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在线咨询服务,发表咨询:400-888-9411 订阅咨询:400-888-1571股权代码(211862)

期刊咨询 杂志订阅 购物车(0)

保护古建筑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10-29 14:37:27

保护古建筑建议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1

倒卖和损毁,是许多古建筑面临的两大宿命。在以徽雕古建筑闻名的皖南地区,许多人靠贩运“三雕(木雕、砖雕、石雕)”发了财。黄山市休宁县一座具有代表意义的徽派民居—“荫余堂”,甚至被拆下成2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石件后,漂洋过海运至美国重建。一位从事徽学研究的权威人士估计,从建国初期至今,皖南古建筑材料的流失总量足可以再建一个“宏村”。

还有很多古建筑,没有倒在文物贩子手中,却因为年久失修和人为损坏而倒下。山东汉子唐大华先后六次走进山西,行程9000余公里,为腐朽将倾的早期木结构古建筑奔走呼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的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古建筑保护的尴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违法成本过低。《文物保护法》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罚款上限是50万元,与巨大经济利益相比,区区几十万元的罚款可谓“罚酒三杯”,怎能扼住伸向古建筑的黑手?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2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广西黄姚古镇建筑群落的现状分析

黄姚古镇是广西保存最好的古镇之一,建于公元968年――975年间(宋开宝年间),迄今已有1000余年,地处广西贺州城区东北方向约70公里,古镇经历了的风吹雨打屹立至今,容貌依然如故。古镇内保留着三百多间青砖色古的老房子,大小街巷都是使用青石板铺成的,全长共有1.5公里,青石板方用粘合物,尺寸吻合,牢牢拼接,历经沧桑,至今仍无松街中心的被踩成槽状的石板。

因为镇上以姓黄和姓姚的人居多,因此将此镇命名为“黄姚”,在古镇的鲤鱼街上,呈现出“盘道石鱼”的景象,窄的地方如羊巷口,两人并排仅能侧身擦肩而过的,而宽的街道也有迎秀街等,宽度达5米以上,青石瓦檐中无不折射出古镇的千年风韵。此外,镇内过水处必有桥,有桥必有亭,桥亭周边必有树,还有环城、铲卫、石墙,老街要隘处建有数十个门楼,镇内六大姓各有宗祠,还有众多保存完好的名人题刻,有广西保存较好的明代古戏台之――始建于1576年(明万历四年)的黄姚古戏台(1994年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香港投资拍摄的《茶是故乡浓》、《酒是故乡醇》这两部电视剧热播以后,黄姚古镇才真正引起世人的注目。随后当地政府也积极开发古镇的生态旅游项目,使得原本默默无闻古镇现已声名鹊起,走向繁荣旺盛的时期。在2006年广西《当代生活报》举办的“广西最值得外国人去的十个地方”的评选活动中,黄姚古镇荣获排行榜的第二名。这此活动的宣传有效地促进了黄姚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但是,生态旅游是一把双刃剑,给黄姚古镇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的同时,如何保护黄姚古镇的风貌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成为了目前开发与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目前黄姚古镇建筑群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根据目前黄姚古镇建筑群开发与保护工作的情况而言,仍然存在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归结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点不足:

旅游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

自1995年黄姚古镇被评为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以后,得到了广西政府的重

视与扶持,在1999年,黄姚古镇被列为广西三十八个重点的旅游建设项目,次年,当地政府就开始了对古镇的开发与建设。在这十二年的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方面是对古镇的文化遗产开发多于保护,另一方面是忽视了景观文脉的有效利用。例如由于游客观光量的增多,古镇的小河上常常会漂浮着塑料袋和烟头,严重影响了古镇的风貌,古镇的生态环境面临着垃圾污染的危机;此外,对古镇景观文脉利用的不足,也是旅游开发与建设中的一大盲点,例如欧阳予倩的故居,现在凌乱不堪,没有得到当地文化保护的重视,还有珠江春剧团的演出活动,在古镇旅游中也很少介绍与展示,埋没了在古镇中的种种历史文化元素,导致了当地旅游开发只关注某个自然景观或者文物古迹,并没有对此做系统的介绍,这是对古镇景观文脉的一大忽视与损失。

2、商业化气息对古镇的入侵

由于旅游业给古镇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个别居民在古镇周围兴建起了砖混结构小洋楼,这一现代化的居民建筑大大影响了黄姚古镇的整体风貌。此外,在一些影视制作的拍摄过程中,也使得古镇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例如在古镇中建造了一座仿制的石坊城门,破坏了古镇原有的文化生态完整性。商业化、市场化的气息日益逼近原本古朴纯真的黄姚,使得古镇的原有面貌受到影响。

主体保护意识的缺失

古镇的开发与保护,其实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但是,由于旅游公司承包了整个古镇的旅游业,给予当地居民的旅游补贴又少之又少,因此,对于古镇的保护工作,当地居民显得不太关心。古镇是居民生活的地方,如果得不到当地居民齐心协力的保护,缺乏了这种主动的保护意识,那么,整个古镇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也只能成为纸上谈兵。

三、黄姚古镇建筑群落的合理开发与科学保护措施

1、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对古镇建筑群落的保护,不单单只是指简单的修缮,而是要对古镇的文化资源有效地进行利用,导入旅游文化产业,在带动古镇经济向前发展的同时,也通过文化产业促进黄姚古镇的传统民族文化的传承,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例如古镇有很多珍贵的牌匾,如“模范长流”、“光绪圣旨”、“乔松千尺”等,目前正面临着破坏,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开发者与其费尽心思营建新的旅游“黄金点”,还不如将将这些牌匾好好的保护起来,并且在旅游介绍中,对这些牌匾做系列的文化背景介绍与分析,这样就能有效地利用好本地的原有的文化资源,并且能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否则,这些遗产是不可再造的,流失以后就不能再重现在世人面前了。

2.多方协作,紧密联系当地居民做好开发与保护工作

要做到合理的开发与科学的保护,就需要将古镇的命运与当地居民紧密地联系起来。黄姚古镇是黄姚人的家园,如何建设和保护家园?黄姚人总体上是一致的。因此,在开发与保护的过程中,就要将旅游公司的经济利益与当地居民的经济利益形成共同体,这样才能充分地调动起各方的积极性,同时,也能在开发古镇的过程中,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具体地说,可以从古镇所面临的垃圾污染问题做起,旅游公司应在古镇的大小街道中合理地设置垃圾、污水处理的相关设施,同时,还可以新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合理有效的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其中包括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填埋场、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可分别采用建设沼气池、高效氧化塘、人工湿地等生态环保的处理方式。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解决古镇生态环境被污染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素质,使得各方利益均等共赢。

