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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模板(10篇)

时间:2024-04-10 14:52:01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1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多地遭遇冰雹、暴雨、台风、泥石流、龙卷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侵袭,给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其中,除了常见的车辆受损之外,居所被淹、被砸(冰雹),乃至倒塌等极端情形也不少见,如江苏省前期因连日暴雨导致洪涝袭击,截至7月5日就有292户670间房屋倒塌,499户1014间房屋严重损坏,2690户6200间房屋一般损坏。

面对灾情,各地保险公司即刻施以援手,车险理赔当然不在话下。那么,对于因灾受损的房屋,险企管不管?答案是,只要投保过房屋保险,就能获赔。譬如6月6日,安徽省徽州区富溪乡遭遇冰雹袭击,近400户居民房屋上的青瓦被打坏,由于徽州区早在2014年就开始试点山区库区农房保险,相关险企马上着手核灾理赔,帮助群众减少了损失。又如6月底以来,安徽省贵池地区连续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导致2100多间房屋受损。承保山区库区农房保险的险企也开展了查勘定损工作,及时将赔款发放到位。

以此类推,近日因台风“尼伯特”施虐,而招致暴雨、内涝灾情的福建等地,遭遇房屋被淹甚至倒塌等情况的居民,如果投保过房屋保险,同样能获得险企理赔。

区分概念

对很多人来说,相比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较为普及的险种,“房屋保险”不算耳熟能详。此番随着各地媒体报道险企救灾,这个词频频“走上前台”,开始为更多人知晓。

上述为安徽省徽州地区、贵池地区受灾群众提供居所保障的农房保险,即属此范畴。实际上,除了容易遭遇自然灾害侵袭的农村群众,城市居民也可借此险种为居家住所配备必要的保障。其一般由屋主或住户投保,主要保障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

如某险企旗下的“房屋保险”条款规定:“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保险赔偿责任:火灾、爆炸。暴风、暴雨、雷击、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山体突然滑坡。空中运行物体附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在发生上述灾害或事故时,为防止事故蔓延或减少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以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

不过,有些消费者概念不清,将家财险与房屋保险相混淆,以为投保了前者就可获得房屋因灾受损的“索赔权”,实则不然。

首先,保障范围不同。家财险是以室内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如家具、用具、衣物、日用品、家用电器、室内装修物等。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则是住房的建筑结构,如某险企的房屋保险条款明确:“本保险标的是指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款购买的产权房屋和购房合同中载明配置设备。”至于购房后安装、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财产和室内财产,均不属责任范围。

其次,面临的风险不同。家庭财产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以及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财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而房屋保险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

第三,赔偿处理不同。家财险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险企事先约定。出险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付。而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价值比较容易确定,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投保时只要足额投保,即可获得充分保障。若不足额投保,出险时,险企将按比例赔偿。

注意三大要点

为使广大消费者更好地了解保险,积极运用保险手段提高自身防灾减灾能力,有效降低因灾伤亡损失程度,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做出以下消费提示: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2

5月10日,这是发生在五师八十一团学校的两个演练场景。

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为期一周的防灾减灾宣传周5月6日正式启动,宣传周以“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兵团职工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兵团各师、团都将结合区域或行业灾害风险特点,以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为平台,通过专家讲授、现场演示、播放视频、举办培训班和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面向全兵团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

活动着重通过组织“体验式、参与式”防灾减灾活动,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务工人员、工矿企业等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升紧急情况下自救互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同时,兵团减灾委员会要求,各部门、师、团要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关口前移、主动防范,重点做好火车站、汽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集市等人口密集场所以及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关、工矿企业、城市地下管网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治理措施、消除隐患。

防灾减灾小贴士

地震

地震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

地震常常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能引起火灾、水灾、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及放射性物质扩散,还可能造成海啸、滑坡、崩塌、地裂缝等次生灾害。

突然发生地震时,要迅速钻到床下、桌下,如在楼房,应及时躲到两个承重墙之间最小的房间,如厕所、厨房等。同时用被褥、枕头、脸盆等物护住头部,等地震间隙再尽快离开住房,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果房屋倒塌,应待在床下或桌下千万不要移动,要等到地震停止再到室外或等待救援。

洪涝

洪涝灾害,意为雨量过大或冰雪融化引起河流泛滥、山洪暴发和农田积水造成的水灾和涝灾,主要危害农作物生长,造成作物减产或绝收,破坏农业生产以及其他产业的正常发展,其影响是综合的,还会危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等。

受到洪水威胁时,首先要转移避险,尽可能利用船只、木排、门板、木床等,做水上转移;或立即爬上屋顶、楼房高屋、大树、高墙,做暂时避险,等待援教;第二是组织救援,当有人被洪水包围时,想办法通知有关部门和组织救援;三是加强自我保护,如关闭电源、煤气、备足干粮食品、饮用水,带好手机,准备救生器材以备急需。发现高压线铁塔倾倒、电线低垂或断折,要远离避险,不可触摸或接近,防止触电。

火灾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在各种灾害中,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

当火灾发生时,应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尽快撤离;逃生时不可蜂拥而出或留恋财物,必须穿过火区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身上着火时,千万别奔跑,可就地打滚,将身上的火苗压灭;楼梯或门口被大火封堵,楼层不高时,可利用布匹、床单、地毯、窗帘等制成绳索,通过窗口、阳台、下水管等滑下逃生;如果楼层高,其他出路被封堵时,应退到室内,关闭通往着火区的门、窗,有条件的用湿布料、毛巾等封堵着火区方向的门窗,并用水不断地浇湿,同时靠近没有火的一方的门窗呼救。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3

