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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10-27 10:30:21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1

欧盟将“课后托管”界定为在义务教育范围外,针对学龄儿童的、儿童定期使用的任何相关安排,以便他们的家长或看护者能够参与就业、培训或其他活动。课后托管开始于上学结束,结束于家长或看护者接走儿童,包括对身体的照顾,社会化活动,玩耍及教育活动,也包括假期的托管。课外托管包括学校组织的托管或由机构,组织、服务团体或注册为保育员或儿童照顾者的个体提供的活动,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提供的托管。课外托管通常但不总是以学校设施或青年中心为基础,并提供娱乐活动或辅导家庭作业。

二、欧洲国家重视“课后托管服务”的原因

托儿服务是欧洲的一项重要政策目标。对于托儿服务,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点逐渐从幼儿(尤其是不到义务教育年龄的儿童)转向“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原因之一是因为支付得起的、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帮助家长在工作时间与孩子的上学时间之间找到更好平衡,因此有助于促进劳动力参与。例如在欧盟,提高劳动参与率(2020年欧洲75%的20~64岁人群参与劳动力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政策目标,因为提高劳动力参与可以消除贫困。其次,投资于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可以促进儿童发展。除了为儿童提供一个能够放松的安全场所外,课外托管服务还可以促进儿童的社会及教育发展。因此,课后托管服务对于存在学习困难或来自处境不利家庭的儿童尤其有益。

三、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政策举措

欧洲国家正通过不同方式扩大针对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

1.首先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计划增加课外托管服务供给

例如荷兰,随着2005年《儿童保育法》的出台,上学儿童的课后托管服务学位数量增长迅速。儿童保育部门融资结构从资助供给转向资助需求。在2007-2008学年,应家长要求,荷兰政府规定小学必须为学生提供上学前和放学后托管服务。因此,课后托管服务的学位数量在2004-2009年翻了一番,平均儿童覆盖率达到22%。

在卢森堡,课后托管服务在过去几年增长迅速。尤其增长迅速的是一种被称作“活动中心”的特殊托管服务形式。这种托管形式是2005年回应日益增长的儿童保育需求而产生,主要为18岁以下儿童提供托管服务。根据法律规定,“活动中心”必须每年提供至少200天,共500小时的托管服务。另外,为了延长这些托管机构的开放时间,教育部还鼓励这些托管机构延长开放时间,以涵盖以下时间段:从周一到周六,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在 2005至2010年间,这类托管机构提供的学位数量从8000个增长到超过23700个,大部分学位都是由上学儿童占用。

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芬兰年幼学龄儿童漫长的下午时间变成一个热点问题。自那时起,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儿童数量不断提高。在一年级学生中,参与比例从40.7% 提高到2011年48%,二年级学生参与比例从22.5%提高到 27.3%。未来比例还将继续提高。政府还制定了“面向儿童、年轻人和家庭福利的政策计划”,强调出台措施,确保为所有年幼学龄儿童上学前放学后提供托管服务。

2.延长学校开放时间,重新组织目前存在的课后托管服务

欧洲国家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另外一条重要政策线是重组目前的托管服务。在大多数国家,学校上学是部分时间。延长学校开放时间,实行“全天上学”在一些国家已经进入政策议程。

英国教育大臣迈克尔・戈夫表示,政府将帮助公立学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像私立学校那样延长到九、十个小时。这些延长的时间可以帮助那些成绩下滑的学生,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全、有人监督的写作业场所,尤其要确保每个学生能很好掌握数学、英语、科学、语言、历史和地理这些核心学科的知识。除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外,还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安排戏剧、体育、管弦乐、辩论等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品格、自信与活力。

而为了实现机会均等及支持具有特殊背景的家庭,德国政府积极促成“全日学校”的建立,该类学校属于公立性质,就是在一般的教学时间之外,让学生在学校里受到照应的一种辅导措施,尤其是针对小学生而言。德国目前正积极促进全日学校的规划与正规学校密切结合,以期发挥最佳的辅导功能。

以柏林为例,小学的正规上学时间为7:30 - 13:30,若有特殊需求,家长可以在早上6点就先将孩子送到学校,或是放学之后让孩子继续留在学校。留在学校的学生不一定就是接受额外的课业辅导,更多时候是进行一些特殊的活动。

在希腊,“全日学校”自1998-199年起开始实施,开放时间从早上7:00至下午17:00。延长的时间安排包括强制时间和可选择的早餐、午后时段。可选时段供学生选择在教师监督下做作业。教师也可能提供额外课程,如文学,外语,计算机,体育,舞蹈和实用美术及音乐等。具体日程安排取决于参与的儿童数量, 例如,可选早晨时段(7:00-8:00),规定至少有5名儿童参与。2009-2010,有近80% 小学提供延长学校时间服务。

在葡萄牙,2006年起针对6~10岁儿童建立“全日学校”。所有小学现在必须在下午15:30至17:30时间段提供“课程提高活动”, 作为新模式部分,学校应该也为所有儿童提供午餐。

爱沙尼亚教育与研究部2007年启动一项试验项目,支持在54所学校建立“全日学校”,开放时间持续到下午18:00或19:00,旨在支持家长将工作与家庭结合 。该项目非常成功,学校参与兴趣大(申请学校达到所有学校的23%)。

3.统筹各类课后托管服务

在西班牙,几个市正共同努力协调由教育中心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和其他政府机构(如公共体育中心或公共艺术机构)提供课外活动。 尽管这些服务不是新的,但重新思考如何与教育中心协调这些的服务使用是一个新的命题。即使在大多数地方该努力还处于试验阶段,但似乎是一个促进儿童发展与社会融入的新战略。

在保加利亚,由教育部提出一项建立“个人发展和创造中心”的计划,旨在为儿童提供保育服务。在这些中心,为了制定跨部门的儿童保育政策,地方,地区和学区的努力都应该被统筹。政府要求目前的课外服务机构都转为这样的中心。

在列支敦士登,自2009年以来,“日托联盟”(由私人创立)在5个市(共11市)为学前和小学儿童提供白天托管 (结合教学与日托服务)。参与小学和幼儿园与“日托联盟”合作,由日托中心提供的服务包括上学前清晨的儿童托管、午餐托管,及下午托管(包括辅导作业)。目标是创造一个与学校形成补充日托机构体系,为4岁到中学开始年龄段的儿童提供托管服务。

四、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政策关注重点

除了扩大课后托管服务的供给外,这些服务的质量与可支付性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政策关注重点。

1.质量

课后托管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质量。高质量的托儿服务可能有助于儿童的社会、情感及认知发展。

课外托管服务的质量可能指不同方面,如卫生与安全,托管规模,儿童―工作人员,提供的活动及家长参与程度等。通常包括组织质量与过程质量两个方面。过程质量指儿童玩耍、学习的托儿环境与体验到的师生互动质量;组织质量指可以由地方政府管理的托儿机构特征,包括儿童工作人员比例,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课程管理,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和服务时间长短等。

欧洲国家课后托管服务的质量目前还缺少明确的标准和相关信息。为了评价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现状,基于三个方面制定了质量评估标准――儿童工作人员比,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和工作人员的学历资格。评价结果显示:欧洲各国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呈现多样化,这与托儿服务的公众形象、整个教育体系及社会政策的财政约束等有关。部分国家这三个指标方面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国。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活动组织者通常拥有相应执照和文凭。

英国。法律只规定了7岁以上儿童的托管要求(3~7岁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3∶1),对于8岁以上儿童的托管立法规定儿童工作人员比,但是政府鼓励托管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最少有2名工作人员值班,建议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为10∶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国家托儿服务标准》规定了工作人员的最低学历资格水平为中级(相当于接受过一年的基于现场系列模块培训)和高级(要求接受过两年这样的培训)。

德国。儿童工作人员比平均为10.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23.6人,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职业培训。

瑞典。儿童工作人员比为6~8岁儿童9∶1,9~11岁儿童21∶1,对于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没有相关规定,但平均一个班的托管人数为37人,工作人员获得大学教育学学位的占60%,其他教育程度(高中学历)占40%。

荷兰。《儿童托管法》规定儿童与工作人员比例为1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为4~8岁年龄组20人,8~12岁年龄组30人,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级职业教育。

芬兰。儿童与工作人员比平均为9.2∶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大托管规模,工作人员有大学学历或中等后职业教育文凭。

比利时(法语地区)。儿童工作人员比为14∶1,没有规定一个班的最多托管人数,工作人员都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

葡萄牙。儿童与教师助手的20∶1,儿童与教师的比为40∶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25人,如果儿童有特殊需求,则最大托管规模为20人,教师助手的学历资格是接受过中等教育,而教师通常接受过四年硕士学历教育,此外教学人员还获得其他相关培训。

保加利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2∶1,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30名儿童,规定工作人员的学历为接受过中等或高等教育;拉脱维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3∶1,一个班最多托管23人,工作人员是受过高等教学教育的专业人士。

克罗地亚。儿童工作人员比介于20~25:1之间,一个班最多托管人数为28,工作人员要求为接受过大学本科教育。

斯洛伐克。儿童工作人员比为25:1,一个班最大托管规模平均为23:1,工作人员学历要求为中等教育学专业或高等教育。

斯洛文尼亚。儿童工作人员比没有相关规定,平均为16:1,最大托管规模为28人,工作人员学历资格,其中教师接受过高等教育或大学学历的占50%,辅助人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占50%。

2.可支付性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课后托管后服务都获得某种形式的政府补贴。但是各国的实际财政计划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些国家,如爱沙尼亚、立陶宛和希腊,课外托管服务费用不贵,因为这些服务是作为公立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提供。而在其他国家,这些服务被视为私人责任,价格对于工薪家长而言非常高,最明显的案例就是爱尔兰和英国。

具体而言,欧洲国家课外托管服务收费包括以下几种模式。

(1)免费或低收费

在爱沙尼亚,学校通过“日托小组”提供课外服务。大多“数日托小组”是免费的,只有第二顿餐的成本由家长支付。在立陶宛,由公立学校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尽管机会相当有限,每周只开放2~3小时,但是是免费的。在希腊,全日制公立小学的选修课程都是免费的,大约90%的课外托管服务是在被称为“创造性儿童职业中心”进行。这些中心收费较低,每月20~60欧不等。在丹麦,低收入群体可能免于付费。在芬兰,家长可以申请低收费或免费;在挪威,部分课外服务免费。丹麦的课外托管服务价格相当昂贵,因为每天只涵盖几小时。但贫困家庭或需要额外社会政治需求的家庭可以获得免费的托管服务。

