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社会政策的核心模板(10篇)

时间:2023-12-13 15:10:29

社会政策的核心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1

“形势与政策”教学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大政方针、国际国内局势、政治经济军事热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基本理念的统一体,直接反映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规定性,是国家和人民的正确价值取向。“形势与政策”教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应有之义。“形势与政策”教学的主要内容比如国家大政方针,就是国家价值取向的具体体现,我国的价值观的内核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阐释是十分自然和必要的。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2

 

一、制定政策要兼顾整体利益和地方利益

 

我国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单一的上下级结构,集权制比较明显,往往是上级政府制定政策,交由下一级遵照执行。如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者的利益相一致时,对核心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就好,反之,开发利用起来就有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一定要多方考虑,既要考虑整体利益,以解决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出发点,又不能损害地方利益,注意解决好执行者近期利益和局部利益,要把两者有机结合,制定和执行可行的、有效的政府公共管理政策。对有利于地方利益但从现在和将来看对全社会发展不利的利益,要坚决给与制止,当然,对于地方的损失也不能视而不见,政府应该给与一定的补偿。

 

二、政府要对政策的后果负责

 

政府对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注意其后果和影响。由于核心资源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尤其是不可再生核心资源,在开发和利用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用一点,就少一点。各类矿产核心资源同样如此。这就需要政府利用政策进行干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既要满足现代化进程的实际需要,又不能竭泽而渔。在现代化的进程中,由于核心资源的过度使用,我们已经尝到了苦果。比如:由于石油的过度开采,造成石油枯竭,带来了一系列不利影响,地面塌陷,地震频发。如果我们只看到中国的石油能够供得起全世界用一百年,那一百年以后呢,我们的子子孙孙,他们用什么?要想改变这一不利因素,政府的作用就凸现出来,政府应该知道,核心资源的所有权不属于政府,而是属于是属于民众的,政府只不过受民众的信赖而进行管理,政府在现代化建设中应该通过一系列政策突出了政府的地位与作用,切实保护不可再生核心资源,坚决不让核心资源在我们这一代人断绝。由于人类的无节制利用和开发,部分矿产核心资源已经告急,稀有动植物更是向人们亮起了红灯,大量的动植物从地球上消失已经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讲是政府工作的缺失,由于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的不到位带来的消极影响。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开发不力所承担的责任,必须予以追究。

三、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注意与法律相吻合

 

核心资源是属于全社会的,其所有者是全体社会成员,因此,在核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方面,一定要对全体社会成员负责,既不能人云亦云,也不能感情用事,一定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一旦违背了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开发和利用一定要对法律负责,实际上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负责。为此,要处理好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开发和利用对法律负责和对职务个人负责的关系,对法律负责是根本所在,任何个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不能用地方规定代替法律。在政策与法律相冲突时,一切以法律为准。

 

实践表明,政府公共管理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只注重了自身的目标和利益而忽视执行者的利益,是不利于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的。否则应承担政府公共管理政策核心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责任,并应受到相应的追究。只有全人类共同行动起来,才能在政府的有效干预下,保护我们的核心资源。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3

一、“三个导向”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践的必要结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然称之为“体系”,必然是完整的系统工程,在其实践层面,社会舆论导向、社会政策导向、社会骨干行为导向三个方面构成必要的结构形态。

1、社会舆论导向

舆论是指公众的言论,对人们的行为有支持、约束等影响,有多样性与变动性的特点。舆论导向,就是运用舆论引导人们的意向,影响人们的意识和行为的传播活动。舆论导向要解决的问题是“表达什么”和“怎么表达”。舆论导向的主体是大众传播媒介、社会知名人士、领袖人物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中,党和国家掌握和指导的新闻媒体、出版、文学艺术、网络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传播、思想政治工作等精神产品生产机构,就是要充分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担负起引领、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强化其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对积极的价值观予以褒扬,对消极的价值观予以校正,对模糊的价值观念予以澄清。

2、社会政策导向

这里的“政策”是广义的,包括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依据大政方针制定的法律、法令、法规、规章和各项具体政策。所谓社会政策导向,就是使舆论导向得到社会政策的支撑和保障,也就是得到公共权力的强力支撑和保障。社会政策导向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政策机制把舆论导向“所表达的”贯彻于施政过程之中的各个方面,转化为社会建设的具体行为,在国家意志的推行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并使那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在精神和物质上都能受益,使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受到制约。社会政策是由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制定推行的,因此社会政策导向的主体是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

3、社会骨干行为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最具先进性的价值体系,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价值体系。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任何社会进步一样,必然要由先进的社会骨干示范带领,以实际行动影响社会大众。在当前来说,社会骨干包括国家公务人员、各类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企事业管理者、社会事务管理者以及其他社会积极分子。上述社会骨干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模范行为引导社会大众至关重要,因为他们把价值理念变成了直观的、具体的、可以触摸的实际行动,对社会大众的影响也就更为深刻。其中首要者是各级党政干部和共产党员,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行为导向作用,以党政干部带领普通党员,以干部、党员带领社会积极分子,进而带领社会大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二、“三个导向”的同向性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践的基本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际运行中的“三个导向”,作为必要的结构形态,不是各自孤立存在而是密切关联的,同向性是维系三者关系的生命线。

1、“三个导向”各自内涵不同但又要围绕共同的目标

社会舆论导向、社会政策导向、社会骨干行为导向三者各有各的内涵。社会舆论导向用表达的传播影响人们的思想行为,有“言教”的含义;社会政策导向用公共权力规范影响人们的思想行为,有“事教”的含义;社会骨干行为导向用榜样示范引领人们的思想行为,有“身教”的含义。言教、事教、身教虽然各自内涵不同,但他们围绕的目标是相同的,即: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坚持和发展,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实现,有利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发扬光大,有利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进而有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类进步和共产主义的实现。

