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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模板(10篇)

时间:2024-03-22 14:55:33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1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

长期以来,大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严重,近些年我们常常听到类似于“癌症村”这样的词,从现有的报道中不难发现绝大部分“癌症村”的形成都与污染密不可分。

1.水体污染成为最重要污染。就目前而言,造成农村水体污染主是两个方面,工业废水污染和农业自身污染,其中以工业废水引起的水体污染最严重,它含污染物多,成分复杂,因工厂种类不同而千差万别,即使是同类工厂,生产过程不同,其所含污染物的质和量也不一样,不仅在水中不易净化,而且处理也比较困难。农业自身的污染是由于土壤的松动,在多雨的季节,大量泥沙被冲入水体,造成水体的浊度上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大量的农药、化肥无节制的增加、使用,除少数被吸收,其余大部分最终进入农村自然生态系统,主要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而形成水污染。

2. 固体废弃物污染向农村蔓延。固体废弃物指的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物,如采矿业的废石、尾矿、煤矸石;工业生产中的高炉渣、钢渣;农业生产中的秸秆、人畜粪便;城市垃圾等等。若不及时清除,必然会对大气、土壤、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使疾病迅速传播,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每年不计其数的固体废物被运往城市周边,有的被无害化处理如填埋,有的则任意堆放。那么我们的城市周边是什么? 广大的农村地区! 也就是说这么庞大的垃圾正在源源不断的运往农村地区。如果这些垃圾不经过妥善处理,将对农村的环境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3.大气污染走向农村。大气污染通常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就目前而言,我国农村地区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两个。第一,生产生活污染。近些年我国农村地区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农业秸杆不再作为农民的主要燃料,除部分用作饲料外,很大一部分被焚烧,引起大气季节性污染;煤,尤其在北方地区的冬季成为农民的主要燃料,大量的一氧化碳,氮、硫化合物气体进入大气,造成污染。第二,工业废气污染。大量工厂搬到农村,伴随而来的是大量工业废气的排放,其中以炼钢厂和火电厂最为严重,直接带来农村大气污染。

二、农村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1.农村环境保护机构的匮乏。在农村环境政策方面,强制性规范少,而一些奖励性环境政策法规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又相矛盾,所以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缺乏法律支持和民意支持。来自多方面的干涉使基层环保局感到力不从心,许多时候为了保证地方的经济发展,环保局不得不妥协,从而导致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

2.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的治理,通常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 末端治理,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他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城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规模性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3.环境意识淡薄。由于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比较淡薄 ,对垃圾给环境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 ,随意投放垃圾成为习惯 ,造成农村垃圾污染日益突出。同时从农民本身来看 ,受自身文化、素质所限 ,农民对环境污染的发生、危害 ,不是很清楚。在他们看来 ,只有从工厂排放出的有毒废水 ,或从烟囱中冒出的各色烟尘才叫污染。他们搞不清周围的禽畜养殖场、屠宰场、皮革作坊的行为是否属于环境污染。他们当然更不能相信自己的农业生产也造成了环境污染。

三、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建议

1.综合配套、多管齐下。为了保护农村环境,可以通过政策法规的倾斜,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农村环保机构。应该扩大农村地区的环保人员编制,并增加农村地区的环境监测机构的布点。可采取增加补贴的方式鼓励在农村地区工作的环保人员,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物质基础,防止污染累积效应导致的环境污染治理难度增大。完善环境侵权的行政处理机制,加大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

2. 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招商部门在引进项目时,要着重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项目。发改、经信部门在立项、备案过程中要把好关口,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立项。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中要提前介入,对“十五小”、“新五小”以及污染严重的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等的项目一律不批,防止产生新的污染源。引导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入工业园区,促使其形成产业群,以便集中建设治污设施。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农村环境卫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其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转变不够,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差,对这些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考虑得不够。因此,提高人们的总体素质改变卫生观念是改善环境问题的关键。这需要我们有计划,有耐心地去进行,要常抓不懈。可以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在农村进行大量宣传,加强对乡村环境危机意识的宣传,用以约束规范村民行为,逐步养成自觉的健康卫生习惯。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2

关键词:农村;环境污染;治理

近年来,农村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农村的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资源污染,都给农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了沉重的压力。此外,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还往往与人口、经济发展等问题叠加在一起,使得环境矛盾冲突愈加明显,“三农”问题和其他问题也就更加复杂。

一、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1、工业污染严重

乡镇企业往往是以塑料、纺织、金属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等重污染企业为主。由此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想象的破坏。据调查,我国乡镇企业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工业污染排放量的比重己由世纪年代的增加到,目前,一些乡镇企业的废水、固废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接近或超过全国工业企业的以上。

2、农业污染加剧

化肥、农药的施用可以提高土地产出水平,但过量使用或使用不当,则会对人类生活和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甚或严重破坏。与此同时,随着农用地膜应用于我国大棚农业的发展,其使用量日益增加,农用地膜得不到及时的回收处理,是造成农村环境“白色污染”的重要原因。此外,秸秆焚烧是农村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我国农作物种植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植物秸秆,而除了少部分被回收,大量的作物秸秆都是被焚烧处理。

3、生活垃圾难以有效处置

据有关部门调查,每年产生的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有约51%的农民家庭是将生活垃圾直接倒入沟渠,有18%的人直接倒入农田,只有很少的人是将垃圾掩埋或烧掉。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垃圾的构成成分也日益复杂,由以前容易自然腐烂的菜叶、果皮等发展到塑料袋、废旧电池、农药瓶、灯管灯泡以及砖瓦渣土等的混合体,数量不断增加。再加上农村垃圾处理率低,根本无法自然降解,因此给生态环境造成严重负担。

4、城市污染向农村的转移

城市生态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正以污染产业和污染物质两种途径向城郊或农村转移。一些原先扎根城市的高污染企业被清除出场后,立即借助农村乡镇招商引资的机会,转移阵地迁往农村,让污染冠冕堂皇的“上山下乡”。最终,农村环境要承担来自城市污染和农村污染的双重压力,使原本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二、农村环境污染难以治理的原因分析

1、认识上的不足

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农民生态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导致农民环境意识差。这也决定了他们在无意识状态下,整体性破坏环境的劣根性,也直接影响了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进度。而事实上,“农民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3]此外,乡镇企业通常把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第一位,唯利是图,缺乏正确的环境观念甚至环保意识缺失。

2、制度安排上不合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实行工农产品“剪刀差”价格机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优先发展工业和城市建设。结果使农村社会、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停滞不前,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因此导致不少地方乡镇领导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没有正确认识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没有被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有时甚至为了招商引资不惜以牺牲农村生态环境为待机。

3、法律制定上的偏差

在环境治理问题上,农村与城市被放在同一框架体系下进行立法设计。然而,国家在环境污染治理的现实制度选择中受城乡二元化制度的影响,优先将立法资源、资金投入和机构设置等向城市倾斜,即在法律规定上把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排在了国家整体环境序列的末端。我国目前现行的环境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针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考虑不够。

4、资金及技术的不足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农村地区很难申请到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环境能力建设的扶持资金,绝大多数的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都投入到了城市和工业之中。因此,许多农村都存在着对资源擅自开发和盲目利用的情况。相应的,到2010年,我国农村领域出台的技术政策只有《农村生活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而各领域指导更为详细、实用性更强的技术指南并未正式出台。

三、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对策

1、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

我国的城乡二元化差异的社会结构,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深层次原因。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和城市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差距过大,经济社会领域广泛存在着二元化的结构。这种城乡分治战略的二元的社会结构的根本就在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在政策和地位上的不平等和不公平。这一“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社会问题反映在环境问题上,就是农村环境污染的日益恶化。