匈牙利托儿成本主要由三个渠道进行资助: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用户付费。绝大多数课外托管服务是由地方政府提供,免收费用。家长只需支付餐费。这些成本不能高于家庭收入的20%,大多数儿童都有资格获得某种形式的补贴。此外,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比例正日益提供,费用昂贵。

在波兰基于学校的托管服务是免费的,除了一些辅助课程活动,短途旅行和用餐涉及的费用。在许多学校,家长委员会会捐赠部分经费(每学年从3至50欧元不等) 。

(2)由家长付费,但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浮动或进行价格控制

在德国,大多数城市根据家长收入对儿童托管进行补贴,但是差异很大。德国的“全日学校”可分为“开放式”与“条件式”两种性质。“开放式”是在正规学校开放时间(7:30-13:30)之外由家长视情况让孩子提前或延迟在校,前提是学生具有特殊的社会、家庭及教育背景,费用根据家长收入而定;“条件式”则是在一周内至少有四天8:00 - 16:00的正规上学时段,报名者有参加的义务,除了餐费之外,免付其他费用。若有提前或延后的需求,则视家长收入另加费用。

在法国,课后托管服务成本由地方政府规定,通常根据家庭规模和收入按比例增减 。在荷兰,家庭收入最低的家长只需支付8%实际托管成本,最高收入群体则需支付40%的实际托管成本。在葡萄牙,家庭支付的服务费用与收入挂钩。比利时2006年将托儿成本税收折扣扩大到3~12岁儿童。

还有一些国家试图通过设定收费上限对服务价格进行控制。2002年1月瑞典规定了针对学龄儿童的托管服务的最高收费限额。在捷克,立法规定了“学校俱乐部、娱乐性俱乐部以及艺术学校服务”的最高收费额度。因此,尽管收费不是与收入挂钩,但价格非常低。另外,在斯洛伐克,为儿童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俱乐部”是由市政府和公共机构建立,每月收费最多不超过儿童最低生活标准的15%。

(3)发放教育券

在卢森堡,2008年设计,2009年3月1日引入“教育券”。教育券发给0~12岁的所有儿童,不管其家长的收入状况如何,每周为这些儿童至少提供3小时的家庭支持(可以在托儿所、日托中心等进行)。其他时间按照不同的价格收费。21小时托管服务可以获得折扣价格(最多每小时3欧元)。超过21小时的托管服务每小时收费最多7.5欧元。每周超过60小时的托管服务,家长负全部费用。

德国2011年1月了实施了“教育补贴一揽子计划”,目的是促进来自低收入家庭儿童的社会融入。这些家庭能够获得一张教育卡,用于不同的补贴项目,包括上学、日托和在学校或日托中心的午餐等。卡上没有钱,只注明享受的服务种类。该计划由地方当局负责实施。

(4)费用较高,同时没有对价格进行限制

在波兰,由私人运营的课外托管服务为家长提供大量收费选择,可以按小时收费,按天、按月或年交费。对于最低工资收入者,每月参与私人提供的托管服务的成本负担不起,占到有一个孩子家庭的毛收入的30%~50% 。对于一名平均工资收入者,私人托管服务更容易负担,占有一个孩子家庭毛收入的12%~22% ,因此,家长收入及家庭需要托管的儿童数量影响私人提供的课外托管服务的可支付程度。

在保加利亚,学校是提供课外托管服务的机构之一。他们由州及市政府预算资助。其他托儿服务的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价格不同;私立课外托管服务价格高于由学校或市政府提供的托管服务。课外托管服务形式的可支付性对于低收入家庭和有很多孩子的家庭是一个问题。

意大利要求家长支付上学时间之外的服务费用。在2009-2010学年,由家庭支付的课外托管服务平均成本为每年346欧元,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高,每年372欧元,南部地区家庭收费最低,每年291欧元。

拉脱维亚没有对课外托管服务价格进行规定。每所学校或其他提供托管服务的机构自行制定价格(获得全额补贴的服务除外)。价格根据学校财务状况、托管规模及放学后活动持续时间以及提供的服务类型,差异很大。

奥地利根据居住地补贴课外托管服务成本各异。低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比中等收入家庭(79欧元)花费更多,分别为126欧元和131欧元。因此,从绝对数和相对数来看,低收入家庭都支付了较高的成本。家长支付部分占到公立托儿机构成本的10%。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2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区建设,坚持“以学校托管为主体、社区托管为辅助、社会托管为补充”的工作思路,切实落实社区居委会服务承诺,解决社区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照管的难题,填补学校课外教育空白,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配合教育部门,逐步为社区有托管服务需求的小学生提供课外教育和社会实践等优质服务。力争2012年底前在市内四区小学校驻地附近的社区全面开设小学生社区托管服务项目,满足广大居民群众的托管需求。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1年5月10日—10月31日)

确定以市南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街道办事处仙游路社区、区街道办事处为小学生社区托管服务试点单位,依托辖区内小学的教育资源,利用社区老年活动室、图书室,开发社会托管资源,建立小学生托管班。

(二)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

总结试点经验,摸清社区居民对小学生托管服务需求底数,进一步完善细化小学生的社区托管工作方案,形成适合我市城区社区小学生托管服务的有效模式。

(三)推广阶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2年年底前,指导各区市开展小学生社区托管服务,在市内四区有托管服务需求的社区中普遍开办小学生社区托管服务项目。

四、丰富托管服务形式和内容

(一)选择安全的托管场所

开办小学生托管班,要结合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社区服务用房和开发社会托管资源,为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托管场所。

(二)选拔优秀的看护辅导人员

要面向低保家庭人员、大学生和社区志愿者,严格条件,选拔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修养,整体素质较高,热爱公益事业人员作为小学生托管服务的看护员、辅导员。

(三)提供满足居民需求的托管服务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3

教育部于2013年9月文件,开始正式实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这一文件的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讨论。一方面,多年来全社会关于小学生减负问题的呼声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回应与保障,得到了部分社会及家长的赞扬。另一方面,减负之后小学生在校时间大幅缩短,课余时间出现了很大的弹性,因此小学生拥有充裕的课外时间,但由于下午三点半离校以后脱离学校的监管,与此同时家长又处于上班时间,于是便形成了小学生安全及活动监督管理的真空期。所以产生出“小学生三点半现象”,即小学生三点半放学之后,学校方面不得以办各种社团及辅导班的名义继续容留学生在校进行监管。同时,父母下班时间晚,没时间接孩子。社会上也没有完善的组织或机构,对放学后小学生活动负责。这就形成了学校无权监管、家长没有时间接管、社会上无相关机构管理的尴尬局面。这种尴尬局面使得小学生从三点半放学直到家长下班期间的学习、饮食、安全成为一大难题。即使有一部分小学生爷爷奶奶有精力尚能完成孩子接送任务,安全问题能得到一定的保障,但是老人们对于监督管理孩子的学习教育却犯了难。还有一部分家长可以接送,安全及教育也都有保障,但是因其父母文化水平有限,孩子的作I辅导成了一大难题。基于这种国家政策规定放学时间与家长工作时间相冲突的背景下,小学生托管班也就是俗称的“小饭桌”应运而生,并且发展迅速,队伍不断壮大。各式各样打着的小学托管班名号的教育机构的活动内容也是各有特色,小学生托管问题日益演变成为一种社会性难题。

二、小学校外托管班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种类型和层次的小学校外托管机构有很多,但服务质量却是良莠不齐,存在着诸多隐患,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硬件设施安全问题,如卫生、消防、食品等方面;二是软件设施质量问题,如教学质量、师资力量等方面;三是小学托管费用问题,如哄抬价格、乱收费等方面。

(一)硬件设施安全问题。现今,社会上存在着较多满足基础服务功能的小学托管班,其对外宣传提供孩子接送休息及饮食服务,实际上这类托管班并无法保证为每一个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场所。有些小学托管班办在租住的居民楼内,室内空间狭小,一般都是上下铺安置,也有部分托管班直接在地板上铺设泡沫,让学生挤“大通铺”,加之小孩子正处于活泼好动阶段,午休质量并不高。此外,在一项关于小学托管班饮食满意度问卷调查中,“还有大约 15%的学生不喜欢或很不喜欢托管机构的饭菜。这说明现在的校外托管机构在硬件、饮食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饮食并不满意。由于是私人办学,他们对粮油米面食品安全问题可以保证,但是对蔬菜肉食类食品安全并不能做到百分百放心,而且对于厨师人员的健康性、专业性无法保障。学生餐具混用,给在小学托管机构的孩子们的饮食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这些提供餐饮的从业者当中许多并没有办理身体健康体检证明,这将对被托管学生的身体发育产生一定的影响,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卫生得不到保障。

(二)软件设施质量问题。有些托管兼具课后辅导服务功能的托管机构,对外宣传时声称有经验丰富的教师辅导课外作业,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托管班一般只是通过寻找社会兼职教师或大学生辅导小学生课后作业,这种形式招聘的辅导人员具有流动性大、随意性强、责任心弱的特点。小学托管班极少能招聘到受过专业训练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而且,托管班为了控制成本,尽可能地让一个老师教授托管班内所有的学生。例如,有一个小学托管班招收了一至三年级的小学生,在课后辅导时间安排上采取差别辅导的模式,即今天辅导一年级明天辅导二年级的辅导方式,而且在学生人数多的情况下不能在有限的辅导时间内解答每位学生的疑问。在这样的托管班,课后作业辅导成为托管机构榨取学生家长钱财的幌子,这种有名无实的做法,不仅盘剥着家长的血汗钱,浪费了孩子的时间,而且会增加学生的厌学情绪,不仅无法让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课后作业,最后还会因此受到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最终养成不好的学习习惯。

(三)小学托管费用问题。社会上也存在着不少旨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教育机构。这一类型的教育机构,主打以培养孩子的才艺技能和特长为优势,对教育教学设施及管理人员的投资大,教学场地条件好,教辅人员具有专业性、稳定性、敬业性的特点。不过此类小学托管机构由于高投入必然需要高额的托管费用,一学期动辄上万,对于许多工薪阶层的家庭来说,想要子女得到更好的教育也只能是望而却步。大多数教育机构在提供基础课后作业辅导的基础上提供了门类繁多的专业课、兴趣班。但是想选择这些课程,都是需要再收费的,这就造成小学托管机构在兴趣班开设上并不是以学生真正的诉求为目的,而是为了追逐高额的商业利润。现如今,每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使得家长特别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在小学托管班的吹捧与跟其他学生攀比的心理下,学生家长只能选择不断投入,这种功利性的行为不仅加重了家庭的教育开支,而且极有可扼抹杀小学生学习才艺技能的兴趣。

