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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模板(10篇)

时间:2024-03-05 14:47:31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1

中图分类号:G353文献标识码: A

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从而实现从购买者到金融机构、商家之间的在线货币支付、现金流转、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由此为电子商务和其它服务提供金融支持。近年来,由于受到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力拉动,中国个人网上支付的市场规模发展迅速膨胀。但在网上支付蓬勃发展的背后也出现了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笔者试对当前我国网上支付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应对之策。

一、我国网上支付的现状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网上支付已是电子商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在我国网上支付发展非常迅速,市场需求非常旺盛,应用创新空间非常广阔,是一个大有作为的行业。金融服务的发展创新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可以减少银行成本,加快业务处理速度,方便客户,同时也有利于银行拓展业务,增加中间业务的收入。更重要在于它改变了银行支付处理方式,使得消费者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通过互联网获得银行业务服务。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网上支付的基础环境还有许多的问题,值得关注和改善。网上支付的安全,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社会诚信体系以及网上支付相关的法规等等,都是现在制约网上支付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制约我国网上支付发展的因素

1、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在国内近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遭遇一个重大的瓶颈,就是网上支付安全问题,这个瓶颈严重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据调查有相当数量的客户希望通过网上方便购物,但是在权衡网上购物方便性和安全性以后,最终选择了放弃。分析原因,一是网上支付虚拟性的交易特点容易使客户对安全性产生怀疑,二是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思维定势阻碍新的网上支付方式的发展。因此网上支付首先应该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2、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

网上支付需要银行卡的参与,但仅靠银行卡的运行还是远远不够的。况且现在的银行卡使用情况可说是五花八门,工行的、交行的、建行的、农行的等等,每个人拿出来的信用卡几乎都有使用的范围的限制、透支额度都是有差异的,这就需要一个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出现,对各种信用卡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约束,使得网上支付能够顺畅运行。

3、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网上交易、支付双方不见面,交易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电子商务活动最后是否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与买卖双方,取悦于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诚信程度。我国信用体制不够健全,市场环境不是很完善,应该说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因此我们应该呼吁各界共同努力,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的诚信体系,以支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4、网上支付法律法规不健全

网上支付业务常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隐私保护法、知识产权法和货币银行制度等。目前,我国对于网络支付立法相对滞后。现行许多法律都是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形式的。但由于网络纠纷的特殊性,用传统法律规则来解决是一个非常吃力的问题。目前在网上支付业务的有些方面,虽然已有一些传统的法律法规,但其是否应该适用,适用程度如何,当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时候,监管机构也未必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从事这样的活动,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现争执以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解决不了问题。

三、网上支付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

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需要金融机构和广大商户共同努力,同时需要客户的配合,从技术上、支付工具上,从风险措施上、防范措施,全方位、多层次提供安全的保障手段。同时,也需要政府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努力消除买卖双方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网上支付健康快速发展。

2、实现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

作为网上支付业务载体的网上支付工具,是网上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在传统的银行支付结算中,具有各种多样的支付结算工具如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银行卡等,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联网上的支付系统应是对现有支付手段的模仿。理想的支付系统要求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灵活性,它应该在不同的支付条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

3、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2

1.1电子支付与电子商务

交易过程(即电子交易)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主体部分。因此对于电子交易来说,整个电子交易过程中要求高安全强度、高精确度[1]。电子支付是完成电子交易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电子支付涉及到许多利益主体,并且需要与金融部门交互合作才能完成这一过程,所以电子支付的安全涉及到消费者、商家和电子支付系统等。

1.2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是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货款支付的行为,网上支付可以被看作是电子支付的高级形式[2]。网上支付具有灵活方便的特性,被广泛使用。目前为止,网上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卡网上支付、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移动支付、基于第三方平台的支付等。本文中的第三方支付特指第三方网上支付。

2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络支付

2.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

第三方支付是指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整个交易的担保人,并在相应的网络沟通平台中建立起银行与银行客户间的协议关系,以此来实现对相关信息的验证和数据交换,最终使得消费者、商家以及银行在整个支付平台中完成交易[3]。

2.2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支付的理论

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网关型支付平台,在这种模式下,交易各方权责划分明确、结算过程方便,但是需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并且存在一定的交易安全问题。第二类是信用担保型第三方支付平台,这种平台的代表就是现在广泛使用的支付宝,这种平台是大型的电子商务公司自建的支付平台,可以起到对交易和货物安全的双重保障作用。

2.3第三方平台支付的特点

第三方网络支付与传统的支付体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介入成本较低。只需一次注册,就能永久使用注册信息进行支付;(2)操作简便、使用灵活。用户使用注册过的账号和密码就能完成支付,特别是在移动终端、电脑上的应用,使得支付过程更加简便、灵活;(3)交易价格比较优惠。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可以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对于小额交易和闲散资金其使用成本较低。

2.4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供的监测数据显示,从2014年中国第三方网络支付交易规模的市场份额来看,支付宝占比49.6%,财付通占比19.5%,银商占比11.4%,快钱占比6.8%,汇付天下占比为3.2%,环讯支付占比2.7%,其他占比为1.6%[4]。其中,支付宝在2014年所占的市场份额是最大的,近乎一半。支付宝由阿里巴巴集团创办,目标是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目前用户群覆盖了C2C、B2C、B2B领域。财付通是腾讯公司的专业网络支付平台,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网络支付和完整的网络生活空间,是仅次于支付宝的第二大第三方支付平台[5]。

3第三方网络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

3.1网络安全问题

第三方支付潜在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对消费者个人隐秘信息的盗取和篡改;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支付流程自身存在的漏洞被利用,从而带来系统及支付安全问题;一些恶意代码、病毒入侵网络和支付平台,导致用户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机密性等受到威胁。

3.2资金安全问题

3.2.1在途资金管理方面的安全问题在途资金是指由于资金的支付的账务处理与支付指令的处理不同步时,对支付双方的账务造成影响。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主要使用行使银行职能的方式完成支付交易活动,对交易的款项可以直接进行使用和支配。由于第三方支付方式特性,资金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一定的积累,容易产生第三方平台越权调用交易款项的安全问题。另一方面,随着交易资金的不断增长,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运用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但投资毕竟存在风险,影响交易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使得支付问题不断出现。3.2.2交易资金方面的安全问题利用互联网交易的隐秘性和匿名性,实现资金诈骗、贿赂和洗钱等。银行对信用卡的提现有一定的控制制度,但在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中无法控制交易,因此利用信用卡套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缺少防止恶意交易的有效措施,使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成为洗钱的工具。3.3法律方面的安全问题互联网金融业务在网络中进行,信息具有不对称性。在网络交易中确定交易者的身份十分困难。虽然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功能不断改进与完善,但却没有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支付的安全问题。

4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策略

4.1加强第三方支付安全平台建设

构建第三方支付安全体系的同时,建立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十分重要。针对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等威胁的侵入,计算机需加强防护能力。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内容之一,以统一的技术标准对安全问题进行监控。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仅用技术手段来保证安全,可能会导致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在加强安全平台建设时还需考虑信用管理机制。4.1.1技术手段如数字证书技术、防火墙、身份认证技术等来加强网络的安全;采用对称与非对称加密技术、SSL协议、SET协议、NFC无接触式通信的智能卡等技术,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4.1.2信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针对可能出现的欺诈、差错、争议等,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法,进行权职划分,对用户进行安全意识和行为教育。

