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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8 10:15:21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1

进一步加强基层计生协组织网络建设,按照《市村级计生协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配好村级计生协干部,做到有活动场所、有服务目的、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活动设施,抓好“五有、四好”基层协会创建活动。继续加强和完善集镇、社区、各类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建设,特别要注重在农村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务工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流出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与国有大型企业和规模企业、工业园区计生协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民营企业、三资企业计生协组织建设,积极打造计生协会进园区,探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运行机制。

二、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生育援助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

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是中国计生协关于组织职能定位和发展战略选择的重大决策,得到、中央文明委、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总会的支持和参与。今年市区计生协全面实施生育关怀——生育援助行动,各村(居)计生协要从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育援助、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和青春健康教育社区行试点工作,并要在生育关怀行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形成各自的品牌。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意见》中所明确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帮助解决农村二女户家庭和城乡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生育、节育风险和再生育障碍以及养老等方面的问题为目的。充分发挥林业、农业、卫生、教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现代化农业机械配备、生育援助、健康教育等方面中,优先优惠计生家庭,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独生子女、农村二女户解忧济困氛围。

三、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做好两个计生保险、中考加分等工作

各村(居)计生协要积极主动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保险制度。按照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的规定,克服困难,重点抓好农村独女、二女户结扎补充养老保险和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0-6周岁爱心保险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兑现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三免四减半”医疗优惠政策;进一步做好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优惠加分工作。

四、充分发挥计生协维权作用

各村(居)计生协要按照《市村级计生协工作规范》的要求,重点抓好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设立咨询投诉电话或维权点,通过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协调妇联、司法等有关部门,对弃婴、家庭暴力、女孩辍学、歧视独女户、二女户家庭等行为进行干预。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改善干群关系,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维权职能,切实有效地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全面开展群众自治先进示范村(居)活动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2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3

农村人口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因素。30多年来,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广大农民为农村进入低生育水平和全国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天下第一难事",重点和难点依然在农村。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等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牢牢把握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进,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帮助解决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摆在首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新时期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完善利益导向政策,强化服务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新家庭计划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旨在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倡导和促进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培育一大批"富裕文明、身心健康、优生优育、权益保障、民主和谐"的新家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实行计划生育,提高农民家庭生活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根本目标。要研究制定新农村新家庭的评估标准,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要求。组织群众参与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把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和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利用人口学校、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信息、组织优势以及各相关部门的优势,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先优惠的生产、生活以及生育等公共服务。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农村文明健康水平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出生缺陷预防,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加强婚育咨询指导及孕前保健,推广使用预防出生缺陷的新产品新技术;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全面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努力推进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引导群众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借鉴国际先进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发挥项目地区的示范作用。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

加强农村社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是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农村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人口国情、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立足农村社区实际,倡导树立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倡导女孩参与社区文化活动,鼓励男到女家落户,逐步改变重男轻女等封建传统意识和习俗,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新农村新家庭计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新农村建设试点应有新家庭计划的内容,研究制定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要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把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纳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各地的人口形势以及工作基础,选择不同经济发展类型的村或乡镇开展试点。积极争取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将新家庭计划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指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手段。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应当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基本制度。

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节育手术保险等制度。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政策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衔接。要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以征地面积为主要依据计算和分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并对独生子女户、双女户予以照顾。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等补助政策,要以家庭作为基本的补助单位,并适当提高对计划生育纯女户危旧房改造补助标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不影响其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所获得的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在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时一般不计入家庭收入。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应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扶助。

制定和落实惠民政策要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农村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或项目,要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待和照顾。要将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优先纳入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雨露工程"培训之中。将计划生育纯女户作为各级各部门结对帮扶的重点对象,推广"幸福工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

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要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着手,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养老之忧。落实五保供养制度,解决好"三无"老人的保障问题。继续发挥土地养老的保障作用,巩固家庭养老保障的基本功能。

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调动政府、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各地为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保障项目。探索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要优先考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

