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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7-20 06:34:05

法院工作报告

法院工作报告例1

*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十一届人大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加强改革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件,比上一个五年增加***件,每年平均递增***%,结案诉讼标的金额***万元,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人次,处理人民来信***件。总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同步发展。

五年来,县人大历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关于“严打”审判工作、经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于保证我院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严肃执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最高法院“转变审判作风年”的安排部署,狠抓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至*月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余万元,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为此,我院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战略思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实施,为“严打”斗争提供了更科学更完备的法律依据,我们充分运用这个法律武器,坚持把“严打”精神与贯彻“两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增强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今年至*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其中自诉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上级法院维持原判*件,待审*件。

在所审理的案件中,盗窃*件*人,抢劫*件*人,奸淫*件*人,*件人,故意伤害*件*人,破坏监管秩序件人,交通肇事*件*人,脱逃*件*人,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件人,虐待件人,非法持有枪支件人。

所判处的犯罪分子中,*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不满*年的**人,拘役*人,其他处理*人。

一年来,我院把“严打”斗争放在各项工作的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全州“严打整治”斗争的安排,及时成立了*县人民法院“严打”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具体指挥,调配精干审判力量充实“严打”第一线,积极清理消化积存案件,采取“定人、定案、定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审委会及时讨论等措施,保障“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努力工作,保证了各类刑事案件及时审结。斗争中,我们按照“抓尖子、打头子、打团伙”的策略思想,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杀人、抢劫、、重大盗窃等犯罪,对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讲究斗争策略,注重办案质量,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处刑上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有所区别。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每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依法调节民事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规范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多,情况比较复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增大。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我院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理好各类案件,努力为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至*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其中离婚*件、侵权*件、债务*件、人身损害赔偿**件、合同纠纷**件、赡养*件、抚养*件、继承件、相邻纠纷*件,解除非法同居件。行政案件。审结**件,结案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审结的**件民事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维持原判*件,正在审理的件。

民事案件量大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审理好民事案件,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工作中,突出了以下重点:一是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历来居民事案件首位,尤其是离婚、抚养、赡养等案件所占比例更大。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屋分配等问题上处理难度增大的特点,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严格按照新《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伦理道德教育,促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道德观,处理好老人赡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那些破坏他人婚姻家庭、不尽赡养、抚养义务、虐待、遗弃老人、子女等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公民之间因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引发的案件,及时组织审判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审理,教育群众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三是在审理公民之间因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借贷、借用、买卖、租赁、合伙等财产纠纷时,我们从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维护邻里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出发,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强对违约、违法债务人的法制教育,制裁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五是依法审理好行政案件。加大《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使公民能用这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改变了民不告官的传统习俗。坚持维持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对于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给予维持和确认,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变更,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一、狠抓严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必然要求。今年,我院把坚持严肃执法、公正裁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一)继续强化审判监督。为了加强监督机制,强化诉讼功能,保证法官正确行使职权,我院依照《人民法院五年发展纲要》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去年建立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强化和规范了立案工作,审判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的作用已明显发挥。按要求做到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通过对立案、审理、执行、监督等审判工作主要环节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及确定管理目标,将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管理中,基本实现了“法律的管理”,以此建立和完善了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人之间的“隔离带”,铲除产生司法腐败的土壤,确保了司法公正,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二是依法审理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严格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受理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的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全年共审结*件,其中纠正原判错误的件。此案系陈××、何××诉雷××相邻权纠纷一案,当事人申诉后,经审查,发现原判确有错误,于是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开庭审理,及时纠正了错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和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把经常性的检查与年终集中检查结合起来,发现错案明确责任,并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保证了办案质量。四是建立健全审判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之间的层层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相继颁布的“四项制度”规范干警行为,将严肃执法纳入岗位目标管理,与干警的考核、奖惩、晋级、晋职挂钩;推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案件当事人回访考察”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了严肃执法。

法院工作报告例2

20*年的主要工作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奥运会、残奥会取得巨大成功的一年。*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平安奥运”,努力保障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审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首都科学发展、为奥运会和残奥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应对举办奥运会、残奥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带来的新压力,积极应对一批新法相继实施对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393917件,审结384956件,同比分别上升6.3%和4.3%,收案数和结案数均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公正司法,着力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5.1%。

(一)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首都的稳定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全市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审结刑事案件22731件,判处罪犯23355人,同比分别上升3.1%和6.9%。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3606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审结了一批间谍、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案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爆炸、杀人、绑架、抢劫等案件6491件,进一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分别严惩了以刘振江、朱嘉乐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依法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案件1114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进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审结此类案件206件。

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较轻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监禁刑,让罪犯在社区接受矫治,防止将他们推向社会的对立面;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全年对368名未成年犯宣告缓刑。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宣告15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为187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二)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民事审判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紧密、与经济发展联系紧密、与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联系紧密,涉及首都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全年依法审结民事案件261067件,同比上升6.9%,占各类案件总数的67.8%,案由达360多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20*年4月1日起实行民事案件新的管辖规定,基层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从500万元以下提高到5000万元以下,给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带来了新的考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于20*年4月1日起施行,当事人对原生效裁判不服的,不再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而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再审案件陡增,4月份以来共受理2830件,同比上升186.7%,这对高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努力保障民生。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9062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案件29499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和军属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于20*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审结13992件,上升75.2%,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案件升幅较大,审结20545件,上升13.3%,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益。

依法审理商事案件,努力保障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868件,妥善化解涉农群体性纠纷,依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审结借款、保险、证券、期货、票据等案件24888件,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案件11758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84件,上升82.6%,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涉港澳台、涉外案件1968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努力促进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审结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网络域名等案件4072件,上升68.3%,依法打击盗版、仿冒等侵权行为,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市场环境。审结涉及奥运吉祥物的著作权案,依法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三)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审结行政案件5520件。注重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和信任,在此基础上,允许原告自愿撤诉,妥善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协调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占48.1%。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占7.3%。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占44.6%。

(四)发挥执行职能,最大限度实现生效裁判确认的权益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执结案件95638件,执结标的金额436.9亿元。在奥运会开幕前,开展了集中执行涉及民生案件的专项活动,共追索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赡养费、工伤赔偿款等22亿元。对被执行人有偿还能力,而漠视法律拒不履行义务的,依法适用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威慑力,责令申报财产14154人次,限制出境282人次,公布拒执人名单573人次,追究刑事责任22人。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要求,采取公告悬赏的办法,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加强与公安、金融、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审结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1395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保障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全市法院围绕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保障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为工作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法院着力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在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实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目前已将全部商事裁判文书、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和部分刑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着力促进司法廉洁,进一步落实立案和审判分立、审判和执行分立、审判和申请再审分立,并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有的法院还改变了由一名法官对执行案件一包到底的做法,把执行过程分成执行启动、财产查找查封、财产变现等环节,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了分权制约。着力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检查,运用庭审视频和光盘刻录系统,对庭审全过程录像、刻盘存档。着力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全市法院对审判实践中35个重点疑难问题开展调研,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11个指导法律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编发了82个指导案例,并利用电脑网络平台,开发了“案例比对系统”。

