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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的意义模板(10篇)

时间:2023-02-27 11:20:19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1

径河流域史属古云梦泽的一片荒湖,是汉江、府河相夹的冲击带,径河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以北五公里,贯穿整个径河街面的中心区域。随着水陆变迁,径河逐渐发展成为沟通东、西两大湖泊群的重要水系。径河有1300多年的历史,为隋炀帝下江南所修建的备用河道;据考证迄今五千多年前,东西湖就有人类聚居,从事渔猎和耕耘。昔日是“气蒸云梦”之古泽;如今有“楚天明珠,魅力水乡”之美誉。优化径河两岸空间布局、利用两岸滨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愈加突显,笔者就径河水岸区域保护与利用的现实意义谈点浅见。

一、武汉市径河水岸区域概况分析

随着武汉市东西湖区城市建设的深入发展和“两型社会”改革的纵深推进,径河将成为吴家山新城的“城中河”,优化径河两岸空间布局、利用两岸滨水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愈加突显;对径河水岸进行保护控制及有序利用,发掘径河的水韵魅力,重塑两岸滨水景观,不仅可以改善东西湖城市环境,激发城市活力,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还能提升土地资源利用价值,促进经济、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因此,径河水域治理、保护、利用已经提上议事日程。

(一)地域空间

东西湖区地处长江左岸,武汉市的西北近郊,汉江、汉北河及府环河汇合之处。位于北纬30°34′--30°47′,东经113°53′--114°30′之间,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境域自姑嫂树向西沿张公堤至舵落口接汉江干堤至新沟,再接旧府河堤至辛安渡,东北沿沦河、府河(又名捷泾河)经北泾嘴、黄花涝、大李家墩至戴家山,全境东西长38公里,南北宽22.5公里。总面积499.71平方公里。

狭义上的径河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以北5公里处,是东西湖辖内最大的一条内河,总体承近东西流向,全长约9公里(其中主要河段为径河街大屋口至严家渡,长约4.7公里),承东启西,流经径河街、金银湖街,是东西湖区湖泊、沟渠等水系东西相连的重要河道。

广义上的径河水岸区域主要是指以径河为中心并通过其连通的巨龙湖南段、总干沟、东流港、金银湖、银柏渠系列水体及其水岸地带,东接府河,南抵金山大道,西奔107国道,北达银柏渠,总面积百平方公里。其主要水域包括径河西部的月牙湖、蔬干沟、总干沟,北面的东流港,东面的金银湖、银柏渠等系列水体。

径河水域邻近京珠高速、武汉外环、107国道等南北交通大“动脉”,兴建的五环大道、径新公路、吴新干线和即将动工的孝高速都与径河相邻或穿河而过;径河北距天河机场10公里,东离汉口火车站7公里,加之正在兴建的五环大道、径新公路、吴新干线和即将动工的桥孝高速都与径河相邻或穿河而过,因此,到机场、车站、码头的里程均在20分钟以内;每天有47路公交营运线路直达汉口、汉阳和武昌等中心城区,随着大武汉轻轨新城的规划建设,与武汉轻轨总站接壤相连,其外出、进入更加快捷、便利。

(二)历史渊源

径河流域史属古云梦泽的一片荒湖,是汉江、府河相夹的冲击带。迄今五千多年前,这里就有人类聚居,从事渔猎和耕耘。如在径河南约3公里发现的马投潭遗址,还有凤凰岭遗址、塔耳头遗址、下湾遗址等早期人类活动文化遗存,均分布在径河南北两岸周边地区。

1、悠古的径河历史,至少可追溯到1300多年前

古径河原本为沦河与府河相连的一条河段,其北接沦河,后延东南方向穿现今的东山、径河和金银湖,在李家墩处汇入府河。径河相传有1300多年的历史,为隋炀帝下江南所修建的备用河道。据史料记载,1521年明兴献王世子朱厚璁(后来的嘉靖皇帝)从钟祥赴京继承帝位时,曾乘船经过此河,后人便将此河定名为接驾河。明末清初时期,汉口商业日益兴盛,随州、孝感等地船民客商通过接驾河直达汉口。但每逢枯水时期,那些船民客商只得沿府河下游绕过岱家山至湛家矶出长江才能辗转汉口。如此年复一年,船民客商经协商共同出资开凿了一条人工河(黄孝河)与接驾河直接相连。从此以后,客商们的船只都走捷径从黄孝河出入汉口,接驾河由此就更名为捷径河。1958年,十万大军围垦东西湖,捷径河的上下游进出口被东西湖大堤截断,捷径河不再与外通航,变为东西湖的一条内河。捷径河的通航作用不复存在,被定名为径河沿用至今。

2、生产劳动和民俗交融,形成了径河流域独特的水土文化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2

一、保护主义和美国社会早期环境意识

 

美国环境运动的第一次高潮出现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个时期的环境运动者很少使用“环境”这个词,更多地称之为资源保护(Coievaim),环保行动以保护大自然为目标,是现代环境运动的先声。约翰。缪尔(J〇nMUi)的超功利自然保护主义和吉福特。平肖(GifOdPinchO)的功利性资源保护主义是这个时期环保思想的代表。

 

缪尔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自然保护主义者,他是美国最有影响力的群众性环保组织——塞拉俱乐部(SieraClb)的奠基人。缪尔认为,自然界的每一种动物和植物都具有生命力,是值得尊重的自然美,“没有人,世界将是不完全的,没有那些栖息在我们自负的眼睛和知识所看不到的地方的微小的动物,世界也是不完全的缪尔信仰的是把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结合起来的超功利自然主义,在他思想深处是一种超功利的自然保护价值观。

 

与缪尔生活在同一时期的平肖是一个功利性资源保护主义者,他认为,上帝创造了人和自然万物,人的责任就是消灭那些对自己无用的物种,发展对自己有用的物种[2]。平肖的功利主义资源保护哲学迎合了当时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成为20世纪初资源保护运动的基本原则。为了使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开发和利用,防止因缺乏科学知识而导致的个人滥用,平肖提出了出于经济发展需要而对国家资源进行“明智利用”(WiseUse)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在他的影响下,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其任期内掀起了自然资源保护运动,通过立法收回了大量土地、森林、草原,作为国家的公共保留地,并建立了更多的自然保护区。这次运动遏制了垄断集团肆无忌惮地劫掠和浪费自然资源的现象,并使资源保护成为以后历届美国政府所坚持的方针。

 

功利性资源保护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受到了越来越大的挑战。首先是20世纪30年代肆虐于中西部的尘暴,促使美国人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是一门从整体性与联系性的角度去认识和研宄自然的新型学科一生态学发展起来了。生态学认为,任何一个单位,都包括该地所有生物体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内的能量流造成营养结构、生物多样性和物质循环,各个物种彼此都有一种稳定的生态联系,任何一个联系环节的破坏都将给整个群落造成破坏[3]。生态学理论要求人类审慎而恰当地运用而不是粗暴地滥用自己超越于其他动物的智慧和运用技术的能力,希望通过维持生命共同体的和谐和稳定的方式去探求一种更加文明的生活方式。以往资源保护的一个最大弱点在于它的功利动机一大多数物种或某些整体性的生态群落(如沼泽)因缺乏经济价值而未被纳入保护范围。生态学的出现是美国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革命,引起了许多人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它是二战后美国环境保护运动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环境主义和美国战后环境意识的转变

 

环境主义是一个广泛的范畴,它是指一种思想意识和有政治行为的运动,其出发点基于自然环境应予保护的信念;它是从保护主义演变而来的,并将其内涵进一步扩展,它包括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公共健康改革、人口控制、生态和能源控制、反对污染政策、职业健康运动等。环境主义表现形式多样,从局部地方组织的农业区域保护、渔民联合阻止污染,到国际性环境保护活动。环境主义者的行为动机常与人类健康有关(阻止污染)关系到经济和环境的美化[4]。

