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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审美的关系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9 16:22:26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1

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对“关系”一词最主要的解释就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因此本文除简要分析艺术技能培养与审美教育的不同之外,将着重阐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重点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方面,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是艺术教育目标中的不同方面,他们各自具有其核心的教育计划和方式、方法。如在培养目的上,艺术技能的培养多是要求某一艺术技能、技巧的掌握;而审美教育的目的一是培养审美能力,二是对人的情感的熏陶。在教育方式上,艺术技能培养多是通过灌输的方式,如教师示范,学生模仿;或者是机械训练某一钢琴曲,某一舞蹈动作。但是审美教育的方式却有很多,除了课堂上的教育外,还有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熏陶。在教育成果的展示上,艺术技能多是显性的,能真实显现出来。如某学生可以弹奏一曲《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可以画一幅线条、明暗完美的素描,可以跳一段优美的傣族舞蹈等等。但是审美教育的成果却是隐性的,审美教育的最终目的是有正确的审美观念、艺术鉴赏力和审美创造力以及最本质的人的情感的“真、善、美”。

另一方面,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之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他们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共同促进了艺术教育的全面发展。笔者认为,艺术技能的培养和审美教育的内在联系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从属关系上,两者是相互包含,互为基础,不可分离的关系。艺术教育是美育的组成部分,艺术技能的培养作为艺术教育的一方面,也是美育的组成部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艺术要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也就是说艺术教育中也包含着美育。如果没有相应的艺术技能、技巧,也就无法更深层次地理解某一艺术作品的真正内涵,也就无法达到审美的目标。同时,艺术美是幼儿美育的核心内容,美育又是艺术教育的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一定的情感“美”,就无法判断某一艺术作品的品质和内涵。即两者是互为基础的关系,艺术技能培养为审美教育提供坚实的欣赏基础;审美教育也为艺术技能的培养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在终极培养目标上,两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幼儿教育过程中,不论是参加各种培训班训练各种艺术技能,还是去美术馆感受美的熏陶,都是为了幼儿增长知识和经验,提高其自身的艺术能力、审美能力,丰富自身情感。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幼儿更好的全面发展,在提高自身的同时,也适应社会发展的竞争要求。所以其终极培养目标是一致的。

总而言之,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既有各自不同的职能,也有互融、互动和互补的内在联系。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是内在统一的,他们对幼儿的发展共同起着促进作用,两者不可偏废或者片面发展。如果两者能够结合,必然能够培养出具有优秀艺术才能的幼儿。以我国著名美术家徐悲鸿为例,他在素描、油画、国画中都表现出了精湛的艺术技能和技巧,同时在他的作品中也充分表达了内心对美的追求以及对人的情感“美”的表达。以他的著名画作《八骏图》为例,既能欣赏到中国传统绘画中的线条造型和笔墨之美,又能观察到物象局部的体面造型和光影明暗。与上述例证相反的是,如果将艺术技能的培养和审美教育对立,则必然会造成幼儿的畸形发展。过分强调艺术技能的培养,忽视审美教育,必然会导致一幅幅没有美感的“苹果”,以及培养一些只会画画的“工匠”,自然不利于幼儿的全面发展。作为幼儿艺术教育工作者,如果不能正确把握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之间的关系,则可能在教育工作中走进某些误区,阻碍儿童艺术才能的全面提升。

二、如何协调艺术技能培养与审美教育的关系――基于教师角度

从艺术技能培养与审美教育之间关系的视角来透视我国的幼儿艺术教育,会发现,由于人们对艺术技能培养和审美教育关系的错误认识,导致艺术教育中的一些问题的出现。例如:幼儿审美教育处于整个教育系统的隐性位置,相对于其他学科来说很容易被忽视;幼儿艺术教育过于强调艺术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幼儿的审美教育;或者过分重视幼儿的审美教育,导致了幼儿基本艺术技能的匮乏。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我国艺术教育的健康发展。那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呢?

