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商业情报调查模板(10篇)

时间:2024-03-22 14:55:33

商业情报调查

商业情报调查例1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区社区商业网点主要分布在城区内沿城区主要街道北新街新车站附近。呈现出“四多四少”的局面。在所有权方面:集体、个体网点多,国营网点少,在零售业分类方面:百货店、综合超市、专业店多,而便利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少。在网点布局地域方面:在城市主要街道繁华地段多,在城乡结合部和稍偏离闹区的地段少。在服务对象方面:服务于城区内居住的网点多,而服务于离城区稍远一点住宅小区内的网点少。远远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社区商业网点布局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严重制约了商业网点发展。

商业网点建设无序发展,商业网点主管部门参与规划建设商业网点工作乏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城市新建的主要街道两侧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规划为商业网点用地,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没有商业网点主管部门参与规划的落实和审查,而是由建设单位确定,想建什么就建什么,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只注重建设的高度、风貌、外型等,对是否需要商业网点而无关大局,使商业网点建设形成无序的发展状态。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繁华的街、路段拍卖土地使用权,只注重土地的拍卖价格而忽视以后商业网点而无处建设的弊端。

2、建设资金缺乏,基础设施滞后。我区社区商业网点建设一直缺少投入,大部分门面破旧,设施滞后。居民小区一些生活必须便民网点无资金建设,更谈不上大型商业网点建设,使居民“住新楼,添新愁”的现象严重存在,社区商业网点发展缓慢,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

三、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区社区商业网点正在逐步兴起,各级各部门对社区商业网点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效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要想有一个较快发展,必须从客观上加强筹划和指导,制定总体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目标,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促使其早日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把社区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

社区商业网点建设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政府根据现有网点状况以及城市建设的长期规划,进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社区商业网点应主要规划在居民居住区(除特种行业外),逐步向乡村辐射。

2.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与企业自我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社区商业网点发展。

我区社区商业网点发展相对比较缓慢,政府必须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加以扶持。在政策上,要把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计划,建设改造资金的筹集,在企业自筹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商业网点,减免各项费用。

商业情报调查例2

——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无锡市的外企员工占全市企业职工总数的15.9%,但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却占了全市劳务派遣工总数的17.7%,有的外企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人数已大大超过企业职工人数。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现在出现了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转为劳务派遣工的现象。

——工资增幅低于全市水平,违反工时制度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外企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实行每日12小时工时制;有的外企的计件定额标准偏高,劳动者为完成生产定额不得不超时加班,却又拿不到加班工资。这不仅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超负荷劳动严重影响职工的身心健康。另外,无锡市外企的工资增长幅度也普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劳动纠纷持续上升。近几年,随着外企快速增多,外企的劳动争议纠纷也持续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20__年和20__年,全市外企每年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近千起,年增长率达45.6%。

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认为,外企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招商引资政策环境的因素,也与企业用工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以及职工维权意识薄弱等有关。

商业情报调查例3

改革开放以来,城区贸易发展迅猛,商业、供销系统的十大商场在商贸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国有商场纷纷转制,个体私营企业已成为姜堰城区贸易发展的主力,且发展势头良好。城区贸易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除西大街仍然是城区贸易的黄金地段外,在其他主次干道上产生了一些新兴的商贸区,形成了经营特色,产生了一定的市场效应。在特色街的形成中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发挥了相应的作用,推动了特色街的形成和发展。

1、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推动了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狠抓第一要务,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召开了服务业工作会议和餐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订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加大流通企业改制力度,重视三产统计工作。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城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2、部门配合,合理引导,促进了商业特色街的形成。市三产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市贸易局跳出原先的管理模式,由管理国有集体商业贸易企业转变为服务全市社会商业,积极探索引导全市商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为商业特色街的形成提供了载体。建设部门对迎宾东路地段的开发面向社会自然人拍卖,开经营城市之先河,促成了迎宾东路餐饮一条街的形成。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和城市管理力度的加大以及经营城市的理念,都对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业主要求,利益驱动,形成了商业特色街的雏形。同类商品或关联商品经营户的适当集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调查中,广大经营户非常赞成集中经营,希望政府有所作为。利益的驱动也使经营户向特色街集聚,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

装饰材料一条街——通扬中路。专业从事装璜、装饰材料、装璜五金等门类的企业88家,占入驻企业的47%。这些企业规模较大的有2——3家,相对比较集中,是居民购买装璜、装饰材料的首选,年销售额在一亿元以上。

通讯器材一条街——振兴中路。经营通讯器材的商家多数集中在振兴中路的西侧,共有经营户21家,占入街企业的33%。各家销售的手机品牌、机型、价格均大同小异,他们之间除了销售价格的竞争外,服务质量特别是售后服务也是他们竞争的主要内容,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移动、联通姜堰分公司迁出后,通讯器材一条街的规模和人气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有的商家正缩小规模,不少经营业主有随迁经营的意向。

