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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模板(10篇)

时间:2024-01-11 16:49:50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1

由于特殊儿童的特殊性,开展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往往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困难,个别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因为缺乏耐心、拈轻怕重或是只求速成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造成教育责任缺失。

在日常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中,许多教育工作者并没有针对特殊儿童的生理及心理缺陷影响适度调整教育方法,以致于将传统的用于普通儿童的美术教育方法生搬硬套到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课堂中,削弱了美术教育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意义。

现代教育需要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在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中更是如此,个别家长由于自己孩子的身心发展缺陷,错误地认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仅仅是学校的一个“课堂游戏”,不予重视、不予理解,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重要性。

我自从事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以来,深深感受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事业的不易,通过自己的工作经历及探索,我认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改善。

一.积极转变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理念。例如,在特殊儿童完成自己的美术作品后,我们在必要的时候多给予鼓励,多给予肯定,让他们喜欢美术,让他们从自己的美术作品中逐渐树立自信,而非机械化地评审他们的美术作品。在我看来,特殊儿童的美术作品,往往表达了他们自己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内心世界。一个合格的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仅仅要会“看”特殊儿童的作品,更为重要的是要“听”懂他们的美术作品,实现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良性互动与沟通。

二.加强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的道德教育与道德建设,培养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感。或许只有亲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才能体会到其中的不易。特殊儿童,特别是智障特殊儿童,对于一些常人看似简单的美术技能,传授给他们时,却要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导他们,这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力。因此,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仅需要理论知识和美术技能,更为需要的是一颗以仁爱施教的心和良好的教育品德。

三.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地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适合现代特殊儿童美术教育的方法,创新教学。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不同于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方法都比较多,然而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却不一样,因为各类特殊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障碍不一样,哪怕同一类特殊儿童的实际情况也未必相同,这便造成了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的困难,我们在采用普通的儿童美术教育工作方法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施教。例如,在现代儿童美术教育中,在课堂上导入游戏教学环节,是近年来比较常见且合理的普通儿童美术教育方法,但是在特殊儿童美术教育课堂上是否适用,如果适用,要在课堂上导入游戏教学环节,又要选择什么类别的教学游戏、要做到何种程度才比较适宜,这就需要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并不能一概而论,全套照搬。简而言之,特殊儿童美术教育需要特殊儿童美术教育工作者不断的学习、探索和创新。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2

分类号 G769

在美国城市化进程中,随着学校人数规模的扩大、人口日趋多样化,不同种族、经济和社会背景的学生给学校带来社会、文化和语言问题,这些变化使得学校在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儿童需求方面承担越来越大的责任。作为特殊教育一部分的学校交通系统如何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上下学需求,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给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美国1973年颁布的《康复法案》(the Rehabilitation Act)中提及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此后在联邦法律层面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问题关注越来越多,联邦法律一直在不断完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获得迅速发展。2004年《残疾人教育法》(the Indi―viduals with Disabihties Education Act of 2004)颁布后,基本形成一个完善的校车保障机制。在这个机制中,联邦政府负责制定法律,州和学区根据实际情况,在联邦法律的框架下制定相关的校车政策予以保障。

1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法律保障

特殊教育是指“为满足身体残疾儿童的特殊需要而专门设计的教育”。在提供特殊教育时,校车服务是相关服务之一。美国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管理有详细的法律规定。其中,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的联邦法律主要有:《康复法案》、《公法94―142》(Publk:Law 94―142)、《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 With Disabilities Act)和《残疾人教育法》。

《康复法案》规定公立学校需为所有残疾儿童提供教育及相关服务,包括校车服务,法案具体涉及到校车的规定是:学区为残疾儿童提供的校车服务必须与普通儿童的校车相同。《公法94―142》,即《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the Education of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作为特殊教育的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1)上下学的交通服务,以及学校间的交通服务;(2)在学校里或学校建筑物周围的交通服务;(3)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特殊设备,例如,特制或改造的校车,升降梯,供轮椅上下的坡面等。

《美国残疾人法案》中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的规定,延续了《公法94―142》中的要求,即公立学校要“为残疾儿童提供非学术服务、课外服务和活动,以便残疾儿童可以与普通儿童在这些服务上享有同等机会”,在这一规定的框架下,《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纳入“非学术服务”中,强调尽最大可能把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融合在一起。

《残疾人教育法》是对《公法94―142》的修订,这部法律更详细规定交通部门官员的职责,例如,为不同年龄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设置不同的安全保护装置;对行车过程进行监管;增加对相关服务人员的培训等。根据《残疾人教育法》的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须是具有一定特征的儿童,具体的分类是:孤独症儿童、聋一盲儿童、聋儿童、听力障碍儿童、智力障碍儿童、多重残疾儿童、肢体障碍儿童、言语语言障碍儿童、情绪障碍儿童、特殊学习障碍儿童、创伤性脑损伤儿童、视力障碍儿童、发育迟缓儿童、其他健康障碍儿童。

综上,联邦政府制定的这四部法律不仅从法律上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同等服务的权益,而且充分顾及到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需求。这些法律也随时修订,不断完善校车的相关规定。

2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政策保障

2.1州的政策保障

各州制定政策具体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如:伊利诺伊州出台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Special Needs Student Transportation),阐述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分类、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所需提供的服务、合理设计路线、严格控制行车时间,以及在校车上如何处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紧急状况;科罗拉多州的《科罗拉多州学生交通――残疾儿童手册》(Colorado Student Transportation Disabilities Manual),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所需设备、校车路线、司机培训、司机职责以及各种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时可能需要的服务。从州政策来看,各州都充分考虑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性,在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车需求的同时,还考虑他们乘车的便捷性,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车时的安全,使得校车的安全性是私家车的40倍。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成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福利之一。

2.2学区的保障政策

各州的学区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区域性政策。以德克萨斯州的科尔普斯・克里斯蒂独立学区(Corpus Christi Independent School District)为例,其官方文件《特殊需要交通的家长,监护人手册》(Special Needs Trans-pertation Parent/Guardian Handbook)明确提出,该学区不以种族、民族、肤色、性别、残疾与否对儿童区别对待,为所有儿童提供校车服务。这保证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与普通儿童享有同等的乘车权利,促进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权益。

3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运作保障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是联邦法律赋予的权利,各州和学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实施运作,以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享有的校车服务权利和乘坐校车的安全。校车的运作机制是由多方要素组成,包括:家长/监护人、学生、司机和助理人员、学校、特殊教育办公室、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校车的运行依靠各方相互沟通与合作,成员之间的分工十分明确,他们各尽其责。

3.1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相关人员的责任

3.1.1家长/监护人

家长/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学校及时提交交通服务表,如果信息提供不及时或信息有误,会导致交通服务的推迟;(2)需向学校行政人员、校车司机、助理人员说明可能影响儿童安全与健康的药物和行为;(3)如果应急下车地点和备用下车地点发生改变,要及时告知学校新的地址,家庭住址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告知学校行政人员,如需安排新的校车,将会在3到5个工作日内安排好新的校车线路,或安排途经新地址的已有校车,原有的接送时间也会发生改变,确保指定接送儿童的人员每天按时接送儿童,接送人员或接送地点(包括备用下车地点)发生了改变,要向学校和交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4)保证儿童每天按时到达校车站点;(5)如有必要,需协助司机和助理人员帮助儿童上下车;(6)没有司机的允许,家长不能上校车。

3.1.2司机和助理人员

司机是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的关键,为了校车安全,司机主要做到:告知家长,监护人校车编号以及接送儿童的时间;按时接送儿童上下学;严格遵守校车时刻表的时间安排,即使提前到达站点,也须等到校车时刻表上规定的出发时间才可离开该站点;保证行车安全;只在指定站点让儿童下车;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妥善保管学生名单,以便在事故中供医务人员使用;在紧急事件中,高效地组织儿童撤离校车。

助理人员是校车上直接接触儿童的人员,作为司机的助手,他们有自己的职责:助理人员在校车上的座位要位于恰当的位置,以便照顾到每个学生;帮助行动不便的学生安全上下车,并根据每个学生的需求妥善安置他们使用的辅助设备;看管残疾学生使用的导盲犬、导听犬,或者为其他残疾者提供帮助的服务动物;发生紧急情况时,协助司机帮助儿童撤离校车。另外,为了更好地服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司机和助理人员也要接受交通部门关于急救措施和安全驾驶方面的培训,他们需要了解每位乘车儿童的残疾状况,并且能提供正确的急救措施或心肺复苏术。

3.1.3学校

学校在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方面肩负重要职责:学校需要向校车服务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学生的交通申请,如有变化,要及时更新;校车时刻表一旦有变化,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如果学生上下车需要有人协助,学校应提供相关服务;学生不是正常乘坐早晚校车上下学,或放学后用其他方式回家,学校应向校车服务部门说明情况。

3.1.4特殊教育办公室

特殊教育办公室在校车运行保障中,主要担任的职责是:当有关特殊教育政策和程序上的一些变化可能会影响到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服务时,特殊教育办公室需负责通知校车服务部门有哪些变化,同时,需确保学校在指定的时间内向校车服务部门提交每年的交通申请。

3.1.5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的责任是:给每个符合标准的儿童安排校车线路;向家长/监护人、学校行政人员、司机、助理人员和社区居民说明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的重要性;制定安全、合理、高效的校车路线和时间表;为司机和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在学区的政策框架内,制定和完善交通规则;确保每辆校车都遵守联邦、州及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校车上的轮椅固定装置达到联邦标准。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安全不仅要依靠以上各方相互协调、配合,还需要儿童与上述各方合作,例如,儿童乘坐校车时要遵守司机和助理人员制定的规则,尊重校车上其他学生和人员的权利,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待校车。

3.2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的程序

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交通服务部门制定了常规程序,以便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安全、高效的交通服务。交通服务部门接到家长,监护人的特殊请求时,有权决定是否满足他们的要求,同意与否主要需考虑整个校车的儿童安全问题。

3.2.1接送事项

第一,路边到路边服务(curb―to―curb service)。在大多数情况下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的是路边到路边的交通服务。路边到路边服务意味着校车在学生家或日托中心门口接送学生。接送地点个别时候可能需要学生过马路,如条件允许,司机或助理人员会带领儿童过马路。碰到儿童家或日托中心门口的路面状况不太好的情况下(比如死胡同、路面过窄),这时的接送地点会选择在更安全的地点。无论何种情况,都会选择距离儿童家或日托中心近的地点接送学生。