教师在儿童艺术教育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作为培养儿童艺术能力的引导者,首先应该提升自身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能力。笔者认为教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协调艺术技能培养与审美教育的关系。

(一)教师应该加强新观念的补充

在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同时,要积极学习新的教学思想,如李文馥教授提出的“自主性绘画”的概念,即引导幼儿依自己的意愿,按自行选择的绘画方式,表现自我、不断创新的绘画活动。不能将艺术教育的目标仅仅局限于让幼儿习得一定的艺术技能和技术技巧,还要让幼儿学会如何发现美、感受美和创造美,在教学观念中摆正艺术技能的培养与审美教育的关系。同时教师还应该积极影响家长的观念认识,做到家园一致。毕竟教育儿童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还需要家长的辅助,这就需要教师积极向家长介绍或者展示艺术技能培养与审美教育之间的关系,尽量让家长摒弃那些以艺术技能培养为宗旨的陈旧教育思想,积极配合幼儿园艺术教育活动的实施。

(二)教师要做到知行统一

教师在行为做法上应与观念保持一致,将正确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不能空有正确的教育理论,却在行动上仍然停滞不前。虽然平衡两者关系有一定的难度,但教师应该积极创造各种机会来平衡两者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为幼儿提供感受美的环境。

审美是一种视觉艺术活动,这就需要教师为幼儿提供美的环境。然而,幼儿的大部分活动时间是在教室中度过的,因此教师需要寻找各种途径为幼儿创造接触外界事物的机会,鼓励他们多观察、多感受、多尝试,从而在丰富幼儿感官和生活的同时,为幼儿的审美提供机会。我们可以通过观察美丽的大自然、精彩的教室环境创设、造诣深厚的美术作品来营造美的环境。

2.为幼儿提供表现美的机会。

这种表现美的方式不是“一刀切”的传统教学方式,我们不要求幼儿画出和示范画一模一样的“春天”,而是彰显个性的“春天”。我们通过“发现”、“体验”的形式,让幼儿成为艺术创作的主体,创作出属于自己的“春天”。例如,我们可以带幼儿去户外“发现春天”、“体验春天”,再在教师的指引下画出千姿百态的“春天”。

3.为幼儿提供创造美的可能。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2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08-0063-02

一、艺术家的艺术个性与审美规则

(一)艺术的审美与个性与艺术家创作的关系和作用

艺术的美来源于艺术家个人的艺术魅力,美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意义和表现,由不同时代的艺术家来发展、发扬、叛逆等。在不同时代不同艺术家感受到不同生活经历,或深沉悲痛、或热情疯狂、或变态异类。以及后人对前人的或赞美或批评的众多评价,一代一代的传播着前代艺术家的创作经验和审美规则,这也是艺术家的价值。

在艺术家创作作品中究竟是什么在散发着吸引力?吸引我们去体会,去感受作品中的意义。这种吸引力为什么会使我们觉得美,而另外一些东西的感觉就是丑的。在种类繁多的作品中总会有一些东西吸引我们的注意。

我认为在艺术家创作的作品中有艺术家独特的艺术创作个性和独到的审美规则。艺术家创作会和观众之间形成共鸣,这就是艺术家作品的吸引力。这种独特的吸引力没有时间、空间的限制。它来源于内心深处的共同的感情,激情、伤感、爱情等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在记忆边缘中沉睡的记忆的碎片,忽然被唤醒的一瞬间,产生的观众与作者之间心与心的共鸣。艺术家在作品中有意无意的留下一些线索,引导观众去发现自我。这就是艺术家的吸引力是艺术家创作的个性,也是艺术家审美的规则。

艺术个性是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的独特性,艺术家独竖一帜的标志,是艺术家与其他艺术家的区别之处。审美规则是以时代为方向,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特点。艺术家的审美规则是在时代的背景下,结合艺术家个性的发展,而形成艺术家独特的审美规则。

艺术家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价值,但艺术家的个性与规则永远散发着魅力。

(二)不同时代艺术家对个性与规则的理解

1.古希腊艺术家的规则和个性

以古典希腊雕塑为例。古希腊的美学被认为是古典美的规则,在古希腊美学思想中,宇宙是一个整体充满生活秩序。以宇宙为大美,以人体为缩小的宇宙观,人体美是小秩序小宇宙。古希腊艺术家以人体雕塑来表现心中的英雄形象。比例、和谐、整体统一的规律,成为雕塑审美的规则。古希腊古典美学价值的中心是审美规则的形成,审美的规则是希腊审美生活的表现。古希腊的古典神话的神秘,古代人对神话的执着,对人体美的崇拜。使人体成为最真实、最可靠、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古希腊的作品的作者体会到的不光是审美规则,还有对自己当时生活的真实寄托。艺术家在作品中种下了自己的希望和向往,把自己的意愿传播后世。

综上述诉。审美规则,是古典美的审美标准之一,这种规则也成为以后雕塑审美评判中的重要依据。在观众的心理留下很深的烙印,即使欣赏者不是艺术家或对艺术没有什么研究,他们依然可以区分出古典式希腊雕塑。这也是古典美的魅力。

