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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方式模板(10篇)

时间:2024-01-16 16:01:57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1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10 -0246-01

前言

特殊儿童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过程属于一群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在社会发展中所受到的重视程度也要高于一般儿童。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问题对于儿童今后的成长发展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及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1.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

1.1 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

大多数的特殊儿童在其接受特殊教育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学业成绩不理想及人际交往能力偏差问题。针对此种状况,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具体为采用专注、倾听、反应、引导以及探究等方式。这些心理辅导方式均较为传统但其最终效果依旧无法忽视。专注以及倾听等心理辅导方式所具有的效果最为明显。大多数的特殊儿童在其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人际交往能力是一大问题。因此,大部分的特殊儿童并没有许多关心特别好的朋友,在生活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自然无法对人倾诉。久而久之,大量的负面情绪积压于心,一旦处理方式存在失误,则极有可能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敌意,致使人际交往的效果越发消极。针对此种状况,儿童心理辅导教师首先应加强与特殊儿童之间的沟通交流,熟悉了解到其所希望进行人际交往的人员类型,尽量寻找一些与之相关的人员与特殊儿童进行交流。如此一来,儿童较为容易将自己的心扉敞开,将自身存在的心理问题一一倾诉给心理辅导专员,由此将心理辅导方式的整体效果达到最佳。

1.2 行为纠正疗法

在对特殊儿童进行心理辅导的同时也不应忽略对其进行相应科学的行为纠正疗法。首先应帮助儿童将其心理问题存在的根源进行找出,促使其真正认识到造成自身人际交往状况偏差的主要原因是态度问题,并不能将过错完完全全推给身边的同学。对于一些存在争执的问题也不能以恶制恶,而是采用一种积极的态度及行为去面对问题,从而科学的解决问题。另外还应让儿童真正明白的是,如果想要得到一个优良的集体环境,应积极地为之努力。只有通过将自身的行为进行科学正确的纠正,才能够为自己的学习创设一个和谐良好的环境。

2.儿童特殊教育的科学策略

2.1 为儿童提供合适的心理宣泄场所

学校需建设可供特殊儿童心理宣泄的场所 特教学校的校园环境除了满足特殊儿童日常的需求之外,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给特殊儿童建立一个可供宣泄情绪的场所[1]。与普通儿童相比,特殊儿童无法像其一般进行不良、负面情绪的发泄,因此可以采取一些略带艺术性的发泄方式。如视力存在障碍的特殊儿童可引导其应用吹拉弹唱等音乐活动进行负面情绪的宣泄;而聋童则可通过进行一些体育活动来将自身的负面情绪进行科学排解。不良及负面情绪的长期积压而无法宣泄会使得儿童内心产生郁结心理,对于儿童的成长发展而言会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这些负面情绪同时爆发于特定类的场合,则极易产生一种的人格,在对儿童的成长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同时,更加会对社会的安定发展形成阻碍。因此,在儿童的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学校的自身条件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设置出一些专属类的教师,为其配备相关设施,引导学生将自身的不良负面情绪进行完整的宣泄。

2.2 借助相关福利机构平台及专业团队

对境外相对成熟的儿童特殊教育相关做法进行丰富经验的吸收及借鉴,将福利机构作为一个广阔的平台,将其对于儿童特殊教育的作用进行最大化的发挥。从构建规范机构的多重障碍儿童教育康复体系统、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等入手,积极进行特殊教育实践,为推动特殊教育的顶层设计,完善我国内地特殊教育法规贡献一份力量[2]。

另外还应积极选择一些业内较为知名的教育学者及社会工作者,将多方面的社会力量进行集聚处理,组合成一个专业性的特殊教育团队。之后再和不同种类的特殊教育相关机构进行积极的交流与合作,构建起一个大型的特殊教育相关网络,为社会中的相关儿童提供相应科学的特殊教育,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咨询及安置服务。

3.结语

当今社会中的特殊教育主要是针对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特殊社会群体而设的。这些特殊儿童或多或少的在身体或心理上与其他普通儿童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针对其的教育方式也存在着较强的特殊性。对儿童特殊教育的心理辅导方式及策略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对于加强其有效性而言,具有重要的作用及意义。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2

[论文关键词]特殊教育研究 本质主义 后现代主义 范式

一、特殊教育研究的范式

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描述和分析不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总体性的范式问题。托马斯·库恩指出,范式是“一个特定社团的成员共同接受的信仰、公认的价值和技术的总和”。“科学发展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过程”。可见,范式作为一个研究共同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体系、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技术规范的总和,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视野与理论参照的体系。借鉴他的范式概念和理论,特殊教育研究不但涉及特殊教育研究者共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还涉及共同的教育研究信念、价值观点。以此反观,特殊教育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一)经验一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和医学/心理学为主的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即特殊教育尚未向教育学领域转移以前。这时期,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自发和萌芽时期。特殊教育与研究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及其研究。这时期的研究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的残疾是怎样的”、“如何针对残疾进行康复训练和学习”,揭示残疾和教育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重视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在研究者的学术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视为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是救赎的工具;或者认为特殊儿童可以诊断并通过经验论的感官训练能提高生存技能。形成的基本研究规范主要是从基督教/医学为基本视野看待特殊教育,把特殊儿童作为身体病态的患者,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特殊儿童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运用简单归纳和形式演绎来研究特殊教育理论和问题。特别是基于医学视角的特殊教育,表现出鲜明的实证/经验主义倾向,认为残疾缺陷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确信对特殊儿童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能提高特殊儿童生存能力。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研究尽管不具备现代教育研究意义上的实质,但开辟了特殊教育本质主义研究起点,为特殊教育研究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逻辑必然。

(二)归纳一演绎为主的教育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自觉走向科学化的黄金时期。这时期,由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范式面向身体器官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如对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如阿曼“把聋人教学缩小为单纯的发音教学,对智力发展不重视,形成了机械训练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文艺复兴运动后,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特殊教育研究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同时,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和人权思想的推进,出现了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这时期,特殊教育对象、目标等教育思想理论已超出了17世纪以来少数医生、教士等基于特殊儿童个体意义上的个体教育行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描述揭示特殊儿童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成为人们的追求和目的。特别是现代科学主义以来,随着特殊儿童从上帝的恩惠和救赎中解蔽出来,特殊教育研究也开始超越简单的上帝仁慈、博爱,走向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以特殊儿童教育为主的、涉及康复、医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领域。这时期的特殊教育研究基本成为教育学的分支,主要以教育学范式开展研究。在研究者的共同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成为了一个教育学概念的存在,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行研究。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成长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认为特殊教育本质、规律是人的理性的“客观发现”,是人的理性能力的投射,坚信人们对揭示和把握特殊教育本质、规律、特殊儿童成长规律的可能。坚持特殊教育的本质必须在理性面前接受检验、证明自己的存在。注重从科学理性出发运用归纳一演绎的方法论研究特殊教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特征。这直接为扩张隔离制的特殊学校和班级授课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时期特殊教育及其研究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一是特殊学校不断增多,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被国家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使得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专门化、体制化,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自1789年法国承认莱佩建立的第一个残疾人教育机构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都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先后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且在20世纪中叶前一直是主流的教育组织形式,即使在今天的许多国家仍占据特殊教育的大半壁江山。二是随着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等逐步加入到特殊教育研究中,为认识特殊儿童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研究得以运用经验科学的新成果进行假设和检验,进而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等,将特殊教育及其研究予以专门化、精细化、常态化。这时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确立特殊教育逻辑分析的总体性结构,总结归纳了特殊儿童教育与训练的经验,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内容和方法,许多著作奠基了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使特殊教育逐渐形成了现对独立的交叉和边缘学科,为人类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全纳教育为主的后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时期,由于教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囿于科学理性的狭隘视野内,用统一的、唯一的本质主义发现和描述特殊教育,所以面临全球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质疑和颠覆。一方面,复杂多样的教育实践、丰富多样的特殊儿童差异质疑着统一的教育规律和本质的合法存在,特殊教育研究解释和指导能力变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普遍意义的宏大理论对解决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特殊儿童的无能),面临压制个性、遗忘多样、抑制创造、扼杀活力的“现代性暴力”的指责。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和医学科学主义精细描述的残疾缺陷的差异不断被隔离的安置形态、教学组织形态及其课程等强化和夸大,差异成为特殊儿童与其他健全儿童的本质不同。特别在安置形态上,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加大了特殊儿童的社会分层、隔离和歧视,使得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与教育学分离而转向社会学研究范式。20世纪中叶在北欧出现“正常化”(normali—zation)运动,开启了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序幕。这时期,特殊教育研究者的共同信念是,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反思现代性特殊教育理念给特殊儿童权利、尊严等带来的问题,指责特殊教育给特殊儿童带来的人本关怀的疏离,认为特殊儿童生存境遇的窘迫及其生命意义的失落是特殊教育现代性的恶果,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先后主张用融合、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的理念重建特殊教育之于特殊儿童价值秩序的位移,防止特殊儿童生命价值被剥夺或篡越。特别是全纳教育明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解决特殊儿童的发展问题。这时期,确保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尊严及其价值的实现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面对教育学对解决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注重人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研究,唤起人们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注,伸张特殊教育研究的社会学视野。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纳教育思潮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主张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空前张扬到极致,以期望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特殊儿童教育。这时期主要围绕“什么是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怎样才更有尊严、更有权利”、“如何推进全纳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一是将全纳教育作为“好特殊教育”的解释框架,并研究探索了“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实践模式。