第二,接送时间。开学初接送学生的时间是交通服务部门根据多种情况估算的。时刻表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变化,校车司机或交通服务部门会在改动时刻表之前通知家长。时刻表是根据每所学校的上下学时间制定的,以保障校车有效运营。司机在一个站点等待不能超过三分钟,否则校车的延误会影响到沿途其他儿童的乘车时间。

第三,备用下车地点(alternate drop―off)。司机只能在学校或指定的地点让学生下车。如果在学校之外的指定地点没有指定人员接学生,则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司机将把学生带到交通申请表上注明的备用下车地点;在备用地点还无人接学生,或者交通申请表中没有写明备用下车地点,司机可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至少再遣送小学生两次、中学生一次到指定地点或备用下车地点;在此期间家长/监护人尚未与司机联系,学生会被送到校车停车场;家长如果还没在指定时间内来停车场接学生,学校会把学生交给警察局照看。

3.2.2上下车事项

校车到达接送地点时,司机或助理人员会帮助学生上下车。在特殊情况下,家长/监护人可以帮助自己的孩子上下车,并且只能帮助自己的孩子。家长/监护人最好向司机或助理人员提供关于安全帮助学生上下车的信息。校车到学校时,为了使学生更便捷地上下车,学校工作人员会协助学生上下车。在上下车过程中,学校工作人员会注意到每个儿童的安全。

3.2.3学生行为事项

学生的任何不安全行为都会及时上报给学校行政人员。如果校车上学生的行为对其他人产生潜在的危险,司机就会立即给交通服务部门打电话求助。学生行为一旦对他人构成严重的威胁,司机会立刻报警求助,随后给交通服务部门打电话汇报校车所在位置,并说明具体情况。

3.2.4应急措施

为了自如应对紧急状态,所有学生每学年都要参加司机或助理人员组织的撤离校车演练,每个学生需要了解在校车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司机和助理人员有义务确保每个儿童了解在紧急状况下应如何撤离校车。学生也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使用应急门。

在真正发生紧急事件时,司机需立即向交通服务部门报告事故地点,并寻求指导。根据时间和事故类型,司机会在疏散学生之前向交通服务部门汇报情况,交通服务部门需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故及事故地点。如遇特别紧急的情况,司机可报警求助。交通服务部门会向乘车儿童家长/监护人和学校行政人员告知事故的具体情况。

如遇突发事件,司机和助理人员需保持冷静,给乘车儿童明确的指示,并指导儿童撤离校车。先要观察校车所处的环境、位置以及有无烟雾、燃料泄漏。一旦发现校车所处的位置不安全或车内有烟、火、燃料泄漏等问题,就要立即组织儿童撤离校车。

撤离校车的大致步骤是:司机或助理人员帮助儿童松开或剪断安全带,以便让儿童离开座位;对于坐在轮椅上的儿童,则先把儿童转移到安全地点,时间允许的话,再从车内拿出轮椅;迅速选择使用适合的应急出口(儿童使用的辅助设备可能会不能通过离儿童最近的出口);把儿童带到离校车至少100英尺的地方;拿出的轮椅如尚未损害,还适合乘坐的话,司机或助理人员再帮助儿童坐上轮椅。

但该机制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具体人数难以估计,每个部门的统计数字不一致,这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校车服务带来难度。以坐轮椅儿童乘坐校车人数为例。在2011年,美国国家层面尚无法准确获得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数据。因为美国教育部的数据表明,约有13.8%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乘坐校车。而来自美国汽车舰队的数据约为15%。但根据美国残疾人的14种分类来看,有三种儿童――肢体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发育迟缓儿童――需要乘坐校车。汽车舰队的数据显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中约10%属于这三类,但在这三类中只有1.5%乘坐校车。因此,美国大概有300,000乘坐轮椅的儿童乘校车上下学。没有具体的数据,就无法在校车上安装轮椅的特定设备,数据不精确变成为坐轮椅儿童提供校车服务的一个障碍。

在涉及乘坐轮椅儿童的校车保障政策和他们乘车所需设备方面,联邦政府没有强制性规定,致使各州、乃至州内不同城市,在这一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时,乘坐轮椅儿童受伤的几率增加。据2008年的统计数据,如果合格的技术人员正确安装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座椅,校车死亡人数会大大减少。目前这一问题已受到重视,有学者就乘坐轮椅儿童的校车安全规则进行探讨,如对家长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安全方面的作用,以及对固定轮椅装置是三点固定还是四点固定进行了比较。但是,统一标准并非易事,这需要乘坐轮椅儿童的家长、医生以及交通专业人士共同探讨解决。

4 结论与启示

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保障越来越受到关注,其相关法律与政策健全,运行得到保障,已形成比较合理的校车保障机制。美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保障机制能够为我国城镇化中校车发展提供一定启示。

4.1建立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法律

美国联邦通过制定《康复法案》、《残疾人教育法》等法律,保障了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服务。而在我国大多学校,特殊教育需要儿童处于被边缘地位,他们的需求不能得到社会和学校的认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还处于发展阶段,校车相关法律尚不完善。为此,我国应加大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立法力度,健全我国的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依靠法制保障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校车服务,从法律层面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校车权利。

4.2制定完善的校车区域政策

美国在联邦法律的范围内,由各州和学区根据实际制定区域政策,统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运行。我国地域广阔,每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较大。为此,应当建立区域性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政策,包括规定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需求、校车路线、行车时间、司机培训、财政投入、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加大不同地区间校车政策统筹,开拓相互协调,相互补充,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局面,从政策层面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权益。

4.3建立良好的校车运行保障

在实施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服务时,充分考虑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特殊性,制定合理的乘车程序。针对不同情况,例如行动不便儿童、视力障碍儿童、失聪儿童及其他身体障碍儿童,配备轮椅、导盲犬、导听犬等服务设备和动物,在安全地点接送儿童,在校车停靠点与地面接触地方,放置铁板,保障行动不便的儿童上下校车。还要注意校车应急处理措施的模拟训练,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司机、助理人员和学生能机智应对紧急事件。从实施角度保障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校车的安全运行。

4.4明确校车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3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489X(2017)01-0110-02

1 前言

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技术被广泛应用于教育领域,对人们的教育活动产生巨大影响,教育逐渐步入信息化时代。当前,计算机在教育领域的应用越来越成熟,取得显著的教学效果[1]。作为我国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特殊儿童教育,对其开展计算机技术教育,对于促进其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2 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现状

教学内容杂乱 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在我国刚刚起步,仍属于边缘学科。由于特殊学校在选择教材上比较随意,导致一些学校选择的教材不符合学生的学习需要。此外,不同地域的学生学习环境具有较大差异,尤其是城市学生和偏远农村的学生,学习环境差异甚大。

教学方法单一 从事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忽视学生的主体需求,知识教学和上机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严重,因此,学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厌学情绪。其实,只要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师能改变教学思想,丰富教学方法,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课堂教学效果。

教学目标不明确 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激发学生学习计算机的兴趣,促进特殊儿童的智力开发,是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的主要目标[2]。然而,当前我国特殊儿童学校开设计算机技术教育大多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检查评比,设置的计算机课程忽视了服务教学、促进儿童素质提高、开发儿童智力的教学目标,对计算机教学没有足够的重视,教学设备和师资都难以保证,导致对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 加强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的策略

针对我国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的现状,必须采取有效策略,提高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水平。

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特殊儿童学校计算机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激发特殊儿童的学习兴趣,要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技术水平,在进行教学设计时灵活多变,并以学校环境、儿童特点等为依据来进行。对身体残缺的儿童采用的教学方法和健全的学生相差无几,但对于聋哑儿童,教师必须具备熟练的手语,和特殊儿童进行更好的沟通,发挥好教学水平。

改革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方法 特殊儿童学校的计算机教学要把上机教学放到主要位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如可以开展“以练代学”,让学生在游戏中掌握计算机知识。在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中很容易忽视游戏教学法,实际上计算机能够给学生提供富有挑战的智力活动内容。寓教学于游戏之中是游戏教学法的特点,游戏教学法中的课件为学生营造了一种充满趣味性和竞争性的教学环境,从而激发特殊儿童的好奇心。

游戏要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具有不同的难易层次,所提供的信息要有隐藏性、随机性。游戏教学在个别教学、小组教学中都可以应用。值得注意的是在运用游戏教学法时,教师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引导学生关注教学内容,不要偏离教学目标。如蜘蛛纸牌游戏是进行鼠标训练的游戏。如果儿童属于智障,没有办法对1~14的数字进行理解,可以使用吞食鱼游戏,这款游戏能使儿童认识菜单、按钮,学会进入、退出等计算机程序,也能进行鼠标的练习,还能使儿童对大小、数量的认知得到锻炼[3]。

注重因材施教,选择合适的教材 特殊儿童学校应该使学校的计算机技术教育突破边缘学科的境地,学校可以以教育部出台的相关文件为依据,选择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统一规范教材。这样便于学校对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学习成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来促进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目标的实现,以提高特殊儿童计算机应用水平和能力。

注重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 计算机技术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特殊儿童学校学生的类别存在差异,所以教学要有针对性。对听障儿童可以注重对其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听障儿童视觉发达的优势,帮助听障儿童的学习,让其认识了解世界,主动与外界沟通[4]。对智障儿童要注重培养他们的动手动脑能力,从而使特殊儿童的思维能力得到锻炼,使特殊儿童的智力得到提高。实践是特殊儿童学校计算机技术教育创新的源泉,特殊儿童学校的计算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特殊儿童的实践,促进特殊儿童思维能力不断增强。

教师可以把整个教学课程划分成不同单元,依次训练,使教学更加有针对性;教师布置的作业要在特殊儿童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要符合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要求,避免因循守旧。教师要注重的是特殊儿童是否把学过的知识应用到了作业设计上去,而不是作业的对错。教师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增强特殊儿童的动手操作能力,促进特殊儿童把所学知识内化。此外,计算机技术教育相对来说较为抽象,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把抽象化为具体形象化,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

实施师生互动 在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中,教师要改变传统的师生关系,注重和学生的互动交流,和学生之间形成一种和谐、平等的关系。计算机技术使传统的师生互动方式更加丰富,使师生之间的交流更加广泛、民主和有针对性[5]。如计算机技术使教师能和多个学生进行互动,教师可以针对学生的特点,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计算机技术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进行远距离互动,增强师生之间以及W生之间的跨时空交流。计算机技术强大的管理功能能够增强师生之间评价、反馈的质量。

加强对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能够有效提高特殊儿童的动手操作能力,增强特殊儿童的思维能力,调动特殊儿童的学习兴趣,扩大特殊儿童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当前特殊儿童学习的计算机技术教育课程在开发特殊儿童智力,培养其综合能力,促进特殊儿童回归社会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特殊儿童学校应该注重对特殊儿童进行计算机技术教育,计算机教师在教学中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使教学策略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从而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促进特殊儿童学习能力的不断增强。

4 结语

开展并逐步完善特殊儿童的计算机技术教育是顺应时展的必然趋势。面对特殊儿童计算机技术教育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对其进行改善,以促进特殊儿童教育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邵康杰.论计算机辅助教学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J].绥化学院学报,2012(5):13-15.