全面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要求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说明证据是否采信的理由、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阐明判决依据,要求法官既要会说法言法语,又要会说群众语言,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保障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在法院接待窗口安装监控设备,促进审判人员规范司法行为。采取上门立案、口头立案、手语翻译等做法,方便残障人员参加诉讼,让社会特殊群体感受到司法工作的温暖。

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为解决当事人在立案过程中往返次数较多的问题,全市法院加强立案接待大厅的建设,把立案、接访、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等各项服务集中在一个大厅内办理。为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利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案件审理期限,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提出警示,对超审限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5.2%。为方便群众诉讼,将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扩大到民事、商事和执行案件,全市57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81605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33.8%;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在农村、社区就地开庭审结案件11605件,努力让当事人打一个便捷的官司。

切实加强调解工作。全市法院切实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感,探索了形式多样的调解方式,并召开了全市法院调解经验交流现场会。全年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民事案件131317件,占审结民事案件总数的50.3%。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全市法院在立案前化解纠纷10151件。同时,注重处理好调解与裁判的关系,对当事人确无调解意愿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判决。

全力解决涉诉问题。为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全市法院对涉诉案件逐案挂帐督办、落实责任、限期解决。对原判确有问题的,依法提起再审,予以改判;对原判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的,耐心细致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同时,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带着为党巩固群众基础的责任感,真心实意地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303名当事人解决了反映的问题。

三、重视道德品格,确保公正廉洁,努力建设一支合格的法官队伍

队伍建设是公正司法的基本保证。我们努力培养一支既有法学理论基础、能正确适用法律,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了解社情民意、能够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官队伍。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举办7场“以案析理”报告会,由宋鱼水等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现场讲解司法为民的做法和体会,在审判人员中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6428件。聘请企业家、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会员等参与案件调解,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的范围。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定期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全市法院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确保廉政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人员录用、职级晋升中,着重考察干部的道德品格。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决不姑息放任。制定了禁止法院领导干部越权干预案件审理等“五条禁令”。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实行了法官遴选制度,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再直接录用大学毕业生,新录用人员一律分配到基层法院,放在审判一线锻炼。调整法官业绩考核体系,不仅考核结案数量,更注重考核化解了多少社会矛盾。针对近年来新法密集实施的情况,举办了《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38期,培训6286人次。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让审判权在监督制约下依法行使

人大监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在人大的监督下不断改进工作。

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在做好年度工作报告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专项工作报告。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项报告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审议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时提出的意见,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认真整改。各区县法院也主动向区县人大专项报告了有关重点工作。

全力支持代表履行职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明确办理时限,注重办理质量,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131人次,视察法院536人次,座谈1159人次,还邀请代表参加法院的调解、执行、接待等工作,不仅方便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也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发展。

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对法院工作既是监督,也是支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落实〈决议〉的意见》,逐项贯彻《决议》的要求。对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全年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77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5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各位代表为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审判效率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建议,为改善司法环境、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建言献策,积极呼吁,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当前,法院工作处在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比较多。一是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在司法理念、工作机制上还不完全适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司法观念和司法需求不断提高,我们必须多从自身找差距,切实提高公正司法的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面对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要求,法官审理案件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面对审判质量和效率中出现的问题,审判管理有待加强。四是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我们在加强人才培养、挖掘工作潜力、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还要进一步努力。

2009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服务首都科学发展,切实发挥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公正廉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第一,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努力服务首都科学发展。按照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认真调研国际金融危机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房地产、破产清算、劳动争议等案件,保障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决定,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等案件,促进首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妥善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预防犯罪,减少纠纷。

第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落实“保障当事人在*法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的工作目标,全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和推广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做法,保证当事人到法院来有人接待、咨询问题有人回答、提交证据材料有人接收、诉讼活动有人引导,提高为当事人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向社会公众开通司法信息公益服务系统,便利当事人查询有关诉讼信息。认真解决涉诉问题,切实满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加大责任倒查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

第三,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法官在自由裁量中的随意性。对审判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深入分析检查,找准容易发生廉政问题的薄弱环节,完善和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调查核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法院工作报告例3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

xx年以来,xx法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选人用人建设工作中,突出政治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严密程序,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xx年以来,xx法院共提拔重用干部x人,配合组织部推荐选拔市管干部x人,晋升法官等级x人,晋升职级x人次,通过招录、遴选新进人员x人。

一、主要工作

x年以来,x院坚持把一个“严”字贯穿到组织人事工作全过程,突出问题导向,在队伍建设上想办法、出实招、补短板,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以严的要求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一是树立思想政治工作一盘棋思想,建立以党组为核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面抓,党支部为基础,政工部门为主导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工作,刀刃向内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党性修养,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与时俱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拓宽思想教育方式,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入心入脑。

(二)以严的标准坚持制度规范,切实做到按程序选人用人。一是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遵循,细化和完善规范选人用人议事规则和实施流程。二是在党组会研究环节,坚持集体酝酿、集体决策,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三是在干部任职环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切实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试用期考察、年度考核,切实强化对干部的跟踪管理。

(三)以严的措施抓好干部选用管理,形成良好选人用人氛围。一是深化干部人事改革,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环境。严把“准入关”,积极争取指标,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x人,科学设置招考职位及条件,确保进人质量;严把“用人关”,严格落实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每年按组织部要求,组织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填写了报告,共完成x余份报告的系统录入、信息核对、补正和汇总上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周密开展资料准备、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与核查、材料上报、档案审查等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市委组织部、政法委上报人事任免工作。三是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制度,对已经查实违法违纪人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四)以严的精神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务实。深入推进法官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红利”进一步落地。按照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的部署安排,先后为x院x名入额法官确定了法官等级,为x名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职务套改,高效率地完成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单独职务等级确定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审判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足,审判辅助人员短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现有员额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书记员与速录员x人,远未达到要求1:1:1的人员比例。受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人员“减多进少”,造成人员断层,同时年龄结构不合理,50岁以上和35岁以下的干部占比较高,中间各年龄段占比较低,整体年龄结构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分布,队伍梯次出现青黄不接。中层领导干部年龄偏大,中层正职平均年龄x岁,副职平均年龄x岁,综合部门与审判部门相比更为明显。近年来为缓解干警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等方式招录了大批年轻干部,极大地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和学历结构。但是也带来了年轻干部年龄与职务“扎堆”的问题,为今后干部选拔与晋升调职埋下了潜在矛盾。