一、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的意义及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保险惠农政策,让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惠及广大农村居民。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发展农村保险,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村保险保障程度”。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还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作为特殊的社会风险管理工具,保险可为“十三五”规划中的精准扶贫提供助力,在金融扶贫领域与时俱进地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①的独特作用。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的福建省长乐市,是一个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在历史情结和现实因素等的交织影响下,当地农村地区经济长期相对不发达,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导致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弱。大力推动发展农村住房保险,对提高当地农业生产力及保障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农村住房是农村居民的最为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长乐市广大农村仍普遍存在以木材为主要框架混合泥土筑成的农房,一旦遇到重大自然灾害,这些农房往往受损严重,同时落后的经济条件也延缓了灾后重建家园的进度,长此以往农民难以脱贫、因灾返贫成为农村“魔咒”。因此,持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成为精准扶贫首要任务之一。2016年10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公司(下称“人保财险长乐支公司”)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推进全辖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其在“致农民的一封信”中明确了农村住房保险的对象,通俗地区分了保险类别,细化了理赔标准,规范了理赔程序。以上实施方案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区分了农村住房保险的类别,创新了保费分担机制,将保费承保方式分为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一方面,基础保险保费仍然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户个人免缴保费;另一方面,新增的叠加保险保费规定为每户12元,由省市县财政、农户个人分别承担。以上实施方案中还规定全省所有的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免缴保费,且能自动享受叠加保险理赔。参与叠加保险的农户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金额上限也由原来的1.3万元上升至最高2.8万元。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泥石流、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农村住房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从长乐市所涉及的保险对象范围看,仅包括房屋坐落于长乐市广大农村乡镇或者行政村,且拥有长乐农村户籍的农户;对于不长期居住或者属于“一房多户”的农村居民,只要满足条件均可列为保险对象。农户受灾后应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服务热线95518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派遣查勘人员至现场核实受灾情况及损失程度,理赔人员须在接到农户理赔材料后的10日内及时进行理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户财产损失,保护农户的财产权益。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实现农村住房叠加保险保费收入199余万元,共16.59万户参与投保,向保险公司转移了41.47亿元的保险风险(见表1)。

二、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运营监管因素。一方面,长乐市地处东南沿海地区,多山且农村覆盖面积广,农村人口居多,导致每年保险公司的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冗杂繁重。作为政策性保险的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采取“政府补贴扶持、农民自愿投保、保险公司运营”的方式,保险公司是运营的主力军。以福建省长乐市为例,人保财险长乐支公司作为地级市县级支公司,不仅自身工作繁重,分散各地的广大农民群众也存在许多不便。另一方面,当有限的人力投入收集并整理承保数据时,数据就难以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先期承保工作的真实性将影响后期理赔工作质量。

(二)道德风险因素。保险总是与道德风险相伴而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保险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往往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利用自身优势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一方带来不利后果。对于现有农房使用状实践与思考实务况,农户作为房屋所有者必是信息优势方,这种情况下始终存在着农房是否是因为保险责任而进行理赔的争议。在以往理赔案例中,存在部分农民利用自然灾害等保险责任,制造出房屋自身年久失修却利用因遭受当前灾害倒塌的假象来骗取赔偿款。如何实时有效规避道德风险,成为经办财险公司理赔队伍目前急需破解的一道难题。

(三)理赔管控因素。据调查,农村住房保险因责任细化后部分出险标的面临理赔难问题。农户房屋受灾后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提供理赔所需材料才能进行索赔补偿金,但索赔须以出险原因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范围为前提。以福建省长乐市为例,长乐气候温暖湿润,一年四季降雨较为集中,而长乐农村地区农房整体结构多为木材搭建的,还有极少数农户住房的屋顶纯粹是由茅草铺就的,导致农房因雨情出险的案件占据多数。但是保险责任中暴雨的标准为16mm/1h、30mm/12h、50mm/24h,这就出现房屋出险了但是因实际雨量达不到标准雨量而无法理赔的情形。理赔标准的细化使得在索赔有据可依的同时却面临理赔难局面,使农民不能及时弥补因灾遭受的家财损失,也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阻碍。

(四)灾害预警因素。长乐农房损失主要由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火灾等因素所致。实际上,广大农户每年遭遇的这些自然灾害都可以在事前被预警,农民可采取相关预防措施来降低损失、平衡风险。但从目前看,针对灾害的预警机制仍然处于不成熟阶段,面对灾害农民只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而灾前对住房的预防措施缺位往往导致遇险房屋受损严重。

(五)保险意识因素。尽管当前农村基础建设正逐步完善,科技网络设备的农村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但在偏远农村信息仍不完全畅通,“留守”的中老年农民群众对保险的认知水平普遍偏低,导致广大农村农民群众仍未全面建立起风险防范意识,甚至对保险行业仍存在认识误区。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打造农村住房保险队伍。由于目前农村住房保险以户为单位需要进行实名制资料收集工作,故急需组建一支更壮大、更专业的保险队伍。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的发展丞待构筑农村网络平台,建立起由劳务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营销员、农村专职干部、农村兼职干部等组成的协保、协赔队伍,助力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

(二)完善参保房屋档案。每个保险标的现存价值不同导致保险人承受的风险不同。近年来农村住房保险责任已逐步完善,因此完善参保房屋档案成为辅助规避道德风险的又一方案。可在前期每年收集的农户户主资料的基础上,完善农房的年份、地理位置、材质、结构等基本信息,给后期理赔提供更全面客观的依据,从而降低道德风险。

(三)注重提高理赔人员素质。保险公司作为被保险人的风险管控机构,最应避忌“投保易、理赔难”问题。在涉农住房保险理赔环节的设计上,应最大限度地精简理赔手续,理赔条件不仅要合法也应合理;理赔员在遵守规则的同时也应具备自身的判断,对于确实因自然灾害出险的农房应合理地进行理赔。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4