 

二战后,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物质享受,希望更多地接触自然、领略自然的魅力,拥有更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方式。于是美国公众对环境现状表现得更为关切,人们从不同角度表达对环境现状的忧虑。因战争而沉寂的各种自然资源保护组织也随之活跃起来,这些组织中的大多数领导人开始把生态学原则当作指导思想,并以此指导他们的实践。知识分子是最早的觉醒者和意识形态引导的先锋。

 

1962年,雷切尔。卡森(RCelCarson)的《寂静的春天》(SilentSPig—书出版了,她通过对广泛使用的杀虫剂一DDT在食物链中的作用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的说明,向人们揭示了一个令人惊骇却又无法回避的事实:人们用来对付被认为有害的昆虫的技术最终竟对准了自己。卡森被称为20世纪的斯托夫人①《寂静的春天》出版之后,迅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半年时间,这本书发行了50万册。它的出版不仅仅唤起了更多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同时还引发了一场环境意识的革命,更多的美国人开始反省自己的环境观。传统环境观念认为,自然就是为人类存在的,人类以征服自然为目的的不断技术革新、无限生产与消费、个人主义等一整套环境观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价值所在,卡森的环境观实际上是对这一整套价值观的挑战和颠覆,她将环境恶化归结为人类对生态的忽视,以及追求科技进步、征服自然的行为,她认为“科学己经变质,变成了公司赚取利润的冒牌货”[5],她呼吁人类从征服自然、技术进步的迷途中醒悟,约束自己的行为,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回归到一种更加贴近自然的朴实的生活方式。

 

在60年代批判和反省的社会气氛中,卡森的环境意识很快就为人们所接受,并上升为美国社会认可的主流社会思潮,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推动了环境运动的兴起。

 

三、政府行动主义和美国6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

 

在1959年的选举运动中,民主党承诺“在资源保护方面的全面突破”。肯尼迪上任之后,在总统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资源和保护咨询委员会,聘请专家指导联邦保护资源工作,在1962年的《明智地利用我们的自然环境》特别咨文中,肯尼迪一方面强调继续原有的荒地保护政策的必要性,同时,强调政府应该发展科学研宄,开发海洋资源,实现海水淡化用于灌溉和饮用,与水和空气污染作斗争;另一方面,他主张建更多的公园,把保护野生动物视为保护人类自身一样[6]。到1963年9月,肯尼迪政府己经从国会获得了25亿美元的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其中包括科得角(CPeCod)、雷耶斯(PcitReyes和神父岛(PadreIsland)三个部级海滨公园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开工。

 

继任的林登。约翰逊总统是一个环境保护主义理论信仰者,他的环境观主张把环境保护意识提升到更高的层次一人文主义生态学。他认为政府的环保政策应该尽可能考虑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户外消遣、休闲的环境。他的环境保护政策散见于在其任期内通过的100余个环境法案,其成就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一,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美化。公园和户外环境建设是约翰逊政府时期最大规模的环境建设和保护运动。第三次科技革命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比以前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出门休闲的人急遽增加。公园和国家森林游憩区出现了数量严重不足、设施陈旧、管理混乱等问题。国家公园管理局的数据显示,1960年进入公园的游客为7900万,1967年,这个数字己经接近1.4亿,并且还在继续增加[7]89。在1965年的自然美化咨文中,约翰逊要求在全国增加公园和户外休闲环境建设,建立一个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由联邦新建12个部级公园。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留作保护和用作建设公园和休闲场所的土地多于住房、商业和公路建设用地的情况;另外,国会授权由联邦援助30%—50%的城市和社区进行休闲开放空间建设,增加了2.35亿美元拨款。1963—1968年,约翰逊将46个新公园或者休闲区交给公园服务管理局监管。

 

第二,控制污染。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水污染和饮用水安全成为十分急迫的问题,联邦在1948年通过了水污染控制法,将控制水污染的权力授予各州,联邦仅仅提供技术和低息贷款援助地方水污染处理厂建设。1960年,当民主党提出立法建议,要求联邦在水污染控制方面承担更多责任的时候,两党在意识形态上关于州权和联邦权力的分歧使艾森豪威尔否决了这个法案。

 

在1965年国情咨文中,约翰逊再次提出“制定一个有效的水质量标准,结合一套有效的、反应迅速的强制执行程序,从源头,而不是在发生之后预防水资源污染的国家计划8]。1965年1月28日,国会通过了《水质量法》,要求各州建立水质量标准,同时,联邦通过援助地方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方式刺激地方加大控制水污染的投资。

 

在约翰逊任期内,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大量增加。艾森豪威尔时期,联邦政府在水污染研宄方面没有专门投入,肯尼迪时期平均每年投入450万美元,约翰逊政府在四年时间资助了2598个水污染控制研宄项目,平均每年拨付研宄经费295(万美元;艾森豪威尔时期联邦用于水污染控制的拨款为212亿美元,肯尼迪政府时期翻了一番,约翰逊政府时期达到了8.47亿美元[7]4。

 

烟雾是美国60年代出现的另一个大问题,1962年,英国伦敦因为烟雾导致340人死亡事件对美国震动很大。在美国,空气污染主要是由于工业发展和汽车的大量增加;其次是垃圾焚烧、室内供热的煤炭和石油燃烧等排出的烟雾。1963年,国会通过了首个《洁净空气法》规定由各州建立空气排放标准,联邦政府通过资金援助的方式帮助各州治理空气污染。1965年,国会对这个法案进行修正,要求由健康、教育和福利部制定强制执行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由于汽车行业的阻挠,这个标准并没有执行。1967年,政府再次提出立法建议,要求建立全国统一的空气质量排放标准,最后通过的法案规定联邦分区域设定空气质量控制标准,为单项污染制定标准,或者帮助各州建立控制污染计划。

 

第三,环境管理观念的改变。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认为控制环境破坏的第一责任者是直接制造污染的城市和工厂。20世纪前半个世纪的经济发展说明,工厂、城市和州都无法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控制污染的关系问题,只有联邦政府能够通过规则来解决这个矛盾。联邦和地方的权力之争是美国政府在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在环境保护政策方面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主要原因。

 

约翰逊刚上任就明确表达了联邦政府应该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他认为,这不是联邦政府该不该管的问题,而是怎么样管好的问题。

 

在60年代以前,联邦环境管理混乱,例如,政府很难区分控制污染到底是属于公共健康事务还是环境保护事务。涉及水资源污染控制的管理机构有:健康、教育和福利部的水污染控制咨询委员会,内务部的休闲娱乐管理局、矿产资源管理局、地质勘查和盐碱地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等,这种管理交叉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管理效率。约翰逊不顾政治对手们对他的政府职权出轨的指责,将自然资源和环境管理集中归内务部管理,他的想法是在不久的将来成立一个内阁级的自然资源部②。这样,不仅仅整顿和理顺了环境保护的管理关系,提高了管理效益,而且,不论是在立法,还是在具体政策执行方面,约翰逊都给了内务部最大优先,在约翰逊任期内,几乎所有的环境立法都是由联邦政府优先推荐给国会,并尽可能地保障通过。

 

