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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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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1

在社会学理论中,文化(culture)主要指社会性的精神产品,如知识、信仰、艺术、道德、风俗等。在国际政治学理论中,文化主要指个体通过互动而形成的共有知识或集体知识,它是一种社会共有的、结构化了的知识,包括规范、惯例、风俗和制度等。以亚历山大·温特为代表的建构主义学派对文化以及与之相关的规范、认同等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独特的国际政治理论。根据建构主义的研究,国际关系中的文化是指不同国家行为体经过国家间互动、社会学习而共同拥有的国际规范、国际制度和国际规则,它包括国际法、国际机制、国际惯例和国际共识等知识标准。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层面的文化是指社会建构的共有知识,即共有观念,这种个体之间共有的和相互关联的观念和知识,既包括信念(belief),也包括意愿(desire)。

规范(norms)是与文化直接相关的一个概念。任何文化都具有规范的作用。作为一种社会约定,规范也是经由社会建构的,主要包括规则、标准、法律、习惯、习俗等。因此,规范是一种对拥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体的适当行为的集体期望和预期,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能够创造出行为模式。文化规范不仅是影响国家行为的因果性力量,更是建构国家外交政策的构成性要素。主要的国际政治理论,包括新自由制度主义,都认识到规范的重要性,但是建构主义认为规范对形塑国际关系的作用要超过新自由制度主义所认识到的规定国家行为,并强调重新定义国家利益、建构国家身份和培育集体认同是其更深远的影响之所在。(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London:Routledge,2001,p.4.)

认同(identity)原本是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概念,指某社会行为体的自我同一性和个性,是本社会行为体区别于他社会行为体的规定性,或者说是社会行为体之所以为“我”而非“他”的规定性。(注: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在建构主义那里,认同一词含有身份、特性和认同(同一性)三方面的含义。认同的形成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基于他人的社会承认之上的一种自我表象,这种自我表象的内容要和其他行为体对该行为体的再表象取得一致性”,换言之,个体从他者的眼中获知自我的身份,身份“存在于和他者的关系之中”。(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

集体认同(collectiveidentity)是认同发展的一种高级阶段或高级形式。认同本身是一个认知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自我和他者的界限会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并在交界处产生完全的超越。温特认为:“完全的认同是很难产生的……,但是,认同总是涉及扩展自我的边界使其包含他者。”(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认同跨越行为体的“知识”边界,从自我延伸到“他者”,将他者纳入自我的身份界定中,建立更为广泛的身份共同体、利益同心圆。这种跨越是自我身份社会化的过程,其结果是属于群体的国际集体认同的出现。国际集体认同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既可以表示行为体对相互间朋友身份的积极认同,也可以指对敌对关系的消极认同,基于集体认同建造的国家间关系既可以是冲突性的,也可以是合作性的。(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7页。)积极的认同关系使行为体在认知上把他者看作是自我的延伸。(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七章。)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相对于政治、经济、军事而言,文化、规范与认同是较为隐性和富有弹性的范畴。在冷战结束后以及全球化时代,文化、规范和认同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倍受关注。从文化的维度,通过文化、知识、规范、利益、认同等概念可以推演出解释和预测国家行为和国际关系的新的结构范式。认同理论就是在承认国际社会物质结构的前提下,重点强调由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及行为规范构成的社会结构对国家行为的决定性影响,并着重研究行为主体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注:乔卫兵:“认同理论与国家行为”,《欧洲》2001年第3期,第26—35页。)

文化、规范、认同三个概念紧密相关:文化通过构建共有观念或知识塑造国家这一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归属;行为体在社会实践活动即互动中明晰彼此身份特征,界定“自我”与“他者”,以及各自的利益,建立各种行为规范;规范不仅对行为体具有因果性作用,更具有构成性影响,即规范不但能够因果性地规定行为体的外在行为,而且更重要的是“构成性”地影响行为体的内在认同;规范的内化表现出行为体对可依赖性的集体预期的回应,集体认同的深度和广度则主要取决于规范内化的程度。

国际集体认同的建构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动态过程,结构变动的核心在于文化观念的变动。温特认为,社会结构形成和存在的条件是行为体社会实践的结果:行为体之间的互动造就了社会结构,这种互动的过程是社会结构存在的基本条件。行为体可以建构一种结构,也可以分解这种结构,并建立另外一种结构,新的结构是由完全不同的文化观念构成的。

构建国际集体认同的核心要素包括物质力量、文化先进性以及行为体的地区与全球意识。虽然国际集体认同是观念性结构,但物质性因素具有观念性因素所不能取代的构成性作用。尽管温特认为诸如国家实力等物质性因素不可化约为文化观念因素,而且它们只有通过社会结构才对行为体的行为产生影响,(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4页。)但是这并不能否认社会化了的物质因素对建构国际集体认同的价值。根据建构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设想,在建构和平共同体的历程中,强国的作用主要不是依靠威慑或劝说,而是凭籍一种权威吸引力,即因政治进步、经济发展和安全责任而产生出一种权威磁场,吸引着其它国家“心向往之”,纷纷加入由核心国主导的共同体中。(注: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的‘共同体和平论’”,《欧洲》2001年第2期,第18—25页。)

集体认同的性质取决于文化的先进性,即由积极文化建构的集体认同将导致积极、合作性的国际关系;反之,将生发出消极、敌对性的国际关系。温特分析了国际社会的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认为它们分别建构了不同的身份关系: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在霍布斯文化中,行为体相互敌对,任意地使用暴力以图消灭或统治对方,杀戮和被杀是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关系的特征。洛克文化中行为体的竞争对手关系使各国摆脱了你死我活的战争状态,竞争与合作构成了洛克文化国际关系的特征。而基于朋友角色的康德文化则使行为体培育出朋友关系的身份和认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模式超越了竞争与合作,不仅不以对方为敌,而且将对方的利益内化为共同体的利益,并由此建立了新的合作观念。康德文化中的合作高于洛克文化中的合作,后一种合作是作为自助的行为体之间的竞争手段出现的,而康德文化中的合作已经进化为行为体利益的一部分。在三种无政府文化中,康德文化是最高级的文化形态,因此康德文化建构了不可能在其它文化中出现的友谊式的国际关系。(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6章。)

收益或利益是国家合作的目的与基础。在收益的分配问题上,若参与国只关心相对收益,即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不从绝对收益,即参与者都可得益的角度考虑合作,那么国家之间形成的只能是消极的集体认同,由此架构的国家间关系则只能是没有合作余地的零和博弈。例如,在霍布斯文化下国家间没有任何合作的可能性。只有当参与国认为合作能使每个成员都能从中受益,即每个人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并因而舍弃对相对收益的追求,关注合作区域或更大范围内参与者的利益,视区域利益或全球利益为实现个体利益的必然步骤,各国间才能培育出地区意识或者全球意识,形成积极的集体认同。积极的集体认同不仅能使合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到增强,而且使合作的范围得以扩大、稳定性得以提高。(注:参见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133页。)

集体认同与国家外交决策

集体认同对国家行为特别是国家外交决策的作用通过两个渠道得以实现:一是通过界定国家的利益,影响国家的行为,尤其是对外关系的选择;二是生成国际规范,通过规范规定国家的外交行为,制约国家的外交政策。

(一)认同、利益与国家外交决策

一国外交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是由这个国家的利益决定的。国家利益在一国的对外政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卡尔在《二十年危机》中指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国家利益是衡量外交政策的最高标准,正如摩根索所言,利益是评价和指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当然,决定国家利益的因素不仅仅指现实主义理论所强调的物质权力,而且包括由社会建构的国家身份和集体认同。温特指出,国家利益不仅包括安全利益(即安全)、政治利益(即独立)、经济利益(即财富),还包括精神利益,如集体自尊等。(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4页。)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国家利益主要是由国家身份这一包括物质结构在内的观念结构直接塑造的。国家利益常常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行为体的行为由利益决定,利益由行为体的身份与认同界定,即“国家利益源于国家认同”(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the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身份塑造利益,是利益(包括物质利益和观念利益)而不是观念本身直接支配着人们的行动。(注:[德]玛丽安妮著,阎克文等译:《马克斯·韦伯》,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6年版,第347—348页;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图宾根:J.C.B.摩尔公司1920年版,第252页。转引自汉斯·J·摩根索:《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页。)国家只有在具有某种身份和利益后,才能采取与其身份和利益相符合的行动。

认同是利益的基础。(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p.391—425.)行为体的身份包含了利益的成分,身份是利益的前提条件。有时行为体可能会根据利益选择身份,但是这些利益自身仍然是以更深层的身份为先决条件的。而身份并不等同于利益,也不能还原为利益。身份规定了行为体的社会属性,利益表示则是解释行为主体行为动机的内窥镜。行为体的利益依赖于身份,身份是行为体的利益指针。故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因;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0页。)身份与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构成行为体的行动。

国家作为具有人的社会特性的行为体同时拥有多种身份,其行为是被许多根植于多重身份的利益所驱动的。(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92页。)各种身份根据行为体对其意义的重视程度形成一定的等级排序,因而有些身份是表层和次要的,而有些则是核心和根本的。对于国家来说,当身份出现冲突时,核心的需要往往胜出并居于第一重要的地位。比如,是国家对内最高对外不可侵犯的身份,因此安全需要成为国家的核心利益。但当某种次要的身份受到威胁时,其重要性往往会超出没有受到威胁的重要身份。(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9页。)一种认同,只有处于变动或危机当中,才会突显出它的重要性。(注:王昱:“论当代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文化认同问题——兼论欧盟的文化政策及其意向”,《国际观察》2000年第6期,第49—54页。)

国家利益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利益是由行为体的身份建构的,国家在与其它行为体的互动中重塑新的身份,形成国家间新的认同,国家利益也随之改变。因而国家利益也是行为体与国际社会互动的结果。在互动中行为体重新认识社会环境中的自我,即“我应该是谁”,对自我身份进行重塑。当行为体的观念认同与身份定位发生转化时,行为体将重新界定利益追求的类型、目标和程度。国家利益源于国际社会化,是社会学习的结果。故国家利益不是先验给定的,而是产生于社会互动和社会化的过程中。(注:JefferyT.Checkel,“TheConstructivistTurninInternationalRelationsTheory”,WorldPolitics,Vol.50,No.2,

January1998,p.326.)托马斯·伯格认为,今天的德国和日本与二战前的德国和日本存在根本的不同,反军事主义已经成为德日作为国家自我意识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且体现在国内规范和制度中。(注:ThomasBerger,“Norms,Identity,andNationalSecurityinGermanyandJapan”,inPeterKatzanstein

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Politics,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96.)卡赞斯坦对战后日本和德国的警察和军队作了相似的分析。观念型塑并影响着国家行为体的认同与利益,观念的变化意味着国家利益的变动。国家利益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它是通过与国际社会形成的相互作用而建构的。(注:参见PeterKatzansteined.,TheCultureofNationalSecurity:NormsandIdentityinWorld

Politics,p.2.)

当旧的国际格局被打破,新的国际秩序正在形成之时,人们往往通过对历史的重新阐释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以着眼将来。而对历史的重新阐释带来的是“自我”、“他者”的重新定义,以及“自我”与“他者”关系的改变,国家利益亦随之发生相应变化。二战后,美国成为西方世界的主导者,遏制苏联成为维系美国身份的纽带,冷战帮助美国政府和人民之间形成这种认同。冷战的结束改变了国际形势,也终结了美国遏制苏联的认同。原有的敌手和威胁不复存在,认同随之削弱,遏制也失去了身份依托。因此,亨廷顿指出,美国应根据新的认同观,针对新的安全威胁和道义挑战,调整美国的国家利益,“调动新的资源以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注:SamuelHuntington,“TheErosionofAmericanNationalInterest”,ForeignAffairs,September/October,1997.)

(二)集体认同、规范、制度与国家外交政策

如前所述,身份塑造利益。身份是认知建构的产物,在认知过程中,行为体的自我界线变得模糊,并在交界处与他者产生融合,集体认同由此出现。由于界定行为体利益的个体身份转为集体身份,行为体的利益构成也因此得以重塑。但集体身份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具有某种同样身份属性的行为体之间必定产生集体认同。比如,法国和阿尔及利亚具有某种共同属性——都讲法语,但两国却无法建立认同感。(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页。)原因在于身份认知是一个利益渗透、交汇和融合的过程,集体身份可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87—288页。)当行为体具有利他精神时,确定利益的依托往往是集体身份,而不是个体身份;衡量自我利益的基础是集体,而不是单个行为体自身;集体身份还能够使行为体克服利己主义的困境,把自我福祉延伸至包含他者福祉的程度,(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80页。)甚至让度部分自利以成就集体共识。自利只是国家利益的一种,是在集体认同缺位情况下的利益表象,而当集体认同在场的情况下,利他主义就会更多地决定国家利益的特征与内容,(注:包霞琴、苏长和主编:《国际关系研究》,文汇出版社2002年版,第225页。)社会互动频率激增和相互依存日益发展使集体认同和集体利益生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

规范对于国际集体认同的形成和国家利益的重塑具有构成性影响。拉吉认为,身份影响国家对利益的界定,规范因素和国家身份塑造国家利益。(注:JohnRuggie,ConstructingtheWorldPolicy:EssaysonInternationalInstitution,New

York:Routledge,1998,pp.14—15.)国家身份是基于国际社会承认之上的国家形象与特征的自我设定,它随着国家间互动样式的变化而变化,国家间互动在一定阶段固化成国际规范,国际规范反过来规定着各国的身份和利益,当国际规范发生变化时,这些国家的认同也会随之变化,利益也将发生相应的转变。规范的功能不仅是因果性地规定国家的行为,比如,因为某国是世贸组织成员故其行为必须符合世贸组织的规章制度;更重要的而且被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所忽略的是,规范的意义在于改变了行为体的认同,使其拥有新的身份和利益,进而使其行为得以转变。因此,加入世贸组织改变了一国的认同和身份,进而使其利益及行为发生一系列的相应变化。可以说,国家利益是国家从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国家将国际规范内化,使遵循规章制度成为生存需要和自身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在社会互动中重新塑造自我身份和集体认同。因此,国家利益的形成受国际体系中认同与规范的影响,国家只有在国际体系中确定了自我身份或自我认同后,才能相对地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注:MarthaFinnemore,NationalInterestsinInternationalSociety,IthacaN.Y.:Cornell

UniversityPress,1996,p.2.)

