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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主管工作安排模板(10篇)

时间:2023-03-01 16:37:09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1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为重点,以餐饮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规范试点,全面整治。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加强宣传,鼓励公众监督;积极探索加强餐饮油烟、噪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治理范围及标准

城区的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酒店、餐馆、食品加工业等单位(以下称餐饮单位)。遏制餐饮油烟、噪声污染势头,建立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达到如下标准:1、餐饮单位法定证照齐全,无店外经营和非法占道经营行为;2、餐饮单位安装使用优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油烟排气筒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环境,其设备噪声不超标,油烟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扰民;3、厨房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污水达标排放。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6月2日至6月10日)。市政府召开城区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专题会议,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餐饮单位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考察。

(二)调查摸底和试点阶段(年6月10日至7月31日)。市环保局组织对城区的餐饮单位数量、污染状况、治理设施安装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试点单位进行验收,召开现场推介会。

(三)全面治理阶段(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各餐饮单位按照试点单位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整改,安装优质合格油烟净化装置,市政府设立油烟专项治理奖励资金10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餐饮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各部门依据分工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餐饮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月1日至年2月28日)。市“三城联创”办组织检查、督导。环境监测部门对餐饮单位治理效果进行监测验收。各餐饮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各部门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向“三城联创”办报送专项治理书面总结材料。

四、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市长彭承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柯尊群、市环保局局长吴成昌任副组长,市“三城联创”办、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社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三城联创”办负责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的审定,检查督办;组织和协调各部门按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方案抓落实。

(二)各区政府根据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在本辖区内落实。

(三)环保部门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排放的统一监督管理。制定餐饮油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计划,组织试点,鼓励使用优质油烟净化设施,污染专项治理达标验收,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油烟的依法实施处罚。

(四)商务部门负责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的行业监督管理。将餐饮油烟、噪声治理要求纳入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及评优条件,引导和规范餐饮行业合法经营,合理布局商业与餐饮网点。

(五)公安部门负责餐饮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油烟管道清理检查,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餐饮单位依法督促其进行整改,积极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案件,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主体资格的登记审查。依法审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餐饮业应当提交的前置许可证件;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七)建设部门负责对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依法整治和取缔。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2

2015年5月底前,县城建成及旅游景区内有油烟排放的宾馆、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全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二、工作步骤

1、调查阶段(2014年3月1日至4月30日)

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餐饮业台账,掌握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措施。

2、整治阶段(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全面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辖区内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餐饮业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3、验收阶段(20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任务要求

(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油烟污染

1、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的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经过有资质监测部门监测合格后,通过环保部门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

3、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加强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4、要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

5、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限期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逾期未安装的,依法责令停业。

6、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依法实施取缔。

7、禁止在建成区内露天烧烤。

8、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三)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9、餐饮业单位全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10、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四)整治标准

11、所有餐饮业单位必须安装与本单位排烟量相匹配的,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的油烟需通过烟气排放管道达标排放,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12、在餐饮业单位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的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油烟净化器、风机及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需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

13、所有餐营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加强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负责对已办理环评手续或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油烟污染防治未达到要求的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责令停止排污,并予以处罚。

(三)城管部门:负责对室外无照餐饮摊点的监督管理。对油烟污染严重的室外无照餐饮摊点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依法予以取缔。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3

一、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年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本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及关键环节的控制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重点食品品种监督抽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发放“预警公告”,有效预防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红豆、生豆浆、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解决可能导致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和因素,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确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等制度,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逐级落实从校长、园长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到工作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理,着力减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对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着力减少风险隐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并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投诉举报制度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4

中图分类号:X5 文I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7)02-44 -03

一、引言

常州市地处江苏省南部,总面积4372平方公里,人口371万。据统计2015年常州市持有餐饮业服务许可证的单位有25603家,小型餐馆和小吃店约占总数的71.77%。餐饮业产生的油烟、噪声和油污水等污染问题,不仅对环境质量和市容市貌产生影响,还成为了居民环境投诉的焦点,最严重的辖区餐饮业投诉数量占总量的40%以上。职能部门现行的矛盾调处与污染控制措施效果不甚理想,餐饮业污染成为了环境管理和社会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在调研相关管理部门、餐饮业主和已立法城市的基础上分析常州市餐饮业污染控制管理现状,研究管理中的困难和原因,探讨适用于制定地方管理办法的立法思路及实施建议。