60年代环保运动在另一个层面上的表现是环境保护组织的活跃和民众环境意识的提高。首先,越来越多的民众关心环境问题,环保组织的群众基础日益广泛,1970年的盖洛普民意测验表明,70%的美国人己把环境问题列为国内的首要问题[9];各类杂志对环境问题的关心也呈现出同样的趋势,1955-1957年出现了许多反映环境问题的文章,从50年代末到60年代末,文章增加了300%[10]。其次,环保组织的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包括学者、律师和政府官员参加到环保运动中来,塞拉俱乐部在1950年只有7000人,1959年为2万人,1970年增加到11.3万人;成立于1905年的奥杜邦协会的成员从1962年的41万人增加到1970年的8.15万人111];同时,新的环保组织不断出现,如环境保护基金会(967年)、地球之友(1969年)、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1970年)等。再次,环境保护组织的影响力越来越大。1963年,亚利桑那州国会代表团提出了在科罗拉多河流域建设两个水坝和水电站的立法建议,这个建议当时得到了约翰逊政府的认可,以塞拉俱乐部、艾萨克。沃尔顿联盟(ZakWatnLeague)和荒野学会(WildnessSociety)

 

为主的10个环境保护组织运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开发利用能源的理念与政府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约翰逊政府不得不放弃了大坝建设计划。1967年,一群科学家和律师建立了环保基金以制止当地政府在长岛、密歇根和威斯康星州随意喷洒DDT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对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污染控制等方面感兴趣,这些人不自觉地聚积在一起,逐渐形成了环境保护利益集团,在政府政治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环境政治”开始萌芽。第四,群众性环保运动所关注的问题日益广泛,除了坚持战前资源保护主义者(CQnsevainit所主张的荒野及野生动物保护外,关注的问题还包括:有毒化学物、废物排放、人口过剩、空气及水的质量、生态平衡、自然环境美化等[12]。

 

四、6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喧嚣的年代,经历了战后经济繁荣的美国社会的所有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呈现井喷之势,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反战、反主流文化、环境保护运动全都在这个时期爆发了,冲击着美国社会的各个层面,6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对其后美国社会的环境政策产生了长远影响。

 

首先,对政府的行为产生了巨大影响,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增强。在50年代的保守政治气氛下,对大政府和联邦权力扩张的恐惧使联邦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难有作为,虽然诸多环境问题(例如空气、水污染等)已经凸显出来,相关部门也提出了一些治理和保护法案,但在强大的保守势力面前,联邦政府显得无能为力。1960年,艾森豪威尔否决联邦为市政污水处理厂拨款法案的理由是:污水处理是“地方性”问题,应由州或者地方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解决。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国家行动主义的兴起和全国性的大规模环境关注鼓舞了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也为政府推出更多的环境政策奠定了基础。《1965年水质量法》、《1967年洁净空气法〉〉等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标志着联邦政府在环境保护领域承担责任及对州和地方政府权力的全面干预联邦最低标准和法规成为最主要的政策工具。《水质量法》要求各州在两年内建立环境水质标准,否则将失去拨款,它还批准联邦政府为那些未能自己设立令人满意标准的州制定标准。1966年的总统行政命令授权联邦机构控制空气污染,随后的《洁净空气法》授权健康教育和福利部管理流动及固定排放源,要求各州制定空气污染标准。《1970年洁净空气法》认定联邦政府在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企业排放许可证和机动车排放严格控制中享有首要的调整权力。1969年,美国国会批准了《国家环境政策法案》这是第一部把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基本政策的法律,并以此法律为依据成立了国家环保局,负责领导、管理和协调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并监督国家环境法规的执行。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都健全和完善了环境管理机构。

 

其次,60年代环境保护运动的最大影响还是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运动和公众环境意识在60年代相互影响和促进,公众对环境的理解主要缘自于环境主义者和媒体的宣传、环境保护组织的影响和个人的生活感受。环境主义者和媒体的宣传使民众对环境问题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民众既能看到大峡谷和红杉林的美景,也能看到洛杉矶的烟雾、圣巴巴拉隧道里的油迹,从前局部的问题可能唤起更多人的关注;环境主义者的宣传极大地扩展了民众对环境内涵的理解。民众对环境的关注和媒体的支持又使环境保护组织迅速发展起来,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向民众介绍环境知识,同时接纳更多的会员,环境组织在随后快速膨胀。公众环境意识提高的直接后果是民众不再满足于资源保护,而是要求政府在更多的领域干预环境治理,促进了环境运动的进一步高涨。

 

参考文献:

 

[1]Hague  I  The  BeutiUl  Sciey Envircnment  Policy  during  heiyndonJohnsonYerj  D . TheUnverity  ofTexas 1998

 

[2]唐纳德。沃斯特.自然的经济体系:生态思想史[M].侯文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23

 

[3]坎宁安.美国环境百科全书[M].张坤民等译.长沙:湖南科学出版社,2003188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3

在制定有关的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时应该令各类法律法规保持有机的联系,如此,才可以从多个方面对水资源进行净化保护,标本兼治。我国目前对于地表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健全有效的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不应仅仅是针对于水资源的获取利用以及破坏保护的,更应该将该法律体系延伸到水资源被开发之始、被利用之初、被利用之后以及利用的具体方面、过程等均进行详细的保护以及合理的规范。同时,法律法规对于地表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检测规定,不应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地表水资源的水量、水质问题,更应该对于整个地表水资源生态系统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1.2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以及政府责任的缺失

我国既有专门的地方设立的水行政管理部门,又有专门进行水资源污染和防治工作的环境部门,此外还有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分管对于大气水、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的保护。但是,造成现今水资源保护力度小、水资源污染情况改善差等现状的,也恰恰是由于过多的部门参与以及部门分工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规定造成的。由于并没有伴随各部门职能落实的法规颁布,导致了我国各级水资源保护部门分工不明确、职能落实不到位、责任推诿等现象。各水资源管理部门在遇到水资源管理以及改善的瓶颈问题时,处于对于自身保护的立场原因,往往会钻职能的空子,推诿原本属于自己的责任,导致水资源保护以及水质改善工作得不到推行与落实,从而使地表水资源保护工作搁置,水污染以及水资源匮乏问题日益严重。

1.3水资源的刑事立法保护不够全面

我国已经制订了一定数量的法律法规对水资源进行相应的保护,而具体的行政实施部门也做了相应的建设,但对于水资源遭到破坏之后的法律责任刑事追究仍然十分缺乏。尽管水资源保护立法对于民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提示意义,但由于人类活动的逐利性,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仍有部分不道德民众会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对水资源展开肆意浪费与破坏,而这时,就需要国家通过政治权利进行刑事立法,不仅能够对该类行为的发生产生震慑作用,同时也可以通过严格的事后问责对社会大众起到整体的教育引导意义。尽管我国也已近意识到这一问题,并且在相关刑法中进行了明确的刑事追究规定。但由于水资源破坏行为在短时间内不容易显现且很多对于水资源超量使用或者非法使用的行为很难通过简单的几条规定进行界定,所以,我国对于水资源破坏行为的刑事立法力度仍然不够,仍需对相关的刑法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2完善地表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所谓法律体系,是国家依靠其政治权利所指定并强制保证实施的一套国家制度的载体,同时也体现了整个国家的价值观。而国家对于水资源保护所指定的相关法律体系,则关系到整个国家的水资源保护以及水资源质量改善,同时也是保证社会建设以及国家发展、人们生活有序正常开展的重要环境保障。因此,应及时发现并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法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而实现国家的稳步可持续发展。

2.1对于《环境保护法》进行全面完善

自1989年制定以来,《环境保护法》就对我国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而水资源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该法律对于我国水资源的保护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将该法律作为水资源保护法的基础来看待。在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改善中,各项立法的有机配合应该是法律对于水资源保护的重要作用形式。因只有《环境保护法》对于我国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以及改善起到了有效的作用,才可以为水资源的保护以及改善创造有利的自然条件和行政环境。而在对《环境保护法》具体的条例完善中,不仅应该强调环境保护对于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更应该体现法律对于人类权力的保护。此外,还应该对于经济发展中的排污指数进行明确的规定。虽然排污许可证制度已然在我国存在了很长时间,但是在水资源的保护领域仍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借鉴了其他领域排污许可证的有效经验之后,水资源保护制度中的排污许可证的颁布也应尽快做出规定。