一、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的意义及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保险惠农政策,让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惠及广大农村居民。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发展农村保险,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村保险保障程度”。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还提出,未来五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作为特殊的社会风险管理工具,保险可为“十三五”规划中的精准扶贫提供助力,在金融扶贫领域与时俱进地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①的独特作用。地处台湾海峡西岸的福建省长乐市,是一个火灾、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在历史情结和现实因素等的交织影响下,当地农村地区经济长期相对不发达,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导致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也较弱。大力推动发展农村住房保险,对提高当地农业生产力及保障农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农村住房是农村居民的最为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长乐市广大农村仍普遍存在以木材为主要框架混合泥土筑成的农房,一旦遇到重大自然灾害,这些农房往往受损严重,同时落后的经济条件也延缓了灾后重建家园的进度,长此以往农民难以脱贫、因灾返贫成为农村“魔咒”。因此,持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成为精准扶贫首要任务之一。2016年10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公司(下称“人保财险长乐支公司”)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推进全辖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其在“致农民的一封信”中明确了农村住房保险的对象,通俗地区分了保险类别,细化了理赔标准,规范了理赔程序。以上实施方案中最令人瞩目的当属区分了农村住房保险的类别,创新了保费分担机制,将保费承保方式分为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一方面,基础保险保费仍然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农户个人免缴保费;另一方面,新增的叠加保险保费规定为每户12元,由省市县财政、农户个人分别承担。以上实施方案中还规定全省所有的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免缴保费,且能自动享受叠加保险理赔。参与叠加保险的农户向保险公司的索赔金额上限也由原来的1.3万元上升至最高2.8万元。农村住房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台风、暴风、暴雨、泥石流、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或者其他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农村住房保险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从长乐市所涉及的保险对象范围看,仅包括房屋坐落于长乐市广大农村乡镇或者行政村,且拥有长乐农村户籍的农户;对于不长期居住或者属于“一房多户”的农村居民,只要满足条件均可列为保险对象。农户受灾后应及时向中国人保财险服务热线95518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及时派遣查勘人员至现场核实受灾情况及损失程度,理赔人员须在接到农户理赔材料后的10日内及时进行理赔,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户财产损失,保护农户的财产权益。截至2017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实现农村住房叠加保险保费收入199余万元,共16.59万户参与投保,向保险公司转移了41.47亿元的保险风险(见表1)。

二、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试点面临的制约因素

(一)运营监管因素

一方面,长乐市地处东南沿海地区,多山且农村覆盖面积广,农村人口居多,导致每年保险公司的农村住房保险承保工作冗杂繁重。作为政策性保险的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采取“政府补贴扶持、农民自愿投保、保险公司运营”的方式,保险公司是运营的主力军。以福建省长乐市为例,人保财险长乐支公司作为地级市县级支公司,不仅自身工作繁重,分散各地的广大农民群众也存在许多不便。另一方面,当有限的人力投入收集并整理承保数据时,数据就难以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先期承保工作的真实性将影响后期理赔工作质量。

(二)道德风险因素

保险总是与道德风险相伴而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保险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往往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利用自身优势给处于信息劣势地位的一方带来不利后果。对于现有农房使用状况,农户作为房屋所有者必是信息优势方,这种情况下始终存在着农房是否是因为保险责任而进行理赔的争议。在以往理赔案例中,存在部分农民利用自然灾害等保险责任,制造出房屋自身年久失修却利用因遭受当前灾害倒塌的假象来骗取赔偿款。如何实时有效规避道德风险,成为经办财险公司理赔队伍目前急需破解的一道难题。

(三)理赔管控因素

据调查,农村住房保险因责任细化后部分出险标的面临理赔难问题。农户房屋受灾后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提供理赔所需材料才能进行索赔补偿金,但索赔须以出险原因属于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范围为前提。以福建省长乐市为例,长乐气候温暖湿润,一年四季降雨较为集中,而长乐农村地区农房整体结构多为木材搭建的,还有极少数农户住房的屋顶纯粹是由茅草铺就的,导致农房因雨情出险的案件占据多数。但是保险责任中暴雨的标准为16mm/1h、30mm/12h、50mm/24h,这就出现房屋出险了但是因实际雨量达不到标准雨量而无法理赔的情形。理赔标准的细化使得在索赔有据可依的同时却面临理赔难局面,使农民不能及时弥补因灾遭受的家财损失,也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阻碍。

(四)灾害预警因素

长乐农房损失主要由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火灾等因素所致。实际上,广大农户每年遭遇的这些自然灾害都可以在事前被预警,农民可采取相关预防措施来降低损失、平衡风险。但从目前看,针对灾害的预警机制仍然处于不成熟阶段,面对灾害农民只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而灾前对住房的预防措施缺位往往导致遇险房屋受损严重。

(五)保险意识因素

尽管当前农村基础建设正逐步完善,科技网络设备的农村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但在偏远农村信息仍不完全畅通,“留守”的中老年农民群众对保险的认知水平普遍偏低,导致广大农村农民群众仍未全面建立起风险防范意识,甚至对保险行业仍存在认识误区。

三、对策建议

(一)着力打造农村住房保险队伍

由于目前农村住房保险以户为单位需要进行实名制资料收集工作,故急需组建一支更壮大、更专业的保险队伍。现代新型农村住房保险的发展丞待构筑农村网络平台,建立起由劳务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营销员、农村专职干部、农村兼职干部等组成的协保、协赔队伍,助力保险公司开拓农村保险市场。

(二)完善参保房屋档案

每个保险标的现存价值不同导致保险人承受的风险不同。近年来农村住房保险责任已逐步完善,因此完善参保房屋档案成为辅助规避道德风险的又一方案。可在前期每年收集的农户户主资料的基础上,完善农房的年份、地理位置、材质、结构等基本信息,给后期理赔提供更全面客观的依据,从而降低道德风险。