二、餐饮业污染控制管理现状

(一)审批管理现状

2008年前,环保行政审批是常州市餐饮业主领取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为促进“五小”行业的发展,自2008年起,此前置条件取消,市场监管局在发放营业执照的同时告知餐饮业主需办理环评手续,但无强制手段保证该程序落实,环保部门的监管基本演化为事后管理。

(二)污染控制现状

餐饮业污染控制主要通过环保设备进行污染物削减,根据餐饮业主的问卷调研结果,各类污染控制设备的安装率如图1。多数业主在居民投诉后安装隔音降噪设备,安装率不高;油水分离器的安装率仅35.3%,多数受访者表示知道油污水直排的影响,但由于资金有限或囿于空间仍不安装此设备。而油烟净化装置和专用烟道的安装率差值高达48.4%,即近半数的受访餐饮项目产油烟、异味和废气却未安装专用烟道,极易引起投诉。另外,据统计,仅27.1%的油烟净化装置是委托第三方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的。

由此可见,设备安装、运行维护不到位的现象严重,专用烟道和油水分离器的重要性有待普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也尚未建立。

(三)监管执法现状

常州市餐饮业污染的监督管理形式主要根据市民的投诉内容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环保部门负责与油烟、噪声和污水有关的投诉,处理流程为:审查、立案、调查取证、提出初步处罚意见、上级审批、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城管部门负责占道经营和垃圾乱置的投诉。处理流程为: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执行处罚决定。若投诉内容为异味、热污染等无明确标准的扰民问题,则由环保部门会同餐饮项目所在街道协调解决。

餐饮污染投诉的处理流程复杂,耗时长,且处罚决定多为“限期整改”。在此情况下,受罚业主往往会拖延整改、消极整改或拒绝整改,甚至通过关闭、转让店铺来逃避处罚。

三、餐饮业污染管理困难及成因分析

(一)事前监管基本处于失效状态

事前监管是指对餐饮业项目的建造进行监督,尤其是对选址和污染控制设备的安装进行审查。现阶段餐饮业“未批先建”现象极为严重,污控设备的审查机制有待完善。

1.餐饮业主环保意识薄弱

多数餐饮业主认为开办餐饮项目只需办理《餐饮业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据调查(如图2),仅19.0%的业主在店铺选址前知道需要办理环评手续,19.0%的业主至今不知需要进行环评,而知道环评中包含选址要求的仅有42.8%。因此,选址不当的问题在环评审批过程中屡见不鲜。

2.餐饮业项目布局规划缺位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行,新建大型餐饮建筑和商业综合体的选址基本符合要求。但新建商业建筑内餐饮业的数量及位置分布均由开发商根据市场情况配置。在此情况下,餐饮的业态发展、经营规模随市场的需求任意改动,造成部分项目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3.出租房屋用途管理监管不到位

房屋出租的过程中需要明确约定可行用途,尤其是商业用房需要根据周围条件限定是否可开办饭店、歌舞厅等。但在实际租赁过程中,物业或出租人对房屋用途缺乏监管意识,不了解具体的监管细则,导致居民区出现了许多迎合需求的低端餐饮业。

4.污染控制设施审批建设把关不严

目前,常州市有关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和污水预处理设备的审批机制不完善,随烹饪方式和烹饪数量的变化,餐饮业的产污量波动性较大,部分企业即使安装了相关设施,仍会出现油烟和污水超出设备负荷上限的情况。更严重的是,常州市绝大多数接管的餐饮企业未配套专业油污水处理设备,仅通过简单隔油便将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水质超标严重。

(二)事中监管难度较大

事中监管是指对经营中的餐饮项目监督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污染物的排放达标情况。

1.行业管理模式被动

常州市餐饮业数量庞大,同时存在着大量的无证经营者且分布形式多样,如“商住合一”、“上宅下店”等。有限的环保执法工作人员无法支撑对餐饮业的全面排查且环保部门对餐饮业的管理中,不具备采取查封、扣押、取缔等行政强制手段的权利,仅能督促其整改,管理效率不高。

2.达标排放检查手段行政成本过大

日常监管过程中,常州市环保部门会根据投诉记录,抽查检测有记录的企业的排放达标情况。据调查,执法人员单独对一家企业的油烟浓度和风量进行一次检查,需1~2小时,而油烟、油污水的排量和浓度均会因烹饪方式的不同而有极大的不确定性,须通过多次监测,才能对其排放达标与否进行判定。此检查方式行政成本过大且效率极低。

