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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模板(10篇)

时间:2023-12-29 10:25:46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1

一、比较优势理论的核心内容

比较优势理论形成于18世纪中叶,完成于20世纪30年代。1776年,亚当?斯密(Adam Smith,1776)提出绝对优势理论。在此基础上,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817)1提出了比较优势决定国际贸易模式的原理。随着实践的发展,埃利?赫克歇尔(Eli Heckscher,1919)2和贝蒂尔?俄林(Bertil Ohlin,1924)3的研究表明,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各国将出口生产过程中相对密集使用本国相对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相对密集使用本国相对稀缺要素的产品,这样的贸易模式将使贸易国的福利得到改善,这便是著名的H-O理论。

西方学者对服务贸易的研究主要着眼于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传统比较优势理论是否适用于服务贸易;二是如果适用,应该针对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点将模型做哪些修正,也就是如何把传统的货物贸易比较优势理论扩展到服务贸易领域,用相应的逻辑和概念来阐述服务贸易。

二、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中的适用性研究成果综述

第一种观点是适用论。认为比较优势理论合乎服务贸易的理论逻辑,没有必要把服务贸易同货物贸易区别开来。1981年,萨皮尔(Andre Sapir,1981)和卢茨(Ernst Lutz,1981)4根据国家间要素禀赋和技术的差异,对货运、客运和其它民间服务作了一系列的实证研究,发现传统的贸易理论不仅适用于货物贸易,也适用于服务贸易,要素禀赋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模式的决定上都具有重要作用。1984年,辛德利(Brian Hindley,1984)和史密斯(Alasdair Smith,1984)5认为在理论和经验分析中没有必要在概念上严格区分商品和服务,国际竞争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改进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质量和价格。1986年,拉尔(Sanjay Lall,1986)6通过对发展中国家的实证研究,也得出相同的结论。

第二种观点是不适用论。1979年,R?迪克(R. Dick,1979)和H?迪克(H. Dick,1979)7使用显示比较优势指标分析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以要素禀赋为基础对各种显性比较优势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发现没有证据表明比较优势决定服务贸易的模式。于是认为,如果不考虑贸易扭曲,要素禀赋理论在服务贸易中没有解释力。1988年,美国经济学家菲科特克蒂(G. Feketekuty,1988)8对此问题的分析也从服务贸易的特点出发,认为服务与商品具有明显地差别。正是国际服务贸易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中的不适用性。

第三种观点是改进论。这是目前学术界的普遍观点,它既认为比较优势理论的合理内核适用于服务贸易,也承认具体理论在解释服务贸易时的局限性,并主张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模型进行修正。1985年,迪尔道夫(A. Deardorf,1985)9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作了开创性研究。他率先利用传统2×2×2 H-O模型从商品和服务的互补性、要素移动的服务贸易、含有稀缺要素的服务贸易三个方面对服务贸易比较优势进行分析,对标准H-O模型中的个别要素作了修改,运用比较优势理论成功解释了国际服务贸易。1988年,塔克(K. Tucker)和森德伯格(M. Sundberg)10提出,国际贸易理论、厂商理论和消费者理论虽然不能圆满地解释服务贸易比较优势,但是通过分析服务市场结构和需求特征,也适用于服务贸易领域。

本文认为,将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基本理论建立在共同的逻辑之上是合理的,服务本身的特殊性并不妨碍比较优势理论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性,生产要素禀赋仍然是决定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根本因素。

三、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

第一,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的不可分离性决定了服务业具有规模效益的可能性较小,而要求服务提供者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优势和专业素质优势。服务具有不可分离性,其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接触并互动,因此,不可能像货物那样集中生产实现规模效益,有很多服务是在很大区域内为消费者设置很多进入点,实现规模效益的可能性很小。服务业只能依靠无形资产和管理资源的规模使用才能获得规模优势,如社会化经营和一体化经营。

第二,服务的不可触知性要求服务提供者具有企业形象、知名度优势和创新优势。服务具有不可触知性,是抽象的,服务的购买者难以事先对服务作出评估,如教育服务、餐饮服务等,购买这些服务的风险比购买货物的风险大,这时,服务提供者的可触知的声誉和形象成了购买者决策的依据,企业形象和知名度在服务贸易中比在货物贸易中更为重要。

第三,服务的不可储存性要求管理者进行有效的服务需求管理,这是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又一个重要方面。服务没有库存,必须在生产中被消费掉,其有用的时间往往很短。

第四,服务的不稳定性要求服务提供者具有人员素质、管理、创新和差异化等优势。服务贸易具有不稳定性,其质量难以标准化,又很强的潜在可变性。这就要求企业具有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的优势。

四、小结及启示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比较优势理论的合理内核适用于服务贸易,但也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要对理论模型进行修正。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实现相对于货物贸易来说是复杂和短暂的,它不仅来源于自然禀赋,而且取决于一国先前经济发展的水平与类型,以及服务要素禀赋即投资于现有工业和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教育等资源的数量和法规状况。如今,面对服务贸易逐步开放的国际环境,从实际出发创造新的比较优势就显得尤为重要。要培育新的服务贸易比较优势,首先,大力培养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其次,优化服务贸易产业结构,提升服务贸易产品的科技含量。再次,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市场,引进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培育跨国公司。最后,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服务业,拓宽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融资渠道。

参考文献:

[1]亚当?斯密(著),唐日松(译). 国富论[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2

一、竞争优势理论

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其基础体现为著名的“钻石模型”,它将一国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归纳为四点:

1.生产要素

2.需求要素

3.相关产业

4.企业战略和组织结构

另外,机遇和政府行为这两个因素也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影响。而一国优势产业的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生产要素推动阶段,这一阶段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生产要素禀赋,即是否拥有自然资源和大量廉价劳动力;第二阶段是投资推动阶段,这一阶段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资本要素,即该国是否可以投入大量资本用于更新设备、扩大规模和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第三阶段是创新推动阶段,这一阶段的竞争优势取决于一个国家的研究和开发投入(R&D);第四阶段是财富推动阶段,即这些国家或地区将过去的成果累积成为财富后,财富的运用可以再推动增长。波特将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分为三种主要形态,一是客户以旅游方式在他国购买劳务;二是服务企业派遣母国总公司的人员和设备到其他国家提供服务;三是服务性企业通过国外分支机构网点,雇用当地人或侨民,为该国提供服务。他认为,服务贸易给予厂商或国家竞争优势的基本要素可以分解为六个:服务技术要素、服务资源要素、服务管理要素、服务市场要素、服务资本(投资)要素、服务产品要素。

二、从比较优势到竞争优势

比较优势学说基于要素分析,强调自身禀赋在优势形成过程中的作用;而竞争优势基于竞争力分析,强调优势的形成不仅仅依靠禀赋,更重要的是将优势发挥出来,形成真正的竞争力,这样才能在纷繁复杂的贸易实践中取胜。相对于传统的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的提出从更高的层面阐述了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和保持。当某些产业在国际间转移,国际比较利益发生变化时,原先拥有该种产业比较优势的国家可能就会因为固守静态比较优势而失去贸易上的竞争优势。各国只有在国际经济格局的动态调整中,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及资源,在各个层次上进行优势整合,不断创造新生的竞争优势。克鲁格曼(Krugman 1994)认为,比较优势理论在解释禀赋差异较大的国际贸易方面具有优势,而竞争优势理论在解释资源禀赋相近的国际贸易和产业内贸易现象方面具有优势。竞争优势理论更多地适用于那些处于寡头、垄断竞争德市场结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并不贴合。萨缪尔森、诺德豪斯认为,竞争优势只是比较优势的一种直观表述。早在斯密的《国富论》中就已将绝对优势一分为二――自然优势和获得性优势,显然,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从两个方面分别体现着斯密“绝对优势”的精神。

三、增强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建议

如何增强国际竞争中本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是各国政府和企业所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在飞速发展并迅速扩大的国际服务贸易中形成和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无疑是提高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必要条件之一。

1.知识(Knowledge)和教育(Education)

知识是许多行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企业的重要战略资源(巴尼,1991; 格兰特, 1996; 格兰特・巴登 福勒, 2004; 斯彭德, 1996)尤其是相关的服务行业;而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就是教育或培训。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要在贸易竞争中获得和保持优势,从根本上来讲就是要提高

2.创新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3

对相关经济理论的理解的需要是经济决策的众多困难之一。在本文中我要运用最近在国际贸易工作中碰到的几个例子来阐述从理论到政策建议这一过程中的不易察觉而又非常微妙的步骤。

让我首先提出下列三个政策性的,作为一个大的背景:1、在一个开放型的小国经济中,什么样的关税变化会提高福利。2、一个国家应该是单边地或只是多边地实现贸易自由化。3、对那些出口导向型的高技术应该给予出口补贴吗?

我认为,这些问题不言而喻都是很重要的,又是很令人感兴趣的。它们在许多实实在在的情况下被提出,而且,许多非经济学界人士都在关注着这些问题的答案。作为对比,请考虑以下三个理论性问题:1、关税改革模式中是否应该包含货币因素?2、有多少种回异的关税改革理论?3、政府是否比企业具有更大的承提义务权限很明显,这些并不是那些非经济学界人士经常碰到的问题。我甚至认为许多经济学家也会说这些问题是枯燥和不感兴趣的。他们对书本过分关注而对现实世界熟视无睹这一点表明,只有那些专家,或那些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才会去关心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正如我想指出的,上述三个理论性问题的答案,与按我们现在所能给予的三个政策性问题的答案是紧密相关的。此外,我认为,对相关理论的微妙之处的误解可能会导致一种即使不是完全错误的也会是误导性的政策主张。我称之为“误解”而非“错误”是因为,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我们能探寻出一些逻辑性错误,而我在下面所评论的中不存在此类错误。然而,我们也有可能在判定运用理论成果所需的条件这一点上不太敏感。我会在接下来的三个部分中予以阐述。每一部分讨论上面提出的三个政策性问题中的一个,每一部分都关注着文献中那些要么冗长乏味,要么疑点重重的观点。

二、开放型小国经济中的关税改革:我考虑的第一个题目是关于一个无法对外部的价格实施的完全竞争经济条件下的关税改革。自从哈塔(1977)和其他人的著作出现之后,这一领域的主要结论已经众所周知。在缺乏外部效应或对保护的“非经济性”动机情况下,这种开放型小国经济是不应该征收关税的。如果征收的话,最优政策就是废除它。如果取消关税不可行,有两种“渐进式”的变化可以保证福利增加。其一是统一的大幅度关税削减;其二是进行“多面”改革,也就是说简化关税结构的改革。在实际运作中,(受下文中我将讨论的可替代性条件的限制),这种多面改革规则被广泛地推广和,世界银行经常将其用于证明那些减少关税结构变化的关税改革的成功。这种关税结构调整是,既把那些特别高的关税调低,又把特别低的关税调高。