2、树立法治意识

当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关键。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体系主要是以《宪法》为体,以《环境保护法》、《污染防治法》和《自然资源保护法》为基础,以刑法、民法等法律中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规定及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订的法律规章为辅助。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体系比较分散,严重影响了我国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与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

3、明确社会责任

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肩负起保护环境的义务,有助于推进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也可以规避来自环保部门排查的压力,安心生产,并保持双方之间的良好关系,赢得市场优势和主管部门的信赖,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可以改善自身形象,整合公司己有资源,提高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绿色发展。而治理和改善农村环境,不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在相当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居民对环境保护认知的程度。只有身处其中的居民对自身环境予以重视并采取相关行动,农村环境才能得到根本的改善。

参考文献

[1]张笑归,刘树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河北农业科学,2009(4):101.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3

前言

农村环境常常被人们称作是城市生态系统的支撑点,但是却也是城市污染物的接受点。21世纪以来,我国大力改善城市环境,重点放在污染大的厂区的迁移以及城市内部的绿化面积的扩大,却将污染转移到了农村,特别是在城镇化程度比较高的发达地区的周边农村,这一问题更加突出。在诸多问题中,烈性农药的使用以及化学农药的滥用;工业上的废水,废气,废渣未经处理后随意排放;难降解的塑料的使用以及塑料用品的增加;人畜粪便等生活污水的混杂和排放等问题最为突出。

1.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分类

1.1 农业生产技术的现代化造成的污染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在农业生产技术上的投入比重逐年增长,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开发已经接近极限,因此绝大部分地区都采取对农耕地施用化学肥料来提高单位面积的产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使用农药量最高的国家之一。严重的白色污染还来自于塑料地棚的广泛使用,在大气中、河面、植被、土地上随处可见,削弱了农村降解消化的承受能力。由于农药等化学品的滥用,只有少部分被土壤吸收,大部分则随着雨水的冲刷和温度的改变逐渐分散在大气,地下水源和土壤和农产品中,影响着人类的安全,不断累积之后,极易造成土壤砂化,农产品质量下降,水源净化能力减弱,水体富营养程度加大,以及对牲畜的生存造成了很大威胁。

1.2 重污染,排放高的企业由城市向农村迁移

由于绿色城镇的生态建设目标以及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重污染,排放高的企业逐渐由人口密集的城市向人口稀疏,劳动力价格低的农村迁移。这些企业大多数是进行技术含量较低,且不具备全面的三废处理系统的粗放型“高污染,高能耗”生产,由于管理和监查体系不够完善以及三废处理的成本较高,使得农村污染的控制和治理都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加重了农村环境的负担。工业生产产生了大量的三废污染,未经及时有效处理直接排放,成为比较严重的污染源头。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一些个体小砖窑作坊在我国农村地区随处可见,其产生的烟雾和粉尘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健康。伴随着农村自然资源的不断耗损和工业排放的加剧,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需要人们的关注。

1.3 家禽集中养殖带来的污染问题

在家禽集中养殖过程中,家禽的粪便以及有机饲料的乱排,污染了水质;且家畜饲养时的不及时清理,发生分解后产生的刺激性气体污染了周边大气,还可能引发雨水PH的下降,近而造成一系列的连锁问题;由于大多数农村的饲养条件较为恶劣,人工饲养更容易引发人畜传染病,对人类健康产生了一定的威胁;由于一系列的危害,容易造成家禽集中养殖地周边的居民产生反感情绪和不断投诉等民事纠纷问题。

1.4 农村生产中产生的秸秆问题难以处理

在农耕过程中,农作物的秸秆没有很好的处理方法,成为又一重要的污染源。将秸秆移除,土地的养分会流失且单位面积的收率将下降;将其弃于河里,则又易造成水源的污染;采取焚烧的方式,则产生大量的烟雾,难以散去,污染空气;采用沼气循环装置,成本过高,可行性较低且适用范围窄。

1.5 农村公共设施不够完善,政府和居民环境意识淡薄

我国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没有广泛普及,很多地区都还很落后,农村环境问题长期处于无人负责,无人治理的状况,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不够明确,这些都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困难。相比于城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淡薄,政府往往一味注重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忽略对当地生态的长远影响。环境保护的先进理念在这些地区难以宣扬,并且很多针对城市污染而采取的解决方法和经验措施对农村环境问题都不适用。并且对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远远跟不上实际上的需求,每年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资金少之又少,甚至有些已经治理出成效的地区发生了二次污染,以致恶性循环。

2.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解决措施

2.1 国家和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国家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的指标中,可以建议将农村污染物排放量包含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中,进一步督促政府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和投入,明确各部门对于农村环保工作的分工,抓好农村环境问题的监督和治理工作,增强环境监管体制的约束力和公信力,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2 加大农村环保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

在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中,资金这一环尤其重要,污染的预防和治理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同时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都非常重要,所以需要政府的工作人员经常对农村居民进行环境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人们深刻意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性,树立保护环境,创建和谐新农村的思想意识。

2.3 引进先进技术,大力发展污染小,产出高的生态型农业

引进国内外农村环境治理示范点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试验新的方法,对症下药,找出适合本地区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的最佳手段,不盲目模仿。与此同时,努力发展科技下乡,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变污染重,产出低的原始粗放的农耕手段,代之以生态型农业种植的方法,将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秸秆,家禽粪便,塑料地棚等废弃物合理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理成对环境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物质。定期对土壤,水源和大气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污染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2.4 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尽量选用小剂量的优质肥料,并且选择效益好,无公害的农产品。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投入种植之前,对农产品的生长过程进行统一的规划,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淘汰落后的农业装备,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作物的产出率,降低物质消耗、资源消耗和水资源的消耗,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搞好农业科学技术示范点的建设,组织农村居民开展农业攻关,大力推广农业适用技术以及机械化肥,努力减少滥用化肥带来的环境污染。

2.5 进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系的建设工作

对污染重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和处理,关停一些不合格的项目。禁止三废的任意排放,尽力提高用肥和水分的利用率。努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体系,建立布局合理和产业结构合理的乡镇企业。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经营来提高农村防治污染的能力,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参考文献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4

1目前我省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围绕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我省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遏制了农村面源污染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我省农村环境存在的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的主要问题有:

1.1农村生活垃圾呈现膨胀趋势

当前,我省农村有5300万常住人口,约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6%。农村生活污水较为分散,多数农村没有做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而目前全省已建成投运的污水处理能力约为800万吨/天,主要用于收集处理省辖市和县城人口集中区的生活污水。经粗略估算,目前我省农村还有约600--800万吨/天的生活污水未经收集有效处理,直接通过渗漏、入河和环境损益等形式进入生态环境之中。二是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难以发挥作用。河南省2011~2012年度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资金审计数据显示,抽查的2011年已完工的248套污水处理系统中,103套闲置、139套不能正常运行,能正常运行的只有6套。正常运行率不足3%。三是生活垃圾清运率低。按我省垃圾处理设计标准(人均垃圾产生量0.8―1.5公斤/天)测算,我省目前还有约6万吨/天生活垃圾堆积在农村。长此以往,农村道路两旁、自然低洼地成了天然垃圾箱,对农村居民地下水的饮用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2农药化肥过量使用日趋严重

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粮食产量占全国1/10,小麦总产占全国的1/4,商品粮供应居全国首位。同时,我省也是用肥大省,年需化肥实施用量1600万吨左右。2013年全省化肥折纯用量696.4万吨,居全国第1位。自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以来,化肥总用量增加34.4%,包括配方肥在内的复混肥料用量增加99.7%。在河南省肥料协会2014年年会上,河南省土肥站通报了2014年河南省肥料质量春秋两季的抽检结果:春季共抽检肥料产品41个,总合格率为75.6%;秋季共抽检肥料产品75个,总合格率为84%。