3.信息化高效管理机制推进困难

以油污染烟监控平台为例,建立在线监控平台,有利于环境污染的高效精准管理,但其技术性强,安装费高,若无强制规定及补贴政策,餐饮业主一般不愿安装并承担此费用。常州市现有监控对象为易产生矛盾的景区餐饮和大型餐饮企业,仅32家。

(三)事后管理,投诉调处矛盾突出

事后管理指根据投诉内容对餐饮店铺进行监督管理及矛盾调处。

1.投诉判定标准尺度不一

现有法律仅规定了设备噪声、油烟和污水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调处有关异味和热污染的投诉时,没有可以定量评价的标准;另一方面,民标与国标差距较大,即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个别投诉者仍会重复投诉,此时调解难度极大。

2.市民普遍存在“邻避心态”

多数居民对餐饮业持有“邻避心态”,既想消费方便却不希望影响自己的生活环境。由此导致了两个常见问题:一是即便餐饮企业已保证了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少数临近居民依旧会投诉;二是投诉者虽要求餐饮业主整改,却并不愿意提供方便配合整改,如外置专用烟道安装困难。

3.部分餐饮业主抵抗执法严重

小微餐饮多为业主全部收入来源,受罚时存在大量抗拒及逃避处罚的情形。强制关停可能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相关部门基本不采取此类措施,导致投诉解决效率较低,投诉者对行政执法人员产生不理解与反感。

4.职能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机制,处罚周期长

小微餐饮数量多、分布广、变更频繁,各职能部门对餐饮业的管理还未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执法过程中遇到需要罚款、停业整改或关闭的店面时,必须上报批准,此流程耗时较长,大量业主逃避处罚导致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却仍难以全面落实处罚。

(四)相关法律不完善

执法依据方面,由于《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正在修订,《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苏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正在制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部分内容又与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执法人员在处理餐饮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时会出现有法难依和无法可依的局面。

四、常州市地方立法思路

常州市地方立法可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以上位法为依据,参考已立法城市经验,按照源头治理、协同管控,从严管理、突出重点,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的原则制定地方餐饮业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一)严控规划与选址

从已立法城市调研情况来看,上海通过对商业综合体和餐饮集聚楼中的轻重餐饮做了详细布局,基本消除了周围居民投诉的现象。常州市餐饮业污染控制应在源头上结合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定环境保护详细引导,明确鼓励、限制或禁止建设餐饮项目的范围,形成环境功能明晰,业态分布合理的格局。

(二)确保部门监管职责并建立协作机制

餐饮业环境污染的管理涉及了规划、建设、房管、工商、排水管理、质监、环保和城管等部门,通过地方立法可将各部门职能一一界定,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防止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并细化管理标准

通过地方法律对餐饮企业的清洁能源使用、环保设备安装、使用、维护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进行详细规范。不仅可为职能部门提供了审查标准,也为餐饮业主提供了守法的标准与依据。

(四)完善罚则并明确法律责任

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实际情况细化罚则内容,明确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人员、业主以及房屋出租人等的责任,加强各方的自我监督与互相监督。并针对小微餐饮项目流动性大的特点,设定简易现场执法程序,利于行政处罚的落实。

五、实施建议

(一)餐饮业污染的管理要以解决投诉为主要目标

现阶段常州市乃至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环保的治理重点仍是工业污染问题,在有限的行政资源框架下餐饮污染的管理应以解决投诉为出发点和目标。违法餐饮店铺数量的压减是一个市场结合法制长期管理的过程,对个别处罚无法落实的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酌情追究。

(二)逐步下放环境监管的部分职能于街道

街道职能部门对其管辖区域内的店铺位置及周边居民更为了解,更善于调解餐饮业主和居民之间的矛盾。根据上海市2年多的跟踪调研,逐步将餐饮业从业环保要求咨询和投诉调解的职能下放至街道,能提高环境监管的效率并降低餐饮业后期整改成本。

(三)重视市龆圆鸵业的调整引导作用

近年来城市商业综合体发展迅速,既有的单体商场也陆续引入餐饮项目。在此市场行为的推动下,一些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散餐饮项目有望逐渐淘汰。青岛市也正利用此市场机制,逐步引导居民区附近的餐饮业项目搬迁或改变餐饮类别,促进餐饮业和居民住宅楼分离。