4.2强化立法监督与保障

从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的发展来看,保障这种支付方式的运行是建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但我国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规监管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所以就无法对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保护起到相应的效果。目前,我国针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法律仅有“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这一专项法律,但是在这部法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第三方网络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加强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立法进程,近一步完善第三方网络支付的法律法规体系。从长远来看,需要根据第三方网络支付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关方面法律法规,以此规范第三方网络支付的业务。此外,第三方网络支付已经扩展至多个部门,仅仅依靠专项法律已经不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针对这一性质,我国的其他法律也应该增加或修改相应的条款。这样,不仅利用其他法律来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综合考虑解决第三方网络支付中的问题,从而提高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健全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监管机制。与有型市场相比,对网络环境下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管理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要建立全面的第三方网络支付的监管机制。包括相关的行业性监管机构、第三方支付行业协会和政府的监督作用等,来保证第三方网络支付的安全。首先,应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第三方平台中的卖家都能够进行信用评价。这不但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努力,而是需要整个社会的关注和参与。我国的社会信用机制起步较晚,1999年,我国上海、广州从个人信用建设为起点、2001年北京中关村以企业信用制度试点工作为基础开始了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实践。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统一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困难,所以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行政监督。由于第三方网络平台属于互联网中的中介平台,具有虚拟的性质,政府行政部门对其实现行政监管比较困难,因此就需要加强政府的行政监管,并且建立相关行业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监管。最后,目前的网络消费一般都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来完成支付过程,但是对用户信息的保密性没有很大程度的保证,常常会出现由于第三方原因导致的用户信息被盗取或者泄露,给用户的信息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而且相关的利益主体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政府应该公平分担在第三方网络支付中的责任。

4.3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

使用第三方网络平成支付的用户必须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要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密,其中对于用户来说首先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口令密码。用户保证口令密码的安全十分重要。在设置口令密码时要注意避免用户名等弱口令密码、口令密码的字符应该足够长、口令密码的字符组成应尽量复杂等,现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这一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规则,但是还不够完善;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将密码口令写下来或告诉任何人、定期更换口令密码、使用软键盘输入口令密码等。另外,支付平台的下载也要有选择性,特别是二维码的扫描,因该选择安全的扫描软件和正规商家二维码;在支付过程中,银行卡或者交易账户要设置交易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予以提醒,并且需要再次确认金额,输入交易的口令密码才允许支付继续。最后一点,在出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应该及时与第三方平台取得联系,并且立即停止支付活动。这时就要提高维权意识,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及时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财产安全,维护合法权益。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3

一、概述

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交易方式,电子商务的内容仍然还是由“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者构成。但是,和传统的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三流”中对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特别是在“信息流”和“资金流”的过程中,信息技术的使用使电子商务冲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个交易过程。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信息技术主要是应用在网上信息检索、订单确认、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过程中,“资金流”的传递主要还依赖传统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逐渐成熟,对“资金流”电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涨起来。因为,传统的支付方式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环节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已经远远不能满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严重瓶颈。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内地上网用户总数为9 400万,但在这些用户中,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用户比例却很小――在过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网民进行过网上购物活动,而在这4成网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过在线支付。可见,传统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国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传统支付方式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在给交易者带来额外的风险和成本(比如使用货到付款为支付方式时,就存在着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风险损失等)的同时,更严重地降低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整体效率。这就好像把电子商务变成了一架被牛车拉着行走的飞机,极大地削弱了电子商务的优势。

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来看,真正能够实现资金流动的信息化、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越性的支付方式还是依靠信息技术来实现的在线支付方式(包括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目前国内外许多大型的电子商务网站(包括提供电子商务交易的门户网站、专业网站、企业网站等)都提供了某些类型的在线支付方式,比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特别是以各种银行卡为载体的网上支付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环境,提高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效率。但是,这些在线支付方式还存在着诸如安全认证、支付标准、法律依据、维护费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包括消费者、商家、银行、认证机构、政府等多个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合作,特别是需要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因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调配资源,建立和完善涵盖技术、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内容的统一的电子商务支付体系。

二、 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支付方式分类

根据支付活动的运作模式的不同,可将电子商务领域中现有的支付方式分为三大类:依靠传统支付体系实现的传统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网络完成的网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网络完成的移动支付方式。其中,网上支付方式和移动支付方式因为都具有区别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术手段(INTERNET网络/通信网络)驱动电子资金流动的特征,常常也被统称为“在线支付”或“电子支付”。

(一)传统支付方式

传统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下结算”,即: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利用网络完成信息检索、订单处理、合同草拟等“信息流”的传递,而“资金流”的传递则是使用现金、票据等传统金融工具来实现的一类支付方式。传统支付方式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阶段、在线支付环境还很不成熟的时候,是完成电子商务交易结算的主要途径。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传统支付方式包括有:

1.货到付款。货到付款即人们俗称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家在网络上选定要购买的商品后,在支付方式中选择“货到付款”支付方式,等所购商品实际送达并验证质量无误后,再把货款当面交付给送货人(也就是收款人)。

货到付款最大的优点在于货物和资金的交割发生在同一时点上,因而可以尽可能地保持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保护商家的货物和消费者的资金,因此货到付款也被一些电子商务网站称为“零风险支付”。

相比货到付款的优点,这种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点,主要有:

(1)消费者需要额外支付送货费用,从而增加了购买成本。

(2)商家需要面对由于送货员(收款员)个人信誉缺失所造成的风险。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小的物流公司频繁发生送货员(收款员)携款潜逃的事件,给商家造成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3)受地域限制,目前大多数电子商务交易都只能支持同城范围内的货到付款方式,无法充分体现电子商务本身所应具有的跨地域交易优势。

此外,由于货到付款中收取的一般为现金,因而现金运输、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伪钞风险等现金交易的固有成本也是商家所要承担的,这些都无形中增加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总成本。

2.邮局汇款。邮局汇款是消费者先通过邮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汇款,商家再收到汇款或通过传真等方式确认了消费者的汇款信息后,再按照消费者订单的要求发货。

邮局汇款的优点在于我国邮政网络发达,遍及全国大小城镇,特别是在经济和金融还不发达的小城镇,使用邮局汇款可以帮助消费者轻易跨越地域限制,获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国的邮政系统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对于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传统交易者来说,可能更倾向于使用邮局汇款的支付方式。

邮局汇款的缺点是:(1)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在这种支付方式中,交易的主动权掌握在商家手中,商家可以控制发货时间甚至决定是否发货。消费者的汇款一旦发出,就不再拥有该交易的控制权,因而无法有效对消费者权益实施有效的保护。因此,国内一家著名电子商务网站就曾发生过商户利用要求消费者必须采用邮局汇款方式支付,进行恶意欺诈的事件,使该网站不得不专门刊登证明来要求交易者小心。

(2)速度比较慢:因为普通汇款一般需要时间,而且收款方很难查询在途汇款,一旦发生退货等意外情况,因为汇款在途,会延迟整个交易结束的时间。

3.银行汇款(转账)。银行汇款(转账)是消费者通过在金融机构网点向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转账),来完成电子商务资金结算的一种支付方式。

银行汇款的优点是速度比较快(特别是同一银行的系统内汇款)、资金比较安全(由于指定了支付账户,可防止使用邮局汇款单冒领汇款的欺诈现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踪性,一旦发生交易纠纷或欺诈行为,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从银行获取相应的账户信息和交易细节证据。

银行汇款的缺点主要有:

(1)跨行转账手续繁琐,消费者为加快汇款速度不得不选择商家指定账号的同名银行对应网点。

(2)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网点少,消费者很难及时找到对应的银行网点。

(3)各行的手续费标准不完全统一,买家可能因为选择了收费较高的汇款行而支付更多费用。

此外,目前银行网点(特别是工、农、中、建等大行的网点)普遍存在业务繁忙、等待时间长的问题,从而增加了买家的时间成本。

(二)网上支付方式

和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网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网上交易、网上结算”,其本质是在INTERNET网络上实现传统支付方式的电子化,是传统支付体系向网络的延伸。这是最能体现电子商务优势、代表电子商务领域支付未来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常见的网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1.网上银行卡。银行卡是由银行发行的,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信用等功能的结算支付方式。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网上支付方式。

使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具有如下优势:

(1)交易实时性:银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时会实时验证账户余额和透支限额,并进行即时扣款,降低了盗用和拒付风险。

(2)高安全性:目前在银行卡网上支付中普遍被采用的SSL安全认证协议符合国际通用标准,而且买家是在银行提供的支付网关上填写金融信息,从而保护了买家账户的安全。

(3)强制记录性:目前国内买家在使用银行卡支付前必须在相应开户行开通网上银行服务,获取数字证书。同时,消费者每次在网上进行的支付交易也将被严格记录,方便在出现问题时跟踪追查和获取证据。

