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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的意义模板(10篇)

时间:2024-02-03 17:05:29

移动支付的意义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1

从世界范围看,现代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最早起源于英美,从英国1835年开始实行专项补助算起,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19世纪初,美国开始实施由联邦政府向州和地方政府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20世纪30年代以后,作为一项基本的宏观经济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被广泛地运用于西方发达国家;随着各国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逐渐增大,其方式也在不断进行创新,对于消除各种社会矛盾,减缓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以及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大部分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以均等化、规范化为目标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已成为处理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方式之一。

我国以均等化公共服务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始于1994年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995-2001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具有明显的过渡性;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央通过所得税分享增加的部分全部归入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规范、统一的分配,“过渡期转移支付”概念不再使用。作为分税制最主要的配套措施,经过将近二十年的运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加,形式不断调整,金额的确定开始走向规范化,可以说财政转移支付在推动我国区域间经济社会均衡发展,调动地方理财积极性等方面成效明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表现出的一些问题,如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结构不合理、立法不健全、监督管理不规范、拨款缺乏科学的计算公式、偏离原有目标等。为推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规范化发展,有必要厘清财政转移支付的一些基本问题。

一、财政转移支付发生的原因

经济学家Boadway[1]认为转移支付的原因和目的主要表现在区域外溢性和财政不平衡两方面。他们认为由于区域外溢性,为了引导地方政府提供正确的公共设施数量,应该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补贴,由于无条件拨款改变不了公共物品的相对价格,也改变不了地方政府的行为模式,通常只能通过有条件拨款来解决。财政不平衡首先表现在纵向方面,跨地区之间的要素移动导致税基变动,从效率来看,中央政府的课税权限应大于其支出责任,考虑到支出效率,对于当地居民的实际需求,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了解更多,因而地方政府应享有较大的支出权限。由此中央政府应当通过无条件拨款这一财政转移支付形式来弥补地方政府的收支赤字。其次是横向不平衡,其失衡的原因是由于各地政府经济实力的差异,导致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居民从地方政府预算活动中获得净财政受益(即居住地受益)不同,因此,应通过转移支付使州际居住地受益均等。

Zou Hengfu[2]对联邦政府拨款与地方财政支出的动态效应税收、联邦拨款、地方公共支出与其增长之间的联系和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之一。他所进行研究的重点是通过控制转移支付规模,实现财政资金最优化配置,并试图找出税收、政府间转移支付政策以及经济增长三者之间结合的最佳路径。

二、财政转移支付的涵义

转移支付是英文表述“Transfer payments”汉译,其本意为是“转账、转移”。联合国《1990年国民账户制度修订案》中给出了关于转移支付的广义定义:“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其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事物。”转移支付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和家庭个人;既有政府间的资财转移,也包括政府同企业和居民间的资财转移等;转移支付的对象既包括资金、金融资产,也包括商品和服务,既有货币形态也有实物形态[3]。

史瑞鑫[4]认为,财政转移支付也称财政转移支出,本意是财政资金转移或转让,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模是不对称的,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孔艳丽[5]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规范财政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转移、流动和分配,以此解决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的横向不平衡的财政体制。李井伟[6]认为转移支付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它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虽然学者对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表达不尽相同,但其实质上都是以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为宗旨,平衡各级财政之间纵、横向之间不平衡的财政体制。广义上的财政转移支付转移的对象不仅仅是资金,还包括财政资源的转移。

三、财政转移支付模式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2

随着3G网络的普及以及智能终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移动支付方式如手机钱包、短信支付、手机刷卡支付、扫描二维码支付等发展迅速,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据《2012-2013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已达1511.4亿元,同比增长89.2%,预计2016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将突破万亿,达到13583.4亿元(艾瑞咨询,2013)。

所谓移动支付,是指用户利用移动通信终端和设备(通常是手机),通过运营商的移动网络和移动支付系统所进行的银行转账、缴费、购物等商业交易活动(周筱瑜,2012)。目前,我国已有的移动支付形式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移动远程支付,包括网上银行、短信支付、电话银行、手机应用支付等形式。移动远程支付要求使用者自行操作,不需要高端复杂的硬件支持,因而目前远程支付应用较为广泛;二是手机现场支付,包括二维码扫描、手机刷卡支付等形式。手机现场支付需要一定的专门技术,对手机功能的要求也较高,手机刷卡支付还需要配备与银行相连的设备,如POS机等。与移动远程支付相比,手机现场支付设备要求高,目前在农村地区应用较少。

目前,我国有关移动支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移动支付安全机制、发展制约因素以及产业链模式的分析。周慧峰(2009)通过对我国移动支付产业链进行分析,指出我国目前主要采取的产业链模式是移动运营商与银行进行合作的方式,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终端标准且无法实现跨行移动支付,使得营运成本居高不下,需要引入第三方来进行帮助以协同解决这些难题。陈元志和陈劲(2012)运用分类学方法对移动支付的商业模式进行了分析,并根据银行网络、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商和移动终端制造商这四大利益方对移动支付产业链影响方式的不同,将移动支付分为“‘运营商绝对控制型’篱笆公园模式”、“‘强运营商―弱银行联盟型’篱笆公园模式”、“‘支付网络―银行联盟型’直销网购型模式”、“‘篱笆公园―直销网购’的混合模式”、“‘第三方支付’的经纪人模式”、“‘第三方支付―微支付集成型’经纪人模式”、“‘移动设备制造商―微支付集成型’的经纪人模式”等七种商业模式类型,同时指出中国移动支付产业成功的要点在于以消费者和用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芦阳(2012)通过分析我国移动支付的关键资源以及移动支付产业链的相关各方对关键资源的掌控能力,指出移动支付运营商是产业链最重要的环节和整个产业的核心推动力,它需要加强与产业链各参与方的竞争合作,才能探索出高效创新的移动支付运营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李艳华等(2013)通过对移动手机近场支付创新案例的研究,分析了手机支付资源与能力的优劣势和相关的外部创新环境,认为导致移动支付创新失效的因素非常复杂。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关于移动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城市地区,而针对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的研究成果较少。尽管有一些学者开始讨论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可行性问题,例如白晶等(2013)通过运用波特钻石理论模型对农村地区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及支持产业等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了中国农村移动支付市场前景广阔、竞争优势明显的结论。王君等(2011)通过对农村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环境、发展优势以及市场价值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归纳出农村地区发展移动支付业务的困境,并据此提出了相关改进方法和建议),但仍缺少针对具体地区实践的研究。本文基于对四川省郫县战旗村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农村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策略和建议。

一、移动支付对农村发展的意义

移动支付不仅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支付需求、切实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同时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这种方便快捷的新型业务不仅在城市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在我国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支付结算基础设施落后的农村地区,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推动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健康有序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农村金融普惠、协调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移动支付以其低成本高效益弥补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落后的现状。出于对运营和维护成本的考虑,一些金融机构的分支网点仅延伸到县级支行营业部,乡镇营业网点很少,导致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功能尚不健全,服务能力弱,农村金融生态亟待提升。鉴于移动支付具有使用便捷、灵活的特点,且运营成本较低,技术也较为成熟,实际可行性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的不足。

(二)践行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城乡发展水平极不协调,城乡差距逐渐拉大,大量的研究都表明,农村金融发展落后正是导致城乡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张立军和湛泳,2006;王修华和邱兆祥,2011;王征和鲁钊阳,2011;付荣,2012)。2013年,中共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 。所以,在农村发展移动支付业务,可以让农村地区居民“足不出村”就可享受和城市人口一样的多样化金融服务,可以作为创建普惠性金融体系、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手段。

(三)提供便捷的支付渠道,释放农村消费潜力。随着我国农村地区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素质和人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地区的消费能力也得以快速提升。同时,伴随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许多农村居民也开始通过网络销售当地特色产品和网购所需商品,这也催生了对相关支付服务的需求。显然,移动支付凭借其简单易操作的特性,给广大农村居民提供了一个新的支付渠道。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结算,农村居民还可利用移动支付缴费、购票,甚至预约医院挂号、农资结算及购买涉农保险等。因此,在农村发展移动支付业务,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的消费潜力。

综上所述,在农村地区发展移动支付业务对农村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无论是从政策倾向还是市场前景来看,农村移动支付都具有突出的优势,如果能成功推广,对于促进农村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四川郫县战旗村案例分析

战旗村位于四川郫县、都江堰市、彭州市三市县交界处,属于典型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设施极度匮乏,战旗村及周边村镇普遍都只有一两个金融网点,村民如有存取款需求,只能到村上的便民服务中心或更远的镇上邮储银行办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都分布在商业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的镇主干街道,村、组、大队则几乎没有网点覆盖。同时,自动取款机的功能普遍单一,通常只具有取款功能。在此条件下,在战旗村发展移动支付业务,具有很大的潜力。自2012年始,我国开始进行农村移动支付试点,同年7月,战旗村移动支付业务试点正式启动,目前已具有一定的发展规模。因此,本文选取战旗村作为调查对象,来分析我国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状况。

(一)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规模。战旗村目前试点的移动支付业务,主要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汇易达”手机支付业务,在类别上采取的是移动远程支付方式。比较而言,该村移动支付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覆盖率较高。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的“汇易达”手机支付业务共发卡238张,战旗村的发卡覆盖率接近60%。使用者通过移动支付渠道办理的行内转账、跨行转账、密码汇款、按址汇款、助农取款、便民缴费等各类转账业务交易笔数共计485笔,交易总金额已达25万余元。

(二)移动支付模式及流程。战旗村的汇易达移动支付业务流程共分为四步(图1)。首先,拟使用者需要办理开通移动支付业务,把“汇易达”贴膜卡粘贴到手机SIM卡上,并与其邮储银行卡进行绑定;然后下载应用程序并安装到手机上,就可按照指定流程使用相关移动支付功能。当有取款转账需求时,使用者只要通过手机里的汇易达支付应用程序进行操作,按提示输入卡号、密码、金额等,即可完成每次1000元以下的现金支取,所支取的资金直接到村上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当需要转账时,直接按照指令输入相关信息,便可完成每次10000元以下的转账服务。显然,通过这种方式,村民不再需要定期到附近集镇的银行一次性支取较多现金备用。不过目前来看,尽管汇易达移动支付业务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十分方便的金融服务,但其当前涉及的业务种类十分单一,业务主要限于小额取款和转账,还不能满足农村人口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三)业务运营模式。调查发现,战旗村现有的移动支付试点,主要是嵌入当地政府便民服务部门或超市、便利店等商业体的营业网点。由于政府性质的服务站点具有很强的信用保证,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超市和便利店对农村居民来说也具有较强的信誉保障,所以这种运营模式更能得到村民的认可。村民通过“汇易达”下达了取款指令后,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村上便民服务中心取现;在村上较大的超市购物后,也可通过“汇易达”向该超市账户转账来支付相应款项。调查中了解到,当地移动支付运营商未来也打算向战旗村更多的商店植入移动支付业务。

