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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体制模板(10篇)

时间:2022-02-26 01:22:38

外汇管理体制

外汇管理体制例1

一、我国外汇体制的改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外汇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商业银行的外汇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没有自由交易的公开外汇市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到1994年,是外汇调剂市场与官方外汇市场并存的阶段。此阶段实行外汇调剂制度,允许外汇留成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将外汇转让给需要用汇的单位来调剂余缺,商业银行依然游离在外汇市场之外,不参与外汇市场交易活动。1994年我国进行外汇体制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此商业银行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外汇市场。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头寸余缺调剂。此时商业银行完全是被迫进场交易,其行为从属于政府在经常项目开放情况下稳定汇率的目标,具有政策性业务的意义,汇率变动的风险完全由我国中央银行承担。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结售汇体制也逐步从强制结售汇向意愿结售汇转变,外汇市场逐步活跃,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汇率风险随之暴露。针对这种状况,2003年外汇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银行进行双向交易、增加欧元交易品种。伴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摆脱作为政府实行经济政策工具的角色,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出发,积极主动地参与外汇市场交易,以便规避风险、获取收益。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与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2005年,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交易市场和汇率形成机制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5月,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启动;7月,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8月,远期结售汇范围扩大,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向灵活汇率制度转变,外汇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必将进一步扩大,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融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也势必与外汇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影响深远。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后,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增大,变动频率比过去加快。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外汇风险

1.商业银行汇率风险及其成因

汇率风险指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汇率变化导致的经济主体资产、负债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因素是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造成汇率变动的最根本原因。商业银行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的时间差、地区差以及币种和期限结构不匹配等因素造成的,汇率的波动导致商业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形成商业银行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分为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种类型。

商业银行外汇风险产生的两个来源是持有外币资产负债和进行外汇交易:①随着国际经济和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提供更多的外币融资服务使得银行持有更多外币资产和负债。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成为一个主要的交易品种,银行根据外币价格的变化进行投机以获利,使商业银行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为客户提供外汇服务和在外汇市场上投机都使得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均产生外汇头寸。随着汇率的变化,该头寸的价值发生相应变化,造成银行收益的不确定,表现为汇率风险。

2.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汇率风险的表现形式

(1)资产负债的汇率敞口风险。我国企业对外汇需求不断增加,但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金来源却没有相对增加,外汇资金供应紧张,造成商业银行向主管部门申请人民币购买外汇以发放外汇贷款的现象,这会导致外汇资产与人民币负债之间的敞口风险。

(2)引入OTC交易方式后,商业银行结售汇等中间业务汇率风险增加,可能出现平盘价低于对客户结算价的情况。

(3)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外汇衍生产品给国内银行带来更多风险。

(4)汇率的变动也给商业银行外汇资本金带来风险。由国家通过外汇储备注资、通过境外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融资形成的外汇资本金容易受汇率波动的影响,造成折算成人民币后的资本数量发生变动,从而影响资本充足率。3.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衡量

对汇率风险的衡量应从两个方面进行:首先确定风险敞口,然后衡量在受险时期内汇率发生非预期变动的概率和方差。汇率风险敞口需要确定受险货币、金额和时间。银行所持有的每一种外币的净受险头寸=外汇资产-外汇负债+买入外汇-卖出外汇=外汇净资产+净外汇买入头寸。受险时间内未预期到的汇率变动的概率反映了汇率风险的大小,方差反映了汇率波动范围的大小。在一个较长时间和相对稳定的经济环境下,银行在汇率风险中的损失有一个较为稳定的概率。汇率波动方差的大小决定了产生经济损失的程度。商业银行对汇率的预测可以采用基础因素分析、技术分析、模型预测以及主观分析等方法。在确定风险敞口和汇率变动的概率和方差后,可以衡量出商业银行在汇率风险中外汇敞口潜在的损失,即等于净受险头寸与汇率波动概率的乘积。另外,对于外汇风险的衡量存在各种计量方法,如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以及VAR方法等。

三、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

1.汇率风险管理的原则

(1)外汇风险管理服从银行经营的总体目标。一般商业银行的目标表现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外汇风险管理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并固定未来的收益,避免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外汇风险管理中,收益最大化目标要求商业银行对外汇风险报酬、风险损失和管理成本做出精确的核算并进行比较,以此为依据确定具体的风险管理方法。

(2)商业银行在外汇交易中要对交易的币种进行管理,一般选择较为熟悉的有完善历史资料的货币、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与原有债权债务相匹配的货币,或者加列货币保值条款。

(3)管理多样化原则。外汇风险的成因、管理方法和成本多种多样,所以对不同外汇风险的管理措施应具体分析,选择最适合的管理方法。同时,要注意防止由于考虑不周全而产生的操作风险。

2.汇率风险管理的方法

商业银行对于汇率风险管理方法可以通过两种渠道:①表内套期保值,不分别考虑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的损益,调整外汇风险敞口为零,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但是表内套期保值成本较高,同时通过对资产负债的调整会对整个机构的运营产生影响。②表外套期保值,利用远期外汇合约、期货合约、货币期权、掉期、货币互换等表外工具建立外汇衍生交易头寸,使其方向与表内风险相反,规模相等来消除外汇风险影响。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由于具有更高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成本优势和更大的灵活性,利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开始成为重要方法。