[2]姜蒙蒙,任一明.计算机技术在特殊教育中运用效能的思考[J].中国教育信息化,2013(18):44-47.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4

国家在特殊教育篇章明确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那么,如何实现学前特殊儿童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利,让学前特殊儿童接受适合于自身独特需要的教育,使他们的自身素质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不断提高呢?

一、提高特教教师能力素质,为特教做充分教学保障

合格的师资力量是发展特殊幼儿教育的基础,从我国目前的学前教育师资情况来看,普遍缺乏特殊幼儿教育知识和技能的训练,这种偏弱的师资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需求。因此,必须加大学前教育师资力量的投入,改进我国特殊幼儿教育的师资现状,改革学前教师培养模式,增强学前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的训练。(1)对所有学前教育的知识与技能进行整合,在幼儿师范教育课程体系中,增设幼儿特殊教育课程;(2)加强对在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使在职教师掌握与学前特殊教育相关的知识和技能;(3)严格实行学前特殊教育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的考评制度,为学前特教事业的良好发展提供数量充足的、专业化的、高水平的幼儿特教师资力量。

二、注重特教幼儿的差异,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1.了解特殊儿童,把握幼儿特殊需求

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充分了解幼儿。作为特教教师,应首先调查班级内每一位儿童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学习基础等。例如,智障儿童的个体差异较大,就算同是轻度智障的儿童,他们在学习中表现出来的特殊需求也不尽相同;智障儿童本身存在的差异性较大,他们在记忆能力、思维能力、知觉感知等方面的发展存在不平衡,因此,教师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幼儿,如,分析幼儿的作业,与幼儿进行谈话、交流,平时加强对特殊幼儿的关注等,以分析和研究每一位幼儿的个性特征,根据幼儿特征实施针对性教学。作为儿童特殊教育教师,要为他们的发展制订详细的教育目标,选择有效的教育措施,构建完善的教育评估体系,提高特殊儿童自主运用知识的能力。

2.制订教育目标,体现差异性、全面性

教师在制订教育目标时,不但要注意目标的差异性,也应注重全面性。要求特殊儿童在同一时期学习同一知识内容时,达到不同的层次和标准。例如,在教学“通过实物认识数字”时,面对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所制订的教学目标应有所区别。特殊儿童只需要认识实物个数和数字即可,设置分层次目标的目的在于因人制宜,使每一位儿童都能各有所长、各有所取。教学目标的差异性,要求幼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现目标的具体化和层次化,并针对不同层次的幼儿提出不同的目标及要求。此外,学前教育目标还应具有全面性,对于特殊教育儿童来说,全面性不但包含认知目标的设定,还包含情感体验、缺陷补偿、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目标设定。

3.创设游戏环境,满足特教儿童的需要

特殊儿童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游戏是深受特教儿童喜爱的教育教学方式之一,需要教师运用各种儿童游戏来促进幼儿身心的发育和发展。为了促使幼儿主动参与游戏活动,教师要为特殊儿童创设和谐、良好、适宜的游戏环境,使之符合特殊儿童的心理需求,以适宜的环境弥补儿童生理上的不足。作为特教教师,一方面要注意环境的安全性,如,在创设户外游戏场所时,一定要注重户外环境是否舒适和安全,尽可能满足特殊儿童的使用需求,为他们提供充足的交往机会。例如,盲童需要对周边环境进行探索,应尽可能地提供柔软的设备;肢体残疾儿童需要活动场所地面平整,应建立相应的轮椅通道。另一方面,教师要为特殊儿童营造宽松自由的活动氛围,也就是满足幼儿参与活动的心理环境,可以让幼儿大胆游戏、放松身心。

4.发挥助学伙伴作用,做到共同成长、进步

助学伙伴是幼儿特殊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力量,其作用不可忽视,它不但可以帮助残疾儿童解决学习与行动方面的一些困难,而且可以使特殊儿童在交往中开阔视野、认知社会,并增加他们对生活的体验。同样,对助学伙伴来说,在帮助特殊儿童的过程中,可以培养他们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有效促进儿童的自我成长。助学伙伴可以采用个人帮扶,也可以采取合作小组的方式,从各方面给予特殊儿童以学生和行动上的帮助与照顾。选配的助学伙伴和合作小组应热情、耐心、有爱心、品学兼优,协助教师帮助特殊儿童参与校内各种活动;在教师指导下帮助特殊儿童预习新课、复习知识,帮助他们完成课后练习;协助教师对特殊儿童进行缺陷补偿,经常为其阅读相关报刊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三、多途径丰富教学手段,增强教学方法的直观性

特殊幼儿由于自身缺陷的原因,会在学习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因此,特教教师应针对他们的缺陷为其采取补偿方法。例如,采用形象教学法,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保持他们稳定的注意力,为其创设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让幼儿在自由、民主的氛围中学习和活动。教师可以采用各种教具、学具、实物、挂图、多媒体等,创设直观、形象的教学情境,帮助特殊儿童理解和掌握知识,促进他们的语言及情感意识的发展;还可通过屏幕投影和视频展示等方法,变抽象为形象、化复杂为简单,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将幼儿难以理解的知识呈现在他们面前,以拓展特教儿童的知识面和视野。例如,视觉障碍儿童可以使用现代的教学技术,调动其听觉、触觉等其他感官进行活动,实现缺陷补偿。

总之,我们幼儿教师要从思想上重视对特殊幼儿的教育,并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学习先进教学理念和思想,并进行积极的尝试摸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特教水平,真正保障特教幼儿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田友谊.特殊儿童教育的反思[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9(01):78-79.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5

殊教育学校就读

当教师发现学生在某个方面有明显缺陷或障碍时,教师会时时事事处处对特殊儿童“特别对待”,无意间为特殊儿童贴上了隐形的标签。久而久之,“标签效应”被扩大化,学生会认为特殊儿童很“特别”,教师也就坚定地认为“这样的学生应该去接受特殊教育”。

调整策略: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我们历来就是将特殊儿童与正常学生分开来进行教育的,这种教育状况已成为一种惯例常态。而全纳教育提出了人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问题,主张所有学生都应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普通学校应接纳所有的学生,而不管学生所具有的各种特殊性。让特殊儿童与正常学生共同学习成长,既有助于提高特殊儿童适应主流社会的能力,增强生活的信心,也给教师提供了对正常学生加强不歧视残疾人教育的良好契机,让他们善待特殊儿童,不再有标签意识,以此来逐渐改变健全人对残疾人的歧视观念。当然,生理缺陷或障碍程度较严重的,要由特殊教育学校从专业的角度对其进行康复训练与教育。但普校教师必须正确认识,并不是所有的特殊儿童都必须要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误区二:为了大多数正常学生,可以对个别特殊儿童放任自流

我们常说“教育要公平”、“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而这里所说的“公平”往往已经被教师定格为对正常学生要公平,所谓的“全体”就是大多数正常学生。教师认为与正常学生相比,智力障碍学生怎么教都学不会,积累的知识欠账永远还不完,听觉障碍学生无法与老师相互沟通交流,思维、理解能力差没有办法教,行为有障碍的学生甚至是个负担,影响其他学生。因此,教师想方设法让特殊学生成绩不影响个人考核,智力障碍学生考几分都行,安全就好,听力障碍学生看懂多少算多少,作业根本靠抄,上学基本是混,行为障碍学生则被遗忘在某个角落里,或者身边安排得力干将“给我看好喽!”

总之,特殊儿童因为学习的重要性被忽略了,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变成了随班就“坐”。

调整策略:教育,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也是为了一切的孩子。首先,教师要正确认识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意义,在教好大多数学生的同时“一个也不能少”,为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制定适合其发展的个别教育方案,根据个案情况选择专门的教学内容,确定教学进度,选择有效的教学策略。教师若考虑到自身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不足,就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习,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做好理论准备。其次,学校要牢固树立接纳所有学生的思想,逐步创造条件,满足学生的各种不同需求,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把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成效纳入教师考核,来促进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发展。

误区三:普通学校教育无法兼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6

特殊儿童,广义上的解释是指与普通儿童在各个方面有明显差异的儿童,主要是在智力、言语、肢体、感官、情感或行为等方面的差异,不但包括智力发展落后于正常儿童的,还包括智力发展高于正常儿童及有违法犯罪A向的。狭义上专指身体或心理有缺陷的儿童,其中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言语障碍、精神残疾、自闭症等类型。特殊儿童在发现残疾后及早进行康复训练可以缓解残疾,有效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成为社会中平等的成员[1]。

随班就读是指将特殊儿童安排进入普通小学,与普通学生一同接受教育的形式。与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小学设立的特殊教育班一同成为我国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三大主要形式[2]。随班就读由于所在环境限制少,与普通儿童一起接受教育,避免专门的特殊教育机构造成的隔阂,更能适应社会。

湖南省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主要采取以“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教育形式。为改善特殊儿童教育,2016年3月至10月,我对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为了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实用性,笔者设计了《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现状调查》的调查问卷,与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并利用送教下乡、家长来校、召开家长会、建立家长QQ群等形式进行问卷调查。其中教师、家长问卷各150份,共300份,实际回收300份,有效问卷300份。

一、问卷统计与分析

1.教育理念的落后。

在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办之前,宁远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并没有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2015年下学期,虽然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邀请了各随班就读学校的校长、教务处主任和特殊儿童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举办了随班就读的专题培训讲座,但达到的效果仍不明显。问卷统计发现,教育理念的落后是随班就读工作没有得到人们普遍重视的主要原因(见表1、表2)。