不过,我国目前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各家银行甚至同一家银行的不同分行、不同的卡品种所提供的支付网关、服务标准、地域范围各不相同,给买家和商家利用银行卡网上支付开展电子商务活动造成了很大的混淆和障碍。目前,国内主要的电子商务交易网站基本都提供七八种以上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方式,其中既有各家银行提供的独立性支付网关,也有第三方授权机构提供的综合性支付网关,这给交易者选择和网站维护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2.电子现金。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它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系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使用电子现金要求电子现金发行者(银行或商家)与电子现金接收者之间预先建立协议授权关系,通过专门软件建立电子现金的完全认证,由发行者负责完成买家和商家之间实际资金的转移。

电子现金的优势在于完全脱离了实物载体,使用户的支付更为方便,此外电子现金采取的是匿名发行,具有不可跟踪性,很好地保护了买家的隐私;由于电子现金一般采取软、硬件结合的加密算法,每一组序列数都具有随机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伪造;此外电子现金和实物现金一样具备可转让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电子现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电子现金进行准确支付)、离线可用性(不需要像银行卡一样每次支付都必须经过发行机构的认证),因此在网上支付特别是小额支付的电子商务应用中具有很广阔的发展前景。

虽然将电子现金应用于网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显著的优势,但从国际范围的电子现金应用现状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在阻碍着电子现金的进一步发展。比如支持电子现金的银行和商户数量较少、对软硬件技术要求较高、跨国使用电子现金时存在着货币兑换问题、国际税收问题、洗钱问题及对现有金融秩序、货币供应、汇率稳定的冲击问题等等。

3.电子钱包。电子钱包是以智能卡为载体的电子现金支付系统,应用于多种用途,具有信息存储、电子钱包、安全密码锁等多种功能。在电子钱包中可以装入电子现金、电子银行卡、所有者的地址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等多种信息。

电子钱包的最大优点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别是在网上支付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单一点击完成购物支付过程,不必重复填写到货地址、账户信息、认证信息等内容,从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电子钱包的缺点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认证的电子钱包服务系统中运行,商家为了支持电子钱包需要额外的维护和硬件成本,更由于电子钱包的发行者不同、发行标准不统一而限制了电子钱包的推广使用。

4.电子支票(转账)。根据2004年美国《21世纪支票交换法案》中的定义:电子支票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通过互联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纸质支票的所有功能。即电子支票实质为数字化信息,从签发出票到最终清算完成的整个过程均为无纸化操作,其载体为智能卡,利用密钥进行的电子签名,与基于纸质支票的电子提示支票有显著区别。

与传统支票相比,电子支票具有节省时间、减少纸张传递费用、没有退票、灵活性强、易于保存和检索等优势。但是,电子支票的整个事务处理过程要经过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又有义务出文证明每一笔经它处理的业务细节,因此,对于一些非常重视隐私的群体来说,电子支票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移动支付方式

移动支付方式是伴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和手机在国内的广泛普及而产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网上交易、掌上结算”。移动支付方式为每个移动用户建立一个与其手机号码关联的支付账户,其功能相当于电子钱夹,为移动用户提供了一个通过手机进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认证的途径。目前移动支付的应用(特别是在小额支付领域中的应用)正在快速增长,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1.优点。移动支付方式作为目前最新型的一种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优点:一是速度快:移动支付是目前为止速度最快的一种支付方式,买家可以利用手机随时随地完成支付过程。二是安全程度高:在整个移动支付过程中,从手机终端到银行端采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别是手机与卡、卡与账户的绑定机制,能够保证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三是操作简便:目前的移动支付方式在手机端可采用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户只需按界面提示步骤完成操作过程即可。

2.缺点。虽然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移动支付还存在着一些发展过程中的不完善之处。

三、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支付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支付问题始终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而支付问题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支付安全问题。过去人们一直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在从技术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上的问题,相比之下,技术因素之外的管理问题、社会问题才是我国目前支付环境中存在的更严重、更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些技术层面之外的问题主要包括有:

(一)认识问题

支付环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其实和中国传统的谨慎思维方式有关。因为对支付环境的安全心存疑虑,使人们更倾向于使用传统支付方式来完成电子商务的资金结算、缺乏主动使用在线支付方式的热情和动力。这种需求不旺的情况反过来又影响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商对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投入的积极性。供需双方一个“保守”、一个“懒惰”,结果就形成了一个“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恶性循环,如此循环下去就很难形成被广泛认同的现代支付体系。

(二)信用问题

对于信用问题,以往我国一直提倡以“道德”为准绳,靠人们“自觉”去维持。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一直缺乏系统化、制度化的信用体系。然而,电子商务应用中交易双方互不照面、仅在虚拟空间中完成交易过程(特别是支付过程)的特性,在极大地考验着整个社会的诚信。尤其是和在线交易相关的法律问题一直没能彻底解决,人们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违约、欺诈的成本很低,因而和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信用问题的普遍存在使交易双方难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宁愿选择传统的支付方式。货到付款能成为目前电子商务应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交易双方对对方信用的否定。

(三)标准化问题

无论是传统支付、网上支付还是在线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整个支付环境的标准化问题。支付标准的不统一表现在企业、网站、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行其是,数据内容、功能种类、技术平台、认证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差异,而且彼此之间因为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实现共享和互连,结果导致整个支付环境混乱不堪,让交易者无所适从,同时也极大地浪费了社会资源。

(四)法律问题

伴随着电子商务应用的日益成熟,相关的法律规范也在逐步建立的过程中,特别是2005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正式颁布实施,为今后在线支付方式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不过,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网上支付、移动支付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专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在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伪造、更改、注销、刑侦等问题都存在“无法可依”的现象。这些会阻碍电子商务支付环境的改善,不利于电子商务应用的更快发展。

四、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支付难题的思路及对策

突破电子商务应用中的支付“瓶颈”、改善支付环境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总的来看,要解决电子商务应用过程中的支付难题就必须建立全面统一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具体来说包括有:

(一)政府牵头、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还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因此特别需要政府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改善电子商务支付环境必须要解决的信用问题、法律问题、标准化问题等等都不是靠个人、企业、行业等任何局部的社会群体能够完成的,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通过政府来牵头组织实施。政府应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规划设计者、环境营造者、交易参与者,全面加入到电子商务的应用过程中来。在这方面,我国政府应该借鉴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建立专门的机构、出台框架性的文件和政策,为全社会明确努力的方向,规范社会群体的行为。

(二)市场导向、全员参与

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这种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具体经济活动形式,电子商务活动也要遵从市场导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强行约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场自发的调节机制,特别是要通过引入有序的竞争、多样化的支付方式来激发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各方共同建设统一支付体系的积极性。

(三)分步实施、注重实效

改善电子商务应用的支付环境切忌“贪功求大”,务必要分步实施、注重实效。要在政府统一制定的框架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由简到难、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及时观察实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调整总体策略。比如在实现在线支付标准化的问题上,就可以充分借鉴从前我们进行“金卡工程” 时的经验,按照先由国家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选择试点城市、试点应用,然后逐步扩大涵盖的城市、应用的范围,最后直至实现全网应用。在发展过程中,要允许存在一定的过渡阶段、过渡方案,不可强行搞“一刀切”,只要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假以时日,一定能收到显著的效果。

(四)勇于创新、全面发展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还是传统的支付方式及以银行卡为主的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纯”电子资金的发展还比较落后。此外,随着支付环境的日益改善和人们认可程度的提高,还应该针对不同的商家类型、商品种类、消费习惯等开发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为交易者提供更丰富的支付方式选择。历史不止一次证明,新的交易方式的产生经常会伴随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创新,电子商务作为当今最新兴的交易方式,未来也应该会产生出与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五、总结

21世纪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信息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化的浪潮正在深刻影响着全社会的各个方面。电子商务作为当代信息技术最典型的一个应用,正在彻底地改变着世界和国家的未来,同时,也给了发展中国家一个在经济领域中和发达国家平等竞争的机会。因此,从政府到企业到个人,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应当为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支付体系而努力,追随时展的脚步,为繁荣国民经济,融入世界经济浪潮献力。

参考文献

[1]胡玫艳主编.电子商务教程.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

[2]李琪主编. 电子商务概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9月.

