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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概念模板(10篇)

时间:2024-01-16 16:22:21

民族学概念

民族学概念例1

世代聚居于云南的特有少数民族所处地域相对封闭,经济发展滞后,教育落后,发展任务艰巨,迫切需要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心理素质是人才培养的着力点,健康的心理是特有民族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积极、客观的自我概念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国内外研究发现个体自我概念的特定方面与其心理健康水平显著相关。自我概念是个人对自己所有方面的知觉,它涉及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不仅为个体提供自我认同感和连续感,使个体的存在和发展富有意义和价值,而且在面临重要任务时能够调节、维持有意义的行为。自我概念的发展标志着个体社会性的发展和人格的健全程度。众多研究表明,大学生的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防御方式、应对方式、问题的解决、自我同一性的发展等心理健康因素均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培养积极自我概念有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和心理素质的增强。

鉴于此,本研究以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自我概念为目的,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模式,强调参与式教育,结合民族文化内容对云南农业大学特有民族本科在校生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形成客观的自我评价、健康的自我形象、积极悦纳自我,使他们的心理素质和综合能力有所提升,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有部分学生能够成为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头人,促进本地区民族事业的发展。

2研究方法

2.1研究对象:云南农业大学涉农专业的特有民族学生中随机选取37人,其中男生20名,女生17名。所有被试总体特征为云南特有的人口在10万人以下少数民族(包括布朗、怒、佤、傈僳、景颇、拉祜、普米、基诺族等),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心理障碍,有提高自我概念期望,愿意并能够坚持为期一年的团体心理辅导培训。

2.2研究工具:采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SCS)、自尊量表(SES),团体心理辅导培训前后分别施测。

2.2.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Tennessee Self-Concept Scale,TSCS)

用于评估青少年的自我概念。该量表由70个条目组成,包含自我概念2个维度和综合状况共10个因子,即结构维度:自我认同、自我满意、自我行动;内容维度:生理自我、道德自我、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综合状况:自我总分与自我批评。前9个因子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积极,而自我批评得分越高,自我概念越消极。

2.2.2自尊量表(self—esteem scale,SES)

设计用于评估个体关于自我价值和自我接纳的总体感受,是对自己积极或消极感受的直接评估。量表由10个条目组成,四级评分,总分10~40分,分值越高,自尊程度越高。

2.3研究方法:由心理学、管理学、民族学等专业的教师负责,以参与式教学模式为主,运用角色扮演、个人分享、热身运动、参与式讨论、分组讨论、角色扮演、行为训练等团体心理辅导技术进行培训,开展了自我再认、重识民族、情绪管理、澄清价值观、人际能力训练、民族特色、压力应对、职业心理准备、自我重塑等九个内容的培训,每周培训一次,每次2~3小时,持续一年。活动过程除了采取量表评估结果外、还使用小组分享、课外作业、主观评估等过程性评估方法。全部数据采用SPSS19.0处理。

3研究结果

3.1团体咨询前后自我概念的变化

3.1.1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

从表1来看,参加了团体心理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田纳西自我概念量表各因子得分及总分都有所提高,其中,自我批评、自我认同、自我满意因子分培训前后差异非常显著,心理自我、家庭自我、社会自我及总体自我概念辅导前后得分差异均达到显著水平,生理自我、道德自我、自我行动因子等分培训比培训前有所提高,但差异不显著。

3.1.2自尊量表

从表2来看,特有民族学生参加团体心理辅导后,较团体辅导前自尊总分显著提高。

3.2主观评价

主观评估表明,参加团体辅导后特有民族学生在悦纳自我、接纳他人、口头表达、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自我评价都显著提高。

分享和总结中,特有民族学生对此次团体心理辅导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许多同学写道“我对自己重新有了认识”“我更相信自己”“我为我的民族而骄傲”“我更加快乐”“我更加了解自己”。

4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参加团体心理辅导的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水平和自尊水平显著提高,在自我觉知的社会、家庭、心理层面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自我满意感增强,自我否定减少,自我接纳程度提升,自我价值感增强,总体自我概念更加积极。从主观评估结果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团体心理辅导对提升其心理能力、准确定位自身非常有帮助,基本实现预期目标。说明此次团体辅导有效地提高特有民族学生的自我概念水平。

本次研究认为,结合民族特色,采用团体心理辅导技术的模式对培养特有民族学生积极的自我概念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团体心理辅导通过交流、互动、体验、分享和反思等方式,使成员能够有效地表达自我,获得他人的心理支持,满足大学生被接纳和归属的需要,促进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特有民族学生的身心发展既与其他一般大学生有共同的规律,又受其民族地域、文化的影响,呈现出一些特殊性,因此,团体心理辅导时要充分考虑特有民族学生的民族背景,营造民族文化氛围,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共鸣,积极参与培训;加入展现民族风采的活动,激发其民族自豪感;培养其文化理解,形成多元文化观念,在热爱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以积极的心态学习和理解主流文化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

在研究中,我们也得到一些启发和思考。首先,结合民族文化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改变特有民族学生自我概念的效果是否具有长期性,不同民族的大学生之间在自我概念改变过程中是否具有独特性。另外,此次研究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能否应用于更多的民族学生团体,扩大受益面,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金盛华.自我概念年及其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133(1).

[2]林崇德.发展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5.338.

[3]杨昭宁,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6,14(1):80-82.

[4]孔祥军.大学生自我概念与防御方式的相关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6,14(1):61-62.

[5]刘兴华,孟长治,陈文君.大学生觉知与自我概念、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1,19(1):98-101.

[6]李瑾,单小黑,卢雪.开封市中学生自我概念发展与应对方式关系的研究[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08,16(11):1243-1245.

民族学概念例2

关键词:民族概念;族群;述评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7-0080-03

民族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民族概念的研究对理解民族问题大有裨益。自19世纪“民族”一词传入中国以来,学者对其就进行了较为科学的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导下,对民族概念问题的研究更为深入,并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学术界迎来一个春天,民族概念问题的研究又成为一个理论热点,取得了相当丰硕的成果。因此对近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近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研究总述

对于近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的研究已经有过学者对其进行回顾与总结。纳日碧力格在《“民族”百年回眸》[1]一文中,回顾百年来“民族”一词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并对其进行分类。指出民族概念的传入有利于人们对共同体的深度了解,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

魏鸿鸣、张谋、马守正等人在《建国五十年来关于民族概念的研究》[2]一文中,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概念问题研究分阶段介绍与总结,认为各个阶段的民族研究针对前人的理论都有所突破,研究既有争鸣也有活力。

熊坤新、卓然木、巴吾东等人的《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关于民族概念问题研究述评》[3]一文认为理论学界关于民族概念的界定主要集中在民族的要素、民族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三个问题上。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概念是一个新见解,坚信民族概念问题研究的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该理论研究会不断深化。

李振宏的《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民族定义研究》[4]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定义研究的学术史,肯定了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所提出的民族的概念的科学性,认为其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民族概念研究成果的富有智慧的总结。这个民族定义更符合中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其诞生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

耿直的《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民族概念的研究综述》[5]一文总结了改革_放以来民族概念研究的成果与特点。提出民族概念的研究在学科和理论发展方面意义颇深,同时对构建包容、多元的文化环境影响深远。

上述文章,主要按时间顺序对民族概念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说明,使人们可以对民族概念研究的学术史有清晰的认识,但是针对民族概念的专题研究进行综述的比较少。进行民族概念的专题性综述有利于从横向角度了解民族概念研究的深度。这种情况使得近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的专题性综述相当迫切。

二、近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研究现状

(一)民族概念的源流

“民族”概念的发展是建立在原有的民族理论之上的,为此对原有民族概念的理论的追根溯源显得格外重要。高永久、秦伟江在《“民族”概念的演变》[6]一文中对民族概念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认为民族概念的发展有三个基本的源流:西方国家的民族概念、苏联及俄罗斯的民族概念、中国的民族概念。指出对于不同背景下的民族概念应该是相互交流,而不是借鉴。

黄兴涛在《清末现代“民族”概念形成小考》[7]中认为“民族”一词古已有之,通过对古代文献的脉络整理,得出“民族”多为分类的泛称。另外对现代“民族”概念传自于日本一说进行了考证,得出“民族”一词于维新变法时期产生,具有一定的政治性意义,学术内涵较浅。但也意识到其对民族观念和意识在中国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民族概念的内涵

在民族概念这一研究领域,“民族”一词的内涵研究则是众多学者关注的一个研究热点。研究的方法角度、指导思想不同,对这一词的解释就不同。1912年斯大林在其著作《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8]64中首次提出民族的概念,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新中国成立后,中央采用了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关的民族政策,学术界也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的科学性进行了考证。主要的代表作有:陈郊的《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史〉中一个基本问题的讨论》[9]、徐伯容的《关于“民族的产生”问题》[10]等。由此可见新中国成立后的十几年中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学术界占据上风。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关于民族概念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反思及再认识。金天明、王庆仁在《“民族”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及其使用问题》[11]中指出“民族”概念传入中国的两个阶段,结合中国民族学的理论和中国历史上约定俗成的原则,指出人类共同体应该分别命名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等阶段。

金炳镐的《试论马克思民族定义的产生及其影响》[12]一文,认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有关民族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其中包含民族的形成的基本条件和时间、民族形成的基本途径的一般规律。也从民族消亡的途径及其规律方面总结了民族这一现象的基本特征。