(四)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以新建餐饮业项目的业务办理流程为主线,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网络,公开新版餐饮业行政许可的相关事宜,可保证当事人清楚所有事项,避免程序错漏。同时,各执法部门间可通过平台相互通报餐饮业管理信息,并实施联合年审制度,对不合格的单位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五)适当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

通过规范市场机制,逐步将餐饮企业环保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在线监控交由第三方企业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第三方企业进行管理和考核。上海市已将油烟监测监控交由第三方管理,不仅提高了管理效率,还能规范餐饮业的设备市场。

(六)建立宣传渠道,提高餐饮业主环保法律意识

各职能部门可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开设热线及建立网络平台等宣传方式,为餐饮业主建立信息渠道,提高其环保法律意识。

六、结论

常州市有必要制定餐饮业地方管理办法。通过立法,有助于完善餐饮选址、落实污染防治设备安装、运行、维护,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促进信息共享平台和第三方管理机制的建立。同时,在实际管理中需综合运用市场和法制。严格新建餐饮项目的选址和设备安装审查,逐步引导已建餐饮项目的整改与搬迁,最终实现常州市餐饮业的环境友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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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智强,男,山东菏泽人,河海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硕士,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程师,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研究方向:环境保护政策;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5

武汉市~口区崇信路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聚集了40家左右的小餐饮商户,经营着快餐、饮品、小吃等,进餐高峰期人流量可达2千人次,小到几平米的奶茶店,大到有十几张桌子的餐饮食品提供单位,其后厨均安装了摄像头,玻璃窗外、送餐区墙面、用餐区均安装了液晶显示器,时刻直播“里面”的画面,监管+规范彻底改变了该地段脏、乱、差的现象,成为名副其实的“便民服务区”。

家住崇信路附近小区的张友芬阿姨介绍道,“过去崇信路街面 脏兮兮,店铺油沥沥,经营隐患多, 民众哀怨起”。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武汉市老城区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武汉市食安办制定了《武汉市规范设立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考核办法》《武汉市规范设立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考核工作方案》 《小餐饮便民服务区食品安全检查考评评分标准》等,将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考核列入全市食品绩效考核中。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姚彬介绍说,市政府把食品安全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年度绩效目标责任考核,权重不低于3%;市食安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办工作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集贸市场等纳入“大城管”考核体系, 每月对16个区(管委会)、98条街道进行考评和排名通报,并按规定实施奖惩;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与武汉市一样,几年前湛江市餐饮业“脏、乱、差“问题十分突出,5000多家餐饮店中就有2/3的店没有去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性证照。路边大排档遍地开花,只要有一口锅就敢办快餐店,有一块地就敢建餐馆,占道经营十分严重。

由于大排档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比较突出,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加强大档排监管的同时,力推“明厨亮灶、集中经营”模式,硬件、软件、配件一起上,整体推进落实。

湛江市副市长梁志鹏坦言, “明厨亮灶”是规范餐饮行业依法诚信经营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2年推行“明厨亮灶”以来,湛江市已建成“明厨亮灶”示范店 500家,“阳光厨房”示范店666家, 食品安全示范街15条。通过这一举措,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甚至自觉行动,使政府监督和市场监督得到了有机的结合。

“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白富美”

阳光是大道理,透明是大智慧。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借助“明厨亮灶”,应用互联网最新技术,创新打造“透明安全餐饮”新模式,实现全业态、全流程可覆盖。

北京全市拥有几十个正在蓬勃发展的各类商业聚集区(圈)。“商圈内餐饮业商户推行‘明厨亮灶’带来的直接优势被越来越多的商户所看到并渐渐地接受,现在商圈内餐饮业商户施行‘明厨亮灶’已经成为‘标配’,如果某餐饮食品提供单位没有打开厨房‘禁地’,商圈物业就不会与承租客签约。”朝阳大悦城物业负责人李经理介绍说。现如今,北京市西单、东单、朝阳路等商圈内餐饮服务单位均实现了“明厨亮灶”。

“卫生搞得好,生意自然好。明厨又亮灶,食客自来到。”43岁的刘海建是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太平湖竹园土菜馆”的老板, 当谈及在店里安装电子显示屏幕实时显示后厨的“一举一动”时,他坦言刚开始确实感觉到有压力。

