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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扶贫项目模板(10篇)

时间:2024-02-22 16:05:29

农村的扶贫项目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1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中西部地区扶贫资金力度的加大以及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1月提出的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全面铺开,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从近几年审计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情况来看,扶贫项目没有权威高效的专家小组研究指导、项目资金未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扶贫资金的监管缺失、项目组织管理薄弱、地方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普通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村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扶贫项目的内容、科学性论述等工作缺乏准确性、权威性,工程实施方案脱离实际,预算超出整体预算水平,项目零星、效益低下

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只重视争取资金,忽视项目的前期调查研究,忽视项目本身的合理性,盲目争取,脱离实际。少数部门为了凸显部门权力,在项目安排上搞平衡照顾,跑“关系项目”,“人情项目”,使的争取来的项目根本无法实施,形成了“马拉松”工程等。

(二)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部门多、资金较分散,与其他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建设内容相互交叉,难以形成合力

目前,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分散,各部门在申报立项、资金分配、资金投向和使用等方面各有侧重,同时扶贫资金与交通、水利、林业、农业综合开发、本级支农等专项资金在使用方向、实际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重复和交叉,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出现同一项目在不同年度申报、在不同部门申报,同一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申报的现象,加之一些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情况不公开,缺乏群众监督,使各渠道下达的资金难以有效捆绑整合使用,责任不清、投资效果不佳。

(三)扶贫资金缺乏有效监督,项目资金安全堪忧

扶贫单位都普遍存在"重视资金争取、忽略项目管理"的问题。由于扶贫资金的运行链条比较长,资金总量大但是项目分散,监管工作难免任务重,难度大,进而导致了许多项目资金被挪用,或大额资金滞留,直接造成资金运行管理存在不可忽视的隐患与风险。财政审计部门过分强调报账单位所提交单据填写是否规范、格式是否正确等形式上的问题,而对票据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问题过分忽视,给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腐败行为也伴随滋生。

(四)项目组织管理薄弱,难以保障项目质量

目前,绝大部分扶贫项目是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和规划,并且总是扶贫资金审批之后,才会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关于项目负责人的挑选任命,多是临时组建的项目班子,大多由政府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整体的管理调度,少有专业技术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由于行政人员在专业性问题上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背景,致使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项目进展受阻。扶贫项目完成进行审核时,没有引进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因此工程质量难以把关,以上这些都严重影响扶贫项目质量,使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五)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不足

扶贫项目实施地区多为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人口比重大,居住自然条件差,工业经济欠发达,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结构和财源结构单位一,县乡财政困难日益普遍和严重,即使部分地方有实力、有能力配套也不愿配套,使得大部分地方扶贫资金不能准时批示,致使项目施工建设进程延滞,无法在规划时间内接受管理部门的审核验收,大大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推进效果。

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工作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

做好扶贫项目的前期规划,搞好项目立项前的调研和评估论证。在扶贫项目的规划上,要围绕当地经济发展中心,切合实际,将扶贫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统筹安排,做到长短结合、布局合理、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统一规划、统一论证、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统一验收、统一决算。从项目从开始调研论证到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项目决算全程有专业人员参与,严把工程质量。同时要注重扶贫项目的群众参与性,实行扶贫项目群众“公推公选”,真正使项目受群众欢迎、由群众实施、使群众获益,使项目真正发挥其扶贫作用。

(二)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部门专项资金的整合,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变分散资金为板块投入,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新农村建设和整村推进的总体目标,结合当前自治区实施的农村牧区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将有限的财政扶贫金与本级交通、水利、城建、农综、等具有相同建设内容的项目资金进行有机整合,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建立和健全长效投入机制,统筹规划,变分散资金为板块投入,集中资金于符合地方经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明显,实施周期长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发挥其规模效应,按项目预算将资金一次性安排到位,这样既避免了各个项目资金不足,项目重复,又可以减轻地方财力,解决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现象。

(三)建立科学的扶贫资金管理体制,形成健全的资金管理机制

对于财政扶贫项目要切实做到专人、专账、专户管理;建立公示制度,实行“两个公开”即公开扶贫资金计划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项目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体制,坚持项目资金一杆子插到底原则,使资金直达项目,减少中间环节,减少部门参与,减少非专业人员参与,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验收到项目。严格实施扶贫项目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对于扶贫资金的检查验收,可采取由政府领导、资金主管部门组织,专业部门实施、群众参与的方法,集中验收,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扶贫资金是否能够安全规范运行,关键在于违法触碰这项民生资本的惩罚成本是否足够高。一方面,建议加强问责和惩处违规动用扶贫资金的力度,将扶贫资金管理的能力与其相关部门工作能力绑定,使涉及扶贫资金流经的各个流转部门的一把手更关心这笔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端正扶贫工作的积极态度;另一方面,提前预测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也是杜绝从事相关扶贫开发工作各个阶层组织部门犯罪的很好的方式,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特点,注重预防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完善扶贫资金台账记录系统下,及时梳理各类扶贫资金的去留现状,配合各级监管部门加强扶贫项目大力监管力度,将预防与扶贫资金相关的职务犯罪的工作深入到扶贫资金运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建立县、乡、村三级的资金预防机制。

(五)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评价和奖惩机制

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将工作职责及奖惩规则普及到相关的业务部门,奖惩措施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同时,将扶贫工作的绩效评估作为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工作的能力,与地方一把手的政治业绩相挂钩。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2

(一)地方配套扶贫资金无法保障。由于分税制改革造成的中央与地方财力不平衡,同时又由于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科学、不彻底,使得地方财力、尤其市县一级财政困难,因此无法保证上级政府要求的配套扶贫资金。1997年颁布的《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各省区市向扶贫开发重点县投入的扶贫资金应当达到国际扶贫资金总量的30%~50%。2000年颁布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政府的配套应不低于30%。2012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在扶贫资金投入上过分依赖中央政府。市级财政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扶贫资金,而县级财政状况几乎无法安排配套的扶贫资金,使得农村扶贫项目达不到预期效果,有的干脆实施假配套或者再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用专项资金配套扶贫专项资金,不但增加了项目申报成本,还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资金管理过于分散,缺乏有机整合。财政和扶贫部门负责财政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发改委系统负责以工代贩资金的管理,财政和民委系统共同负责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也都参与相关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资金多头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而争夺资金和项目的分配权;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过高,难以将有限的扶贫资源整合投入到最迫切需要的贫困地区项目上来,大大降低了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农村扶贫资金投向不尽合理。具体表现在:第一,农村扶贫资金投入农村文化建设、教育、卫生等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及基础设施等方面较少,从而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规定的扶贫范围是连片特困地区及以外的重点县和贫困村,具体扶贫对象是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但由于我国财政扶贫资金不能以现金形式直接到村到户,而是以项目形式实现扶贫,但很多扶贫项目不能涵盖大多数贫困群体,从而导致扶贫范围内的贫困群体不能得到扶持。

二、河北省加强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对策

2013年在阜平县和基层干部座谈时讲到:“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和救灾款被挪用一样,那是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坚决反对,坚决查处”。在2013年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部署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明确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健全制度机制,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指出: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因此,必须加强农村扶贫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反贫困作用。

(一)取消市、县级政府农村财政扶贫配套资金的限制。一般说来,农村居民贫困与地方政府财政不良时是相辅相成的,越是贫困越是急需要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支持,在当前分级分税财政体制下,要求市、县级政府必须达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配套比例要求,结果只有两个:一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得不到应得的财政扶持;二是虚报瞒报,获得了扶贫资金。但不论如何,这两种结果都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因此,在动态并合理确定农村财政扶贫对象的前提下,取消市、县级政府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配套资金,加大中央、省级农村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才能使扶贫资金真正发挥其扶贫脱困的积极作用。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3

xx县是一个农村人口多、农业比重大的贫困山区,如何把中央的大政方针与××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走出一条贫困山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是我们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XX年以来,××县以整村推进的形式,分批组织实施了XX个整村推进脱贫奔小康及温饱示范村项目。这些项目的建成,已经成为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载体。今年X月,我县又在马白镇坝尾、南捞乡塘房和都龙镇茅坪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就此问题,我们先后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在执行中存在着一些不恰当的做法,主要根源还在认识和方法上,这些问题不解决,新农村建设就有走偏方向的危险。由此,对于我县这样的贫困山区,在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国家的良好政策机遇,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长期从事扶贫工作的我,下面谈谈个人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科学合理规划,做到规划先行