都永浩在《论民族概念》[13]中认为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并非是科学的概念。对于民族概念的真正理解应该是:“民族是在氏族、部落的基础上形成的。民族是历史上在共同地域及各种联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受其传统文化制约的有共同自我意识的人们共同体。”

这一时期对斯大林民族理论概念进行反思的还有华辛芝的《斯大林民族理论评析》[14]、孙青发的《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再认识》[15]、阮西湖的《关于民族概念的几个问题》[16]等,均从不同的角度对斯大林的民族概念进行了分析。

新世纪以来,对于民族概念的研究来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民族”概念成为民族概念的研究主流。2005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对民族概念进行了新的定义,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的作用。”[17]29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概念探索的最新成果,是合乎中国国情的民族定义,同时也掀开了民族概念讨论新的一页。

黄仲盈在《中国特色民族定义的演化》[18]一文中,回顾中国特色民族定义的演变过程,又对党中央的民族定义进行了阐释,认为与斯大林民族定义相比,中国特色的民族定义具有一定的开放系统性,我国对其具有话语权,针对当前国际形势,我们既要突出国家安全理念,又不能忽略宗教在民族工作与研究中的作用。

朱仪的《从“民族”概念重构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探索》[19]一文,认为2005年中国共产党对民族概念新的重构,使我们党在此领域有了话语权,这一全新的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中国化的缩影。这有利于对民族理论的深入研究,有利于丰富世界民族理论的研究内容,有利于提升对各种民族现象的认识。

民族概念研究除了对斯大林民族定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概念的研究外,一些学者从不同的学科角度也试着对民族概念进行学科阐释。代表作有马戎的《论中国的民族社会学研究》[20]、纳日碧力戈的《民族与民族概念辩证》[21]、杨庆镇的《民族的概念和定义》[22]等。

综上所述,学术界有关“民族”概念的探索经历了对斯大林“民族”概念的肯定、对斯大林民族概念的反思与再认识、积极构建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三个阶段,这是民族概念中国化的过程,也是中国掌握民族概念话语权的体现,对建设和谐的民族关系意义深远。

(三)民族概念与族群概念的辨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族学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族群”一词从西方引进。虽然“族群”跟“民族”不属于同一范畴,但对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研究对丰富民族学的理论内容、促进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定与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

潘蛟的《“族群”与民族概念的互补还是颠覆》[23]是对“族群、民族概念的互补还是颠覆”为题的讨论会的内容总结。与会学者分别从族群与民族:类型构建、概念辨析、理论商榷、识别与认同、文化与关系等方面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对族群和民族概念关系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何菊的《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反思》[24]认为由于国际学术的跨文化交流和新知识体系需要重建等原因,汉语的“民族”概念已经固化和内化了,不能与“族群”随意置换。汉语中民族概念始终体现国家历史文化的建构过程。

杨社平、郭亮、龚永辉的《民族与族群及其相关概念的分形解释》[25],运用分形理论来解释民族与种族等相关概念间的关系,认为民族是原始族群在阶级社会转换中生成的分形体,族群在民族历史范畴是族性演化连续统的分形元。

关于民族概念和族群概念的辨析,学者主要从概念背景、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族群概念中国化等方面对其进行研究。近些年主要的代表作还有徐杰舜的《论族群与民族》[26]、唐建兵、陈世庆的《“民族”与“族群”之辨》[27]等。

三、结语

综观三十年来民族概念研究的进展,我们不难看出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一巨大成果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反思。

首先,民族概念的内涵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以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中,特定的学科语境中所关注的民族概念有所不同。所以我们在具体的学科学习和研究中应当对民族内涵进行区分性理解。这样不仅可以丰富民族概念的内涵,还可以充分发挥各个学科服务于现实的功能。

其次,在民族概念的研究方法上,多数学者还是运用传统方法对所谓的“民族”概念进行阐释。现今研究需要我们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多视角的分析等来推动民族概念的进一步研究。

最后,关于“族群”和“民族”的讨论至今仍是热点。我们应该立足于中国发展的实际,不应该用英语世界中的“族群”来替代中国现实中的“族群”。同时我们也应当加强对民族概念与其相关的概念进行比较研究。

总之,民族概念的研究是民族理论研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的必要依据。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求真精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获得更为理性的认识。

参考文献:

[1]纳日碧力格.“民族”百年回眸[J].广西民族研究,2000(2).

[2]魏鸿鸣,张谋,马守正.建国五十年来关于民族概念的研究[J].黑龙江民族丛刊,1999(2).

[3]熊坤新,卓然木,巴吾东.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关于民族概念问题研究述评[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8(6).

[4]李振宏.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民族定义研究[J].民族研究,2009(5).

[5]耿直.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民族概念的研究综述[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1).

[6]高永久,秦伟江.“民族”概念的演变[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7]黄兴涛.清末现代“民族”概念形成小考[J].人文杂志,2011(4).

[8]斯大林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9]陈郊.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史》中一个基本问题的讨论[J].新建设,1954(5).

[10]徐伯容.关于“民族的产生”问题[J].新建设,1952(6).

[11]金天明,王庆仁.“民族”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及其使用问题[J].社会科学辑刊,1981(4).

[12]金炳镐.试论马克思民族定义的产生及其影响[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4(4).

[13]都永浩.论民族概念[J].北方民族,1990(1).

[14]华辛芝.斯大林民族理论评析[J].世界民族,1996(4).

[15]孙青发.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再认识[J].民族研究,1986(4).

[16]阮西湖.关于民族概念的几个问题[J].云南社会科学,1987(1).

[17]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5.

[18]黄仲盈.色民族定义的演化[J].广西民族研究,2006(4).

[19]朱仪.从“民族”概念重构谈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探索[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1(6).

[20]马戎.论中国的民族社会学研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5).

[21]纳日碧力戈.民族与民族概念辩证[J].民族研究,1990(5).

[22]杨庆镇.民族的概念和定义[J].民族研究,1990(6).

[23]潘蛟.“族群”与民族概念的互补还是颠覆[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

[24]何菊.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反思[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

民族学概念例3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3-0123-02

一、民族概念及其起源的双重错位分析

民族,作为中国自古以来固有的名词,在历史的演进过程中,其意义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根据费孝通教授的解释,“民族”一词有三个层面的意思,即政治层面上的中华民族统一体,文化层面上的组成中华民族统一体的中国各民族,以及各个民族内部各具特点的部分,现在称作各种“人”,如瑶族内部就有花篮、茶山、盘瑶等[1]。

在中国目前的研究中,关于民族概念存在着双重错位的现象:一是因其起源西欧,与中国的社会文化在空间上有错位;二是其作为近现代概念,与古代中国的社会文化有错位。这两种错位造成了对中国文化整体性的扭曲和分割[2]。笔者对此持有保留意见,并从下面两个方面对双重错位现象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民族”一词是中国古代文献固有的名词。中国古代“民”和“族”的概念及其“民族”观源远流长,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分类体系[3]。据《汉文“民族”一词考源》一文:1840年以前,中国古籍中用以表达“民族”概念的词语即有:族、族类、族种、种族、种众、种类、种姓、种人、氏族、部族、、部落、等等。①而秦汉以后的“氏族”、“部族”、“种族”、“宗族”、“国族”,“族民”、“部民”、“宗民”,乃至如今耳熟能详的“民族”,与先秦文献中的“族”、“种”、“类”、“姓”、“氏”、“宗”等都有明显的渊源关系。毫无疑问,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历史格局的演化过程,孕育了中国古典“民族”概念活性表达的系统[4]。可见,中国具有本土“民族”概念起源的传统。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表达“民族”概念的词语俯拾即是,但是“民族”一词却很少见。郝时远在《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一文中列举10例,来证明“民族”一词是中国古代文献中固有的名词。比如“民族”一词最早出现在《南齐书》中,在该书卷五十四《高逸传・顾欢传》中有“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的语句[5]。本文在此不便详细展开。然而结合叶舒宪先生所提出的四重证据法,根据考古工作者在1965年发现的西晋华芳墓的考古资料,“民族”一词渊源还可继续上推一段。华芳的墓志铭上“……夫人华氏,平原高唐人也。其民族繁茂,……”②的“民族”,实际上是指“华氏亲族”。华芳之墓造于永嘉元年,即公元307年。③以此为据,则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汉语传统至今已有一千七百多年[6]。

其次,现代民族概念并非是与古代中国社会文化相错位。相反,现代民族概念是古代中国社会文化与西方现代文明相互交流融合的结果。自古以来,日本深受中国文化影响,古汉语“民族”一词在传入日本之后,在近代日译西书中对应了西方所采用表示“民族”的概念,继而由日本传入中国之后,中国“民族”概念开始逐步采用西方的现代民族概念。新中国成立后,民族识别理论预设使用的是斯大林定义的民族概念,但是在实践中却对此做出了巨大的突破。因此,中国古代“民族”概念是在近代与西方文化相互交流过程中,被赋予了现代意义。

现代民族概念是从19世纪末才开始进入中国的。西方的“民族”概念,主要是为了迎合了当时西方社会一系列革命,如英国光荣革命、法国大革命等的需要。现代“民族”概念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建立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民族”逐渐融入“民主”、“公民权利”等概念,开始演变为一个政治化的概念。“民族”(nation)概念的演变集中反映了其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密切关系,这也奠定了现代“民族”(nation)概念的基础[7]。革命后的西方仍需要这个“民族”是因为在西欧语言中,国家state是一个冷酷的字眼。列宁在《国家和革命》将其定义为:“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8]这样的“国家”认同基础狭隘,难以唤起国民对其认同和为其献身的热忱,所以西欧各国不得不把一个与“出身地”和“血缘”有关的拉丁字“natio”提升成具有共同语言、地域、经济生活(统一关税)和共同文化含义的“民族(nation)”[9]。