二、特殊教育研究的困境

(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

自20世纪中叶产生融合教育后,国际上逐步形成了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与融合教育(后为全纳教育)制度并存的两种教育体制。特殊学校教育也称为传统教育。是现代性思维特征的教育方式,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特点,遵循的是现性,“诉诸科学的、精确的方法,强调理性、权威、同一性、整体性、确定性和终极价值观,遵循实证科学研究的程序一。它一方面怀有工具理性至上的价值崇尚,淡忘了特殊儿童个体的目的性价值,注重的是统一化、体制化、模式化和效率化的社会本位价值观,桎梏了特殊儿童的独立自主发展空间,淹没了特殊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在追求学科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甚至移植了普通教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系,建立概念、范畴和理论,尽管“制造”了一些特殊教育知识,但疏离了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的实际,将特殊儿童客体化而抽空了鲜活独特的内容后,研究成果无法与丰富的实践对话,且难有独特的创新。

传统特殊教育研究忘却了特殊教育自身根基与个性,其存在合理性不足的重要缺陷,为后现代思维的全纳教育进行批判和否定设置了空间和依据。但全纳教育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决定了它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只能是后现代主义的激情和义愤,是带有浓厚主观臆想色彩的“乌托邦”。一是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的理想性质。全纳教育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理由否定特殊儿童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认为“差异是正常的”存而不论,且反对传统的特殊教育分类、诊断和教学体系,遗忘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实证就是反对科学理性,从而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二是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忽视或超越科学实证理性的方法论缺陷。它强调将民主、平等、群体合作这些价值性质的应然之物作为实然的方法论,如通过民主、平等、合作建构全纳学校、全纳社区、全纳文化等,以民主、合作等价值论代替方法论或超越实证经验方法论,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差异”,存有方法论不足的致命缺陷,对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毫无益处。三是在教育对象上具有高度张扬虚妄的激进性质。它追求实质平等和关注每一个特殊需要个体生存的境遇和命运,提出“满足所有儿童特殊教育需要”、“每个儿童获得成功”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生理、心理及认知等差异对成长的制约,以及特殊儿童社会生存的现实,使得全纳教育方式和质量备受人们的质疑。四是全纳教育实践本身就是对其自身存在的否定过程。因为全纳教育一旦实施,必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特殊教育需要者的残疾缺陷进行鉴定、分类,而这些分类、鉴别本身就是全纳教育所反对的歧视和隔离;另外,对特殊需要的满足必然涉及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无法绕开残疾缺陷的差异及其建立在这一客观实在基础上的实证理性,且难以保证满足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特殊需要及其成功。可见,全纳教育存在本身极易被其理想性所否定,全纳教育就只能是这样一个悖论的存在——它自身充满矛盾对立性,又激发人们的理想张力。因此,如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彻底的颠覆与反叛,全纳教育也仅仅是在彻底反思与批判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社会批判的解构概念,而不是建构性的概念。

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反映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抵牾。传统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思维以及传统教育研究的本质主义宏大叙事,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普及特殊教育,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后现代主义的全纳教育则有利于对弱势的被边缘化的特殊儿童个体的保护和关注,有利于他们教育实质平等的实现,但是全纳教育极具理想性质,而且在本体存在上,全纳教育既然无法被一个本质所涵盖、为一个总体性所总结,其研究也就无法为其学科地位的存在而辩护。

(二)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

特殊教育本身源起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人权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的医疗、康复、训练以及基督教和人权思想的平等、博爱、仁慈等蕴涵。也就说,自其诞生起就在心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中缺失着自己自主的学科地位和意识。当前,随着经验学科的分化,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渗入特殊教育研究,使得特殊教育单一的教育学研究范式或社会学研究范式面临新的挑战,甚至连特殊教育的学科性质和地位也面临质疑。

首先,多学科的参与使特殊教育的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和不确定,教育研究的对象不再为教育学所独有,而是已经被其他学科所涵盖,成为具有多学科性公共学科。特殊教育究竟是何种类型的知识?在学科分化日益加剧、学科边界日益森严的今天,特殊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界”在哪里?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独立性已遭到边缘化,与其说是一个学科倒不如说更是一个专业领域。其次,在多学科参与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逐渐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与相关学科对话而应有的基础性的语言、概念系统,身陷心理学、医学、康复等学科之中。当前,尽管特殊教育已从教育中分化出独特的社会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人群,形成了一个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病理学等诸学科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分支研究领域,但一方面由于特殊教育研究者对价值研究的疏离,对实证主义的事实研究的偏执,使得特殊教育范畴、概念等根本性问题尚不明晰,特殊教育不能真正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人员缺少学科独立的主体意识,丧失了坚守和捍卫特殊教育话语规则的决心和信念。

在我国特殊教育作为一个事实的专业领域,特殊教育研究正处于内在的学科焦虑之中。一方面,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事实的存在,特别是近20年来,一系列愈来愈深入、愈来愈专业化的基于事实的研究,使得特殊教育日趋独立于普通教育,展现出一种学科分化的趋向;可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仅仅立足于“事实”存在的研究,面对一系列新的实践问题和反身性的追问,显得局促不安,惶恐无奈。如:特殊教育属于教育学概念,可为什么心理学、医学和康复在特殊教育中占据相当大的空间和份额呢?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可为什么仅凭教育的专业支持解决不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呢?这直接引发了对“特殊教育是什么”、“特殊教育应当是什么”、“特殊教育何以可能”、“什么才是更好的特殊教育”等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同时,由于本土化主体研究意识的丧失,使得我国特殊教育失去了话语权和自主能动性,特别是在西方移植来的“特殊教育需要”概念啃噬下,特殊教育对象也不再确定、独特,成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收容所”。这种仅仅以移植、搬运为手段复制西方的特殊教育话语,不但难以满足我国特殊教育成长发展的渴望,而且使我国特殊教育产生身份的忘却和迷失。我国特殊教育的根基在哪里,何处是我国特殊教育的家园?这些无疑是特殊教育研究学科化、专门化研究亟待回答的问题。也许研究者的“学科情结”会被讥讽为象牙塔的自娱自乐,可缺少学科研究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特殊教育研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3

但是经过我的调查研究发现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具体的教育安置时存在课程安排不合适、课堂教育模式僵化、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相对不足、学校与家长的交流联系欠缺等情况,所以我想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研究来表达我对当前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情况的一些认识与看法。

 

自闭症是属于自闭症谱系障碍中的一种,也称做孤独症,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称作缄默症,是一种始发于婴幼儿期的广泛性发育障碍,普遍在三岁前起病。自闭症主要障碍为社会性交往障碍、言语发展障碍、刻板重复的单一行为方式。

 

自闭症儿童因其上诉障碍特别是社会交往性障碍于2006年在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中被划归为精神残疾类型,并被列入调查范围。目前我国已开始重视自闭症儿童及其家庭,正在建立健全综合保障体系,提高自闭症儿童的康复水平,特别是当前公认对于自闭症儿童康复最有作用的教育康复模式我国已形成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1]教育体系。

 

一、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安置模式现状。

 

(一)课程安排对于自闭症儿童设置不合适。

 

在目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中,由于缺乏统一的可以执行的标准,所以特殊教育学校多以仿照普通学校的课程设置情况来编排课程。但是由于目前的特殊教育学校中安置的特殊教育学生的障碍相对复杂多样,而且,自闭症学生的安置也相对分散在学校不同班级,所以,在进行课程安排时,特殊教育学校对于掌握自闭症儿童对于其他障碍儿童上的差异与自闭症儿童与子病症儿童个体上的差异的能力不足以满足自闭症儿童对于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安排的需求。

 

(二)课堂教育模式僵化。

 

在我进行研究的南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广东两所特殊教育学校、山西两所特殊教育学校以及参考关于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育安置的文献中,我发现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日常课堂教育中,由于班级人数较多,教师教学目标单一,从而使教师无法针对班级中每一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

 

(三)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相对不足。

 

在当前时期,特殊教育学校的自闭症儿童日益增多。但是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很多教师只能掌握自闭症儿童在症状学上的反应,并不能真正了解自闭症儿童的教学需求。而自闭症儿童相对于目前在特殊教育学校中占大多数的智力障碍儿童和学习障碍儿童来说,由于许多教育策略相对于自闭症儿童不相适应,从而导致对于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在要求教师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上显得更加复杂。

 

二、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安置模式的受限原因。

 

(一)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无法满足自闭症儿童的需要。

 

在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中,优先考虑的是大部分的特殊儿童。由于自闭症儿童在分班时较为分散,相对于班级人数较少导致特殊教育学校所以在课程安置上也是优先选择符合大部分特殊儿童需要的课程,加上特殊教育学校一般是仿照普通小学的课程设置,所以课程的设置多以语文课、数学课、英语课等一系列文化课为主,考核也多以纸质的书面考核为主。

 

(二)特殊教育学校课堂教学对于自闭症儿童过于单一。

 