通过表1可以看出有51%的老师所任教的班级中有特殊儿童。时至今日,有18%的老师认为特殊儿童不应该和普通儿童同样享受受教育的权利,认为他们是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虽然有92%的老师认为特殊儿童有潜力可挖掘,但是60%的老师认为有特殊儿童的课堂难以维持较好的课堂纪律,在课堂中他们的精力主要放在普通学生身上,直观表现在某些老师将特殊儿童的座位安排在教室的最后面,即使是视力、听力较弱的学生,对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某些教师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就是同在一间教室,同样听一位老师的讲课,其实真正的教育机会均等是教师要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对待学习能力强的学生,有的老师可能会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他们身上,但这样会扼杀他们独立学习和思考能力的发展。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更需要有挑战性的学习和目标,老师若能多帮助他们,帮助他们多获得成功的愉悦感,就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收获,对老师而言何尝不是一次成功的体验?当然,40%的老师支持随班就读,这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甚是难得。还有许多类似的观念都影响随班就读的进一步发展。

在表2中,有25%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是社会、家庭的负担,还有42%的家长对随班就读的观念比较消极,40%的家长认为孩子在学校会受到别的小孩欺负,不能和平相处。但就笔者所见到的是特殊儿童和普通学生大多能和平相处,成为好朋友,就以我校何轩老师的小孩为例,他和我校的彭振林、李伊祺等特殊儿童都能成为好朋友。在笔者所了解到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班级中,只要老师引导得当,他们同样可以和平相处,虽然更多的是普通学生对特殊儿童的帮助为主。能否和平相处,关键在于家长、老师的正确引导;96%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有特长可以培养,但是鲜有家长、教师愿意花时间在特殊儿童身上,我校学生曾繁忠,身体素质佳,协调性较好,腰腹力量强,笔者曾多次与其家长沟通让他去学习跆拳道或武术,对其日后的生存、发展都有好处,但家长仍没有送他去培训;58%的家长支持随班就读,91%的家长能够接受孩子所在的班级中有特殊儿童,79%的家长认为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可以发展其日后的社会适应性。

2.随班就读师资力量薄弱。

为了解我县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教学情况,我从领导和教师两个角度设计了三个问题,针对教师提问,结果如下(见表3):

由表3可见,特殊儿童不仅具有和普通学生类似的身心发展问题,更有其特殊的身心与学习特点,对此他们需要专业的特殊教育。有66%的老师认为其所在学校的领导对随班就读有积极的态度,能够支持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宁远县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目前仅有13名,虽然在办学开始就与宁远县教育局开展了送教到班活动,给随班就读班级的班主任和课任老师进行了专业培训,但庞大的师资缺口是宁远县随班就读师资薄弱的直接原因,希望以后多开展类似的高质量的培训讲座,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业务水平。在问卷调查中有40%的老师还不能完成对特殊儿童的特殊教育,只有老师了解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与学习特点,掌握相应的特殊教育方法,才能挖掘特殊儿童的优势潜能,找到适合他们的教学方法,有81%的老师表示在课堂中会更加关注、照顾特殊儿童。

3.普通学校班级人数过多。

为了解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给教师带来的影响,我们设计了问题――您认为随班就读带来的工作负担(重点)主要来自哪里(多选)?教师们的回答统计结果如下:

目前,宁远县各乡镇一类完小与城区小学的班级学生人数普遍较多,在课堂教学中给老师对特殊学生的照顾带来不小的阻碍,难免造成顾此失彼的局面。在2015年下学期的“送教到班”活动中,笔者听到了有一位特殊学生上课从来不进教室的说法,心想这位老师也太不负责了吧,可仔细想想,一个班级中有学生将近70名,老师难以特别关注特殊儿童,毕竟不能因为一位学生而耽误其他学生的学习。从表4可以看到其他老师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个别化辅导、维持秩序和安全工作分别占63%、48%和59%,而这些都是班额人数过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虽然少,但是在安全方面同样是老师平时工作的重点,从来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在班级中有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时,应提倡小班化教学,老师不仅能够更多地关注到特殊儿童,对普通学生的教育也是有益处的。

4.其他影响因素。

宁远县已经有部分家长将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的学籍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局下拨的经费,已经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这就意味着学校招收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可能会增加学校教学成本,经费问题是部分学校不愿接纳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原因之一。

特殊教育学校老师有特殊教育的津贴补助。在2015年下学期宁远县教育局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的“送教到班”活动中,为随班就x老师发放了一定数额的现金补助。而在这之前随班就读的老师付出了劳动,却享受不到这样的待遇。老师待遇问题是影响随班就读的原因之一。

在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式运转之前,特殊儿童的成绩是会影响教师考核的。尽管有部分特殊儿童已经将学籍转移到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但仍有部分学生的学籍在普通小学。这部分学生的成绩势必会影响到其就读班级的升学率与排名,且随班就读班级的新考核方案尚未出台,这部分学生仍旧会影响老师的年终考核。

二、完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对策

随班就读工作是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途径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针对上述现状,尝试性地提出以下对策: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将政府、社会、学校三者的资源整合,形成一种针对特殊儿童的多维的关爱体系。首先,政府的扶贫、低保政策向特殊学生家庭倾斜,让这些家庭在经济上的收入相对提高,为特殊学生就学提供更多的经济保障;其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类爱心基金会发动社会上有能力的人士,在经济和精神上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对特殊儿童予以关心和支持,让特殊儿童群体感受到关爱,从而受到一定的激励;再次,政府和学校应出台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普通小学中有随班就读特殊儿童的老师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考核、晋级、评先评优中予以适当倾斜,从而从侧面引导老师给予特殊儿童更多更细的关注和关爱。

2.加强对随班就读的任课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培训。

宁远县教育局和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加强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的普及和提升。一是组织培训讲座,对普通学校教师进行相关的特殊教育理论培训,正确的理论知识能够指导老师在教学实践中使用正确、适合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二是组织普通学校教师到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教学观摩,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专业教学方法并用于实践;三是积极开展送教活动,组织专业团队到各个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进行特殊教育专业送教活动,指导随班就读老师的教学工作;四是在全县范围内建立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微信群、QQ群,由专业团队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校的教师进行适时的指导和交流;五是积极引导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转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教育观念,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与学生全面发展的新思想;六是引导普通学生重视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对普通学生进行教育,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引导他们对特殊儿童采取平等尊重、热心关爱的态度;七是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更加关注特殊儿童,对他们学习、生活更注意,不可任由其消极发展。当然,家长要主动将孩子送到普通小学,支持随班就读。

3.建立试点班,以点带面。

鉴于宁远县只有一所合格的特殊教育学校,无论是师资还是办学规模都远远无法满足现有的特殊儿童群体,建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地选择几所乡镇一类完小和部分城区小学,建立一个特殊儿童教育试点班。由教育行政部门特招一批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分配到试点班,再由他们带一个普通教师进行手把手的引领和培训,这样以点带面,可以极大地扩展特殊儿童的教育面,从而有效缓解特殊学校的压力。

4.加大相关经费投入力度。

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增加15%和绩效工资增加50%,以及在职称评定中增加10%。对下拨的学生经费问题,相关方面要多探讨协商,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一矛盾;增加对随班就读老师的补助津贴,使其付出的劳动得到一定物质上的体现,提高随班就读老师的积极性;教育局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对随班就读老师的考核标准,不让特殊学生的成绩成为影响老师年终绩效考核的负担等。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7

对特殊儿童而言,在一所对象来源单一,且以隔离、分类为特征的特殊学校里,对他们的社会融合是不利的。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推行的“随班就读”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特殊教育模式,但在我国教育界却并未得到较好的推广。在一些人心目中,教师的主要时间和精力应在普通学生身上,普通学校里随班就读的特殊儿童常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主动或被动地受到隔离和排斥等不公平的教育待遇。文章研究的问题:当前我国教育体制、社会文化与社会网络三个维度如何排斥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特殊儿童、普通学校、主流社会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如何?社会工作如何介入来降低特殊儿童教育过程中的社会排斥?

二、研究方法与分析框架

(一)研究方法

本文以半结构式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为主,以文献法为辅,进行质化分析和研究。笔者选取X机构6名社会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儿童作为研究对象,深入了解儿童在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寄养家长、学校老师的评价。笔者查阅与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排斥理论、增能理论、社会融合理论等相关文献,对本文的研究设计与内容富有启发性。

(二)研究分析框架

基于社会排斥视角,本文认为教育体制、社会文化与社会网络三个排斥维度是导致特殊儿童教育被排斥、被边缘化的机制和过程。当教育体制不健全时,社会建构起一种忽视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文化,许多特殊儿童被排斥于社会普通教育计划之外。特殊儿童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弱势群体,他们受教育的权利被排斥与剥夺。随着这种文化内化在社会大众的意识形态里,从而产生更加持久与深远的影响(见图1)。从图1可知,特殊儿童教育被排斥和普通学校排斥、主流社会排斥三者之间构成研究的互动框架,其中教育体制、社会文化与社会网络三个排斥维度是特殊儿童教育社会排斥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排斥系统中,普通学校、主流社会是主体,特殊儿童是客体,他们之间社会需求的出发点不同,在彼此互动关系中产生排斥与被排斥,与影响因素一起形成一个复杂的循环怪圈,共同影响着特殊儿童接受教育。

三、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暨三个排斥维度的分析

(一)个案基本介绍

儿童A:男,9岁,两性畸形术后,被遗弃时约18天大,入院至今由X机构监护抚养。儿童B:男,8岁,地中海贫血,被遗弃时约10个月大,入院后由X机构监护抚养。6岁时家庭寄养,目前就读小学二年级。儿童C:女,8岁,精神发育迟滞,被遗弃时约5个月大,入院后由X机构监护抚养。6岁时家庭寄养,目前就读小学二年级。儿童D:男,9岁,语言障碍,被遗弃时约5岁大,入院后由X机构监护抚养。5岁时家庭寄养,目前就读小学三年级。儿童E:男,8岁,先天性唇腭裂术后、先天性指趾畸形术后,被遗弃时约12天大,入院后由X机构监护抚养。4岁时家庭寄养,目前就读小学二年级。儿童F:女,10岁,脊柱侧弯术后,被遗弃时约7个月大,入院后由X机构监护抚养。3岁时家庭寄养,目前就读小学三年级。

(二)特殊儿童教育的问题暨三个排斥维度的分析本文尝试通过“社会排斥互动框架”,分别从教育体制、社会文化、社会网络三个排斥维度探讨特殊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这三个排斥维度对特殊儿童教育的影响与作用。