这些政策建议到底有什么样的理论依据呢?为考虑这一点,我需要对关税改革理论作一个回顾。在此之前,我想请大家注意在无货币因素条件下的模型中在有关文献中的三个结论。这些结论都是正确的,然而在以后的部分中我以为它们在政策建议中并没有什么帮助。因此,我称之为“POMP”,也就是“存在误导可能的命题”。它们是:

POMP1:按公式dτ=δπ[*]-ετ,δ+ε>0进行的关税变化一定能够增加福利水平。π和τ[*]分别是特定关税向量和所有商品的世界价格,而δ和ε是两个任意的数量。因此POMPI表明,如果关税按世界价格同比例的增减,那么福利就会增加。

POMP2:总会存在着一种导致福利增加的关税提高情况。这纯粹是POMPI的一个推论,令ε为0,那么关税的变化就依公式dτ=δπ[*]>0进行。

POMP3:如果所选商品可以完全替代其它所有商品,那么最低税率的提高就会增加福利水平。

这些就是我要说的POMPs。为了使我的评说有理有据。有必要先介绍一下关税改革的基本理论。

1、有货币因素下小国开放型经济的关税改革。我所考虑的这个小国开放型经济,消费并生产n+1种商品,并以固定的世界价格进行贸易。我暂选定一种商品作为的基本商品,用0来指明,并分别以P和P[*]分别地来表示非用作计算的商品的国内和世界价格的n+1向量。用单个函数来总括消费者和厂商的行为,这样就十分便利。依据尼亚里和施维伯格(1986)的做法,我们称之为贸易支出函数,以此来显示消费者支出与国民生产总值之间的差异。他们转过来分别地等于标准支出函数和国民生产总值函数:

E(p,u)e(p,u)-g(p)(1)

这个函数包含一系列假定:消费者支出是单个效用最大化个人的决策的结果;所有的商品和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效率高的部门间的要素流动没有任何障碍。这些假定是标准的,但仍然夸大的。只有在专门贸易政策对提高效率的贡献度时,这些假定才能证明是合理的。贸易支出函数的方便性在于它的价格导数(用下标“p”表示)等于该国的补偿的净进口需求涵数:

E[,p](p,u)=e[,p](p,u)-g[,p](p)=m(p,u)(2)

(因为根据谢泼德和霍特林的辅助定理,e[,p]和g[,p]分别等于该国的消费和净产出两个向量。)此外,这些进口需求函数是标准的模式:替代矩阵S-E[,pp]=-m[,p]可假定为正确定的。最后,贸易支出函数和家庭支出函数下的效用导数是相等的。因此,E[,u]=e[,u],这样就比较方便用的边际成本标准化以使它与当初的边际成本相等;同时E[,pu]│E[,u]=X[,1],是马歇尔收入导数的向量。

我们现在可以来总括一下关税扭曲情况下的开放型小国经济的场所。首先,国内价格等于世界价格加上关税(根据定义,用作计算的商品“0”是免税的。因此p[,0]=p[,0][*]=1:

p=p[*]+t(3)

其次,关税收入的是无成本地重新分配,并且关税收入等于私营部门的净支出:

E(p,u)=t’(m)(4)

式中用一撇来表示向量的变换。对等式(2)到(4)进行完全微分就给出了一个开放型小国经济下关税变化的福利效应的基本表达式:

(1-t’x[,1])du=-t’Sdt(5)

等式左边的福利变化系数可以假定为正数:否则的话,政府可以对私人部门征收一笔一次性税收以提高福利水平并破坏其继续进行。因此我们的关心是式(5)的右边。

统一减税的结果马上就可得出。因为S是正确定的,按dt=-εt,ε>0进行的关税变化肯定会增加福利。然而更困难的问题是如果关税变化并不是等比例的,那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这就是为什么要引入多面规则的原因。

要得到多面改革的结果,需要将关税向量分解为t[,1](一个标量)和t[,2];并假定t[,2]是固定的。按运算规则将矩阵S分解为子矩阵,使式(5)变为:

(1-t’X[,1])du=-(t[,1]S[,11]+t’[,2]S[,21])dt[,1]

(6)

=-〔t[,1]+t’[,2]S[,21]S[,11][-1]〕S[,1

1]dt[,1](7)

现在,如果我们把从量关税t[,i]转换为从价关税,r[,i]=t[,i]/p[,i],并运用在所有价格(P0,P)下E的线性同质性,该等式可变为:

(1-t’x[,1])du=-(r[,1]-Σω[,il]r[,i])p[,1]S[,11

i≠1

]dt[,1](8)

前面已经讲过,S[,11]是一个正数,这个等式表明,如果商品1的关税率大于其它所有商品(包括用作计算的商品)的关税率的加权平均,那么对商品1(dt[,1]<0)。关税减让可以提高福利。我们就在这里引入可替代性。除非所有权数ω[,il]都是正值,否则式(8)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加权平均数。这就要求商品1是每一种其它商品的一般均衡净替代品:当且仅当S[,il]<0时,ω[,il]>0。因此,我们最终得出可关于多面规则的陈述:

命题1。如果商品1的关税率是最高r,通过降低r[,1]以增加税利的充分条件是商品1可以作为所有其他商品的净替代品。注意,对于商品1作为所有其他商品的净替代品这一要求是一个超强的充分条件。要求具备的条件是r[,1]>Σω[,il]r[,i]。例如,互补性本身(某种ω[,il]<0)并不成问题。如果讨论中的商品对于一些是有足够地强的互补性,而这些商品对其他商品而言由于高关税也有很强的替代性,那么降低最高关税只会导致福利的减少。

2、在没有可作计算的商品条件下小国开放型经济的关税改革我们已经回顾了明确选定某一商品作为计算的商品时的关税改革的理论,现在让我们来用同样的模型及同样的思路,但是运用一套对称地对待所有n+1种商品的记号。这当然不会改变实质的结果。然而这可以为各种误解开拓道路。

因为模型未变,对模型本身的说明前面已提及,有再赘述。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我用希腊字母代表(n+1)×1向量,这里面也包括了用作计算的商品。因此,与等式(2)和(4)并行的是超额需求等于净进口额的式子:

E[,π](π,u)=μ;(9)

国内价格等于世界市场价格加上关税:

π=π[*]+τ,π={p[,0],p},π[*]={p[,0][*],p[*]},

τ={t[,0],t};(10)

同时世界价格下的净支出为零:

π[*]’μ=0,μ={m[,0],m}(11)

完全微分计算后,得到的结果与式(5)稍微不同:

π[*]’X[,1]du=π[*]’S[,ππ]dτ,(12)

其中,X[,1]代表所有商品需求量的收入导致的(n+1)×1个向量,而S[,ππ]代表价格反应的(n+1)×(n+1)矩阵,这是半确定的。如前面一样,我们假定du、π[*]、X[,1]的系数是正的,这样,关税改革的效率就依式子右边的条件而定。

为什么“POMP3”是潜在的误导我们现在可以来看一看为什么我一开始列举的那些理论作为“潜在的误导”来描述。首先看一看POMP1,它讲的是按dτ=δπ[*]-ετ模式进行的关税改革一定会增加福利。用该表达式消去式(12)中的dτ项,可以很容易地证明这个结果。但这倒底证明了什么呢?从式(10)中可看出,命题指的那种关税改革dτ=δπ[*]-ετ与dτ=δπ-(δ+ε)τ是一样的;用文字来说,这种改革与根据国内价格成比例地按δ提高所有关税,然后根据初始价值成比例地按δ+ε降低关税的做法是一样的。其中唯一的难点在于,既然依据国内价格成比例地提高所有关税并没有改变相对价格,这也就不会影响任何真实的量。特别是它对福利没有什么影响!它所做的只是对国内价格的重新定价:换一种说法就是在计算上做出些改变。因此,dτ=δπ[*]-ετ模式的关税变化就等于按比例地将关税不多不少正好降低(δ+ε)%:POMP1只是对统一关税减论规则的重新陈述。

这样的论证同样适用于POMP2。从技术角度来看,如果按世界价格成比例地提高所有关税,福利也会增加,这是没有错的。但是,这种关税变化按前面提到的模式,其中δ>0,ε=0实际上是将关税统一降低δ%。

最后,POMP3是怎样一种情况呢?既然从已知的论证中我们可以清楚所有n+1种商品的作用,因此没有必要再对多面规则进行第二次证明。如式(8)所示,假设商品1的关税率比其它任何商品的关税率都低,同时商品1又可以作为这些货物的净替代品,那么如果提高商品1的关税率,福利毫无疑问会增加。但是,由于没有一种可计算的商品,“提高最低关税”又指的是什么呢?这个最低关税或者是个负值,或者不是。如果它是个负值,那么它实际上就是进口“补贴”,而“提高”它实质上是在消除扭曲,因为补贴率正在变得越来越接近于0。另外一方面,如果最低关税不足负值,那么我们就可以在不产生任何真正的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按我们已提到的方式重新给所有国内价格定价,直到某种关税率降到0。现在,提高这种税率,等于对所有货物的关税进行等比例的降低是同质性的。在这种情况下,POMP3(正如POMP1和2一样),也只是对统一减税规则的另一种解释。

总而言之,我必须强调的是,最早提出这些命题的文章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我所评论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然而我认为,这一类型的命题,在试图为扭曲的小型开放经济提高关税提供案例的同时,带来的却都是潜在的危害。比如,世界银行似乎已经在它的撒哈拉南的非洲的一套体制援助计划中实施的这种建议。当然提高某些关税的做法也许有别的说得过去的理由:希望避免关税收入的损失就是一种可能。然而,至少在我在此的模型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他们无法给出提高关税的理由。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总有许多商品(例如出口品)在贸易扭曲情况下是零税率甚至是负税率,因此在提高一种低税率(但要为正税率)时,多面关税改革所运用的条件就不一定能站得住脚。

三、贸易政策的单边改革与多边改革:我回顾的第二个题目是关于多边的关税变化的。这里我并不想说些文献中存在着可能产生误导的结论,而是想说明人们没有正确评价在这些明显不同的结论之内的一些相似性。因此,我用“ARTs”来表示“可能是冗长累赘的理论”。请考虑以下几点:

ART1:在一个小国开放经济中按比例地降低关税会提高福利水平。

ART2:在可替代性情况下,一个小国开放经济中关税的多面改革会提高福利水平。

ART3:在所有国家都实行成比例的关税削减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ART4:在可替代情况下,各国都进行关税的多面改革是帕累托改进。