1.3养殖业污染日益突出

目前河南已成为全国肉牛业生产第一大省。2012年河南生猪饲养量达9930.2万头,居全国第二位。河南存栏肉禽超过8亿只,肉鸡规模化程度达97%。畜产品生产带来养殖业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我省每年的畜禽粪便产生量为1.70亿吨,尿液排放量为1.02亿吨,是工业和生活污水量的4%;COD排放量106.99万吨、氨氮排放量10.48万吨,分别是工业、生活排放量的1.5倍和1.2倍。目前,河南禽畜粪便利用率为82%左右,污水利用率不足45%。绝大部分养殖场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污染水体,导致河南养殖废水污染问题突出。

2加强农村污染治理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根据《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要求,必须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思路与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1加大立法力度,完善法律体系

建议根据河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的特点制定《河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法规层面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农业生产污染的防治: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提高监测能力;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地膜。二是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对乡镇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制止违规排放;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环境准入,淘汰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坚决制止污染严重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在乡镇企业中引进循环经济理念,推行清洁生产。三是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加强科技研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技术的开发;逐步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2.2出台配套政策,做好因势利导

一是以宏观政策为指导,明确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方向和目标。河南省可制定《河南省土壤防治计划》,有针对性的对河南省土地的使用,治理制定详细的计划。可以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实际要求,建立各具特色的持续平衡的农业生态体系,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兼顾的前提下,探索最少投入、最大产出的各种构成模式(如生态农业、立体农业、有机农业等),提高综合效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是以经济政策为手段,引导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①建议开征农业资源环境税。②建议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③建议设立农村环境治理基金,专门用于解决乡镇、乡村环境治理。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5

(2)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足。政府对生态环境的重视不足也是农村、农民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一个基础原因。虽然有政府组织的各种环保科普活动,但是落实效果不尽人意。政府农业环境监测与防治工作也是成萎缩趋势,并且各项制度和标准执行不到位,监测不到位。同时,农村环境污染调查不足,相关数据定期公报制度不完善,影响到农村环境政策问题的研究与对策的决定。

(3)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境防治基础设施落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结构不合理。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上来。而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农村却从财政渠道却得不到污染治理的资金。(4)环境防治人才欠缺。农村环境防治人才欠缺是一个无法忽视也很难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探究其原因,有以下3点:①农村缺乏相应的环境治理机构;②农村经济技术薄弱;③全国范围内环境治理的人才少,针对农村地区,吸引环境防治人才的措施少。

二、防治农村环境的措施

(1)提高认识,引起重视。要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要从以下3方面着手:①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的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推广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②组织相关人员多参加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③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让农民有其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权。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形成人人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一个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农村环境保护意识。

(2)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要保护农村环境,就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如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对所有农村村头地角、河边沟渠、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室内室外等存量垃圾,定期集中清理。并且,各镇、村要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设置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备环卫机具等作业设施设备,组建保洁队伍,建立起“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的农村生活垃圾集集中处置机制。

(3)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保监管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管理、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并把治理环境污染列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奖惩,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实施到位,使农村环境保护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道路上。因此,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机制,保证政府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并进入一个正常的运营机制。

(4)建立良性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建立良性的生态经济发展模式,有效地预防农村环境污染,促进集约化畜禽养殖,促进生态农业的种养平衡一体化发展,这样既可实现对已有污染物的综合利用,也可避免化肥、农药造成的污染。建立良性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做到产业间协调发展和产业内部的综合利用,高效生产。

(5)做好对乡镇企业污染的控制。乡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当地的农村环境带来污染问题。乡镇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存在先天性不足的问题,如缺乏统筹规划、布局不合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企业排出的污水、废气、废渣成为农村环境中新的污染源。不管是乡镇企业还是转移的城市工业企业,相关管理部门都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在管理上,要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之,一切措施的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过程中、结果中杜绝各种污染源的发生。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6

中图分类号:X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1)008―128-0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城市环境逐步改善时,农村污染问题却越来越突出。在在工业化城镇,农村环境质量下降与经济社会发展已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阻碍也将日趋明显,解决农村目益突出的环境问题已迫在眉睫。

1 农村环境保护涵义

农村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天然的和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0。它包括该区域内的土地、大气、水、植物、交通、设施等。农村环境保护是指对农业或农村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活动。农村环境是农业环境的中心,也是保护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对于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

2 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目前在农村中,农药、化肥使用造成水质变坏、土壤污染、大气不同程度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农业产品的质量,危害农业生产,严重影响居民健康。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产品化肥、农药的污染。化肥、农药使农村环境,如耕地和地下水等受到污染,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提高。我国化肥、农药的使用量排世界第一。化肥使用量按播种面积算,达40t/km2,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25t/km2的上限。此外,由于化肥流失率比较高的原因,不仅使农田土壤污染,还对加重了水体的有机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污染严重。农村的生活污水大多不经任何有效的处理,直接排放到农村的河流与地面上,最终对饮用水以及地下水源造成污染。我国的污染灌溉面积由1980年的5100km2增至2005年的45000km2,约占全国总灌溉面积的11%。农村每年产生的约为130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在露天中存放,这直接导致农村周围的环境质量污染下降。

(3)养殖污染严重。农村畜、禽等的养殖基本上为无序分散,大量污染物未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当中,造成当地地下水环境污染,成为农村环境污染新的污染源,对居民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乡镇企业布局不是很合理。工业废气、废液、废渣的污染非常严重。目前,农村工业化已成为现实趋势,工业污染物导致环境破坏,这直接导致污染治理难度的加大,破坏了农村的自然环境。乡镇企业的废水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总量已经占到了污染总量的64%以上,再加上布局的不规范,也导致工业废弃物的处理程度明显比其他污染物处理程度要低很多。

3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资金不足制约着污染的治理

由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需要。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的资金,也难申请到专项治理排污经费。

3.2打破了传统农业的布局

在农村,以前发展养殖业一般以户为单位,养殖规模不大,能够将种植与养殖联系起来,将养殖中产生的粪便可以作为绿色肥料,能够被植物吸收,减少了污染。随着养殖业规模的扩大,农村养殖业发展壮大,规模化养殖已成为一种趋势,动物的粪便不能与种植业很好的联系起来,处理不当,这直接导致了环境污染。有的地区进行水产养殖,由于向池塘中投放鱼饵饲料、肥料等,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水环境的污染。

3.3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够强

没有加强环保意识,使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只关注农产品质量,而对农药化肥使用对土壤环境的严重污染却没有注意。。目前,农民对合理用药与施肥的认知不够,测土配法施肥不合理,只单纯地加大剂量盲目施肥,滥施农药,结果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还污染了环境。

3.4没有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环保部门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管体系,没有对工作管理人员进行正规的培训,导致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而且也缺少对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质量检测。

4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对策与措施

4.1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

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是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关键,让他们积极地去保护与关注周围的生态环境,真正掌握科学的污染防治技术。让村民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宣传环境保护的意识,以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

4.2加强领导,划定责任区域

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职责。环境保护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研发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的技术研究,抓紧研究制订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划;农经部门对养殖业、种植业等污染防治工作和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努力加快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步伐;建设部门加大农村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切实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的长效管理,完善投入运行机制: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道的整治工作,开展生态河道建设;镇乡、街道作为辖区范围内的全面管理者,也应切实加强镇乡、街道的环境保护队伍建设,落实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建立完善的镇乡、街道环境管理的体制,可以考虑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乡镇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