3.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建议

(1)加强对外汇风险的重视,加强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控外汇风险的意识,普及外汇风险监管知识技能,重视和培养外汇专业人才。

(2)OTC交易方式的引入改变了以往撮合方式中外汇交易中心承担信用风险的情况,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因此,询价交易中做市商银行应加快交易系统、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交易对手的授信管理,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进行重估。

(3)汇率波动的频繁以及人民币的不断升值使客户的汇率风险增加,贷款企业信用风险加大,所以商业银行应把外汇交易涉及的客户信用风险纳入企业法人统一授信管理。

外汇管理体制例2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外汇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外汇市场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商业银行的外汇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我国没有自由交易的公开外汇市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后到1994年,是外汇调剂市场与官方外汇市场并存的阶段。此阶段实行外汇调剂制度,允许外汇留成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将外汇转让给需要用汇的单位来调剂余缺,商业银行依然游离在外汇市场之外,不参与外汇市场交易活动。1994年我国进行外汇体制改革,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从此商业银行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入外汇市场。商业银行为企业办理结售汇业务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头寸余缺调剂。此时商业银行完全是被迫进场交易,其行为从属于政府在经常项目开放情况下稳定汇率的目标,具有政策性业务的意义,汇率变动的风险完全由我国中央银行承担。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结售汇体制也逐步从强制结售汇向意愿结售汇转变,外汇市场逐步活跃,商业银行与企业的汇率风险随之暴露。针对这种状况,2003年外汇市场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推出远期结售汇业务、延长外汇市场交易时间、允许银行进行双向交易、增加欧元交易品种。伴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逐步摆脱作为政府实行经济政策工具的角色,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出发,积极主动地参与外汇市场交易,以便规避风险、获取收益。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与自由兑换进程的加快,2005年,我国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交易市场和汇率形成机制又进行了一系列改革:5月,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启动;7月,汇率形成机制调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8月,远期结售汇范围扩大,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向灵活汇率制度转变,外汇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必将进一步扩大,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融合,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也势必与外汇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特别是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影响深远。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后,汇率的波动幅度比过去增大,变动频率比过去加快。同以往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更加日常化和显性化。

一是商业银行的资金账户和交易账户面临的外汇风险同时加大。在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美元等外币资本通常占有一定比例,在汇率调整后,其总资本随着人民币升值而缩水。商业银行资金账户中的外汇资产和负债,也会随着汇率的升值或贬值而发生变动,进而影响损益。在新的汇率形成机制下,商业银行因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金融工具折成人民币的数值,也会随着人民币对主要外币汇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由于长期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经营,我国商业银行过去往往忽视银行账户的外汇风险敞口,在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必须尽快调整风险管理理念和方式以便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

二是商业银行的客户面临的外汇风险加大,增大了商业银行受损的可能性。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仅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资金头寸,还会通过影响其客户的外汇财务状况,间接地影响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汇率波动的频度和幅度提高后,从事国际贸易的客户经营账户的外汇风险增加,其财务状况将随着汇率波动而盈亏不定,从而影响客户的偿债能力,进而使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加大。例如,某客户向大连市某商业银行举借人民币贷款1.3亿元,期限为6~12个月不等。该企业为两头在外的食品加工企业,原材料采购和销售回款均以美元计价结算,只能用出口收汇获得的美元结汇后得到的人民币来归还贷款。该客户的利润率为4%~5%,若人民币升值超过4%,将对其收益造成重大影响,降低其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从而使银行贷款风险上升,影响银行正常的经营和收益。

三是商业银行的外汇理财业务风险加大。随着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日益频繁,意愿结售汇的逐步实现和汇率形成机制调整后,从事国际贸易、有外汇收支的客户外汇资产与负债的汇率风险逐渐扩大,需要利用银行外汇理财产品对所持外币资产及负债进行保值和增值,促使商业银行外汇交易的种类、数量和规模上升。相应地外汇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从2005年8月2日开始,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并放开对交易期限的限制;允许银行进行自主报价;开办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商业银行积极研发外汇理财产品,这在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发展的同时,也同时增加了外汇风险。虽说外汇衍生产品的创立本意是为外汇风险规避者提供一种资产避险和保值的手段,但其独特的虚拟性和杠杆性,又使其成为一种理想的投、融资工具和投机工具。而且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一般不列入交易者的资产负债表,潜在盈亏不会影响财务指标,避免了对资信状况的影响,所以,交易者不增加资产总额便可以增加收益。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商业银行和其他工商企业的经营自将进一步加强,其趋利性将日益强烈。在向客户提供远期、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时,能否准确进行产品定价,能否有效转移、对冲和管理风险,直接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盈利能力,乃至生存能力。

因此,外汇体制特别是汇率制度的改革,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外汇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面对存在的外汇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冷静深入分析各种外汇风险的形成原因,并借鉴国际上商业银行的外汇管理经验,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控制和化解。

