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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模板(10篇)

时间:2022-09-27 19:43:15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1

1.基本内涵。教育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依据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教育目标,对教育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系统评估和价值判断。

 

2.构成要素。督导评估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体系,主要是由指标体系、方法体系、督导评估制度和被评估对象四大要素按照特定的督导评估目的构成。

 

3.基本目的及作用。教育督导评估是以推动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和导向的常规性综合督导评估,是政府对学校进行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要形式,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

 

督导评估的目的是督促学校认真贯彻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端正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管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改进对学校的领导,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工作。

 

二、特殊教育与普通教督育导评估比较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义务教育的一部分。特殊教育就是用与普通教育不同的教材、教程、方法对儿童进行的教育,可以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要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是它的目的和任务,同时它还有着重要的意义: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它不但要像普通教育那样,在德、智、体、美、劳多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更要注重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这是特殊教育的重点。相对于普通教育来说,特殊教育更重视个别教育,更强调在教育中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学生的特殊需要。因此特殊教育也更强调大教育的观点,同时强调教育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特殊教育中如何有效实施教育督导评估

 

教育督导评估是行使教育督导职权的部门代表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育的一种行政行为。具体说要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以促成教育督导评估“三维”目标的有效实现,促进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

 

(一)领导管理。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校训、教风、学风切实可行。

 

2、依法设立工会,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机制健全,运转正常;教职工有效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涉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以及学校发展重大事项,均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3、制定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以及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建立素质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并有具体的年度工作实施计划。

 

(二)、教师队伍建设。1、全校教职工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2、加强校风职能建设,严格执行上班制度和请假制度。3、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师素质提高培训工作,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学习、培训和学科教研活动。

 

(三)、教育教学。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特殊教育教学的有关规定,开齐国家课程门类,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要求开设地方课程,各学科上课正常,不被挤占或挪用;有校本课程开发计划,有一定数量的校本课程,内容有特色,符合学校与学生实际。2、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课程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作息时间;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教师上课不拖堂,不随意增加学生学习负担。3、规范教学工作,做到教学有计划、有备课,上课、辅导等准备工作要充分,批改作业要及时、到位,严格课堂教学。4、坚持听课制度,定期检查,有听课记录本,领导和教师要按规定听课。5、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6、落实好食品安全。

 

(四)校园文化管理。1、校园净化,无乱涂、乱画、乱刻、乱丢、乱摘、乱踩及蛛网污迹等现象,食堂、公厕等干净卫生。2、团队活动或班级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切实开展养成教育,有措施,有记录,有成效。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传统节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3、校园周边环境好,校园50米内无摆摊设点,无游戏厅、网吧。4、师德教育扎实有效,人际关系和谐,交流、赏识、合作氛围浓厚。教师精神风貌好,言谈举止文明,学生家长社会评价好。积极创建“文明单位”。 5、校风建设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工作落实。校园秩序井然,总体感观好。“三风”建设好,积极创建各级各类品牌。

 

(五)安全工作。1、学校认真落实国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装必要的监控、防护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学校和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细化、落实管理责任。做到安全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及时地做好各项安全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并有效地渗透在相应课程活动中,有计划地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定期对学校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塌陷、防触电、防中毒、防意外伤害。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并有记载。4、学校安保工作落实,食堂管理规范。加强门卫管理,对外来出入学校人员做好登记,禁止校外无关人员随便出入校园。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值班护校人员,加强校园治安巡逻,不空岗。5、建立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学校组织举办大型活动报教育局审核批准。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2

1.深入学习宣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设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和推广使用。

2.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印发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扩大省级政府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教育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统筹权。印发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确保放权到位,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切实把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做深、做细、做透,便于社会监督。

3.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特别是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推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完成章程起草,完善章程核准程序。指导各地加快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订落实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制订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推进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4.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建设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和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

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推动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力争完成学前教育法、教育考试条例的起草工作。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等部门规章。创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教育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教育部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考核制度。推动直属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建立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制订印发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扩大独立学院验收试点范围。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7.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落实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督促各地不降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降低。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构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制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启动实施直属高校财务巡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确立财会、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合格人员,推动各级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8.推进教育有序开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作用。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类别、学科结构和地区布局。召开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来华留学质量,成立全国留华毕业生工作组织。修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支持国内高水平教育机构走出去办学。推进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推进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机构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建设。扩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9.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出台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印发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制度。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0.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订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制订印发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辅导员访学研修计划。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建设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启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百人工程。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启动名师名家示范课工程。出台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启动实施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易班推广行动计划。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举办军事训练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印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1.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构建大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使用德育、语文、历史新教材。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修(制)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订普通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遴选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

1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国家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广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修订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研究制订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研究制订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研究制订普通高校大学体育本科教学技能标准。适时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

13.改进美育教学。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印发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学生艺术素养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建立完善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开齐开足艺术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14.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印发新修订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展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办好职业院校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审定出版职业教育“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试点职业教育专业评估。

15.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促进高校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促进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好本科教学工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等各类卓越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法学、新闻传播学、农林医学等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落实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共建大学生校外科研实践基地。扎实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学术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16.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究制订高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 研究制订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推进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加大对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参与实施和。探索建立部级教师荣誉制度。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1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筹备召开世界语言大会。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加强对各地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开展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语言普查与国情调查。推进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与语言文字智库。完善语言文字立法和规范标准修订工作,印发《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8.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贯彻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的意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印发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继续实施和改革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增加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补充数量。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做好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工作。

1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国家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加快全国学生、教师等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教育装备服务水平。

20.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21.加强民族教育。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结构调整。部署民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验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修订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双语教师的补充、培养和培训。加大双语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编译、审查、出版工作力度。研究制订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规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培养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新疆、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印发《关于加快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