小学托管班存在着诸多问题,以上归纳出的几种形式的托管机构均以营利为目的,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缺失,造成必要的安全与学生合法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的局面。当前,我国还未制定托管行业规范标准,虽然一些地方政府有出台相关暂行管理办法,但仍未涉及托管机构市场准入机制及责任主体等。

三、对于小学托管班的构想

根据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正是由于大量的社会需求才导致社会上托管班的快速发展。就小学生而言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小学托管班不应该仅仅只是起到给孩子放学后提供一个学习场所的功能,而是要肩负起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承担起小学生在情感、智力、心理、艺术、体育方面的潜能开发与兴趣培养的责任,将教育性、娱乐性、社会性三者之间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此外,小学生托管教育应该与机构利益相剥离开来,教育σ桓龉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不同于其他,尤其是初等教育更不能将经济利益放在前头。否则,会影响 那些因家庭贫困而没有机会接受教育的学生的长远发展。

(一)政府应将托管班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领域。首先,针对当前托管行业乱象,同时参考美国对于托管班的定位与具体做法,学习借鉴美国“课后托管是美国儿童的一项基本福利,美国课后托管最大的特点是以立法和国家层面的政策保障每一名儿童都平等享有托管服务”, 2002 年,《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推行后,课后托管获得了更加深入的发展,成为美国公共服务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必须考虑到教育本身所有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的内在本质,教育作为公共服务领域的一部分,应该将小学生托管纳入到公共服务领域。由政府主导把托管班作为我国教育领域一项重大教育教学工程来抓,使我国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学生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4

中图分类号:G6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7-0085-02

校外托管机构这个新兴的行业变得越来越壮大,它以接送和帮助家长照看孩子日常生活及辅导孩子学习为主要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那些因工作任务重而缺少足够的时间照看孩子家长的需要,而怎样协调好家长的工作时间和照看孩子的时间是众多家长亟须面对的重要事情。面对目前大连市众多的托管机构,该怎样去选择,如何加以解决,怎样才能便更好地提高大连市儿童托管机构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创造出一个健康、安全、规范的儿童托管环境,是大连市政府及相关托管机构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大连市儿童托管的主要问题

(一)托管机构的服务类型不够全面

孩子们放假的时候,往往是家长们最头疼的时候,多数家长开始为假期孩子们的去处苦恼不已,于是校外托管班走入了家长们的视野。目前市场上的托管班大致有三种基本类型:私人开办的托管机构,校外辅导托管机构、社区开办的托管机构。其中最基本的具体形式是“半天托”、“全天托”、“节假日托”以及“寒暑假托”。但是在时间上有明显的局限性,缺少临时托管班。

(二)托管机构的安全和卫生没有保障

大连市内有很多“家庭式托管班”是民办的,所以孩子们的饮食卫生就成了一大问题。目前大连市为数不少的托管机构将托管班开设在普通的住宅区内,虽然都给孩子提供午饭,但是午饭大多是托管阿姨自己做的,没有专业的人员或厨师,做饭的阿姨没有健康证更没有厨师证,食品来源根本得不到审核。

多数托管机构开设在普通住宅或者社区里,甚至有的机构紧挨着大连市区内的主干道路,而且在托管机构周围没有设置任何提示标语,也没有设置围栏进行隔断。

(三)监督管理力度不够

1.政府和社区没有相关的监管政策

法律方面,我国实际上没有专门针对儿童托管的相关规定,因为托管机构既不算学校也不是教育机构,所以,它既不在民办教育范畴之内,也不在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和管辖范围之内。在我国工商部门,对各种托管班的注册条件也没有明文规定。托管机构目前是处在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

2.教育部门没有相关管理办法

大连市教育局中民办教育管理处的负责人对托管班混乱状况也表示忧虑。据调查了解,不仅仅是大连市,就整个国家而言,托管班的管理全部都处在一个真空的状态。我国的个别城市因为托管班有照看孩子这项最基本的功能,所以勉强将其归纳到家政保姆行业。因为托管班不是学校,所以在法律上没有设置准入标准,也没有规定托管班要依法注册。教育部门没有明确的管理权,也就不能依法进行管理。

(四)师资水平不足

1.托管班的专业人员不足

目前,大连市的托管班多数都没有严格的托管教师聘用制度,相关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良莠不齐,没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只是抱着“替人家看看孩子,然后收钱就完事”的想法而工作。把孩子放在这样混乱的环境中,不仅仅是在浪费孩子们宝贵的课余时间,更且是在耽误孩子的学习和发展。

2.托管教师的人员流动速度快,没有固定性

由于大连市多数的托管班都是民办的,在聘用教师方面也没有硬性的规定,甚至没有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因此托管班的教师人员流动速度很快,哪里给的价钱高,就到哪里去工作,没有固定性,这就导致托管班没有一个良好的稳定的运营模式。

(五)硬件设施不够完善

1.托管场所没有具体规定

在我们的理解中,学校就像是道路一样,需要通过各种设计来保证教师和学生们的安全。比如,宽敞的走廊、充足的光线,这些都可以减少孩子之间相撞的可能性;相反,如果走廊狭窄、光线昏暗,那么孩子之间的拥挤、碰撞就是无法避免的。但是经过走访发现,大连市很多校外托管班的地址都是在小学校附近的小区中,托管班的教学场地大多是居民楼,通常是在一套或者几套居民房里进行托管服务。

2.安全设备不健全

通过调查发现,大连市很多托管班的安全设备非常简陋,没有安全疏散通道,没有安全指示灯,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消火栓都没有。如果有意外事情发生,孩子们的安全没有任何保障。

二、解决大连市目前儿童托管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健全托管班的服务类型

据调查了解,大连市目前公益性儿童课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还存在不足,最主要的表现是活动场所数量不够,分布不均衡。课外活动和校园教育联系不密切,此时,正规的校外托管班可以起到补充的作用,但前提是要注重与校园教育衔接好,跟学校配合好;要以开展各种科普教育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为发展方向,健全正规托管班的服务类型。

1.课外时间的托管形式

大连是一个二线城市,大部分家长都是上班族,下班时间和孩子的放学时间肯定会有所出入,所以这种课外时间开放的托管班主要是针对幼儿园至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开放的时间是孩子上学前、放学后、放假期间以及停课时。这种托管形式在满足家长时间需要的同时,也能够为儿童提供各种课外活动,从而提高孩子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居家托管形式

大连市很多家长反映,“父母双方都在老家,出差时没人照看孩子,送到长期托管班,又怕孩子不适应。”那么是不是就可以开设居家托管班呢?这种托管形式介于聘请家庭教师和雇佣保姆之间,在时间上比请家教更灵活,在知识水平上比雇佣保姆更高。

3.临时托管形式

临时托管班的开设可以满足只想找人临时照看孩子的家长,这种托管班有4种服务方式:定期的小时制服务;定期的学期制服务;随来随走的不定期服务;间断性的服务。临时托管班主要设立在商场旁,娱乐场所及社区旁。

(二)加强托管机构的安全及卫生建设

针对目前大连市托管机构的卫生问题,大连市市卫生局应该视情况,制定出一系列的卫生管理制度。

其次应制定相关的安全规定,在托管机构门口处设置门卫,在有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标语,作为给孩子的提醒。另外托管班应该有专门活动场所,而不是用街道代替,活动场所内要有娱乐设施供孩子娱乐。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1.大连市政府加强对托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大连市的教育及工商等部门应共同商议,制定出关于托管机构运营的规则和规范,积极参与到托管班的“管理”中。对于那些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是伪造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却从事校外托管经营活动的机构,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取消其经营权,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若工商或教育监督管理部门违反规定,为没有经过审核的托管班发放营业执照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

2.政府设立相应的门槛 ,符合标准后发放许可证

儿童托管机构在履行托管服务职能的同时,如果执行相应的教育职能,那么应当是适用民办教育法中的相关规定的,这种机构应该由本市相关部门发放相关的经营许可。另外,一些收取费用的托管机构,它们的这种行为属于商业经营行为,所以政府应当加强监管力度,只有具有工商机关颁发营业执照的机构才能正式成为校外托管班。

3.市政府加强托管班管理,让托管班良性发展

充分明确责任的主体,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情况,大连市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首先在规范机构中发挥主导及核心作用,将大连市现有的各个托管机构纳入相应的管理体系中去在办学的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标准,让托管班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4.学校可以承担起一定托管的责任――在校内建立课后托管班

各个学校在成立之初,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办学模式也经过了多年的摸索,在安全、卫生等方面已经不存在问题,因此,由学校办课后托管班也可以成为一种新的托管方式。在授课方面也可以与校园教育相结合,进行互补。

(四)鼓励知识分子开办托管班

1.鼓励有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开设托管班

大连市政府还可以鼓励那些从事多年教育事业的,并且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来开设托管班,与此同时,给予其一些优惠的政策扶持,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做出相应的补充。在最初资金和人力均不足的情况下,少投入,做好基本的工作,为将来扩展规模和走向正规打下基础。

2.鼓励刚毕业的大学生创业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市政府可以鼓励那些刚毕业大学生将开办托管班作为一项创业项目,可以由政府统一提供开班所需的资金和场所,由大学生来进行经营和管理。

(五)完善硬件设施

1.规定托管场所的建立

校外托管机构应该有其独立的办学场所,不能简单地由居民楼改造而成,一定要与垃圾的处理场所、医院里带有病菌的废弃物的处理场所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的场所保持25米以上安全距离。托管机构的活动空间要与收纳的孩子数量相适应,不可以与家庭居住区混合使用。

2.完善托管场所内的安全设备

针对大连市很多托管班的安全设备简陋、没有安全疏散通道、没有安全指示灯的问题,政府应该做出明确规定,凡是要开设校外临时托管的,必须将安全设备准备齐全之后方可招收学生;并且对于必须配备的具体器材、设备,及内部装修条件都应做出规定。

参考文献: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5

一、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的委托―关系与问题

委托―理论是现代经济学在研究特定经济关系双方之间动态博弈问题时提出的,建立在非对称信息博弈论基础上的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在现代生活各领域中广泛存在着委托―关系,即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的合作性活动中,一方或多方(即委托人)委托、指定另一方(即人)根据委托人的利益从事某些活动、为其提供服务,同时授予人一定的决策权并根据所提供服务的状况支付人相应报酬所形成的契约关系。