4.3完善环境立法,加强对环境的监管

农业农村的污染防治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治理。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速对农业环保的环境立法。作为政府部门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与措施,如农村污染物处理办法、化肥使用管理规定等措施,能够对农村污染的防治与治理起到一定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重视加强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做好土地的使用权管理,注重加快发展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与污染治理相结合0。对农村的养殖业与养殖农户制定相关的措施,如建立许可证制度,不定期对养殖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不遵守或不达标的用户,村集体有权对其暂停养殖的处罚,令其整改,以实现环境污染物排放的达标。要对农村养殖户进行规范统一管理,对环境违法事件进行查处。

4.4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要及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环境的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违反相关规定,严重污染农村环境的行为。本着企业出资、群众出力、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的原则,政府及有关

部门加强协调和落实。一是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将养殖总量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削减限养区内畜禽数量,全面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户)的治理任务:努力加快推进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一场一厂”畜禽粪便资源化处理模式和“猪一沼一作物”等能源生态农业模式。二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行生态型、健康型水产养殖模式,建设一批绿色水产品基地;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建设一批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示范区。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实施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四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出台农村卫生保洁收费制度;五是全面完成“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坚持生态治水理念,开展河道整治及生态河道建设,定期对河道清淤、清障和清除水面漂浮物,并通过道路硬化、沟渠硬化、块石护岸、生物护岸来控制水土流失,美化环境。积极创建生态村镇,努力提高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整体水平,共同来搞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7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8011803

1引言

近年来,锦州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国家、辽宁省农村环保工作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土壤调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等工作,使得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2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2.1农村生活污染不断加剧

全市农村每年生活垃圾排放量约60万t,生活污水约0.5亿t。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污水缺乏有效收集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水量小,污水收集难度大且建设成本高,致使管网覆盖率低,少数村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处理效果差;农村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在沟渠、村头路边,随意乱倒堆积,成为新的污染源。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的组成日趋复杂,有毒、有害物质增多,农民的垃圾还田积极性不高,土地消解比例下降。垃圾处理率低、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管理落后,导致大部分污水随意排放,垃圾排放多为填沟、填坑、沿河排放和露天堆放,严重影响村容村貌,雨季被冲入河流造成水体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转移的现象仍然存在,清运车将垃圾倾倒在农村,成为农村环境的“潜在污染源”。综上,由于对农村生活污染缺少行之有效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导致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2.2畜禽粪便污染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养殖专业户越来越多,规模逐渐扩大,但是,大多数养殖专业户对畜禽场排放废弃物的处理和贮运能力不足,畜禽产生的固体粪便随意露天堆放,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无害化处理,造成臭气四溢,粪水横流;畜禽场产生的废液污水,多数就近直接排入沟渠,导致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污染加剧。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含有多种致病病菌和寄生虫卵,直接作为肥料,或一遇大雨,粪便污水随地表径流入水体,必然会导致疾病传播,威胁到人体健康。

2.3新能源利用率低

多数村屯对太阳能、秸秆生物能等新能源利用率低。大量秸秆在农田直接燃烧在浪费能源的同时,还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4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农药、化肥及农膜的大量使用,使农产品的污染居高不下,“白色污染”有增无减。农民盲目追求农产品单产,超量或不科学使用化肥,使农产品质量降低的同时过量的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造成对地表及地下水潜在污染威胁;此外过量或滥用农药,使粮食、果蔬等农产品受到污染,同时还影响到有益生物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致使生态失去平衡;大量使用地膜或塑料大棚,可以使农作物早结果、早上市,但不容忽视的是,大量使用地膜,又不进行清理或科学处理,长期使用,对土壤十分有害,造成了农用地膜污染严重。这些都使农村及农业污染日益加重,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逐步上升。

3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3.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锦州市目前各县政府所在地均拥有一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但各乡镇和村民居住集中村屯的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根据锦州市农村现有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现状,全面启动乡镇(中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各乡镇都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同时对于规模较小的村屯修建排水沟及出户排污水管道,修建氧化塘接收污水,种植水生植物,实现污水自然氧化并有效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农村人口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实现可收集污水基本得到治理、配套管(渠)网初步形成、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3.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力争在现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基础上建设规模较大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在重要水源地、交通干线沿线、主要河流域沿岸和城市近郊等重点区域的村庄,充分依托现有的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理,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乡)中转、区(县)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地区,实行垃圾不出村,除沤肥、回收利用外,自行将不可利用垃圾填埋在合适的地方,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

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由县区政府统一负责,或乡镇政府直接负责,或乡镇委托公司市场化运营。积极推进农户或村庄实行源头分类,就地减量收集,分拣回收可利用垃圾。鼓励收集废家电、废电池、农药瓶、废灯管(泡)等有害垃圾,并定期交送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各镇建立专业环卫保洁管理队伍,负责镇区内(包括自然集镇区域)及交通干道两侧垃圾清运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各村建立保洁队伍,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区)处理” 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与运转的四级集中处理模式体系,以及“市、镇(街道)、村(居委会)、组”四级联动、分级负责、城乡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到2015年,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箱,聘用保洁员,配备垃圾转运车,保障垃圾的统一集中焚烧处理或填埋。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置垃圾中转站,中心村及其他大型农村居民点设置垃圾收运点。各村(居委会)负责选点建设垃圾池,组织落实保洁人员和设备,将属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并负责对本村(居委会)保洁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各镇(街道)中转站压缩处理后的垃圾由^环卫办统一转运至县(区)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专业环卫保洁队伍,环卫保洁员按大村4人,小村2人配备。

3.3农村畜禽粪便治理

目前,各县区养殖业发展迅速,养殖种类涉及肉牛、奶牛、肉鸡、蛋鸡及猪等5类,且饲养量不断提高,为县域农畜业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及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供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没有普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散养户居多,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对畜禽粪便治理应按照规模化养殖场、分散式畜禽养殖小区及庭院养殖户分类治理原则。

(1)对规模化养殖场,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种养结合、达标排放的要求,指导养殖业主进行综合配套治理。采用节水措施,减少污水排放;铺设污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完善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建造与养殖量相匹配的防雨水冲刷(流失)的干粪堆仓和污水处理池,保持养殖场整洁卫生等措施,强化养殖面源污染的“源头控制”。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2)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集中收集和治理。

(3)对分散的小规模庭院养殖,主要依靠加强宣传,推进人畜分居,实行畜禽圈养,鼓励建设沼气处理设施,配套“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等技术措施,引导粪污还田利用。针对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积极推广诸如发酵床养殖等新的生态养殖技术,做好粪污处理技术筛选及推广。

到2015年末,全市10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已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但要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4农村新能源利用

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利用、氢能、核能、风能等,结合目前锦州市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推广生物质能转化、太阳能综合利用和沼气发电等农村新能源。

3.4.1太阳能开发利用与推广

太阳能目前在农村正在普遍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主要用于取暖、洗澡、日常生活用热水、冬季养猪拌饲料等。至2015年农村30%住户采用太阳能供热。

3.4.2沼气技术综合利用

随着北方冬季沼气应用技术的成熟,以及农技部门的大力推广,沼气应用的优点在广大农村被普遍认识,被采用的越来越多。主要技术以“一池三改”、“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也包括乡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和县级服务站。

3.4.3秸秆综合利用

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还田。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推进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逐步实现产业化。合理安排利用秸秆发电项目。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纸浆。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生产,减少木材使用。积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秸秆编制业。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0%。

3.5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对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应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3.5.1逐步建立农村土壤监测体系

开展粮食主产区、瓜果和蔬菜产地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地区和“以奖促治”政策实施村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

3.5.2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按照《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等环保标准的要求,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推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等环保标准要求,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