2、“三个导向”各自作用不同但又要相互促进

社会舆论导向的作用,是通过表达传播,使社会大众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侧重于在人的基本思想意识上起作用。社会政策导向的作用,是通过社会政策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兑现,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够得到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利益;使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从政策上受到制约,侧重于人的直接行为起作用。社会骨干行为导向的作用,就是领头、示范、榜样、标杆,侧重于人的直接感受起作用。“三个导向”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其作用在正确方向上共济,产生正影响;作用的方向不同,相互抵消,产生负影响。加强其同向性,才能相互促进,避免因相互抵触而产生负影响。

3、“三个导向”各自实施主体不同但又要密切协作

如前所言,社会舆论导向的主体是大众传播媒介、社会知名人士、领袖人物等;社会政策导向的主体是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社会骨干导向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各类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企事业管理者、社会事务管理者以及其他社会积极分子。三大类主体的密切协作,是保持“三个导向”同向同步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各主体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三个导向”及其主体的相互关系、自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既要围绕目标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的水准,又要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真正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

三、加强“三个导向”同向性当前要解决的薄弱环节

同向性既然是“三个导向”关系的生命线,考察“三个导向”关系的现状,解决薄弱环节,加强其同向性,就是必须要高度重视的工作。

1、提高“三个导向”各自内在水准

这是加强“三个导向”同向性的根本。目前“三个导向”在我国社会价值塑造中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角度看,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从社会舆论导向看,大众媒介如何处理思想性与娱乐性的关系、吸引眼球与净化心灵的关系、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关系,都还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娱乐至上,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至上,金钱至上,低俗化的倾向并不鲜见;特别是对新型媒介如网络的管理,更是问题多多,致使精神产品良莠不齐,甚至存在有害产品,如网络涉黄、网络舆论暴力。从社会政策导向看,一些地方的水准也亟待提高,如在某些地方一些“红头文件”没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精神,甚至涉嫌违规违法,保护地方利益、小集团利益、少数个人利益。贯彻正确方针政策,也由于素质低能力差,存在“中间梗阻”、“走样变形”等“贯彻危机”。从社会骨干行为导向看,我们称之为“骨干”本应发挥示范、榜样、引领作用的,并没有完全发挥作用,素质低于社会平均水准的干部、党员、团员、企事业管理者和社会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个导向”的水准都需要大力提高。

2、提高“三个导向”之间衔接水准

这是加强“三个导向”同向性的关键。“三个导向”的脱节甚至互相抵触是当前最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我们舆论导向中有些非常正确的东西,有的没有得到政策的充分支撑和保障,有些社会“骨干”既没有践行舆论导向的要求,也没有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从社会政策导向与舆论导向的衔接看,我们广泛传播“以辛勤劳动为荣”,但社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并没有保证劳动者能够拿到本应拿到的劳动所得,如久以存在的“民工欠薪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此种情况,民工感受到的是屈辱,而不是光荣,这是对“以辛勤劳动为荣”荣辱观的伤害。从社会骨干行为导向与前“两个导向”的衔接看,问题就更为严重。存在于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和各种不良作风,既与主流意识形态背道而驰,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许多具体政策格格不入,类似于“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双重人格,是某些所谓“骨干”的逆导向行为,是加强“三个导向”同向性的大敌。因此,必须下大力消除一切与正确导向相逆的行为,把“三个导向”规范到同一正确方向上。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4

中图分类号:D6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2)08-0013-11

一、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

多元主义和法团主义构成了西方学者解释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的两大理论基础。在多元主义理论看来,社会中成长起来的利益集团一旦建立,就可能在政策制定过程的任何阶段试图对决策施加影响,如就立法细节谈判,影响政策执行过程,控制政策结果,等等。因此,利益集团逐渐成为了政策制定过程中代表特定利益的重要影响力量①。理查德森(J.J.Richardson)和乔丹(A.G.Jordan)的研究表明,英国公共政策是通过政府和组织成政策共同体的压力团体谈判而形成的,从公共问题提出到列入政策议程,再到政策执行的整个政策过程,压力集团都对公共政策施加着影响②。克仁松(M.Crenson)在有关美国空气污染政策的一项研究中指出:“如果普通的社区居民可以具有间接影响力,那就没有理由不承认,美国钢铁公司、通用公司、银行行长或大家族的成员同样具有间接的影响力。”③

法团主义对利益集团与公共政策的关系也作了非常深入的阐释。施密特(Schmitter)将法团主义描述为一种利益代表系统,这一系统中的构成单位组成有限数量的组织,这些单一的、强制性的和非竞争性的组织实现了层级和功能分化,由国家认可或颁发执照,并获得授权在它们各自领域的交换过程中垄断性地代表有关社会主体的利益,控制着利益集团领导人的选择以及要求和支持的表达[注:Schmitter?P.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Review of politics,1974.(36):pp.93-94.[BFQ]]。密尔沃德和弗兰斯科(Milward and Francisco)指出,法团主义的利益调和围绕着建立在政府项目基础上的政策部门发生。在这些政策部门中,国家机构在政策规划过程中支持和依靠压力团体[注:H B.Milward,R A.Francisco.Subsystem politics and corporatism in the United States.Policy and Politics,1983.(11):pp.273-293.[BFQ]]。政府积极促使利益集团参与,推进公共和私人机构的伙伴关系,使其都能提供服务和维护政策的合法性。当政府的公众信任度和自信心下降时,合法化功能变得格外重要[注:[美] 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聂露、李姿姿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5页。]。

多元主义认为,社会多元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促成了公共政策的产生;法团主义较多地考虑了不同利益群体与国家之间分享权力的现象,他们之间的关系模式决定了公共政策的产出。尽管多元主义和法团主义都是基于国外政治环境提出来的,但其对利益集团介入政策制定过程还是具有一定的理论解释力。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度结构决定了政策舞台主要由中共、人大和政府所构成,新的参与者则是近年来逐渐发展壮大起来的利益集团,两者的互动促使中国公共政策模式发生了变迁。