3、系统做好规划管理,处理好长远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系

古镇建筑群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程,在旅游开发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文化遗址及文物,在文化保护中,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共同发展,这才是开发保护工作的核心原则。同时,在开发之初,应有总体规划和整体配套方案,包括对于地方居民的利益回报,因为当地的居民既然是旅游开发的直接受影响者,也是当地的主人,他们的利益才是放在首位的,如果旅游公司或地方部门不把古镇的全部居民的利益考虑进去,这样的旅游开发与建设,自然会受到重重的阻碍。因此,开发者需要向村民解释旅游开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损失,也要给居民尝到旅游开发带来的甜头,积极寻求村民的支持和配合,促进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广西黄姚古镇建筑的开发与保护工作,不但与当地旅游业、经济挂钩,同时,也与黄姚后人的共存发展紧密联系,在建设与保护古镇的过程中,要发扬其传统文化的光辉,并通过旅游促进古镇的保护工作与建设工作,在这过程中,政府必须协调好各方的利益关系,共同保护好黄姚古镇。

参考文献:

[1]李美霖,广西黄姚古镇旅游开发的项目策划分析[J]《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1年10期.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3

Abstract: The ancient buildings are mostly wooden structure, fire resistance and fire risk. In this paper, the structural feature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of the ancient buildings of the fire risk, and summarizes the fire status quo of ancient buildings at home and abroad, the problems for the fir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words: ancient architecture, fire risk, fire prevention,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我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历史源远流长,五千年的辉煌给我们留下了无法估量的文物和古迹。这些文物和古迹,不仅是我们的宝贵文化遗产,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古建筑作为一种特定的、独一无二的古迹,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凝聚着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反映了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然而,随着近年来古建筑火灾事故的频发,古建筑的消防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据不完全统计(摘自《浙江消防》),新中国成立50年来(1949-1999),我国共发生古建筑火灾78起,其火灾事故原因主要如下图所示。

图1 古建筑火灾事故原因调查饼图

从图可以看出,在78起火灾中,由于用火不慎而引起的火灾次数最多,约占30%,电气故障火灾次之,约占16%,而燃放烟花爆竹导致起火的次数最少,约占1%。除了上述火灾案例之外,近年来也有不少典型的古建筑火灾案例,例如,2003年1月19日,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发生火灾,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围文物也收到不同程度的破坏;2004年6月20日凌晨,北京市西城区的护国寺院发生火灾,西配殿的一部分被烧毁;2007年8月,江苏省泰州市光孝寺发生火灾,“最吉祥殿”大殿西南角被烧毁。

从上述古建筑火灾案例可以看出,我国绝大部分古建筑为木结构,其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火灾诱发因素多,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扑救困难,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大。因此,全面、细致、严格地做好古建筑的防火安全工作尤为重要,本文将结合古建筑的构造特点及典型的古建筑火灾案例,对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根据国内外对于古建筑防火研究的成果,对其防火现状进行总结,最后针对目前国内古建筑防火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2.古建筑火灾危险性分析

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1-4]。其中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古建筑的材料组成及构造形式,而外部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界的危害和人为因素。图2给出了影响古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因素。

图2 古建筑火灾影响因素

2.1引起古建筑火灾的内部因素分析

从古建筑的材料组成来看,其屋架、梁、柱、门窗等都是用木材制成,由于木材的燃点低,经过数百年的分化之后,木材表面开裂,木质疏松,一旦遇到火源,极容易起火,起火后木材燃烧产生大量的烟雾,降低了火场能见度。同时古建筑内部的装饰材料均易燃,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古建筑的火灾荷载。从古建筑的构造形式来看,我国古建筑以叠梁式结构方式最为普遍,其正面一般采用木门窗,屋面采用具有较好耐火极限的瓦,这种构造就像如同一座堆积成山的木垛,一旦发生火灾,其火焰传播速度非常快,火势发展迅猛,难以控制,有着极高的火灾危险性。

2.2引起古建筑火灾的外部因素分析

从自然界的危害来看,古建筑火灾危险性中较为突出的就是雷击引发火灾,这主要和一些古建筑的地理位置和建筑布局有关,由于建筑年代久远,避雷设施不完善,缺少或者根本不存在避雷针,难免会造成雷击危害。从人为因素来看,主要有火源控制不力、电气设备使用不当、消防设施偏少、防火间距严重不足等因素,古建筑由于是木质结构,一旦火源控制不力,如日常用火不慎、维修施工用火不慎、游客用火不慎以及人为纵火等情况,建筑将极易起火,并且由于古建筑的消防设施相对落后,起火后的灭火救援工作将会极其困难,由于消防间距存在问题,火灾发生后对周围建筑物的安全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外部因素对古建筑的火灾安全性影响更大。

3.古建筑防火现状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4

中图分类号:F32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2-0176-04

Abstract:Enshi in Hu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studies the problem of the protec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 minority areas. First of all,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historic buildings protection and industrial use; Secondly, using Enshi historic buildings protection and its industrialization un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Then, the path of the analysis of the use of industrialization of its, the feasibility of tourism oriented industrializa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use, etc.; Finally, putting forward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Enshi historic buildings protection and use of relevant advice.