[3]吕廷杰,徐华飞主编.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报告.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3年.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4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9-71 -02

一、背景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发展,第三方支付以其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迅速成为民众网络购物支付方式的首选。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2016年第一季度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支付宝占比43.3%,财付通占比20.1%,快钱占比7.0%。在同期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份额中,支付宝以51.8%占移动支付的首位,财付通占比38.3%。第三方支付中,最具代表性的还是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支付宝。除支付宝外,财付通以及快钱等也是民众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的重要选择。

第三方支付的运营商独立于企业和顾客,通过和银行签约的方法对接银行支出结算,为网络购物中的买方和卖方提供资金收付的平台。第三方支付作为资金收付的中间力量,增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研究发现,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中也存在着信用风险,比如资金沉淀风险、网上交易信用风险、法律监管等。

二、第三方支付相关定义

第三方支付是一种虚拟支付层的支付模式,马云2005年在瑞士达斯世界经济论坛首先提出,英文名为The third-party payment,是指一些和各大银行签约、并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它通过与银行之间的商业合作,借助银行的支付结算功能,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他用户的个性化的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站(如淘宝、当当等)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提供的账户(如支付宝)进行付款;第三方在收到客户即买方的货款后,通知卖方(淘宝网等的商户)货款已到账,要求其发货;买方收到卖方的货物,验证后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方,交易完成。在非面对面交易的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提供了技术支持、信息平台及安全保障。第三方支付在国内主要有两种形式存在:一是依托大型B2C,C2C网站的支付手段,如支付宝;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集合了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移动通讯支付等支付形式。

三、第三方支付信用风险

(一)问卷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共了100份问卷,有效问卷80份,运用数据分析方法,对问卷进行研究分析第三方支付用户性别集中在女生,占总调查对象的67.5%,年龄在20-30岁之间,占78.75%。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用户者个人情况部分,如性别、年龄;第二部分是调查用户使用第三方支付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

(二)基于调查存在的信用风险

1.沉淀资金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许多用户会在平台中留存部分资金,当用户数足够多的情况下,数额相当庞大;研究发现,大部分用户收到商品后不会及时确认收货,货款的所有权虽由买家转移到卖家,由于买家不能及时确认收货,系统只能在买卖双方发生购货行为的10日之后,自动打款给卖家,这笔巨额资金滞留在平台中,形成了在途物资,由此沉淀资金产生。第三方支付担任资金托管机构,没有资金的所有权,仅仅有保管资金的义务。

以支付宝为例,虽然支付宝公司一直不承认自己是金融机构,但是它的业务与金融机构相差不大,本质上算金融机构,银行可以把存款自己用于贷款,银行由于其信用和保障比较健全,储户可以信任。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了提高资金的时间价值,进行高风险投资,如果出现问题,谁担责,如何监管第三方平台利用这些沉淀资金值得思考。调查中发现许多用户表示有担心过资金留存在支付平台中的风险,如果出现投资问题,责任方是谁,值得思考。除了几家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支付宝,无息开立一个特殊的账户在银行存钱,同时委托银行定期资金审计报告之外。据调查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并没有建立特别无息账户,他们甚至把钱产生的利息收入作为主要的收入。假如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恶意侵吞货款或者挪用资本,资金留存风险由谁来担。

2.网上交易风险问题

(1)第三方支付被钓鱼风险

调查中发现很多消费者遇到钓鱼风险,如发生账户被盗,密码丢失,甚至财产丢失的情况,支付宝推出数字证书,短信验证等,但是网购风险依然存在。

(2)信用卡金额套现风险

国家在抽样的30365名消费者当中21.29%的人表示他们有过信用卡套现行为。不实买卖可以说是信用卡套现的本质。第三方支付作为交易的中间力量,成为套现实现的核心工具。

(3)洗钱风险

网上购物的宝贝价格是由卖家自行确定,货物由卖家发货,网站不能查看卖家真正发的货物,买方和卖方完全可以为了洗钱,卖方向买方指示发放完全不符合商品价值的商品,情况隐蔽,难察觉。第三方支付平台货款流转无法确认交易情况真实性,在虚假交易付款退款的掩饰下,更加方便许多违法分子洗钱的行为。

3.支付平台的盈利问题

(1)第三方支付之间的竞争问题

调查中发现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的用户占绝大多数,而有些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的用户极少,几乎为零。羊年春晚红包,猴年支付宝五福以及微信春晚摇红包,不难发现第三方支付的竞争行为。如何在众多的第三方支付中抢占用户和市场,急需平台思考。

(2)第三方支付与银行之间的竞争问题

第三方支付的业务范围和银行业务范围发生部分重合,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竞争。余额宝的推出标志着基金公司和第三方支付机制的合作的开始,更多的基金公司选择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必然会损失一部分利润。

四、第三方支付风险防范

(一)沉淀资金的处理对策

笔者建议,可以把沉淀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照一定的比例作为消费者支取给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保管费用,以取代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向用户收费;剩下的资金以购买保险的方式返还给顾客,调查问卷中反映出有部分消费者曾经遇到过账号被盗、资金丢失、交易纠纷的问题,第三方支付平台虽然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是并不能保证百分百的安全,所以这种方式还是有必要的。

每日交易资金留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很难确保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资金不用于其他目的,为了防止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资金链发生问题或者网络黑客攻击、系统崩溃等问题带来的挤兑风险,第三方支付可以监管部分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我国法律要么明确禁止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沉淀资金用于其他用途;要么加强监管,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将沉淀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就要明确公布,让消费者资金选择是否继续使用这种机构,如果出现资金问题,监管机构就利用保证金尽最大可能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二)网上交易风险的解决措施

在调查中发现,要求加强第三方支付安全性的用户占绝大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建立强大的防火墙系统和病毒检测系统,随时完善系统的安全,并及时提醒用户进行杀毒软件的更新。虽然支付宝强调对于用户信用卡被刷的情况,进行先行赔付,但是依然要及时检测出钓鱼网站,提醒消费者不要去这些网站,并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网上钓鱼网站侵犯消费者的行为,防范于未然。

支持加强支付平台法律监管的人数占总调查人数的90%,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加强协调合作,共同监管。第三方支付要确保资金的来源、去向、转移等明确可查可寻,有详细的记录,确保每份资金从来源到结束使用的安全;严格控制虚拟账户的开设,实行实名制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杜绝虚假违法信息。转账过程中,确认同户名,本人本户,建立一个专门针对于虚假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资金转账交易的体制,做好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在实时信息方面的同步工作;加强反洗钱监管,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制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洗钱行为的监察方案,对客户资金不良变动情况及时反馈,降低洗钱风险的发生。

(三)盈利问题的解决

消费者主要选择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比较集中,许多平台由于用户较少,难以盈利。第三方支付虽然众多,但是用户需求的并不多,任何行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出现整合,支付行业如果想要更多的盈利,必然要走上整合的道路上。

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和金融机构达成协议,将沉淀资金转交银行等金融机构处理,并收取利息。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离开银行单独存在,它的交易终端在银行,银行作为巨额沉淀资金管理员负责支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一定利息,对于沉淀资金的使用可以选择低风险,收入相对稳定的业务获得某些利益。将沉淀资金纳入银行的正常资金使用中,但是要公开沉淀资金的用途。

五、结论

本文主要是研究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主要信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应用问卷调查法,了解当前用户第三方支付应用情况,虽然在调查中发现用户对第三方支付是比较满意的,但是支付风险的问题也存在。本文综合了当前许多学者研究的情况和自己调查结果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建议。

参考文献:

[1]杨宏芹,张岑.第三方支付中沉淀资金的归属[J].经济导刊,2012,(01):42-43.

[2]黎四奇.对钓鱼欺诈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或不作为法律问题的思考[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2,(03):178-185.