2.2建立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

虽然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对地表水资源开展保护的原则以及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着法律以及法规上的缺失,应该及时填补该类缺失,健全我国的地表水资源配套法律法规体系,从而对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加以完善。

1)应加强对于法律的制定,从而完善对于地表水资源的法律保护。

尽管我国已经从国家、单位以及个人3个大的领域对于地表水资源的节约使用进行了整体规定。并且从工业技艺以及产业发展方面也对水资源的节约运用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以上各类法规的制定却过于原则化,不具备足够的实施效力,使得相关部门在进行执法监督时缺乏对于该类法律法规实施的可操作性。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具有综合运用效力的节水法规,对全国各行业以及各部门、个人的节水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4

前言:除了是孕育生命的摇篮,海洋对人类而言,还是巨大的资源宝库,蕴藏了大量人类所需要的食物资源、药物资源、矿产资源和其他能源,并为人类提供了舟楫之便和各种优美的自然景观,是各大陆人们进行商业、文化交流以及迁徙的重要通道和文化、娱乐尤其是旅游发展的一大场所。长久以来,海洋以其自身的环境承载和净化能力为维持人类与自然界的平衡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海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一、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概念和特征

(一)海洋资源属于自然资源的一个类型

所谓自然资源,是能够为人们所利用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源的自然要素,从最广泛意义上说包括在改造自然与征服自然过程中自然界一切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它包括有形的土地、森林、水体、动物、植物、矿藏和无形的光、热等可供人类开发利用的资源。自然资源经过人类劳动投入和改造就成为经济资源即社会财富,它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社会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要素,是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

(二)海洋资源的定义及其特征

有的学者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界定海洋资源的内涵,认为从狭义上讲,海洋资源是指与海水水体本身有着直接关系的物质和能量。也就是说,海洋资源指的是能在海水中生存的生物、溶解于海水中的化学元素和淡水、海水中所蕴藏的能量以及海底的矿藏资源。广义上讲,所有在一定时间内,能够产生经济价值以提高当前和未来人类福利的海洋自然环境因素都称做海洋资源,通常把港湾、海洋航线、水产资源的加工、海洋中的风能、海底地热、海洋景观、海洋空间以及海洋的纳污能力等等都视为海洋资源。

海洋资源的自然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海洋资源是不依赖于人类的主观意志而客观存在于海洋空间的自然要素和自然条件,它的产生、发展和变化遵循一定的自然规律,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其二,海洋资源是地球生物圈的组成部分。生物圈理论指出,地球是由大气圈、岩石圈、水圈构成的,海洋资源分布在海洋的海面、水体、海床及底土之中。其三,海洋资源没有凝结必要的社会劳动,即海洋资源是非劳动产品,这就使其区别于一般的物和社会财富。从某种意义上说,海洋资源是大自然对人类社会的恩赐。其四,海洋资源具有质、量、形态、时间、空间等多种自然属性。

二、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的必要性

(一)海洋资源开发过度,严重衰退

近年来,我国近海资源开发利用过度。以海洋渔业资源为例,我国近海传统优质渔业资源日趋枯竭,生物资源严重衰退,一些珍稀物种处于濒危状态。中华白海豚近年来数量骤减,已成为濒危物种,斑海豹、宽吻海豚、江豚、克氏海马、黄唇鱼等国家保护动物也遭到人类过度捕捞。80截至2002年底,我国共有海洋机动渔船27.9万多艘,其捕捞强度大大超过了海洋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由于海洋渔业捕捞活动大多集中于我国近岸海域,强大的捕捞力量与有限的作业渔场、薄弱的资源基础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渤海优质鱼类占总渔获量的比例已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50%下降到不足30%。由于掠夺式的捕捞生产,使主要经济鱼类品种逐渐衰退,海洋生物之间的平衡被打破,种替现象明显,导致渔获物构成的营养级水平逐年下降,低龄化、小型化和低值化日益加剧,给海洋渔业生态循环和资源恢复带来很大难度,海洋捕捞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

(二)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不合理,水平低

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不合理、水平低是造成海洋资源破坏与浪费的一大原因。由于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缺乏对海洋资源环境的总体规划,造成了海洋产业布局的不合理和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如砍伐红树林,把典型的海洋自然生态区域破坏而进行水产养殖区建设等等,未能根据海域自然属性、可利用条件确定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把资源和经济增长优势变为劣势。不合理和低水平利用资源的后果往往是资源的浪费,不能让海洋资源向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方向转化。

三、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研究

(一)我国海洋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现状

海洋资源保护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制定的有关合理利用、保护和改善海洋资源方面的法律。我国目前还没有以直接保护海洋资源为名义的法律,但是我国已经制定了很多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都涉及海洋资源保护问题。

我国《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律颁布实施后,沿海各省市大都根据这些法律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或修改完善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以使其与法律的规定相一致并保证其有效地贯彻实施。

(二)我国海洋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缺陷

虽然从立法体制来看,我国海洋资源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是整个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有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律仍显不足;海洋资源管理综合性法律和专项管理法律法规稀缺;我国管理海洋事务或活动的机构众多,制定海洋法规部门众多,条块分割十分严重,造成现有法律法规的不系统、不协调等。

我们必须重新规划海洋资源立法体制,规范授权立法,杜绝部门立法的弊端;制定急需的海洋资源法律法规,废除不合时宜的法规;颁布司法解释或者相关规定,解决法律交叉,加强薄弱环节的立法。

四、结语

海洋环境保护这项艰巨的工程不是靠一个公约或几个合作议定书就能完成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也不能预防和解决所有的海洋环境问题,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但伴随着日益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威胁,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努力了不一定有收获,但不努力一定没有收获。

参考文献: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5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7015402

1 引言

随着目前各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森林的生态功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对于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森林是自然保护区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是生态平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通过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和建设这一途径,全面增加了自然保护区森林覆盖率,恢复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同时,为了要发挥生态环境的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逐步完善,加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与企业产业的融合发展,极大地发挥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综合效益,使得自然保护区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2 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意义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是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背景下采取的一个环境保护措施,是为了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遗迹等进行保护而依法划分的一个需要进行特殊保护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和管理,可以使得生态环境的保护得到细化,而且能够对自然保护区内的动植物种类多样性进行保护,使得我国的保护区森林生态环境平衡得以保持。自然保护区中的资源种类十分丰富,有森林、动物、其他植物等,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不仅可以用于观赏,同时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也有重要意义。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具有多种生态功能:第一,保持水土,第二,涵养水源,第三,调节气候,第四,可以降低工业污染的程度。在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各地在不断加强对现有的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的保护,同时也在加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建设,以促进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平衡。

3 自然保护区林业保护现状

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是自然保护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当前对其内部的林业资源进行保护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管理人员综合水平较低,对林业资源没有一个整体的规划。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在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的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这些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以及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视不够,因此使得很多地区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没有得到落实,使得内部的很多资源没有得到及时的保护,比如很多树木被乱砍乱伐。第二,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管理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体系的建立,是保证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管理工作能够顺利推进的关键举措,由于责任体系不健全,一旦在出现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被破坏的问题时不能及时找到相应责任人,最终导致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得不到有效保护。

4 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策略探讨

4.1 重视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工作

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环节,也是自然保护区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进行保护,不仅是要对现有的资源进行保护,同时还应该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的多样性的建设。针对当前很多自然保护区对林业资源保护不是很重视的现象,必须要加强宣传,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进行普及,提高群众的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意识,从而可以使得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可以借助各种媒体平台,从人们的精神意识角度着手,广泛宣传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保护的重大意义,同时,加强群众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资源保护的意识,使得群众能够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对于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的具体管理人员而言,也应该加强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将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纳入到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整体计划中,突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的重要地位,从而强化领导责任,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4.2 加强国家政策的完善,落实保护责任