不仅规范对国家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建立在规范基础上的国际制度也对国家行为具有深层次的规制作用。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可以减缓无政府状态,通过提供信息促进合作,节省交换成本,有助于解决冲突,更重要的是减少欺骗的可能性。(注:RobertCohaneandLisaMartin,“ThePromiseofInstitutionalistTheory”,InternationalSecurity,Vol.19,No.1,Summer

1995,p.47.)在建构主义看来,制度不仅规范行为体的行为,还建构身份和利益。(注:AmitavAcharya,ConstructingaSecurityCommunityinSoutheastAsia:ASEANandthe

ProblemofRegionalOrder,p.22.)国际制度一旦得以确立,就成为国际社会共享的文化,“社会共有知识使互动在时间上具有相对的可预测性,也造就了稳定社会秩序的自均衡趋势”。(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国际制度不仅有助于确立国家之间的认同,约束国家的行为,还可以通过改变国际体系的建构规范和管理规范使国家不再根据现实主义的观念和话语进行思考和行动。怀特认为:“没有成员之间一定程度的文化共同体,国际体系(特别是国际社会)不会形成。”(注:BarryBuzan,“FromInternationalSociety”,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7,No.3,Summer1993.)建构主义所期望建立的“多元安全共同体”(pluralisticsecuritycommunities)将得以实现,而国家将根据与支撑集体安全机制相同的规范或制度行动。(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p.11—18;Richard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

InternationalPolitics”,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p.428,430;Rochard

NedLebow,“TheLongPeace,theEndoftheColdWar,theFailureofRealism”,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8,No.2,Spring

1994,pp.269—277.)因此集体认同还主要通过国际制度影响国家的外交决策。

因此,集体认同与国家对外政策之间的互动关联模式是,国家的身份塑造国家利益,直接影响国家的对外行为;社会互动重塑国家认同,进而改变国家利益;国家身份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国际集体认同,并通过国际规范、国际制度等形式得以固定,集体认同影响着利益的规范化构造,积极的集体认同使国家利益从利己不断走向利他。

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

与国家内部的有政府和有序状态不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即没有一个中央权威机构。国家的行为一般反映某种无政府结构的特征,身份的实践和互动验证并再造认同,一旦某种结构得以制度化,便成为强大的惯性源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15页。)使这种结构更趋稳定。规范的内化使国家遵守无政府逻辑,按照体系建构的身份和利益行动。比如,冷战时期的美国与苏联和冷战结束后的美国与俄罗斯,由于认同的转变双方关系亦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由视对方为敌手进行彼此遏制转变为相互接触与合作。温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无政府文化,即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这三种文化结构塑造不同的国家间身份——敌人、竞争对手和朋友关系,从而建构出不同的国家间关系,并对国际安全发挥直接的决定作用。

在霍布斯结构下,国家视对方为你死我活的敌人。敌人这种认同意味着,行为体不承认他者作为自由主体独立存在的权利,以及对暴力的无限制使用。一国的生存是以他国的死亡为前提的,因此采取强硬的改变现状的方式对待敌人,试图摧毁或征服敌人,而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不考虑未来,为了和平积极扩军备战,以及在真正的战争中无限制地使用暴力,而在战争迫在眉睫之时,以先发制人的方式抢占先手,粉碎敌人的第一次打击。(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0—331页。)而对他者的再现建构了敌手身份。当“冷战”这个文化形态形成之后,美国和苏联就有了一个共有信念,即他们互为敌人。这个信念帮助他们确立了他们在任何给定情景中的身份和利益。他们的行为方式又向他者证实了他们的确分别是对方的威胁,这样就再造了冷战。(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233页。)因此,当敌意成为体系内主导角色的时候,国家间“每个人反对每个人的战争”(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8页。)的关系模式就会产生。

洛克文化状态下的角色结构是竞争,不是敌对。在相互承认和尊重对方生存权利的前提下,展开竞争,武力的使用受到结构的限制。霍布斯文化中剥夺和统治对方的念头被“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理念所代替。在洛克结构中,国家间既对抗又竞争,既竞争又合作,双方不以消灭对方为生存的理由,而是在竞争中发展出合作。在洛克文化中,国家以竞争对手的身份看待对方,因而建构出不同于霍布斯文化的国际关系。纵然对手同敌人身份之间存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都有对抗的意味,不完全承认对方的存在,但两者在对待他者和使用暴力的问题上存在很大的区别,并因此决定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国际关系。敌人希望改变对方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对手承认对方的生命和自由,只是欲从对方手中拿走一部分财物;敌人在使用暴力时是毫无限制的,有毁灭性倾向,因为自我限制只会使自己处于相对劣势地位,(注: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31页。)而对手身份却对暴力使用有所节制;敌手之间的暴力冲突程度没有内在限制,除非受到实力或外部力量的制约,对手之间的暴力是自我约束的,受到相互承认生存权利的管束。(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29页。)一言以蔽之,霍布斯文化是一种相互为敌的自然状态下的暴力,而洛克文化则是文明社会的对抗。

康德文化与上述两种文化截然不同。上述两种文化形成的都是无政府自助体系,其中,霍布斯文化是纯粹的自助状态的无政府体系。虽然洛克文化在暴力的使用程度上与霍布斯文化存在本质区别,而且洛克文化已构筑出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但其合作的基础仍是自助的。只有在康德文化中,行为体才彻底抛弃了自助模式,建立了朋友关系的集体认同。非暴力原则和互助原则是康德文化的根本特征。在强调朋友关系的角色结构中,国家间不使用战争和战争威胁方式解决争端,即非暴力原则;在任何一方的安全受到第三方威胁时,双方将共同作战,即互助原则。(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在康德文化中,互为朋友的国家间建立了永久和平的共同体,而合作和结盟已经不再是洛克文化状态下的权宜之计。洛克文化中合作含有对双方最终回到战争状态的预期,因而戒备始终充斥于暂时的合作过程中,而朋友身份对持久友谊的预期使得即使双方发生争吵也终能以和平方式化解。(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72页。)康德结构中的非暴力和互助原则建构出他助体系,康德文化的理想状态则是世界大同。

概而言之,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间建构的是敌人关系的集体认同,因而处于有你无我的相互敌对关系中;在洛克文化状态下,国家不再以敌手的身份看待对方,而是在尊重的前提下开展竞争,各国间处于竞争和有限制地运用暴力的对抗中;在康德结构里,非暴力和互助观念的集体认同使国家间不以武力解决问题,合作的性质也从自助式演变为他助式的协作。

集体认同与国际安全

建构主义认为,集体认同与国际关系文化之间是一种互构关系,集体认同之所以决定国际安全,主要是因为行为体的实践活动构筑出不同的国家安全文化,安全困境和安全共同体都是由国家建构的,集体认同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和建构作用。国际集体认同建构了国家的安全利益,安全利益决定了国家采取什么样的安全行为——战争的或和平的,而国际集体认同的转化会重新定义安全利益的内涵,从而使国家改变实现安全的方式。

在霍布斯文化中,国家的认同决定了彼此互相为敌,国家处于原始的自然竞争状态。国家之间在安全方面的竞争是纯粹的零和博弈。以色列和阿拉伯国家50多年的纷争验证了敌人身份是如何造就阿以间持续冲突的。在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地图中从来就没有犹太人的存在,犹太人被看作是2000多年前就已经离开巴勒斯坦土地的民族。阿拉伯世界认为不应该牺牲阿拉伯人的利益给犹太人以“公正的生存权”,因此采取罢工和暴动的方式反对联合国在1947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分治决议。为不使建国愿望破灭,犹太人认识到只有用武力才能实现分治及建国。阿犹间这种对问题的认知,几乎成为其后50多年冲突的基本模式。阿拉伯人旨在消灭以色列,事实废止联合国决议;以色列人则要武装保卫以色列,事实执行联合国决议。(注:参见辛旗:《诸神的争吵——国际冲突的宗教根源》,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22—23页。)阿犹之间在意识上都以剥夺对方的生存权实现自身的安全,相互的行为使敌人的认同再现、验证和强化。敌人的存在是对自身安全的威胁,保全自身的办法就是统治和驾驭敌人,剥夺它的生存权。这种想法使得双方最大限度地使用武力,并在非战阶段积极地发展武装,不消灭对方就被对方消灭是双方共同的理念,战争成了唯一解决问题的途径,于是双方陷入无止境的暴力循环。在霍布斯状态下,国家的安全诉求却使国家窘于没有安全保障的困境之中。

洛克文化构建了另一种安全文化:在原则下各国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不再视对方为敌人而是竞争对手,相互的存在不再给对方的安全造成威胁,在国际法的约束下自助体系中的国家不以杀戮和夺取对方生命的方式实现自身安全,即使使用暴力解决争端,其程度也被限制在“生存和允许生存”的界限内。(注:参见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第352页。)在洛克文化下建构的集体安全,是以集体力量威慑或制止其内部可能出现的侵略者和侵略行为的办法,保护每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的一种安全保障体系。(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76页。)其目的是为防止内部成员对其它成员发生侵略行为。在一个国家无论采取“自助”还是“结盟”(国家仍是自助的)的手段都难以摆脱安全困境的情况下,集体安全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和可靠的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途径。但是集体安全存在致命的缺陷:首先,洛克状态下,国家虽然告别了“一国的安全即为别国的不安全”的安全困境,但国家间的竞争对手关系和用武力解决争端的方式依然存在。其次,集体安全体系依靠共识和契约的约束力量凝聚内部成员,保持体系的平衡和稳定,但体系内一方实力的消长必然打破原来的平衡,带来国家间不同形式的冲突,破坏整个安全体系的稳定。第三,因成员对威胁安全的危险程度的评价不同,如威胁在地理上与本国相距遥远,或者即使临近危险但由于种种原因可以避开,集体安全因此无法保证成员在维护他国安全时保持行动上的一致性。第四,个别国家为了保护其国家利益或长远利益,可能利用集体安全安体系打击“侵略国家”,甚至不顾国际法,损害“被惩罚国家”的权利。(注: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第383页。)如美国对南联盟、伊拉克的军事打击。

在康德文化中,成员国相互间积极认同,任何一国之安全都被视为所有成员国之安全,国家间不以武力为解决彼此间争端的手段。(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

1992,pp.400—401;AlexanderWendt,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CambridgeMass.: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9,pp.297—302.)康德文化建构的不是集体安全体系,而是高于集体安全的多元安全共同体机制。在康德文化的多元安全共同体内,“国家间将积极地界定彼此的身份致使每个国家的安全被看作是所有国家的责任”(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Vol.46,No.2,Spring1992,p.400.)彼此互信,自愿放弃使用军事力量,形成“一种广泛分享的对和平变革的预期”(注:EmanuelAdler,“ArmsControl,Disarmament,andNationalSecurity:AThirtyYearRetrospective

andaNewSetofAnticipations”,Daedalus,Vol.120,No.1,Winter1991,p.11;Richard

Ashley,“TheGeopoliticsandGeopoliticalSpace:TowardaCriticalSocialTheoryofInternationalPolitics”

,Alternatives,Vol.12,No.4,October1987,p.430.),国家将不再以自助和自利的范畴进行思考,而是以国际共同体的术语来界定他们的利益。在这个新世界中,“国家利益就是国际利益”。(注:AlexanderWendt,“AnarchyisWhatStatesMakeofIt:TheSocialConstructionofPowerPolitics”,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7)02005359

自1959年英国国际政治委员会成立以来,英国学派已经走了将近50年的岁月。在这段时间里,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巴特菲尔德(Herbert Butterfield)、怀特(Martin Wight)、布尔(Hedley Bull)、文森特(John Vincent) 和布赞(Barry Buzan)等人秉承追踪国际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过程、揭示国际社会的性质(nature)与潜能(potentiality)的宗旨,坚持格劳秀斯式的思想传统,用传统的多元主义方法以及非完美主义的伦理观对世界政治做出了独到的阐述,取得了辉煌的成就。[1]

作为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重点之一,安全研究因其不言而喻的重要性与独特的魅力而备受瞩目。这一点对于英国学派学者来说也不例外,他们一直在国际安全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他们活跃于一些声名显赫的国际安全机构中,如皇家国际事务协会(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国际战略研究协会(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trategic Studies)以及哥本哈根和平研究所(Copenhagen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等。其中,布尔曾经在国际战略研究协会中担任过十年的理事,而布赞则是闻名遐迩的哥本哈根学派领军人物。其次,英国学派的理论家们还参与了国际上围绕安全议题的主要争论,出版和发表过一系列颇具份量的著作与论文,如布尔的《军备竞赛控制》(The Control of the Arms Race)、文森特的《军事能力与政治影响》(Military Power and Political Influence)、布赞的《人民、国家与恐惧》(People,States and Fear)等。[2]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四代英国学派学者代表人物的安全探索历程来对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进行评述。

一、四代英国学派代表学者的安全思想分析

英国学派学者的安全思想异常丰富,在他们看来,安全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价值之一,它只存在于一个政治共同体内,植根于规范、规则和制度之中,由社会建构而非物质决定。[3]时代的变化、国际关系实践的变化以及研究侧重点的差别,使他们的安全思想迸发出不同的火花。

1.第一代学者巴特菲尔德与怀特的安全思想

作为英国学派的奠基者,巴特菲尔德和怀特对于安全议题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有两个事实可以证明这一点:第一,在英国学派成立之初,巴特菲尔德就将与国际冲突相关问题的研究作为英国学派的研究目的之一;[4]第二,在他们共同担任主编出版的第一本英国学派著作《外交探索》(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中,就涉及许多有关安全议题领域的论述,如均势、集体安全与军事联盟、作为政策手段的战争、国际关系中的武力威胁等。[5]实际上,受基督教、二战和冷战的影响,他们二人的国际关系思维中也蕴含着深刻的安全思想。

巴特菲尔德从基督教现实主义的角度对国际安全困境进行了分析。在他看来,人是上帝所创造的,是原罪的,这个原罪是自私的表现,而正是这种自私导致了当代政治生活的困境。由此出发,他提出了著名的“霍布斯恐惧”概念,并以此来解释国际冲突的悲剧性质。他认为,国际关系最接近“霍布斯恐惧”,扩大权势是所有人和所有国家的本能,这种本能导致了国家不断寻求填补权力真空、不断被猜忌,也最终导致了国际关系形成安全困境,这就是国际政治的规律,它是永恒的人类僵局。[6]但是,巴特菲尔德又不是绝对的宗教神学悲观主义者。在他眼中,基督教可以对那些为达到目的而追求过分使用武力的人们的权力意志加以压制,从而使其与上帝合作,服从天意。[7]为此,他进行了超越现实主义的尝试,希望借助人类理性和文明的进步来维持世界的存在与发展。[8]巴特菲尔德的以上思想在他对于冷战的态度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在他看来,冷战也是安全权力困境作用的结果,要想走出这个困境,有关大国中的一个应该为和平有所牺牲,实行缓和政策。为此,他向焦虑于苏联核武器威胁中的美国政府和宗教界人士发出呼吁,呼吁他们不必过度焦虑,要注意慎重行事。[9]怀特一开始是一名和平主义者,他支持成立国联,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其感到失望,他开始逐渐转向现实主义。他认为,在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中权力才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基础,国际政治是“关于生存的理论”;国际关系是非道德的,道德在外交决策中只能起第二位的作用;战争是国际关系的中心特征,国联则是国际政治中的“假制度”,它不能维护和平。[10]这种思想一方面源于战争的无情现实,另外一方面也来自于他的基督教悲观主义情怀。与巴特菲尔德一样,怀特在国际政治研究中同样把原罪学说看成是人类动机的一个重要出发点,认为人性的罪恶是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的最终源泉。[11]然而,怀特也没有完全走向现实主义,他也强调国际政治活动应该受到共同文化和价值观的制约。同时,他还把大国、战争、军事、外交等因素放在非权力政治的背景下考察,从合作而非冲突的角度来理解它们对于维持国际秩序所起的作用。[12]