(四)使用者的满意度或感想。根据对战旗村已使用过“汇易达”移动支付业务村民的交流采访发现,大部分人表示移动支付确实方便快捷,满意较高,并打算以后更多地尝试使用移动支付,但仍有一部分居民表示当前移动支付操作流程稍显繁琐,并且对这一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存有担忧。就移动支付还有哪些不足之处这个问题,近九成村民认为不安全和个人信息容易被盗是最主要的不足,另有约10%的受访者表示应简化操作流程,避免多次输入类似指令。

(五)村民对移动支付的使用意愿。在使用意愿方面,超过60%的村民有使用移动支付业务的意愿,但不同年龄、学历层次村民的使用意愿也有一定差异(表1)。受教育水平较高的农村居民,使用移动支付业务的意愿也较高,这主要是因为高学历人群往往更能熟练地使用手机,并更容易掌握相关支付流程,他们也对移动支付这一新型支付方式更加了解和信任。而对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村居民来说,不愿意使用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他们不会操作甚至根本不使用具有相关功能的手机;二是移动支付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虚拟”的支付方式,没有直接到银行办理业务或者用现金支付可靠。从使用移动支付意愿的年龄分布来看,年轻人普遍愿意使用移动支付,中年人大部分认为可以尝试,老年人则几乎不愿意使用。年轻人对于新事物的接纳程度明显高于老年人,同时,使用手机支付购物、缴纳水电费等事情也通常由年轻人来做,因此老年人不愿意尝试移动支付业务具有合理性。这无疑表明,随着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将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且能够使用移动支付业务。

三、农村移动支付业务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支付环节的安全性有待提高。一种新的支付方式要获得认可有两大关键因素:首先是安全性,其次是便捷性。支付环节的安全性是使用者最关心的问题,尤其对于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村居民来说,资金的安全性尤为重要。对安全性的担忧表面上是使用者因不了解安全技术而存在不信任感,但本质上,安全标准和监管制度的缺位才是导致安全性担忧的根本原因。当前,我国整个移动支付产业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各种支付工具的安全性参差不齐。此外,政府也尚未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移动支付的相关监管措施十分不健全,诸如短信诈骗、网络入侵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伤害了使用者的信心。因此,改善支付环节安全环境已刻不容缓。

(二)现金收支的支付结算方式仍占主导,传统支付观念一时难以改变。调查发现,农村地区目前基本仍以传统的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为主,现金支付作为农村居民一直以来使用的支付结算手段,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习惯。同时,农村地区的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目前以借记卡、汇款等为主,只有极少数人接触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农村居民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些新工具且熟悉使用较为困难。显然,使用传统现金支付方式的习惯一时难以转变、知识水平偏低、安全性忧虑和支付结算环境落后导致了农村居民对移动支付仍持观望态度,一部分人还不太愿意尝试这种新鲜的支付方式。

(三)新型支付服务知识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已开始进行移动支付业务的地区推出的功能单一,不足以吸引农村居民。事实上,目前农村地区并非完全没有如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例如在郫县战旗村,移动支付业务早已试点,然而仍有相当一部分居民表示对其并不知悉,即使是村上负责移动支付业务办理的相关负责人,也还不能十分熟练地进行相关操作。这与对移动支付的宣传推广力度不足有莫大关系。根据郫县战旗村的试点情况来看,现有的移动支付服务仅为手机转账、小额手机支付和取现,诸如更为便民的手机缴纳水电费、充话费、手机挂号等业务并未开通,且当地运营商也表示暂时还没有开通此类业务的计划。移动支付缺乏多元化的服务产品,不能满足当地居民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无疑使得移动支付对农村居民来说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综上所述,目前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还有很多缺陷,但这同时意味着这一领域蕴藏着机遇和潜力。移动支付产业链各方可以深入挖掘其潜力,在结合试点效果的基础上,探索出合理有效的农村移动支付发展模式,不断提升农村移动支付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四、促进农村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移动支付优势明显,是信息时代金融产业发展的一个方向,对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战旗村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分析表明,我国农村移动支付业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其发展困境主要体现在业务种类单一、居民观念难以转变以及缺乏安全保障几个方面。基于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

(一)推出符合农村使用习惯的多样化移动支付业务,加大宣传力度。运营商应首先满足农村人口转账、小额支付等基础性的金融服务需求,在此基础上,扩展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缴费充值、社保支付和更具特色的银医服务、购买农险、农事查询等,发展符合农村人口消费特点、切实惠及农民的多元化业务种类。运营商还应加强移动支付的宣传力度,尽量以简明易懂的方式介绍各种业务及其便利性,宣传形式上也要积极创新,不宜仅以宣传画等传统形式宣传,可先小范围地进行宣传讲座,或者首先要求人工金融网点的员工熟悉操作流程,然后由这些员工来开发客户和进行推广。对于多数农民担忧的操作流程繁杂问题,运营商要继续大力研发新技术,制定出简单易操作的支付方式。

(二)强化银行间、电信运营商间以及银行与运营商间的合作。目前,农村移动支付尚处于起步阶段,银行间、电信运营商间以及银行与运营商间应当进行合作,形成协同效应,依照各方优势详尽分析农村市场特征,深入挖掘农村市场潜力,制定战略目标共同开拓农村移动支付市场。产业链不同环节的运营商应当加强配合,通力合作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促进农村居民改变传统支付观念。采用合作运营的形式,有利于提高移动支付的信誉度和安全性,使农村居民更易接受,同时能避免某个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率先进入市场后形成的局部垄断,促进农村移动支付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对移动支付安全性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安全性问题是农村移动支付使用者最关注的问题。政府应当发挥其监管优势,统筹协调各方的利益关系,监督各相关参与方严格保密用户的个人信息及资金信息,加强对从移动设备终端供应商到移动通信网络运营商再到银行金融机构整个产业链的监管,保障支付流程安全及资金安全。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移动支付相关生产标准和技术标准,统一业务操作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政府应通过补贴、奖励等激励措施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鼓励运营商研发更加安全简便的支付工具,吸引更多实力的企业进入农村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白晶,魏霄,陈婧.钻石模型与农村移动支付发展可行性分析及方案研究[J].江苏商论.2013,(8):10-12。

[2]付荣.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分析[J].税务与经济,2012,(2):12-15。

[3]李艳华,邢新主,刘建兵.移动支付创新失效影响因素分析[J].商业研究,2013,(1):68-73。

[4]芦阳.浅析我国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选择与构建[J].改革与战略,2012,(4):57-59。

[5]王君,陈军.农村地区推广移动支付业务的可行性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1,(11):15-19。

[6]王修华,邱兆祥.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与实证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2):71-75。

[7]王征,鲁钊阳.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基于我国省级动态面板数据模型的实证研究[J].财贸经济,2011,(7):55-62。

[8]张立军,湛泳.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5):34-39。

The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Mobile Payment Business

――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Zhanqi Village of Pi County in Sichuan Province

LU Zheng ZHAO Yifei SONG Limin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3

移动支付就是允许用户通过使用移动终端今次那个账务支付的服务方式,它伴随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应运而生,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非常深远的影响。那么,基于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也就具备了非常重要的研究意义。手机移动支付是当前极其流行的电子商务模式,极大程度上摆脱了有线网络的束缚,然而,由于手机操作平台并不统一的缘故,其支付系统就需要根据不同的操作平台做出不同的设计,于当前而言,基于安卓的支付系统俨然成为用户和设计者最受欢迎的一种操作系统,总而言之,针对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的相关设计与实现是很有意义的。

1 安卓开发技术

安卓开发技术总体而言可以分为这样三个方面,分别是:安卓操作系统、安卓总体构架与安卓程序界面构造。安卓操作系统因其开源和代码开放的特点,使得开发设计人员能够相对容易的进行程序开发、应用软件迅速的丰富起来,硬件具备多选择性的特点使得安卓系统在不同手机之间不存在兼容性的问题;安卓的总体架构是由核心层、系统运行库、应用程序框架和应用程序层四个部分构成的,总体结合为程序开发者提供了诸多便利、为适应当下不断更新发展的性能夯实基础、是所有应用程序结合等;安卓程序界面的构造是整个应用程序设计的关键部分,将其设计完美对于用户操作而言会更加便捷,其受欢迎程度自然得以提高。

2 基于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移动支付系统即是为了满足广大客户某种特定的支付需求,进而进行设计与实现一些特别制定的基础的特性和相关功能。首先,在设计之初,需要提供到的系统支付功能即个人注册,同时需要保证每个用户其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安全性,为了方便,还应当具备的功能是记住密码、自动登录与信息验证等内容;另外,移动支付系统必须具备的功能是移动支付的功能,采取的方式可以是数据流量,整个支付过程要保证安全和便捷;同时,移动支付相关系统还应当具备的功能是账户管理功能,便于用户能够清楚的将自己的账户进行管理;最后,移动支付还应当具备的功能是用户自定义修改密码功能与忘记密码时的重设功能等,总之,进行移动支付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时应当从这样几个方面进行着手操作,最终服务于广大客户。

安卓平台应用程序中主要应用的语言基础是Java,所以在移动支付系统中的环境搭建环节中,要应用到Java进行应用程序的编写,设计之初,应当首先安装JDK软件,下载安装完成之后,进行安卓应用程序平台的搭建设计工作,之余进行IDE与ADT插件的建立和设计,这些都是进行应用程序系统编写的必要工具与流程,然后将安卓虚拟设备运行起来,一切工作就绪之后就可以进行程序的编写工作了,相关的安装都是为了后续设计的顺利进行。

设计移动支付系统的用户界面时,用户界面的移动支付系统要尽量清晰明确,使用户对于这一应用程序的性质和功能一目了然。在设计用户界面的图标时,应当以直观的支付标志最为适宜;设计的图标大小要同手机设备的屏幕大小相符合相适宜,同时图标与图标之间的大小要同时兼顾到;另外,设计时美工的作用要充分的利用上,所设计图标清晰地同时还要易于辨认,避免对用户造成误解。