相比之下,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民”和“族”连缀使用而产生的组合词汇“民族”出现的历史较早,但是“民”与“族”的结合使用却比较松散,其真实含义往往需要结合具体语境才能确定。有时,民族是指宗族,例如,《太白阴经》序言中有“倾宗社,灭民族”的语句[10]。有时,民族是指黎民百姓,例如,《忧赋》中有“上自太古,粤有民族”的语句[11]。有时,民族在华夷之辨的意义上使用,例如,《南齐书》中有“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的语句[12]。可见,“民族”一词在古代文献中既可指宗族之属,又可指华夷之辨。

因此笔者认为,“民族”一词的起源不能单纯地划归为西欧。“民族”概念的每一个基本源流都产生于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学术话语体系之中,都以自己的独特的理论和方法丰富着“民族”概念[13]。现代中国的“民族”概念主要是将西方的民族――国家概念和苏俄的民族概念与中国本土的民族概念相结合而产生的。前两者都对中国的“民族”概念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因而中国的“民族”概念是不同源流之间相互融合和交汇的结果。

二、“汉民族”体现出“民族”概念的模糊性

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提到的汉语“民族”概念大体可分为两个层次,其中第一个层次指的是“一体的中华民族”的民族共同体,而第二层次则是指构成中华民族的“多元的56个民族”的民族共同体。费孝通先生提出“民族”概念的“一体”与“多元”两个层次性观点,被学者叶江进一步深化为“中华民族人们共同体是一个由多民族(ethnic groups)共同构成的民族(nation),即文化层面的民族构成国家和政治层面的民族”[14]。

具体而言,汉语“民族”概念在第一层次(即外延较宽,内涵更深)上表现为“中华民族”这一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即费先生所说的“一体的民族”概念,也就是与国家相互关联,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在西语中称为“nation”;而汉语“民族”概念的第二层次(即外延较窄,内涵相对小一些)上表现为我国“56个民族”这一层次的人们共同体,即费先生所说的“多元的民族”概念,是与文化认同相关联的,在西语中称为“ethnic groups”[15]。因此,如果将西方民族概念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使得“民族”概念在中国有了一个相对清晰的认识;即:民族――nation――国家、政治;族(民族)――ethnic groups――文化。

在中国的文化中,“民族”作为专有名词,只出现在两种场合:一是用于“少数民族”;二是用于“中华民族”。然而,由于缺乏对中国本土民族概念传统的了解,忽略了中国实际,一些学者往往习惯于套用西方现代民族概念(nation),把用于描述国内各个民族(ethnic groups)的汉语“族”看成由若干相当于近代国家层面“统一特征”或“共同要素”构成的“同质体”的nation。他们模仿诸如德意志民族、大和民族等概念,用“汉民族”来代替“汉族”,这样“汉民族”一词的出现,无疑是将原本清晰的概念再度模糊化,使得“民族”的概念再次陷入争论的焦点。

“汉民族”一词,体现出了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模糊性,是在没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情况下,在“汉族”的基础上,人为地建构出来的一个概念,这一概念本身既无法准确传达出中国本土民族概念,同时也不利于中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三、“汉民族”暗含民族中心主义的色彩

“汉民族”的出现,很容易让人将“汉民族”与“中华民族”联系起来,并将两者概念加以并置,在国际交流中,就很容易使国外一些学者产生误解,即“中华民族”就是“大汉民族”,中国文化就是汉民族文化。这就严重扭曲了费孝通先生所提出的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概念,将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人为地割裂开来,强调“汉民族”,忽视各个少数民族的存在、发展以及为中国多元文化所做出的贡献。这种将“汉民族”与少数民族二元对立的做法,明显体现出民族中心主义的倾向。

因此,本文很是赞同张海洋教授所提到的一个方法,即“保守疗法”:叙述中国历史时,能用汉人的地方,免用汉族;叙述当前中国情况时,能用汉族的地方,免用“汉民族”。在当前的大环境下,中国需要的不是把汉族这个被对应出的概念提升为“民族”而是把“中华民族”这个“确确实实的民族统一体”用历史文化的内容加以充实[16]。

四、结束语

民族,是一个普世概念,但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当今民族概念的内涵常常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中国本土的民族概念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内涵。当代中国的民族理念是在与西方国家的nation和ethnic等概念相互交融的过程中,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为了使国内的民族研究更好地与世界进行学术交流,民族学界在引入西方先进理念的同时,应当注意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尽量避免因忽视传统文化理念而形成的褊狭概念,如文中提到的“汉民族”这一概念,这样才能更好地将国内的研究成果展现给世界,为人类民族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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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①韩康信.汉文“民族”一词考源.1985.

②晋太原晋阳王公故夫人平原华氏之铭.汉魏南北朝墓志选(通行本).

③北京西郊西晋王浚妻华芳墓清理简报.文物,1965(12).

参考文献:

〔1〕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1.

〔2〕〔9〕〔16〕张海洋.中国的多元文化与中国人的认同[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6.

〔3〕〔11〕郝时远.中文“民族”一词源流考辨[J].民族研究,2004(6).

〔4〕〔6〕龚永辉.中国本土民族概念的传统考略[J].民族研究,2011(6).

〔5〕邸永君.“民族”一词见于《南齐书》[J].民族研究,2004(3).

〔7〕〔12〕〔13〕高永久,等.民族概念的演变[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学版),2009(6).

民族学概念例4

关键词:民;族;民族;族群;

最近几年,我国一些民族学家和一些社会学家主张用“族群”来代替“民族”这一概念,关于这一提法,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现在,我粗浅地谈一谈“民族”和“族群”概念的起源、形成过程、学术讨论与应用,谈谈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其实,“民、族”这两个字在中国古代历史文献和文学著作中很早均有出现,但是它们与今天的“民族”概念相差甚远,确实有天壤之别。“民”在甲骨文中表示无知、未开化的意思;其本意是“奴隶”,泛指黎民百姓。随着奴隶制国家的发展,“奴隶”被引申为“受他人统治者的人群”的概念,后来泛指奴隶、贫民百姓、人、民众等概念。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提到“民”字的语句很多。 “族“字最早出现于商代的甲骨文中。《说文解字》解释:“族”,失锋也,束之族也,众矢之所集,又聚也”。从该字的形成意义上来分析,左面为一面旗帜,右为箭头,古时它指的是以“家族、氏族为单位的军事组织”,又因其有“聚”的意思,引申为住在一起的人群。“民”和“族”和在一块连用的也有,但与今天的“民族”含义相差甚远,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关于“民族”概念的讨论,并不是最近几年才展开的。1913年,斯大林以民族的四个特征为“民族”下了定义。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有关“民族”开展过五次不同规模的讨论,特别是杨坤、牙含章等著名学者关于民族的辨义争议很大。斯大林给“民族”下的定义,在我国建国以后使用最为广泛、最为流行、最为权威,而且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我们把他给民族下的定义奉为“圣经”。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等政治理论家在他们的著作中多次使用“民族”这一词语,但他们当中并没有人给“民族”下一个具体的定义,所以学术界一直沿用斯大林的这一“民族”概念。对于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在我国也沿用了好长一段时间,一般资料都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主。20世纪九十年代国内学术界对这一定义的评论也是褒贬不一。1990年,都永浩发表了《论民族概要》一文, 1992年陈克进发表了《关于民族定义的新思考》,纳日碧力戈发表了《民族与民族概念再辩证》 一文,等文章对都斯大林的民族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目前国内对于民族的定义统一采用吴仕民主编的《民族理论概论新编》中对民族所下的定义:“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些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这一概念被称为民族的六要素。总之 ,构成民族六要素的这一“民族”概念理论,是立足于现实,着眼于实用,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的民族理论。这一概念较为科学和权威,得到了国内人民的认可,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解决了有关民族定义的好多争议。

当“族群”的概念还没有弄清楚时,目前我国的一些学者主张用“族群”概念来代替“民族”概念。一些“海归派”教授,特别是从美国回来的部分教授们有着强烈的愿望。他们觉得过分地强调“少数民族”的民族属性,甚至有些民族有一种养尊处优的感觉,全国各民族应该使用同一个民族政策,取消少数民族的地区优惠政策,用“族群”来代替“民族”的概念等等一些较为敏感的提法。甚至一些人以美国为例,他们的理由是美国也有好几十个民族,而且还有种族差异,都没有搞什么特殊的民族优惠政策,而我们这样做从某些方面培养了一些“高贵民族”,制造了民族阶层,这样就会出现一些民族之间的不团结甚至纠纷,各民族应该一律平等 。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主张用“族群”来代替“民族”,原因有以下几点:1、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一向是积淀深厚,中间并无间隔和断代,而是一脉相承,绵延五千年,源远流长。有着很明显的民族烙印和民族特征。而且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有着极强的同化作用,我们应该有自己本质的东西,不要像追星族一样在学术领域里盲目追随西方国家的一切而迷失自我。2、“民族”一词在我国已经生根发芽,并且在各个领域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不管它表示政治概念还是文化概念,都已经被我国民众所接受。要做变动和更改,就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和困难。3、如果用“族群”来代替“民族”,在某种程度上就会造成民族歧视,比如说“少数族群”可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事端,谁愿意说我是“少数族群”,这不是有侮辱人格之嫌吗?4、无论是“民族”也好,还是“族群”也好只不过是对我国人民群体身份的界定和认可,是一个名词的概念问题而已,已经定义了的东西,有何必争高争低况且也没有什么真正地现实意义。当然,关于“民族”和“族群”的热烈讨论,为我们学术界注入了一股新鲜的春风。各位学者的热烈讨论和争执、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出现了良好的学术氛围。大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一股难得的学术浪潮。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是有各民族学者们共同努力和创造出来的学术上的讨论是在正常不过了,但是这一种提法是不可取的。