[3]魏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论坛,2014,(07):3-9+16.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5

早期的电子商务,大概2000年左右,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是当时电子商务的唯一交易方式。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使用货币交易,避免了诸如黑客攻击、账号泄漏、密码被盗等问题,对顾客来说更安全。但使用这种支付方式的收发货周期时间较长,顾客还必须到银行或邮局才能进行支付,支付过程比较繁琐。对于商家来说,这种交易方式也无法体现电子商务高速、交互性强、简单易用且运作成本低等优势。更重要一点,货款直接先支付给商家,在收到货物质量品质差的情况下消费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因此,这种支付方式并不能适应电子商务的长期高速发展,急需要一个更加便捷安全的电子交易方式。

后来,某些大商家包括电视购物采用了货到付款的方式,根据客户提交的订单内容,在一定时限内送到顾客指定交货地点,双方当场验收商品,当场交纳货款。目前,很多购物网站还是采用这种支付方式。这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支付方式,既解决了中国网上零售行业的支付和物流两大问题,又培养了客户对网络的信任。货到付款仍然是大众最喜欢的支付方式之一。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6

电子支付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因此依托网络,进行安全的电子支付工作,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1电子支付网络安全概述

1.1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人们进行电子商务、日常生活消费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主要指的是电子交易的当事人,例如: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这三者之间,通过网络电子支付的手段,对货币、资金进行的流通,进而实现支付的一种形式[1]。

1.2电子支付带来的网络安全概述

目前电子支付带来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技术层面、非技术层面两个方面。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对于具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的静态数据攻击(口令猜测、IP地址的欺骗、制定路由进行信息的发送),以及动态数据攻击(主动对其数据进行攻击、攻击者对于资金信息进行监控,进而被动的信息破坏),如图1所示。非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交易支付款项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风险,且未及时加强监督管理;基于网络的电子交易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支付安全的保护

2基于电子支付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以及改进对策分析

目前电子支付下网络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本文以第三电子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例,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网络支付安全对策。支付宝是我国目前最受欢迎的电子支付形式之一,它可以为资金交易的双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以及资金交易的第三方担保服务。微信支付,其是基于微信开放平台,发出支付申请的。

2.1密码保护

在现有的支付模式下,无论是支付宝电子支付、微信平台支付,还是其他的借记卡交易方式,都需要用户对其设置密码,保障资金的安全,因此加强用户的密码保护,可有效的规避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在电子支付的环境下,用户成功与商家进行资金交易的关键,就是密码的输入,因此可以使用数字签名的方法,进行网络支付。我国的银行机构,目前多使用了RAS算法,进行数字签名保护的。用户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银行可以对用户发放一个数字证书,证书中包含着用户的个人信息,其在进行电子支付时,通过证书,可以向银行发送一个签名。比对一致后,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支付宝的款项支付也是如此,用户依托网络进行支付宝资金交易时,可以将需要支付的款项,从银行卡支付到第三方平台中去,由其代为保管,之后客户收到商家的货物且满意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发出支付的指令,将货款支付给商家。微信支付,使用的B2C即时到账的接口,发出支付请求的,其还可以进行线下的POS机支付,即就是微POS。本地的生活服务商家,通过服务端口,输入相应的支付金额之后,就会生成二维码,用户使用微信扫码,即可进入支付页面,之后输入自己的密码,即可进行款项的支付。因此通过这样的数字签名的形式,极大的保证了用户电子支付的安全性.

2.2病毒预防保护

用户在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时,常会遇到盗窃用户银行网银/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密码的行为。攻击者利用木马病毒,对用户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攻击,使其能够对用户的访问页面、个人网银登录界面、微信登录界面、输入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微信支付账号、输入的支付密码,进行监视,进而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出相应的登录界面,诱骗用户在含有木马病毒的页面进行相应支付信息的输入,之后将其个人信息窃取。针对此种情况,用户需要对计算机系统加强病毒的预防维护。在计算机中可以安装病毒查杀应用软件,及时更新系统。在应用聊天工具时,如果接收到陌生信息或者邮件、网页时,切忌点开,或者是与发送方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点击处理。用户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打开个人的支付登录界面,或者是登入,避免公共电脑中病毒,对于用户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的入侵攻击。针对手机支付宝用户,其在接到陌生支付信息、电话时,要保持警惕,避免登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支付信息的泄露,给资金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2.3法律保护

针对第三方交易平台中,存在的诸种资金使用问题,我国虽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法律规范条文,但是由于其在具体的使用中,依靠的是用户对于平台的信赖,以及用户与该平台之间的约定,来进行业务处理的,因此在很多方面,用户的个人资金权益,一旦遭遇到信任危机或是其他的问题,用户的个人权益,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第三方平台,对于用户的大量资金代为监管,存在着资金被挪用、资金利息计算等问题,这些问题缺乏相关的法律保护,将会对用户的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例如支付宝,其主营业务是用户网络交易资金的代收、代管、代付,用户在使用资金的代管功能时,与该网站达成了以下的协议:用户可以向本平台,支付一定的资金,并且可以委托本平台对其资金进行保管。使用代付功能时,约定:用户可以要求本平台,使用存入的资金,对其交易项目,进行支付,如果是非经法律程序,以及非由于本条款约定事宜的交易,该项支付形式,不可逆转。这些协议,虽然符合当前用户、第三方支付的现状,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存在着缺陷的。微信支付中,存在着未按照法律的相关要求,与用户签署相关的协议,也没有对安全验证的有效性,进行规定,其存在着交易金额超额准许的情况。因此针对上述问题,需立法部门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有效的约束。此外,基于我国目前的电子支付形式,还缺乏一套较为完善的安全认证体系。

3结束语

在当今社会,电子支付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网络支付安全问题,因此需要支付平台、银行等各个机构以及用户,对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加强关注,及时找出改进对策,加以改进,避免安全问题出现。

参考文献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7

电子支付的出现,极大的便利了人们的工作与生活,因此依托网络,进行安全的电子支付工作,是当前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1电子支付网络安全概述

1.1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人们进行电子商务、日常生活消费的一个关键环节,其主要指的是电子交易的当事人,例如:消费者、商家、金融机构,这三者之间,通过网络电子支付的手段,对货币、资金进行的流通,进而实现支付的一种形式[1]。

1.2电子支付带来的网络安全概述

目前电子支付带来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技术层面、非技术层面两个方面。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对于具有电子支付功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的静态数据攻击(口令猜测、IP地址的欺骗、制定路由进行信息的发送),以及动态数据攻击(主动对其数据进行攻击、攻击者对于资金信息进行监控,进而被动的信息破坏),如图1所示。非技术层面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交易支付款项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风险,且未及时加强监督管理;基于网络的电子交易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进行支付安全的保护

2基于电子支付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以及改进对策分析

目前电子支付下网络安全问题频发,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本文以第三电子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例,分析了当前形势下的网络支付安全对策。支付宝是我国目前最受欢迎的电子支付形式之一,它可以为资金交易的双方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以及资金交易的第三方担保服务。微信支付,其是基于微信开放平台,发出支付申请的。

2.1密码保护

在现有的支付模式下,无论是支付宝电子支付、微信平台支付,还是其他的借记卡交易方式,都需要用户对其设置密码,保障资金的安全,因此加强用户的密码保护,可有效的规避支付中的安全问题。在电子支付的环境下,用户成功与商家进行资金交易的关键,就是密码的输入,因此可以使用数字签名的方法,进行网络支付。我国的银行机构,目前多使用了RAS算法,进行数字签名保护的。用户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银行可以对用户发放一个数字证书,证书中包含着用户的个人信息,其在进行电子支付时,通过证书,可以向银行发送一个签名。比对一致后,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支付宝的款项支付也是如此,用户依托网络进行支付宝资金交易时,可以将需要支付的款项,从银行卡支付到第三方平台中去,由其代为保管,之后客户收到商家的货物且满意之后,可以通过支付宝账号,发出支付的指令,将货款支付给商家。微信支付,使用的B2C即时到账的接口,发出支付请求的,其还可以进行线下的POS机支付,即就是微POS。本地的生活服务商家,通过服务端口,输入相应的支付金额之后,就会生成二维码,用户使用微信扫码,即可进入支付页面,之后输入自己的密码,即可进行款项的支付。因此通过这样的数字签名的形式,极大的保证了用户电子支付的安全性.