积极开展助老养老服务。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不断满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需求,优先和优惠为身边无子女的计划生育老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要大力弘扬中华孝道、子女赡养、邻里互助的风尚,开展爱老助老义工活动,倡导社会各界关爱农村老人。

五、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农民工。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坚持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的区域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推动形成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流入地和流出地互动互补的"一盘棋"格局,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

流出地要从源头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流出地要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流入地,及时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家庭的上门访视工作,帮助计划生育留守家庭及子女解决实际困难。

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人口总数,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全局,把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范围,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经费。流动人口可以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加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通报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列入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利用政府及各部门信息网络和资源,完善流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开展跨省或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与共享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评估标准,研究建立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机制。

六、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键靠农村基层组织,靠基础工作。要适应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综合改革的新形势,强基固本,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要按照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设立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合理配备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加强县乡计划生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改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和装备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县乡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特殊、任务艰巨,要按规定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队伍,确保人员、任务和待遇"三落实"。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一般要在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实行"县管、乡聘、村用",鼓励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适当提高计划生育专干待遇,其报酬可参照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标准。

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分类指导和支持力度。积极创造条件,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生殖健康权。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制定包括计划生育内容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引导村级集体收益和资源分配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的个人和家庭。进一步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维护群众权益,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

积极推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抓好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以及各相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引导和支持作用。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管理、婚姻登记等公共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各级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和方式,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未建立上述信息管理系统的,应根据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各级部门间定期信息采集制度。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人口发展,做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部门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制定相关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各相关部门在制定完善惠民政策时要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评估,主动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人口发展指标评估体系,改革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强化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4

活动只是一种载体,同志们会议只是一种形式。考核只是一种手段,关键是要大家齐心协力抓工作,通过大家的努力把计生协工作抓好抓活,进而推动全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升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扎实开展计生协活动,要时时突出一个重点。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和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直来都很重视计生协会工作。对此多次指示,做好新时期的计生协会工作。要求重视这项工作。开展计生协工作的出发点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是落实好中央的决定》这个重点,落实好《决定》载体就是活动。

要发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的作用,1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协会要积极组织、发动广大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等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广大会员带头学习的同时。组织群众进一步深入学习,积极开展宣传,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政策人人皆知。要积极发挥协会组织网络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随时随地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利。同时,要监督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尊严,帮助政府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水平。

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凡是对群众生育、生产、生活、健康有利,2开展庆祝表彰活动。要积极发动和组织会员参与创建计划生育优质单位、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计生协会要把积极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协会又有能力做的事情,都要积极主动地去做。要发挥广大会员与群众朝夕相处的优势,面对面地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广泛利用协会的网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乡村要组织进行表彰。

代表着群众的利益,3开展比学赶帮活动。积极发动和组织协会会员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特别是村民自治等工作。计划生育协会是育龄群众自己的组织。应当在综合改革和村民自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各级协会要以深入开展“两为两争”活动为载体,利用自己的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参与、示范带头、认真监督”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协助村委会,参与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使各级政府和村委会办事民主,决策民主,通过制度的形式维护和保障群众各项民利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创新计生协思路,要牢牢把握一个关键。

迫切需要更好地发挥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计生协会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新机制的新形势下。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必定会起到更大的作用,计生协会的宣传、引导、服务职能将显得越来越重要,计生协会的前景也将会越来越广阔。下一阶段,计生协会应抓住计划生育这个关键,注意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拓展协会工作思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⒈坚持改革抓创新。计生协要抓住机遇,自觉融入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之中,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努力探索一条计生协参与自治的新路子。要围绕在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怎样做才能有为有位;围绕随着群众需求的不断增长,协会如何更有效地帮助群众提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同时,如何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出具有自己特色的工作经验;围绕市场经济的发展,协会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不断拓展协会工作思路,使协会工作不断有新的发展