首先,商业银行应增强外汇风险管理的意识。除了作为我国外汇专业银行的中行以外,其他商业银行开办国际业务的时间最长不过20年左右,而且由于人民币长期以来盯住美元,中央银行吸收了全部汇率波动的风险,商业银行只是在理论上存在着外汇风险管理的需求,在现实中一直把信用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绝大部分还为国家或政府所有或控制,尚不明晰的产权制度为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内部控制提供了机会,在利益和业绩的驱动下,不顾风险、超越制度从事外汇产品交易。因此,应从产权制度、监管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入手,强化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外汇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外汇风险意识。

其次,商业银行应提高外汇从业人员的素质。应加强对外汇业务交易人员和外汇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增强商业银行的外汇风险预测、防范和监管能力。

外汇管理体制例3

2002年,中国经济增长8%,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2万亿元(按现行汇率折算为1.24万亿美元);进出口总值为6207.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8% (见图一);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27.4亿美元,增长12.5% (见图二)。

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外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中国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表现良好 (图三)。具体表现在下面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双顺差”,银行净结汇大幅增加。

前三季度,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16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240亿美元。预计全年国际收支货物贸易和经常转移项下顺差大幅上升,尽管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但经常项目顺差仍实现快速增长;资本项目下,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加速,但证券投资继续呈现逆差,其他投资顺差规模缩小,导致资本和金融项目顺差规模有所回落。相应地,银行结售汇顺差增长48%。其中,贸易和非贸易结售汇顺差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资本结售汇账面出现逆差,但扣除一些不可比因素后,实际仍为顺差。

第二,外汇市场秩序发生根本好转,持续多年的个人外汇交易“体外循环”现象开始改变。

去年,居民个人结汇17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两倍多,个人购汇在国家不断放宽用汇政策的情况下却下降了一半多。目前,国内非法外汇交易萎缩,过去长期存在的旅游外汇流失和居民个人争持外汇的现象基本改变。

第三,银行间外汇市场供大于求,国家外汇储备增长再创新高。

到年末,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达到2864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742亿美元,年增加额创历史最高水平 (图四)。

中国怎样影响世界经济

在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形势良好,引起了世人的普遍关注。

一些国际人士担心,中国出口商品占领越来越大的国际市场份额,将削弱其他经济体出口部门的竞争力,从而对其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有人甚至认为,中国大量出口低价商品,是在向世界输出通缩。

事实上,中国的出口占发达经济大国GDP的比重很小,且一半以上是加工贸易出口。中国企业在这类出口中主要收取加工费,对于最终产品没有定价权,可以说几乎不会影响进口国的价格水平。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产品,价格确定的主导权也往往不在中国出口企业的掌握之中。

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持续快速增长,有利于周边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出口商品价格便宜,可提高进口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促进其他消费的增长,拉动经济增长。

二是发达国家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更多地从中国进口初级产品和轻工业制品,有助于这些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三是中国经济发展增加了进口需求,拉动了其他国家的出口扩张。去年,中国从东盟、日本、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的进口分别比上年上升了34%、25%、6%和8%,中国对这些国家和地区分别出现76.3亿美元、50.3亿美元、48.9亿美元和12.6亿美元的贸易逆差。今年前两个月,中国外贸出口和进口分别增长了32.8%和57.1%,贸易逆差5.6亿美元。从地区来看,1月~2月中国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和东盟的进口,同比分别增长了37.8%、58.4%、75.0%、43.0%和71.9%。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购买力水平的提高,世界将从中国市场的快速成长中获得越来越大的收益。一个显著的例证是,过去东南亚国家的出口波动远远高于全球市场的波动,但近年来由于这些国家对中国出口增加,出口波动性已大大降低。

四是经常项目出现顺差,可能出现一定数额的资本流出,如果考虑外汇储备,就必然会有资本流出,增加中国对其他国家资产的投资。

五是中国经济发展给国外企业带来了更广阔的投资前景,提高了国外投资的回报率。近年来,国外投资利润汇出不断增加。1995年为170亿美元,2001年达到277亿美元。

人民币已部分实现资本项下可兑换

1996年底,中国正式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义务,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为了配合资本项目管制,防止资本项目交易混入经常项目结售汇,防止无交易背景的逃骗汇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中国仍然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基金组织的有关规定,这类审核不构成汇兑限制。近年来,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履行经常项目可兑换承诺的情况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许多人以为,中国在资本项目上仍然维持非常严格的管制。然而,事实上人民币已经在资本项目下实现了部分可兑换。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资本交易划分为43项。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以及具体实行情况,可以分为可兑换、有较少限制、有较多限制和严格管制四类。在中国,可兑换的有8项,占资本项目交易项数的18.6%,主要包括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商业信贷,非居民对内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清盘等;有较少限制的有11项,占25.6%,主要包括居民在境外投资或发行货币市场工具,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信贷,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担保活动,居民对外直接投资,非居民在境内购买和出售不动产等;有较多限制的有18项,占41.9%;严格管制的有6项,占13.9% (见图五)。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采取渐进式改革战略,地区发展不平衡,同时,存在着“一国两制”,港澳台同胞和数千万海外华人与我国经济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这些因素导致人民币可兑换产生了一些特殊现象,有些领域的实际开放程度甚至超过了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

第一,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外汇管理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对中资企业管理较严格,对外资企业管理较宽松;对非国有企业管理较严格,对国有企业管理较宽松;对非金融企业管理较严格,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较宽松。