1.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的“委托―链”

由于教师人才培养过程中教育主体的替代与分割性安排,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教师教育领域也存在多重委托―关系。教师教育课程事务中至少有以下几重关系:

第一,国民(公民)与国家(政府)之间的委托―关系。包括大学生(师范生)及其家长在内的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初始委托人)将教师培养所需接受的正规高等教育任务委托给国家(政府)。我国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颁布《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制定《教师专业标准》等都可视为国家(政府)作为人的履职行为。

第二,国家(政府)与高校(师范院校等)之间的委托―关系。作为国民人的国家(政府)又作为委托人将教师教育任务委托给高校(综合性大学或师范院校),由其具体承担教师培养之责,开展课程教学是其中的重要职责。《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从“创新教师教育课程理念”“优化教师教育课程结构”“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建设?{水平师资队伍”“建立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改革意见;高校负责承担这些具体任务。

第三,高校(综合性大学或师范院校)与高校内部教师教育机构(包括文理学院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之间的委托―关系。作为国家(政府)人的高校(包括综合化发展程度日趋提高的高等师范院校)又作为委托人进一步将教师教育任务委托给高校内部的二级学院。由于教师职业养成的双学科专业性(教师既要懂得“教什么”,又要懂得“怎么教”,未来教师既要接受文理学科专业教育,又要接受教育学科专业教育,即“教师职业养成教育”),高校内部承担广义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之责的二级学院至少包括文理学科学院和教育(教师教育)学院。

第四,作为二级学院的教师教育机构与其内部系所、教研室等之间的委托―关系。无论高校内部“教师教育亚环境”意义上的教师职前教育模式①怎样,在文理学院和教育专业学院内部,主要是系所、教研室负责承担广义的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文理学科专业课程和教育学科专业课程(狭义的“教师教育课程”)。于是又出现新一层委托―关系,即学院作为委托人将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委托给作为人的系所、教研室。

第五,系所、教研室与教师个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系所、教研室作为委托人最终将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委托给教师个人,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最终由每一位教师承担和完成,教师个人成为终端人。

可见,在我国教师教育课程管理中存在复杂的多层级委托―关系,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也至少涉及上述委托―关系链:社会公众委托政府、政府委托高校、高校委托内部二级学院及其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委托教师,委托人依次为社会公众(包括师范生)、国家(政府)、高校、教师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及其下属的系所、教研室等教学科研单位;人则依次为受社会公众委托的国家(政府)、受国家(政府)委托的高校、受高校委托的教师教育机构(二级学院)、受二级学院委托的教学单位(系、所、教研室等)以及受教学单位委托的教师个人;彼此间相互联系,构成多重“委托―链”和多层级管理链。

2.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的委托―问题

委托―问题的出现主要源于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目标不一致与信息不对称。

(1)委托人与人的目标追求不一致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作为国民人的国家(政府)将教师教育任务委托给高校,即希望高校通过课程教学培养合格乃至优秀基础教育教师;而对高校(人)来说,人才培养并非唯一职能,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亦是重要职能。很大程度上,教师教育课程质量及其改革成败取决于高校将教师人才培养职能置于何种地位。“在非教师教育专业的数量与规模已远远超过教师教育专业的一些正朝向?C合性大学转型的师范院校里,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即学校的主要精力及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种重要资源的配置与重要机会的分配都日益向那些可望为提高学校学术水平与综合实力增砖添瓦的强势学科集中,而原本在这些学校的工作中占据中心地位的教师教育则不断被弱化,甚至在相当程度上被边缘化。” [1 ]综合性大学新设立的教育学科(学院)“在学校的学科结构中本来就多半只是一种点缀,一种近乎于可有可无的边缘性存在” [1 ],且大多没有介入本科学历层次的教师人才培养。更严峻的是,“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在学校组织中的地位也相应地不断弱化以及被边缘化” [1 ]。结果便是大学教师普遍不愿意从事教师教育工作,已经从事的则只要有可能就“跳槽”转行。

同样,在高校与其内部的教师教育机构(包括文理学院和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之间,如果说高校及其管理者(如教务处等职能部门)显然是要求二级学院不断优化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重视和加强课程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教师人才培养提供优质的课程教学。但是,随着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高师院校”)的综合化发展以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学科”为主要甚至唯一标杆的评价及资源配置方式日渐强化,“教师人才培养”和“教师教育学科建设”都非高校内部二级学院的唯一目标,甚至都不是主要目标。

再进一步说,在作为二级学院的教师教育机构与其内部系所、教研室等教学单位以及教师个人之间,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系所、教研室还需要与其他系所、教研室竞争资源,在系所、教研室内部,教师个人之间也会出现资源竞争、利益冲突;而教师个人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更是涵盖科研、教学、育人、社会服务等众多内容,面对目标多元与个人时间精力有限的矛盾,教师不得不权衡和选择。在当前高校普遍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评价导向下,作为理性人的教师个人将工作重心置于科研、“课程教学完全凭良心”便不难想象。

可见,各级教师教育人(高校、高校内部二级学院以及教学单位及其成员――高校教师)与其委托人的目标追求都远非一致。

(2)委托人与人的信息不对称

在委托―关系中,委托人与人之间所掌握和拥有的信息往往处于非对称状态;当人为了自己利益通过握有的信息优势而做出有?p委托人目标利益的行为时,便给委托人对人的监督、管理和控制带来困难,委托人需要加大管理、监督、评估等成本以应对“非效率”“低绩效”现象,才能知晓人的努力程度。委托人与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交易成本较大是委托―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具体地,交易双方“事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交易者的“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即交易一方由于不知晓另一方所掌握的信息而且验证信息的成本昂贵从而出现“柠檬市场”,使得市场运作无效率);“事后的信息不对称”则会产生“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即在交易契约生效后,交易一方为了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做出偷懒、“搭便车”、隐瞒真相、疏于管理等机会主义行为而使另一方利益受损) [1 ]。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各类委托人和人之间均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教师教育课程质量产生巨大影响。

首先,逆向选择产生“柠檬市场”。课程教学质量主要与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能力这两个因素紧密相关。教学态度包括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认同与投入程度;教师是认为“本科教学意义重大”从而愿意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钻研、改进本科教学,还是认为“本科教学性价比最低”从而尽可能应付,抑或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量”而“不得不为之”,结果必是大相径庭。教学能力则包括教师在课程内容相关学术领域的研究水平和课程实施(包括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堂教学、学习评价等)能力。然而,在教师教育课程实施中,只有教师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教学态度和能力付出究竟如何,教学单位管理者(系所、教研室主任等)事先很难掌握完全信息;同样,对教学单位及二级学院选派的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能力如何,其委托人也都难以事先完全掌握相关信息。由此,二级学院、教学单位等各层委托人都只能依据某些易于观测的信息(如学历、职称、科研成果、以往教学状况等)来遴选任课教师(甚至常常根本谈不上“遴选”,有教师愿意或最终同意承担教学任务已是求之不得了),难以如实掌握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能力;教师在有“教学工作量”、职称评定等现实需求时,更是会掩盖“主动”要求承担课程教学的真实动机,这种“事前隐藏信息博弈”使得委托人更加难以辨别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面向全体师范生的教育类课程(俗称“公共课”,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类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师范生人数多、师资需求量大、吸引高水平教师任教的管理措施和激励机制不力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师范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足等因素又使得教师难以从教学中获得学术成长和成就感,从而在教学态度、能力等方面陷入令人痛心和无奈的“恶性循环”,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沦为“柠檬市场”。

其次,道德风险危及课程质量。在委托―关系中,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监督不完全,委托人在达成协议后却无法准确获知人是否按协议办事、是否降低努力程度或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损害委托人利益,便会出现“道德风险”。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由于各级委托人难以准确把握各级人的教学工作真实信息,教学绩效考核相比科研成果又更难精确量化,教学约束也相对“软化”。因此,围绕课程改革控制权(特别是剩余控制权,即当组织契约中未予明确规定的状态出现时的相机处理权、决策权)的争夺便极易发生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比如,在我国高教管理体制下,国家(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委托―关系更多地表现为管制与被管制关系,政府部门集人事权、资源配置权、评估权于一身,而高校又总是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挑战束缚。国家(政府)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等文件,要求作为人的高校切实履行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之责;但政策文本的法律约束力不足,高校在政策执行中往往根据自身的现实情况来设置和实施课程。“教育实习不少于1个学期”的委托任务在现实中很难真正落实以及不同程度地存在“因人设课”情形等都不只是个例。又如,高校二级学院及其下属的系所、教研室等教学单位作为人在完成选派任课教师这一任务时,也会因教师教育课程理念、课程价值认知等不同,或出于“本位主义”的利益考量,而难以确保选派最优秀教师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教学任务。再如,教学单位聘请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便是与教师个人达成事实协议,教师理应认真履行合同,按照契约要求尽职尽责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但由于教学工作在过程和结果上的特殊性,上级管理者(委托人)即使付出较高成本(如聘请教学督导听课检查、组织学生评教打分等)也很难全面、细致地掌握教师教学投入信息(如备课、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后答疑及辅导等的时间、频次、程度、效果);而教师作为“经济人”或“有限理性人”,在教学中也会进行“事后隐藏行动博弈”,当向回报率低的教学投入越多则意味着只能向其他回报率高的科研、社会服务等投入越少时,出于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动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便会出现投机、偷懒等行为。

可见,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形成的具有强制性、多级性的“委托―链”中,作为人的政府、高校、二级学院、教学单位、教师个人等都会基于“有限理性人”而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由于“委托―链”长且复杂,委托―双方信息不对称、监督成本和难度都较大,多重博弈的结果便是作为初始委托人的社会公众(包括师范生)的利益目标(优质的教师教育课程)往往由于人的不努力而无法实现。教师个人的“出工不出活”、教学单位或二级学院的“阳奉阴违”(“换汤不换药”式的“被动改革”)、二级学院或高校的“泡沫式改革”乃至国家(政府)层面的“运动式改革”等,都未能真正提升教师教育课程质量。

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委托―困境

在委托―关系中,为最大限度地避免逆向选择、防范道德风险,委托人应采用完全契约来约束人并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激发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任务。然而,在当前高校管理体制及文化生态中,契约不完备、激励机制不合理、约束条件不满足等因素使得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步履维艰。