2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基层就业保障机制、激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更多有利措施。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3.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国家重大项目。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2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地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等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逐步破解择校难题。贯彻落实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26.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研究制订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集团化办学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工作。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统筹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深入实施“2011计划”,大力推进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能力的意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启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大对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力度。推进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大学与企业联盟和资源开放联盟建设。推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制度。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城乡普遍开展社区教育。鼓励各级学校以多种形式为继续教育提供支援服务。积极发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29.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指导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地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国高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31.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改进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方式,制订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高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配备等信息公开。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3

近年来,在中、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不断增加,入学人数稳中有升,办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公办特殊教育学校4所,小学附设特教班学校1所,在校生1150名(其殊教育学校在校生271名,随班就读学生879名)。

二、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尚存在较大困难

我市特殊教育建设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特别是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差、质量低,远不能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需求。

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滞后于特殊教育发展需求

从发展上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大大滞后,不能满足社会对特殊教育的需求。全市14个县市区中尚有10个县区市未建特殊教育学校,占全市县区市总数的76%。按照中、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30万人以上的县区市必须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市至少还需新建6所特殊教育学校。

2、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和提高

我市目前的特殊教育学校,由于历史和经济条件制约,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存在较多问题。一是目前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主要设在偏远的农村,远离县镇和城区的中心地带,交通不便,校舍建设标准较低,小、旧、陋、破以及教学生活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较为突出,而且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全市仅有的4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覆盖范围有限,除市特殊教育学校分布在市区的渭城区外,其他3所均分布在北部五县中的旬邑、永寿、淳化,1所普校附设特教班在乾县。二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是新建以外,其余全部是由原普通中小学校改造的,不仅校舍使用年限较长,而且在使用功能及设施上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心理、生理及行为特征的特殊要求,与国家实施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有较大差距;三是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较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昂贵,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困难,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施设备严重缺乏,专业师资队伍严重匮乏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全市除市特殊教育学校有部分特殊教育专用设备,所有教师经过专门培养和培训外,其余学校不仅没有专用的设备而且教师大多未受过专门的培养或培训。

3、现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难和大部分特殊教育学生不愿在特殊教育学校上学,构成现实的一对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做特殊教育学校的规划不能纸上谈兵,而应该实事求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社会发展进行长远的规划。虽然我市仅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但均存在办学难、招生难的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特殊教育的特殊性,普遍存在办学成本高,大部分县区根本没有财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致使学校缺少发展资金,难以办学和招生;另一方面,主要是现在残疾少年儿童家庭的传统观念在作怪。据我们的调查统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至少应该有4万多学生,但全市公办特殊教育学校仅有1750人,加上民办的一些康复教育学校,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不到3000人,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特殊学生仅占到7.5%,其余的特殊教育学生除少数在西安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外,大部分都在普通中小学上学。这些特殊学生为什么不到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呢?据我们调查,主要是因为这些有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学生家长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在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上学,因为他们觉得特殊教育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会被披上“特殊”这一印记,谁也不想让别人认为自己有孩子残疾。而人们的这一传统思想观念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在做规划时不能仅根据人口数、学生数等简单就做规划,而应该充分考虑这一点。以我市为例,过去我们在彬县、长武均办有特殊教育学校,而这些学校却最后不得不撤掉,除了县、乡政府根本无力承担昂贵的办学经费外,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学生,招不到学生了,没有家长愿意送自己的孩子到这些学校去。就是办学条件较好的市特殊教育学校,也存在生源不足的问题。

4.国家相关政策促使特殊教育需求不断增长

近年来,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国家、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关注与关心程度在逐步提升,残疾儿童少年家庭传统观念也在进一步转变,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预计近年内入学人数将呈上升趋势,现有办学条件将日趋紧张,为他们创造接受教育所需条件已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章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要求,结合我市要建设与现代化都市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的发展方向,不断加快特教学校内涵发展,整体提高本市的特教发展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教育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第三章建设目标及建设规划内容

一、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中、省、市、县政府共同投入,在全市新建武功、乾县、三原、兴平、泾阳、礼泉、彬县等7所特殊教育学校、并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旬邑县、永寿县、淳化县等4所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全市30万人口以上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盲、聋哑、弱智三类校中两类及以上组合建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所有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

阶段性目标:期间重点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武功县、乾县2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学校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设施配备要求,初步缓解中西部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矛盾。

大力推进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协调、均衡发展,提高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是我们的建设宗旨。通过所有新建和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承担起我市残疾人的基础教育任务,把每所学校办成集聋哑人教育、盲人教育、弱智少年儿童教育康复和残疾人职业技能、体育、艺术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到年我市残疾少年儿童的入学率比现在有大幅度的提高,在校生达到7000人。确保90%以上残疾儿童(幼儿)接受1年以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辍学率与当地健全儿童持平,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接受1年以上职业技术教育,50%在校残疾学生能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或3年制职业技术培训并公开就业。

二、实施步骤和建设内容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存在诸多特殊性,从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考虑到我市经济发展实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及县域间发展差距较大等状况,我市项目实施拟按如下目标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进行建设。

第一阶段:期间,改扩建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武功、乾县2所特殊教育学校。做好市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在市教育局的协调下,面向全市招生视力障碍班、听力障碍班、语言障碍班、智力障碍班,力争使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达到人3000左右,以后逐年扩大。

第二阶段:新建三原县、兴平市、泾阳县、礼泉县4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总结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同时相继完成对全市20个随班就读网点校的常规化建设;通过建立网络资源和骨干教师巡回辅导制度,完成对200名教师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发挥各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特殊教育中的龙头作用,完善辐射、引领、检查、指导的常规机制。