当前我国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加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应该被提上我国发展的日程之上,在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保护过程中要加强各种政策方针的制定和完善,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使得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可以得到落实,强化具体的保护责任,让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比如在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过程中,为了防止人为破坏,可以根据划分的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区的管理,在自然保护区内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以及管理规则,并且要积极落实责任人制度,实现对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有效管理。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自然保护区的人员流动情况进行控制,要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的旅游产业的发展对林业资源造成的影响,控制旅游产业的危害,同时要以强制的手段要求各地积极实施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一旦出现严重危害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系统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以及行政责任,使得林业资源的保护责任可以得到有效落实。

4.3 结合林业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资源保护过程中,除了对各种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之外,还应该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建和实施,加强产业与林业的融合,发挥出林业资源的重要作用。必须要找到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产业经营模式,实现产业化发展,比如林草间作、林经间作、林药间作等,都是不错的经营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随着自然保护区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不断推进,林木的逐渐生长,还可以不断拓展产业情况,比如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等,也可以成为林业产业的选择,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合适的产业的时候,应该要与市场保持平衡,还可以拓展产业范畴,提高家庭的收入水平。

5 结语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森林的生态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该加强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加强对各种破坏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行为的监管,加强立法,从而使得自然保护区林业资源的保护得到落实,并且积极发展产业,促进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6

中图分类号:S15 文献标识码:A

1 水土保持的概念

水土保持现行定义是:指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综合性科学技术。

1.1 水土保持的含义

近几年水土保持与其他学科互相渗透,互相吸收,其内涵也在不断的扩充,不断充实,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治理性质的建设工程,它以保水保土为中心,综合采取合理利用土地、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等手段,来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它能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证,能促进社会进步。

1.2 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虽然未在国际经典辞书上找到专门简明释意条目,但根据一些国际学术专著,它们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

1.3 水土保持的作用

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的作用和影响是不可估量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有效改善治理区的生态环境,降低土壤侵蚀模数,增加林草覆盖率,提高空气质量,还能有效拦蓄降水,拦截泥沙入河。同时,对于缓解山丘区,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减少洪涝灾害和抵御旱灾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并且能为治理区域的农、林、牧业创造良好条件,为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尽快走致富道路提供有力的支撑。

1.4 水土流失与水土流失

防治水土流失涉及了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简单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 水土保持问题根源的解析

随着人们认识的发展,土壤侵蚀与水土保持学的概念在不断完善、深化,水土保持学正在逐步演变成一个综合学科。我们要逐步改变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 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肤浅

同时,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是乱用植物措施、或是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再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2.2 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水同土地资源一样,是限制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中国地下水资源有限,地面水分配不均,事实上只有20%的水分布在64%的耕地上。估计到2050年,将缺水4,000亿立方米,水资源方面形势严峻。如国内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所以,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了空。没有了那“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

3 法律意义的水土保持功能概念

3.1 如何定义水土保持功能

水土保持是指陆地上的一些生态系统在地表对水资源的蕴藏以及发挥的有利于蕴藏水土资源的能力,同时这样的能力也对土地的生产力有着促进的作用。这里做个假设,若是定义里没有水土保持设施这一概念,这是为了避免循环的论证理论而做出的假设。在定义中,生态系统是广泛的概念,可以适用于任何的等级范围。所以,池塘、农田、森林都可以被说成是生态系统,生物圈也是一个生态系统。定义中的土地生产力则是对水土保持功能进行评判的重要标准,这里的生产力不是经济学也不是政治学上的生产力定义,而是生态学上的。

3.2 表现形式

这里的涵养作用是指,植被在地表覆盖地面,可以对降水进行截持,并且能够有效的对地面径流进行调节以及吸收,对土壤进行改良,并保持突然的固持性,对下渗的水分可以起到滞留储蓄的作用并且还能抑制地表水分的蒸发,水分的蒸腾是水循环的一种,对于森林以及水资源本质上需要发挥涵养作用,于山蓄水,于林蓄水是现代需要注意的。所以对于滥砍滥伐现象,以及肆意毁坏植被的现象,在陡坡开荒的行为都会破坏水源的涵养,也就是降低了水土的保持功能。

3.3 指标

生产力的大小排序上,森林最大其次是农田以及疏林然后则是灌丛和草原,荒漠的生产力最小。在同等的光照水分和温度的自然环境下,植物的分布数量以及密度决定了生产力,植物的生产力总数的高低就决定了土地的生产能力,也就是说水土保持功能低。直接性的说明了,认为的一些挖掘以及破坏活动会产生压塌破坏植被。

土壤是有机无机物的混合物,水分是其重要的物质组成,不仅仅影响了其物理性质,同时,也会对突然中的微生物活动以及溶解和转移养分的含量造成影响,这是土壤肥力大小的重要影响因素,并且更是植物生长的重要条件,地表水以及地下水都会为根系说吸收,这也是土壤水分被利用的过程。

结语

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利用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统筹规划,求真务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使我国早日呈现出河流清澈、山川秀美的大好景象。

参考文献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7

关键词:鄱阳湖生态资源开发利用

关键词:鄱阳湖生态资源开发利用

1 鄱阳湖生态资源基本情况

1 鄱阳湖生态资源基本情况

1.1 鄱阳湖的草洲资源

1.1 鄱阳湖的草洲资源

鄱阳湖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水陆相间,丘陵起伏,形成不同的地形小气候。随湖水夏涨冬落,出现高水湖相、低水陆相的生态景观。鄱阳湖草洲为江西五大河流冲积而成,土壤有较高肥力,为草洲上水草生长创造了条件。鄱阳湖草洲资源丰富,秋末冬初的草滩面积逐年增加。合理利用鄱阳湖的草洲资源,有利于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善鄱阳湖区人民生活质量。

鄱阳湖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境内水陆相间,丘陵起伏,形成不同的地形小气候。随湖水夏涨冬落,出现高水湖相、低水陆相的生态景观。鄱阳湖草洲为江西五大河流冲积而成,土壤有较高肥力,为草洲上水草生长创造了条件。鄱阳湖草洲资源丰富,秋末冬初的草滩面积逐年增加。合理利用鄱阳湖的草洲资源,有利于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改善鄱阳湖区人民生活质量。

1.2 湖滩洲地的植物种类

1.2 湖滩洲地的植物种类

洲滩生产力和动植物的生长发育呈有规律的季节变化。夏季洲滩被水淹没,有的草洲植物被淹死,有的处于休眠状态。秋末冬初,洲滩露出水面,草洲植物相继萌生。草洲上生长着非地带性草旬,湿地草木植物主要有苔草、春耕冬草、藜蒿、芦苇等。

洲滩生产力和动植物的生长发育呈有规律的季节变化。夏季洲滩被水淹没,有的草洲植物被淹死,有的处于休眠状态。秋末冬初,洲滩露出水面,草洲植物相继萌生。草洲上生长着非地带性草旬,湿地草木植物主要有苔草、春耕冬草、藜蒿、芦苇等。

2 鄱阳湖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

2 鄱阳湖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

鄱阳湖区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气候区,植被类型多样,有保存稀有的银杏、金钱松等松柏科植物。鄱阳湖滩地本来发育良好,但由于湖区人们近年来掠夺式的围垦,实际面积缩小。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鄱阳湖流域的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不少森林成了疏林地,灌草丛,有的甚至由灌草丛沦为荒山荒地。鄱阳湖流域森林植被随海拔高度变化有明显的垂直地带性变化,低山、丘陵针叶林主要分布于海拔1000m以下。鄱阳湖湖滨固定沙地的植被覆盖度一般大于30%,流动沙丘上植被的覆盖度一般小于15%,植物种类单调,自然分布的植物只有单叶、蔓荆等少数灌木。