ART5:如果一个国家集团将它的净外部的贸易额固定,那么就存在一种帕累托改进式的关税形成。

ART1和2重复了我们在第二节中讨论过的小型开放经济中的两种结论。我已经指出(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二者都是可增进福利的关税变化的一般表达式(5)的特殊形式。对比之下,ART3和4则与一个十分不同的重要问题有关,这一问题首先由瓦尼克(1964)探讨过:在什么情况下世界各国协调一致的关税改革会使各国福利都得到提高?最后,ART5讨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如何描述那些能保证某个关税同盟的各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得以增加的关税变化。在整个关税同盟的理论中。奥耶马―肯普―黄理论是为数不多的简单明了的结果之一。

如同上一节,我首先从概述一个分析的框架着手。幸运的是,其中大量必需的工作已经完成。我们来探讨一下一个由许多国家组成的世界,这些国家分别用j=1,…,m表示,每个国家都和第二节的小国开放经济下的讨论是一样的,因此每个国家(用上标j表示)的净进口额都等于其贸易支出函数的导数:

E[j][,p]=(p[j],u[j])=m[j],j=1,…,m;(13)

国内价格等于世界价格加上关税:

p[j]=p[*]+t[j],j=1,…,m;(14)

净国内花用等于关税收入:

E[j](p[j],u[j])=t[j]’m[j],j=1,…,m.(15)

这就为3m个国别内生变量提供了3m个方程,这些变量分别为{u[j]},{p[j]},{m[j]}。再加上世界市场的必须扫清的要求:

Σm[k]=0(16)

k

这样就可以得到世界均衡的说明。最后一个方程决定剩下的未知数p[*]的值。

要想全面完整地求解这个模型是很复杂的。幸好我们不必这样做,因为我们所需要的只是找到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关税变化。首先,像在小国开放型案例那样对式(13)到(15)进行约分,然后求出所有国家的总数:

Σ(1-t[j]’x[j][,I])du[j]=-Σt[j]’S[j]dp[j](17)

jj

很明显,式中已将第二节中的那套符号延伸至多国的情况下。(例如,j国的替代矩阵是S[j]-E[j][,pp])。为了进一步加以简化,我们需要一个世界价格变化的表达式,这可以通过对式(16)求约分得出:

dp[*]=S[-1]Σ(x[k][,I]du[k]-S[k]dt[k])(18)

k

这里SΣS[k]是世界替代矩阵。最后,代入式(17)得到下列条件:

Σ(1-T[j]’x[j][,I])du[j]=ΣT[j]’S[j]dt[j](19)

jj

其中T[j]’=t[j]’-Σt[k]’S[k]S[-1](20)

k

在这一节中,式(19)是最为关键的一个式子。我特意用一套能够显示它与小国开放型经济条件下的等式(5)的相似性的符号来表述它,然而式(19)与式(5)在两个方面存在着很明显的差异。首先,式子左边并不是一国效用的变化,而是各国效用变化的加权之和。这是因为我们所需要的只是那些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关税变化,换言之,就是那些能保证全球场可获得收益的关税变化。将这些收益真正地转化为帕累托改进要求能够获得一次总付的国际转让。假设可以进行一次总付的国际转让,我们就可以标示du[j]的系数。这个系数应为正数,否则的话,只需将用作的商品从系数为负的国家转移至系数为正的国家就可以实现帕累托改进。

式(19)与小型开放经济式(5)的第二个区别在于,替代和收入效应在后者中是乘以实际关税t,而在前者中是乘以T[j],即各国关税与全球加权平均数Σt[k1]s[k]S[-1]的离差。(权数都是正确定的矩阵,而且共计为同一性矩阵ΣS[k]S[-1]=I)。因此,在多国情况下,对福利改革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绝对的关税水平,而是相对的关税水平。我将这些T[j]条件称为“影子奖赏”,因为这样就可以很容易地知道它们等于各国国内价格与世界影子价格之差。

现在我们可以考察式(19),立即给出一个大概的结果,这个结果包括全部五个ARTs:

命题2:可能带来帕累托改进的关税改革的应要条件是式(19)的右边为正。

命题2是一个强有力的结论。它表明,就效率而言,国际间的关税协调总是可取的。进而言之,选择进行关税协调的国家的数量多少并不重要。这既可以是单个某国与世界平均水平的关税协调(如ART1和2所设想的那样),也可以是全世界所有国家之间的关税协调(如ART3和4所设想的那样),还可以是许多国家的任何中间的集群之间的关税协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有国家的关税结构都是一样的,那么就不可能获得进一步的帕累托收益。这是因为,如果所有国家之间的相对价格是一样的话,那么其共同关税就相当于一次总付的税收,也就没有任何福利成本可言。

很显然,所有5个ARTS都是命题2的推论。ART1和2都能很容易地得出。在这种情况下,比起世界矩阵S:S[k]S[-1]=0,小国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替代效应可以忽略不计。将他国的关税忽略不计,就可以象第二节中一样得出统一关税削减和多面关税改革的结果。ART3和4也可以直接推算出来。唯一的限制条件是,为了保证多国都实现帕累托改进,这些必须用式(20)的影子奖赏条件来表达。因此,统一关税削减就要求某一国家的所有关税削减都与影子奖赏同比例地进行;而多面关税改革的要求(在可替代条件下)降低拥有最高影子奖赏率(而不是最高税率)的商品的关税。

最后,ART5,也就是奥耶马―肯普―黄结果,又是如何的呢?形式上,它只是命题2的另一个推论吧了:如果一个关税同盟的所有成员国的外部贸易额固定的话,那么就存在一种帕累托改进式的关税改革。然而对此的解释却是不同的,因为我们讨论的只是整个世界这个大集合下的一个子集。在推导ART1到4时,我们可以引用式(16)的微分式Σdm[k]=0,因为世界上再无其它国家;现在这个做法同样适用(即使Σm[k]=0不再适用),因为这个关税同盟的对外差距可以根据必要进行调整以保证它的对外贸易额不变。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奥耶马―肯普―黄结果的这种解释很有建设性,因为它描述了一系列能够带来持续帕累托改进的内部关税变化,而不只是表明取消所有内部关税(已知固定的外部贸易额)是帕累托改进的。因此,命题2不仅包含了所有早期的关税改革理论,而且对现有的理论进行了重要的扩展。

四、对高技术的补贴我所要讨论的第三个重要是政府是否应该支持高技术的出口导向企业。由于这类企业都是在寡头垄断的行业内竞争,而传统贸易理论基本都侧重于完全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的,故而对寡头垄断基本上没有什么阐述。然而,在过去15年里,战略性贸易政策有了很大的,并把产业组织理论应用至开放型经济中。在我看来,这些结果都只是一些新奇的理论探索,而并未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建议。有一部分学者,例如克鲁格曼(1987),已经就后者作出了一些,然而给人的印象好像是在提出新的重要的政策建议。从这些已有的或强或弱的提法中,我挑出了3种,并称之为“QUARTs”,亦即“可疑的颇似理论的断言”:

QUART1:(《经济学家》1996)出口补贴应给予那些高行业的企业。

QUART2:(布兰德1995)对竞争前的变量(如投资或R&D)进行补贴比对平均竞争时期的变量(例如产出或价格)进行补贴更有成效,因为前者更可能是一种战略性的替代。

QUART3:(《经济学家1996》研究与开发的外溢效应强化了补贴的战略性意义。

因此我需要花一点时间对这个理论作一点说明,以此来表达我的观点。我将集中于阐述布兰德和斯潘塞(1985)的典范的模型,它考察了将其所有产出都出口的国内企业(因此国内消费可以忽略不计)给予补贴以使其与国外的对手展开竞争的案例。

1、在一个期间双头垄断下的最优出口补贴QUART1和布兰德和斯潘塞(1985)的基本结果很相似。他们指出,如果本国与外国企业参与一个库诺特博弈,那么出口补贴是最优选择。这个结果随后地已表明它对于这个模型的很多假设的放宽都很敏感(这一事实《经济学家》已清楚地意识到了)。例如,如果各企业所参与的是伯兰特确定价格博弈而不是库诺特确定数量博弈,那么得出的结果正好相反。为了看清这一点,可以考虑一个一般模型,在这个模型中,各企业选择一种不确定的“行动”,可以是产出也可以是价格,我们用a代表本国公司,b代表外国公司(这种做法与布兰德1995年的做法是一致的)。本国公司的利润等于它的来自生产与销售的净收入,R(a、b),加上它以S比率所获得的补贴收入:

π(a、b、s)=R(a,b)+sa(21)

这一说明既包括了库诺特案例,其中a和b分别地代表了本国和外国的产出,并给予了补贴;也包括了伯特兰案例,其中a和b分别地代表了本国和外国的价格并价格是给予补贴的。(在伯特兰竞争中,对价格的补贴和对国内商品征税是有相同的配给效应,因此这两种做法是一样的)。最后,假定本国政府力图实现国内福利最大化,这种福利等于利润减去补贴收入。

W(a,b)=π(a、b、s)-sa=K(a、b)(22)

我们现在可以很容易地得出基本结果。本国公司的一阶条件是:

π[,a]=R[,a]+s=0(23)

外国公司面临着一个对称的问题,也带来了相似的条件,虽然没有补贴,但为了简化起见我假定外国政府是提供补助的,即R[*][,b](b,a)=0。从而这一条件还隐含着一个外国公司的反应函数,这个函数把外国厂商与本国厂商的行动联系了起来:

b=B(a)(24)

当且仅当外国厂商的行动是针对本国厂商的一种战略性替代时,这个反应函数是向下倾斜的(因此它的导数Ba是负的)。这在库诺特竞争中通常地认为是正常的情况。

现在我们对福利函数(22)进行完全微分:

dW=R[,a]da+R[,b]db(25)

令上式为0,并代入式(23)中,同时对式(24)进行完全微分,就可以得出最优补贴:

S=R[,b]B[,a](26)

这样就可以得出布兰德―斯潘塞结果。在库诺特竞争中,当商品的需求是可替代时,R[,b]是负的;在通常情况下,由于产出是一种战略性替代,因此Ba为负。因此式子的右边为正,所以最优政策是出口补贴。伊顿和格罗斯曼(1986)的对应结果也就消失了。在伯特兰竞争中,a和b是价格;假设商品需求是可替代的,那么R[,b]为正,而在通常情况下价格是战略性补充,因此B[,a]为正(外国企业反应函数此时向上倾斜)。式子右边再次为止,但这次则意味着应该对价格进行补贴,这种补贴等价于一种出口税。