第三阶段:新建彬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旬邑县、永寿县、淳化县3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面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任务,实现规划总体目标。增强每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教中心服务教育功能,争取每校都开设有专门职业技术培训职教班,使每位特殊教育学校的毕业生都能掌握一技之长,建立与社会用人机制相通的育人机制

第四章资金安排

期间重点做好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和武功县、乾县2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新建任务。总投资114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约900万元(其中新建校项目2所,投资700万元,改扩建校项目1所,投资200万元),必备教学、康复训练设施配置投资约240万元(其中新建校项目160万元,改扩建校项目80万元)。所有资金均由中央专项投资,不足部分由县区自筹安排。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是国家赋予我市的光荣任务,是对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各级党委和政府把特教学校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各部门负起职责,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认真检查监督,保证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二、把特教学校建设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计划,确保特教学校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投放按建设期的年计划投入,确保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各有关部门保证人员投入,抽调精干队伍参与建设工作。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4

1.巩固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成果。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手、整改到位。坚持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推进“三严三实”要求和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强化高校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指导和督促高校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从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高校基层工作保障,深入推进高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高质量抓好党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研究制订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加强高校党务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积极推动中小学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筑牢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基础。

3.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召开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出台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文件。全面落实高校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实施高校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六大工程”。推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投入保障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建设。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做到政治有底线、学术有规范、宣传有纪律、教学有要求、活动有范围。加强高校政治理论课建设。制定云南省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统战部长座谈会、第七届高校统战工作联席会。

4.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性、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保持长效性。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开展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委厅重大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和工作制度。

5.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不断提升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加强对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

6.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继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加大校园安全软硬件投入。以安全教育进教材、进军训、进头脑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素养。以预案备案审查和演练基地建设为突破,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校园安全隐患排除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安全精细化管理;以公安机关领导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高校保卫处副处长)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以正面思想宣传报道为引导,进一步促进学校安全宣传工作;以强化督导检查为保障,进一步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对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宿舍)的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继续推动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促使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后勤改革渠道。

7.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做好公车改革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坚决压缩会议数量、规模。推动厉行节约、节能环保工作。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积极做好网上工作,构建工作新格局。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升教育质量

8.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教育全过程。组织开展好“共筑中国梦・同绘彩云南”2016年云南省高校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十三五”规划。制订《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把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全员、全程、全方位融入教育、管理、服务各领域各环节。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以及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推进“德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省级文明学校创建和管理工作。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组织第六届高校文化节。从“日行一善”“月读一书”入手,培育书香人文校园。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推进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积极探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活动。组织高校开展“最受学生敬佩辅导员”评选。

9.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规定》。设立定向免费师范生专项招生计划,推进免费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师范院校与各级政府、中小学校共建教师专业发展中心。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好“国培计划”改革,提升培训项目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开展第二批“云岭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推进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建设。加强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建设10支左右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鼓励高校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和科研学术带头人。加强高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全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等带头领军人才。

10.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制订《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强化学生学习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继续对省一级高完中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积极推广课程教学改革成功经验。通过名师课堂、专题讲座、同课异构、教研讨论、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多种形式,聚集真实课堂的实践性环节,全面提升教研活力和水平。积极组织中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研讨观摩暨评比活动。切实抓好中小学考试评价研究。

11.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和卫生工作。推进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体育教研室(组)或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积极组织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和竞赛新机制。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学校建设和学校体育督导。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举办全省中小学艺术教师基本功大赛、全省大学生戏剧节活动。加强高校公共艺术课程研究中心和云南省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组织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积极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活动。做好学校卫生防疫、禁毒防艾、环保宣传教育和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2.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高校的基础研究主体地位和在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加强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启动25个左右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已认定的2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力争认定1至2个部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强高校战略咨询研究能力,推动已建14个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深入开展省院省校合作。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加大科技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启动“莲华高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挥示范园区、大学科技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孵化功能。围绕云南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方向,启动省级一流学科建设,力争在国家一流学科建设上有所突破。深化高校科技评价改革,建立导向明确、激励约束并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评价方法。

13.深入推进高校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就业创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和衔接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深入开展“云南青年志在四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改革,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高校成果转化和技术转化能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众创空间建设。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建立精准推送就业创业服务机制,积极举办多种形式招聘会。做好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

14.提升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围绕我省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委厅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和决策咨询研究,深化专项课题研究,不断提升研究能力和研究质量,积极推进新型教育智库建设。协同推进云南教育决策咨询研究中心建设。不断扩大《国内外教育动态》《教育决策参考》的决策影响力。出版《2015云南教育发展报告》。继续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建立和完善课题成果数据库,推进网络调研平台建设。引导各级教研部门服务决策、服务学校、指导教学,促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健全教育评估机制,全面开展教育评估工作。加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研究,研制《关于实施义务教育课程监测的意见》,深入推进课程质量监测。建立教研员准入、流动和退出机制,启动教研员专业素质提升计划,提升教研员队伍整体素质。

15.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示范工程,督促、检查、指导11个三类城市实现语言文字达标验收工作。完成43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3 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的创建任务。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继续抓好“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好第全国推普周、第四届云南省“中学生汉字听写大会”、高校“海峡两岸大学生语言文字创意大赛”云南赛区选拔赛、校园中华经典诵读和规范汉字书写等系列活动。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开展“一带一路”云南周边国家语情研究。继续优化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系统。制定并完善一级甲等考试培训的机制,完成30万人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

三、全面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6.增量提质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认真实施《云南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筹备召开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力争实现每乡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完善支持政策措施,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出版、培训、推广《云南省幼儿园保教工作指导手册》,提高幼儿教师的保教能力和水平。全面修订《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完善省一级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薄弱幼儿园制度。