1. 契约不完备导致委托人监督虚置

作为委托人的社会公众有享用高质量教师教育产品(即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的需要,作为委托人的师范生有接受高质量教师教育服务的需要,这就要求政府和高校为公众提供高质量教师教育课程。在社会契约论看来,政府权力来源于全体民众的让渡,政府接受民众委托行使对教师教育课程的管理权限,然后将权力委托给下级政府及高校(教师人才培?B单位),高校又层层授权,最终形成“委托―链”。当社会公众将权力让渡给国家(政府),代表国家(政府)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就应为实现国家的教师教育目标而完全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能;当国家(政府)进一步将教师教育职责委托给高校,高校则理应担负起全面实现教师教育目标的职责。以此类推,各级人都理应努力实现其委托人赋予的任务。

能够全面规定委托人与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未来可能出现情况的合约形式属于完全合约。但由于高等教育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公众将教育资产委托给政府管理所形成的契约是不成文的。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国家(政府)与开展教师人才培养实践的高校之间建立的行政性契约关系也更多地表现为隐性的不完全契约。再加上民众的庞大、松散以及大学生(师范生)权力的有限,原初委托人的监督职能并不能得到有效行使,在教师人才培养和教师教育课程管理的整个链条中,实际活动的是形形色色的人,而委托人的监督被虚置。即使位于链条中间环节的政府同时扮演委托人和人的双重角色,在民众不能有效行使原初委托人监督职责的情形下,理应全面履行委托人职能。但订立完全合约的成本非常高,国家(政府)与高校间、高校与二级学院间、二级学院与其属下的教学单位间、教学单位与教师间普遍存在不完全契约关系,因为要准确度量每位教师的教学付出及贡献都极其困难(比如,教师的教学绩效无法简单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指标,否则教师就有可能简化考题、抬高分数;学生评教打分方式也难以准确评价教学质量;况且,教学绩效不仅依赖教师的教学态度与能力,而且依赖学生的学习态度与能力,教师的教学绩效不仅很难准确归因而且几乎无法在短时间内充分体现)。各级人在履约过程中又无法避免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人进行信息保密、隐瞒、扭曲、欺骗等策略行为或机会主义行为。

2. 激励机制不合理导致人内驱力薄弱

高校组织由于自身的功能定位、价值取向和组织运作等社会公益性、教育性特点内生性地决定了难以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例如,因难以准确衡量教学效果且难有公认的评价标准,高校对教师教学的显性激励(即公共部门以公职人的业绩为评价基础的正式报酬型、货币性激励)便十分谨慎。而当教师“算计”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各种任务的“投入―产出比”时,“本科教学最不值钱”(付出的时间多、精力大却难有相应回报)的心理体验便会影响甚至扭曲教师的教学认同和行为。又如,监督作为激励机制直接影响教师的教学表现,但在高校普遍采取的“学生评教”中,学生是否有能力对教师传授学术知识的质量进行独立评价?是否完全认识到学术知识的重要性?其作为“消费者”的个人偏好是否与社会利益一致?当学生的认识及能力还不足以客观、理性地评判课程教学质量时,若完全相信和单纯依赖其所作出的评价,则会诱发教师为避免“差评”而对学生采取让步或屈从行为,这无益于课程质量的提升。

由于当前高校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评价机制,在激发教师投身本科教学的激励机制上又乏善可陈,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既缺少外在激励的吸引力,又无法激活教师自身的内在推动力,也就很难规避和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现象的出现。

3. 约束条件不满足导致结果不确定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个人理性约束(又称参与约束,participation constraint),指人从接受合同、履行契约中得到的期望效用(收益)不能小于不接受合同时能得到的最大期望效用(不能低于其在同等成本条件下从其他委托人处获得的收益水平);二是激励相容约束(incentive compatibility constraint),指因在任何激励合同下人总是会选择使自己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而委托人却无法观测到人的行动,因此,委托人希望的人行动只能通过人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实现。

高校教师因承担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多种性质工作而面临多个委托人(即多种工作的管理者),委托人之间是充分竞争的。因此,高校教学管理者只有提供最有吸引力的契约才可能使教师全身心地投入课程与教学改革、圆满履行人之责。但事实上,高校教学管理部门并非资源殷实者,与高校其他部门相比,很难向教师提供有吸引力的契约;教师作为人若总是出于“不得不”而被动承担课程工作的话,课程质量和效果难免差强人意。在高校(二级学院、教学单位)与教师之间的委托―关系中,委托人难以观测到教师的行动选择,又无法使用“强制合同”来迫使教师选择其所希望的行动,而只能通过激励合同诱使教师选择其所希望的行动。对高校而言,教师担负的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都非常重要,高校必须兼顾教师从事各种任务的激励;但从多任务激励和能力筛选的角度出发,设计有差别的激励合同和薪酬制度并非易事。

总之,由于无法预料到的偶然事件的介入、在契约中订立相应解决之策的代价很高、对人的约束激励机制不完善以及受人努力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结果(即委托任务的完成质量等)往往不确定。各级人都可能采取抵制、反抗、拒绝、不合作、消极应付等各种态度和行为,在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及相关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出现政策敷衍、歪曲(“断章取义”)、附加(“土政策”)、抵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偏差现象。

三、基于委托―理?的教师教育课程治理对策

治理是利益相关者在出于各自利益诉求而展开沟通、博弈等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一种有共同目标支持的协调、管理机制,各方利益相关者借助这些机制满足各自诉求、实现各自目标 [3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在于构建高效的课程治理机制,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保证和提高课程质量。

1. 各级委托人优化激励机制,增强人内驱力

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激励人努力实现委托人的目标与最大利益(即最大化各级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函数),增强改革行动者的内驱力,是教师教育课程治理的“重中之重”。

(1)政府作为委托人:优化对高校教师教育的激励

“国家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不仅需要国家(政府)作为人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采取必要措施,提高教师职业社会地位(比如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等)、确保教师教育的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比如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教师教育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等一系列必要的国家标准),而且需要国家(政府)作为委托人,在师范院校综合化发展的追求愈益迫切、步伐愈益加快、程度愈益提高的背景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高校(特别是师范院校)对教师人才培养和教师教育课程质量的重视。这首先需要国家(政府)在为分配资源而对高校进行各种评估、评价和考评的活动中,优化对教师教育绩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教师教育在高等学校中的地位。

比如,在承担教师人才培养的高校(包括综合性大学和高师院校)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有关专业设置、学位点增设、学科建设等评价时,可增设“本科师范生培养质量”及“教师教育课程绩效”等指标,甚至可以加大这些指标的权重,以减少国家(政府)作为委托人面对谋求综合化发展的高师院校(人)时的“逆向选择”,增强高师院校作为人在下一级委托―关系中的主动性和优势,激励高等学校以国家利益为重,明确“培养人才,教师为本;培养教师,教师教育为本”的社会责任感,积极采取措施扭转教师教育被弱化和边缘化的现状,促使高校在资源配置和机会分配时至少能够同等对待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在教师人才培养及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上更加努力。

又如,各级政府在实施“卓越教师计划”“精品课程”等项目中,不仅在项目评选环节要注重全面考察高校提供的申报信息,而且在立项后的建设中更要注重防范作为人的高校出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克服“重申报、轻建设”“重评审、轻监督”等弊端,有效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例如,运用委托人与人都承认的、双方可共同观察到的指标,构建项目后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组织检查、验收,对国家(政府)投资项目的目标实现、过程管理、建设效果、社会影响力等进行评估,强化项目建设主体的责任意识,形成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教师教育及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取得实效。

(2)高校作为委托人:强化对二级学院教师教育的激励

在高校与二级学院之间的委托―及博弈关系中,高校同样无法观测到二级学院的行动选择和外生变量。因此,在综合化发展程度较高、教师教育日渐边缘化的高师院校,更是需要通过强化学校层面对二级学院的激励约束机制,最大程度地调动和发挥高校内部教师教育机构(包括文理学院和教育/教师教育学院)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不仅需要依托于高校进一步健全本科教学管理及激励机制、完善对二级学院的课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而且随着高校内部学科综合化趋势的加强,对于天然具有“双学科专业性”的教师人才培养来说,深化改革更是亟须打破教师教育课程涉及的高校内部文理学科专业学院(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等)和教育学科专业学院(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心理学院等)之间的壁垒,创建跨学科专业的综合性教师教育机制(或称“合作型教师教育管理体制” [4 ]),无论师范生的管理主体是归属文理学院还是归属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都需要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积极发挥各个学院的教师教育职能,强化各个学院高质量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自觉责任。为此,还需要在高校内部构建起一系列协调改革利益相关者利益关系的长效运作机制。比如:顺畅的多元利益表达机制,以保证课程改革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充分的表达、传递和整合;权责对等的权力制衡机制,以相互制约课程改革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避免权力异化或引发更大冲突;程序规范的问责机制,以“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调谐提供一定的动力与保障” [5 ]。

(3)校院两级委托人:完善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激励

西方学者研究指出 [6 ],高校激励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唯一方法是降低对科研活动的激励强度,高校在与教师之间达成“与科研绩效无关的固定工资合同”(这是一种“弱力合同”)的同时,向获得“终身教职”(tenure)的教师承诺,即便其科研绩效差也不会将其解雇,以防止教师为了保证自己教职的安全而仍然将主要精力投入于科研而非本科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无论西方国家的大学终身教职制度是否适合中国,其作为一种有效激励教师投入课程教学之承诺机制的本质值得我们在完善本科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时学习、借鉴。高校在开展教师教育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可以从多任务激励和能力筛选的角度出发,设计有差别的激励合同,以达到筛选不同能力教师和激励教师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任务上平衡分配等目标 [7 ];深刻认识和反思当前高校教师职务终身制、任职考核形式化、“重科研轻教学”的评价制度等已严重削弱教师投身本科课程教学改革积极性的严峻现实,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在教师业绩评价中引入和加大对教师本科课程教学业绩的检查、监督、奖励和惩罚。