“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 将食品加工过程、将风险点展示给大家观看、监督,是我们自信的表现,也是让消费者放心就餐的有效措施。”河南省濮阳市、许昌市餐饮食品从业人员表示,“互联网+明厨亮灶”不仅带来了食品安全管理的新面貌,也催生了科学管理的新思路,将后厨管理与消费者监督有效的结合起来,营造出了更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成都市青羊区部分餐馆大堂醒目位置放置了二块显示屏。一块电子显示屏实况“直播”厨房操作全过程,使消费者能够看清后厨操作情况,同时将所采集图像资料在本地保存15天,属地食品药品监管所也会对餐饮企业进行远程监管。第二块电子显示屏为电子互动触摸屏,向消费者公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重要信息。

“透明”透出安全和诚信

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造性地提出了“餐饮食品安全+互联网”的共治模式,将暗厨变明厨,将后厨推前厨,依靠透明共治来“保舌尖安全”,在破解了当前食品监管难题的同时,探索出了一条社会共治的新路径。

张来平是江苏省清江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员,他指着摆放在桌子上的一片小小的试纸说,这是用来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情况的,每次检测过后,学校食堂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不仅要填写挂在一旁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记录”,而且还要把它和被测过的蔬菜放置在一起,拍张照片,然后上传到“淮安透明安全餐饮共治平台”上。

“淮安透明安全餐饮共治平台”上共包括一个系统、两大平台和三类终端。一个系统是淮安市透明安全餐饮网络信息系统,所有餐饮安全相关资源整合在一个电子数据库中,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监管提供基础数据,为企业提供自律标准;两大平台是政府监管平台和行业自律平台, 政府监管平台全过程收集群众点 评、执法监督数据并进行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平台主要收集行业成员自主的生产经营信息和 管理从业人员远程培训考核;三类终端是指信息交换终端、移动执法终端和掌上餐饮终端, 初步实现群众参与立体化、查询点评便捷化、餐饮管理电子化、风险即时化、监管执法公开化和评价管理指数化的“六化”目标。

江苏省淮安市主动顺应新形势,应用新技术,探索“透明安全餐饮”新模式是近年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四个最严”,促成社会共治格局的一个缩影。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6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餐饮经济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2009年全社会餐饮业零售总额达到17998亿元,同比增长16c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4%。目前,全国餐饮业营业网点接近500万个,主要包括酒楼、酒家、餐厅、餐馆、大小排档以及企事业单位所属的职工餐厅。餐饮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消除它对资源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压力和该行业特有的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的压力。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能源和资源消耗,并产生油烟、废水、地沟油、噪声和大量一次性消耗品和厨余垃圾。当前在低碳经济的国家大方向下,生态、绿色、节能、环保、安全等概念,已成为餐饮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主流和重点。餐饮企业在经营中实施绿色管理和清洁生产技术,可以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实现餐饮业产业转型,增强餐饮产业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餐饮企业生产流程与排污特点

(一)餐饮企业厨房、餐厅生产服务流程

餐饮企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经营面积为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在150座以下。餐饮企业一般综合性的厨房和餐厅生产服务流程如图-1所示。

(二)餐饮企业排污种类

1 废气排放。餐饮企业的废气排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燃煤、燃气锅炉等所产生的煤烟废气,这些煤烟废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对环境危害极大;二是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此类废气含苯并芘浓度高,刺激性强,有异味,易引发人类呼吸道疾病;三是餐厅内顾客吸烟产生的烟雾,烟雾中含有苯并芘、砷、镉、甲基肼、氨基酚等焦油物质。由于餐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废气排放量大,餐饮废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2 废水排放。餐饮企业废水排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清洗各类食物、餐具、毛巾、餐巾等织物所排放的废水,这类废水含有洗涤剂;第二类是日常洗漱、冲厕、拖地等产生的生活废水,这类废水富含碳水化合物、氨基酸、各种合成洗涤剂等成分,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其cod平均浓度一般在600 mg/l~800mg/l之间,这些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易使江河产生富营养化现象,污染水体,使水体变质发臭。

3 固体垃圾排放。餐饮企业产生的固体垃圾主要有餐饮垃圾、一次性餐具垃圾、清扫垃圾等。餐饮垃圾主要是餐饮企业在采购、储藏、预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产生的各种残余废弃物,这些垃圾分解腐烂快、常有腐蚀性并能产生恶臭;一次性餐具垃圾主要是使用过的一次性台布、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巾、一次性餐盒等,大量使用一次性餐具,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如不按要求收集、处理,将严重污染环境。

4 噪声污染。餐饮企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有3种:一是厨房烹饪所用炉具、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所产生的噪声;二是室内制冷设备和室外空调机所产生的噪声,对人的危害较大;三是顾客使用餐厅娱乐设备、喧哗产生的噪声。

