女、菜农争利能行吗?董仲舒高度赞扬公仪休的行为合乎“义”,认为君子行仁讲义之大事,“则舍公仪休之相鲁,亡可为者矣”(《董仲舒传》)。

董仲舒还进一步指出,统治阶层的人们求财利、与民争利,不仅直接践踏和损害了“义”,而且还是老百姓犯法作乱,也跟着争利害“义”的原因。他说,由于“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羸瘠于下”,于是“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度制》)。这是因为,一方面与民争利妨害了人民的谋生之路,使其生活无着,就会偷盗无所不为。另一方面,食禄之君“忘义而殉利”破坏了“化民”的大事,“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之名尔,犹恶之,况求利乎”(《玉英》)。因此“与民争利”本身就带了违背仁义的坏头,从而使老百姓思想上受到坏影响,加之经济上断绝生路,就必然要“弃理而走邪”了。

第二,“与民争利”破坏了等级伦理规范。

按照董仲舒的等级制经济伦理,每类人以至每个人的立足点都是被等级之网固定着的,人们只能在自己所应有、所立足的位置上付出和获取。下不能超越等级侵占上的利益,这是毫无疑义的;而董仲舒尤其强调的是,上也不能侵占下的利益。

在董仲舒看来,食禄者与民争利,这是上级争夺下级的利益,因此破坏了等级名分。他认为,和谐等级制的主要危险来自上层等级。这些富贵之人有政治特权和经济力量兼并贫弱者,他们的“下侵”行为不仅本身直接破坏了等级秩序,而且百姓的违礼犯法行为也是受他们“下侵”行为的影响和逼迫出来的。可见在上者与民争利的“下侵”行为跟害“义”行为一样,在伦理上犯了双重的错误。

董仲舒说:“乘车者君子之位也,负担者小人之事也”,居“君子之位”则当为“君子之行”即“义”;若“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即求利,“其祸患必至也”(《董仲舒传》)。他讲的“祸患”,一方面是指由于“与民争利”行为对等级秩序的破环,必然将会破坏理想的和谐有序社会。另一方面是指由于对等级制度的破坏,从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导致社会动乱,最终也必然危及统治阶级的政权地位。因此董仲舒极力劝解各种食禄者包括帝王人君,必须安守其位,重义轻财,不能只为了眼前利益而破坏等级秩序,从而牺牲长远利益。

第三,“与民争利”违背了“天意”。

“天论”是董仲舒学说思想的一大特色。“不与民争利”的伦理经济思想也被他从“天人”关系的角度加以解释和论证。

董仲舒的“天”论是个有争议的问题。笔者认为,董仲舒所讲的“天”有两种,一是物质之天,一是精神之天;物质之天指自然现象,精神之天指物质意识。他的用意是要把人事附会天意,为一定的人事寻找“客观”依据。他的具体做法是,把物质之天本身及其运动形式与人及其人事进行类比,这就是“天人相类”;然后得出人事变化都是天意安排的结论,即“天人相通”、“天人感应”。这正是他所说的“以类合之,天人一也”(《阴阳义》)。“一”就正是他要为人事寻求的根据,某一人间之事合理与否,该不该存在,就要看天人之间在此能否“一”。他在找天人相类之处的时候,“天”还是物质之天;而当他把人事比附天意,物质之天便上升为精神之天,于是陷入唯心主义。

从形式上看,“天人”相类、相通(如天不重与,人亦不可占双份)是从伦理上判断“与民争利”违背天意的依据。而事实上,董仲舒把“与民争利”从伦理上判断为非,完全是根据仁义礼的规定以及这种行为侵害了人民的谋生之路。他把这个问题上升到天意来认识,就正是把这一判断标准作为过度中介的。他的逻辑是,遵循仁义礼就是合乎天意的,否则就违背了天意。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依据作为中介性标准,那么是否违背天意就无从可知了。这样看来,天意就是一种假托。“假托”天意的目的就是要寻找更有说服力的“客观”依据。在他看来,人间社会的事情应该不应该如此,最大的依据莫过于天意是否如此。

于是为了寻找这种出自“天意”的依据,董仲舒就把动物界的自燃现象作出神学目的论的解释,以使天人相通、相应。他说上天的赐予是有区别的,“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董仲舒传》)。又说:“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度制》)他指出,“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董仲舒传》)可见,“有大俸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业,乃天理也”(《度制》)。

在他自己看来,似乎已经找到了最强有力的依据,可见天意的安排是不允许占双份的,“与民争利”怎能行得通呢?董仲舒虽然从利民、从义、从等级等方面谈了那么多理由,但“与民争利”这种占双份行为的不可行最终还是被他归结到是因为“天不重与”。而他不可能意识到,他把客观存在的“天”说成是有意志的,物质之天便转化为精神之天。他从寻找客观依据出发,本意是寄希望于“唯物”地说明问题,而最后却陷入了唯心主义谬说的泥潭。

(四)主张“不与民争利”的仁政

董仲舒充分论证“与民争利”在经济上和伦理上的种种弊端,从而确立了“不与民争利”这样一条道德准则。于是他就用这条准则来检验一切有关的经济活动,并提出自己的一套经济政策主张。

第一,“盐铁皆归于民”。

针对国家的经济活动,董仲舒根据“不与民争利”的道德准则,首先提出国家必须脱离直接经营的工商业活动,不应“颛(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汉书·食货志上》)。他认为国家直接从事这样一些最易赢利的工商业活动,既违背了“义”、违背了“礼”,又侵害了人民的谋生之路,因此提出“盐铁皆归于民”(《 汉书·食货志上》)的政策主张。

第二,“薄赋敛,省徭役”。

董仲舒认为,封建国家繁重的赋税徭役负担使人民无法忍受,这是违背以“义”化民的伦理主张的,并且还会逼使老百姓做出背义、犯礼的行为。他称赞“古者税民不过十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而汉继秦之后“循而未改”的制度是力役之征“三十倍于古”,各种征税“二十倍于古”(《 汉书·食货志上》)。他批评秦汉时期的苛政“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董仲舒传》)。

由此可以看出,董仲舒不仅看到了繁重的赋税徭役给老百姓造成的贫困,而且清楚地认识到国家财政与生产活动之间此消彼长的密切关系,从而阐述了过重的赋役“夺民财“、“夺民时”、“夺民力”(《五行相胜》)而最后导致影响耕织之业的连锁反应过程。他阐发《春秋》大义说:“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竹林》)。从维护伦理规范、减轻人民负担和发展生产的角度出发,他明确提出了自己的仁政主张:“劝农事,无夺民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十一之税”(《五行顺逆》),“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汉书·食货志上》)。

第三,“受禄之家”应该“食禄而已”。

封建官吏和诸侯王等,利用政治特权和手中的经济实力,渗入工商业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买卖侵占土地,这在董仲舒看来是最不得人心的。封建国家从事这些经济活动,多少还是为了国家的公利,国家公利也是儒家“义”的一部分,只不过儒家伦理是反对从“与民争利”这种不义之途去获取国家利益罢了。因此国家的与民争利对义的损害不是那样严重。而封建官僚和诸侯王等则不然,这些人完全是从私欲出发而追求私利,他们的行为不仅裸地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而且彻头彻尾地破坏了仁义礼的规范。

但这些人是一股强大的“与民争利”势力,他们不但下侵民利,而且对上怀着觊觎之心。董仲舒深知这股势力的厉害性,任何制裁他们的国家政策都是很难凑效的。因此他只能用道德主义的说教,奉劝那些“受禄之家”,既已通过国家财政的渠道取利于民,从而享受国家的俸禄,就不要再“与民争利”,应该谨守等级,“食禄而已”(《董仲舒传》)。

第四,“限民名(占)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土地兼并一直是整个封建社会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在西汉中期已经很突出,兼并的势力主要是封建官吏、豪强地主和商人等。土地兼并的情况,在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封建生产方式的产生即已开始出现,在《孟子》一书中就有“暴君污吏必漫其经界”的记载。孟轲的“恒产”论和“井地”方案,事实上也有针对土地兼并而发的一层意思。在孟轲的时代,距离业已被封建生产方式废除的“井田制”时期不远,因此他还寄希望于恢复这样的土地制度。针对“漫其经界”的情况,他提出了“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孟子·滕文公上》的政策主张。

到了董仲舒的时代,地主土地私有制已经确立。虽然他对井田制怀着无限惋惜之情,但其实现已经根本不可能。因此尽管面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严重土地兼并局面,他也没象孟轲那样直接提出制井田的主张。他说,“古井田法虽难卒行”,但“宜少近古,限民名(占)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 (《 汉书·食货志上》)。

董仲舒只是提出限田的主张,没有具体措施,但这一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不寄希望于“难卒行“的井田制,可见还是想立足实际,可行地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

五、结语:试评董仲舒的限田论

在中国历史上,董仲舒第一个大胆揭露了土地兼并的严重情况,第一个明确提出限田的思想和政策主张,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封建国家、地主阶级与农民的矛盾,为巩固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权起了很大作用。同时,董仲舒把“不与民争利”作为限田这一政策思想的道德准则,在客观上也起了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董仲舒限田论最具积极意义的地方,就正是在于它的基础思想是“不与民争利”的伦理主张,这即是以一种带有经济主张的伦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剥削,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人民的利益。

除此而外,从历史发展长河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角度来考察,应该说“限田论”则基本上是一种倒退的主张。

从生产关系方面讲,地主土地私有制总是一种比井田制要进步的土地制度。董仲舒以井田制为标准(除开其道德准则),来反对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兼并,这本身就是一种倒退了。这跟西汉末年王莽针对土地兼并问题,想用“王田制”来代替土地私有制的倒退行为实质上是一回事。只不过前者是一种理论,而后者则变成了一种不可能成功的实践。

董仲舒说“除井田,民得买卖”,可见他清楚地知道土地兼并是土地私有制的必然产物。他要反对这一必然产物,就必然触及它的基础和土壤——土地私有制。由此可见,不管是董仲舒的“限田论”,或是后来的“均田论”,无论是以理论的形式出现,或是以政策的形式出现,作为封建的上层建筑,它与土地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是相矛盾的。因此注定了这种理论和政策只能处在一种夹缝之间,既要限田,又要照顾兼并者的既得利益,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执行得了的。最后暂时地解决兼并问题的还是农民战争。董仲舒只提出限田思想,而无具体主张,这也反映了他的茫然心态。

从历史发展长河中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辩证关系的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不断的“限田”、“均田”思想和政策,也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生产力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土地私有制是适合于中国封建社会落后的生产力状况的。在这样的经济条件下,如果说生产关系还有一定的活动余地,还能发挥一些作用来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那么,按照历史发展的逻辑,也只能是私有制条件下的土地集中经营,而不是要改变私有制本身,代之以井田制、王田制之类的土地公有制。但是,在董仲舒等大思想家和封建统治者的眼界里,由于历史的局限性,他们只能看到等级制的“平均”经济结构是避免贫富进一步分化以至“民不乐生”和安定等级制社会的必要条件,即所谓“均无贫”、“安无倾”(《论语·季氏》)。而看不到取而代之的私有制土地集中经营与大生产可能会带来的生产力大发展和社会在更高经济水平上的稳定。

与此相反的是,在西方封建社会末期的土地兼并和资本集中化过程中,新生资产阶级以其对“贫”、“倾”的大无畏气魄,在土地上积极主动地“与民争利”,渡过了小农破产、无产者无以谋生的巨大阵痛阶段,促成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形态的划时代跃进。而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却始终在这种恐惧阵痛的高度警觉中,萎缩徘徊于要么实施等级制平均、要么幻想绝对平均的循环怪圈中。一会“限”,一会“兼”;“兼”从没有彻底进行过,“限”也从没有真正完全实行过。然后是破坏性的战争才带来短暂的平衡,之后又是兼、限,又是战争。就这样,“兼”、“限”的矛盾就象一个怪胎,在大一统封建社会的母腹中孵孕了两千多年,而始终没有长出一个新生产方式的机体来。

[注释]

[1]参张鸿冀《儒家经济伦理》,湖南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75页。

[2]见赵靖《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讲话》,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二讲第三、四节。

[3]上海社会科学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经济思想史研究室:《秦汉经济思想》,中华书局1989年,第114-115页。

[4]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3年,中册,第36页。

[5]《春秋繁露》中的记载是对胶西王所问,字词稍有出入。对胶西王说的是:“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这完全有可能是董仲舒在两个地方即两次做相时都说了这句话,字词稍有出入,但含义是一致的。

[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馆1974年,下册,第25页。

[7]同上,第252页。

[8]“畏罚”二字可能倒错,当为“以罚畏而不可过也”才是。

经济思想研究例2

理查德·坎蒂隆是一名爱尔兰裔的法国经济学家。他著有《商业性质概论》一书,主要阐述了经济体系之间的关系和运行。书中对于价值、货币、利息、工资、企业家等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的深入研究。