2.第二、三代学者布尔和文森特的发展与突破

综合第一代学者的安全思想,我们不难发现它们有两个共同的特征:其一,强调国际秩序的维持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其二,坚持国家安全中心论的立场。布尔和文森特的思想在这些方面都各有发展。

布尔的国际秩序思想为国际安全研究做出了最基本的哲理规定,其不朽名著《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对这一问题做出了精辟的分析。在该书中,布尔对这一问题的论述是从对社会生活秩序的维持所必须追求的一些主要的和基本的目标开始的。他认为,在这些目标中有三种情境特别重要:(1)努力保证人类生命在一定程度上免受导致死亡或身体伤害的侵害;(2)努力确保信守诺言或履行业已达成的协议;(3)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财产所有权的稳定性,并且使之免受无休止和无限制的挑战。社会生活秩序正是一种追求上述基本、主要或普遍的社会生活目标的人类行为格局。以此类推,国际秩序就是追求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行为格局。它的维持所应追求的基本目标,或者说国际安全的起码标准,应包括以下方面:(1)维持国家体系和国际社会本身的生存;(2)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外部;(3)以和平为目标;(4)限制人身暴力行为;信守承诺;保护财产权。[13]布尔的国际秩序思想揭示了当今国际安全研究所要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也为它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分析框架。

在文森特之前,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在安全议题上基本上是坚持多元主义立场的,这种多元主义立场集中表现为:强调安全只有在一个坚持与不干涉的国际秩序中才能获得,注重国家安全,忽视个体安全,肯定的作用,反对人道主义干涉。[14]文森特对此做出了挑战,虽然他也承认国家是国际社会的主要载体,承认原则对于维持安全所起的作用,但是文森特主要是从人权的角度来看待的价值的,他认为:(1)尽管保护基本人权(如生存权)是国际社会的责任,但只有国家拥有履行这种责任的能力是不够的,为了保证国家拥有这种能力,国际社会必须坚持与不干涉原则。因此,他强调人权并不是对国家原则的挑战,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它的合法性。[15](2)既然国家的合法性在于它不仅拥有,而且在于它能够保证本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因此,当一国政府不能保证本国人民的基本权利时,其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国际社会也就有着人道主义干涉的责任。[16]在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安全问题上,文森特脱离了多元主义立场,比较看重个体的安全,在某种程度上也承认人道主义干涉,其安全思想的社会连带主义色彩比较浓厚。

3.新一代学者布赞在安全议题上的坚持与超越

作为英国学派的新一代领军人物以及国际安全研究领域的重要流派哥本哈根学派的重量级人物,布赞努力在新时期继承和发展先哲们的思想,并有所创新。

首先,他坚定地支持发展英国学派安全研究的分析思路。在布赞之前,无论是巴特菲尔德、怀特抑或是布尔、文森特,他们都经历了冷战激烈对抗的岁月,其思维都不可避免的打上了冷战的痕迹。因此,在冷战结束之后,如何在继承与发展他们的思想、使之在新时期继续发扬光大就成了英国学派所面临的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许多学者要么对英国学派的发展抱着消极和悲观的态度,要么由于没有很好的把握前辈们的相关思想,又难以推动这一学派向前发展。它表现在各个方面,在安全领域也不例外,以对冷战后的整体国际形势的分析为例:在苏联解体、两极格局对峙结束之后,第三世界国家与日俱增的影响力,以及层出不穷新的文化思想理念都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世界格局变化发展的步伐。对此,英国学派的许多学者仍以旧的思维模式来忧心忡忡的看待这些变化,认为它们会威胁国际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针对这种不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英国学派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的观点,布赞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以上变化没有改变这样一个现实:战争减少、合作增加、国际法的作用变大了,世界变得更加接近格老秀斯式而非霍布斯式、国际社会这一概念也更加符合人类社会的现实了。在此基础上,布赞认为,英国学派对于前辈们开拓的关于战争、均势、国际法等涉及到安全等相关领域的研究在新时期不能停止,而应继续深化。[17]布赞的这些论述为英国学派在新时期的安全研究铺平了道路。

其次,他在深刻把握英国学派核心思想的基础上吸收了建构主义与奥斯陆“和平思想”的相关理念,努力对英国学派前辈们的安全思维进行再次超越。这集中的体现在他提出的“安全复合理论”上。[18]这种“安全复合理论”将研究视点聚焦在地区层次,注重研究各种行为体之间的观念因素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19]相对于传统安全研究而言,它有两大特点:第一,它的研究领域较广。传统安全研究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军事领域,英国学派的先行者们也只是将安全的焦点集中在与人权上。布赞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人类集体安全主要受到军事、政治、经济、社会和环境五个领域的影响。在布赞眼中,这些领域并非孤立地起作用,而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在这里,他将这五个领域的安全视为特殊类型的互动,不再强调军事、政治领域的主导地位;[20]第二,它的研究方法跟以前也有所不同。传统安全研究只强调客观物质力量对于安全所起的决定作用,英国学派的前人虽然意识到了非物质因素――观念的作用,但他们也没有对此做出严格意义上的论述。“安全复合理论”弥补了它们的缺陷,它认为,安全必须被理解为一种实质性的“主体间性”的过程,行为主体之间和行为主体之内安全主体间认知的共享程度是理解行为类型的关键所在。[21]布赞的这一理论实际上已经突破了英国学派的传统内核,为国际安全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思路。

二、英国学派安全思想的特征

经过几代学者的探索与反思,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有着如下一些特征:

1.重视安全的价值取向研究

与科学行为主义者完全排斥道德问题的国际关系研究方法不同,传统学派都致力于国际关系价值取向的研究,英国学派也不例外,它的安全思想更是如此。从前文的分析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点上,巴特菲尔德、怀特、布尔、文森特与布赞都无一例外地坚持这一立场,其安全思想无不充满着浓厚的对个人、国家和世界发展前途的深刻伦理关怀。尽管他们的价值取向在具体问题上有所区别,但在根本上还是一致的,那就是,不同于自由主义所要求的建立一个完美的道德社会的目标,与现实主义的权力政治观也有所区别,体现出鲜明的理性主义色彩。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他们关于安全价值取向的思考与他们各自对本学派的核心概念――国际社会的伦理取向研究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对安全价值取向理解侧重点的差异与他们对国际关系的道德思考的差别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安全思想价值取向的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分歧,从本质上看,也是其国际社会思想内部争论在另外一个领域中的延伸。

2.强调规则、制度对于安全维持的作用

英国学派的经典作家们非常重视对国际制度的研究,他们认为,良好的国际制度安排有助于遏制国际关系中的无序竞争和维护国际和平。在研究制度是如何维持安全的作用上,以布尔的成就最为出色,他从均势、国际法和外交等角度详细论述了这一点。他认为,均势分为局部均势和整体均势,它们的存在可以防止地区大国随意吞并或支配小国、防止国际体系因为征服行为而演变成一个世界帝国,还可以为国际秩序赖以生存的其它制度的正常运转创造条件;国际法由一系列定义国家行为的法则组成,它的存在有助于使国际行为体的各项行为都做到有法可依,有助于动员约束国际社会行为体来遵守国际社会的规则,有助于为国家之间的对话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从而有利于实现国际社会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外交是国家和其它政治实体之间通过官方代表并且以和平的方式进行交往的行为,它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谈判、斡旋、调解等外交机制来协调处理各个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减少国际摩擦、促进国际和平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在布尔看来,战争也是一种制度,它是决定国际体系结构的基本因素,在保持均势、维护秩序和实施国际法中起着重要作用,而和平并非是最重要的目标,因为它受制于维护国家独立的需要,是国际体系中的状况。[22]

3.注意对现实问题进行实证分析

在人们印象中,英国学派学者的研究很少与国际关系实践的重大变化发生密切联系,[23]但英国学派在安全领域的研究却并非如此。在前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安全思想总是与他们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以及他们对国际安全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的认识紧密相关。在最近几年,英国学派的发展这种趋势更加明显,这一点以他们对9・11事件后国际反恐问题分析上的表现较为突出――英国学派的学者们强烈的批判了美国采取的单边主义政策、先发制人的战略以及军事为主的反恐措施。他们认为:(1)这种方法首先违反了国际社会的基本规则与制度,它只会招致更多的恐惧和不安全感,从而最终影响国际秩序的稳定,威胁安全;(2)这种方法也无助于根本上解决反恐问题,因为恐怖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独特的经济、政治、思想与文化基础,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而也就无法消灭恐怖主义;(3)在此基础上,他们对反恐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那就是国际社会首先要通力合作,建立一系列有效的对抗恐怖主义的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世界落后地区的经济、教育和文化建设,消除贫困、愚昧与落后,努力促进国际关系走向平等公正,消灭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他们认为惟有如此才能够在根本上解决好反恐问题,维护国际关系的和平与稳定。[24]这种分析坚持了以制度为主的立场,强调了国际合作对于安全所起的作用,突出了对落后地区的人文关怀,丰富和发展了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

三、结语

从整体上看,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与这一学派的核心概念――国际社会之间有着难分难解的联系,因为无论国际社会如何发展,也不管它的内涵如何改变,怎样维持其存在与发展始终是英国学派所不得不面临的重要问题。可以这样说,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与它的国际社会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二者发展演变的轨迹基本保持一致。在思想渊源上,英国的安全思想与国际社会思想一样,是在吸收了现实主义与革命主义的合理机理的同时,沿着理性主义中间道路前行的。这种思想一方面继承与发扬了英国学派学术传统的优点,为国际安全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的容纳了这种传统的某些弊病,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国际安全研究中,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是两种基本思想流派。[25]尽管二者都承认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但是现实主义者更多的是以悲观的态度、从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以及战争和使用武力的角度来看待国际问题;与之相反,自由主义者则是过于乐观的夸大了经济相互依存和跨国性全球社会对于国际安全的影响,它们都走向了极端,无法完整的反映当今国际安全问题的真实面貌。英国学派的安全思想在分析思路上介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之间,正好能够弥补它们的不足。在安全理念上,它吸收了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因素,认为国际社会中既有冲突也有合作,既有国家也有个人,主张对产生于复杂形势下的国际问题和对外政策困境进行整体的和历史的分析。这种独特的研究视角无疑比单纯的现实主义、自由主义视野要开阔的多、思维要灵活的多,自然也会有助于我们在一个更加广阔的理论平台上准确的把握当今国际安全问题的实际。

当然,这种在理论上追求中间道路和兼容并包的思想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它试图协调各种思想传统之间的矛盾,因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其思想的内在紧张性以及理论立场的模糊性与非连贯性。这还不是其最大的缺陷,最为严重的是,英国学派安全思想始终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核心概念。尽管英国学派接触安全问题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但无论是巴特菲尔德、怀特抑或是布尔、文森特都没有对“什么是安全”这个问题做过清晰的描述。在此之后,布赞曾经试图给安全做一个明确的阐释,但也没有获得完全成功。[26]这种理论内核的缺失,必然会影响它思想的广度与深度及其进一步发展的后劲。除此之外,正如国际社会理论存在着欧洲中心主义价值取向那样,英国学派安全思想的西方优越感倾向也很严重,其主张如“人道主义干涉”等也会对国际关系产生消极影响,这些都需要它的新一代学者加以协调和发展。

注释:

[1]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an overview, and a proposal for reconvening,” BISA Conference, Manchester , December 1999;彭召昌:“英国学派对国际机制研究的启示”,载《世界经济与政治》1999年第4期,第1114页;石斌:“权力・秩序・正义――‘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伦理取向”,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5期,第123页。

[2] Samuel M. Makinda, “Security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 A Comment on 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40, No. 2, June, p.275288;朱宁:“安全与非安全化――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3年第10期,第2126页。

[3] Robert Jackson and George Sorense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39,转引自房乐宪:“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社会学派:理论及方法论特征”,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1年第3期,第1823页;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Secur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wards an English School Discourse of Security,”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39, No. 2, 2004, pp.307330.

[4] See Adam Watson, “the British Committee for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leeds.ac.uk/polis/ englishschool/watson98.doc

[5] 参见苗红妮:《国际社会理论与英国学派的发展》,北京:外交学院博士论文,2005年6月,第3435页。

[6] 参见周桂银:“基督教、历史与国际政治――赫伯特・巴特菲尔德的国际关系思想”,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4期,第117页。

[7] 郭树勇:“英国学派的研究方法及其演变”,载《欧洲研究》2004年第5期,转引自省略/ news/view.asp?id=737;[美]肯尼斯・W・汤普森著,耿协峰译:《国际思想大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年5月,第520页。

[8] 参见石斌:《权力・秩序・正义――“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的伦理取向》,第123页。

[9] 肯尼斯・W・汤普森:《国际思想大师》,第520页。

[10] 倪世雄等著:《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7月版,第104106页;SeánMolloy, “The Realist Logic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Vol. 38(2), 2003,pp.8399;王俊生:《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省略/news/view.asp?id=395

[11] SeánMolloy, “The Realist Logic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pp. 8399.

[12] 参见周桂银、党新凯:“权力政治、国家体系和国际关系思想传统――马丁怀特的国际关系思想”,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第7688页。

[13] 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317页;时殷弘:“国际安全的基本哲理范式”,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第177187页。

[14] Alex J. Bellamy and Matt McDonald, “Securing International Society: towards an English School Discourse of Security,” pp. 307330.

[15] Ana GonzalezPelaez and Barry Buzan, “A Viable Project of Solidarism? The Neglected Contributions of John Vincents Basic Rights Initiativ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17(3), 2003, pp. 321339.