当前我县农村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是:村庄布局散、建设乱、规模小,村镇规划滞后于建设;农村交通、通讯、人畜饮水、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产业发展层次明显偏低,农民增收难度偏大。这些问题是长期积累下来的,必须尽快加以解决。为避免走弯路、造成浪费,规划先行应当文秘杂烩网成为一个重要原则。从过去的实践情况看,一个好的规划应当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具有前瞻性。规划要充分考虑到今后发展的长远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今后要撤并的边远村庄和人口稀少的居民点,现在不必要花很大代价搞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具有和谐性。要从村镇的山形地势出发,依山顺水,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形成各具特色的自然村落、田园农庄、农村社区,防止千村一面。三是以人为本。要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特点,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居民不一样,不能雷同于城镇,不能简单地抄袭城市,搞“小区化”,防止“贴瓷砖、住洋楼、扛着粮食上高楼”的现象出现。但也要注意改变传统的陋习和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与改水、改厕、改圈、改院结合起来,使民居上一个层次。要考虑群众经济实力,新的村庄规划建设搞到什么程度,实际上是由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收入水平和城市对农村的支持程度决定的。城郊村、公路沿线村的实力强,可以搞得好一些、快一点;偏僻村、薄弱村实力差,不要大拆大建,可在规划一次到位的基础上,量力而行,逐步实施到位。在农村村庄和人口比较分散的情况下,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今后发展的长远趋势、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以及其他因素,防止选址不准、预留不足或“空壳化”。总之,要坚持规划先行,基础设施先行,优惠政策先行,试点先行,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实施起。

二、新村庄建设不等于新农村建设

新村庄建设主要是村容村貌建设;新农村不只是新在村容村貌,它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党建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具有综合性、长期性和复杂性。但是,从目前全州各县组织参观的重点和经验介绍看,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把目光放在村容村貌上,其实这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方面。从整体和长远看,经济建设是基础,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实现这五句话提出的要求,就是农村各方面实现协调、全面发展的过程。

三、要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只有生产发展了,才有能力建设新村镇,才有条件过上新生活。只有富民产业才能支撑起真正意义上的新农村。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和增加农民收入放在首位,农民在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承受能力的条件下,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才有可靠的基础。过去把主要精力用在对现有房屋、道路改造和建设上,忽视产业发展,忽视生产发展这一根本性问题的做法必须纠正。就我县的实际情况来看,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产业化经营,培育龙头企业,组织起更多的分散经营的农户开发优质粮、茶、林果、畜禽等资源,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竭力拉长育种、育苗、肥料、种植、收获、加工、养殖、制沼、沼气液化等产业链,通过构建流通链、结成利益链、培植要素链,力争在全县形成以草果、八角、板栗、核桃、碰柑、杨梅、樱桃、大枣、梨、药材、瓜菜等集中连片的优质农产品产业带。

四、积极探索建设模式,努力创新建设方式

我县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充分考虑到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资金筹措难等实际,努力探索一条适合山区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第一,必须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首先选择经济和民意基础好的自然村入手,在示范点取得切切实实、具有说服力的成效之后,再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推广。第二,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一是要坚持农民“自主申报”。确定示范点不下硬性指标,不搞人为指定。二是坚持农民“自主建设”。新农村建设具体怎么搞,如采取哪种建设模式、确定哪些建设项目等由农民自己说了算,建设资金由农民自己投入为主,建设施工也由农民自己投工投劳。三是坚持农民“自主管理”。引导各地成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理事会全权负责发动群众、资金筹集、组织建设、质量监督、后续管理等工作。第四,建立起农民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责任目标约束机制。要制定一些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章程》、《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村道养护、公厕管理、庭院保洁等制度,并将相关的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到户甚至到人。二是建立日常管理投入机制。应采取“村集体解决一点,向农户收取一点,市场化运作筹措一点”的办法,筹措解决理事会成员工资和部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维护管理费用问题,保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五、必须始终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

目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一种错误的做法,对新农村建设下任务、定时间,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甚至出现包办代替、强迫命令等现象,这种倾向是违背中央精神的。农村落后状况是历史形成的,改变农村面貌,缩小城乡差距,决非朝夕之功。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但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更不是一般性工作部署,而是一个必须长期实践和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新农村建设的预期目标虽然从性上可以确定,但在量上并不是一个可以完全量化的东西,即使可以量化也要随时间的推进,不断完善和提高,因而是一个可以充实的变量,并不能说到什么时候新农村就建成了,完成了,不再前进了。因此,我们不要在时间上过于细化,过于急于求成,而应当稳扎稳打,脚踏实地,逐步推进,要反对那种定指标、定时间、机械、僵化和教条式的考核验收,反对用那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考核细则形成“千村一面”,否则,结果只能是基层忙于应付达标考核,导致形式主义泛滥。

帮扶工作实施意见范文二

根据县扶贫办举办的隆回县“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培训班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并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主要覆盖范围

1、建档立卡贫困村。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二、项目工作目标

根据县xx月28日举办的全县农村精准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会议决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确定的项目目标是:到2020年,全乡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7147人整体脱贫,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人平年纯收入按20xx年不变价超过2300元(按20xx年现行价超过2800元),稳定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全乡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驻村帮扶“12+2”扶贫重点工作(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考核验收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隆回县2015-2017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隆回县2015-2017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

三、项目投资估算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1、建档立卡贫困村

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原则上每个村按1200万元规划,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不超过450万元,整合其他行业部门等资金不少于750万元。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全乡20xx年底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7147人中,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0元;实施 “雨露计划”新成长劳动力(原称“两后生”,包括初中毕业后未升入高中的新增劳动力、高中毕业后未升入大学的新增劳动力)职业学历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00元(每人规划3年,每年补助按3000元计),实施“雨露计划” 特困家庭义务教育助学项目的,人平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元;改造搬迁项目中,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项目的无房户、D级危房户,每户按5万元规划(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万元)。按照上述标准规划估算投资,具体到每一个扶贫对象,必须是实施上述相应项目的,才能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且原则上每个扶贫对象只能享受一个项目的补助。全乡2013年底建档立卡扶贫对象7147人中,凡20xx年以来已享受“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补助、金银花品种改良重点产业项目到户补助、产业扶贫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帮扶带动、“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义务教育补助、贫困农户危房改造补助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户到人补助,并且达到国家规定脱贫标准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范围。

(二)行业部门资金

除县扶贫办管理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外,其它所有行业部门投入资金,均计入行业部门资金估算。具体补助项目、补助标准,参照现行政策估算。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免学费2400元,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对高等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在读大学生每学年可申请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读研究生每学年可申请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实施搬迁项目的,只要符合搬迁条件,无论贫困户、非贫困户,都按人平安排农业发展银行扶贫搬迁专项贷款20万元估算。

(三)业主投入

指项目业主自行投入的资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一般指参加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投入资金(含龙头企业、合作社从银行货款投入),数额根据龙头企业、合作社自行投入实际情况估算规划。

(四)农户自筹

指农户自行筹集资金及投劳折资,数额根据农户实际情况估算规划。

四、项目选择

1、建档立卡贫困村

根据驻村帮扶扶贫重点工作“12+2”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村内实际情况,结合行业部门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选择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包括村组道路项目、饮水安全项目、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小型农田小利项目、农村学校建设项目、农村医疗卫生项目、农村文体设施项目、农村广播电视项目、贫困村信息化项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村级活动中心项目,等等。具体到每个贫困村,根据“12+2”验收标准、行业部门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情况和村内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具体项目。

2、建档立卡农村扶贫对象

前段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已填报“发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情况核实明细表,“搬迁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兜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救助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助学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等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这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要根据前述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确定到户到人项目规划。有劳动能力(含有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选择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其中有外出务工人员的,选择助学培训项目中的培训项目申报;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农户,填报贫困农户危房改造项目,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农户,填报搬迁项目;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填报低保、五保项目;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填报低保、五保、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有助学需求的贫困人口,填报助学培训项目。

