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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念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2-17 05:29:42

美学观念论文

美学观念论文例1

二、对中学美术教师的专业素质予以强化

首先,树立新的教学观念,构建新的教学体系。第一,进一步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对课改的方向把握明确。第二,对美术教学模块要引领教师进行集体备课,用专题的方式探究模块中的知识,并将研究课设置出来。第三,对美术工作室和学科基地的建设予以强化,持续开发和编写校本课程。第四,应用现代教学理念开放多媒体教学辅助课件,开展多媒体教学辅助课件的交流和征集活动。第五,将青年美术教师组织起来,开展业务进修工作,有效评测青年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适时开展美术专业基本功比赛。其次,将课题研究做好,强化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第一,将美术教师组织和发动起来,对专门的课题研究予以重视,要不定期地组织专题学术沙龙,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第二,组织青年教师对新课程的教学评价进行探究,对青年教师进行特别指导和帮助。

美学观念论文例2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2.03.018 

作者简介:杨和平(1961~),男,教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特聘教授(金华 321004);汪薏群(1983~),女,教育学硕士,中国计量学院讲师(杭州 310018)。

收稿日期:2012-02-14

一直以来,受西方美学和美育思想的影响,人们对美育的认识,广泛都停留在审美教育上。这种只强调审美经验,只从接受、消费的视角来看待美育问题的观点是不完备的,在这种美育观点指导下的音乐教育也必然有缺陷。当代美育理论研究成果表明,美育不仅是审美教育,也是立美教育。音乐立美教育则是立美教育下的一个子系统,是音乐教育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课题。研究音乐立美教育,有助于我们了解“音乐教育是美育的重要途径”这一命题的确切内涵,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国音乐课程改革总体的趋势外延,进而从较深的层面拓展我国音乐教育理论的研究视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一定的理论奠基作用。本文从立美、立美教育、中外音乐审美教育观反思等三个方面分析了音乐立美教育的立论基础。

美学观念论文例3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2)06-0076-04

顾祖钊先生是颇有资望的学者,他的文艺理论研究颇受童庆炳先生的看重。研读他的《文学原理新释》我们会发现其文学理论的与众不同:第一,文学理论研究的范式很特别,不同于前苏联式的反映论文学理论,也不同于科学主义以形式为核心的文学理论,更不同于人文主义式的文学理论。第二,他没有给文学下定义。那么如何去认识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他是怎样建构文学原理的?在文学理论研究越来越个性化的今天,厘清这些是很有意义的。

要对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研究范式进行深入的探索,我们要先探讨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结构。所谓文学理论结构“应指一个由诸种要素转换规律组成的整体”。[1]与一般的文学概论不同,顾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的立足点是艺术至境。作者告诉我们:“由意象、意境和典型的三足鼎立的艺术至境为中心,作辐射性拓展,形成新的作品论、类型论、真实论和艺术发展论”。[2]因此,了解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结构关键就是“艺术至境”。

从严格意义上来看,“艺术至境”属于诗学范畴,从诗学形态上升为理论形态还需要进行抽象,所以他其实只是以“艺术至境”为切入点,在这个观察点上对各种文艺现象进行研究。作者认为: “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将启示我们思考艺术本质论,从而把它阐释得更为合理;……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带来艺术思维研究的重要突破;……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会使我们创作方法的研究走出误区;……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可以使我们更科学地阐明文艺创作与生活的关系;……科学艺术至境观,可以对诸如西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这样复杂的文学现象作出科学的解说、合理的评价;……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可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美学和历史的批评论;……科学的艺术至境观,必然带来创作观念的巨大变化。”[3]

具体来看,顾先生做了以下工作:

首先,对艺术至境进行了多元化的研究。

我国艺术至境研究在五十年代开始起步,当时把典型作为唯一的艺术至境,六十年代李泽厚先生意识到“意境”是独立于“典型”之外的另一种类型。[4]1987年周来祥先生则把“意境”和“典型”二元对立。[5]顾祖钊先生则认为艺术至境应该是多元的。他把艺术至境和艺术的表达方式联系起来认为:“客观表现型艺术追求的是意境创造,主观表现型艺术追求的是审美意象再现型艺术追求的是典型。三者鼎足而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人类的艺术至境。”[6]童庆炳先生在《寻找文学理论的突破口》一文中指出:“顾祖钊的艺术至境研究,从前人止步之处起步。首先,他发现将艺术分为再现与表现两大类型太笼统,他认为表现型艺术分为两个亚型,一是黑格尔所说的象征型艺术、浪漫型艺术,一是以中国抒情诗为代表的抒情艺术。顾祖钊根据他的研究,把西方的表现型称为主观表现型,把中国的表现型称为客观表现型……从而把典型与意境的二元艺术至境格局,改造为更符合艺术事实的典型、意境、意象三元艺术至境的完美结构”。[7]

其次,把艺术至境定位在作品理论的一个层面中。

《文学原理新释》的一个特点是把艺术至境作为“形象”来探讨。作者对传统的文学形象重新进行了定位,他认为:“所谓形象就是作家在文本中用语言展现的气韵生动的人物或生机盎然的艺术世界”。[8]这里的形象既包含了人物形象,也包含了其他形象。作者把“艺术至境”也归入文学的形象中,而形象层面又和语言层面、意蕴层面相联系。这样,艺术至境与文本的其他层面的联系就很明晰了。

第三,找到文本理论五大块之间的联系。

顾先生是从文学和人的精神需求维度来把握文学的。他发现为了满足认识自身和社会的需要,就形成了文学的历史本质观;为了满足启迪思想和智慧的需要,便形成了哲理本质观;为了满足表现感情的需要,就有了情感的文学本质观。于是相应地产生了文学的三种审美类型——写实型、抒情型和哲理型,形成了三种审美表现形态——典型、意境和意象。这样文学本质和文学理论其他几大块之间的联系就很清楚了。顾先生也注意到了形式论和创作论的贯通,主要表现在:文本的层次论和写作过程论的贯通,作者把文学文本分为三个层面:语言层面、形象层面、意蕴层面。在《文学原理新释》中的创作论“语言对内容的征服”一节,对艾青的《树》的分析,就是用这种理论来分析的。他把“树”这个意象的涵义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概念树的心理印迹引起的意义。第二层为文学形象层,是由语象特征引起联想在心中形成的艺术形象系列,为形象意义层;第三层是文学形象所折射的象征意义,属于意蕴意义层”。[9]

文学发展论则更是体现了这种融合,顾先生的文学发展模式是“社会心理为动因的他律论,和以审美理想形态为中心的自律论,以及二者合力所形成的文学发展模式”。[10]

根据以上的研究,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结构点在艺术至境,而艺术至境属于文本的一个层次。因此,从操作范式的角度来看,该文学理论属于文本为中心的文学理论。

那么,从观念角度来看,该文学理论是怎样的范式呢?所谓观念范式是“一套根据特有的价值观念和标准所形成的关于外部世界的形而上的信念,包括事物的本质是什么。”[11]总体而言,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是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念为指导(书中很多原理是以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为基础的),参照了列宁的一些哲学认识而形成的。

与传统的文学理论不同的是顾祖钊先生把本质和本体分开,他认为:“本质是关于文学性质的哲学概括;本体则是文学的构成方式及其内容要素。”[12]这多少受到新批评派的影响。韦勒克和沃伦合编的《文学理论》就是如此。

对于文学的本质,顾先生注意到的是其多层次和多侧面的特性。他认为“文学的初级本质体现为言理(志)、言情、言史三个互补性侧面;中级本质体现为对社会生活审美反映性质;高级本质则体现为上层建筑中的审美意识形态。由于意识形态部门本身都属于历史哲学的一个方面,文学总的来说,最终还属于历史意义上的‘历史’”,[13]这是从三个层面来把握其本质。初级本质主要是从文学与人的精神对应中把握文学的本质,中级本质是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来阐释的。从创作主体和世界的关系来看,文学也是对社会生活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与科学的探究活动又有不同,它带有强烈的审美色彩,因此顾先生认为文学的这种反映本质上是审美反映。尽管作者对审美反映作了全方位的阐释,从表述来看,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作者的“审美反映”很重视文学创作的二度体验带来的审美距离感,由此产生的非功利的游戏性质。与艺术至境相对应的审美理想,可以说艺术至境就是最高的审美理想。这也是作者对审美反映论的创新。此外,作者认为,审美反映中,主体的人格很重要,也对文学理论的深化有帮助。

文学的高级本质是从整个社会的架构来看的,从这个宏观的角度来看,文学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与其他的意识形态不同,作者认为这种意识形态具有审美特征。

顾先生的文学本体是以“人本体”为基础的,这和他的审美反映的文学本质观念是相对应的。而所谓的“人本体”其实是指文学是用语言构筑的心灵世界,具有心灵性和文化性。

规则范式是“在观念范式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套概念、定律、定理、规则、学习方法、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程序等规则系统”。[14]在文学原理方面主要表现为概念和原理的阐述。因为操作范式的变化,顾先生的文学理论的规则范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概念体系的角度来看,该书有两大特征:一是根据文学实践自创的概念,二是对古今中外的概念重新转化而对文学原理有很多新发现。

首先,根据文学自创概念。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文学理论研究很矛盾:董学文认为文学理论研究“一方面是向西方体制的皈依 ,表现为西方学术规范的引进和西方思想资源引介的加速;一方面是国学热中体现出来的对主体性、话语权丧失的焦虑和对传统文化资源盲目的夸扬。”[15]其实对于东西方的文论没有必要完全极端化,应该如吴兴明所言“对话和协商……控者向主体提升,意味着主体间性”。[16]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把文学理论定位在“马克思主义倡导的‘世界文学’,力图建立一个最具一般意义的文艺学体系”。[17]在艺术至境和各种文学关系织就的网络中,作者把中国古代文论的艺术至境、言、象、意等概念与黑格尔美学、新批评、结构主义等西方文学批评中的文学叙事、文学抒情、摹仿说、心理分析、格式塔、艺术思维、抒情主体、复义、含混、悖论、反讽、审美心理等概念合理地整合在一起,转换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下的文学理论。

其次,对于文学原理多有新的发现。

在文本理论中顾先生较早地用言、象、意的纵向结构对文本进行分析。

对于风格的论述,作者也多有发现,如对文学风格形成,作者就对“文如其人”的不周密的地方做了深刻的分析,他认为人格、人品是生活个性的反映,文学风格则是创作个性的反映。前者是功利的,后者是审美的,解释清楚了文学风格和人格的区别。

关于创作论,顾祖钊先生绕开了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是创作方法还是创作原则的争论,主要关注创作心理、创作思维、创作流程、创作方式。

关于艺术思维,作者把形象思维具体化为意象思维和具象思维,把文学思维研究推进了一步。关于文学理论的创作过程的描述也有很大的创新。尤其是第三阶段“文学创作的艺术传达阶段”所探讨的“艺术传达的复杂性”、“体裁对内容的征服”、“语言对内容的征服”、“即兴与推敲”。这个设计概括力比较强,比以前的一些教材,把某些文体(或叙事文体,或抒情文体)的创作过程作为文学创作流程要科学得多。

张首映先生在批评西方的二十世纪的文学理论的转折时,曾经说过:“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具有现实价值和历史意义。他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三大转折上……这三大转折也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做出了痛苦的牺牲,如文学创作在文学批评中的失重,乃至失落。”[18]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引进西方的文学理论居多,对创作论也不是很重视。顾先生的发现也算是一个弥补。

关于文学发展论的研究,作者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研究的突破:

1.在文学发展的实质方面取得了前人没有的成就。作者认为:“文学发展的自律,实质上是审美理想模式的变化。其中艺术形式方面的能动性是造成这种自律的主要原因。”[19]这是很有见地的。

2.在文学的民族性与世界性上,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文学的世界性的取得主要来自作品深层意蕴中的人类因素和世界意义,而作品的民族特色和个性特色又在很高的水准上充分体现了这种人类因素和世界意义。”[20]这种看法找到文学世界性的根源,文学世界性不是观光性质的世界性,而是价值式的世界性,就如同马克思思想为全世界所拥有、所珍惜,这才是真正的世界性。

一个好的文学理论,其操作范式、观念范式、规则范式三个范式应是互相套嵌的。那么顾先生的文学理论中这三个范式之间的关系如何?顾先生继承了反映论文学理论的一些观点,他认为文学也可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21]和反映论不同的是,顾先生进一步指出“在审美的前提下,必然要竭力满足人类对他提出的关于知、情、意的精神需要。由于审美者的需要各有偏重,就会形成不同的审美理想,为文学造成不同的审美类型,形成不同的艺术至境形态(即审美理想在艺术中的感性形态)。”[22]这样,以审美反映为基础,顾先生吸收了新批评等文本中心论的优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学理论。

近几十年,我国文学理论界的一个目的就是要打破经济决定论的庸俗社会学对我国文论研究的干扰,所以学界同仁花了大量的精力引进、吸收西方文论,研究转化古代文论。从这方面看,顾先生的研究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由此,我们可以对顾先生的文学理论所隐含的“文学”概念进行思考了。

一般来说,文学的定义有广义的文学定义、狭义的文学定义和惯例式的文学定义。顾先生没给出文学的定义,并不意味着他心目中没有文学的定位。作者从艺术至境角度来谈文学,而艺术至境其实是一种文学审美理想,也就是说在顾先生这里,“文学不同于一般的‘文化’”[23],文学是作为审美来看待的,也就是作为狭义文学来研究的。其实他还是对文学进行了一些预设:首先文学是一种艺术,其次文学还得够得上艺术标准才配称为文学。这就和目前流行的把文学放在社会、政治、经济、性别、地域、阶级、民族、思想、道德等关系网络进行所谓的文化研究做法不同。[24]前者以艺术内部的问题进行研究,后者只是对文学环境进行研究,很容易偷换文学理论研究的命题。另一方面,在信息爆炸的今天,在欲望叙事泛滥的今天,顾先生用艺术至境——艺术标准来衡量文学就显出了难能可贵的艺术坚守。

顾祖钊先生的《文学原理新释》操作范式是艺术至境,是文本中心的文学理论。其观念范式是审美反映论,在概念体系上,对文学的本质、文学的形式论、文学创作论、文学发展论进行了重构,并在此基础上沟通了中国和西方的文论,融贯古今文论,是一部有民族气息的文学理论。

参考文献:

[1][11][12][14]董学文.文学理论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304;205;75;205.