[16] 徐雅丽:《国际关系思想传统与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载《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第6675页。

[17]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s a Research Program: an overview, and a proposal for reconvening,” BISA Conference, Manchester , December 1999; 刘鸣:“国际社会与国际体系概念的辨析及评价”,载《现代国际关系》,2003年第12期,第5461页。

[18] 朱宁:《译者序――安全与非安全化:哥本哈根学派安全研究》,参见[英]巴瑞・布赞等著,朱宁译:《新安全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2月,序言部分第133页。

[19] 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第262266页。

[20] 巴瑞・布赞等:《新安全论》,第912页。

[21] 参见高峻:“哥本哈根学派复合安全理论的修正和演进”,载《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10期,第8996页。

[22] 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第80183页。

[23] 苗红妮:“英国学派外交思想探析”,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年第4期,第1320页。

[24] Samuel M .Makinda, “Security between Terrorism & CounterTerrorism: An International Society Perspective,” A paper presented at the 5th PanEurope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ference in Den Haag(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 911,September,2004; Tim Dunne , “Society and 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17, No. 3, 2003, pp.303320.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3

中国模式与当代世界发展

基于国际经验构建中国战略体系的几点思考

海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战略论析

马克思主义外交思想在中国的实践与发展

约瑟夫·奈软实力说与美国大众文化的当代影响

格莱斯顿欧洲协调思想及其外交实践

国际冲突的要素与宏观层次分析

全球化进程中的制度学习与国际权势变迁

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海洋战略

中东欧国家转型与欧盟软实力

塞西尔·罗得斯与南部非洲政治格局的形成

外语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的形态与对策建议

征稿启事

中亚国家的语言政策论析

汉语习语英译与英语名著

电子书促使传统纸书回归静态深阅读

论先秦国家间政治思想研究的三重困境

英国学派人道主义干预理论研究

国家安全战略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及其关系

经典现实主义与公众舆论研究

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的“食洋不想化”

国际机制有效性透析

中共中央关于国家安全的论述与决定

简论均势的稀缺性

拉美历史上反美主义的演进及特点与根源分析

论“一条线”外交中的精神和物质利益

国际关系中的“葬礼外交”

经济危机背景下的美国政府职能定位

论外资并购中国家经济安全审查机制的构建

保障中国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

俄美在外高加索地区的能源政策博弈

从国际刑警组织和欧洲刑警组织看国际警务合作组织的角色

从区域治理视角看东盟在东亚区域化中的地位

从哥本哈根会议看全球气候合作前景

“西方媒体跟踪”课程建设与教学

“意识提高”活动在大学英语精读课中的体现

修昔底德复杂现实主义思想的理论启示《国家安全与表达自由比较研究》出版

层次分析视角下的国际竞争与合作

试析国家让渡概念的界定

中缅政治经济关系的发展、现状及其意义

缅甸华人的政治地位及其前景

西方国家制裁缅甸的目的及其效用评析

经济体制转型和国家经济安全相关性的思考

从碳循环与政策周期的视角看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论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

太极推手与日本相扑体育文化比较研究

《中国国家安全概览(2005~2007)》出版

范妮·伯尼的叙事狂想

日本80后女作家青山七惠的《一个人的好天气》

论外语教师由讲解者向致能者转变的能力要求

《新视野大学英语》教法的研究与实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4

    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给欧洲带来了空前的破坏,而且也使其部分地丧失了世界上的主导地位。随后,渴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战争演变成社会的要求,并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创建。不言而喻,对和平的普遍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关系学科初建时期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方法。当时英国仍拥有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和庞大的海外属地。此外,它的高等教育制度暨学术传统,包括对国际问题研究的理念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对国际秩序中的传统机制———外交、国际法、均势原则更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学术界普遍接受1919年英国创立了国际关系学科,而第一代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构建国际秩序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角。〔3〕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在当时仍为世界近现代文化、教育重镇的欧洲,所以初创时期的奠基者多为欧洲学者、尤为英国法学者和历史学家。这一群体中较为影响的是伦敦经济学院(LSE)的诺尔-贝克、接替诺尔-贝克并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34年的曼宁,以及同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学界新秀劳特派特。1919年,诺尔-贝克以英国首席谈判代表塞西尔(SirRobertCecil)的高级助理身份同往巴黎和会,他目睹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在构建国际秩序问题上面临的困境。不久,基于他的外交经历以及长期从事集体安全和裁军问题的研究成果,诺尔-贝克被伦敦经济学院聘为首任国际关系教授(1924-1929)。他在相继出版的代表着《裁军》、《论国联的作用》中阐述了他对国际社会与集体安全的思考,这一论述曾引起摩根索(HansMorgenthau)等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4〕的确,诺尔-贝克的教育背景很具国际化,这使他在看待国际问题时更注重国家间的了解与合作。不过,他在晚年谈到裁军时也曾伤感地说:“在人类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原子能技术、成功地探索了月球、成功地控制了某些险恶疾病的时代,如果裁军问题还是如此难以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未来是黯淡的。”

    历史上,集体安全的理念与实践早已存在于国家间的互动中。就其性质而言,摩根索认为:“建立集体安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权威机构,从而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无政府状态。”〔6〕而诺尔-贝克强调,集体安全是在无政府状态存在的情况下,各国有义务以集体而非个体的名义维护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尊严,从而“让潜在的侵略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必将面临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社会的反对。”〔7〕一战后,集体安全在欧洲被看作是“世界政府”的理念与现实中存在的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妥协。由于当时“世界政府”的理念被视为过于理想主义,而“均势政治”又在战后备受指责,因此,集体安全的提法似乎更为人们所接受;随之,也就成为战后欧洲各国谈论最多的议题之一。那么,什么样的集体安全才是当时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期望?对此,诺尔-贝克指出:集体安全的目标必须是满足各国的安全需要,即带有普遍性,因为“一个不能消除战争威胁的集体安全机制是不可能解决任何国际问题的。”就思想传承而言,诺尔-贝克属于格劳修斯代表的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他们相信国际法与集体安全最终能够取代国际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强权政治规则。他的思想与已故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Lassa.F.L.Oppenheim)和当时的法学新秀劳特派特的主张较为接近,即倡导国联发展成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最高形式,并以国联公约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作为英国政府派驻国联的常任代表(1929-1932),诺尔-贝克建议各国政府遵循体现集体安全精神的国联公约。他指出,集体安全的意义在于各国政府能够、也应该一起探讨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其成功则取决于各国间的信任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要体现在移民、跨国税收、医疗卫生、万国邮政等社会问题上,更应该以集体安全来取代传统的军事同盟。诺尔-贝克的主张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英、美乃至欧洲知识界、政界中不少人赞成国联公约应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典,并将它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意志,其最终目的是取代各国的国内立法机构。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5

此次会议特邀国防大学杨毅教授作了题为“创新战略思维,应对国际挑战”的主题演讲。他认为,当代中国的国际角色正在发生新一轮重大变化:首先,从地区大国走向全球大国,世界需要重新定义中国;其次,从国际体系中的配角走向主角,由于自身综合国力的增长导致国际影响力的增长;再次,从单项大国到综合性大国,目前我们不仅是经济大国、人口大国,而且我们的政治、军事、文化等力量也在不断上升。

杨毅教授指出,由于当代中国身份和地位的变化,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中国崛起受到制约。当代中国的国际安全环境总体改善,这是我们战略机遇期之所以还存在的根据。美国是当代中国整体安全环境的主要变量。周边安全环境多元性与复杂性并存,美国担心我们强大后强夺主导权,周边国家担心我们强大后欺负它们,这两股力量已经形成一股合力,这是我们周边安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难题。为此,我们需要以新的战略思维,运用综合战略资源来应对国际挑战。

首先,创新战略思维,改善外部环境。强化四种意识:即“独立自主意识”、“国际关系准则意识”、“国家利益意识”、“刚柔并济意识”,树立中国的国际形象;新的形势,挑战很多,我们决不能坐以待毙,坚持“预防为主”、“前期介入”、“反向制衡”三项原则,争取战略主动。

其次,坚持“实力加合作”的总体安全思路。当今国际社会还没有摆脱丛林理论,中国要和平发展,要在国际社会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必须要有自己的实力,包括军事实力,军事实力发展要低调加速、适度展示、谨慎使用。

再次,统筹兼顾,重点经略周边安全环境。搞好周边的思路是搞好四个方向的平衡统筹发展:固北、稳西、安东、拓南。北部方向就是要搞好与俄罗斯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确保在北部方向没有大的安全压力;西部安全环境很复杂,上海合作组织作为缓冲带,我们首先要稳定住,搞好建设;东部是我们的主要战略对手对我们进攻、防守、封锁的地方,东部有许多安全热点问题,需要安定住,克服美国、日本的挤压而走出去;海洋是重要的战略通道,南海我们要拓展,手法要稳妥,经济做先行、军事做后盾、外交做周旋,战实地、获实利。总的来讲,我们的四个方向要平衡,达到稳定发展。而我们周边战略思维应该发生一个根本变化,过去考虑地缘政治主要考虑如何防止外敌入侵,边界省份是抵御外敌入侵的前沿阵地,现在边界地区是拓展国家利益的辐射带,是向外合作的前沿。

第四,刚柔并济地处理重大安全议题。在处理重大安全议题上做到:维护核心利益,坚决斗争不退让;拓展重大利益,合作中谋长远;争取一般利益,灵活动作,不激化矛盾。主动塑造新的姿态,从“不惹事”、“别出事”到“做事谋事”。

第五,运筹好与周边大国的双边互动,谋求主动态势。在经营重大双边关系的互动中,贯彻稳住美国、拉住俄罗斯、和睦东盟、恩威日本、争取印度、稳定半岛的原则。摆脱美国的战略围困,塑造周边安全地缘战略形势的有利态势。

杨毅教授的主题演讲得到了与会学者的积极回应和热烈讨论。

在此次会议上,专家学者们分别围绕“中国崛起与中国和平发展”、“中国面临的安全环境与对外关系”、“海外华人在中国和平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中国国际关系学科建设”四个主要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一)关于中国崛起与和平发展问题

对于中国崛起与和平发展问题,学者们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中国如何定位以及如何对待与美国的关系等方面。

首先,中国如何定位。北京大学梁守德教授认为,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准超级大国,中国在处理国际问题时更有信心了。超级大国实际上是作为一个力量的概念而存在,现在中国作为经济大国,经济总量已经是世界第二位,军事上也有相当大的发展,但政治、文化方面有些欠缺;超级大国是政治文化和经济军事力量之和,中国目前硬实力够,但软实力不够;中国目前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走苏联强大了必称霸的老路。

有学者认为,中国实现可持续的和平崛起,很重要的是内部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现在没有外部力量能够压垮,而能够阻挡中国可持续和平崛起的是战争,所以在战争问题上要谨慎。也有学者认为,和平发展是中国和平崛起的唯一道路,这与发展国防现代化不矛盾,中国要以军事力量作后盾,以经济手段先行,以外交手段配合。

其次,如何看待美国。美国是当今国际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处理与美国的关系,是事关中国能否实现和平崛起最重要的外部因素。有观点认为,美国处于长周期的衰退期,2030年中国GDP就可以赶上美国;但也有观点认为,中国正在崛起,但美国并没有衰退;也有人认为,虽然中国GDP在10年、20年之后超过美国,但中国GDP的质量与美国、日本比还是差很多,中国基本上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西方的高技术产业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中国的人均GDP也还排在世界的90位左右,还是相当落后的。总体上,大家认为,中美之间应尽可能实现建立相互尊重的新型大国关系。

最后,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中国在软实力建构方面,要注意主观努力与客观效果的差距,信息时代信息量爆炸,关键是要使人们注意到你的信息才是有意义的。我们处于成长的烦恼、孤独的崛起阶段,中国和平崛起时期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即处理和平发展与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的关系,和平发展与少数极端民族主义的关系,中国如何定位与美国的关系,等等。

(二)关于中国面临的安全环境与对外关系问题

概括起来,围绕该议题,主要讨论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关于霸权国与崛起国的关系问题。

有学者提出了一个引起广泛讨论的观点,即以外交周期30年作为一个衡量角度,认为中国到2039年的时候,有可能发生一场大的战争。有学者提出质问:霸权国与崛起国必有一战的论述,把GDP作为唯一依据是否合适?有的学者认为,如果作这样的判断,中国势必要改变防御性的安全战略,但目前并没有这样一种迹象。还有学者认为,用两个周期作为预测基础是否太少了?还有学者认为:霸权国与崛起国的关系变动,不是一个外交周期的问题,而是一个外交环境变动的问题。大家期待这一观点能作进一步的论述。也有学者对此观点给予了应和,认为也有可能到2039年,中国可能实现了对美国地位的和平替代。

2.关于中国的对外政策问题。

有学者提出如何概括中国的对外政策的问题,认为用和平发展完全概括中国的对外政策是不够的,还应该有安全合作,作为一种更具体层面的概括,能够更好地反映中国的外交思维。还有学者认为,中国外交战略目前还处于一个相对被动的地位,和平共处这样一个原则是非常抽象的,也是一个最低层次的政策宣示,他认为还应该有一个更进一步的表达。安全合作是一个更高的层次,更能体现中国外交安全政策的基本导向。

3.关于中美关系问题。

有学者通过解读美国重返亚太或者说重新强化在亚太的军事存在,分析中美关系的战略性影响。认为美国并没有把中国看作敌人,而是把中国看作对手,因此是一个战胜的问题,而不是一个消灭的问题。美国对中国的战略目标,是尽量延缓中国的崛起而维持美国的领导地位,而战略路径选择是造势和造事。在很多事端上给中国制造很多的麻烦,造成一种不利的态势,这是一种间接战争的思路。美国会把军事作为最后的手段,主要还是在经济和政治上对中国造成牵绊。大多数学者对中美关系的前景都持相似观点。有学者就认为,中美之间的摩擦主要是在经贸领域,虽然美国在全球战略上是处于收缩态势,但是在亚太战略上却是处于扩张态势,中美还是一种竞争中的相互依存关系,中国安全问题处理的关键还是在于将国内问题处理好,这是解决中国安全问题的根本出路。还有学者提出,我们很多安全判断的假设,是中国在经济政治上持续稳定平稳发展,但我们是否还要关注其他方面的可能性,当内政出现问题时,我们是否也要考虑准备应对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安全格局。还认为,中美关系好不到哪去,也坏不到哪去,竞争性合作将会是在亚太地区中美关系的一个基本的现实。

4.关于中俄关系问题。

有学者提出中俄关系存在一种错位,在俄格战争爆发,俄罗斯特别期待中国给予安全上的应和的时候,中国并没有及时地给予支持,而当现在中国周边海洋争端有求于俄罗斯时,俄也表示了冷漠。尽管气氛不好,但中俄的战略关系是值得重视的。美俄都在重返亚太,或者说是在重新强化在亚太地区的存在,而对中国来说,有一个定位问题,究竟是把哪个方向作为自己安全战略的重点。往东发展,就意味着中国在安全上会与很多国家发生矛盾,而历史上,我们在多次与日本的角逐中并没有占上风,所以往西可能对我们是一种更有利的选择。在整体战略布局上,我们可能最终是往东的,但先西可能更稳妥些。