参考文献:

民族学概念例5

一、近代国家民族学说影响下的民族概念

这一时期以鸦片战争之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为界限。这一时期,我国民族定义的现实背景是西方列强的入侵激起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时代渴望是救亡图存。

(一)民族国家学说的特点

民族国家理论是从地域、文化、人民和政府之间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假设出发进行研究民族概念的学说,它在关于建国和征募忠实臣民的政治演说中获得极大发展的。在政治演说中,政治领袖们用民族国家学说把他们的追随者团结在同一面旗帜或其他国家象征的词汇下,进行政党活动。在这个学说下,民族概念是在政治和教育中被用来把普通人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和忠诚。

(二)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的时代背景

面对西方列强的侵入,如何凝聚本土力量共同抗拒侵略,成了时代主题。民族国家理论以其强调本土存在权益的特点,成为民众反抗侵略的思想武器,受到国内有识之士的重视。

(三)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的际遇

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经历了宣传、理解、践行、吸收的四个过程。

宣传、理解阶段:最初民族概念是被作为政治动员口号来使用的,如1901年,梁启超在其文章《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就大量运用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帝国主义”等词;1903年,梁启超在分析了在资本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特点时说:“今日民族帝国主义者与古代帝国主义迥异,……彼则由于一人之雄心;而此则由于民族之涨力!”并指出:“知他人以帝国主义来侵之可畏,而速养成我所固有之民族主义以抵制之。”

践行、吸收阶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面对需要动员各民族反抗列强侵略的局面,开始扩充民族概念,宣传“五族共和”。他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族—是日民族之统一。”并认为这五“族”对共同的政治统一体都有贡献。后来在民族数目上,孙中山作了补充:“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应该把我们中国的所有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特点的总结

强调共同的民族意识在反抗西方列强侵略中的作用与民族国家学说的中国化历程,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

在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过程中,我们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要想击退帝国主义者并作为与欧洲人平等的主体加入近代世界,那我们国家就得去发展一种国家意识的民族观念,以此凝聚中国民众的精神。并且,由于这一时期,西方列强对我国的入侵,波及了我国范围内的各民族,各民族都被激发了反抗意识。但又由于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和西方民族国家主义下的单一成分民族国家有所不同,不能宣传某个民族的国家主义精神,所以,创造性地强调能够表达我们国家各民族共同境遇的中华民族观念就显得十分必要。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对民族的相关论述,具有整体背景的政治特性。

二、建国后,斯大林民族理论影响下的民族概念

这一时期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末期。这一时期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对我国影响很大,是国家认可的标准概念界定。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特点

斯大林认为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了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个理论,就理论脉络来说,继承了马克思的唯物主史观,在物质层面思考问题,有利于团结民众进行斗争;就特定情况来说,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具有明显的针对性。[1]这种针对性是在针对民族定义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中形成的。第二国际在伦敦代表大会上曾明确宣布:“一切民族有完全的自决权”。但是,后来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提出了机会主义的主张:认为民族是与地域无关的文化共同体,所以不主张民族自决权和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只主张文化上的自治,不利于团结广大受压迫民众进行反抗。在这些机会主义民族路线的影响下,很多革命群众对革命事业悲观失望,对共同力量产生了怀疑,使俄国社会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面临瓦解的严重状态,正如斯大林所说:过去大家不分民族共同奋斗为光明未来,现在变成了“分手四散,回到民族的院落里去”。在这种形势下,党内机会主义又嚣张起来,在非俄罗斯民族的社会人中间,“民族主义的动摇思想”日益发展,“以至达到破坏党纲的地步”。针对上述情况,斯大林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精神,从共同地域,经济生活,心理素质,共同语言四个角度,定义了革命路线。这个定义,对于号召前苏联各民族群众进行革命具有很强的宣传作用。

(二)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概念的时代背景

这一时期,我国的时代背景是:一方面新中国已经成立,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国家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处于探索当中。

(三)斯大林民族概念在我国的现实际遇

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国家的民族概念直接借鉴了斯大林的民族界说,进行民族识别。同时在民族识别过程中,我们围绕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展开了讨论,对斯大林的理论进行了发展。

在实际运用中,斯大林民族定义逐渐显露出了它的缺陷:如一是定义的时间针对性,斯大林民族定义中,“民族”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所形成的人们共同体,但是,在我国的事实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资本主义并没有成为一种完全成型的生产方式,更多的是处于封建主义的历史阶段。因此,如果直接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国就无“民族”可言。二是定义的绝对化。斯大林提出民族特征四个因素缺一不可,按其说法,我国诸多民族都不具备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等条件,因此,都不能称之为“民族”。所以,这就决定了民族定义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必须进行中国化探索。在探索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在参照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了现实的因素和各民族的意愿,如历史、文化、宗教、族源、民族意识、民族心理认同等,结合国情的灵活运用。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学说的总结

这一时期,我们继承了斯大林民族定义背后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唯物史观的民众情怀,根据自己的国情,对斯大林的民族概念进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探索性认识,使之成为一种能够更加凝聚民族力量进行国家建设的意识认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时代针对性,如何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内涵认识新情况,推进本土建设等工作,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新课题。

三、西方人类学理论对我国民族概念的影响

这一时期是指90年代后,中国民族学与西方文化人类学的对话时期。这一时期,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集中体现了两种学术传统的对立。

(一)西方人类学理论视角下的族群理论的源流

族群概念,早期人类学被专用于相对现代文明的小型社会研究。[2]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人类学主要被专用于文献编辑和世界各人群间文化差异的解释,为了记录最远距离的文化差异,人类学家们便把他们的注意力倾注在与他们自己区别最大的人群上——这些群体生活在小型的、孤立的社会中,它们即使受诸如国家之类较大型的政治机构的支配,那也只是间接的。在人类学研究的这个阶段,人们假定每个群体或部落都有它自己的文化,而且群体和文化之间有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但随着接触的深入,何为文化,则成为一个问题。原始主义者认为族群认同根源于对祖先的依恋,以及祖传的传统仍在大众的记忆中和某个群体的文化生活中延续:而工具主义者则坚持认为,族群认同是被领袖们有意识地加以操纵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诱使他们的追随者忠诚于他们并增强他们自己的权力。面对争执,最终主观与客观、思想感情与政治权力、设想与现实之间的对话关系成为人们探讨族群认同意识的焦点。

(二)我国接受族群概念的时代背景

整体背景是改革开放成为时代主题。学术交流的具体环境是大量留学人员的回归,带来了西方学界的分析概念——族群。

(三)族群理论在我国的现实际遇——族群与民族的概念之争

随着西方人类学在在中国的传播,围绕族群与民族概念的区别,国内学者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支持族群概念者认为可以用族群概念取代民族概念;反对者认为族群概念来自西方文化背景,族群概念的强文化性,无法取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比如政治属性[3]。

(四)对我国民族族群概念之争发展趋势的一点认识

纵观我国民族概念形成的过程,现实和理想是在不断的交织过程中互相推动前行的。在民族国家学说影响下的我国民族概念,吸收了民族观念对于凝聚国家理想的因素,扬弃了单一民族成分建国的形式。斯大林民族概念影响时期,我们吸收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原则,针对自己本国的国情,发展了马克思和主义民族理论的具体内容、促进了国家建设。今天,在与西方人类学的对话过程中,如何融合族群概念,使之成为对中国现实发展有益的内涵成为值得拭目以待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民族学概念例6

一、近代国家民族学说影响下的民族概念

这一时期以鸦片战争之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为界限。这一时期,我国民族定义的现实背景是西方列强的入侵激起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时代渴望是救亡图存。

(一)民族国家学说的特点

民族国家理论是从地域、文化、人民和政府之间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假设出发进行研究民族概念的学说,它在关于建国和征募忠实臣民的政治演说中获得极大发展的。在政治演说中,政治领袖们用民族国家学说把他们的追随者团结在同一面旗帜或其他国家象征的词汇下,进行政党活动。在这个学说下,民族概念是在政治和教育中被用来把普通人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和忠诚。

(二)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的时代背景

面对西方列强的侵入,如何凝聚本土力量共同抗拒侵略,成了时代主题。民族国家理论以其强调本土存在权益的特点,成为民众反抗侵略的思想武器,受到国内有识之士的重视。

(三)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的际遇

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经历了宣传、理解、践行、吸收的四个过程。

宣传、理解阶段:最初民族概念是被作为政治动员口号来使用的,如1901年,梁启超在其文章《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就大量运用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帝国主义”等词;1903年,梁启超在分析了在资本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特点时说:“今日民族帝国主义者与古代帝国主义迥异,……彼则由于一人之雄心;而此则由于民族之涨力!”并指出:“知他人以帝国主义来侵之可畏,而速养成我所固有之民族主义以抵制之。”

践行、吸收阶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面对需要动员各民族反抗列强侵略的局面,开始扩充民族概念,宣传“五族共和”。他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族—是日民族之统一。”并认为这五“族”对共同的政治统一体都有贡献。后来在民族数目上,孙中山作了补充:“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应该把我们中国的所有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特点的总结