Keywords:minority areas; historic buildings; protection; industrialization

文化是民族的灵魂。同志在2013年12月30日中央政治局学习会议中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需要特别关注中华民族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的卓越贡献,并强调了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因素必须要适应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保持和谐统一的步伐。

少数民族地区的古建筑是其文化的重要载体。然而,在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民族地区古建筑保护及其产业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1]有些地方古建筑未能得到良好的保护,有些地方产业化发展过度导致开发性破坏[2]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现以恩施州为例,拟从古建筑保护与产业化利用之间的关系,古建筑保护及其产业化利用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古建筑产业化利用的路径,旅游导向型古建筑产业化利用的可行性等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恩施州古建筑保护及其产业化利用的有关建议。

一、古建筑保护与产业化利用的关系

针对古建筑保护与产业化利用的关系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

威廉姆在他的著作《历史遗产地解说》中将遗产解说和遗产保护比喻成鸡和蛋的关系,形象的指出两者的重要性不分轻重。蒂耶斯德尔,希思,厄奇(2006)提出,一个好的历史城镇应当能够将其内部发展潜能与全球化、现代化的外部发展机遇有效地衔接起来,做到既不抛弃过去,也不一成不变的固守过去。[3]

木崇根(2002)指出要处理好保护遗产地原有风貌与发展旅游业之间的矛盾。一方面,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遗产地旅游业兴起,旅游业的发展给当地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进一步保护好遗产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部分遗产地的真实性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又给遗产地的保护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可见两者既统一又矛盾。[4]刘晓君,王玲,王美霞等(2005)提出一个好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政策,能够给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良好的效益。[5]李信贤(2012)阐明了旅游开发能够促进古建筑保护,[6]等等。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但是,对其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证,提出具体可行的方案的很少,这对于指导实践操作远远不够。而如今,鄂西古建筑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其他领域一样,正面临着衰败,甚至灭绝的悲惨命运,对其进行保护和产业化利用的工作刻不容缓。

二、恩施州古建筑保护及其产业化利用的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恩施州加大了古建筑保护及其产业化利用的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的来说,其所面临的问题依然很多。

(一)保护及产业化利用的现状

1.保护工作得到部分落实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5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1]。“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

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2]。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所以,要慎重对待单体古建筑好的修缮问题。2.1.2端正文物古建筑修缮的指导思想对于古建筑保护“修旧如旧”的原则还存在一些认识的误区,有的认为就是完全不加入人为的干预,随着岁月的侵蚀,任其自然消亡;另一种认为“修旧如旧”就是修过和没有修过是一样的。针对木结构的建筑特点,我国古代就已经总结出对于不同的构件要按周期进行经常性维修[3]。(1)重视经常性维修。单体古建筑要根据年限进行经常性的维修,比如:屋面的扫漏补瓦、梁柱支顶加固、室内外排水疏导、门窗构件的替换等要重视。把经常性维修的周期用文字记录下来,避免小毛病蔓延成大问题。只有这种方法才使它保持健康状态。(2)形成文字记录、落实责任。对于每一次的维修日期、维修情况、维修部位要做详细的记录。同时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要把问题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也便于管理者对古建筑的状况有个清晰的认识,发现规律。2.1.3加强古建筑人才培养我国历史悠久,文物数量众多。但是我国的古建筑保护工作与西方国家比较而言起步较晚,文物保护的人才匮乏,文物保护的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旅游活动中的导游,只是对于景点中表象、历史典故给于宣传,而对于稍专业一点的建筑知识则比较茫然,有的管理人员根本不是科班出身。要解决这个问题,应该通过2个途径:一方面,要在这些岗位上引进专业的人才,另一方面,要重视就业后的专业培训和学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在单体建筑做好的基础上,古建筑群该怎么去保护和利用?与单体古建筑不同,古建筑群涉及到空间的形态和外部环境的融合以及具体的利用措施等。2.2.1注重古建筑群院落空间的完整性古建筑群的保护重在浮现历史的真实性,传统的古建筑群体主要是采用中轴对称和“合院”式的空间布局处理。然而县市以及乡镇对于这方面却存在很大的不足。若要改变这个状况,笔者建议从3个方面入手:(1)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各级管理。政府部门和相关的主管部门要利用主导作用规范市场,例如,禹州城隍庙内西关幼儿园办学的审批(地处危房中),是否过关?襄县文庙的建筑整体性被道路所阻隔,则要考虑道路的重新规划等等,都需要主管部门切实行动起来,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2)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意识,严格管理职责。根据我国的国情,文物建筑是由各级的文物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对于一些有碍于古建筑保护的行为一方面要积极劝导和教育,另一方面向公众宣传古建筑保护的法律和古建筑保护现实意义。(3)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工作。一方面可以适时的开展一些义务讲座让广大群众对古建筑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通过当地媒体扩大对古建筑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鼓励群众面对古建筑的任何不妥行为都要积极向政府部门举报,主管部门要对此种行为进行褒奖,对于所提建议要整改并落到实处,提高群众对政府保护古建的信心。2.2.2群体古建筑的保护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我国古建筑的营造从“风水学”角度考虑的是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可以说周围环境和建筑本体一起构成了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只有把建筑和环境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展现古建筑的真实性。(1)建筑高度、色彩、材质和风格的协调。(2)外部环境的协调。结合传统思想和主次关系,外部环境的规划要重视景观轴线的处理,这是做到主次分明、统一与变化的第一步。2.2.3积极探索群体古建筑的合理利用方式从某种层面上说保护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而不是封闭保护。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和原则来处理这些问题,又要积极创新,使利用的方式多样化,竭力在城市建设和古建筑保护之间寻求一个“古为今用”契合点。建议采用以下方式:(1)维护原建筑格局,作为宗教祭祀场所。祭祀是人们的一种方式,是意识形态的表现,也是一种民族文化的象征,共同的信仰维系了乡土感情,培养民族自豪感。(2)利用古戏楼作为传统戏曲表演的场所。在古建筑群建筑布局,特别有祭祀和会馆类的建筑往往就会有古戏楼的存在,比如许昌的关帝庙、禹州的伯灵翁庙、禹州怀邦会馆和城隍庙都有古戏楼的存在,在古代也是进行戏曲表演的场所,可以利用他们进行戏曲文艺演出,继续延续古戏楼的戏曲表演功能,即丰富了居民生活,也是保持原有使用与功能真实性的内在要求。(3)宣传与展示传统文化的场所。文物建筑直接的功能是作为城市文化性建筑和展览性建筑而存在的。同时延续的公益性文化功能的使用则能对建筑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也进一步提升了古建筑的背景文化,进而影响到城市文化。可以考虑发展成与建筑文化相关的博物馆。(4)开发成为居民休闲停留的场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的风貌要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人们已经不是以往仅仅满足于有地方住的状态,而是要住的好。结合已有文物建筑,在其周边开辟休闲广场,丰富了市民生活,使原本封闭的空间有透气的感觉,具体规划时应体现到空间轴线和层次的运用。(5)作为文物建筑旅游景点。旅游事业由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的转变在全国内不断盛行,旅游事业不仅能为政府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扩大宣传效应,比如通过一些媒体和影视情景剧的制作来扩大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