[2][8][9][10][13][17][19][20][21][22]顾祖钊.文学原理新释[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4;109; 286~287;328;75;3;348;377;45;45.

[3] [6]顾祖钊.论艺术至境观[A],诗魂的追寻[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5:79-81;73-74.

[4]李泽厚.美学论集[M].上海 : 上海文艺出版社,1980:326.

[5]周来祥.论中国美学[M].济南: 山东文艺出版社,1987:224.

[7]童庆炳.寻找文学理论建设的突破口[A],诗魂的追寻[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5:84-85.

[15]董学文.20世纪九十年代:对建设中国文艺理论的重新思考[A],中国文艺理论的百年教程[M].广州:广 东教育出版社,2004:286.

[16]吴兴明.实践哲学遮蔽了什么——评李泽厚的《历史本体论》的思想视野[J].文艺研究,2007,(08):132.

美学观念论文例4

唯美倾向和对“纯艺术”的追求,早在古希腊“希腊化时期”卡利马科斯所创造的“亚里山大里亚诗体”和古罗马晚期文学的诗歌中,已初现端倪。近代以降,西班牙的贡戈拉派和意大利的马里诺派,在其创作中也以雕琢词藻、追求华美的艺术形式为旨趣。18世纪,康德提出了审美活动的独立性和无功利感的观点。到了19世纪,唯美思想才得以形成明确的理论形态,作为唯美主义文学观念的核心,“为艺术而艺术”这一口号,是由法国哲学家库辛于1818年首次提出的,但真正使这一概念得以确立的则是法国诗人和小说家戈蒂耶。

中国现代文坛对唯美主义的引进是与新文学的产生同时进行的。唯美主义文学观念为众多中国现代诗学观念创始者所持有,有关这方面的理论命题在他们的文论中随处可见,其中较为知名的包括:“艺术的本身无所谓目的”、“这没功利心便是艺术的精神”(郭沫若);“美的追求是艺术的核心”(郁达夫);“艺术是为艺术而存在的”(梁实秋);“美术是帮助我们超脱现实而求安慰于理想境界的”(朱光潜)等。现代中国语境中的唯美主义是西方唯美主义文艺思潮广泛影响的产物,同时也不能低估中国古典诗学传统“先在结构”的作用和历史语境的制约。

下文试分几个方面来分析之:

一、早期创造社所提倡的“为艺术而艺术”.新月派所倡导的新诗格律运动,和其他文学社团对纯真纯美的追求,都可以说是唯美主义思潮在中国现代诗学史上的足迹。

对西方唯美主义诗学的全面介绍和借鉴主要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其代表可推创造社的郭沫若和郁达夫。作为对传统的“载道”文学观的反拨,前期创造社作家主张“为艺术而艺术”。创造社的代表人物郭沫若在艺术的目的、艺术的功利等问题上所持的观点,实际上就是对唯美主义的衍生和借用。他首先批评了艺术上的功利主义,“假使创作家纯以功利主义为前提从事创作,上之想文艺为宣传的利器,下之想借文艺为糊口的饭碗,这个我敢断定一句,都是文艺的堕落,隔离文艺精神太远了。他进而提出文学的无目的论,“艺术的本身无所谓目的,……文艺如春日之花草,乃艺术家内心之智慧的表现。”此外,郭沫若还有其他唯美的观点偶尔一现,“毒草的彩色也有美的价值存在,何况不是毒草。”川赞美毒草的美艳,这可谓绝对的对艺术美的追求。无论从何种角度看,郭沫若在否定艺术的目的和功利时,其言辞之明确、语气之肯定都与西方唯美主义者极为相似。

创造社其他成员郁达夫、成仿吾、田汉等人的观点虽然比郭沫若缓和得多,但他们的唯美主义倾向也非常明显。郁达夫认为,“艺术所追求的是形式和精神上的美,我虽不同唯美主义者那么持论的偏激,但我却承认美的追求是艺术的核心。”成仿吾则主张:“文学上的创作,本来只是出自内心的要求,原不必有什么预定的目的”,“至少我觉得除去一切功利打算,专求文学的全(Perfection)与美(Beau-ty),有值得我们终身从事的价值之可能。”困追求文学的全,实现文学的美,自由创造,抒发内心的情感,不计功利,这便是早期创造社理论的核心。以情感为核心的文学本体论,不仅是郭沫若、成仿吾等前期创造社作家的理论主张,而且也制约和影响着他们的创作。郭沫若的《残春》、郁达夫的《沉沦》等便是这种情感本体论催生的成果。

创造社在倡导以情感为核心的本体论的同时,也显然存在着忽视文学形式的局限。纠正创造社创作上这种偏颇倾向的,是20年代中期成立的新月社。该派主要成员闻一多、梁实秋、徐志摩等人刚从美国留学归来,他们的文学观念深受西方文艺思潮的影响。梁实秋曾撰文介绍王尔德的唯美主义并表示,“艺术—尤其是文学—实在是超越善恶性而存在的。艺术没有善恶,只有美丑,……我以为艺术是为艺术而存在的;他的目的只是美,不晓得什么叫善恶;他的效用只是供人们的安慰与娱乐。”川闻一多在《戏剧的岐途》中宣称自己相信“纯艺术主义”,并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极富创见的“三美”说,“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简单地说,所谓新诗的格律,就是除了内容而外,一首诗必须听起来和看起来都要美。听起来铿锵,看起来均齐、协调、舒服,赏心悦目,新月派诗人强调的是艺术美。这种由情感向形式的“转折”.是文学对其本体地位与内部构成逐步思考与实践的产物,它不仅标志着中国唯美主义思潮的真正确立,也提高了中国新文学的艺术水平和审美品格。

客观地说,大多数新月派诗人在艺术超功利的问题上并不完全赞同王尔德艺才独立于时代和艺术无关乎现实的绝对化观点,他们所主张的只是文艺与时代和时代精神的疏离。换句话说,新月派所主张的实际上是一种修正的或者改良的唯美主义文学观念。也许正因为如此,大多新月派诗人的唯美追求似乎只是诉诸于诗歌形式美的雕琢,而较少涉及唯美主义对于内容的限制和约束。

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唯美主义思潮进人了它的鼎盛期。这期间,政治黑暗,现实腐败,使许多迷惘而又仿徨的文人纷纷涌人文学艺术的象牙之塔。浅草社成员希望在文学创作中摄取唯美主义等异域的营养,认为“摄取来的异域的营养又是‘世纪末’的果汁:王尔德(oscarWilde),尼采(F.W.Nietzsehe),波德莱尔(Ch.Baudelaire),安特莱夫(L.Andrew)们所安排的”。必须指出的是,浅草社成员在摄取异域营养时是做出了一些取舍的,他们吸收了唯美主义的世纪末情绪,着力于形式美的追求.但他们同时也舍弃了唯美主义“艺术超功利”和“艺术不表现真实”的思想。因为他们主张,“向外,在摄取异域的营养;向内,在挖掘自己的灵魂,要发见心灵的眼睛和喉舌,来凝视这世界,将真和美歌唱给寂寞的人们。”图弥洒社成员坚持“无目的”的艺术观,把《弥洒》规定为“无目的、无评论、不讨论、不批评只发表顺灵感所创造的文艺作品的月刊,他们所强调的是“舍文艺外,可以说再没有别的东西了”[11〕的主张,与王尔德“艺术除了表现它自己以外,不表现任何其他东西”的观点是相似的。

京派文人以周作人为中心,聚集在他周围的大部分是他的学生或朋友,如俞平伯、朱自清、废名等.他们更多地吸纳了西方唯美主义者纪德、法朗士重视精神美的思想,又融人中国道家的“自然”、“虚静”和佛教的“境界说”,追求一种自由、超脱、闲适的人生和艺术境界。海派文人则主要包括狮吼社、绿社等社团的作家。代表人物有《狮吼》、《金屋月刊》的邵询美、滕固、章克标,绿社的朱维基、芳信、林徽因等。狮吼社成员的唯美主义观点是较为彻底的,“我们决不承认艺术可以被别的东西来利用”,“我们要打倒浅薄,我们要打倒顽固,我们要打倒有时代观念的工具的文艺,我们要示人以真正的艺术”,“我们要用人的力的极点来表现艺术。海派文人更多地与法国唯美主义者戈蒂耶的思想相一致,重视感官享受,追求人生欢乐,是他们创作中呈现的共同趋向。以李金发、王独清、穆木天等为代表的象征诗派,则既具有中国中晚唐文人超然的唯美情趣,又染有西方波德莱尔式的颓废气息。

进人40年代,中国文坛虽然出现了以无名氏等为代表的新浪漫派和九叶诗派等具有一定唯美主义倾向的文学力量,但是,在暴风骤雨的大时代背景映衬下和声势浩荡的现实主义大潮的挤压下,结合着文学创作而推举文学审美论的唯美主义思潮已渐趋退隐,朱光潜、宗白华、梁宗岱等一些美学家则以唯美主义为理论基础,对文学审美理论进行了更为深人系统的开掘。他们除了介绍和研究西方哲学、美学和文学理论等,还借西方现代美学观念和方法研究中国文学艺术,开中国文艺美学之先河。这种文艺美学相当集中地体现了文学审美论的思想观念,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在现代中国已经被语境化的唯美主义。

二、中国现代文学审美理论之共鸣于唯美主义,主要表现在对其“为艺术而艺术”这一基本诗学观念的接受上;而在美与自然这两个支柱性概念的理解上,二者是有差距的。

从20世纪初西方唯美主义被引人中国,经历了思想观念的接受、文学创作批评上的提倡和应用、理论形态的建构,到朱光潜已基本形成中国化和体系化的文学审美理论。总体上说,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文学审美理论虽也深受西方唯美主义的影响,“但在强调文学自律,处理文学的有用与无用、审美与道德、内容与形式等方面并不那么极端。我们认为,这既是对西方唯美主义文艺观念的“误读”,又是从中国当时的实际和新文学的发展需要出发而进行的一次成功的“悟读”。这种“误读”和“悟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个性主义作为一种人生态度或社会政治主张,在受唯美主义者影响的中国现代文艺家这里具体演化为对于美的执着崇拜.而这种美又总是与爱联结在一起,因为在唯美主义者看来爱与美构成了人类生命的所有秘密。但是“爱”作为一种道德化的情感,在中西唯美主义者这里却是有不同的指向,这种不同也就显示了两者个性精神和美的表现形态的差异。沈泽民在评价王尔德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王尔德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他的人格中贯彻着个人主义的液汁,但是他的行为却上了迷路了…他的为人毕竟不是能使我们同情的,因为他除了自身以外没有一件事可以动他的爱心,他的热情是为一己的.他的艺术是为一己的,那怕他的恋爱也是为他的一己的,他抱了游戏的态度,换尽了他的一生,但是于我们又有什么贡献啊.沈泽民对王尔德个人主义的批评表现了中国现代文艺家从个性主义精神延伸出的爱之意与西方唯美主义者并不相同。因为他们的爱要比王尔德广泛得多,他们要爱整个民族与整个社会。因此他们接受唯美主义的思想时大部分都在有意的误读中发生了变异,把美与救世救国联系在一起,极力强调美的社会功用,而不似王尔德那样主要地把美作为一己的享乐。