虽然在库诺特和伯特兰案例中,最优补贴的符号表现不同,但是两者对政策解释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我们认为政府有能力保证实施一项补贴或税收以两国企业的决策环境。最优补贴政策要求政府能够实施这种权力来做一些国内企业无法单独来做的事情:即如果本国企业具有第一行动者的斯塔克尔价格优势,那么政府可以使这种均衡居主导地位。这也使我们能对第一节提出的第三个理论性问题做出回答:如果一国政府对本国企业有极强的承担义务能力,那么战略性贸易政策就是正当合理的。

那么,第一节提出的相应政策问题是什么呢:即式(26)能否使对高技术企业的出口补贴合理呢?即使如果我们保持库诺特案例,我仍然认为这是不可行的,因为在这个模型中没有什么可以证明该行业为一个高技术行业。双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的存在只要求较高的市场进入壁垒。这在航空航天领域的空中客车公司与波音公司之间的竞争正是如此,还如新闻业中《经济学家》与《周刊》及《新闻周刊》之间的竞争,洗涤剂领域中联合利华公司与宝洁公司之间的竞争,或是纸张业中鲍沃特公司和金伯利―克拉克公司之间的竞争一样。实际上,在布兰德―斯潘塞框架中,在决定应对寡头垄断行业的集团中的哪些企业给予补给时,要考虑只有一点,那就是哪些企业最有可能以国外竞争者的利益为代价来增加自己的利润。因此,总而言之QUART1并不是对布兰德―斯潘塞结论的一种合理重述。

2、对研究与开发的最优补给:如何才能够将这一模型扩展开,以使其更多地考虑高技术行业呢?这类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们的生产必须通过对研究与开发的大量投资才能得以继续前进。这就意味着,对于一种高技术行业两个期间的分析框架将更为适宜,即企业首先进行研究与开发投资,然后才在产品市场上展开竞争。根据斯潘塞和布兰德(1983)及尼亚里和莱希(1996)的研究,我们刚刚讨论过的这个模型可以按这个方向扩展。

假定在阶段1中本国企业必须发生固定成本F(k),这种成本随着它在R&D上的支出k而不断增加。对这一支出的回报是它会降低在阶段2中的生产成本。这是通过将K视为阶段2的销售收入函数中的一个自变量而获得的,其中R[,k]>0。最后,R&D支出可以从补贴σ中获益。在这些条件下,该企业的利润函数不再是式(21),而是:

π(k,a,b,σ,s)=-F(k)+R(k,a,b)+σk+sa

(27)

现在我们假定本国政府与两个企业参与一种子博弈――一种完美的三阶段博弈。在第一阶段,政府设定两种补贴率;第二阶段,两个企业选择它们的R&D水平;在第三阶段他们都和以前一样选择各自的行动。为了解这个模型,我们通过这些阶段往回看。在最后一个阶段,两个企业像在前面的小节中一样采取一种静态的博弈。本国企业的一阶段中还是式(23)。在第二阶段中,各个企业选择他们各自最优的R&D水平,并把他们对第三阶段对策的影响考虑在内。因此本国厂商在考虑选择R&D投入水平时,不仅考虑它对未来利润的直接的或“非战略性”的影响,这可能用π[,k]表示;还要考虑它对第二阶段博弈环境的战略性效应的影响。因此,R&D的一阶条件是:

dπdb

──=π[,k]+π[,b]──│k[*]=0(28)

dkdk

这里π[,k]=-F’+R[,k]+σ和π[,b]=R[,b]。条件db/dk是第二阶段时外国厂商的行动的影响,本国厂商认为这种效应影响源于它的R&D投入的增加。这种效应可以通过求解这两个第二阶段的一阶条件计算得出,这也是它被描述作为对外国厂商的R&D选择,k[*],的制约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最优化政策是什么呢?如以前一样,在没有国内消费的情况下,福利等于利润减去补贴支付。

W(k,a,b)=π(k,a,b,σ,s)-σk-sa=R(k,a,b)

-F(k)(29)

对其完全微分,并将本国厂商的一阶条件代入可得

db

dW=│-σ-π[,b]──│dk-Sda+R[,b]db(30)

dk

政府所面临的问题很明显,他手中的两个工具手段(σ和s)使他能直接有效地控制本国厂商对k和a的选择。至于对外国厂商的选择b,他也可以象在前面小节中的单一阶段模型中一样,通过使外国厂商沿着他的反应函数移动而间接地予以控制。唯一的复杂之处在于相对应的反应函数愈发显得复杂,因为它也是外国厂商的一阶条件的解,那是和式(23)与(28)相应的,即:

解出这两个条件式子,政府就可以得到外国厂商的行动,它是本国厂商的两个行动的函数:

b=B(a,k)(32)

将此导数代入式(30),并令其等于零,可得到最优化补贴为下:

db

σ=-π[,b]──│[k[*]]+R[,b]B[,k]和s=R[,b]B[,a](33)

dk

令条件B[,k]=0,可以简化上式:因为两家厂商在第一阶段并未直接地展开竞争,所以k对b的影响是次要的,完全可以忽略掉。这样式(33)的最优化政策就显示了一种很清楚的劳动分工。第二阶段的出口补贴s是为了使本国厂商在第二阶段做出一种斯塔克尔伯格选择而支付的,而对R&D的补贴σ正好抵消了这个战略性的影响。再者,这两种手段的符号显示了与静态竞争博弈一样的模糊性。第二阶段的出口补贴公式与静态博弈的公式一样,因此它的正负取决于第二阶段行动是一种战略性替代还是一种战略性补充,至于R&D补贴,它具有与s相反的符号。如果第二阶段的行动是战略性替代,那么战略性效应是正的。套用富登伯格和蒂罗尔(1984)的术语,本国企业采用的是一种团体的领袖的策略,通过“过量投资”(相对于成本最小化的最优状态,其中R[,k]=F’)而使自己在第二阶段竞争中处于一种优势地位、最优化政策是通过征收一种R&D税来“限制”这个企业。相比之下,当第二阶段行动是一种战略性补充时,企业采用的是“投资不足”的“自大的没脑子的小伙子”战略。例如,在伯特兰竞争中,企业有一种减少投资的动机以便提高竞争对手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最优化政策是给予R&D补贴:这个“自大没脑子的小伙子”应该得到鼓励。

斯潘塞和布兰德(1983)得出了战略性替代的结果;而有关战略性补充的结果在尼亚里和莱希(1996)之前似乎无人提及。这两个结果放在一起显示了经济政策理论的这一分支所体现的悦人的统一性,但是对于政策的行动第一主义而言,则没有什么安慰可言。与被我称为QUART2的布兰德(1992)推测正好相反,当动态的行为考虑在内时,困扰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静态理论的模糊性不是减少了,而是扩大了。

3、R&D溢出效应和政策案例:我要谈的最后一个问题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容许R&D产生一些不适当的溢出效应的含义,这样的话不仅可以减少研究与开发企业的成本,而且还可以降低其它企业的成本。QRART3认为这种溢出效应强化了战略性贸易政策支持创新企业的力度,然而莱希和尼亚里(1997)认为,这种推论并不正确。当然,这一做法的正的外部效应本身就使得补贴合理化了(假定私营部门不能按科斯的方式将其内部化)。然而这是一个由来已久的争论,早在战略性贸易政策之前就由皮古提出来了。相关的问题是,如果要进行干预的话,战略性考虑为其提供了什么样的额外基础。

答案是令人惊讶的。当外溢效益使得同行业的其它企业受益时,库诺特寡头垄断企业就会出于一种战略性的动机去降低R&D投入,从而减少向竞争对手的技术转让。这实际上为政府补贴提供了一个战略性动机。但是请注意,即使那些从外溢效应中获益的企业是外国企业时,也应该提供这种补贴!补贴的目的并不在于鼓励新技术的扩散,而在于避免由于战略的原因而出现的无效率的投资不足。当然如果其它企业都是本国企业的话,我们都知道出口补贴的战略意义也随之削弱。

如果从溢出效应中获益的企业是本国不同行业内的企业的话,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现在,对R&D的补贴存在一个纯皮古的基础。但是从前一节可知,如果是一种库诺特式的竞争的话,那么也会存在一种对R&D征税的战略性动机,以对付我们前面已提及的团体领袖式的“过度投资”。这样,被认为合理的这种干预类型就是模棱两可的,至少在库诺特案例中,这种战略性论点并不支持而是反对R&D补贴的。

五、与结论:我在这篇文章中回顾并进一步扩展了国际贸易政策理论中三个领域最近的贡献,在每个案例中,我都运用一个简单的典范的模型通过一种紧凑的方式推出主要结论,并且将这些模型与中的主要结论联系在一起讨论。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4

一直以来,《国际贸易》课程一般是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线,这部分教学内容已相对成熟,国际货物贸易理论、政策与措施、改革与实践等内容较为充实丰富。相对而言,“国际服务贸易”部分的内容则显得较为单薄。后危机时代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而导致的贸易摩擦逐渐增加,世界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服务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服务贸易以高于货物贸易的速度增长,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衡量一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因此,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国际服务贸易实践的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相关理论和实务知识应在教学中进一步得到重视并予以突出,专业教师应不断进行《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内容调整与改革的探索来符合国际贸易格局对经贸人才的要求。这表现为不仅要求学生掌握传统的国际贸易货物理论与政策,同时要求学生了解各国服务贸易现状,不断丰富服务贸易相关理论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期在实践中进行合理应用。

二、《国际贸易》课程中“国际服务贸易”部分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教学内容体系不够完整和清晰

第一,缺乏我国服务贸易统计体系探讨。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欠缺阻碍了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相应地,在课程教学体系中,缺少对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的说明。而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不断规范,统计相关概念和指标不断明确,统计方法趋于合理,统计数据界定逐渐清晰,基本满足了政府管理和决策的需要。作为教师,应在教学中系统介绍有关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和统计结果,以便于学生了解近年来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和特点,认知其依存度和贡献度。

第二,基于新形势下的服务贸易理论、政策和措施体现不充分。当前《国际贸易》教材中,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教学内容主要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分类及特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原因及趋势等。然而,在教学中,教师一般没有专门、系统地对有关服务贸易的理论加以总结,也缺少对金融、保险、电信等主要服务类型的贸易壁垒的介绍,因此,学生无法体会到传统理论对服务贸易适用性、无法探讨应对服务贸易壁垒的措施,也就不能有效地将有形、无形商品贸易结合起来对国际贸易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认知。