鄱阳湖区为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气候区,植被类型多样,有保存稀有的银杏、金钱松等松柏科植物。鄱阳湖滩地本来发育良好,但由于湖区人们近年来掠夺式的围垦,实际面积缩小。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鄱阳湖流域的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不少森林成了疏林地,灌草丛,有的甚至由灌草丛沦为荒山荒地。鄱阳湖流域森林植被随海拔高度变化有明显的垂直地带性变化,低山、丘陵针叶林主要分布于海拔1000m以下。鄱阳湖湖滨固定沙地的植被覆盖度一般大于30%,流动沙丘上植被的覆盖度一般小于15%,植物种类单调,自然分布的植物只有单叶、蔓荆等少数灌木。

3 鄱阳湖生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

3 鄱阳湖生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

3.1 有利于保护湿地资源

3.1 有利于保护湿地资源

鄱阳湖是长江流域的调蓄性湖泊,是我国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鄱阳湖湿地面积占其总面积的78%,在亚洲湿地资源中有重要地位。湿地上栖息有多种鱼类和湿地鸟类,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全球近95%的白鹤种群和候鸟将在这里度过冬季。

鄱阳湖是长江流域的调蓄性湖泊,是我国十大生态功能保护区之一。鄱阳湖湿地面积占其总面积的78%,在亚洲湿地资源中有重要地位。湿地上栖息有多种鱼类和湿地鸟类,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全球近95%的白鹤种群和候鸟将在这里度过冬季。

3.2 有利于保护自然景观

3.2 有利于保护自然景观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鄱阳湖碧水连天,湖面千张白帆;风寒秋冬,四周万点渔火。自古以来,鄱阳湖就是文人骚客漫笔游走的首选之地。鄱阳湖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线”的自然景观:湖上名山秀屿,都昌县的老爷庙,星子县的落星湖,湖口县的石钟山,风光如画,景色宜人。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鄱阳湖碧水连天,湖面千张白帆;风寒秋冬,四周万点渔火。自古以来,鄱阳湖就是文人骚客漫笔游走的首选之地。鄱阳湖有“洪水一片,枯水一线”的自然景观:湖上名山秀屿,都昌县的老爷庙,星子县的落星湖,湖口县的石钟山,风光如画,景色宜人。

3.3 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

3.3 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

鄱阳湖流域水草肥美、湖草茂盛,水生植物丰富,素有“珍禽王”、“白鹤世界”等美称。它是珍稀候鸟的迁徙越冬地。保护鄱阳湖这块宝贵的栖息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有重大意义。

鄱阳湖流域水草肥美、湖草茂盛,水生植物丰富,素有“珍禽王”、“白鹤世界”等美称。它是珍稀候鸟的迁徙越冬地。保护鄱阳湖这块宝贵的栖息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有重大意义。

3.4 有利于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3.4 有利于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鄱阳湖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生产基地,在江西乃至全国农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中有重要影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鄱阳湖生态资源,将其建设成新型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集群,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改革,使环湖城市的发展和周边区域的开发具有前所未有的吸引力。

鄱阳湖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商品棉生产基地,在江西乃至全国农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中有重要影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有利于开发利用鄱阳湖生态资源,将其建设成新型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集群,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改革,使环湖城市的发展和周边区域的开发具有前所未有的吸引力。

3.5 有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3.5 有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鄱阳湖和全球19个湖泊组成了“世界生命湖泊网”,鄱阳湖的生态质量、农业发展、湖区人民生活质量等均影响“世界生命湖泊网”的整体开发,对于全球性的湿地开发典范,它的协调合理的开发,必定是对全球湖泊研究的重要借鉴。建设 “生态安全”的鄱阳湖区,对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环鄱阳湖区自然、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有深远意义。

鄱阳湖和全球19个湖泊组成了“世界生命湖泊网”,鄱阳湖的生态质量、农业发展、湖区人民生活质量等均影响“世界生命湖泊网”的整体开发,对于全球性的湿地开发典范,它的协调合理的开发,必定是对全球湖泊研究的重要借鉴。建设 “生态安全”的鄱阳湖区,对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环鄱阳湖区自然、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有深远意义。

4 对当前鄱阳湖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考与建议

4 对当前鄱阳湖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思考与建议

4.1 开发水草资源,建设畜牧业饲料基地。

4.1 开发水草资源,建设畜牧业饲料基地。

以湖区为中心,利用草洲和周边荒山荒坡发展草业。可通过改良人工种草等方式,种植优质牧草,通过加工调制,生产优质干草和草粉,上饶市鄱阳县有鄱阳湖草洲巨大的牧草资源,利于发展草粉加工。不仅能满足本地饲养需要,还可向外销售,使牧草生产走上产业化轨道。试矗诜⒄共莘奂庸ぁ2唤瞿苈惚镜厮茄枰箍上蛲庀郏鼓敛萆呱喜祷斓馈

4.2 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湖区生态示范基地。

4.2 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湖区生态示范基地。

结合循环经济理念,探讨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根据湖区不同地段生态脆弱程度和重要程度,科学种林或种草。在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设置水土保持林,在河流和大中型水库设置水源涵养林,注意乔灌草结合,提高种植指数,采用混交林模式,增加树种组成和空间层次。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工程等建设。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搞好流域水土保持,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结合循环经济理念,探讨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根据湖区不同地段生态脆弱程度和重要程度,科学种林或种草。在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设置水土保持林,在河流和大中型水库设置水源涵养林,注意乔灌草结合,提高种植指数,采用混交林模式,增加树种组成和空间层次。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湿地保护工程等建设。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搞好流域水土保持,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4.3 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3 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充分利用现有水禽资源,依靠科技提高养殖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加强新型绿色养殖技术的研究,建立“绿色产业”。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应以湿地保护与环境多样性为主题,争取企业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议政府发挥有效职能,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加强完善鄱阳湖管理机制,深入了解周边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情况和鄱阳湖湿地功能,实施鄱阳湖的总体开发和保护。推广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技术,提升经济运行的生态质量,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

充分利用现有水禽资源,依靠科技提高养殖水平和社会经济效益。加强新型绿色养殖技术的研究,建立“绿色产业”。鄱阳湖自然保护区应以湿地保护与环境多样性为主题,争取企业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议政府发挥有效职能,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加强完善鄱阳湖管理机制,深入了解周边地区自然、社会、经济情况和鄱阳湖湿地功能,实施鄱阳湖的总体开发和保护。推广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技术,提升经济运行的生态质量,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

4.4 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生态旅游

4.4 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生态旅游

鄱阳湖区被称为白鹤乐园和珍禽王国,有秀丽的湖滨风光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可发展旅游产业。以候鸟观赏与湿地农业观赏为生态旅游开发重点,加大发展以家庭旅馆和观光业为主的替代产业。湖区可利用资源优良、养殖生产成本低的优势,招商引资开发水面资源,同时,弘扬鄱阳湖候鸟文化,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带动湖区产业发展。

鄱阳湖区被称为白鹤乐园和珍禽王国,有秀丽的湖滨风光和深厚的文化积淀,可发展旅游产业。以候鸟观赏与湿地农业观赏为生态旅游开发重点,加大发展以家庭旅馆和观光业为主的替代产业。湖区可利用资源优良、养殖生产成本低的优势,招商引资开发水面资源,同时,弘扬鄱阳湖候鸟文化,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带动湖区产业发展。

4.5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生态宣传教育

4.5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生态宣传教育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8