除显性薪酬激励和监督评价激励外,教师激励中更重要的是有力的内在激励,即能使教师从课程教学工作中获得成就感、满足感、自豪感和快乐、幸福的体验,进而会更加主动、积极地投身本科人才培养的激励。内在激励作用的大小主要与人自身的价值取向、工作信心、理想信念和职业伦理等因素有关。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工作界限越模糊、内在激励越重要。教师人才培养和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工作就是具有边界模糊性的任务,更需要重视隐性内在激励对教师教学的巨大促进作用,因为内生性激励的效果不仅明显而且长久。“只有当国家颁布的命令、学校管理者制定的?章制度或者学生利益的改善,可以影响到教师的‘个人利益’时,它们才可能激发教学革新的动机。” [8 ]因此,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要警惕“刻板印象”“污名化”等消极效应,防止教师成为“被改革者”并对教师产生强烈的情感伤害,而更应注重高校教师教育文化建设,坚定树立“教师为本”的理念,充分理解、尊重(而不是漠视乃至敌视)和尽可能优先满足教师作为“有限理性人”的合理利益诉求,鼓励和培养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自我效能感和自豪感,积极引导教师勇于、乐于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工作。否则,“一厢情愿”式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最终只能是陷入“内卷化”的“泡沫式改革”。

2. 公众借助社会力量,发挥监督与约束作用

社会力量包括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组织,关涉教师教育事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机构(如“教师教育指导委员会”、“教师教育研究会”等,尽管由于中国特色,这些组织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藕断丝连”关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社会中介机构)以及社会舆论等。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中亦应充分加强社会力量的监督、管理、激励与约束作用。比如,鉴于信号显示(即人将信息传递给委托人)和信号甄别(即委托人诱使人披露其私人信息)是避免出现“柠檬市场”的两个重要机制,在教师教育课程治理中亦可建立、健全各级人的信息显示和信息甄别制度。在诸如“卓越教师计划”“精品课程”等项目建设中,通过建立项目建设信息公布、项目实施反馈报告等制度,将项目建设全过程都置于同行、专家、专业组织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面前,接受非政府性教师教育质量(包括教师教育课程质量)评估机构的监督和评价。这不仅有利于确保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及项目建设的质量,能够在项目建设结束时为评审专家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从而降低评审成本、提高评审效益,而且在政府作为民众人的层面上,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约束职能也有助于推动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加大高校自身的办学自主权,从而淡化政府与高校间的行政色彩,促进政府在教师教育治理中逐渐从集中控制模式走向公共治理模式。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6

项目名称:“燕子”儿童托管服务公司

经营范围:儿童托管、课后辅导、营养配餐服务的提供

项目投资:20万人民币

场地选择:xx市xx路

项目概述:如今社会,上班族的压力越来越大,出现了许多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性格变得孤僻,自卑的例子。创办“燕子”儿童托管服务公司,将父母亲无法照顾的儿童组织起来,管吃、管睡、管学习辅导,解决家长与儿童双方面困难,而且利用系统的管理教育,培养儿童的自我约束、独立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造福下一代。

二、市场分析

目前,xx市的儿童托管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这是我及身边熟人常谈及孩子读书后,因上班远而不能及时带小孩,也有谈到小孩读书后,因吃不好午饭变瘦了。谈论更多的是,父母文化程度低辅导孩子做作业成问题,代沟问题等,由此产生一种想法,如果能把这些小孩组织起来,保证孩子们吃得香、睡得好,同时辅导他们做作业,难道不是一个很好商机吗?

1.市场需求分析

据悉,现在xx市有小学几百所,各小学都不同程度出现托管难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各小学平均有900名学生,新生入学需要托管服务约60%,需要辅导各科作业约45%,需要美术、音乐、英语等辅导约30%,需要单科作业辅导约20%。但是,现在小学的托管服务一致不好,经常出教学事故。

从上述数据分析:

①当今人们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较以前大有提高;

②当今的孩子竞争性强、压力大;

③父母投入社会工作多,难以照顾好孩子;

④教育社会化的程度需不断提高。

2.市场竞争与前景

社会进步必然存在竞争,在创业阶段必须重视行业竞争,据有关报道,目前,xx在开发家教、托管服务市场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普遍存在着质量不高的问题,如:货不对板、师资不合格、服务质量差等。只要扬长避短,制定自己的竞争优势,突出优点,创新发展,才能不断满足社会的需求。发展潜力是十分巨大的,从创业项目来讲,只要重视竞争对手,采取“全方位发展,服务多元化,以优质服务取胜”的经营方针,一定能成功。

三、成本预算

1.薪资预算

说明:专科课程辅导老师不做工资预算,故不计人经营成本。组织一个班另外聘辅导教师,只计提成。

2.投资预算

说明:

(1)对原经营场所只是修补性质的简单装修。

(2)要充分利用原经营场所的基本设施:电器、办公设备、桌、椅、床等,用旧添新。

3.经营成本预算

说明:

(1)学生伙食费用:按每月160名学生计算:其中有80名学生是午、晚餐的,估计240餐次,每餐伙食收费1.50元,则每天伙食费用共360元,按月30天计,每月有22天工作日,计算得每月伙食费用是7920元。

(2)学生伙食标准:针对少年儿童饮食需求,按不同节令制定出符合标准的菜谱。

(3)失业人员创业在税收政策方面有一定优惠。

四、盈亏分析

l.经营目标

(1)实现招生目标:全年l920人次,即每月160名学生。

说明:

①l920人次,实际是每月160名学生的重复。

即:160×12个月=l920人次。

②160名学生是以4个小学计算,平均每个小学录取40名学生,则:4×40=160名。

③每个小学平均900名学生,按录取40名计算,则只是每个学校的4.4%的学生。

(2)主营业额目标:全年营业额:768000元(托管服务)。

【2】托管所创业计划书优秀范文

主要经营范围

范围:中午托管、下午作业辅导、假期托管、周六周日托管

地址

地址:澳门花园南门商品房

办托管班原因

我是农民的孩子,我深知放学没处去蹲在学校门口等爸爸妈妈的滋味,课堂上老师讲课跟不上的滋味。当老师让大家写创业金点子的时候,于是我想到了办一家孩子高兴家长放心的托管中心。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科技技术的发展,社会竞争加剧,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家长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教育,特别是早期教育。有针对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广州五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城市儿童的教育月消费额已超过了39亿元。这一情况从儿童消费的绝对量方面证明了儿童消费市场的巨大。消费者调查机构公布:儿童消费在家庭总支出当中所占比例超过33%的已占到家庭总数的90%,其份额已构成了家庭消费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人上小学的时候曾被父母送到托管处托管过,在托管处有让我高兴的地方,也有让我厌烦的地方。所以,我知道什么样的托管班是孩子们喜欢的,什么样的托管班是孩子不喜欢的。在写计划书前也跟着老师考察过多家小学生托管班,经考察我们发现了现有的托管班所存在的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托管班才能够吸引小学生尤其是学生家长呢?我们调查了不少学生及家长。为办托管班曾积极地向老师探讨教育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学习了如何和孩子沟通。

本市有小学二十二所,据不完全统计各小学平均有900名学生,新生入学需要托管服务约40%,需要辅导各科作业约20%,寒暑假需要托管的占30%。目前,本市的儿童托管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有上班远而不能及时带小孩,因吃不好午饭变瘦了。谈论更多的是,父母文化程度低辅导孩子做作业成问题,代沟问题等,由此产生一种想法,如果能把这些小孩组织起来,保证孩子们吃得香、睡得好,同时辅导他们做作业,难道不是一个很好商机吗?

本市在开发家教、托管服务市场的时间不算很长,普遍存在着质量不高的问题,如:师资不合格、服务质量差等。我们将根据孩子个体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不同情况详细分析后,制定符合个体发展需要的教育辅导模式,真正做到尊重个体,扬长避短。关注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家长分忧解难。为在竞争中取胜我们特制定了托管新概念。

品牌优势

以优质的服务打造自己的品牌,本着服务家长,教育学生的宗旨,很好地拓展及补充学校教育所欠缺和难以满足的综合性,均衡性教育。

管理优势

管理者会一直坚持严格的服务管理标准,并结合国际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用心服务好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针对孩子年龄特点制定适合于他们的办学模式,服务质量高,能满足孩子的需求。

理念优势

坚持“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的服务理念。坚持五心服务,即爱心、信心、细心、耐心、恒心。

师资优势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7

引言

随着全球酒店业“经济一体化”的形成,我国已然成为全球各酒店集团的市场开拓要地,这也进一步对提升本土酒店的服务理念、管理方法以及酒店品质提出了更好的要求。一般而言,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学生的英语专业能力主要表现在基本岗位涉外口语沟通的能力以及必要的写作能力。基于此,英语课程的教学授受就必须要以就业的现实需求分析,以此来促成英语课程的特色教学,通过以内容为依托的教学,强调学生规范应用酒店情境下的用语、培养学生在旅游与酒店岗位上的口语交际水平,以期使学生成为酒店管理型的复合人才。

1.依托教学法的教学原则

依托教学在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英语教学中的教学原则主要有:第一,依托教学需始终以旅游与酒店学科的专业知识为教学原则。换言之,依托教学法的应用应当是密切围绕专业学科知识来运转的,而并非基于语言的形式或某一功能而展开。高职专业学生的英语语言交际能力的养成,是在学习旅游与酒店中得到的,例如酒店前厅服务和旅游客源文化等;第二,依托教学需始终以真实材料为教学软硬件。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英语课程中应用的材料,如教材文本、多媒体课件等一定要选于本族语所用材料,教学活动应重视用真实目的的英语语言实现现实生活中的任务要求;第三,确保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多面性。教师要保证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学所用内容、语言教学材料都要契合每一个学生的语言发展水平、认知能力和情感需求,最终,满足学生的个体兴趣与其未来的职业需求。总而言之,以内容依托教学法的英语教学中,教师的教学不仅应当讲授教材计划中的学科知识,还应当积极培养学生利用所学的目标语实现自主思考和学习。

2.依托教学法的教学步骤

2.1课堂教学步骤

(1)教师可先行完成导入部分,即通过多媒体、多模态建立酒店情境,明确主题;(2)教师对主题任务展开讲解,并演示教学情境下每一角色所应用的语言特点,给学生设计场景且提出更为细化的标准,制定相关的评定标准;(3)学生按照课前所分的小组各自开展任务规划、明确分工,进行小组内部的排练,相关交流,知晓旅游情境或酒店情境下的技能要点;(4)每一小组均开展工作环境下的模拟演示,教师从旁进行适当引导,在演示完毕后由各组展开互评,教师对每一小组完成针对性点评,细化职业技能与专业知识。依托教学法在结合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课本的情况下进行模拟演示,不仅有助于学生厘清工作流程、学习思路,更能够极大地帮助学生规范语言的阐述。