(三)关于海外华人在中国和平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问题

此次会议的主办单位之一暨南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会议设置了“海外华人在中国和平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议题。

目前,中国的海外华人华侨估计有5000万人,还有3000万归国华侨侨眷,这是一个庞大的资源,同时也是一个很大的平台,如何利用这个资源和平台来对中国和平崛起做出贡献,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有学者认为,首先,华侨华人在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当中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可以推广中国文化、传承中国文化和创新中国文化。其次,华侨华人在中国的公共外交、民间外交中可以发挥非常大的作用。第三,华侨华人在介绍一个真实的中国、塑造中国形象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第四,华侨华人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平发展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在资金引入、中国社会发展、文化发展乃至政治发展中也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外,与华侨华人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涉及中国的海外利益问题。有学者从排华与中国的海外利益保护角度进行探讨,从19世纪的排华运动到20世纪90年代以来,都发生了对华人的排挤,或者说对华人经济安全、财产安全甚至人身安全的冲击。怎么保护海外华人的利益,如何解决海外华人的困境,学者们提出了一些设想,比如可以建立机制化、系统化、常态化的应对机制。目前各国都有大量海外侨民,比如美国、日本、印度等都有自己保护侨民的机制或者政策,我们可以借鉴他们的政策办法,为我们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参考。

(四)关于中国国际关系学科建设问题

这个议题的讨论,是由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文件《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对一级学科简介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的通知》引发的。按照文件对学科的设置,目前政治学下设8个方向,即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党的建设与中共党史、国际政治、比较政治、公共事务治理、政府与政策。学科“危机”自然就从这里谈起。因为有很多是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学者,但是国际关系学科不列在其中,大家就感到这对学科和学科建设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讨论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危机,另一种认为这是学科发展的大势所趋。总体来说,与会学者有一个基本共识,认为这确实对国际关系学科是一个重大挑战。对此,大家从学科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分析原因:从学科内部来说,大家反思学科本身存在的问题,比如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的名称问题,学科基本的学术史、方法论建设问题,教材建设问题,等等。另外,这个危机是从外部而来,教育部的学科设置,本科是国际政治,硕士有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这种设置也容易造成混乱。这次的意见稿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外部冲击。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6

中国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07)01002228

作者简介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顾问、教授。兼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副主席、上海环太国际战略研究中心理事长。曾任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上海国际关系学会会长。1986、1987、1992年先后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普林斯顿大学、布鲁金斯学会从事研究工作和讲学。1996年至1997年曾在美国和平研究所任高级研究员。主要著作有《关于战争与和平的重新估计》、《跨世纪的世界格局大转换》、《中国对外关系》、《世界发展大势和当今时代特征》等。

如何从国际关系理论的角度看中国外交,如何从中国外交的角度看国际关系理论,迫切需要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作出解答。为此,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以“中国外交与国际关系理论”为主题于10月28-29日召开了2006年度国际青年研讨会。来自海内外高等院校和智库的近50位青年学者围绕中国的国际角色、国际责任、国际战略以及中国外交的实践分析与理论思考等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中国的角色定位和国际责任

自1990年中国经济发展和综合国力取得显著成绩以来,国际社会便开始关注中国的发展取向问题,有关中国是否会对现有世界秩序构成威胁、中国是现状国还是修正国,中国能否被现行国际体系所容纳的讨论一直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1]随着中国与国际社会交往日益频繁,中国的角色定位和国际责任已经成为国家对外战略中一个重大的基础性战略问题。在当前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国际体系的力量结构、中国与其他大国的战略互动、国际政治特征的演变等几方面因素对中国国际角色的选择具有根本性影响。在国际体系中,中国是做一个积极自主的参与者、责任者、“现状国”,还是做一个现有国际体系的挑战者、变革者、“修正国”?[2]中国是否会对现有世界秩序构成威胁?中国应当起怎样的作用,充当什么角色?这些问题都成为此次研讨会争论的焦点。

关于中国的角色定位,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牛海彬认为,走出权力转移安全困境的方法是相对清晰地界定中国的角色定位和履行中国的国际责任,展现中国运用权力的真正意图,优化国际形象;目前仍要“韬光养晦、有所作为”。上海政法学院陈剑峰认为,当前中国重现状、轻变革,应把中国的国际角色定为现存国际秩序的受益者,中国目前不应该也没有能力号召建立国际新秩序。美国在亚太的存在,虽给中国安全造成一定压力,但客观上维持了该地区的稳定以及能源通道安全。

复旦大学潘忠岐从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意象这一视角探讨了中国在目前国际体系中应有的角色定位。他分析了中国在世界秩序中的参与、受益和影响情况,中国对世界秩序的意象、意象差距以及中国与世界秩序关系的发展历程、中国与世界秩序的关系等。他认为,一国对世界秩序的基本意象和意象差距的变动是判断该国与世界秩序关系的重要视角。新中国关于世界秩序的意象差距的总体发展轨迹是,其性质趋于易调和,程度趋于降低,变动趋势趋于平缓和缩小化;中国由世界秩序的反对者和革命者转变为批评者和利用者,并进一步转变为支持者和建设者;中国与世界秩序的关系已经由修正国的受动型转变为准现状国的互赖型。

来自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的Camilla Soerensen也认为,不能简单地将中国界定为修正国。她从情境现实主义(contingent realism)的视角分析了中国冷战后时代的安全政策。她认为,单极体系下的中国安全政策并未体现为连贯的安全战略,而是混杂着修正导向和现状导向双重特征,具有高度的反应性。在冷战后的单极结构中,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大国究竟采取何种导向的安全政策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地区安全环境,尤其是地区均势的变化;二是国内政治环境,尤其是民族主义与经济考虑之间的相对变动。

长期以来,国际政治的理论家们似乎一直对大国权力的兴衰及其对国际关系的意义倍加关注,而对大国的责任问题论述不丰。虽然布尔( Hedley Bull) 曾经指出,“大国宣称自己拥有或者被赋予这样一种权利,即在涉及整个国际体系的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上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它们负有义务根据所承担的管理责任对自己的政策加以调整,而且其他国家也认为大国负有这个义务”,[3]但关于大国责任的具体内涵,学术界并没有形成明确而一致的判断,似乎只有维持现有国际秩序的稳定才是目前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关于大国责任的最低共识。

关于中国的国际责任,清华大学邢悦和詹奕嘉认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负责任大国”成为中国对自我身份的重新定位。中国的国际身份正在由一个注重经济利益、独善其身的发展中国家成为一个注重发展软实力、兼济天下的“负责任大国”。在他们看来,“负责任大国”应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拥有高效率的国家制度和富有吸引力的文化价值观,二是愿意而且有能力维护世界体系的稳定和国际社会的秩序。“负责任”的基本条件是维护世界体系的稳定和国际社会的秩序,并愿为此承担义务,付出代价。

复旦大学张家栋从历史和理论相结合的角度探讨了中国的国际角色和责任问题。他认为,中国正在进入当代国际体系,但在意识形态和历史传统方面仍然是一个体系外国家;中国的实力正在增强,但在反映国家实力的经济优势、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中国仍然是一个弱势国家。所以,中国虽然是一个大国,却不是一个强国。中国应该在发展国际地位、自身实力的基础上强调外交战略,把它作为实现国家目标的重要辅手段。

复旦大学蒋昌建认为,在对待中国成为“负责任大国”这一问题上,要处理好八对关系:国际责任与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关系、集体责任和个体角色的关系、责任与能力的关系、责任历史正当性与现实合理性的关系、权力授让与权力置换的关系、功利型责任与伦理型责任的关系、持续性责任与脉冲性责任的关系、有条件行使责任与无条件行使责任的关系。复旦大学陈志敏认为,从历史实践和当前中国的外交行为来看,中国一直是一个负责任大国。美国对“负责任大国”的界定有自己的话语霸权成分,中国要有自己的理解和界定。

尽管不能在所有问题上形成共识,但学者们的激烈辩论不仅深化了我们对中国角色定位和国际责任的认识,而且还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例如:什么是国际责任?“负责任大国”的涵义是什么?各国对“负责任大国”的共识有多少?“负责任大国”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中国距离“负责人大国”还有多远?要对国家还是国际负责?中国要成为“负责任大国”应怎样减少国际压力和猜忌?“大国责任”由什么决定?角色定位与国家目标的关系是什么?“负责任大国”是外交辞令还是真正追求?“负责任大国”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如何?做“负责任大国”是否要考虑到民族主义和国际主义的变化?“负责任大国”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是什么?如此等等。

二、中国的国际战略

在当今的国际竞争中,战略能力是影响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不断提高战略能力是国家安全战略必须考虑的问题。2001年10月31日,在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曾强调要营造有利战略态势,增强国家战略能力。[4]近年来,我国的综合实力增长幅度很大,国家的战略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我们要突破传统的地缘政治角度和线性方法来看待战略能力问题,认识到构建结构型战略能力的重要性。深入研究结构型战略能力对于更准确地判断国家在国际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与态势、更全面地运用各种资源与力量以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与会的几位学者分别从中国结构型战略能力、中国的软实力、中国海洋战略的构建等方面探讨了中国的国际战略问题。

国防大学唐永胜着重从国际体系与结构的角度对中国结构型战略能力及其构建问题进行了研究。他依据战略实力来源的不同,把战略能力区分为要素型战略能力与结构型战略能力。他认为,国家战略能力不仅是国家战略资源和实力的大小,战略能力的运用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决定一个国家结构型战略能力的最主要变量是该国在国际体系中的整置与态势。要增强我国结构性战略能力就必须改进观念,更积极地融入国际体系,注重物质与非物质领域的协调发展,并以此作为参与世界和影响世界的基础。

自从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概念以来,[5]软实力在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作用倍受重视。中国战略能力的提高必然包含“非物质领域”的发展和中国“软实力”的增强。中国软实力的构建和提高对中国和平崛起具有重要意义,中国软实力的成长影响着中国提升国际地位与和平发展的进程。中国在发展“硬实力”的同时;“软实力”也日益进入对外政策的议程;“软实力”作为中国国际实力的一种形式,必须纳入到中国国家战略中。中国要想扩大自己在世界的影响,成为世界大国、强国,必须要有自己的“软实力”发展战略,规划“软实力”的提高。

复旦大学陈玉刚从分析全球化与软实力的关系、软实力的工具和价值涵义入手,探讨了中国软实力在构建过程中应吸取的经验和教训。陈玉刚认为,软实力具有价值意义和工具性意义,两种意义可以互相转化。当把软实力所体现的吸引力转化为实现政策目标的工具时,软实力具有普世性价值意义的核心就可能会受损,甚至影响其硬实力。软实力的价值意义主要来自于其包含的某些普世性意义。在全球化背景下,软实力内涵的精髓在于其所包含的价值、文化和制度的普世性,即可以为这个世界提供多少共享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一国软实力与其历史和传统所包含的价值的共享性和普世性成正比。在陈玉刚看来,中国软实力构建应该重视其价值意义。在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总结中国的发展模式两种普世性不足的路径下,剔除其糟粕性,挖掘其普世性价值,中国仅有吸引力还不够,要使拥有的软实力能为他人所仿效和追随。相对于西方民主、自由、人权等“软实力”。中国的“稳定、和谐、发展”辨证统一的价值体系包含着深厚的传统文化价值,同时含有普世性意义,应该列入人类共享价值的体系之中,这些价值构成了中国软实力的核心资源。中国软实力的构建应该充分挖掘、深化这些价值,并使它们系统化、体系化,使它们成为我们对外政策的核心价值和理念。正如郭树勇所指出的,中国“软实力”的构建与提高,应该提升文化成长在国家大战略中的地位,把“以经济发展与文化复兴为中心”作为中国大战略的基本内容。[6]

中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随着世界海军的发展和海外贸易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我国的“海洋生命线”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海洋战略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上海交通大学郭树勇综合国内、国际视角,分析了中国海洋战略发展面临的十大推动因素与十大不利因素。他认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海外贸易、能源通道和外资外贸核心地带、专属经济区等权益的保护,应对地区海权大国挑战和维护国家统一,提升国内合理的民族主义与国民士气,国家对海军发展的重视和中国成长等因素对战国海洋战略发展起推动作用。但海洋人才储备的不足,传统文化对海洋战略转型取向的制约,海权与陆权、空权、天权之间的竞争,海外对于中国发展的误读,各职能部门和战略协调不充足,以及相对不利的海洋地缘政治格局,政治中心与海权中心的错位等因素对中国海洋战略发展来说却是不利的。在分析正反两反面因素的基础上,他提出,中国要加快走向海洋大国的步伐,在中国民众战略意识中来一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同时形成一种宏观的海洋战略领导与协调机制。

当然,也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发展海权、增强海权意识和“领海”观念是必要的,但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当、周围国家的猜忌和怀疑、中美竞争、“海洋”的界定分歧等。但支持中国发展海洋战略的学者坚持认为,建设强大的海上力量同中国奉行的和平发展原则并不矛盾,如同发展核武器并非为了争夺核霸权一样。如果因此而引起国际恐惧,甚至受到部分国家“先发制人”的攻击,那恰恰证明,中国有迫切必要发展强大的海上力量,不能因为害怕猜忌和面临不利因素而放弃加强海军力量。有学者还认为,我国不仅有必要加强“海权意识”,而且还要注意到美国对中国的关注已由海上转移到太空,中国甚至需要思考“太空战略”。

三、中国外交实践的分析与理论思考

中国外交是这次研讨会的一个主要焦点。国内外学者既从中国的主要对外关系、地区主义政策和外交谈判与政策制定等角度探讨了中国的外交实践,又围绕中国外交的新发展提出了很多新的理论思考。

北京大学余万里提出了一个分析中美结构性相互依赖的理论框架。他把影响中美关系的因素概括为大国性、差异性、不确定性三个恒量以及地缘战略、经济全球化、国内政治三个变量,并认为当前中美关系的大国性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决定中美已经形成了结构性的相互依赖。华东师范大学刘军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美国在中苏联盟关系发展中的作用。他认为,美国曾经充当过中苏共同威胁、中苏分裂的楔子和中苏平衡的维持者三种角色。在他看来,中国应该以史为鉴,超越意识形态,成为负责任的正常大国,致力于维护国际机制的稳定。香港大学王庆新在提交的论文中指出,建构主义在处理中日关系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美国战后依靠物质力量和软实力培植日本大众的亲美反战文化来看,中国应重视建构主义所强调的通过善意和情感认同化解安全困境的逻辑,并以此化解中日关系和美日同盟对中国的牵制。复旦大学包霞琴认为,应该从两方面探讨中日关系问题,一是深入了解两国国内的政治、社会、思想文化的变化,探寻适当的外交方式处理中日关系;二是中国在外交上要区别对待日本和美国,特别要注意日本具有“大国愿望、小国心态”的特点。[7]