实现移动支付系统时,具体实现的要求要正确并且符合相关协议时才可以完成用户登录,无法匹配则无法获得登录权限,无法实现系统的相关功能;用户成功登陆之后,完成其所需账户支付功能后,要从客户端实现相应的状态回执,实现庄户的改动,这样设计的具体实现形式有多种实现类:Pass Modify类,实现了用户的信息密码更改状态保存状态等;main UI类实现了支付应用程序的相关界面逻辑,使开发者能够通过对这类的控制进行界面外观的设计等。

3 移动支付系统的测试

将移动支付系统软件编写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必要的测试,之后才算是真正的实现,继而投入使用,其测试平台就是安卓手机,或是其他的安卓平台。通常涉及到的测试内容包括环境和配置、需求功能和流程设计。环境配置的测试即是使其符合平台所满足的要求,保证其顺畅运行;需求功能的测试不言而喻,即使其各种功能能够正常投入使用,类似登录识别模块、支付功能模块、管理功能模块等,重点的测试内容即正确性、流畅性;流程设计的测试就是在遵循正确流程的前提下进行的测试,,保证测试全面,发现其中的缺陷,及时的作出更正等,最终使基于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用户。

总而言之,基于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对当今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而言,起到了相当重要的意义,关于其支付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更是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整体而言,基于安卓的移动支付系统在极大程度上是我们摆脱了传统有线网络的诸多不便和束缚,为我们广大客户提供了一个极其便利的随时随地的移动支付平台,关乎其设计和实现的诸多事宜,应当更为全面的、多角度的进行考虑和思量,使其使用更完善,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参考文献

[1]叶小榕,邵晴.基于Android平台的移动电子政务系统[J].科技导报,2011(21):27-30.

[2]王岩,金鑫,李福林.基于安卓的移动应用开发-手机相册的设计与实现[J].电子制作,2013(18):56-57.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4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036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我国传统的金融支付的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移动支付顺势而生,并逐步渗透传统支付方式的市场,成为互联网支付的主流发展方向。移动支付的市场份额证明了其在互联网经济中的重要性,所以分析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1 移动支付发展现状

移动支付是电子支付方式的一种,就是允许消费者使用其移动终端(手机、PDA、移动PC等)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方便快捷的移动支付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移动支付的优势在于其能跨越时间空间的约束,比如在家即可缴纳水电费等。同时极大的节省了成本包括去缴费的路程和时间成本,也免去了找零的繁琐,更加方便、快捷,操作也简单,所以吸引了许多消费者使用。

1.1 国外移动支付现状

移动支付市场在全球呈现井喷式增长,在全球各个主要国家发展迅速,市场份额占比日渐提高。而韩国和日本正处于领先地位,美国和其他欧洲国家稳步发展紧随其后。

(1)日本的移动服务是世界最好的,市民只需要带一部手机出门,即可满足其日常大部分的需要。这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第一,日本是全球移动支付发展最早的国家,日本交通IC卡、商户储值卡促进了移动支付的诞生,小额支付IC卡如Edy卡以及东日本铁路公司发行的Suica卡均诞生于2001年,并迅速覆盖日本的小额支付的场景。这类预付费卡为移动支付的电子钱包业务奠定了基础。第二,日本的手机制造业发达,国民手机普及程度高,信息化程度高。第三,日本的移动支付产业,产业链完善并牢固,运营商垄断并主导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扶持和相对宽松的管制促使其快速发展。

(2)韩国的移动支付情况与日本相似,韩国手机产业发达、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为韩国的移动支付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运营商和金融业互相扶持,齐头并进是其特殊的产业发展模式。加之政府出台鼓励性政策,如手机近场支付退税2%等,大大促进了移动支付的发展。

(3)美国移动支付发展缓慢但创新产品繁多,持续发展的势头十分充足。美国以自驾出行为主的出行方式影响了其近场支付的发展,延缓了美国移动支付的起步,但移动支付产业链上的各大大型企业都根据各自的优势创新发展了移动支付,如Google的NFC谷歌钱包和Facebook基于海量用户群的线上线下模式,还有专门为移动支付成立的Isis公司加速了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

1.2 我国移动支付现状

在我国,移动支付起步慢但发展迅速,目前国内主要是支付宝与财付通领导着移动支付平台。阿里巴巴和腾讯是国内两个最大的移动支付平台,腾讯CEO马化腾在2016下半年初相关数据表明微信支付和QQ钱包的移动支付日均交易额度超过5亿笔,并且根据腾讯公开数据显示,微信支付在除夕参与红包人数达到4.2亿,除夕当天红包收发总量达到80.8亿次,QQ钱包在除夕当天刷一刷抢红包人数达到3.08亿,互动量达到1894亿次。

《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6年第1季度》数据显示,2016年第1季度,我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9703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5.34%。2016年10月9日的《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专题研究报告2016第二季度》有关数据表明,2016年第二季度,摆脱春节的影响,我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增幅回暖,交易规模达75037亿元,环比增长25.68%.行业上半年整体交易规模达134776亿元。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占据市场交易份额前三位,支付宝一市占率55.40%位列第一。在移动支付比重方面,2014年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金额占网络支付总业务金额的比重分别为67%和33.3%,到了2015年则分别为53%和47.1%,直至2016年前两个季度则分别为40.07%和59.92%,移动支付业务比重逐年提高并且超过互联网支付,逐渐成为第三方支付的主流。此外,数据研究公司IDC的发表报告指出2017年环球移动支付市值将有望冲破一万亿美元。

现如今,大至大型商品交易,小至超市饭店,都可以使用移动支付的方式进行消费,移动支付已经有取代现金、银行卡支付的趋势。种种迹象表明,移动支付的时代已经悄然到来。

1.3 国外移动支付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1)放低移动业务准入门槛,放宽限制。(2)产业链各方积极合作是国外移动支付能够推广的重要原因,运营商和金融业双方合作、优势互补有利于移动支付产业快速发展。(3)鼓励移动支付产品创新,多样化发展移动支付。

2 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限制条件

2.1 安全性问题

消费者不愿意使用移动支付的理由有许多,其中最重要原因就是安全性问题,消费者是否选择移动支付,安全因素的考虑占极大的比重。安全性问题不仅是密码、个人信息、通信安全等实际的安全,更有心理上的安全性顾虑。移动支付是把双刃剑,在方便快捷的消费方式同时,也有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消费者往往会因为担心网络黑客窃取信息,而拒绝使用移动支付。

国内的移动支付存在两个关键的安全问题:其一,手机短信验证,方式单一。目前国内大部分移动支付使用的都是手机短信校验,这种方式缺乏动态风险管理系y,有较高的风险漏洞。其二,风险赔偿机制不完善,出现安全性问题的时候,消费者显得格外无助。因此,解决这些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2.2 产业链协调问题

移动支付的环境复杂,产业链横跨多个行业,其中有银行等金融行业,手机制造商和运营商等通讯行业,而其涉及的移动支付使用者遍布餐饮、娱乐等行业,在各个参与者中,并没有一个可以持续发展,各方利益共赢以及权责分担明确的机制。由此引发的跨行业的利益分配,权利义务责任分配问题都需要平衡与协调。只有靠各方积极亲密合作,协调和整合产业链,移动支付才能健康发展。

2.3 消费习惯问题

由于国人的传统意识较强,有根深蒂固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消费习惯,面对“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拟货币,人们更倾向使用现实货币,这一现象在老年人中表现的尤为明显。中国人的消费习惯问题,急需政府鼓励支持,潜移默化的去改变。

2.4 法律政策问题

目前,我国在电子支付方面已有一些相关法规,但移动支付方面的监管政策和法规有许多空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电子支付的各方主体进行保护。国内关于移动支付的法律法规有《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2015年年底出台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等,但是其中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太广,细节规定模糊,实际操作性不强,现实指导性弱。

2.5 行业规范与监管问题

我国移动支付行业缺乏监管主体,多头监管现象较严重,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和重复监管。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形式,监管部门的建设仍处于萌芽阶段,监管漏洞和问题明显。目前,国内对于移动支付进行监管的部门有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但是部门之间无法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存在交叉监管和监管缺失的现象。移动支付行业目前仍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移动支付涉及的行业繁多,其中制定法律和行业规范就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每个部门的侧重和标准都各执己见,未能统一。

3 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安全保障,重视安全性建设

在手机供应商运营商方面,应当实行实名制,SIM卡实名制,购机实名制,保证每个支付终端都能找到对应的消费者;在信息保密方面,应加强防火墙建设,修补网络漏洞,研发安全技术防止手机病毒入侵,更加安全有效的防止客户信息泄露;在支付手段上,加强对加密技术的研发,普及指纹支付或更安全的瞳孔扫描技术等。另外,应当加强用户群的安全意识,开展移动支付安全性教育,普及相关知识,让消费者先知而后行,从而减少安全性问题。

3.2 整合产业链,增强行业合作

银行、运营商、第三方的餐饮娱乐等使用者是移动支付产业链的核心参与者。三者在市场上各自独立又相互依存,所以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兼顾其他两者的利益。参与者应当商议协调,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互帮互助,增强行业间的合作,做到“共进退,齐承担”的行业合作发展模式,真正的利用各自的优势,填补各自的缺陷,让移动支付快速而健康的发展。

3.3 培养消费习惯,多样化发展移动支付

面对传统的消费方式,要明确消费者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对症下药”很关键,这就迫使移动支付也需要有多样化的发展来满足各种需求。譬如通过移动支付充值话费、积分、购物、游戏虚拟货币的方式来吸引年轻人;通过移动支付买卖证券,买卖期货,手机银行服务的方式来吸引金融行业的消费者;通过移动支付在菜市场支付、买卖日用品、管理养老金的方式吸引中老年人等等。

3.4 完善法律法规,立法守法

相关部门应建立一个统一完善的行业标准,稳定的法律环境有利于保证支付环境的安全,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也有益于处理移动支付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可以加强与发达国家的交流,借鉴发达国家的移动支付相关法律,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以创新、改变、完善相应的法律,重视安全性要求,应当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加强责任判断,明确定责任归属问题和承担问题。

3.5 制定行业规范,完善行业监管制度

政府各个监管部门之间应该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建立完整的监管结构,解决好监管主体缺失和多头管理的问题,避免交叉监管和监管缺失。在移动支付发展的监管方面提高约束力,让移动支付市场规范运行发展。

目前我国的移动支付产业发展迅速,前景明亮,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受到许多限制条件的约束,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正视并重视这些不足与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同时还要不断鼓励和支持移动支付方式的创新,确保移动支付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博.国际移动支付产业链发展现状及对我国的发展建议[J].中国新通信,2014,(18):2-3.