拓宽协会工作领域。年,⒉健全组织抓建设。乡计生协要按照县计生协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抓好村计生协建设的同时,将计生协工作的触角逐渐延伸到各个领域,重点抓好民营企业、流动人口计生协的组建。要继续抓好“五老”副会长的队伍建设,通过“五老”威望和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会员队伍。要注意加大对后进协会的转化力度,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提高协会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两为两争”活动,⒊围绕中心抓特色。增强广大理事、会员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计生协要围绕群众的需求,为群众提供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信息,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女户解决实际困难。要积极参与全民生殖健康教育,参与优质服务,组织广大会员参与到计生协开展的各项活动和服务之中。组织和发动广大理事、会员参与生育文化建设,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参与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带头人。要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借“5.29活动的机会,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婚育新风尚,各村在协会工作中力争要有新的突破,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扩大工作的社会影响。

增强协会工作活力。一要抓作用发挥。要注重发挥会长、理事、五老”副会长、会员小组长、会员的优势,⒋突出重点抓素质。做好新形势下的计生协工作。二要抓作风建设。计生协工作者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实情、听实话、办实事,对基层协会要进行分类指导。三要抓典型引路。各村协会要注意抓出较高层次的典型,乡计生办和计生协要及时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以总结和推广,并及时向上级计生协作好汇报。

三、统筹抓实计生协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主题。

更不能把这项工作孤立起来,计生协工作不能把工作定位在计划生育上。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结合全乡工作的实际和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地的问题,统筹开展。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5

饶河农场西通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摘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西通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在饶河农场党委、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领导下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协助农场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工作,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第二条:计划生育协会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第三条: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带动广大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会员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等的作用,为育龄群众和广大群众服务。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六条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农场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推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现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第七条: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广大群众的需求,努力提高服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组织和带动群众走少生、快富、健康、文明之路。第八条:计划生育协会按照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第三章会员第九条:计划生育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凡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热心计划生育事业的中国公民都有资格自愿申请成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个人须向居住地基层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当地计划生育协会个人会员。第十一条: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个人会员的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听取和审议协会工作报告,了解协会工作的权利;3、享受有关会员优惠政策和表彰奖励的权利;4、对本级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对上级协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二协会会员有下列义务1、遵守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2、承担协会分配的各项任务;3、致力于实现协会的宗旨、目标和任务;第四章组织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协会应根据工作需要选配一名好会长,组织一个议事决策能力强的理事会,健全以会员小组和会员联系户为重点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支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青年和科技致富带头人为骨干的会员队伍,围绕群众的需求开展工作,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服务优良,并形成风尚。第十三条:计划生育协会应依据计划生育队居民自治章程和协会章程,积极参与队居民自治,在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管理区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第五章经费第十四条:计划生育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各单位、管理区、居民组自筹。组织机构:会长:邵勇会员:赵淑芳杨秀云单少发杨海玲郑东王恩荣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6

一、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今年初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创新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贯彻以人为本、城乡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鼓励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建立有效补助农民、发展农业、探索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积极尝试,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也是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它不仅使农村中最困难的部分家庭得到了帮助,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农业稳定发展,而且在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亲民务实的执政风格和以人为本、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坚定信念。

对于我县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农村贫困面较大的县,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帮助,经济上有实惠,对进一步降低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解决“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加快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小康建设步伐,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确保这项造福于民的好事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人到户

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工作的关键,是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目前,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但这只是试点工作的开始,今后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级各部门务必精心组织,严格实施,抓好落实。

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财政部门、委托发放组织、监督机构及社会中介组织,要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公开透明、权力制约、便于监督的奖励扶助制度和运行机制。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不允许擅自扩大范围,要把奖励扶助制度及落实情况纳入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完善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多;财政部门要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建议,堵塞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对试点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严肃追究,决不姑息;宣传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渠道予以广泛宣传,使奖励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审查、资金发放渠道和领取方式等,人人明白、妇孺皆知;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弄虚作假的,要公开曝光,确保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委托发放机构,要规范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办法和操作规程,将财政拨付的资金以“直通车”方式,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户到人。