3.5.3启动农用地土壤修复试点工作

开展农村地区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建立农村地区污染场地清单,严格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以环境纠纷多发区等环境热点地区,以及以地下水为水源地的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查明全省土壤污染状况、污染程度和污染成因,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组织筛选农用土壤、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通过“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地区历史遗留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3.5.4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当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4结语

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治理力度,至2015年末农村环境已得以初步改善,同时随着中央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末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治理率可实现100%,同时土地流转政策的实行,便于机械化种植和科学、合理施肥,也便于土地涵养,秸秆综合利用率可实现100%。

2017年4月绿色科技第8期

参考文献:

[1]

刘青松.农村环境保护[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3.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8

一、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

1、一个典型个案——某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在湘南某镇工作时,镇政府所在地叫龟石渡,处于湖南境内最大河流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上游。龟石渡工商业尽管不是很繁荣,但仍然是5万多人口的政治、经济中心,聚集着1200多常住人口。由此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镇政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是抛入蒸水河中。后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垃圾相应增多,在镇政府的要求下,居民把垃圾均倒放在3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承包给一个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民:每星期拖一次,每次150元,把垃圾运到离龟石渡2公里的荒山坡中倒掉。由于镇政府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曾经采取过在工商户和设立在这里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摊派垃圾运费的办法来支付垃圾的运费,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资源作为保障,摊派的办法难以进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造成其中一年的垃圾有半年之久没有转运。由于该镇处于交通要道,堆积如山的垃圾发出难闻的臭味,不仅引来了漫天飞舞的苍蝇,而且引起了居民对镇政府的不满和上级领导的注意。镇政府在无奈之下,只得承担拖垃圾运费的支付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龟石渡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如果运输距离太长,不仅容易使沿途产生污染,而且会增加运输成本。问题在于,这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距离龟石渡只有2公里,而且离有人居住的一个农户住宅不到500米。也就是说,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仍然与当地居民相邻,尽管垃圾转移了,但只能掩耳盗铃地改变垃圾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视觉上污染,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位于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侧旁,一下雨就会使垃圾污染过的雨水进入蒸水河,特别是一旦山洪暴发,就会使垃圾直接进入蒸水河;这将直接影响到蒸水河下游和湘江两岸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对河流的水生物和两岸的生态环境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问题更在于,该镇还有3个小集市和20多个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任意地堆放着,在村口、田头、河边、房前屋后,一大堆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连转移也没有进行。

 

2、从城市到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整体情况

笔者工作过的湘南某镇所在的县,不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是采取转移的处理措施,而且县城的生活垃圾也同样是转移到与县城相邻的城郊小山沟里进行堆放,并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到,不仅该县如此,而且整个湖南省、甚至全国农村地区也大多如此。这种处置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反而是污染源的扩大,因为一到暴雨期,这些污染物又势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媒体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的生活垃圾就被转移到该镇的胡岗村,堆放的垃圾已经堆成了两座体量不小的“山”,方圆数百米远,就能闻到腐臭味,还成了蚊蝇的乐园。离垃圾场只有100多米距离的胡岗村村民一组居住着400多人口,每到下雨天就污水横流,饮水井里压出来的水都有一股怪味。[1]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不加处理的简单转移。

农村成为了城市转移垃圾的目的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迅猛增长,由于城市现有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开始“上山下乡”,呈向郊区和农村转移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57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1.7%。[2]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转移到了农村!一些郊区和农村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道路、土地,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成为农村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原因

1、上级财政无投入而乡村财政无能力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严重滞后。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上面,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几乎没有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机构的缺乏使得农村环境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涉及环保的部门亦因为经费不足、人力缺乏而只能对环境污染持观望态度,只能“爱莫能助”。比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单凭乡镇自己的力量,靠哪个村或者哪个镇来做显然不太现实。乡镇自身不具备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进行简单的转移处理,甚至掩埋都没有进行。因此,即使上有政策,无奈之下基层往往会“下有对策”。

 

2、农村生活垃圾与现代化市场消费如影随形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农村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本不存在着农村之外的生活消费品垃圾的进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市场主导着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消费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且一次性使用品在迅速增加,由于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商品均是廉价物品,作为贫困群体最多的农村,消费群体最广,因而,现代化的市场消费给农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

 

3、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重视,但对农民健康的保护,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等,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环境卫生了,身体就会更健康;身体健康了,就可以少花医药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但是,“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

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3]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三、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健康。

1、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占农村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根据有关资料,农村387.9万人口中饮水不安全的达80.3万,占总数量的20.7%。[4]

 

2、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过去在农村集镇生活的居民,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过去在农村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农家小孩可肆意玩耍,放养禽畜也方便;现在由于很多空地垃圾成堆,农民只得看紧自家小孩,怕不懂事的小孩玩弄那些看似漂亮却有毒的垃圾,只得把放养禽畜变成了圈养禽畜,怕禽畜到垃圾场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发病甚至死亡。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的原因,近几年来,农村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的田野已经成了蚊子的天下,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4、转移的处理方式使政府遭遇法律困境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遭遇了法律困境。《物权法》第7章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5条也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根据这些规定,相邻一方在修建垃圾填埋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腐朽物、有毒物、危险废物、恶臭物、垃圾等的时候,应当与邻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生活居住的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等污染。如果未与相邻的不动产保持一定的距离,或其污染行为已损害邻人的,应及时处理,消除损害,排除妨碍,并应按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加以治理。显然,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连填埋也没有进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侵害了垃圾场附近农民的相邻权。据媒体报道,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浒庄村农民董国良,由于住所和田地处于垃圾场附近,10年来天天闻垃圾场的恶臭,自家的田地也被污染,收成不好;因此以相邻损害为由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场告上法庭。[5]环境相邻权是基于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加剧和人们追求高层次的生活需求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法律概念,无疑对我们政府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对策

1、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

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减少或禁止一次性使用商品的流通,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法律上的真空。在现有监管体系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对不按要求故意倾倒垃圾污染农村环境的行为以及违法使一次性使用商品流通的行为进行严惩,使违法收益小于违法成本,促进人们行为自觉。同时,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公共品的属性这一特点,需要从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系统,加快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置,增强环境检测站的监控能力。要探索相应的机制来确保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努力克服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相关困境。

 

2、县市指导、乡镇负责、村级执行——规划协调生活垃圾的处理

应该肯定,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还是实事的,问题在于,农村的垃圾到底应该放在哪里?目前,国家和地方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因此,农村垃圾的一般收集处理的程序,垃圾堆放点确定的原则,方圆多大的村,人口多少的地方,该有几个多大的垃圾堆放点,责任人是谁,垃圾处理的资金来源,等等,对这样一些问题,都应该有个基本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加以科学规划。这么大的一个国家,9亿农民,这么多的农村生活垃圾,这不是一件小事情!有了科学规划,就有了行动的指南;有了“指南”,有觉悟、有条件的地方就可以按照规划先做起来;没有条件的,也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做起来。同时,科学规范生活垃圾的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农村生态,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一旦发展到人们日常的饮用水都难以保证的境况,其现实是十分可怕的”。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扶植或帮助建设废品回收处理中心,增加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垃圾资源化。

 

3、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基本设施

农村环境既要从思想上重视,更重要的是行动上要落实,而落实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环保资金投入和环境设施建设。就资金投入而言,因为绝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债务很重,在“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中,上级政府无疑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特别是环保设施建设的问题,要加快建设垃圾场运转和处理的相关设施,尽量就地解决,不使污染源扩大,更重要的是从根源上根治,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否则贻害无穷。

 

 

4、通过制度和教育培养干部和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不够、合力不足,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既要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又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素质。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念,就要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环境保护同样是政绩的理念,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列入干部考核体系之中,放在同样的地位加以重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可以采取“一票制否决”原则,使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起来。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和强度,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关注、理解与支持环保工作,提升农村整体环境质量。