17.均衡优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制订关于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现代管理、学生关爱“五大工程”。出台学区制管理办法,继续推进学区制改革,建立学区内教育教学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启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实施“优质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继续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强化学籍系统管理和应用。

18.特色内涵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完善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出台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的新标准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召开全省一级高完中改革发展会议,完善《云南省一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规定(试行)》,指导普通高中学校科学应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好省级财政支持的3个项目(普通高色化实验学校创建、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普通高中功能教室建设)。继续做好一级高完中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

19.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做好春秋两季中职招生,努力扩大中职在校生规模和高职办学规模,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改善,进一步健全统筹管理机制和加大资源共享力度。推动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建立健全职教集团运行机制,开展职业教育集团评估工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路子,推动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深化滇西边境10州市政府与东部10个职教集团的合作。完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加快边境和农村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20.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探索和完善高校分类指导机制,引导高校根据地方经济社会需求定好位、办好学、办出特色。合理布局学科专业结构。继续深入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探索以创新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的培养模式改革,力争在精品课程建设、特色专业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科技创新团队、科研创新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方面取得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成果。继续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继续推进区域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国门大学建设,加快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筹建,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构建研究生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科技创新内在动力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21.关心重视民族教育发展。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及云南省实施意见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边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努力缩小地区间的教育差距。重视双语教育工作,加强对“直过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认真落实少数民族预科基地建设工作,修改完善云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实施方案。实施好省内外各层次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开展好明德小学品牌建设工程。加强民族教育宣传。

22.抓实抓细特殊教育发展。召开全省特殊教育专题会议。继续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贯彻落实,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构建特殊教育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五大建设工程”。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一人一案”工作落实,提升普及水平。推进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区域实验,努力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23.扶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新一轮的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继续清理和纠正民办教育歧视性政策。依法依规稳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民办教育扶持措施。实施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规范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安全稳定。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

24.支持鼓励继续教育发展。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继续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农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支持职业学校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完成50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建设社区学习中心,形成校内校外相互补充,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开放大学和学分银行建设,构建继续教育资源平台,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

四、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2 5 .制订实施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总结评估。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完成《云南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咨询论证、修改完善工作,做好与国家和省的规划衔接工作,按程序报批和印发实施。组织开展规划后的宣传和解读,推进规划实施监测工作。

26.着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云南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方案》和《省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继续深化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机制、教育发展方式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协调完成好省委改革工作台账的相关任务。进一步强化2015年改革成果的跟踪督查。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试点转示范。推进滇西应用技术大学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高校和州市教育综合改革。

27.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一省一市”试点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适时出台云南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打破中职招生过程中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严格执行中职招生工作的“十条禁令”,把未能升入普通高中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全部送到中职学校就读。深入实施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扩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核录取试点,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做好各项考试招生业务工作,提高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和考务管理水平。加强招考队伍建设和培训管理。

28.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制订出台云南省依法治教“十三五”专项规划,出台加强和改进教育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坚持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大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教育重大决策程序与合法性审查机制、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建设。加快教育部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落实事权规范化、法定化,依法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权力。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修订《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加快制定省政府规章《云南省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完成高校章程核准,推进章程实施及评估工作。云南省高校依法治校评估指标体系和高校依法自主办学负面清单。启动“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强化普法宣传,制订《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推行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制订《云南省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意见》。

29.着力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推动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相关工作。开展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县级人民政府如期完成年度规划任务。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全面改薄项目等专项督导检查。以“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为抓手,建立健全中等及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继续推进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探索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保障机制,开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评估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加强教育督导业务培训。

30.不断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步伐。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快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区域教育辐射中心”建设,建立高级别人文交流框架内的教育磋商机制。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和国家战略急需人才的培养。打造“留学云南”品牌,持续扩大来滇留学生规模。提高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稳步推进境外办学。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加大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建设。探索完善外籍教师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继续办好第九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31.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继续巩固GDP4%成果。建立健全我省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巩固完善高职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提高高等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合理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放开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审批权限,改为市场调节定价为主、政府监管备案为辅。继续推进高校化债工作。加大经费使用监管力度,推动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32.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运用清单管理制度,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探索以学校“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相结合的复合性评估体系。探索培育社会第三方机构,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质量监督,定期教育质量报告。

五、全面缩小教育差距,切实保障教育公平

33.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实现人口集中的村社有一所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有一所中心幼儿园,每个县至少创建一所示范幼儿园的目标。科学规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统筹做好新建、改扩建学校工作,妥善做好已撤并学校(教学点)恢复工作。探索完善寄宿制学校的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配套机制,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继续推进教育资源重点向“三区一线”倾斜。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生活补助“两个全覆盖”工作。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农村初中改造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工程、普通高中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工作。

34.继续推进“全面改薄”。认真总结“全面改薄”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全面改薄”的项目、资金安排要与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规划的年度规划相衔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使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要确保资金足额按期到位,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规范管理和严格工程质量,合理使用资金。认真开展好“全面改薄”工作的专项督导,对项目进展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进行问责,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35.坚持以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制订“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课程,推进线上线下课程共享与应用。

36.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转城教育配套政策措施。依法保障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权利。加强妇女儿童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督促各级教育部门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继续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37.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实施细则,加强对各类奖助学金资金管理和检查的力度,保证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学生资助标准和覆盖面。加强对州、市、县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5

坚持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专(兼)干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计生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布置,把计生工作落实到各基层学校。各校要加强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人口与计生各项信息的准确、畅通。建立、落实与教职工配偶单位定期反馈计划生育信息的制度,坚决杜绝违法生育及违反人口计生法规政策的事件发生。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计生干部的素质高低、能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全系统计生工作的成效。各单位要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棒的同志为计生专干,并保持计生专干的相对稳定性。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计生专干,落实计生专干相关待遇。