(三)注重提高理赔人员素质

保险公司作为被保险人的风险管控机构,最应避忌“投保易、理赔难”问题。在涉农住房保险理赔环节的设计上,应最大限度地精简理赔手续,理赔条件不仅要合法也应合理;理赔员在遵守规则的同时也应具备自身的判断,对于确实因自然灾害出险的农房应合理地进行理赔。

(四)建立防灾预案机制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5

我县针对全县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理条件比较复杂、群众防灾避灾意识薄弱、缺乏应急抢险知识的情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宣传单以及在圩镇人员较密集的场所、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永久性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同时,广泛普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重点有选择地把《防本资料权属文秘家园查看更多文秘家园资料洪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政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介绍。特别是以普及提高群众应急救灾抢险知识为重点,用图片和示范讲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宣传,使应急救灾知识家户喻晓,增强了群众的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减少诱发山洪灾害的人为因素。

二、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灾责任。

我县建立了防灾救灾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防御山洪灾害的第一责任人,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县、乡、村,逐级签订防御目标责任书,分区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并在汛前进行公示。县里成立了由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建设、民政、地震、气象、农业、林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国土资源、水利、农业、建设等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等工作,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乡镇也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做好全县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的合力。同时,对于在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中因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警不及时等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防治结合,切实抓好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建立科学的防灾预案,健全山洪灾害应急机制,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在源头上切断山洪灾害隐患。

(一)、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订防灾预案。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每次组织的防汛安全检查中,把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会同农业、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制订防治规划,重点对山坡、陡坡下建房居住的群众进行调查摸底,找出隐患点,逐户造册登记,分级分部门建立台帐备案,详细制订《我县汛期山地灾害防灾预案》。至目前为止,已登记在册的全县隐患点住户有547户,大多数分布在门岭、高排、晓龙、永隆、中村、洞头等山区乡镇,并把山洪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四种,分别设置不同的警示标志,再按等级制订防灾避灾措施和应急抢险预案。县、乡两级防汛机构及时收集分析山洪易发区雨、水灾情的信息,当降雨强度达到中至大雨等级时及时发出警报,各级、各部门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按预案做好各项“防、避、撤”准备;当降雨强度达到暴雨等级时发出危险警报,各级、各部门责任人立即按预案组织危险区人员避险撤离,做到有备无患。去年3月下旬,筠门岭镇连降暴雨,几个村多处发生山体崩塌、滑坡,盘古村陈昌胜家屋后时有轻微的崩塌出现,镇村干部发现后及时动员并帮助他砌好了挡土墙,避免了灾害的进一步发生。

(二)建立应急机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我县根据《我县汛期山地灾害防灾预案》,建立了全县山地灾害应急机制。山洪灾害易发区的乡镇建立汛期防御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接到雨、水、灾情信息和上级预警令时,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最短时间内传递。有灾害隐患点的村委会安排1-2名村组干部担任专职预警信号发送员,统一用敲锣的形式为预警信号,保证预警信号传递不留死角。一旦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做到转移有线路、避灾有地点、生活有着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今年8月15日-17日,连续暴雨袭击的珠兰乡杉坑村石碣组池传升等13户紧挨屋背的山体出现裂痕,经现场勘察山体裂痕长度达74米,垂直高度18.1米,如出现滑坡将严重威胁13户人家、54口人的生命安全和76间房屋(2600多平方米)财产。情况紧急,险情就是命令,乡党委、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听取汇报了解分析险情,当即召集了全小组村民和现场的乡、村干部紧急会议,采取了果断措施;第一,切断坡上水源,把屋后坡中耕田的积水全部排干,使其不再有渗流。第二,村民应做好搬迁准备,先把屋内的重要东西搬开,尽量减少一些财产损失。第三,村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主动防灾避灾,在下雨天要远离危险房屋,特别是紧靠滑坡处的一排房屋绝对不能再住人。尤其是晚上要轮流值班,值班人员由包村干部负责安排,密切观测,发现险情敲锣报警立即撤离。第四,要求村民要克服重重困难,像当年防地震般的提高警惕,暂时可在就阔地面搭建临时简易毡房,避开危险期。为了确保危险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此次的搬迁人口户数之多,给整个搬迁工作增加了难度,有些村民由于对灾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面对十多年的房子一时间难于舍弃,更有甚者为了达到不搬迁的目的,故意向政府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竟拿出三峡移民的政策来作比较等等。难度之大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谢赣健县长带领相关部门领导先后多次亲临现场为搬迁工作作出部署春节后陶敏芳副县长深入实地现场办公。首先由县政府给予每户搬迁村民3000元的搬迁补助(现已到位),另觅新址搞新村规划,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只收工本费,不收审批费。二,将裂痕处的12.8亩耕地列为退耕还林,同时落实新村规划,将就近的一块平整地列为退耕还林。三、为一些生活较困难的农户联系小额贷款,以解决建房资金不足和目前的生产生活问题,退耕返林后的村民可优先推荐到本乡万亩果园基地搞种养业。通过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最终村民还是从长计议,认识了搬迁的紧迫性、重要性,加上政府一系列的搬迁优惠政策,村民在理解了政府的同时,有着由衷的感激之情。舍弃危险房屋后,不久村民将搬入漂亮的新居,过上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筠门岭镇竹村朱元贞家,去年在汛前检查中发现其房屋背后坡又高又陡,山体极不稳,极有可能发生泥石流,如不及时搬迁,遇有暴雨时,整栋房屋都会被泥石流淹没。由于该村民年纪大,存在留恋祖业的心态和侥幸心理,死活不愿搬。镇村干部领导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老人带领全家顺利撤离了危险房。5月份的一场大暴雨把他家的后墙及灶台全部推倒,因预警及时,人员早有准备,未造成任何伤亡。事后,他被政府的应急措施所感动,主动要求镇村干部帮助他选好建房地址,重新建房。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6