五金电器一条街——人民中路。从事农用配件、工业小五金以及工业电器的企业88家,占入驻企业的47%,苏常电器和黎明电器的进入,增加了该街的经营规模,现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物资市场,并逐步形成了专业街,年销售额在一亿元左右。目前,由于二运公司的南迁和人民中路的拓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条街工业电器、物资经营户的销售。

摩托车一条街——人民南路。从新西桥至汽车站,摩托车经营户有7家,占入街企业的10%。这些企业大多是私营,除少量品牌有雷同外,各家都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竞争是主要特色,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

美食一条街——迎宾东路。在街道的东段,集聚着12家私营餐饮企业,占入街企业的35%。这些企业都有一定的规模,且装璜讲究,风格各异,一家紧挨一家,特色十分明显。从服务内容上看,有中餐、西餐、排档,还有特色餐饮,如肥牛城等。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左右。

服装一条街——迎宾西路。迎宾西路的店面房大多数被个体工商户购买,经过几年的发展,这条街的服装经营已成为主要特色。目前经营服装的个体户有57家,占入街企业数的63%。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左右。

二、城区商业特色街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城区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且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商业特色街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矛盾,亟待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商业特色街缺少规划。一是城市规划不到位。城市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建设,与商业特色街的发展不相适应,无论是特色街的布局,还是特色街的功能配套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经营的店面房偏小。房地产开发商在设计和建设店面房时,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设计门面小,进深大,又不是框架结构的店面房,导致城区店面房偏小,且又无法扩大。政府缺乏有效的调控,没有把开发商与特色街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致使特色街经营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扩展。三是城区商贸发展缺乏专业规划。迄今为止,城区商贸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更没有商业特色街发展规划,除了现有的几条自由发展起来的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外,大多数商业企业零星分散,形不成市场效应,形不成商业特色。这种商贸发展状况,既不利于城区商贸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人民群众购物,更不利于提升城区商贸业的品位,与城市的新形象不相协调。

2、城区商贸缺乏规模和特色。一是城区商业特色街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增加值约占城区商贸增加值总额的三分之一。商业特色街缺少大企业、大商场,大酒店的支撑,带动发展作用不强。二是商业特色街特色不特,同类企业聚集度不高,6条商业特色街入街总数超50%的街道只有服装一条街。品牌效应不强,低档次的商品多,高档次的品牌商品少。有的特色街由于受到城市管理规定的限制,制约了经营和业务的拓展。如通扬中路装璜装饰材料、人民中路的五金电器、迎宾东路的美食经营等。三是同品种经营,竞争不够规范。众多经营门店由于经营范围、品种档次、商品结构、经营方式雷同,缺乏特色,一方面形不成以质取胜的格局,经营的商品档次太低,难以满足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导致购买力向外分流,另一方面为了拉顾客,抢生意,相互之间竞相杀价,或以次充好,蒙骗顾客。结果是牺牲服务和档次换取生存空间。四是缺少一、二产业的强有力的支撑。我市的一、二产业发展还不快,工业、农业的产品没有对商贸易流通形成有效的支撑,一、二产业职工的收入没有明显的提高,预期收入不确定,制约着消费需求,也制约着贸易的发展。

3、软硬环境建设制约了特色街的发展。一是区域规划建设要求不明确,影响了特色街规划建设。如迎宾东路按统一格式砌好后,多数房主设计开设饭店,也就形成了现在的美食街,但由于规划没有事先按其功能设计操作间,业主们以搭建棚披应付,既不符合卫生要求,又受到城市管理的制约,原街道化粪池是以住宅楼标准设计,远不能适应开设饭店的排放要求,经常出现堵塞外溢现象。让业主们非常头疼。二是城市管理的一些规定没有考虑到商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如通扬中路经营装璜装饰材料的业主反映,该街原是328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姜堰的装璜装饰材料一直辐射到海安、东台、兴化戴南等地,后来由于城区禁止车辆进入,停车曝光、罚款,他们的货进不来,出不去,辐射无从谈起,只能做本地生意。三是执法部门执法检查频繁过度,商家疲于应付。业主普遍反映,机关各部门执法检查的比较多,而上门宣传政策、法规的少,他们迫切希望政府部门及时宣传政策法规,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以减少对商家极不情愿的处罚。四是政府承诺的诚信度不高,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一些市外投资企业反映,招商引资项目谈的时候地方各级官员给予了高度重视,显示出非常的热心,答应了很多优惠条件,但是投资到位后,原有的热情不见了,政府或部门承诺的优惠政策难以到位,如减免税收、规费,他们期望能够承诺兑现。五是少数部门、少数机关干部为群众服务、为商家发展服务的意识还不强,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并未根除,能办的,可以快办的,就是拖着不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六是商业特色街各项功能设施不够配套。停车场、昼夜自动银行、电信以及特色街的基本配套设施仍不能与商业特色街的发展相适应。