1.教育体制排斥及其引发的问题我国制定的《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都规定普通学校不可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然而,X机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却常被排斥在外。经多次协商无效,X机构将情况如实反映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某普通学校迫于来自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压力,为X机构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专设了入学面试,经校长面试合格方可入学。一般情况下面试通过率不高,直接影响X机构儿童随班就读率。学校不愿意接收,校长的面试很严格,孩子当时没达到入学标准,X机构尝试了好多方法,学校才给临时安排就读。(寄养家长1)我们是普通学校,老师都没有参加过特殊教育的相关培训,学校里也没有设置适合特殊儿童的课程。(学校老师1)一个班级只能有2个左右的特殊儿童,不然这个班级会很难管理。很多授课老师都不会对他们提什么学习要求。(学校老师2)当前教育体制的各种政策、制度都致力于保障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政策执行过程却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导致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不平等,形成了教育体制对特殊儿童的结构性社会排斥。

2.社会文化排斥及其引发的问题特殊儿童可能外观有小缺陷,或说话不太清晰,或行为有些偏差,或入学就读时年龄偏大,这都会引起不同程度的排斥,甚至被歧视。社会上的家长担心特殊儿童会影响他们孩子的成长,他们会向自己的孩子灌输一些对特殊儿童有偏见的思想,给特殊儿童贴上“另类标签”,心理上产生无形的隔阂。于是,正常儿童有意或无意与特殊儿童保持距离,拒绝和特殊儿童一起玩耍、交友,形成了正常儿童与特殊儿童的摩擦性互动。老师和同学们都不喜欢我,他们都不跟我一起玩,我在学校没有伙伴;每次寄养妈妈送我来上学,我总想着能回家。(儿童D)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角落里不说话,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面对全班的同学,真顾不上他,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帮他。(儿童D的老师)老师总说我不懂事,同学也不喜欢我。上课的时候老师讲得很快,我听不懂。每当我做错事时,老师就会批评我,说我这不好那也不好。(儿童E)他就是一个捣蛋的学生,不管走到哪,谁都不会喜欢。学习不好,性格不好,什么都不懂,可以不来学校了。(儿童E的老师)普通学校排斥特殊儿童,孩子很容易受到歧视。本来还只是肢体上的残疾,到了学校连心理都出问题了,变得自卑、胆小。(寄养家长2)在当前社会精英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学校老师教学任务繁重,没有时间和精力为特殊儿童提供个别辅导,更何况他们都没有特殊教育背景或接受过特殊教育培训,他们感觉难以胜任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难免会对特殊儿童表现出“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3.社会网络排斥及其引发的问题本文的社会网络是指特殊儿童的社会交往与支持网络。当前教育环境缺乏盲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无形中体现以强势群体的意志为主导,导致弱势群体资源分配上的边缘化。学校的人文环境也不容乐观,正常儿童对特殊儿童避而远之,对特殊儿童持有愚弄、歧视的心态,老师时常对他们视而不见。长此以往,特殊儿童被排斥于正常儿童群体之外,几乎不与正常儿童往来,而是将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群体情感投向同类群体,形成一个不断萎缩的社会关系网。同学会骂我是狗屎,有时几个同学围攻打我。每次老师总是批评我,都说是我的错。在学校里我只和几个也是X机构的孩子一起玩。(儿童B)他在学校不遵守纪律,扰乱课堂纪律,经常被学生家长投诉,没有孩子愿意和他一起玩。(儿童B的老师)老师不喜欢我,她觉得我什么都做不好。我在学校过得不开心,没有伙伴,感觉大家都离得远远的。(儿童C)她在学校里很少跟别人接触,偶尔也就是和X机构的其他孩子玩,平时班级的活动她很少参加。(儿童C的老师)我寄养X机构的儿童好些年,家人支持我做这份爱心工作,但周围其他人都不理解,社交范围缩小了许多。(寄养家长3)学校的老师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普教老师根本就无法为他们提供个别辅导。(学校老师3)社会排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排斥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双向的。单向的排斥是社会主流教育剥夺了特殊儿童受教育的权益,让他们自我价值无法得到体现,极易形成持久的多重劣势;双向的排斥是特殊儿童受到社会主流教育的排斥,产生了被剥夺感、被边缘化,长期以来他们也会排斥普通学校的老师、同学,有的还会选择离开学校。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即使他们走出了学校,同样面临着对社会的不信任与排斥,甚至延伸到敌视社会的心理。#p#分页标题#e#

四、社会工作对特殊儿童教育的介入

前文笔者深入分析三个排斥维度对特殊儿童教育的影响与作用,现进一步讨论社会工作介入特殊儿童教育的可行性,分析社会工作介入的途径与方法,探析特殊儿童在社会工作介入中如何实现增能,降低社会排斥,改善社会融合。

(一)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行性分析

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本身就体现了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与理念,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满足特殊儿童发展的原则,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是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社会工作强调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价值观,认为特殊儿童有获得资源以解决问题并发展潜能的权利,强调从生态系统的视角来建立一个评量和介入的交互框架,以满足其需要并促使他们与环境达成和谐。

(二)特殊儿童在社会工作介入中的增能

1.社会工作介入的途径X机构的特殊儿童中多数是残疾儿童,社会工作者根据特殊儿童的服务需求,立足于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与方法开展社工介入服务。

(1)特殊儿童的识别与评估特殊儿童是需要识别与评估的。X机构的哪些儿童应该就读特殊学校?哪些儿童可以到社会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他们是病理性问题多一些,还是适应性心理障碍多一些呢?此时,社工对儿童进行实地观察,每学年评估他们的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及其互动关系,提供儿童社会发展的资料,组织教育、医疗、康复、护理、心理、法律等跨多学科专业技术团队一起诊断与评估,如是轻度残疾儿童(轻度弱智、肢残或有心理障碍但生活能自理、不严重影响正常上课的学生)则依照融合教育理念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社工在特殊儿童入学前先与学校联系,让学校了解特殊儿童的基本情况,促使学校能够尝试接纳一些轻度残疾但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随班就读。

(2)特殊儿童寄养家长的有效支持特殊儿童情绪、情感和态度会有不同变化,寄养家长作为模拟父母承受着更多的压力,这是没有养育过特殊儿童的父母难以想象的。社工根据寄养家长的需求提供个别化的家庭支持,比如情绪支持、咨询服务、知识培训等。当特殊儿童向寄养家长倾诉因某种残疾所造成的情感困扰“我不想出去,没人陪我玩”,“为什么我长得和其他孩子不一样”,此时寄养家长的回应至关重要,对特殊儿童的自我意识和感觉具有很大的影响,积极的态度可以帮助他们变得积极、自信去迎接挑战,消极的态度则会使他们变得退缩、孤僻。所以寄养家长积极地回应与交流有助于特殊儿童提高交往接纳能力。与此同时,社工开展一些寄养家长的小组活动,让他们在互动中分享经验,获得必要的非正式支持。

(3)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权利维护社工作为特殊儿童代言人走访X机构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为特殊儿童争取义务教育的权利。X机构儿童以计划外招生的方式分散安置附近学区内的不同学校不同班级。如有的学校不愿接收,所在地的教育部门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以政策制度为主,以鼓励支持为辅。社工作为特殊儿童权利的代言人,与学校协商、组织专家为特殊儿童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加强学校老师对特殊儿童的了解与沟通,消减在文化上的排斥。让学校老师意识到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兴趣和能力,正常儿童之间的学习能力各不同,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自然存在差距。与此同时,社工制定一些帮助特殊儿童增强能力的活动计划,必要时为特殊儿童提供个案跟进服务。

(4)特殊儿童的社会支持体系建立社工通过沟通、法律维权等渠道,帮助特殊儿童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本。社工与寄养家长进行积极的沟通,实行家长会、个别化教育计划会、家庭记录、儿童成长报告等。寄养家长不但将日常生活技能传授给特殊儿童,而且以家庭为基础的学业技能辅导,补充课题教学的内容。社工与学校进行有效的沟通,改善特殊儿童学习的环境,根据特殊儿童需求设置无障碍通道,为特殊儿童提供合作性、个别化的教学策略。对于老师在特殊儿童融合教育过程中缺乏的相关知识,社工提供所需的咨询服务与支持,必要时协调社会资源为老师开展培训与指导。社工与社区进行良好的沟通,开展一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推行有意义的特殊儿童教育项目,动员社区资源帮助更多的特殊儿童。

2.特殊儿童增能的实现根据儿童A的具体情况,社工从个体与环境方面分析儿童A在校面临的困境,并采取相应的介入策略。为了改善儿童A的情绪管理能力,社工尝试通过生活中的模拟场景、行为预演的方式,帮助儿童A澄清脾气暴躁的原因,与儿童A分享调节情绪的方法。效果评估时儿童A的情况有了良好的改变,社工将儿童A的积极变化告诉学校,但学校并未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儿童A的进步,坚决不再让其返回学校随班就读。社工向相关教育部门反映实际情况,依法维护儿童A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经多方协调,今年秋季学期儿童A有机会重新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以前我在学校里表现不好,校长不让我去上学了,我只好回到这里上特教课。最近,我知道9月份可以出去读书,好开心。(儿童A)他以前被学校劝退,学校的校长怎么也不愿意再接收他入学。社工因此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也递交了相关的申请报告。(儿童A的老师)针对儿童B的具体情况,社工意识到儿童B在班里处于边缘地位,改变这种状况需要让老师和同学看到儿童B身上的优点,尝试接纳儿童B。社工主动与老师取得联系,告诉老师儿童B面临的主要困境,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介入策略,为儿童B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争取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帮助。老师召开了以关爱为主题的班会,让班上的同学们和儿童B一起玩互动游戏,儿童B在老师、同学的帮助下重新返回课程。社工与老师一起为儿童B设立阶段性目标,引导儿童B遵守课堂纪律,学会与其他同学友好相处,其他同学也要学会尊重和接纳儿童B。