强调共同的民族意识在反抗西方列强侵略中的作用与民族国家学说的中国化历程,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

在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过程中,我们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要想击退帝国主义者并作为与欧洲人平等的主体加入近代世界,那我们国家就得去发展一种国家意识的民族观念,以此凝聚中国民众的精神。并且,由于这一时期,西方列强对我国的入侵,波及了我国范围内的各民族,各民族都被激发了反抗意识。但又由于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和西方民族国家主义下的单一成分民族国家有所不同,不能宣传某个民族的国家主义精神,所以,创造性地强调能够表达我们国家各民族共同境遇的中华民族观念就显得十分必要。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对民族的相关论述,具有整体背景的政治特性。

二、建国后,斯大林民族理论影响下的民族概念

这一时期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末期。这一时期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对我国影响很大,是国家认可的标准概念界定。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特点

斯大林认为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了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个理论,就理论脉络来说,继承了马克思的唯物主史观,在物质层面思考问题,有利于团结民众进行斗争;就特定情况来说,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具有明显的针对性。[1]这种针对性是在针对民族定义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中形成的。第二国际在伦敦代表大会上曾明确宣布:“一切民族有完全的自决权”。但是,后来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提出了机会主义的主张:认为民族是与地域无关的文化共同体,所以不主张民族自决权和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只主张文化上的自治,不利于团结广大受压迫民众进行反抗。在这些机会主义民族路线的影响下,很多革命群众对革命事业悲观失望,对共同力量产生了怀疑,使俄国社会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面临瓦解的严重状态,正如斯大林所说:过去大家不分民族共同奋斗为光明未来,现在变成了“分手四散,回到民族的院落里去”。在这种形势下,党内机会主义又嚣张起来,在非俄罗斯民族的社会人中间,“民族主义的动摇思想”日益发展,“以至达到破坏党纲的地步”。针对上述情况,斯大林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精神,从共同地域,经济生活,心理素质,共同语言四个角度,定义了革命路线。这个定义,对于号召前苏联各民族群众进行革命具有很强的宣传作用。

(二)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概念的时代背景

这一时期,我国的时代背景是:一方面新中国已经成立,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国家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处于探索当中。

(三)斯大林民族概念在我国的现实际遇

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国家的民族概念直接借鉴了斯大林的民族界说,进行民族识别。同时在民族识别过程中,我们围绕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展开了讨论,对斯大林的理论进行了发展。

在实际运用中,斯大林民族定义逐渐显露出了它的缺陷:如一是定义的时间针对性,斯大林民族定义中,“民族”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所形成的人们共同体,但是,在我国的事实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资本主义并没有成为一种完全成型的生产方式,更多的是处于封建主义的历史阶段。因此,如果直接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国就无“民族”可言。二是定义的绝对化。斯大林提出民族特征四个因素缺一不可,按其说法,我国诸多民族都不具备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等条件,因此,都不能称之为“民族”。所以,这就决定了民族定义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必须进行中国化探索。在探索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在参照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了现实的因素和各民族的意愿,如历史、文化、宗教、族源、民族意识、民族心理认同等,结合国情的灵活运用。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学说的总结

这一时期,我们继承了斯大林民族定义背后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唯物史观的民众情怀,根据自己的国情,对斯大林的民族概念进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探索性认识,使之成为一种能够更加凝聚民族力量进行国家建设的意识认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时代针对性,如何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内涵认识新情况,推进本土建设等工作,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新课题。

三、西方人类学理论对我国民族概念的影响

这一时期是指90年代后,中国民族学与西方文化人类学的对话时期。这一时期,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集中体现了两种学术传统的对立。

(一)西方人类学理论视角下的族群理论的源流

族群概念,早期人类学被专用于相对现代文明的小型社会研究。[2]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人类学主要被专用于文献编辑和世界各人群间文化差异的解释,为了记录最远距离的文化差异,人类学家们便把他们的注意力倾注在与他们自己区别最大的人群上——这些群体生活在小型的、孤立的社会中,它们即使受诸如国家之类较大型的政治机构的支配,那也只是间接的。在人类学研究的这个阶段,人们假定每个群体或部落都有它自己的文化,而且群体和文化之间有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但随着接触的深入,何为文化,则成为一个问题。原始主义者认为族群认同根源于对祖先的依恋,以及祖传的传统仍在大众的记忆中和某个群体的文化生活中延续:而工具主义者则坚持认为,族群认同是被领袖们有意识地加以操纵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诱使他们的追随者忠诚于他们并增强他们自己的权力。面对争执,最终主观与客观、思想感情与政治权力、设想与现实之间的对话关系成为人们探讨族群认同意识的焦点。

(二)我国接受族群概念的时代背景

整体背景是改革开放成为时代主题。学术交流的具体环境是大量留学人员的回归,带来了西方学界的分析概念——族群。

(三)族群理论在我国的现实际遇——族群与民族的概念之争

随着西方人类学在在中国的传播,围绕族群与民族概念的区别,国内学者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支持族群概念者认为可以用族群概念取代民族概念;反对者认为族群概念来自西方文化背景,族群概念的强文化性,无法取代中国的民族概念,比如政治属性[3]。

(四)对我国民族族群概念之争发展趋势的一点认识

纵观我国民族概念形成的过程,现实和理想是在不断的交织过程中互相推动前行的。在民族国家学说影响下的我国民族概念,吸收了民族观念对于凝聚国家理想的因素,扬弃了单一民族成分建国的形式。斯大林民族概念影响时期,我们吸收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原则,针对自己本国的国情,发展了马克思和主义民族理论的具体内容、促进了国家建设。今天,在与西方人类学的对话过程中,如何融合族群概念,使之成为对中国现实发展有益的内涵成为值得拭目以待的重大问题。

参考文献:

民族学概念例7

(一)民族国家学说的特点

民族国家理论是从地域、文化、人民和政府之间具有客观一致性的假设出发进行研究民族概念的学说,它在关于建国和征募忠实臣民的政治演说中获得极大发展的。在政治演说中,政治领袖们用民族国家学说把他们的追随者团结在同一面旗帜或其他国家象征的词汇下,进行政党活动。在这个学说下,民族概念是在政治和教育中被用来把普通人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和忠诚。

(二)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的时代背景

面对西方列强的侵入,如何凝聚本土力量共同抗拒侵略,成了时代主题。民族国家理论以其强调本土存在权益的特点,成为民众反抗侵略的思想武器,受到国内有识之士的重视。

(三)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的际遇

民族国家学说在我国经历了宣传、理解、践行、吸收的四个过程。

宣传、理解阶段:最初民族概念是被作为政治动员口号来使用的,如1901年,梁启超在其文章《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就大量运用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帝国主义”等词;1903年,梁启超在分析了在资本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特点时说:“今日民族帝国主义者与古代帝国主义迥异,……彼则由于一人之雄心;而此则由于民族之涨力!”并指出:“知他人以帝国主义来侵之可畏,而速养成我所固有之民族主义以抵制之。”

践行、吸收阶段:辛亥革命后,孙中山面对需要动员各民族反抗列强侵略的局面,开始扩充民族概念,宣传“五族共和”。他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族—是日民族之统一。”并认为这五“族”对共同的政治统一体都有贡献。后来在民族数目上,孙中山作了补充:“我们国内何止五族呢?应该把我们中国的所有民族融成一个中华民族。”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民族国家学说特点的总结

强调共同的民族意识在反抗西方列强侵略中的作用与民族国家学说的中国化历程,是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

在反抗西方列强的侵略过程中,我们形成了这样的共识,要想击退帝国主义者并作为与欧洲人平等的主体加入近代世界,那我们国家就得去发展一种国家意识的民族观念,以此凝聚中国民众的精神。并且,由于这一时期,西方列强对我国的入侵,波及了我国范围内的各民族,各民族都被激发了反抗意识。但又由于我们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和西方民族国家主义下的单一成分民族国家有所不同,不能宣传某个民族的国家主义精神,所以,创造性地强调能够表达我们国家各民族共同境遇的中华民族观念就显得十分必要。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对民族的相关论述,具有整体背景的政治特性。

二、建国后,斯大林民族理论影响下的民族概念

这一时期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70年代末期。这一时期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对我国影响很大,是国家认可的标准概念界定。

(一)斯大林民族概念的特点

斯大林认为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了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个理论,就理论脉络来说,继承了马克思的唯物主史观,在物质层面思考问题,有利于团结民众进行斗争;就特定情况来说,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具有明显的针对性。这种针对性是在针对民族定义的机会主义路线的斗争中形成的。第二国际在伦敦代表大会上曾明确宣布:“一切民族有完全的自决权”。但是,后来欧洲许多国家的社会在民族和殖民地问题上提出了机会主义的主张:认为民族是与地域无关的文化共同体,所以不主张民族自决权和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而只主张文化上的自治,不利于团结广大受压迫民众进行反抗。在这些机会主义民族路线的影响下,很多革命群众对革命事业悲观失望,对共同力量产生了怀疑,使俄国社会处于思想混乱和组织面临瓦解的严重状态,正如斯大林所说:过去大家不分民族共同奋斗为光明未来,现在变成了“分手四散,回到民族的院落里去”。在这种形势下,党内机会主义又嚣张起来,在非俄罗斯民族的社会人中间,“民族主义的动摇思想”日益发展,“以至达到破坏党纲的地步”。针对上述情况,斯大林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精神,从共同地域,经济生活,心理素质,共同语言四个角度,定义了革命路线。这个定义,对于号召前苏联各民族群众进行革命具有很强的宣传作用。