计生专干要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计生工作的各项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和锻炼,熟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做好计生工作的必备业务知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三、深化宣传教育,健全计生服务网络

要求机关与学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成多样的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国情、国策、人口发展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继续做好在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人口、环境、资源及健康教育。在中学和中等以上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青春期生理、心理及性知识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出生缺陷知识教育、人口理论教育。

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主动配合街道和村、社区管理,全面提升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教育系统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四、实施生育关怀,落实计生优惠政策

要确保本单位独生子女经费、生殖保健经费、本年度退休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教职工享受一次性奖励等计生经费发放到位。切实做好符合政策生育二胎的衔接工作。

根据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围绕残疾子女、困难帮扶等方面加强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区教育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了《区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教育入托、入学、招生方面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

五、健全婚育档案制度,落实属地化管理

密切关注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新动向,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配合计生部门搞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和“村为主”的计生工作管理原则,进一步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计生帮扶等工作。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6

[关键词]

特殊教育;发展;思考;江苏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各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其中,江苏省处于全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水平的前列,先后有40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区),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建成并正在逐步完善高等特教师资培养培训机构,构建了省、市、县特殊教育教学科研网络,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示范学校为龙头”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因此,本研究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为例,阐述了目前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为特殊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启示。

一、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发展取得的经验

1.残障儿童教育体系得以完善

为了普及智障、视障、听障三类残障儿童的学前教育,由政府部门统一规定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开办学前特教班,同时规定普通幼儿园接受残疾幼儿可给予财政补助,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0—3岁残障儿童早期干预。采取多种形式为残障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比如特教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以及送教上门等,以此实现了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目标,并高质量完成了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在高中及以上教育方面,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统计结果显示,有22所特教学校设置了高中班,并注重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分别设置了聋人信息技术本科专业、工艺美术专科专业,南京中医药大学设置了招收盲人大学生的康复治疗技术专科专业,以此途径让有需要的残障学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总体而言,江苏省已基本形成了从残障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所在地区残障学生接受良好教育创造了条件。

2.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取得成效

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立足于特殊学生的培养,所以要重视特殊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核心地位,从而为特殊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以江苏省为例,充分发挥省视障教育、听障教育和智障教育资源中心的研究、指导、服务功能,以课题研究推动特殊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还在教育科学研究院中设立了幼教特教研究所,并在各级教研室设立了专兼职的教研员,由特殊教育专业委员会每年组织特殊教育专题年会,持续地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另外,发挥特殊教育的优势专业资源,承担了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研制任务,并鼓励有条件的特教学校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优秀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学团队作用,在课程与教学方面力求创新突破,例如“聋人普通高中课程体系的创建与实施”“中度智障生生活适应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学前听障儿童双模块融合教育的十年实践与探索”等获得部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这是近些年来特殊教育学校致力于课程与教学研究工作的成效反映。

3.财政保障力度增大

特殊教育能否获得发展的空间,与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与保障力度是否充分密切有关。以江苏省为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关于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的意见》(2013),提供工程实施、项目引领,省、市、县三级财政近三年共计投入5亿多元。在此支持下,江苏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代表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和办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差距缩小,切实保障了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让每个残障儿童少年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为了保障残疾学生的教育条件,省教育厅还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标准拨付;随班就读学校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对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免收学费并逐步免除住宿费。在多项财政制度的支持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优化,残疾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学习条件得到改善。

4.特殊教育被纳入义务教育统筹管理

教育督导是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以江苏省为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被列为教育督导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教育督导的指标体系中,在教育督导评估中给予重点关注,以督促各级政府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在综合督导中,把县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纳入全省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且在评估验收时,作为必查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在此政策下,各地特殊教育学校表现出较好的发展水准,例如江苏100个县区全部通过2015年度教育部督导认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这显示出有效的教育督导监督和管理是特殊教育获得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特殊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1.更多障碍类别儿童的教育需要引起关注

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一直处于我国较为领先的地位,截止201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三类残障儿童入学率已经达到97%以上,但比较而言,孤独症、脑瘫、重度及多重障碍等其他残障儿童的入学问题还存在较大的困难。此外,普通学校中还存在为数众多的学习障碍儿童、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等,但目前的特殊教育工作对此还缺乏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相关服务措施,这需要在未来特殊教育工作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2.融合教育亟待发展

虽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方针是“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但多数残障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仍是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例如,江苏省2016年的残障儿童在校生数为23123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12652人,占54.7%;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是10471人,只占45.3%。而让特殊需要儿童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已经成为了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即使在最为贫穷、资源贫乏的国家,融合教育也至少成为使更多处境不利儿童享有学校教育机会的政治宣言或者现实举措”[1]。相比而言,江苏省普通学校从理念到行为,以及专业支持等方面,都没有为接纳残障学生做好足够的准备。

3.教师队伍的人员配备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人员配备不足。以2016年为例,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数为12652人,教职工总数为3664人,生师比为3.45:1,超过了对特殊教育学校生师比3:1的规定。不仅如此,特殊教育学校还要承担随班就读的指导、送教上门等工作,导致教职工的工作量较重。另外,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质量不高,在面临特殊教育学校里残疾类型逐渐增多、残疾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以及康复训练,对现有的教师队伍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同时,随着融合教育的广泛开展,特殊教育学校需要转型为当地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越来越多的教师将承担起巡回指导的工作,他们不仅要了解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具备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还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应对普通学校里各种类型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4.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推动下,特殊教育发展所需的经费投入逐年在增加,如江苏省绝大部分地区都能按照同类学校普通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8倍标准给特殊教育学校拨付经费,但与新形势下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相比,还缺乏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一是部分地区随班就读学生尚未达到普通学生生均经费8倍的标准;二是特殊教育学校所承担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交通、差旅等费用缺乏专项的经费保障,对普通学校教师、特殊儿童家长等开展的培训工作,也缺乏稳定的经费来源和渠道;三是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对教师的激励作用有限,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未能享受特教津贴。因此,如果仅靠短时间的特殊政策或发扬特殊教育教师的奉献精神,特殊教育工作是难以持久且有效开展的。