奖励扶助金能不能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户到人,是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核心,也是试点工作成败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把机制和制度建设摆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在各项制度的配套和完善上狠下功夫。要按照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的客观要求,形成运行协调、公平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对在制度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当地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对于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奖励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奖励扶助金的,要取消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各级党委、政府的主管领导,是奖励扶助工作的责任人,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抓好落实,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快捷安全。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XX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XX元。

三、承保范围

1、独生子女户;

2、双女户;

3、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补助,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乡(镇)计生办补助1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2、双女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双女户家庭出20元;

3、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自出25元;

4、以上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枢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计划生育家庭而设计,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体现利益导向的保险产品,也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了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促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计划生育保险保障机制,这就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XX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发[XX]23号文件(简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省委、省政府也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XX]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保险涵盖领域”。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保险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2011年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政办发[2011]1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人寿开展农村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保险先进村活动发出通知,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支公司2011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计生协、计生办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2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

三、承保范围

1、独生子女户;

2、双女户;

3、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补助,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乡(镇)计生办补助1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2、双女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双女户家庭出20元;

3、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自出25元;

4、以上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枢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计划生育家庭而设计,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体现利益导向的保险产品,也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了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促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计划生育保险保障机制,这就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20*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发[20*]23号文件(简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省委、省政府也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保险涵盖领域”。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保险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20*年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政办发[20*]1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人寿开展农村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保险先进村活动发出通知,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支公司20*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计生协、计生办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及1周岁以上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保险费为每年每个家庭每份30元,保险金额每份20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8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2000元。

三、承保范围

1、独生子女户;

2、双女户;

3、计划生育家庭户。

四、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1、独生子女户: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补助,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乡(镇)计生办补助1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补助标准),农村独生子女户出10元;

2、双女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补助5元,双女户家庭出20元;

3、城镇独生子女户和其他计划生育户,以一户一份30元计,人寿保险公司补助5元,自出25元;

4、以上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单位的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枢镇计生办负责办理。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计划生育家庭保险是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的有效措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计划生育家庭而设计,目的是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解决计划生育家庭部分后顾之忧,体现利益导向的保险产品,也是“生育关怀行动”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具体措施,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增强他们应对意外伤害的能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实现了一张保单保全家;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了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是促进和谐计生、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

党和国家历来对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均明确提出了要建立计划生育保险保障机制,这就为商业保险公司与计生系统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为计划生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

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国发[2006]23号文件(简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省委、省政府也先后颁发了一系列文件和规定,鼓励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发[2006]174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在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家庭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保险涵盖领域”。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保险服务“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2008年曲靖市人民政府以曲政办发[2008]17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国人寿开展农村保险先进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专门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农村开展创建保险先进村活动发出通知,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机构在农村开展保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通过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建立医疗、意外伤害、死亡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保险,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保障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中国人寿××支公司2008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计划生育协会、县人口计生局与各乡(镇)计生协、计生办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具体实施措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各级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营造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广大群众参保投保的意愿,把计划生育保险利国利民的好处宣传到位,使计划生育家庭普遍树立保险意识,提高参加保险的积极性和通过商业保险化解风险的自觉性。

(四)搞好服务、诚信于民

农民体育协会工作计划例10

__市740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60%,20__年__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开展农村“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行动”,与全市108万农户签订计划书,持有计划书的家庭可享受生殖健康优惠服务及经济帮扶政策。在促进家庭生育计划/生殖健康的基础上,统筹解决计生家庭经济困难、扩大计生家庭民利、落实计生家庭优惠政策,推进“新家庭创建”。通过“六个到户”:一是生育计划落实到户,二是奖励制度落实到户,三是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四是婚育文明落实到户,五是民利落实到户,六是帮扶计划落实到户,把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置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创业的大背景下,与解决"三农"问题有效结合,其作法定位准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