确定申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时,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户要实现全覆盖规划,不能遗漏。

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规模时,要确保项目户年人平纯收入超过国家20xx年不变价2300元(2014年现行价2800元)脱贫标准,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在确保达到脱贫标准的前提下,确定申报项目规模时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把胃口吊得过高,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符合搬迁条件的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前段“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中,已纳入核实对象名单。这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一并列入规划范围,但不能享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只能享受行业部门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培训骨干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县扶贫办《关于做隆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项目填报的通知》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订好具体编制工作方案。

2、举办培训班,培训规划编制工作骨干。本乡于xx月2日召开全乡干部和村干部会议并举办“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驻村(居)干部 、村(居)党支部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就“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业务进行培训。

3、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各驻村干部要同村干部 、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向全体村民、重点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广泛宣传“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政策精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规划编制工作平衡有序推进。

(二)摸清底子,互相衔接

1、进一步摸清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名单底子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字〔20xx〕85号)要求:“全面核实扶贫对象。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座谈访谈等方式,到所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逐户进行核实,看是否存在未派驻工作队的贫困村,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是否存在符合条件而未纳入扶贫村对象的贫困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乡政府和县扶贫办,按程序重新审核校正扶贫信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调研摸底(x月16日至xx月15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进入贫困村逐户走访贫困户,与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座谈,准确掌握所联系贫困村、贫困户的困难、问题和实际需要,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进行核实校正,填写《核实校正后的贫困户花名册》。”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隆扶办发〔20xx〕5号)要求:“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结合‘一进二访’活动的开展,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的贫困人口进行核实校正,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对于确实需要校正并进行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请各村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把那些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符合条件未纳入的贫困户和返贫人口核查清楚,填写动态管理花名册,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报省扶贫办审核后,再通知相关乡镇和村按程序规定予以调整。该出列的出列,该纳入的纳入”。

全面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是制定“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的前提,“一进两访”活动和“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都对全面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各村务必核实到位,真正做到“该出列的出列、该纳入的纳入”。

2、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需求底子

(1)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需求底子。按照驻村帮扶扶贫重点工作“12+2”考核验收标准,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隆扶办发〔20x〕6号)布置填报的《“十三五”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需求数据采集表》,以及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布置填报的“附件7、贫困村基础设施情况核实汇总表”,“附件8、贫困村公共服务情况核实汇总表”,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十三五”行业扶贫专项规划的要求,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需求底子。

(2)摸清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需求底子。根据按20xx年不变价2300元(20xx年现行价2800元)人平年纯收入国家脱贫标准和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合理确定建档立卡扶贫对象项目类别和规模计划,按照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布置填报的“发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农户危房改造情况核实明细表、“搬迁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兜底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救助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助学一批”情况核实明细表等6张明细表以及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十三五”行业扶贫规划的要求,逐户核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所必须实施的项目需求底子。

3、与相关工作互相衔接

(1)与“一进两访”活动互相衔接。“一进两访”活动要求x月25日前,进村入户,全面核实扶贫对象。《核实校正后的贫困户花名册》由村、乡镇各存档一份。xx月15日前,指导制定或完善“贫困村脱贫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贫困村脱贫规划”村、乡各存档一份,xx月20日交由所在驻村帮扶工作队上报一份书面资料至县驻村办,并同时发电子版,“贫困户脱贫计划表”村、乡各存档一份。“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内容比“一进两访”活动布置的“贫困村脱贫规划”、“贫困户脱贫计划表”要复杂一些,但两者在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规模、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实施时间、贫困户基本信息、帮扶思路、帮扶措施等相关内容等方面必须互相衔接,保持一致,不得互相矛盾。

(2)与“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互相衔接。“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核实工作安排填报的8张情况核实汇总表、6张情况核实明细表、贫困人口动态调整3张表,是这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与“四个一批”、“五个突出”相关数据必须互相衔接,绝不能出现互相矛盾的现象。

(3)与县扶贫办《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布置填报的“十三五”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需求数据采集表内容互相衔接。

(4)与县直相关单位、省市驻隆单位提供的行业扶贫“十三五”项目规划相关内容互相衔接。

(三)分步进行,填好报表

第一步,填报“xx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户表)”。

第二步,填报“xx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村表)”。

第三步,填报“xx回县‘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表(乡镇表)”。

第四步,由县扶贫办对各乡镇报表进行汇总,填报湖南省“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系列报表,上报市扶贫办、省扶贫办核准。

第一步至第三步工作,要求在xx月10日前完成。

六、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全面统筹,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扶贫专干牵头负责本乡“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日常工作,各驻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督查指导支持所驻村村支两委,抓好各村项目规划编制。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具体抓好各村“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尤其要集中力量,抓好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十三五”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编制。

2、集思广益,搞好保障。各村要特别重视提高“十三五”扶贫项目规划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意见建议,为他们参与规划编制开辟渠道,搭建平台,保障他们的参与权和表达权。

3、把握进度,确保质量。各村必在xx月8日前把“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项目规划相关表格报乡扶贫办。乡扶贫办x月10日汇总后报县扶贫办初审,县扶贫办初审通过后,将在x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明确要求,逾期未报的,省扶贫办不再受理。省里将在x下旬,分市州对县级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的正式纳入规划,如果因为自身把关不严,项目达不到要求,而不能进入规划,责任只能是县里自己承担。为此,请各、村一是务必抓紧时间,确保按时上报各类报表,二是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实行分级审核把关,对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申报表,由村支两委、乡驻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逐户审核;对村表,由乡分管领导,扶贫专干逐村审核把关;对乡镇表,由县扶贫办审核把关。凡未能按时申报,报表质量不过关,致使所在乡镇、所在村及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户项目规划不能进入省“十三五”农村精准扶贫规划项目库笼子的,由所在乡镇、所在村自己承担责任。

帮扶工作实施意见范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提高我局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扶贫效果,推动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局党组会议精神,制定xx卫生局精准扶贫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x卫生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x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 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调研员

xx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局党组成员、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xxx 局农卫办主任

xxx 局爱卫办主任

xxx 局疾控办主任

xx 局医政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局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局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困难和问题;负责扶贫效果的评估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很抓各项工作落实

㈠卫生局牵头实施的任务

⒈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解决农牧民群众就近看病困难的问题。

主要措施:

一是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全州现有村卫生室基本情况,制定村卫生室2年建设规划;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狠抓项目工作落实。2016年全州新建27所村卫生室,其乐市7所、精河县14所、温泉县6所;2016年拟新建30所村卫生室;

三是指导协调县市组织招聘乡村医生,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暂时无法招聘的,可从乡镇卫生院下派医生驻村坐诊,切实解决群众就近就医的问题;

四是加强乡村医生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务卫生服务正常运转。全州共有300个行政村(队),目前有村(队)卫生室256所(其中标准化村卫生室178个),2016年投资243万元新建27所村卫生室(其中中央投资135万元,县市配套108万元),2016年积极争取落实30所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完成时限: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时限2016年底;其它工作2016年年底必须完成。

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xxx

责任科室:xxxx

⒉加强“访惠聚”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卫生行业特点,着力解决塔木赞格村贫困户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

主要措施:

一是摸清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针对不同特点,分户制定脱贫帮困计划,并为每个贫困户家庭建立家庭档案;

二是春耕秋收之际,积极联系农机户或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帮助贫困户犁地、播种、收割农作物;

三是与农业部门联系,建立贫困户种植技术定期培训机制,邀请农业技术人员现场培训和指导,及时解决贫困户种植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四是协助村委会加强养殖业贷款资金支出的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是利用养殖业贷款资金为每个贫困户家庭购买适当数量的家禽,联系畜牧兽医人员一对一地为贫困户指导、传授养殖技术;

六是协助意愿贫困户进城创业或赴周边从事季节性的劳务创收,在创业资金贷款和办理各项行政许可方面给予大力的支持。

2016年3月底前由局“访惠聚”工作组负责,摸清塔木根赞格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家庭收入主要来源、贫困原因、增收创业意愿,分类制定脱贫帮困计划;2016年利用养殖业贷款资金或自治区专项资金为10户贫困户购买牛、羊、鸡、冰激凌制作设备,以生产绿色畜牧业副产品为增收创收途径,邀请有关专家给予技术指导;4月、9月组织贫困户青壮年劳力2批60人次,外出承包博州地区部分植树绿化工程。