【正文】

2021年上半年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谋划 上半年,县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地震局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突出灾前预防,重视风险防范,强化综合治理,统筹。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幅度提升,防震减灾工作为凤台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工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依法监管,落实工作职责

自2020年安徽省开展建设工程执法检查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对全县医院、学校及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进行了执法检查;2021年上半年,根据2020年检查中上报未按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单位进行了图纸复核,切实落实部门职责。

5月17日,为进一步做好凤台县经开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等工作,淮南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天超带队,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杰、县地震局长赵峰主及市县局业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凤台县经开区开展地震区评现场监管。

二、地震监测

一是保障地震监测设备运转正常,向省、市地震局发送地震前兆数据。二是新建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凤台基本站,基建工程部分已完工,预警工程仪器设备已完成进场,待下一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三是抓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全县地震宏观信息点每天照时上报观测信息。

三、部门协调,开展应急演练

5月19日,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急自救能力,县地震局与实验一小联合开展中小学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演练中学生在教师的组织下按照既定的路线有序撤离,集中在学校操场中央。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有条不紊,未发生推挤、踩踏事故,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5月25日,淮南市、县地震局会同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城关镇菜市社区开展地震、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物业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地震、消防避险自救互救安全意识和技能,为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一是利用3.14、4.9、4.14日科技三下乡契机,深入关店、杨村、古店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进基层活动;二是利用国家安全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三是利用凤凰台报纸开展凤台地震工作纪实及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开展防震减灾电影进社区活动,普及地震应急避险知识;五是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精忠中学)活动,把减灾知识传递到教师和学生中,切实增强他们应急避险能力;六是在6.1儿童节当天,组织留守儿童参观防灾减灾科普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留守儿童自防自救能力;七是组织开展线上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及微信朋友圈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八是制作凤台地震工作和震情,在地震局政务公开网进行,使群众从互联网了解我县地震工作及震情;九是利用食品宣传周活动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面;十是利用唐山地震纪念日组织开展“普及地震知识、科学避震减灾”专题讲座,进一步普及地震应急避震知识,提高地震应急避险参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带来的伤害。

五、组织开展省级综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4月19日、5月6日,为认真做好凤台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提升城乡社区在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中的防范及应急抢险能力。县地震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科协、县红十字会深入创建社区,现场指导创建工作。

6月2日,县地震局会同应急、气象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授牌,通过创建带动全县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提升。

六、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综合评估等工作的通知》(淮抗震指办[2021]1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县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信息采集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年度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全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管理平台。

七、会同应急等部门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县地震局完成前期政府灾害管理能力和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录入工作,为下一步风险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自六安、合肥肥西及近期新冠病毒发生后,县地震局切实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召开会议对疫情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单位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有效降低传染风险,现全局除一人身体原因无法接种外,其他人员已全部开展疫苗接种。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及谋划

(一)继续加大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力度

1、积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防震减灾宣传,利用党校青干班培训的机会向领导干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使其全面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认知度,让各级领导干部加深对地震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更加有力地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提高地震应急指挥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干群宣传预防地震知识《地震来了怎么办》,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认真办好《凤台地震工作》与《震情》内部期刊,提高防震减灾工作的透明度。

3、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和时段,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普及地震基本知识和防、抗、救知识。

(二)继续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及值班工作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7

我区地形条件相对复杂,地形起伏较大,表层风化严重,在降水、震动等自然因素和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影响下容易产生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房屋斑裂等地质灾害。我区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中央村、大尚村已发现地面塌陷、房屋斑裂等地质灾害。我区南部丘陵由于部分村民乱采滥挖地表粘土,容易造成边坡崩塌。另外,已关闭的矿山开采企业,也存在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

二、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和隐患区的划定

鉴于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来势猛、预测防治难等特点,为加强监测与防治,把矿山企业较集中的王村镇李家疃村、大史村、中央村、大尚村划为地质灾害“危险区”;王潍公路王村段以南至淄川界以北的宝山区域,王村铝土矿、璞泰粘土矿、天三立粘土矿、苏李粘土矿、杨古粘土矿矿区范围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原八三厂焦宝石矿采空区、原南郊镇贾黄粘土矿区划为地质灾害“隐患区”。

三、主要灾害点(隐患点)的分布、影响范围、威胁对象及防治对策

(一)王村镇李家疃村采空塌陷。李家疃村位于王村镇西南部,处于原煤矿采空区范围内,居民302户865人,该村已有30余户村民房屋墙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斑裂和地面裂缝,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墙壁斑裂和地面裂缝已趋于稳定。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二)王村镇大史村地面塌陷及房屋斑裂。大史村位于王村镇东南部,处于东泰有限公司(原岭子煤矿)采空区范围内,居民430余户1270余人。份以来,由于地下采矿导致该村出现房屋斑裂、地面缓慢下沉和裂缝等地质灾害,地面沉降带穿过该村,趋向由南向北延伸,并向东西辐射。该村的所有房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出现了斑裂现象,最大裂纹宽度达到了10多厘米,在王村镇政府的组织下,已对房屋斑裂较重不适合居住的10余户村民进行了搬迁避让。到目前为止,大史村村民的房屋斑裂、地面下沉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一直持续缓慢发展变化。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王村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大史村新村建设,年内将完成整体搬迁任务。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2、对危房设置警示牌;3、对房屋出现大面积斑裂,影响村民安全的,要采取措施,及时实施搬迁避让;4、要安排人员驻村昼夜值班,随时监测塌陷区及周边房屋的变化情况,发现灾情加重,应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5、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大史村整体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搬迁任务,消除地质灾害对村民生命财产的威胁。