第二,人民币在不同地域的可兑换程度存在较大差别。在沿海边境地区,特别是毗邻港澳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便利的地理条件和频繁的经贸、人员往来,有关人民币可兑换的制度限制很容易被突破。而在经济不发达的内陆省份,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实际操作上,对资本项目交易都维持严格管制,人民币可兑换程度较低。

第三,货币流动的自由程度超出交易项目的开放程度。我国较早就允许居民个人自由持有外币现钞和外汇存款账户,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资本项目完全开放之前,一般严格限制个人持有外汇。个人自由持有外汇,有利于吸引境外资金和方便个人用汇,但也容易产生外汇黑市交易等问题。

此外,从1993年起,中国允许个人携带6000元人民币出入境,由于每天都有大量旅客出入境,存在着超额携带人民币的可能性。通过境外的找换店开展的人民币兑换业务和对内地的地下汇款业务,居民和非居民有可能绕开金融外汇管制。部分资本项目跨境交易事实上通过货币互换、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得以实现。

上述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随着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市场自发的力量对现行外汇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在新形势下,应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人民币汇率制度并无大变

中国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体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应对这种特殊形势,中国实行了稳定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政策,缩小了双边汇率浮动幅度。但是,人民币汇率从总体上说,仍然是波动的。

去年,人民币名义汇率与美元保持基本稳定,对欧元、日元则随着美元分别贬值了14.4%和4.7%。考虑到各国通货膨胀率的差异,去年全年,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日元的实际汇率分别下降了2.8%、16.5%和5.2%。人民币相对于其他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平均汇率(即名义有效汇率或贸易权重指数)年底比年初下浮了6%左右。

然而,如果从1994年汇率并轨至今这一更长时期来看,人民币相对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汇率变动就大不一样,总体呈现升值态势。到去年末,人民币相对于美元、欧元(1999年以前为德国马克)和日元名义升值幅度分别为5.1%、17.9%和17.0% (用指数表示,指数上升表示人民币升值,反之则贬值。见图六)。考虑各国通货膨胀率差异因素,到去年底,人民币相对以上三种货币实际升值幅度分别为18.5%、39.4%和62.9%。

在此之前的不同时点上,人民币对三种货币最高实际升值幅度曾经分别达到45.5%、71.4%和93.0%(见图七)。另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测算,从1994年1月到2002年9月,人民币对主要贸易伙伴的名义有效汇率上升了13.9%;考虑物价变动因素后,同期的实际有效汇率升值了21.5%。

由此可见,去年因为国际市场上美元汇率走软,人民币相对一些主要贸易伙伴货币的汇率贬值,只是收窄了人民币对其他货币汇率的升值幅度,并没有扭转人民币总体升值的趋势。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基本稳定,这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中国一直采取的政策。众所周知,这是由当时特殊的国际环境造成的,也是为许多国家所支持和赞同的。这并没有改变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实践证明,这种汇率安排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承受能力和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符合我国国情,对中国、亚洲乃至世界都是有好处的。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有利于企业成本核算,有利于外商来华投资,有利于配合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克服通货紧缩趋向。

当然,现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还不够完善,如国内外汇市场机制不健全,企业和居民的汇率风险意识较弱,市场避险工具缺乏,等等。我们将在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继续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适时改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完善外汇市场。今后如果有必要和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幅度。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人民币汇率既可能上升也可能下降,会有双向变化,不可能只有一个变化方向。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的协调,促进国内外经济协调发展。

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展望

中国政府早在1993年就明确宣布,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实现人民币可兑换。

国际经验表明,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机制、健康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的国际环境,等等。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是很长远的事,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交易,容易酿成货币乃至金融危机。对照上述条件,有的方面我国已经具备,基本实现人民币可兑换并非十分遥远。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将继续规范经常项目管理,如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放宽企业和个人用汇限制,进行适合跨国公司业务经营特点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试点。此外,我们将从国情出发,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本项目管理改革。

鉴于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统筹规划,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局相协调,并在改革中不断创造条件。有关政策的出台,都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对外开放的要求相适应,与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能力相适应。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水到渠成的过程,因此,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目前正在研究并计划在近期出台的措施主要包括:

第一,继续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积极支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取消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汇回利润保证金要求;简化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允许境外投资利润留存当地用于企业进一步发展;放松对境外投资的购汇限制;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

第二,进一步改革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体制。简化或取消境内机构对外借债、发债和担保的事前审批,完善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债和对外担保管理体系;统一中外资银行的外债管理方式。

第三,落实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做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资的外汇管理组织和实施工作,并密切关注该项制度实施对我国外汇收支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第四,研究放宽对外证券投资的限制。在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如何投资境外资本市场,探索允许少数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的资产用于境外运作。

第五,研究适当放宽个人合法资产对外转移的限制。在加强对境内资产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研究允许公民在移居境外以后分期、分批购汇汇出境内资产的办法。

外汇管理体制例4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分析

外汇管理作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直接与国家的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同时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带来重大影响。在我国国际收支持续保持顺差的条件下,如果做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有效的预防经济危机发生,将成为我国外汇管理的重点。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发,加快外汇智能的转变是今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

(一)中国现阶段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作用面临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外汇交易对象和规模的扩大带来的外汇监管困难