引注:

[1]话说新农村:农村的垃圾应该放到哪儿?顾兆农,人民日报,2007-04-29 第09版。

[2]别让城市垃圾污染农村环境,人民日报,2007-02-09 第16版。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9

一、 惠州市农村环境污染的来源

惠州市地处珠三角东部,全市17个办事处,51个乡镇,农业人口136万人,耕地面积约150万亩,其中重污染企业有:汝湖镇6个(电镀、养殖废物处置、食品),横沥镇:1个(水泥),永湖镇4个(造纸、废物处置、化工),梁化镇3个(养殖、纺织、食品),白花镇12个(水泥等),永汉镇8个(造纸、水泥、纺织等),从这10个选取的乡镇来说,基本能代表全市乡镇的发展水平,从调查结果看,当前我市广大农村因环境污染问题相当严重,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自律行为,农村污染局面日益恶化,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农村生活、生产环境现状令人担忧。经对我市部分农村地区的实地走查和分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农村生活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我市农村生活废气物造成的污染主要包括三方面:

1、农村生活中的垃圾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收入不断提高,但令人遗憾的是环境卫生不但没有改观,反而污染更为严重。垃圾成分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可以就地化解、循环使用的,现在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塑料和电子等产品产生的难以降解的废品占比例越来越大。塑料包装、变质食品、腐烂植物、废弃物、废电池、破旧衣物,甚至死亡家畜等垃圾在腐败过程中经渗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白色污染”严重。影响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极易导致一些流行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直接危害农民的身体健康。

2、农村建设中遗留的污染物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大部分农村地区改良或修建了道路、桥梁、房屋等基础设施,将大批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和工业生产设施转移到农村, 各种废旧建筑材料等垃圾随意堆放,时垃圾收集房基本未配套,生活垃圾绝大部分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造成某些乡镇特别是中远郊农村产生的生活垃圾多在生活区、生产区、农田、河边等处堆积。

3、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

在农村,能源利用主要是焚烧木材和煤炭,每年一到收后种前,农民往往利用秸秆焚烧煮水煮,一火点燃,漫天遍野,烟雾弥漫,浮尘滚滚,不仅对资源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破坏了土壤结构,同时污染了农村和市区的空气和环境,产出的大量烟尘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对人体健康极为不利。这并伴随着森林面积的不断减少,给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也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导致土壤有机质减少,局部土壤条件恶化。我市约有10.8%土地受到水土流失危害,土壤有机质以每年2%的速度下降。

(二) 农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

这主要包括农业生产中的废气物、家畜禽粪便和秸秆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

1、农业生产中的污染主要是来自农药、化肥的使用和焚烧秸杆等。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温饱即足,只顾眼前利益,没有长远打算,农民的环境意识不高,为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广大农民盲目地提高化肥、农药施用强度,使耕地和地下水受到了大面积污染。有害物质带入河流污染农灌水,使蔬菜有机磷农药、亚硝酸盐、重金属含量都明显超标。而研究表明化肥的流失量大,土壤吸收率一般保持在50%,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也对植物、土壤的残留影响很大,尤其是剧毒农药和生产激素不但破坏了农产品品质,使农产品残留问题突出,大家吃了这些蔬菜会产生致癌、致畸形和致突变的后果,不仅影响我们这一代人,还会影响女性,影响我们的下一代和再下一代,而且在大气、土壤、水体间残留短期内难以消减。

2、随着我市农业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高,畜禽养殖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养殖多为无序分散状况,而且数量较多,大量畜禽粪尿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当地环境特别是地下水污染。这成为了现已成为农村一大新的污染源。我市的畜禽养殖场区大多建于村民居所附近或村庄周围,养殖管理方法不科学,量畜禽粪尿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 部分甚至堆放于村民住所附近,气温较高时极易滋生蚊蝇,也会诱发疾病,下雨天气时,粪便受雨水冲刷,对周边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其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我市农村大部分畜禽养殖点养殖条件简陋,布局不合理,没有采用有效地通风和密封设施,加之畜禽粪便乱堆乱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据统计,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粪尿产生量达23.81万吨,年粪尿还田总量21.1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8.6%,但这种利用是原始的、低层次的,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污染。

3、田间旷野焚烧秸秆。农民传统上用秸秆烧火做饭、养畜、积肥还田。近年来,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秸秆产量增长迅速,综合利用技术却跟不上。农民收割之后焚烧秸秆,成为我市多年来较为普遍的现象。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整顿,大面积焚烧现象已明显减少,但以各种方式小面积的焚烧现象在我市农村地区仍然比较普遍。农民便在田间焚烧秸秆,产出的大量烟尘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对人体健康极为不利并加大了温室效应。

(三) 农村乡镇企业生产带来的环境污染

乡镇企业是我市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形式,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和丰富物质供给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但乡镇企业的发展无一例外的伴随着对当地资源和环境的超量和无偿“开采”, 工业生产的“三废”却又成为污染农村自然环境的又一污染源头。乡镇企业多处于村镇、农田附近,这些企业往往规模小,设备迂腐简陋,工艺技巧落后,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都很高,污染较为严重,归总起来乡镇企业污染主要是“三废”对环境的作用。

1、乡镇企业排放废气。由于乡镇企业设备不够健全,加之技术落后,一般会直接排放废气于空气中。城镇废水、生活垃圾和废渣处理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地点多数在城郊农村,这些设施产生的废气、渗滤液、污泥在周围环境消纳。由于不重视对农村二次污染控制,城市垃圾和污泥的不适当利用在一些地方已经造成污染,引起厂民纠纷。很多地方出现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位置难寻,对附近村民的日常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

2、我市农村乡镇企业,大部分规模较小,生产方式和技术落后,大部分乡镇企业无法对污水的排放做净化和再处理,污水直接排放出去。这样含有大量有害元素的污水,特别是造纸制药等行业排放的含有强酸强碱化合物、重金属等的污水就直接进入了河流、土壤等,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大。同时,农民的环保意识差,加上处所领导为搞活农村经济又给污染企业做掩护,从而导致农村环境污染越加严重。

3、乡镇企业建设,生产过程中随意放置的固体垃圾,特别是水泥厂、造纸厂、化工厂以及冶炼厂等,其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未经安全处理就直接堆放或填埋,有些危险废渣直接应用到农田或农业作坊,所生产的产品被城乡居民使用。有些进入农田,间接进入粮食、蔬菜和水果中。废旧电器拆解造成重金属、毒性有机物污染在一些地方有加重趋势。而这些方面的污染在很多地方没有引起重视,个别地方甚至作为资源循环的经验进行推广,其危害是加倍的。对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

二、 惠州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造成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 农民环保知识匮乏,环境保护能力低下

我市农民受传统观念和习俗的影响,加之自身文化层次水平的限制,农民在环境知识、环境问题及环境政策、法规,环境权益的认知水平偏低。对处理生活废弃物方式的不科学和不重视,加之传统生活区和生产区一体化使得我省农村环境污染具备了发生的源头。在农业生产过程中, 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农产品质量, 对科学用药、平衡施肥知之甚少, 不能根据作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测土配法施肥,只是一味单纯地加大剂量滥施农药,盲目施肥,结果不仅造成化肥农药利用率不高, 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

(二) 农村环境立法不健全、环境管理机构不完善

农村环保法制不健全,使我市环境保护缺乏有利保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不完善,使得某些环境执法活动无法可依。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初步形成了一个以1989年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里面诸多法规虽然都有涉及农业环境保护,在一开始对农村环保工作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一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二、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足,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目前我市环保部门还没有健全农业环境监测的专门机构,设备落后和业务经费短缺, 对农业环境还没有常规监测。多数农产品既无一套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 也缺乏产品质量检测标准, 更缺乏必要的检测监督手段。加上专职人员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基层的干部和农民为改变落后的现状,一味提高本地区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甚至乡、镇领导认为只要经济上去了,自然一切都会搞好的,对农村环境管理和保护往往放置末尾。这种观念以至于使农村环境破坏与污染日益加重。