现在老师很少批评我了,还夸奖我进步了很多。同学们也愿意和我一起玩了,我也积极参加班级的活动。(儿童B)他现在基本上可以遵守课堂纪律,与同学们的相处渐渐好起来。他有一些什么想法,也会跟我沟通。(儿童B的老师)社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儿童C在校面临的困境,并采取相应的介入策略。在会谈中,社工运用反映感受、角色扮演等技巧帮助儿童C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情绪反应。与此同时,社工向其老师提供儿童C社会的发展状况,让老师理解她学习能力存在的局限,也能让老师看到她乖巧可爱的另一面。老师开始意识到自己对儿童C是先入为主了,所以很多时候总是觉得她做得不好,经常批评儿童C,导致儿童C每次见到她都会很紧张,越紧张就会越做不好。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老师对儿童C的态度从排斥逐渐变为接纳,也适当照顾儿童C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个别化需求。老师会对着我笑,她很少批评我。同学们也会邀请我一起做游戏。现在我喜欢去上学了,虽然我学知识还是有点慢,我会按时完成作业。(儿童C)如果其他同学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她都主动去帮忙,大家都挺喜欢她,也乐意跟她一起玩。(儿童C的老师)针对儿童D①的具体情况,社工与儿童D的老师一起探讨儿童D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的途径。老师了解儿童D的成长经历,在寄养家长的关爱与引导下,儿童D的性格渐渐开朗起来,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内向。寄养家长为儿童D提供了良好的家庭教育,同时也希望老师在班级里能给儿童D多一些鼓励与支持,为儿童D营造良好的同伴互动与支持的环境。随后,儿童D的老师渐渐改变对儿童D的看法,鼓励其他孩子和儿童D一起玩,平时多参加班级活动。儿童D在大家的关心和鼓励下,性格逐渐开朗起来,会主动跟熟人打招呼,可以流利地与人说话,各方面表现都取得较大的进步。我喜欢去学校上学了,老师和同学们愿意和我说话了,有时还会和我一起玩,有一次老师还邀请我到讲台为同学们讲一个小故事呢。(儿童D)他的情况比以前好了许多,不再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表达的能力也提高了许多。现在他愿意与别人交流,课堂上也会主动回答问题。(儿童D的老师)#p#分页标题#e#

针对儿童E的具体情况,社工与老师探讨班级里同学们反应的具体情况,呼吁同学们用爱心来接纳儿童E,做到不嘲笑、不歧视,让儿童E感觉到班级的温暖。社工针对儿童E的过于好动的行为问题进行个案辅导,了解儿童E在学校和寄养家庭的状况,共同探讨问题的症结,达成共识。社工运用优势视角的价值理念,正面关注并激励儿童E通过努力改善不良行为,强化良好行为。与此同时,社工也运用角色扮演的技巧帮助儿童E改善课堂行为,灵活设计课堂模拟情景,引导其分享换位的感觉与思考。社工及时向老师反馈儿童E的进步,与老师沟通适当改变以批评为主的教育方式。现在同学们不会给我取一些难听的名字,他们会和我一起玩,有时还一起写作业。我能认真听老师讲课,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儿童E)他比以前安静很多了,起码在课堂可以坐得住,每堂课也能认真听下来,作业也完成得比较好。他和同学们也渐渐有较好的相处。(儿童E的老师)社工运用同感、尊重的技巧建立良好的辅导关系,帮助儿童F②消除自卑,学会悦纳自己。

社工主动与儿童F的老师联系,告诉老师关于儿童F不想上学的想法以及原因,与老师沟通儿童F在融入学校中所呈现的问题,并寻找相应的解决途径。社工不定期与儿童F各位任课老师进行沟通,了解儿童F在班级里的具体表现,也希望各位任课老师能在课堂上多鼓励儿童F。与此同时,社工与老师一起鼓励儿童F与班里同学一起开展一些游戏活动,让他们在一起学习和玩耍,这能为儿童F融入班级创造良好的条件,积极引导班里同学一起来关心儿童F,真正做到用爱心来接纳儿童F。最近的考试我都拿了优,老师说我很棒,我开心了好几天啊。现在同学们会跟我玩,有时还会和我一起做游戏。(儿童F)她平时勤奋好学,成绩还不错,在班级里的成绩算是中上水平。我尽力帮助她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儿童F的老师)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8

数学是一门逻辑性、抽象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和理论之间的联系非常密切,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和自主探究能力。所以,教师不但需要重视特殊教育殊儿童对数学知识的学习,还需要确保学生能够理解相关的知识。本文主要分析了生活化视角下特殊教育数学教学的策略,以期给特殊儿童将来更好的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一、生活化教学的概念

生活化教学是由杜威及陶行知提出的生活教育理论不断演变而来的。具体来说,生活化教学要求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中,有效融入真实的生活场景,充分激发特殊儿童的参与积极性,让其在生活中快乐学习,在学习中更好地感受生活,真正掌握有效学习的规律,让儿童掌握更多有价值的知识,从根本上提高特殊儿童的能力,使其体会生活所具有的多元化特点。数学生活化教学要求教师在生活化理论引领下,从特殊儿童的实际生活经验以及思维方式出发,根据数学教学内容,合理选择贴近特殊儿童生活的以及易于被他们接受的教学情境,并借助科学化的教学评价,充分激发特殊儿童的学习热情,了解数学所具有的生活价值,对生活有一个更全面的认知,做到快乐生活。

二、特殊儿童的心理特点及对数学学习的影响

就生理角度而言,特殊儿童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特殊儿童的视觉感受能力相对较弱,往往难以正确辨识物体大小及其具体形状,对于颜色的感知水平也较低;第二,听觉相对迟钝,听觉分辨能力与正常儿童有较大的差别;第三,触觉、痛觉及温度觉都不够敏感,难以清楚分辨物体软硬及粗细质地;第四,知觉速度比较缓慢,容量也相对较小。在知觉分化方面远远不足,区分能力较弱,而且存在感统失调的问题。上述生理特征会对特殊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导致其整体发展比较迟缓。通常情况下,特殊儿童的发展迟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注意力差。大部分特殊儿童都存在注意力难集中的问题,且注意范围比较狭窄。其次,记忆力差。几乎所有的特殊儿童都存在记忆力差的问题,认知事物的过程中,记忆持续的时间明显短于正常儿童。最后,语言表达能力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大约75%以上的特殊儿童都出现了语言表达能力缺陷,还会随着智力落后程度的不断加深而不断加重。此外,特殊儿童人群中的思维缺陷是常见问题。针对形象事物,特殊儿童在接受的过程中明显能力不足,对于那些抽象事物的认知能力则更低,最终会使其思维能力发展水平较低。总之,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普遍具有认识基础弱、认知水平低以及学习迟缓的特点,这就使其数学理解能力以及数学学习方式等都与正常儿童有所不同。所以说,积极探索科学化的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方式是非常关键的。特殊教育数学教师在实际教学中应该综合考虑数学学习的多种影响因素,从接受特殊教育儿童的学习心理与学习特征出发,选择合理的教学手段。对特殊儿童的注意力特点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特殊儿童的注意力特点有分配能力差、稳定性差、转移灵活度不够以及注意广度狭窄等。在数学学习中,特殊儿童因注意力缺陷容易导致无法持续注意所学习的数学内容。

三、生活化视角下特殊教育数学教学的创新策略

(一)进行生活情境的创设,帮助特殊儿童丰富其学习经验

基于数学学科本身的性质,特殊儿童在数学学习过程中的思想障碍非常明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生活和数学的联系,确保特殊儿童学习数学时,通过情境进行数学的感悟,激发其数学学习积极性。教师必须认识到生活化和情境结合的重要性,让特殊儿童能够在情理中更好地理解数学知识,帮助特殊儿童提高其探索意识和探究能力,帮助特殊儿童提高其数学学习兴趣。

(二)进行课堂教学方法的传授,帮助学生强化其生活感受

想要顺利开展特殊教育中的数学教学,教师必须重视数学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教育教学的时候,需要做好理论的讲述,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学习知识。教师在教学时必须培养特殊儿童的心智,启发他们,让他们能够在数学课堂实践的过程中更加主动积极地思考和探究。教师需要通过层次性较强的教学,不断增加教学的难度,让每个特殊儿童都能逐步提高自己的思维,使其能够很好地融入课堂活动。特殊儿童的融入对其数学学习和思维成长意义重大。这种情况下,教师必须合理引导特殊儿童,帮助其更好地将数学知识内化,提高数学教学的有效性,从而让学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比如,学习两位数加两位数的时候,教师可以将数位板合理地运用进来,在第一排悬挂12个苹果,在第二排悬挂18个苹果,再加以引导,让其能通过纸和笔进行对苹果“摆放”。在特殊儿童实践的时候,教师应该引导他们思考,让他们分析12这个数字中包含了几个4,让学生分析18这个数字包含了几个6,这种情况下,特殊儿童能够逐步进行思考,也能够提高自己数学学习的自信心,并通过探究不断掌握相关知识点,特殊儿童的数学探究欲望也会有明显的提高。

(三)搭建互动平台,帮助学生内化知识

想要更好地掌握数学知识,必须做好对知识的内化,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学习能力,特殊儿童也才能逐步掌握相关的数学学习思维。为此,教师必须选择合理的教学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数学学习氛围,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掌握相关的学习方法及技巧,使其能够更好地探索数学知识,提高特殊儿童的数学探索意识,这样他们也能将数学知识更好地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教师在搭建数学教学平台的时候,必须保证数学教学平台本身的操作性和实践性比较强,能够较为及时地进行数学资源和数学内容的探索,对特殊儿童进行引导,让其能够在探究和合作的过程中掌握数学学习的方法,切实提高数学学习能力,让特殊儿童能够有意识地开展探索和合作。为了切实提高特殊儿童数学知识学习和巩固方面的能力,在构建学习平台的时候,教师应该根据学习内容做好题目的设计,并通过思考活动及探究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特殊儿童本身的数学探究能力以及数学解题能力,让特殊儿童能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数学学习积极性。教师需要鼓励他们主动积极地进行自我的展示,依赖和信任自己的教师,这样教师也能够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和兴趣情况来优化、调整教学方法,激发特殊儿童的数学学习兴趣,确保他们能够在学习数学过程中切实提高自身的探究能力。比如,教师在教学“加减混合运算”的时候,讲解完加减混合运算步骤之后,为了使特殊儿童更好地巩固所学知识,教师采取学生自主出题的方式进行运算练习。他们之前没有参与过这样的练习,从而表现出非常高的参与度。学生出题之后,系统会自动分配练习题,接下来学生做题,然后学生结合参考答案进行习题练习反思。整个过程中,任务量相对较大,特殊儿童不仅要出题,而且要做题以及改题,还要与同学互动交流。教师巧妙利用交流展示平台让学生参与到实践训练中,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让特殊儿童的认知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情感也有所触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数学生活化教学的全面性及立体性。