环境的不同、时代的不同、艺术创作的对象的不同,这些都会造成艺术作品的不同,艺术家的成长过程,对生活、文化修养的不同感受都会成为日后创作风格个性的不同,如素材的选择的不同,对颜色倾向的不同。而这些经历也许也会出现在观众的成长经历中。

2.文艺复兴时期雕塑的特点

在文艺复兴时代的米开朗基罗只从一件古典雕塑躯干上就发现了一个明确的原则“一定要以金字塔形的,蛇形的和摆成一种、两种或三种姿态的形体为自己的构图基础像火焰一样跳动”。这是米开朗基罗对古典美的研究和发展。他发现古希腊雕塑的美可能来源于艺术的运动,运动可能使作品更有生命力,更有表现力,像火焰一样跳动。在古希腊哲学中火是所有元素中最活跃的东西,因此火舌的形式是最易于描绘运动的。火焰具有角锥体或尖物的形状,它好像是以这种锋芒劈开空气,以便上升到它所固有的领域,因此这种形式的构图将会是最美的构图。(《绘画记》海多克译 洛马佐 第一卷 第一章)

在米开朗基罗的作品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些特征,对轮廓线的提炼整体造型的严谨,既有希腊审美的特征,又有自己对雕塑的先发现,还有对当时社会生活的描写。这也形成了米开朗基罗独特的艺术个性和自己明确的审美规则。

在文艺复兴之后,由于思想的开放神学地位的逐渐衰弱,科学技术的逐渐发展,导致西方新兴的艺术流派层出不穷。尤其集中在世界大战前后,人们对人生的态度和观念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对人性的反思,个性的觉醒。艺术大师的作品也有不一样的变化和发展。

3.现代艺术中艺术家的个性发展以及中国艺术的特点

欧洲的艺术发展和中国艺术的发展是不同的,但艺术家的个性发展是相同的。中国的传统文化一直是以封建统治为主,封建的传统文化一直比较稳定,中国艺术家以文人艺术为主,文人艺术的发展也随着时代的不同或是个人不同的生活经历的变化,在由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以朝代为时代分界,所以导致中国艺术品的时代风格明显。文人艺术家的生活比较自由,作品的题材与生活联系紧密,生活向往高尚道德,这也符合中国人的封建传统文化,例如: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老子的“无为而为之”,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以中庸为人生最高境界。这导致中国文人艺术家对人生的探索更深入、更细腻、更有禅意,在艺术的材料上也比较固定。

不同时代、不同的人、不同的观点,这些就是艺术存在的价值,已不一样的观念来表先自我,这是艺术家存在的价值。艺术家个人的价值就在于个人的审美规则和个性被观众所认同。

二、艺术家的生活经验和专业技术与艺术家的个性与审美规则之间的联系

为了体现自我,求新、求变是艺术家的创作的愿望,这和观众的审美相一致。变化就是艺术创品的生命,就必须时刻以良好的心理在艺术活动中永远保持清醒的创作意识。

(一)艺术家的观念的重要性

艺术家明确自己的审美规则和个性,在创作中按照自己的艺术意识,选择最适合自己理想的创作方法去表达自己对外界事物的感受、认识和情感。每一个艺术家都按照自己的理解择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度和情感去表现这种情感,最后呈现于作品中的就一个完全不同的形象和境界。“创作个性就是一个艺术家,区别于其他艺术家的主观个性方面。各种具有相对稳定性的明显特征的组合,它是在一定的生活实践、世界观和艺术修养基础上所形成的独特的生活经验、思想情感、个人气质、审美理想以及创作才能的结晶”(王潮闻《美学概论》)。由此可见创作个性就如同每个人的长相都会不同,是属于每个人所特有的。可以与他人相近,但在细节的感受和处理上绝不可能有相同的地方。一个艺术家以他个人的创作个性抄袭成自己的创作个性,那只能证明这名艺术家还未形成自己的创作个性、审美规则,或对自己的创作个性和审美规则没有足够的信心去面对创作的冲动。艺术不可以模仿、抄袭或代替。如同一个人带着不同的面具在照镜子。艺术家的情感和审美理想经过艺术家的选择在艺术方法和所运用的艺术语言得到具体而真实地实现。这就要求艺术家在把握自己艺术个性和规则的同时,要发现和创作出与之相适合的表现方法和自己的艺术语言。只有二者在创作过程中能够相互融合艺术家的创作个性和规则才能最终得到完美的体现。没有创作个性和审美规则的艺术家,其创作意识的实现因为缺乏强烈的自觉性而显得平淡无味,而失去了个性所应有的鲜明性和独特性。如果艺术家单纯为了炫耀自己的创作意识而无度的夸大,张扬或虚伪、浮夸的创作个性,过分强调自己对事物感受的独特性以及艺术方法和语言的独特性,那么这种创作个性只能算作虚张声势,所谓的创作也因此变得毫无意义的自我欺骗。