[2]张雨辰,杨坚争,王林.移动支付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J].电子商务,2015,(6):47-48,53.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5

一、互联网金融概况

1.互联网时代背景

(1)互联网金融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既不是传统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化,也不是互联网领域简单地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更像是一种金融技术,建立在平等开放自由透明的互联网价值体系之上,它有效弥补了传统金融领域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等弊端,比较好地解决了在传统体系下内部交易成本控制的问题,具有方便快捷,信息透明等特点。主要形态有众筹融资、网络P2P借贷、第三方支付三种。

(2)第三方支付定义,意义

第三方支付是指有一定信誉的非银行机构提供的资金交易和流动服务,在服务中第三方机构不参与资金所有权归属,仅是传递作用。它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基本形态。移动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的一种形态,它是指移动设备为载体,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支付,从而达到交换商品或服务目的的一种支付方式。

第三方支付实质是一座桥梁,它联系了消费者,商家,银行,减少了现金使用,加快了资金流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十分多的便利。

二、移动第三方支付的定义、分类、发展模式

1.定义

移动第三方支付指以移动设备为载体,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支付,从而达到交换商品或服务目的的一种支付方式。在我国,典型代表有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的微信支付等。此类移动支付在日常生活中运用频率最高。其优点是有效将用户,银行,商家,移动运营商等主体联系到一起,担当桥梁作用,应用面广泛。

2.移动支付的发展模式-----价值链

移动支付的价值链由用户开始,并结束于线上或线下的商户。移动支付以移动终端为载体,用户通过移动终端完成支付。移动终端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

硬件部分,由手机制造商制造的移动终端和运营商建设的基站组成。手机制造商提供移动网络客户端解决及支付解决方案(如NFC近场通信技术),并为移动软件APP开发者提供平台。

软件方面,基于硬件的智能化软件进一步扩展了移动支付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扩展了移动支付使用人群,进一步推动移动支付市场的扩展,并对硬件制造商提出更高要求,软硬件因此相互促进。

商户是价值链的终点。据艾瑞咨询2015年中国电子支付行业研究报告显示,航旅票务支付,餐饮美食,生活缴费是生活中几个常用到移动支付的场景。在终端商户,移动支付加速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交换,商户为全价值链实现最终增值,同时又从上游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获得增值服务,促进了全价值链的联动。

综上所述,移动支付价值链中的每一个主体都为全价值链的增值做出了贡献。

三、移动第三方支付在我国的发展

1.总体规模

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状况良好。2014年,中国手机银行交易规模达到32.8万亿元,同比增长157.1%,仍有较大增长潜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在手机银行支付市场占有较大份额。2014,第三方企业支付交易规模达到6万亿元,同比增长391.3%。支付宝占据半壁江山,紧随其后的是腾讯的财付通。

2.人群特征

中国移动支付总体呈男多女少,年轻化的两大特点。

使用移动支付的网民中,男女比例约为3:2,年龄段大部分分布在26―35岁这一年龄段,使用用户较为年轻。且用户群以一个较为迅猛的速度在增长。

传统的网上银行支付对于男性吸引力更高,而对于女性而言,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等则有所侧重。移动支付对于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吸引力高,移动支付的使用人群地域分布从沿海向内陆拓展,使用基数增长潜力巨大。

在使用的软件方面,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和第三方移动支付中,支付宝占据绝对优势,银联支付和微信支付占比不足5%,无法撼动支付宝的地位。

3.参与主体及其发展概况

(1)支付宝

支付宝原为阿里巴巴旗下C2C交易平台淘宝网推出的附属支付服务,后拆分成为独立公司。现为中国实力最为雄厚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

支付宝最大的特点是与B2C、C2C的深入融合。庞大的用户基数带来了高用户粘性,C2C和B2C平台为支付宝提供了强大的现金流,再者,B2C、C2C的进一步布局影响支付宝的未来发展。

第二个特点是真实性和可靠性较好。支付宝得到各大银行和信用机构的保障,并建立了用户信息核对机制,对个人信息真实度进行辨认,这有益于安全性和可靠度的提高。

第三个特点是产品的多元化特征。如余额宝等理财产品,蚂蚁花呗等信用产品,这些产品进一步拓展了支付宝的功能,为用户有效利用闲散资金提供了更多元化的方式为消费者带来实惠,促进消费水平的提高。

除此之外,支付宝的创新能力令人瞩目。声波,扫码等新支付方式,“空付”等概念的诞生,线下公共交通卡进支付宝等案例,有利于强化企业的竞争力。

然而,支付宝现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用户资金和信息的保障问题。现阶段支付宝的保障力度仍显不足,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木马程序入侵,从而造成资金损失和信息泄露;同时,支付宝庞大的用户基数对其服务器要求较高,“双11”、春晚抢红包等活动验证了支付宝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高峰承压能力,但在用户基数不断增加的状况下,对服务器的升级和有效管理也势必给支付宝提出难题;现阶段也存在线下合作受阻,合作城市没有得到实惠的尴尬局面。在用户层面,新科技的加入给用户添加了学习成本,这要求支付宝必须找到简洁和高效的平衡点,提高用户体验。

现阶段,支付宝作为中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其敢为人先的商业模式,强大的创新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都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组成。支付宝在未来一段时间仍会把持霸主地位,得到更大的发展。

(2)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是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的一款支付产品。与社交软件深度融合,它内嵌于社交软件内,其用户主要是社交软件使用者,初期的主要资金流向是用户间的商户转账,带有浓厚的社交色彩。

微信支付将功能集成于钱包内,呈现出流量入口式的业态。微信支付将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等便民服务以及滴滴出行,大众点评,京东商城等第三方服务集成,从而实现社交软件功能的提升。同时,开发出收付款等支付方式,将线下消费和线上支付连接,促进微信支付场景拓展,便捷了用户,提高了支付效率。

在微信支付未来的发展中,依托公众号服务号的B2C电商和依托用户的C2C电商的布局重要性会提高。通过社交软件本身的连通性,微信电商便于在用户中拓展业务,对既有电商如淘宝,天猫等造成冲击。

如今微信支付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并对支付宝霸主地位造成挑战,大有两分行业之势。但如何继续完善自己的服务,切实维护用户权益?这是微信支付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深切思考的问题。

(3)Apple Pay

Apple Pay 是苹果公司在2014年与银联联合推出的一款支付服务,2016年春节前正式登陆中国。Apple Pay依靠的是银联及苹果的用户,是以硬件为基础的。在技术层面,Apple Pay以近场通信技术NFC和指纹识别技术itouch为技术基础。

Apple Pay实质是对原有银行部分支付环节的更换升级,对于现有银行利益没有根本性触动。Apple Pay将传统的“磁条卡+签名”模式替换为“动态支付码+指纹”模式,通过抽取手续费实现盈利。

然而,现阶段Apple Pay的推广还是面临的一些问题。首先,在硬件层面,Apple Pay的用户基础是iPhone用户,有一定局限性。在软件层面,Iphone只支持IOS 8以上的系统;同时,现阶段使用场景不足及线下商家人员不熟悉其使用等问题严重制约了Apple Pay的用户体验。

Apple Pay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方式,对于升级业态,提高市场竞争有促进作用,但如今Apple Pay的盈利模式略显单一,产品生态圈的构建尚未完善,与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这是未来Apple Pay努力的方向。

四、对移动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建议

1.国家层面

保障移动支付安全的根本举措是建立健全移动支付行业的法律法规体系,细化移动支付服务准则,明确监管主体,量化违法犯罪标准,制定规则红线。在执法方面,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注重研究移动支付犯罪新手段,提出新方法,提高办案效率,,同时,人民银行应完善第三方支付市场准入机制,联合领导各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确立诈骗洗钱资金冻结机制,有效阻止非法资金流动,切实保障公民财产安全。对于跨国洗钱的手段,国家要加强国际间合作,特别是加强与资金监管力度和税收力度较弱的国家的合作,增进国家间互信合作,打击跨国洗钱行为。在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上,一方面要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增加国家掌握的公民信用信息,打击P2P网贷诈骗行为,对诈骗者严惩不贷;另一方面,应加强对公民的宣传,科普新型移动支付诈骗方式,提高公民防范意识。

2.第三方支付企业层面

根本措施是注重技术建设,提高安全保障体系可靠度,防止和减少由技术失误引发的用户信息泄露和资金损失;同时,做好用户信用度信息收集工作,防控洗钱风险。思想道德层面,注重企业风气建设,提高员工自觉性,树立企业红线意识,防止违法违规事件发生。另外,企业的经营目的是利润,但企业必须将获取利润置于法律法规制度内,这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经营者提高自身素质,摒弃盲目逐利行为,明确理财产品主体责任。

3.行业协会角度

行业协会必须发挥其特有的桥梁作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行业黑白名单,共享客户信用信息;同时,加强资金风险监察机制和行业基金的建设,解决支付企业资金问题和市场结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备付金等资金链断裂问题引起的企业倒闭和行业信誉下降风险。另外,行业协会必须严格把控入会和退会标准,对行业内企业制定奖惩措施,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破坏行业规范对行为,对经营守法,创新活力强,推动行业发展的企业予以一定奖励。

除了基础制度的建设,行业协会也要注重整顿行业风气,及时跟进企业新动态和出现的新问题,引领全行业形成不盲目逐利,崇尚创新,遵守法律的良好风气。

4.消费者角度

提高个人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多关注利用新型移动支付手段实行的骗局,保障个人资金安全。同时,在投资之前,兼顾风险和收益,适当选择理财产品,切勿轻信第三方支付企业所提供的理财产品,要理性判断。进行资金转移时,要选择信用度高,服务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处理资金转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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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曙明, 张静, 赵立强. 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内涵、特征与分类[J].商业研究, 2013(3):96-101.