二、政策舞台: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度基础

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度结构建构了政策舞台,这种制度结构中的核心圈即中国的官僚精英,传统的公共政策大多由官僚精英垄断。加尔东(Johan Galtung)将社会结构分成决策核心层、中心层和边缘层[注:Johan Galtung.Foreign Policy Opinion as a Function of Social Position.Peace Research Society(International),1965.2:pp.206-231.[BFQ]]。核心层指掌握决策权力的人,他们对政策决策起决定性作用;中心层主要包括具有一定政策影响力的媒体、企业界、学术界等社会精英;边缘层主要指普通大众,虽然数量比较庞大,但他们离政策制定的核心和中心比较远,对政策的影响力比较小。胡伟从享有决策权的大小或参与决策的程度把政府过程结构分为许多层次构成的决策圈。处在决策圈核心的即最直接的政策制定者,在核心圈以外的分别是第二圈决策参与者和第三圈决策影响者。核心圈的主要功能是决定政策,决策参与圈的主要功能是利益综合,决策影响圈的主要功能是利益表达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5

一、改革路径、经济特区及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

改革开放以前,经济领域的高度计划性、政治领域的纵向权力控制和社会领域的单位制与公社制形成了社会个体间整体性或者说同质性的利益结构。社会主体在自身利益无法通过主观能动加以维持与增量,只能被动接受利益分配方案时,往往产生强烈的“依赖”心理,自我实现动力严重缺失,最终导致社会发展活力缺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变革势在必行。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赋予了社会个体追逐自身利益的合法性,并创造了相应的制度空间,形成了巨大的发展动能,实现了经济的超常规增长。

上述合法性与制度空间的形成依赖于一系列“纷繁复杂”的理念创新与制度变革,这些理念创新与制度变革之间似乎又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那么,究竟有没有明晰的路线图指引着理念创新与制度变革呢?对此,学界已有较为丰富的文献讨论,大致形成以下基本共识,即改革目标不是事先设定而是意识模糊下的摸索。具体来说:黄亚生认为,相比苏联改革,中国改革计划性较弱,目标性不强[注:yasheng huang,“information,bureaucracy,and economic reforms in china and the soviert union”,world policics,vol.47,no.1,oct.1994,pp.102-134.];王绍光指出,每一项具体的改革措施都是对迫在眉睫的危机作出的应急性反应[注:王绍光也坦言:“他们能做的仅仅是优先诊治最迫切的议题”。参见王绍光《学习机制与适应能力:中国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变迁的启示》,《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因此,改革开放以来的理念创新与制度变革均是基于中央选择性控制的,即“中央对怎么改革并不预先设定一个原则和目标,而是通过对试验的不确定态度,实现对地方的选择性控制”[注:刘培伟:《基于中央选择性控制的试验——中国改革“实践”机制的一种新解释》,《开放时代》2010年第4期。]。当然,政策试验有基本规则约束,政治秩序的基本稳定是前提,即中央政府既希望地方政府努力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元素;又希望能迅速纠正可能破坏政治秩序稳定的不当“创新”行为。而地方政府既希望通过政策创新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和政治收益,又希望有效规避可能引发的政治风险。为此,以局域性的经济特区为载体进行创新试验,成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基于不同利益视角的共同策略选择。

中央为激励与约束地方政府,借鉴“财政包干制”,在经济特区治理上也开始实行“政治承包制”,即“国家放弃了对承包外行政权力的监控权,国家首先设定了各种硬性指标和禁止性规范,只要部门、地方和基层达到了国家各项硬性指标的规定,不违背各项禁止性规范,它们的行动就是自由的”[注:戴长征:《国家权威碎裂化:成因、影响及对策分析》,《中国行政管理》2004年第6期。]。这种“行动自由”在经济特区治理中得到集中体现,甚至是某种程度的“放大”[注:由于内部信息控制与纵向权力监督乏力,地方政府往往能变通政策执行,因而可以说行动自由被“放大”。]。正如阿瑟•刘易斯指出的那样,“如果统治者思想的变化允许人们以从前被禁止的方式进行活动……在基本的经济因素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允许有更大的行动自由的制度变化”[注:[美]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梁小民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第259页。]。经济特区治理生态中的这种自由逐步演化为“条块”双重分散性[注:“国家管理体制同时存在‘条的分散性’和‘块的分散性’,体制内的这种双重分散性,使得权力关系在任何状态下都可能存在分散性,在集中的时候,形成的是‘条的分散’,在分权的时候,形成的是‘块的分散’”。参见林尚立《权力与体制: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逻辑》,《学术月刊》2001年第5期。],这种特性构成了经济特区治理生态的基本特征,也形成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生成和成长的环境条件。另外,经济特区治理既是地方政府组织目标实现(地方gdp增长)的关键要素,也是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彰显行动能力和效能的关键行动区域。因此,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行动理念、行动策略和行动绩效会直接反映在经济特区治理的过程与结果上。

二、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多元表征与内生性成因

近年来,经济特区治理困境逐步显现,表征多种多样。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衍生具有复杂的成因系统,但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治理动力衰竭及相应行为偏差却是成因系统中的唯一“活体”因素:既扮演着其他因素的作用媒介,又直接决定这些因素的作用结果。

(一)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多元表征

经济特区治理困境集中表现在政策、体制和功能三个层面。政策层面主要是经济特区逐步形成的“政策洼地”或者说“特区不特”现象;体制层面主要是经济特区治理体制违背生命周期规律而出现的超前回归与滞后演进问题;功能层面主要是经济特区功能的结构偏差,即经济功能显著,社会功能不足。

1.在政策层面。旧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步衰减,在面对其他地区新政策优势产生的虹吸效应[注:所谓虹吸效应,是指某一区域基于特殊政策优势或通过政策创新,对经济发展资源形成强大的聚集效用,将周边甚至更远地域的资金和人才资源吸引过来,从而减缓了其他地区的发展。]时,“政策洼地”效应凸现,环比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加入wto以后,全国范围的改革开放与诸多国家战略的实施,使经济特区原有意义上的“特”逐步淡化,甚至有一种“特区不特”的感觉。例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战略实施都伴随着中央政府的特殊政策,传统经济特区不再是优惠政策的集中地”

罗清河、蔡腾飞:《新时期经济特区还要特下去》,《深圳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特区不特”主要指的是“特区的优惠政策已经变为普惠政策,而不是说特区已经不再享有特殊的政策,有些地区的政策甚至比特区更‘特’”③。另外,已实施的两税合一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废除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也意味着特区最重要优惠政策的取消。