关于《商业性质概论》的概述

坎蒂隆的《商业性质概论》一书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在《商业性质概论》的第一部分中,坎蒂隆描绘了一个经济循环的过程。这个循环的过程从地主支出货币开始,到货币流回地主的手中结束,然后从下一个循环开始。在经济循环理论中,坎蒂隆着重解释了经济体系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坎蒂隆看来,由于人口、技术、嗜好等不断地在发生着变化,所以经济体系也就不断地发生着调整来适应这些变化。利己地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这种调整的中轴,起着与牛顿宇宙学中万有引力定律相同的作用。在这一部分中,坎蒂隆不仅有对于市场机制运行的精彩描述,也有对于企业家作用的开创性表述。

《商业性质概论》一书中的第二部分描绘了货币在经济循环中所扮演的角色。坎蒂隆在货币理论领域达到了他经济理论成就的最高峰。在这一部分中,坎蒂隆深入分析了货币数量变化对于价格和实体经济的影响,并进一步阐述了货币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商业性质概论》一书的第三部分是对国际贸易、外汇、银行和信用的探讨。令人惊讶的是,该部分中可以发现许多重商主义的观点。在这部分中,坎蒂隆倡导进行贸易保护,并鼓吹贸易顺差。虽然坎蒂隆和重商主义者身处相同的年代,但他的经济理论大部分都是非重商主义式的,但在贸易政策上,却又有明显的重商主义痕迹,这也构成与亚当·斯密的重大分野。

坎蒂隆的市场理论

在坎蒂隆看来,人与人之间因为交易关系而相互依存。交易自然会导致供求的发生进而形成市场。所谓经济,就是相互联系市场的有机系统。坎蒂隆认为相互联系的市场以实现某种均衡的方式来运作。人们交易的习惯会形成市场中的制度,这些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不断演进的。

坎蒂隆所阐述的经济制度结构实际上是一种等级结构。在一个经济体系中,主要涉及到地主、企业家和居民三大类主体。这其中,地主处于经济结构和社会秩序的顶端。居民只有从地主那里才能获取生产所必需的自然资源,地主又从居民那里取得他们的收入。企业家处于中间位置,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充当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坎蒂隆认识到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在坎蒂隆的著作中,可以发现一个称之为内在价值的概念。内在价值是对商品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土地和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的测量。内在价值衡量了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真实的成本,决定了商品的长期均衡价格。但坎蒂隆明显认识到,短期价格绝不仅仅取决于内在价值,因为短期中的价格偏离商品的内在价值是最常见不过的现象。在坎蒂隆看来,短期价格对于内在价值的偏离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短期中,消费者对于商品的主观评价将起到重大作用;第二,生产者的计划和消费者的计划不可能始终是完全协调的。

坎蒂隆的功绩并不止于提出了内在价值的概念,并解释了短期价格偏离内在价值的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为了解释最初消费者和生产者计划的不协调最终能够调整到协调一致的问题,即经济能够从最初的不均衡走向均衡的原因,坎蒂隆提出了一个关于联系不同市场的价格信号网络的初步理论。在这个理论中,坎蒂隆指出,生产者和消费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要受到价格的指引,不同商品间供求的变化会带来相对价格的变化,相对价格的变化会引发机会成本的变化(坎蒂隆并没有创造出类似于机会成本这样的概念,但他显然已经具备了有关机会成本的思想),机会成本的变化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变化,这种变化一直会持续到出现均衡为止,也就是持续到消费者的计划和生产者的计划协调一致为止。市场是一个网络,市场中的价格自然也是一个网络,市场中存在无数种不同的相对价格,这些相对价格的变化是市场向生产者和消费者发出的有力信号,出于对机会成本的考虑,当相对价格发生变化,资源的配置必然也会随着调整,这样才能符合生产者和消费者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坎蒂隆认为,他的这套用来解释市场均衡的价格信号网络理论,不仅可以适用于商品市场,还可以适用于要素市场,他运用这个理论解释了劳动力转移的现象。

坎蒂隆的企业家理论

坎蒂隆所说的企业家与现今的用法有很大的区别。他将君主和地主以外的人分成两种:工资收入者和企业家。凡是拿确定的工资数额的人,无论他是将军、侍臣还是奴仆,都是工资收入者。凡是收入不确定的人,无论有无资本,甚至即便是乞丐和强盗,也被看成是企业家。企业家活动的本质是冒险。企业家不会是厌恶风险或者懦弱的人,他们喜欢冒险和挑战。如果一个企业家是一个商人,那么他将按照一定的价格购进商品,再按不确定的价格以或大或小的数量将之卖出。

市场是一个由地主、工资收入者和企业家构成的有机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追求自身利益的企业家不断地适应着需求的变化,不断地创造出新的需求,在特定的市场上不断地对价格变动做出反应,以使特定供给和特定需求之间达到试验性的平衡。企业家是面向未来的群体,他们的决策是在未来不确定的条件下做出的,在市场从不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中,企业家发挥着核心的作用。不同的企业家之间会相互成为消费者和顾客,企业家和企业家之间的交易与企业家和工资收入者之间的交易一样,都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之上。企业家一方面承担着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兼顾着市场的供给,他们的存在保证了市场均衡的实现。因此,在坎蒂隆看来,一个成熟的市场中,对于经济事务而言,政府是多余的,没有政府干预的市场制度能实现最好的运作效果。但是也要看到,虽然坎蒂隆十分强调支配市场运行的自动机制,他仍然在价格管制、货币统制、利率政策以及贸易保护等方面为政府的干预留下了余地。

坎蒂隆的货币理论

坎蒂隆的货币理论是他对于经济学所做出的最为出色和最为持久的贡献。坎蒂隆对于货币的分析发端于其对于农业部门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农民将地租支付给地主,再对劳动、家畜和制造品进行第二次支出,剩余(坎蒂隆称之为第三种地租)构成了农民的净收入。为了能够构建一个关于三种地租的清晰的理论框架,坎蒂隆通过估计使经济平稳运行所需的货币存量来建立他的有关三种地租的相关概念。为此,坎蒂隆首创了货币理论的收入方法,就是将货币存量的变化同总支出、收入、就业和价格的变化等联系起来的因果链分析。在阐述有关货币存量的问题时,坎蒂隆还为货币流通速度提供了一个清晰的解释。他认为在货币稀缺的国家,货币流通的速度更快,因此在估计流通中的货币量时,货币的流通速度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变量。

坎蒂隆更重要的贡献在于对货币存量和价格之间的关系分析。他指出,对一个经济体而言,如果交易中的货币数量增加,将会提高每一种东西的价格。这已经由洛克的货币数量论证明。但是,货币的增加是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比例提高了价格水平呢?坎蒂隆坚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绝不向早期的货币数量论那样的简单和直接。可以说,坎蒂隆是第一个认识到货币量增加会导致不同商品和要素价格涨幅程度不一致的经济学家。他进而认为货币量的变化对实体经济的不同影响取决于货币介入经济的方式,以及谁是新增货币的持有者。这就是著名的坎蒂隆效应。

根据坎蒂隆的理论,货币和信贷供应量的变化会影响相对价格的变动,并进而对经济产生重大影响。货币增量并不会在同一时间等量地作用于所有价格,而是逐渐地扩散,因而,增量货币会对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取决于货币注入的方式和渠道。增发货币未必会有利于所有人,相反,这可能会伴随一个再分配过程。如果增加的货币落入挥霍者的手里,他们会增加在某些商品上的支出并导致这些商品的价格上升,进而改变原来的相对价格状况。而如果增加的货币最初落入储蓄者的手里,可贷资金的供给将会因此而增加,假如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的话,利率水平必然会因为可贷资金的增加而下降,总产出的构成会因此而发生有利于投资的变化。

坎蒂隆理论的影响

坎蒂隆对于市场制度的理解,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坎蒂隆从交易到供求再到均衡的分析思路甚至与今天的经济学逻辑都是一致的。他相信均衡状态的存在,这显然是由于受到了牛顿力学的影响。亚当·斯密同样深受牛顿力学的影响,也像坎蒂隆一样思索市场均衡是如何达成的问题。他思考的结果被称之为“看不见的手”的原理,“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中的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如果将坎蒂隆的内在价值换成亚当·斯密的自然价值,就能看出他们对于价格机制的阐述是何等接近。坎蒂隆关于经济如何从非均衡走向均衡的理论,也启发了后来的动态经济理论。尽管如此,坎蒂隆与后来的纯粹的经济均衡论者如瓦尔拉斯是有很大不同的,他将市场看成一个有机的系统而非一个机械的结构,他强调市场这个系统中的制度会随着时间的变化以对“需要”做出反应而不断地演进。这些重要的思想观点都与后世的经济演化论更加接近。

坎蒂隆是最早关注和讨论企业家和企业家行为的经济学家之一。他最早将企业家这个名词引入经济学研究领域,并且专门论述了经济行为中的企业家。坎蒂隆的企业家概念是依据收入的确定性与否来定义的。坎蒂隆列举了许多事例来说明企业家是怎样的一些人和他们的利润或收入是怎样的不确定。这种不确定就是业主们所面临的风险。企业家应当是风险的承担者,是偏好风险的冒险家。

后世的萨伊沿袭了坎蒂隆从社会分层角度划分企业家的分析方法,深入探讨了企业家所需要的各种特殊品质和技能,明确地提出了企业家是生产要素的组织者,是生产的核心。马歇尔指出了企业家的三种角色:即作为生产要素组织者的企业家、承担风险的企业家和企业组织中的企业家。熊彼特强调企业家的创新功能,科斯强调企业家的权威功能,彭罗斯将企业的任务归结为主动克服不确定性,奈特将企业家定义为不确定性决策者。可以看出,坎蒂隆的企业家理论尽管并不复杂,但后世的种种企业家理论总能在这里找到它们的源头。

坎蒂隆的智慧在于货币理论领域完全开放。他的货币理论对于后世的欧文·费雪、魏克赛尔直至弗里德曼等人都有影响。坎蒂隆指出货币数量的增加会影响对商品的需求,进而会影响到相对价格的变化。但他包括他之后的古典货币理论家,显然缺乏对于新均衡如何实现以及实现条件的分析,这个缺陷由欧文·费雪和魏克赛尔进行了弥补。欧文·费雪的实际余额效应,魏克赛尔的累积过程都是对早期货币理论的重大发展。但相比较而言,坎蒂隆的货币理论对于奥地利学派的影响犹大。奥地利学派的重要人物米塞斯利用由坎蒂隆首先提出的洞见,将他的货币分析集中在货币存量的变动对于经济行为的影响之上。米塞斯把坎蒂隆效应和边际效用理论相结合,阐明了货币供给变化所带来的冲击。

米塞斯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当货币供给增加时,新增的货币是用来购买某些特殊商品和劳务的。这些特殊商品和劳务的需求的上升会带来相对价格的变化。随着人们根据边际效用原理对持有的商品和货币量进行调整,货币增加最终会提高所有商品的价格。在这个过程中,较早获得新货币的人从财富再分配中得益,而较晚得到新货币或者没有获得新货币的人承担损失。后来,米塞斯的学生哈耶克从米塞斯的货币理论出发,完整阐述了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周期理论。可以说,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周期理论的思想源头在坎蒂隆。

参考文献

1.坎蒂隆.商业性质概论[M].余永定,徐寿冠译.商务印书馆,1997

经济思想研究例3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9-0050-02

从19世纪中叶开始,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工业文明的经济组织之一,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长足发展。当今,无论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合作经济都广泛存在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在广泛的资本统治背景下,以劳动者合作而形成的世界范围的合作化运动,是基于多种合作经济理念综合支持的产物,其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思想,是构成这一综合的主要内容之一。认真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思想,对当代中国合作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缘起

新中国成立前后,以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经济的理论与中国落后的国情相结合,对合作经济形式和合作化道路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和有益的探索,在中共中央高层掀起了一场关于“先合作化还是先机械化”的大讨论,并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由此,在理论界也开始引起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研究。

据笔者掌握的资料,新中国成立后,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研究的著作,国内最早的当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1954年出版的由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社理论与历史教研室翻译苏联学者柯卡列夫的《合作社理论与历史》第1分册[1]。但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一直到改革开放前的二十多年中,合作经济形式在城乡基本消失,因此,学界也鲜有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的研究。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广,学者们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的关系、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何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合作经济理论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持续时间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并一度形成了关于马恩合作经济思想的研究高潮。2001年,随着我国加入WTO,广大农村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方式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提高分散的小规模经济与大市场抗衡的能力,众多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由此又掀起了一股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的小高潮。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用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展开、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再次引起了学界学者研究的兴趣。就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提供参考。

二、研究主要内容

(一)关于合作经济相关概念的界定

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并没有专门论述合作经济的著作,也没有对合作经济下过定义,这就为学界的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有学者把合作经济等同于合作制,有的把合作经济等同于合作社。也有学者认为,合作经济是劳动者通过协作的方式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合作社为载体,实现自身权利的活动过程,其内涵是合作制外延是各种各样的合作社实践。目前,第三种定义被普遍接受。

关于合作社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合作社是社会劳动的特定组织形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上产生的具有独特的组织章程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劳动者共同劳动的经济实体[2]。有学者认为合作社是一种使用者所有、使用者控制和基于使用进行分配的企业[3]。现在普遍采用的是195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大会上,学者一致通过的定义:合作社是由自愿联合的人们,通过其联合拥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需要及理想的自治联合体。

关于合作制的定义,并没有太大分歧,学界普遍认为,合作制就是生产者联合劳动的制度,要以这种制度代替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可见,合作制是一种社会经济制度。