在新国际环境下,我国外汇管理体制需要推陈出新,适应形势的急剧变化,应该主动落实价格管理、主体监督和事后监管的道路。如果继续固守现有的管理体制,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人员、设备、资金以及技术都会成为局限因素,大大降低管理效果。

2.国际收支调控难度很大。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主要通过限制性的管理条例对外汇资金的流动进行监管,是通过政策来实现管理职责的落实。但是,不容忽视的一点是,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具有成本较高等不足之处,原有的外汇管理制度开始显现出其局限性,国际收支平衡风险加大。

(二)我国现阶段采取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

现阶段我国外汇管理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决定了,以积极稳妥地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发以及加快外汇管理职能的转变为指导方针,推进各项改革,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经常项目是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因此关于经常项目的外汇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我国外汇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目前,我国在经常项目上主要制定了一下政策:

首先,降低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门槛。第一,不在对中资企业设置开立外汇账户的经营规模限制并允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国企业在外汇制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账户;第二,提高外汇账户的限额,取消了以往外汇账户开户审批的模式;第三,对于中资和外资企业采用相同标准进行外汇账户结算。

其次,通过简化进出口手续来增进中资企业的对外贸易和跨国投资。外汇管理局已开始逐步简化出口人工核销过程,开始实行海关和银行的自动核对,采取对总数进行核销与不定期抽查企业的手段。

2.关于资本项目调整的外汇管理政策

我国对资本项目管理做了相应调整,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大力推广外汇账户系统,逐步放宽资本汇结限制。

二是,按照最新统计数据对原外债口径做出了调整,将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对外所负债务纳入我国外债统计范畴;将中国外资银行所吸收的离岸存款列入我国外债范围;将三国月之内的对外融资列入外债计算;同时排除了国内机构对境外金融机构所负债务。

三是,我国开始逐渐取消一些外汇项目业务的审批手续,减少了政府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扩大了市场调节机制。

3.逐步转变外汇管理方式与手段

外汇管理首先应该考虑为宏观经济的顺利运行积累所需外汇资源,保障微观经济有序、科学、公平的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对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做出如下调整:

第一,转变了外汇管理观念。最近新出台的政策逐步在外汇管理中建立起服务意识,以宏观经济发展为导向,朝着为企业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向发展。

第二,外汇管理方式的转变。我国外汇加以对象规模的空前扩大,使得现在直接面对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外汇管理方式运行成本高、效率低。因此,我国开始有直接监管转向间接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了银行监管企业收支的作用。

第三,外汇管理职能的转变。一直以来,我国外汇管理机构都承担着对企业具体业务的审批和对外汇管理法规进行研究的职责。现在,我国外汇管理职能开始向提供服务和在外汇收支活动中起到指导和监管的趋势发展。

三、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建议

(一)放宽管制,实现收支平衡。

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不变的大前提下,我国应该逐渐对资金流出放宽限制,降低对居民外汇资金流入的严格要求,同时结合行政、价格等综合性手段实现对资金流入的规模控制。

(二)选择性开放资本账户。

开放资本账户是我国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型的重要标志,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代表了我国经济融入社会的程度,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指标。应首先选择风险较小、投资期长的资本账户开放,逐步向流动性强、风险大的证券投资过度。

(三)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过程中,处理好以下问题至关重要:

1.继续增强人民币汇率的市场性和灵活性。改革措施应该将扩大银行间的外汇买卖汇率幅度作为重点,同时,当汇率出现非常规波动时,中国银行应能够及时启动平准基金,有效控制外汇市场。

2.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过去我国长期实行严格的强制结汇制度,这显然不利于建立宽松的外汇环境。对于结构不合理外汇储备,采用市场的手段逐步化解,推出种类更为丰富的外汇交易工具,让机构、企业、个人都有更大的机会融入外汇市场。

3.根据国际规范培育外汇市场主体。改革发展应该充分结合外汇制度的完善经验,适当的增加外汇的交易主体,而不是始终以中央银行为主体。中国银行在未来汇率机制改革中应该充当外汇市场的调控者,不应该频繁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主要应该充当审慎的管理者。

参考文献:

外汇管理体制例5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 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2000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设,从而确保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 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 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促进周边国家经济的复苏,普遍给予了充分肯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总结性报告中指出:“正是因为中国在危机中采取的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加之充实的外汇储备、较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对资本帐户自由化采取谨慎的态度和继续推进改革的措施,才使中国比较顺利地渡过了本次亚洲金融危机。”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 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有关专家根据B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 1999、2000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 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 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法规,一方面依法会同有关部委对进口付汇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多种手法的骗汇行为进行了追查,期间共查出假报关单1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2000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交易,中央银行退出交易主体位置。二是取消强制性银行结汇制,为企业真正参与市场交易扫清障碍。三是丰富外汇交易内容和品种,开办欧元等币种买卖,满足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外汇资产多币种构成的需求。另外,可根据国际市场惯例和中国企业与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实际需要,开办远期外汇交易。四是完善中央银行市场干预机制,在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中,应尽量减少对人民币汇率的直接行政控制,允许其按照市场供求状况自由浮动。为避免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中央银行可通过建立双向平准基金的办法,针对人民币对美元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标区范围内。五是推进市场的无形化建设,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要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研究国际电子经纪的发展,使中国的外汇交易系统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外汇市场的规则,并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著名的国际外汇市场建立伙伴关系,推动中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应该按照国家的承诺,尽快贯彻落实,认真布署实施,按照人民币企业存款业务——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放顺序,尽快向在华的所有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让中、外资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业务竞争,共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三是努力提高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科技投人和人才培养,建立和健全监管法规体系,确保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质量,维护中国金融安全。