完成时限:2016年底

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xxxxx

责任科室:办公室、局“访惠聚”工作组

㈡协助有关单位实施的任务

⒈制定农业技术人员定点联系服务贫困户方案,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工作。

主要措施:

摸清贫困户家庭底数,了解贫困户在种植业技术服务方面的需求,及时向农业部门上报需求计划。建立与农业技术人员联系机制,定期邀请农业技术人员为贫困户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和点对点指导。局机关帮扶村共有贫困户40户,其中32户在种植蔬菜、玉米、甜菜等方面有技术服务需求,2016根据农业技术部门培训计划,上报32人参加培训,5月、8月分两次邀请农业技术人员为18户贫困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完成时限:2016年底

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xxxx

责任科室:局“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

⒉加强对贫困户富余劳动力相关技能的培训,提高贫困户劳动创业的本领。

主要措施:了解市场就业趋势、用工需求和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的文化程度、年龄等基本情况,组织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积极参加人社部门举办的劳动技能培训和企业用工招聘会,最大限度地协助贫困户转移就业。局“访惠聚”工作组负责,2016年上报10户25人次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班。

完成时限:2016年底

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xxxx

责任科室:局“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

⒊加强对贫困户家庭勤劳致富的励志教育,促进贫困户劳动力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脱贫的意识。

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与因懒致贫贫困户定期谈心机制,明确责任人,实现一对一帮扶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其积极向勤劳致富能手学习;

二是组织因懒致贫的贫困户及时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脱贫励志教育;

三是加大监督转化力度,及时跟踪监督贫困户的生产发展情况,对思想和行为出现波动和反复的再次进行教育引导,坚持做到思想认识不改变,教育引导工作不罢休,确保转化成功,使贫困户真正能够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2016年由局“访惠聚”工作组负责,摸清因懒致贫户底数,与机关支部党员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目标,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做到思想不转化帮扶不脱钩。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任务分工:

责任领导:xxxx

责任科室:局“访惠聚”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

㈠局党组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精准扶贫工作协调会,及时发现和解决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对精准扶贫投入的力度,定期检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㈡局“访惠聚”工作组要建立局机关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贫困户机制,与村“两委”班子研究制定符合贫困户实际的三年脱贫规划和每年的脱贫计划,要明确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找准工作切入点,狠抓工作措施落实。要建立年度脱贫效果评审制度,定期查找扶贫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大履职尽责的督查力度,力争3年使70%的贫困户脱贫。

㈢局办公室要做好局“访惠聚”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全力支持“访惠聚”工作组履行职责。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宣传推广典型事迹和好的做法。春耕秋收农忙季节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支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措施,为带动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作出示范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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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扶贫项目例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5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扶贫开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扶贫开发,是指国家和社会各界通过财政支持、产业扶持、挂钩帮扶、生态补偿、社会捐赠,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教育、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就业创业等措施,帮助扶贫对象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的活动。

第三条 农村扶贫开发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精准施策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农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的10月17日国家扶贫日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

第六条 鼓励支持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农村扶贫开发。

对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扶贫对象

第七条 扶贫对象是指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现行标准识别、认定的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设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级现行标准线,制定本辖区内贫困户、贫困村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扶贫标准。

第八条 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退的管理机制。贫困户、贫困村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识别、认定和退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贫困户按照下列程序确定:

(一)村民委员会在本村公布贫困户申报公告;

(二)农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四)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分别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村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核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公示复核结果。

农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第十条 贫困户的退出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驻村、包村干部)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公告退出,同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第十一条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符合省定贫困村脱贫标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拟退出村名单,在乡(镇)和所在村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退出,并报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 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且达到省定脱贫标准的,由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设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批准退出。

第十三条 达到现行脱贫标准的扶贫对象,按照规定程序退出后,脱贫攻坚期内继续执行现行的扶贫政策。对提前退出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给予表彰奖励,对提前退出的贫困村各地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

第十四条 健全和完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贫困户、贫困村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采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采集。采集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三章 扶贫开发措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相衔接,优先保障农村扶贫开发需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偏僻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与自然保护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且有搬迁意愿的农村人口,加快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措资金,对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建房和集中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优先保障造福工程易地搬迁用地需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及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的乡(镇)、村,应当优先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编制或者修改乡(镇)、村规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规费的减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第十八条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发展扶贫普惠金融,为扶贫对象提供符合贫困地区贫困户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加大信贷投入,运用国家扶贫再贷款政策,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

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担保。

第十九条 贫困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培育壮大特色主导产业,统筹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林下经济、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产业,加快建立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绿色生态特色产业基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其与贫困户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农村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增强就业技能;加大对贫困地区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的扶持力度,拓展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空间。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各级教育经费应当向贫困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选派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推动文化惠民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供需对接。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扶贫范围,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贫困人口就医费用给予救助帮扶。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与农村扶贫开发相衔接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受灾人员救助或者临时救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实施关怀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实行扶贫脱贫。

第二十六条 优先实施农村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渔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广播电视、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推广应用,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探索建立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性收益增收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或贫困户,带动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获得稳定收益。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加大贫困地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视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偿标准。完善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干部驻村、部门帮扶、资金捆绑、政策支持办法,建立健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

将贫困村优先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范畴,大力开展贫困村村庄整治,加快推进贫困村人居环境建设。

第三十条 完善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挂钩帮扶制度,落实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工作,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加大山海干部交流力度,健全服务协调机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及其他机构开展农村扶贫开发交流合作。

第四章 资金与项目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扶贫开发资金来源:

(一)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行业扶贫资金;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定点帮扶资金;

(四)金融机构的扶贫贷款;

(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扶贫资金;

(六)其他用于农村扶贫开发的资金。

第三十三条 省级财政和设区市级财政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应当在现有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基础上,加大对贫困村的财政扶持力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扶贫专项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归并可以整合的相关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按照因素测算、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分配。重大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

行业扶贫资金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行业规划和任务进行安排。

社会捐赠资金的安排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向捐赠者告知资金使用情况,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农村扶贫开发专项规划,科学论证,因地制宜确定和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项目。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承担项目责任,建立合同管理,执行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登记、后续管理等制度。

经批准的农村扶贫开发项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产管护制度,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

农村扶贫开发项目所形成的设施、设备和资产依法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非法占用或者擅自处置。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以及发展和改革、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规划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管理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和监督。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和统计调查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扶贫开发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动态监测评估。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说明情况,提供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账册、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

(二)检查与农村扶贫开发活动有关的场所;

(三)责令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四)对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先行登记保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变更扶贫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项目实施,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损坏、非法占用或者处置扶贫开发项目设施、设备和资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或者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承担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未完成农村扶贫开发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批评,责令限期完成,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6

一、基本思路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和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贫困人口为对象,以贫困村为主战场,以整村推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搞好易地扶贫开发,加大科技扶贫,继续推进社会扶贫和企业带贫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2009年扶贫开发工作目标

㈠项目实施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增加90元。

㈡力争解决5000人(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提高8000人(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水平,返贫率控制在3%以内。

三、主要任务

㈠争取省级整村推进项目40个。投入资金600万元。实施州县整村推进17个,投入资金170万元。

㈡争取边境贫困整村推进重点村项目19个。投入资金950万元。

㈢争取2009年易地转移安置396户1584人,投入资金792万元。

㈣争取小额信贷资金1000万元,扶持2000户以上农户发展种养业。

㈤争取利用国债资金支持扶贫开发项目,投入资金7906万元,其中:贫困村连片开发项目(小片开发)3个,投入资金2846万元;贫困村连片开发项目(整乡推进)2个,投入资金2810万元;产业扶贫开发项目投入资金1900万元。

㈥抓好技术培训,搞好科技扶贫,全年完成1万人次的科学技术培训任务。

㈦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及转移输出力度,完成富余劳动力转移1000人。

四、对策和措施

㈠加强领导,确保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把扶贫开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县乡党政一把手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县总负责,乡抓推进,落实靠村,扶贫到户”的要求把工作基点放在贫困村、贫困户,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不动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扶贫项目带动,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大事项,资金项目的安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要从大局出发,多支持,多服务,努力为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扶贫工作涉及的几个主要部门,县扶贫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联社,一定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要求,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地做好各项扶贫工作。