(四)进行游戏课堂的建立,帮助学生进行数学思维意识的增强

在特殊学校进行数学教学的时候,教师必须充分利用数学知识培养特殊儿童的逻辑思维能力。特殊儿童的智力和学习能力往往比普通儿童差,绝大多数特殊儿童在小学阶段其智商往往处于幼儿园阶段或者是更小的年龄阶段,这便要求教师进行实践教学的时候,必须将生活化元素和游戏场景融合在一起,吸引特殊儿童的注意力。比如,学习“比较多少”的时候,教师可以做好道具的发放,比如学习用品的发放,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不是平均发放的,而是引导特殊儿童比较谁的学习用品比较多,谁的学习用品比较少。通过同学之间互换的方式来保证分配的平均性,并在这个基础上对特殊儿童进行引导,帮助其更好地了解“多少”及相关的概念,让特殊儿童通过游戏操作的方式更好地学习数学,并使其懂得互相谦让、互相爱护的道理。在进行实践教学的时候,教师也可以利用Flash片段或者音乐等手段来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对特殊儿童进行引导,让其从多个视角或者思维方式出发,有针对性地选择游戏内容,确保游戏能够满足特殊儿童的实际需要,并保证教学内容的有效性,切实提高教学本身的多样性和趣味性。长效的游戏互动机制,能够将特殊儿童的学习热情和参与热情激发出来,切实提高其生活化学习效率。

(五)运用生活化语言,提高特殊儿童学习信心

特殊儿童的思维特点往往较为直观形象,这种情况下,教师需要选择和特殊儿童心理特点相符的语言方式,不能够选择那种成人化的语言或者是较为抽象的语言,教师应该用生活化的语言来引导他们学习数学知识。特殊儿童的语言感知能力较差,教师上课的时候,需要放缓语言的速度和教学的节奏,否则特殊儿童接受和学习起来会非常费劲,很难对数学学习产生兴趣。此外,和一般儿童相比,特殊儿童各个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存在自卑的心理。教师在教学的时候需要多鼓励特殊儿童,需要给他们足够的赞美,要微笑着面对他们,这样才能够逐步地帮助特殊儿童建立学习自信心,从而让其在教师的鼓励和支持之下更加深入地进行数学学习,从而更好地解决身边存在的那些数学问题,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学习和成长。

四、结束语

进行特殊教育数学教学时,将生活化教学方法运用进来,能够让智力较差的特殊儿童更好地学习数学知识,并在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好地掌握生活技能,为其将来更好地生活奠定基础。本文主要从生活化的视角下分析了特殊教育数学教学中生活化教学手段的作用,希望能将生活化教学方式合理地运用到特殊教育数学教学中,帮助特殊儿童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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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吕凤兰.初探特殊教育中如何让学生利用生活经验构建数学概念[J].数学学习与研究,2021(1):76-77.

[3]王娜.生活处处有数学———生活数学教学开展的有效策略研究[J].考试周刊,2020(59):83-84.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9

[论文关键词]特殊教育研究 本质主义 后现代主义 范式

一、特殊教育研究的范式

对特殊教育研究的描述和分析不单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而是一个总体性的范式问题。托马斯·库恩指出,范式是“一个特定社团的成员共同接受的信仰、公认的价值和技术的总和”。“科学发展是新范式取代旧范式的过程”。可见,范式作为一个研究共同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体系、价值信念、思维方式和技术规范的总和,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观察世界的视野与理论参照的体系。借鉴他的范式概念和理论,特殊教育研究不但涉及特殊教育研究者共同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程序,还涉及共同的教育研究信念、价值观点。以此反观,特殊教育研究先后出现了以下三种研究范式:

(一)经验一分析为主的实证主义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基督教和医学/心理学为主的前现代特殊教育阶段,即特殊教育尚未向教育学领域转移以前。这时期,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自发和萌芽时期。特殊教育与研究表现为传教士个体自发行为的“传教士教育”或医生自发的“医疗训练教育”及其研究。这时期的研究是建立在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上,主要针对“特殊儿童的残疾是怎样的”、“如何针对残疾进行康复训练和学习”,揭示残疾和教育训练之间的因果联系,重视对特殊儿童进行感官训练,提高感官机能。在研究者的学术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视为朴素的上帝博爱、仁慈,是救赎的工具;或者认为特殊儿童可以诊断并通过经验论的感官训练能提高生存技能。形成的基本研究规范主要是从基督教/医学为基本视野看待特殊教育,把特殊儿童作为身体病态的患者,并以教育帮助作为救赎特殊儿童以及自己原罪的途径,运用简单归纳和形式演绎来研究特殊教育理论和问题。特别是基于医学视角的特殊教育,表现出鲜明的实证/经验主义倾向,认为残疾缺陷能通过医学来测量和诊断,确信对特殊儿童的医疗训练、康复补偿能提高特殊儿童生存能力。这一时期,特殊教育研究尽管不具备现代教育研究意义上的实质,但开辟了特殊教育本质主义研究起点,为特殊教育研究成为一个教育学概念设下了逻辑必然。

(二)归纳一演绎为主的教育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融人教育学体系的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是特殊教育及其研究自觉走向科学化的黄金时期。这时期,由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的实证研究范式面向身体器官机能的“医疗训练教育”,无法对增强人的主体理性能力作出回答(如对创造能力、实践与生产能力、认识能力及道德、意志、审美等)。如阿曼“把聋人教学缩小为单纯的发音教学,对智力发展不重视,形成了机械训练和形式主义”。另一方面,在文艺复兴运动后,上帝、教会本身已成为批判的对象,于是特殊教育研究开始向教育学转移;同时,随着西方工业化大生产和人权思想的推进,出现了特殊学校教育,特殊教育具有了完全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形式。这时期,特殊教育对象、目标等教育思想理论已超出了17世纪以来少数医生、教士等基于特殊儿童个体意义上的个体教育行为,用具有普遍意义的本质描述揭示特殊儿童与教育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成为人们的追求和目的。特别是现代科学主义以来,随着特殊儿童从上帝的恩惠和救赎中解蔽出来,特殊教育研究也开始超越简单的上帝仁慈、博爱,走向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以特殊儿童教育为主的、涉及康复、医学、社会学等知识的专业领域。这时期的特殊教育研究基本成为教育学的分支,主要以教育学范式开展研究。在研究者的共同信念和假设上,特殊教育成为了一个教育学概念的存在,媾和了教育的功能特点和属性要求,开始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外在工具价值和促进自身全面自由发展的内在价值出发进行研究。社会化要求和个性化成长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认为特殊教育本质、规律是人的理性的“客观发现”,是人的理性能力的投射,坚信人们对揭示和把握特殊教育本质、规律、特殊儿童成长规律的可能。坚持特殊教育的本质必须在理性面前接受检验、证明自己的存在。注重从科学理性出发运用归纳一演绎的方法论研究特殊教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现代性特征。这直接为扩张隔离制的特殊学校和班级授课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这时期特殊教育及其研究开始成为一个日趋完整的学科体系。一是特殊学校不断增多,特殊学校教育形式不断被国家确立,且不断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使得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专门化、体制化,有了自己的专业领域,成为一种专业活动,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有了相对固定和完整的体系、范畴和基本根据。自1789年法国承认莱佩建立的第一个残疾人教育机构至19世纪末和20世纪中叶,世界各国都以立法和制度的形式先后确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制度,且在20世纪中叶前一直是主流的教育组织形式,即使在今天的许多国家仍占据特殊教育的大半壁江山。二是随着经验科学分化、独立,如心理学、生物学及其他与残疾人相关的病理学等逐步加入到特殊教育研究中,为认识特殊儿童和进行科学主义的特殊教育提供了支持,特殊教育研究得以运用经验科学的新成果进行假设和检验,进而以盲、聋哑、智力落后、肢体残疾、问题行为等更精细的分类、更专业化的学科理论建设、更相对分离的专门教育实践等,将特殊教育及其研究予以专门化、精细化、常态化。这时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确立特殊教育逻辑分析的总体性结构,总结归纳了特殊儿童教育与训练的经验,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特殊教育理论、内容和方法,许多著作奠基了特殊教育学科发展,使特殊教育逐渐形成了现对独立的交叉和边缘学科,为人类文明增添了新的内容。

(三)批判一理解为主的社会学研究范式

这主要体现在全纳教育为主的后现代特殊教育阶段。这时期,由于教育学研究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囿于科学理性的狭隘视野内,用统一的、唯一的本质主义发现和描述特殊教育,所以面临全球高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质疑和颠覆。一方面,复杂多样的教育实践、丰富多样的特殊儿童差异质疑着统一的教育规律和本质的合法存在,特殊教育研究解释和指导能力变得力不从心(特别是普遍意义的宏大理论对解决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特殊儿童的无能),面临压制个性、遗忘多样、抑制创造、扼杀活力的“现代性暴力”的指责。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和医学科学主义精细描述的残疾缺陷的差异不断被隔离的安置形态、教学组织形态及其课程等强化和夸大,差异成为特殊儿童与其他健全儿童的本质不同。特别在安置形态上,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加大了特殊儿童的社会分层、隔离和歧视,使得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开始与教育学分离而转向社会学研究范式。20世纪中叶在北欧出现“正常化”(normali—zation)运动,开启了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全纳教育的序幕。这时期,特殊教育研究者的共同信念是,从后现代主义视角,反思现代性特殊教育理念给特殊儿童权利、尊严等带来的问题,指责特殊教育给特殊儿童带来的人本关怀的疏离,认为特殊儿童生存境遇的窘迫及其生命意义的失落是特殊教育现代性的恶果,是以健全人为主导的社会群体的价值选择对残疾人弱势群体的压迫,是普通教育话语权对特殊教育地位的遮蔽。先后主张用融合、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的理念重建特殊教育之于特殊儿童价值秩序的位移,防止特殊儿童生命价值被剥夺或篡越。特别是全纳教育明显将特殊教育作为一个社会学体系的概念,侧重用社会学的方法解决特殊儿童的发展问题。这时期,确保特殊儿童的权利和尊严及其价值的实现是特殊教育研究的大前提。在研究规范上,面对教育学对解决歧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无能,特别是对回答平等问题、人的尊严问题、社会适应等问题的无能为力,注重人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研究,唤起人们对特殊儿童的理解关注,伸张特殊教育研究的社会学视野。在20世纪90年代后,全纳教育思潮迅速蔓延到整个教育领域,主张用民主、群体、合作的价值理念和方法论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并提出构建全纳社区和全纳文化,将博爱、仁慈、平等、人权、尊严、价值空前张扬到极致,以期望通过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特殊儿童教育。这时期主要围绕“什么是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怎样才更有尊严、更有权利”、“如何推进全纳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实施”等问题展开研究。一是将全纳教育作为“好特殊教育”的解释框架,并研究探索了“个别化教育计划”等实践模式。