5.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

外汇管理体制例6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 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2000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设,从而确保了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工作的顺利开展。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 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

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 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币不贬值,促进周边国家经济的复苏,普遍给予了充分肯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一份总结性报告中指出:“正是因为中国在危机中采取的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加之充实的外汇储备、较大的国际收支顺差、对资本帐户自由化采取谨慎的态度和继续推进改革的措施,才使中国比较顺利地渡过了本次亚洲金融危机。”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 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有关专家根据B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 1999、2000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

、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 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 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法规,一方面依法会同有关部委对进口付汇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多种手法的骗汇行为进行了追查,期间共查出假报关单1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2000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

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交易,中央银行退出交易主置。二是取消强制性银行结汇制,为企业真正参与市场交易扫清障碍。三是丰富外汇交易内容和品种,开办欧元等币种买卖,满足国内外经济组织对外汇资产多币种构成的需求。另外,可根据国际市场惯例和中国企业与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实际需要,开办远期外汇交易。四是完善中央银行市场干预机制,在中央银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中,应尽量减少对人民币汇率的直接行政控制,允许其按照市场供求状况自由浮动。为避免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中央银行可通过建立双向平准基金的办法,针对人民币对美元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标区范围内。五是推进市场的无形化建设,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要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研究国际电子经纪的发展,使中国的外汇交易系统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外汇市场的规则,并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着名的国际外汇市场建立伙伴关系,推动中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应该按照国家的承诺,尽快贯彻落实,认真布署实施,按照人民币企业存款业务――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开放顺序,尽快向在华的所有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让中、外资银行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业务竞争,共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三是努力提高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科技投人和人才培养,建立和健全监管法规体系,确保对外资银行的监管质量,维护中国金融安全。

5.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

外汇管理体制例7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2000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瑁佣繁A艘庾式鹑诨构ぷ鞯乃忱埂?/P>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也槐嶂担俳鼙吖揖玫母此眨毡楦枇顺浞挚隙ā9驶醣一鹱橹谝环葑芙嵝员ǜ嬷兄赋觯骸罢且蛭泄谖;胁扇〉母涸鹑蔚暮旯劬谜撸又涫档耐饣愦⒈浮⒔洗蟮墓适罩巢睢⒍宰时菊驶ё杂苫扇〗魃鞯奶群图绦平母锏拇胧攀怪泄冉纤忱囟晒吮敬窝侵藿鹑谖;!?/P>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泄刈腋軧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1999、2000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愫头欠蚵敉饣愕姆ü妫环矫嬉婪ɑ嵬泄夭课越诟痘阋滴窠辛俗ㄏ罴觳椋远嘀质址ǖ钠阈形辛俗凡椋诩涔膊槌黾俦ü氐?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2000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灰祝醒胍型顺鼋灰字魈逦恢谩6侨∠恐菩砸薪峄阒疲笠嫡嬲斡胧谐〗灰咨ㄇ逭习H欠岣煌饣憬灰啄谌莺推分郑炫吩缺抑致蚵簦愎谕饩米橹酝饣阕什啾抑止钩傻男枨蟆A硗猓筛莨适谐呃椭泄笠涤胍泄姹芑懵史缦盏氖导市枰煸镀谕饣憬灰住K氖峭晟浦醒胍惺谐「稍せ疲谥醒胍卸酝饣闶谐〉母稍ぶ校×考跎俣匀嗣癖一懵实闹苯有姓刂疲市砥浒凑帐谐┣笞纯鲎杂筛《N苊馊嗣癖一懵实拇蠓ǘ醒胍锌赏ü⑺蚱阶蓟鸬陌旆ǎ攵匀嗣癖叶悦涝亩唐诨懵剩谕饣闶谐〗屑浣拥骺兀佣谷嗣癖一懵饰榷ㄔ谀勘昵段凇N迨峭平谐〉奈扌位ㄉ瑁】煊牍释饣闶谐〗庸臁R欢贤晟频缱咏灰紫低常芯抗实缱泳偷姆⒄梗怪泄耐饣憬灰紫低秤牍式庸欤瞎释饣闶谐〉墓嬖颍⒂肱υ肌⒙锥亍屠琛⒍┑戎墓释饣闶谐〗⒒锇楣叵担贫泄饣闶谐〉亩酝饪拧?/P>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版权所有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饣愎芾淼本钟Ω冒凑展业某信担】旃岢孤涫担险娌际鹗凳凑杖嗣癖移笠荡婵钜滴瘛嗣癖掖⑿畲婵钜滴瘛嗣癖掖钜滴竦目潘承颍】煜蛟诨乃型庾室腥婵湃嗣癖乙滴窈头穸韵螅弥小⑼庾室姓驹谕黄鹋芟呱峡挂滴窬赫餐俳泄梅⒄埂H桥μ岣叨酝庾室械募喙苣芰退剑哟罂萍纪度撕腿瞬排嘌⒑徒∪喙芊ü嫣逑担繁6酝庾室械募喙苤柿浚ぶ泄鹑诎踩?/P>