(二)关于合作经济与所有制关系

1.合作制是否属于集体所有制:围绕这个问题有学者认为,合作经济就是集体所有制经济,前者是关于劳动组织而言,后者是关于所有制而言[4][5]。有学者认为,合作制与集体所有制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合作经济并不反映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概念,合作经济与全民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概念[6]。有学者则认为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7],也有的认为集体所有制是合作社的高级形式[8]。黄道霞认为,集体所有制和合作制是两个独立的却又互相关联的经济概念,它们包含的内容既一致又有些区别: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主要是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合作占有,即土地占有上的差别[9]。

2.合作经济就是股份所有制经济,如黄文忠认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制是不成熟、不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带有鲜明的过渡性特点,是一种处在商品货币关系下的过渡经济,由于农户和手工业者既有股金联合又有劳动联合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实际上是股份合作制[7]。

(三)关于合作经济性质的研究

1.合作制就是社会主义。如朱晓鹏认为社会主义和合作制都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状态和中间环节,由此得出合作制就是社会主义的结论[10]。

2.合作制是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有学者认为在马恩那里合作社更多的是被视为从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手段,但前提是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否则合作社就只能是与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生产方式,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11]。

3.合作制是通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有学者指出马恩合作社理论是从共产主义社会是无产阶级革命发展的必然结果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出发,包括在工业方面、在大土地所有制国家和在小农占优势的国家如何各自通过相应的合作社形式作为中间环节,分步骤地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内容,其核心是通过合作社向共产主义过渡,而不仅仅是改造小农和小手工业的理论[12]。朱晓鹏也认为合作制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状态和中间环节[10]。

4.合作制既不是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也不是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如王志毅认为合作生产既不是“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的中间环节,也不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他认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生产,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由此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生产必然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中间环节[5]。

学界之所以对合作制到底是通向社会主义还是共产主义的过渡有所争议,缘于对恩格斯“在向完全的共产主义经济过渡时,我们必须大规模地采用合作生产作为中间环节,这一点马克思和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句话的理解不同。有学者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一般是通用的。有学者认为,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合作制在本质上是中性的,其社会属性取决于那个国家的政权性质[13]。也有学者认为合作社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经济形式,而是过渡性的经济形式,不能脱离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来抽象地判断合作经济组织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性质[14]。

(四)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的现实意义

张国富等认为恩格斯农民合作经济理论对我国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5][16]。罗骏从合作经济的制度、组织与所有制、实现过程、分配等方面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制思想并指出合作经济对于解决当前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17]。谢元态从合作制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过渡点进行了论述,认为合作制的发展对城乡统筹、工农业协调发展意义重大[18]。朱修国认为马恩关于合作经济的论述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社会和谐思想,对当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具有指导和启发意义[19]。

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经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卓越地运营于人类合作社运动实践的理论成果。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理论产生于一百多年前,需要与时俱进。借鉴马恩合作经济思想基本精髓,分析其历史局限性,对于当前我国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绍俊.马克思主义合作制思想发展史[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

[2]蒋玉珉.合作经济思想史论[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

[3]章志平.合作社管理基础[M].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2.

[4]杨坚白.关于商业合作化的理论和实践[J].财贸战线,1984,

(6).

[5]王志毅.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业集体所有制设想的再思考[J].1994,(9).

[6]国鲁来.合作经济概念不反映特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J].农村经济问题,1987,(3).

[7]黄文忠.怎样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制理论[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1992,(4).

[8]刘国华.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社思想再认识[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1998,(1).

[9]黄道霞.集体所有制与合作制―对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论述的考证[J].经济研究,1984,(1).

[10]朱晓鹏.一个值得重新思考的问题-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就是社会主义”的思想[J].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1999,(10).

[11]国鲁来.合作社的产生及马克思恩格斯的合作社思想[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3).

[12]尹世洪.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社理论新探[J].江西社会科学,1994,(2).

[13]杨继瑞.马克思恩格斯的集体所有制和合作社的若干论述的辨析[J].财贸研究,1991,(4).

[14]陆学艺,张晓明.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合作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J].哲学研究,1984,(4).

[15]张国富.恩格斯农民合作经济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0,(6).

[16]吴德慧.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思想[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1,(6).

经济思想研究例4

“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一直是与“财富”、“生产”、“生产关系”等概念本身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探讨联系在一起的。而与此不同,中国儒家谈论经济问题,是将其置于社会的伦理关系之下,它不是从纯粹经济的角度,而是从仁、义,从人伦、等级的角度去谈物资财富的占有、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问题。因此儒学中的经济思想实质上是一种伦理经济思想。西汉中期的儒学大师董仲舒继承先秦儒家的这一传统,首次对伦理经济思想的主要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富有深意的见解。

董仲舒的经济思想归纳起来有义利论、等级经济关系论和仁政思想三个方面。这些理论都是围绕着实现他的社会理想目标而展开的。

一、董仲舒的社会理想

董仲舒的学说有一个特点,就是必从“天意”和《春秋》那里找依据。他作为汉代儒家公羊学派的宗师,一生以治《春秋》为主业。他说“春秋,大义之所本也”(《春秋繁露·正贯》。以下所引《春秋繁露》只注篇名),以为“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俞序》)。他的社会理想正是通过阐述《春秋》大义而得出的,它立足于现实却又高于现实。虽然董仲舒社会理想的基础是现实社会,但他从不盲目赞扬现行的社会制度,而总是以理想社会的标准来批评和要求改进现行制度。

董仲舒的社会理想是一个大一统的和谐安定社会。大一统是他所述《春秋》的根本含义。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以下引此书只注篇名)他认为《春秋》最重“元”,“谓一元者,大始也。”(《玉英》)“元”就是大一统的开始,并且还认为“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重政》),因此他希望汉武帝是圣人,能成就建立封建大一统帝国的功业。大一统的根本特征是思想的统一。董仲舒在他的贤良文学对策中,向汉武帝提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建议,主张“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传》)。汉武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于是儒学便从此成为官学,上升到至尊的地位。

董仲舒提出这项建议并且被采纳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从历史上看,秦统一中国后,本应及时放弃战时的法家思想,而采用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和社会安定的儒家思想[1],但秦始皇没有这样做,相反却焚书坑儒,而终不能解决巩固统一封建国家、建立稳定社会秩序的历史任务。这一历史教训董仲舒是清楚的,因此他常用类似于“汉兴循而未改”(《汉书•食货志上》这种委婉言辞来提醒当世的统治者。

从现实情况来看,正如他自己所说:“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由于理论基础不统一,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上亡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如此社会怎能安定,政权怎能巩固呢?因此治国之君必须掌握统一学说,使“邪僻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言,而法变可明,民之所从矣“(《董仲舒传》)。

在表面上看来,法家是反对言论教化的,因其会使“其君?赣谒担?涔俾矣谘浴保ā渡叹?椤づ健罚?5??颐挥性は氲剑?绻?月垡宦桑?涂杀苊饩??嘎摇⒛?砸皇且约鞍傩詹恢??拥那榭觥?梢运担??乙郧耙灾劣肫渫?钡娜寮铱吹搅苏庖坏悖?⒆鞒鲆欢ㄅ?Γ???偈嬖蜃詈蠼?蠊Ω娉伞??迪至巳逖Ф雷鸬木置妗

董仲舒深知,安定社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必须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而且这一理论基础要统一。因此他选定儒学(而且唯有儒学)作为安邦定国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国家政权出发,把握了时代的脉搏,适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也顺应了统治者的需要,从而奠定了封建大一统国家不可或缺的根基——思想统一。董仲舒的社会理想不独为君,不独为民,而是为天下的。在这种理想和谐的大一统社会中,统治阶级施教化、守等级、行仁政,君民各得其所,和睦不争,共处于一种和平安定的礼制状态中。

二、义利论,重义轻利

义、利关系论是儒家经济思想的一个主要论题,也是其伦理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儒家学者不是单从“利”的角度来谈论经济问题,而主要是从伦理规范、道德行为即“义”这一方面来表述他们的经济观点,并且认为“义”重于“利”。

在儒家伦理经济思想史上,孔子第一个谈论义利问题,并作出贵义贱利的结论。孔子的义利思想至今已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得到了科学的阐释和评价[2]。在儒家学者中,董仲舒最为全面和深入地论述过义利问题,但他关于义利的思想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领域中却是基本上被否定的。

董仲舒有一句名言,“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传》),其知名度不亚于他的另一句名言“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上》)。在当代经济思想史评论中,后一句话受到褒,而前一句话却遭到贬;并且有的论者就只根据《董仲舒传》中这一句话来评判董仲舒的义利思想而予以全盘否定。

有的论者认为,董仲舒是“把封建统治阶级贪求无厌、残酷剥削人民的罪恶称为仁义之行”,而“把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和商业活动斥之为求财求利”。认为董氏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是“只要人民讲义,不要人民讲利以至取消物质利益”,因此董仲舒的义利论较之孔孟的义利论具有更加落后的一面,是“剥削阶级中最落后的论点”[3]

著名经济思想史学家胡寄窗先生也说:“董仲舒的基本经济观点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两句唯心骗人的魔话在此后两千年间起了极大的毒害作用,其危害性绝对不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反动观点之下。”[4]这里所说的“毒害作用”,其根源也是指董仲舒只要人民讲义、不要人民讲利,从而助长统治阶级贪求无厌、残酷剥削人民的罪恶即“义”。

综观董仲舒的全部思想资料,事实上董仲舒的义利思想却并不是只要人民讲义、不要人民讲利以至要取消物质利益。相反他的基本观点却是要求统治阶级讲义,重视物质利益尤其是人民的物质利益。他从来也没有把剥削人民这种事叫做“义”,相反却是主张行仁政,不与民争利。

(一)论“利”

综观董仲舒关于义利问题的全面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是重视物质利益即“利”的。在他的论述中,“利”有两种含义。

第一,“利”指一般的、普通的物质利益。

董仲舒说:“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认为义、利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们之所以“生”,是上合天理(自然规律)、下合人情的。针对利,他说“利以养其体”,“体不得利不能安”(《身之养重于义》)。养体、安体之“利”就是一般的生活资料、物资财富,这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所绝对不能缺少的。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讲利,也跟他讲其它问题一样,总要与“天”论挂上钩,从天、从自然规律的角度来说明“利”之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天生五?b以养人”(《止雨》),“五?b,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为人赐也”(《祭义》)。而且不止五?b,万物以及所有的“利”都是为人而来的。“天地之生万物也以养人”(《服制》),“天之常意在于利人”(《止雨》),自然界和人世间的“生育养长,成而更生,终而复始”,这一切都是为着“利活民者无已”(《诸侯》)。董仲舒反复讲天、人与利的关系,就是强调“天”给“人”予“利”。人之有利、人之不可缺利、人之求利是自然、客观、必然的。“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王道通三》),因此“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也”(《诸侯》)。董仲舒认为,古代的圣明君主,正是“见天意之厚于人也,故南面而君天下,必以兼利之”,因此他要求统治者应当重视人民的物质利益,“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诸侯》)。

第二,“利”有公利、私利之分。

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利”有公利和私利之分,并且公利大于私利,因此公利被他提升到“义”的高度来认识。维护天下之公利,为公利作贡献,为公利牺牲,这是符合儒家“义”的原则和要求的。董仲舒说:“量势立权,因势制义,故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尤春气之生草。”(《考功名》)可见在他的理论中,公利总是和“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提倡为国家建功立业,大兴天下之公利。主张以功(公)利标准来考核国家官吏,“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功盛者赏显,罪多者罚重;不能致功,虽有贤明,不予之赏”(《考功名》)。

私利也有两种,即食禄者的私利和老百姓的私利。在这两种私利中,董仲舒的基本主张是抑制食禄者的私利,保障老百姓的私利。这一主张是源于儒家的等级伦理思想和义利分归的理论。虽然儒家主张教化百姓,让他们也懂得一点“义”。但在客观上,义、利还是各有所归的;而且也正是有教化的存在,有等级的存在,这本身就说明义利有分归。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孟子说:“夫以百亩之不易为己忧者,农夫也。”(《孟子·滕文公上》)董仲舒说:“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T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董仲舒传》)可见义利分归是儒家一脉相承的传统思想。君子大夫是行仁行义的,只有小人农夫才是求财求利的,因此食禄者的私利自然要受到抑制了。

董仲舒坚决反对食禄者与民争利,其实就是反对他们追逐自己的私利。他在作江都王相时,对江都王所说的“正其谊不谋其利”[5],这个“利”就是私利,而“谊(义)”则包含了公利。因为当时江都王刘非有野心,他想寻求一己之私利,侵害国家天下之公利。他正是在请求董仲舒辅成他的这一阴谋时,让董仲舒给敬告上这样一句话的。因此必须具体分析这句话的背景,切不可将其作为评价董仲舒义利思想的唯一依据。若要抽象地看,他讲“不谋其利”,也不过是说,统治者不能以权谋取私利,而并非是不要人民讲利甚至要消灭物质利益。