[3]严圣阳. 移动支付价值链解析[J]. 商业时代, 2014(15):68-70.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6

摘 要:构建和谐社会是适应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主要手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正处在市场化改革的转轨时期,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非规范性。国家财政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改革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日本是一个中央财政集中度较高的国家,其转移支付制度有着鲜明的特点。为此,我们可以借鉴日本转移支付制度的经验,规范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灵活地、有针对性地选择转移支付方式,大力发展公共事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机构设置,加强监督管理 ,推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

关键词:和谐社会;转移支付制度;监督机制

在中国建立科学、健全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完善财政体制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我国财政体制历经几十年的演变,尽管采取过多种形式,实行过多种制度和办法,但始终存在着各级政府间的上缴下补双向转移支付形式,特别是在传统体制下,中央政府主要是靠地方政府将其组织的收入上缴以获得所需财力,这是统收统支体制的必然结果。严格地讲,这些缴拨关系都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体制,采取以税收返还为主、专项补助为辅的转移支付制度,无疑是一大进步,但从规范性角度来看,仍存在着很多不足,转移支付制度无论是在转移方式、类型,还是在制度的规范性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缺陷,尚需进一步完善。

一、构建和谐社会对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

(一)和谐社会对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

和谐社会成为中国新的主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治国的理想,又是一种治国的方略、治国的机制,同时也是一种治国的结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转移支付制度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发挥着社会稳定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的作用。 转移支付体系以平衡各地财力,保证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行政服务为主要目的,因此,转移支付的依据必须科学合理,这既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财政资金合理安排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健全、完备的转移支付制度。

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通过划分税种和对财政收入的增量调整,形成了有利于中央财政收入适度增长的运行机制,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实力和调控能力,为进一步深化分税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创造了条件。但由于这次分税制改革采取了旨在减少改革阻力和确保地方既得利益的方针,中央在确定地方税收返还数额时,以1993年为计算基数,把分税制规定的地方净上交额如数返还给地方,1994年以后的税收返还则是在1993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这种主要靠基数、谈判来确定中央向地方返还数额的方式,非常不合理,缺陷甚多,它强化了原有的财政资金分配格局,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地区间财力不均问题根本没有触动,因而这种体制在实现合理的再分配、调节资源配置、缩小各地公共服务差距方面功能甚差,易造成保地方既得利益、轻国家财政调控的后果,加大了地区财力不平衡和地区间的贫富差距,不符合和谐社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1.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化必须以财政转移支付目标的科学界定为前提

按照公共财政和和谐社会的要求界定财政转移支付目标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也是目前在政府财力有限的条件下,财政转移支付能否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前提条件。政府既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按照公共财政和和谐社会的要求,财政转移支付应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标准,对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支出(包括公共行政、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财政资金支持,而对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领域的支出应将其推向市场和社会,从而使财政转移支付支出只针对社会公共需要领域,为社会经济,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

2.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化在强调经济发展时必须要满足人的需要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结构和规模的安排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财政转移支付支出在强调经济发展时必须要满足人的需要;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则要求财政转移支付支出在支持经济发展,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的同时也要满足后代人的需要。为此,财政转移支付支出结构的安排和优化应主要向农业倾斜,以促进农民的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向落后、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以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以充分体现公共财政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均等化原则;向社会公共事业如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倾斜,在确保当代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同时,顾及未来的社会发展,满足子孙后代的需要,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陈光焱, 2005)。

(二)我国目前转移支付制度的局限性(改革和完善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以发展公共事业为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要求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应具有灵活性、针对性,让全体社会成员均衡受益。而目前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仍然沿用的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建立的以税收返还为主、专项补助为辅的转移支付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合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1.转移支付的分配不规范,带有相当大的随意性

为了照顾原有的既得利益,分税制体制中仍保留了原有的体制补助和体制上解。这种资金的双向流动不仅不符合分税制的要求,而且不论是补助还是上解,其数额的确定都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缺乏明确、科学的依据,随意性很大,根本达不到财政均衡化的目标。同时,占转移支付绝大部分的税收返还是采用基数法确定,并且只与增值税和消费税挂钩,这不仅不能解决原有财力分配不均的问题,反而会进一步扩大差距。而其他形式转移支付的分配也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未采用统一规范的科学方法。专项补助资金安排随意性很大,导致收入上解地区恰恰又是专项拨款获得较多的地区,专项补助失去了其应有的功能,使得转移支付的分配极不规范,实际上失去了转移支付本身的目的,大大违背了实现地方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的初衷,进一步扩大了地区间差距。由于专项补助缺乏规范化的分配方法,同时转移支付的管理分散,财政统一支配各类专项补助的实际权力非常薄弱。中央转移支付政策在县乡两级政府财政没有得到全面落实,致使部分地方基层财政困难加剧,正常保付水平降低,财政资金周转困难(李波,2004)。

2.转移支付形式过多,且相互之间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

在我国,由于多年来转移支付目标定位不准,在改革进程中形成了税收返还、体制补助、专项拨款、结算补助和过渡期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各种转移支付形式之间各自为政:税收返还和体制补助,由中央财政返给地方自主安排使用,属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但返还额不考虑各地收人能力与支出需要的客观差异。专项拨款到处撒“胡椒粉”,与一般性转移支付缺乏分工与协调,大多由地方自主安排支出,也未体现出中央的政策意图,诱导与调控作用不断弱化;专项补助安排逐渐固定化,地方易于形成对中央政府的依赖。年终结算补助兼有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内容,但没有详细的计划。从严格意义上讲,真正发挥均等化功能的只有“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但通过这种形式分配的资金规模极为有限,且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这些转移支付形式繁杂,各自依据不同,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功能与作用由于相互抵消而弱化。如税收返还按收入来源正相关递增,体现了对收入能力强的地区倾斜的原则,而体制补助与上解相结合则具有抽肥补瘦的横向平衡功能,但上解地区恰恰又能获得大量税收返还,从而使两者的财政平衡功能相互抵消。

3.目标选择不当,有效转移支付支出不足

转移支付所追求的根本目标是在提高财政支付收支效率的基础上,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或水平的大体均衡,即以公平为主,兼顾效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总体目标不明确。我国目前的转移支付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实际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虽然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方针相一致,但与转移支付的根本目标是相悖的。另外,财政转移支付支出资金是从中央财政收入中拿出来的,由于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不高,其收入增量有限,所以转移支付的规模很小。而与此同时,我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又极不平衡,若要以有限的财政转移支付支出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能力,以使其经济能自然发展,显然存在困难,也根本起不到缩小地区差距的作用。

4.监督机制缺失

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约束体系尚未建立。就目前情况看,在中央转移支付方式中,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作为地方财力补助进人地方预算,纳人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监督的范围。相当数量的专项转移支付不仅项目安排上随意性较大,地方无法确定其数额,而且资金划拨到地方后,由于项目分布区域的分散性,项目建设的周期性,项目效益评价的局限性,使这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重失控,效益低下,容易产生违法腐败行为(高萍、陈宝林,2005)。

二、日本转移支付制度的特点

日本的转移支付体系以平衡各地财力,保证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行政服务为主要目的,以中央政府不指定用途、不附加条件的转移支付(日本称作地方交付税)为主。日本作为一个中央财政集中度较高的国家, 税收收入中中央税约占2/3,地方税占1/3,而在财政支出中中央政府支出约占1/3,地方支出占2/3, 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远不能满足其支出需求,政府间财政关系有着鲜明的纵向不平衡的特征,因此需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大量的转移支付,其形式以税收返还为主,主要包括地方让与税、地方交付税、国库支出金。后两者的数量很大,占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量的90%左右。日本的转移支付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规范化、法制化是日本转移支付的一个突出特征

地方交付税以《地方交付税法》为依据筹集和分配资金,交付税总额的决定是根据所得税、法人税、酒税、烟税和消费税的固定比例自动分配的;交付税在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数额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公式和程序计算得出的。国库支出金中的各类转移支付也以相关的法律,如《义务教育法》、《农业基本建设法》、《土地改良法》、《生活保障法》等为依据。尤其是对地方交付税的分配,中央政府每年要制定相关的分配政策和公布各地方的分配额,并不断提高分配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各种转移支付的分配也是遵循“因素法”、“成本效益法”,考虑到相关因素,进行科学的定量、定性分析,并经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批程序确定下来的。所有接受转移支付的辖区都在同样的公式下得到中央的拨款,所有测算公式都是公开运作的,公式设计比较科学合理,保证了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大大减少了转移支付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经常性的讨价还价,具有很高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可预见性,各地方政府不仅知道本地将得到多少转移支付资金,而且了解其他地区得到了多少转移支付资金,这样可以减少盲目的互相攀比。这种机制化的分配办法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人为因素对财政转移的干扰,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2.交叉运用多项补助方式的同时,确定一种主要的补助形式

在日本的转移支付制度中,并不仅仅使用某一种补助方法,而是视具体情况不同,综合运用规定用途与不规定用途、附加条件与无附加条件的补助方式。当然,这种交叉运用也是有主次的,一般地,中央政府为了平衡各地区财政收入水平差异,则采取不规定用途的无条件补助方式,这样能够直接增强低收入地区的财政能力;中央政府为了增强地方提供某一种或某几种公共产品的能力,则较多地采用附加条件的专项补助方式。通常,一般性补助是促进公平、实施地区间财政收入协调政策时所采取的主要方式,而专项补助则有利于达到效率目标,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

3.转移支付目标明确,重点发展社会公共事业

日本实施转移支付的目标主要是使各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方面达到均衡。转移支付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教育。在协调地区政策、调剂收入差异方面,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补助金主要在于帮助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地方通过修建基础设施、增加教育投入,来达到使各地居民均可以享用到同样或相近水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而不是把款项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即转移支付具有明显的非生产性特征。这与我国传统体制下将补助资金大量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形成强烈的反差。应该说将补助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社会保障是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的客观要求(满莉 等,2004)。

4.设立专门的管理和分配机构

日本在机构设置及权责配置方面建立起了一种有效的制衡机制。为了加强对地方交付税资金的管理,日本中央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特别会计预算――交付税特别会计预算,该预算是专门负责地方交付税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的。日本中央政府在事权的划分中,对于共同负担责任的事务,采取由基层政府负责处理具体事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按其所负责任大小分担资金的做法。中央政府承担这类事务的资金是以国库支出金的形式支付的。中央政府对国库支出金的监管类似于其他中央财政支出,主要由大藏省监督、指导,由会计检查院进行审计,以保证专款专用,实现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日本转移支付制度对改革与完善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借鉴

当前中国正处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转移支付制度显得还很不规范,不成熟。有选择地借鉴别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对我们无疑大有裨益。日本财政的转移支付不仅规模大,而且制度也较为完善,值得我国在改革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时学习和借鉴。