2.在体制层面。经济特区的治理体制向传统行政区体制的加速或滞后回归,使经济特区各生命期的原有体制效能无法有效发挥。经济特区完整的生命周期包括创建期、成长期、转换期、成熟期与回归期[注:经济特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生物体生命周期成长的特征。经济特区自创建到衰亡可分为创建期、成长期、转换期、成熟期和回归期等五个阶段,而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治理特征。参见闫国庆等《开发区治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77-78页。]。不可否认,依据经济特区的生命周期规律,经济特区向传统行政区的体制回归是必然趋势,但这种回归如果超越了经济特区发展的生命周期规律,呈现加速或者滞后局面,则必然使经济特区各生命周期的原有体制效能无法发挥,进而导致经济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或导致发展结构的失衡。从现实情况看,国内相当多的经济特区并未完全成熟便迅即进入低位回归期,被传统行政体制同化,“先行先试”效应持续弱化,差异性日渐式微。对此,中央政府有着清醒认识:2003年春,胡锦涛在寄语深圳时就指出,深圳应该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继续发挥“试验田”和“示范区”作用。2010年1月4日,国务院也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海南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

3.在功能层面。经济特区功能系统严重偏差,集中表现为经济增长功能显著,社会功能严重缺失。这种功能偏差既间接促成了经济特区与母城的矛盾冲突,也形成了独特的特区二元经济形态,成为社会冲突频发的根源性因素。二元经济形态在经济特区中比较普遍,特别是后发的经济特区(如海南)。这些地区农村的落后面貌、农民的收入水平与特区城市化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反差较大。从现实结果看,经济特区的二元经济形态既拖了经济特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后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特区经济的社会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另外,面对人口的聚集与流动,特别是大量涌入的外来流动人口,经济特区必须增强自己的社会管理功能,并配置以相应公共财政资源,在就业、医疗、住房、教育、心理、治安等问题上有所作为。否则,诸多社会问题的发生就不可避免。在深圳发生的“富士康十三连跳”事件就是力证。

(二)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内生性成因

从学理和现实的双重逻辑看,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成因结构较为复杂,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彼此交织:既有经济因素,譬如,金融危机扩散、产业结构滞后和资本技术缺乏等;又有政府治理的常见问题,如治理体制僵化、体制效能衰退、变革路径偏差和治理操作失当等。然而,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的生成、演进及结果均与作为经济特区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行动理念、行动策略与行动结果密切相关。可以说,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是上述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作用于经济特区的基本中介,并可通过自身治理行为的输出影响上述因素的作用结果,进而决定经济特区治理困境生成与否、走向如何。从政治社会学角度看,“政治不是简单的权力与制度及其运行,而是人与制度的不断互动所构成的政治生活,……这决定了把握权力与制度固然重要,但是认识与把握生动的现实政治生活更为重要”[注:[美] 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张华青等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3页。]。另外,制度结构虽然塑造着改革,但“结构最终离不开行动者的诠释,诠释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改革的不同结果”[注:这里的行动者包括组织与组织成员两个部分,与本文的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有一定差异。参见zhichang zhu,“reform without a theory:why does it work in china?”。转引自刘培伟《基于中央选择性控制的试验——中国改革“实践”机制的一种新解释》,《开放时代》2010年第4期。]。事实上,新制度主义者也观察到“核心人物”对制度变化与制度绩效的影响作用,“上层决策者的利益是影响制度变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们成本与收益核算的结果往往决定制度变迁走向”[注:[美]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王诚等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52页。]。因此,可以说制度的实施过程、方向与运行绩效均是核心行动者“精心设计的改变博弈形式的产物”[注:[美]青木昌彦:《比较制度分析》,周黎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从政府纵向权力配置结构看,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往往侧重于对经济特区共性治理理念、功能结构和体制系统的梳理和模式选取,并通过纵向权力运作加以推广。而各经济特区的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更侧重于对经济特区治理理念、功能结构和体制系统的认知及相应政策的执行。因此,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治理行为实际上组成了经济特区的治理过程,或者说经济特区治理可直接从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治理行为中找寻路线图。当然,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的行为并不具有绝对空间,也受到现存制度体系和外部环境的约束。但内部信息控制可以使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更容易实施对上级政府的有效风险控制[注:纵向政府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上层政府的核查存在高成本和低效率并存的窘境,不足以实现“一核查就发现问题”的理想预期。中央政府与上级政府如果发现目前的治理绩效低于预期,必然会变革现行政策,引发下级政府的“反抗”,即在政策执行上“阳奉阴违”,进行“伪执行”。],减弱制度体系及外部环境对自身的约束,其行为选择更多取决于自身知识结构与利益结构。具体来说: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6

[中图分类号]B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7-0011-02

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首先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家庭和各个人中,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共同的认识、共同的行为目标,这样,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践行,才能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第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在经济建设中,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融入到经济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利益导向、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在政治建设中,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树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纳入到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发挥法律法规的前导、警示、教育作用,提高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自觉性。在文化建设中,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实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旋律,推出更多体现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在社会建设中,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任务落实到解决民生问题的各项工作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统筹协调各个方面利益关系,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第二,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家庭和国民教育的全过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从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社会教育抓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和国民教育全过程。家庭是儿童健康人格形成的摇篮,家长是帮助儿童形成积极向上、健康人格的启蒙老师。家长不仅要关心子女的生理健康成长,更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和发展,要教育他们懂得什么样的要求是合理的,什么样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合理的愿望,要鼓励他们自尊自强自立和创造精神,要帮助他们从小树立起责任心、成就感和正义感,要学会关心别人、尊重别人和帮助别人,同时也要培养他们忍受挫折、战胜困难的能力。

学校是培养践行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场所和阵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根据学生的特点,规划教育内容,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日本、英国、法国等学校价值观教育重点突出互动教育、学科渗透教育和丰富课外活动使教育贴近学生和实践。美国针对20世纪60年代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引发的道德危机的现象,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恢复了《新品德教育》课,除了提倡慎思、勇敢、自律、公正西方传统的四德外,特别将诚实、关爱、尊重、负责引入价值观。我们要学习这些国家的这些经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到课堂中,体现在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中,体现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切实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则,形成学生思想品德考评制度和参加社会实践制度。