5.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

外汇管理体制例8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摘 要:为了加快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以及中国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在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又进行了一系列新的外汇体制改革,并取得了圆满的效果。本文认为今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完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和法规。

确保中国经济真正融入国际经济主流。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动。为避免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中央银行可通过建立双向平准基金的办法,针对人民币对美元的短期汇率,在外汇市场进行间接调控,从而使人民币汇率稳定在目标区范围内。五是推进市场的无形化建设,尽快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要不断完善电子交易系统,研究国际电子经纪的发展,使中国的外汇交易系统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外汇市场的规则,并与纽约、伦敦、巴黎、东京等著名的国际外汇市场建立伙伴关系,推动中国外汇市场的对外开放。

外汇管理体制例9

绩效审计是完善外汇管理系统内控制度的重要方式当前,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开展的外汇管理专项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以及外汇局内部开展的内控监督检查依据的标准主要是现行的外汇管理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制度本身的规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当地的外汇管理工作实际等内容并不做评价。开展绩效审计,能够从内控体系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和风险防范是否到位、内控组织管理是否有效、内控监督检查是否全面等方面对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内控制度不完善和薄弱的环节,减少因内控不完善造成的管理不够规范、随意性操作等内部风险,减少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拖沓等不良现象,进而有效提升外汇局的自我治理水平。

绩效审计是推进“五个转变”的重要保障“五个转变”不仅是新形势下对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的要求,也对外汇管理内控工作转型即由合规性审计向绩效型审计转变提出了要求。目前,国家外管总局正推进外汇管理关键领域的改革,行政审核、事前监管的项目不断减少,总量调控、事后管理的项目不断增加,这对外汇局分支机构履行职责提出了新的挑战。外汇管理内控工作不能仅局限于对分支机构业务办理合规性的监督检查上,更应注重分支机构在推进改革、转变方式、促进平衡等工作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效果,切实解决好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开展绩效审计,能督促各分支机构自觉践行“五个转变”,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加快转换职能,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有效传导和落实。

绩效审计是内审内控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外汇局系统主要通过内控监督工作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实施内部监督,其本质是合规性审计。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的进步,绩效审计逐渐成为现代审计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审计署明确提出到2012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要开展绩效审计,人民银行也开展了对货币信贷、货币金银等部分专业的绩效审计。外汇局开展绩效审计是全面落实审计法、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职能的本质回归,是发挥内审保障履行职责“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由之路。

外汇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绩效审计评价指标是绩效审计实施方案的关键,是对被审计单位外汇管理履职效果进行有效评价的重要工具。在指标设置中遵循的原则有:一是注重审计的全面性。将工作部署、要点、计划、岗位职责、考评办法以及业务操作规程和文件规定等作为审计的依据,将履职过程是否能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体现履职规范、高效、创新等作为履职过程考评依据,将履职取得的管理效果、政策效应、社会效益及其他影响等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作为衡量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二是体现“业务整合”的思想。外汇管理各部门业务工作具有极强的相关性。在合规性审计中,外汇管理各专业存在较多的性质相似的业务,如经费管理、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等。因此在进行绩效审计时应将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充分合并,减少合规性检查中的重复项,提高审计效率。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要体现对不同性质涉汇主体外汇业务的集中管理即主体监管的思想,以提高外汇管理有效性为重点,促进外汇监管成本的降低,提高外汇监管成效。三是注重绩效审计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外汇管理系统绩效审计尚处于探索阶段,对于评价的指标体系没有成型的经验或做法可以借鉴。在设计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摆脱合规性审计的束缚,避免总是按合规性审计的项目进行扣分;应充分征求内审部门和业务部门以及外汇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突出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要充分考虑工作的难易程度,对于付出工作多、取得成绩难度大的工作给予较大的权重;要注意指标的效果,确保将最能反映审计对象绩效特征的指标提炼出来,指标不宜太多,要在科学确定各指标权重的基础上,注意指标的差异性。四是与合规性审计有机结合。应将合规性审计作为绩效审计的基础,充分体现业务合规、风险防范的要求;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部门履职效能进行全面评价。最终形成以绩效审计为主、绩效审计与合规审计并存且有机结合的审计格局,切实提高内审工作的效果,发挥好内审工作的“保健医”作用。