2.入额遴选工作矛盾逐渐显露。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员额制已全面完成,使优秀的法官集中在了审判一线,提高了法官专业化、职业化的水平,提升了审判效率和质量。但是,在法官入额遴选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矛盾。一是我院执行省里规定的35%的法官员额比例,在办案数量只增不减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许多优秀的老法官因名额限制,未能进入员额,不能继续担任法官,员额法官办案压力陡增,难以有效应对日益增长的办案要求。在怎样合理使用未入额法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途径还不够多,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

       二是法官员额分配存在矛盾。部分年龄较大的或已经改为非领导职务、长期不办案的法官也想法设法要求入额;入额的院领导、庭领导事务性工作繁忙,牵扯精力工作较多,无法专注办案,入额后办案量较少,无形中增加了一般入额法官的工作量;部分青年法官,特别是原审判执行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未能入额而转任法官助理,有的还要兼职书记员工作,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削弱了干劲。

三是新的入额遴选政策限制了x法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入额途径,新招录法官助理只能到基层法院任职才能入额。x院x年以后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共x人,占现任法官助理人数的一半以上,且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入额成为法官,今后几年势必会有大量法官助理要求调走,造成人员短缺和人才流失。如果限制人员调动,则会因失去入额机会而影响法官助理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3.年轻干部培养和交流机制不够完善。有些部门轮岗交流、培训学习的机会较少。对年轻干部缺乏长远培养规划,大力选拔使用年轻干部上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有力,还处于研究论证阶段,没有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措施,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存在重“进、选、招”,忽视“育、管、用”的问题。

4.干部监督管理仍有不足。x院近x年共有x名处级领导干部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不实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有x名局级干部被诫勉谈话,究其原因,并非本人有意隐瞒漏报,主要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对法规理解有偏差造成填报疏漏。虽然院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并多次予以强调要求,从严按照“两项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同志严肃处理,但也反映了组织部门前期的教育宣传、指导审核工作没做到位,提前预防工作没有全面跟上。

5.对专门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作用发挥重视程度不够,进人渠道不通畅。法院工作专业化程度高,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司法鉴定等复杂审理工作中,需要高精尖的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优秀人才作支撑,目前的常规招录渠道,无法很好地满足需要。

(二)担当作为方面

6.思想状态不够积极。受客观因素影响,少数干部精神状态不佳,没有及时调整好思想状态,存有畏难情绪和懈怠心理。一是审判任务繁重,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审限和司法公开等要求严、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加、社会大环境变化,对人民法院司法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加班加点突击办案成为很多干警的工作常态。同时,各部门干警有近x分之x人员还要承担信访、调研、宣传、授课等工作,工作压力大。在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量较大的部门,该矛盾更加突出。

        另外,部分当事人不理智地缠诉闹访,也给干警增加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部分干警产生了职业倦怠,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x年来,总计有x人选择辞职、提前退休离开审判岗位。

       二是受岗位职数限制以及司法改革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有的干警在岗位职级、收入和退休待遇等方面存在落差,影响了干工作的效率。不同编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和奖金差距较大。除行政编干警外,其他编制的干警没有享受到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的福利,没有享受到公车改革、职务职级并行带来的改革红利。改革后,员额法官的工资待遇提高了很多,但行政工勤、事业编制人员工资无任何变化。身份、待遇的巨大差别,也造成了不同编制干警之间的隔阂,影响了团结协作,无形地削弱了队伍的凝聚力。

7.能力素质存在短板。在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担当的要求还有差距。x院干警整体学历水平较高,行政编人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超过三分之一,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特别是缺乏在全国司法领域较为突出的法律实务人才。近x年来,新进的年轻干警较多,虽然学历高、干劲足,但办案经验和社会经验较少,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当事人情绪偏激等情况时,协调和紧急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办案效果与“三个效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距离。

8.教育培训提升效果不够明显。教育培训缺乏层次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培训内容吸引力不够强,培训时间和方式与日常工作冲突,工学矛盾突出,致使有些干警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或者参加培训能力素质提升不明显。对审判业务部门的培训较多,对综合部门的业务培训较少,综合部门对业务培训的需求比较迫切。

(三)狠抓落实方面

9.规章制度落实不够有力。在内部管理上虽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但在抓落实上还不够有力,存在部署多、检查少、督促少的现象。对请销假不及时、工作期间着装不规范等问题,院里制定了有关规章,并多次强调,但仍存在抓一抓情况好转一下,过后又反复出现的情况,反映了管理监督不够到位、不够及时。

10.考核制度不够完善。现有的考核机制中,仍存在定性评价多于定量评价的问题。虽然包含了工作目标任务的指标,但是也未完成客观量化,很难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的工作成绩,导致干部之间横向比较科学性还不够,对每个岗位的任务和考核缺乏个性化的标准。

       对法官的考核虽以个人办案量作为重要指标,但是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案子差距较大,权重折算比例难以平衡。如:普通民事案子数量多,案情相对简单,审理难度小,审理时间短,结案较快;刑事案件数量少,案情相对复杂,审理要求高,结案时间长,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是刑事法官年均结案数的x倍以上,造成在对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考核指标量化上很难平衡。注重年终一次性考核,对平时的动态考核、考察存在运用不够,考核结果不能全面地反映干警日常的工作情况。

四、下步工作及建议

x院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的道德觉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合理的人才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确保德才兼备、专业水平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得到合理任用,做到人岗相适。给青年干警搭建成长的舞台,敢于压担子,给与更多锻炼的机会。建立常态化的轮岗交流制度,探索在两级法院间开展挂职锻炼,选派优秀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挂职法官办案,从基层法院选调优秀助理到上级法院历练经验,建立良性互动,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动态管理制度。通过考评,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动员及时退出员额。及时补充因法官辞职、调出、退休而腾出的员额以及因干警人数增加而相应按比例增加的员额,实现员额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四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科学设置调研、办案数量的考核权重。结合法官的办案周期、发改率等办案质量数据,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标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提高办案质效。

五是认真做好招录选拔优秀人才进院工作。通过面向社会招录和面向全国遴选公务员,选拔优秀人才进院,不断优化全院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源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

法院工作报告例4

我叫,年月出生,省县人,年月毕业于学院,后又进修于学院,学习法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年月入党。我于年月入伍,历任集团军师团战士、排长、保卫干事、连长、军分区参谋、人武部助理、军事科科长、副部长,2008年12月申请转业,现在绥中县人民法院工作,任法院党组成员。过去的年工作中,无论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我都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觉悟,牢记庄严使命,忠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组织赋予的各项任务,多次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表彰,曾荣立三等功两次。

回顾自己的人身经历,我深深地体会到,自己的成长过程,自己所取得的进步,自己获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组织的教育和培养,离不开同志们的关心,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

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为人民法院副院长,在真诚感谢组织对我信任的同时,我深感责任重大。法院是国家的重要司法机构,为经济建设起着保驾护航作用。新时期的法院工作要在县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各项法院工作。如果我被任命为人民法院副院长,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一、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

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公平公正、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要求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率先垂范,严以律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努力争当一名合格的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力实践“团结、务实、严谨、拼搏、奉献”的时代精神。