第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中心环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部署任务,安排活动、开展工作。

新闻媒体是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是推广主流价值观念的主渠道,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旋律。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宣传报道之中,充分运用大众媒体的独特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宣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实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社会科学等工作实践中。以更好更多的精神文化产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人们时刻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感染和熏陶,使广大人民群众所感知、认同、接受,内化为人们的观念,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第四,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种价值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就要把它融入社会日常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觉到、认识到才能自觉践行。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同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从具体事情抓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体现到各行各业的规章制度、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中,使之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把它融入各项重大活动、重要仪式、节日庆典中。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拓展和充分发挥爱国主义基地等宣传文化阵地的功能,使之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利用各种载体、时机和场合,搭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广阔平台,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

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实现从观念向实践转化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问题是要培养一批忠实的实践者。先进典型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优秀代表。善于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这些典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带动全体社会成员践行。虽然他们的事迹不同,但都以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诠释了我们的社会主流价值,对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有着极大的激励和感召作用。通过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的宣传,给人们树立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楷模,让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变得更具体、更生动,更容易为人民群众所认同、所接受。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的思想作风、言

行举止体现出来的理论素养、理想信念、精神面貌、思想境界、道德情操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对领导干部要求的各项规定,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权力的商品化、庸俗化,决不能把权力变成的工具。同时,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只有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和气节。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镜子,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人格魅力为群众作出榜样。

加强公民的思想品德修养,人人都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也是一个人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一个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的人,能够“内正其心、外正其容”,从而拥有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在社会上产生独特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加强个人的思想品德修养,是与社会责任、历史使命联系在一起的。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现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尤其当今中国社会正处在变革时期,各种价值观念并存,相互激荡,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确立起来,就必须加强制度和法制建设。用制度和法制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人们的自律,为人们自觉接受,自觉践行。

第一,要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规定着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性质和方向,具体的政策和规则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任何社会要使其主流价值观念得到广泛的认同并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就必须把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之中。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对于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事业、企业、学校、团体、个人要给予有效的奖励,对那些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言行给予惩处,对构成犯罪者绳之以法。保证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实践中落实。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7

总体而言,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发挥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优势”,把我们的政治优势发挥好、实现好,真正实现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人民的“幸福和尊严”得到保证的社会、一个人民满意的社会。

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从理论上讲,包括两个基本方面,即“政治价值优势”和“政治制度优势”。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革,就是要把我们的价值和制度优势发挥出来,也就是要把我们宪法所珍视的最基本“政治价值”,逐步在改革实践中,通过“政治制度”的形式体现出来。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政治制度组合”和“政治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政治价值目标。

因此,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首先是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我们的各种“改革议程”,无论是经济改革、政治改革,还是社会改革,时刻都不应该忘记我们所固守的“核心价值”。任何改革安排,特别是政治改革,必须是有助于不断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而不是销蚀和淡化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既是我们党的“执政承诺”,也是我们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础。任何改革措施,如果偏离了核心价值,社会就会失去凝聚力,政府就会失去公信力,结果就是对我们党执政地位的伤害,就是对社会主义“政治优势”的伤害。

一直以来,我始终认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同时积攒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又与政治体制改革相关联,特别是与我们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相关联。仔细梳理和分析30多年的改革进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渐清晰,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政治改革进程不断加快,政治改革的路线图比较明确。如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干部选任的公推直选、政府活动的公开透明、公共政策制定的公民参与、基层人大代表的民

主选举、党内民主的推行、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实现等。我把这些趋向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政治改革措施,概括为“新发展共识”,即:民主、民生、公正、和谐。

民主、民生、公正、和谐的“新发展共识”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优势

新发展共识既是新时期我们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其在制度上的实现也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优势。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最根本政治优势。我们知道,民主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最重要成果,是近现代社会改革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之一,也是现代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是保证社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手段。民主最基本的内涵是对公共权力的限制和制约,防止公权私用和权力腐败,防止个人或某一利益集团对公共权力的操纵,以保证社会公共资源或社会价值的公平合理的分配。社会主义的政治民主和行政民主,就是要在实践中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落实人民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形成对公共权力的制约。

未来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改革,应继续扩大基层的民主选举、特别是县级政权组成的民主选举,逐步扩大人民群众民主参与社会治理和国家管理的渠道;要逐步实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直选制”,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加速“公开透明”政府的建设力度、把政府摊在阳光下,加强公共政策制定过程、公共财政与预算过程、公务员的选拔与任命过程的民主公开制度建设;要在各级行政组织内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各级行政组织的人员任命、决策、财务、管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而在实践中坚定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要最终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有效民主参与,只有社会主义民主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切实使我们的“价值优势”变为“制度优势”,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得到发挥。

民生是社会主义经

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以“民生”为本,国家也好、政府也好,致力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就是要解决民生问题。民生问题解决得好,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才能体现出来。我们需要一个政府,就是让政府解决公共问题,解决社会中“单靠个人努力无法办成的事”。政府应有效地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基础设施、社会秩序和安全、社会福利和保障、环境保障等公共物品,给老百姓一个适合更好“生存”的环境。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无论是从价值追求的角度、还是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来看,民生问题都是根本问题,是体现社会主义政治优势的社会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民生问题的最重要工具有三个:一是公共政策制定体制,政策的基本价值和政策导向必须是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政策制定被特殊团体或部门利益所左右;二是政府责任体制,必须是以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政府机构与公务员绝对不能形成一个特殊的利益群体,占有、侵吞、挥霍、浪费稀有的公共资源,政府不能变成一个自我服务的机构;三是公共财政与预算体制,必须从根本上优先保证公共物品的供给,为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提供公共财政支持。

公正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公正合理的社会,具有宪法上的合法性与道德上的合理性。政治上的民主、经济上的公平分配、法律和道德上的正义等,是社会主义社会公平追求的基本内容。社会公平不是一个宏大的理念结构,而是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体现在社会运行的细微末节之中。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实现稳定与繁荣、秩序与和谐,社会公平至关重要,只有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都能实实在在享受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带来的好处,只有政府能公平地行使公共权力,才能使社会长久地处于一个良性的运行状态。