韩国仁川大学李镐铁(Hochul Lee)、瑞典阿普萨拉大学(Uppsala University)Mikael Weissmann、复旦大学蔡建、国际关系学院孙学峰、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卢国学等从中国参与地区主义的角度讨论了中国的外交政策及其影响。李镐铁认为,实力政治或均势政治、经济相互依赖、民族(国家)主义和政治领导四个关键因素塑造了冷战后中国的东北亚政策,适应性或合作性的路线更加可能成为中国对外政策的常规路线。Weissmann认为,文化与社会的地区化、经济一体化与相互依赖、跨国界的微观地区化以及非正式网络等四个地区化的表现形式以不同方式在东亚地区起到了预防冲突的作用,东亚应在现有对话平台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互信,实现东亚稳定。孙学峰认为,由于中国接受“开放的地区主义”,[8]不触及美国的核心利益,支持东盟的主导地位,因此中国的地区主义政策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功。卢国学探讨了APEC合作议题不断增多的原因及其对我国区域合作政策所造成的冲击。蔡建则以六方会谈机制为例,分析了东北亚安全合作机制的现状及其构建的可行性。

在中国外交实践方面,与会学者还讨论了中国的谈判行为和影响因素。外交学院张清敏认为,中国外交谈判行为中的连续性主要表现在:强调原则,强调私人友谊,高层领导主管谈判;变化性主要表现在:不同的国际考虑、外交谈判和官僚政治相交织、外交谈判成为双层互动博弈。复旦大学蒋昌建和沈逸深入探讨了大众传媒与中国外交政策制定之间的关系。随着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媒体在政治决策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媒体外交”已成为新的外交范式。[9]他们认为,大众传媒对于中国外交决策具有五大功能。此外,中国人民大学田野利用“PEW全球态度项目”中关于中国六城市居民的调查数据,考察了中国民众对经济国际主义的支持情况,认为经济相互依赖会在一个社会内导致对经济国际主义的积极态度。

关于中国的外交新思维和外交转型,与会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研讨。北京外国语大学张志洲认为,中国重进世界舞台的身份标识之一,就是要有自己的外交哲学。复旦大学赵可金对中国外交新思维的转型进行了概括:从革命外交转变为发展外交;从独立自主的结盟外交转变为独立自主的不结盟外交;从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倒转变为参与国际社会、寻求多边合作;从外交以国家为重日益转变为外交以人为本和为民服务;从国际统一战线的外交大棋局转变为大国总体外交的大棋局。他指出,中国外交理论的创新应致力于研究中国的国家目标、中国国内社会发育程度、中国外交制度的结构以及国际体系的变动等对中国外交的影响。邢悦和詹奕嘉则从建构主义的视角探讨了“中国新外交”,认为中国新外交主要表现在:从利用国际机制到承担国际责任;从以大国为主的经济外交到周边与大国并重的全方位外交;从强调自身建设到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从外交为国到外交为民。来自广州市共赢经济学研究所的马国书认为,中国的外交须超越现代国家之间无利益共同体之三大零和体系的“国际外交”,转向全球货币利益共同体之人类共赢体系的“全球外交”。

国际关系理论的传统范式曾假设,超越国界的国际关系同国内政治是相分离的,并且不能相互渗透。章百家曾提出,研究外交政策或外交史,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研究内政与外交的关系。不过,长期以来我们很少专门讨论这方面的问题。[10]复旦大学俞沂暄在这个问题上做出了非常有益的尝试。她从现代国家转型的对外维度分析了中国外交与国内政治变化的密切联系。她认为,把现代国家转型作为中国外交研究的归属,须把现代国家转型看作进行时,看作能够不断接纳、融合新标准、新要求的过程,建立一种环境变化与现代国家建设进程演变的双重动态模式。她还提出“外交即内政”,从根本上说,外交与内政不是谁决定谁、谁影响谁的问题,而是现代国家转型这一进程中的两个互相支撑的方面。

90年代以来,中国外交环境决定中国只能在外交观念或外交思维上作出重大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对外交事务的要求,中国外交因此无论在实践层面还是在理念层面都展现了一些明显不同于已往的新特征。[11]中国学者越来越认识到,居于世界前列的大国如果没有自己独特的外交哲学,就很难成为一个真正有所作为的大国。作为一个应有长期性国际政治抱负的大国,中国需要有某种从长远来看是合理的和有利的外交哲学。[12]

四、国际关系理论与中国外交

外交实践离不开理论指导。在本次研讨会上,很多学者还就如何发展国际关系理论,并用理论指导中国外交展开了讨论。讨论的两个焦点分别是安全概念和国际关系理论性。

复旦大学任晓从“概念史”的角度剖析了“安全”概念的源流与发展,并阐发了“安全”概念发展变化的理论意义。他认为,安全概念的衍化、安全议程的深化、安全范式的变化要求我们应更多地从主体的角度关注安全问题和安全研究。上海外国语大学苏长和认为,安全问题不仅是国际关系问题,还是政治、社会问题,关键是要对“安全”这一概念本身有自己的界定和看法,要深入思考“安全”的主体有哪些,研究“安全”的同时是否要注重“公平、正义”等问题。

复旦大学王义桅就国际关系的理论性提出了很多颇具启发性的看法。他认为,国际关系理论已出现终结和庸俗化倾向,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具有追根溯源、反思其主体性的迫切性。他从“国有际吗”、“国际有关系吗”、“国际关系有理论吗”这三个基本问题入手,探讨了国际关系理论的先天不足与终极趋向。他还认为,中国外交从实践上诠释了国际关系的理论性,它既不会推进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化,也不应该创造中国国际关系理论或所谓中国学派;相反,中国有自己的文化和哲学,有自己对国际问题的看法和思考,不必刻意追随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很多与会学者认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应当注意“人”的主体因素,但我们不能总是“感性”地看问题,要有一定的理性。苏长和认为,在当前的国际关系研究中,中国学者注重运用西方的文献资料,但对中文文献资料的重视不够,这是中国学者对中国文化、学术无足够信心的表现。

对于是否应该创建“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或所谓“中国学派”,很多与会学者持商榷态度。在理论发展和创新问题上,余万里认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介绍、引进阶段;理论研究的现状运用阶段;创新阶段。中国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郭树勇和复旦大学宋国有等人认为,我们对西方理论实行“拿来主义”的同时,应跳出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等模式的窠臼,进行理论创新。复旦大学沈丁立和潘锐也认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发展需要借鉴其他成熟的研究成果,进行反思的同时加强元理论的探讨。蒋昌建提出,我们既需要严密的逻辑思维,又不能就理论而理论,而要使理论与实践结合。中国外交需要理论界的支持。如果中国能提出符合自身需要且国际接受的理论当然最好;如果不能,我们就需要熟悉、把握西方的国际关系理论,以便在话语权被西方主导的时代能与国际沟通、较量。

“国际关系研究一直试图在规范理论和经验分析理论之间建立某种联系”。 [13]如何认识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与中国外交实践的关系是本次研讨会的一个核心议题,把握好两者的关系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前提。

“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4]中国是一个正在融入国际社会的上升大国,中国所突出强调的和平发展道路与西方社会既有的历史逻辑有着巨大差异。虽然理论具有普世性的一面。但同时也有地方性的一面,面对中国的和平发展和外交行为,以三大主流范式为主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弘扬的是西方理念,展现的是西方理想,既不能够解释或不能充分解释,也不能有效指导中国的外交实践。这既使我们看到了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解释力的不足和适用性的欠缺,又使我们感受到了立足于中国外交,在吸取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和中国文化精华的基础上发展国际关系理论的历史使命。

注释:

[1] Rex Li非常系统地比较了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种理论范式对中国崛起的不同解释和分析。Rex Li, “The China Challeng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Vol. 8, No. 22 (November 1999), pp. 443-476; 另参见,Avery Goldstein, “Great Expectations: Interpreting China’s Arrival,”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3, No. 3 (Winter 1997/98), pp. 36-73; Denny Roy, “Hegemon on the Horizon? China’s Threat to East Asian Securit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9, No. 1 (Summer 1994), pp. 149-168.

[2]很多学者对“现状国”和“修正国”进行过理论区分,如A. F. K. Organski and Jacek Kugler, The War Ledger, Chicago:Chicago University Press, 1980, pp. 19-20, 23; 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34; Randall Schweller, “Bandwagoning for Profit: Bringing the Revisionist State Back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9, No. 1 (Summer 1994), pp. 72-107; 另参见,Alastair Iain Johnston, “Is China a Status Quo Powe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7, No. 4 (Spring 2003), pp. 5-56.

[3]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张小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页。

[4] “《文选》第三卷主要篇目介绍”,《人民日报》2006年8月13日,第1版。

[5]倪世雄等:《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2页。

[6]转引自秦亚青:“中国大战略:问题与思路”,载《学术界》2006年第2期。

[7] 管克江:“大国愿望和小国心态”,载《人民日报》2006年9月7日。

[8] 关于“开放的地区主义”概念,参见周涛:“‘开放的地区主义’释义”,载《国际商务研究》1998年第5期;张海平:“论开放式地区主义”,载《亚太经济》1998年第5期。

[9] 钱皓:“媒介外交:国际关系中的新外交范式”,载《国际观察》2003年第6期。

[10] 章百家:“中国内政与外交:历史思考”,载《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1期。

[11] 韦宗友:“中国新外交:国内变迁、外部环境与国际秩序”,载《国际观察》2006年第4期。

[12] 时殷弘:“风物长宜放眼量――论中国应有的外交哲学和世纪性大战略”,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7

【作者简介】 杨洁勉,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中图分类号】 D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1568-(2017)03-0001-15

【DOI编号】 10.13851/ki.gjzw.201703001

党的十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内政外交进入了新时期。随着综合国力的日益提升和国际影响的持续扩大,中国在外交和安全领域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肩负着重要而又特殊的国际责任和义务。因此,在迎接党的胜利召开之际,我们更加需要增强实践和理论的自觉性,系统总结和科学提炼中国的外交和安全理论,对内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接,对外要与国际主流理论互动,从而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事业。

一、理论建设的新起点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 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十以来中国共产党所进行的理论建设中的两大亮点,也成为新时期中国外交和安全事业的宝贵精神财富和理论指导。

(一)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的发展

任何重要的外交理论都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的发展使命,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正是产生并发展于中和世界的外交风云际会之中。

第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中国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 这些内容和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密切相关。在近现代,中国饱受战乱和兵燹之苦,深受西方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之害。为此,中华民族的优秀代表都把国家兴亡视为己任。孙中山留下了“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的遗训,领导中国人民站起来,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开始富起来”。 对鸦片战争后17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持续奋斗之于民族复兴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由此“展现出光明的前景”, 并使得“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有利的内外环境,其中外交负有特殊的使命。

第二,倡导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自党的十以来多次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深刻阐述,不断丰富其理念内涵并逐步深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展现的,是中国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以及对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它所表达的是中国追求和平发展、同各国合作共赢的真诚愿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辟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境界,成为新时期中国外交的一面重要旗帜。 不仅如此,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构想正逐渐为国际社会所理解、认可和接受。例如,2017年2月10日,在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合国决议。 又如,2017年3月23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通过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被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 这同时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标志。

第三,建构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2008年,以北京奥运会和中国推进G20峰会为标志,中国加快了从地区性大国向全球性大国过渡的步伐,开始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心,以全新的理念为指导,审视和规划中国的外交和安全。2012年秋,同志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更加强调在外交上要有顶层设计和战略思维,并提出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命题。此后,中国日益以大国的视野看待国际关系,以大国的胸怀处理全球事务。2013年年中,中国提出要“探索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之路”。 2014年11月,强调:“中国必须有自己特色的大国外交,要……使我国对外工作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仅指中国对世界大国的外交,而且意指在当前特定阶段的中国外交,即“中国特色外交”。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和发展

2014年春,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在中国安全理论和实践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全面阐释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概念,强调要在“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的基础上,“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中国面临日益纷繁复杂的安全挑战的背景下诞生的。在国际上,进入新世纪以来,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相互交织和叠加。国际恐怖主义对美国发动了“9・11”恐怖袭击,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旷日持久,朝核问题和伊核问题导致形势紧张,西亚、北非地区的“阿拉伯之春”导致当地局势剧烈动荡,全球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严重影响世界经济,气候变化、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和网络攻击形成新的威胁,国际难民潮和美欧社会撕裂互为因果,民粹主义和极端主义同“黑天鹅”事件的频发及政局变动遥相呼应。在出现这些新挑战的背景下,国际社会原有的应对机制和主流理论都已显得力不从心。

在国内,中国面临的安全挑战同样复杂和严峻。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世界排名还较低,发展中面临的不协调、不平衡和不可持续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薄弱,“重大安全事故频发……法治建设有待加强”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加之民族分裂势力、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土安全的任务艰巨。此外,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也使中国的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

有鉴于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与时俱进,以大无畏的精神倡导开创认识当代安全问题的新境界,努力探索应对安全问题的新方案,大力推进安全理论的新建设。正是在此背景下,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运而生,并指导我们应对时代对中国和国际社会提出的新挑战。

(三)从“总结归纳”到“前瞻设计”的新征程

如果说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在前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历史总结和观点归纳,那么今后的重点则要转移到理论的前瞻性顶层设计上去。

第一,要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待并丰富已有的外交安全理论。我们要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出发,总结和归纳中国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有什么、缺什么和补什么。当然,我们既要继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国外的优秀文明成果,又要特别珍视新中国的外交和安全思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倚靠先人而不思进取和创新。相反,我们要在继承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以及和邓小平的思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形成新的理念和理论体系,奏响时代的理论最强音。

第二,要以时展的观点来审视和规划今后的外交安全理论。如果从“两个一百年”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间框架来看,中国在外交和安全领域将会面临更多和更大的挑战。中国需要在国家、社会嬗变之时,加强国内在外交安全方面的思想和理论共识,明确在实现“全面小康”并向“中等强国”过渡时期的战略目标、阶段任务、主要挑战和方向途径等。只有这样,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才能成为应对将要发生的种种挑战的思想武器和理论指导。