(二)“国际服务贸易”内容不够深入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服务业市场的不断细分,服务业全球化的趋势日趋增强,基于信息网络技术的服务外包发展迅速,离岸外包已经成为推动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动力。而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完善,国际服务外包市场发展潜力巨大,显然,“服务外包”等新兴课题应成为教学中需要探讨的重要问题之一。然而,部分国际贸易教材内容相对滞后,很多已与现实不符或根本没有涉及,“服务外包”的形式和特点、发展趋势等热点问题在教学中则涉及较少且不够深入,“国际服务贸易”部分的教学内容跟不上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学生对服务贸易相关行业认知寥寥。

(三)国际服务贸易实践教学几乎空白

然而,随着我国服务外包产业规模的高速增长,专业人才短缺日渐明显,已成为制约该产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与之相对应的,是实践教学的缺乏。可以看到,目前在实验室中开展的专业课程教学,多数是围绕有形商品贸易流程展开教学的,服务贸易的法律规范、操作模式和相关流程往往被忽视。此外,基于服务外包行业人才培养的实训也应着实体现在教学中。

三、《国际贸易》课程中“国际服务贸易”部分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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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改革建议

(一)拓宽教学重点,形成服务贸易内容体系

编写并选用适合新形势的国际贸易教材,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应捋顺服务贸易教学内容,突出内容层次。可从统计体系、理论、政策和措施等方面并行研究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而探讨其发展现状和趋势,令学生了解货物贸易传统地位的基础上,明确服务贸易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统计体系方面,我国商务部、统计局已于2007年11月联合《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并于2010年、2012年两次进行修订,该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符合国际规范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促进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5

截止到2013年6月21日,中国共建有独立学院292所,其中有162所建校刚满10年,还有130所独立学院建校不到10年。虽然各个独立学院和其校本部相对独立,但在学科专业设置上即对市场人才需求敏感,又受到校本部专业设置的影响。因此,作为经管类传统的热门专业,国际贸易专业也成为独立学院普遍开设的专业之一。现在全国有80%以上的独立学院开设有国际贸易专业。

随着服务贸易对各国经济增长的影响日益突出,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也日趋显现,中国政府也开始重视起服务业和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国际贸易的这种结构性转变预示着在中国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中,加强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教学将成为一种趋势。

一、独立学院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研究的必要性

国内现在开设有国际服务贸易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高校数量不算多,一些高校即使开设有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对其也不够重视。传统高校中,更多的是对国际贸易传统核心重点课程如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贸易实务教学的研究,专门针对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教学研究很少。顾和军(2009)对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案例教学做了思考。孙雅玲(2010)和田园(2013)就合作式教学模式在国际服务贸易课程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倪绰媛(2011)探讨了融合式教育方式在国际服务贸易课程中的应用。但是,这些研究针对的是公立高校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教学,迄今为止还没有专门针对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教学而进行的相关研究。针对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学生编写的国际服务贸易教材也较匮乏。

随着中国服务业和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对服务贸易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而国内高校却普遍缺乏对这方面人才的培养,这已成为中国国际化经营的短板。因此,加快培养熟悉国际服务贸易的专门型和应用型人才是当务之急。

独立学院的本科学生和公立高校的学生相比,在学习接受能力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有必要专门针对他们来设计一套国际服务贸易教学体系,即能将国际服务贸易的知识向学生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浅出的讲解,以体现应用型本科教学的特色,又能通过专门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让学生有启发有收获,觉得该课程贴近现实,能让他们学以致用。

二、独立学院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内容的改进

1.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和国际货物贸易一样,国际服务贸易的教学内容也可以分为理论政策与实务两大块。现在国内的国际服务贸易教学主要偏重理论政策这一块,实务则很少涉及。现有的国际服务贸易教材绝大多数都没有深入触及实务内容,主要讲授的不外乎是服务贸易的概念与统计、服务贸易体制、服务贸易理论、服务贸易政策与政策工具、国别服务贸易概况、分部门服务贸易概况等模块,很少从微观角度来分析服务贸易企业,如一家从事国际旅游的公司,如何经营与报价,因而学生会觉得这门课过于偏理论性和宏观,缺乏实操技能的训练,与个人将来的就业竞岗无甚关联,因此学习兴趣不大。

当然高校国际服务贸易教学不怎么讲授实务内容也有其客观原因。国际服务贸易的很多部门,如国际金融、国际法律、国际税务等,本身就具有非常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不像国际货物贸易有一整套统一的规范和流程,而且许多高校也开设有专门的国际金融、国际法律和国际会计专业,因此在国际服务贸易课堂上深入地讲解这些领域如何进行实操训练也不现实。可是,独立学院作为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摇篮,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生的就业服务,为企业的人才需求服务是办学宗旨。因此,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探索并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国际服务贸易实务教学内容体系,提高学生对该课程的兴趣和认同感,是讲授该课程的独立学院教师应努力的方向。

2.独立学院国际服务贸易实务教学内容的设计

通过几年国际服务贸易教学的实践,笔者认为国际服务贸易实务的教学内容应主要集中在分部门服务贸易这一块。对于这一块的讲授,可以从两个层面入手。

一是从中观层面来向学生介绍某一分部门服务贸易的概况,主要讨论该部门或行业的基本特点、行业的具体分类、具体行业的业务类型、行业的发展前景、不同国家在该行业的国际竞争力等。在此基础上,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采用一些较具时效性的话题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在分析娱乐部门国际竞争力的时候,可以引用《来自星星的你》诱发的韩流热潮来分析韩国娱乐行业有哪些值得中国同行学习的地方,韩流又是如何带动韩国制造业及其它服务业如旅游业的发展的,政府部门和行业本身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培养中国娱乐业的国际影响力,使华流也能走向世界。

二是从微观层面来进行分析,教师要指导学生深入到行业内部的企业,主要采取案例分析和课题讨论的方法,与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相结合,来探讨一家服务型企业如何通过市场调研进行国际市场定位,如何找准经营方向,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开业,如何进行涉外经营(包括寻找客户、服务定价、服务成交方式、服务发售渠道、服务维护等),如何应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行业的起伏。例如讲到国际租赁服务贸易,不仅要分析中观层面的国际租赁机构及其类型,还要从微观层面来了解租赁业务的基本程序,对租赁服务合同进行解读,并学习租金的计算方式。对这种微观层面的分析,不要求学生面面俱到,但求有所启发与收获,能让学生了解一个从事国际服务贸易的企业的基本运作流程和管理方式,以及企业如何在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中生存、发展、创新求变,乃至壮大辉煌,又或者企业是如何固步自封而导致衰败与灭亡,从而使学生了解市场竞争的残酷性,认识到自身能力的不足,并激发其学习和思考的积极性。例如我们可以通过考察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来分析这家在线旅游公司如何将互联网与传统旅游产品结合,创新旅游服务,满足客户体验,不断发展壮大,并在2013年成为中国5A级旅行社的。由于有些学生已有出国旅游经历或渴望出国旅游,这种讨论能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学习热情,同时在线旅游网站又提供了丰富的在线资料供学生们做调研分析,有助于学生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并促使他们思考如果自己创办一家互联网服务企业,该如何做,要进行哪些前期准备工作,以此来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创新思维和企业家精神。

3.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政策教学内容的完善

当然,除了要加强实务内容的教学,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政策教学内容的改进也不容忽视。这需要教师及时跟进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的最近发展,在强调理论前沿性的同时,也发注重应用性和实证性,把案例教学有机地结合进国际服务贸易的授课中去。同时老师也要敏感于各国或地区服务经济和服务贸易政策的最新动态,以便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国际服务贸易宏观层面的发展态势,提高学生对国际服务经济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

三、独立学院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完善

笔者结合公立高校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教学方法和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的特色,在自己几年来教学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一套适合独立学院该课程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概括起来就是“融合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

1.多种教学手段――讲授、课题讨论、案例教学和讲座

“融合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首先要求针对于不同的教学内容,选用合适的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并融会贯通,以提升教学效果。

1.1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作为最为传统的教学手段,在教导学生学习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概念、分类、特征、统计方法、服务贸易体制、服务贸易理论等内容上是必要的。通过老师的分析和解释,学生能对国际服务贸易知识有一个整体了解,为后面其它内容的学习打下基础。

1.2课题讨论

课题讨论有助于理论联系实际,是引发师生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一个有力手段。课题讨论可以采取不同形式。

师生可以就一个论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提出不同的观点,相互之间进行补充和辨论,最后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一份共识。例如在讨论台湾是否应该搁置海峡两岸服贸协议这个论题上,老师就可以指导学生在了解中国已有的区域服务贸易协定的基础上,分析海峡两岸服贸协议的发展过程与搁置现状,并组织学生就台湾是否应该搁置,大陆政府如何应对搁置提出自己的观点。

老师也可以将一个论题拆分成不同的部分或方面,并将学生分组,每组学生选择一个部分和方面进行分析讨论,最后形成一份完整的报告。例如在学习服务贸易壁垒的内容时,老师就可以让学生结合中国加入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来分析中国对于阻止外国服务的进入设置了哪些壁垒,这里老师要让每组学生选择一个服务部门(金融、法律、会计、医疗卫生、运输、商业批发零售、广告、设计、娱乐等)来进行壁垒分析。在讨论中国的教育服务贸易时,老师可以要求学生按照跨境支付(国际远程教育)、境外消费(出国留学)、商业存在(外国教育机构来华合作办学)、自然人移动(外国专家学者来华授课)四个方面进行分组讨论。

1.3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不仅可用于国际服务贸易实务中微观企业层面的应用性分析,在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上同样可以得到很好的应用。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印度政府支持印度软件外包服务的发展这一案例来更好地理解国际外包理论和政策。

1.4讲座

如果学生想对不同行业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动态和具体运营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仅靠国际服务贸易专业课老师是不够的,这就需要为学院发动不同专业的老师、不同行业的专家和企业人士,以讲座的形式来对学生进行知识补充与完善。例如,在系层面上,我们可以请电商专业的老师讲解电子商务领域的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趋势,请金融专业的老师讲解国际金融行业的服务模式、运营方式及最新动态。在学院层面上,我们可以请土木系的老师来讲解国际建筑工程服务,请法律专业的老师介绍国际律师服务。此外,我们还可以到校外去聘请从事国际服务的专业企业人士来为学生做讲座,使学生能够得到 第一手的服务贸易行业前沿信息。如我们可以请软件园的外资企业人员来讲软件外包的发展和具体运营,请国际货代和物流公司的人士讲解国际物流的具体操作,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给学生介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业务的模式有哪些,需要掌握何种知识与技能。

2.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

2.1合作式教学法介绍

合作式教学法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以师生合作、生生合作为基础的一种民主的、互动的教学方式。传统的讲授教学模式强调教师的教,教师把学生要学习的知识先设计好,然后通过课堂教学传授给学生,至于学生能否真正接受和吸收消化,则不确定。