其次,由于中西唯美主义者在对美的追求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不同,美的内含也就发生了变化。在西方唯美主义者王尔德那里灵肉一致作为生命之美的极致,往往是要发生冲突的,但这种灵肉冲突主要的是在生命内部产生的。然而对于中国现代文艺家来说,生命内部灵与肉的冲突却转化为外在的现实与理想,社会丑恶与人生之美的冲突,这是因为中国现代文艺家对于美的追求本来就包含有极少的肉体内容,主要是社会化的精神之美,这种冲突在五四时期并不完美的现实生活中也就必然地表现为现实与理想,现实之丑与理想之美的冲突。中国现代文艺家于唯美主义所发生的如上变异,除了他们自身所意识到的社会使命感以及历史发展进程的制约这个重要的原因之外,同时中国传统文化潜在的制约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在现代中国语境中对于美的追求受到政治文化空间的制约:一是个性解放,一是社会解放。伴随着中国社会进程的发展,当社会解放的政治性任务成为人们的主要奋斗目标时,大部分作家便在个性解放的艰难路途中开始了转向,这种转向使他们逐渐离开了西方的唯美主义,因为唯美主义究其本质而言是与个性的生命力量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1926年之后,西方唯美主义思潮逐渐地缩小了其影响的范围,但是在部分文艺家身上仍然以其顽强的力量体现出来,这就是新月派诗人徐志摩、闻一多和创造社的后期诗人王独清、穆木天等人以及30年代的现代派诗群。

另外,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上,二者的理解也不完全一致。在西方唯美主义者看来,艺术不应该模仿自然。王尔德认为,假如自然对于艺术是有效用的,其效用也只是限于做艺术的原料。中国唯美主义者在重视生命美的同时,也并不偏废自然美,表现出了一种对自然美的热切关注与推崇。郁达夫在《山水及自然景物》中说:“山水、自然,是可以使人性发现,使名利心减淡,使人格净化的陶冶工具。”梁实秋也认为,无论艺术与自然,一概都应以人为本。在中国艺术家看来,回到自然与回到人性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只有物与我的界线消失了,人们才能进入一种纯粹精神美的境界,“这种重视人与自然契合的思想,既有西方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子,更有中国‘天人合一’思想的意味。”

西方文学中有重视人与自然对立的传统,唯美主义更将这种人与自然的对立观推至一个极端。与之相反,中国的文学传统却历来重视人与自然的两相融合。这种观念不仅追求艺术形式的和谐,而且在情感上也崇尚自然与恬淡。不用说像重精神享受的新月社、京派文人能够在与自然的接触中领悟到一种美的闪现;就是像创造社郁达夫等被人看作颓废色彩很浓的作家,一旦意识到悲愤之情奔涌到难以自控的境地时,也往往会借助于自然来调控。这样,中国的唯美主义者就没有陷人西方唯美主义者那样对人生的彻底绝望和精神上的虚无之境,“他们至多不过是一群艺术上的感伤主义者,而不是颓废主义者。”

三、唯美主义之接受西方文艺思潮影响的多向性和复杂性。

首先,中国的唯美主义明显地受到了西方唯美主义文学的影响,与它们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各国的民族观念、文学传统、社会体制等不同,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相异之处。首先是对艺术的理解不同。西方唯美主义者如王尔德等认为艺术是生活的本源,艺术对现实生活的模仿少于生活对艺术的模仿。而中国的唯美主义文学基本上是在承认生活对艺术的决定作用的基础之上,郁达夫就认为艺术与人生在本质上都是一体的,“艺术就是人生、人生就是艺术,……试问古往今来哪一种艺术品是和人生没有关系的?”中国的唯美主义者摒弃了西方唯美主义的唯心成分,将艺术从空中重新拉回到现实生活的土壤之中,强化了唯美主义的积极色彩,摆正了文学的审美性与功利性的位置。

其次,西方唯美主义反对的是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和资产阶级的思想道德观念和文学观念。而中国的唯美主义在“五四”时期反对的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制度和封建的传统道德观念和文学观念。20世纪上半叶中国唯美主义文学观念的提出有着特殊的政治和历史文化背景,在理论上有着现实的针对性,那就是:在文学创作上反对旧文学. 唯美主义的提出具有破除旧文学观(如“文以载道”)的鲜明指向性;同时又在理论观念上引导和健全着新文学,要求新文学在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结合上下功夫。闻一多、朱光潜等人对于中国诗的节奏声律的研究就有这方面的意图。

第三,从比较文学的观点来看,任何跨文化的思想理论传播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接受者所处的传统文化和接受者主观意图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常常表现为接受者对所接受文本的有意无意的“误读”,从而导致所接受的理论思想的变异.中国古典诗学传统的浸润和历史语境的规定,使现代诗学创始者对西方文艺思潮的“误读”成为可能,其结果是西方文艺思潮在现代中国语境中变形、偏转与整合。换句话说,唯美主义文学观念实际上是上述诸种因素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突显出中国现代唯美主义区别于西方和中国古典诗学同类诗学观念的独特性质。

1.现代诗学创始者既有所侧重地对西方唯美主义思想进行了吸纳,又以开放性的思维和视野,融合了西方其他文艺思想和中国古典文论的某些特质。因而他们的理论与创作呈示出一种相同的复杂性:既反对文学的功利目的,又重视文学的功利效果;既拒斥现实,又认同现实的真实性。正是受惠于文艺思想的这种驳杂性,创造社、新月派作家才没有陷入悲观主义与虚无主义的泥淖中,成为像西方唯美主义者中那样彻头彻尾的颓废派作家。朱光潜的一段话很有代表性:“我坚信情感比理智重要,要洗刷人心,并非几句道德家言所可了事,一定要从‘怡情养性’做起,一定要于饱食暖衣、高官厚禄等等之外,别有较高尚、较纯洁的企求。要求人心净化,先要求人生美化。”朱光潜等人在强调文学的审美特质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文学对于解放人性、完善人格、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的作用。这样在艺术与人生的问题上,中国的唯美主义者又一次脱离了西方唯美主义的运行轨道。

2.中国现代诗学创始者对唯美主义文学观念的接受是有所过滤和选择的。被他们接受的是:为艺术而艺术,艺术至上主义,以及艺术的独立性。起初的目的是用它来反对文以载道的传统,宣传个性解放,维护艺术的尊严。但外来的唯美主义,毕竟敌不过中国古典诗学传统与现代中国语境的合力作用。在当时的政治文化语境中,要求文学观念要反映现实,趋同于为人生的使命,有教化作用。

纵观中国现代文坛对唯美主义的接受过程,创造社、新月派直到朱光潜,他们一方面提出文学的审美观念,另一方面又反复阐发文学的功用,这恰恰是中国的唯美主义者既要保持独立的知识分子人格又时时不能忘记现实变革的心态的真实写照。因此,中国唯美主义者的诗学主张又都是有限度的:“自我”离不开社会,“个性”之外还有一个普遍性,“无目的”隐含着有目的性。这实际上是对中国古典诗学观念非自觉的承传,而改造社会、呼唤人的解放的政治话语空间,则决定性地框定了所谓“无目的”论的限度。在现代中国的历史语境中,纯艺术话语并没有挣得足够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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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念论文例5

中国改革开放走过了三十余年历程,中国国力的渐次强大,促使世界重视惊艳天下的“中国经验”。这种“中国经验”引人注目的当属经济领域的长足发展。事实上,中国国力的强盛,应当是社会全面发展的成效。而在国人环视世界,以自己国家的经济成就自豪的时候,我们又时常在文化上鄙薄自己,特别是在文学理论领域,有人就经常感慨在时下学界的西化理论走向中,中国的文学理论界不为国人争取自身的颜面,没有在文学理论上能够拥有贴上“中国制造”标记的理论。其实,中国时下文学理论界这种相当流行的观点,是偏颇有误的。

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不是没有新的理论创造,20世纪80年代钱中文、童庆炳等提出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就是这种在当年改革开放环境中齐声叫好的创新性文学理论之一。后来,由于90年代以后社会全面进入了市场化的转型,文学理论则随之而整体面对文学生产市场化的严峻局面,关注文学生产的热点问题,而轻看了对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等文学理论基本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

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文学理论总是要以自身理论建构的成果作为留存在历史轨迹中的印记。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理论基本问题的研究逐渐又重新受到重视。此刻,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一个理论热点问题,又一次出现在新世纪文学理论的论坛之中。与20世纪80年代齐声叫好、一边倒的舆论环境不同,这次从2005年一直持续到现在的新一轮讨论是以论争的方式出现的。一些学者没有如我前面讲的,尽可能地珍惜中国新时期的理论创造,而是一笔抹杀之,根本否定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似乎刚好印证了中国在改革开放时期毫无理论创新的宏论。然而,据我对于否定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若干文章的观点的梳理,我发现,尽管这些否定者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但是共同之处在于,不同意用审美意识形态这样一种表述来界定文学的性质,异口同声地否定把审美这样一个在西方理论界成为共识的文学特性的概念,和马克思主义一直坚持的作为文学基本性质的意识形态概念放在一起,组合为一个复合型概念。他们认为,这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找不出任何根据的概念拼凑。

这种观点其实似是而非。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95)对唯物史观做了经典性的表述,其中指出,在考察社会变革发生的冲突时,必须注意“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①。正是根据这一经典论述,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都把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形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马克思主义文学观。20世纪世界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最有影响的主要形态,则是苏联的列宁主义文论、西方国家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等。就苏联的列宁主义文论和西方马克思主义文论而言,它们基本上按照上述意识形态理论,或者主张在文学艺术中表达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或者揭露资本主义社会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性质,逐渐形成“文学是社会意识形态”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文学观。1949年以后,新中国全面引进苏联文论,文艺的意识形态性质的观点相当流行。比如解放前一直没有接触马克思主义的朱光潜,在解放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在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西方美学史时,就指出“文艺和文艺理论已被科学地证明是一种由经济基础决定,反过来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的社会意识形态”②。

中国新时期文学理论的重大革新就在于,在文学观念上突破了文学政治化的理论,不再把文学艺术从属于政治,从属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政治任务,而把文学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文化的独特创造,人类文明的精神财富,作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需要的文化产品来认识。这就不仅仅把文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来认识,而且把文学作为表达精神世界的人们自身的需要来把握。这就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文学理论界的美学转向,或审美转向。中国的理论家摆脱了政治赋予文学的过多的羁绊,直接探讨文学在其自身活动过程的精神运行的轨迹。这个时候的理论家对于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的研究达到了自“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特别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以空前的热忱,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和成果。这一审美转向的功过是非,当然应当进一步细致梳理。我个人认为,在当年的审美转向中,也确实有一些学人简单地把审美作为文学性质的全部真理,片面地摒弃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学在社会维度上所必然具有的意识形态特性。教条主义的文学观只把文学视为社会意识形态,自由主义文学观偏离马克思主义的偏颇之处又在于只讲审美,不讲意识形态。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正是在这样一个理论语境中应运而生的。它一方面继承和坚守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论,同时充分认识和坚守文学自身审美特性,构成为一个能够充分表达和反映新时期时代精神的创新性文学理论。

中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是马克思主义的自我革新,社会主义的自我革新。这里,坚持和坚守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底线,同时又面向世界当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提出新概念,回答新问题,是这一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实际路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关于文学性质认识的两个基本点,两个核心观念,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以及现代美学和文学理论关于文学艺术的审美特性。不是从单一的角度,而是从复杂的二重性角度,来认识文学性质,这样的文学观,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历史上就超越了苏联模式的文学理论,也超越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同时又是对新中国改革开放以前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超越和发展。难道这样的理论成就不值得我们认真重视,不值得在新世纪深化、发展、光大其成吗?