二、餐饮企业实施绿色管理与清洁生产策略

(一)强化绿色管理理念

餐饮企业绿色管理是指餐饮企业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其经营管理中,处处考虑环保、体现绿色,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绿化,实现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增效等目标,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优的新型管理方式。

1 全过程实施绿色管理。根据生命周期理论,餐饮企业的生命周期是从企业建设的规划开始,需经历设计、施工、营运、停止经营或拆除等阶段。目前我国餐饮企业能源费用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30%,许多餐饮企业单位能耗过高,运行消耗大,就是由于当初设计不良造成的。因此餐饮企业从建设所用材料及经营所用设备等的采购开始,就应考虑绿色节能、减耗。不少餐饮企业能耗高、能源成本高,与企业建筑、相对位置、设备选用等有很大的关系。如:建筑外墙面积太大、外墙材料隔热、保温性能差;能源中心离主体建筑距离远;空调系统设计不合理;灯具过多、节能性差;水龙头出水量大等。餐饮企业在经营全过程中,要把绿色管理的理念、措施贯彻到整个生产循环中去,针对原料选购、原料储藏、预处理、食物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做好节能、减耗、减排等工作。开展绿色营销,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提升企业绿色生产力。

2 全方位实施绿色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绿色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企业绿色管理工作。以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0)等为理论基础,建立适应本企业的综合管理体系,从企业绿色文化(法律法规、计划控制、员工参与、对客宣传)、绿色餐饮(设备设施、餐厅环境、采购储存、餐饮生产、餐饮服务)、绿色管理(节水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垃圾管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全方位确定绿色管理体系的评价指标和内容。餐饮企业应妥善处理经营、安全、环保三者的关系,加强对顾客的绿色环保宣传,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全方位应急预案。

3 全员参与绿色管理。企业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执行者,绿色管理需企业员工全员参与,以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企业员工应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企业应形成绿色环保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不断地对员工进行绿色技术、技能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制定餐饮企业道德规范,以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充分调动员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以实现绿色经营战略和清洁生产目标。

(二)实施清洁生产

1 清洁生产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给出了清洁生产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

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2 清洁生产审核。餐饮企业的清洁生产应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始。通过审核,确定生产过程中不符合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之处,分析高耗能、污染物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开发了我国的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包括筹划与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七个环节。针对餐饮企业经营中,资源浪费大、能源消耗高等问题,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应将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作为重点。

(三)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1 生产设备要求。生产设备要求主要指供配电系统、制冷设备、消防设备、照明系统、炉灶设备等五方面的要求。参照我国《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的要求,供配电系统要求变压器负载率要大于30%,功率大于0.9;制冷设备应采用环保型设备,如环保型冰箱、空调,大型餐饮企业使用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消防器材必须使用清洁灭火剂,禁止使用哈龙灭火剂;照明系统要求使用绿色照明系统,采用高效节能灯,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灶炉燃烧器节能、环保,重点控制干烟气氮氧化物浓度、干烟气一氧化碳浓度、热效率、噪声等。

2 能源与资源要求。主要是能源使用类别、原辅材料的选用、一次性餐具使用率、单位餐次能耗、单位餐次水耗等五方面。餐饮企业清洁生产必须使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原辅材料主要使用检疫合格的肉类、绿色、有机或无公害蔬菜等绿色食品,不用野生保护动物做原料;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使用无磷洗涤剂、使用无毒无害的烟道清洗剂;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木制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台布、一次性餐巾;单位餐次的能耗量和单位餐次水耗量可根据菜系经营实际需求,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以宣传教育向员工灌输环保、资源节约意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予以落实。

3 环境管理要求。包括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相关方环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制度五方面。制定原辅料采购、储存、烹调和餐饮服务阶段有关节能、环保和降耗的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控制油烟排放是餐饮业废气处理的重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是行之有效的手段,通过净化,有效去除油雾和vocs,最大限度地减少油烟向空气中的排放,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餐饮企业应力求从源头上减少餐饮垃圾的产生量,按相关环境标准对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建立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监控体系,有针对相关方的污染控制程序并有效实施;按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并达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针对餐饮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

[参考文献]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7

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强化应急管理等保障措施,认真开展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推行网格化监管,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全面提高旅游季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新区形象添彩,为建设宜居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整治重点范围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三)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含农家宴);

(四)建筑工地食堂;

(五)特色餐饮街;