(二)艺术家的灵感与天赋对作品的影响

艺术家的选择往往对外界事物具有高度的敏感突出的审美感受能力、丰富的情感并且倾向于以何种艺术手段表达其感受、认识想法和情感的理想途径。这些艺术家在艺术方面的天赋往往高于一般人。他们对艺术的思维方式和表现手法等通常比常人表现的更具有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天赋只是一个人,成为艺术家的潜在可能性,最终能否成为真正以艺术为表达情感手段的专业艺术家,首先要取决于艺术家的这种天赋是否得到开发和施展的机会这就是走向专业艺术家所必须进行的第一步修养,既专业技能的训练,艺术家的专业技能必须通过特别的学习和训练才能获得专业技术包括意见具体作品所必须的艺术手段和特殊技巧。天赋在艺术创作中有无意识的作用,天赋与技能在艺术家创作中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对于一切选择艺术事业的人来说无论他的天赋有多高,过硬的专业技能学习和训练都是未来创作实践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而天赋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艺术家生活中的灵感,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单一的灵光闪现不是艺术风格的确立,但可以沿着灵感的方向继续前行。

(三)艺术与技术的关系

专业技能的训练只为艺术家进入创作实践准备必要的本领和能力,而如何利用这种本领和能力则要依据艺术家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也就艺术家的个性和审美规则。艺术家在生活体验中按照自己对美的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对外界事物进行分析、判断和观点,最后形成了自己关于美的看法和态度,以及规则。观众的审美观世界观与艺术家的审美创作规则之间有焦点也有不一致性,没有必要一定要把作品做到十全十美。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3

艺术的价值构成包含哪几方面?当一个艺术作品,受到肯定并被认为是优秀的时候,我们是依据什么作出判断?是因为它具有审美的功能还是因为它给我们提供了合乎道德标准的内容呢?换句话说,当我们在鉴赏、评价一个艺术品时,我们所用的是审美标准还是道德标准呢?哪一种标准更符合我们对艺术价值评判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这一问题上,一直是颇有争议的。就整个美学发展的历史来看,存在着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认为文学的艺术价值来源于其道德价值,另一种则认为艺术价值存在于其审美价值,这两种观点都有各自合理的方面,因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甚至在今天还被各执一词的理论家们所认可。但是艺术价值道德论也好,艺术价值审美论也罢,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对文学的健康发展都存在着极为不利的影响。

一、艺术的目的就在于道德教化吗?

持艺术价值源于道德价值这一观点的一派,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的观点可以说是反美学的。在早期他认为“诗歌的最大罪状”是“有一种能腐蚀最优秀人物(很少有例外)的力量”[1],这对城邦的健康是有害的,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将诗人逐出了理想国。到晚年,柏拉图文艺观有了很大变化,开始肯定艺术有教育和引导城邦人民的作用,他所理解的“真正的悲剧”是“模仿了最优美最高尚的生活”的,而且“最高尚的剧本只有凭真正的法律才能达到完善”[2]。到这时,柏拉图开始有限度地承认艺术的价值了,不过他是在功利主义的立场上来肯定艺术的价值的,即艺术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

狄德罗也是一个极端的道德价值论者,和柏拉图不同的是,他承认了艺术存在的合理性,只是他的艺术价值观充满了道德功利主义的色彩,极度重视和强调文艺改善道德、移风移俗,从而改造社会的巨大作用,将文艺的道德价值提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认为观众在看“正派”的戏剧时,坏人的道德感会因受到教育而得以提升,当他们走出剧院时就会变得“比较不那么倾向于作恶了”,所以他充满自信地憧憬:“倘使一切模仿性艺术都树立起一个共同的目标,倘使有一天它们帮助法律引导我们热爱道德而憎恨罪恶,人们将会得到多大的好处!”[3]这是一幅充满自信的道德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蓝图,不管后人如何评说,它确实对以后的文学价值论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康德虽然并没有直接谈论文艺的审美价值和道德价值的关系,但他的著名论断“美是道德的象征”却用十分抽象的语言为后来者们提供了理论资源。这一论断本身实际是在说,美的创造和欣赏是高度发展的道德水准的象征。他认为:“美使人愉快并提出人人同意的要求,在这场合人的心情同时自觉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超越着单纯对于感官印象的愉受,别的价值也按照着它的判断力的一类似的规准被评价着。”[4]这其实也就是断言对崇高和美的敏感意味着对道德观念的一种强烈感受性。虽然他在这里谈的并不是文艺作品的审美问题,但对文艺审美是同样有效的,从本质上讲这就如同狄德罗的看法,即阅读那些散发出一种伟大正直的道德光彩的作品时,可使灵魂受到一定程度的醇化和昂扬。