二、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多途径普及残障儿童的义务教育

国务院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2016)中提出要“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主要指标”,其中“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要达到95%[2]。为实现该目标,仍需坚持“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残障儿童的受教育问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形式,能让残障儿童就近入学、尽快融入普通学校生活,融入主流社会,也为普通学生认识多样化社会、学习接纳与帮助他人、培养宽容善良的良好品德提供了机会;特殊教育学校能给残障儿童提供专业的教育,能为普通学校提供专业的支持、示范和引领;针对极少数重度残疾、无法上学的儿童,送教上门是一种满足他们受教育需求的很好补充。总体而言,教育安置模式多样化并存的发展格局是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他们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与社会公正。

(二)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未曾要求普通学校教师掌握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虽然我国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普通师范教育专业应该开设特殊教育方面的课程,但真正做到的只是极少部分院校。所以,大多数普通教师都认为特殊教育只是特教老师的任务,这不利于融合教育工作的推展,需尽快转变这种特教人办特教的观念,促进更多的人员参与到融合教育工作中。融合教育不仅是一种理念,也是促进弱势群体回归主流学校与社会,平等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教育实践策略。实际上,普通教育离不开特殊教育,因为普通学校里的每个班级都会有特殊需要学生,必须通过特殊的课程、特殊的教育教学方法,才能满足他们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推进融合教育也是促进所有学生更好成长的教育策略。接纳残障儿童,大力发展融合教育,激励教师潜心研究,采用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手段,使之成为普通学校转变教育观念、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良好契机。

(三)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在融合教育全面实施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残障儿童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生源发生变化,其必然面临着转型发展,即从单一的残障儿童教育机构转变为所在地区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从教学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型,全面指导区域内普通学校的融合教育工作(含送教上门),成为区域融合教育的指导和管理中心;建立科学、综合性的教育诊断评估(包含医疗、康复、心理、教育等)制度,对学生安置和转衔提出建议,成为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探索建立各种制度、策略、标准、工具,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3]因此,尽快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为普通学校深入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支持,将是未来特殊教育发展的重点。

(四)完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强有力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明确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指导中心、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教师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制定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特殊教育发展支持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教育机构的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补助经费的标准,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特教津贴;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残障儿童学前特殊教育机构,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步伐。

(五)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与培训

加强特殊教育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提升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的重要条件。高等院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是培养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需要加强教学改革,培养适应特殊教育一线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普通高校的师范教育专业也应开设特殊教育的相关课程,为毕业生未来从事随班就读工作奠定基础。教育管理部门也应把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列入议程,加大对从事特殊教育巡回指导、送教上门工作的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为他们的成长提供平台,不断提升特殊教育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使特殊教育事业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谈秀菁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7

(一)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进一步完善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体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作为巩固提高“两基”效果与水平的重要任务。继续依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置,推进不同地区、不同类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继续发展,千方百计地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努力做到残疾儿童与正常学生的义务教育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二)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以职业教育为主,各县(区)要在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残疾人中等教育。鼓励和扶持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技术学校骨干专业课程建设,积极探索和开发符合残疾人特点、适合当地需要的专业课程,强化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提高残疾人实用技术操作水平;普通高中要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提供条件和支持,努力创设残疾学生接受高中教育的宽松环境。

(三)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

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各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随班就读保证体系。确保各类残疾儿童能够随班就读的进入中小学、普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不能够随班就读的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努力降低停学率。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积极发明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时提高随班就读入学率。要定期组织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各县(区)要积极发明条件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鼓励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

二、合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统筹。

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教育、编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残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在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孤残儿童抚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与治疗、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配备、工资待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残疾人口统计等方面发展特殊教育的职能和责任,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职能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

保证特殊教育学校资金需求,1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特殊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时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坚持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实行免除教科书及教辅资料、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水平,从2011年起,将原来每生每年500元的生活补助费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保证残疾学生基本生活;做好中等教育学校残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残疾学生免费教育机制。

并将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部纳入乡村低保;从社会福利募捐款中划拨一定比例金额,2民政部门协同公安部门负责解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乡村户籍问题。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教师紧缺的特点,3编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要通力合作。配齐配足特殊教育教师,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各项工作有效运转。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要配齐生活教师并配备校医,保证残疾学生住宿期间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4残联、教育和民政等部门要以就业为导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市残联每年要从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教育与培训。

(二)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的规定,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受每月不低于现基本工资15%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对承担随班就读教学与管理的人员,将其工作情况列入绩效考核的内容,职称评定、评优树模、晋升晋级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照顾和倾斜。

(三)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制

依托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纳入“国培计划”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每年要选派23名优秀青年教师到专业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习和锻炼。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学校校长的培训,各级教育部门要把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不时提高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督导评估

对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教育督导部门将特殊教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研究解决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问题,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落实市特殊教育学校扩建项目的配套资金及师资配置。尚无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区)要积极发明条件,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力争2015年前,新建或利用现有学校改扩建一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康复机构,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特殊政策,予以支持。

三、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强化管理。

(一)不时深化特殊教育教学改革

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使不同类别、不同水平的残疾学生都能够通过差异性教育得到发展。要加强残疾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开展个别化教学,提高其生活自理、与人交往、融入社会和劳动、就业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进程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8