4、经营者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是经营者的文化素质不高。从私营、个体户的文化水平来看,初中、小学文化的占大多数,高中文化的约占10%——20%,大专以上学历的不足10%,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思想比较严重。二是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业主的主要精力都花在经营环节上,对如何加强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很少考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三是诚信意识不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等现象还在一些行业中存在,“三包”的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影响了企业和行业的市场信誉度。四是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有: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注重学习,在经营中侵权行为时常发生,不能够较好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一些业主虽然懂得经营,但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不能据理力争,不敢正面抵制,使自己的正当利益被任意侵害。这样,不仅助长了乱执法、乱收费的行为,而且也妨碍了企业的发展。

三、关于创建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几点建议

城区商业特色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结果。创建商业特色街,政府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有所作为。为此,我们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力度,切实形成创建商业特色街的共识。

创建商业特色街,是我市发展商贸、搞活流通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市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创建商业特色街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商贸业品位的需要,提升城市的形象,离不开商贸业品位的提高,创建商业特色街,就是提升商贸业品位,就是提升城市新形象,打造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二是创造商业特色街是策应沿江开发、快速发展姜堰经济的需要。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密集人气、财气,激活流通,繁荣市场,带动城市其它相关行业的发展,为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姜堰作为特殊政治意义的城市,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放大名人效应,有利于姜堰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四是按照全面小康的标准,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提高三产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通过解放思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商业特色街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商业特色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商业特色街的知名度,促进姜堰经济快速发展。

2、要尽快制定商贸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城市规划调整力度。规划是发展的蓝图,创建和发展商业特色街首先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规划要有创新思维,明确目标。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要充分考虑贸易发展的实际和需要,把城市建设与贸易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与贸易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与贸易行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合理地规划好城市发展的蓝图,把黄金市口和黄金路段预留给商业和其他三产行业,以此推动贸易的发展和商业特色街的建设。要抓紧制定贸易行业发展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贸易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认真分析本地业态结构的基础上,制定出城区贸易行业发展规划。规划要说明在今后的某一段时间里,城区贸易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工作措施。要尽快制定城区商业特色街发展规划。规划要明确城区商业特色街的总体发展目标、建设标准、阶段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要加强对商业特色街发展的研究,对商业特色街的布局、规模、功能、品位、标准等要做深入的探索,通过探索和建设,使商业特色街真正形成商品特色、品牌特色、形象特色、文化特色和功能特色。规划力求高起点,富规划长实施,这样,不仅政府对贸易行业发展可以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而且也使业主知晓城区贸易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动态,让他们自觉地顺应行业规划,进场、进区、进街开店兴业。

3、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快速推进商贸发展。贸易的发展,商业特色街的建设,要突出抓好招商引资。从姜堰的贸易规模看,总体规模比较小,大型企业屈指可数。商业特色街的情况也是如此,入街经营的企业数量不少,但企业的单个规模太小。再从前期我市招商引资的实践看,在国家没有向外资放开批零市场的情况下,我市有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地引进了时代超市、苏果超市、中油公司、上海曹安市场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知名的大企业,这不仅使姜堰的贸易规模上了一个档次,促进了贸易的大发展,也为聚集人气,推动特色商业街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网上招商等方式,吸引市外资金或国内大型企业来姜投资,以迅速扩大贸易企业的经营规模,提升经营品位,促进商贸行业的跨越发展。要注意把招商引资与城区的特色街建设结合起来,在已具特色雏形的街区内,引进一、二家大型企业进驻,以提高特色街的人气,让特色街更具特色,借以弥补城区特色街的入驻企业规模小、品位差、档次低的不足。

商业情报调查例4

改革开放以来,城区贸易发展迅猛,商业、供销系统的十大商场在商贸发展中起着主导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国有商场纷纷转制,个体私营企业已成为姜堰城区贸易发展的主力,且发展势头良好。城区贸易的格局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除西大街仍然是城区贸易的黄金地段外,在其他主次干道上产生了一些新兴的商贸区,形成了经营特色,产生了一定的市场效应。在特色街的形成中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发挥了相应的作用,推动了特色街的形成和发展。

1、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推动了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狠抓第一要务,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召开了服务业工作会议和餐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制订了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加大流通企业改制力度,重视三产统计工作。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城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2、部门配合,合理引导,促进了商业特色街的形成。市三产办公室协调指导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市贸易局跳出原先的管理模式,由管理国有集体商业贸易企业转变为服务全市社会商业,积极探索引导全市商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为商业特色街的形成提供了载体。建设部门对迎宾东路地段的开发面向社会自然人拍卖,开经营城市之先河,促成了迎宾东路餐饮一条街的形成。各种优惠政策的实施和城市管理力度的加大以及经营城市的理念,都对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业主要求,利益驱动,形成了商业特色街的雏形。同类商品或关联商品经营户的适当集中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调查中,广大经营户非常赞成集中经营,希望政府有所作为。利益的驱动也使经营户向特色街集聚,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