董仲舒提出“不与民争利”的道德准则和“盐铁皆归于民”等政策主张,目的就是要保有人民的私利。封建社会的现实证明,统治阶级可以一边夺利,一边讲仁义,而老百姓不谋利则不能生存。老百姓不能生存,统治阶级也不可能生存。尽管教化是儒家行义的大事,但董仲舒仍主张先“饮之食之”,而后“教之诲之”,“先饮食而后教诲,谓治人也”(《仁义法》)。如果不保证老百姓的私利,那教化也是无法实行的。如果老百姓对私利无所好,那君主、食禄者的政权统治也就无效了,“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保位权》)。

(二)论“义”

在儒家学说中,“义”的含义十分广泛,凡是符合仁、礼、忠、恕、信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都可以叫做“义”,它包括人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在儒家看来是正确必要、属于“人之正路”(《孟子·离娄上》)的一切伦理原则。可以说这是儒家传统的、普遍的、超越时代和阶级性的“义”。除此而外,在董仲舒的理论中,“义”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含义。传统普遍的“义”是基础,是原则;具体的“义”则是这些原则的要求和体现。但无论是从普遍的或具体的“义”来看,董仲舒都不是把统治阶级剥削人民叫作“义”。

施教化。

董仲舒肯定利的重要性,还从“天”的角度来说明利存在的必然性。此外,他还从人性的角度来谈利。从人性的角度来谈利,一方面进一步证明利的客观必然性之外,他又辩证地看到问题的另一面,并从而开始义与利的论辩,从而引出他的教化、等级思想和义重于利的结论。

18世纪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追求私利是人的本性。而与此近两千年前的董仲舒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说:“夫万民之求利也,如水之走下。”(《董仲舒传》)但他们之间有两点不同。第一,根据人性求利这一共同观点而得出的结论不同。斯密认为,个人对私利的追求“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6];而董仲舒则认为,放任个人追逐私利必然会导致损害社会的公利。历史发展的事实证明后者的结论是正确的,就是斯密他自己最后也不得不认为“追求自己的利益”必须“不违反正义的法律”[7]。第二,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不同。斯密认为,运用法律能有效地制止个人追求私利可能会导致的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损害;而董仲舒则认为教化比法律更重要,“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精华》)。

虽然重视道德教化是儒家的传统思想,但董仲舒对此论述得更为具体和深刻。他认为追逐私利如流水,若不用教化加以堤防,就会泛滥成灾。但堤防私利,并不是要消灭私利,而是防止求利行为对公利的侵害和对社会安定的破坏。

董仲舒认为,刑罚是被动的、治表的,而教化才是主动的、治本的。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董仲舒传》),孔子语见《论语·为政》)只用政令来开导百姓,用刑罚来约束他们,虽然能避免犯罪,但并不觉得犯罪可耻,原因就是缺乏教化。因此只有教化才能培养人的是非荣耻之心。道德教化可以使人为善,而刑罚则没有强人为善的力量,只能消极地禁人为恶。所以教化建立,堤防完善,奸邪就会止息;相反教化废弃,则奸邪并生,而“刑罚不能胜”(《董仲舒传》)。所以“化大行故法不犯,法不犯故刑不用”,此为“大治之道也”(《身之养重于义》)。他认为社会管理的关键是“以教化为大务”,“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董仲舒传》)。圣明的统治者决不可犯这种忽视教化的错误,而刑罚等强制手段是在完善了教化的基础上,用来惩罚那些不接受道德教化或经过教育而仍冥顽不化的损公利己者。这样看来,如果国家举办各种教育,“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达到“教化行而习俗美”,那么虽然“刑罚甚轻”,但“禁不犯”(《董仲舒传》)。这正是董仲舒所理想的行仁讲义的和谐人道社会。

董仲舒所讲的教化,还不仅是用仁义道德去教育别人,只起一个传道即言教的作用,他还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去进行身教。他认为舍己奉公、有利于国家安定的社会风气和精神面貌必须要统治者自身起表率作用才能形成。他引用孔子的话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董仲舒传》,孔子语见《论语·颜渊》)“夫上下之化,下之从上”(《董仲舒传》),他比喻如同泥在制陶器的模子中和金属在熔炉里,全靠制作冶炼者的铸造而成器。这意思一如儒家先师孔子所说:“子欲善而民善矣。”(《论语·颜渊》)

守等级。

与董仲舒同时代的司马迁也认为人性是好利的。董仲舒说万民求利“如水之走下”,司马迁也说人们追求财富“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二者有一个区别,这就是,司马迁直接赋予求利行为道德上的合理性,认为是有道德的表现,“人富而仁义附焉”,“君子富,好行其德”(《史记·货殖列传》)。

而董仲舒则不是这样,他认为必须把人们的求利行为置于等级制的规范之中,只有符合等级规范的、即按等级制规定所应有和许可的求利行为才是道德的,否则就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求利行为必然是对社会和谐秩序的破坏,必然造成动乱和纷争。因此遵守等级之礼也被他提升到了“义”的高度,并且认为是最大的“义”,“大义不越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精华》),认为“礼重于身”(《楚庄王》),也即是说义重于利,因为利是养身的。遵守等级礼制重于求利行为本身,因此“君子笃于礼,薄于利”(《王道》)。

行仁政。

仁政的中心原则是“仁”。“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义法》),“仁者,所以爱人类也”(《必仁且智》),“泛爱群生,不以喜怒赏罚,所以为仁也”(《离合根》)。仁政就是“仁”的原则在政治生活和国家政策方面的具体体现,所针对的对象是“民”即老百姓。

在董仲舒的学说中,仁政的主要内容是以“不与民争利”为道德准则的经济方面的仁政(参见本文第四节)。除此而外,他的仁政思想还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要求统治者在社会关系和政治生活中体现出爱民。在董仲舒看来,君民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水融的仁爱关系。“君者,民之心的也;民者,君之体也”,因此“君民者”应该“贵孝悌而好仁义”(《为人者天》)。爱民是仁政的根本要求。他认为就是五帝三皇那样的圣明君主,也不敢有“君民之心”(《王道》),而要对人民竭尽仁爱之情。他赞扬春秋时齐倾公“内爱百姓,问疾吊丧”,这种爱民有道的良好政治给他带来的结果,是“卒终其身”而“国家安宁”(《竹林》)。“失恩则民散,民散则国乱”(《保位权》),因此要得国家安宁,必须实行仁政,讲求恩德,平政爱民。

他还讲到要安民、乐民。“孝悌者,所以安百姓也。”(《为人者天》)强调治人要“懂能愿”,“使人心说(悦)而安之,无使人心恐”(《基义》)。“引其天性所好,而压其情所憎”,这样就能“倡而民和之,动而民随之”(《正贯》)。他说:“国之所以为国者,德也。”(《保位权》)“德”就是要安民、乐民。“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因此“为人君者”必须“固守其德以附其民”(《保位权》)。

其次,是要消除暴政。消除暴政就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仁政。董仲舒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认为:“圣人者贵除天下之患。”(《盟会要》)“患”是什么呢?从东周封建生产方式的产生直到西汉中期趋于巩固的整个历史阶段,老百姓最大的“患”就是苛政与暴政。老百姓有作恶犯法行为也是被苛政、暴政之患逼出来的,因此必须除患,只有“天下者无患,然后性可善”(《盟会要》)。

在董仲舒的论述中,暴政有两种。不施教化,而用过重的刑罚,这是暴政之一。他认为废弃教化,使用过重的刑罚,只会使犯法者越来越多,造成社会动乱。“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阳尊阴卑》)“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为人者天》)但他也不是简单地一概反对使用刑罚,只不过他主张要先施教化,教化所不及者再用刑罚,而且刑罚要适中。他认为既然人都是有所好有所恶的,那么“设赏以劝之”、“设法以畏之”(《保位权》)无疑都是治国安邦的良策。并且他还主张“赏不空施,罚不虚出”(《保位权》),必须要有可赏可罚的事实根据,劝、畏都要有具体的表示。针对罚,他说:“以畏罚而不可过也。”[8](《保位权》)这里的关键是“不可过”,过了就是暴政了。

暴政之二是战伐。“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竹林》),因此争战是违背义的。他认为,过重的赋税徭役等苛政“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恶之,况杀民乎!”他痛斥道:“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他主张对那些不归顺者应“仁义以服之”,“此春秋之所善也”;如果不是这样,而“断断以战伐为之”,“此固春秋之所疾已,皆非义也。”(《竹林》)但董仲舒同样也不是简单地一概反对战伐。因为在他看来,战伐里边也还有义和非义、道与非道之分。例如“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秦无道而汉伐之”,这些都是“有道伐无道,此夫理也”(《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

(三)重义轻利论

以上的分析说明,在董仲舒的义利思想中,并非是不要利,而是义利兼顾的。但义与利两相比较而言,他又是主张重义轻利的。利,一般指私利;因为即使是一般、普通的利,只要是个人所追求的,都是私利。义有两方面,特殊、具体之义是君主国家行为方面的义;普通、抽象之义主要是个人修养方面的义。

在君主和国家行为方面,施教化之义、守等级之义、行仁政之义,这一切都远重于任何私利,这是不言而喻的。除此之外,董仲舒还特别强调在人生修养方面,义重于利的问题。

董仲舒在肯定“利以养其体”之后,同时指出“义以养其心”。认为二者都是不可缺少的,它们都各有其用,“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但二者相比,则“义”重于“利”,这是因为“体莫贵于心”,所以“养莫重于义”。既然“心”贵于“体”,那么养心之义就要贵于养体之利,“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身之养重于义》)

董仲舒特别强调,“义”是用来进行修养自我、培养品德、陶冶情操的。他提出从道德上治人的两个方面,即“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义法》),这两个方面都重于安人与养体之利。而在这两者中,“正我”又先于“安人”,如果自己不正,还要用义安人,这本身就是不义的。可见在董仲舒的义利思想中,修心养性之义处于最突出的地位。他还明确指出,人之所以追求义,正是人之有别于动物的地方,人不是象鸟兽那样“荀为生荀为利而已”,“天之为人性命”,总还要“使行仁义而羞可耻”(《竹林》)。他说“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有的人却缺乏义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利败之也”(《王英》)。这就是追求私利从而败坏了道德。

他由此还揭露了封建官吏贪财忘义的严重问题。董仲舒认为,任何统治者的一切恶行,诸如苛政、暴政、与民争利、等等,都是因为重利而轻义,“利者盗之本也”(《王道施》)。有不少贪官污吏“去理而走邪”,就是因为“亡义而徇利”(《身之养重于义》)。董仲舒对封建统治者“弃义贪财,轻民命”(《五行变数》)、贪脏枉法、损公肥私等不义之行怀着愤懑之情,偶尔会有过激之辞。因此不能凭一两句偏激之语来评价和判断其基本思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改良现实的愿望,要求重视道德教育、净化社会风气,要求政府官吏行仁政,廉洁奉公,即重义而轻利,这是一点也不过份的。而这正是董仲舒主张统治者要“重仁廉而轻财利”(《为人者天》)、“正其谊不谋其利”之本心所在。他偶尔的一些偏激之辞,正是为了痛击和改造统治者的不义之行,他是出自一种良好的愿望,是“诚心”而不是“存心”,是先正我然后正人,在他看来这种良心本身就是符合义的。对此他自己已经讲得最明白不过了:“矫者不过其正,弗能直,知此而义毕矣。”(《玉杯》)

经济思想研究例5

一、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

在进行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过程中,胡老经过不断的探索,寻找出了一套颇具个人学术特色而行之有效的科学研究方法。大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胡老一直坚信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指导意义,并将这一理念贯穿于中国经济思想史的整个研究过程之中。例如,胡老在50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时,最初只考虑到是搞一门专史,对历史分期问题采取了一种被历史学界较多接受的观点一一秦汉封建制说。但随着胡老对经济思想分析的深入,却碰到了一系列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无法解释的问题。于是他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重新进行了审视,果断地放弃了前说而采用了西周封建论,肯定西周是较典型的封建领主制经济,结果困难即迎刃而解。①

胡老在长期的研究中敏锐地发现,单纯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社会基本矛盾学说”作为历史研究的指导思想,会碰到许多不易正确解释的问题。他从同志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得到启发,认为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并列为社会基本矛盾,对中国封建经济的历史分析是一个很有力的指导理论。由此,胡老提出,在历史研究尤其是中国封建经济的研究中“还须充分运用同志的社会基本矛盾理沦作为分析的武器”,认为“掌握了这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武器,会帮助我们解决单纯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作为历史研究的指导思想时所不能很好解决的问题。”②由此他开创了运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一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先河,为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有效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正是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尤其是在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指导下,胡老准确清晰地把握住了中国经济思想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并作出了深刻的分析。对此,胡老曾深有体会地指出:“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过程中,作者深深地体会到,如果不正确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不正确地运用思想,许多的历史事件就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③

胡老还以此为理论基础构建起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的坚实大厦。他发现,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经济思想史也相应地呈现出不同阶段的时代特征,“一个国家的经济思想史,是与这个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有密切关联的,所以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在这里,就应该特别予以考虑”。④基于这种认识,胡老将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作为肇建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大厦的理论基石,在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变动的基础上探讨经济思想的变迁,并将其作为贯穿历史上各种纷繁经济观点的一根红线,从而首次完整地建造起了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的系统框架。所以,胡老始终强调,“一部完整的中国经济思想史,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为指南去整理和分析”,⑤“他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体系,是在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⑥