㈡突出重点,全面完成整村推进工作目标。整村推进是扶贫开发的重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好平台和好抓手,是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整村推进要紧紧围绕“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基本素质、基本保障、基本队伍”搞好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目标的总要求,以农村一家一户得实惠为根本,做到“生产有发展,生存有保障,生态有改善”。使贫困农户实现“八有”:人均有一亩以上基本农田地;人均有一亩以上经济林果;户均有一头商品畜出售;户有一栋安居房;有卫生厨;有卫生厩;户有沼气池或节能灶;户均至少一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使贫困自然村实现“七有”:有进村入组的简易公路,村内有硬化畅通的道路,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有入村入户的通电条件,群众有基本的就医条件,适龄儿童有就学条件,有一批劳动力受到培训和转移。通过搞好“五基”建设,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良好条件,为增强群众脱贫信心,早日脱贫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

多措并举,整合资源,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把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易地开发、定点挂钩帮扶等各项扶贫措施整合到整村推进中。水利、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畜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尽可能整合到整村推进中。针对贫困人口大分散小集中和返贫率高、扶贫成果巩固难的扶贫开发现状,按照省、州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投入,在认真完成省州下达整村推进任务外,积极落实拼配资金。

按照现阶段扶贫整村推进工作要求,集中财力解决自建整村推进村的乡村道路、产业开发、沼气、农田水利等问题,使整村推进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提高。一是瞄准贫困群众,选择贫困人口集中,贫困程度深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列入扶持计划。二是从主要致贫原因和贫困群众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围绕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抗灾能力和调整结构,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选准开发项目,打牢经济发展和农村增收两个基础。三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报批,扎实组织实施,努力完成全县整村推进扶贫工作。

㈢扎实做好以农村增收为核心的产业扶贫工作。产业扶贫是促进贫困地区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强造血功能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走精细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道路,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进一步夯实农民群众可持续增收产业基础。一是始终把发展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来抓,坚定不移地走产业富民之路,大力发展周期短、覆盖广、见效快的特色种养业,继续扩大澳洲坚果、茶叶、咖啡、核桃、草果种植面积,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二是着力培植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市场营销等民营大户及各类致富能人400户,其中9个山区乡贫困村每村培养1-2个示范大户,通过示范引导,带动当地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稳定增收。三是把产业扶贫与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信贷支持招商项目,带动产业发展,扩大资源开发和群众就业机会,实现招商和项目扶贫增收。

㈣认真抓好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是目前贫困地区开发产业,扶持经济项目,扩大再生产的一个有效途径,可有效地缓解了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是直接扶持到户,全方位帮助贫困用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按照“村有骨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要求,积极发展“保谋生、可脱贫、能致富”的种养加工等产业,是使贫困户早日脱贫的新路子,也是扶贫脱困举措的一个有益补充,并继续抓好抓出成效。2009年计划争取小额信贷资金1000万元,扶持2000户以上农户发展种养业。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小额信贷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劳务输出的新方法,规范运作行为,把小额信贷扶贫与当年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与调整产业结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相结合,与扶贫项目、推广实用科技相结合,尽可能简便手续,方便群众,增强服务功能,努力拓展资金使用的覆盖面,扩大覆盖范围,促使贫困农户增产增收,早日脱贫致富。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7

二、工作亮点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摸清全县贫困底数,严把贫困对象识别程序,确保精准扶贫工作不走样和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在贫困户的识别中,采取量化指标、定性指标与村民代表民主评议相结合等方法,创新推出“三步工作法”和“四因四缺分类法”,用“定位仪”和“瞄准器”对扶贫对象进行准确定位和精确瞄准,确保贫困识别落实到户头人头上,力争做到“零错漏”。“三步工作法”就是在贫困对象识别上,采取“一申请、两比选、三公示”。首先由农户申请,然后由村民代表和村委会比选,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对象名单,经过三次公示后,最终确定贫困农户名单。“四因四缺分类法”就是在致贫原因分类上,按照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和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力、缺动力等,进行细化分类,明确每户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帮扶。

(二)精准帮扶,扶贫措施实。一是开展精神扶贫。在扶贫村广泛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树立创业致富榜样,摈弃“贫穷光荣”的落后观念,将“要我扶贫”的思想转变为“我要扶贫”的行动,彻底改变贫困村群众的精神面貌,振奋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二是开展基础扶贫。整合土地整理、饮水工程、“小农水”和村道路改建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大项目安排向贫困村的倾斜力度,逐步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新建和改造村社道路49.5公里,新建便桥121座;新建和改建提灌站、塘堰、囤水田等基础设施220处,改造中低产田2.82万亩,新增蓄水能力564万立方米。三是加快产业扶贫。在贫困村重点发展优质粮油、道地药材、优质水果、绿色蔬菜、特色干果和现代畜牧等六大特色产业。四是实施行业扶贫。统筹整合卫生、文教、社保等行业资金,加大对贫困村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新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35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15处,建成村级医疗卫生室90个、农村广播站33个,将贫困村民全部纳入新农保,促进贫困村生活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五是开展能力扶贫。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引导性和技能性培训,动员500名贫困农民参加机电、服装、汽修等13个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农户就地就近就业水平。发动汇强油脂公司组织开展油菜新品种、新技术培训2期,培训农民实用技术300人次;组织卓筒井镇5个贫困村油桃基地的80名农民参加了省农科院油桃栽培管理技术培训。

(三)精准管理,扶贫机制新。坚持帮扶计划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社会保障到村到户“五个到村到户”,力求做到“扶贫扶志、帮穷帮心、脱贫脱根”。一是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群众主体的扶贫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单位部门驻村帮扶、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由单位选派干部组建成驻村帮扶工作组,每组分别由一名县级领导、三名以上驻村干部和两个部门实行对口扶贫,建立了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户“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制度。二是建立项目牵引、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2015年全县共争取专项扶贫项目资金640万元,整合行业扶贫项目资金2000余万元,用于改善贫困村生活生产条件;在贫困村试点成立扶贫资金互助社,截至3月发展贫困社员2177户,向贫困户发放借款1872.78万元。此外,还积极与农商银行、财险公司等机构合作,计划2015年向贫困农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贷款2000万元,向扶贫龙头企业发放贷款3000万元;充分利用“爱心扶贫网”等媒体贫困户帮扶信息,广泛引导社会参与。2014年共筹集社会扶贫资金4000余万元投入农村基础建设,其中投资近2000万元修建了4.8公里的隆同高等级乡道沥青路,辐射隆盛镇片区10余个村,受益农民1.7万余人。三是建立创新龙头带动、专合引领、农民参与的产业发展机制。针对扶贫村产业落后、基础薄弱的现状,难以引进有实力的农业业主,我们将温氏集团、汇强油脂等农业企业作为全县产业扶贫的牵引企业,鼓励温氏模式的养殖大户,采取寄养制模式,引导贫困户一家一户,小规模发展散养生猪产业,对生猪养殖散户依然采取“五包一保”(包猪苗、包饲料、包技术、包兽药、包销售、保证利润)的利益连接机制。探索建立部门加支部加协会加贫困户的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模式,由涉农部门提供项目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或劳动力入股,村两委负责具体实施,产业收益实行按股分红,这样既增加了贫困户收入,又壮大了集体经济,更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汇强油脂在象山镇、玉峰镇的扶贫村以股份合作的方式成立了“县玉象扶贫油料专业合作社”,采取村企共建的模式发展双低油菜,收益分配按合作社成立之日起每个周年按时分配,实行不低于10%的保底分配,其中贫困户首次获得分红16万元。

三、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目标责任明确。为做到扶贫精准滴灌,实现贫困户脱贫,县委、县府多次组织召开干部驻村帮扶工作会,并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明确33名县级领导联系贫困村,96个县级部门定点帮扶贫困村,共安排189名干部组建45个驻村工作组,实行驻村帮扶。

2.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加大对扶贫移民重点项目的实施过程、资金使用、工程质量、效益情况的稽查力度,强化扶贫移民项目监管。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质量终生负责制,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完善扶贫移民工程建设竞争入围机制,创新群众参与项目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和监管的主体作用。