装饰材料一条街——通扬中路。专业从事装璜、装饰材料、装璜五金等门类的企业88家,占入驻企业的47%。这些企业规模较大的有2——3家,相对比较集中,是居民购买装璜、装饰材料的首选,年销售额在一亿元以上。

通讯器材一条街——振兴中路。经营通讯器材的商家多数集中在振兴中路的西侧,共有经营户21家,占入街企业的33%。各家销售的手机品牌、机型、价格均大同小异,他们之间除了销售价格的竞争外,服务质量特别是售后服务也是他们竞争的主要内容,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移动、联通姜堰分公司迁出后,通讯器材一条街的规模和人气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有的商家正缩小规模,不少经营业主有随迁经营的意向。

五金电器一条街——人民中路。从事农用配件、工业小五金以及工业电器的企业88家,占入驻企业的47%,苏常电器和黎明电器的进入,增加了该街的经营规模,现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物资市场,并逐步形成了专业街,年销售额在一亿元左右。目前,由于二运公司的南迁和人民中路的拓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条街工业电器、物资经营户的销售。

摩托车一条街——人民南路。从新西桥至汽车站,摩托车经营户有7家,占入街企业的10%。这些企业大多是私营,除少量品牌有雷同外,各家都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竞争是主要特色,年销售额在4000万元左右。

美食一条街——迎宾东路。在街道的东段,集聚着12家私营餐饮企业,占入街企业的35%。这些企业都有一定的规模,且装璜讲究,风格各异,一家紧挨一家,特色十分明显。从服务内容上看,有中餐、西餐、排档,还有特色餐饮,如肥牛城等。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左右。

服装一条街——迎宾西路。迎宾西路的店面房大多数被个体工商户购买,经过几年的发展,这条街的服装经营已成为主要特色。目前经营服装的个体户有57家,占入街企业数的63%。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左右。

二、城区商业特色街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城区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且发展势头良好,但是,由于诸多原因,商业特色街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矛盾,亟待研究解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商业特色街缺少规划。一是城市规划不到位。城市规划没有充分考虑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建设,与商业特色街的发展不相适应,无论是特色街的布局,还是特色街的功能配套都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二是经营的店面房偏小。房地产开发商在设计和建设店面房时,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设计门面小,进深大,又不是框架结构的店面房,导致城区店面房偏小,且又无法扩大。政府缺乏有效的调控,没有把开发商与特色街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致使特色街经营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难以扩展。三是城区商贸发展缺乏专业规划。迄今为止,城区商贸业发展缺乏整体规划,更没有商业特色街发展规划,除了现有的几条自由发展起来的商业特色街初具雏形外,大多数商业企业零星分散,形不成市场效应,形不成商业特色。这种商贸发展状况,既不利于城区商贸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人民群众购物,更不利于提升城区商贸业的品位,与城市的新形象不相协调。

2、城区商贸缺乏规模和特色。一是城区商业特色街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增加值约占城区商贸增加值总额的三分之一。商业特色街缺少大企业、大商场,大酒店的支撑,带动发展作用不强。二是商业特色街特色不特,同类企业聚集度不高,6条商业特色街入街总数超50%的街道只有服装一条街。品牌效应不强,低档次的商品多,高档次的品牌商品少。有的特色街由于受到城市管理规定的限制,制约了经营和业务的拓展。如通扬中路装璜装饰材料、人民中路的五金电器、迎宾东路的美食经营等。三是同品种经营,竞争不够规范。众多经营门店由于经营范围、品种档次、商品结构、经营方式雷同,缺乏特色,一方面形不成以质取胜的格局,经营的商品档次太低,难以满足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导致购买力向外分流,另一方面为了拉顾客,抢生意,相互之间竞相杀价,或以次充好,蒙骗顾客。结果是牺牲服务和档次换取生存空间。四是缺少一、二产业的强有力的支撑。我市的一、二产业发展还不快,工业、农业的产品没有对商贸易流通形成有效的支撑,一、二产业职工的收入没有明显的提高,预期收入不确定,制约着消费需求,也制约着贸易的发展。