仔细研究反对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批评文章,可以发现,使这些反对者感到大惑不解的问题是,审美为什么能够与意识形态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概念,用以描述文学的性质。在他们看来,审美是从美学的科学视野上对文学性质的见解,而意识形态则是马克思主义从社会构成角度、文学的社会功能等角度对文学性质的界定。在他们眼中,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与美学是不能相互交融的。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理论学说,在现代学科形态的区分意义上,用列宁的经典论述,主要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学科组成部分。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若干关于文学艺术的论述,把他们的论述编辑成书,也有几大本。但是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亲自建立起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文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建立是19世纪早期一些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梅林、考茨基、普列汉诺夫等,根据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结合现代美学知识,对文学艺术进行唯物史观的分析和论述而开拓出来的。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创建、发展的工作,一直持续到今天,而寻其踪迹,在学术方法上总是把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与美学、文学理论的具体问题、知识系统结合起来,综合地建构为一种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离开了现代美学、文学理论的实际发展的理论实践,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也是没有知识依托的,不可能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理论。十分典型的例证就是普列汉诺夫的美学名著《没有地址的信》,其中并没有引述过任何一句马克思或恩格斯关于艺术方面的论述,但是普列汉诺夫却明确地指出,“我对于艺术,就像对于一切社会现象一样,是从唯物史观的观点来观察的。”③在这部著作中,普列汉诺夫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对人类学、艺术史,乃至生物学、心理学知识的大量引用,论证了功利先于审美,劳动先于艺术的马克思主义艺术起源理论。如果不把艺术起源的问题,纳入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中去充分而认真的研究,普列汉诺夫不可能得出上述科学结论的。英国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马尔赫恩在系统地研究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发展历程后指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的亚文化像其他文化一样在品格上是互文性的”④。对于这样一个标新立异的论断,马尔赫恩做了一个注释,注释说,“这里和下文,我是在朱丽娅•克里斯蒂娃原创意义上使用‘互文的/互文性’这一术语的。它的含义是,一种文化中‘他者’文本在文本中的在场。它不只是简单地意味着‘影响’,也不仅仅包含特别的指涉或典故,而是文本性重新界定中的部分。”⑤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作为对应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文化的亚文化,其文本中,除了具有标明马克思主义基本标志的文本以外,必然有学科专业知识的“他者”存在其中。没有这些“他者”,就不成其为一种文学理论。

法国理论家克里斯蒂娃的互文性概念在当代学术文化中影响很大,一般用于符号学、文本形式论的研究,影响所及,成为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的重要术语。互文性理论解构的依然是一元论本质主义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传统。按照互文性理论,从对文学性质的研究而言,文学的性质不再可能由单一的概念(作为本文的概念)来概括,在互文性的视野中,由单一概念,比如单一的审美,或单一的意识形态来贯通的自主、自足的文学观被解构了。正如克里斯蒂娃指出的,“‘艺术’揭示的是一种特定的实践,它被凝结于一种极其多种多样表现的生产方式中。它把陷入众多复杂关系中的主体织入语言(或其它‘意指材料’)之中,如‘自然’和‘文化’关系,不可穷源的意识形态传统和科学传统(这种传统因此是有效的)和现时存在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欲望和法则,身体和‘元语言’等等之间的关系中。”⑥因此,互文性理论揭示了文学艺术文本意指实践的丰富性,意义关系的多元性,既是一种新的文学观念,也是一种新的文学研究方法。作为一种灵活开放的研究方法,是人们对文学认识的深化,互文性概念在文学性质研究的内部批评和外部批评之间打开了通道。

我认为,这就是马尔赫恩强调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在其理论建构中,一直在实践的互文性理论结构。文学艺术是人类文化的主要形态之一,它与人类的生存、发展,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本体上的不可割舍的关系。它书写着人类的生存和社会的历史,它的文本本身是互文性的,与此同时,文学研究也应该以互文性理论的开放性视野来丰富理论对文学的认识。当然,马尔赫恩强调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互文性主要在于,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应该是,而且必然是唯物史观的意识形态理论与美学的审美理论、文学文本理论等的结合。他说,“马克思主义的要求必然是论述社会历史结构和进程中的生产方式及其功能。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权利,也是他自己规定的局限:首先它坚持对所有有关的社会事物作批判性审查;其次,它没有能力在自己观念资源的范围内,产生有关社会的一种详尽无遗的知识。马克思主义总是有意无意地借鉴其他的各种知识。”⑦马克思关于艺术是意识形态的规定,是从社会结构、功能方面,而不是从美学方面提出问题的。文学艺术活动的实际存在方式是审美方式,如何从文学的具体的审美存在方式入手,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本质观,是20世纪世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世纪困惑。中国新时期创生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可以说开始找到了解决这个理论难题的思路。这就是把唯物史观和文学审美特性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一个“审美意识形态”的整体文学观。这是一种互文性的整体研究方法而形成的互文性理论结构。从当今受到学术界赞同的互文性理论来审查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合法性,应该是有其意义的。

而且,我个人认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研究者,有一些人,还只是专注于诠释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与文学艺术相关的论述,而没有从根本上利用唯物史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认真研究学科范围内的新知识、新问题,难以进行开创性的研究,提不出什么新的观点。而国外马克思主义文论之所以能够成为20世纪世界文论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镇,占据西方主流学术地位的许多专家之所以不能小视国外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成就,就在于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与普列汉诺夫一样,在当代西方美学、文学理论的知识体系中成功地进行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互文性的结构性理论建构。在学术方法上,我们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研究水平同世界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研究水平的一个主要差距,或许就在这里。比如美国的詹姆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用生产方式作为阐释模式的历史阐释学方法,对当代资本主义文化发展的基本面貌做出深刻论述,全面概括了当代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成为当今世界公认的重要思想家。我认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互文性理论结构的问题应当引起中国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同行的充分注意。本文以中国新时期创立的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为例,一方面说明这个理论在概念创立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则想就此问题,就教于国内共同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同行,特别是就教于批判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同行,希望得到他们进一步的指教。

注释: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②郝铭鉴编:《朱光潜美学文集》第4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7页。

美学观念论文例6

分析美学家逐渐认识到,他们在理论上停滞不前的原因,在于相信把对认识论问题的解决同“形而上学”分割开,同对重大本体论问题的说明分割开。如古德曼一方面提出种种“形而上学”的本质都应从理论中加以拒斥,另一方面又提出审美经验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审美征候。在审美经验问题上,古德曼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按照他的分析美学的立场,审美经验、审美态度、审美活动这类概念在实际使用中意义含混不清,是应该加以否定的;另一方面,他又找出一些审美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审美征候,而这种思考方式正是形而上学的。其他后期的分析美学家如布洛克、马戈利斯等也陷入类似的矛盾中。另外,潜藏于分析美学批评中的那种观念,即存在着或必定存在着一个本质的或适当的阐述性逻辑,这乃是分析美学家难以摆脱的美学上的本质主义的遗迹。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新理论地位的确立,都是以对旧理论的批判为条件的。分析美学为了惊世骇俗,假定已有的美学已造成严重的语言混乱,而自己可以澄清混乱,创建一种全新的美学。但是,美的本质并不属于日常语言领域,它是人们审美理想的集中概括,决不是日常语言可以涵括的。只要分析美学家试图讲清楚“艺术”这个术语的实际用法,美学史上提出过的问题大部分又会马上出现。康德说的很清楚:“有两种美,即自由美和附庸美。第一种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说该对象应该是什么。第二种却以这样的一个概念并以按照这概念的对象底满性为前提。第一种唤做此物或彼物的(为自身而存在的)美;第二种是作为附属于一个概念的(有条件的美),而归于那些隶属于一个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对象。”[2](第67页)第一种美(自由美)显然是不可分析的,分析美学一厢情愿地把美的本质问题统统纳入语言分析中,对形而上学不加分析地概“拒斥”,导致自己在一些小概念上纠缠不清。分析美学认为,传统美学妄图解决美学根本问题,得出的结论却往往是空洞和没有科学价值的。为了定义美学并使之同非美学明确区别开来,分析美学家主张从小问题着手,逐个地进行透彻的研究,得出精确的答案。语言分析固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并没有在客观上证明自己的“唯一”,而是相反作了重要让步,承认那些阐释性美学或形而上学美学也可以充当美学。他们一方面追求概念的清晰,一方面又难以摆脱形而上学的影响。康德在18世纪就天才地预见到了分析美学今天的困境:“凭借概念来判定什么是美的客观的鉴赏法则是不能有的。因为一切从下面这个源泉来的判断才是审美的,那就是说,是主体的情感而不是客体的概念成为它的规定根据。寻找一个能以一定概念提出美的普遍标准的鉴赏原则,是毫无结果的辛劳,因为所寻找的东西是不可能的,而且自相矛盾的。”[2](第70页)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美学在否定美学是一门关于知识的科学的同时,在具体谈到文艺作品时,却反文艺创作与美学理论作了区分。艾耶尔指出,文艺作品有其特殊性,“一件艺术作品,不一定会由于构成它的一切命题是字面上虚假的而成为较差的作品。”[3](第45页)既然文艺创作是有意义的,那么包含了对于文艺创作研究的美学为何是无意义的呢?文学作为人类情感的外在形式必定有其自身的价值,文学作品的美也必定有一些共同的本质特征。由于分析美学以传统美学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它的存在是建立在自相矛盾的理由之上的。它努力的目标是要全力拒斥形而上学美学,结果却为着证明自身而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拒斥对象——形而上学美学的合理性,为形而上冲动的继续存在增添了一条充足理由。正如莱斯泽克·柯拉柯夫斯基所说:“一些问题被宣布为没有意义因而不是问题;有意义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这与科学问题没有什么不同,而大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解决——如果有人不准备接受这种解决,那么他们只不过是在此方面表现出他们智力上的愚蠢。公开在这种策略的框架之内进行哲学探讨的顽固的分析哲学家们和旧式的现象学家们虽然现在人数众多,但他们都是身临危境的一类人。”[4](第3页)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分析美学一直存在一个悖论:即艺术上的反本质论和对于明晰性的追求。传统美学只所以形而上学地思考艺术的本质,是为了追求一个明晰的意义,他们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难度,所以柏拉图感叹“美是难的”。康德也论证形而上学之不可能,但只要还存在着内心生活领域,存在着对理想美的希冀,人们关于美的本质的追求就是十分自然的。分析美学把美的本质当作一个假问题而抛弃掉,这导致它在理论上的不堪一击。分析方法得到论证的前提是把哲学归结为语言分析,而语言哲学的理论却不能不承认,哲学问题不能仅仅归结为语言问题。

西方美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怀疑和批判是由来已久的,休谟、康德、尼采、狄尔泰、柏格森等先后为此作过努力,但他们的批判归根到底仍然囿于形而上学视界,分析美学则巧妙地从形而上学的语言表述方式这一点入手,利用语言分析的方法,对传统美学的概念进行分析,发现它居然在起码的遣词造句方面有违常理。这一发现震惊了美学界,人们似乎看到了新美学确立的希望。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分析美学家们只限于对日常语言的研究,因此理论家选取的问题,无论是美学范畴,艺术中的表现力还是艺术定义问题,都不是从哲学美学的角度,而是从具体语言学的角度来阐述的。理论家不去寻求答案,除了列举不同的讲法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缺少理论建树,正像舒斯特曼所评价的:“在分析美学的传统中,并不存在那种可以与黑格尔以来那种统治着大陆派艺术哲学的宏大的历史诡辩论和系统的方法相匹敌的东西。”[5](第34页)

分析美学不能无视艺术作品所包含的丰富的思想内容,这是经验不能证实的,是语词分析无法解释的。在《哲学研究》的临近结尾处,可以看到维特根斯坦对动词“看”(to  see)的一段分析。[6](第269页)这里,他阐述了“看作”(seeing  as)的概念。例如,假如我们注视一幅图画,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样东西或看作另一样东西。他坚决主张,我们不仅看而且看作,我们将某物看作什么取决于我们怎样理解它。因此看必然包含理解。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被注视的物体不是这个或那个单个的物体,而是被当作一个整体的世界,这实际上是一个从根本上涉及形而上学构建的过程。

分析美学从拒斥形而上学到向形而上学的靠拢,使得分析美学呈现出新的发展形态,我们称为“后分析美学”。后分析美学的理论家们基本上都用抓衷主义的态度对待其他美学流派,对传统美学理论也兼收并蓄,为我所用。他们都密切注视现代艺术的发展,对于艺术本体论问题具有浓厚的兴趣,试图提出自己的艺术本体论以便对现代艺术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后分析美学家们一般都肯定艺术的本质是可以把握的,他们不否定自己的形而上学倾向,认为对艺术下定义是可能的。迪基的习俗论、古德曼的审美征候说以及布洛克的审美态度说等等,都表明了某种程度上的形而上学的复兴。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关于美的观念,也和他的其它一切观念一样,它的来源就是他周围的客观世界。美的概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一个客观的和主观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同时既反映实在世界的客观属性,又反映人改造和美化世界的实践的发展水平——人作为自身社会生活的自由创造者、宇宙主宰和改造者的发展水平。对人来说,客观世界的丰富和美,不仅和这个世界固有的客观属性有关,也和人的认识有关。分析美学只关心事实概念,抛弃了高尚的道德思考和伦理目标,无意面对价值规范,因此它将失掉对人类生活的总体把握,最终只能是背离使命,消解美学,这时它自身的衰落或分化也就势在必然了。