3.提升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以“6995”平台为载体,落实好贫困户联带帮扶小组,组织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引导发展产业,对有劳动能力又急需脱贫愿望的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早日脱贫致富。利用驻村扶贫帮扶工作组,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根据地理位置和实际情况制定帮扶计划。利用专项扶贫资金启动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计划。争取实施小额信贷、雨露计划、扶贫易地搬迁等惠农政策,有效改变贫困村、贫困人口的资金短缺、上学困难、居住环境恶劣的现状。

4.强化纪律,增强办事效率

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落实上下班签到责任制。严格小车管理,加强“三公”经费公开,杜绝大吃大喝现象,没有发生违的八项规定事件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扶贫移民工作全过程,扶贫移民干部更加注重自身修养,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和干部安全。

四、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空心现状制约产业发展。由于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群体在农业生产技术掌握上有较大难度,动员一家一户发展产业相当困难,农村空巢化现状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相适应,带动贫困农民主动参与农业产业发展还需要作更多探索。二是贫困村民增收渠道不宽。由于当前农民增收主要靠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由于农业产业链较短,农资价格不断上涨,农产品特别是生猪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种养殖业增收的空间狭窄,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不多,贫困村民实现快速脱贫难度较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实施速度,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早启动2015年扶贫项目、移民后扶专项项目。

二是实施雨露计划、小额信贷、扶贫搬迁等三大扶贫品牌。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方案,分步实施。

三是认真开展“10.17”中国扶贫日宣传,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利用全国扶贫日宣传为契机,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加大对扶贫工作新方法、新经验、新成果的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扶贫工作取得新成效。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8

一、整村推进扶贫产生的背景及其本质内容

消灭贫穷、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行扶贫开发,扶持农村贫困群众,救助弱势群体,加快脱贫步伐,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支农的一贯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从1978年开始,我国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较为显著的推动了农村贫困的缓解。随着农村改革边际效应的逐步下降,中西部农民生活改善步伐放缓,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民收入差距逐步扩大。为了进一步强化扶贫开发工作,1986年国家成立了专门的扶贫工作机构,确立了开发式扶贫方针,确定了贫困标准和重点扶持区域。1994年制定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在此期间,[!]实施的扶贫开发主要对象为部级贫困县,兼顾面上的部分特困乡镇,虽然这种方式存在其优点,但是它同时存在难以直接瞄准穷人和覆盖面小、建设内容单一、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进入新世纪,从中央到地方制定实施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__——20__年)》,强调以参与式扶贫开发,并指出以村级规划为基础,扶贫项目资金落实到村到户,扶贫重心进一步下移。而扶贫资源有限,贫困村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到村到户的方式也逐渐表现出了其局限性。因此,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发挥项目管理和到村到户结合的新途径,采取“集中资源、分期分批”解决贫困问题的方式,国务院对这种做法进行了提升总结,并称之为“整村推进”扶贫规划。 整村推进来源于实践,虽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一般而言,至少包含这样几层含义:1、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为基础,实施整村推进规划是前提、是基础,因此,扶贫工作首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致贫原因,编制村级扶贫规划。2、集中资金分批分期解决贫困村的贫困问题,由于贫困村导致贫困的问题很多,需要优先对重点村进行较大规模的扶持,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做法。3、综合开发,不仅开发自然资源,而且主张开展劳动力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不仅建设基础设施,而且建支柱产业,比以往实施单个扶贫项目更具有综合效益。4、可持续发展,整村推进的实施尽可能促进贫困人口参与,建立贫困乡村贫困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发展的能力,在项目撤出后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整村推进的实施更好的瞄准了贫困对象,体现了以人为本,让贫困对象更多地参与到项目过程中,捆绑资源有重点的解决贫困问题。它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反映了中国扶贫开发的总趋势和大方向,是一种综合的有效的扶贫方式,是新形势下运营而生的一项扶贫政策措施。

__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决定20__-20__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扶持4000个村,专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分二阶段组织实施项目。20__ -20__年实施以行政村为单元的重点村,累计投入资金专项15亿元,分别完成了1274个行政村和5110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20__-20__年以自然村为单元的整村推进,实施4万个贫困自然村整村推进,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3万个,每村安排15万元(人口较少民族20万元),州县自建1万个,每村安排10万元,其中州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万元。重点村整村推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有限的力量,用于村内解决贫困群众温饱关系最密切的项目,集中力量改善贫困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掀起了一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高潮。

二、__县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

20__年,根据《__省20__-20__年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和20__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德宏州104个省级扶持村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批复__县实施24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投入80万元,实行“统一安排,一次规划,分批实施”。到20__年底,投入省级资金500万元,实施了9个村委会。之后中央和省扶贫办进行了扶贫开发战略性调整,重点村扶贫开发实行整村推进,以村级规划为基础,以30户以上自然村单元,以贫困人口为对象,以贫困自然村为主战场,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为重点,以统筹城乡发展、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贫困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进步,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参与式扶贫同步进行,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坚持扶贫开发的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同等加大,城乡统筹,工农互动,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确保如期完成新时期扶贫开发的目标和任务。

__县计划20__-20__年用6年的时间实施整村推进172个自然村,其中:省级建设村106个、州县市级建设66个自然村。截止20__年我们已实施了144个自然村,投入资金2065万元,其中:完成省级建设村102个、完成州县级建设村42个自然村。共建设道路 96条,92.73公里,桥2座,函2个;人畜饮水13件,架设主管90.11公里,水池47个及配套建设了进户管网,架设了5件通电工程;修建水沟7.32公里,石坝6道,建设基本农田102亩,修建晒场1个,

文化活动室9个;沼气557套,种植经济林果11076亩,经济作物102亩养殖牛487头、猪6659头,羊115头;建安居房195户,科技培训468期52750人次。通过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增强了项目区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民素质,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使农业产业结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有力的拉动了贫困村经济发展,让贫困农户逐步实现增收致富。

三、__县实施整村推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项目资金有限,扶贫效果相对有限。

一是__县属于少、边、穷、山及直过区为一体农业县,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又是艾滋病的重灾区,扶贫任务十分艰巨,仅靠单一的措施难于从根本上脱贫。二是项目资金量不足,贫困村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过去每村15万元可以实施4-5个项目,现在只能解决2-3个问题,有的村只能解决一个问题。而项目村以外的插花贫困户,项目资金难以覆盖这些死角。三是扶贫资金“孤军深入”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整合,仍然存在撒胡椒面现象。没有足够的资金项目捆绑,很难达到整体脱贫效果。

(二)项目的建设管理机制创新不够。一是存在亮点不够亮,示范点的带动作用不够大,整体连片开发力度不足。二是产业结构单一,在产业开发项目建设方面重点不够突出,特别是山区,支柱产业建立难度大,项目建设周期长,效益低下,效果不明显,群众建设管理产业的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扶贫项目的管理与其他工作措施结合不够,没有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效益,如与计划生育、禁毒防艾、村容村貌整治、农民素质提高等工作的结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项目区农民参与及后续管理工作滞后。在项目的选择、申报、管理、监督全过程,没有充分的发动群众,贫困户的积极性没有足够调动起来,对建设的项目,群众关心重视程度不够;项目建好后,移交给村组和贫困户,没有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几年以后就无法使用,甚至报废,这些困难和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完善加强。

四、__县实施整村推进的意见建议

(一)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不断充实完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扶贫开发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安排落实工作人员。分管扶贫的乡镇领导和扶贫专干要相对稳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乡镇、到村、到组、到人头,使人人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加强业务学习,防止不懂业务操作失误出问题。

(二)各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抓好扶贫项目建设。县扶贫办要加强项目申报、管理和检查验收,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投入到__。财政局要做好报账资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审计、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的安全运作。农、林、水、畜牧、科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作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