3、软硬环境建设制约了特色街的发展。一是区域规划建设要求不明确,影响了特色街规划建设。如迎宾东路按统一格式砌好后,多数房主设计开设饭店,也就形成了现在的美食街,但由于规划没有事先按其功能设计操作间,业主们以搭建棚披应付,既不符合卫生要求,又受到城市管理的制约,原街道化粪池是以住宅楼标准设计,远不能适应开设饭店的排放要求,经常出现堵塞外溢现象。让业主们非常头疼。二是城市管理的一些规定没有考虑到商家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如通扬中路经营装璜装饰材料的业主反映,该街原是328国道,交通十分便利,姜堰的装璜装饰材料一直辐射到海安、东台、兴化戴南等地,后来由于城区禁止车辆进入,停车曝光、罚款,他们的货进不来,出不去,辐射无从谈起,只能做本地生意。三是执法部门执法检查频繁过度,商家疲于应付。业主普遍反映,机关各部门执法检查的比较多,而上门宣传政策、法规的少,他们迫切希望政府部门及时宣传政策法规,纠正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以减少对商家极不情愿的处罚。四是政府承诺的诚信度不高,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一些市外投资企业反映,招商引资项目谈的时候地方各级官员给予了高度重视,显示出非常的热心,答应了很多优惠条件,但是投资到位后,原有的热情不见了,政府或部门承诺的优惠政策难以到位,如减免税收、规费,他们期望能够承诺兑现。五是少数部门、少数机关干部为群众服务、为商家发展服务的意识还不强,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并未根除,能办的,可以快办的,就是拖着不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六是商业特色街各项功能设施不够配套。停车场、昼夜自动银行、电信以及特色街的基本配套设施仍不能与商业特色街的发展相适应。

4、经营者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是经营者的文化素质不高。从私营、个体户的文化水平来看,初中、小学文化的占大多数,高中文化的约占10%——20%,大专以上学历的不足10%,小富即安,小富即满的思想比较严重。二是重经营、轻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业主的主要精力都花在经营环节上,对如何加强管理,做好售后服务很少考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三是诚信意识不强。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等现象还在一些行业中存在,“三包”的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影响了企业和行业的市场信誉度。四是法律意识淡薄。主要表现有: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注重学习,在经营中侵权行为时常发生,不能够较好地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一些业主虽然懂得经营,但不懂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乱罚款、乱收费的行为,不能据理力争,不敢正面抵制,使自己的正当利益被任意侵害。这样,不仅助长了乱执法、乱收费的行为,而且也妨碍了企业的发展。

三、关于创建城区商业特色街的几点建议

城区商业特色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市场对资源配置的结果。创建商业特色街,政府要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有所作为。为此,我们建议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力度,切实形成创建商业特色街的共识。

创建商业特色街,是我市发展商贸、搞活流通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我市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亮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共识:

一是创建商业特色街是提升城市形象和商贸业品位的需要,提升城市的形象,离不开商贸业品位的提高,创建商业特色街,就是提升商贸业品位,就是提升城市新形象,打造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二是创造商业特色街是策应沿江开发、快速发展姜堰经济的需要。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密集人气、财气,激活流通,繁荣市场,带动城市其它相关行业的发展,为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三是姜堰作为特殊政治意义的城市,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放大名人效应,有利于姜堰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四是按照全面小康的标准,通过创建商业特色街可以提高三产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通过解放思想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商业特色街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商业特色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商业特色街的知名度,促进姜堰经济快速发展。

2、要尽快制定商贸行业发展规划,加大城市规划调整力度。规划是发展的蓝图,创建和发展商业特色街首先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规划要有创新思维,明确目标。新城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要充分考虑贸易发展的实际和需要,把城市建设与贸易发展需要结合起来,与贸易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与贸易行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合理地规划好城市发展的蓝图,把黄金市口和黄金路段预留给商业和其他三产行业,以此推动贸易的发展和商业特色街的建设。要抓紧制定贸易行业发展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贸易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认真分析本地业态结构的基础上,制定出城区贸易行业发展规划。规划要说明在今后的某一段时间里,城区贸易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工作措施。要尽快制定城区商业特色街发展规划。规划要明确城区商业特色街的总体发展目标、建设标准、阶段任务、方法步骤、政策措施。要加强对商业特色街发展的研究,对商业特色街的布局、规模、功能、品位、标准等要做深入的探索,通过探索和建设,使商业特色街真正形成商品特色、品牌特色、形象特色、文化特色和功能特色。规划力求高起点,富规划长实施,这样,不仅政府对贸易行业发展可以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而且也使业主知晓城区贸易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动态,让他们自觉地顺应行业规划,进场、进区、进街开店兴业。

3、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快速推进商贸发展。贸易的发展,商业特色街的建设,要突出抓好招商引资。从姜堰的贸易规模看,总体规模比较小,大型企业屈指可数。商业特色街的情况也是如此,入街经营的企业数量不少,但企业的单个规模太小。再从前期我市招商引资的实践看,在国家没有向外资放开批零市场的情况下,我市有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成功地引进了时代超市、苏果超市、中油公司、上海曹安市场有限公司等一批国内知名的大企业,这不仅使姜堰的贸易规模上了一个档次,促进了贸易的大发展,也为聚集人气,推动特色商业街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网上招商等方式,吸引市外资金或国内大型企业来姜投资,以迅速扩大贸易企业的经营规模,提升经营品位,促进商贸行业的跨越发展。要注意把招商引资与城区的特色街建设结合起来,在已具特色雏形的街区内,引进一、二家大型企业进驻,以提高特色街的人气,让特色街更具特色,借以弥补城区特色街的入驻企业规模小、品位差、档次低的不足。