胡老一再指出:“有不少关于历史经济问题的分歧意见或观点,都是由于没有很好地或全面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才产生的,根本不是什么分歧”,因此在研究中“更重要的仍在于更熟稔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诸范畴”,结合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作出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⑦

2.主张以近代习用经济范畴为基础构建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体系

许多学者认为,编写中国经济思想史时应该有和它相适应的独特体系,而不能按财富、生产、流通、分配、财政、金融等经济范畴为体系的方式叙述,否则就是以西方经济学说史的框框来套中国经济思想史。由于这一观点涉及到应否借用西方经济学说史的某些“框框”的问题.所以是一种方法沦的问题.对此,胡老发表了自己独特的看法。⑧

胡老指出:“任何一种思想史必然有一些它自己的特殊的理论范畴,只有在阐述其特殊理论范畴的发展过程条件下,才能显示它本身的特色”。⑨他认为,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体系则必须以各种经济范畴如生产、分配、财富等为基础。因为“这样做有几个好处:(1)易于理解某一思想家或时代的经济思想的面貌及其所反映的阶级关系和经济条件;(2)可能把不同时代的或同一时代的各个思想家的经济观进行比较分析;(3)易于探索许多重要经济概念的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赖以产生的阶级关系或经济条件的变化”;(4)中国历史上不存在专业的经济思想家,传统经济思想大都混杂在哲学、政治等论述之中,将各个经济观点按照经济范畴分别加以表述,易于和哲学、政治等观点严恪地区分开来;(5)经济思想史区别于其他思想史之处即在于它以论述代表一定阶级或集团的经济概念、理论及其发展过程为任务,而只有以一定历史时期或人物所接触到的经济范畴为表述内容,才能实现这一任务,更充分地体现出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特点。⑩

同时,这种表述体系并非是资产阶级学说史的“框框”,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就是采用财富、利息、生产等范畴来考察、论述经济学说史的。故以各种经济范畴如生产、分配、财富等叙述一定历史人物、学派或阶级的经济思想,非但是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学体系应该且必须采用的,即便“将来从事于社会主义中国的经济思想史的编写也必须使用这些范畴。”⑾胡老进一步指出,由于旧有的古代经济思想与近代经济思想在逻辑思维和名词术语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不能完全以旧有经济思想的范畴作为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体系的基础,而“必须以近代经济范畴为基础并:兼顾旧有特点的体系来编写中国经济思想史。”⑿这样才能更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对旧有的经济思想遗产进行整理,才能使人们易于理解。因此,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体系以近代习用的经济范畴为基础,“不仅无可非议并是势所必然。”⒀

3.倡导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

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中,胡老一向重视并极力主张运用比较分析的万法。他指出:“所谓对比分析,以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来说,就是把各种经济观点在可能范围内进行古今对比、中外对比并加以分析批判.”⒁针对一些学者反对进行古今或中西对比的观点,胡老坚定地认为:“进行对比分析,不仅可以这样做,有时甚至必须这样做。”⒂

一方面,各类经济范畴有进行对比的可能和必要。首先,任何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范畴如劳动、消费等,其本身就具备相对比的可能性,且只有通过对比才能体现出各社会形态经济范畴所反映的经济思想和客观经济条件的特点。其次,一定社会形态所特有的经济范畴,只有通过对比才可能发现其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的中西方不同国家之间以及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具体差别,且只有把同一社会形态下中西方特有经济范畴进行一番全面对照之后,才能发现中国经济思想的某些特有范畴。最后,几种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范畴,如货币、商品等,“是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所共通的”,故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既可以把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与它的半殖民地时代的经济思想相对比,也可以与西方从奴隶制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思想相对比。”⒃且只有通过对比才易于发现一定经济范畴的演变过程,并找出它在各个生产方式或不同国家之间的共同点和差别点。另一方面,对比分析是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必然要求.首先,胡老指出,19世纪后半期西方经济学说即开始输入中国,并成为人们谈论经济问题的惯用模式,而之后传人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范畴在名词术语上仍是沿用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经济范畴.由此他认为,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任何一个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学者,无论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或是从资产阶级立场出发,都必须选择使用人们所熟习的经济范畴才能为人们所理解,而“这样做,已经是在进行一种对比分析”。⒄其次,一部完整的中国经济思想史,既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为指南去整理和分析旧有的经济思想和解放前曾一度流行过的由西方传人的资产阶级经济思想,这就要求必须进行对比分析。只有通过对比研究,才能知道19世纪中叶前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存废变迁情况,理清其发展演化的历史线索。最后,只有把我国旧有的经济思想与西方古代和近代的经济思想进行对比分析,才能使我们知道我们祖先曾经为经济学说作出过哪些贡献,及其在世界经济思想史中占据怎样的地位,才能真正发现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光辉成就。所以,胡老坚持认为,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中进行对比分析,是可能且“十分必要的”。

4.力主“古人思想现代化”

如何准确而恰当地解释、分析和评价古人的经济思想,是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方法探讨中一个颇受重视的热点。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者曾发起了一场关于该问题的讨论,即“古人思想现代化”之争.胡老旗帜鲜明地主张“古人思想现代化”。

胡老指出,所谓“古人思想现代化”,至少应该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不遵守列宁所说的“严格的历史性”,把某些古人在他的历史地位上不可能做和不可能想的当代的东西,无中生有、牵强附会地强加到古人身上;第二种情况是遵守严格的历史性,运用现代科学观点、概念、术语和语言论述古人在他的历史地位上应有的思想和行动。⒅胡老坚决反对前者而肯定后者,他指出:“第一种情况的现代化显然是错误的,几近于无中生有的造谣,这已不完全属于把古人思想现代化范围”,而“第二种的现代化是正确而必不可少的步骤,也是所有反对把古人思想现代化的同志们所认为应该坚持的正确研究态度”。⒆

胡老一再强调,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去分析、评论古人的思想和用现代的科学概念与术语去解释古人的思想,进行“古人思想现代化”是十分必要的,他指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和现代科学成就去整理祖国文化遗产,尽管我们遵守严格的历史性,把古人及其思想放在他应有的历史地位上,仍然有不少必须把古人思想现代化的过程.”⒇

胡老认为,真正正确而恰当地将“古人思想现代化”至少要经过三个必须的过程:一是“转译”把古人习用的语言,“现代化”为我们今天通用的语言,即将古汉语译成现代汉语;二是“对口径”,即为古代的概念术语找到现代习用的相应替代概念术语;三是“加工”,即把古人尚无确定术语概括的思想用现代习用的概念术语表达出来,从而更易于理解、分析和批判.此外,这些概念、术语和语言,由于历史的差别,古代与现代必然在内容上有简单与复杂之别,认识上有深浅之别,以及反应客观事物的正确程度之不同,这些也都需要在分析批判中进一步加以指出。胡老指出:“从某种意义来说,对口径、加工和转译等才是真正而正确的把古人思想现代化。”[21]

对于“古人思想现代化”,胡老是一贯坚持的。20世纪80年代已年届80多岁的胡老仍著文指出:“将古人思想及其有关文献予以现代化成为任何古代中国学术史者所必须闯过的第一关”。而“无论今译、对口径或加工均是治我国任何古代学术思想史者(包括中国经济思想史学者)所必须经历的过程和艰巨的任务,其目标正是使古人思想现代化,并无可非议之处”。[22]

二、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学术创见

胡寄窗先生作为研究中国经济思想史的大师、专家,他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领域的卓越学术成就,集中体现在他对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系统总结和独到评析上。

1.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研究

从整体上对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进行系统的贯通性总结和研究,是由胡老开创的。胡老的三卷本《中国经济思想史》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写出的第一部中国古代经济思想史通史专著,在该书中胡老对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主要有以下几大方面:

(1)《管子》经济思想的精辟剖析。胡老首次对《管子》经济思想作出了系统整理和分析。颇值一提的是对《管子》轻重理论的研究。他不但力排众议,认定该理论成于战国中后期,而且对该理论的内容从研究对象、轻重规律及其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白晓畅的分析,同时独树一帜地指出,轻重理论实质是封建王权与商业精神的混合物。又如以往中国学者大多认为《管子》的消费观念是其思想中最矛盾、最不易处理的一部分,因为《管子》既主张崇俭却又鼓励侈靡.胡老则认为,这二者并不矛盾,崇俭是一般情况下都适用的原则,而侈靡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达到一定目的所采用的手段.胡老对于《管子》的其他经济思想如货币数量说、自利观念、财政上扩大经济收入和价格;既念等等,亦都有独到精辟的论述。

(2)古代经济循环论的首次发现和系统阐述.中国古代经济循环论后人始终未真正理解其根本内涵,更没人作出明确系统的论述。胡老全面考察后指出,史书所载“木饥”系“木康”之误,后世辗转传抄,迄今未被发觉,这样就不但纠正了一个史料的谬误,而且首次对这一中国古代经济循:不论作出了系统合理的阐述,认为该学说说明当时人们已察觉到社会经济生活过程中存在着某种客观规律,是世界上最早说明社会经济变动规律的经济循环论.

(3)古代人物经济思想的重新审视。胡老对古人经济思想提出了许多新颖独到的见解。例如,对于王莽的经济思想,学术界几乎全盘否定,认为其代表了汉代大地主阶级最腐朽集团的既得利益.胡老则对王莽的经济思想给予了较为肯定的评价,指出王莽对当时社会经济的一些问题已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如认识到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商品化是土地兼并的前提条件;非生产性的家庭奴婢人数的增加会导致农村劳动力的缺乏;具有垄断性的生产事业由政府严加管制的必要性;尤其是他对标准价格的设计和对生产成本的重视以及对利息来源于利润的认识,更是十分深刻和独到的。所以尽管王莽经济改革措施存在不少错误之处且以失败告终,但失败了的经济政策并不一定都是错误的政策,他仍不愧是对经济问题有一定观察力的知识分子,能对以前的思想家在这方面的成就加以综合利用,并在某些方面有较深刻的或独到的认识.

(4)古代土地思想、货币理论、财政思想、“重本轻末”思想、分配思想等的系统研究。

1)土地思想.胡老深刻地指出:在封建社会前期解决土地兼并问题是土地思想的主流,由此思想家们设计了各种以小土地平均分配为指导原则的各种土地方案,从而形成了井田思想、限田思想、王田思想、占田思想、均田思想等等;而从唐中期开始,土地思想则从解决土地问题本身更多地转向赋役问题,特别是从宋代起,思想家多将土地兼并看成是积重难返不易改变的客观事实,并对以前的土地思想如井田思想进行了分析批判,主张定经界和清丈土地成为土地思想的主要内容,一些新的土地思想如“耕者有其田”思想的雏形开始萌生。

2)货币理论。胡老指出,“子母相权”论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货币理论,而《管子》的货币思想则标志古代货币理论的最高峰,这二者支配了整个封建时期,成为封建地主经济时期经常被引证的货币理论依据;封建地主经济前期虽出现了一些新的货币观点,但经常是点滴的发现或论述,少有人对这些观点作综合的系统研究,且绝大多数均系重复前人的观点;宋以后,由于纸币的出现和流行,给货币理论增添了一个崭新的内容,纸币问题成为争论最多的议题,而从明末开始白银则不时成为货币议论的中心问题。

3)财政思想。中国古代财政思想是甚为丰富的。胡老对其发展演变的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指出在先秦时期许多基本的财政观点包括量人为出、开源节流、培养税源、平均负担、轻徭薄赋等均已产生,西汉思想家则将其具体化为财政措施,在许多方面都具有首创意义,对此后的封建王朝财政起了极大的指导作用,但就其理论来说并未有所突破;隋唐开始发生了重大财政改革,出现了一些新的财政观点,如量出为人、以贫富为差征税等等;宋代起则更多地是对传统财政思想教条的批判、深化和改进。

4)“重本轻末”思想。胡老指出,中国古代“重本轻末”思想的变化主要表现在“轻末”思想的演变上,具体说来:春秋及以前普遍重商,至战国开始出现轻末思想,汉代则成为一个传统的:经济教条,但汉末即有人对其提出了异议,封建地主经济后期这一趋势更加显明,明清之际黄宗羲的工商皆本论对传统的轻末抑末作了根本否定,魏源则以新的时代精神宣扬富国,给轻末观点敲响了丧钟。这种对轻末观点的怀疑或公开批判,体现了顺应商品经济发展客观条件的进步要求,特别是明中叶以后的反轻末思想更是预示未来新兴剥削阶级的要求。

5)分配思想。胡老认为,中国古代分配思想在封建社会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特点:战国中期以前的思想家大都主张缓和贫富对立现象,两汉战国末年的分配思想则变为肯定贫富不均现象的合理性,两汉起却又掀起了激烈抨击贫富对立的思潮,而从宋代开始,则较多地宣扬富民思想,反对打击富民的思想日益流传,维护富民利益成为主流思想,愈接近封建地主经济的末期愈是如此。胡老指出,剥削阶级思想家所谓“均贫富”只是用温和的方法以适当缩短悬殊的贫富差距,劳动人民的“均贫富”要求则是以革命的暴力剥夺方式达到财富的绝对平均。