2.2实践教学步骤

以酒店餐饮服务中的中餐服务为例,依托教学的实践教学目标为,让学生知晓和掌握中餐服务所涉及到的日常词汇与表达形式。而这些词汇主要可细化成:问候语、预定、领客入座、推荐菜品、明确菜单、饭前祝福以及客人就餐后的满意度询问、埋单、送客和告别等。在实践教学中,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完成这一问话模式,由教师扮演客人,学生扮演服务人员。教师可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对其提出不同的语言交际标准,例如:告知学生用餐人数、对座位提出要求,可以有意识的培养学生学会利用眼神沟通,使学生明白目光交流的重要性,提高其服务自信。让学生推荐菜品,还可模拟结账出现错误时的处理抑或是是离店时伴随下雨等诸多现实情况。

一般情况下,依托教学中的实践教学可分成五个学时完成。学生可以大致具备酒店餐饮部门的服务常用词汇、短语还有句型;其教学的难点在于学生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所展现出的应变力有所缺乏,交际语言的细微处依然有提高的空间。例如“Sit down please”就有明显的祈使语境,带有一定的命令口吻,缺乏尊重意味,教师可建议学生使用“Please be seated”更为妥当。

需要明确的是,在培养学生技能上,依托教学需要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语言能力以及个性化发展为基本思路,在此背景下重视学生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与技能创新意识的培养,进而实现自主化学习。高职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有着很强的实践性特点,因而,通过依托教学创建情景单元,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利用不同情景的设计,模拟旅游与酒店环境下的场景,让高职学生得以身临其境、亲身实践、反复操练,明白在酒店中的实际环节,提高酒店英语教学质量。总之,实践教学的目的就在于教师可按照教材文本中所提供的内容,以此为依托展开角色模拟对话,并在内容的原有背景下修改细节内容,考虑服务过程中用餐前后可能会发生的状况。

3.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教材编排和课程设置上来说,由于依托教学的介入使得学生在旅游与酒店管理英语的专业规范上有了显著的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得到很大的提高。因此,提高高职英语课堂教学的效率,结合综合教学法与专业化教学,探索旅游与酒店英语的课程改革,在实践中进步,为社会需求输送更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是高职教学研究的重要路径。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8

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教育局、**教体局、**中心校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我校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中层管理人员任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本校食堂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供应,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建立健全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得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同时,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实施,加强对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管理。

2、在校午休服务:一般安排在教室。

3、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在托管时间主要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青少年的影片等课外活动。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

五子棋;硬笔书法;手抄报;羽毛球;篮球

(2)学校课后服务活动内容:除了开展班级兴趣活动小组外,学校还将成立学校兴趣小组,以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比如:课外阅读兴趣小组、合唱兴趣小组、美术兴趣小组、足球兴趣小组等,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求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

1、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教导处下发),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教导处和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

五、工作要求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单科考试、学分累计的办法,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按规定计算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含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合格,经鉴定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chsi.com.cn/)上查询,学历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

一、报名注册和课程报考

1.新生报名对象及条件:在湖北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其中,报名参加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学习的考生须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课程报考对象及要求: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网址:219.140.60.48:8096/portal-web/)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可报考课程。其中,此前已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可直接报考课程;此前尚未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应先到原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新生应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再到注册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报考课程。

(2)参加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专业课程,专科和专升本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除外。

3.报名报考方式及流程:

(1)报名报考全部在“考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实行网上注册、网上报考、网上缴费。

(2)报考流程。

新生网上报考流程: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新生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已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此前未完成注册和现场确认的在籍考生:登陆“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在籍注册、现场确认、报考课程、网上缴费、查询确认报考信息。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请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bea.edu.cn)仔细阅读“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考生须知”。

4.报名时间:

注册时间:新生常年注册;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3月5日;下半年为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 9月10日。(具体时间以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网上报考截止时间:上半年为2017年3月7日,下半年为2017年9月12日。

二、报考联系方式

1.各市、州自考办报考咨询电话:武汉市:027-85658321;宜昌市:0717-6441069;襄阳市:0710-3617078;荆州市:0716-8102139;荆门市:0724-2447468,2443849;咸宁市:0715-8271736,8255526;天门市:0728-5342091;潜江市:0728-6233920;仙桃市:0728-3320662;随州市:0722-3590368,3590918;鄂州市:0711-3386085;神农架林区:0719-3336945;孝感市:0712-2327290;黄冈市:0713-8811882;黄石市:0714-6356831;十堰市:0719-8672086,8654349;恩施州:0718-8222066.

2.行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咨询电话:

湖北省卫生厅委托:护理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330782;

湖北省司法厅委托:监所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3254741;

湖北省农业厅委托:动物科学和动物医学,报考咨询电话:027-87281378;

湖北省运输与物流协会委托:物流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5560663,85587561转6042,6035;

中国市场协会委托:销售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68774517、87855505;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委托:金融管理、商务管理,报考咨询电话:027-88382019;

湖北省地质勘查开发局委托:地质工程,报考咨询电话:027-84730297,8473025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2017年10月份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四、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教材大纲供应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我省自学考试教材由湖北启源招生考试发行有限公司发行供应(咨询电话:027-51867791)。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考生报考须知

1. 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15-16日、10月21-22日;2017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考课程安排2次考试,时间分别在4月和10月,具体考试课程及时间以“考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2.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及其他机考课程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网上报考截止日期前)。

3.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等7门课程的通知》(考委[2014]5号)要求,自2016年1月起,停考“对外经济管理概论(课程代码:00053,5学分)”、“金融市场学(课程代码:00077,5学分)”、“涉外经济法(课程代码:00099,4学分)”、“外经贸经营与管理(课程代码:00101,4学分)”、“国际企业管理(课程代码:00148,6学分)”、“政府、政策与经济学(课程代码:00937,6学分)”“企业定价(课程代码:00180,4学分)”等7门课程。凡上述课程未合格的在籍考生,均按照停考顶替方案要求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已经合格的考生可按照原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停考课程顶替方案详见鄂考委办[2015]1号文件附件。

4.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装艺术设计等88个专业的通知》(考委[2015]8号)要求,林学(090201)、种植(090125)、养殖(090502)、农村社会化服务(090628)等4个专业,2017年停止安排考试,2019年起不再颁发上述专业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5.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我省不再安排如下20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可转入相近专业继续学习考试。

专科段专业12个:通信技术(080706)、园艺(090104)、公关关系(050303)、小学教育(040103)、财税(020103)、基础教育(中文方向)(0401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餐饮管理(020118)、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19)、移动商务技术(080786)、嵌入式技术(080788);

独立本科段专业8个:通信工程(080707)、计算机软件(080719)、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餐饮管理(020119)、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中小企业经营管理(020320)、移动商务技术(080787)、嵌入式技术(080789)。

6.根据全国考委2011年10月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改革方案》精神,自2012年10月年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则上不再加考课程,确需加考的,由该专业主考学校确定加考课程并组织考试。

7.护理学专业(专科N100701、独立本科段N100702)考试计划现已调整,已执行课改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详细情况咨询报考单位(027-87330782)。

8.从2015年5月起,房屋建筑工程(专科)、建筑工程(独立本科段)、企业财务管理(专科段、独立本科段)等四个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由面向社会开考转为面向学校开考,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自2015年5月起停止向社会接纳新生,新生到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办理注册报名手续。2015年5月以前注册的尚未毕业的社会在籍考生,如需继续报考以上专业,须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入武汉理工大学重新办理注册手续,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报考。武汉理工大学自考办咨询电话:027-87156711,87156706;信息网址:svt.whut.edu.cn.

9.根据全国考委[2014]3号文件的规定,律师专业从2015年起不再安排课程考试,从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规定的顶替办法继续报考。律师专业停考的课程同时涉及到030302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030109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部分课程调整。考生可按照《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通知》(鄂考委办[2014]4号)中附件2的规定,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具体是:00243民事诉讼法学顶替原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05680婚姻家庭法顶替原00924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00261行政法学顶替原0092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10.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的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自2015年10月起,安排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分学)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4学分)不再安排考试。已取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合格成绩者,不再参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

11.根据《关于取消中级职称直接报考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通知》(鄂自考[2014]14号)的文件精神,我省不再接受无国家承认专科学历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报考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原已持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报考了我省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专业的在籍考生,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须按教育部现行规定,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12. 考生应按当地自考办(或委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安排通知单”,或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查询并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考试时务必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13.考试成绩由市、州、县(区)自考办通知考生本人或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高中课后托管服务管理例10

2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智力障碍托养服务课程设计与就业促进.

2.1文献调研法

查阅专业书籍,通过互联网和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中文期刊数据库搜索相关文献、资料.研究过程中根据本文研究的目的和内容的需要,查阅以下相关文献、资料.查阅文献的年限为2002年到2014年,关键词检索为:课程理论、教学设计、特殊教育、托养服务、智力障碍、就业等.重点阅读相关政策法规和著作,结合本研究进行系统的归纳梳理.

2.2调查法

参加2013年在山东大学举办的第七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和2014年在武汉理工大学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访谈部分托养服务领域专家学者;走访了国内托养服务开展较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部分城市,参观托养机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就本研究的主要观点反复征求专家意见;访谈了参与部级、省级、地市级残疾人健身指导员培训的部分管理人员、师资和学员,与福建省启能研究指导中心管理者、教师、学员多次交流,随堂看课,多次利用省级托养机构教师培训的机会进行团体访谈和个别访谈,为本研究的选题写作提供现实依据和问题意识.

2.3逻辑分析法

主要采用归纳和推理的方法.从大量的事实资料中寻找有价值的信息,对课程设计相关要素进行分析、总结和归纳,从而提出适合成年人智力障碍课程教学的策略和举措.

2.4行动研究法

采用智力障碍教育康复机构教师参与研究的方法,共同参与课程实施、观察,并在每个阶段进行教学反思和总结,配合专业志愿者,深入课堂和托养服务机构进行跟踪观察,获得第一手材料,及时修正研究方案.观察法采用录像观察法,通过每节课的全程录像,以便更为准确地观察各项指标的变换,为日后指标的统计处理提供了有力的佐证.个案法是通过个案来分析其对就业年龄段、人际适应的影响来进行研究.由于本研究的观测对象是智障人士,鉴于其对个人安全及隐私的保护较为薄弱,故笔者在选取观测对象之前事先取得其所在机构和监护人的同意之下方才开展,并郑重承诺该研究不会使参与实验的智障人士受到任何伤害,关乎他们的任何隐私给予保护,不得丝毫泄露.