(一)新家庭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__市人口计生委将“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内容进行分解,制订计划书,人口计生干部牵头,发动人大领导、政协委员、协会会员支持,计生家庭参与,利用网络健全的优势,通过提供信息、协调贷款、研究项目、落实政策等,开展“联谊桥”、“一加一”、“手拉手”、“对对碰”等活动,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脱贫。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帮扶资金2.25亿元,优惠减免各类费用225万元,帮扶5.6万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20__年上半年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信息1.9万条,协调贷款3751.1万元;成立大批农村瓜菜、养殖、种植合作组织,将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空前高涨,“新家庭创建活动”蓬勃发展。

__市人口计生委从“计生就是民生、民生就是责任”的高度,规范“新家庭创建活动”,将农村人口计生工作融汇、渗透、结合到新农村建设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紧紧抓住少生这个根本、致富这个宗旨、文明这个方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可行的新家庭创建标准,纳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落实到每个村组和每个家庭,形成各具特色的三种模式。一是德惠市大青咀镇朝阳沟村的贴息贷款模式。利用省里52万元贴息贷款和村筹集的40万元重点扶持46个规模较大、成片成链的养鸡户,建立肉鸡饲养基地,过去因好逸恶劳、成风而远近闻名的落后村,一跃成为少生快富、勤劳致富的文明村,户年均纯收入超过5万元。

二是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的优先承包模式。利用村自有资金,盖起60栋蔬菜大棚,优先承包给计生家庭和女孩家庭。通过村里扶持共发展蔬菜瓜果种植户70个,养猪户65个,养牛户21个,养鸡户13个,户年均收入超过3万元。

三是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的技术支持模式。人口计生部门和涉农部门优先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培训,在培训中帮助农户确定当年的发展项目和方向,并在项目引进方面予以支持。全村发展优质绿色水稻120公顷,新建木耳菌段加工厂1个,目前有120户农民家庭正在进行示范栽培,另有390户养殖梅花鹿、山黑猪的农户得到技术支持,全村经济进入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

(二)新家庭创建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相结合

新家庭把少生优生作为重要标准,“新家庭创建活动”则是以计划生育任务的完成作为基本要求。__市人口计生委从落实生育计划入手,把计划生育政策送进农家,把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免费实行计划生育“四术”和“三查一治”。拨付1800多万元资金,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投入200多万元,依托服务机构和灵活方便的计划生育服务车,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适龄男性提供生殖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的阳光第一次照到广大农村适龄男性身上;投入90万元,免费为4.7万名已婚待孕妇女进行优生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使农民自觉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实现少生、优生的家庭计划。

(三)新家庭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__市人口计生委对农村家庭中出现的大办婚事、早婚早育、多生孩子、封建迷信、参与、子女辍学、不赡养父母等现象,以及存在的不劳而获、小富即安的思想,提出要实现经济和精神“双脱贫”,在经济脱贫的基础上,开展精神脱贫,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实际制定并大力推行“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在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千方百计从思想上进行引导和教育,转变他们的观念,使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角真正发挥作用。建立婚育文化街、文化墙、文化楼、文化院,甚至婚育文化广场,展示“关爱你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做一个聪明的女人,做一个负责的男人”等温馨、暖人的图片、文字,定期免费发放《婚育导读》到村;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节目,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等宣传活动,建设生动活泼的生育文化,使群众潜移默化地受到生育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乡村计生办成了老百姓的娘家,大事小情都喜欢坐一坐,闲话家常、交流体会、传播知识,新观念悄然形成。

(四)实行“五级考评”

“新家庭创建活动”实行“五级考评”的办法,即户申报、村认可、乡检查、县验收、市抽检。整个考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每年年末,农户对照“少生、优生、健康、宽裕、和谐、民主、文明”七个方面的标准,向村里申报一年来实行计划生育、发展经济、落实“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等情况,之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成核查小组予以确认。村认可后,连同户申报的情况一并提交到乡里,乡党委、政府责成人口计生办逐户检查。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的检查结果,深入村里验收。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组织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全市。