(三)整合项目资源,加大投资力度。首先扶贫资金内部要有效整合,建立各类扶贫项目与整村推进有机结合的机制,易地搬迁、安居工程、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小额信贷扶贫等与整村推进紧密结合,发挥各类扶贫项目在整村推进中的作用。其次是各部门的项目资金,在县、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结合项目村的实际,按照“渠道不变,投向不乱,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谋划,通盘考虑,整合资金,捆绑使用,确保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在整合各相关部门的开发资金的同时,统筹相关部门强农惠农、农村公共服务和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集中力量,共同完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建设任务。整合项目资金,年初各部门在申报项目的时候就要加强联系,形成一致,只有这样整合的力度才会大。

(四)创新机制,增强扶贫开发活力。

一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内涵和外延。项目实施前乡镇要与村组签订承诺书方可启动实施,项目建设不仅要使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产业得到培植,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同时要把禁毒防艾、教育、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内容也要纳入整村推进的项目管理中,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村群众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要明显转变。做到五结合:1、与禁毒防艾工作相结合,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送戒,确保无新增和失控吸毒人员、无偷盗行为、无破坏生产行为;2、与计划生育工作相结合,无计划外生育发生;3、与村容村貌整治相结合,制定村组环境卫生治理条例,长期保持村容村貌整洁,环境美化亮化,村民精神面貌良好,降低疾病的发生率;4、与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相结合,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构建和谐新村;5、与发扬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相结合,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完善好后续管理措施。

二是打造亮点、树立典型。示范引路是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很重要的一个工作方法。按照__省扶贫办关于《开展“整合资金、统筹政策、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抓好示范,打造亮点,按照“示范引路、样板带动、全面发展”的要求,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建立整村推进示范点,使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三是探索无偿资金长期滚动使用,长期发挥效益的机制,注重无偿资金引导信贷资金倍增机制,借鉴小额信贷管理模式,做好养殖业滚动扶持试点工作。在资金的滚动使用上,要选择几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成熟后再在全县推开。

四是发展农村生态庭园经济,树立“产业立县,庭园富民”的思想,按照户成园,组成片,村成带,乡镇成规模的要求,“立足庭园向外辐射,大力发展庭园立体经济,规模化、规范化的实行坡改梯、零改整、薄改厚、瘦改肥”有计划有步骤的调整粮经种植面积,推进农业产业化。以“四个一,三配套,两结合”的模式逐步推广,即:项目村农户

规范建设一个经济园,一套新民居,一个水泥或石板院场,一条村内连进接农户的硬化路,配套以沼气猪厩、卫生厕。在示范村,辅以科技示范村(户)、计生先进村(户)十星级文明户、无公害生产基地,小康示范点等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两手抓,双丰收。把生态庭园经济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结合起来,基本形成“山、水、园、林、路、沼”综合治理。同时按照“瞄准市场,强化基础,依靠科技,提高品质,搞活流通,增加收入,培育产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大生态庭园经济发展力度,着重抓规模、抓科技、抓流通三个环节。加速资源优势的转化。着眼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培育庭园文化,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赋予生态庭园经济新的内容、新要求和新任务,不断开拓生态庭园经济的深度和广度。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请记住我站域名/(五)完善管理措施,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 一是抓好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和管理。以一村一品为目标突出产业开发,构建贫困群众脱贫长效支柱产业,把好产业立项关,种苗、种畜质量关,种植养殖技术关,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意见,作好规划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养殖业重点扶持养殖大户,不搞平均分配,不具备养殖条件的或不按要求建畜、禽圈舍的不给予扶持,种植业项目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要求,规划地块、整理清园、积肥、打坑对群众不积极主动参与,不做前期准备工作的不能发放种苗,确保实施一项成功一项、发挥效益一项。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把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力度,为项目村的可持续发展、为贫困农民的稳定增收创造条件打下基础。各部门、各乡镇要从项目村的实际出发,重点解决水、电、路困难问题,夯实基础设施条件。进而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9

我县自新阶段扶贫开发实施以来,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要求,通过贯彻落实瞄准式、参与式扶贫开发工作方针,集中资金、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从20*年开始,我县已启动实施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建设99个,其中已通过验收59个,正在实施40个。6年来,通过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共计向59个重点村投入各类扶持资金8534万元,建成项目554个,共有16209户59854人参与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其中贫困户38*户,贫困人口13795人,项目的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贫困村人均增收5*元,达到20*年底的人均2500元。全县农村贫困人口由2002年底的12.5万人减少到20*年底的7.5万人。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扶贫,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明显加强,行路、饮水等重要困难得到有效解决;部分群众通过扶贫搬迁和“一建三改”,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特色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有序实施,打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普遍增加;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卫生、通讯网络建设全面推进。上学难、看病难、看电视难、打电话难、了解信息难等得到缓解。培植了贫困村自我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贫困群众的致富信心和创业能力明显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仍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整村推进扶贫工作总体进度较为缓慢,推进任务相当艰巨。我县是省级重点贫困县之一,全县*个行政村中有*个被定为重点贫困村。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年)》的总体规划和省市扶贫办的统一部署,要在2*0年以前完成全省所有重点村整村推进的实施,然而,截至20*年底,我县需要实施整村推进的*个重点村只有59个重点村完成了整村推进任务,除去正处于启动和实施过程中的40个村,尚有86个村等待实施整村推进,如果要在2*0年前全部完成的话,需每年推进43个村,工作任务可谓相当艰巨。另外,根据全省地市州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国家扶贫政策又有了新的调整.从20*年开始,部级贫困县由国家负担,扶贫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中支出,省级贫困县扶贫资金将由各省统筹安排。将对我县今后的扶贫政策资金的争取和落实带来新的压力,必须引起全县上下的高度重视。

(二)整合资金难度加大,扶持投入压力剧增。我县自实施整村推进扶贫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大力支持,给予了大量资金扶持,并且逐年加大。近年来,捆绑投入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和老区建设等三项资金村平达50余万元,加上交通、水务、能源等其它各类资金,村平投入一般都在100万元以上。但由于重点贫困村条件差,底子薄,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整村建设,全面开发,要办的事情很多,需要投入的资金很大,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总体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的扶持投入水平愈来愈不能满足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一是部门资金难整合且出现削减。整村推进扶持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和老区建设资金这三个主渠道进行捆绑投入,而其他涉农部门能够投入的资金又相当有限,且审批环节多、管理分散、到位慢,整合难度较大。从我县目前情况来看,财政扶贫和老区建设资金总量继续保持稳中有升,以工代赈资金因受国家政策影响,去年开始由400多万元大幅削减到200万元左右,这意味着可用于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以工代赈资金将减少一半,势必严重制约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实施。

另外,其他部门资金投入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交通部门,受政策影响,20*年以后不能再安排村级公路建设资金,在新政策出台以前,今后整村推进重点村的村级公路建设将无资金扶持,必然导致项目无法实施。部门扶持资金到位慢,也是当前制约整村推进进程的一大难题,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县已实施完毕的四批59个重点村中,还有370余万元部门扶持资金未到位,如果这些部门扶持资金不能够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势必严重影响到重点村和贫困群众自发投入、参与整村推进建设的积极性,甚至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二是项目建设投资缺口大,形成了新的村级债务。比如公路建设和扶贫搬迁。硬化通村水泥路,按现在的物价水平,每公里投入至少在15万元以上,而国家和地方每公里只补助12万元,每公里至少缺口3万元。实施一户扶贫搬迁,按建三间土木结构房屋计算,总造价至少在3万元以上。如果建楼房,搬迁投入势必更高。真正的贫困户或者低收入户,在国家扶持6000元资金的情况下落实搬迁难度较大。一方面,随着原材料和劳务价格水平的上涨,项目建设成本不断加大。以前村里进行河堤、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都是采取民工建勤的形式进行,现金成本相应较低。而现在随着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除“一事一议”可以执行以外,农民负担基本全部取消,再以强迫、命令的方式组织农民义务投劳投工已经不可能。如此以来,加大了项目建设成本。另一方面,资金缺口没有较好的筹措渠道。筹措项目缺口资金,除利用“一事一议”政策、争取对口帮扶单位扶持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门路。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带来扶贫投入资金与建设任务不相适应。加之重点村建设机遇难得,集中建设时间有限,必须在两年时间内完成所有的项目任务,接受省、市检查验收。这就迫使村级班子不得不采取非常措施,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以借贷方式举债建设。