二、做好服务工作,奉献自己力量

在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岗位上,做好服务工作是关键。我上任后,要树立真诚服务意识,把自己的全部精力与时间都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做好服务工作上,把自己看作是法院的普通一兵,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搞好服务。既服务好法院内部职工,又服务好外面群众,支持大家放手开展工作,创造优良业绩。我的服务要获得大家的满意,凝心聚力把法院工作搞好,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质量,创建人民满意法院。

三、抓好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工作

搞好人民法院副院长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首先,我在院长的领导下,将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担负好管理职工的责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建议,与职工同呼吸,共命运,加快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创建法院良好工作环境。同时,我要以自己的率先垂范、辛勤努力和勤俭朴素,充分调动每个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使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法院的各项工作搞好。

四、真抓实干,全面履行自己职责

我要在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工作岗位上,真抓实干,全面履行自己职责,务必做出成绩,不负组织期望。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理解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精神内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找准履行法院审判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要认清肩负的任务和使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不懈进取,有所作为,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努力做好各项法院工作,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创廉洁民主作风

法院工作报告例5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决策,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3318件,审结11749件,同比分别上升26.2%和52.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37万余件,审执结1054万余件,结案标的额167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7.2%和16.4%。

一、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人民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高度关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去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79.7万件,同比上升7.7%。

加强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司法应对。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制定适用合同法、保险法等11个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及时制定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房地产、劳动争议案件等14个司法文件,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各级法院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就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各地法院围绕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司法保障措施,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各级法院审结合同类案件315.4万件,同比上升8.6%。为维护金融安全,制定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金融案件51.9万件,同比上升12.9%。依法审慎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3573件,同比下降4.7%。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制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各级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7万件,同比上升10.8%。为促进自主创新,制定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和保护驰名商标等司法解释,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深入开展“优化自主创新司法环境”主题活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6万件,同比上升29.7%。

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高度重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各级法院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和其他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201.6万件,同比上升7.0%。制定审理涉农案件的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制裁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行为,妥善审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农村土地承包、农民权益保障以及家电、汽车下乡等拉动内需政策落实中发生的纠纷,共审结涉农案件23.2万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制定审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的司法解释,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26.1万件,同比上升6.1%。高度重视涉军案件审判,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加强涉外、涉台和涉港澳审判工作。针对外需下降、外贸纠纷增多等新情况,制定审理涉外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审结涉外民事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6%;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621件,同比上升7.5%。适应两岸“大三通”的新形势,完善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相关制度,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司法协助,依法促进大陆与台湾地区、内地与港澳地区经贸交往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76.7万件,判处罪犯99.7万人,同比分别下降0.2%和1.1%。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财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上述案件26.7万件,判处罪犯37.5万人,同比分别上升2.3%和0.8%。会同有关机关制定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意见,推进打黑除恶斗争依法开展,各级法院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27件,判处罪犯3231人,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6.6%。积极参与实施国家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1636件,判处罪犯2413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11.7%。加大对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5.1万件,判处罪犯5.6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6.5%和11.6%。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制定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惩处洗钱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行为,各级法院审结此类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3.0%。加大对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假币和假发票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审结此类案件5.5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52.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3%和37.8%。依法制裁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25912件,判处罪犯26226人,同比分别上升0.1%和2.0%。会同有关机关制定严格认定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意见,统一裁量标准。

妥善处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高度重视拉萨“3・14”事件、乌鲁木齐“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坚持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指导相关法院严格依法办案,重事实、重证据,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利用互联网或手机制作、复制、传播信息案件的司法解释,依法打击电子信息犯罪,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1703件,同比上升47.5%。妥善审理因引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审判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关于醉酒驾车犯罪适用法律的意见并典型案例,遏制醉酒驾车犯罪的多发态势,保障公共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少年司法工作,推进少年法庭建设,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各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3万件,同比下降3.6%。协助有关方面认真做好对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三、加强行政审判及国家赔偿工作,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1万件,同比上升10.5%;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31件,同比下降6.3%。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制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积极受理、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去年,各级法院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诉讼案件3.8万件,同比上升18.4%;审结城建、公安、交通行政诉讼案件3.5万件,同比下降18.5%。

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等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彼此沟通,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在去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4.3万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各级法院还就行政审判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行政机关,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做好国家赔偿工作。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探索建立听证制度,由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就侵权事实确认、损害赔偿标准等进行陈述和辩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审结的国家赔偿案件中,决定赔偿的450件,赔偿金额为3406.8万元。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利尽快得以实现。

四、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气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为保障,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在加强清理积案的同时,各级法院执结新收案件244.6万件,标的额5760.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9%和9.5%。

大力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经过深入细致排查,各级法院共清理出2007年以前积累的执行案件347.9万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对清理积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清理目标和具体要求,及时检查工作进度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7个督导组进行巡回督查,对一批执行难度大的案件挂牌督办。各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和强制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悬赏举报、强制审计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共执结各类积案340.7万件,标的额约3430亿元,使一大批积压多年、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执行案件得以解决。

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协调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推进公民身份、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等信息共享,合力化解执行难。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收录630万件执行案件信息,方便当事人查询和社会监督。完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

切实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制定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执行流程管理、分权制约、执行听证等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行,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存在的违规执行、消极执行等问题。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监督员,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五、加强立案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高度重视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纠正错误裁判,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5万件,同比下降8.0%;依法提起再审3.2万件,同比上升6.2%。

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申诉立案大厅,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指导各级法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职能,推广远程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服务。

高度重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尽力改善人民来访接待条件,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推行法官带案下访和巡回接访制度,组成5个接访组赴高发省份驻地接访4887件次;加强上访老户息访工作,分9批审查、甄别上访老户案件2871件;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进京上访案件的排查处理工作,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引导下移,督促地方法院依法将问题化解在基层。各级法院从提高办案质量、抓好初信初访入手,从源头上减少,去年,群众来访105.5万人次,同比下降9.4%。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实行来信来访与申请再审分离制度,制定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坚持依法纠错原则,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加强申诉审查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依法提起再审;对申诉无理的,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在去年审结的再审案件中,因原判确有错误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的11669件,占生效裁判的0.18%。实行改判与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人民法院工作机制

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按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公开制度等5项改革任务的实施方案,制定《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同时,为确保审判公正高效,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

构建符合国情的调判结合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确保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目标。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重视立案调解,尽可能将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与村委会、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等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等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形成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在去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359.3万件,占62%,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对不能调解和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裁判,充分发挥裁判在明辨是非、规范行为、惩恶扬善中的积极作用。