虽然,在特殊教育学校中都普遍拥有资源教室,但是,由于自闭症在资源教室进行学习时,需要单独进行训练教育,从而达到康复的目的。不过由于相对于班级中的特殊孩子,自闭症儿童人数较少,所以教师对于自闭症儿童的关注力较弱,无法满足自闭症儿童需要个别化辅导的要求。一些特殊教育学校虽然相对于自闭症儿童的个别化教育训练有编写个别化教育训练方案(IEP),但是由于学校教师专业知识技能缺乏和家校联系不足,导致其编写的方案大多流于形式。

 

(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能力与专业知识的良莠不齐。

 

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专业化问题中,主要存在部分教师是从普通小学调任而来,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训练方案学习不足。而且,有相关教育经验的教师也多以培智专业教师为主。所以导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于自闭症儿童的评估和干预手段不足。

 

(四)特殊教育学校家校联系对于自闭症儿童的限制。

 

自闭症儿童普遍存在社交障碍,在沟通交流方面很难与老师家长进行交流。而特殊教育学校又没有或很少设置家长与教师、学校交流的环节,所以导致家长与教师双方都难以完全掌握和了解自闭症儿童的情况。

 

三、自闭症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安置模式的刍议。

 

(一)优化课程设置,实现课程合理化。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日趋复杂多样,所以一成不变的课程设置需要顺应时代的变化。特别是在针对自闭症儿童的教育中,特殊学校的课程设置往往达不到自闭症儿童需要的个别化教育,所以,特殊教育学校要努力改变课程设置,尽量多考虑自闭症儿童的教育实际,多设置相对于自闭症儿童有利的诸如律动课、模仿课等课程,从而达到优化课程设置,实现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对于自闭症儿童的合理化。

 

(二)提升课堂气氛,实现课堂多元化。

 

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在进行课堂教育时,可以在遵循一般性教学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遵循适合自闭症儿童的特殊性教育原则,并且可以在课堂教学时综合运用示范模仿法(是指教师通过自身的规范化语言,为学生提供语言学习的样板,让幼儿始终在良好的语言环境中自然模仿学习,有时也可由语言发展较好的幼儿来示范,本方法主要用于学生的语言教育当中)、任务分析法(是教师通过对一个时期内学生各项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三)完善培训体系,实现教师专业化。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4

关键词:

音乐教育;特殊儿童;影响

近年来,特殊儿童教育作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特殊儿童这个群体也需要被我们关注,需要被我们爱护,需要被我们接受。特殊儿童的成长和教育也需要被教育界的专家学者所关注、所研究。事实上,教育界正在不断探索和引进先进的适合特殊儿童的教育方法。音乐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儿童教育的有效手段正在被逐渐认识和重视,其教育作用和教育效果明显。音乐教育作为有效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能有效培养特殊儿童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激发特殊儿童积极向上的态度,促使特殊儿童具备更好的感知觉能力,让他们通过感受音乐的独特魅力,来感受生活的美好。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曾经说过,音乐最原始的意义是与人类语言、动作、舞蹈最能够触及人类心灵深处的艺术。1音乐教育正是通过音乐所蕴含的独特魅力来鼓舞人们积极向上,促使特殊儿童能够更加恰当和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感知生活美好的一面,以此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为学习知识奠定的良好基础。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与发展特征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

所谓的“特殊儿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儿童是指非正常儿童,主要包括低能儿童和超常儿童。狭义的儿童是指有身体缺陷的残疾儿童,包含聋哑儿童、精神残缺和智残儿童。由于对特殊儿童的鉴定标准不同和原则不同,各国对于特殊儿童的分类的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内外比较认可的特殊儿童分类是智力偏常、感知觉缺陷、交往障碍、行为缺陷这四大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拥有各类残疾人总共约9000万人,其中残疾儿童占有相当数量,仅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就有近100万,14岁以下有200多万,并且残疾儿童的人数和比例正在呈现上升的态势。2针对这部分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显得非常重要和突出。如何培养这部分儿童的正常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这些儿童的正常成长和融入社会中,是整个教育界和教育工作者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由于我国对特殊儿童领域的研究开展得比较晚,当前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理论都是借鉴外国的先进理论,这方面的研究正逐渐受到社会和专家的重视。

(二)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

经过查阅已有资料和研究显示,本文所指的狭义的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主要从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两方面阐述。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身体形态如身高、体重、外貌与正常的儿童基本相同,没有明显差异,少数情况下,存在差异也是因为智力发育导致生长发育出现疾病问题所致。另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较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发育较晚,逻辑思维发展较慢,判断力差,注意力难以集中,稳定性差,感知觉发展迟钝,记忆保持力差,语言能力发展较晚,词汇量小,语言组织能力差,不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较差,缺乏自信心,性格冷漠孤僻。3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特殊儿童一般不是某一心理过程水平低下,而是身体或心理活动等方面的水平低下。以上述及的智障儿童的一般特征,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千人一面,也会因为残疾(包括身体或心理)程度的不同及其他一些原因,显示出较大差异。同时,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由于脑功能受损,其个性发展失去了良好的物质前提,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样就影响了其良好个性的发展,表现了与正常儿童不同的个性特点。如缺乏主动性,容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求知欲差,而且缺乏适当的社会行为或伴有明显的社会行为障碍,因而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训练尤为重要。同时只有尽早实施针对性的特殊教育与训练,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二、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正常成长的作用和价值

艺术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音乐教育在一个人特别是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审美情感的成长

音乐在内的艺术教育是展现人情感,促进人审美成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音乐作为一种展现人的情感和审美的声音艺术,能够以一种独特的审美方式来展现给人,让人们通过聆听的艺术来体会到情感和精神领域的享受,并能够对人的健康成长产生积极的出击作用。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人们的审美意味得到提高,审美能力得到发展。对于特殊儿童来说,虽然自身的身体或是精神领域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缺陷和不完整,但是从根本上他们并未丧失对语言和美的一种感知、感受、理解和创造能力。并且往往在某些方面有缺陷的人们在其他方面却又有异于常人的特长之处。

(二)音乐教育能够增强特殊儿童的社交自信特殊

儿童由于身体或是精神上的某些缺陷,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主要表现为不愿或是不能与外界通过正常的途径建立社交联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特殊儿童成长的难度。但是音乐教育由于其特殊性和普适性,任何人甚至动物对于音乐艺术都能够产生反应。特殊儿童通过一定的音乐教育包括个体音乐教育或是群体音乐互动,能够为他们提供一种轻松的独特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特殊儿童能够忘记或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通过音乐这个途径建立联系,并且进行分享,从而提高特殊儿童的实践和群体意识,这也有利于他们摆脱个人困境,重建自信。

(三)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感知能力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身体或是心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往往在另一方面就有优于常人之处。比如他们在身体方面有缺陷,但是在记忆或是思维方面却又有惊人的能力,但是这种优点需要一定的机制才能激发出来。音乐教育具有语言或是行为矫正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实施音乐教育,能够有效地摆脱传统方式的局限,以此为突破口,能够激发感知能力的提高,让其拥有对社会、对外界事物一定的感知能力,让其真正拥有对自身的独特优势的认识,建立起生活的自信和勇气。

三、音乐教育促进特殊儿童成长的实现途径

(一)以音乐教育为抓手,提升特殊儿童的审美能力

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一般都表现为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障碍,轻中度的特殊儿童可能只具有简单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字词、语音的不连续认识等等,即使是重度的智障残疾儿童也具有简单的听觉或视觉识别技能。而音乐作为一种可短可长的,形式多样的,不同节奏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教育的独特可取之处。音乐教师能够通过不同音乐的或短或长、或轻或重的节奏、旋律、声高、音色、速度等来表现不同的情感,来传达不同的含义,如果对智障儿童加以不断得强化和训练,就可以让他们掌握不同音乐所表示的不同含义,从而提高他们对语言理解和信息理解能力。4同时音乐教师通过不断地针对性研究,能够通过对特殊情境下不同特殊儿童群体的独特特征进行分析,对音乐教育所运用的音乐进行分门别类,如对音乐进行声音定位、声音识别、声音区分等小活动,来增强特殊儿童对不同音乐的特殊体验。通过不间断的强化训练,能够让特殊儿童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认识能力和审美能力。

(二)以音乐教育为途径,提升特殊儿童的社交能力

对特殊儿童尤其是精神智障儿童来说,他们在社交能力的发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其社交能力的发展对于他们的人生的完整性和独特人生体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而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重建特殊儿童社交能力。一是通过开展个体音乐训练,提升基本音乐技能。不同的特殊儿童具有不同的特点,音乐教师如何根据不同的特殊儿童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音乐教师应该通过选取专门针对性的音乐教材、运用针对性强的教学方法,不断强化提升特殊儿童对音乐整体认识的感知能力。二是通过集体音乐教学,提升分享合作的社交能力。通过开展集体音乐教学,让特殊儿童在音乐交流媒介的作用下,认真体会到遵守一定的社会秩序、接受和参与到集体的互动中来,掌握礼貌的社交秩序、感知音乐教学中互相配合、合作产生的集体荣誉感,提升群体伙伴的集体交往能力。