(三)特色产业培植不够,农民缺乏稳定增收渠道。农民增收是重点贫困村建设的核心,也是最艰巨的攻坚任务。我县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走以“烟、茶、畜、菌、菜”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之路,经过多年努力,各类特色产业产业已初具规模,发挥出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受资源环境和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所限,多数重点贫困村的产业虽有发展,但规模不大,特色不显,效益不高,在农民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小。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下,我县开始大力发展核桃产业,但目前尚处于起步和推动阶段,实现增收还需要相当长的周期。产业发展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缺乏投入。无论是种植业、养殖业,还是加工业,都需有一定的成本投入。而国家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础建设、扶贫搬迁、社会事业发展项目,投入扶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十分有限。小额信贷资金受金融有关制度、农户信用程度和其它因素的制约,真正落实到贫困农户仅为杯水车薪。加之市场变化无常,农民缺乏预测市场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使脆弱的产业更加发展无法实现跨越式发展,担负起农民脱贫致富的重任。

(四)重建设轻管理,整村推进项目难以发挥长效。我县实施整村推进以来,先后扶持59个重点村建成各类项目个,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占到70%以上,从以往的建设效果上看,短期效益明显,农民反响较好,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项目建成后缺乏有效管理,导致返修或损毁的问题日益凸现。据调查,实施了整村推进的重点村中有近一半的村没有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机制,有些村虽然制定了一些项目后续管理责任或制度,也只是停留在纸面上,没有得到很好落实,项目的后期管理成为空谈。由于后续管理机制的缺乏,导致整村推进建设成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长期效益,既违背了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初衷,又严重挫伤了贫困群众挑战贫困的积极性。

(五)贫困对象瞄得准扶不好的现象依然存在。扶贫开发要求瞄准贫困对象,有的放矢地进行扶持。几年来的整村推进扶贫过程中,我们始终走群众路线,坚持民主决策,以群众满意和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赋予群众项目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监管权和管理权,力求扶贫项目最大范围覆盖到贫困群众,让真正的贫困人口得到有效扶持。但是在落实过程中,由于资金总量的限制,带来了公共项目与到户项目相互争夺资金的问题。交通、卫生室等公共项目安排较多,投入较大,贫困户帮扶、扶贫搬迁、沼气建设等到户项目扶持资金相对较少,应当扶持的对象得不到相应扶持,切身利益得不到解决。加之少数基层干部对到户项目不热心,怕麻烦,难组织,特别是对贫困户项目补助有限,根本无法按要求把项目建起来,导致出现了扶贫政策落实不到贫困户的现象。给扶贫开发工作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

(六)自然灾害导致因灾返贫问题较为突出。我县是全山区县,属自然灾害多发区,干旱、暴雨、冰雹、大风、霜冻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而自然灾害频发.受损最严重的又多是地处高寒边缘,自然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的重点贫困村,据统计我县每年因灾返贫的就达6000人以上。

三、对策及建议

面对新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有以主动、积极、超前的态度,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应对,以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大政策争取力度,确保整村推进扶贫任务如期完成。面对日益繁重的整村推进工作任务和日益临近的2*0年,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上政策争取力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政府兑现承诺,使我县享受部级贫困县待遇得到落实,增加今后几年实施整村推进重点村的数量,以满足任务需要;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加大我县财政扶贫和以工代赈资金总量,以满足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需要。建议县政府抓住省扶贫办今后三年联系我县的良好契机,由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近期组织专班前往省政府和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等部门进行专题汇报。(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整村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实施整村推进,资金保障是关键,只有有效的优化整合各类扶贫资源,保证扶持投入,才能够确保贫困村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才能够确保整村推进工作达到预期效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要不断强化政府引导和示范作用,按照“五个一”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扶贫开发工作统领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全局。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贫困群众利益为重,以帮贫扶困为己任,摒弃部门利益,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积极争取并加大扶持投入,确保我县整村推进扶贫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要建立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定期联席会制度,结合整村推进工作过程中不同时期不同的工作重点,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召开协调督察部门扶持任务落实情况,解决全县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建立逐级负责的目标考核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各自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的主动性,加强项目建设,严格资金管理,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个项目,逐个落实到位。

(三)加大特色产业培育力度,确保贫困农民稳定增收。要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大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力度,加强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加快良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技术的推广,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能等节约型农业,不断提高我县烟、茶、畜、菌、菜等传统特色产业的综合效益。同时,要因地制宜的引导各地农民大力发展核桃种植等新兴特色产业,为农民增收积极寻找新的增长点。要重点培育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业集群方向发展,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加粗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要进一步加大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对农户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更多的产业扶贫政策解决,农民产业发展投入不足问题。要坚持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合理规划,突出体现“一村一品”,狠抓办点示范,搞好典型引路,推动产业发展壮大。要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大力培育现代农民,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增收致富技能。

农村的扶贫项目例10

据预测,二0__年度可减少绝对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683元以下)10000人,低收入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944元以下)28000人,占20__年底全县贫困人口127993人的30,完成省下达的脱贫任务,二0__年底全县尚有贫困人口89993人。

二、扶贫项目完成情况

二0__年度省下达我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949万元,争取省追加220万元,全年合计1169万元。首批下达专项资金用于整村推进村677.23万元,面上扶贫271.8万元。其中投入项目资金743.2万元与通村公路配合修通四级油路(含11.1公里水泥路)107.3公里;投入83万元建排灌站、节水渠、桥梁9处,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投入46万元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5所农民文化学校;投入24.8万元为3所农村小学配套;投入52万元用于劳务输出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转移1000名贫困农村劳动力,使1千户贫困户受益。

省追加资金用于六十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猪协会15万元,科技扶贫项目十八里铺薯类组培脱毒良种繁育及推广示范50万元,劳动力转移培训45万元,小额贷款贴息60万元,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50万元,可使1万贫困人口受益。

三、整村推进完成情况

二0__年全县确定30个贫困村为整村推进村,通过项目资金扶持及群众自力更生努力,贫困村达到村容整洁,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提高,基本可完成整村推进计划,达到省规定基本目标。

四、积极做好信贷扶贫工作

二0__年度信贷扶贫资金规模150万元,用于鸿运轮船有限公司船舶运输及妇女联环脱贫,带动我县船运发展及蚕桑养殖规模发展。

五、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在省人大张主任和省扶贫办的关心支持下,二0__年我县新增了省国资委及交通投资集团路桥公司3个帮扶单位,根据省直帮扶单位帮扶意向,基本可达成1000万元帮扶项目资金。二0__年度中国石化集团投入我县项目资金230万元。其中:1、扶贫助学项目12万元,资助了20名特困大学生、100名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高中生和300名贫困小学生。2、扶贫劳务输出项目40万元,转移培训920名农村贫困劳动力,为扶贫劳务输出培训基地添置了设备。3、投入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178万元,其中用于润河镇陈楼村、大王庄村两个整村推进村93万元,建石化希望小学一座,修通了2.7公里四级油路和2.5公里硬基路,建起了大王庄村农民文化学校。用于江店孜镇李庙村项目资金25万元,修通了2.7公里四级油路,建起了李庙村村民文化学校。用于红星镇大谢新村基础设施建设,修通了4.2公里四级油路。

六、加大扶贫项目的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更加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坚持扶贫项目的公示、招议标、报帐及审计制,继续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加大扶贫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创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扶贫工作,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氛围。

七、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决定,二0__年度完成13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超额完成县下达50万元分配任务。

二0__年扶贫开发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

总结二0__年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表现在扶贫开发工作社会氛围不浓,扶贫宣传力度不够,扶贫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整体素质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有待提高,有关扶贫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扶贫项目监管、检查,顾全大局,造福人民,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共同把我县扶贫工作做好。

二0__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__-20__年)》和___县“十一五”扶贫规划,继续减少贫困人口,力争年度减少贫困人口4万人。

二、集中使用扶贫资金,整合各类资金办大事。二0__年度计划新修30公里水泥路,100公里油路,彻底改变贫困村通路难和公路等级差状况,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发生根本变化。

三、缩小整村推进村数量,提高整村推进村质量,力争二0__年将5个重点整村推进村达到“通水泥路,上卫生厕、烧节能灶、饮清洁水、做文明人”目标,达到绿树成荫,水清天蓝,村容整洁的文明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