1.规范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规范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转移支付的依据科学合理,这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日本在确定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数额时采用了科学公式,避免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讨价还价,大大提高了预算管理水平。我国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时,应以科学的“因素法”为依据,逐步改变“基数法”,针对各地人口、经济和具体情况全面分析,建立合理的量化模型,加强决策的科学化(王朝才,2005)。一是应尽快设计出确定各地方税收能力与支付需求数的计算公式,在确定各地的标准收入和标准支出的基础上,计算分配可用于转移的财政资金,使转移支付额的确定有统一的客观标准,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的透明度,排除转移支付过程中的随意性。在标准收入的测算上,要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房产税等收入额度较大,而目前尚未进行规范的标准收入测算的税种尽快纳入标准收入的测算范围,力争标准收入的测算面达到收入总额的90%以上。在标准支出的测算上,除了继续完善既有的地区差异系数外,还应当考虑运输距离、人口密度、少数民族人口数等地区差异因素,建立一整套反映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的指标体系。对于西部不同困难程度的地区,在补助系数上应当有所区别,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不能充分弥补下级财政收支缺口时,按照各地的财政困难程度分档确定财政补助系数。二是补助数额不宜按一定比率增长,而应一年一定。因为按一定比率增长不仅会大大增加中央财政的负担,而且会不断提高中央财政对地方支出的基数,进一步增加今后对地方支出调整的难度,同时各影响支出的因素也是在不断地变化,一定比率增长无法适应经济形势变化的需要,必然导致“一定”定“百动”的局面,显然是不科学、不合理的。三是对专项补助金要实行补助项目资金的专项使用责任制,强化资金管理。从资金投入使用到项目完成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落实责任者。有关管理机构还要建立项目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把中央的专款补助用于平衡地方预算。要实行项目验收制度,提交资金预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做到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化。

2.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增强其灵活性、针对性,让全体社会成员均衡受益

简化与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重新归并现有的几种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在条件成熟时,取消体制补助、决算补助等非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形式,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来实现。一般来讲,地方政府更愿意接受无条件非配合式补助方式(即一般性转移支付),以便地方因地制宜、灵活有效地使用补助资金;但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它更着眼于提高补助的整体效果,更乐于选择有条件配合式补助(即专项转移支付)方式。我国的现实情况:一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存在着严重的纵向不平衡,其收支比例呈倒四六的局面,即中央组织的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60%以上,而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只占全部财政支出的40%左右;地方财政则刚好相反。二是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越拉越大。这种纵横不平衡决定了在选择补助方式时应视具体情况审慎进行。由于目前地方税体系不健全,地方税收能力严重不足,因此,无条件补助在转移支付中必然占较大比重,但从长远来看,无条件补助又会增加地方对中央的依存度,不利于调动地方理财的积极性,应合理调整其比重。因此,无条件补助应限于增加地方财政综合实力,以解决纵向不平衡问题;有条件补助应限于平衡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不均,以解决横向不平衡问题。同时,还应当规范专项补助,改进专项拨款的分配办法,保证专项拨款的程序法定化,以提高专项拨款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从而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税收返还形式向多种专项补助形式并用的过渡;逐步取消税收返还,将增值税、消费税统一纳入中央财政收入,同时对地方实行中央委托支出金、中央特定补助金及项目拨款三种补助金。其中中央委托支出金,主要用于在事权划分明晰之后,有些关系国家整体利益需要中央负担,但具体委托地方政府承办的事务所需经费;中央特定补助金主要用于在地方政府兴办的事务中,中央认为有必要加以鼓励、支持的,可给予一定补助;项目拨款主要是对一些基础性建设项目采取的专项拨款。这样既便于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又有利于确定对各地方的补助额,避免地区冲突。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利用各项财政决策来协调各种矛盾,采用转移支付形式是手段之一。在选择和运用转移支付形式时,要注意协调好不同的转移支付形式的结构比例关系。若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大,容易助长地方的依赖思想和形成吃“大锅饭”的局面,不利于强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结构优化;反之,如果专项转移支付比重过大而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过小,则会影响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利于保障各地最起码的公共服务的资金需要。因此,必须结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宏观调控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突出效率,兼顾公平,有效实施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各种转移支付形式的巧妙配合,既可发挥地方政府的自和积极性,又能保障中央政府政策意图的贯彻执行。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数额也应不断调整,以增强国家财政政策调控的灵活性、有效性。

3.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大力发展公共事业,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发展公共事业需要稳定的环境,如果社会环境动荡不安,分配失衡,贫富悬殊,则莫说社会发展,就连正常的社会活动恐怕都难以维持。而法治建设、调节利益关系、抑制贫富分化、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公共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也就是说,发展公共事业本身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

从我国现实情况看,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的关键是合理确定经济管理权限。中央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主要是宏观调控和协调全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主要是完成中央宏观调控下达的任务和协调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按照各级政府承担的事权,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的支出。对于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微观经济活动,该由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应当从财政的供给范围中剥离出去;而政府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以此来真正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整地区失衡、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调节目标。从日本实施转移支付的目的来看,转移支付的目标并非要达到地区经济发展的均等,也不意味着要达到全国人均财政收入水平的均等,而主要是使各地方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达到均衡。因此,在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中,应将确保各地方政府拥有均衡的最低公共服务水准作为转移支付制度的最终目的。因为各地方政府最低公共服务水准的非均衡化,必将带来要素的非正常流动或行政性干预、地区封锁,对社会稳定以及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不利。调剂各地区间财政收入水平的差异也应当成为我国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一个基本目标。政府应当发挥中央财政的再分配功能,通过地区间财政收入的转移,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履行政府的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职能。我国各个地区(尤其是东西部各个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十分明显的,在注重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若忽视了中央政府的预算调剂作用,则会从财政角度牵制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并且加大地区间居民享用公共产品的水平差异。当然,调剂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水平并不等于实行平均化,更不意味着拉平地区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而是为了保证欠发达地区政府能够拥有相应的财力,向其居民提供基本的区域性公共产品和服务。另外,在实施地区间财政调剂计划的过程中,需要提高效率意识,力争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向欠发达地区提供财政帮助。此外,对那些具有特定意义的公共产品(主要包括那些虽在地方辖区之内但又产生着重要的外部经济性的公共产品),也应该由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形式进行补偿。

4.依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机构设置,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

执行各级政府间复杂的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特别是确定和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关系,需要依法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并以立法形式规定该机构的任务、职权和职责,以对转移支付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确保转移支付的公正、合理。机构设置可以借鉴日本成功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法》赋予其法定的管理职责(丁文、张林,2004)。

根据各类形式转移支付的不同特点,相应制定不同形式的监管方式。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作为地方固有财力的一部分,上级政府可以不规定其具体用途,其监管以《预算法》为准绳,通过同级人大和上级财政对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审查来实现。而对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建立严格的项目准入机制,仔细审查项目的重要程度和可行性报告,使用规范化的公式测算出每类项目所应给予的补助数额并按期拨付资金,以减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拨付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而且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能捆在一起使用,应针对每个项目的全过程单独进行跟踪督办,实施项目验收、效益考核和经验总结。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特别是人大和政协的制衡。

对转移支付的执行效果,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考评体系和一系列的量化指标,对其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综合考察评价,以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符合政策性要求,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财政转移支付的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对于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考评资金运用的社会效果;而对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考评专项资金的运用方向和使用的经济效率。

5.依法大力推进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1994年中央和省级政府实行的分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1995年开始构建的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后,赋予了省级政府自行确定其省以下财政体制形式的权力,造成了目前不同省区省以下财政体制的不统一。目前我国省内财政收入与支出的不均衡在某种程度上不亚于省际之间的不平衡,各地区普遍存在着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剥夺,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级地方政府应尽快建立起具有均等效果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各省级政府在改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时,要把税种及财力规模尽可能地分解到县级,从体制上保证基层财政有比较充实的财源基础;建立规范的省对地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和其他配套制度,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我国形成统一的有机体系(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2004)。对于确实困难的县乡财政,中央财政也要适度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只有做到公共服务的省际均等化和省内均等化,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参考文献:

陈光焱. 2005. 建和谐社会与财政改革基本思路 [J].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5).

丁文,张林. 2004.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之反思与重构[J]. 武汉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4)

高萍,陈宝林. 2005. 对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探讨[J]. 财政与发展(3).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课题组. 2004. 改革和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国际借鉴研究[J]. 理论月刊(5).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7

一、转移支付方式的比较

我们所说的转移支付方式,是按转移支付的资金在转移者与接受者之间的支付方向划分的。各个国家根据其财政资源分布状况及实现财力均衡目标的要求,确定不同的转移支付方式,从目前看,各国采用的转移支付方式主要有:

(一)纵向转移支付。

纵向转移支付,也称“父子资助式”,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转移,即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财政平衡。这种方式是中央政府在既定的财政体制下,把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集中起来,再根据各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和财力均衡目标的需要,把集中起来的部分财政收入数量不等地再分配给各地方,以弥补地方财政收支差额,缓解地区财力差距,达到均衡地方财力的目的。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转移支付均采用这种方式,当前我国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实施转移支付的。在我国传统的财政体制中,没有转移支付的形式,但并不否定我国财政资金的实际运行中有转移支付的活动。比如,在统收统支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大量的专项拨款,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下,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地区,中央政府每年按照两个基数的差额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即“体制补助”都属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而且都是采用纵向转移支付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①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补助方式,中央政府掌握较大的主动权,对转移支付的范围、规模、项目、用途较有弹性,中央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及宏观调控目标进行调整。这有利于贯彻中央政府的意图,实施宏观调控,也有利于对转移支付的控制;②由于是中央政府直接出资补助,地方政府只是按既定的财政体制完成收入上交任务,因而富裕地区的负担感不直接、不明显,这就有利于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运转和转移支付的顺利实现;③完全依靠中央政府完成数额巨大的转移支付,加重了中央政府的财力负担。同时,由于中央政府集中财力过大,不仅组织收入工作难度较大,而且难以避免人为因素的非正常影响,转移支付的透明度较低,效率不高。

(二)横向转移支付。

横向转移支付,也称“兄弟互助式”,是同级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财政平衡。这种方式是在既定的财政体制下,同级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互相转移,一般是财力富裕地区向财力不足地区的转移,以达到地区间互相支援,缩小地区差距,均衡财力的目的。这种方式一般是纵向转移支付的补充,单一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还没有。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①由于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直接转移,具有明显的社会补助、民族扶持的特征,需要具有良好的民族感情、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否则难以实施;②由于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直接转移,资金来源于财力富裕地区,这就大大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转移支付的透明度高,转移支付的数量、来源、去向,谁转出、谁受益都非常清楚明了,并且转移支付资金运转减少了中间环节,资金到位快,受益地区可以根据本地需要灵活安排使用,转移支付的效率也高;③这种方式的技术要求比较高,操作手段比较复杂,地区均等化程度不易把握。而且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平衡关系协调有一定难度。