(六)窗口单位、繁华商业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餐饮单位。

重点整治内容

(一)证件齐全、有效。餐饮单位在醒目位置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件,悬挂或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二)索证齐全、登记完善。餐饮单位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齐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完善。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食用油脂、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及其原料。

(三)原料合格。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注水肉、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严禁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四)严查“违禁超限”。严禁餐饮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

(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加工食品流程和设施布局合理,食品加工、存放无交叉污染,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餐饮加工的工具、容器、设备应保持清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制作凉拌菜达到“五专”的要求,严格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时间安排

2014年4月22日-2014年10月31日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2日-4月30日)

各稽查中队要组织辖区内重点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开会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培训,提出工作要求,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指导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责任单位:各稽查中队。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30日-5月10日)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从许可证管理、量化分级公示、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管理、索证索票管理、加工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深刻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按照规定认真整改。

责任单位:辖区内各餐饮单位。

(三)专项整治阶段(5月11日-10月10日)。

各稽查中队在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大型以上餐馆及窗口单位、繁华商业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按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

各稽查中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原则,坚持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消除重点业态、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从根本上取得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动权。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重点治乱,依法惩处,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稽查中队。

(四)督导检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局里将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对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部门:餐饮保化品监管处、各稽查中队。

(五)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8

一、整治目标

落实液化气使用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打击无证餐饮经营单位使用液化气,切实保障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使用安全,严防因操作使用不当、设施陈旧老化引发液化气燃爆事故。

二、整治范围

对辖区内星级以上餐饮经营单位、“九小场所”餐饮经营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和无证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液化气进行全面整治。

三、责任分工

1、安监办、市政园林环卫中心负责液化气充装单位检查整治工作。

2、企管办负责星级以上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3、工程管理办负责建筑工地液化气整治工作。

4、派出所、正阳路派出所、市场派出所负责辖区内“九小场所”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5、工商所负责辖区内无证餐饮经营单位液化气整治工作。

6、教委办负责学校、幼儿园液化气整治工作。

7、各社区(包括城市居委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所有液化气使用单位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9

一、餐饮企业生产流程与排污特点

(一)餐饮企业厨房、餐厅生产服务流程

餐饮企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就餐座位数在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经营面积为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在150座以下。餐饮企业一般综合性的厨房和餐厅生产服务流程如图-1所示。

(二)餐饮企业排污种类

1废气排放。餐饮企业的废气排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燃煤、燃气锅炉等所产生的煤烟废气,这些煤烟废气中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对环境危害极大;二是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此类废气含苯并芘浓度高,刺激性强,有异味,易引发人类呼吸道疾病;三是餐厅内顾客吸烟产生的烟雾,烟雾中含有苯并芘、砷、镉、甲基肼、氨基酚等焦油物质。由于餐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废气排放量大,餐饮废气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污染源。

2废水排放。餐饮企业废水排放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清洗各类食物、餐具、毛巾、餐巾等织物所排放的废水,这类废水含有洗涤剂;第二类是日常洗漱、冲厕、拖地等产生的生活废水,这类废水富含碳水化合物、氨基酸、各种合成洗涤剂等成分,还含有细菌、病毒等使人致病的微生物,其COD平均浓度一般在600mg/L~800mg/L之间,这些废水如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易使江河产生富营养化现象,污染水体,使水体变质发臭。

3固体垃圾排放。餐饮企业产生的固体垃圾主要有餐饮垃圾、一次性餐具垃圾、清扫垃圾等。餐饮垃圾主要是餐饮企业在采购、储藏、预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产生的各种残余废弃物,这些垃圾分解腐烂快、常有腐蚀性并能产生恶臭;一次性餐具垃圾主要是使用过的一次性台布、一次性筷子、一次性餐巾、一次性餐盒等,大量使用一次性餐具,造成较大的资源浪费,如不按要求收集、处理,将严重污染环境。

4噪声污染。餐饮企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有3种:一是厨房烹饪所用炉具、抽油烟机、排气扇等所产生的噪声;二是室内制冷设备和室外空调机所产生的噪声,对人的危害较大;三是顾客使用餐厅娱乐设备、喧哗产生的噪声。

二、餐饮企业实施绿色管理与清洁生产策略

(一)强化绿色管理理念

餐饮企业绿色管理是指餐饮企业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其经营管理中,处处考虑环保、体现绿色,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全面绿化,实现节能、减排、安全、环保、增效等目标,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优的新型管理方式。