商业情报调查例5

一是商贸流通业规模不断扩大。20__年,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76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批发零售贸易业28.34亿元,增长13.8,住宿和餐饮业4.19亿元,增长12.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74.67亿元,增长12.9,其中限额以上企业18家,实现销售额14.34亿元,增长46.9。全县商贸流通业完成增加值7.97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13.4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38.4。规模较大的专业市场有6个,营业面积2.72万平方米,员工3392人,营业额40.06亿元,利润4.1亿元。另有14个小型市场,分布全县乡镇、村。

二是流通业态呈多元化发展趋势。连锁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已有连锁经营企业6家,营业面积2.72万平方米,员工708人,营业额1.94亿元,利润1617.9万元,有连锁门店76家。物流配送不断发展,有物流配送企业20家,营业面积1096万平方米,员工92人,营业额2932万元,利润46万元。全县有载货汽车1375辆,吨位5770吨,从业人员1700人。电子商务受到重视,因特网进入千家万户。拥有自己网站的企业占企业总数的4左右,部分骨干企业在内部生产设计、制造、管理、营销等环节运用信息化技术。电子商务在科技、农业、劳动服务业等行业开始运行。百货业发展有序推进,有经营企业787家,营业面积5.69万平方米,员工4025人,营业额3.5亿元,利润3554万元。宾馆餐饮日渐繁荣,有752家企业,营业面积5.93万平方米,员工4426人,营业额3.7亿元,利润3700万元。美容美发业遍布城乡,共有262家企业,营业面积1.2万平方米,员工610人,营业额3001万元,利润1050万元。营业用房面广量多,在册登记的营业性用房建筑面积82.65万平方米,其中空置面积17.29平方米,空置率为20.92。

三是开放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__年,全县实现自营进出口总额1.08亿美元,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同比增长71.53,其中出口9243.32万美元,增长64.49,进口1515.96万美元,增长132.05。市场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引进了世纪联华、福泰隆等知名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门店,在极大改善购物环境的同时,也促进了商贸流通业经营方式的转变、管理模式的提升。在“引进来”的同时,部分企业开始跨县、跨省“走出去”经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足。商贸流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对经济建社会发展的贡献能力体现不够,各级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视程度远不如抓工业经济发展的力度。对商贸流通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而商贸流通业涵盖范围广,产业门类多,经营分散,大企业、大项目少,客观上对制订和实施扶持政策带来了难度。

二是发展特色不明显。商贸流通业缺乏科学的规划引导,放手发展多,引导发展少,导致布局不合理,配套不到位,经营业态散乱,经营理念落后,显现散、乱、小的经营格局突出。多数业态经营企业经营内容相同,经营方式雷同,同质化竞争十分明显。缺少特色市场、特色商业街、特色专业店、特色商品和特色经营模式,竞争力不强。

三是流通业态明显落后。现代流通业态尚处于起步阶段,传统经营业态仍占据主导地位。商品零售业规模偏小,有品牌有影响力的大型商品零售企业还未形成。餐饮业档次较低,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经营方式急需改善。商贸业业态结构调整滞缓,发展不完善,信息化建设滞后。物流服务业信息系统、仓库、交通工具等设施不配套,与生产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市场结构总体框架不合理,消费品市场数量比例偏高,生产资料市场和要素市场明显不足。

三、几点建议

1、制定规划,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政策。要导入经营城市理念,象抓工业一样抓商贸流通业,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合理引导产业发展。进一完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扶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市场(大型超市)改造提升、专业市场建设、乡村便利店、星级宾馆、等级酒店酒家及其他新型商贸流通业业态。

2、大力推进专业市场建设。结合工业产业培育发展状况,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以产业发展培育为导向,加快专业市场建设,以专业市场建设为载体,促进产业发展培育。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途径发展生产资料和要素市场建设,按照各类专业市场建设计划,将市场建设项目纳入对外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同等奖励政策及扶持政策。

3、加快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运作”的模式,推进商贸流通业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积极采用电子数据交换、企业管理、电子订货、供应链管理、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等先进的信息数据管理系统,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适应发展现代商贸流通

业需要。4、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加大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培育,以“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为契机,抓好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培育,鼓励连锁经营龙头企业面向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完善农村流通网络。鼓励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农村便利店,逐步将“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及校内商店纳入连锁经营龙头企业连锁经营范畴,鼓励连锁经营。