3结果与分析

3.1核心概念的界定

3.1.1智力障碍

根据我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可将智力障碍定义为:“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人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3.1.2残疾人托养服务

中残联在2013年颁布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中明确规定:残疾人托养服务,是指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3.2我国智力障碍托养服务现状与就业状态述评

我国成年智障人士托养服务一般包括专业机构提供的全托服务、社区和福利机构提供的日间照料、和多种形式的居家安养三种类型.目前国内比较成功的托养模式有广州“先发先试”模式,北京“温馨家园”模式,上海“阳光之家”模式,浙江“城乡统筹”模式,福建“福乐家园”模式等.全球的各种研究和经验证明,通过适当的培训以及在工作场所加以辅助,给予一定的机会,智障人士可以为职场作出贡献.应该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托养服务机构正在逐步完善,托养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但是,仍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残疾人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托养服务也还正处于起步阶段,大部分智障人士无法顺利过渡到就业机构从事体面劳动,还是无法解放家庭.有学者对就业状态的四个维度进行划分,分别是就业政策、就业环境、就业能力和就业保障.其中就业能力训练应是托养机构课程重点关注的问题.关于智力障碍者的就业,可能涉及到的重要的辅支持领域,包括如下一些方面:计算能力和读写能力;对指令及信息的综合理解能力;注意力的集中时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做决定的能力;选择的能力;社会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生活能力和自我照料的能力;听从指令的能力;主动性;等等.托养机构可参考这些关键性指标,设计相关课程促进就业能力养成.

3.3托养服务机构课程设计的依据与基本原则

无论是日间照料型还是全托型托养机构,招收的基本是智障和精神类残障的成年学员,我国现行就业政策规定,劳动者最低就业年龄段是按照16岁为标准,以接受完初中九年义务教育为限.因此,根据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托养机构的课程目标,可以概括为“帮助能动”、“培养自律”、“提高适应”、“促进就业”.在这样的总目标下,根据学员具体情况,可分解出更细化的二级目标,设计不同的课程进行干预.以福建省启能研究指导中心的省级“福乐家园”为例,在对机构所有学员建立档案、综合能力评估之后,根据启能研究指导中心输送学员就业的几种管道,如残联相关机构清洁卫生、面包作坊服务员、汽车美容店洗车工以及启能研究指导中心内部庇护性工场等,按能力分组,设计生存生活能力指导训练系列课程、适应体育活动与游戏系列课程、模拟实操系列课程以及手工劳动课程等课程版块,设定不同教学目标,重点通过促进就业能力提高,帮助学员适应不同的就业环境,使有劳动能力的智障学员可以通过课程训练,具备从事庇护性工场就业的能力,部分学员可以过渡到支持性就业环境中工作.依据特殊教育理论中的个别化原则、适应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扬优补缺原则、发展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和成功性原则等,对每门课程的各个教学单元进行设计,再根据单元目标完成情况,及时调整下一单元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在教学评价方面,无论哪一类课程,都应采用模糊评价.通过观察、记录、测量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各种能力的考量.评价内容应注重于学员“功能性”能力诊断,一般而言,以常模为参照的测量工具,并不适用于智障学员,因为他们没有必要与正常发展的同伴互相比较,况且智障学员通常发展性迟缓,动作能力受到限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效标为参照的测量工具应较为适宜.评量的主要目的不是在于成绩给分,而是在于诊断筛查,诊断是为了找出智障学员能力所及的程度和限制,而筛选的作用在于决定安置方式,以及为学员设计适合的课程的依据.

3.4生存生活能力指导训练课程的设计与实施

智障人士的生存生活能力指导训练,重点在于通过各种支持手段,帮助学员从自立走向自律,从能够独立不依赖他人生存生活,到能够自我决定和自我选择,这是就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课程目标定位在行为管理、沟通交往和社会适应这三大方面.在机构内设岗模拟就业项目,如:校园小超市、手工艺作坊、保洁小公司、园艺组、陶艺吧、餐厅等,以智障学生成长需要为本,试行庇护性的就业服务模式,包括校内模拟岗位、实习模式的确立等,努力实现智障学生独立性、生产性、融合性与和谐的人际关系.生存生活能力指导训练课程注重学科整合功能的发挥.例如,课程组在学科教学中选编了社交礼仪的知识,在烹饪课中渗透了数学学科中的人民币方面的知识……再如,在保洁组教学中,传授技术锻炼了学生的劳动技能,在音乐小组学习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自我认识和人际交往的智能.最终支持和帮助学生逐步适应生活、适应职业和适应社会.“模拟岗位训练”可以说有两大特点:①在机构内因地制宜开展,用校园来模拟社会,既可以使学生获得锻炼,又可以避免初级阶段外出实践的种种不利因素;②岗位体验贯穿于学员的日常学习生活中,让学员每天都体验职业生活,提高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责任心.从启能研究指导中心生存生活能力指导训练课程教学实施一年多以来的跟踪情况看,课程设计的理念和定位是非常准确的,从教师的心得体会、志愿者的跟踪报告以及对智障学员的个案录像分析可以看出,课程实施提高了智障学员的沟通交往能力和行为管理能力、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反思能力,大部分学员自我约束力大大提高,懂得守时、讲礼貌,自我管理,有两位轻度智障学员进入支持性就业岗位,中度智障学员大部分顺利进入机构内庇护性工场就业.

3.5适应体育活动与游戏课程设计与实施

就整体而言,智障者在运动能力发展上普遍有直立能力、移动能力、抓握投掷能力、规律性及协调适应能力等五个基本问题.已有的研究表明,通过适应体育活动和团队游戏,能够培养智障学员多方面的职业能力和人际适应能力.在适应体育活动与游戏课程设计中,重点选择基础性运动技能、韵律活动、体适能训练、团队游戏等课程内容穿行.基础性运动技能包括基本的走步、维持身体平衡、身体扭转或弯曲,方向变换及上下阶梯等;韵律活动选择节奏清晰的奥尔夫音乐,配合简单的队形变化和互动,帮助学员促进肢体、情绪、社交与认知的成长;体适能训练包括健康体适能的五大要素:有氧适能、肌力适能、肌耐力适能、柔软度适能和身体成分.对于智障者而言,在身体平衡能力、核心肌群力量方面都相当薄弱,根据智障学员注意力无法长时间保持集中,容易疲劳等特点,每次课安排15分钟左右的体适能训练,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团队游戏选择简单的集中注意力或合作性游戏,在游戏活动中让学员学习服从、守规则、尊重他人等人际关系.特别值得强调的是要注意教学策略的运用,对于智障学员,更多的情境式学习有利于延伸他们的生活常识、生活技能,鼓励教师因地制宜自制教学用具,各种废品变废为宝.教学用具越多,教学效果越好.鉴于启能研究指导中心庇护性就业的工作种类多是做手工作品,对精细动作要求较高,课题组还专门设计手指操、趣味手眼协调练习等做为工间操来促进智障学员的手指灵活性.对实验班及个案在课程实施前后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画面特写观察记录等一系列的观察可以表明,适应体育活动课程实施有助于提升智障人士人际适应的发展,且实施效果稳定性较好.根据统计结果,本研究认为本研究所设计的适应体育活动课程方案与设计对成年智障人士有一定的成效,对提高智障人士眼神交流、言语互动、听从指令、肢体互动、主动帮助、注意力持续时间、配合度、动作模仿能力有一定的正向作用.适应体育活动与游戏课程并无固定的模式或教学内容,应根据托养机构的场地、器材、学员能力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估之后进行设计,条件好的机构可以开设水中健身、适应舞蹈等延伸类课程,条件简陋的机构也可以开设最基本的体适能课程、团队游戏类课程等,关键在于教师设计功能性课程的专业化水平和对于特殊需要学生教学原则和教学策略的运用能力.

4托养服务机构就业促进的对策建议

智障人士的托养服务和就业不是课题研究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都要动员起来的综合性民生工程.而即使对已经进入托养机构的智障人士来说,托养的目标,也不仅仅是让他们有一个安身的场所,应该让他们在社会康复、职业康复、身体康复等方面都得到提升,然而这个目标的实现,目前仍有巨大的差距,启能研究指导中心的示范性课程只是迈出的一小步,在看到智障人士的进步同时,同样存在很多未决的问题.对于全国大多数托养机构来说,也许因为地域或经济水平的差异会有不同的管理和运作模式,但是,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引起广泛而持久的关注并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4.1应加强政策的执行力与监管力度

障碍者就业,尤其智障人士就业,成本非常高,如果没有相关政策和经费的保障机制,不可能大规模上岗.即使有政策的尚方宝剑,还应该有配套的问责机制,使企业和相关单位把吸纳有工作能力的智障人士就业当成自己的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政府负有修改和完善平等就业规则的责任,这种平等,应该提倡对残障人士一定程度的保护和倾斜.同时也应该有制裁对残障人士就业歧视的责任.同时,我们倡导“残保金”更多用于购买比如“启能模式”的成果与服务,以便推广应用,最终要形成民间组织工作,政府承担大部分成本与管理评估的支持性格局.

4.2家长支持平台的构建是当务之急

国内大部分托养服务机构缺乏规范的管理和信息处理系统,导致很多资源没有得到合理使用,包括没有动员起家长这个最大的资源.托养服务课程可以干预智障学员的就业能力,但同时也需要家庭的配合,积极为孩子创设课堂以外的生活化学习环境,让学员参与到家庭和社区生活中去.但目前,在家庭支持这个平台方面大部分托养机构仍然是短板,很多家长对于托养机构的服务内容、对于自己孩子的就业前景以及如何促进孩子的就业能力处于消极的状态.应在托养机构、残联、家长、专家之间建立起有效沟通的平台,为家长提供教育培训和支持信息,并鼓励家长作为机构的辅导老师参与学员的课程实施,从多方面干预学员各种能力的提升.

4.3进一步完善托养服务课程体系

目前大部分托养服务机构开设的课程比较随意,缺乏实效性强、可操作可评估的教材,评价还不够完善.应该大力开发各种类型补偿性课程教材,包括游戏类课程、就业指导类课程教材的开发,并配套教案集锦、教学光盘等,帮助各级学校或托养机构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对于评价指标、评价等级等仍处于探索和实验阶段,应该开发社会交往、情绪管理、行为管理等方面的评估体系,使学员能在补偿性干预的课程实施中获得最大化成效,促使更多学员能从托养部转向就业部,在各种支持环境中获得生存生活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