第三,要以内外统筹的观点来对待中国和国际社会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的互动。党的十以恚中国已经成功主办或将要主办亚信上海峰会、APEC北京峰会、G20杭州峰会、金砖厦门峰会和“一带一路”北京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中国利用主场外交向世界传递中国思想和理论,并提出了外交、安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新理念。与此同时,中国还利用许多双边和多边场合以及其他途径,同国际社会在外交与安全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上进行建设性互动。但是,已有的互动同中国应有的规模和作用相比仍远远不够,需要在今后有量的倍增和质的飞跃。而且,在中外交织和内外一体的时代,只有经过国际实践的检验,中国的理论才能真正具备指导性和普遍性。

总之,我们要借助迎接党的召开的东风,加快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建设,使这些呼之欲出的新理论和新战略能够长期指导中国的外交和安全工作。

二、理论的物质和实践属性

中国在构建外交安全理论时需要增强其“物质本原性”和“实践第一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显著、最根本的特点。“物质本原性”强调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理论和实践的互动本质。“实践第一”强调理论需要付诸实践并指导实践。

(一)中国丰富的外交安全实践是建构相关理论的深厚土壤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综合实力持续上升,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对雄厚的物质基础有力地支撑着国家外交。与此同时,国家外交在克服重重困难中曲折前进,国家安全在战胜许多严峻的内外挑战中也不断得到巩固。中国的外交安全实践之丰富、道路之曲折、成绩之巨大,在当代全球性大国中并不多见。正是这些实践和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相结合,才产生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涌现出中国外交新理念和国家总体安全观,丰富并发展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二)中国的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内涵及外延不断拓展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中国外交早已超越了原有的地域范畴,正在实现从国家行为体的外交向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兼有的外交(如次国家外交和民间外交等)的转变;在具体领域方面,也在从政治外交和安全外交向经济外交、文化外交、社会外交、体育外交等多方面拓展。

同样的,中国的国家安全也逐步从传统的政权安全和军事安全向总体国家安全转变。总体国家安全不仅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国土、科技、信息、生态和资源等领域的安全,同时也包括网络、海洋、太空和极地等新领域的安全以及人的安全和心态安全等。

(三)中国对外交安全的理解在实践中不断从感性认识走向理性认识

十以来,党和国家十分强调实践自觉和实践自信。中国的外交安全首先是实践问题,体现了中国在现阶段的外交安全的逻辑起点。同时,中国外交安全的实践又在不断发展和升华,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实践自觉和自信。中国外交安全的实践日益丰富、成果愈发显著,这增加了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的必要和可能,使实践自觉、自信同理论自觉、自信相互促进。党的十以来,中国政府涉外部门加大了理论研究力度,而理论认识的升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此外,学界虽然并非中国外交安全的直接实践主体,但是他们通过间接和虚拟参与,深化了对实践的感性认识,并以学术理论研究促进了认识从感性向理性的转化。

三、新时期的理论传承

除了实践之外,优秀的中华文明和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外交安全理论的主要渊源。在新形势下,中国正在通过重新总结和思考,选择传承的重点和要点,以此构建和丰富相关理论。

(一)优秀中华文明的传承

中国外交安全同国家核心利益密切相关,相关理论首先应具有中华文明的特色。在外交安全问题上传承中华文明时,我们在思想上要“两点辩证”,在行动上要“双向互动”。

第一,“国”“家”相依。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大国,之所以能够在数千年中绵延不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族、社和人民在“国家”问题上的共识,这种共识的根本理论内核是“国”与“家”相依。孟子有曰:“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这位2 000多年前的先贤关于“国”和“家”富有哲理的论述至今仍有现实意义。一方面,“国”代表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无论是在深受自然条件制约和外族屡屡入侵的时代,还是在当今综合国力竞争的时代,中华民族都需要国家的组织和保障,因此提倡“国而忘家,公而忘私”的价值观。曾言,“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 另一方面,聚“家”成“国”。“国”的基础是千千万万的家庭和个人,所以又要重视家庭和个人的作用。孔子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一直激励着历代志士仁人的“家国情怀”。在许多场合都强调优秀中华文明所蕴含的“国”和“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号召要“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由此可见,“国”“家”两者相依互补,这才成就了中国虽经受历史的考验但却生生不息并持续前行的民族伟业。

第二,“和”“战”相应。从远古的夏、商到近代的晚清时期,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外交一直密切相关。国家追求的目标是“国泰民安”和“天下大同”,无数先贤为此进行了不懈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治国理政与和平外交思想,而孔子的“和为贵” 和墨子的“非攻” 思想即为其集中体现。但是,在“丛林法则”和“零和博弈”盛行的年代,在屡屡遭受外敌入侵和占领的苦难境遇中,一厢情愿的“唯和平论”不仅行不通,而且也是极其有害的。中国古代兵书《司马法》有云:“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正是言简意赅,一语中的。指出:“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其他国家也都要走和平发展道路。” 同时,还强调:“只有各国都走和平发展道路,各国才能共同发展,国与国才能和平相处。” 这辩证地阐释了和平发展的双向性与多向性的互动关系,对于我们认识和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交”“攻”相济。中国的版图自汉唐后基本稳定,中国的农耕经济使其在疆域问题上基本采取守势,这一态势到清朝时才有较大的变化。中国在处理对外关系上,自古就有“协和万邦” 和“讲信修睦” 之说,孔子更是提倡“近者悦,远者来”。 但是,如果说中国自古以来的对外关系只讲友好睦邻的一面,那也是不全面和不客观的。在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之间常以“近交远攻”和“纵横捭阖”来实现力量的重新组合。在汉唐时期,中国在开通和维护丝绸之路时既以强大的硬实力为后盾,也巧妙利用西域各国对付强敌匈奴。在清朝末年,中国即使在“弱国无外交”的窘境下还尽力“以夷制夷”来达到保存国家命脉的目的。

因此,在论述中国对外关系的“交”和“攻”问题上,不能“一点论”,而要“两点论”,有时还要“多点论”。这既符合史实,也更易为外人所接受。

(二)马克思主义的传承

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这些“红色基因”中最重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亦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外交安全理论方面,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世情和国情相结合,在以下三个方面的传承尤为突出。

第一,公平正义的国际体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在其存在的必要历史阶段中,应当强调世界各国的和平相处与公平正义。马克思和恩格斯从唯物史观、对资产阶级的批判以及对未来社会的理想等方面阐述了公平正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中国曾经作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国家长达百余年,对国家和民族平等关系有更执着地追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强调公平、合理的国际关系和秉持国际公正。在走向全球性大国和强国之时,中国正积极推进国际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在外交方面加强国际体系的代表性和合理性,在安全方面主张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可持续安全的新安全观。而且,还强调要将外交、安全以及其他因素相结合,以进行综合考虑。2017年2月17日,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强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大方向没有改变,要引导国际社会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所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外交观和安全观在新形势下的体现、发展和落实。

第二,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关系视野主要是世界交往、国际阶级斗争和世界革命等。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在20世纪20年代初根据国际形势的变化,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力量对比的暂时“均势”和经济交往的实际需要,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可能和平共处的理论观点。 邓小平指导中国外交方针实现了重要转变,他强调要从国家战略利益而非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处理国家间关系,“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 斗转星移,目前,以中国为代表的一批发展中大国正在群体性崛起,且已经能够较为平等地同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对话。强调:“要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把合作共赢理念体现到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对外合作的方方面面”。 目前,中国提出的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正在逐步将当年革命导师们的憧憬和理想变为现实。

第三,共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特征,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 虽然剧变后国际局势出现重大变化,特别是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谷,但是中国依然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主义理想。党的十后,倡导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既照顾到当前内外环境的实际状况,也指出了国际社会的发展方向。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实现共产主义的阶段性目标,两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四、创新裂变和互动聚变

外交和安全问题密切相联。强调,要“认清国家安全形势,维护国家安全,要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规律”。 因此,中的外交和安全理论不仅要各自发展,而且要相互促进,并在更加广泛的地域和领域进行交流、交锋、交汇,在创新中裂变,在互动中聚变。

(一)理论的创新裂变

中国的外交安全实践不断深入发展,相关理论建设也相应进入了高度活跃的探索和创新时期。

第一,不同时期的理论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了不同时期的外交和安全理论。总的来说,这些理论经历了保卫国家政权和政治安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拓展国家的经济和文化利益,推进全球治理和国际体系改革三个阶段。

在外交理论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历了外交思想和邓小平外交思想(包括的外交思想和的外交思想)等阶段。党的十后,在纷繁复杂的内外形势和丰富多彩的外交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外交思想。他站在时展的前列,立足中国并放眼世界,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的新要求。相关外交理论和创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指导和引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不断取得新胜利”。

在国家安全理论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不同时期形成了不同的国家安全战略思想。“这些安全战略思想既有优先重视政权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坚持独立自主和睦邻友好原则等方面的共性,也有在不同条件下对安全不同解读和应对的特殊性。” 总体而言,中国的安全观在横向和纵向上不断扩展。“在横向上,国家安全从以往集中于政治、军事安全向更广泛的安全领域扩展。在纵向上,国家安全从关注自身安全向其他层面的安全扩展。” 对于总体国家安全观之下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体系,有研究者指出:“‘总体性’就是要将各领域的安全统合到一起,形成一个‘体系’。从体系的高度来审视国家安全……避免不同领域的安全相互矛盾、冲突、干扰、制约”。

第二,纵向和横向的创新之道。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发展呈现出纵向、横向和多向整合的三维创新格局。从纵向来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经历了逐步发展、创新阶段。例如,邓小平外交思想的发展,就经历了邓小平的国际战略思想和邓小平外交的国际战略思想等阶段。又如,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从1995年的“新安全观”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来的。 从横向来看,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在交叉发展中创新。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中蕴含着国际政治、世界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元素,总体国家安全观则是各类安全观的集大成者。

中国正在对外交安全及其他领域的丰富实践和创新思想进行综合性整合。中国的国内改革和经济发展也不断对外交安全提出新的理论需求,这要求超越传统的理论创新,强调统筹性、综合性和整合性。反过来,不断创新的中国外交安全理论也有力地推动了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理论的国际互动聚变

中国外交和安全理论不仅需要继续坚持和发扬自身特色,而且还要在此基础上同国际理论交流、交锋和交汇,在互动中发展和成长。

第一,坚持特色和扩大共性。坚持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特色,最主要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此外还要坚持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历史和文化传统,同时重视当代中国外交的实践创新。

就扩大共性而言,中国需要扩大中华文明大国理论、社会主义大国理论、发展中大国理论和全球性大国理论等国际共性。中国在扩大国际社会的外交安全理论共性时,还需要扩大这些理论所代表的世界各大文明的共性,从而使中国和世界的互动更加深入、持久。发展并扩大中国理论的国际共性,就能为中国特色理论提供更加宽广的平台,也能提升中国特色理论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第二,交叉互动和创新聚变。在国际外交安全理论界,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长期占据垄断和主导地位,但是,西方国家的外交安全理论正日益缺乏时代的活力和创新的动力。例如,西方国家在面对中国崛起时,往往求助于已有的理论,搬出“修昔底德陷阱论”,认为新兴大国和守成大国的冲突难以避免。对此,强调指出:世界上本来并没有“修昔底德陷阱”,但是大国之间一再发生战略误判,就有可能自己给自己造成“修昔底德陷阱”。

显而易见,以“前无古人、后启来者”的精神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注入了新动力。同样,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和参与国际合作机制等方面也从国际同行中吸取了经验教训,从而为中国的理论创新开阔了学术和理论视野。

(三)加强理论的指导意义

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源于实践但又高于实践,而且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发展完善。

第一,增强理论的实践和应用意义。理论是分层次的,也具有时效性。中国在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时候,最为迫切的需要是能够提供指导应对当前挑战和规划未来发展的应用性理论,以此保障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第二,加强理论的体系建设。根据现实需要,中国在外交安全方面提出了不少新的理念和观点,但是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因此,要继续推进中国的外交安全理论更加有机地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并研究两者的关系,进而进行缜密的逻辑演绎和科学的体系构建。

第三,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外交安全与当前实际情势密切相关,如果把握不准,就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境地。而系统和科学的理论则能超越具体案例和事件,更好地分析、归纳和整合,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前瞻性的理论。因此,在应对外交安全问题时,我们要避免实践和理论“两张皮”的现象。

第四,重视实践对理论的检验。理论需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和评判。外交安全的实践检验是严肃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容不得半点虚假。因此,在对待实践检验理论的问题上,政界和学界都应心存敬畏,并在实践检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创新理论。

结 束 语

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理论。但是,理论建设又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反复互动,相互促进,逐步形成体系。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需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建设,而中国特色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改变当前外交和安全理论建设滞后于实践、学者滞后于领导、学术滞后于政治的局面,我们需要提高认识并采取切实措施以推动理论探索和创新。

为此,需要增强问题意识,加大理论创新力度。“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创新……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我们需要有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敏感,善于提出和抓准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思路;重视总结提炼,形成新的理念理论。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8

作为西方国际政治理论的焦点之一,“安全困境”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家中用以解释国际紧张关系、对立乃至冲突形成机理的一个基本概念。对于国际关系如何超越“安全困境”,理论家们长期争论不休,并且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现实主义的“安全困境”理论

“安全困境”思想最初萌芽于古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已有所述,“使战争不可避免的真正原因是雅典力量的增长和因而引起斯巴达的恐惧”1。尔后,许多现实主义政治哲学家在描述国际政治现状和解释国际政治关系时,都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安全困境”的思想。近代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阐述了国家学说,他认为政治家的职责在于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以此论证了统治者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合法性,从而把政治和道德分离开来。霍布斯继承了马基雅维利现实主义的传统,认为强大的权威是终止人类无休的斗争的有力武器。马克斯·韦伯也深入研究了政治和国家理论,他把对权力的追求当做政治理论的核心。可以说,现实主义先驱们的国际安全理论为后来现实主义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来源,并且使现实主义成为国际关系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国际关系研究中,首先对“安全困境”概念进行详细阐述的是英国历史学家赫伯特·巴特菲尔(Herbert Butterfield)和美国政治家约翰·赫兹(John Herz)。

巴特菲尔在他的《历史与人类关系》中描述了“安全困境”,把“安全困境”叫做“霍布斯主义的恐惧”(Hobbesian fear)。他认为战争往往发生在那些刻意避免冲突的国家之间,正是刻意的避免行为导致了战争的发生。即使是在均无有意伤害对方的双方之间,战争的悲剧依然会上演。“即使没有任何一个蓄意出来危害世界的大恶人的干涉,历史上最大的战争也可能爆发。它最有可能在两个急于避免任何冲突的大国之间爆发。”2