一般来说,公平问题的本质是“公共权力”如何运用的问题,是一个政治民主和行政民主的问题。公平问题说到底是如何公平地分配公共资源和公共价值问题,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权力变成了“特权”或“私权”,一些人可以没有监督和制约地运用公共资源,长此以往,社会公正、稳定与和谐就是一句空话,社会的“政治优势”就会被消解。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8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生态环境状况不仅关系着生态环境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着人民切身利益和人心向背。这就要求党和政府的政治活动不仅要接受生态问题,而且要主动处理生态问题,把解决生态问题、建设生态文明作为政治活动的基本出发点,按照生态学原理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环境协调的有机结合,树立生态为政意识,加强生态法制,生态行政,努力使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整体的符合和谐社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的政治形态。

共产党人的生态为政观

所谓生态为政观,就是要把生态保护问题作为党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要求,进一步形成体现党和政府,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生态环境建设思想、理论、观点和政策。关于生态问题、关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始终是唯物史观重视的问题。早在1868年3月25日,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信中就引述了一位农学家的话说:“结论是:耕作如果自发地进行,而不是有意识地加以控制,接踵而来的就是土地荒芜”。①恩格斯也有这样一段著名的话:“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效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阐明了他们的生态文明观。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指明了总体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结合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新实践,把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谋求发展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保持了清醒的认识,形成了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基本内容,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目标的生态为政观。1981年,在邓小平的倡导下,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定》。从战略的高度,也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号召。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中,第一次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了我国“九五”和2010年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提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本世纪头20年经济建设和改革必须抓好的八项任务中的首要任务,把建设生态良好的文明社会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这既是对我们多年来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取得成果的总结,也是对人类在20世纪末所取得的最重要的认识成果(即把和平、发展和保护环境整合并统一到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目标上来)的继承和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又把我们党对生态文明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生态政府行为

生态政府行为是指政府在市政决策、市政管理和施政考核等方面都要体现生态的内容,体现生态的要求。在现代国家,生态问题已经使带有普遍性和敏感性的社会问题。离开了对生态环境的关注,政府行为就不完整。③

首先政府决策行为要生态化。落实生态为政观,实现政治生态化,就要求政府决策生态化。政府决策生态化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决策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处于主导地位。政府通过决策行为,可以把各种权力、手段有效地结合起来,以促进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控制人口的增长,改变人们对物质向后无节制的追求,实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生态化。世界各国都曾出现因政府决策失误而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的现象。而且,这种损失是长期的、持续的,往往需要几代人,甚至十几代人偿还。因此,这就需要政府将生态保护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列入政府决策重点,列为政府官员职责和考核的内容。政府要用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维护好生态,推进可持续发展。

为此,政府应制定切实有效的产业效率、环境政策、技术政策、投资政策、外贸政策和消费政策等,来引导、规定、维护、激励社会重视生态,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恰当的投资政策、外贸政策能使国家在投资项目的选择上,在投资方向上向有益于环境和生态的项目上倾斜,从而改善产业结构,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正确的消费政策,可以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鼓励生产者和消费者以环保产品取代非环保产品,有利于实现保护生态、节约资源的目标。

其次,政府执行行为要生态化。政府决策内容需要靠政府的具体执行行为来实现,即政府通过执行政策和法规,通过对社会和市场的规范和监督,达到对社会和市场的宏观调控。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的特点与规律,提高执行、管理、服务、应变和创新能力。

提高服务能力,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机关树立公仆意识,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体现到为群众办事,为基层服务中去。政府的服务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能否实现,同时这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水平。

提高应变能力,就是要求政府具有能够处理好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和纠纷的能力,特别是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处理好各种关系,解决各种矛盾,达到自然与自然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这个工程中,肯定会触及许多利益关系,遇到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甚至突发事件。所以,政府具备不具备应变能力,既是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还是对政府是否具备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重大考验。为此,政府就既要有面对困难和矛盾的勇气,又要有深入实际、面对群众、依靠群众有理有利有节地按程序依法办事,在和谐的氛围中解决纠纷,处理矛盾。

提高创新能力,就是要求政府要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主动及时地调整政策、措施,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必须渗透到执政理念、执政内容和执政措施等方面。因此,提高创新能力是新的执政理论和实践对政府的必然要求。各级各类政府一定要做到自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方法,以适应时代的要求。④

再次,建立生态政绩考核体系。政绩考核主要是指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情况的考察和评价。所谓建立生态政绩考核,就是要将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体现到政绩考核的目标、标准、方法和结果当中。

政绩考核目标,就是政绩考核要达到的目的。生态政绩考核目的就是要考察各级政府和官员是否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在决策和施政中做到既关心新经济增长,又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既注重量的增长,又注意质的提高;既以人为本,又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政绩考核标准,是指要确立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生态政绩考核标准,就是要确立政绩考核的生态指标,即要在考核政绩的标准上,加入生态的内容,将能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和谐社会作为对政府及其官员进行评判的决定性指标。这就要改变以往政绩考核的指标仅局限于经济建设、经济发展水平,而对经济结构、增长质量、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等较少关注的情况。

政绩考核方法,是考核政绩的方式、途经、步骤、过程和措施的总称。干部政绩考核应当有科学的论证体系,通过周密的论证,以确保考核结果符合实际,对干部考核的论证,通常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问题,即要在实践中检验政绩的效果;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干部;要发扬民主,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公众评价和认定的标准。而进行生态政绩考核,就还应该加入生态的要求,将实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为论证考虑的要素。

政绩考核结果,是指经过论证后,对干部考核得出的结论以及以此确立的干部奖惩机制。实现生态政绩考核,就是要将政府的决策和施政行为是否对生态造成破坏,是否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对干部作出考核结论,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者单位: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基础理论部)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3页。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9