(三)以音乐教育为突破,提升特殊儿童潜能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认知外界事物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身体功能或是精神感知方面可能存在着不如正常人的特征。但是只要是人就有对外界的感知能力。而特殊人群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可能会具有超乎常人的额优势和特点。感觉是人们通过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嗅觉等感受器官对外界产生的反应,他能帮助人们认识事物所具有的的大小、形状、声音、味道、色彩等特点。而知觉就已经超越了最基本的感觉层面,上升到对事物整体状况的反应和认识。而思维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含义。他不仅仅是“知觉”层面上的一般认识,二是已经上升到人脑对外界事物的思维过程。正所谓上帝对人关闭了一扇门,但是肯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特殊人群在某一方面具有了局限,那么总会有一方面就具有常人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和特点。比如,身体残疾的人事在数学思考能力方面具有超出常人的能力;比如视觉残疾的人听觉却异常敏锐等等。如果对这些独特儿童的教育能够更加的细化和有针对性,就会产生惊人的成效。音乐教育具有平常教育形式所不具有的独特之处,如果全社会尤其是教育专家和音乐教师能够充分认识到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一定的创新和举措来改进音乐教育的形式、内容,那么,特殊儿童一定能够通过开展音乐教育,来激发出深藏于特殊儿童身体内部的潜能,从而促进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音乐教育在特殊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具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促进特殊儿童成长和发展中的作用,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专家的进一步探索和追求。也只有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内的艺术教育的作用,特殊儿童这个重要群体的成长才能够得到广泛关注与不断提升。

注释:

1.肖瑾.浅谈幼儿的音乐教育[J].诗学研究,2007,(6).

2.李晓靖.音乐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枣庄师专学报,2009,(2).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5

关键词:

特殊教育;实践探索;孤残儿童

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点,对特殊儿童进行良好的教育,是特殊儿童健康成长的关键,而这就需要对特殊儿童进行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使用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组织形式和设备对特殊儿童所进行的达到特殊的培养目标的教育。

一、特殊教育目前面临的问题

(一)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

我国大多数地方特殊教育师资力量不足,特殊教育的特殊困难导致很多人不愿意选择特殊教育这一岗位,而特殊教育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没法与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统筹交流,除此之外,教师经验不足,教师专业特长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师资力量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政府和教育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教师培训和培养力度,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和培养的长效机制,同时,学校要在管理和教学服务上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

(二)特殊儿童家庭抚育不足

特殊教育学校在学校开展工作,却无法将工作的触角伸展到家庭或社会之中。家庭抚育工作也只能针对一些残疾程度较轻的儿童展开,一些重度残疾的儿童没法获得温暖、稳定的家庭关爱。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全社会一起努力,为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所有特殊儿童提供帮助,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有尊严地活着。

(三)心理辅导不足

特殊儿童均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往往外在地表现为一些行为问题,需要进行细致的心理辅导,而目前,特殊教育学校心理辅导师资缺乏导致这些工作并不能做到位。解决了儿童的心理问题,教育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特殊教育发展和提高的措施

特殊教育作为守护社会弱者,为全社会平等温馨提供守护的福利事业,需要各方面做出努力促进其快速发展和提高。

(一)提高思想认识,引领认识方向,提高特殊儿童教育的社会认识

一直以来,特殊儿童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和呵护,很多特殊儿童不能按期入学,在社会各个层面并没有形成尊重弱者、呵护弱者的社会氛围,特殊儿童的教育在家庭教育投资上还没有得到重视,而社会关怀又明显不足。总之,从社会到家庭对特殊教育的认识需要再改进,再提高。只有认识达到应有的高度,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改变,才能让特殊儿童获得足够的尊重和更好的教育。

(二)把握良好机遇,加大硬件投资,适时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全社会对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有了更加明确的期待,在此大背景下,要争取使特教事业获得更大的发展。特教学校要以学校为基地,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广招社会志愿者,以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提高全社会的服务意识,对全社会进行“特殊教育”———让尊重残障人士,呵护弱势群体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同时,需要大力培养特殊教育人才,为特殊教育教师提供培养便利,让特殊教育教师能够获得最新的特教知识和特教发展信息,掌握最新的特教方法。推进特教理念的传播,让全社会重视特教,支持特教。

(三)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在教学中,教师要总结教育经验,为不同情况的特殊儿童提供符合实际情况的最佳教育规划,安排最佳的教学课程,争取让所有的儿童能够实现最佳补足,争取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够建立自信,阳光成长。教师要把对每一个特殊儿童的教育进行登记、检测和评估,在教育中总结成功经验,吸取教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模式,根据不同孩子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班分组,争取实现教育效果最大化。在特殊教育实施过程中,要让每一个学生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要尽可能查找区域内适龄的特殊儿童,动员家长把他们送到特教学校去学习。要在教育中尊重特殊儿童,培养他们的自信,唤醒他们心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他们成长为积极、乐观、向上的人。

(四)扩大特殊教育理念的影响,促进家庭抚育的发展

现阶段,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得不到重视,家庭抚育要从儿童早期开始,学校可以尝试做一些公益活动,让特殊儿童家庭认识到特殊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可以向特殊儿童家庭提供一些有用的图书或者影像资料,帮助特殊家庭实施特殊教育。对大龄特殊人群进行技能培训,让他们体验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感觉,使其找到自身的价值,体验自食其力的幸福,可以在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和机构,培训年龄已超过适学年龄的特殊人群掌握自谋生路的技术,为他们的创作或者劳动提供便利。注重特殊儿童的心理辅导,特殊儿童因为身体残疾带来的痛苦和自卑,再加上他们行动不便造成的生活单一和枯燥,导致他们在心理上有欠缺,学校要设置专门心理辅导部门,对所有儿童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最大限度地实现儿童心理补足。学校要在教学中探讨家庭教育方式,让新型的教育理念贯穿儿童成长的每一个角落,让他们感受到每时每刻的尊重和爱,让他们感受到温暖,看到希望,形成坚实的内心。

(五)不断改进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备,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完美的教育

特殊儿童教育不同于普通儿童教育,需要根据残疾程度的差异进行详细分组,对他们的教育需要更加细化地设计与安排,这就需要更多的设备和教育教学工具来实现,这就需要政府和学校为这些儿童提供更加完善的教学辅助,需要加大投资,提供尽可能多的教学材料和教学科目,争取为他们提供完美的教育和呵护。特殊学校要继续探索学校和家庭教育方法,并与各类社会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教育合力,有学校课堂式的知识传授,有兴趣引导式的赏识与鼓励,有小组合作式的共同成长,有个案探究式的提升能力,还有专业志愿者、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的参与服务,特殊儿童将会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有尊严、健康快乐地成长。

参考文献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6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6)11-0051-05

瑞典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历史悠久,20世纪80年代就建立了较完善的学前融合教育体制,特别是有关教师教育、家园合作和环境创设等方面的举措,对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本文介绍瑞典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末颁布的有关“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政策,并基于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现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促进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政策的提出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融合教育”的理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及与实践。“融合教育”主张以公平和公正的态度对待有特殊支持需要的儿童,为他们提供包容、平等的教育,支持每个儿童的发展。在此背景下,让有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到普通教育机构与普通儿童一起生活并接受整合教育的融合教育思想逐渐成为瑞典学前融合教育的重要指导思想。

最初,瑞典融合教育主要以“特殊教育需要儿童”(students with 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政策为依据。该政策主张给予特殊需要儿童特殊对待,关注儿童的个体缺陷,但这些儿童在步入社会后出现了职业适应差、人际关系不良,甚至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等问题。在该政策指导下的各类融合教育教材也大多以教师为本位编写,课程设计从教材内容出发,不仅限制了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而且违背了公平与适当的原则。〔1〕

鉴于该政策的不足和缺陷,瑞典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末颁布了有关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pupils in need of special support)开展融合教育的政策。该政策提倡满足有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要求,明确规定不论性别、阶级和民族,所有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而且教育应适应每个儿童所处的环境和需要;强调学校系统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支持,依据每位儿童家庭背景、早期经验的不同开展教育,使其获得更多的知识。〔2〕这一政策促使人们把对特殊需要儿童自身障碍的关注转移到了对当前学校系统缺陷的关注上来。

“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政策中的儿童主要是指1~5岁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包括感官障碍儿童、肢体障碍儿童、语言障碍儿童、病弱与多重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社会行为障碍儿童、情绪障碍儿童、自闭症儿童等。这些儿童在得到特殊支持之前要经过严格的鉴定,通常包括三步:一是专业机构的评估。专业机构通常会根据确定的鉴定标准,对儿童的表现进行鉴定。二是入园初次评估。在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入园前,幼儿园会请家长填写《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兴趣调查表》(见表1),〔3〕资深特殊教育工作者与家长作详细沟通并记录,收集起点资料,并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现状进行初步分析。三是幼儿园评估。幼儿园评估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是预评估。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入园后,特殊教育教师和特殊支持需要教育协调员会参考《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兴趣调查表》的调查结果,将其暂时安置在适龄班级,班级教师有目的地观察并记录其一日生活中的各种表现,并依据观察记录分析其语言、社会、运动、认知、自理等能力大致所处的年龄水平,了解其学习特点、能力及需求,填写《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学习特点调查表》(见表2)。〔4〕第二次是正式评估。预评估结束后,幼儿园相关团队认真分析讨论有关该特殊支持需要儿童一日生活的情况,选择两套及以上的评估工具,由评估小组作出正式评估,小组成员一般包括普教、专职特教、学科带头人,必要时会邀请专业治疗师一起进行评估。只有经过严格鉴定并被确定为有特殊支持需要的儿童才能成为该政策所关照的特别支持对象。