(三)王村镇中央村、大尚村地面塌陷及房屋斑裂。中央村、大尚村均位于王村镇中部,处于东泰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中央村开始出现房屋斑裂现象,裂缝较小,目前涉及13户,房屋斑裂去年发育较强烈。大尚村最早于开始出现房屋斑裂现象,截止底涉及30户,其中有3户已划为危房户,多数房屋斑裂仍在发育中。

防治对策:1、王村镇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查明中央村、大尚村的房屋斑裂形成的原因,明确责任主体;2、要明确监测人员,强化监测巡查,发现险情迅速上报;3、对危房设置警示牌;4、要做好房屋斑裂较重村民的避险工作。

(四)王村镇古城耐火原料厂岩石潜在崩塌。王村镇古城耐火原料厂岩石潜在崩塌位于王村镇苏李庄东南,坡度为63.5度,高4米,其下为长石砂岩,威胁人数12人,威胁财产50万元。近几年来均处于稳定状态,仅有小块岩石剥落。

防治对策:1、王村镇要在对崩塌隐患点岩石实行削放减载的基础上,加强防护工作;2、严禁人为开采活动;3、设置警示标志,汛期加强监测和警报。

四、组织领导及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防治任务逐级明确到人,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够及时进行抢险救灾。

(二)广泛宣传,提高防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8

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认真贯彻学习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树立震情第一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切实提升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处置能力。

二、加强震情跟踪研判

按照省市震情短临跟踪和会商研判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汇总上报观测资料变化情况、核实分析异常、会商研判震情,提升震情跟踪研判规划水平。进一步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加大会商力度,持续提升震情会商科学水平。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及时向县政府报送震情信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地震安保工作。

发现重大异常或突发震情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核实、及时会商。(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特殊地震事件和特殊时段的地震安全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进一步健全防震减灾网络体系,完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实时更新充实“三网一员”数据库,确保群测群防工作在减轻地震灾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村屯)

三、加强应急响应准备

结合我县实际,修订完善县地震应急响应预案,理顺应急处置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应急值守,预置应急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响应检查和演练,做好快速派出现场工作队的各项准备。

(一)完善预案和联动机制

修订县地震应急响应预案,落实岗位职责,理顺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装备专项训练。认真做好人员、装备、技术系统等应急准备各项工作。加强与龙岗火山监测站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应急联动等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及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强化系统内部地震应急准备

强化地震应急现场防护装备储备。做好地震应急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定期开展系统巡查和联调测试,保障震情跟踪工作物资装备需求。做好应急指挥系统的技术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强化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重要时段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局各科室人员及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四、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建立地震灾害防治业务数据库,夯实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基础。

强化县政府履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主体责任,将县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加强对县地震灾害防治工作指导。(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开展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配合省地震局做好地震构造图、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区划图的编制。(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区域房屋抗震能力初判工作,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业务数据库。(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6月31日)

五、加强新闻宣传与地震科普

(一)健全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及时准确地震信息,科学引导社会舆情,积极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二)加强对地震谣言的跟踪监控,有地震谣言发生时,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地震谣言,消除地震谣言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全局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三)不断加大地震科普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地震科普宣传活动,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节点时段广泛普及地震科普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防范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应急保障中心、部分科室、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六、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度县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9

一、安全度汛责任履行情况

20__年度,普陀山“三防”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年度“三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深化监管、以防为主”的“三防”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按照《20__年度安全度汛责任书》的要求,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防汛防旱防台工作。经全山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来山香游客和本山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今年“三防”工作的全面胜利,经过自评,基本达到满分。

二、年度三防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普陀山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未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方面得益于天气的帮忙,另一方面与我山认真抓好各项防御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主要从组织、责任、措施等方面着手抓早、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年度“三防”工作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一)落实责任,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省是台汛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由台汛引起的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分布广,危害大。因此,做好灾害预警和防汛抢险工作,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山已逐步完善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三级“三防”责任制体系(管委会、镇、社区),年初我们又根据人事变动,对三级“三防”指挥体系进行了调整补充,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同时,我们为了进一步完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重新编制了《普陀山防汛防旱防台工作预案》,对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在汛期来临前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对普陀山现有海塘、水库(山溏)、河道、矸闸等相关水利设施的责任单位、监管单位、责任人重新进行了定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了我山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

(二)周密部署,狠抓信息保障工作。信息的畅通及时是快速反应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筹集建设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步伐大为加快。入汛前,我们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年度三防工作会议,总结回顾上年度三防工作,分析今年工作形势,对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入汛后,各级三防指挥机构和相关管理单位都进行24小时昼夜值班。各值班人员严阵以待,密切注视汛情动态,及时掌握风情、汛情、雨情和灾情,随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畅通。今年,我们充分依托普陀山防汛会商系统这个工作平台,发挥其在“三防”工作中的预测、分析、沟通作用,特别是在遇到台风、汛情时,为进一步做好实时指挥决策,由“三防”指挥部随时召集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商,直接听取省委、省政府和省、市防总对抗台防汛工作的指示,并根据灾险情的变化研究部署抗洪救灾对策,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有关单位、部门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三)落实措施,及早做好防灾准备。我山历来高度重视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抗台抢险应急物资准备及管理工作。今年,我山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存在问题的“三防”设施进行了修缮,对司基畈长河重新进行了疏通、清淤。同时,我山还投入10余万元,积极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数据普查,全山共普查房屋1563户(除旧庵堂及未批自建房外),普查率72.9%,查出较差的81户,差的23户。邀请市房屋鉴定委员会对我山的防台避险场所重新进行了鉴定,落实防台避险场所3处。并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总体要求,精心布置,严格督促,从早准备,从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指导方针,我山已落实“三防”指挥部物资储备点3个,常年储备相当数量的麻袋、编织袋、帆布、木板、救生衣、安全帽、尼龙绳、油毛毡等防汛物资和救生抢险应急器材,遇到险情时可由“三防”指挥部直接调用。在物资管理调度上,强调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以管委会、镇、社区、村分级储备、分级保管、分级调度、分级补充的新的管理体制,应急运作的效率大大提高。