1全过程实施绿色管理。根据生命周期理论,餐饮企业的生命周期是从企业建设的规划开始,需经历设计、施工、营运、停止经营或拆除等阶段。目前我国餐饮企业能源费用成本约占总成本的20%-30%,许多餐饮企业单位能耗过高,运行消耗大,就是由于当初设计不良造成的。因此餐饮企业从建设所用材料及经营所用设备等的采购开始,就应考虑绿色节能、减耗。不少餐饮企业能耗高、能源成本高,与企业建筑、相对位置、设备选用等有很大的关系。如:建筑外墙面积太大、外墙材料隔热、保温性能差;能源中心离主体建筑距离远;空调系统设计不合理;灯具过多、节能性差;水龙头出水量大等。餐饮企业在经营全过程中,要把绿色管理的理念、措施贯彻到整个生产循环中去,针对原料选购、原料储藏、预处理、食物加工、菜品消费等环节,做好节能、减耗、减排等工作。开展绿色营销,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提升企业绿色生产力。

2全方位实施绿色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绿色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企业绿色管理工作。以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0)等为理论基础,建立适应本企业的综合管理体系,从企业绿色文化(法律法规、计划控制、员工参与、对客宣传)、绿色餐饮(设备设施、餐厅环境、采购储存、餐饮生产、餐饮服务)、绿色管理(节水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垃圾管理、保障体系)等方面全方位确定绿色管理体系的评价指标和内容。餐饮企业应妥善处理经营、安全、环保三者的关系,加强对顾客的绿色环保宣传,逐步建立完善有效的全方位应急预案。

3全员参与绿色管理。企业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执行者,绿色管理需企业员工全员参与,以树立企业的绿色形象。企业员工应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企业应形成绿色环保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不断地对员工进行绿色技术、技能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制定餐饮企业道德规范,以制度约束员工的行为,充分调动员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以实现绿色经营战略和清洁生产目标。

(二)实施清洁生产

1清洁生产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给出了清洁生产的定义: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

2清洁生产审核。餐饮企业的清洁生产应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开始。通过审核,确定生产过程中不符合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之处,分析高耗能、污染物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清洁生产方案,使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开发了我国的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包括筹划与组织、预评估、评估、方案产生和筛选、可行性分析、方案实施、持续清洁生产七个环节。针对餐饮企业经营中,资源浪费大、能源消耗高等问题,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应将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作为重点。

(三)清洁生产技术要求

餐饮主管工作安排例10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

我局把环保工作列入局领导班子会议内容,多次研究部署,成立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所、办公室、食品局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安排,全面推进环保工作。

二、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扎实推进。累计印发餐饮服务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知书220多份,明确餐饮经营户严格按照要求安装并保持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

二是“两两结合”,常抓不懈。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明确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中,把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运行和清洗纳入检查项目,做到常抓常管;专项治理和常规业务相结合,明确要求餐饮经营户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时,必须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及时清理。全局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检查餐饮经营户600多家次,全县已有813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三是联合执法,协调推进。积极协调城管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10多次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餐饮油烟工作;四是问题导向,重点整治。我局以中央环保督察时发现的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自查整改,突出二厂商贸街、和谐家园和龙翔花园餐饮经营户集中区域整治的重点,集中治理,常抓不懈。

三、散煤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履职,突出重点:无照经营散煤行为,在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行为,销售不符合标准散煤的行为,在农村地区销售、燃用硫份超过1%、灰份超过16%的散煤行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散煤销售和监管长效机制,规范煤炭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散煤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场地、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登记事项,打实治理基础,建立散煤经营主体台账,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户进行拉网式检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强化流通领域散煤监管的工作要求,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禁售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散煤销售经营户,督促其注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或经营场所,停止散煤销售经营活动,搬离禁售区。

三是依法监管,从严查处。对仍在禁售区内从事散煤销售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户,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从快予以查处。禁售区内不再注册登记新的散煤销售项目。加强禁售区外散煤销售网点的监管,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防止煤炭及制品流入禁售区内。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四是畅通渠道,加大宣传。建立媒体沟通机制,通过门户网站、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散煤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扩大社会影响力。3月份,我局连续召开两次所长调度会,安排部署散煤和餐饮油烟整治。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对于散煤、油烟的投诉,坚决查处。

通过近几个月的摸排、整治,辖区内已经全部取缔散煤堆场,禁燃区内无散煤经营销售。

四、下步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