2.2病毒预防保护

用户在进行网络电子支付时,常会遇到盗窃用户银行网银/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密码的行为。攻击者利用木马病毒,对用户的计算机系统进行攻击,使其能够对用户的访问页面、个人网银登录界面、微信登录界面、输入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微信支付账号、输入的支付密码,进行监视,进而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出相应的登录界面,诱骗用户在含有木马病毒的页面进行相应支付信息的输入,之后将其个人信息窃取。针对此种情况,用户需要对计算机系统加强病毒的预防维护。在计算机中可以安装病毒查杀应用软件,及时更新系统。在应用聊天工具时,如果接收到陌生信息或者邮件、网页时,切忌点开,或者是与发送方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点击处理。用户尽量不要在公共电脑上,打开个人的支付登录界面,或者是登入,避免公共电脑中病毒,对于用户支付宝/微信支付账户的入侵攻击。针对手机支付宝用户,其在接到陌生支付信息、电话时,要保持警惕,避免登入钓鱼网站,造成个人支付信息的泄露,给资金的使用造成安全隐患。

2.3法律保护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8

引言

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电子商务已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与以前的传统行业注重实地交易的模式有本质的区别,其中尤其突出的优势是简便快捷。电子商务是指通过电脑网络来完成商品交易、结算等一系列商业活动的一种方式,它可以消除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运作时间。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的参与,电子商务就会停留在网上信息搜索和协议草签的阶段,无法进入实质性的交易阶段,同样无法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

对传统公司来说,电子商务是新的发展工具和销售手段。因此,如何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模式、提升利润价值、实现网上收付款功能就成为建设企业电子商务网站的首要问题。所谓的网上支付就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指的是客户、商家、网络银行(或第三方支付)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利用电子现金、银行卡,电子支票等支付工具通过互联网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从而完成支付的整个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元素组成:Internet,客户,商家,开户银行,支付网关,银行网络,认证中心。其中后三者是网上支付的必要条件,要通过在线网上电子银行介入才能实现网上支付。

目前我国开展网上银行业务的银行已有多家,基本都有推出网上支付业务。但这些银行开展的服务基本上是电子银行业务中比较初级的内容,仅是传统业务在网上的延伸,如个人帐户查询,不同卡种或折种间的转帐,实现个人网上支付,代收公共费用等;同时很多银行也只在宣传、尝试之中。电子银行的被接受程度低,业务量少,

一、网上支付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支付的安全问题。这是大家最关心,也是林国庆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系最敏感的问题。无论何种方式的网上支付最终都是落实到互联网技术上。在开放的互联网中,它们也完全有可能受到攻击。电子交易面临着各种威胁:非法访问,内部窃密。破坏交易的顺利进行,破坏系统的可行性等。虽然目前在技术方面已经提供了很多手段来保障,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系统,Internetk的商家很多,其中不乏鱼目混珠之辈,如何保证商家是真正的商家?消费者支付后信用卡的密码会不会被其他人盗用?黑客会不会进入银行主机系统,存进去的钱会不会丢掉?网上支付被扣的钱会不会比实际多?这些问题深深的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安全问题是很重要的问题,同时又是很复杂的问题,需要在技术上,法律上、运用环境上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解决。

2 各家银行技术标准不统一。我国目前的网络银行业务由各银行独立开发、推销,开发模式、业务范围及发展规模有较大差异,发展不均衡,如信用卡业务:各银行展开了激烈竞争,却不能达成内部一致协议以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这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既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使得整个金融结算系统不能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要求。

各银行在金融电子化的起步阶段采用各自为政的方针,造成目前的技术不统一的混乱局面。各银行都各自发行自己的银行卡,运用在不同的平台上,各银行卡不能跨行使用。安全技术同样也不一样。

3 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电子商务需要银行的参与,但仅靠银行一家机构的运行还是永远不够的。未来电商务活动中使用新一代电子货币如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的金额将不断增加。但我国目前在电子现金方面的开发和应用与国外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电子现金其实与现实货币没有什么不同,是一般等价物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其法律地位―直难以确定。这是因为按照货币的实质和网络无国界性来推断。各国中央银行的地位都将受到挑战,因为任何一个有实力,有信誉的垒球性公司,都可以发行购买其产品数字化等价物,从而避开银行的繁琐手续和税收。而这会扰乱一国的金融秩序,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但随着电子现金技术的不断成熟,其又具有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所以电子现金的发展优势是不可阻挡的。关键是要在法律方面进行调整。而我国现在电子支票的应用也极为有限。主要原因是受到我国《票据法》的制约,电子支票的法律地位难以得到确认,使银行望而却步。

4 行业监管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迄今为止,我国银行开展网上支付业务已经数年了。电子商务立法却还不完备,在目前的网上支付相关法律中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有关电子支票和电子现金立法还没有建立,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体系保障,致使在交易双方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无法可依。目前E-BANK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式的,是与客户在事先说明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签定合同,出现问题则通过仲裁解决。由于缺乏相关法律,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认定,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是现在难以解决的。另外,新《合同法》中虽然承认了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应,但没有解决数字签名问题,这些问题无形中都增加了银行与客户网上进行交易的麻烦和风险。

5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网上支付不等于现金支付,需要建立在信用基础上,是个人和商家之间,商家和银行之间,或商家和商家之间。我国现阶段信用体系根本没有建立起来,银行担心企业拖欠,轻易不放贷款;银行也怕个人拖欠,所以申请信用卡手续复杂,条件繁多。而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未达到任何行为都有记录可查的情况,所以,相当一部分企业或个人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些行为影响了我国网上支付的发展,也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6 信用卡使用不普遍。几乎所有的网上支付方式,最后一步都是由银行根据用户提供的或注册的信用卡信息划拨账款,如果信用卡不普及,那么所谓网上支付就成了无源之永,无本之木。目前,大部分人使用的是借记卡,据新加坡的调研NNAsian Banker透露,中国现有的约10亿张银行卡中,信用卡的比例只有少的可怜的百分之一,而且还由大部分尚未激活,或者已经激活却尚未使用。如果信用卡被盗用,消费者承担了几乎全部的责任,而如果相同情况发生在美国,持卡人最多只需承担50美元的损失,其余由银行和商店赔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信用卡的积极性自然不高。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分析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模式中,使用“信任的第三方”比较常见和普及,因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公共可信任的中介。它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商家和消费者对信誉和安全的要求,它的出现和发展说明该方式满足市

场发展的必然需求。现以该模式为样本,简要分析其原理。

第三方支付一般的运行模式为: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第三方在收到代为保管的款项后,通知卖家贷款到账,要求卖家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商品并确认后。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将其款项转划至卖家账户上。这一交易完成过程的实质是一种提供结算信用担保的中介服务方式。以B2c交易为例,其支付交易流程如下:

1)消费者在电子商务网站选购商品,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

2)消费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交易中介,用借记卡或信用卡将货款划到第三方账户,设定发货期限。

3)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商家,消费者的货款到账,要求商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

4)商家收到消费者已付款的通知按订单发货,并在网站上做相应记录,消费者可在网站上查看所购买商品的状态,如果商家没有发货,则第三方支付平台通知顾客交易失败,并询问将货款划回其账户还是暂存在支付平台。

5)消费者收到货物并确认满意后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果对商品不满意,或认为与商家承诺有出入,可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拒付货款并将货物退回商家。

6)消费者满意,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货款划入商家账户,交易完成;顾客对货物不满,第三方支付平台确认商家收到退货后,将该商品货款划回消费者账户或暂存在第三方账户中。

三、解决电子裔务网上支付问趣的对策

1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

银行应从传统的主要经营资产负债业务的观念中摆脱出来,注重中间业务的经营,并遵循统一的标准。中央银行应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除此之外,国家还应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国家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电子商务体系完善起来了,网上支付也会随之正规化,而随着两者的相继完善与发展,其存在的制约因素也会日益减少,网上支付业务也就会逐渐被人们所接受。