5、整合提升传统流通业态。根据卫生部对餐饮业量化定级管理要求,加大对小餐饮业的整治和管理。结合城市改造,建设美食广场。对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引导分等定级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提高其管理水平。鼓励推出本地特色菜肴,培育品牌餐饮企业。加大现有市场改造力度,对市场设施、卫生条件逐步进行改造完善,做好市场搬迁及迁建工作。对农副产品市场鼓励向“农改超”方向发展。

商业情报调查例6

作者简介:王运奇(1973-),男,江苏常州人,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商贸管理系,讲师。(江苏 常州 213025)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B/2010/09/022)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2-0139-02

一、问题的提出

自加入WTO以来,为了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商务英语人才的需求,江苏很多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置了商务英语专业。起初,由于商务英语专业人才比较匮乏,并且该专业把商务知识和英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该专业的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其就业形势在本世纪初呈现出良好的态势,因此备受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青睐。然而,时过境迁,近年来,商务英语人才供不应求的状况已经悄然改变,并且出现了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局面。面对如此形势,笔者对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我校”)近两年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概述

1.调查的目的

为全面了解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掌握社会和用人单位对该专业需求状况,为我校商务英语专业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合理进行专业的调整,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调查活动的对象是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商贸管理系商务英语专业2006届和2007届毕业生,共计90人,其中2006届毕业生39人,2007届毕业生51人。

3.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我校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性质;专业对口情况;就业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及就业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素质的要求等。本次调查方法主要采取班主任跟踪调查为主,电话访谈、网络在线调查等方法为辅。

三、调查结果分析

1.就业单位性质

注:表中其他情况是指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

表1调查统计表明,2006和2007两届毕业生就业单位主要集中于民营企业,能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外资企业的毕业生人数很少,2006届毕业生没有从事于事业单位工作的学生,2007届仅1人,且为临时留校助理,管理机务。2006届毕业生就业的国营单位主要是中国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从事的外资企业主要是肯德基。2007届毕业生没有进入国营单位,而进入外资企业的仅有1人。对比发现,2007届毕业生选择专升本或专接本的人数比重迅速上升。

2.专业对口情况

注:表中没有统计专升本和专接本毕业生情况,下同。

表2统计表明,我校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业于客服岗位,真正从事与商务英语有关的工作岗位为单证员,但是这一比例两年分别只占到8.33%和6.67%,专业对口率情况不容乐观,且这几个从事该工作的毕业生都是通过家人或者朋友介绍找的工作。调查发现,很多学生自认为学识水平一般,无法胜任商务英语工作,因此很多学生从事的工种大部分与专业不相关,且大多从事于销售等服务类行业。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的很少,两届学生总共只有3人。

3.工资水平

从表3可以看出,我校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工资水平普遍较低,月薪在1000~1500元之间的比例最大,2006届毕业生月薪在1000~1500元的人数占到44.44%,而到2007届这一比例上升到56.67%。2006届毕业生最高工资月薪2500元,而2007届毕业生的月薪没有高于2000元的。

4.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素质要求

调查表明,由于我校商务英语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于服务岗位,很多单位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没有过多的要求。在人员录用上,用人单位主要偏向于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能吃苦、服务意识强、有创意、有想法、为人热情开朗、善于沟通的就业者更能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商务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普遍认为工作中最需要的是:学习能力、职业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大部分企业认为员工学习能力是最重要的,学习是最有生产力的事情,学习比学历更重要,员工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现今社会有效的职业沟通已经成为人们生存与发展所必须的基本能力,拥有了沟通能力就等于掌握了成功的钥匙。中国职业能力认证中心2010年对1000名人事经理所做的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其中超过85%的人认为,在当今的人才市场中,最有价值的技能是沟通技能(包括口头沟通、倾听和书面沟通能力)。有效的职业沟通是企业利润的源泉,也是职业人士获得成功的核心能力。[1]面对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技术及管理的日益复杂,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显得苍白无力,即使是天才也需要别人的帮衬,唯有如此才能造就企业的成功,所以团队合作能力是企业利润的源泉,也是职业人士获得成功的核心能力。

四、阻碍商贸英语专业就业的因素分析

1.就业要求高学历化

商业情报调查例7

对比竞争情报与商业侦探的不同,根本的一点在于是否有合法的基础。

竞争情报是合法的信息活动,并且在合乎道德的手段下进行搜集,所了解的信息并不包含商业秘密内容。这里有两点内容需要强调:

一是竞争情报所涉及的信息不是商业秘密,对于什么是商业秘密,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明确的定义,只有被定义为秘密内容并且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的文件,才构成商业秘密;

二是合法的信息收集手段,竞争情报强调在合法和合乎道德的层面下进行信息搜集,而商业间谍采取非法的手段,从而侵犯了别人的商业秘密。

侦探公司所进行的调查,从内容来看很多涉及个人隐私,这一点就触犯了法律的规定。而且从它的调查方法来看,由于它没有相关的调查权力,为了达到目的往往不失采取非法手段,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更别说保障客户的利益。