(四)加强督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汛前、汛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下发检查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管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分头组织全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全山水库、海塘、防浪堤、在建工程、“三防”物资储备等有关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今年汛前、汛中,管委会三防办组织开展“三防”安全检查15余次,发现各类隐患25处,均已落实整改措施。与此同时,管委会领导也高度重视,入汛前后,蒋书记、薛主任、徐副书记、周副主任、章副主任等领导先后深入到重点水利工程和社区,多次检查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五)众志成城,全力做好防台工作。今年汛期内,台风对我们地区的影响比较晚,但强度都比较强,且时间跨度大,在10月份还有超强台风(罗莎)对我们舟山地区造成较大的影响,这是历年来少有的。每次台风来袭,我山都紧紧围绕“不死人、不伤人,少损失”的目标,积极应对,认真

宣传,广泛发动,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全力做好防台各项工作。

以13号超强台风(韦帕)的防御工作为例。由于今年13号台风生成时间短、发展快、风力强、降雨量大、预测正面袭击的可能性大等特点,管委会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这次防台工作,时刻关注分析台风发展动向,并根据省、市防指通知要求,分别在9月17日、18日连续4次召开全山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台紧急视频会议,认真听取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及防指成员单位的台风形势分析和防台工作部署,管委会党委书记蒋宝华、副主任章毓法也分别对防台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责任。管委会主要领导带领全山“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分3组对全山各重点部位检查指导工作,并到各自联系的社区督促抓好各项防台工作,各有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台风临近期间,指挥部总指挥坐阵指挥防台,其它领导每人分片包干一个社区范围的防范工作,各成员单位一把手都在岗到位,镇、社区、村负责人各自进重点区域检查部署。当晚全山有1500余人参加防台值班。

根据台风发展动向,我们及时启动防台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工程及财物安全。一是组织转移危房、地质灾害下游的民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等各类人员,转移人数639人;安全疏送离山游客11600人。同时做好滞留普陀山约1500人香游客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滞留香游客的安全。期间,管委会蒋宝华书记、薛剑波主任、章毓法副主任等领导还多次到现场指挥人员转移工作,并到社区、单位等避险场所看望、慰问转移的群众、民工和外来人员。二是组织交通船只和民用船员回港避风,安全转移船上人员73人。三是已明确的山塘、水库、码头、海塘巡查人员全部到现场巡查。四是根据各在建工程实际,落实专职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保安措施。五是及时关闭了千步沙、百步沙公园、浴场、潮音洞、梵音洞等4处危险景点。五是组织抢险队伍,落实管委会机关、驻山海陆部队、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行政执法分局、房地产管理处等8支抢险突击队伍,共有抢险队员240余人,在原地随时待命。这次台风最终虽然没有对我山造成大的损失,但可以说检验了我们的指挥系统、应急能力和工作措施,特别是大规模的人员转移,在我山也是少有的,可以说是一次防台应急大演练,为以后的防台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20__年,我山的三防工作虽然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在每次台风警报后,我山根据上级防指的统一部署,提前组织人员对居住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庵堂和临时工棚内的本山居民及民工进行转移。但对在什么情况下居住在什么等级房屋中和那些地段的人员必须转移不够具体,多次转移后,很多群众和民工认为台风不会真正登陆,不会对其有影响,政府部门是为了转移而转移,逐渐产生了抵触情绪和逃避方式,思想工作难以做通,人员转移难度日益增加。

二是游客疏散受地域条件限制。首先是交通条件限制。普陀山是海岛,如遇十级以上风力,至外岛和大陆的客运船只将全线停航。特别是在台风期间无法及时将急重伤病员运送出山抢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其次是场地限制。普陀山客运码头虽经改造,但在重大节假日遇到台风天气,客运站室内候船场所容量远远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

三是老庵堂防御能力差。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普陀山一部分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还继续居住在老庵堂中,老庵堂都已年代久远,且都是土石、木质结构,防御能力差。管委会近几年虽投入资金对个别老庵堂进行了整体改造,但大部分老庵堂还未列入规划,未进行过改造,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容易产生土石流失,墙体、屋顶倒塌,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隐患。

自然灾害房屋风险普查例10

【内容提要】本文侧重从民政角度对城乡统筹下的城市救灾政策进行分析,主要回顾了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从灾后重建、细化补助政策、保险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民政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的实践与突破

民政救灾工作的传统做法可以通俗地归纳为“三救三不救”,即救农村不救城市、救生活不救生产、救个人不救集体。1997年民政部《灾情统计、核定、报告暂行办法》(民救发[1997]8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受灾范围,是指因灾农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和正常生活秩序遭到破坏、农牧业受到损失的地(州、市)、县(市、旗)、乡(镇)、村的数量。该条所明确的灾情统计的范围即为农村,也就是说当时民政部门统计灾情只统计农村,因此,根据灾情下拨的救灾款也只针对农村。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以及一些重特大自然灾害对城市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城市救灾问题日益突显,民政救灾政策也相应做了很多调整,在城市救灾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