此外,胡老对于古代价值与价格概念、消费观点、干涉与放任等也都进行了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许多独到论断,不一一列举。正因如此,学界称誉胡老:“他在未探索的航程领域中开辟出一条路径,和他对许多空白的填补以及对大量未见分晓的问题的澄清,则胡氏在中国经济思想史的研究上树立了一块里程碑。”[23]

2。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研究

胡老在其另一部代表性著作《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中,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中国近代经济思想亦作出了许多深刻独到的分析和评价。例如,对于近代官督商办,当时学界大多倾向于指责其对民族资本主义的遏制作用。胡老指出,不能认为官督商办形式本身也是错误的。当时民营工商业的幼弱、国际资本主义的强大竞争压力,以及外在融资条件的欠缺,决定了官府参与工商业的必要性,如不存在官督商办企业,则民营工商业将拖延到若干年后才能缓慢出现,所以官督商办企业开风气之先的创始意义是不能否定的。由此,胡老认为,近代思想家倡行官督商办之说,亦自有客观基础,不应受到责难。又如,举借洋债主张在当时学术界一直受到较多的批评.胡老认为,举外债以兴办近代工业是任何一个经济落后国家发展国民经济的正常途径,不应当将其同一些由于经办官僚的无知而接受的苛刻借债条件搅混在一起。当时马建忠因倡议举外债以修铁路而备受非议,胡老则认为马建忠所说的外债是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铁路股票以筹集资本,是资本主义世界创办工商业的习惯方式,其倡议举洋债以兴办各种工商事业之论的本身,从理论上讲是不能非议的。

在对近代历史人物经济思想评价上,胡老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例如称魏源“在经济思想领域,他可算是典型的中国式经济思想的最后一位足值称述的思想家,同时也是向西方文明学习的这一巨大历史潮流的发轫者,所以,魏源的经济思想标志着我国传统经济思想之历史变革的转折点”。[24]魏源以后,许多学者大量接触了西方经济学,并以此来分析中国经济问题,因此胡老提出对这些学者的经济思想应以近代经济学的尺度去衡量,如康有为在以前的经济思想学界多给予较高评价,胡老在肯定其进步作用的同时又指出“只是把一些向西方资本主义经济学习的先行者的意见加以综合,虽在个别问题上有所发展,仍谈不上增加了中国经济思想的什么新内容”;[25]严复是真正传播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惟一学者,但“不能算是一位近代意义的资产阶级经:齐学家,因为他只有对许多经济学说或问题的片面见解,缺乏对任何一个经济理论范畴的较完整的表述”。[26]等等,不一而足。

注释:

①胡寄窗:《对古代史分期问题的一点意见》,《学术月刊》1979年第6期。

②⑦胡寄窗:《关于研究中国封建地主经济的若干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4年第4期。

③④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第l页.

⑤⑩⒁⒂⒄⒅⒆⒇[21]胡寄窗:《关于目前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几个问题》,《学术月刊》1964年第1期。

⑥谈敏:《回忆我的恩师一一胡寄窗先生》,《财经研究》1994年第4期.

⑧⑨⑾⑿⒀⒃[22]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歧见》,《学术学刊》1986年第3期.

⑦张立容:《评述胡寄窗著<中国经济思想史>》,《美国政治经济学季刊》1987年第3期。

[24][25][26]胡寄窗:《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2页、第209页、第235页.

参考文献:

经济思想研究例6

20世纪80年代后,制度经济理论成为我国经济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但在已有的著作和论文中,绝大部分只是介绍性阐述西方制度经济理论,对马克思制度经济思想的研究则很少涉及,这说明我们对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落后于对西方制度经济理论的研究。

一、马克思的制度分析方法

马克思经济学以经济制度(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分析方法来论证要阐明的理论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特点。可以说,马克思是运用制度分析方法来建立一个完整的经济理论框架的主要经济学家之一,注重制度分析是马克思经济学不同于其他经济学的显著标志。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就这一研究对象应采用的分析方法,马克思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这就把研究对象与分析方法统一起来。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即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反映的是一定制度的特征,是制度具有的实际内容。所以,要揭示这种关系的本质,必须运用制度分析方法。马克思以其辩证的和历史的唯物主义方法论,建立了对制度研究的独特体系和方法,深刻揭示了经济制度产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美国经济学家诺斯指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对长期制度变革的最有力的论述”。制度分析方法在说明经济现象和解决经济问题上具有的深刻性,使人们在经济学研究的分析体系中,越来越注重采用制度分析方法。从这一意义上说,通过运用制度分析方法,使经济问题的研究从现象层次进入到本质层次。马克思制度分析方法的运用是以客观存在的一定经济关系为前提,通过分析不同经济关系对经济活动效率产生的不同影响,揭示经济制度与经济活动效率间的内在联系,及人们选择不同的制度安排的决策依据和决策过程,并从理论上构建以制度分析为主线的经济学理论框架。

制度经济学首先要回答的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为什么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制度)下进行,这种生产关系是怎样产生的?它的起源是什么?要说明这一问题,也必须以一定的假设前提为基础。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的,这里的一定条件,就是社会生产力。不同生产关系的存在,都是以生产力为条件,因而生产力就成为不同生产关系的共同基础。社会生产力的不同性质,从根本上决定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马克思对生产关系(经济制度)的分析以以下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

基本假设之一:生产是社会的生产,不是孤立的个人的生产。人类的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以社会生产形式出现。社会生产的基本特征就是每个人只有和其他人共同生产时,生产才能持续进行。离开其他人,孤立的个人是无法持续进行生产的。正因为生产是社会的生产,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一定要发生经济关系,对这种经济关系做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从社会生产的基本假设出发,需要有一种制度来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进行安排,使社会生产活动能在一定的经济关系规范下运行。基本假设之二: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之间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同的人在生产过程中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人们在追求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时相互之间会产生矛盾和冲突。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所做出的规范性安排就是制度。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人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当然也就不需要制度。只要人们相互之间有利益矛盾和冲突,就需要有一定的制度来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从人与人间存在利益矛盾和冲突的基本假设出发,需要有一种制度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做出安排,使社会生产能在一定的制度规范下进行。

以上述两个基本假设为前提,马克思的制度分析实际上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二是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问题。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是制度分析的基础,它从根本上决定制度的发展和变迁。生产力发展的社会条件,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马克思明确地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定位为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的规律。这是研究马克思制度经济理论应遵循的基本思路。

制度分析方法的基本特点是不把对经济现象的研究作为重点,而是着重研究隐藏在现象背后的经济关系及本质。这一分析最典型的体现就是对商品的分析。马克思分析商品并不是对商品本身的分析,而是分析商品中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就具体表现为价值关系。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实质是分析商品的价值,对价值运动的分析,采用的就是制度分析方法。以分析商品为切入点,揭示价值的本质和创立劳动价值理论,这只有运用制度分析方法才能实现。

二、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实质的思想

运用制度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分析,首先揭示的是这一制度的实质。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层面来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但财产私有制度并不等于资本主义制度。在资本主义之前的几种社会形态中,其经济制度也是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制度具有与其他私有制度不同的特殊内涵。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财产私有制度是与雇佣劳动制度联系在一起。体现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特征的是以财产私有制度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实质的分析,实际上是分析雇佣劳动制度。马克思正是在对雇佣劳动制度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确立了剩余价值理论,进而建立了对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运行的分析框架。或者说,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是以雇佣劳动制度为起点,不了解雇佣劳动制度,就不可能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就不能理解整个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正因为雇佣劳动制度反映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实质,所以马克思把对雇佣劳动制度的分析作为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分析的前提。雇佣劳动制度确立的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为什么劳动力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才成为商品?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用法律的形式创造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在自由劳动的民族里,一切法典都规定了解除契约的条件,各种立法都规定了劳动契约的最长期限。”具体说,资本主义创造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社会条件。对这两个条件,马克思是这样论述的:

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劳动力只有而且只是因为被它自己的所有者即有劳动力的人当作商品出售或出卖,才能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劳动力所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他作为人,必须总是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财产,从而当作自己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使用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第二个基本条件是:“劳动力所有者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物化在内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

这两个条件是在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加速形成的。具备了这两个条件,资本主义就能把商品的范围扩展到劳动力。与资本主义之前的私有制相比,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特征是确立了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的私有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私有权的扩展,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商品交换的原则不仅适用于物的交换,而且也成为劳动力交换所遵循的原则。在确立了劳动者对劳动力具有私有权后,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就按照商品经济的原则来进行。当劳动力成为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可自由买卖时,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确立就具有现实可能性。雇佣劳动制度的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能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自由买卖;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制度条件是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具有所有权,必须从法律上承认劳动力的私有权。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确立的雇佣劳动制度,就其本质来看,反映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经济关系。这一经济关系的基本特征是把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分解为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和资本对劳动力的使用两层关系,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两层关系来体现的。

第一层关系:资本对劳动力的购买。这一层关系是在流通领域中发生的。“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在流通领域中资本与劳动力的自由买卖关系,体现了资本与劳动力作为商品交换的双方具有的平等权利。交换所遵循的是商品经济的普遍原则,即等价交换原则。因为是等价交换,双方谁也不占谁的便宜。在这里,商品经济的原则已不再局限于物的交换,而是扩展到以活的人体为存在形式的劳动力的交换。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在这层交换关系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这一层关系所体现的资本与劳动力之间平等交换的关系,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能顺利运行的基本条件和保证。因为它以形式上的平等交换来建立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最初联系,资本与劳动双方都能接受。

第二层关系:资本对劳动力的使用。这一层关系是在生产领域中发生的。资本在流通领域中购买劳动力后,当然就要消费它。“劳动力的消费,象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由于劳动力商品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因而劳动力商品在生产领域中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因此,在生产领域中所表现出来的资本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关系,已和流通领域中表现的关系完全不一样了。在生产领域中,资本支配劳动力,资本所有者占有劳动力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产品和价值。这时劳动力的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已不是平等的等价交换关系,而是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资本与劳动的关系在这一层关系中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就是由这两层关系来反映的。资本主义经济被认为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原则渗透在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尤其是劳动力的买卖;资本主义经济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剥削经济,是因为它的剥削是建立在等价交换基础上的。只有把这两层关系综合起来,才能把握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本质。

三、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的思想

马克思在对雇佣劳动制度进行深刻分析的基础上,又从更具体的层次上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制度具有的特征,以及这些具体制度是如何对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效率提高产生影响的。马克思提出的这些思想,对具有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特征的经济运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一)经济运行中的产权制度。关于产权制度,马克思认为,财产权利反映的是经济关系,尽管它表现为人对财产的占有,但这种占有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经济权利。既然产权是一种经济关系,那么,产权关系的出现根源于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生产力从根本上决定生产关系。以生产力发展为线索来研究产权关系是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基本特点。生产资料归资本所有者私有,劳动力归劳动者私有,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私有产权关系的一个显著特点。资本主义产权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对劳动客观条件的各种形式发生解体的历史过程为前提。马克思从以下几方面来分析这种解体,即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产生是建立在以下各种关系解体的基础上的:一是个体农业的解体——劳动者与土地的分离;二是个体手工业的解体——劳动者与工具分离;三是封建经济关系的解体——劳动者与人身依附的分离;四是原始经济关系的解体——劳动者与财产的分离。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特征是:资本的所有者占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并购买劳动力,在此基础上进行资本主义生产。而劳动力所有者由于丧失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为生存下去,只能不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因而出卖劳动力既成为劳动者维持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成为实现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所以,资本主义的再生产不仅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而且也是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再生产。这就是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私有产权关系的本质。

(二)经济运行中的企业制度。关于企业制度,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现代经济中最基本的生产组织和经济单位,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的。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一种组织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活动效率的追求逐步形成。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包含他关于企业制度的基本思想和理论,可以概括出几个鲜明的特点:

第一,马克思对企业制度的分析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前提,从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来揭示企业制度演变的根本原因。而生产力发展的本质要求又集中体现为分工与协作的发展,即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第二,马克思把提高经济效率的要求看作是企业制度发展的直接原因。企业制度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对经济活动的效率有深刻影响,这种影响集中体现在企业制度的变革能创造一种新的生产力,新的企业制度既能节约生产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也能增加产出。而且,一种新的企业制度还能为管理的创新提供制度条件,从而起到提高企业经济活动综合效率的作用。第三,马克思把企业制度的发展看作是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企业制度是社会基本的微观经济制度,因而企业制度的发展和变化,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经济制度。马克思深刻揭示了企业制度与社会经济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极大地启发了我们对企业这一微观经济制度的认识。

(三)经济运行中的两权分离制度。关于生产要素两权分离的制度,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为实现社会化大生产顺利进行的要求,需要有相应的制度条件作保证。从生产过程的运行来看,就是各种生产要素都采取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雇佣劳动制度是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典型制度。资本和土地在生产过程中也同样采取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形式,这两种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产生了股份制度和资本主义农场制度。从经济运行的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重要特征就是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下进行的。从经济制度层面上看,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各种制度(雇佣劳动制度、股份制度、农场制度)又都是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使劳动力的所有者不能成为自己劳动力的使用者,而必须要由别人来使用自己的劳动力。要形成劳动者不能使用自己劳动力的制度条件,就不能让劳动者拥有进行生产所必需的物质资料条件。所以,要使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首先要剥夺劳动者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通过原始积累的方式实现对小私有者的剥夺,一方面使小私有者失去生产资料,成为无产者;另一方面,又使生产资料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成为资产者。同时,用法律的形式把这样的基本关系固定下来,并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按照这一基本经济关系来运行,这就是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相分离的制度。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形成的一个基本条件。正是因为资本购买了劳动力的使用权,并在生产过程中实际使用了劳动力,才构成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从这一意义上说,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运行制度是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条件的。