(三)纵横交叉转移支付。

纵横交叉转移支付,也称“混合式”,即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叉,相互配合。这种转移支付方式,要求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形式,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不同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差额,要按照财力均等化原则,首先由中央政府通过特定手段进行纵向的转移支付,然后由中央政府组织各地区政府间进行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其中,纵向的转移支出由中央政府直接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侧重于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横向的转移支付由不同地区政府直接进行。由财力富裕地区向财力贫困地区转移。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弥补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开支不足,缩小地区财政差距,实现财力均等化。

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除了综合以上两种单向转移支付方式的优点外,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发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力转出地区和财力转入地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意图与权威,又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合理调度、有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既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又使财力转出地区与财力转入地区直接见面,形成了直接的受授关系。更能发挥转出地区和转入地区各自的优势,使转移支付的效果更明显。

但这种转移支付方式的技术要求高,操作比较复杂,需要具有详实准确的统计分析资料、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严密高效的运作系统,而且要求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做保障。

二、我国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

在我国过去的财政管理体制中,一直没有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都是靠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平衡的。1994年实施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后,虽然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却是通过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实现的,既不规范,也不科学。但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实质上都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因此,这种纵向的转移支付方式,在我国已经有了一段历史过程,也易于为各方所接受,就理所当然地被延续下来。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国情的复杂性、地区间财力分配的差异性及单纯依靠中央补助的局限性,已明显不适应规范的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也大大地降低了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与效率。所以,在建设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时,我们应当重新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转移支付方式。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和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即实行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这是因为:

1.中央政府财力紧张,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使中央政府财力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已连续多年出现高额财政赤字,不得不靠发行国债维持,造成中央财政债务负担沉重,国债依存度已超过50%。相对而言,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要好于中央,一些地方财政还有结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平衡地方财政差额,不仅将加剧中央政府的财力紧张状况,而且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需要通过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作为补充,既可均衡地方财力,又可减轻中央政府的压力。

2.地区财力差距大,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能力。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自然条件差距很大。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的条件制约,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收支水平不同,地区财力极不均衡且差额较大。据资料分析,我国1996年人均财政收入(扣除债务收入)近600元,而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的省份有二十多个,人均财政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1976.6元,人均财政收入最低的贵州省仅为139.1元,上海为贵州的14.2倍。从财力自给能力系数看,上海为578%,北京为366%,而为33%,贵州为40%。这表明我国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大,涉及范围广,具备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的条件,富裕地区有可能也有能力向贫困地区转移财力。

3.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可能。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实行统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地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和睦的大家庭,具有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我国过去虽没有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方式,但各地区之间人力及物力方面的交流、抗害救灾时的支援、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对口扶持等形式,虽不明确、不固定、不规范,但实质上也是不同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表明,有统一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优良的文化传统做保障,在我国实行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我们可以而且有条件选择纵向转移为主,横向转移为辅,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

三、纵横交叉转移支付的实施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同时作为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操作手段,它又要受到技术条件等客观环境的限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建立,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也是刚刚起步,尚未规范及稳定。因此,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及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确定,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而应是阶段渐进式的,其建立与发展,应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速度相合拍,与我国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相配合。为此,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可以采取分步实施战略。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8

我们所说的转移支付方式,是按转移支付的资金在转移者与接受者之间的支付方向划分的。各个国家根据其财政资源分布状况及实现财力均衡目标的要求,确定不同的转移支付方式,从目前看,各国采用的转移支付方式主要有:

(一)纵向转移支付。

纵向转移支付,也称“父子资助式”,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转移,即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纵向财政平衡。这种方式是中央政府在既定的财政体制下,把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集中起来,再根据各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和财力均衡目标的需要,把集中起来的部分财政收入数量不等地再分配给各地方,以弥补地方财政收支差额,缓解地区财力差距,达到均衡地方财力的目的。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转移支付均采用这种方式,当前我国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实施转移支付的。在我国传统的财政体制中,没有转移支付的形式,但并不否定我国财政资金的实际运行中有转移支付的活动。比如,在统收统支体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大量的专项拨款,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下,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的地区,中央政府每年按照两个基数的差额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即“体制补助”都属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而且都是采用纵向转移支付的方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①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补助方式,中央政府掌握较大的主动权,对转移支付的范围、规模、项目、用途较有弹性,中央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及宏观调控目标进行调整。这有利于贯彻中央政府的意图,实施宏观调控,也有利于对转移支付的控制;②由于是中央政府直接出资补助,地方政府只是按既定的财政体制完成收入上交任务,因而富裕地区的负担感不直接、不明显,这就有利于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运转和转移支付的顺利实现;③完全依靠中央政府完成数额巨大的转移支付,加重了中央政府的财力负担。同时,由于中央政府集中财力过大,不仅组织收入工作难度较大,而且难以避免人为因素的非正常影响,转移支付的透明度较低,效率不高。

(二)横向转移支付。

横向转移支付,也称“兄弟互助式”,是同级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横向财政平衡。这种方式是在既定的财政体制下,同级的各地方政府之间的互相转移,一般是财力富裕地区向财力不足地区的转移,以达到地区间互相支援,缩小地区差距,均衡财力的目的。这种方式一般是纵向转移支付的补充,单一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还没有。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①由于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直接转移,具有明显的社会补助、民族扶持的特征,需要具有良好的民族感情、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否则难以实施;②由于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直接转移,资金来源于财力富裕地区,这就大大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而且转移支付的透明度高,转移支付的数量、来源、去向,谁转出、谁受益都非常清楚明了,并且转移支付资金运转减少了中间环节,资金到位快,受益地区可以根据本地需要灵活安排使用,转移支付的效率也高;③这种方式的技术要求比较高,操作手段比较复杂,地区均等化程度不易把握。而且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平衡关系协调有一定难度。

(三)纵横交叉转移支付。

纵横交叉转移支付,也称“混合式”,即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叉,相互配合。这种转移支付方式,要求政府间的转移支付,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形式,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财政管理体制。对于不同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差额,要按照财力均等化原则,首先由中央政府通过特定手段进行纵向的转移支付,然后由中央政府组织各地区政府间进行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其中,纵向的转移支出由中央政府直接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侧重于贯彻国家经济政策,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横向的转移支付由不同地区政府直接进行。由财力富裕地区向财力贫困地区转移。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弥补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开支不足,缩小地区财政差距,实现财力均等化。

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除了综合以上两种单向转移支付方式的优点外,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发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力转出地区和财力转入地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意图与权威,又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合理调度、有效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积极性。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既减轻了中央政府的财政压力,又使财力转出地区与财力转入地区直接见面,形成了直接的受授关系。更能发挥转出地区和转入地区各自的优势,使转移支付的效果更明显。

但这种转移支付方式的技术要求高,操作比较复杂,需要具有详实准确的统计分析资料、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严密高效的运作系统,而且要求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做保障。

二、我国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

在我国过去的财政管理体制中,一直没有建立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都是靠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平衡的。1994年实施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后,虽然建立了转移支付制度,却是通过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实现的,既不规范,也不科学。但中央对地方的“补助”和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实质上都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因此,这种纵向的转移支付方式,在我国已经有了一段历史过程,也易于为各方所接受,就理所当然地被延续下来。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我国国情的复杂性、地区间财力分配的差异性及单纯依靠中央补助的局限性,已明显不适应规范的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也大大地降低了转移支付制度的公平与效率。所以,在建设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时,我们应当重新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转移支付方式。在这方面,可以学习和借鉴德国的成功经验,即实行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这是因为:

1.中央政府财力紧张,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财政体制的原因,使中央政府财力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已连续多年出现高额财政赤字,不得不靠发行国债维持,造成中央财政债务负担沉重,国债依存度已超过50%。相对而言,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要好于中央,一些地方财政还有结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单纯依靠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平衡地方财政差额,不仅将加剧中央政府的财力紧张状况,而且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需要通过地方政府间的横向转移支付作为补充,既可均衡地方财力,又可减轻中央政府的压力。

2.地区财力差距大,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能力。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自然条件差距很大。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的条件制约,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收支水平不同,地区财力极不均衡且差额较大。据资料分析,我国1996年人均财政收入(扣除债务收入)近600元, 而低于全国人均水平的省份有二十多个,人均财政收入最高的上海市为1976.6元,人均财政收入最低的贵州省仅为139.1元,上海为贵州的14.2倍。从财力自给能力系数看,上海为578%,北京为366%,而为33%,贵州为40%。这表明我国地区间的财力差距大,涉及范围广,具备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的条件,富裕地区有可能也有能力向贫困地区转移财力。

3.社会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具有横向转移支付的可能。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实行统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地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和睦的大家庭,具有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我国过去虽没有直接的横向转移支付方式,但各地区之间人力及物力方面的交流、抗害救灾时的支援、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对口扶持等形式,虽不明确、不固定、不规范,但实质上也是不同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表明,有统一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优良的文化传统做保障,在我国实行地区间的横向转移支付是完全有可能的。因此,我们可以而且有条件选择纵向转移为主,横向转移为辅,纵横交叉的转移支付方式。

三、纵横交叉转移支付的实施

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国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制约。同时作为一项技术要求很高的操作手段,它又要受到技术条件等客观环境的限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建立,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也是刚刚起步,尚未规范及稳定。因此,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及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确定,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而应是阶段渐进式的,其建立与发展,应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速度相合拍,与我国分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相配合。为此,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转移支付方式的选择,可以采取分步实施战略。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9

随着移动通信从话音业务转向数字业务,各种移动增值业务层出不穷,而移动支付就成为其中的一个亮点。那么如何定义移动支付呢?根据移动支付论坛(mobile payment forum)的定义:移动支付是指交易双方为了某种货物或者业务,通过移动设备进行商业交易。移动支付所使用的移动终端可以是手机、PDA、移动PC等。在其中,以手机作为支付方式的终端占了绝大部分的份额,也是我们这篇文章讨论的重点。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相关的概念,何谓“产业链”?产业链简单来说就是由几个具有互补性的企业联合起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商业模式。如果从价值的角度来看待产业链,我们就可以得出“价值链”这个概念,这是哈佛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MichaeIE.Porter)教授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的,并对其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其含义是:从价值形成过程来看,企业从创建到投产经营所经历的一系列环节和活动中,既有各项投入,同时又显示价值的增加,从而使这一系列环节连接成一条活动成本链。价值链理论认为,企业的发展不只是增加价值,而是要重新创造价值。在价值链系统中,不同的经济活动单元通过协作共同创造价值,价值的定义也由传统的产品本身的物质转换扩展为产品与服务之间的动态转换。在这之后,彼得・海恩斯(Peter.Hines)从价值实现的最终目标出发对价值链进行了重新定义。他认为价值链是“集成物资价值的运输线”。与传统的价值链相比的主要差别是,海恩斯的价值链作用方向相反。海恩斯教授把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作为生产过程的终点,把利润作为满足这一目标的副产品。从这些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产业链运行的有效性是以产业内部的分工和合作为前提的,专业化的分工可以大大提高效率,扩大价值增值流量;而合作是产业价值链中各个价值增值环节得以“链接”和连续的必要条件。