合作式教学法则从建构主义和人本主义出发,强调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生在一定社会文化背景中,在其他人(包括老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下,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方式获得自己想要学习的内容。交流和对话是合作式教学法的主要方式,教学所要传授的东西不确定,学生要在和教师与其它学生合作的过程中自己建构起来。

2.2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合作式教学法的适用性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比较适合采用合作式教学法。因为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领域较为前沿的学科,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成熟的学科体系。就理论而言,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都是建立在对货物贸易的研究基础上的,对服务贸易的适用性还有争议,专门适用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理论如服务贸易提供模式的交互影响理论还不够成熟,需要更多实证研究支持。因此在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教学中,教师需要充分引导学生去讨论、分析、质疑和验证理论,而不是让学生不假思索地对理论全盘接受。就实务部分而言,不同国际服务贸易部门的操作有各自的特点与要求,无法像货物贸易那样有较为统一的规则与程序,而且内容又非常地庞杂,很难设计固定的学习内容,因此也必须采用合作式教学法,让学生在老师的建议和带领下,靠自己的力量去探索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或课题,从而形成对国际服务贸易的某些领悟,并在与教师和其它同学的交流中,了解更大范围的国际服务贸易的知识。

2.3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的应用

独立学院的学生在自己寻求国际服务贸易知识的过程中,要注意知识的应用性,不要盲目去追求理解高难度的理论内容或构建理论模型,而是要学以致用,注重通过合作式教学法所构建的知识能对今后的职业生涯产生帮助。因此我们将这种具有实用性特征的合作式教学法称为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相比较,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可以深化学生对应用型知识点的认识,提高学生对实际的分析能力,并通过强化互动和交流来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表达能力。

具体到国际服务贸易这门课,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不仅强调师生和生生合作,同时也强调师师合作和校内外合作。强调师师合作即师资队伍要在系和学院层面上打通,不仅国贸专业的老师要承担这门课的主要教学任务,其它专业有相关知识背景的老师也要参与到授课的过程中来,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带给学生更广的见识和更多的启发。强调校内外合作是指为了让学生能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能对具体的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进行提前感悟,需要聘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来对学生进行某一具体服务贸易领域的讲座,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为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准备的过程还存在哪些不足,于是可以更有针对性地计划下一步的学习。

总的来说,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是一种以应用型学习内容为导向的开放式的教学法,需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和学生间的互助合作,改学生对知识的被动吸收为主动吸收,同时老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然后因材施教,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和交流,并在这种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过程中,和学生一起成长进步。

四、总结

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服务业占中国经济的比重不断提升,中国的服务贸易也必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这要求独立学院加强对国际服务贸易教学的重视,改变国际服务贸易教学没有国际货物贸易教学重要的旧观念,并针对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教学实务部分的内容,在教学中采用讲授、课题讨论、案例教学和讲座等多种教学手段,并采用应用型合作式教学法来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为其今后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顾和军.国际服务贸易”课堂案例教学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09,(9): 95―96.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服务贸易研究的深入,《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改革已经提上日程。首先是教材及内容的老旧问题,大多数《国际服务贸易》教材内容不新颖,和时代有一定脱节,比如区域贸易协定部分,不能涵盖当今区域贸易重要协议,诸边贸易协定部分也没有包含在教材内容之中。因为服务贸易协定无论是区域的、多边的还是诸边的,都对当今国际服务贸易有深远影响,对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也很大。所以,有必要把这些内容涵盖在本科学生教学当中,让学生有全面系统的认识。鉴于目前大多数教材不包含这些内容的现实,我们应该在课程教学中补充这些内容,待以后有类似教材后,再选这类教材,或自己编写教材。

其次,《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方式比较老旧。《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本身没有实验、实践课程。其教材内容本身涵盖内容比较广阔、抽象。加上我国服务贸易起步较晚,这方面的数据统计、资料收集比较困难,因此学生学习时不好理解,难度加大,学习兴趣不高。

再次,鉴于学校的固有教学模式,本课程内容多、课时少,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效果,《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一、《国际服务贸易》教材体系的改革

针对本科院校学生,国际贸易专业和非国际贸易专业都可以选择这门课程。然而,对国际贸易和非国际贸易专业学生要求应不一样,教材选择上可以不同。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有国际贸易相关学科的知识背景,《国际服务贸易》教材可选择理论体系较完整的教材,相关阅读材料相对丰富一些的,较完备、全面的,有一定深度的教材。非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可选择比较通俗易懂的《国际服务贸易》教材,老师上课时要注意补充相应的国际贸易专业基础知识给予衔接。假设没有相应的合适教材,国际贸易专业和非国际贸易专业选用同样的教材,则老师上课时应补充相应的内容以适合不同专业的学生。

二、《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方式的改革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与其他国际贸易课程比较有如下区别:

1.与国际经济学比较,《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既有理论又有政策、国别、部门分析等。国际经济学主要偏重理论分析。国际服务贸易理论是支撑政策、国别、部门等章节的,前后相连,才能理解学习,也要应用部分国际经济学的知识。国际经济学的课程方式主要是讲述,《国际服务贸易》课程除了理论部分,其他部分完全讲述,会造成单调乏味,学生学习兴趣减弱的问题。所以,《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方式要在传统讲述式教学的方式上加上新鲜的元素、灵活的元素。无论分组讨论,学生讲解,还是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只要能提高学生兴趣,都是可行的。同时,要注意运用多媒体技术,使课堂更加完整丰富和高效。

2.与国际贸易课程相比,《国际服务贸易》课程除理论外的政策、国别、部门分析等内容外,不需要掌握太多实际操作的技巧,实操的练习、培训等,没有任何实践环节的相关课程,无法实践练习,也不太需要实践练习。但要把国际服务贸易理论部分完全理解消化,并潜移默化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则适当的练习还是有效的。如何设置,如何实施,就需要改革课程教学的方式。可以像国际贸易课程一样设计虚拟仿真课程,需要老师、学生双方准备,特别是学生要做好课前准备。做好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虚拟仿真课程设计,《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的改革则前进了一大步。

3.与国际贸易专题课程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具有理论优势。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材一般将理论部分放在前,后面部分是政策和实践,突出理论是政策和实践的支撑作用。另外,国际服务贸易教材还有国别及部门分析的内容,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结合《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及教材的特点,如何上好《国际服务贸易》课程,需要认真思考,结合学生及各校实际情况对教学方式进行适当改革,比如合作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方式都是从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特点出发,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充分掌握和理解《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运用到《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政策和实践中。《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应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结合合作教学和翻转课堂模式,找到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针对我校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课时安排及教学设备和平台,建议进行如下《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的改革。

1.编写适合国际贸易专业和非国际贸易专业学生使用的不同教材版本,适应需要多种教材的要求。或编写教辅资料,补充教学课件,集体讨论备课等方式都是适用的。

2.加强多媒体和现代先进技术的运用。比如采取云课堂教学方式,把《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放在云课堂上,学生可在课前、课后学习掌握。大量的习题、补充知识和内容,学生根据知识板块安排学习消化和吸收,课堂上学生根据课前、课后的学习完成并掌握课堂中的内容。

3.国别和部门分析部分,由于课程整体时间较短,可分组进行讨论,老师布置不同小组的任务,进行分组学习和讨论,最后进行课堂上的集中讨论,既节约了课时,又让学生掌握了必要知识。

4.可采用PDCA循环教学模式进行《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的改革。PDCA循环教学模式重在课前、课中、课后。课前,教师、学生的沟通、联系,学生的课前学习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课中引导学生自学并交流,交流评分情况,交流学习内容。课后教师学生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总结交流,准备下一个教学循环。PDCA循环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在整个教学环节中,前期教师不仅需要利用几周的时间介绍相关的理论以便在后期讲解时让学生能够掌握,更重要的是学生后期的自学教师要全程参与。通过这种学习方式,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教师运用全面质量管理中PDCA循环的思想,根据教学目标,策划自学教学过程,不断实施自学授课教学过程,检查教学效果,对自学教学情况进行归纳、总结。PDCA循环教学模式关键在于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合作,否则,便不能采用这种方式。

三、《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学习学生考核评分标准的改革

1.鉴于《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内容涵盖的特点和教学方式改革的方向,学生考核评分标准也应进行相应改革。由于课前、课后学生学习时间较多,因此学生平时成绩的所占比例应提高,平时课前、课后学习过程都应有相应的评分、计分标准。

2.课堂学习,如果采用PDCA方式或云课堂方式,小组演讲、讨论、交流汇报等环节都应有评分、计分标准,既可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同时提高教学效率,符合《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特点和要求。

3.期末考试方式也可进行相应改革。如果是选修课,可用提交论文方式;如果是必修课,应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增加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以适应《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大纲的基本要求。

4.虽然《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大纲没有实践课要求,但相应的拓展应用课程可以开设,设置相应课时,并评分计分,强化创新培养和能力培训。课程纳入国际贸易专业培养方案当中,并增加相应学分。

总之,《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材、教学、考核等方方面面。我们需要认真规划和实践,在实践中发展、改革和完善《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体系,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当代对《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的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培养出高素质、能力强的当代国际贸易专业学生。

参考文献:

[1]陈小兰,黄茜.基于翻转课堂的本科课程改革与实践[J].现代教育论丛,2015(1):91-96.

[2]郑芳,杨琳琳.基于PDCA循环提高《国际服务贸易》课堂教学质量的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4(9):179-180.

[3]周五七.《国际服务贸易》教材建设与改革研究[J].对外经贸,2015(7):146-149.

[4]眭依凡.高等教育现代化的理性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2014(10):1-10.

[5]刘秀莉.浅谈国际贸易课程的课堂实践教学改革[J].改革与开放,2010(8):169,171.

[6]刘军.《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高教学刊,2015(22):59-60.

[7]孙雅玲.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合作式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J].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10(3):103-106.