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是一项全新的民生基础工程,通过建立专业、科学、权威的核对机制,不但能够确保社会保障审批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还能培育公民诚信意识,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以互通共享为原则,搭建核对信息平台。首先,核对系统是一个支持性政务平台,能为各类公共政策提供居民经济状况权威信息;其次,核对系统不仅能核对居民收入信息,还具备对申请人财产、支出等其他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的功能;第三,核对系统除了承担具体核对业务外,还具备为公共政策的研究决策提供数据分析的功能。信息平台建设的重点是建立电子比对专线,把原本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有关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信息,通过核对系统进行最大效率的整合和利用。迄今,核对信息系统已完成了与全市所有区(县)、街镇乡的联通,与人保、公积金、税务、民政、公安、房管、工商、医保、红十字会、总工会、证券、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了电子比对专线,并形成了数据查询交换的常态机制。

以合法为前提,出台核对政策文件。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直接涉及个人隐私和公民权利,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法规政策,对申请、审核、流转、比对、核实等流程予以规范,为开展核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尤为必要。2009年7月,《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作为政府规章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与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有关的法规,提供了核对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在此法规框架下,上海市民政局针对不同的核对项目,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实施细则。2009年《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2012年出台《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试行)》以及《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出台《上海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试行)》。

以数值为依据,设计核对基本规则。根据申请人不同的收入特点,科学确定不同的核对要素。核对要素分为“基本核对要素”和“补充核对要素”,通过电子比对专线从相关部门获得相应的要素信息,按照事先设定的合算规则,在核对系统中直接生成该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数额,再与申请人申报的数额或政策规定的数额进行比对得出偏差值。偏差值小于等于零的出具标准线内的核对报告;大于零的进入重新确认程序,根据重新确认的情况,对于仍大于零的,或敦促申请人自愿退出并终止核对,或出具标准线外的核对报告并纳入不良诚信记录。

以持证为手段,培养核对人员队伍。核对机构分为市、区(县)两级,核对人员为市、区(县)、街镇乡三级,分级管理,统一核对。2009年6月,市级机构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式成立,至2011年底全市17个区县均成立了区县核对中心。为确保基层核对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所有核对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迄今,市、区(县)、街镇乡三级人员队伍架构和“两级三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以服务为根本,设置核对确认环节。在信息比对时,如果个人申报和相关部门反馈信息得出的核对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核对机构并不简单认定申请人的经济状况不符合公共政策的准入条件而建议业务审批部门直接拒绝申请人的申请,而是向申请人提供一次解释说明和重新确认的机会,同时重申相关诚信规定以及虚假申报的后果。如此,既可使申请人对核对结果心服口服,避免后续的争议纠纷,又可以检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并将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信息提供部门,以便改进工作。

二、严防严控信息使用,确保私密信息安全保密

限制对接、规范流程,消除外部顾虑。首先,核对机构与信息提供部门签订保密协议,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其次,核对系统和信息提供部门的业务系统间设置前置服务器,不直接对接,核对信息及查询结果经由此服务器间接取、送,其他无关信息由此被有效隔离,从而保障双方系统数据安全;再者,双方均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交换工作,制定操作规程,责任落实到人。

技术防范、制度监督,防堵内部泄密。从技术层面上,在核对信息系统中加强信息安全的设计,通过加密技术实现数据传输高可靠性,通过数字签名与电子签章建立起可信度高的数字审批流程,通过应用审计、电子监察系统保障数据合法化使用。从制度层面上,制定相关信息安全制度、保密制度等,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保密监督。从人员层面上,要求核对工作人员具备高素质,拥有优秀的职业道德,签订保密协议,并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隐私信息。

三、挖掘利用沉淀数据,协助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随着相关核对业务的持续开展,核对系统中累积了大量个人经济数据,逐渐呈现出大数据的特征。对这些数据进行科学、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可以发现许多有价值的规律性特点和前瞻性趋势,进而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政策制定和决策支持服务。

社会政策的核心例10

在《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讲话中提出,广大青年要勇担时代重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精彩人生。青年一代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力量,培育和践行青年一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把握青年这一代的特点、符合青年认知内在规律、注重社会实践性。基于此,本文结合现存问题分析,从“生活化”角度,以“青年旅游”这种青年热衷的社会生活实践方式为视角,来探索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力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

一、当前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的问题研究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下,中国当代青年的价值观念多元化现象突出,对国家的主导价值存在淡漠、不认同甚至抵触的现象,引发青年价值取向冲突、道德素质低俗化、犯罪多样化等种种严峻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青年的成长成才。要提高当前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成效,找准现存问题所在是关键。经过调查研究表明,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存在如下问题:

(1)教育方式偏离生活化

当前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式存在功利化、知识化、模式化的问题,不符合当代青年求知规律,没有从人本性问题上来拓展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当代青年更容易在具体生动、生活实践体验性强的教育方式中激发求知欲、领悟提升、素质内化,抽象枯燥、政治理论宣讲式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很难影响、重构当代青年的思想观念,难以取得教育实效。

(2)教育内容和目标偏离生活实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其真正价值不在认知,而在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离开了青年生活的现实基础,教育目标脱离青年切身利益诉求和人民群众基础,那这种教育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理论形态转化为实践形态,将国家的主导价值观转变为被广大青年普遍接受、认同内化和实践外化的主流价值观,关键在于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源于生活、融入生活、贴近生活,才能达到教育指导青年生活、引领青年实践的目标。正如英国实证主义教育家斯宾塞提出了关于教育与生活关系的“为完美的生活做准备”的教育观,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了“教育即生活”的观点,非常关注人的生活意义的教育家陶行知提出了 “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所以,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生活化。

二、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的内涵分析

(1)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运动规律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发展过程。认识运动过程中,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所以,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就应当以感性认识为基础,以青年旅游的方式开展的社会生活实践,就是让青年在感性认识中慢慢形成理性认识,而现在普遍采取的“说教式”培育方式其实在跨过感性认识阶段,就很难达到理性认识的层面。青年只有在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亲自体验、形象感悟,才能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含义和赋予的精神力量。