(二)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概念的时代背景

这一时期,我国的时代背景是:一方面新中国已经成立,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国家很多具体问题的解决处于探索当中。

(三)斯大林民族概念在我国的现实际遇

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国家的民族概念直接借鉴了斯大林的民族界说,进行民族识别。同时在民族识别过程中,我们围绕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展开了讨论,对斯大林的理论进行了发展。

在实际运用中,斯大林民族定义逐渐显露出了它的缺陷:如一是定义的时间针对性,斯大林民族定义中,“民族”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阶段所形成的人们共同体,但是,在我国的事实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前,资本主义并没有成为一种完全成型的生产方式,更多的是处于封建主义的历史阶段。因此,如果直接套用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国就无“民族”可言。二是定义的绝对化。斯大林提出民族特征四个因素缺一不可,按其说法,我国诸多民族都不具备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等条件,因此,都不能称之为“民族”。所以,这就决定了民族定义在民族识别过程中必须进行中国化探索。在探索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在参照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基础上,更多地考虑了现实的因素和各民族的意愿,如历史、文化、宗教、族源、民族意识、民族心理认同等,结合国情的灵活运用。

(四)对这一时期我国接受斯大林民族学说的总结

这一时期,我们继承了斯大林民族定义背后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唯物史观的民众情怀,根据自己的国情,对斯大林的民族概念进行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探索性认识,使之成为一种能够更加凝聚民族力量进行国家建设的意识认同。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如何正确对待斯大林民族定义的时代针对性,如何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内涵认识新情况,推进本土建设等工作,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新课题。

三、西方人类学理论对我国民族概念的影响

这一时期是指90年代后,中国民族学与西方文化人类学的对话时期。这一时期,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集中体现了两种学术传统的对立。

(一)西方人类学理论视角下的族群理论的源流

族群概念,早期人类学被专用于相对现代文明的小型社会研究。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人类学主要被专用于文献编辑和世界各人群间文化差异的解释,为了记录最远距离的文化差异,人类学家们便把他们的注意力倾注在与他们自己区别最大的人群上——这些群体生活在小型的、孤立的社会中,它们即使受诸如国家之类较大型的政治机构的支配,那也只是间接的。在人类学研究的这个阶段,人们假定每个群体或部落都有它自己的文化,而且群体和文化之间有种一一对应的关系。但随着接触的深入,何为文化,则成为一个问题。原始主义者认为族群认同根源于对祖先的依恋,以及祖传的传统仍在大众的记忆中和某个群体的文化生活中延续:而工具主义者则坚持认为,族群认同是被领袖们有意识地加以操纵的,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诱使他们的追随者忠诚于他们并增强他们自己的权力。面对争执,最终主观与客观、思想感情与政治权力、设想与现实之间的对话关系成为人们探讨族群认同意识的焦点。

(二)我国接受族群概念的时代背景

整体背景是改革开放成为时代主题。学术交流的具体环境是大量留学人员的回归,带来了西方学界的分析概念——族群。

(三)族群理论在我国的现实际遇——族群与民族的概念之争

民族学概念例8

哈贝马斯认为,民族概念的起源来自非政治因素,“民族首先是一些有着相同的起源的共同体,他们定居在一定的地域,并构成邻里关系;文化上拥有共同的语言,风俗和习惯,但他们在政治上还没有达到一体化的地步,也没有出现类似于国家的组织形式”。换言之,民族和宗教、教派一样是人类历史中的“源始力量”,他们是“肉体意义上的血缘关系”和“其他意义上共同的文化遗产”。但随着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法国大革命以及主体性哲学所开创的现代意识的产生,③民族的概念也逐渐由前政治的基于血缘一文化的共同体向政治一法律共同体演变。哈贝马斯认为,民族概念的演变主要经历了以下过程:

1 从人种民族到人民民族。民族在最初的形成过程中是建立在种族的基础之上的,由于源始的出生和生活状态的共同性而产生了血缘、地缘、语言、习俗、命运的共同性,“那些拥有相同出生的人把他们的‘我们一意识’(Wir-Bewusstsein)建立在想象的血缘关系和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并把自己看作是同一共同体成员,以此来划定与周围世界的界限;这种‘我们一意识’应当说同时构成了人种共同体和民族共同体的核心内容”。民族就是在人种共同体的基础上的扩展,是基于复杂亲属关系的“庞大的家庭”。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之间交往的深入,超越种族限制的人民民族在“从地域上通过栖居和相邻而居而整合,在文化上通过语言、习俗传统的共同性而整合,但还没有在政治上通过一种国家形式而整合”。而语言在人民民族的形成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共同的语言是人民民族存在的基础和标识。雅可布・格林认为,“一个民族就是由说同一种语言的人组成的集体”。⑥有了共同的语言,就可以书写自己民族的历史,通过民族的历史唤起民族的情感,激发自觉的民族意识,于是“在那些一直都是陌生人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新型的团结关系”。

2 从“贵族民族”到“大众民族”。无论是基于亲属关系的种族还是基于语言基础的人民,民族概念都是人为强加的结果,它从开始处就是为“区分自我与他者之间的界限”。民族在古代的封建等级制度下,无论是靠契约的规则还是靠君主的特权,总有一小部分人占据了民族的领导者和支配者的地位,而人民大众作为平民则被排除在民族的事务之外,由此形成“贵族民族”的民族内涵。哈贝马斯认为,“自18世纪晚期,由知识分子所推动的民族意识转变,为‘贵族民族’到‘人民民族’的转变创造了前提条件”。知识分子用“想象的共同体”来倡导新的民族集体认同,虽然舒尔策认为这种集体认同的民族概念“在相当长的时间只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中,而不是在现实中”,但人民大众参与民族事务和作为民族平等一员的政治意识却在逐渐加强,从而为民族国家意识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大众民族”意识突出了民族的特征,民族概念正由前政治的概念向政治的概念发展和延伸。

3 从民族精神的民族到国家公民的民族。民族概念经历了由谱系的民族概念到政治的民族概念的发展过程。安德鲁・海伍德从谱系概念的角度认为民族是一个文化实体,而马克斯・韦伯则认为“民族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概念,尽管民族与国家不尽相同,但只有与国家联系起来才能界定”。哈贝马斯认为,“不同民族的兴起和消失,都是在文化流变的过程之中进行的”。也就是说,前政治的文化生活方式或想象的共同性是民族精神的来源,并成为了维系民族联合的核心价值。但随着民族共同体对内对外作用的发挥,尤其是民族以国家的形式出现以后,由政治一法律概念基础上的公民构成了民族的主导力量。18世纪末的古典观点甚至认为,“所谓‘民族’,就是国民,他们通过制定一部民族的宪法而把自己联合起来”。德国历史学家迈内克(F・Meinecke)也认为,民族精神的民族表现为操同一种语言和拥有共同祖先的人们的集合,国家公民的民族表现为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的有共同法律和官方语言以及宗教的人口。国家公民的民族概念也是人为建构的结果,它与民族精神的民族概念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在法律基础上的自由平等的公民资格的组织形式,强调以政治参与为基础的公民团结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政治认同,不强调民族成员身份中的源始性文化历史关系。哈贝马斯认为,国家公民的民族更代表了当代的社会发展方向,“贯彻了人权和民主的民族国家框架超越了部族和方言”的政治民族的概念改变着原来的狭隘状态,使社会出现新的一体化形式。

二、哈贝马斯的“民族国家”概念

哈贝马斯认为,“三十年战争”和《威斯特法伦和约》是现代性政治话语的发端。“三十年战争”的结束带来了一个现代民族国家体系;《威斯特法伦和约》的签定是一个标志性事件,自此神权让位于,欧洲开始了由民族国家的原则发挥政治决定作用的新时代。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Giddens)在《民族一国家与暴力》一书中认为,欧洲“三十年战争”是以暴力的形式开创了近代民族国家的生成;古典的民族国家、殖民化的民族国家、后殖民的民族国家、现代化的民族国家,都是在战争与暴力的环境下形成的。奥尔森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也指出:“大约在过去的三百三十年,近代世界政治基本特征的发展至少经历了四个重大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三十年战争(1816―1846),使新的国际体系在分娩的阵痛中诞生,民族国家开始占主导地位。”他还认为,民族和国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族是个历史的概念”,而“国家是政治单位”,“社会科学家们总是用民族国家一词,以便表明在一个集权的中央政府对人民实行了长期的政治统治之后,文化与政治二者之间可能逐渐融合”;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在民族国家发展史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美国代表着多民族融合的民族主义,而法国则是单一的民族主义”。哈贝马斯认为,在16、17世纪,英国革命建立了可以确认的第一个民族国家;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使民族国家在欧洲盛行开来;19世纪,德国与意大利等“迟到的民族”将民族国家推向颠峰;20世纪以来,两次世界大战导致一大批后殖民民族国家的出现,苏联以及东南欧地区或多或少采用“暴力分离的方式”建立起独立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正作为一种政治模式席卷全球。据此,哈贝马斯把民族国家大致分为以下五种类型:(1)从国家到民族,如法国、英国等;(2)从民族到国家,以德国和意大利为代表;(3)后殖民的民族国家,主要是通过殖民统治的战争取得独立的国家;(4)后集权主义的民族国家,以苏联为代表;(5)前现代的民族国家,即还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现代化的国家,以中国为典型代表。