1、在救灾实践上的突破。2008年春节期间,我国南方发生严重低温冷冻和冰雪灾害,我国首次将公路、铁路滞留旅客纳入灾民生活临时救助范围,由各级民政部门向滞留旅客提供食品、饮用水和御寒毛毯、衣被等生活物资,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又首次对因灾遇难人员家庭(无论城乡)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并制定了过渡期救助项目,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过渡性安置的对象是“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对于这部分城乡居民,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要帮助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政策到期后,对于生活困难仍需救助的灾区群众,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冬春灾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在职能设置上的突破。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民政部,在内设机构设置上,民政部设立农村社会救济司,主管全国农村的救灾工作。此后,根据业务工作的发展,民政部农村社会救济司相继更名为救灾救济司、救灾司。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2号),民政部在减灾救灾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有: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灾情,管

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从职能设置上看,民政部门不再局限于农村救灾工作,而是扩大到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

3、在立法方面的突破。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民政部起草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灾害救助工作的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经2010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文中所称的受灾人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具体而言,受灾人员不分城乡,不论国籍和户籍,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生产生活受到影响,政府都应给予救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还规定了“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这就为民政部门制定各项城乡救灾补助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前救灾政策在城市救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政策不明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释义》对该条的解释是:“民政等部门负责审核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但目前民政部救灾司的职责设置是“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该条文只提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未提及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因此,《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虽赋予民政部门给予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补助的职能,但在实践中无法落实,民政部门还主要是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进行补助,而对城市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问题,还存在法律衔接上的空缺。

2、救灾补助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近10年来,中央级救灾补助标准不断细化,具体补助项目情况见下表:

救助项目

中央补助标准

城乡区别

补助项目与标准调整年份

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一般受灾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000元。高寒寒冷地区:对因灾倒房户户均补助1.4万元,损房户户均补助1400元。

只补助农村

2002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

过渡性生活救助

国家启动三级或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向“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国家启动一级或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按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的标准实施过渡性生活救助。

城乡一致

2010年确立

紧急转移安置

台风灾害:按照人均90 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其他灾害:按照人均230元的标准帮助紧急转移安置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11年

旱灾救助

对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按照人均60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城乡一致

2011年确立

冬春生活困难补助

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人员,按照人均90元标准安排口粮补助资金,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酌情考虑。

城乡一致

2002年、2006年、2007年、2011年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对因灾遇难人员的家属,按照每位因灾遇难人员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城乡一致

2009年确立

从表中可看出,目前中央救灾补助标准较10年前已细化了很多。但我国幅员辽阔,城乡差别巨大,统一按此标准还很难满足实际需求。另外,不同种类灾害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同,灾害救助的内容和重点存在差异,救灾补助政策还需根据不同灾种的特点,在救助内容和补助标准上进行细化和区分。如低温冷冻、风雹灾害不易造成人员死亡和倒房,较难启动中央的应急响应,中央也未明确这两种灾害的补助标准,基层政府对这两种灾害的补助难以规范。

3、住房保险主要倾向农村。目前,住房方面的政策性保险能覆盖城乡的还很少,多数地方实施的都是农村住房保险。如福建省民政部门牵头实施的农房保险,由政府出资为全省农村住房保了险,农户一旦受灾,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得到相应救助。但城市中一些棚户区,低洼地带的房子及一些城市特困户的房子未能纳入保险范围,在受灾时得不到救助。

4、火灾救助政策需完善。目前,城乡的一些火灾事故使群众遭受严重损失,但火烧民房所造成的灾害绝大多数不因自然现象引起,不属“自然灾害”的范畴,因此,火灾灾民无法纳入民政救助的灾后重建,无法得到民政部门的灾害救助资金,只能通过临时救济渠道得到有限的救济。由于火灾发生的不可预测和无征兆性,与因自然灾害造成毁损资产的灾民相比,绝大多数火灾灾民的损失大大超过自然灾害的受害灾民,有的甚至是倾家荡产,但得到的补助却远不如自然灾害受灾灾民

完善现行救灾政策的建议

1、城乡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统一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目前,有的地方的城市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建议城乡的住房灾后重建工作都改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主要理由如下:一是在对重建对象的认定上,由民政部门负责,执法主体不合格,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住建部门有专门技术人员,有资格对住房是否需拆除重建,还是维修后可继续使用作出鉴定,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不具备这一资格条件。二是住房重建过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证件办理,以及一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主要都与住建部门的职责有关。三是灾后重建对象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社会中的低收入群体(高收入群体一般住房条件好,房子不易因灾损毁),靠自身能力在城市中买房比较困难,如何将灾后重建政策与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衔接起来,住建部门在这方面有优势。

2、细化救灾补助政策。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认定会越来越准确,这也要求民政部门的救灾补助标准越发细化。一是要区分灾种,兼顾中小灾害。二是要考虑城乡差别,城市生活成本一般要高于农村,城市的灾后重建成本也比农村高,对城市特困户的救灾补助应比农村高。三是要考虑基层的落实问题,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的补助政策还未形成良好衔接,当前政府救灾资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但中央救灾补助资金只在启动国家救助应急响应机制的前提下,才向灾区予以投入,而地方救灾资金普遍有限,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遇到启动不了上级响应的灾害,政府的救济就存在随意性,影响了救灾工作的效果。从实践中看,引入政策性财产保险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较好办法,保险理赔是以保险协议中的赔偿条件和赔偿金额等合同条款为标准的,无论大灾小灾都一样要按标准理赔,损失的补偿可以确切预知,并且与灾民的损失基本对等,便于实现补助的精准化。

3、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推进政策性保险的城乡一体化,可为以后统一实施巨灾保险打下基础。城市住房普遍建设标准比农村高,抗风险能力比农村强,所以目前政策性住房保险多针对农村住房,但城市中也有部分住房条件很差,住户也很贫困,若能将这些住房也纳入保险范围,可减轻政府的压力,促进社会的和谐。为此建议:在已实施农村住房保险的地方,可考虑先将城市低保户、城市重度残疾人的住房整合到农房保险中,这部分特困户的保费由政府承担,房屋受灾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以后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全部投保;或是将城市中特困户的住房及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