(三)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我市在环境保护建设中,占大面积的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的财政投入,远远低于城市环境管理治理的投入。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环境污染从城市转嫁到农村,而农村却没有足够的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以及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使得农村污染治理基础滞后,难以形成治污市场,从而使污染加剧。

(四) 农民对环境的需求不高

我市的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差,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农民为改变贫穷落后的现状,只是单纯的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忽视了对环境的要求和生态保护,以任意消耗资源和排放废弃物破坏人类生态条件为代价,忽视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我们深入农村调研时,指着门前、路边的垃圾、到处乱扔的塑料袋,问村民:“你们就看着这样脏,也不管吗?”村民的答复几乎都是“我们农村就是这样子的”。滥施滥用农药化肥、滥捕滥杀野生动物,随意丢弃生产生活废弃物等行为,农村生物多样性被破坏,土壤、河流、湖泊和地下水被污染,再加上农村垃圾没有进行专门处理,农村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农民长时期的习惯式的劳动生产,并没有意识到生活质量、身体质量与生活环境的密切关系。这样就缺乏了对环境保护的主动性,没有积累下环境保护治理经验,使得农村环境污染处于一种放任自由的状态。

三、 治理惠州市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村环境保护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且也关系到我市的整体发展与繁荣,一旦农民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污染,农村经济发展就会严重受到制约。因此,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治理农村环境污染。

(一) 建立和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建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研究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研究生态环境建设;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设计中充分考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评估报告;工程验收时,要同时检查生态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 加大城镇污染治理力度

防治乡镇企业的污染,就要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科学规划村镇工业布局,集中控制并治理污染物;取缔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乡镇企业建设,生产过程中随意放置的固体垃圾,特别是水泥厂、造纸厂、化工厂以及冶炼厂等,其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未经安全处理就直接堆放或填埋,对环境造成了潜在威胁。必须坚决制止剧毒污染物、强致癌物和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实施,建议对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理,结合环境条件和人员密集情况,由政府统一规划,分片收集,集中处理。对较分散的农村,则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技术,将人畜废弃物和其他有机废弃物通过沼气池来消化。对人口较多城镇和生活污水直接流入东江、西枝江的城镇,则要求其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三) 科学编制城镇环保规划以控制污染源

建议每个城镇在编制城镇建设规划的同时,编制好与城镇其他专业规划平行的环保规划。而且还必须有具体的工程项目作为支撑。城镇环保规划编制还要遵循“居民进区、工业进园”的原则,对城镇进行环境功能分区,统筹考虑城镇工业发展方向、城镇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严防重污染行业企业向农村转移。同时,应加强对城镇环保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实施监督。要进一步优化城镇的经济布局。处于城市饮用水源上游的汝湖、横沥、泰美、矮陂、观音阁、芦洲、马安、水口、小金口等地,建议实行限制开发,禁止审批电镀、造纸、线路板、制革、漂染、化工等水污染型产业,保护饮用水安全。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防治乡镇企业的污染,就要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科学规划村镇工业布局,集中控制并治理污染物;取缔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必须坚决制止剧毒污染物、强致癌物和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实施,对现存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要依法实施关停或限期整理,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禁止向农业生产基地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城镇生活垃圾,控制工业、生活“三废”对农业环境的污染。乡镇企业的加工生产要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淘汰陈旧设备,最大限度提高物质产品转化率,减少污染排放。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乡镇转移,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督,使乡镇企业的发展起点要高,加大对乡镇企业污染的经济处罚力度,使其能够自觉维护生产环境,进行污染治理。

(四)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建议在工业企业比较多的乡镇,设置镇环保所,作为市、县(区)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强化对城镇和农村环境的直接监管。要提高环境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建议凡是污染源都要尽快建立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快速反应系统,配置应急监测和监控设备,切实提高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关键是要把广大农民群众发动起来。利用信息公开化,通过各种有效方式, 广泛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环保宣传和科普教育, 如:结合科技扶贫、文艺下乡和每年的环保日活动,联合妇联、工会、科协和一些社会团体,大力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污染状况和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农民树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的理念;同时借助社会舆论的宣传,在全体农民中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的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培养人们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使人们自觉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此外,政府可以组织力量编写贴近我市农村生活,通俗易懂的环保宣传手册和宣传画,教育广大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环境保护,不乱扔垃圾、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

(五) 加强城镇环保投入

建议各级政府把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保证其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全市13个中心镇和沿东江、西枝江所在镇及主要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镇是城镇生态环境的重点,建议这些镇作为环保投入重点镇,力争在3―8年内都能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在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惠州市各级政府应该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增加适量的资金与人力投入,相应的政府领导也要积极响应为广大农村地区人口考虑,改善硬件设施和服务,让人们切实感受到领导的关怀。紧制定农村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为重点,高起点建设农村人口居住点,改善生存条件,远离污染源。具体的方法有:可以建设一些小型的环保基础设施,例如像农村污水和垃圾排放处理系统。

(六) 加强生态建设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例10

一、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现状

1、一个典型个案——某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

笔者在湘南某镇工作时,镇政府所在地叫龟石渡,处于湖南境内最大河流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上游。龟石渡工商业尽管不是很繁荣,但仍然是5万多人口的政治、经济中心,聚集着1200多常住人口。由此而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为了镇政府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是抛入蒸水河中。后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垃圾相应增多,在镇政府的要求下,居民把垃圾均倒放在3个集中场地;然后由镇政府承包给一个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民:每星期拖一次,每次150元,把垃圾运到离龟石渡2公里的荒山坡中倒掉。由于镇政府欠下数百万元债务,财政收不抵支,曾经采取过在工商户和设立在这里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摊派垃圾运费的办法来支付垃圾的运费,但由于没有法律和政策资源作为保障,摊派的办法难以进行,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造成其中一年的垃圾有半年之久没有转运。由于该镇处于交通要道,堆积如山的垃圾发出难闻的臭味,不仅引来了漫天飞舞的苍蝇,而且引起了居民对镇政府的不满和上级领导的注意。镇政府在无奈之下,只得承担拖垃圾运费的支付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龟石渡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如果运输距离太长,不仅容易使沿途产生污染,而且会增加运输成本。问题在于,这个无人居住的地方距离龟石渡只有2公里,而且离有人居住的一个农户住宅不到500米。也就是说,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仍然与当地居民相邻,尽管垃圾转移了,但只能掩耳盗铃地改变垃圾对当地人居环境的视觉上污染,却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垃圾的最终集中地位于湘江的支流蒸水河侧旁,一下雨就会使垃圾污染过的雨水进入蒸水河,特别是一旦山洪暴发,就会使垃圾直接进入蒸水河;这将直接影响到蒸水河下游和湘江两岸城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安全,对河流的水生物和两岸的生态环境也构成了较大的威胁。问题更在于,该镇还有3个小集市和20多个集中居住的中心村,这些地方的生活垃圾任意地堆放着,在村口、田头、河边、房前屋后,一大堆的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连转移也没有进行。