哈贝马斯对民族国家的考察显然不是从单纯的文化共同体意义上进行的,他强调的是以政治事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国家,他的民族国家也就是建立在政治话语和法律共识基础上由公民组成的民族国家。他对民族国家的考察是为了进一步说明他对民族概念的理解强调政治语境,而批判单纯从“历史命运共同体”的文化语境来理解民族概念。他认为民族国家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就:一是民族国家从两个层面同时解决了个人的团结问题。“民族国家的成就在于,它同时解决了这样两个问题:即在一个新的合法化形态(1egitimationsmodus)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更加抽象的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soziale Integration)。”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上,民族国家为现代政治权利提供了制度框架,让个体树立起了作为公民的政治认同,这种政治意义上的“民主参与和公民资格,创造了一种新的法律团结的基础,同时也为国家找到了世俗化的合法化源泉”。④在社会的层面上,民族国家树立起了人们共同的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认同进一步加强了个体之间的向心力,促进了个体的团结。二是民族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公民资格和人民。公民资格首先是政治法律方面的内容,是在法律共同体语境之下的成员资格和权利;公民资格也具有文化方面的内容,是在文化共同体语境下的民族归属感。人民就是作为个人和作为国家公民所具有的权利,即“公民的政治自由权”。

三、“交往行为理论”语境下的“民族”概念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kommurmikatives Handeln)概念所涉及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以外的)手段,建立起一种人际关系。行为者通过行为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④换言之,交往行为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互为主体的,交往行为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达成相互理解的行为。个人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凸显出来,“自我”的核心意义是其主体间性,也就是与他人的社会关联,只有在这种社会关联中“自我”才可能作为个体而存在。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我”这个主体代词只有在其他人称代词关系网络中才能成立,离开这个关系网络,“我”便会毫无意义。哈贝马斯说:“我们必须还‘自我’以主体间性的意义。任何人都不可能单独地自由存在;没有与他人的关联,任何人都不可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甚至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没有人能成为仅属于自身的主体。现代性的范畴内涵只有在主体间性的标志下才能被解读。”哈贝马斯正是以主体间性为基础建构了交往行为理论,说明了在交往行为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互为主体的,他人是相互信赖的平等主体,通过主体间的沟通达成共识。

哈贝马斯认为民族具有两面性。一面是普遍主义的民族概念,即把民族看作是法律共同体;一面是特殊主义的民族概念,即把民族看成是历史命运共同体。“民族国家概念包含着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之间的紧张,即平等主义的法律共同体与历史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紧张”。对于这两个民族概念,哈贝马斯强调的是前者而对后者持批评态度,并主张在重构的基础上发展一种“世界主义”的民族概念。也就是说,正是在交往行为理论的语境之下,哈贝马斯强调的是民族概念的政治性话语。如果把民族的合法基础建立在血缘共同体的语境之下,那么民族国家就会受制于血缘和共同的历史命运的限定,从而摒弃人们的交往关系以及以交往关系为基础的共同意识的形成和扩展。特殊主义的民族概念容易导致狭隘的民族主义,而狭隘的民族主义就会遮蔽交往行为过程中的民族包容性,从而产生狭隘的民族自决意识以致发展成民族沙文主义,表现在民族关系上要么使用武力对外进行扩张侵略,要么闭关锁国,由此产生或盲目自大或极度自卑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民族秉性。而以此为基础建构的民族必将长期处于潜在的战争状态。如果从人种中心论的角度来理解长期处于潜在战争状态的民族,那么民族两面性的紧张关系将是十分危险的。

哈贝马斯认为,“由公民组成的民族是民族国家民主合法化的源泉”。建立在交往关系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上的民族概念,可以优先从交往基础上的“世界主义”来理解公民组成的民族,从而克服狭隘的人种中心论。公民在交往关系中形成的政治的法律的共同意识,成为了人们理解自我和集体的概念;公民的政治自由权利也就在法律共同体的语境之下得以实现,并以公民自己的自由权利为意愿组织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国家。“民主法治国家就其理念而言,是根据民众自己的意愿和自由意志确立的合法秩序。”这种具有自我意识的公民组成的民族,是政治法律形成和变革的动力,是共和体制建立的基础和活力;同时,这种意义上的民族观念可以填补传统民族观念上缺少政治变革的空白,成为能“打动人心”和“激发热情”的政治力量。“它使一国领土范围内的居民有了一种通过政治和法律而表现出来的新型归属感。”

民族学概念例9

1 问题提出

目前,对大学生人际关系的研究比较多。人们对大学生人际关系研究的重视不仅表现出大学生群体的重要性,还反映出大学生人际关系在所有社会关系中的重要性。研究发现,目前大学生心理障碍的主要表现是人际交往的障碍,产生的焦虑也主要是人际关系焦虑。民族院校大学生的人际关系除了一般论述的关系外,还增加了民族关系,而这一关系融入到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之中。人们对民族院校大学生的人际关系方面也作了一定的研究,但以定性研究为主,量化研究大多把人际关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13]。本研究主要通过访谈法和问卷法来调查影响民族院校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心理因素及其表现,以探讨这些因素对人际关系的影响程度,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

笔者假设,人际交往出现障碍时,首先可能是交际一方对自己的评价过低,即没有正确的自我概念。当与人交往时,往往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困扰;对待这些困扰交际各方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所有这些都会影响人际信任,从而影响进一步的交流。当这种交际上的心理障碍表现严重时,就会呈现出人际敏感症状。基于这一分析思路,我们对民族大学生的自我概念、人际困扰状况、人际应对和人际信任状况进行调查,然后对民族院校大学生的人际敏感症状进行一个评估。

2 对象和方法

抽取某民族院校大学生200人,发放问卷进行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193份,有效率为96.5%。其中男92人,女101人;汉族68人,少数民族125人。家在大城市的为44人,家在小城镇和农村的分别为86人和63人。并对部分汉族和少数民族大学生(主要是藏族、维族和蒙古族大学生)进行访谈。自我概念问卷是以黄希庭的“青少年自我概念问卷”基础上编制而成的。人际困扰问卷、人际应对问卷、人际信任问卷分别是根据《心理健康水平自测》(田夫主编,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版)简易问卷修改编制而成的。人际敏感问卷是将SCL-90量表上有关人际敏感的几个子项目组合而成。最后将所有有效数据全部输入计算机,并用SPSS10.0进行分析。

3 结 果

3.1 被试总体及不同性别被试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平均数和标准差 见表1。

3.2 不同性别被试的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比较见表2。

从表2可知,人际困扰得分在不同性别间存在显著差异(P0.05)。从平均数上比较,相对而言,自我概念和人际信任得分中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高,而人际应对和人际敏感因子得分中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低。

3.3 不同民族被试的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比较 首先来看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各维度得分的比较(见表3)。从F检验来看,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无显著差异(P>0.05)。从平均数上比较,相对而言,自我概念、人际困扰和人际应对得分中汉族要高于少数民族大学生,而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得分则相反。

其次,对各民族大学生之间各维度的得分进行比较。结果如下:自我概念得分在民族之间无显著差异(P>0.05)。人际困扰总得分在民族之间无显著差异,但其具体维度中,“与人交谈的困扰”、“与异往的困扰”两维度上呈现出民族差异(P

3.4 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在不同家庭所在地的被试之间的比较 见表4。

表4表明,除人际困扰维度外,自我概念、人际应对、人际信任和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在不同家庭所在地的被试之间无显著差异(P>0.05)。在人际困扰维度得分上,经过独立样本t检验发现,来自大城市的被试和来自农村的被试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P

3.5 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在高低两端的比较按照分割被试样本的常规,可将各维度得分(人际敏感因子除外)占27%的低分端一组和占27%的高分端一组进行比较。人际敏感因子高低两端是以得分是否低于2分来划分的,低于2分的1组为低分端,大于等于2分的1组为高分端。结果见表5。

表5结果表明,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在高低两端之间呈现出极显著差异。

3.6 交互作用及回归效应统计 多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4个维度中,专业、性别、民族主效应和交互作用都不明显;自我概念得分中,年级和成绩等级交互作用显著;人际信任得分中,年级、成绩等级和是否独生子女交互作用显著。当以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为自变量,人际信任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时,发现三个自变量的偏回归系数均不显著,以人际困扰和人际应对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时结果也一样;从标准偏回归系数大小比较可知,人际困扰对人际信任的贡献要大一些。

4 讨 论

4.1 从自我概念、人际应对的平均值来看,民族院校大学生的自我概念水平、人际应对能力是相对比较高的。不管是男生女生,不管属何民族,民族院校大学生对自己的评价是比较乐观的、向上的,从总体上说,民族院校大学生对自我的评价是积极的,这和大学生所处的蓬勃向上、刻苦求学的阶段是分不开的。另外,大学生已步入成年,都积累了人际应对的经验,当面临人际交往困境时,他们会积极求助,或者找寻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之,他们已经

拥有相当程度的人际应对能力。

人际困扰大于15分这一临界值,而且占97.4%的被试得分大于等于15分,表明民族院校大学生不仅存在人际困扰,而且有相当多的人困扰程度较严重。人际信任得分平均值小于75分这一临界值,而且占98.9%的被试得分小于75分,表明大学生在人际交往中不信任比例是非常大的。人际敏感得分平均值小于2分这一临界值,而且大于2的比例较低(占11.4%),表明大学生在人际敏感精神症状方面所占比重较小。民族院校大学生来自全国各地,来自不同民族、不同的家庭背景,个性、兴趣、爱好都有差异,面对这样的复杂人际交往空间,大学生出现人际困扰是正常的,由于他们拥有相当程度的人际应对能力,基本能够化解人际交往中的某些矛盾,因而较少出现人际敏感精神症状。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对人际交往中的诚信产生了怀疑,不管是与熟人还是陌生人的交往,都不可避免出现不信任现象。