2.3完善管理体系能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提供保障

2.3.1加强立法建设在古建筑保护方面,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立法建设。它是规范一切行为的保障,贯穿于古建筑的保护整个过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1)用法律规范古建筑的修复和保护行为。国家颁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对于省级以下古建筑的保护修复的具体维修细则少有提及。要不断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监督的方式使科学维修的观念深入到每个维修者心中,加强对个人破坏行为的惩罚。(2)用法律约束管理机构。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员的管理目标、职责和法律责任相关联,加强管理者的责任心和公德心。另一方面,定期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修养和文化素质,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3)以法律形式规范建筑遗产的保护资金。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根据建筑类别的不同,每年用于遗产保护的的资金额度。另一方面,保护资金保障的内容做到详细而具体的规定,并且这些信息应对公众透明,并接受监督。2.3.2提高公民保护意识及鼓励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也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向科学、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政府要建立公众参与的政策,提高公众对古建筑的保护利用的热情。主要体现在:(1)前期反馈参与。专家根据当地社会风貌、民族风俗、居住行为等进行考察,为设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初步设计的方案、图片、文字资料应进行公开展览,并征询公众的意见,反馈到最终的设计图纸上。(2)后期反馈参与。首先,利用方案进行实施后,对它所起到的实际效果、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估。可以通过组织公众讨论、问卷调查等来了解情况。其次,专家可以深入其中,亲自观察后期的使用效果。(3)过程参与。公众参与的缺失使他们对政府的保护行为冷漠,从某种程度上说和政府的引导方法不当有关。首先,建立维护区域内原居民参与的制度。其次,建立专业监督机制。通过公众参与管理的政策,专业化的监督制度来保证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合理实现。2.3.3管理运营模式多元化随着古建筑遗产的不断增加和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同时为了解决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必要要进行管理模式多元化的探索。主要有以政府为主体的运营模式和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模式[4]。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根据古建筑的位置、性质、重要程度等综合斟酌,关键是要把握好保护和开发的度,那么需要有政府的监督机制提供保障。

3结语

通过分析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性,并提出具体的对策和措施。从而建立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文化趋同”现象进一步蔓延的背景下,为挖掘发展地方特色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把古建筑与城市建设有机的联系起来共同发展是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专业,它需要政府强力引导,文化部门、规划部门、具体管理部门的共同协作完成。

参考文献:

[1]李航.关于城市设计中古建筑保护的几点思考[J].城市建筑,2013,(10):21-26.

[2]梁思成.梁思成文集(四)[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6

1东阳市古建筑资源现状和面临形势

现存于浙江省东阳市境内的古民居卢宅,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明清住宅建筑群落,素有“北故宫,南卢宅”之称。卢宅建筑群,特别是肃雍堂组群,从建筑形式、空间序列、匾额题名等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明代以后理学思想和伦理宗法观念对民居的深刻影响。城东街道的李宅,是东阳宗祠最大、民居最古、建筑类型最丰富的古村落,是活态的古民居博物馆。巍山是一座死火山,自然风光优美,山上有火山喷发遗留的黑石林,相传还有晋朝葛洪炼丹遗迹。巍山厅堂是东阳古建筑的三大招牌建筑之一,巍山以其拥有古建筑数量众多、历史悠久、规模庞大、保存完整、品类齐全、艺术价值高的厅堂享有盛誉。也是东阳古建命运的缩影。但是近年来,由于资金缺乏,这些农村古建筑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或破败不堪,或濒于倒塌。

2近年来东阳市古建筑保护情况分析

2.1古建筑的保护模式。第一种采取村里自行保护。这种方式极不合理。古建筑流传至今产权不清或产权共有,实际上相互扯皮时有发生,给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村里只能协调没有惩罚权,有的所有者将古建筑的有价值的雕刻构件斗拱拿去卖,村里对这种事情实际上往往无能为力。第二种是市政府统一保护,登记造册,对古建筑等公房进行保护。政府出资结合民间资本共同管理,不改变公有房产前提下开发旅游,出版相关书籍提升东阳古建筑知名度。

2.2古建筑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责任主体不明确,缺少牵头部门。公房部分由市房管局管理;其余有的古建筑由村委管理,有的古建筑隶属私人财产,缺少牵头的权利责任主体,对保护不利的单位和个人缺少处罚措施。其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是古建保护工作的立足点。东阳旧城拆迁、旧村改造对古建筑造成了破坏。一些古建筑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拆除了,没有对其进行改移或重建。村里的古建筑村民保护意识不强。不少地方对古城镇、古村落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保护工作没有行之有效的建设规划和措施,偏面强调现代城镇、村落的建设发展,基层文化文物部门对城市规划建设无权干预等等。最后最关键的是资金补助不够。很多古建筑虽列入了文物保护点,却年久失修随时可能倒塌。

2.3古迹和古建筑环境的修复思路。

思路一“原汁原味”。 对古建筑环境的保护和修复以历史资料为基础,追求形似和原真。这种思路和做法能够最大限度实现对历史环境的保护,但由于农村史料匮乏,只能推测当时历史环境。思路二保护为主,按需变更。对于具体的历史古建筑,是保护还是修复、扩建,需要根据其价值、现状、空间形态等相关因素综合分析。采取合适的保护、修复和利用策略,达到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现在我国城市建设“千城一面”现象很严重,古建筑作为建筑之乡特色需要重点保护修缮。

2.4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建议。首先制定古建筑保护工作细则。明确“政府主导,民间参与”的古建筑保护思路,建议由房管局下设专门机构管理。出台《东阳市古建筑保护细则》。其次开放古建筑旅游。提升东阳市旅游文化影响力,利用旅游收入修缮及开放古建筑。再次加大古建筑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古建筑,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3东阳市仿古建筑产业发展现状

东阳最大的仿古建筑群体是东阳横店影视基地。横店影视城地处浙江省中部的东阳市横店镇,东阳市总面积为1739平方千米,总人口约79万。东阳横店部级影视产业仿古建筑群体,通过“无中生有”的方式成功复制了创业神话。 其主要形式有:(1)仿古影视拍摄地。包括了影视型主题公园、影视城及其他外景。(2)影视节庆旅游。(3)影视文化旅游影视文化旅游主要是以影视产业为主题的旅游活动,包括了解影视产业的过去, 回顾昔日的经典作品,展望影视产业的未来,体验最先进的影视科技等内容的旅游形式等等。