前言

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类资源的利用程度不断加深,水资源作为一项重要资源,对于满足社会整体发展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良好的水利工程建设不仅能够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不浪费,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洪涝灾害的发生起到一定的制止作用,能够切实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重视水利工程设计与建设,促进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应用是当前水利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作为生态化、可持续发展的工程设计,能够满足水利建设当前的多数需求,由此需要相关部门对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运用予以足够程度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其科学合理运用。

1重视生态水利工程设计的意义

1.1有利于促进水利建设的长远发展

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融合了当前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和水利设计理念,所以生态水利工程既具有生态设计的意义,也符合水利建设的需求。生态水利工程设计所包含的内容较多,是一项系统化、综合性的设计工程,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不仅需要完善一般水利工程建设的需求,即达到灌溉、供水、防洪等一系列工程建设标准,同时也需要对整体水利工程进行规划,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并能够切实提高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程度。由此可见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虽然是水利建设中的一项内容,但却兼顾了水利工程的当前发展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内容,所以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对于水利建设的长远科学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1.2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传统水利建设工程在生态设计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使得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工后存在着破坏当地生态系统等问题,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等可持续发展。而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运用,能够在工程施工前对当地的自然环境等进行全面考察而后明确其所需要保护的内容,同时也能够在工程设计时将河流等的特性与工程结合起来,保护河流周围的动植物等,从而保护水利工程周围的生态环境,促进其可持续发展,进而也为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2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运用所需要遵循的原则

2.1保护河流生态系统

当前的水利工程建设以所在地的河流为中心开展,而不同地区的河流受地势、气候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其河流特点也各不相同,由此不能制定统一的标准来进行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而是需要各地的水利工程设计切实将保护河流生态环境为设计原则,由此来根据当地河流周边的实际生态环境来进行生态水利工程设计。除此之外,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河流周边的其他生物的保护情况,对于河流周围的动植物不能采取强硬破坏的方式,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合理的保护河流周边动植物的方案。

2.2保护水体系统

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建设工作主要是以水为主体来开展工作,由此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过程中还必须重视遵循水体系统保护的原则。将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整个水体系统作为水利建设施工内容,切实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等水体资源都不受污染与破坏。

3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运用

水利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河流等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运用既能够满足水资源的高效利用需求,同时也对河流周边的生态环境予以了足够程度的保护,并为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都作出了重要贡献。

3.1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水利建设工程通常是在河流湖泊等自然水体环境中建设的,且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较大涉及到的内容也较多,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对施工所在地的河流湖泊等造成一定的生态破坏,而且人为的大项目工程对于自然界的破坏是不可逆的。所以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运用的首要内容就是将生态理念融入到水利建设当中,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为设计和施工原则,通过对河流湖泊周边环境的实地考察,来切实保护水利建设所涉及到的河流湖泊及其周边动植物的生存发展,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3.2提高水体自净的能力

水资源作为一项珍贵资源,保护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是当前我国整体发展的一项重点关注内容与需求,然而目前我国水资源污染情况却不容乐观,依靠人为意识地避免水资源污染是较为困难的,由此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对于净化水资源、最大程度地避免污染是需要予以一定重视的。水利建设的开展既是为了保障水资源的使用需求,同时也需要切实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应用能够在最大程度上涵养水源,在水体内形成一个净化循环系统,这一内容主要是依靠有机的污染物经过氧化作用后变成无机物,所以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可以增加鱼道等来确保水中氧气足够,有利于污染物的转化。

3.3科学开展河道改造

河流的水利工程建设通常需要对河道进行相应的改造,尽管河道的改造是为了水资源的更好利用,但在实际的施工当中,河道的改造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也较为严重。所以加强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在水利建设中的运用,能够将生态理念有效具体地融入到水利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当中,在河道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实地考察状况来设计改造内容。当前的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主要是依靠具有自然属性的生态措施如人工生态护岸等来进行河道改造,维护河道的生态平衡。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指引下的河道改造当中,极为重视河道实际效用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当中,能够最大程度地保留河道及其周边原有的生态元素,使得河道的改造更加科学化、生态化。

3.4合理促进堤岸工程的建设

在基础工程建设当中,堤岸工程也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堤岸的存在意义对于整体的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周边的环境等都起着关键性的影响作用。堤岸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能够起到阻挡洪水、避免暴雨冲刷对周边环境造成安全隐患等,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堤岸工程的建设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中是重点关注内容,在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当中,不能沿袭以往的堤岸工程建设方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需求来开展水利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在堤岸工程建设当中,进行多样化的堤岸设计,由此来确保河流内部生物的多样性,维护河道的生态系统平衡,同时还需要对堤岸周围的施工环境和土地质量等作出全面分析判断,由此才能够确保土地资源等合理利用,提高堤岸建设的牢固性和安全性。此外生态水利工程设计当中堤岸的植被是具有存储水分的作用的,堤岸受水资源冲刷等较多,所以部分水资源会存储在堤岸的土壤当中,而水中的各类微生物又能够使堤岸土壤具有一定的孔隙,由此可以对河道内的水量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无论是丰水期还是缺水期,生态水利工程设计下的堤岸都能够有效地调节水量,维护水利设施的平衡。

3.5科学调节流域尺寸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9

引言:

水土资源是人类社会生存生活的基本依靠,是我国重大的生态安全问题,关系我国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因此,我们必须要重视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而有效的治理水土流失,必须要构建并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的客观要求,是加快对以牺牲来换取经济利益的观念的转变的重要举措。因此,构建和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生态补偿的界定

由于研究目的的不同,各学科对生态补偿有不同的含义界定。在生态学上,有自然生态补偿(natural ecological compensation)的概念。也有人将其定义为,自然生态系统对于由于社会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所起的缓冲和补偿作用。广义的生态补偿则包含对破坏生态系统和损害自然资源所造成损失的赔偿,也包含对造成环境污染者的收费或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所获得效益的奖励。即因为开发利用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野生动物等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或者导致生态价值丧失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用,用于对为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及其功能而付出代价、做出牺牲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用。而狭义的生态补偿则专指对于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的补偿。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对象进行的保护性投入。狭义的生态补偿的概念通常指目前国际上使用的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 for Ecosystem Services,PES)或生态效益付费(Payment for Ecological Benefit,PEB)。

二、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法理判断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的一种,比生态补偿这一定义更加具有具体性和针对性,它是专门针对因水土流失现象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生态环境的恶化而给予的特殊的生态补偿。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实质是遵循法律分配利益的原则,追求社会公共福利,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应当包括生态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客体、生态补偿的对象、生态补偿的标准和生态补偿的方式等。

生态补偿的主体的设置既有抽象性的国家,也有具体的行政机关、法人和个人。目前,在学界,基本明确了国家或政府在生态补偿主体类型中处于核心地位。水土保持的生态联系具有广泛性、公益性和复杂性,从而,也决定了生态补偿时应当是政府补偿为主,市场补偿与社会补偿相结合。生态补偿的客体是是以生态为中心的广泛的利益即生态利益,那么,生态补偿的对象应当是生态利益的损害,这种损害可以表现为经济性、社会性的、生态性的。在生态补偿法律构成要素中,生态补偿的标准直接联系着补偿与损害,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关系到生态补偿是否公平。生态补偿的标准应当是以生态利益的缺损填补与回复为原则,针对不同情况而区别对待。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及义务人义务的的履行是通过不同的生态补偿方式实现的。生态补偿的方式,是指国家行政主体承担生态补偿责任具体形式,其通常包括资金补偿、实物补偿、政策补偿等方式。正确的适用生态补偿方式,对于弥补生态维护建设特别牺牲者的损害有重要意义,可以采取经济性补偿,也可以运用政策性的优惠补偿。