二、“特殊支持需要和”政策的特点

(一)关注学前融合教育教师的培养

为有效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瑞典形成了由各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工作团队。同时,为了培养高质量的学前融合教育师资,瑞典政府采取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1.配备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教育协调员以及教育领导者等相关专业人士

特殊教育教师的配备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瑞典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成功。这些教师除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外,还了解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需求,并能与班级教师沟通合作,共同作出针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课程安排。此外,他们还通过记录分析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学习成果以及所提供的支持对其发展产生的效果。

按照瑞典教育部门的规定,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教育协调员协调幼儿园、班级资源以及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资源。在具体教学活动中,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教育协调员承担更多工作。例如,执行学前融合教育政策,确保国家课程的实施;帮助其他教师处理好与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及特殊教育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为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提供服务及为教师提供专业培训,检测儿童学习效果;与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家长保持合作关系;与其他教师合作并发展其专业技能等。

教育领导者的责任在于保障所有相关学前融合教育的政策法规、项目计划等被切实贯彻实施,并为提高教师教学和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学习质量出谋划策。

2.支持教师的专业发展

瑞典政府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专家指导。瑞典政府会选派不同领域的专家在幼儿园做巡回指导,主要包括言语治疗师、医生、感觉运动发展方面的专家、教育心理学专家以及监管幼儿园教育活动实施的专员。其中,言语治疗师主要负责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语言方面困难的鉴别,制定改善计划并与幼儿园教师共同实施计划以及检测其进步情况;医生主要为父母制定育儿计划,并和父母交流儿童情况;感知运动方面专家主要为相关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心理学专家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学习提供指导。二是教师培训。瑞典政府认为应对教师尤其是资深教师提供相关的在职培训。同时,当地政府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课程进行认定,并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多方面培训。目前,为使学前融合教师更好地掌握有关融合教育的知识和技能,一套针对新教师的专业培训计划已在瑞典实施。这一培训计划将普教教师和特教教师的培训进行了整合,参与培训的教师结业后可获得普教教师与特教教师两种从业资格证书。

(二)注重学前融合教育家园以及社区的合作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学前融合教育需要社会的支持。在瑞典,社区具有资源整合及其他方面的整合功能,能从各个方面对融合教育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其中包括以下几方面。

1.宣传学前融合教育理念

在瑞典的传统文化中,一方面人们具有同情弱者、援助残障者的文化心理;另一方面却又不能完全接纳残障者的受教育权和其他平等权利,〔5〕人们通常认为,残障者应被隔离在特殊教育环境中接受较为简单与低等的教育。为此,瑞典政府借助社区的支持,积极向社会宣传学前融合教育理念,以期转变人们的观念,营造接纳残障者的氛围,构建开展学前融合教育的社会环境。由此,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融入到了主流学校,接受到了平等的教育。

2.帮助筛查特殊支持需要儿童

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关键在于发现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社区依靠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发现适龄的特殊支持需要儿童,邀请专业人员对这些儿童进行初步筛查。

3.提供个性化家庭支持

瑞典的社区会根据家长的具体需求提供个性化家庭支持,如咨询支持、情感支持等。〔6〕在不少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家长的观念里,同类家庭的相互启发最为实用。为此,社区组织有关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家长的小组活动,让他们通过交流,获得有意义的帮助。社区还邀请专家为家长提供咨询与培训,以引导家长辨识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需求,帮助家长掌握指导和培养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方法。

(三)重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幼儿园的环境创设

合适的幼儿园环境有利于全体儿童对个体差异的理解,满足不同儿童的需求,实现特殊支持需要儿童与他人的有效融合。

1.创设有效的物理环境

物理环境的创设是指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创造一个限制最少、安全、有效的外在环境。学前融合教育物理环境的创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幼儿园建筑和设施的无障碍,例如为肢体残障的儿童改装厕所、游乐场设施、学校进出口;为视觉障碍儿童铺设盲道;为听觉障碍儿童设置可视化铃声等。二是活动室空间与设施的无障碍,包括活动室外观设计和空间运用、座位安排以及环境布置等方面。

2.营造有“社群感”的心理环境

心理环境的营造是指创设一个能使特殊支持需要儿童与同伴、教师、家长之间有效互动的内在环境。学前融合教育心理环境的营造主要通过三项措施来实现。首先是营造认同与接纳的环境,教师通过安排“模拟和体验障碍”活动(见表3),〔7〕帮助普通儿童设身处地地了解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可能面临的困难,学会接纳他们,并通过这些活动掌握与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进行互动的技能技巧以及提供可能的协助等。其次是营造安全和具有归属感的环境。教师会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持积极与接纳的态度,并帮助儿童彼此间产生正向的互动。同时,在营造安全和具有归属感的环境时,注意发挥同伴的重要作用,同伴可以学习掌握与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沟通方式,如手势、动作等,并且通过榜样示范、口语提示、身体提示等方式引导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正确参与到学习和生活活动中来。最后是营造尊重与自我实现的环境,瑞典的学前融合教育强调要更多地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提供机会。例如,让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成为班级服务者,让他们在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存在,增强自我认同感。

3.运用辅科技手段

物理环境的无障碍实现的是空间融合,心理环境的营造实现的是社会融合,辅科技手段则有助于各种实现功能的融合,从而激发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潜能。辅科技手段既包含辅科技设备也包含辅科技服务。前者指能够使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功能有所增强的所有设备,后者指所有适用于帮助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操纵辅科技设备的服务。〔8〕瑞典学前融合教育借助辅科技手段,不仅有效预防了周围环境可能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产生的伤害,减轻了照顾者的负担,而且有效提升了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独立能力和功能表现。

三、“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政策对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启示

(一)重视学前融合教育教师的培养及其专业发展

相较而言,瑞典的学前融合教育教师学历、专业素养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均较高,而我国学前融合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不容乐观。为提升我国学前融合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研究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学历层次。在瑞典,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至少要具有大学学士学位,某些融合教育职业的任职资格甚至要求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二,制定专业标准。瑞典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不仅具有较高的有关融合教育的理论素养,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此外还了解与融合教育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第三,实施资格认证。在瑞典,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必须获得普教教师任职资格和特教教师任职资格的双重证书,如果教育对象是具体类别的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还需获得相应专门领域的资格证书。第四,改革培养模式。瑞典借助正式与非正式多种形式的培训,将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有机相联,建构了一体化的融合教师培育体系。对我国而言,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开展校本培训与行动研究,以指导从事融合教育的教师解决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增强其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二)强化和完善社区的参与

社区的支持是促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学前融合教育中,社区的支持比较薄弱。我们可借鉴瑞典社区参与学前融合教育的经验,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以强化和完善社区的参与和支持。第一,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宣传融合教育理念,转变人们以往的教育观念。第二,组织形式多样、趣味性强的社区活动,增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及其家长与普通儿童及成人的互动机会。同时,帮助普通儿童及其他家长消除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及其家庭的歧视心理。第三,提供培训机会,通过对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志愿者以及家长的培训,增强其对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社会交往、情绪控制、语言交流及社会认知发展等方面的了解,掌握必要的促进特殊支持需要儿童身心发展的知识与技能。

(三)注重幼儿园环境的创设

通过物理环境、心理环境的创设和辅科技手段的运用保障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安全与发展是瑞典学前融合教育的关键经验。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努力,改善幼儿园的环境创设,促使其更符合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需求。第一,为特殊支持需要儿童创造一个最少限制、安全、有效的外在环境,要根据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需求主动调整幼儿园的环境,以方便其学习和生活。第二,创设一个能够使特殊支持需要儿童与同伴、教师、家长展开有效互动的内在心理环境,以促进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的主动参与和学习。第三,为学前融合教育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手段支持,为学前特殊支持需要儿童提供适宜的科技资源支持,帮助其顺利进行学习与生活,让他们也能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与生活。

参考文献:

〔1〕GIRMA B. Inclusive education in Sweden: Responses,challenges,and prospect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pecial Education,2011,26(2):128-148.

〔2〕CRESANTUS B. Indusion and classroom practices in a Swetish school:A case study of a school in Stockholm〔J〕.Journal of Education and Practice,2016,7(3):119-121.

〔3〕〔4〕ANETTE S,ANNE L,LILLY E,et al.“Special Support” in preschools in Sweden:Preschool staff’s definition of the construct〔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Disability,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2010,57(1):44-55.