4.2 除人际困扰外,自我概念、人际应对、人际信任、人际敏感因子得分在性别间不存在显著差异。不论男生还是女生,民族院校大学生自我评价是比较高的,有一定的人际应对能力,普遍对人际交往产生不信任,而且对人际交往中的敏感症状是基本上相同的,所以它们在性别间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而言,民族院校女大学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女大学生因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自我评价较高,人际交往中对他人充满信任感,由此,自我概念和人际信任得分中要比男大学生高。由于传统观念上要求男性趋于外放、主动,女性趋于内秀、被动,性别角色使女大学生更容易在际交往中面临困境,因而女大学生人际困扰的程度要大于男大学生。

4.3 民族院校的特色在于多民族大学生聚集在一起求学,那么不同民族大学生之间在人际交往各心理维度上有无差异呢?从调查结果来看,汉族和少数民族大学生总体之间各维度并无显著差异。不同民族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都要面临基本相似的问题,进行应对,遵循基本相同的心理规律,因而不存在显著差异。相对而言,比起少数民族,汉族大学生对自我的评价较高,交际面更广,所面临的困扰更多,但处理人际困扰的应对能力也较强;但是可能正因为交际面广泛,人际信任感较低,而对人际关系较为敏感。

不同少数民族大学生之间人际关系各因素的差异表现不一致。各少数民族大学生对自我的评价基本上都是积极的,自我概念在民族之间无显著差异。由于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文化、语言、观念等方面的差异(有的差异非常悬殊),在与人交往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而在与人交谈、与异往方面的困扰表现更为突出。在与人交谈方面,不同民族的个性,如豪爽、拙于言辞等,影响交往效果;在与异往方面,不同民族的观念,如有的民族传统对女性的限制等,造成交往困难。所以在人际困扰中,“与人交谈的困扰”、“与异往的困扰”两维度上呈现出民族差异。由于的影响,有的民族的大学生在无法处理人际间的有关问题时,往往会采取某种“超脱”的方式来对付面临的困境,而其他民族的大学生则镇静面对困境,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人际应对在“幻想”维度上呈现出民族差异。人际交往中双方的信任是很重要的,不同民族大学生对此认识很明确;有的民族传统中,对来自同一地域的所谓“老乡”是非常信任的,而有的民族则不然;有的民族认为越是知根知底的人,交往时越要防范。这样使不同民族间大学生对熟人的信任采取态度存在差异。最后,不同民族大学生对人际关系敏感的症状表现是相似的,人际敏感因子在民族间就不存在显著差异。

4.4 除人际困扰维度外,自我概念、人际应对、人际信任和人际敏感因子的得分在不同家庭所在地的被试之间无显著差异。民族院校大学生来自不同的地域,其家庭所在地状况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为大城市、城镇和农村三大类。调查发现,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大学生来自城镇和农村,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由于他们处在同一年龄阶段,具有基本相似的心理特征,对自我评价积极,有一定的人际应对能力;他们不论来自何方,都认为在人际交往中要有诚意,要诚信;另外对人际关系敏感的症状表现是相似的,所以在自我概念、人际应对、人际信任和人际敏感因子等因素上不存在显著的地域差异。虽然从整体上各民族大学生对自我评价是积极的,但来自大城市的大学生见多识广,比起来自农村的学生来,他们自我感觉良好,尤其是自身的气质或容貌方面。因而生理自我概念呈现出家庭所在地之间的显著差异。由于来自大城市的各民族大学生交际面要比来自农村的学生要广泛,面临的问题更多,因此人际困扰维度在家庭所在地之间也存在着显著差异。

4.5 尽管自我概念、人际应对、人际信任和人际敏感因子不存在性别、民族、家庭所在地之间的显著差异,但当对得分作高低分组进行比较后发现,各因素的高分端和低分端呈现出显著差异。由此可见,人际关系的这些心理因素并不是全都处在一条线、一种水平上,而是表现出程度、水平上的差异。1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人际敏感因子以2分界的两端呈现出显著差异,而高于2分的被试占11.4%,这个比例虽然不高,但说明民族院校大学生在人际关系心理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

4.6 自我概念、人际困扰、人际应对、人际信任4个维度中,专业、性别、民族主效应和交互作用都不明显。可见,人际交往的这些心理因素受学科专业、性别、民族的影并不大,可能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影响因素,如个性等。民族院校大学生自我评价普遍积极,比起其他因素来,年级高低和学业成绩可能是同时影响自我概念的因素。研究表明,自我概念、人际困扰和人际应对似乎对人际信任产生的影响并不大。笔者认为,人际信任涉及到对人性的认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可能更大一些。人际交往可能更多地涉及交往技能、能力等问题,即如何交往、怎样有效地进行交往等内容。关于这一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5.1 在人际交往方面,民族院校大学生普遍存在着人际困扰。大学生对自我评价较高,可能会出现重视自我而轻视他人的现象,有可能因为过于看重自己,或对自己的认识不够客观,而容易在人际交往中出现困扰。为此大学生要深入分析困扰的表现类型、出现困扰的主客观原因等,要认识到出现困扰是正常现象,确定困扰的性质,是属于与人交谈方面的,还是与异往方面的,然后制定相应的对策。

民族学概念例10

“民族意识”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民族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不同的学科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民族意识进行了探讨和分析。

19世纪中叶,帝国主义列强的铁蹄踏碎了大清“天朝上国的迷梦’,鸦片战争的失败唤醒了中国人强烈的民族意识,一大批仁人志士开始对近代民族意识进行了理性批判与大胆反思。随后,洋务派、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民族意识,现代民族意识的意义也得到更确切的阐发和完善。但后来在近半个世纪的时间内,由于该问题过于敏感,很少人敢再涉足该领域。

近年来,由于世界性民族问题日益突出,我国民族理论学界开始重新审视民族意识问题。当前,民族意识一词已在日常生活和学术著述中为人们广泛使用,甚至在国际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交往领域中也倍受关注。学术界在民族意识的研究中,争论的焦点之一在于对“民族意识”这个概念的界定上。

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问题的真正解决》一文中率先使用了“民族意识”一词,其后渐为人们接受和使用。梁启超先生是国内最早对民族意识这一概念进行闸述的,他指出:“何谓民族愈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彼,日本人;我,中国人’凡一遇他族而立刻有‘我中国人’之一观念浮于脑际者,此人即中华民族之一员也。”梁启超先生对民族意识所下的定义可谓经典,后世许多学者正是在这一基础上对民族意识的内涵做进一步的发展和丰富。

综观中外学者对“民族意识”所下的定义,大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即从哲学的角度来下的。如:金炳镐认为:“民族意识概括起来说,就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和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意识。逮广斌认为:“民族意识是民族群体对自身存在、发展和价值观的认识。”顾肇基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民族意识也不例外,它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民族的社会存在.”

二是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的。如:前苏联社会心理学家库兹明・谢苗诺夫认为:“民族的自我意识,就是“人们对自己归属于某一社会民族共同体的意识。”《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认为“民族意识”即“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牙含章也认为:“共同的心理素质大概就是常说的民族意识,也就是一个民族不同于另一个民族的心理倾向。”纳日碧力博士认为:“民族意识属于人类大脑在一定时代的机制之一,建立在民族语言思维的基础之上,是民族成员和民族群体对于民族文化差别和民族社会地位的综合认识过程的积淀,是民族认知模式。”费孝通认为民族意识是“同一民族的人感受到大家属于一个人们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

三是从族体自我和社会自我两个角度来下的。熊锡元认为:“民族意识的涵义,主要包括以下两点:第一,它是人们对自己归属于某个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即族体自我)。第二,在与不同民族交往的关系中,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权利、荣辱、得失、安危、利害等等认识、关切与维护(即社会的自我)。”李瑞认为:“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关系意识是民族意识的两个基本因素,二者共存于民族意识之中。民族自我意识包括民族认同意识、民族命运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而民族关系意识是民族交往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民族关系客观存在在主观认识上的反映,包括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房宁教授在研究当代中国青年的国家民族意识中是这样对“国家、民族意识”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的:“国家、民族意识是社会关系在社会成员思想观念中的反映,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于个体与整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它包含两个基本层面:一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既包含认识层面上的个体对国家与个人相互间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又包含情感层面上的个人对国家、民族拥有的爱恶荣辱的情感。二是本民族、国家与世界的关系。这里指在国际视野中通过与其他民族、国家进行综合比较而形成对本民族与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价值与地位的认识,国际视野中形成的民族认知,可以在与世界其他民族相交往中的态度和言行中表现出来。”

由于民族意识具有十分丰富和复杂的内涵和外延,因此要对此下一个让大部分人都感到满意的概念是非常困难的。周传斌总结得出,要给民族意识以科学规定,必须具有普遍性。

综上所述,关于民族意识的界定概念定义繁多而且内涵各有侧重,这是各个定义的相异点,而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相同点,就是当前民族概念多从其构成要素角度进行界定,强调民族的共同性。

通过对民族意识概念相关研究文献的概念化梳理,可此从中目前关于民族意识概念化的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归纳起来就是:

第一,由于民族意识具有十分丰富和复杂的内涵和外延,因而学者们在界定时往往偏向于从某一个角度去定义,因此一部分民族意识的定义带有明显的学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