三、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新《水土保持法》鼓励国家构建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第三十一条对此作了规定:国家加强江河源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纳入国家建立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然而,在生态补偿制度上,我国仍然存在了较大的不足和缺陷。

(一)补偿资金保障的缺乏。长久以来,人们形成了低价获取自然资源或无偿享用生态服务的定势思维,使得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的转移支付。对有限的用于生态补偿领域的资金,管理也不到位,资金不能集中用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而是被分散使用。对于一些影响较大的项目,则重复立项、分头跟进,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浪费。同时生态补偿的融资渠道单一,在各地已经进行的生态补偿实践中,基本上没有社会资金的参与,也没有形成规范的生态服务付费市场。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经济扶持不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难以形成长效生态补偿制度。

四、政策建议

(一)扩大补偿资金的来源渠道,加强全社会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我国财政支出中对生态补偿的研究和投入少得可怜,主要依靠政府的转移支付。因此,我们一方面需要加大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预算投入。另一方面,我们应当要拓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资金的筹资渠道。一是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二是积极完善生态环境税收制度。帮助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进行辅助作用,扩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再次,加强社会各方面的捐助。鼓励民间团体或个人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工作进行自主捐款。社会捐助不仅包括来自社会各界的经济帮助,还应当包括技术等援助,这主要是对积极进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者、以及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单位给予技术等方面的援助。

(二)建立政府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实行的监督体系。为了保护水土资源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现象,要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并为这一制度的实施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应该形成完善的水土资源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和监督机制。生态建设的法制化管理工作,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重大决策要有合法性审议程序,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涉及重大水土资源使用的情况,还应当举行听证会,决不能因个别领导人的意志去行事,而是必须形成完整的制度同时运用法律来对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督。

参考文献:

[1]杜群.我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框架的立法探讨[J].法学评论,2010(2).

[2]黄立洪,柯庆明,林文雄.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分析[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7(3) .

[3]常芳.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0.

保护水资源的意义例10

红色旅游资源是指“以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新中国成立之前,包括红军长征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重要的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1]。作为革命老区,遵义市拥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如何对这些资源实施保护性开发,以期对其更好地传承和利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意义

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是指以保护为根本前提,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大目标,强调利用性保护,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对旅游资源进行的开发与利用[2]。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意义在于。

(1)有利于提高遵义红色旅游开发的档次

实施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就是强调保护是旅游开发的前提,把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放在旅游开发的首要位置。在这一前提下,更多的红色旅游资源将被挖掘和整理出来,在旅游开发中加以利用,丰富了红色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内容。同时,保护性开发将更好地保持红色旅游资源的特色,从而提高红色旅游开发的档次,增强红色旅游产品的吸引力。

(2)有利于消除旅游开发对红色旅游资源的负面影响

传统的旅游资源开发一定程度上必然导致资源的破坏。在遵义红色旅游开发过程中,由于缺乏保护意识、盲目追求经济利益等原因,红色旅游资源的破坏严重,遵义会议会址四周高楼林立,红军烈士陵园景区到处是小摊小贩,叫卖声不断就是最直接的例子。对遵义红色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就是采取科学的方式,对红色旅游资源先保护后开发,边保护边开发,强调通过保护强化开发,可以有效消除旅游开发引起的负面影响。

(3)有利于红色文化的传承

红色旅游资源是重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其传承与利用非常重要。一方面,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是以保护为前提条件的,它能使更多的红色旅游资源得以保护,作为重要的社会财富被一代一代加以利用。另一方面,实施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可以使更多红色旅游资源被挖掘整理出来,以红色旅游的形式让人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从而增强人们自觉保护红色文化的意识,有利于红色文化的传承。

二. 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原则

(1)保护性原则

保护性原则是实施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与传统开发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其保护性,它以保护为主要目的,强调以保护促进开发,用开发强化保护,避免旅游资源在开发中的破坏。对遵义红色旅游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必须强调对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通过必要的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将红色旅游资源保护起来,再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开发。比如在对娄山关战斗遗址、四渡赤水纪念馆等红色遗址进行开发的过程中,就要首先考虑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破坏现象,在确保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保护的基础上再进行旅游开发。

(2)原真性原则

坚持原真性原则,是指在实施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过程中,既保持红色旅游资源本身的面貌,又保护红色旅游资源赖以存在的环境和条件。要突出红色旅游资源的原真性,就必须保护好红色旅游资源本身以及其赖以存在的自然和文化环境,如果忽视了原先景点所呈现的历史感和沧桑感,红色旅游资源的原真性就遭到了破坏。在遵义市红色旅游发展的现实当中,这种破坏行为时有发生。比如“遵义会议会址周围1.5平方公里内的四万平方米的民居,由于计划修建城市休闲广场而被拆光,在国家文物局干预之后,虽然对历史建筑进行了恢复性重建,但已经失去了其历史的原真性[3]”。因此,必须坚持原真性原则,还红色旅游资源以历史的本来面貌。

(3)效益原则

“发展红色旅游,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工程,是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文化工程,是促进老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经济工程[4]”,红色旅游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实施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必须坚持效益原则,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注重社会文化效益和环境效益,谋求综合效益的稳步提升。对遵义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强调经济效益、社会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通过旅游开发,既要带来直接的经济价值,又要产生良好的社会文化效益,能够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作用,还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能够保护红色旅游资源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改善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当地的环境质量。

三. 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措施

(1)提高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意识

首先,政府要在这方面积极引导。政府一方面要出台有利于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支持性政策和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开发商和社会公众在保护红色旅游资源责任。另一方面,要借助建党、建国、红军长征胜利等重要纪念日,通过一些主题活动宣传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其次,提高当地居民对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意识。必须加强对当地居民的宣传,提高当地居民对所在地红色资源价值的认识,通过宣传教育、启发引导,让居民认识到保护红色文化的重要意义及与自身的关系,学习和宣扬红色文化.积极参与红色旅游的发展。 再次,旅游经营者必须积极参与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在红色旅游开发过程中,树立保护性意识,不能只注重经济利益,不能为了短期利益破坏红色旅游资源,更不能为了迎合某些游客而歪曲历史、篡改历史,破坏红色文化的原真性。

(2)正确处理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在当前红色旅游开发热的形势下,实施红色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必须正确处理红色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保护为根本前提,在保护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科学方法对旅游资源进行开发。对遵义市红色旅游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要按照层次,运用恰当的方式加以保护,特别是对一些破坏严重的遗址遗迹和革命文物,更要加大保护的力度,比如红军在遵义时期,在广大的农村留下的大量革命标语和口号,必须采用现代化的手段保护起来,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旅游开发。要注重对红色旅游资源保护的监管和调控,要在政策、资金、组织协调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一些不具备实施保护性开发的旅游开发商要坚决取缔其开发资质,避免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破坏。

(3)坚持动静结合的开发模式

遵义红色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必须采取静态开发与动态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静态开发,就是要通过收集整理遵义市的红色旅游资源,以陈列式观览、静态展示的方式呈现给旅游者,让旅游者在参观游览中体验红色文化。但随着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者对体验的要求越来越高,光有静态展览还不够,红色旅游本身的参与性和趣味性还要求要实施动态开发,即在红色旅游资源开发的过程中,注重旅游体验,改变静态参观和感受为主的形式,增加一些参与性强的活动项目,满足旅游者自主择项、投身其中的个性化需求,让旅游者通过情景模拟、现实参与体验等形式更深入地感受红色旅游的魅力,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比如可以在遵义会议会址、四渡赤水纪念馆、红军山等开发一些体验型的旅游活动项目,采用动静结合的方式达到更好的旅游效果。

参考文献:

[1]陈伟.福建省绿色生态与红色旅游资源优化配置研究,福建农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2]陈燕.论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的内涵与要素[J],商场现代化,2008(10):18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