2 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支付工具

在发展电子商务中,要积极开展对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网上支付工具的研究,推动网上支付工具多样化,手续的简单化。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推动网上支付工具的应用,同时也要总结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支付标准和规范。目前进行网上支付的工具还有很大限制,主要是由于我国银行卡的特殊情况,信用卡的普及不是很高,很多银行采用储蓄卡来代替信用卡。如果必须用信用卡才能进行网上支付,那将会给广大网民带来新的麻烦,手中大把的银行卡不能用,还要经过复杂的程序申请新的信用卡,这导致网民网购的积极性降低。因此,如果能使网民利用现有的工具完成网上支付,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支付问题,从而扩大网上购买行为。

3 制订统一的标准

制订统一的标准主要包括制定统一的管理、统一的读卡机、统一的安全技术等,而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导致了银行间网络化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这势必给我国银行卡统―发展及利用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带来困难。我国商业银行通过Internet提供网上支付还处在初级阶段,其覆盖面小,还远远不能适应网上支付的要求。据CCID调查显示,通过网上在线支付的仅占国内电子商务总交易额的17%左右。目前国内银行大多还只是提供一些基础性的支票、电话转账及信用证业务。网上主动支付业务能力有限,这远远不能满足电子商务所需要的网上支付流程。虽然各大商业银行都在做相应努力与调整,但短期内很难突破这种局面。很显然,这些都是急需改进的。一方面要加快银行的信息建设工作,另―方面要尽快完善网上交易的相关安垒规范,只有真正地实现了在线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的优势才会显现出来。

4 加强网上支付数字安全认证工作

首先要把与认证相关的法律完善起来,不严格的认证审批所带来的连锁反应、在认证过程中出现的欺骗行为及其后果等一系列问题的责任划分,必须在法律上有所规定。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抓紧研究电子交易、信用管理、安全认证、在线支付、市场准入,隐私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尽快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加快制订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的管理办法,推动络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建设,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以及危害国家安全、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5 扩大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现在我国几大商业银行都有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但他们不仅业务种类少,而且服务范围有限,而网民地理分布比较分散,这样相当大的一部分网民都被拒绝在网上支付范围外。因此银行应该有预见性的看到前景,从而早日在垒国大部分城市开展网上银行业务,并尽可能多的发展业务的种类,这样才能满足现阶段及未来的网上支付发展需要。

同时,应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网上银行业务的服务质量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在速度方面,手续方面以及前面所提到的安全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除此之外网上银行业务还应增强在查询,信息检索等方面的服务,金方位的提高网上银行业务的质量。

6 加大宣传力度。安垒问题除了在技术上解决外,很重要的还要解决消费者的接受问题。如何说服广大网民接受这种新的支付方式,这是一个较为漫长而持续的过程。但是我们应尽力加强网上支付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消费者介入,争取早日实现尽可能多的网上购物及网上支付行为。

无论如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支付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电子银行的建设既是大势所趋,又是刻不容缓。同时,网上支付在电子商务应用的各个领域中都是核心环节,网上支付的完善将会对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及深入发展奠定基础,而电子商务也对网上支付提出更高要求。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中资金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决定了电子商务的成败。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现阶段虽然已经出现并运用了第三方支付模式,但要在我国实现电子商务的网上安全支付,仍然存在金融网络安全技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多方面的问题有待解决。相对的,电子商务也有很大的优势等着我们去挖掘利用。当今电子商务时代,网上支付必将成为主流。

参考文献:

[1]叶燕,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问题研究;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8#03期,63-65页

[2]李二亮,刘云强:浅议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子商务,2005(9)

[3]高祥,周林;802.lx协议及其在宽带接入中的应用;重庆邮电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年01期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9

中图分类号:TP39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1-0075-02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腾飞,电子商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逐步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的商业贸易中,在开放的因特网环境下,买卖双方基于B/S应用方式进行的一种商贸活动,是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活动其实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融合。因为有因特网的强大支持,信息流和物流实现起来比较容易,而资金流(即网上支付)因为对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实现起来比较复杂。所以在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正在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

1 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交易双方(包括厂商、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等),通过发达的因特网,使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进行信息传输,然后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的转移。

电子支付方式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体现出了很多优点和特征:

①传统的支付方式采用纸质票据、纸质现金的流转来完成支付,电子支付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②相对于传统的支付方式,电子支付更加方便、快捷、高效,而且支付费用大大减小。

③由于电子支付方式具有传统支付方式不可比拟的轻便性,使得电子商务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目前,国内外电子支付的工具,主要有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电子信用卡、智能卡以及移动支付等。电子现金是最常电的一种电子货币,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小额的网上支付,是网上支付的重要工具。电子支票是指借鉴纸张支票的方式,以数字信息指令的形式将钱转到另一个账户,从而实现转移支付。电子信用卡是将信用卡信息存储在特定的计算机软件中(电子钱包),然后通过电子方式在网络上交换信用卡信息的电子货币形式。

除了上述的电子支付工具以外,常用的电子支付工具还有电子零钱、在线货币、数字货币、电子钱包、在线支票等。所有这些电子支付工具,其共同的特点是将现金数字化和电子化,有利于在网络中支付和结算。由于我国传统银行卡的使用比较普及,因此,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主要是依托银行卡进行的。

实现电子支付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网上银行转账支付,二是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

2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存在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风险主要源自以下两点:一是银行网站本身的安全性风险。二是交易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风险。交易信息的传递包括信息在商家与银行之间的传递和信息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传递。

《2012年中国网上银行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镇用户网银比例为30.7%,已连续多年增长,同时报告显示,消费者不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安全问题。

2.1 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风险

制约网上支付的相关立法问题主要包括:电子货币如何发行,谁来发行;如何认定网络银行的资格;如何监管网络银行的业务等。

近些年,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如:《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预付卡和电子现金的通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等,但在相关法律法规上仍然有很大的空白地带。首先,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协同性,在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的时候很难找到相关的标准为用户提供帮助。其次,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典型的案例作为参考。一般情况下,在相对新兴的领域发生法律诉讼的时候,典型案例对诉讼的判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下,更显现出典型案例的重要性。第三,法律法规本身的缺陷。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例如《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未经消费者授权的电子资金交易发生时,银行所应承担的责任没有限制,助长了银行在其银行卡章程中规定的“霸王条款”。这种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最终会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2 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的风险问题

目前,有许多电子交易都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完成。买方先提交订单,然后将交易费用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卖方看到买方已付费,就着手发货,等买方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机构将货款付给卖方。这期间会出现大量资金的滞留,资金滞留期间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存在一个资金管理的问题,内部管理不善或是将资金用于投资都会对用户的资金安全造成隐患。

2.3 计算机病毒、黑客等网络安全带来的风险问题

有一些网络病毒通过猜测简单密码的方式对系统进行攻击,为了减少被病毒破译密码的可能性,用户在使用网上支付时,要尽量使用相对复杂的密码,以提高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另外,还有一些计算机黑客,为了窃取用户网上银行的密码,专门设计出各式各样的木马病毒,这些木马会监视用户的网络行踪,一旦发现用户登录个人银行,就会自动弹出伪造的网银登录窗口,骗取用户的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为用户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2.4 商业犯罪带来的风险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通道,但对于资金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买卖双方交易的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监管,这就容易导致信用卡套现、洗钱、贿赂、诈骗等不法活动。

3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措施和对策

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对电子支付的监管还处于摸索阶段。近几年,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支付已成为影响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只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和对策解决电子支付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电子商务长期的健康发展。

3.1 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

电子商务活动是指通过网络进行的商务活动,其本质也一种商品交易活动,所以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问题应该通过相关的法律加以保护,首先必须在法律上认可电子合同和数学签名,确保其有效性与合法性,才能保证电子支付的安全性。《电子支付指引》、《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服务商和用户正式拥有了可参照的法规。但相关的法规还不够细化,相关的法律保障也不够成熟。为了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健康持续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加快电子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早日健全的电子支付的法律保障体系和服务支持体系。首先要对就网络银行安全性相关问题进行立法,如存款保险问题、控制权的法律责任问题、通讯安全问题、保护措施和争端的适应条文等。其次要制定相关的标准,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一个明确的、规范的法律环境。包括电子货币的发行标准、电子支付业务结算标准、电子设备使用标准等的制定。最后,相关部门要密切的关注电子支付业务的最近发展动态,及时修改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