中国影视产业的崛起,推动了横店旅游业的发展。浙江横店影视城作为国家5A级旅游区。随着浙江横店影视城影视文化旅游资源的不断整合,旅游产品的不断升级、开发,浙江横店影视城已经从单一的经营“影视基地”旅游,向“影视型主题公园”旅游的发展战略转变。

4东阳仿古建筑人才培养政策

目前金华市高校有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学院、横店影视学院等,对于古建筑人才高等学校要负起培养责任。中国古代的房屋均由匠人营造,师徒相传,世代相传。东阳广厦学院开设木雕专业,对于保护木雕工艺,发展仿古建筑产业起到重要作用。

5东阳仿古建筑发展前景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7

1 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

郑营村位于石屏县城西北部,距县城约10公里。根据消防队现有车辆、道路情况、出警速度、车流量等情况,从石屏县公安消防大队经G323国道、乡村道路到郑营村大约需要30分钟至45分钟。

1.2 地质条件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小江断裂是川滇活动地块和稳定的扬子地块边界,它北起滇川边界金沙江的巧家县北,向南经东川、宜良、通海、建水,最后并入红河断裂,走向近南北,平均水平滑移速率10mm/s。1500年以来,仅在小江断裂的云南段上就发生10多次大于6级的地震,其中,1799年石屏宝秀7.0级地震,1887年12月16日石屏7.0级地震。

1.3 气象条件

石屏县地处东经102。24至102。24、 ,北纬23。44至23。44、。郑营海拔约1400米,南面山地,北面宝秀坝子,年平均气温18.2℃,年降水量898.4毫米。气候宜人。常年刮西南风或者东南风,风力微弱,偶尔达到3到4级。5月到9月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时有发生。

1.4 建筑特点

中国古代建筑布局,呈现闭、密、叠的特征,属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为三级或四级。郑营村始建于明洪武年间,现存为明清时期至民国年间的园林式村落。村内有“三街九巷”,为青石板铺成的道路。全村有清代建筑2座,民国建筑258座,古井34口。其中陈氏宗祠、郑氏宗祠和陈氏民居为部级文保单位。郑营村民居房屋以土木结构的四合院为主,方位皆坐南朝北。陈氏宗祠建于1925年,占地面积2577平方米,其房屋特点皆为木石结构,走马转角楼式四合院。郑营村祠堂,从祠门进去依次为石桥、莲池、中殿、正殿。中殿、正殿前院子两侧均建有对称式的偏殿、楼阁。

1.5 村庄规划

村镇建设规划,尤其是村庄建设规划明显滞后,火灾隐患严重。村民的“小家”与村庄的“大家”反差强烈,村委会除了每月70元的工作经费外,毫无收入来源,要做事就得四处“化缘”,村民家中现代化,村子仍有脏乱差。农民长期养成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或在住宅周围建垃圾坑、堆放柴火、违章烧草积肥的陋习一时难以改变,给防火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

1.6 人口信息

郑营村委会辖郑营、张本寨两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该村总面积约2平方公里,现有农户934户,有乡村人口2976人,现有劳动力人口1880人,有近70%的人员在外打工。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94人(占劳动力的21.3%),在省内务工345人,到省外务工49人。劳动力大量外出,居住人群多为留守儿童和老人,用火、控火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大大降低了村庄在处理火灾事故中的能力。

2 存在问题

2.1 自然条件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气象、地质条件复杂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峻考验。雷击。郑营古建筑选址依山就势,建位于山脊或山坡之上,其结构独特,分布较广,周围没有高大建筑,5—9月份,常伴有大风、雷暴等强对流天气,容易引发雷击,古建筑没有防雷措施,从而容易引起火灾。石屏县古建筑曾有遭雷击记载,“焕文塔原塔为六角七层,高19米,青石结构,塔内仅有方木斜塔,人不能上去。咸丰七年(1857年),因雷击,塔顶三层倾塌,州人用青砖补砌。”

宝秀镇位于小江断裂带边缘,地震可能性存在。地震过程中,火源无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灾。

2.2 古建筑防火具有特殊性、复杂性和火灾后果的严重性

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古建筑的木材用量非常大,平均木材量为每平方米使用1立方米木材,而现代建筑则要求每平方米不超过20千克木材的火灾负荷量,如果以630千克每立方米木材算,现代建筑中木材用量为每立方米木材使用0.03立方米。对比之下,古建筑的平均负荷量是现代建筑的33倍。由此可见,古建筑火灾的危险性极大。

轰燃迅速、扑救困难。建筑选材范围不广,以石、砖、木为主体,郑营古建筑以砖、木为主打材料。木及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木质干燥含水量低,古建筑内层层叠架的斗拱、藻井和不同形状的门窗等,使古建筑的表面积增大。借助于这些构件所形成的巨大表面,极易出现轰燃和大面积燃烧,且烟雾生成量大。古建筑殿堂内净高9米以上,受房屋布局,结构影响,消防车充实水柱射流容易被阻挡,难以达到起火点,屋面斜坡形状,射流达到屋面马上下流,扑救难度大,灭火效果差。

建筑密集,防火间距不足。宗祠采用“四合院”和“廊院”的形式,庭院中厅廊坊相互联通,缺少防火分隔和安全空间,廊坊就成为了火灾蔓延通道。郑营村建筑连串,连片布置,庭院相连,一旦起火,容易通过直接延烧、热辐射、飞火等方式蔓延和扩散,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2.3 村庄规划滞后、社会管理松散,不利于灭火救援的组织

郑营村的火灾隐患与村庄规划滞后有很大关系。消防通道不能满足要求。郑营村宗祠道路除宽2.2米至3.5米的主道外,其余街巷弯曲,道路狭窄,常规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祠堂周围布局有很多严重隐患的民宅,民宅与祠堂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村庄各类各种场所交替布置,布局混乱,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古老的村规民约渐渐淡出人们视线,新的村民自治规则尚未制定,乡村社会管理出现真空,给防火工作带来诸多影响。村民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使用明火、小孩玩火、纵火等现象突出,加之,易燃物品多,产生火灾的因素众多,预防困难。在社会管理松散的特殊时期,郑营村旅游业渐渐兴起,给防火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游人吸烟,露天烧烤饮食、新建餐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2.4 灭火救援力量薄弱