形而上学的复兴在某种程度上是回归传统,这种回归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第一,这种回归有助于对元理论的探讨,使得分析美学在保持自己理论风格的同时,克服了自身的狭隘性,更多地关注现代艺术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为现代派艺术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形而上学的复兴使分析美学克服了概念与现实、被研究的对象和现象世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前期分析美学家如韦兹曾企图消除这条鸿沟,提出概念开放性的思想,却走向了相对主义,因为他在承认艺术的可变性的同时排除了它作为现象的稳固性、它在本质的关系和联系中的自我同一性,而重拾形而上学的分析美学重新检起了这种稳固性和自我同一性,使在一般概念系统中表现发展中的对象成为可能。第三,形而上学一定程度的复兴使分析美学具有了更多的人文性,又是对分析哲学、美学传统的突破和拓展,扩大了理论视野。

当然,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唯心主义不了解真正的感性活动本身,在唯心主义范围内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它的能动的创造的性质被绝对化了,主观意识和它的客观源泉的必然联系被割断了,这一观点也适用于分析美学。分析美学向形而上学的复归由于上述的根本缺陷还远未达到理论上的成熟,在美和艺术的本质问题上的折衷、骑墙的立场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其概念在纷纭变幻的现代艺术面前缺乏主见,在用于艺术品品级的评价时,更是束手地策。但毕竟形而上学的复兴拯救了分析美学,使得分析美学再一次得到理论的瞩目,这一点是不容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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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美学观念论文例7

分析美学家逐渐认识到,他们在理论上停滞不前的原因,在于相信把对认识论问题的解决同“形而上学”分割开,同对重大本体论问题的说明分割开。如古德曼一方面提出种种“形而上学”的本质都应从理论中加以拒斥,另一方面又提出审美经验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审美征候。在审美经验问题上,古德曼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按照他的分析美学的立场,审美经验、审美态度、审美活动这类概念在实际使用中意义含混不清,是应该加以否定的;另一方面,他又找出一些审美活动的基本特征,即审美征候,而这种思考方式正是形而上学的。其他后期的分析美学家如布洛克、马戈利斯等也陷入类似的矛盾中。另外,潜藏于分析美学批评中的那种观念,即存在着或必定存在着一个本质的或适当的阐述性逻辑,这乃是分析美学家难以摆脱的美学上的本质主义的遗迹。

另一方面,任何一种新理论地位的确立,都是以对旧理论的批判为条件的。分析美学为了惊世骇俗,假定已有的美学已造成严重的语言混乱,而自己可以澄清混乱,创建一种全新的美学。但是,美的本质并不属于日常语言领域,它是人们审美理想的集中概括,决不是日常语言可以涵括的。只要分析美学家试图讲清楚“艺术”这个术语的实际用法,美学史上提出过的问题大部分又会马上出现。康德说的很清楚:“有两种美,即自由美和附庸美。第一种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说该对象应该是什么。第二种却以这样的一个概念并以按照这概念的对象底满性为前提。第一种唤做此物或彼物的(为自身而存在的)美;第二种是作为附属于一个概念的(有条件的美),而归于那些隶属于一个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对象。”[2](第67页)第一种美(自由美)显然是不可分析的,分析美学一厢情愿地把美的本质问题统统纳入语言分析中,对形而上学不加分析地概“拒斥”,导致自己在一些小概念上纠缠不清。分析美学认为,传统美学妄图解决美学根本问题,得出的结论却往往是空洞和没有科学价值的。为了定义美学并使之同非美学明确区别开来,分析美学家主张从小问题着手,逐个地进行透彻的研究,得出精确的答案。语言分析固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果,但并没有在客观上证明自己的“唯一”,而是相反作了重要让步,承认那些阐释性美学或形而上学美学也可以充当美学。他们一方面追求概念的清晰,一方面又难以摆脱形而上学的影响。康德在18世纪就天才地预见到了分析美学今天的困境:“凭借概念来判定什么是美的客观的鉴赏法则是不能有的。因为一切从下面这个源泉来的判断才是审美的,那就是说,是主体的情感而不是客体的概念成为它的规定根据。寻找一个能以一定概念提出美的普遍标准的鉴赏原则,是毫无结果的辛劳,因为所寻找的东西是不可能的,而且自相矛盾的。”[2](第70页)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美学在否定美学是一门关于知识的科学的同时,在具体谈到文艺作品时,却反文艺创作与美学理论作了区分。艾耶尔指出,文艺作品有其特殊性,“一件艺术作品,不一定会由于构成它的一切命题是字面上虚假的而成为较差的作品。”[3](第45页)既然文艺创作是有意义的,那么包含了对于文艺创作研究的美学为何是无意义的呢?文学作为人类情感的外在形式必定有其自身的价值,文学作品的美也必定有一些共同的本质特征。由于分析美学以传统美学作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它的存在是建立在自相矛盾的理由之上的。它努力的目标是要全力拒斥形而上学美学,结果却为着证明自身而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拒斥对象——形而上学美学的合理性,为形而上冲动的继续存在增添了一条充足理由。正如莱斯泽克·柯拉柯夫斯基所说:“一些问题被宣布为没有意义因而不是问题;有意义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这与科学问题没有什么不同,而大部分问题实际上已经解决——如果有人不准备接受这种解决,那么他们只不过是在此方面表现出他们智力上的愚蠢。公开在这种策略的框架之内进行哲学探讨的顽固的分析哲学家们和旧式的现象学家们虽然现在人数众多,但他们都是身临危境的一类人。”[4](第3页)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分析美学一直存在一个悖论:即艺术上的反本质论和对于明晰性的追求。传统美学只所以形而上学地思考艺术的本质,是为了追求一个明晰的意义,他们也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难度,所以柏拉图感叹“美是难的”。康德也论证形而上学之不可能,但只要还存在着内心生活领域,存在着对理想美的希冀,人们关于美的本质的追求就是十分自然的。分析美学把美的本质当作一个假问题而抛弃掉,这导致它在理论上的不堪一击。分析方法得到论证的前提是把哲学归结为语言分析,而语言哲学的理论却不能不承认,哲学问题不能仅仅归结为语言问题。

西方美学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怀疑和批判是由来已久的,休谟、康德、尼采、狄尔泰、柏格森等先后为此作过努力,但他们的批判归根到底仍然囿于形而上学视界,分析美学则巧妙地从形而上学的语言表述方式这一点入手,利用语言分析的方法,对传统美学的概念进行分析,发现它居然在起码的遣词造句方面有违常理。这一发现震惊了美学界,人们似乎看到了新美学确立的希望。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分析美学家们只限于对日常语言的研究,因此理论家选取的问题,无论是美学范畴,艺术中的表现力还是艺术定义问题,都不是从哲学美学的角度,而是从具体语言学的角度来阐述的。理论家不去寻求答案,除了列举不同的讲法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缺少理论建树,正像舒斯特曼所评价的:“在分析美学的传统中,并不存在那种可以与黑格尔以来那种统治着大陆派艺术哲学的宏大的历史诡辩论和系统的方法相匹敌的东西。”[5](第34页)

分析美学不能无视艺术作品所包含的丰富的思想内容,这是经验不能证实的,是语词分析无法解释的。在《哲学研究》的临近结尾处,可以看到维特根斯坦对动词“看”(to see)的一段分析。[6](第269页)这里,他阐述了“看作”(seeing as)的概念。例如,假如我们注视一幅图画,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样东西或看作另一样东西。他坚决主张,我们不仅看而且看作,我们将某物看作什么取决于我们怎样理解它。因此看必然包含理解。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被注视的物体不是这个或那个单个的物体,而是被当作一个整体的世界,这实际上是一个从根本上涉及形而上学构建的过程。

分析美学从拒斥形而上学到向形而上学的靠拢,使得分析美学呈现出新的发展形态,我们称为“后分析美学”。后分析美学的理论家们基本上都用抓衷主义的态度对待其他美学流派,对传统美学理论也兼收并蓄,为我所用。他们都密切注视现代艺术的发展,对于艺术本体论问题具有浓厚的兴趣,试图提出自己的艺术本体论以便对现代艺术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后分析美学家们一般都肯定艺术的本质是可以把握的,他们不否定自己的形而上学倾向,认为对艺术下定义是可能的。迪基的习俗论、古德曼的审美征候说以及布洛克的审美态度说等等,都表明了某种程度上的形而上学的复兴。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关于美的观念,也和他的其它一切观念一样,它的来源就是他周围的客观世界。美的概念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一个客观的和主观的概念。因为这个概念同时既反映实在世界的客观属性,又反映人改造和美化世界的实践的发展水平——人作为自身社会生活的自由创造者、宇宙主宰和改造者的发展水平。对人来说,客观世界的丰富和美,不仅和这个世界固有的客观属性有关,也和人的认识有关。分析美学只关心事实概念,抛弃了高尚的道德思考和伦理目标,无意面对价值规范,因此它将失掉对人类生活的总体把握,最终只能是背离使命,消解美学,这时它自身的衰落或分化也就势在必然了。

形而上学的复兴在某种程度上是回归传统,这种回归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第一,这种回归有助于对元理论的探讨,使得分析美学在保持自己理论风格的同时,克服了自身的狭隘性,更多地关注现代艺术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为现代派艺术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二,形而上学的复兴使分析美学克服了概念与现实、被研究的对象和现象世界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前期分析美学家如韦兹曾企图消除这条鸿沟,提出概念开放性的思想,却走向了相对主义,因为他在承认艺术的可变性的同时排除了它作为现象的稳固性、它在本质的关系和联系中的自我同一性,而重拾形而上学的分析美学重新检起了这种稳固性和自我同一性,使在一般概念系统中表现发展中的对象成为可能。第三,形而上学一定程度的复兴使分析美学具有了更多的人文性,又是对分析哲学、美学传统的突破和拓展,扩大了理论视野。

当然,正如马克思所认为的:唯心主义不了解真正的感性活动本身,在唯心主义范围内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它的能动的创造的性质被绝对化了,主观意识和它的客观源泉的必然联系被割断了,这一观点也适用于分析美学。分析美学向形而上学的复归由于上述的根本缺陷还远未达到理论上的成熟,在美和艺术的本质问题上的折衷、骑墙的立场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其概念在纷纭变幻的现代艺术面前缺乏主见,在用于艺术品品级的评价时,更是束手地策。但毕竟形而上学的复兴拯救了分析美学,使得分析美学再一次得到理论的瞩目,这一点是不容否认的。

参考文献

[1]卡尔纳普.哲学与逻辑语法[A].怀特.分析的时代[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2]康德.判断力批判(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

美学观念论文例8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public aesthetic culture, university aesthetic culture should notonly inherit thegood traditions of ideas and values, but also keep pacewith the times to constructand perfec.t Contemporary uni-versity aesthetic culture, on the one hand, has to pass on the humanistic and guiding ideas. On the otherhand, onthe basis of the practice, ithas to construct the innovative ideas combinedwith the transcendence, with the pursuitofharmonious beauty, and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ofmankind as its goa.l Meanwhile, on the basis of inheri-ting aesthetic value and social value, constructing humanistic value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with the is also nee-ded.

Key words:popular aesthetic culture; popular aesthetic culture; ideas and values; inheritance and construction

20世纪90年代,大众审美文化迅速发展,人性世俗欲望的诉求是其兴起的基础,电子媒介为其插上了翅膀,市场经济为其提供成长的沃土。随后,大众审美文化带着娱乐性、商品性、视像性、复制性等特征,以不可阻挡之势影响并冲击着大学审美文化。

大学审美文化作为一种精英文化,是在大学审美文化理念的引领下,大学审美文化价值观的指导下和大学生实践活动的互动中形成的。然而,由于大众审美文化对大学审美文化的价值和理念造成了一定的消解和颠覆,所以,当代大学审美文化一方面有必要接受传统审美文化中优良部分使其发展,另一方面又要根据社会发展方向的变化,构建新的审美理念与价值。

一、大众审美文化视野中大学审美文化理念的传承大学审美文化理念是大学人在总结长期的审美经验和文化学习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大学人经过理性思考和高度概括形成的,是对大学审美文化的本质性、规律性的判断和看法。[1](P332)大学审美文化理念的形成,既有大学发展历史上原创性的成分,也有根据已有理念再创造的部分,还有借鉴外部先进理念的成分,是继承、学习、借鉴和创造的结果,当下的大学审美文化在此基础上,传承了传统审美文化的人文性和引领性的理念。

人文性主要表现为自大学创建之时就以育人作为根本宗旨;以关注人的具体生存、启示人生意义、引导人去追求人性完满的特性为根本目标。《大学》开篇便讲: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这里的所谓“大学之道”实际上是指为学与为人之最高目标境界,最为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古代为教、为学、为人的“大学”理念,显示着一种强烈的人文意识和人文精神。如今的大学审美文化仍然显示其独有的人文精神,表现在:指导大学生在感性的审美中进行理性的思维;从关注感性生命出发,在审美的过程中体会美的意蕴;启示人用理性的思维思索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通过完善审美理想追求人性的完满、人格的完善、人性的自由。大学校园建设是大学审美文化人文性理念得以传承的环境条件,大学校训是大学审美文化人文性理念得以传承的形式载体,大学审美教育是大学审美文化人文性理念得以传承的根本方法途径。人文性是大学审美文化的灵魂,是大学独特价值的表现。