(2)符合青年心理认知规律

人的心理认知规律是一个“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就是一个由知、情、意向行转化的过程。简而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是认知,目标是行为。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实现有效性,找到有效的认知教育方式是关键。认知心理学认为,人对事物的认知,源于长期的社会交往实践。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认知环节,不应只有单向传播和课堂说教、学习教材这种单一化、被动化的方式,而应通过社会生活实践来主动认知。通过科学、丰富、立体的认知,获得情感体验,内化为青年内心强烈的信念,依托这种具有持久性、自律性的信念和价值观,来引导行为导向,最终形成稳定的行为习惯。

(3)符合能动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能动的反映论的“能动观点”。实践的根本点是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而人的能动性的源泉,在于人的生活需要。青年价值观教育不是知识性的传统教育,而应该是立足于关于人的生活的教育、生命的教育。所以,价值观教育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人的生活需要,是否符合人的生命质量与人生发展的教育,价值观教育只有关注青年生活、贴近青年实际,才能切合青年认知、增强情感体验、激发对价值观的需要。

三、青年旅游与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的内在契合性论证

青年群体是家庭的核心,是社会的未来,是中国经济的当前消费力,更是中国经济的未来建设者。青年旅游不仅仅是旅游经济层面的问题,也是思政教育、素质教育层面的有效载体。青年旅游作为现代性产物的青年文化运动,起源于16世纪末文艺复兴运动后期的英国,但只有贵族子弟才能参加青年旅游活动,通过组织游览欧洲国家,接触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遗产、社会文化,促进他们在知识、社会、价值观念方面的成长,之后青年旅游逐步平民化和广泛化。笔者认为“青年旅游”在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方式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有内在契合性。

(1)两者在目标上具有同一性

研究发现寻求“自我发展”是青年典型而普遍的旅游动机,旅游可以成为青年寻求、实现自我发展的一种人生历程。青年旅游对于青年有一种本能的喜爱,是具有高度社会经济关联度、参与性的人类活动,是青年群体开展人际交往、实践社会生活、建立价值观的生活化方式,是信息、文化与价值的传播载体,通过积极认知社会、认知自然、认知人类本身,从而养成价值观念、促进自我发展。“青年旅游”具有自我发展的诉求,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养成核心价值观、引导科学人生的目标诉求,两者具有同一性。

(2)两者在内容上具有契合点

“青年旅游”内容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形态也逐步多元化,主要有观光旅游、修业旅游、义工旅游、教育旅游、培训旅游、外交旅游等,越来越成为当代青年自我探索、自我实践、自我发展的一种生活方式。在青年旅游中可以找到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内容相关的连结点、契合点,两者有机结合,形成可行有效的互动教育模式,在促进青年旅游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更能实现青年价值观的有效树立,是一个双赢的路径选择。

(3)两者在方式上具有共同点

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特点的分析,什么样的社会生活实践方式能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运动规律、符合青年心理认知规律又符合能动的实践观?青年旅游就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是知、情、意向行实践的过程,是青年热衷的符合生活需要的实践过程。可见,两者在认识方式上具有共同点。比如,近年来,台湾青年旅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政策框架观,整合了公共外交、志愿服务、实践学习、观光游行等青年成长发展的诸多渠道,成为推动青年成长发展、素质教育、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方式,值得借鉴。

综上,青年旅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具有内在契合性。《青年旅游价值观初探》一文指出:早在青年时代就对旅游活动很重视,有意识地进行了一系列的旅游实践,形成了旅游价值观,从少年、青年逐步成长为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领导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袖,与他青年时期有目的地通过旅游活动来深入社会、了解民情、强化自身素质、促进思想水平的提高有着不可分刻的联系。这进一步支撑了从“青年旅游”视角创新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的观点。

四、青年旅游视角下的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路径创新研究

基于青年旅游与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的内在契合性论证,围绕教育生活化目标、内容、方式、制度角度,分别制定青年旅游政策、设计青年旅游项目、便利青年旅游实践、建立青年旅游激励,来设计青年旅游视角下的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路径。

(1)围绕教育生活化目标,制定青年旅游政策

团组织在政府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制定青年旅游价值观教育政策,教育部门、旅游部门、团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在组织领导机构和政府政策保障两个方面确保青年旅游价值观教育的切实实施。这个问题上可以借鉴台湾青年旅游外交的成功模式。台湾地区青年旅游发展较晚,但是却在较短时间里建立起成熟有效的模式,不仅创新了台湾公共外交方式,也大大提高了台湾青年的素质和能力。其成功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台湾政府重视程度高,政策体系健全。青年旅游在台湾被提升到了政党执政和政府施政的“青年政策纲领”的高度,建立了政府跨部门协调机构和制度,建立了“青年旅游专案小组”作为协调机构,“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作为召集人,统筹推进整体工作,台湾教育部、交通部观光局作为副召集人,相关部门共同协调推动,实现了青年旅游外交政策与志愿服务、青年创业、青年参政等其他青年政策的有效衔接,推动青年的成长成才。

(2)围绕教育生活化内容,设计青年旅游项目

生活化内容应立足青年现实生活,比如学习、工作、社会交往、家庭生活、旅游实践等等方面的具体生活基础。“青年旅游”项目涵盖文化旅游、生态旅游、观光旅游、外交旅游、志愿旅游、探险旅游、修学旅游等等,从文化传承、生态文明、祖国河山、交流访问、志愿服务、体验实践等方面来实践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生活化,让当代青年在自我探索、自我实践、自我发展的旅游生活方式中养成价值观。

(3)围绕教育生活化方式,便利青年旅游实践

生活化方式应是具体形象,从生活中提炼价值观,用价值观指导生活。青年旅游是青年人看得见、听得见、感受得到的生活领域,要从旅游项目的人、事、物中挖掘青年日常生活中、青年共同生活理想中需要的价值观,也就是从旅游这种生活方式中提炼旅游价值观。并把这种价值观通过讲故事、话人物、真实践、亲体验的旅游生活实践方式,由理性转变为感性,由抽象的政治性理论转变为具体的生活指引。同时,教育生活化,需要建立服务体系周全,便利青年旅游实践。比如教育融入生活,为了能使这种生活化教育方式得以广泛推行,台湾建立了包括台铁通票、青年旅游网、青年旅游卡等便利的“青年旅游友善体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