义务消防队建设不规范。第一,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低。由于精壮劳动力外出打工,义务消防队员素质不高。第二,人员在位率不高。义务消防队员仍承担着家庭事务,灭火救援只是兼职。第三,人员训练不到位。第四,人员处置火灾事故能力比较低。火灾是小概率事件,平时缺乏实战演练,遇到突发大火,义务消防队起到作用仍十分有限。

消防大队力量有限。消防大队现有两辆消防车,10名战士,负责石屏县3037平方公里,7镇2乡30余万人口的消防安全保护任务,在面对乡镇木结构建筑大火时,只能保证在第一时间控制木结构火势蔓延,无法迅速扑灭木建筑大火。

2.5 消防设施无法满足灭火需求

郑营古文物建筑群虽然设置了部分室外消火栓,但是设施与生活用水互联,水压及用水量无法满足消防灭火要求。由于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所以一支19㎜(毫米)口径直流水枪控制火灾面积按照30㎡(平方米)估算,火灾猛烈阶段,过火面积往往在150平方米左右,需水枪数量在5支以上,消防实际用水量在30L/S(升/秒)以上,现有消防设备根本满足不了消防用水量。

2.6 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机制不畅

郑营古建筑是中华民族瑰宝,保护古建筑可谓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事业,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建立长久的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3 对策建议

在诸多危及古建筑安全的因素中,最主要的、最具毁灭性的灾害之一是火灾。我们如何防控火灾呢?

3.1 指导思想

灭火救援时间仓促,立足“防于先”,“控于后”。消防大队需要约35分钟才能到达郑营村。一般松木在发生火灾是燃烧速度为每分钟两厘米,木质结构建筑在起火后,如果在15到20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扑救,即会出现大面积燃烧,温度高达800到1000摄氏度。一旦发生火灾,古建筑将损毁,郑营村古建筑的保护必须立足于“防”。

3.2 建议和意见

3.2.1 推进村庄规划

政府要加强对古建筑村落规划,在消防安全方面,提请政府进行旅游景区古建筑村落的村庄规划。包括电器线路改造、消防车道建设、消防水池建设、破损老房屋的拆迁改造。重点解决消防装备、消防设施、消防车道、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功能布局等问题。

3.2.2 创新防火举措,提高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

针对古建筑消防设施不足问题,结合《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提出五点建议。在不影响古建筑风貌的情况下,安装消防给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雷电防护装置等消防安全设备和器材。第一,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内外结合,由于该建筑无人居住和值守,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等装置应设置于建筑,并应采用功率高、讯响强度大的声光报警装置(如工业用),覆盖主要村道,以确保报警在第一时间为周围群众所知,同时将消防控制中心集约至一处以便管理,需长期有人值守。第二,建立消防水池。石屏宝秀镇古文物消防工程设计方案图中规划有三个消防水池,均建立在地势低洼处,消防水泵用电保障要求较高。目前,石屏县郑营村尚未达到此供电要求,况且水泵房后期维护需要大量经费支持,根据郑营村依山而建的实际情况,从充分利用资源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建议:在村后山上与村内高差50--60m范围建设不低于200m3高位水池,水池设计液位报警装置,敷设管径DN100以上的供水管网,可确保郑营村内消防管道保持常压,足够的消防供水。第三,保证祠堂内水池常年满水。第四,考虑保护古建筑原有风貌和灭火实际需要,建议适当控制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数量。消火栓属于供水装置,自身并无扑救火灾的能力,灭火由使用水枪的人来完成。陈氏宗祠和郑氏宗祠进深分别为52m、33m,基本都属于两只水枪的控制范围内,建议仅在建筑的前后门处设置室外消火栓,并于消火栓周围适当处放置水枪水带,以便取拿灭火。第五,应当加强雷电防御工作,避免文物单位因遭受雷击而导致火灾事故,对宗祠或者周围较高房屋增加有效的避雷装置,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定期对文物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进行检测。

针对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建议:逐步拆除古建筑周围私搭乱建的房屋,确保6m防火间距,对于古建筑周围的杂草枯树予以剪除。针对古建筑火灾特点,建议:对房沿外露椽子,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外观的情况下可采用涂刷防火涂料的方法保护;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建议取消文物建筑内的繁杂线路,对于必须设置的应采用穿铁管的方式保护。同时在村内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对于古建筑上风方向50m和下风方向30m的范围应设置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逐步将在郑氏宗祠内居住的村民迁出,保证宗祠内疏散通道、前后门畅通。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8

襄阳位于湖北省的西北部、汉水中游,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二批部级历史文化名城,被称为“中国三国文化之乡”。襄阳古城始筑于公元前201年,到现在已经有2200多年的历史。古城北部的汉江从城墙下奔腾而过,城的东西南三面均为人工开凿的护城河,被称为“华夏第一护城河”。襄阳城城墙坚固、墙高池深,易守难攻,素有“铁打的襄阳”之美称。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与居民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存在着十分严重的矛盾,如何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古城的文化遗产得以保护的同时满足当地居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尚且存在较多的难题。关于文化遗产旅游管理的研究,我国出现了两个派别,一派认为可采用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另一派则认为文化遗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该分离,王兴斌提出了旅游服务的特殊性,他认为文化遗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等都应该分离且制衡。

1 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矛盾,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逐渐形成了三个方面:文物古迹、历史地段以及古城整体空间环境[ ]。以此为据简述襄阳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1.1 文物古迹保护现状

襄阳古城的文物古迹保护状况总体来说良好。古城内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装饰小品、名树古木大都在上世纪90年代得到了及时的保护,且政府已经对襄阳古城实施了古城墙环境整治、道路改造、会馆维修等项目建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当地居民保护态度消极;2、文物古迹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3、文物古迹受到的自然侵蚀;4、文物古迹利用不合理。

1.2 历史地段保护现状

襄阳古城内历史地段以襄阳北街为代表,虽是一条仿古街道,但其整体风貌与周围环境相符,在建筑风格、比例、色彩、功能利用等方面较为合理。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保障,也为旅游需要提供了一定的基础。但同时因为过度的商业化掩埋了其中的生活性与世俗性的文化氛围。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1、历史街区内保护环境恶劣;2、为保护景观使得居民生活不便。

1.3 古城整体空间环境保护现状

整体空间环境反应的是一个地方的整体风貌与特色,是一个城市与其他城市的关键性差异。古城整体空间环境保护在于它需要着眼于全城,笔者分为古城布局、古城格局、城市环境三个内容来论述。