引领性是指由大学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的对社会在经济、精神、人才方面的引领作用。从知识的角度看,大学不仅传授知识,而且创造知识;从人才培养来看,大学承担着精英人才培养的使命;从大学本身来看,大学不能脱离社会单独存在,大学最具有批判精神、创造精神、人文精神。因此,引领性是大学审美文化价值的体现, 是大学办校的理念宗旨。大学审美文化引领性理念使得大学生更加具有责任意识、敢于担当、道德感强烈,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发展。由于大众审美文化本身很难自主、自觉地形成人文精神的机制,所以就特别需要外部力量的引领。这种引领更重要的是入乎其中,激活、提升大众审美文化的精神属性和价值意义。当一批批具有较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质的大学生进入社会的时候,当新的审美文化理论融进社会的时候,自然就会对整个社会的审美文化的经济、人文精神产生积极作用。

二、大众审美文化视野下大学审美文化理念的构建传统大学审美文化理念总是围绕着感性形式、理性精神、超越功利、审美愉悦,以求共鸣、神韵、意境的审美享受和精神升华。然而,在大众审美文化的影响下传统理念被颠覆,大学校园里的庸俗化现象,大学办学的功利化追求,特别是大学生游戏人生的态度等等,都足以说明大学生审美文化人文理念被消解。梳理或重建大学审美文化理念,要求大学生要在理性与感性、情感与理智、集体与个体、大学与社会、现实与未来之间寻求平衡。

第一,在实践的基础上,构建创新性与超越性相统一的审美文化理念。实践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综合了人的自由性、创造性、超越性、目的性的特征,大学审美文化理论创新以关注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发展为宗旨,这就要求把实践作为创新的基础和理念的重要内容。实践作为人的生存方式,总是在主体、对象、环境等因素构成的关系中展开,主体、对象、环境等因素在实践中形成认知关系、伦理关系、审美关系,由此而产生真、善、美。

大学审美文化理论的创新是在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和当代实践的感性倾向的共同作用的结果,只有通过创新才能找到理论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引导审美实践的健康发展。超越性是对当下的反思批判,对理想境界的不断追求,是在传统的文化形式和现今的文化状态下有所创新,创造新的审美文化载体和形式,以此来表达大学生的理性思维和审美理想。超越性本质上是要靠主体自我去超越功利和世俗,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超越现存状态,在克服具体实践难题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创新意识和创新品格。创新理念正是体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提出其办学理念:“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种办学理念和实践理念,使30年代的清华名师云集、睿才荟萃。时至今日,清华大学仍以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理念为我国培养大量的社会精英。社会转型的全面推进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来临,为审美文化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学术环境、文化环境;大学理论研究者的反思和独创精神,是大学审美文化理念创新的关键和希望。

第二,在审美文化与人的发展的统一中,构建以追求和谐美与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为目标的审美文化理念。泰戈尔是一个典型的“和谐美”论者,他从万物之间的和谐关系中发现了美,并给出结论:“美是梵性的和谐真理的感性显现。”各种美的要素按照一定的组合秩序和谐地统一在一起就是美,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离不开和谐。和谐是一种关系,以多种要素相互并存为前提,以相互作用为关键,以相互融合为目的;和谐是一种状态,一种有序、协调、平衡统一、完美的状态;和谐还是一种超越,超越世俗的欲望,超越生命本身的限制,超越人格完善的境界。如今我们强调和谐,是因为我们缺少和谐,现在的审美文化只强调娱乐、快感和利益,只是一种所谓的美,没有真、善的基础,不是和谐的美、真正的美。

马克思说过:“对美的追求是人类的本能。”追求美,就是追求和谐,追求进步,追求充满生命力的思想和精神。通过和谐美的追求才能使人得到和谐的发展。大学生不仅渴望知识的索取,更多的是对美的追求和人自身的和谐发展的关注。和谐的美能够激发人的情感,在情感中融入理智的真与感性的善,达到真、善、美的统一,实现人的和谐发展。

三、大众审美文化视野下大学审美文化价值的传承所谓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系统中的一个相对独立而又渗透于人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子系统。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它是指人类各种审美方式和审美意识物化形态的总和,具有独特的功能、意义和价值。[2]大学审美文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大学生与审美、大学生与社会两个方面。

首先,从审美文化的方面来看大学审美文化的价值表现在:第一,审美理想是当代社会理想和人生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世界观、人生观、审美观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传统的审美理想能够指引当代审美之路的发展方向;引导美学理论的健康发展;强化美学的道德价值;指导审美理想教育,塑造社会主义新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最美的理想目标。

《列子》以“心凝神释”为审美理想,《淮南子》以“真人之游”为审美理想,这些审美理想都以“美的自由人生”为人生目标。第二,审美观念体现着大学审美文化具有美化人与社会关系的价值。审美观念是大学生在审美实践中逐渐形成的,直接指导大学生的审美活动,制约大学生对美的创造,规定大学生立美和审美的方向,因而必然成为世界观的组成部分,审美观念直接受世界观的指导和制约。[3](P141)因此,大学生作为社会的建设者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完善审美观念。第三,审美趣味体现着大学审美文化具有美化人生活的价值。在精英审美文化群中,中国古代文学有一个“史记”和“诗骚”传统审美趣味。晚清时期,小说这种原本不登大雅之堂的文体,也开始具有了较高的审美趣味。到了新文化运动时期,新文学则成了当时“高雅的审美趣味”。不管怎么演变,审美趣味都反映人在审美活动中自我发现、自我实现的需要,对现实生活中各种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和现象表现一种富有情感的、具有个性的主观偏见和兴趣。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应该传承审美文化的人文性和高雅倾向,体现自己的价值取向,不能被世俗的大众审美文化同化。

其次,大学审美文化价值还体现在人与世界的整个关系上,即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正是审美使人直面自己的灵魂,从而将自己的全部心灵秘密揭示出来,使人的心灵渗入生命意义之光。[4](P134)审美,是人与他人心灵的沟通和灵魂的默契达到彼此深切的理解,人与人之间的“爱”正是在对真、善、美的追求过程中形成的。每一种审美文化都是对当时社会文化现象的总结, 反映了时代人物的形象与时代的变迁。通过审美活动,达到自身关照,实现自身的净化。审美文化不只是对具体、现实现象的反映,而且是关注人类生存的根本处境与终极价值。审美文化的价值同时表征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上,大学审美文化的人文性与引领性不仅标志着对世界文化体悟的程度,也标志着人关于存在本质的最高哲学的理解。人通过审美认知世界,直观自身,体现人的价值。

四、大众审美文化视野下大学审美文化价值的构建大学审美文化随着主流文化的发展产生相应的变化,也会随着大众审美文化负面的影响而产生动荡。国家危难之时,大学生会挺身而出,吹响“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号角,当受到大众审美文化商业性、娱乐性、功利性的冲击,大学生又涌动着“一切向钱看”的暗流。大学审美文化价值在政治信念与理想信念、价值判断与自我价值、心理意志等方面都面临严峻的挑战。大学审美文化价值观的构建更多地是要体现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使自身提高的发展的同时引领大众审美文化向更高的层次提升和发展。

第一,大学审美文化人文价值观的构建。在人文性理念的引导下构建大学审美文化的人文价值,是大学审美文化发展的需求。在我国古代,人文教育很受重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套完整的人文主义教育原则,并造就了一个能够以天下为己任的“士”的群体阶层。[5]根据价值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宗旨的特性和人文的以文化人,促进人的精神升华和自由发展为本的特性,可以得出结论:人文价值是满足人探索生活意义,追求理想生存,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人文价值是大学文化的核心,因为人文价值最集中、最鲜明地体现着大学教育的根本宗旨,对大学文化的其他价值起导向、统摄、促进的作用。

人文价值产生于现实与理想的相互作用;人文价值指向于人的精神世界,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人文价值的目标指向于实现人的生存意义、人性完满、人的自由发展。人文价值体现在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认识和把握物质生活对人的意义就体现出人文价值;当自然科学显现人类的精神追求并应用于理想生存境界的创造时,也就体现出人文价值。

第二,大学审美文化社会责任感价值观的构建。

责任感是一个人对自己、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包括国家、社会、集体、家庭和他人,主动施以积极有益作用的精神责任感,人只有有了责任感,才能具有驱动自己一生都勇往直前的不竭动力,才能感到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需要自己去做,才能感受到自我存在的价值和意义。[6](P130)一本好的文学作品,一首好的音乐歌曲,一部好的戏曲影视,可以鼓舞未成年人从善如流,乐观自信,积极向上;一部不健康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可以把未成年人引向善恶颠倒、美丑不分,意志消沉。大众审美文化无孔不入地渗透到大学的每个角落,“兽兽门”、“校花门”等事件早已把道德、人格尊严、审美标准抛在脑后,唯一的目的就是名利的收获。这些对个人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消解着大学生的审美判断和价值思维,大学审美文化的社会责任感也变得浅薄、淡化。如果一个人没有社会责任感,又怎能奉献社会、服务社会?大学审美文化没有社会责任感价值观,又怎能实现引领大众的理念?“大学生”不仅仅是一个称号,更代表着一种责任。大学审美文化更要具有社会责任感,从而引领整个民族、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纵使大众审美文化消解、冲击着大学审美文化,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大学审美文化能够走到健康发展的轨道上来。因为大学是一个组织程度和自律程度很高的教育机构,它能主动地从管理上防范各种不良思想倾向的蔓延与恶化。[6](P49)大学成员的个人素质较高,能够自我批判和反思,从而重新构建新的理念和价值观念。大学审美文化要以负责任的态度,以其特有的人文特征、创新性和超越性的理念引领着大众审美文化走向积极健康,实现其人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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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念论文例9

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谱系

ideology一词的汉译是“思想体系”或“观念形态”,也常译作“意识形态”。该词最先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观念学派发明,法兰西院士特拉西(destuttde trace,1754~1836)采用这个词来研究当时社会中的种种意识和观念,企图由此掌握意识和观念的普遍规律,并构建一套理性、科学的意识和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创造性地运用“意识形态”概念,并注入新内涵,到20世纪,意识形态的概念进一步发展和丰富,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各家观点都有自身的思想背景,但它们都聚扰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或者倾向于马克思主义。

概括地讲,自马克思以来,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含义主要有如下7种模式。1、错误意识。这种理解仍属于18世纪启蒙思想的范畴,启蒙哲学家们的目的就是使理论现代化世俗化,要让科学和政治领域内的探索和思考从旧式宗教正统的桎梏禁忌中摆脱出来。马克思对宗教和黑格尔的国家概念的批判即属于此。2、领导权和阶级合法化。马克思在参加到工人实践成为共产主义者后,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开始具有阶级论眼光和强大批判力,比如认为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前所鼓吹的“自由”“平等”的人性论,到进入资产阶级社会却转而意味着市场制度里“人在市场上不得不出卖自己劳动的自由”。3、物化模式。20世纪初卢卡契用以指现代社会兴起后的合理化、商品化和工具化等思潮和趋势,这些思潮从社会制度到肉体感受各层面对日常生活进行系统化重组。物化模式把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推广到主体身上。韦伯认为,在现代的合理化进程中工具理性吞没了价值理性,不祥的命运像“铁笼”一样正不可挽回地落向人类的头顶。卢卡契则转而希冀无产阶级能超越资产阶级的物化的意识形态,变革社会,消灭资本及其物化进程而臻及全面解放。4、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以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当代世界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其实是商品逻辑对文化领域的大渗透,启蒙时代以来的批判性文化已被抽空了“否定性”和“批判性”力量,纳入到商品消费文化中,被完全政治化和商品化了。5、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理论。法共党员阿尔都塞认为,包括家庭、教育制度、宗教等在内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执行着资本主义社会中意识形态再生产的功能,它们以国家强制为后盾,用“询唤”的方式为把个体生产为“主体”,提供抚慰性的整体幻景。意识形态就成为“对个体与其现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其功能在于“俘虏”主体并且使之听命于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使精神臣服于资本。6、支配权的意识形态。法国学者福柯试图证明现代以理性为自身的中心地位而排斥、压抑和界定处于边缘地位的“疯癫”,同时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技术全面控制人体,并内化到体验中。再如,阿尔及利亚革命者弗朗兹·法农则发展出一种种族政治斗争的模式,认为革命就是殖民地人民在争夺意识形态的主导权的过程中,学会摆脱掉强加于他们的自卑感和边缘感,摆脱对殖民者及其支配性价值体系的被动服从。7、语言和传媒的异化。当代的大众文化和传媒研究发现,在当代社会,尽管传播媒介和公共圈层及其所使用的语言表面非常开放、多元、灵活,但本身却遵循着商品和政治的逻辑,非常封闭,具有某种压抑性和意识形态功能。就传媒和公共的关系而言,只能是传媒为你、代表你说话,而你不可能真正向传媒说话或提出不同意见,一切都必须服从传媒的要求,改造为传媒语言(注:这里的模式参照了弗里德里克·杰姆逊对意识形态知识谱系的清理,参见《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版,206~230页。)。大致而言,前三种模式是较为经典,强调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中的结构性内涵,其关键词大体为“正确”对“谬误”、“先进”对“落后”、“总体”对“局限”等。后几种意识形态模式,则在西方语言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传媒学的影响下,把意识形态逐渐落实为一种社会性话语活动,强调其商品化、政治化及其背后深藏的权力机制或压抑性功能。这对于理解具体的文学作为话语活动是很有帮助的,我们后面再提。