2、从城市到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整体情况

笔者工作过的湘南某镇所在的县,不仅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生活垃圾处理是采取转移的处理措施,而且县城的生活垃圾也同样是转移到与县城相邻的城郊小山沟里进行堆放,并再也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根据笔者调查了解到,不仅该县如此,而且整个湖南省、甚至全国农村地区也大多如此。这种处置方式所造成的后果可能反而是污染源的扩大,因为一到暴雨期,这些污染物又势必会影响到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媒体报道,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黄集镇的生活垃圾就被转移到该镇的胡岗村,堆放的垃圾已经堆成了两座体量不小的“山”,方圆数百米远,就能闻到腐臭味,还成了蚊蝇的乐园。离垃圾场只有100多米距离的胡岗村村民一组居住着400多人口,每到下雨天就污水横流,饮水井里压出来的水都有一股怪味。[1]农村生活垃圾普遍处理方式就是这样的不加处理的简单转移。

农村成为了城市转移垃圾的目的地。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加快,带来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迅猛增长,由于城市现有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开始“上山下乡”,呈向郊区和农村转移的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5576.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51.7%。[2]大量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转移到了农村!一些郊区和农村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存放地,占用和毁损了大量的道路、土地,污染了空气和水源,成为农村环境最大的污染源之一。

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原因

1、上级财政无投入而乡村财政无能力

目前,农村环保投入严重滞后。在一些硬件设施的建设上面,基层政府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几乎没有乡镇配备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机构的缺乏使得农村环境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涉及环保的部门亦因为经费不足、人力缺乏而只能对环境污染持观望态度,只能“爱莫能助”。比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单凭乡镇自己的力量,靠哪个村或者哪个镇来做显然不太现实。乡镇自身不具备垃圾的处理能力,只有进行简单的转移处理,甚至掩埋都没有进行。因此,即使上有政策,无奈之下基层往往会“下有对策”。

2、农村生活垃圾与现代化市场消费如影随形

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农村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基本不存在着农村之外的生活消费品垃圾的进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市场主导着农村生产、生活消费的各个方面。消费品主要是工业产品,而且一次性使用品在迅速增加,由于一次性使用的包装商品均是廉价物品,作为贫困群体最多的农村,消费群体最广,因而,现代化的市场消费给农村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

3、农村环保治理责任缺失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十分重视,但对农民健康的保护,以及农村环境卫生的改善等,似乎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环境卫生了,身体就会更健康;身体健康了,就可以少花医药费。农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但是,“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

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3]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三、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危害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影响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而且严重威胁城乡居民生命健康。

1、造成水资源的严重破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我国人口总量的增加,加上农村分散居住的特点,使得农村的生活垃圾成为环境的重要污染源。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洗衣粉、塑料制品的倚赖性高,这些日常用品产生的大量污染都得不到有效处理和排放,加之农村对废弃物的回收率极低,残留地膜和塑料废弃物因其自然条件下降解时间长,对环境产生长久影响。因此,日常生活用品所造成的污染也就没办法得到根除,处理不及时或不当,成为严重的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污染占农村环境污染比重达1/3,这些废水排入河流和小溪,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根据有关资料,农村387.9万人口中饮水不安全的达80.3万,占总数量的20.7%。[4]

2、存在传播疾病的危险隐患

农村生活垃圾,使井水变绿,使河水变臭,使近年来农村患病人数猛增。要么是突发心脏病,要么是突发脑溢血,还经常得一些莫名其妙的怪病。即使转移到垃圾场地,由于现在的生活垃圾成分相当复杂,既没有分类,也没有任何处理,甚至没有掩埋,所散发的废气和造成的污染,无论给运输沿线的农民,还是给垃圾场地附近的农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威胁。

3、影响人与自然的和谐

过去在农村集镇生活的居民,可以经常到河沟里洗澡、摸鱼,河里的水清澈见底;现在的河沟里虽然有水,但漂满了各种生活垃圾、玻璃瓶、动物死尸等,每到夏季或阴天,散发着刺鼻的恶臭。过去在农村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农家小孩可肆意玩耍,放养禽畜也方便;现在由于很多空地垃圾成堆,农民只得看紧自家小孩,怕不懂事的小孩玩弄那些看似漂亮却有毒的垃圾,只得把放养禽畜变成了圈养禽畜,怕禽畜到垃圾场吃了受污染的食物发病甚至死亡。同时,由于臭水沟、露天垃圾场增多的原因,近几年来,农村的苍蝇、蚊子等害虫也越来越多,有些地方的田野已经成了蚊子的天下,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4、转移的处理方式使政府遭遇法律困境

随着《物权法》的出台,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遭遇了法律困境。《物权法》第7章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5条也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根据这些规定,相邻一方在修建垃圾填埋场、厕所、粪池、污水池或堆放腐朽物、有毒物、危险废物、恶臭物、垃圾等的时候,应当与邻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生活居住的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空气等污染。如果未与相邻的不动产保持一定的距离,或其污染行为已损害邻人的,应及时处理,消除损害,排除妨碍,并应按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加以治理。显然,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连填埋也没有进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未能达到上述要求,侵害了垃圾场附近农民的相邻权。据媒体报道,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镇浒庄村农民董国良,由于住所和田地处于垃圾场附近,10年来天天闻垃圾场的恶臭,自家的田地也被污染,收成不好;因此以相邻损害为由将常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场告上法庭。[5]环境相邻权是基于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加剧和人们追求高层次的生活需求的现实需要而提出的法律概念,无疑对我们政府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对策

1、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

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减少或禁止一次性使用商品的流通,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法律上的真空。在现有监管体系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监管水平,对不按要求故意倾倒垃圾污染农村环境的行为以及违法使一次性使用商品流通的行为进行严惩,使违法收益小于违法成本,促进人们行为自觉。同时,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公共品的属性这一特点,需要从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系统,加快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置,增强环境检测站的监控能力。要探索相应的机制来确保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顺利进行,努力克服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搭便车”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相关困境。

2、县市指导、乡镇负责、村级执行——规划协调生活垃圾的处理

应该肯定,目前各地乡镇和县城这种生活垃圾的处理办法,还是实事的,问题在于,农村的垃圾到底应该放在哪里?目前,国家和地方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因此,农村垃圾的一般收集处理的程序,垃圾堆放点确定的原则,方圆多大的村,人口多少的地方,该有几个多大的垃圾堆放点,责任人是谁,垃圾处理的资金来源,等等,对这样一些问题,都应该有个基本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加以科学规划。这么大的一个国家,9亿农民,这么多的农村生活垃圾,这不是一件小事情!有了科学规划,就有了行动的指南;有了“指南”,有觉悟、有条件的地方就可以按照规划先做起来;没有条件的,也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做起来。同时,科学规范生活垃圾的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农村生态,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一旦发展到人们日常的饮用水都难以保证的境况,其现实是十分可怕的”。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扶植或帮助建设废品回收处理中心,增加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促进垃圾资源化。

3、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环境保护的基本设施

农村环境既要从思想上重视,更重要的是行动上要落实,而落实的首要问题和根本问题是环保资金投入和环境设施建设。就资金投入而言,因为绝大多数乡镇的财政债务很重,在“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中,上级政府无疑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特别是环保设施建设的问题,要加快建设垃圾场运转和处理的相关设施,尽量就地解决,不使污染源扩大,更重要的是从根源上根治,不能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否则贻害无穷。

4、通过制度和教育培养干部和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由于各级领导重视不够、合力不足,环保宣传教育还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一些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不高,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既要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又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素质。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念,就要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环境保护同样是政绩的理念,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列入干部考核体系之中,放在同样的地位加以重视。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地区,可以采取“一票制否决”原则,使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重视起来。同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环保工作宣传力度和强度,动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引导农民群众关注、理解与支持环保工作,提升农村整体环境质量。

引注:

[1]话说新农村:农村的垃圾应该放到哪儿?顾兆农,人民日报,2007-04-29 第09版。

[2]别让城市垃圾污染农村环境,人民日报,2007-02-09 第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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