1.3.1城布局的保护。襄阳古城四面环水,1997年以来,襄阳市为再现“华夏第一城池”的风采,依照“截污、疏浚、护岸、置景”的原则治理护城河。但古城周边环境却在恶化,山脉淡化、护城河周围出现影响其连通性的盈利性建筑与设施,古城周边不断出现的新建筑不仅与原有的建筑风格不符,与自然环境也缺少协调感。

1.3.2古城格局的保护。古城格局是古城物质空间构成的宏观体现。襄阳古城平面略呈方形,古城内街道呈棋盘式,东街、西街、南街、北街是古城内街道的骨架,其他街道与之平行或垂直分布,古城内的民居、小院、衙门等随之呈矩形排列。现在古城内道路基本保持原有格局,但东、西大街拓宽道路,路边的古树被大量砍伐,护城河两岸原本规划的绿化地带被其他建筑占用。

1.3.3古城环境的保护。近代以来,西式建筑进入襄阳古城,许多中式商铺的门面变成了西式。到了现代,保存下来的古建筑屈指可数,古城的特色逐渐淡化。且因为高大新建筑的出现,原本古城内宏伟壮丽的古城标志变得渺小,严重破坏了古城原本的和谐、古朴的视觉感。

2 襄阳古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2.1 文化遗产保护基本内容的建议

2.1.1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

法律体系的构建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核心。襄阳古城文化遗产已有全国性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的保护,数量众多、内容充足,但部分法律法规缺乏可行性,多是介绍古城历史价值、基本状况,具体的规划方向少有提及。笔者建议,法律法规应明确指出如何保护、如何改造、如何利用,使其具有落实基础;另一方面,应将向群众宣传古城保护及其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工作。

2.1.2为古城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古城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我国名城保护资金无论从筹集、分配还是运做都十分薄弱,襄阳市从工商利润中提取资金用于古城保护,此外还向国家申报部分经费。但这些资金是远远不足的,还可以考虑以下方案:(1)可以要求古建筑、古民居的使用者自行负责修缮自己使用的建筑;(2)从旅游收入中抽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3)以政府的名义,本着“投资者受益”的原则从民间筹资,文化遗产旅游化所得收益再回馈给投资者,鼓励社会民众投资。

2.1.3落实行政管理制度责任制

行政管理体制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三大基本内容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做到如下工作:(1)定时组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专业人员进行普查,对无形文化遗产及其传承者进行活态的保护;(2)根据文化遗产普查情况制定保护规划,将保护责任落实到某个部门甚至是个人;(3)监督规划的实施,并制定严厉的奖惩措施;(4)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会,讨论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及时更新保护内容;(5)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专项经费,保障文化z产保护所需要的稳定且长期的资金来源;(6)调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公众参与基础,鼓励更多群众加入文化遗产保护;(7)依托当地高校培养古城保护专项人才。

3 对于文化遗产具体的保护建议

合理开发利用古城资源,赋予其新的功能与活力,使古城具有真正的生存能力和使用价值,是延续古城生命的有效手段。对于文化遗产具体的保护建议,依然从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古城整体及历史文化内涵四个层次展开。

3.1 文化古迹的保护

根据古城内建筑的现实情况,应遵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整体性原则、可识别性原则,对症下药:如昭明台和米公祠现作为博物馆来使用充分发挥其文化功能、夫人城上的韩夫人塑像作为旅游景点来宣传其历史文化,不失为一种科学的利用方式、古城的六座城门保留了较多的历史信息,应全力保留、护城河应保留沿河景观,最大程度地恢复护城河原有风貌。

3.2 历史地段的保护

我国历史地段的保护以传统格局和风貌完整为主。历史地段的保护原则:首先当地居民要继续居住,应维持其使用功能;第二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不能一味仿古造假。以此原则为基础,襄阳古城内的街区可以做以下努力:1、对于古民居、古建筑,要进行结构保存和局部保存;2、襄阳古城内的街道基本保持原来的格局,应极力保留;3、根据历史街区内建筑的高度、尺度、色彩、L格控制其周围建筑,使新建建筑不破坏原本的街区景观。4、基础设施供水、供电、排水等应保证居民的现代化生活所需;5、通过提供新市区的住房,适当减少住户,减少古城人口压力。

3.3 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保护

古城的布局调整,古城周围的山水景观对古城的布局有着莫大的影响。可做如下努力:1、减轻古城人口压力、经济压力,可以把工业、过剩人口、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转移到古城外,古城以居住、旅游服务、文化功能为主;2、街道可增加古座椅、古灯饰和绿化带等;3、注重襄阳古城的山水天然屏障。护城河、汉江应该引导疏浚,清理河道保护水体。真武山、凤凰山、岘山应注重保护植被、明确划定保护区域;4、古城内部人文景观,应注重古建筑、古街道、古格局的保护,避免过度商业化,还原古城内的生活性和世俗性。

3.4 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

古城传统文化是古城的灵魂,襄阳古城有着2800年的历史,留下了很多文化瑰宝。襄阳有着丰富的传统文化、淳朴的民风民俗、古老的建筑形式、独特的音乐与舞蹈表演、历史典故等。文化内涵上的继承与发扬是保持古城生命力与活力的重要一环,做好这一环,才能让襄阳拥有永久的灵魂,走向更广阔的的舞台。

4 总结

襄阳古城的保护现状总体良好,但也有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当地居民消极的保护意识、保护环境非常恶劣、文物古迹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整个古城空间环境有所退化等方面,这些令人惋惜的情况已不可挽回,能做的就是在现有遗存的基础上政府加强引导、管理与宣传,从法律法规、资金保障、行政制度三方面全方位立体保护襄阳古城的历史文化遗产。同时,襄阳古城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要遵循其根源文化的发展脉络,无论是文物古迹、历史地段、整体空间环境还是历史文化内涵的保护,都需要在其考察历史、文化梳理、保护为先的基础上进行。

参考文献

[1]脉络相承 共生发展――对于古城绍兴历史街区环境保护的思考[J]. 沈康敏,胡兴华. 建筑设计管理. 2005(03)

[2]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空间发展研究[D]. 倪明.苏州科技学院 2008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9