增值性是产业价值链的一个主要特征。后面的价值增值环节在前面价值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面向新的客户,生产出新的价值产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面环节投入的价值量在后面都能够实现,如果存在价值增值瓶颈,价值链上一部分投入的价值将会损失掉,无法实现增值。正如我们在电子商务这一新的产业链中所看到的一样,当网上支付手段的简便性和安全性以及购物发生后的配送体系等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之前,它们将永远是阻碍产业链增值的瓶颈。而类似的问题也发生在移动支付产业链中,在移动支付中,所用传输技术根据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空中交易和WAN(广域网)交易两种。空中交易是指支付需要通过终端浏览器或者基于SMS/MMS等移动网络系统;WAN交易则主要是指移动终端在近距离内交换信息,而不通过移动网络,例如使用手机上的红外线装置在自动贩售机上购买可乐。这两种方式所涉及的技术都不能算做很成熟,这也导致潜在的使用者在把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方式时有较多顾虑,如果不能或是不能很快解决,同样也会是移动支付产业链上的价值增值瓶颈。

产业价值链中的价值投入受最终用户需求的价值总量约束,这也决定着价值投入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得到实现。参与价值链运行的企业需要充分认识这一点,以避免盲目扩大投资和生产。在对移动支付市场的需求的预测上我们可以稍微保持乐观,因为随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使用手机作为语音交流、短消息服务(SMS)及其它应用的工具,他们对移动装置的使用和熟悉会自然而然地延伸到财务交易阶段。中国的移动支付还具有欧洲北美市场不具备的优势。作为移动支付的主体,消费者钟情移动支付的原因首先是便利,而这一便利,在中国还有特定的含义――移动支付成功卡位现金与信用卡之间支付空白的优势。在欧洲北美市场,金融衍生工具相对丰富,消费者的支付手段多样,尤其是信用卡功能稳定安全,具有多年的发展基础,虽然深入人心的移动平台概念能够减少推广成本,但那里的人们对移动支付的有效需求未必高于中国。中国的金融工具种类多但普及差,个人信用体系缺位。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个人在交易过程中只能以现金为主的局面。同时人们的小额生活支出却数量激增,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是愿意尝试一下不用支付现金的移动支付这种新的支付方式的。同时,对移动支付需求市场的预测也不应过于乐观,因为在大额支付上,人们会倾向于更为安全可靠的传统银行交易方式,因为相比于小额支付,在大额支付中,人们更看重的是安全性而不是方便性。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移动支付产业链具体是有哪些成员构成,他们又在这条产业价值链中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呢?就移动支付而言,产业链由移动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内容提供商、系统集成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客户等构成。这些成员紧密合作、优势互补,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链条关系。在其中,又以移动运营商,银行和内容提供商所起作用最大,所以下面的分析也就以它们为主。

移动运营商正在寻找可以推动非语音服务的普及性应用,sms(短信)的异常火爆给移动运营商(特别是亚洲)带来了巨额的利润,同时也给他们极大的信心去积极寻找下一个非语音服务,而移动支付很可能就是他们所要寻找的机会,也即下一个利润增长点。所以他们对此是非常重视的,很多国家的运营商都开始了这项服务,如前文所提,我国最大的两家移动运营商移动和联通都开展了类似服务。因为他们几乎控制着移动网络这项稀缺资源,所以他们在移动支付这条产业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阶段也通常由移动运营商来主导移动付费业务,作为移动支付平台的运营主体,以就是用户的手机话费账户或专门的小额账户作为移动支付的账户,用户所发生的移动支付交易费用全部从话费账户或小额帐户中扣减。在这种情况下用户每月的手机话费和移动支付费用很难区分,无法对非话费类业务出具发票,税务处理复杂。在当前移动支付所使用的领域单一,交易额不大的情况下尚可应付,而当使用范围及所涉交易额都进一步扩大时,一方面可能会与国家金融政策发生抵触,另一方面他也缺乏足够的能力抵御金融风险。

就目前的移动支付现状来看,银行是起着辅助运营商的作用,但银行拥有以现金、信用卡及支票为基础的支付系统,且有较强的抗金融风险能力,在重要的相关服务中占据着垄断性地位。如果移动付费业务能够获得更大的成功,银行应该会起关键的作用。当前对银行而言,其机会与挑战就在于如何将其现有的服务连接到移动装置上去。如果各银行只能为本行用户提供本行的手机银行服务,移动支付在银行之间不能互连互通,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移动支付业务在行业间的推广,所以如何整合行内资源为客户创造更大的方便也是银行所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可以推测类似银联的组织将在将来的移动支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移动支付的意义例10

一、移动支付时代背景

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正在日益取代现金、信用卡等支付方式,移动支付也迎来了高速扩张的时代,各大互联网厂商、手机厂商都在纷纷布局移动支付。概括来讲,移动支付指基于无线通信技术,用户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通过各类运营商的支付系统,对想购买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线上或非接触式支付的一种支付模式。从以上对定义的描述可以看出,移动支付的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运营商、移动设备提供商、商家、用户等。

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于2009年开始兴起。此后两年,各类与移动支付相关的技术开始日益成熟,产业形态也慢慢形成。2012年,我国移动支付的发展进入和规范化和高速发展的阶段。移动支付行业标准出台,规范了移动支付产业的竞争环境;各类运营商积极布局移动支付产业;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应用长足进步;移动电子商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获得移动支付牌照的企业中,有三大移动运营商、大型互联网公司、银联以及各类独立移动支付企业、收单机构等。在移动支付的渠道中,包括手机支付宝、微信红包、Apple Pay等等。2015年2月,我国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34746亿元,首次超过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而智能移动终端的快速普及,有效推动了移动支付的发展,预计2016年,中国智能移动终端渗透了将超过50%。从移动支付细分市场规模来看,2015年,短信支付占比9.4%,移动互联网支付占比84.6%,近端支付占比6%。从市场份额来看,支付宝位居第一,微信支付、apple pay的规模也在迅速扩张。

二、移动支付的特点

移动支付的特点,包含多样性、便利性、快捷性、集成性、安全性五种。

第一,多样性特点。多样性包含参与主体多样和支付技术多样两个方面。参与主体多样是指,众多移动运营商、移动互联网运营商、独立移动支付运营商等均开发了移动支付业务,使移动支付的参与主体越来越多样化。支付技术多样是指,各种支付技术带来支付场景的多样化,为用户带来更多选择与便利。

第二,便利性特点。由于移动支付是借助于智能移动终端,在便携性、网络的获取上更加便利,对场景、地点、时间的要求更低,因此带来了更多的便利性。

第三,快捷性特点。移动支付常见的钱包、转账等功能,到账时间较短,例如支付宝、微信等都能做到实时到账。

第四,集成性特点。移动支付可以对用户拥有的各类银行账户进行集成,客户可基于一个移动支付系统进行多个账户的管理,大大提升了集成效率。

第五,安全性特点。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在监管部门的监管、移动技术的创新发展之下,正趋于安全,能够保障用户资金的安全。

三、大学生群体移动支付消费行为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于移动支付是新兴事物,年轻群体成为移动支付用户的主流。这其中大学生群体的消费行为值得关注。他们学习、接受移动支付只需要很短时间,但相应的他们的社会经验、风险意识、消费能力等比较缺乏,这种矛盾往往会带来一些消费行为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1.大学生过度消费

移动商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是大学生日益习惯于此类支付方式。对于自制力不高的大学生来的影响,可以说是两方面的。经调查发现,现在大学生中有很多,一天中花费近50%的时间,通过移动网络上网,也频繁的使用移动支付来购买生活用品、电子产品等等。但大学生缺乏收入来源,一旦克制不了新鲜事物的诱惑,就会养成高额消费的不良习惯,给自身信用带来问题。

2.移动网络不安全时间频发

与移动支付发展相对应的,是各类黑客攻击手段的发展,例如潜伏于APP中的病毒和木马。这些黑客可能利用移动端设备的安全漏洞,乘机侵入,破坏系统、窃取信息,甚至威胁我们的金融帐户安全,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3.网络欺诈

随着移动支付手段的普及,一些不法分子也瞄准了移动支付的漏洞,对一些移动支付账户进行攻击,采用诈骗手段骗取钱财。大学生群体涉世未深,对各类诈骗手段不够了解,并缺乏防范意识。因此导致自己的信息被盗用,或者资金被划走。

四、大学生群体移动支付消费行为改进建议

1.加强引导

要通过合理引导,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大学生群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自我约束能力较弱,信息的鉴别能力、判断力较为缺乏。因此,学校应时刻关注大学生群体使用移动支付的习惯,及时发现当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另外,要进一步完善校园良好支付文化的建设。例如针对移动支付的特点,利用微信、QQ、朋友圈、人人网等等大学生常见的交流方式,视频、图片等柔性引导学生正确、理性地使用移动支付渠道。

2.移动网络安全教育

目前支付宝、微信的都开通了手机支付渠道,而各类购物网站也开通了移动端。大学生对自己信息的保护意识不强,往往轻易将信息完整在网络上进行展示,但因为网络极大的信息不对称,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有泄漏甚至被利用的可能;而且目前移动支付的安全性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调查表明,智能手机受到木马的袭击的可能性更高。因此,加强移动网络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移动互联网安全观念,保护个人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3.加强校内移动商务建设

加强移动支付校内网络建设,为学生提供健康可靠的移动信息资源。全面启动和建设移动数字化校园工程,以信息化推动、营造良好的数字化网络环境。学校的各种电子资源服务平台向学生开放。此外,学校与移动支付运营商可建立合作,对支付功能进行调整,将移动支付的应用定制为适用于大学生的版本。

五、结论

针对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和便捷性的特点,本文分析了当下大学生群体存在的过度消费和易遭受网络诈骗的现象,为避免与改进这一现象,从加强教育、加强校内网络建设等角度提出了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晓辰.论网购对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影响[J].商业时代,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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