〔5〕猛,朱志勇.随班就读与融合教育:中西方特殊教育模式的比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125-129.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7

[中图分类号]G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4)01/02-0075-04

全纳教育是时下热门的教育话题之一,学前儿童全纳教育也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英国的“一体化教育”和美国的回归主流运动都旨在让残疾儿童在受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他们主张依据残疾性质和程度的不同对残疾儿童采取不同的特殊教育,即为残疾儿童制订个别教育计划;主张让大多数残疾儿童尽可能在普通学校或普通班级中与正常儿童一起学习和生活。在中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仍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不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迫切需要探索和发展。学前教育工作者的认知、态度等无不影响着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开展。基于此,研究者对杭州市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学前儿童全纳教育观进行了调查。

一、调查对象及方法

(一)调查对象

以杭州市10所学前教育机构(7所普通幼儿园(甲级)和3所特殊教育机构)中的134名教师(普通幼儿园教师101名,特殊教育机构教师33名)为调查对象,教师的年龄在20-48岁。

(二)调查方法

本调查采用封闭式调查问卷,问卷包含19道题,涉及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维度。使用李克特量表计分法计分,每个问题有“非常同意”“同意”“不一定”“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种回答,分别记为5、4、3、2、1分。其中6题进行反向计分。所有数据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处理和分析。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下表显示,普通幼儿园教师与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在学前儿童全纳教育观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从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维度作具体分析。

(一)认知维度:普通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机构教师不存在显著差异

1.两者都初步了解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理念

调查结果显示,两类机构的教师对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相关理念都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在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具体知识方面,特殊教育机构教师的平均得分(M=3.87)略高于普通幼儿园教师(M=3.5)。这个不难解释。一般而言,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往往会自学有关学前儿童全纳教育方面的理论,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普通幼儿园教师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接触到的特殊需要儿童并不多,因此他们对于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了解更多的是抽象的理论。

2.两者对于现状的把握都不足

调查得知,在对我国目前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满意度方面,普通幼儿园教师的平均得分(M=3.2)要略高于特殊教育机构教师(M=3.0)。普通幼儿园教师得分略高,可能是因为他们对我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现状并不十分了解,所以他们的判断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特殊教育机构教师长期从事特殊需要儿童教育,他们更加了解普通儿童与特殊需要儿童融合的实际情况,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特殊教育机构的教师在谈及我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时有些过于悲观。他们认为,目前主要是少数学者和一些专职教师及有这方面需要的家长在关注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关注、支持并不多。因此在他们看来,我国的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发展比较迟缓。事实上,我国近年来已较重视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比如,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就大大充实了有关特殊教育的内容。应该说,我国发展学前儿童全纳教育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应该乐观地看待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前景。

(二)情感维度:普通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存在一定差异

1.两者在情感上认同全纳教育,对随班就读问题看法相近

调查显示,普通幼儿园教师与特殊教育机构教师都比较乐意接受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理念(M=4)。在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问题上,两者的观点差不多,比如,都比较认同有轻度障碍的特殊需要儿童(如轻度智力障碍、轻度视听以及语言障碍、轻度身体肢体障碍、轻度自闭症)在普通班级就读(M=3.9),都不太认同有中度、重度障碍的特殊需要儿童(如中重度智力障碍、中重度视听语言障碍、中重度身体肢体障碍、中重度自闭症、多重障碍)在普通班级就读(M=2.5)。两类机构中的不少教师都认为,有中度、重度障碍的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班级就读不利于他们的行为矫正。

2.两者在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和班级管理问题上存在显著差异

在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质量和班级管理问题上,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和普通幼儿园教师的态度存在显著差异。特殊教育机构教师认为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会降低普通班级教学质量(M=3.6),普通幼儿园教师则认为,只接纳个别特殊需要儿童对普通班级教学质量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不大(M=2.9)。在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班级管理问题上,两类机构教师都认为要花更多的时间进行班级管理,但是普通幼儿园教师在这个问题上的倾向程度要高很多。这可能与普通幼儿园教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理解和认识较为欠缺有关,大部分普通幼儿园教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教学并不了解,认为在有特殊需要儿童就读的班级开展教学活动时,仍可按惯例进行,并没有想到要兼顾有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问题。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大多有多年的特殊教育教学经验,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实际情况了解更多,所以他们反而对全纳教育中可能出现的教学困难有充分的估计。

(三)行为维度:普通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存在显著差异

调查发现,在教育特殊需要儿童的专业技能方面,普通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存在显著差异。比如,特殊教育机构教师大多掌握了一项或多项教育特殊需要儿童的专业技能(如盲文、手语等)(M=3.4),而普通幼儿园教师基本没有人掌握教育特殊需要儿童的专业技能(M=2.3)。此外,特殊教育机构教师(M=3.6)较普通幼儿园教师(M=3.2)更能准确判断儿童异常行为的性质,进而能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早期干预。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查还发现,无论是普通幼儿园教师还是特殊教育机构教师,都十分缺乏特殊教育方面的职后培训,绝大部分普通幼儿园教师从来没有参加过有关特殊教育方面的职后培训。

三、相关建议

全纳教育主张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普通幼儿园不仅要接收特殊需要儿童,保证每个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还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儿童,满足他们的不同需求。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实施全纳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研究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作出努力以加快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实施的步伐。

(一)以组织领导为前提,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实施和推进涉及多个方面,但应从“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做起。一是组织机构。学前儿童全纳教育是一项民生工程,政府应树立起主导意识,可成立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制订计划,加强督办,协同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经费投入。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投入,积极改善实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效益。三是政策。要对承担学前儿童全纳教育教学任务的幼儿园,在园舍建设、幼儿园等级评定、专业教师职业素质、特殊需要儿童服务等方面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教学及班级管理质量,逐步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以园舍环境为载体,完善教学配套设施

园舍环境是实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的实践平台和基础载体,应根据学前儿童全纳教育特点完善园舍环境。一是环境布置。在布置活动室时,要充分考虑儿童的流动量和安全性,确保空间的设置便于特殊需要儿童活动。二是教玩具。提供的教玩具要多样化,既能吸引普通儿童也能吸引特殊需要儿童,要符合两类儿童的发展水平,有利于促进两类儿童的交流。㈣三是作息时间安排。要根据两类儿童的发展水平安排好作息时间。

(三)以师资力量为核心,提升教师专业素质

拥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是做好学前儿童全纳教育工作的关键。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人手提高幼儿园全纳教育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水平。

一是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幼儿园教师要树立正确的学前儿童全纳教育观念,从内心真正接受特殊需要儿童,既要尊重儿童智能发展的多样性,也要尊重儿童智能组合的差异性;既关注教学目标的合理性,也关注儿童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应树立多元化的评价理念,采取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评价普通儿童和特殊需要儿童。

二是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实行学前儿童全纳教育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专业知识结构上,教师不仅要掌握普通教育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也要掌握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及技能。只有不断完善专业化的知识结构,教师才能科学开展学前儿童全纳教育。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8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残疾儿童数量的与日俱增,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这很好的解决了我国特殊儿童入学的问题。然而面临着残疾儿童数量的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的数量有限的问题,随班就读成为我国实施特殊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与我国的国情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随班就读是我国特殊儿童就近入学的一条有效途径,对发展我国特殊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最少受限制环境的原则,特殊儿童可以选择一种教育方式,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选择新的教育形式,这能够使特殊儿童接受适合其需要的教育。特殊儿童在接受了康复治疗后,可以进入普通学校和正常的儿童一起接受教育,使其身心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特殊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虽然特殊儿童是在康复的情况下进入普通学校的,但是身心发展特点与正常儿童仍有很大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普通学校的教师掌握一定的特教技能,这样才能对特殊儿童有的放矢。

 

二、具体措施

 

1.在职培训“走出去”

 

在普通学校面对的大多数学生都是普通学生,即使有特殊学生数量也是很少的。这样教师很难了解特殊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对于特殊儿童的教学也是力不从心。因此可以组织教师去特殊教育学校观摩教学,通过在特殊教育学校实习来掌握一定的教学经验,加深对特殊儿童的全面了解。我国现行特殊教育法规和规章对特殊教育学校(班)没有普便要求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学校教师,在1994年7月21日原国家教委制定的《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中则提出了“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个别教学计划”的要求。这从法律上规定随班就读教师应当具备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能力,因此随班就读教师可以通过在特殊教学学校的实习来获得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能力,对班级中的特殊儿童有的放矢。

 

2.在职培训“请进来”

 

特殊教育教师作为特殊学生的主体教师,理论和经验都很丰富,应当对随班就读班的教师进行指导并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巡回指导。发展较好的随班就读学校都设立了资源教师和资源班,这样特殊学生可以定期的接受特殊学校教师的巡回辅导,在这期间我们随班就读班的教师可以和特殊学校的教师进行学习。理论过渡到实践有一段距离,而特殊学校教师对随班就读教师进行指导则使我们的教师把理论很好的运用到实践之中。

 

和其他随班就读的学校加强联系,邀请在随班就读工作中做得好的教师来学校演讲,加强随班就读教师的教学研究,经常有计划的开展教学交流,及时推广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提高。

 

普通学校的教师大多数是普通师范院校毕业的,所学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仅限于正常儿童,缺乏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实践来源于理论,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因此教师可以利用假期去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或者是开设特殊教育专业的院校进行“充电”,实现继续教育。了解特殊教育的概况,需学特殊教育概论课程;在课堂上正确处理特殊儿童个体与普通儿童集体之间的关系,需学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课程;改变特殊儿童的不良习惯以及纠正特殊儿童的不恰当的行为,需学行为改变技术课程以及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评估等特殊教育课程。

 

3.加强职前教育

 