从国际上看,进入新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对教育更加重视,并将提高教师素质作为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影响国家未来前途的决定性因素。2007年,德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签署《高等教育协定2020》,计划在2020年前投资20亿欧元,改善高校教学人员配备、支持高校教学和教辅人员培训,确保高质量的教学。2008年7月,日本政府出台《教育振兴基本计划》,明确提出要创建教师发展环境,改善教师编制,推进奖励性教师工资制度,充分利用外部教育人才。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各国教育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挑战:一是师资来源需要改善;二是教师地位需要提高;三是专业发展需要保障;四是师生比例需要缩小。对此,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和地区采取了形式各异的对策举措。如英国提出要招募培训更好的老师,建立国家校长专业标准;新加坡提出要提升教师基础素质;俄罗斯大幅度提高教师素质和社会地位;澳大利亚建立了统一“全国职前教师教育课程认证体系”等。

从国内来看,2012年是中国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一年。党的十报告在论述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时,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篇立论,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压轴收笔,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给予教师工作和教师队伍的特殊关注和特别关爱。2012年9月7日,国务院隆重召开了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教师工作会议,会前印发了第一个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了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标志着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我国教师队伍和教师教育的基本情况

1.我国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有1442.3万名专任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31.56万人、小学教师563.86万人、初中教师353.15万人、高中教师156.2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88.19万人、高等学校教师144.97万人、特殊教育教师4.13万人、工读学校教师1764人。他们工作在53万所学校,支撑起了2.7亿在校学生这个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为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作出了巨大贡献。

2.我国教师教育的基本情况

一是教师教育办学层次显著提高。10多年来,教师教育的办学层次基本实现从中师、专科和本科的旧“三级”向专科、本科、研究生的新“三级”过渡,呈现了教师教育大学化的发展趋势。

二是教师教育体系逐步开放。2011年,举办教师教育的非师范院校383所,其中综合大学55所,地方综合性学院142所,高职高专128所,独立学院41所,其他院校17所。2011年,全国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总计56.33万人,其中本科30.69万人、专科20.02万人、中师5.62万人(不含其他中职师范类毕业生17.7万人)。非师范院校培养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约占47.3%。这说明,非师范院校已成为我国教师教育的重要力量。

三是教师教育一体化进程正在加快。长期以来,我国教师的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分离,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随着教师教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高等师范院校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的在职培训。独立设置的教育学院正在逐步减少,由1999年的166所减少到2012年的10所。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批上挂高师院校、下联中小学校,具有“多功能、广覆盖、大服务”特点的县区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和主要成效

1.出台6个配套文件,破解各级各类教师队伍的瓶颈问题

为落实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去年11月教育部会同相关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6个配套文件,切实加强教师工作薄弱环节,着力破解涉及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方面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为了进一步整合教师队伍管理职能,2012年7月,教育部在原师范教育司基础上设立教师工作司,负责全面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2.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推动教师工作管理模式转型

2012年以来,按照“课题引领、广集众智,立足实际、系统设计,创新管理、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规划设计了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框架,拟于2020年前陆续出台或修订84个标准或规范,从教师专业素质、培养培训、管理服务和保障监督四个方面构建一个多维度、立体化、综合性的标准体系。2012年率先颁布实施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颁布教师专业标准。2013年,又出台了《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

3.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

一是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2007年以来,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共招收培养6.4万名免费师范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持续提高。二是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即“特岗计划”。2006年以来,吸引了3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边远贫困地区3万所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满留任比例连续三年达到87%以上。三是实施了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即“硕师计划”。2004年以来,采取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方式,吸引了7000名优秀应届本科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教。

4.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升了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一是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教师的新机制。二是深化教师教育课程改革,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教师教育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着力培养师范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2010-2012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26亿元,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共培训教师350万人。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16.5亿元,进一步扩大实施“国培计划”。此外,2011年,启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计划“十二五”期间投入26亿元,支持45万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2万名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四是探索建立教师学习培训制度。推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启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启动中小学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试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的深度融合。

5.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激发了教师队伍的生机活力。

一是试点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2011年以来,先后在浙江、湖北6个省市实施了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率先完成国家层面重大改革项目。二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2008年,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选择在山东潍坊、吉林松原、陕西宝鸡3个地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将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近百个地级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并将最高职务等级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拓宽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6.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增强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2009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据2010年国家统计局数据,实施绩效工资后,全国教育行业平均工资多年来首次高于国家机关。2010年起,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方针,推动各地实施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

7.加强师德建设,增强了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先后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准则。2010年以来,每年精心组织开展教师节庆祝宣传活动,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举办教师节晚会,先后推出了张丽莉、叶志平、侯伯宇、石秋杰等一批全国重大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在充分肯定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的要求相比,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适应,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地位待遇等方面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难以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二是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不能满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要求;三是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严重制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四是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和制度尚未建立,难以保证教师的培养培训质量;五是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队伍建设;六是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不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

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未来走向

1.着力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师德教育长效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建立师德宣传长效机制,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三是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四是建立师德监督机制,吸引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共同参与。

2.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以奖补的方式支持地方为农村教师发放生活补助,大幅度提高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待遇。二是继续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推动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三是创新实施“特岗计划”,探索建立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四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部级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五是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六是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教育公平。

3.加快形成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

一是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出台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制定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提高校长(园长)专业化水平。三是制定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和评估,规范师范类专业办学,建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制度。四是出台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4.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是启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建立高校、政府、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培养师范生的新机制。二是实施“教师教育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三是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完善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制度。建立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学、挂职锻炼、社会实践制度。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促进教师自主学习。四是启动实施“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五是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大学参与、开放灵活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体系。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六是依托现有资源,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推动高等学校普遍设立教师发展中心。