外汇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根据外汇管理的业务特点,外汇管理绩效审计指标分设多级指标,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基础类指标、业务操作类指标、履职效率类指标、改革类指标以及辅助类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立二级子指标,对一级指标予以细化。对各类评价指标分别设定一定的标准分值和指标权重,根据评价得分确定绩效评价结果。一是基础类指标。该类指标主要是对外汇履职的基础性工作进行评价。基础类指标是开展外汇业务的基础性保障业务,是所有外汇工作的前提。主要采取调阅材料和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以扣分为主,侧重于合规性审计。二是业务操作类指标。该类指标是对日常工作中外汇局各类操作性业务进行评价。在业务操作类指标设计中,应尽可能突出“业务整合”的思想,打破合规性审计和内控监督检查中分综合、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检查、内控六个方面分类审计的方式,将外汇局各项操作业务进行归类、汇总设定评价指标。该项指标主要采取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以扣分为主,侧重于合规性审计。三是履职绩效类指标。该类指标主要着眼于履行外汇管理职责的评价,围绕外汇局外部职能履行和内部管理效率进行评价,是对基础类指标和业务操作类指标在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方面评价的延伸,是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指标。该类指标中部分二级指标难以明确量化,故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主要采取调阅材料、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评价,加分与扣分相结合。四是改革类指标。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较快,我国的跨境资金流动复杂多变。监测跨境资金流动是外汇局的核心工作,在此情况下,外汇局重点工作也变化较大,部分重点工作是某一阶段的核心工作但并非永久性工作。因此,在设定外汇管理绩效审计评价指标时应设立改革性指标,突出体现当前外汇管理的阶段性工作。2011年下半年以来,控热钱减顺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和外汇主体监管改革是山东分局重点阶段性工作。改革性指标既要突出合规性审计的要点,也要突出履职效果的特点,是合规性指标和绩效性指标的结合。该类指标应根据不同审计期间、不同审计对象做适时调整。五是辅助类指标。此类指标作为参考指标,不包括在100分的评价总分以内,主要包括党建保障、廉政建设、案件防范、履职问责、制度框架建设。但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发生重大案件等对外汇管理履职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时,应在总分中予以扣除适当分数,必要时应一票否决。

外汇管理体制例10

一、跨国公司几个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一)进出口价格问题及对策

由于我国较为严格的外汇管理体制,使跨国公司在国内、国外市场的资金运作存在着政策障碍,由此导致了一些迂回规避对策,如通过内部转移定价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价格转移的表现形式为“高进低出”,即从母公司或关联企业进口材料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出口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通过这种方式将国内企业的利润向境外转移。如果进口设备价款远高于国际市场价格,不但使企业固定资产价值虚增,折旧增加,利润减少,导致税收减少,而且母公司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较多的股息和红利,变相将企业利润向母公司转移。

对跨国公司的价格转移问题是我国外汇管理的薄弱点。对于货物贸易等经常项目交易一般是事后审核价格,如有发现不符合核定价格的情况,再进行处罚。从根本上说,价格转移是一个税收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税务部门有专门搜集国际市场价格资料的信息网络,在判断价格转移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而我国目前尚没有这样的网络。因此,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税务、海关部门的合作,建立价格预警机制。对于报关价格与海关的价格系统存在较大偏差、累计数目较大的产品应及时通报外汇管理和税务部门。在海关提供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银行提供的企业购付汇材料,通过审计师对有疑点的跨国公司账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

(二)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

全球资金集中管理是近年来跨国公司普遍采用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但受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的种种限制,国内子公司很难参与集中管理,从而整体的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如外汇账户最高限额的规定,企业实资收本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结算账户最高限额为750万美元。这对于投资额3000万甚至过亿美元的跨国公司来说,此账户限额远远不够。收汇后高于限额部分只能强制结汇,而付汇时却由于自有外汇不足只能购汇,增加了企业汇兑损失风险。

跨国公司为有效发挥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可采取分散报关、地区总部集中对外收付汇的运作模式。即跨国公司进出口时,由地区总部统一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申请中列明办理进出口报关的子公司名单,及相应的内部管理规定。进口时,由外汇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公司名单发给银行,银行根据上述名单为地区总部办理进口付汇手续,最后由地区总部统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时,则按外汇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子公司名单,由地区总部集中收汇,子公司持经外汇管理部门确认的地区总部“收汇通知”或结汇水单,办理核销手续。此外,外汇管理部门应逐步放松对外汇账户最高限额的要求,实现强制结汇向意愿结汇过渡。

二、跨国公司汇率风险及对策

随着欧债危机、美债危机、人民币升值等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增大,对汇率走势的预测难度加大。企业必然面临汇率风险问题。

企业如何防范外汇风险呢?

首先,把握汇率变动方向。经常关注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等主要币种的汇价变动情况,定期分析汇率变动趋势,把握汇率变动方向,以及汇率升降对进出口的影响程度,增强汇率预测能力。

其次,向客户转嫁成本或压低制造成本。面对汇率风险,除了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效率之外,企业需要采取多种策略以转嫁汇率风险。

1.签约时把浮动汇率可能带来的价格变动写在合同条款之内。

2.签约时采用多种计价货币。如以赊销方式卖产品到国外,或以赊购方式向国外买产品,灵活选用采用美元、欧元、日元等。

3.协商固定汇率把成本锁定。如在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上规定使用固定汇率,只有未来汇率发生超过一定范围的波动,价格条款才可按波动的汇率进行调节。

4.灵活运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预付货款、跟单信用证、跟单托收和赊销等,每种方式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作用不同,需要灵活掌握。

5.提前收付或延期收付。企业以外币计价的应付账款或借款,若该货币是强势货币。则企业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减少或避免外汇损失;若该外币是弱势货币,情况则反之。

6.申请办理贸易融资或其他授信业务。

7.申请办理保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