[8]田园.合作式教学模式在国际服务贸易课程中的应用[J].经济师,2013(4):139-141.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7

20世纪70年代以来,服务贸易研究逐渐引起经济学家们的重视。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服务贸易才正式被纳入到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中。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研究虽然仍未能建立起像货物贸易理论那样完整统一的理论体系,但也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学者们不断尝试着在不同的分析框架下和不同的研究角度对服务贸易理论进行研究。到目前为止,业已形成对现实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一、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服务贸易理论研究,是对比较优势理论是否适用于服务贸易所展开的研究。国际学术界对此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比较优势理论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一种观点是比较优势理论完全不适用于服务贸易;第三种观点是比较优势理论不完全适用于服务贸易,即:承认比较优势理论基本适用于服务贸易,同时也承认由于服务贸易独有的特性,比较优势理论在解释服务贸易时存有缺陷,主张对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修正,在此基础上再用于解释服务贸易,以便使其更加贴近现实,更具有说服力。总的来说,第三种观点得到国际学术界较多的认同。其代表性观点有:Deardorf(1985) 率先对标准的H-O模型中个别要素作了改变,成功解释了服务贸易是如何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的。Sampson & Snape(1985)在放松标准的H-O模型中两国生产要素不能移动的假设的前提下,得出传统贸易理论是适用于解释服务贸易的。Tucher & Sundberg(1988)主张在运用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服务贸易时,要更多关注相关市场结构和需求特征,这样就可以圆满地解释服务贸易,并可以获得拓展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空间。Burgess(1990)在对标准的H-O-S模型进行简单修正的基础上,也得到了解释服务贸易的一般模型。

二、新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Deardorf等人在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在解释服务贸易时会遇到困难,因为服务贸易比货物贸易更具有不完全竞争的特点,服务部门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很高。为克服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服务贸易理论出现的各种问题,经济学家开始在新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即产业内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对服务贸易理论展开研究,其代表性观点有:Markusen(1989)从服务部门内部专业化角度,讨论生产具有规模报酬递增特征的差异性或专业化中间产品的贸易,指出,在生产者服务贸易中,对于初始的固定成本,实际提供的服务成本比较低,导致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和国际分工的发展,并得出生产者服务贸易优于单纯的最终产品贸易。Francois(1990)则从服务部门外部专业化角度,讨论服务在协调和联结专业化中间生产者过程中的作用,指出,生产者服务贸易对于国家间相互依存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生产者服务贸易,有助于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高专业化水平。

三、“新新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服务贸易理论研究

无论是在传统服务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还是在新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对服务贸易理论所进行的研究,其所关注的都是服务业整个产业的贸易发展,并未涉及其微观主体的服务贸易。因此,“新新贸易理论”以微观主体――企业的服务贸易为研究对象,研究企业对出口和FDI的选择、固定成本和企业异质性、不完全合约以及全球组织生产及其经济效应等问题。Jones & Kierzkowski(1988)运用“生产区段和生产链”理论对服务贸易进行解释,认为,由于比较优势的存在,服务链可以促进生产国际化,从而服务贸易可以大大促进货物贸易。Dunning & McKaig-Berliner(2002)基于对96家专业商务服务企业的问卷调查发现,在所有竞争优势中,对劳动力的获得、对当地市场容量和顾客需求的了解等是最有可能从国外获取的,与其他产业的跨国公司一样,服务业FDI的目的也是为保护或增强已有的竞争优势。Grunfeld & Moxnes(2003)对OECD的双边服务出口和FDI流动进行研究,指出,两个国家之间的服务贸易与它们的规模成正相关,与它们的距离和进口国的服务贸易壁垒成负相关。

四、服务贸易理论发展研究述评

关于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的比较优势理论是否适用于服务贸易的问题,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比较优势理论基本适用于服务贸易,没有必要再另行建立专门的适用于服务贸易的理论体系。服务贸易具有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点,但两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因此,本文同意大多数经济学家的观点,即:比较优势理论基本适用于解释服务贸易,但为了更加充分地解释具体的服务贸易现象,应在对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修正的基础上用于服务贸易的解释。

关于在新贸易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分析框架内对服务贸易理论的研究,虽然两者是从不同的角度对服务贸易理论进行解释,但由于两者均考虑到了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其所建立的服务贸易理论模型更加地贴近现实,对于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更加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8

国际贸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随着我国加入WTO,在货物贸易保持快速发展的同时,服务贸易在我国的影响与日俱增,但发展服务贸易我们并不具备人力资本的比较优势。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自2002年开设以来,一直局限于“货物贸易”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这与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人才需求紧迫性要求极不适应。因此要处理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知识的比例关系,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建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分方向定制化、模块式培养模式,有利于推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教育培养的深层改革,实现培养模式与市场的对接。

1 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的实施现状

1.1 专业培养目标模糊不清,课程体系设置混乱

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前身是涉外经济,开设于2002年,升本后改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8年开始招第一届本科生,本科和专科共存,2013年开始停止招专科生,其间经历了太多的变化,从专科到本科,专业名称的变化,专业教师的流动等等诸多的原因,难免由于历史惯性或者经验不足使专业培养目标模糊,专业培养目标的模糊导致了专业课程体系的混乱,许多课程的设置很不合理。

1.2 课程的设置上贪多求全,难有特色

课程的设置量贪多从众,难有特色,这几乎是所有高校的通病。普通本专科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拥有垄断优势地位,我校作为民办教育机构,不愿意自己与普通本专科教育之间径渭分明,造成了我校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有向本专科院校相同或相关专业靠拢的倾向。我校国贸专业开设至今,周课时量都安排太多,全程所修学分要求太高,教学上是典型的“全天候”、“满堂灌”,结果学生疲于奔命,缺乏创造力。

1.3 课程设置上左摇右摆,顾此失彼

专业教师流动性相对较大,容易使课程体系设置不稳定。专业或课程负责人更换,则课程设置不合理,有时重理论轻实践,有时轻理论重实践,处理不好理论课与实践课之间的关系。目前毕业生就业压力相对较大,在“以就业为中心设置课程”,培养“宽口径”人才的指导思想上,大量非专业核心课甚至是跨专业的课程也进入了专业选修课的行列,处理不好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之间的关系。

2 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旅游服务贸易方向课程体系的构建

基于以上的现状及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的背景,计划把国贸专业分成“货物贸易”和“旅游服务贸易”两个方向,拟构思国贸专业旅游服务贸易方向课程体系如下:

2.1 培养目标

1)本专业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人才培养理念,立足海南、服务全国、辐射亚太和欧美,培养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经济、管理、法律以及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能够将国际商法、国际运输、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国际旅游、国际展览、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运用于国际旅游服务贸易业务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2)毕业生在涉外旅游企业中从事旅游服务组配、旅游服务客源组织、旅游服务贸易方案设计与运作设计、旅游后服务方案设计、旅游后服务提供等业务,或在旅游服务贸易研究机构中从事旅游服务贸易研究、开发业务,在高校从事旅游服务贸易教学工作业务,也可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

2.2 基本要求

2.2.1 能力-素质要求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A.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养,课程设置:

思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经济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教育、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训、户外运动,以上课程评价要达到合格。

B.综合素质――社会文化素质,课程设置:

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人文类选修课、音乐欣赏、摄影、中国金融史、近代史纲、社会实践、公共关系、商务礼仪、心理学,以上课程评价要达到合格。

C.从业基本技能,课程设置:

就业能力就业指导、英语词汇、大学英语、第二外语、大学语文、财经应用文写作,以上课程评价要合格通过CET四级、六级;数据库、统计应用软件、金融计算应用软件,以上课程评价要计算机一级合格。

D.专业能力,课程设置: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原理、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旅游学、酒店管理、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旅游市场营销、报关、外贸单证、外贸英语函电、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学、国际贸易谈判、国际结算、财经写作、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旅游服务贸易、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货运服务贸易、服务贸易英语口语、国际会展服务贸易、国际旅游服务贸易信息系统、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国际旅游服务贸易实务,以上课程评价要达到合格。

E.岗位适应与拓展能力,课程设置:

实验实训、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设计(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上课程评价要达到合格。

2.2.2 培养规格

本专业突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特色,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服务贸易、旅游服务基础等多学科知识背景,及综合运用管理学、统计学和国际贸易知识和解决实际服务贸易问题的能力。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热爱祖国,有理想、有道德,愿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熟练读、写、听、说和查阅英文文献;

(3)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4)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5)熟悉经济学、管理学、贸易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

(6)了解国家经济、法律、会计、国际贸易等法规和政策,及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贸易理论前沿和国际服务贸易市场发展动态,及服务贸易基本规则;

(7)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经济、管理、法律以及国际贸易方面的知识,能够将国际商法、国际运输、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国际旅游、国际展览、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运用于国际旅游服务贸易业务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9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2.045

1 课程的定位与目标

全球服务贸易是不同国家间交换金融、旅游、运输等重要服务领域的一种贸易形式。基于世界经济发展迅猛,全球服务贸易超越货物贸易的背景下,“国际服务贸易”成为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重要的新兴课程。过往的教学理论中,货物贸易的教材成主体,而“服务贸易”课程只是本专业货物理论的延伸,随着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深入,“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中将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设置是让学生系统掌握服务业发展与服务贸易相关理论、政策,以及目前全球服务贸易领域的问题,了解并熟悉国际服务贸易政策、措施的研究及其趋向,使学生能在社会的实践中合理应用。教学的目标是使学生具备有综合思辨能力,在服贸活动中合理地运用服务贸易的协定、规则来解决实际问题。

2 课程教学内容存在不足的地方

2.1 课程内容系统不够完整

“国际服务贸易”是新开设且时间较短的课程,内容认识较浅有待深化。如对服贸主要服务类的金融、保险、电信等如何应对贸易壁垒措施的案例涉及较少,热点话题如“服务外包”的形式和特点、发展趋势等在教学中则涉及较少且不够深入,部分教学内容还滞后于现实发展形势的需要。因此,学习上学生难以领会相关理论、法规知识对服务贸易的适用性,难以有效地将服务贸易与国际贸易有机结合并对此有综合性认知。

2.2 课程认知不足缺乏兴趣

“国际服务贸易”课程学时短,学分少,相比其他专业课要求较低。授教过程中,师生都有懈怠情绪,部分学生对新特点的概念认知模糊没有形成感性认识,产生“能学多少算多少、听不听都无所谓”的想法。比如在讲述服务贸易的理论与政策的过程中,部分学生未能认知其重要性,认为如果将来不从事服务业对外贸易的工作,学了没有用处,于是,学生对课程缺乏学习兴趣,课堂教学缺乏生机、沉闷乏味等现象,上课效率较低。

2.3 课程缺少系统的实践性

服务贸易是一门可实操性强的学科,与其他贸易类专业课相比“国际服务贸易”课程缺乏实践教学。如果在教学中,不断地灌输国际服务贸易基本知识、概念,缺乏相应实践性和模拟操作,学生易产生厌烦情绪。目前服务贸易开设的专业实验多是以商品贸易流程展开的沙盘教学,缺少服务贸易中法规运作及其相关流程操作的实训培养,以至于服务贸易行业缺乏专业实操性的人才。

3 课堂合作式教学方法的尝试

基于“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部分内容存在未完善的方面,笔者探研并尝试一种课堂“合作式”的教学方法,其呈现为:

3.1 教学中注入与时俱进的元素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门新兴的重要学科,其授教的内容须与时俱进,跟随国际贸易时势的变化。为此教师应全球贸易活动变况,掌握相关理据和数据及时地调整教学内容,课堂中增添与讨论实际经济相关的知识点和关注热议点,如国际服务外包,货币、期货市场等。注入这些新知识量,与实际紧密结合,充实了课堂新机氛围,调动学生的兴趣和能动积极性。此外,在其他教学场合可加大推介该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先入为主,认识到“国际服务贸易”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都是国际货物贸易的实效补充,以此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2 运用合作模式学生自成主体

教学中,教师是指导学习的组织者,学生是主导学习的主体。由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等不同要素互动组合形成的模式是多种教学因素和思维理念碰撞融合的一种教学模式,可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自觉地学习、合作地学习,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程度。

实施“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中,笔者尝试采用“合作式”教学方法在教程中插入互动的教学辅助模式,见表1 。合作式教学方法:学习布置分组讨论共解疑问演讲例举总结改进等。这种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相结合地施教是对现行“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内容不足方面的改进和补充。

在国际服务贸易课程教学中,灵活开展一种教学辅助模式,首先是对不同章节的重要板块每月安排一次合作式的研讨会,学生会被分为不同的学习小组;其次在明确学习任务和合作规则之后,要求学生自行整理、归纳己掌握的知识,通过组内讨论和分享的形式,让学生自己去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对于集中的个别难点,由教师进行集中讲解辅导。随后学习小组对归纳的知识进行课件制作和讨论,最后学生可在每月的研讨会上演讲汇报,教师对各小组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总结评价,推广好的做法,让学生受益。

3.3 “合作”教学模式的案例

“国际服务贸易”课堂中,单一灌输国际服务贸易理论知识,让学生易厌烦,产生负面情绪,影响教学质量。为了有效地改变这种负面状况,可开展合作式教学辅助模式,使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到案例讨论的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充分挖掘学生自身特点、调动学生兴趣和能动性。

合作式教学辅助模式,教师需熟悉教材内容,并根据主要理论和知识点,针对性地从网络或书本中搜集和撰写案例,将主要观点与所设计“架构”紧密联系,并采用适当的议题来引导,学生从案例讨论中发现和应用所学知识。如教程中讲到“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这一章节时,可以用家乐福或者普华永道等跨国企业在中国成功经营的案例,让学生讨论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开放对国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教师在授课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学生,使学生提前了解案件,并提供一些与案例相关的背景知识和查询相关案例背景的方法,可使学生通过网络获取相关同类案例成功与受挫的资料,结合讲授的理论知识、贸易规则,让学生更好地分析案例的细节、摸索出其成败的经验。实践告知;合作式教学辅助模式能培养学生对学习的自主能力,运用知识分析能力。

合作式教学辅助模式实施案例分析可以学习小组形式开展,根据学业基础、学习习惯和学习目标等差异,组成“组内异质,组间同质”的学生合作小组,并且实行“角色互换、轮流负责”的责任制度,体现学生的责任和能力。如在探讨某种国际服务贸易章节时,在学习小组中选择学生甲作为组长,而在探讨另一种国际服务贸易章节时,则换学生乙作组长领导组织讨论和学习。这样可避免“搭便车”现象,保证每个学生的积极参与和能力的展现。

此外,小组里案例分析中学生之间持有不同观点,特别是“热点”的问题可在课堂上大家讨论,把问题摆出,让师生和学生之间共同探讨,达到课内课外互动。如在讲授“服务跨国直接投资”的章节时,可运用“印度服务业在吸引外资”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印度的例子来认知对中国服务业FDI的启示,感受到印度的服务业吸引外资的措施,总结出实施跨国直接投资所实行的战略。又如讲授“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章节时,分别给出韩国和葡萄牙在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改革上两个成功与不成功的案例,让学生通过对两个案例比较,结合所学过的理论知识,讨论总结出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次序方面的经验。课程讲授中通过穿插案例的分析,让学生能更好地了解实例的来龙去脉,一方面可让学生对服务贸易的知识点有更深入的认知,另一方面把书本上的服务贸易知识向实践迁移,活学活用。

3.4 课堂改革创新获成效

笔者经过两届学生的课程教学,从步入到实施的实践中学生呈现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主学习、辩证学习和应用学习的教学氛围得以空前体现,教改创新的成效表现为:第一,研究表达能力提高。合作式教学,学生研讨前须查阅大量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并需领会课程的理论概念和知识运用,参与同组研讨,随后学生制作PPT演讲课件,观点要清晰而简练,语言表达能力得到提高。第二,分析思维得到锻炼。在合作式教学中,让学生通过自主地学研和思考,运用理论知识结合现实的经济社会,主动地训练分析思维。第三,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合作式教学,是学生以小组团队形式进行研讨,学生的相互支持与配合,是影响学习成效的关键。于是,学生们在团结协作积极地收集资料、制作课件、提纲准备、研讨计划、发言顺序等环节中,不仅体验到合作的优势与效果,而且培养了团队精神与合作能力。

4 结束语

在“国际服务贸易”的教学过程中,普遍存在系统不完整、认知不足、缺乏实用性等问题。笔者在“国际服务贸易”课堂教学改革中,尝试着一种创新型的合作式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可为课堂教学创新改革的深入开展积累一些经验。

参考文献

[1] 梁瑞.与课内教学相融合的课外教学方法探究.中国电力教育,2011(27).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例10

【关键词】

国际要素流动;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国际要素流动思想源头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之后,魁奈、亚当・斯密以及大卫・李嘉图均作了精彩的论述(侯方玉,2008):威廉・配第认为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允许劳动力和资本自由流动与迁移;魁奈对要素流动的原因和结果又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认为工资差异是导致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生活条件的优越性是劳动力流动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相比魁奈而言,亚当・斯密的分析方法上已有很大的不同,他以分工的演进为基础,以需求为重点同时兼顾供给分析劳动力、资本流动性,并对影响流动性的原因进行归纳和演绎,从而使论证显得更为严谨,逻辑上更为严密,也更符合经济理论的内在机理联系;与亚当・斯密比较而言,李嘉图虽然也是建立在供给需求分析基础上,但不同的是,李嘉图同时注重了供给与需求两个角度,并认为供给与需求分析只适用于短期分析,长期来看,商品的价格取决于生产成本。首次将多种要素纳于同一分析框架并将国际要素流动置于核心地位的是拉辛与沙卡(2002),他们分析了生产要素国际流动的原因与后果,研究了移民为现代福利国家带来的挑战和机会以及资本流动对货币危机与金融市场的影响。张为付(2004)认为国际贸易和要素流动(资本流动)可以普遍发生于各国之间,目前国际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呈现一体化特征,研究认为国际间要素流动是国际分工的最一般形式,商品贸易是“要素集”的跨国流动,是要素流动的特殊形态。全球生产网络的要素国际流动淡化了国家的边界,因此在这种网络化的生产格局中国家利益的界定与实现有了新的特点,张二震,方勇(2005)认为这种新型国际分工的国家利益主要取决于一国参与国际分工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参与了什么层次的国际分工以及对整个价值链的控制能力。梁碧波(2007)认为要素流动程度影响贸易利益分配,进而影响贸易政策的决定,要素流动的程度高低,影响不同的利益集团在贸易利益分配上的关系。韩剑、高海红(2012)认为资本国际流动使各国经济政策的有效性和独立性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为了应对危机的挑战并促进经济复苏发展,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开始重新认识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管理。

学术界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对服务贸易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之前,很多西方学者主要致力于讨论比较优势原理在解释服务贸易发生过程中的适用性问题,同时讨论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来源问题,大部分证明了HO模型对服务贸易是适用的。A.Deardorf(1985)从比较优势理论用于服务贸易的局限性入手,借助标准的HO模型,通过改变其中的部分约束条件,成功解释了服务贸易是如何遵循比较优势原则的;Melvin(1989)通过对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进行比较分析,研究了要素禀赋对服务贸易竞争力的贡献度。在新贸易理论盛行的年代,Markusen(1986)以生产者服务贸易为例,阐述了在服务贸易中,首先进入服务业的厂商成本较低,因而在这一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对后来者的构成障碍;Krugman(1991)从微观的企业层面入手,通过对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和消费者特定的需求进行研究,发现企业在存在固定成本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进入更大的市场,则会具有更大的市场规模,研究表明规模经济对服务贸易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具有增长潜力的具体部门(金融、通信、旅游等)成为学者研究的热点。Hoekman & Karsenty(1992)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法分析了收入水平不同的国家在金融服务贸易上的竞争力;Davis & Philip(1998)研究了保险业的竞争力;Paul(1999)研究了金融保险业和邮电通讯业等的竞争力;Krugman(1999)研究了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竞争力;Deardorf(2001)以交通运输、金融和保险业作为研究对象,认为服务业竞争优势来源于降低成本,而成本的降低则来源于服务业对外开放度所引起的竞争加剧。正是在这一阶段内,Porter(1990)提出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这一理论很快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一国或某一产业国际贸易竞争力的标准模式。近年来,服务贸易研究的主流逐渐从分行业讨论再次回到服务贸易竞争力统一性规律上来,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进行分析,内容十分丰富。庄惠明、黄建忠等(2009)基于“钻石模型”研究了我国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现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的服务业发展和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一致性;王恕立、刘军(2011)以跨国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关系。

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对有关国际要素流动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之间关系所进行的研究的理论与经验研究还比较有限,部分学者对资本流动(FDI)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作了研究分析。彭斯达、潘黎(2006)通过对美国1970-2003年的FDI流入流出总额与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自回归模型分析,结果显示美国的FDI流入流出对服务贸易增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Moshirian(1994;2008)认为,FDI是发达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并能促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金融服务贸易;姚战琪(2006)和方慧、李建萍(2008)的研究均显示,金融服务业FDI与金融服务贸易呈正相关关系;王恕立和胡宗彪(2010)借鉴FDI与货物贸易的关系理论,探讨了服务业FDI流入对东道国服

务贸易出口的影响机理及促进路径,说明服务业FDI对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效应要高于其替代效应;Nadia& Merih(2011)用动态面板数据进行GMM检验时发现,服务业FDI可能导致一个地区服务业的快速增长,但会损害该地区制造业。

以上文献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相关问题,但是这些文献也存在缺陷:第一、关于服务贸易竞争力的研究比较分散,由于研究方法单一、数据缺乏等相关原因导致以往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多数停留在一般的定性判断和初步统计上;第二、从一般意义上研究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文献较少,文献分析较多的停留在国别服务贸易竞争力研究上;第三、关于国际要素流动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关系的研究文献较为缺乏,学者们较多的从资本流动角度研究服务业FDI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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