5.创新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二是健全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三是分类推进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各类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价标准。四是健全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聘用制度,建立教师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五是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评价办法,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6.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一是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二是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三是探索建立部级教师荣誉制度,做好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工作,让教师成为全社会更受尊敬、更令人向往的职业。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9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大投入、扩大内需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不利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举措。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抓好新增中央投资教育项目实施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大任务,作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危机意识、机遇意识,切实履行职责,抓好组织落实,确保我省中央新增投资教育项目尽快启动和顺利实施。

二、加强领导,有效落实项目推进工作机制

实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中央和省均成立了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有效推进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省教育厅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落实检查领导小组。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部署,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建立以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承办部门具体落实的新增中央投资教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项目、任务到个人,职责明晰,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有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申报、工程管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集中精力、周密组织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切实强化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统筹协调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单位、改变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和变动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严格执行各建设项目规划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建设标准、建设指南、设计方案等建设管理文件,严格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用建筑设计规范》、《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施工招投标;严把工程质量关,必须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建设,强化全程管理,重点加强建设施工各环节的督导,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落实条件,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中央和省有关部门要求中央新增投资教育项目在资金分解下达后2个月内开工、8个月内完工,首批新增中央投资教育项目要求在20*年2月底前全部开工、20*年8月底前全部完工。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积极落实条件,精心组织,抓紧中央新增投资教育项目的实施工作。对已开工的在建项目,要进一步统筹协调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和技术力量,强化物资供应和运力保障,周密、细致、科学地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加快工程进度。对尚未开工的新建项目,要充分利用特事特办“绿色通道”,积极落实项目审核、环评审查、用地审批、银行审贷、资金配套等各项建设条件,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早开工,并全力加快项目实施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中央新增投资教育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省教育厅领导小组成立了省级驻点督查组,定期对各项目学校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键环节。各市教育局成立的市级驻点督查组要加强对所辖县(区)项目学校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省级驻点督查组汇报,确保中央新增投资教育项目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实施。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情况,各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秘计〔20*〕10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旬报工作,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教育局和所在地厅直属中专学校的工作指导和督促,严格审核所辖县(区)教育局及所在地厅直属中专学校的上报数据,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五、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严格投资管理使用,加强项目资金全程监督,注重项目资金使用投向,严防项目资金截留挪用、滞留不用、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或偿还债务,确保规范、合理、安全、有效使用项目资金,最大程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中央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集中支付;地方配套资金要按时足额到位,不留缺口,同时加强对社会资金的鼓励和引导。各项目学校要结合节约型学校建设,加强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统筹投资项目管理,整合存量和新增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特殊学校督导工作计划例10

要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财政投入是一个关键因素。多年来,该区教育投入始终保持“三个增长”“两个提高”,教育事业经费由区财政单独列支、单独核算。近年来,该区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累计投资840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有利地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目前,该区正加紧对4所学校实施改扩建工程,建成省级一类图书馆9所,3l所学校装备了语音室,24所学校装备了多媒体教室,28所学校实现了校校通。一次性投资1229万元,新增移动多媒体108套,微机938台,设备仪器11余万件,更新改善室外活动器材、标准化实验室等,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为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奠定扎实基础。这是该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实际行动,是加大教育投入给辖区百姓们带来的实惠。

结合“三年大变样”和旧村改造工作,王局长带领教文体局一班人统筹学校、幼儿园布局,制定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大力实施学校(幼儿园)建设推进工程。完成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新兴路小学、钢铁路小学的建设工程,扩建南大郭小学,谋划集幼儿园、小学、进修学校及教师安居工程为一体的桥西教育园区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桥西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密不可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经常亲临学校调研,了解学校情况,及时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该区还制定了一系列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对教育实行“四特殊”:教育用地特殊规划、教育经费特殊安排、教师待遇特殊落实、教育问题特殊解决。在区领导的带动下,各镇、办及各职能部门都向区委、区政府递交了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优先发展教育为己任,形成齐抓共管教育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桥西区委、区政府把教育工作作为对镇(办)、村(居)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实施特色强校促进教学改革

该区以深化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大力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为促进桥西教育的均衡发展,王局长牵头成立了区特色学校创建科研领导小组,聘请北师大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博士作为技术指导,以省级课题《区域中小学校特色建设与发展研究》为载体,引导学校发展潜在优势、找准外部需求,不断挖掘和培育学校特色,坚持选好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加大反思和创新力度,把学校文化建设往深处做、往实处做,推动学校文化由外显向内化突破、由粗放向精细突破、由典型向全面突破,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现特色发展、品牌发展,整体推进特色学校文化建设。最终实现“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的目标,将学校建成“不是第一,而是唯一”的特色学校,最大限度地激发办学活力。

王局长高瞻远瞩,力荐成立中小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研训中心。将全区研究力量强、教育理念先进的6所学校确定为基地学校,6个研训基地辐射全区所有中小学,各基地学校发挥领头雁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学校,促进学校整体推进和提高,逐步缩小校际间差距,实现资源共享,带动薄弱学校共同发展。重视教科研队伍建设。新课改全面实施以来,区教研员积极转变角色,实行“3+2”工作制,经常深入学校进行教学研究,多次开展课例研究、作示范课等,对课改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三、强化队伍建设誓争全区一流

桥西教育骄人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有一支王局长率先垂范的肯吃苦、善战斗、能奉献的教育队伍。特别是在2007年上半年省教育督导评估中,这支队伍在区教文体局的带领下,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督导评估工作。2011年,我们以迎省第二轮督导评估为契机,抢抓促进教育跨越式发展机遇,使全区学校在硬件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又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该区多次召开全区迎省教育督导评估专题工作会议,发动和动员全体教育工作者积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落实局机关人员分包学校责任制,每人分包一所学校,具体指导学校各项迎检准备工作,随时调度学校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对存在问题共商对策,着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