关于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制度,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统一的,资本的所有者就是资本的实际使用者。这种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主体的典型形式是个人企业主。资本主义的个人企业与小私有经济有本质区别。小私有经济中,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主体,但它的特征以自己劳动为基础。而在资本主义个人企业中,虽然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属于同一主体这一点上与小私有经济相同,但它的特征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主体的个人资本的形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客观上要求资本也采取社会资本的形式。而与社会资本出现相伴随的就是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从根本上说是社会生产力的要求,同时,又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成为资本运行的一个基本制度。这一制度的形成,对整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信用制度发展这两个层面深刻论述了资本两权分离的根本原因和关键性因素,从而建立了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完整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了资本两权分离制度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和经济关系带来的深刻影响,进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

关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制度,马克思认为,土地的两权分离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就已经出现。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封建地租就是封建经济关系下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体现。但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下体现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地租与封建地租不同的特点。首先,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是和发达的商品经济结合在一起的,因而这种分离已成为一种单纯的货币关系。其次,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者不是和佃农发生直接关系,而是和租地资本家发生直接关系。所以,资本主义地租反映的经济关系是土地所有者、租地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关系。

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使资本主义的农业生产形式和制度发生了新的变化,资本主义的农场制度取代封建地主与佃农的生产方式,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形式。资本主义农场制度的确立以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彻底分离为前提,这种所有权与使用权彻底分离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是土地所有者只是单纯地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农业资本家以取得土地实际使用权为条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通过雇佣农业工人进行农业生产。正是由于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特点,使资本主义农业生产体现为土地所有者、农业资本家、农业工人三大阶级的关系。这三大阶级通过农场制度来发生彼此之间的联系。这一制度使资本主义农业生产跨入了企业化、社会化的轨道。

(四)经济运行中的分配制度。关于分配制度,马克思认为,以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决定与此相联系的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因此,马克思关于生产要素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理论也是理解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依据。

各种收入的源泉是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即v+m。其中v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报酬,是从新创造的价值中分得的一份。但从资本的角度看,v只是它对生产成本的补偿,劳动力只是它购买的一种生产要素,与它购买的其他生产资料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劳动者把他所有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所有者,能得到的只是劳动力的价值,并没有权力参与对剩余价值m的分配。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v+m中,劳动者只是与v有关,只有资本所有者才有权参与剩余价值m的分配。

经济思想研究例7

中图分类号:F0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3-028-03

卡尔・马克思是公有制制度的理论创始人,他的一生致力于对现实社会制度批判和对未来社会的制度设计。马克思对20世纪的政治和经济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著作饱含了对受压迫阶级的呵护和同情,体现了对人性关怀的福利经济思想。虽然著作中没有关于福利思想的专门论述,但仔细研读,我们不难发现其福利经济思想光芒。

一、关于人类全面发展的福利观

马克思毕生致力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研究,他对资本主义制度以及生产方式进行了经典深刻的批判,提出了未来社会框架的设计方案,虽然没有等到将这些理论付诸于实践检验,但从思想根源看,都是以人类解放和福利(幸福和利益)为最终目标的。

尽管19世纪的工业革命为大批人民提供了改进的生活水准,但马克思认为,工业革命被认为是工人阶级的人间地狱。薪水可怜兮兮,工作时间漫长难熬,妇女和小到9至10岁的儿童成批地被恶劣危险的血汗工厂雇用。在英国工业城市里有许多贫民窟。那里贫穷成为特产。英格兰的劳动和生活条件尤其艰辛,正是在那里,马克思写下了《资本论》,并于1867年出版了第一卷。

在《资本论》中,他分析了机器大工业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剩余价值的生产,但会导致资本主义根本矛盾激化以及最终导致社会革命;同时,他注重对人的发展和培养:机器大工业的出现使剥削范围扩大、劳动力价值下降、劳资双方的契约关系发生变革,但提高了劳动强度,迫使工人增加了劳动消耗,损害了工人身心健康,严重地危及劳动者的经济福利。马克思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条件入手,分析了机器大工业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同时,也敦促了资本主义社会根本矛盾深化及社会对抗的发展;使读者体会到先进机器和大工业带来的专业化生产、分工协作对经济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更多地看到了马克思在大量事实陈述背后隐含的对机器大工业给工人带来的非人性及有悖常理的苦难所寄予的愤慨和同情,体现了对劳动者关心和培养的福利思想。

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人类对于福利的追求与获得方式,即,只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类才能解放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现实前提和社会条件;只有经过共产主义革命,实现生产力的大发展,达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理想境界,人才能真正创造人类历史。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提供了发挥人积极性和潜能的天地,所以战胜了封建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战胜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的逻辑悖论,即对人性自然权力的否定;计划经济体制被市场经济制度取代,是因为它压制和扼杀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缺少激发人性创造力的激励机制,使劳动者福利受到损害,不注重实现人的解放和福利增加途径的开辟。资本主义经济是以人(雇佣劳动者)如何在社会中能更有效地获得幸福与利益、社会采取何种形式才能更多地获得福利为前提的。马克思作为黑格尔思想的拥护者,认识到发达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已变成异化的工具(机器零件),得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阶级(在工业生产中则是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是不可避免”的推论,体现了他为人类福利增进和平等愿望实现的福利思想研究初衷。人类价值的增减与福利增减具有同向关系,科技进步带来社会进步,社会进步对人价值的增加会带来困扰,马克思关于东方国家跳跃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指出了历史与人类进步与发展统一的途径,这种设计的实施,为人类福利的增进开辟了一条可供选择的道路。

二、“重建个人所有制”暗含的福利增进思想

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思想体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一节中。他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积累过程中,生产方式决定的占有方式(剥削与压迫)是对劳动者人性的残酷践踏,是对人基本权力(自然权力)――平等权力的剥夺。这种剥削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对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否定。

重建个人所有制,一方面,劳动者需要在协作和对土地(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化生产,在他所设计的“自由人联合体”中才能得到自由,劳动者得到的相对、初步的解放表现出的对人基本权力的尊重是劳动者获得仁爱恩慈的一部分,是劳动者个人福利增进的第一层表现,即人权体现;另一方面,社会化大生产标志着社会分工的进步,科技进步和社会分工使生产效率得到提高,为劳动者福利增进创造了物质基础与前提,是劳动者个人福利增进的第二层表现。第三,个人所有制意味着对生产资料的实质性占有,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地位不是奴仆和劳动力出卖者,个人受到了尊重,个人生产积极性提高有利于国民收入和积累的增加,促进整个国家宏观福利的增进,这是福利增进思想的第三层表现。因此,劳动者福利获得的起点――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借助于价值与企业的直接结合,是马克思从伦理学角度阐发劳动者福利获得思想的体现。可以看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不仅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特点,也是商品经济乃至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一个标志。

三、资本和劳动的人格化是福利获得的特征

分配作为劳动所得的表现形式和存在方式,与劳动者在再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关系相适应。“因此,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可见,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分配是福利获得的手段,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具有同一性。

1.分配关系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产品生产同时,使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劳动者之间、劳动者同劳动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关系也将产生变化。这种变化带来的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出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由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是一种雇佣关系,因此,从产品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资本、另一部分转化为工资、利润及地租的分配关系上看,从生产过程中当事人的对立关系上看,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必须相适应。

2.人与资本的人格化是福利获得的特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之一是商品生产而不是产品生产,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一种商品,他本身是商品的出卖者;资本家作为资本持有者,从货币与资本转化中看也是一种商品。二者都需要在一定生产方式中表现出人格化。正因如此,资本也间接地表现出人格化。马克思的“人格化”思想是指:“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劳动者虽以雇佣工人身份出现,如果他在劳动过程中体现不出人格化,那么,他的人权和人性没有得到尊重,他的福利将减少。因为人格化是人受到尊重的一部分,是福利的一部分。如果资本在资本家手里仅为其占有而没有人格化,那么,资本家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并没有形成真正的权威,资本对于福利增进所作出的贡献则不是出于人性的目的。另外,作为一种商品,劳动者在寻求自身价值的增值,劳动者把自身置于流通领域去交换,期望尽可能地高价出售自己,这也是劳动者自身争取人格化的过程,也是出于获得更多福利的需要。

3.剩余价值生产中劳动者非人格化是对劳动者福利的剥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另一个特征是,生产剩余价值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即他对直接生产者(雇佣工人)所表现出“一种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压倒一切的权威”,表现为一种自然规律,体现在剩余价值生产中。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如果仅资本家取得权威(人格化),而劳动者,如果失去自由意志(如工资没有体现劳动代价),没有实现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同样在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表现出一种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则是对雇佣劳动者福利的一种剥夺。如果劳动者没有实现劳动力价格,不仅是对劳动者人格的一种玷污,更是一种福利损失。

四、收入分配中的福利经济思想

马克思以大量笔墨剖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平等现象,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阶级福利水平普遍下降和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平等的社会制度的结论。工人福利水平下降源于“生产资本愈增加,劳动的分工和机器的应用范围也就愈益扩大。劳动分工和机器的应用范围愈扩大,工人们相互间的竞争也愈益增强,他们的工资也就愈益缩减了。”他认为,工人在劳动游离与补偿中工资下降导致福利水平下降;他对英国1848年间颁布的10小时工作日法令进行了利弊分析后得出结论,“资本家延长工作日时,可能付出较高的工资,但同时却降低了劳动的价值。”因劳动内涵量增加导致劳动者不能很好恢复体力,虽然资本家可能付出较高的工资,但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却是不平等的。“在雇佣劳动制基础上要求平等工资或仅仅是公平工资,就犹如在奴隶制基础上要求自由一样。”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马克思分析了劳动者福利水平下降的制度经济学根源:一是工资收入和劳动付出价值不平等;二是像被缚在石头上的普罗米修斯一样,工人被资本紧紧地锁在石头上;三是雇佣劳动使劳动者必然失去平等权力和真正自由,虽然资本家将采取更隐蔽的剥削手段(如延长劳动时间,表现的是劳动者收入的增加),但这些对于福利的增进都是虚拟的。

马克思收入分配中的福利思想还体现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但因为有益的劳动只有在社会里和通过社会才是可能的,所以劳动所得应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力属于社会一切成员。”这段论述告诉我们:区分“劳动有益”与否决定社会性质和生产关系;劳动所得要通过平等的分配方式分配给劳动者,但他没有指出如何才能做到平等分配。接着他又指出:“劳动的解放要求把劳动资料提高为整个社会的财产,并要求在公开分配劳动所得下集体调节全部劳动。”对这段话的批判反映出:他赞同只有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才能实行收入的公平分配。他界定了公平分配的两条标准:一是“属于一切社会成员”;二是“社会成员具有平等权力”。这反映出他收入分配均等化的思想。如何实现具体收入分配呢?他首先把劳动所得归结为社会总产品,即“集体劳动所得就是全部社会产品”,然后进行收入分配的各种扣除:

首先,对第一部类部分进行扣除。即“第一,补偿消费掉的生产资料所需的费用。”第二,“用以扩大生产的附加部分”。“第三,为预防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用来保险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他指出,这种扣除是必要的,至于如何划定其比例,要根据生产资料和集体的力量按概率扣除。

其次,进入个人分配额之前再按第二部类部分进行扣除。即“第一,一般的不属于生产的管理费用。”“第二,作为共同满足需要的费用,如学校、保险机关等费用。”“第三,为丧失劳动力的劳动者设立的基金等,简言之,就是属于所谓官方济贫的费用。”社会总产品只有除去上述两类扣除,才能进行个人收入分配。社会总产品中体现着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上述这些扣除,有劳动者劳动价值的一部分,从劳动者获得的福利方面看,这些扣除中的一部分,除了一部分为其他社会成员谋福利外,一部分又间接回到劳动者手中,这也是“平等权力”的一种体现。马克思的以下思想对今天仍有现实指导意义:“这个平等的权力,对于不同等的劳动是个不平等的权力。它不承认任何阶级的差别,因为每个人像所有其他的人一样都只不过是劳动者;但是他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种天然特权。根据其内容来看,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从以上论述可得出结论:人,由于天赋和能力的差别,导致收入的不平等是平等的一种体现。

五、关于个人和社会选择的福利经济思想

福利经济学以对人和社会进行规范及设计为己任。社会选择是社会规范实现的前提,也是经济福利的内蕴之一。马克思的一生是从事人和社会规范设计的一生。“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是他潜心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后为实现最合适的社会选择而对民众进行的一声有力的呼唤。《国际工人协会共同规章》中的“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乃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则成为他对未来社会设计所进行的公共选择而实施的手段,这也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基本手段。此外,作为对未来社会设计的具体内容之一,《共产党宣言》曾提出:对一切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生产结合起来,等等。”在此,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社会主义制度提出的公共福利方面的最基本要求,从而可以看出他有着奉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应该成为“福利国家”的思想内蕴。从其“此外还存在一些永恒的真理,如自由、正义等,这些真理对于社会发展的一切阶段都是共同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个人选择是社会选择的基础,个人选择追求自由、正义是永恒的真理,人追求自由正义,不管是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都是追求个人福利的一部分。