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制定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全面推进审务公开,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开展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实行新闻例会制度,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选任范围,全国人民陪审员数量由5.7万人增加到7.7万人,全年参与审判案件63.2万件,同比上升25.1%。严格规范法官裁量权,推进量刑制度改革,促进量刑公平公正。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统一案件裁判标准。严格审限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一些案件超审限问题。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成立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等工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运行。推进审判流程、司法统计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落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意见,在诉讼服务、调查取证、档案查询、公民旁听庭审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便利。制定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完善法院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开通853个电子信箱,拓宽民意采集途径。完善简易案件速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推广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7.6亿元,为一些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提供救济金。

完善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人民法院经费保障状况得到较大改善。改革人员招录办法,西部地区法官断层状况有所缓解。向全国9835个人民法庭配送法律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继续开展东中西部法院之间结对帮扶工作,积极解决西部民族地区法庭布局不合理问题,提高西部基层法院的司法能力和保障水平。

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关键来抓,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加强司法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法官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加大教育力度,在各级法院深入开展司法廉洁大讨论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加强自我约束;抓住违法犯罪案件这一反面典型,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作出决定,在法院系统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反思在法官队伍管理、权力运行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整改。加大监督力度,创立司法巡查制度,先后派出4个巡查组,对下级法院的司法廉政状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14个审判、执行部门设立专职廉政监察员,全国有2914个法院设立廉政监察员27745名,对审判、执行工作实行直接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组成6个督导组,对各地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开通违纪违法举报网站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查处力度,颁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全面清理排查举报线索,坚持主动抓、主动查,不隐瞒、不掩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去年,各级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7人。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在各级法院开展法官全员大培训,大力推广法官教法官、远程教育、交流挂职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制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两年培训规划,去年培训928人,着力提高把握全局、做好工作、带好队伍的能力。组成讲师团赴中西部法院培训法官3万余人次,举办少数民族中青年法官培训班,定向培养双语人才。推行岗位轮换、技能竞赛、新进人员到窗口锻炼等做法,着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学习型、团结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努力在工作上、作风上、服务上发挥表率作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在各级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点纠正一些法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文书不严谨等问题。学习推广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管理保公正”的先进经验,大力宣传宋鱼水等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涌现出以“群众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9461个集体、25452名个人立功受奖。其中,285个集体、388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把决议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根据会议审议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高度重视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的办理,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工作整改。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766件,走访、接待全国人大代表483人。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首次邀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内地法院,加强沟通交流。地方各级法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5万余人视察法院工作6千余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8.4万余人旁听案件庭审1.7万余次。

认真接受人民政协和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向政协通报人民法院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与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协调机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联络工作,促进工作交流,虚心听取意见。高度重视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及其他事项140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人。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建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共同制定《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级法院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9332件,其中,维持原判的3070件,改判2017件,发回重审732件,以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3513件。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加强与社团组织、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联系。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共邀请各方面代表召开座谈会33次,聘请第三届特邀咨询员40名和首届特约监督员60名,重点加强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出台接受新闻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认真听取媒体和网民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我们深表感谢和敬意,恳请大家今后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四是一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做好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在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严惩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分裂、恐怖、渗透、颠覆等犯罪活动。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支持自主创新的司法环境建设。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以及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权益。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审理涉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相关案件,为上述活动顺利举行提供司法保障。

二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高效。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落实《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完善审判管理机制,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工作,切实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公正。完善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民意沟通,做到透明公开、阳光司法。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09年民事执行工作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分权制约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上级法院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中反映的问题。

三要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大查办惩处力度,完善惩防体系,确保司法廉洁。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法官的实际工作能力。继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完善法官培训、晋级和遴选制度。深化司法作风和法院文化建设,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为地方各级法院做表率。

四要大力加强基层建设,进一步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完善培训制度,加强对中西部民族地区特别是、新疆等地双语法官的培养,继续做好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培训工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进一步解决好基层法院经费保障问题,改进人员招录办法,缓解一些地方案多人少矛盾。继续改善边远地区基层法院的司法条件。加强信息技术在基层审判、执行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司法水平。

法院工作报告例6

18名协助执行联络员,“大执行”格局初步形成。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二)不断强化司法救助意识,尽心尽职体恤民情。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7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为盲、聋、哑被告人和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被告人提供翻译。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用。依法为279起其他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28.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不断强化涉诉化解工作,耐心细致稳定民心。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服判息诉和整体联动“四项机制”,严格落实源头预防、初信初访和领导包案“三大责任”,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全年接待处理咨询、来信来访298件265人次,国庆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无一起进京上访,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

三、坚持以自身建设为重点,筑牢法院工作基础

我院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鼓舞干警斗志,争创一流业绩。全年集体和部门17次、个人34人次受到上级机关表彰。5月1日,我院被江苏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2012年工作安排

法院工作报告例7

数字1代表一个工作理念。在控申工作中,我始终坚持一条理念:那就是要争取给当事人一个满意,即使不能给当事人一个满意,也要给他们一个明白。

数字2代表二个创新。09年控申处与技术部门合作,搭建了全省检察系统首家视频接访平台,使市院控申处接待室与乡镇检察室实现了远程视频接访,受到了高检院领导的好评。另外结合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邢帆副检在线我院网站与网民互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数字3代表举报工作中的三个百分百。09年,控申处共受理各类件同比上升26%。在举报工作环节,我们设立线索专管员,对案件线索的登记、管理、审批实现流程化、制度化、规范化,始终坚持实现三个100%,即100%接待、100%受理、100%实名反馈。

数字4代表工作中的“四心”接访。09年我们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积案化解年”活动,针对部分上访群众心情急躁、情绪激动、言词偏激的情况,针对性地总结出“四心”接访法,"热心、耐心、细心、诚心”。2010年11月高检院派出的暗访组前来我处明察暗访举报接待工作,对我处同志的热情接访、耐心解答表示满意。

数字5代表办理涉检访案件采用的五种方式。针对我院是全省检察机关涉检访案件大户的现状,我们大胆创新,在办理涉检访案件中充分运用公开审查、联合接访、心理咨询、司法救助、教育疏导等多种形式化解矛盾,促使人息诉罢访,并与市政法委落实被害人救助资金,最终实现了“结案率达到100%,息诉罢访率达到80%以上”的工作目标,并连续四年实现涉检进京零上访.