3.2 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

首先,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牌照数量。不仅要审查支付机构的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等硬性约束指标,更要着重审查其风险控制能力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等软性约束指标。其次,对于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要依托高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防范监测机制和预警预报系统,适时进行监督管理。应在所有的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提供账户透支、现金存取和融资服务,而不仅仅在《互联网支付办法》中予以体现。定期分析检查第三方支付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业务经营、沉淀资金、信用担保等方面进行检查与监督,避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3 构建安全稳定的系统架构

作为电子支付服务的提供商,必须能够为交易双方提供安全的支付平台,确保电子商务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第一,在应用层上,为了提高系统的实用性和稳定性,要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发生单一的故障点和系统安全漏洞。第二,在物理层上,为了提高数据的安全性,要建立多个物理上互相隔开的区域,重要的数据库应保存在核心数据区,同时要使用高端防火墙来保护数据的安全。第三,在信息存储方面,要使用特定的加密算法对数据通信以及数据存储进行加密,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参考文献:

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例10

1990年,电子商务逐渐在我国开始起步,进入电子数据交换时代;在随后的三年间,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93-1997年,政府领导组织开展的"三金工程”的实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996年金桥网与因特网的正式开通,标志着互联网的进入与普及。电子商务的发展期集中在1998-2000年。这段时期内网络交易进入实际应用阶段,国家经贸委与信息产业部也联合宣布启动以电子贸易为主的"金贸工程〃。2000-2009年,国内电子商务网站的数量、规模高度膨胀,同时电商领域的国际大鳄接连涌入本土市场,推动电子商务逐渐发展成熟,标志着其已经进入可持续性发展的稳定期。

二、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研究

1. 网络支付安全欠缺。网上支付是在科学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支付结算方式。网上支付的诞生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便利,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却也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和缺陷的存在导致一部分人对网上支付的安全性产生了一定怀疑,从而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根据个人使用经验及相关资料的介绍,网上支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1网上支付市场混乱、监管力度不足。从目前的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市场来看,商家数量就超过了上百家,目前国内比较领先的有支付宝、易宝财付通、工行网银等,这些商家在规模、管理以及技术服务方面都比较先进,但是其他绝大多数商家都与他们存在很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网上支付市场的门槛较低,对于服务商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许多商家对网上支付认识不够,而且缺乏法律的约束,导致了目前我国网上支付市场较为混乱,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1.2网上支付风险高。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风险依然很高,存在了诸多的安全问题,导致用户的支付账号经常被盗,给用户造成了经济损失。另外,还有一些非法分子利用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从事非法活动,比如洗黑钱,第三方支付工具资金沉淀等。这些问题都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网上支付风险非常高。

2. 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不完善。物流管理是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平稳运作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对于能满足电子商务需求的全国性货物配送体系仍不完善,对电子商务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主要表现为我国多数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大多依靠其内部建立的物流平台,通常效率较低,规模较小,且较为零散。同时,国内的物流体系运作所需的成本过高,速度过慢,物流成本普遍占商品零售成本的7%-15%,给买卖双方都造成了负担。由此看来,国内的物流状况与电子商务贸易所需的配送服务要求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3. 专业人才匮乏。一个成功的互联网企业,除了融资和市场营销推广的因素之外,拥有一批复合型的人才也是其持续发展所不可或缺的要素。而在我国,经验丰富的丨T人才资源稀缺的问题格外突出。目前,我国行业、部门等在电子化、信息化方面的能力严重不足,导致电子商务的发展仅仅停留于表面。因而,只有切实解决人才制约的问题,才可能真正实现电子商务同传统产业的融合与升级。

4.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针对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没有制定一套真正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尤其是专门用于保障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应法律法规不够明确,使得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无法对利用电子商务从事非法活动的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我国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保障参与者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电子商务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尽快颁布网上支付的法律法规,约束和制约非法人员的不法行为。

三、电子商务网络支付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是在一个开放的网络下进行的,一些非法人员就可能利用开放的网络盗取客户个人资料,带来信息风险。目前,电子商务下网上支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 账户及支付方面。在我国,电子商务用户的基数庞大,大量的账户和时刻都在进行着的支付行为造成了数据库服务器的不稳定,使用户在进行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过程中,支付账号以及密码在数据传输的过程中易被不法分子盗取。而盗取者就可以快速利用获取的信息复制一张信用卡,盗取资金,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另外,网上支付的系统故障,也使得支付金额被肆意篡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部分用户的支付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的情况,或多或少给交易双方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 网上支付人为方面。在用户进行网上支付的过程中,一些不法商家会利用网络支付的漏洞和空挡,进行违法行为。由于网上支付的双方不需要出示真实的身份证明就可以进行网上支付,支付双方都不清楚对方的真实情况,一些商家或个人便会利用这一特点通过网络贸易进行欺诈活动。另外,支付双方可能存在抵赖、肆意修改或否认的现象。因为网上支付是通过网络进行,没有票据等实物证据,这就可能出现支付方在没有支付的情况下说已经支付,而收款方也可能在收到款项之后仍说没收到的情况,双方相互抵赖,这些现象都可能对网络支付体系造成巨大的危害。

3. 网上支付系统方面。在进行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过程中,由于系统本身不可避免的不稳定性,可能出现网络中断或瘫痪造成支付延迟的现象,这种现象可能是非人为因素,也可能是人为造成的。网上支付的交易平台存在于银行的后台服务器,因此,当银行网络系统遭受非人为或人为破坏时,就会使得银行后台服务器出现故障,影响客户正常的网上支付,或中断正在进行的网上支付,影响支付行为。

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问题的应对策略

1. 完善网络支付保护并科学评定应用风险。要想确保网上支付安全进行,就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网上支付保护资源。一个安全的网上支付系统应包括支付双方、第三方(金融机构)以及政府机构。支付双方作为参与者,第三方金融机构作为公正方,起公正作用,而政府机构则起到对网上支付系统监管与保护的作用。

在新的网上支付方式推出时,都会存在一定的应用风险,对存在的应用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对于风险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对应用风险采取的安全策略也要进行风险分析,通过对选取的风险与安全策略进行比较,从而选择更加稳妥的网上支付安全策略。

2. 构建物流配送体系。目前,物流配送体系的不健全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国内大部分电子商务企业采用的是第三方物流,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降低了企业的营运成本,但却带来了信用、配送速度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各种问题。因此,我们应在国家有关部门全面规划我国运输大通道的基础上,完善单个运输行业,建立物流配送的标准化体系,实现物流配送系统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可行的方法有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综合物流中心,发展第四方物流,构建高效及时的信息传递网络。同时也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物流研究的经验,实现科学化管理。

3. 加强宣传教育并重视人才培养。电子商务作为新兴行业,其管理、技术人员都需要精通各种专业知识,既熟悉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又擅长经济领域的经营管理。而目前我国具备这些知识和能力的人才还远远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所以,充分利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培养引进并合理任用专业人才,是建设电子商务的根本保证。

4. 建立完整的网络支付安全防护机制。由于网络的公开性特点,造成网上支付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维护网上支付安全时,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网上支付安全防护机制。

首先是提高技术层面。网上支付涉及的技术非常广泛,包括加、解密技术、数宇水印技术、图像技术、音像识别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只有在技术层面上达到一定水平,才能为网上支付提供安全保障。其次,需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从国内外相关经验可以看出,银行系统的不安全与管理制度有很大的关系。建立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将会对网上支付安全起到很大的保障作用。

5. 加快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保障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做到有法可依。新的贸易环境决定了新的贸易规则。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当前,只有建立适应信息化环境的新法规、政策、条例,才能使电子商务在法制轨道上健康稳定发展。所以,应密切关注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为政策出台作好准备。对于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利用技术或者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严厉制裁。另外,要在全民中树立电子商务法律意识,为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