在前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阵营,意识形态内涵另有准制度化的规定。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才发表,也由于考茨基、梅林和普列汉诺夫等马克思主义者的阐释,“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这一观念逐步地确立起来。“意识形态”的概念也在并不必定失去它的批判性内涵的同时,使其降为次要地位的倾向,其内涵相对地“中性化”了。一种是把意识形态当做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的总和,另一种则把意识形态当做跟某一阶级的利益相联系的政治思想。人们由此也开始公开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思想称为一种意识形态。在中国形成的意识形态的解释也大致从前苏联引进,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解也是如此,始终与意识形态关联。“意识形态”一词最初以音译“意德沃罗基”引入,成仿吾、李初梨等人在20年代一再引用,非常时髦。从一开始把文学界说为“意识形态”,就有着非常机械论和实用主义的色彩,认为“文学为意德沃罗基的一种,所以文学的社会任务,在它的组织能力”,文学是“反映阶级实践的意欲”,是“一个阶级的武器”,“一切的文学,都是宣传,普遍地,不可逃避地是宣传;有时无意识地,然而常是故意地是宣传”(注:李初梨:《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载《文化批判》第2号,1928年2月15日。)。1942年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把马克思主义有关文学的理论观点与中国革命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申明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文学艺术“是替新政治新经济服务的”,因而有阶级性,“文艺从属于一定的阶级,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反映论和文艺观中国化的结果,推动了群众文艺的蓬勃发展,发挥了文艺在政治革命和社会斗争中的作用。此后,“文学是意识形态的一种”,或“文学是意识形态”,成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惯用语,其基本内涵直至90年代仍然沿用。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提出及其内涵

20世纪中国文学观念的整体变迁好比一个钟摆,一个时期摆向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一个时期摆向文学独立和主体审美。从总体上看,将文艺规定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强调政治化斗争化的意识形态内涵,一直占主导地位(注:参见童庆炳、陈雪虎《百年中国文学理论发展之省思》,《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建国后进入建设时代,新中国文学观念理应作相应调整,但由于国际国内复杂政治情势和“左”的思潮的惯性影响,从50年代直至70年代末,文学和文论一直被看成是政治的晴雨表,一次次政治运动都以文学和文论为其发端。文学观念和理论长期裹足不前,封建僵化,只强调意识形态和社会斗争,不尊重文艺的独立性,抹杀了文艺理论自身学理探索的必要,几十年一以贯之,并且加以神化,把科学变成了迷信,甚至成为政治斗争、清除异己的手段。进入80年代,文学观念和理论逐渐摆脱“泛政治化”的倾向,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文学自身的特点和作用。古今中外的各方面的思想资源都被调动起来,对文学特性的认识开始深化。80年代初中期,全国美学热以审美的观点来解说文学,马克思关于“艺术”掌握世界的思想,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感悟”和“妙悟”理论,前苏联审美学派的研究思路,“形象思维”问题和“共同美”的讨论,西方20世纪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各种批评理论都成为实现文艺理论观念变革的重要资源。正是在时代风云的激荡下,钱中文、童庆炳和王元骧等文论家,根据文学实践校正50至80年代文艺思想,总结百年中国文论,提出了“审美意识形态”论和“审美反映”论。

据考证,“审美意识形态”的提法最初出自俄国著名文学批评家沃罗夫斯基的论文《马克西姆·高尔基》(1910)(注:沃罗夫斯基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7、278页;亦可参见钱中文《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但较为成熟、有学理的研究来自苏联美学家布罗夫。他认为,文学是与政治、宗教、哲学、道德等并列的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的思想里面,只有具体的意识形态,没有绝对抽象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表现中——作为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在存在”;“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现象,其特殊实质就在于这种‘审美方面’”(注:布罗夫:《美学:问题与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41、42页。)。显而易见,在他看来,“审美”并不是简单地对“意识形态”进行修饰和限定的“种差”。在80年代中国,当时提出的“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几位倡导者都有自己的思路,不尽相同。钱中文认为,文学研究的是文学所以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即“审美的意识形态”,而非哲学意义上的抽象的意识形态,非那种抽象化了的、非实体存在的文学形态。在具体地研究文学时,则要注意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的融合。只满足于从哲学的角度看到文学是一种意识的形式,是人对现实的意识反映,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讨论文学的特性,“必须使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融为一体”。在理解和把握文学的内涵时,必须把审美特性与意识形态性结合起来,“文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审美的意识形态性”(注:钱中文:《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文学评论》1984年第6期;《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论审美反映的创造性本质》,《文艺理论研究》1986年第4期;《文学观念的系统性》,《文艺研究》1987年第6期;《论文学形式的发生》,《文艺研究》1988年第4期。)。童庆炳则认为,探讨文学的具体特性必须将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结合起来,既要看到文学价值的多元性和结合性,更要看清审美是文学的“志业”,是文学的必要条件、基本依据和特殊本质。文学广延性强,它必然有社会性、政治性、道德性、宗教性、民俗性等等属性,但文学的所有这些属性都必须溶解在审美活动中,文学才可能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他同时又指出,把文学仅仅规定为“审美”、“娱乐”、“体验”还是太陕隘,不能揭示文学全部版图的种种景观,为此他甚至提出“文学五十维”、“文学五十元”说,在90年代末提出“文化诗学”的研究思路(注:参见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文学五十维》,《新作家》1992年第1期;童庆炳为“文化与诗学丛书”撰写的总序,载童庆炳著《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但从总体上看,“审美意识形态”论提倡者诸家在思想观念和理论方法的革新上都有一致性:一是认为文学活动是人的情意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出于人的内在的审美要求,文学是审美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出于外在功利需求或政治目的的需要。二是在理论研究上强调必要在确认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基础上,将文学活动、认识活动、伦理实践等其他社会活动区别开来,研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从总结20世纪的高度把握文学研究,既要看到其社会文化的延展面,更要谨守文学的本位和规律。文学从根本上讲是审美活动,文学的特性是审美,应当辩证全面地看待“审美”本质。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强调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生产本性,又注意到了文学作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特征,从而摆脱了僵化的旧有文学观念体系和理论范式,也超越了80年代出现的一些纯审美理论的狭隘性。因此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继承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又在新的现实中发展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是八九十年代文论界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具体到《文学理论教程》,也要看到它在1989年之后的具体语境中(初版在1992年),试图实现在教材中使文学观念更新换代,步步修订加以完善的努力。《教程》的核心命题“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事实上是在世界文化思潮和现代中国现实的基础上,把苏联模式中的意识形态分析、中国古典文论与欧美文论中的审美论、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资源,以马克思主义审美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基点进行现实的碰撞和整合的结果。反过来看单同学坚持的“……文学与意识形态不同质,……意识形态性的现实实用特征和审美的非功利、超越及自由性的特征使两者具有天然的相斥性,他们不可能融汇成为一个实存事物”的观点,以及“不过是人为虚构和神化出的概念”的说法,就让人感到不免简单和轻率了。

引入“话语活动”论的必要性

单小曦认为:“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一想法恰恰透露出对《教程》中引入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的无知。我们知道,在90年代以来文学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到文学本体层面,其中最为探本的是文体和语言的问题。针对过去认定文学语言只是形式的理论,人们发现,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审美意识形态”也没能深入解释文学中语言所具魅力问题。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与它自身的话语活动(或体制)又有什么内在的关系呢?正是在这些问题的牵引下,《教程》引入“话语活动”论,并且把对文学和审美意识形态的界说进一步语言化、话语化。

现代语言理论和后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意识活动从来都是与语言活动相辅而行,没有脱离语言而独存的意识活动,也没有哪种意识不能以语言(包括各种“拟语言”和人体语言)表达表现出来,文学活动是意识~话语两位一体的活动。而意识形态作为比较系统的社会意识也是如此,在具体性上它总是以话语活动的面目出现。甚至精神分析学所描述的“无意识”和“本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意识”、“超我”和“语言”(按照拉康的看法,一个人的无意识恰恰是他人的意识和语言,而梦是符号变成想象的过程)的一块隐蔽的殖民地。从批判的角度看,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影响和制约不会仅仅停留在理性的强制层面上,相反,它往往偷袭、渗透、占领无意识王国,而且这种对无意识的隐蔽操纵也常常是卓有成效的。阿尔都塞曾根据语言学的“结构”和拉康的“想象态”的概念,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种话语体系,即“一种具有独特逻辑和规则的表征体系(system of representations)”,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但意识形态并不表达人们的真实生活,因为“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这样,意识形态是人与世界的体验关系,或是人们借以体验现实世界的那种“想象态方式”。以话语体系的概念来理解意识形态,确实看到了艺术所提供给我们的体验的独特性和社会性。当然,阿尔都塞认为,艺术并不能与意识形态划等号,而是具有双重性质:

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由一种既是审美的又是意识形态的意图产生出来的。当它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存在时,它作为一件艺术作品……产生出一种意识形态结果……因此,艺术作品与意识形态保持的关系比任何其他的物体都远为密切,不考虑到它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特殊关系,即它的直接的和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效果,就不可能按它的特殊审美存在来思考艺术作品。(注:以上分别参见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1~203页;董学文、荣伟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0~521,537页。)

艺术就是这种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的话语形式。这一看法,对于那种把艺术看做意识形态的直接图解的庸俗唯物论来说,无疑较能切合艺术的实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程》将“意识形态”界说为“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他艺术等”,强调意识形态一词“总是涉及人们所说、所写、所信仰的东西(话语体系)与人们所身处于其中的种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复杂联系,它表明话语领域存在着不同集团、阶层、阶级、民族或权力关系之间的复杂冲突与调解情形。而文学正具有这种性质”(第59页)。“‘话语’更能显现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即文学并非单纯个人话语行为,而是许多因素或关系相互作用的社会话语活动”(第60页)。当然文学属于意识形态话语,但并非任何话语都是意识形态。

美学观念论文例10

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谱系

ideology一词的汉译是“思想体系”或“观念形态”,也常译作“意识形态”。该词最先由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观念学派发明,法兰西院士特拉西(destuttde trace,1754~1836)采用这个词来研究当时社会中的种种意识和观念,企图由此掌握意识和观念的普遍规律,并构建一套理性、科学的意识和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创造性地运用“意识形态”概念,并注入新内涵,到20世纪,意识形态的概念进一步发展和丰富,出现了许多复杂的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各家观点都有自身的思想背景,但它们都聚扰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或者倾向于马克思主义。