法院工作报告例8

20*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市法院不断提高加强审判工作监督对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断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等的外部监督,以推动审判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对全市法院的案件监督

全市法院将对案件的监督作为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通过依法办理案件,实现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一)通过审理二审、再审案件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20*年以来,市高级法院、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监督作用,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此同时,各级法院注重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补救功能,加强对案件的监督。一是高度重视二审案件的审理,推动审判质量的提高。二审中,努力实现对一审裁判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监督的有机结合,既注重有效发挥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又尊重一审法院的自由裁量权。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的审查,维持正确裁判,纠正不当裁判。20*年至20*年6月,全市中、基层法院判决和裁定驳回处理的案件中,当事人未上诉、一审即生效的案件为3*499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71.3%;上诉案件124288件,占28.7%;在全市法院案件总数平均以11%的比例上升的情况下,上诉案件的改判、发回重审率由12.8%下降到8.4%。二是注重通过申诉再审工作,强化监督。严格贯彻“依法纠错”的原则,经审查,对于符合再审改判条件的,坚决依法改判;确属无理的,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审级监督的规范有序。市高级法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民商事上诉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努力实现对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裁判标准的统一和再审事由的规范化,以保障审判程序与案件实体处理的公正、合法。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涉诉工作,在实行重点案件双挂帐、“四定一包”、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的同时,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注重通过涉诉案件,发现审判、队伍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以提高现案审判质量、防范新的涉诉发生。

(二)发挥审限对案件的监督作用,提高审判效率

在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全市法院强化审限监督意识,采取措施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期限,努力实现审限内结案。一是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利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媒体,开发审判流程管理软件,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宣判、报结等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关键节点进行网上实时跟踪管理,定期通报流程管理情况,督促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二是严格案件延期审理的报批程序。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才能延长审理期限,案件需要延期审理的,应经庭长、主管院长审批后报市高级法院审核批准。三是建立防止超审限的预警机制。对于审理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通过网上通报等形式进行预警提示,要求案件承办人制定限期结案的计划,确保及时审结。

(三)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案件质量

全市法院按照中央11号文件及最高法院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一是建立执行工作新体制。市高级法院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体制已经形成并发挥作用,全市法院执行力量实现了上下联动、横向互动,整体效能进一步增强。二是进一步规范执行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不服执行裁决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制度,加强了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三是加大对执行重点环节的监督。市高级法院专门出台《关于执行案款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执行案卷管理的若干规定》,以确保执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划付安全以及执行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市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案件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若干规定》,有效地规范了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审判指导,统一执法尺度

随着首都经济的发展,新型、重大、疑难案件不断增多,全市法院加大了统一执法尺度的力度。一是强化法律适用指导。根据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高级法院加大了指导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20*年以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审理物业、公司和企业改制纠纷案件,规范执行和解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102个,以保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二是建立和完善了案例指导制度。市高级法院通过定期编发《*法院指导案例》,选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和新类型案件,归纳法律适用的要点,指导各法院就类似法律问题的适用。20*年以来,共编发《*法院指导案例》350余个。三是探索专业化审理措施。针对容易发生执法尺度不统一的劳动争议、物业、汽车消费贷款等案件,有的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合议庭,实行专业化审理,注重法律适用,以统一掌握裁判尺度。

二、加强对全市法院的工作监督

在强化对案件监督的同时,全市法院不断强化对审判工作的监督,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在法院内部实行权力分立,互相配合制约

全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积极探索法院内部的权力分立机制,以实现各种权力行使的相互制约、规范高效。一方面,全面实行立案和审判、审判和执行、审判和监督“三个分立”制度,改变了以往审判庭自立自审、自审自监、自审自执的状况,使审判、执行职能与审判监督职能分离,从机制上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如通过审执分立,将审判权与执行权分别交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合理配置审判和执行资源,互相监督制约,促进了审判和执行效率的提高;通过审监分立,确保再审案件由审监庭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保障了内部制约机制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探索了执行权的适当分离,一些法院探索将执行权分解为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独立行使,初步实现了“两权分离行使,相互监督制约”的目的。

(二)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各法院在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查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评查案件的范围,采取随机抽查、合议庭之间互查等方式,定期按比例检查各类生效案件及执行案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仅2006年,各法院就对改判、发回重审和随机抽取的12129件案件进行了评查;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在明理释法上狠下功夫。通过出台优秀裁判文书标准、实行裁判文书网上月评制度等措施,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二是强化审判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完善了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了对审判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研究;有的法院探索了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增强了审判委员会监督的效果。三是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通过亲自办理重大、疑难、新类型等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复查以及再审中的各种问题,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三)全面实施审判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审判公开对促进司法公正的意义,依法探索了审判公开的范围和途径。一是办案程序、审判事项公开。采取在立案大厅公布、网上查询等方式,确保立案条件、法律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费标准、工作流程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二是全面实行庭审过程的公开。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各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启动了网上庭审直播系统,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即可“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庭审。三是逐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的范围。除向社会公开全部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外,部分刑事和商事案件裁判文书也已向社会公开。四是坚持案件执行全程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执行人员、执行启动、执行措施等方面的公开,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执行队伍的廉政建设,此举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

全市法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法官的司法行为。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全市法院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条主线,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全市法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800名青年法官进行了集中培训,6200名干警集中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通过教育,审判人员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涌现了宋鱼水、朝阳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等一大批先进法官和集体。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着眼于巩固扩大近两年专项整改活动成果,推进首都法院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市高级法院组织拍摄了《法官行为规范》示范片,以更加系统、直接的形式讲解和演示了法官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各院积极组织干警观看、学习,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使每一司法环节和行为都有章可循。市高级法院制定的首都法院《审判工作规范》,全面涵盖当事人权利保护、司法行为的规范、促进文明司法等各个领域,市高级法院在将该《规范》下发全市所有审判人员认真执行的同时,还向社会公开发行,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各法院还针对本院影响工作效率和对当事人权益保护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切实加以规范。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司法能力

全市法院着眼于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大力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全市法院坚持面向法官、面向基层、面向法庭的原则,以基层法官、审判一线法官为重点,强化司法能力的培训,基层法官参训率已达97%;开展新录用人员和预备法官培训,形成统一、规范的职前教育体系,为青年人才实现由法学院学生到合格工作人员的转变、由审判辅助人员到预备法官的转变,奠定了心理、知识和技能基础;积极探索了以师资培养、外派培训、学术研讨为主要方式的审判骨干培训途径。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从首都法院长远发展出发,夯实后备干部队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干部发现选拔机制,注重从审判一线、关键岗位和重点工作中发现优秀干部,拓宽培养渠道,加大培养力度;通过强化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培养一大批精通审判和各项业务的骨干,采取横向交流、纵向交流等多种方式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法官遴选制度,继2006年17名优秀法官被遴选到市高级法院工作后,20*年又有10名优秀法官被遴选充实到市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三是探索适合法院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开展法官助理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探索了法官助理的任职条件、职责、与法官的分工、配置比例以及法官助理的管理等问题;深化行政综合部门的改革,加大对辅助岗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力度,把行政岗位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审判一线,以满足审判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廉政建设,落实惩戒机制

全市法院按照中央和市委、最高法院的要求,以构建“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惩防机制为重点,全面加强廉政建设。一是结合实际,出台*市法院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工作意见;采取开展“以案析理”教育活动、观看教育资料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提高广大法官的政治思想水平,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在实行干警廉政档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建立法官廉政信用评价体系等内部监督机制,力求客观评价法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行为;对易发生不廉洁问题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审计、资产评估等领域确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方法,仅2006年,市高级法院就公开随机确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78次,涉及案件1201件,标的总金额达51.3亿余元,没有发生任何投诉。三是加强法官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建设,注重通过案件评查和举报发现法官违纪审判、严重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严重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四是采取表彰立功受奖人员,探索新形势下干警激励机制等措施,激发干警争优创先、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