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保护文化遗产,不但已成共识,而且成为法律。1834年,希腊有了第一部保护古迹的法律。这是国际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上的文物保护国家立法。1840年,法国公布了首批保护建筑567栋,1887年通过了第一部历史建筑保护法,首次规定了保护文物建筑是公共事业,政府应该干预。俄罗斯圣彼得堡法律规定,涅瓦大街的建筑不准拆。尽管内部可以进行现代化装修,但外观不许作一丝一毫改变。20世纪60-70年代,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保护文物古迹及其环境的高潮,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际组织在此期间通过了一系列和建议,确定保护的原则,推广先进方法,协调各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的主要文件有《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1964年5月,简称《威尼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年11月)、《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1976年11月,简称《内罗毕建议》)、《保护历史城镇和地区的国际》(1987年10月,简称《华盛顿》)、《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件》(1984年)。

《威尼斯》是关于古迹保护的第一个国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连同《奈良文件》阐述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原则和方法,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点:(1)真实性原则。要保存历史遗留的原物,修复要以历史真实性和可靠文献为依据,对遗址保护其完整性,用正确的方式清理开放。(2)可识别的原则。修补要整体和谐又要有所区别,不可以假乱真。(3)要保护文物古迹在各个时期的叠加物,它们都保存着历史的痕迹,保存了历史的信息。(4)完整性原则。连同环境一体保护,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它所处的环境,除非有特殊的情况,一般不得迁移。

《内罗毕建议》和《华盛顿》是针对历史地段保护的,它们的制定有其历史背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苏时期,大量人口涌入城市,需要大规模地建设住宅,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改善了,历史环境却被破坏了,城镇的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留城镇的历史记忆,保持城镇历史的连续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护,但它们加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得到了升华,所以有保护的必要。

1987年通过的《华盛顿》总结了各国的作法与经验,归纳了保护历史地段共同性的问题。文件列举了历史地段应该保护的内容:(1)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2)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3)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色彩、建筑装饰等;(4)地段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5)该地段历史上的功能和作用。从这些内容看,历史地段保护更关心的是外部的环境,强调保护延续这里人的生活。所以,关于保护的原则和方法,文件强调要鼓励居民积极参与;要精心建设和改善地段内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要控制汽车交通,在城市中拓宽汽车干道时,不得穿越历史地段;要有计划的建设停车场,并注意不得破坏历史建筑和其周边环境;在历史地段安排新建筑的功能要符合传统的特色,不否定建造现代建筑,但新的建筑在布局、体量、尺度、色彩等方面要与传统特色相协调。

保护古建筑建议例10

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城市古建筑经过了历史的洗涤,是人类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结晶,承载了万千城市的记忆与历史,也是后人研究历史的重要文化载体。基于此,加强对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的制度困境与出路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加强对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古建筑往往代表了一个城市的精神面貌,是城市文明的缩影。古时候人们通过建筑抵御外来文化的侵袭,从而激发人们的民族归属感、自豪感以及荣辱感。在建造古建筑过程中,蕴含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指挥与劳动,体现了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为研究建筑史、人文历史等都提供重要的实物例证,对研究我国古代文明以及建筑布局风格具有重要的意义。另外,古建筑在当代也具有重要的旅游作用,能够围绕古建筑进行旅游开发,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通过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古建筑的制度保护,这也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求。

二、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制度困境分析

(一)古建筑保护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视,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古建筑保护条例。然而,从整体情况来说,我国现有的古建筑保护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多头管理、管理缺失等问题,对古建筑保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在文物保护单位的现场设立保护机构,对文物保护的作用最大,这种保护状态也是最为理想的保护状态。但是受到经费、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限制,加上我国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不断增多,在具体操作中受到严重的阻碍。我国现有的古建筑保护机制模式,存在多头保护与管理的情况,一个古建筑保护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行政单位管理,且各个保护单位或机构之间各自为政,不仅无法发挥作用叠加效果,甚至造成一定的保护缺失,给古建筑保护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二)城市化建设规划的规范化不足

城市化建设是我国一项基本的国策,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由于相关规划工作不够规范,尤其是在对古建筑的保护问题上,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规划办法。根据我国现有的文物保护条例、历史名称保护条例等,主要是有城市建设部门主管负责保护规划的制定、审批,造成管理与实施同类的现象,限制了相关管理规划的有效性发挥。相比于国外有关城市建设中古建筑保护规划问题,主要是成立有关的专业委员会,有文物保护工作中具有影响力的市民代表、文物保护机构等共同组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群众的利益,听取大众的建议。

三、城市化进程中对古建筑保护的制度措施

针对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对古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制度困境,笔者基于多年的工作经验,现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一)提升对城市建设中古建筑保护的重要认识

提升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视,是强化城市化建设中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基础条件。相关人员,包括城市建设者、规划者、文物保护工作者等,都需要从内心提升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视,将保护古建筑文物作为城市化建设中的一部分。同时,注重对古建筑蕴含的文化底蕴、内涵等价值的挖掘,突出文化特点与优势。例如,河南鹿邑、安徽涡阳、老子故居、开封清明上河园,都说明了古建筑在城市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二)强化宣传,提高民众的参与度

古建筑并非一个人的,而是社会的、民族的,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同样离不开公众的参与。通过全民参与保护工作,不仅能够壮大古建筑保护力量,还能增强社会的你能干距离,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巨大的贡献。现阶段,我国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主要是政府部门,尽管政府部门也对古建筑保护进行了一定的宣传,但由于力度小、渠道窄等,公众参与度较低。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以及新型媒体,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宣传,通过纪录片、文化宣传片等,对古建筑保护的意义进行宣讲,提升民众对古建筑保护的热情,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古建筑的保护中。

(三)做好古建筑的修复工作

在城市设计过程中,不仅不能对古建筑进行破坏,对于那些出现破损的古建筑,还应该加强对其的修复,做好相应的修缮工作。在古建筑保护,特别是修缮过程中,涉及到很多工作细节问题,需要建立有效的综合研究机构,为古建筑保护制定指导方案,包括考古研究、勘测等,对古建筑历史背景、制作材料、建造工艺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同时运用3D技术、红外线扫描技术等高新技术,避免在研究和修缮中破坏古建筑,提升保护的整体效果。总结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古建筑是我国历史的产物,是现阶段我国文化体系中的重要瑰宝,是我国不可忽视的非文化遗产。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必须合理的规划,制定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制度加以规范,提升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国古建筑以及古建筑文明的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