要使随班就读工作得以有效长远的开展,就必须进行职前教育,在大学里培养随班就读的教师。我国的普通师范院校与特殊教育院校各行其是,互不相干,没有很好的融合状态。这样导致普通师范生没有特殊教育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对待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无从下手。在大学期间可以开设相关的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如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行为改变技术等等。为了加强师范生对这些课程的认真程度,可以把这些课列入专业课成绩的,从而调动师范生的积极性。

 

师范生可以参加针对特殊儿童举办的义工活动和志愿者协会等,这样可以使其对特殊儿童有个初步的了解,为从事特殊教育做好心理准备。在教育实习上,可以安排一定的时间让师范生在特殊教育学校实习,了解特殊儿童,积累特殊教育的教学经验,为以后做好随班就读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4.优化学校自身对特殊教育师资力量的培养

 

(1)领导首先要选拔一批具有爱心、责任心,富有激情的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培训。特殊儿童进入班级和普通儿童一起学习,这要求教师对特殊儿童给予的关爱和对普通儿童给予的关爱的分量是一样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普通儿童的还要多。只有对特殊儿童有爱,才能有信心,有耐心的对其进行教育。对特殊儿童一定要有责任心,否则“随班就读”就可能变成“随班就坐”,这样对特殊儿童毫无意义,甚至带来伤害。

 

(2)有竞争才有动力,没有竞争就像呆在温水里的蛙。大多数随班就读的“随班生”的成绩都不被列为学生总成绩之内的,这样也无从知晓随班就读班的教师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了争取奖金,荣誉等等,很多随班就读班的教师忽略了特殊学生。针对这种状况我们普通学校可以效仿特殊教育学校,为我们随班就读班的教师举办省级或者全国性的基本功大赛,这样能大大的调动随班就读教师的积极性,同时在学校内部对成绩突出的随班就读教师进行适当的奖励,并与其他随班就读班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这将会对教师所学的特殊教育知识进行巩固和提高。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9

近年来,特殊教育工作者越来越发现传统的学校教育在特殊教育领域出现了很多弊端与不足,家庭是社会的核心单位,同时家庭更是特殊需要儿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单位。同时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离不开家庭教育。由于其独特的身心发展特点,大部分特殊儿童大量的时间都是待在家里与父母共同度过的,父母对其实施的补救措施和教育直接关系到他未来的康复情况及后续发展。相关的研究开始出现,特殊儿童家庭教育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家庭的和谐,影响特殊儿童的健康发展,了解目前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情况能够有效的反映目前社会对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有效的投射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现状。

一、庭教育与及家庭支持

(1)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是特殊教育的组成部分,三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对于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家庭教育更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家庭教育早已存在,最有影响力的是北齐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家庭教育发展至今已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学科。而特殊需要儿童由于其身心的缺陷与障碍,他们比正常儿童更需要家庭教育。特殊需要儿童家庭教育是指在家庭环境中对身心异常儿童进行的教育,包括两种形式:由特殊教育教师或其他专业人员进行个别教学和辅导,对象是因某些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学习的学龄特殊需要儿童和学龄前特殊需要儿童,同时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由家长或其他家庭成员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教育和训练,其重点在于通过儿童日常生活,养成良好习惯,配合学校做好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

(2)家庭支持是社会生态支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微观支持系统。家庭支持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家庭资源、家庭的关系、家庭功能、生命周期等内容。家庭资源方面设计到家庭的特征、家庭背景、家庭规模、家庭的形式、家庭成员的个人特征。家庭资源在家庭支持系统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包括物质资源与精神方面的支持,涉及到特殊需要儿童的生存的各个方面和学习方面。家庭关系是指存在家庭中的各种关系,例如夫妻关系、亲子系统、兄弟姐妹系统,不过还要包括家庭以外的亲戚、社团、同事、社区人员、专业人员的系统。近年来,亲子关系的协调已经成为普通家庭和谐的重要方面,对于特殊需要儿童来说,这是关系到他们的身心发展是否良好的重要方面。

二、家庭教育及家庭支持的原因

(1)家长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学校教育中。家庭作为特殊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身心养护的主要场所,家长也是老师,也可以并且应该支持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长拥有自己的教养方式,同时有他们自己一套运用于校外学习情境的课程和教学风格,而且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家庭教育。因此,如果特殊需要儿童想要获得校内外充分的潜在的学习体验,就需要家长和教师之间紧密合作。

(2)家长对儿童的学习情况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在专业人员试图帮助儿童学习的时候,经常向家长传递这样的信息:教师比家长更关心儿童。

(3)家庭可能是特殊需要儿童教育中唯一的一个成人团队,在持续教育的所有进程中:在儿童教育生活中,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会遇到很多、不同的专业人员。我们应该树立以一种持久的、以家庭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4)家庭比任何人都更好地了解儿童的某些方面,作为教育者,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每年与学生相处的时间有限,校外时间可能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信息,促成他们兴趣的培养、动机的形成、习惯的养成、纪律与规则的训练。需求的产生以及健康状态的保持甚至忧虑及压力的出现等。

三、中国特殊教育中家庭教育的现状

要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教育,就必须考虑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客观困难。开展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制约因素包括家长的自身素质、对子女的态度以及家庭的经济状况几个方面。目前,我国在这几方面都不容乐观:

(1)家长的素质及文化修养有待提高。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尤其是父母,他们是特殊需要儿童的启蒙老师,是与儿童朝夕相处的人,了解儿童所有的习惯与爱好,为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提供了可能。然而家长的素质及文化修养显得尤为重要。家长自身素质的高低,是直接关系着家庭教育成败的关键。目前,我们特殊需要儿童的家长无法接触专业的特殊教育理论,没有科学的、合适的教育方法,文化素质低等这些因素成为特殊需要儿童家庭教育的不利因素。

(2)家长的教育态度不积极、教养方式有待改变。在特殊需要儿童家庭中,亲子关系成为重点。很多研究都表明,特殊儿童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环境的剥夺而致使儿童早期经验的缺乏,如缺乏母爱、缺乏社会性接触、缺乏有益于智力发展的感官刺激等

(3)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同时,其他服务机构对家庭教育的支持不够,而已有的支持也是散漫的、无组织的支持,缺乏指导或统一的指导。

四、开展家庭教育与家庭支持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特殊需要儿童家长的特殊教育理论的学习。家长通过学习理论,可以了解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点,就不会盲目的采取不当方法与措施教育儿童。同时家长多参加相关的培训与活动,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可以制定合适的家庭教育计划,传授文化知识,帮助儿童更好的融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中。

(2)改变家长的不良态度。家庭教育中,家长的态度是一个重要的素。加大传媒的宣传,教育部门要向家长讲授对特殊儿童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从而能够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子女教育。

(3)帮助解决特殊需要儿童家庭经济能力低的情况,主要是指解这些家庭家长的就业问题,这样提高他们的家庭收入,提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所需的费用。

(4)相关教育部分积极配合。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将对特殊需要儿童家庭支持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中。

参考文献:

特殊儿童教育方式例10

20世纪70年代,美国开展了“回归主流”(mainstreaming)运动,其核心内容是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能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中接受教育,这成为美国学前融合教育运动发展的先声。本文将以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历程为主线,对其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发展现状作进一步阐释,希望能为我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发展

20世纪70年代,美国大力开展“回归主流”运动,很多有轻度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得以返回普通学校的课堂之中接受教育。但“回归主流”运动主张的是将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安置”在正常教育环境中,为其提供的依然是特殊教育服务,没有意识到正常教育环境也应该顺应特殊教育的需要作出相应改变。到了80年代,“一体化”(integration)概念开始普及,这一概念虽然比“回归主流”概念有实质进步,但也只是强调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普通儿童一起在同一课堂环境中接受教育,关注更多的是形式上的融合。直至90年代,上述两个术语逐渐被“融合/全融合”(inclusion/full inclusion)概念取代,融合/全融合教育不再局限于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安置”服务,而是更关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在实质上的深层交汇,在强调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和无发展障碍的同龄儿童在同一课堂里一起接受教育的同时,还强调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个别化的适当教育服务。目前,在美国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中,各种类型和程度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都与普通儿童一起接受融合教育服务。

二、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政策制定

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强有力的手段保证了学前融合教育的持续有效开展。

1.开端计划

有关学前融合教育的立法最早源于1965年的《经济机会法》(Economic Opportunity Act)。《经济机会法》规定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合作开展“开端计划”(Head Start)。开端计划旨在为贫困家庭的3~4岁儿童提供免费的学前教育、营养和保健服务。该方案实施伊始并没有特别关注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但是在1972年美国政府进一步规定,在开端计划的受益人群中,被诊断为存在发展障碍的儿童所占的比率要高于10%,促使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得以和正常儿童一起在开端计划的各个机构中共同接受教育。

2.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

1968年的《障碍儿童早期援助法案》(Handicapped Children’s Earlv Assistance Act)是第一项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年幼儿童制定的联邦法律,它直接促成了第一个针对年幼障碍儿童的早期教育计划(the Handicapped Children’sEarly Education Program,HCEEP)的制定。1969年至1970年间,联邦政府共建立了24个HCEEP示范性早教项目,这些项目为联邦政府后来出台学前融合教育相关法案奠定了基础。相关研究表明,大量的年幼障碍儿童都需要HCEEP早教项目,并且能从中获益。1975年至1980年间,接受政府资助的HCEEP相关项目已达200多个。1983年,HCEEP吸纳了“年幼儿童州计划项目”(Early Childhood State Plan Programs),将接受融合教育服务的特殊人群的年龄范围正式扩展为0~5岁。