概括地讲,自马克思以来,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的含义主要有如下7种模式。1、错误意识。这种理解仍属于18世纪启蒙思想的范畴,启蒙哲学家们的目的就是使理论现代化世俗化,要让科学和政治领域内的探索和思考从旧式宗教正统的桎梏禁忌中摆脱出来。马克思对宗教和黑格尔的国家概念的批判即属于此。2、领导权和阶级合法化。马克思在参加到工人实践成为共产主义者后,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开始具有阶级论眼光和强大批判力,比如认为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前所鼓吹的“自由”“平等”的人性论,到进入资产阶级社会却转而意味着市场制度里“人在市场上不得不出卖自己劳动的自由”。3、物化模式。20世纪初卢卡契用以指现代社会兴起后的合理化、商品化和工具化等思潮和趋势,这些思潮从社会制度到肉体感受各层面对日常生活进行系统化重组。物化模式把马克斯·韦伯的“合理化”理论推广到主体身上。韦伯认为,在现代的合理化进程中工具理性吞没了价值理性,不祥的命运像“铁笼”一样正不可挽回地落向人类的头顶。卢卡契则转而希冀无产阶级能超越资产阶级的物化的意识形态,变革社会,消灭资本及其物化进程而臻及全面解放。4、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以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和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认为当代世界日常生活中出现的“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其实是商品逻辑对文化领域的大渗透,启蒙时代以来的批判性文化已被抽空了“否定性”和“批判性”力量,纳入到商品消费文化中,被完全政治化和商品化了。5、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理论。法共党员阿尔都塞认为,包括家庭、教育制度、宗教等在内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执行着资本主义社会中意识形态再生产的功能,它们以国家强制为后盾,用“询唤”的方式为把个体生产为“主体”,提供抚慰性的整体幻景。意识形态就成为“对个体与其现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再现”,其功能在于“俘虏”主体并且使之听命于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使精神臣服于资本。6、支配权的意识形态。法国学者福柯试图证明现代以理性为自身的中心地位而排斥、压抑和界定处于边缘地位的“疯癫”,同时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技术全面控制人体,并内化到体验中。再如,阿尔及利亚革命者弗朗兹·法农则发展出一种种族政治斗争的模式,认为革命就是殖民地人民在争夺意识形态的主导权的过程中,学会摆脱掉强加于他们的自卑感和边缘感,摆脱对殖民者及其支配性价值体系的被动服从。7、语言和传媒的异化。当代的大众文化和传媒研究发现,在当代社会,尽管传播媒介和公共圈层及其所使用的语言表面非常开放、多元、灵活,但本身却遵循着商品和政治的逻辑,非常封闭,具有某种压抑性和意识形态功能。就传媒和公共的关系而言,只能是传媒为你、代表你说话,而你不可能真正向传媒说话或提出不同意见,一切都必须服从传媒的要求,改造为传媒语言(注:这里的模式参照了弗里德里克·杰姆逊对意识形态知识谱系的清理,参见《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2版,206~230页。)。大致而言,前三种模式是较为经典,强调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中的结构性内涵,其关键词大体为“正确”对“谬误”、“先进”对“落后”、“总体”对“局限”等。后几种意识形态模式,则在西方语言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传媒学的影响下,把意识形态逐渐落实为一种社会性话语活动,强调其商品化、政治化及其背后深藏的权力机制或压抑。这对于理解具体的文学作为话语活动是很有帮助的,我们后面再提。

在前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阵营,意识形态内涵另有准制度化的规定。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直到20世纪20年代中期才发表,也由于考茨基、梅林和普列汉诺夫等马克思主义者的阐释,“意识形态上层建筑”这一观念逐步地确立起来。“意识形态”的概念也在并不必定失去它的批判性内涵的同时,使其降为次要地位的倾向,其内涵相对地“中性化”了。一种是把意识形态当做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的总和,另一种则把意识形态当做跟某一阶级的利益相联系的政治思想。人们由此也开始公开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工人阶级思想称为一种意识形态。在中国形成的意识形态的解释也大致从前苏联引进,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解也是如此,始终与意识形态关联。“意识形态”一词最初以音译“意德沃罗基”引入,成仿吾、李初梨等人在20年代一再引用,非常时髦。从一开始把文学界说为“意识形态”,就有着非常机械论和实用主义的色彩,认为“文学为意德沃罗基的一种,所以文学的社会任务,在它的组织能力”,文学是“反映阶级实践的意欲”,是“一个阶级的武器”,“一切的文学,都是宣传,普遍地,不可逃避地是宣传;有时无意识地,然而常是故意地是宣传”(注:李初梨:《怎样地建设革命文学》,载《文化批判》第2号,1928年2月15日。)。1942年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把马克思主义有关文学的理论观点与中国革命的现实生活结合起来,申明文学艺术是一种“意识形态”,“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文学艺术“是替新政治新经济服务的”,因而有阶级性,“文艺从属于一定的阶级,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为一定的政治服务的。这一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反映论和文艺观中国化的结果,推动了群众文艺的蓬勃发展,发挥了文艺在政治革命和社会斗争中的作用。此后,“文学是意识形态的一种”,或“文学是意识形态”,成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惯用语,其基本内涵直至90年代仍然沿用。

“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提出及其内涵

20世纪中国文学观念的整体变迁好比一个钟摆,一个时期摆向政治斗争和意识形态,一个时期摆向文学独立和主体审美。从总体上看,将文艺规定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强调政治化斗争化的意识形态内涵,一直占主导地位(注:参见童庆炳、陈雪虎《百年中国文学理论发展之省思》,《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2期。)。建国后进入建设时代,新中国文学观念理应作相应调整,但由于国际国内复杂政治情势和“左”的思潮的惯性影响,从50年代直至70年代末,文学和文论一直被看成是政治的晴雨表,一次次政治运动都以文学和文论为其发端。文学观念和理论长期裹足不前,封建僵化,只强调意识形态和社会斗争,不尊重文艺的独立性,抹杀了文艺理论自身学理探索的必要,几十年一以贯之,并且加以神化,把科学变成了迷信,甚至成为政治斗争、清除异己的手段。进入80年代,文学观念和理论逐渐摆脱“泛政治化”的倾向,人们开始重新认识文学自身的特点和作用。古今中外的各方面的思想资源都被调动起来,对文学特性的认识开始深化。80年代初中期,全国美学热以审美的观点来解说文学,马克思关于“艺术”掌握世界的思想,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感悟”和“妙悟”理论,前苏联审美学派的研究思路,“形象思维”问题和“共同美”的讨论,西方20世纪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的各种批评理论都成为实现文艺理论观念变革的重要资源。正是在时代风云的激荡下,钱中文、童庆炳和王元骧等文论家,根据文学实践校正50至80年代文艺思想,总结百年中国文论,提出了“审美意识形态”论和“审美反映”论。

据考证,“审美意识形态”的提法最初出自俄国著名文学批评家沃罗夫斯基的论文《马克西姆·高尔基》(1910)(注:沃罗夫斯基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277、278页;亦可参见钱中文《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但较为成熟、有学理的研究来自苏联美学家布罗夫。他认为,文学是与政治、宗教、哲学、道德等并列的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的思想里面,只有具体的意识形态,没有绝对抽象的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只有在各种具体表现中——作为哲学意识形态、政治意识形态、法的意识形态、道德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才会现实在存在”;“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现象,其特殊实质就在于这种‘审美方面’”(注:布罗夫:《美学:问题与争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41、42页。)。显而易见,在他看来,“审美”并不是简单地对“意识形态”进行修饰和限定的“种差”。在80年代中国,当时提出的“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几位倡导者都有自己的思路,不尽相同。钱中文认为,文学研究的是文学所以为文学的、具体的意识形态,即“审美的意识形态”,而非哲学意义上的抽象的意识形态,非那种抽象化了的、非实体存在的文学形态。在具体地研究文学时,则要注意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的融合。只满足于从哲学的角度看到文学是一种意识的形式,是人对现实的意识反映,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讨论文学的特性,“必须使审美方法与哲学方法融为一体”。在理解和把握文学的内涵时,必须把审美特性与意识形态性结合起来,“文学的根本特征在于审美的意识形态性”(注:钱中文:《文艺理论的发展和方法更新的迫切性》,《文学评论》1984年第6期;《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是最丰富的——论审美反映的创造性本质》,《文艺理论研究》1986年第4期;《文学观念的系统性》,《文艺研究》1987年第6期;《论文学形式的发生》,《文艺研究》1988年第4期。)。童庆炳则认为,探讨文学的具体特性必须将认识论和价值论的视角结合起来,既要看到文学价值的多元性和结合性,更要看清审美是文学的“志业”,是文学的必要条件、基本依据和特殊本质。文学广延性强,它必然有社会性、政治性、道德性、宗教性、民俗性等等属性,但文学的所有这些属性都必须溶解在审美活动中,文学才可能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他同时又指出,把文学仅仅规定为“审美”、“娱乐”、“体验”还是太陕隘,不能揭示文学全部版图的种种景观,为此他甚至提出“文学五十维”、“文学五十元”说,在90年代末提出“文化诗学”的研究思路(注:参见童庆炳《文学审美特征论》,华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文学五十维》,《新作家》1992年第1期;童庆炳为“文化与诗学丛书”撰写的总序,载童庆炳著《中国古代文论的现代意义》,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但从总体上看,“审美意识形态”论提倡者诸家在思想观念和理论方法的革新上都有一致性:一是认为文学活动是人的情意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出于人的内在的审美要求,文学是审美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出于外在功利需求或政治目的的需要。二是在理论研究上强调必要在确认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的基础上,将文学活动、认识活动、伦理实践等其他社会活动区别开来,研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从总结20世纪的高度把握文学研究,既要看到其社会文化的延展面,更要谨守文学的本位和规律。文学从根本上讲是审美活动,文学的特性是审美,应当辩证全面地看待“审美”本质。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强调艺术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生产本性,又注意到了文学作为艺术的审美本质特征,从而摆脱了僵化的旧有文学观念体系和理论范式,也超越了80年代出现的一些纯审美理论的狭隘性。因此可以说,审美意识形态论既继承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又在新的现实中发展和发挥了马克思主义,是八九十年代文论界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具体到《文学理论教程》,也要看到它在1989年之后的具体语境中(初版在1992年),试图实现在教材中使文学观念更新换代,步步修订加以完善的努力。《教程》的核心命题“文学是显现在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事实上是在世界文化思潮和现代中国现实的基础上,把苏联模式中的意识形态分析、中国古典文论与欧美文论中的审美论、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资源,以马克思主义审美的意识形态理论为基点进行现实的碰撞和整合的结果。反过来看单同学坚持的“……文学与意识形态不同质,……意识形态性的现实实用特征和审美的非功利、超越及自由性的特征使两者具有天然的相斥性,他们不可能融汇成为一个实存事物”的观点,以及“不过是人为虚构和神化出的概念”的说法,就让人感到不免简单和轻率了。

引入“话语活动”论的必要性

单小曦认为:“我们知道,如社会习俗、幻想、集体无意识等社会心理因素并不常常构成‘文本’和‘话语系统’。因此,从意识活动的角度说,社会心理因素不能构成话语活动的重要内容。”这一想法恰恰透露出对《教程》中引入西方20世纪的形式主义和话语理论等理论的无知。我们知道,在90年代以来文学问题的讨论进一步深入到文学本体层面,其中最为探本的是文体和语言的问题。针对过去认定文学语言只是形式的理论,人们发现,文学所展现的生活与语言是无法剥离的,“审美意识形态”也没能深入解释文学中语言所具魅力问题。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与它自身的话语活动(或体制)又有什么内在的关系呢?正是在这些问题的牵引下,《教程》引入“话语活动”论,并且把对文学和审美意识形态的界说进一步语言化、话语化。

现代语言理论和后结构主义语言学认为,意识活动从来都是与语言活动相辅而行,没有脱离语言而独存的意识活动,也没有哪种意识不能以语言(包括各种“拟语言”和人体语言)表达表现出来,文学活动是意识~话语两位一体的活动。而意识形态作为比较系统的社会意识也是如此,在具体性上它总是以话语活动的面目出现。甚至精神分析学所描述的“无意识”和“本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意识”、“超我”和“语言”(按照拉康的看法,一个人的无意识恰恰是他人的意识和语言,而梦是符号变成想象的过程)的一块隐蔽的殖民地。从批判的角度看,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影响和制约不会仅仅停留在理性的强制层面上,相反,它往往偷袭、渗透、占领无意识王国,而且这种对无意识的隐蔽操纵也常常是卓有成效的。阿尔都塞曾根据语言学的“结构”和拉康的“想象态”的概念,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种话语体系,即“一种具有独特逻辑和规则的表征体系(system of representations)”,是“社会的历史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但意识形态并不表达人们的真实生活,因为“在意识形态中,真实关系不可避免地被包括到想象关系中去”。这样,意识形态是人与世界的体验关系,或是人们借以体验现实世界的那种“想象态方式”。以话语体系的概念来理解意识形态,确实看到了艺术所提供给我们的体验的独特性和社会性。当然,阿尔都塞认为,艺术并不能与意识形态划等号,而是具有双重性质:

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由一种既是审美的又是意识形态的意图产生出来的。当它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存在时,它作为一件艺术作品……产生出一种意识形态结果……因此,艺术作品与意识形态保持的关系比任何其他的物体都远为密切,不考虑到它和意识形态之间的特殊关系,即它的直接的和不可避免的意识形态效果,就不可能按它的特殊审美存在来思考艺术作品。(注:以上分别参见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01~203页;董学文、荣伟编:《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20~521,537页。)

艺术就是这种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的话语形式。这一看法,对于那种把艺术看做意识形态的直接图解的庸俗唯物论来说,无疑较能切合艺术的实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程》将“意识形态”界说为“上层建筑内部区别于政治、法律制度的话语活动,如哲学、伦理学、宗教、文学及其他艺术等”,强调意识形态一词“总是涉及人们所说、所写、所信仰的东西(话语体系)与人们所身处于其中的种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复杂联系,它表明话语领域存在着不同集团、阶层、阶级、民族或权力关系之间的复杂冲突与调解情形。而文学正具有这种性质”(第59页)。“‘话语’更能显现文学的意识形态性质,即文学并非单纯个人话语行为,而是许多因素或关系相互作用的社会话语活动”(第60页)。当然文学属于意识形态话语,但并非任何话语都是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