众所周知,马克思一生花费了大量心血、精力与时间,推论和绘制了无产阶级如何通过社会暴力革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典蓝图。在他的著作中,充满人性关怀的福利经济思想十分清晰,那就是研究人和社会行为如何规范化。他对福利经济学的贡献在于他规划了人类的幸福和利益,他的一生,是为人类谋福利的一生。

参考文献:

1.朱荣科.马克思的经济福利思想.求是学刊,1995,第40页

2.朱荣科.马克思的经济福利思想.求是学刊,1995,第39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

4.马克思.工资、价格和利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

5.马克思.雇佣劳动和资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

经济思想研究例8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College Poor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Research

JIN Guofeng, SONG Lei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Fuxin, Liaoning 123000)

Abstract Economic difficulty students are particular vulnerable groups in college students, but also a special part of the 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Under the fair implementation of university education trend, how to care and love them, let them grow up healthy overall, it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great concern to the community. Therefore, the economic difficulties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is to transform their ideas and promote better important part of their learning and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the economic difficulties in college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in th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s do students with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work to find solutions to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economic difficulty students;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countermeasures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迎来了迅速发展的好时期,高校实行的扩招政策使得很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走进了大学,使他们得到了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但是高校并不是义务教育,高校的收费标准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而持续增长,这就导致了大学中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比重大幅度上升。经济生活的差距也给经济困难学生产生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负担,使他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所以,做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的成长与进步有着特殊的意义。

1 当前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强

高校经济困难学生与其他一般学生相比,有着显著的区别,所以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须要加强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特殊照顾。而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校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针对全体大学生的,并没有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专门的特殊教育,所以就造成了思想教育效果的偏差。①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由于自身原因,使得他们与普通学生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心里与学习状况的差异,我国现行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往往忽略了他们的个体性差异,在加上教育工作者的不重视,就导致缺乏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从而造成,经济困难学生的很多问题得不到解决。

1.2 教育方法与形式单一化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开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方法比较单一,理论知识较多,大部分运用的都是激励教育法,不能贴合学生们的实际情况,缺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生活的具体指导,这就导致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的各种问题,学校并不能提前获悉与预防。在教育模式上,大多高校教育工作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还是停留在表面,仅仅通过灌输与说教来进行教育,不注重学生们内心深处的感情,不能与受教育者进行心与心的交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困难。

1.3 教育途径不通畅

当前,我国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采取行政式与教条式的理论灌输方法惊醒教育,缺乏创新,没有结合受教育者自身的实际情况,使得他们感觉到思想政治教育枯燥乏味,无法在内心接受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途径的范围也比较有限,大部分都是在校内的实践活动,而校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却是十分有限,不能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

1.4 思想政治教育的参与主体缺失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它不仅需要学校的资源进行教育,还需要整合社会上一切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资源,只有这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与实施,从而发挥出思想政治教育应有的效果。但是,面前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要是依靠学校这个主体来进行的,社会力量与家庭参与的力度有限,不能从各个层面了解、关心与帮助他们,这就导致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2 做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

2.1 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理念

想要做好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就要求教育者深入到现实当中,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实际现状进行细致的调查与研究,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和学习状况,针对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对经济困难学生充满爱心,对他们付出真心,关心爱护他们,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2 优化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改变以前落后的教育内容,对内容进行创新。首先,加强他们的自立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鼓励他们奋发向上。其次,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健康教育,教授他们掌握心理调节的方法,并对它们进行感恩教育,鼓励他们毕业后回报社会。

2.3 根据实际需要,拓宽教育途径

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要根据学生们的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比如采用情感教育法、心理咨询法等。对教育途径进行创新,将现在社会的热点问题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多为经济困难学生讲解他们感兴趣的问题。高校还要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践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与理解。

2.4 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完善资助体系

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保证舆论导向的方向是正确的,对正面的宣传力度要加强。家庭、社会与学校加强合作,为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③在资助方面,把有偿资助与无偿资助有机结合在一起,并加强法制化的建设,使得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更加规范。

3 结束语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这其中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社会现实的原因。现在我国的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了发展改革的关键时期,为了保证我国素质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就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观念、教育方法、教育途径等方面多下功夫,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促进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基金项目:2012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L12CZZ034)、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W2011024)

注释

经济思想研究例9

严复(1854-1921),福建人,近代伟大的思想启蒙家,翻译家,他是将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经济理论介绍到中国的第一人。其译著《原富》,即我们通常见到的译本《国富论》,这是英国著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所著。严复深受斯密思想影响,但他并没有全盘接受斯密的理论,有所肯定,也有所批评,他最为肯定的是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他的思想集中表现在《原富》的按语中。

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中国发展也进入了新常态,国内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任务艰巨,出口所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2013年9月29日上海设立自贸试验区。此后,广东、天津、福建等自贸试验区逐渐设立。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探索进一步开放的试验田,对“倒逼”国内改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一、严复《原富》按语中的主要经济思想

1.生产自由思想

《原富》按语中到处体现着经济自由主义的思想,严复反对洋务运动中官商垄断,主张给民族资产阶级充分自由。“盖财者民力之所出,欲其力所出之至多,必使廓然自由,悉绝束缚拘滞而后可。”只有解除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束缚,才能发挥其积极性,使他们更多地生产。他主张以一种契约的形式来规范社会生产关系,减少经济发展的阻力,“一切上之所应享,下之所宜贡者,则定之以公约,如此则上下相安而以富”。他主张市场调节机制和自由竞争,听任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工商业的民办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并指出正是英国长期实行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经济社会才会保持了长久发展。对于自由主义之理念,他甚至创造性地将中国传统的道家思想与现代经济当中自由主义观念结合起来,在《原富》按语中写出:“乐其事,若水之驱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耶?”

2.贸易自由思想

在按语中,严复深刻批评闭关锁国的谬论:“今之忧贫者日求国富,而恶为其通,此何异医者日进填补之剂,而塞病人之二溲。”他提倡自由,反对贸易保护主义,“自由贸易非他,尽其国地利民力二者出货之能,悠贾商之公平为竞,以使物产极于至廉而已”;另外他认为,当时的中国工业落后,所以不得不出口原料,进口工业品,这样的贸易方式对中国十分不利,因此他主张运用自由的经济思想理念大力发展民族工业,改变不利的贸易地位;而且他还提倡发挥传统产品的优势,大力加强薄弱环节,这有这样才能在对外贸易中取得成功;他并不认为引进外资毫无弊病,例如在《为张燕谋草奏》中,他说弊病有两条:“契约不明,任其侵欺,委弃利权,喧宾夺主,一也;见好外人,官为所用,强称官产,欺压股东,二也”。

3.金融发展思想

严复的金融思想集中体现在“译事例言”和“按语”中,他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应该符合客观发展的需要。他肯定了银行的贷款制度,认为这种制度方便了人民,有利于生产,但点名了银行贷款的宗旨是借给缺钱的人作为资本,用于发展生产而不是用于消费,他反对大规模向国民借债和以款作抵押,认为只有在商业和制造业已发展到高水平时才能这样,否则国家会遭到覆灭的灾难。另外,他反对滥发钱币,指出弊病,提出整顿币制,强调政府应该在稳定币值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法制手段建立完善、稳定的币值以结束币值混乱的局面,将经济推上正常的发展轨道。在银行建设领域,他竭力主张商民自办银行,他认为银行兴办可以疏通滞财,鼓励节约,辅民善治,帮助民间投资,发展生产,增加积累,满足消费,因而是求富、务富之道。严复还主张以流通刺激农业生产、举办保险业、统一度量衡。

二、严复经济思想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现实意义

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百多年前,严复已经提出自由竞争和经济由市场调节,减少垄断和政府干预,这种思想对于自贸试验区改善投资环境有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繁杂的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干预阻碍了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得民营企业不能在一个公平自由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因此,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应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减少行政管理对企业发展的束缚,实现产业更加自由,发展更加便利。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应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推进事后事中的监管体制,加强司法建设,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扩大对外贸易

在按语中,严复批评闭关锁国的谬论,提倡自由,反对贸易保护,主张扩大贸易。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国内产能过剩,产业创新力还远远不够。推动贸易自由化,充分参与国际竞争,对于倒逼改革,促进国内产业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吸引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实现自由竞争十分必要。一方面我们应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实行备案制,扩大对外项目,目前我国大部分自贸试验区已经开始着手推进;另一方面我们应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提高海关行政效率,努力实现关检合作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资源共享,为货主节约成本,提高码头场地的使用效率以及创造出中外企业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

3.推进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开放创新

在“译事例言”和“按语”中,严复认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应该符合客观发展的需要,主张商民自办银行和币值稳定。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我们依然要发挥好银行的作用,加快金融制度创新以服务实体经济,实行稳步推进金融市场开放的战略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贸易和融资便利化。严复竭力主张的商民自办银行对进一步探索私有制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发展道路,放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使其发挥好的为社会服务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进程中,一方面我们应逐步尝试加大社会资本准入,另一方应正视金融国际化带来的风险,在“一线放开”和金融逐渐开放的过程中,审慎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币值稳定。

三、结语

一百多年前,严复将西方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引进中国,表达了他对国家“求强”“致富”的强烈愿望,其翻译的《原富》及按语中所体现的关于经济、外贸等思想对今天自贸试验区的建设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研究严复的经济思想,深刻挖掘其思想内涵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叶世昌.从《原富》按语看严复的经济思想[J].经济研究,1980(07).

[2]严复.《原富》按语[C]//王蛑鞅.严复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286.

经济思想研究例10

引言:所谓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合理经济发展形态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使社会经济得以形成可持续经济发展模式。这种模式,本质上是现代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它正确地在经济圈、社会圈、生物圈的不同层次中力求达到经济、社会、生态三个子系统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生产、消费、流通都符合可持续经济发展要求,在产业发展上建立生态农业和社生态工业,在区域发展上建立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模式。总之,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延伸或在经济方面的具体化。

一、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产生和研究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就决定了以可持续研究对象的发展经济学与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的关系。从经济方面来讲,传统经济也就是传统社会生产方式、人类自身关系及其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反映。

如在传统经济中,受人与自然对抗认识的支配,那些非市场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不被作为经济资源和财富看待的,并日认为它们的供给是无限的,不考虑经济活动与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不断增长的经济财富作为经济学追求的目标,由于传统发展思想和理论指导,产生了严重的资源、环境、经济与社会的不良恶果,如它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短缺,导致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产生了产品分配中严重的两极分化,并由此引起了国际间和国内各种政治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传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持续,而且人类的生存面临着严峻的姚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类必然要对传统的发展思想和发展方式进行反思,以寻求能满足人类作为一个物种持续生存(这是人类社会的最大福利目标)和发展的道路,因此也就产生了经济可持续发展思想。比如:中国加入WTO以后,这使得中国利用外资的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2005年中国得到1000亿美元以上的外国投资,而20世纪最后10年中国吸引的外资大约是2500亿美元。如果中国实行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给外商投资带来新的机遇,中国政府已把吸引外商投资作为实施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还有对中国内部经济调整作了很大影响,促进了各种大型工程的实施。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及其研究意义

经济发展主要是以价值来表现,并以价值的变化来反映其规模变化的,但仅考虑价值的变化而不考虑其他的变化,那么经济发展很可能是没有保障的,所以分析经济发展,在注重价值分析的同时,一定要考虑其他方方面面,将它们与价值分析结合起来。

人们知道,在传统再生产分析中只考虑价值的生产与平衡,只要价值的生产是以扩大的方式进行、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该生产、经济就能正常进行,但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则不仅要求价值生产的扩大和各部分之间比例的正常,而且要求价值的生产与其他各种流量之间保持一定的比例,而且这种比例的要求更严格,如果达不到这种要求,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难以进行下去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就是因为其他各种因素,其中尤其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变化不能满足其要求的产物,所以要求经济发展必须与其他环境相适应。

保持经济系统稳定和发展,如果能量和自然资源输入经济系统的量,超过了自然系统再生产这些能量和自然资源的速度,就会出现经济发展不可持续的结果。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就是因为传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与能量消耗的速度,超过自然界再生产它们速度,使经济发展难以长久持续的结果。

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全人类的一项共同事业,实现这项事业对我国来讲更显重要和迫切。因为我国的生态环境质量更恶劣,资源短缺状况更严重,所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更为强烈。研究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条件、因难、思路和途径等、以此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可持续发展刻不容缓

1、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其发展模式是什么,却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因为如果仅仅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社会公平公正、公众参与等这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或共同范式而没有特定的战略模式,是难以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这些基本要求只能在特定的模式和在具体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而特定的模式与经济发展过程在不同的国情中是不同的,如对公平与公正的理解,不同的文化对它们的理解也就不同,对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方式与程度也不同,所以要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还必须制定出符合本国国情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特定模式。

2、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产生,最主要的就是生态环境和资源满足不了传统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要实现生态环境省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这方面的工作,在我国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与世界各国或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酷程度和资源的短缺程度是非常高的,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因此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需要,成为我国最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