二、特殊教育研究的困境

(一)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

自20世纪中叶产生融合教育后,国际上逐步形成了隔离制特殊学校教育与融合教育(后为全纳教育)制度并存的两种教育体制。特殊学校教育也称为传统教育。是现代性思维特征的教育方式,以客观主义和实证为特点,遵循的是现性,“诉诸科学的、精确的方法,强调理性、权威、同一性、整体性、确定性和终极价值观,遵循实证科学研究的程序一。它一方面怀有工具理性至上的价值崇尚,淡忘了特殊儿童个体的目的性价值,注重的是统一化、体制化、模式化和效率化的社会本位价值观,桎梏了特殊儿童的独立自主发展空间,淹没了特殊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基于教育学范式的特殊教育研究,在追求学科化建设的过程中,借鉴甚至移植了普通教育和自然科学研究的一些科学实证主义的方法体系,建立概念、范畴和理论,尽管“制造”了一些特殊教育知识,但疏离了特殊儿童及其教育的实际,将特殊儿童客体化而抽空了鲜活独特的内容后,研究成果无法与丰富的实践对话,且难有独特的创新。

传统特殊教育研究忘却了特殊教育自身根基与个性,其存在合理性不足的重要缺陷,为后现代思维的全纳教育进行批判和否定设置了空间和依据。但全纳教育激扬高涨的后现代话语和思维,决定了它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只能是后现代主义的激情和义愤,是带有浓厚主观臆想色彩的“乌托邦”。一是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的理想性质。全纳教育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为理由否定特殊儿童客观存在的“差异”,简单地认为“差异是正常的”存而不论,且反对传统的特殊教育分类、诊断和教学体系,遗忘了基于客观事实的实证就是反对科学理性,从而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二是在方法论方面具有忽视或超越科学实证理性的方法论缺陷。它强调将民主、平等、群体合作这些价值性质的应然之物作为实然的方法论,如通过民主、平等、合作建构全纳学校、全纳社区、全纳文化等,以民主、合作等价值论代替方法论或超越实证经验方法论,来解决客观存在的“差异”,存有方法论不足的致命缺陷,对解决特殊儿童教育问题毫无益处。三是在教育对象上具有高度张扬虚妄的激进性质。它追求实质平等和关注每一个特殊需要个体生存的境遇和命运,提出“满足所有儿童特殊教育需要”、“每个儿童获得成功”等,忽视了特殊儿童生理、心理及认知等差异对成长的制约,以及特殊儿童社会生存的现实,使得全纳教育方式和质量备受人们的质疑。四是全纳教育实践本身就是对其自身存在的否定过程。因为全纳教育一旦实施,必然要运用实证的方法对特殊教育需要者的残疾缺陷进行鉴定、分类,而这些分类、鉴别本身就是全纳教育所反对的歧视和隔离;另外,对特殊需要的满足必然涉及个别教育方案的制定实施,无法绕开残疾缺陷的差异及其建立在这一客观实在基础上的实证理性,且难以保证满足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特殊需要及其成功。可见,全纳教育存在本身极易被其理想性所否定,全纳教育就只能是这样一个悖论的存在——它自身充满矛盾对立性,又激发人们的理想张力。因此,如同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彻底的颠覆与反叛,全纳教育也仅仅是在彻底反思与批判传统的隔离式特殊教育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一个社会批判的解构概念,而不是建构性的概念。

全纳教育与传统教育的纠结,反映了后现代主义与现代性的抵牾。传统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思维以及传统教育研究的本质主义宏大叙事,有利于大面积快速普及特殊教育,但它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后现代主义的全纳教育则有利于对弱势的被边缘化的特殊儿童个体的保护和关注,有利于他们教育实质平等的实现,但是全纳教育极具理想性质,而且在本体存在上,全纳教育既然无法被一个本质所涵盖、为一个总体性所总结,其研究也就无法为其学科地位的存在而辩护。

(二)多学科的参与对特殊教育学科地位的质疑

特殊教育本身源起于基督教、医学/心理学、人权的进步与发展,具有医学/心理学的医疗、康复、训练以及基督教和人权思想的平等、博爱、仁慈等蕴涵。也就说,自其诞生起就在心理学、医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中缺失着自己自主的学科地位和意识。当前,随着经验学科的分化,医学、康复学、心理学等多学科渗入特殊教育研究,使得特殊教育单一的教育学研究范式或社会学研究范式面临新的挑战,甚至连特殊教育的学科性质和地位也面临质疑。

首先,多学科的参与使特殊教育的学科边界越来越模糊和不确定,教育研究的对象不再为教育学所独有,而是已经被其他学科所涵盖,成为具有多学科性公共学科。特殊教育究竟是何种类型的知识?在学科分化日益加剧、学科边界日益森严的今天,特殊教育学科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界”在哪里?特殊教育及其研究的独立性已遭到边缘化,与其说是一个学科倒不如说更是一个专业领域。其次,在多学科参与下的特殊教育领域,特殊教育逐渐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学科与相关学科对话而应有的基础性的语言、概念系统,身陷心理学、医学、康复等学科之中。当前,尽管特殊教育已从教育中分化出独特的社会活动方式、组织形式和人群,形成了一个建立在教育学、心理学、病理学等诸学科基础上的相对独立的分支研究领域,但一方面由于特殊教育研究者对价值研究的疏离,对实证主义的事实研究的偏执,使得特殊教育范畴、概念等根本性问题尚不明晰,特殊教育不能真正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另一方面,由于研究人员缺少学科独立的主体意识,丧失了坚守和捍卫特殊教育话语规则的决心和信念。

在我国特殊教育作为一个事实的专业领域,特殊教育研究正处于内在的学科焦虑之中。一方面,特殊教育作为一个教育事实的存在,特别是近20年来,一系列愈来愈深入、愈来愈专业化的基于事实的研究,使得特殊教育日趋独立于普通教育,展现出一种学科分化的趋向;可另一方面,特殊教育仅仅立足于“事实”存在的研究,面对一系列新的实践问题和反身性的追问,显得局促不安,惶恐无奈。如:特殊教育属于教育学概念,可为什么心理学、医学和康复在特殊教育中占据相当大的空间和份额呢?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可为什么仅凭教育的专业支持解决不了特殊儿童教育问题呢?这直接引发了对“特殊教育是什么”、“特殊教育应当是什么”、“特殊教育何以可能”、“什么才是更好的特殊教育”等根本性问题的思考。同时,由于本土化主体研究意识的丧失,使得我国特殊教育失去了话语权和自主能动性,特别是在西方移植来的“特殊教育需要”概念啃噬下,特殊教育对象也不再确定、独特,成了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收容所”。这种仅仅以移植、搬运为手段复制西方的特殊教育话语,不但难以满足我国特殊教育成长发展的渴望,而且使我国特殊教育产生身份的忘却和迷失。我国特殊教育的根基在哪里,何处是我国特殊教育的家园?这些无疑是特殊教育研究学科化、专门化研究亟待回答的问题。也许研究者的“学科情结”会被讥讽为象牙塔的自娱自乐,可缺少学科研究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特殊教育研究存在的合理性基础。

特殊儿童的教学方法例10

教育的平等权是公民享受权利的基石,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现代代建设中,对弱势群体权利的关注,已逐渐成为社会和学者们关注的热点。如何来维系和推动特殊群体的教育日益成为人们思忖的话题。从现实情况来看,发展特殊教育事业,确保残疾人受教育权的享有和实现,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支撑。客观上说,对特殊教育立法的构建与推介则决定着我国特殊教育的成败。特殊教育立法过程中仍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修正与适度调整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1.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1.1概念的界定

特殊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教育是指正常儿童之外的所有儿童的教育,即超常(天才)、低常(智力落后)、有品德缺陷(问题儿童)、器官缺陷(盲、聋、肢残)、儿童精神病和病弱等各种儿童的教育。狭义的特殊教育也即传统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指的是残疾人的教育,即盲聋、弱智、致残等残疾儿童的教育。现在,特殊教育的对象逐步扩大到脑瘫、自闭症、严重情绪障碍、言语和语言障碍等类型的儿童。近年来其他类型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也包含进来:贫困家庭子女、女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寄养儿童、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儿童、有罪错的儿童,以及边远落后地区儿童、少数民族儿童等。①本文所指的特殊教育是残疾人教育。

1.2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发展历程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学校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失明等各种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育。”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使特殊教育为社会所关注。然而,由于特殊时期,我国的特殊教育一直处于缓慢发展状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教育事业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法制建设也进入一个划时代的阶段。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和班级”。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教育方面提出相关规定,从办学渠道、办学方式、师资等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第一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残疾人有受教育的权利。1994年国务院颁发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的专项行政法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规定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中提出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新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比如说,“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我国特殊教育立法的现状思考

从我国教育发展历史来看,特殊教育的研究取得成果是可以肯定的。然而,与国外许多国家的特殊教育相比,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的立法尚存在诸多问题。

2.1特殊教育立法观念落后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特殊教育的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立法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对未来有所预见,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而我国现存的特殊教育立法在观念上明显滞后于特殊教育的发展和现实需要。诸如部分发达国家已把特殊教育对象除残疾人外,扩大到超常儿童、情绪儿童、学习障碍儿童等,而我国现行的特殊教育立法则将教育对象限定为盲、聋、智障等残疾人。

2.2特殊教育法律层次较低

刘春玲、江琴娣在其专著中对我国现有的特殊教育法律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内容解读,将我国涉及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概括为如下5个层次: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②从构成的层次可以看出,我国特殊教育已形成一个初具规模的纵横交错的法律体系。但是,在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中,虽然有保障特殊教育对象的权利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但它尚未完备。现行的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残疾人教育条例》,而应该比《条例》先出台的和各大教育部门法相并列的独立的《特殊教育法》却迟迟不见其身影,可见我国特殊教育立法层次比较低。

2.3特殊教育法律缺乏操作性

我国现行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原则性表述过多,缺乏操作性。如国务院于1994年制定并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关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仅三条:第十条规定了残疾儿童机构;第十一条规定了残疾幼儿的教育应当与保育、康复结合实施;第十二条规定卫生保健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和家庭应注意早期发展、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此外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再没有关于残疾幼儿学前教育的规定。这样的规定显然只是停留在宏观层面,难于操作,使特殊教育对象的受教育权难以得到实质性保障。

2.4特殊教育法律救济制度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