全市法院从坚持我国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一)加强联络,切实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不断拓宽代表联络的渠道和途径,为人大代表实施监督提供便利。一是设立专门机构和工作场所,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与沟通。各法院均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市高级法院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专门工作场所,并专门开通了代表、特邀监督员短信服务平台,把每个时期法院不同的工作重点以及重要的会议信息、内容及时传递给代表、特邀监督员,方便监督。二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除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外,各法院坚持定期向人大报告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及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情况,争取人大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对法院进行的专项工作评议,并按照评议意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法官的司法水平,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开展。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参与案件执行等工作。2004年以来,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459件3655人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2419人次,座谈2983人次;有的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院的执行工作,增进了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有的法院邀请人大代表与法院的同志一起对法官的审判作风进行暗访,帮助法官改进工作。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担任法院特邀监督员。市高级法院聘请的48名特邀监督员中,有市人大代表34名,占特邀监督员总数的70.83%。特邀监督员对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及遵守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实行监督,在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注重实效,认真办理、答复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来信

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是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和体现。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代表来信、建议1266件。为认真办理好每一个建议和来信,全市法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对人大代表建议、来信实行优先办理。凡人大代表的建议、来信,都要优先办理,在期限内办结;对于期限内不能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建议、来信办理的进度情况。二是切实增强答复的针对性。对每个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答复,注重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等方面详尽阐述,力求全面、具体,必要时直接面复代表,当面交流与沟通。三是把代表建议、来信办理情况纳入全市法院考核评价体系,以提高建议、来信办理的质量;专门研究开发督办工作管理软件,提高了督办工作效率。

(三)落实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水平

全市法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制度落实,努力增强监督的实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实施后,市高级法院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法院牢固树立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强化了落实措施,主动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二是认真落实《关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联络及办理交办事项工作规则》,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来信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明确责任。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特邀监督员的选任,监督的范围、方式等问题,为特邀监督员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基础。

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同时,全市法院还依照法律的规定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发回重审,或者直接改判;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扩大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范围,除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外,还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前、庭审中调解,接待,执行等工作,有效地加强了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

五、审判工作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在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取得新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监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审判人员对于审判工作监督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现有法律又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如何既尊重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又自觉接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努力实现执法尺度的统一,有待进一步解决。

第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由于现有的考核、考评机制不尽合理,一审法院对于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比较敏感,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二审程序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针对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规范执行行为,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尚需全市法院共同努力。

第三,法院自身监督的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由于相关的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的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些法官审判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对当事人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案件质量不高,审理、执行期限过长,极少数法官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发生了违纪违法事件,影响了法院的形象。

六、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监督的打算

针对审判工作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全市法院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审判工作监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全市法院要继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机制,严密监督体系,严防重点环节,提高审判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平息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认识,不断增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各项外部监督的自觉性,虚心听取各方建议、意见,坚决纠正关于审判工作监督的各种模糊认识,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监督工作。一是加大上级法院的监督力度。市高级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案件考评、考核机制,客观分析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原因,使案件评查机制更加符合审判规律,更能充分发挥提升审判质量的作用。二是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执法尺度的统一。上级法院要加大对下级法院审判活动的指导,努力实现不同法院对同类案件裁决结果基本一致和不同法院对同一法律、法规适用意见基本一致。三是继续探索提高案件质量的措施。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更好地发挥评查案件监督审判工作的作用;不断探索,努力形成事前防范、事后监督的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机制。

第三,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的各项制度,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注重增强监督管理的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审判和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对审判、执行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三是加强申诉复查工作,规范申诉案件复查程序,进一步畅通申诉再审渠道。

法院工作报告例9

二五年工作回顾

2005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职能作用。

一、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司法服务

一年来,全院干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052件,结案564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64%和3.92%,结案率为93.3%。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公诉刑事案件325件,审结321件,判处被告人44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9人,判处没收财产、罚金310多万元,追缴到位158万元。工作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放火、等暴力性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多发性犯罪,判处罪犯250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审结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18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5件,判处罪犯15人。以创建“平安*”为契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针对社会治安状况,适时组织集中宣判,先后4次对20多名被告人集中宣判,旁听群众达1000多人。切实加强对少年犯案件的审判,强化对刑释人员、缓刑犯、管制犯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47件,判处少年犯57人。组织少年犯到我院建在黄桥的“自新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红色革命”教育。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赠送自编法制宣传资料——《自护园地》100多本。到市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开设法制讲座8次,听课师生达2万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多份,结合典型案例,在各类报刊发表法制宣传文章316篇。

妥善处理民商案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53件,审结3511件。通过及时审理民商案件,依法直接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全年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46件,裁决争议标的额3213万元,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欺诈经营和恶意拖欠债务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行为,有力保障公平竞争和市场交易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324件,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各种不利于家庭、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审结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案件25件,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审结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38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审结城市建设中的排除妨碍案件112件,依法先予执行了洋思中学、新区安置房等建设中的排除妨碍案件,促进了新区的建设。在处理民商案件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法制宣传和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定纷止争的作用。全年调解民商事案件1575件,占结案的44.8%,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审结39件。行政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坚持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强对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查和执行了市建设局裁决的贾德寿、李玉兰户等一批违章建筑案件,确保了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有效实施。

强化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911件,执结1279件,其中,执结刑事财产案件2件,民商事案件1123件,行政案件154件。中止案件345件,结案率为66.9%,执行到位标的3781万元,执行到位率69.1%。执行工作中,大力推行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公告督促、执行听证等执行方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甚至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案件的执行效果。对有一定履行能力的,适用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债权转股、产权抵债、资产返租等手段,促使当事人履行债务。全年采取查封、扣押措施67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322.4万元,采取搜查措施38起,对51人实施司法拘留。依法集中执行了薛某某等7户违法建设案、宋某某等19户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

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我院注重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使法院工作处处体现人文关怀精神,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对当事人如何办理立案手续,如何参与诉讼等进行引导、解释和说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受理,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耐心指导求助群众到相关部门解决。二是坚持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全年共对600多人实行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80多万元。三是坚持方便群众诉讼,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上门开庭,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此外,认真落实依法纠错原则,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和改判,全年共改判案件19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做好涉诉工作。在坚持每周二的院长接待日制度的同时,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在全市推行党政干部“下访工作日”制度的意见》,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院领导班子成员主动下访20多次,解决案件87件。

二、推进法院改革,提高司法效率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司法公正”这一核心,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改革,不断提高司法效率。

推进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人员现代司法理念,牢固确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注重诉讼实体和程序并重。认真执行最高院、最高检和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公诉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庭前准备、庭前证据展示和当庭质证、认证程序,依法适用证据规则,推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探索小标的诉讼和一般纷争等普通民事案件的速裁制度,在立案庭设立速裁组,速裁案件135件,平均审理期限15天。