商业情报调查例8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省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

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确定的职责分工:

各单位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或参建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办负责本项目,路局纪委会同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路局机关及其所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xx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

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

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站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宣传动员情况要在5月12日以前报路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业情报调查例9

协调会商机制是各有关部门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的载体,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基础上增强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建立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部门协作长效机制。

二、协调会商机制的主要任务

(一)会商重大案件。对大要案件和涉及敏感人物、敏感问题的事项及时进行会商,研究部署开展查处工作。

(二)健全案件移送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经济犯罪案件相互移送机制。

(三)逐步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公司、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纳税资料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的信息联网共享,为及时获取经济犯罪情报、侦查破案和加强对不良信誉企业、个人和中介组织的监管工作创造条件。

(四)提供专业鉴定与培训。充分发挥各级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对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提供鉴定、协查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和协助;不定期地组织多种形式的专用知识技能培训活动。

(五)分析经济安全形势。根据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工作总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定期分析经济违法犯罪特点和规律,提出全区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方针、政策和建议,研究落实具体措施。

三、协作会商机制的成员单位和职责

协作会商机制的成员单位由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审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药监分局、区盐务局、区国土分局、区烟草专卖局、驻区各商业银行组成。

区公安分局:负责协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供违法、违规线索;结合日常侦查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经济领域政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

区监察局: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会商在监察工作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查处,并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区检察院:审查批捕、经济犯罪案件;查办经济犯罪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区法院:审判经济犯罪案件及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履行审判职能;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区国税局:组织全区国家税务机关对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通报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并配合开展工作。

区地税局:组织全区地方税务机关对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通报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并配合开展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交易(如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市场监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有关工作;参与加强对投资领域资金活动的监测、对经济犯罪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工作。

区审计局:通报全区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质监分局:通报全区行政区域内违反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安监局:通报全区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情况,对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药监分局:通报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活动的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通报全区范围内打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等违法活动的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盐务局:通报打击非法倒卖食盐等违法活动的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烟草专卖局:通报取缔非法烟厂和烟草专卖品自由交易市场、查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打击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活动的工作情况;对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区知识产权局:通报全区行政区域内专利、商业秘密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情况;对专利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驻区各商业银行:负责反洗钱的资金检测;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涉及现金管理、反假币、银行卡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协调会商机制工作规则

(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每年召开1至2次协调会商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由区公安分局召集,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和交流经济领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情况和重要信息;分析研究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形势;研究解决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重大问题;会商其他需要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召集,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处置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协调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有关工作;研究分析重要经济违法犯罪情报信息;研究制定经济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具体预案;研究布置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

根据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需要,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可提议召开有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临时会议,会议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召集,提议单位主持。

商业情报调查例10

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确立了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反垄断法》第48条规定了违法实施集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罚款等。

自《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商务部共审结382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禁止1起、附条件同意10起,其余的均无条件同意。但我们也注意到,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仍有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情形。为了提醒经营者要及时依法申报,更好地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商务部决定制订《办法》,以进一步明确界定未依法申报的情形和调查处理程序,规范调查处理行为。

问:什么是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发生在境外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办法》是否可以适用?

答:《办法》所称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设定的申报标准,经营者未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事先向商务部申报而实施的集中。是否属于未依法申报,主要看三个方面:

一是相关交易是否属于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第20条和《规定》第2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以下情形:(一)经营者合并;(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二是经营者集中是否达到申报标准。根据《规定》第3条,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申报:(一)参加经营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二)参加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根据《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营业额的计算,适用《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

三是经营者集中是否未向商务部申报,且已经实施。

根据《反垄断法》和《规定》,无论该经营者集中行为及相关经营者位于我国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其营业额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均有义务向商务部申报。因此,商务部可以对发生在境外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实施调查处理。

问:除应举报发起调查外,商务部可否自行发起调查?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经营者如果不配合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经调查认定属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被调查的经营者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反垄断法》和《办法》,商务部启动调查有两个途径,一是应举报发起,二是依职权自行发起。

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商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调查。《办法》第16条规定,对商务部依法实施的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可以责令其改正,对个人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反垄断法》第48条和《办法》第13条规定,经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商务部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一)停止实施集中;(二)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三)限期转让营业;(四)其他必要措施。商务部在依据前述规定进行处理时,将考虑未依法申报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的时间,以及依据《办法》第8条第3款作出的竞争效果评估结果等因素。

问:在商务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经营者有哪些权利,是否可以对商务部的处理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答:根据《反垄断法》和《办法》,在调查过程中,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意见。《办法》第14条规定,商务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将调查结论及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告知被调查的经营者。被调查的经营者应当在商务部设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

根据《反垄断法》第53条和《办法》第18条,对商务部依据《办法》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