赫兹则在学术界第一次使用“安全困境”术语。在1950年发表的《自由主义者的国际主义与安全困境》一文中,赫兹首次提出“安全困境”概念,随后又在1959年出版的《原子时代的国际政治》一书中更为系统的阐述了“安全困境”对国际政治发展演变的影响。赫茨认为,“‘安全困境’或‘权力与安全困境’是一种社会状态,在这种情势(状态)中,权力的单元发现他们自己在任何时候都是并肩存在,在它们之上没有更高的权威把行为的标准强加给它们,从而使它们互不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由相互猜疑和恐惧而产生的不安全感驱使这些单元去争夺更多的权力以获得更大的安全。但这种努力证明有违自己得到安全的初衷,因为十全十美的安全最后是不可能得到”3。每个独立主权国家都是独立的权力单元,每个单元相当于独立平等的单子。但是,这些单子之间没有像莱布尼兹般的来自上帝的前定和谐,它们是浑然无序的,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中。谁也不相信谁,谁也不听谁,没有强大的权威作为它们行为的统一标准,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却只有猜疑和恐惧。为了求得生存,只得时时防备,并提升自己的实力。殊不知,越是防备,获得的安全感却越少。

“安全困境”概念被巴特菲尔和赫兹提出以后,它越来越受研究者的关注。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研究者诸如罗伯特-杰维斯、杰克-史奈德、阿兰-柯林斯等都发表了相关论文阐述了“安全困境”观念。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9

我和张钮羚的论文《论我国<核安全法>的调整范围》,主要针对《核安全法》立法过程中界定法律调整对象范围面临的困难,提出正确确定《核安全法》的调整范围其关键是,要在立法中处理好涉军核能利用行为与民用核能利用行为的关系、核安全行为与核安保行为的关系、广义核安全与狭义核安全的关系以及《核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等四大基本关系。论文认为,分清民用核能利用行为的界限、明晰核安全与核安保的基本概念以及确定《核安全法》在核法体系中的地位,是下一步修改《核安全法(草案)》有关条款的关键。

胡帮达的论文《论核安全法的基本原则》,通过考察国际核安全法律文件和各国的核安全立法实践,在梳理核安全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有法律规范体系关于核安全基本原则规定的现状和问题。论文认为,我国《核安全法(草案)》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存在着规定不全面和原则虚置问题,应当在下一步修改时确立“全过程控制原则”和“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原则”,并通过整合分散的核安全监管职能和建立职能统一、组织地位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机关来保障“核安全独立监管原则”确实得到贯彻。

国际关系与安全论文例10

中图分类号:D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812(2012)02-0017-0022

国家安全观是人们对国家安全的内涵、国家安全的威胁和维护国家安全手段等的基本认识。其中的国家安全是指维护国家和民族的生存、、领土、社会制度、社会准则、生活方式以及国家权力和利益不受威胁的状态。传统国家安全观着眼于军事和政治领域,独立、领土完整和政治稳定是其核心目标。随着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安全成为包含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等诸多领域的一个“综合性”安全体,并呈现出高度系统化和高速传导性的“链式”安全结构。其中,网络信息安全的作用日益凸显,不仅是该“综合性”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该“链式”安全结构的基础性保障,更是网络时代下其他诸多国家安全利益的交汇和纽带。因此,网络信息安全已然上升到国家核心战略层面,成为国家综合性安全战略的制高点和新载体。例如美国等国已经将其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军事等战略目标陆续融入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

因此,为适应全球安全格局的变迁和我国国家安全的现实需求,亟待总结和提炼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相关思想和理论,以此来诠释和指导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规划和实践。本文从形势背景、现实价值、思想源流和理论体系等几方面,对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构建进行相关探讨。

一、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客观形势

理论建构是为了客观描述现实并科学指导实践。当前,全球和我国国家安全的发展格局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外部环境,也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需要诠释的形势背景。综合来看,我国国家安全发展格局出现形态复杂、边界拓展、重心转移等趋势,具体表现为:

1、非传统安全威胁改变国家安全形态

冷战结束后世界进入全球化时代,国家间军事、政治和外交的直接冲突大大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非传统安全威胁与日俱增且影响广泛,并以跨国性、突发性、复杂性、隐匿性等特点,成为各国国家安全保障的重点和难点。与此同时,各国政府围绕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与博弈并存,使得国家安全形态更加错综复杂。因此,在复杂竞争的国际、国内环境中防范和应对不断出现的各类非传统安全威胁,是当前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2、网络空间的兴起重塑国家安全边界

人类社会疆域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拓展。当前,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网络系统和软件、计算机/手机等信息终端、全球网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共同筑就了一个不断扩展、高度多元的网络空间。这一网络空间承载着各国巨大的现实利益和未来发展潜能,并超越传统国家管理范畴,不断创造出新的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对国家安全带来新的威胁和挑战。因此,保障和拓展符合本国利益的“国家网络疆域”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3、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决定国家安全前途

全球信息革命浪潮对现实社会的解构和重构效应显然比任何时代都更为迅猛而强大,也更加自发而无序,由此带来的是国家安全重心从抵御外敌威胁转向消除内部隐患。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我国公共危机和社会风险的高发期,如何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澎湃动力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转型,同时又将其对现实社会的破坏效应纳入到安全范畴,最终推动全社会的良性变革,也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必须回应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二、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现实价值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安全环境,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从实践层面上升到理论层面,不仅是理论探索的需要,也是顺应网络信息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科学思想和方法指导网络社会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回应国内外各种关切和质疑,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1、推动国家综合安全理论体系的完备和深化

尽管我国在和平发展道路上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仍需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创新,进一步凝聚共识和扩展共识,以应对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带来的一系列国家安全挑战。为此,在2011年9月26日发表的《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绘就了我国国家综合安全战略理论的框架。而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构建也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理论体系趋向完备和深化。

2、指导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政策和法规的制定

相较于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在国家信息安全宏观管理中已经形成的从战略到政策再到法规的“金字塔”型缜密结构,我国信息安全宏观管理体系在系统性、前瞻性、权威性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国家层面的网络信息安全中长期战略规划仍不明晰。因此,从理论层面进一步提炼国内外信息安全宏观管理的思想、经验和方法,通过理论创新引导管理创新,指导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战略、政策和法规的规划和实施,将从根本上优化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发展格局。

3、提供跟踪全球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框架

全球网络信息空间是各国通向信息社会的共同载体,当前各国均力求扩大本国网络空间安全边际来保障国家安全,由此产生的全球安全合作与博弈并存。例如2011年5月16日美国白宫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构建一个繁荣、安全和开放的网络世界》,即被解读为既是“合作的邀请”又是“对抗的宣言”。因此,通过理论构建可以历史、抽象地分析各国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的意图、影响,研判全球信息安全的总体发展趋势,探索有效的安全合作机制,对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4、建立适应国内外环境的网络安全治理话语体系

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从标榜互联网“开放、共享、无国界”到借“网络自由”等抨击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如今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最多的国家,但仍然未能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形成符合本国互联网发展现状和治理需要的话语体系,导致在管理实践中面临来自国内外的双重压力。因此,通过理论构建,可以明确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基本方略,塑造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网络治理话语体系,最终推动我国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构建的思想源流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不仅是一个中长期战略规划,更是一个适应信息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管理体系。因此,从国内外各相关学科汲取思想源流,支撑并融入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体系,是战略决策和顶层设计的重要基础。本文简要介绍可供资鉴的国内外相关思想源流,为后续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

1、军事领域的“信息战”理论

信息战是为夺取和保持“制信息权”而进行的斗争,亦指战场上敌对双方为争取信息的获取权、控制权和使用权,通过利用、破坏敌方和保护己方的信息系统而展开的一系列作战活动。1992年美国国防部颁发的《国防部指令》首次提出信息战概念,掀起了世界性的信息战理论研究热潮。在该领域,美国和中国均走在了世界各国研究的前列。如今,信息战理论、方法和技术已日趋成熟,成为现代战争和高烈度对抗的主要模式,因此也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体系的重要来源。

2、政治法律领域的“信息”理论

信息是在国家概念上演化而来的,是信息时代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一个国家对本国的信息传播系统进行自主管理的权利。从政治视角看,信息是国家具有允许或禁止信息在其领域内流通的最高权威,包括通过国内和国际信息传播来发展和巩固本民族文化的权力,以及在国内、国际信息传播中树立维护本国形象的权力,还包括平等共享网络空间信息和传播资源的权利;从法律视角看,信息是指国家在信息网络空间拥有的自和独立权。它具体包括:国家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内容和方式的有效控制权;一国对本国信息输出和输入的管理权,以及在信息网络领域发生争端,一国所具有的司法管辖权;在国际合作的基础上实现全人类信息资源共享权。当前,国家信息作用日益凸显,相关理论更加丰富成熟,成为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理论基石。

3、国际关系领域的“公共外交”理论

“公共外交”的概念于1965年首次提出并得到运用,目标是影响公众态度,以帮助外交政策的形成与推行,即一国政府对他国民众的外交活动。公共外交与传统外交的区别是“公共外交”试图通过现代信息通讯等手段影响其他国家的公众,而传统外交则主要通过国家领导人及相应机构影响外国政府。长期以来,美国是“公共外交”理论的最佳实践者,通过“公共外交”美国积极开展意识形态、思想文化的宣传输出。如今,网络信息空间成为美国“公共外交”的最佳实践场地。因此,无论是出于应对威胁或是构建我国“软实力”的需要,“公共外交”思想和方法都应该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予以应用和体现,并成为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理论支撑。

4、新闻传播领域的“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理论

“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是指在全球传播进程中或世界文化关系中,一系列试图改变信息不平衡或文化帝国主义状态的改革理论。这种改革试图反抗由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及其全球媒介集团支配的全球传播秩序,旨在建立一种更加民主的、公平的、均衡的并能与其它国家传播系统相互交流文化与信息的全球传播体系。对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上世纪80年代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研讨,提出了一套旨在打破世界信息传播不平等格局的改革方案,试图通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物质手段和信息产品,从而保护与促进其自身文化传统、文化产业与文化认同,扭转信息与娱乐传播中的不平等状态,缩小信息富裕国家与信息匮乏国家之间的差距,但实践成效并不明显。尽管如此,“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和“数字鸿沟”的相关理论成果仍具现实意义,是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

5、战略管理领域的“博弈论”理论

博弈论最初是现代数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具有对抗或竞争性质行为的理论与方法。当前,博弈论在战略规划和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其核心价值在于分析对抗各方是否存在最合理的行为方案,以及如何找到这个合理方案,并研究其优化策略。当前,国家信息安全领域的斗争无一不具有显著的博弈属性,如国家间的信息对抗、密码的加密与破译、病毒的制毒与杀毒、网络思想文化的保护与渗透等等。因此,从博弈论的视角认识和分析各类信息安全问题,并通过博弈论方法寻求信息安全最佳解决方案,是优化我国信息安全战略的重要思路。如今,博弈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信息安全研究的重要方法论基础,借鉴博弈论的指导原则和原理方法研究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科学、有效的途径。

6、公共管理领域的“公共治理”理论

上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生的社会、经济危机推动了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以“治理”为代表的新理论范式提出了多元、自组织、合作、去意识形态式的公共治理模式,即抛弃传统公共管理的垄断和强制性质,强调政府、企业、团体和个人的共同作用。该模式不强求自上而下、等级分明的社会秩序,而重视网络社会各种组织之间平等对话的系统合作关系,简称“公共治理”理论。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治理”理论在许多方面与网络空间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因此西方国家也较早的将“公共治理”理论引入了互联网管理领域。尽管“公共治理”理论本身存在固有缺陷和不适应我国国情的方面,但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治理模式仍可以提供重要借鉴,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重要的理论支撑。

四、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理论体系

通过客观形势分析、现实价值评估和思想源流梳理,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理论体系具备了构建条件。它由战略的内涵和目标、战略的基本要素、战略的内在机理和战略的理想模式等有机组成。

1、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和目标

信息安全的本质内涵是维护信息系统或信息传播中的信息资源免受各类威胁、干扰和破坏,保障信息资源的保密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等安全属性。但是,当信息安全上升到战略层面,信息安全战略与综合性国家安全战略则高度融合,集中反映在:网络信息空间成为国家安全威胁的主要载体;谋取信息优势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目标;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维护或威胁国家安全的主要手段。在此基础上,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是指:国家为保障综合性国家安全,消除基于信息网络空间的各类国家安全威胁(包括国家间信息战、意识形态渗透、低俗文化传播、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黑客攻击、关键生产领域信息系统运行风险、社会危机酝酿和传播、网络隐私和知识产权问题、网络病毒和垃圾邮件泛滥等等),运用各种国家资源和技术手段而进行的战略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涵,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目标是:积极应对国内外各类信息安全威胁和挑战;确保国家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信息内容的安全性;促进国家信息化和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的能力和素养,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公众权益的实现。

2、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基本内容

作为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应由国家信息安全观、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目标、国家信息安全利益与威胁判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资源及其运用、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与安全机制等五部分组成。其中,信息安全观是国家在信息安全问题上的基本理念,也是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哲学,是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根本出发点;信息安全战略目标即维护和谋求国家信息安全利益的指标性任务,反映不同阶段国家信息安全总体发展愿景;信息安全利益与威胁判定是指根据国家利益需求和国家战略目标判定信息安全威胁的来源、范围、性质和等级;信息安全战略资源既包含狭义的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也包含广义的自

然资源、人才资源、经济资源、军事资源等;而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法规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完成国家安全目标的重要保障。

3、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内在机理

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考虑并科学平衡以下几对关系。

首先、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矛盾统一关系。一方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普及不断催生新的信息安全威胁,信息安全成为信息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国家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不仅有赖于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也有赖于国家信息优势的积累。因此,信息化与信息安全是事物的一体两面,二元目标需要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得到充分体现。

其次、管理和技术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同步发展关系。国家信息安全问题的解决需要通过安全技术得以实现,支持信息安全先进技术和重点产业的发展是战略的重要任务。但与此同时,通过法规、政策、教育、制度等完善安全管理,实现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更不能忽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是技术与管理的双轮驱动,过度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必将导致战略的失效。

第三、成本与收益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综合平衡关系。信息安全的实现有赖于保障成本的持续投入,而与之对应的是信息安全收益通常无法客观测度,过度的安全保障必然导致成本畸高和效率低下。因此,寻求成本、收益、效率的综合平衡是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的关键,具体措施包括确定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科学的风险收益评估体系和安全等级标准等。

第四、国家安全与全球安全在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中的动态交互关系。信息安全问题是全球各国共同面对的威胁与挑战,通过国际合作防范和应对信息安全威胁是理想途径。但是,由于各国在国家利益、法律、文化等方面的不一致,各国信息安全战略始终难以协调甚至存在对抗。就我国而言,一方面要立足国家利益和基本国情制定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另一方面要立足全球层面,推动本国信息安全法律、政策与国际的接轨,推进平等互利的“国际信息安全新秩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