凡是通过考评并获得新家庭称号的家庭,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授牌,悬挂家门,优先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同时,考评结果与先进村、乡、县的评比相结合,并作为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融入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依据,评价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__市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关注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并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和城乡的协调发展。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和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实施“新家庭创建活动”后,群众把主要精力转向创建新家庭,经济收入持续增长,3.7万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摆脱贫困,人均收入比上一年平均增加320元。全市涌现出少生快富典型1万多户,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免除了后顾之忧,这就从根本上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加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7.44‰、2.76‰下降到20__年的5.53‰、1.74‰;出生缺陷发生率从13.6‰下降为6.03‰;出生人口性别比从的111.07下降到109.8。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新家庭创建活动”促使人口计生干部不断转变观念,走出“就数量抓人口”、“就计生抓计生”的封闭思维,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紧密结合,使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部门的作用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重新认识。

市、县、乡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新家庭创建活动”的规划、部署、监督、考核各环节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部门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人口观,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使计生干部素质提高、战斗力增强、干群关系和谐

随着“新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发生深刻转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成为自觉行为,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大为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育龄群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对计生干部的态度也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从拒之千里变成近接远迎。20__年最新调查显示,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8.13%。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基本经验

“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共鸣点,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通过“新家庭创建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化,将“新家庭创建活动”与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基层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各项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治理机制,4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和各主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5个文件,相关部门配合默契、有求必应;加大投入,近几年市本级的计划生育经费每年递增200万。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__市健全完善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多层次、多元化利益导向体系,推进计划生育由处罚制约为主向利益引导为主转变。20__年共发放336万元,使所有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个人全部获得奖励。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离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得到落实。对于独生子女考入重点高中、大学的,分别给予奖励。部分县(市、区)开展了独生子女人身安全保险、独生子女医疗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等试点。

__人口计生委制订《新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农口各部门和乡镇涉农站、所的技术人员包村,帮助计生家庭掌握一种以上的农业或多种经营技术;劳动部门在组织就业培训时,优先考虑独生子女;金融财政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小额贷款;林业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木材和苗木;工商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办理营业执照;土地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审批临时用地和废弃地;畜牧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畜禽防疫服务;农机农电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项目燃料和用电服务等,为“创建新家庭”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三)“新

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服务网络作用

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四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覆盖参与“新家庭创建活动”的每家每户,具有深入农村、服务家庭、触角灵敏、运转高效的特点,使服务实现网络化,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具有传递政令、政策协调、人口管理、组织动员,信息采集、传播和反馈的优势,技术服务体系在宣传群众、技术服务、健康促进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任何其他部门所无法比拟的。

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涉农等政府部门,对农户逐一调查、登记,了解其愿望和心声,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帮扶计划,运用一对一包保的方式,深入到农户家中,帮助农民创建新家庭;群团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九台市计生协会员张春丽成立“新星养猪协会”,养猪协会会员全部成为计生协会员,为31户贫困计生家庭担保贷款38万元,发展养猪业,31个家庭全部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生猪基地;社区自治组织将新家庭创建的标准、目标等纳入自治内容,建立“议事日、评议日、公开日、宣传日、服务日”等“五个日”制度,“新家庭创建活动”情况汇总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接受村民监督,维护了农民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新家庭创建活动”重要启示

(一)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将实现从人口数量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从初步小康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变,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上,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农村家庭、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创建新家庭、建设新农村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

__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确立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人口发展战略,运用新理念和新办法,从广大农民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出发,将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到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增加农村家庭享有的公共服务,为缩小城乡差距作出重要贡献。

(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从现实情况看,广大农民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薄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农村公共治理的突出矛盾。“十一五”期间,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转型的主要任务。30年来建立起的集管理、服务于一身,联系农户、扎根基层的人口计生网络,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平台。

__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网络的平台,从多方面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从单一的计生工作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从控制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统一、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使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成为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基本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根本性作用。

(三)实现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