加强人民陪审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制定并实施《关于规范和管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机构、职责和工作权限,组织对市人大选举产生的36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法律业务素质和陪审工作水平,积极吸收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切实改变以往陪而不审的现象。去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加审理案件100多件。

改进法官管理制度。制定《法院系统法官业绩档案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法官业绩档案和法官考核工作。对法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撰写裁判文书能力、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进行综合考评,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以此为依据对干警进行岗位目标奖惩、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法庭庭长交流和离任审计。全年有8名助审员,5名中层副职经过资格审查、竞争演说、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大常委会任免等程序,晋升职务。开展聘任制书记员招考工作,招录聘任制书记员7人。

三、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从去年5月开始,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领导小组,配备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体系。

推行审判公开。在立案时,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提示》,公开审判活动的基本流程、各流程的相应要求和时限、当事人享有的权利、行使权利的途径以及诉讼收费标准等。审判过程中,坚持公开审判制度,凡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允许旁听,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在执行阶段,落实执行公开原则,完善执行告知、建立案件查询与说明等制度,就执行中的相关事项、执行风险提示、费用结算等向当事人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

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成立审判管理研究办公室,把各项分散的审判管理职能集中起来,对审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案件审理期限管理办法》、《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全面规范审判和执行工作的24项考核指标。制定《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规定》,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制定《合议庭合议制度》、《院庭长监督审批制度》,规范合议庭和院、庭长职责。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对案件质量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约束执行权力。为保证执行权力依法行使,对具体执行行为进行规范。继续完善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分权运行机制,在执行局设立执行裁决科与执行实施科,分别行使执行审查权和执行实施权。严格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和有异议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推行执行和解制度。制定《关于执行工作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合议)和呈报审批规定》,对11项执行措施的实施、3项强制措施的实施以及执行救济等作出具体规定,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制约,建立规范有序的执行工作机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四、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一年来,我院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政治建院、素质强院的方针,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抓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市委要求,我院作为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单位,按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全院干警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开展分析评议,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全院干警通过学习教育,明确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通过查摆在先进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加强自身建设、改进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重点;通过整改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抓好法官业务建设。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除坚持正常的业务学习制度外,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疑案探析、案件讨论等学习活动。每个干警都撰写了1万字以上的业务学习笔记。全院干警共完成调研文章234篇,其中68篇在省级以上刊物、会议上发表和交流。去年又有5人通过本科学历教育,200多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泰州市法院系统第二届“开拓杯”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基层法院第二名。目前我院大学以上学历干警已占72%,有9名法官在读研究生学历(学位)。

抓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坚持正面引导,抓好廉洁执法思想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运用反面典型教育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院纪检组、监察室定期对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干警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

各位代表,2005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影响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存在作风涣散、纪律不严、甚至违法违纪,损害了法院形象;“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执行效率还不是很高,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办案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六年工作打算

2006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代会会议精神和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努力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全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把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立足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立足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严格规范各类市场行为,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立足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依法妥善调处涉农矛盾纠纷,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落实最高院《人民法院涉诉接待工作规定》,加强对工作中反映出的审判、执行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开展一次清理解决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的好转;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判公开,切实方便人民群众申请立案,及时满足当事人查询案件审理、执行情况等合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司法救助的力度。

法院工作报告例10

(2005年1月1-日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惠仁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 ,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 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 ,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 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 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 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我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中,依法加强协调和加大审判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6件,审结872件,结案率达97%。诉讼标的金额达2284万元。受理督促程序案件86件,所申请支付标的金额共为970万余元,已办理完毕86件,结案率达100%。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制裁,千方百计实现债权,维护裁判的法律权威;通过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告知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严格实施执行期限管理,明确执行责任,提高执行效率;通过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强化文明执行。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强调文明执行,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执行活动之中。

(六)实施大立案机制,推进法院内部改革。建立大立案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要求的具体司法改革步骤,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措施。我院从上年底,已全面开展大立案工作,实行统一立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实施全面流程跟踪管理,使案件审理周期缩短,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立案庭内设置立案审查、传递送达、排期开庭、信访接待等工作机构,实行四排定,即排定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审案法官、排定书记员,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在立案庭内设立了速调速裁机构,从立案开始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及时调解,快速裁判,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又迅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审案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专精审案,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从源头上解决自立自审自监等所可能产生的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院法官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特别是自二季度以来,坚持全院法官干警周一学习制度,实现了政治学习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干警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审判工作与开远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政治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生活上有准则,言论上有分寸,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办案中坚持“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法官的尊严。

为加大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我院党组以迅速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技能为目的,高度重视提高法官干警业务和文化等综合素质。应参加续职培训的24名法官全部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审判成绩合格率99%、裁判文书合格率100%的优异成绩。有15人参加了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质考试。同时注重抓好对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重点学习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样式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法官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目前全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官干警已占总数的70%,其中具备本科学历法官干警占总数的52%,并含研究生学历法官2名。尚有8人在攻读本科学业。同时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科技含量,让法官干警用微机局域网处理工作事务、交流业务信息,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展示诉讼证据、播放开庭公告等;微机庭审记录率达到了95%;法律文书已开始按新格式制作;保证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司法统计数据,其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了法院基层组织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重视领导班子自身理论学习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和开好党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工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积极配合院党组工作目标,围绕审判工作重心,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二是民主选举成立院工会组织,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还组织法官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以此来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争做遵纪守法典范,多为法院添光彩”的信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加强了干部交流,岗位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结合大立案要求,院党组对部份主要庭室负责人及一批法官干警、书记员实行岗位交流和轮岗,使其到新岗位,适应新的环境要求,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开创工作新亮点。解决了法官干警长期在一个庭室工作,思维定势较大、工作缺乏压力感、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此,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强化了内部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 、“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等活动的开展,严肃审判纪律,加强法官素质修养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强化对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树立爱岗警业的精神,引导干警居安思危,树立了忧患意识和新形势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道德约束力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和增添了动力。

 三、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进程

(一)循序渐进,改革工作逐步落实。为了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搞好审判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省、州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 ,改变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做法,使法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民主、法制和现代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 。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 ,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二)加强举证指导,实施司法救助。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我院制作了《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掌握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坚持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全年准予缓交、免交诉讼费达24万余元。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增加审判透明度。运用“法官论苑”、“执行动态”、“民商事审判动态”园地和在《法律与生活》、《荧屏传真》电视栏目做节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法官干警积极着手调研,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稿件,先后投稿100余篇,其中80多篇被院内外宣传媒介采用,在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宣传了法院的正面形象,夯实了法官干警执法理论基础,使法官干警的庭审驾驭、调查研究等能力都有了提高。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 、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 ,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04年工作意见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 ,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 ,进一步开展 “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