3.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

1975年,美联邦政府颁布了最具影响力的教育法案,即《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EducationAct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该法案指出,美国社会要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免费的适当教育,为每个符合规定的儿童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当时该法案的适用对象并不包括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前儿童,但是随着该法案的不断修订。到2003年时,有关婴儿、学步儿和学前特殊儿童的各项教育权利逐步得到完善。

1990年,《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案》更名为《有能力缺陷的个体教育法案》(Individuals with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IDEA)。和原法案相比,新的教育法案提倡使用以人为本的语言,将“残障”儿童更名为“有能力缺陷”儿童,避免对特殊儿童及其家长造成直接伤害。IDEA提出了零拒绝、非歧视性评估、免费和适当教育、最少限制环境、合法诉讼、家长参与等六项基本原则,强调早期干预和帮助的重要性,主张为0-3岁有能力缺陷的学前儿童提供早期干预和教育服务,并为他们提供享受个别家庭服务计划(Individuals Family Support Plan,IFSP)的机会。另外,IDEA还注重在经济上为有能力缺陷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切实的帮助,“所有3-21岁的个体,无论缺陷的类型和程度,都有权接受免费、适当的公立教育”。

1997年,联邦政府公布了IDEA修正法案。修正法案强调要将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放置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之中,重视3~4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入5岁学前教育项目之前的过渡适应教育。IDEA修正法案还提出在3-9岁有能力缺陷儿童的障碍分类中增加一类“发展迟缓”障碍,允许各州根据具体情况将那些在认知、身体、社会、情绪或适应性方面存在发展迟缓障碍的儿童纳入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值得一提的是,IDEA修正法案将3-9岁儿童存在的个体能力缺陷共分为11类,分别是特定学习能力缺陷、情绪紊乱、智力落后、自闭症、发音损害、言语损害、听觉损害、视觉损害、创伤性脑损伤、其他健康损害和发展迟缓,另外还特别强调专家对儿童具体障碍的鉴定要推迟到儿童满9岁之后再进行。

在美国,特殊教育对象的年龄始于0岁,政府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关注度很高。相关立法规定,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有权获得免费的融合教育服务,有权进入为正常儿童提供的早教服务项目中接受教育;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行鉴别、诊断的评估程序必须是非歧视性的;必须为每个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制订一份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定期评估他们的进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家长有权参与当地教育政策、孩子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的制订,有权对教育机构作出的有关孩子教育问题上的任何决策提出质疑。有关学前融合教育的立法日趋完善,更为学前融合教育实践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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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美国学前融合教育的实践现状

1.学前融合教育原则

在美国,实施学前融合教育服务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特殊幼儿部(Disability Early Childhood,DEC),主要负责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服务于存在能力缺陷或发育迟缓的年幼儿童;另一个是全儿教育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ducationfor Youn Children,NAEYC),负责全体0~8岁儿童的学前教育活动。因为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不同,特殊幼儿部与全儿教育协会在学前融合教育的理念上有所差别,但是随着近年来融合教育的发展,两个部门间的合作越来越多,双方的理念和实践也逐渐走向融合,制订了共同的学前融合教育原则。

(1)有目的地投放材料,重视为学前特殊儿童投放可以吸引他们参与社会性游戏和合作性游戏的材料。

(2)隐性实施辅助教育策略,通过以个体发展目标和需要为基础的游戏活动,或者个体自发游戏,内隐地实施辅助措施,促进学前特殊儿童社会往能力的发展。

(3)以同伴学习为主体,为小组儿童设计空间和活动,提供多套材料,提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观察并模仿同伴的活动,增加同伴榜样示范的机会。

(4)增强语言的线索指导作用,通过选定语言符号的方式帮助学前特殊儿童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情绪,通过示范演示鼓励学前特殊儿童运用言语线索解决问题。

(5)强化直观教育手段,给予学前特殊儿童更多的图画、口语、手势和身体提示,为其提供直观的指导。

(6)及时反馈,增强信心。为学前特殊儿童提供即时反馈,鼓励他们产生更多的适当或者理想行为,这也有利于实现成人的反应行为与儿童的具体能力和功能水平之间的匹配。

2.学前融合教育形式

美国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形式较多,本文从受教育对象、教育场所和具体教育方式等方面加以阐述。

(1)学前融合教育注重为3~5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包括特定学习能力缺陷、情绪紊乱、智力落后、自闭症、发音损害、言语损害、听觉损害、视觉损害、创伤性脑损伤、其他健康损害、发展迟缓等11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2)为5岁以下学前特殊儿童提供融合教育服务的主要机构有保育学校(大多为半日制,招收3~4岁幼儿)、日托中心(均为全日制,招收5岁以下幼儿)、家庭托儿所、公立学校附设的幼儿园等。

(3)学前融合教育有全融合、半融合、反向融合三种主要的融合形式。全融合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全部时间里都和正常儿童在同一课堂内一起学习。半融合是指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部分时间里和正常儿童一起学习,部分时间到特殊班或康复训练中心接受训练。反向融合则是一种特殊的融合教育形式,自1980年在纽约州的北西拉鸠斯市中心区域开始实施。反向融合是指在获得父母允许的前提下,将一两个正常儿童安置在招收有重度多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班级,这一两个正常儿童和班级里的特殊儿童一起参加从周一至周五、从早上9点至下午2点的学习活动。

不管学前融合教育的实施形式如何,评价学前融合教育是否成功的标准是一致的,即从能否被所有儿童接受、儿童能否从这种教育中获益、父母和其他参与者对其结果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评价。

3.学前融合教育实施人员

美国的学前融合教育由养育者、教师以及各个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团队共同合作开展。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为满足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要求,学前融合教育活动必须吸纳特殊教育专家、言语语言病理学和听力学家、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学家、社工、营养师、家庭治疗师、指导教师和巡回教师、小儿科医师和其他医师等11种相关人员的参与,另外还需要托幼工作者、婴幼儿教育专家、儿童和家庭教育专家等专业人士的参与和帮助。

在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团队中,学前特教工作者、服务协调员、融合推进者和特殊教育管理者承担了重要的工作。

(1)学前特教工作者(early childhood specialeducator)

学前特教工作者指为0-5岁特殊儿童服务的专家,他们同时接受过学前教育和早期干预两方面的培训,具有较为扎实广泛的学前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学前特教工作者的主要职责是与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开端计划项目机构中的教师一起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服务。作为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或个别化家庭支持计划的团队成员,学前特教工作者还负有制订教育目标、为家庭提供支持咨询服务、将幼儿的进步反馈给家长、评估幼儿的进步等方面的职责。

(2)服务协调员(service coordinator)

服务协调员是指在为3-5岁学前特殊儿童提供学前融合教育服务时进行各方面协调的人员。他们的职责是协助教育者实施教育计划,协调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各成员之间的分工合作。服务协调员既可以是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是托幼工作者、治疗师等。

(3)融合推进者(inclusion facilitator)

融合推进者的职责是保证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在普通教育环境中能够获得成功必需的支持和服务,还要获取相关资源,帮助教师解答有关学前特殊儿童的问题。

(4)特殊教育管理者(special education administrator)

特殊教育管理者的责任是保障所有相关的特教政策法规、项目计划等能够被恰当执行。

4.学前融合教育主要教学策略

在美国的学前融合教育课堂中,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采取的主要教学策略是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策略(Activity-Based Early Intervention)。它是在综合了儿童早期教育理念和行为矫正策略后发展起来的,于1992年由Bricher和Cripe在《以活动为基础的早期干预》一书中首次提出。

(1)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的定义

以儿童为主导,以自然环境中发生的事件为教学内容,在教学活动中融入学前特殊儿童的个别化发展目标,同时有逻辑地运用自然事件的前因和后果,促进学前特殊儿童功能性技能的发展。

(2)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的要素

基于活动的早期干预策略有四个构成要素。首先是以儿童为导向设置干预通路,即当儿童基于某种兴趣或动机表现出某种行为时,学前融合教育工作者要以此为导向,运用身体、语言、同伴帮助等方式,对儿童的行为及时作出反应或回馈。使儿童明白这是由他的行动引起的相关反应。其次是根据日常生活活动、有计划的或儿童自发的活动制订干预目标。日常生活活动是指吃饭、穿衣、在学校吃点心等活动;有计划的活动是指在成人的组织和设计下才会发生的活动;儿童自发的活动是指只需要极少的外界支持或奖励就能发生或维持的,反映儿童固有兴趣的活动。再次是关注干预中的前件和后果。前件指儿童在目标行为之前表现出的事件,后果指儿童在目标行为出现之后表现出的事件。最后是聚焦在功能性技能和生成性技能的发展上实施干预措施。功能性技能指能让儿童以独立的、令人满意的方法参与自然和社会环境的技能。生成性技能指能推广到其他环境中的技能,如在任何场合下都会系鞋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