产业革命以来,工业社会给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灾难,越来越多的美学家、文艺理论家从道德主义理论那里来寻求理论援助,改造日渐颓败的世风,拯救日益沦丧的道德世界。罗斯金就寄希望于艺术来完善人的道德,改良社会的风气。在他看来,优秀的艺术有“完善人的伦理形态”[5]的功能。美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认为道德观念和艺术观念是一对近亲,好的文艺作品光芒永存,可以“激发我们追求至善的愿望”[6],所以他也十分强调艺术的道德教化这一社会功能。托尔斯泰在艺术道德价值认同上带有强烈的阶级情感,他反对文艺作为娱乐工具只为统治阶级服务,而认为艺术是对感情的有意传达,只有当它传达的感情被认为是善的并和人生目的相一致时才值得提倡和肯定,因为“艺术所传达的感情价值是根据人们对生活意义的理解而加以评定的,是根据人们从中看到的生活中的善恶而加以评定的”[7]。

这些观点听来都是不无道理的,因为在艺术的价值构成中,道德价值确实占有着相当重要的位置。鲍桑葵认为这种用道德和实用标准来评判艺术的做法,是由于“美的世界同作为实际行动的手段和目的的对象还没有截然分开的”,所以用评价实际行动和目的的对象的方法来评价美也就是势所必然的了。[8]鲍氏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艺术道德价值论者看来,道德的善是人生的主要目的,美只是一条通往善的家园的路而已。一旦对善的追求成为艺术的终极目的所在,那么美在善的面前也就失去了美之为美的必然价值。这样一来,艺术就仅仅成了一个用来装载、运输那些道德教条的工具。但整个美学发展史分明告诉我们,美之于人类,远不只是一种精神上的道德慰藉,在本质上讲,“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9],抛开审美价值而突出道德价值谈艺术是根本不完全的,也是不可能的。

二、艺术价值构成中可以没有道德价值吗?

艺术存在的目的确实不是充当宣传道德教条的工具。但是,直到十八世纪末“浪漫主义”复兴后,才开始有人对“艺术的实质在于其道德教化功能”这一理论假设提出质疑。雪莱认为诗歌并不直接促进道德的善的产生,只有通过想象才可以增进道德的善。他曾在《诗辩》中说:“实现道德善的伟大手段就是想象,诗通过作用于想象这一原因而有助于善这一效果。……因此,一个诗人如果把他的那些通常只产生于自己的时空条件的观念,体现到与自己的时空条件无关的诗的创作中去,那是不对的。由于承担了这种解释效果善的低级任务――他最终还很可能解释的并不完满――他便会丧失参与产生善的原因即想象的光荣。”[10]雪莱反对将诗当作直接的道德工具来使用,但他实际上却并没有像后来的反道德论者那样,完全摒弃传统的文艺道德观的影响,仍然比较隐蔽地留下了一条艺术道德功能论的尾巴――艺术间接地促进善的产生。

彻底具有反叛性的任务要到唯美主义的产生才真正完成。

唯美主义者们都十分厌恶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在他们看来,现实世界中根本没有美,相反到处都充斥着虚伪、狡诈、贪婪和罪恶,人们要想寻找美,只有远离现实到艺术品中。所以他们把美看成了是和社会相脱离的现象,美无关于道德,只存在于艺术形式中,只与人的主观精神世界有关。王尔德就竭力推崇张扬“艺术至上”、“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理论,认为通过感觉来获得美的享受是生活的最高目的,艺术在他看来因而也就具有了高于一切的地位。他认为:“艺术除了表现自己之外,不表现任何别的东西。艺术有独立的生命,正和思想有独立的生命一样,而且完全按照艺术自己的种种路线向前发展。在一个现实主义的时代,艺术不一定是现实的;在一个信仰的时代,艺术不一定是精神的。”[11]既然艺术只表现自己而和别的东西无关,那么也就和道德内容无关了。唯美主义者的这种艺术价值与道德价值无关论的立场是和传统立场完全对立的,在很大程度上揭示出了艺术存在的另一个目的。

进入20世纪,在现代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影响下,美学理论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型,这种转型可以说是非常之彻底的,因为美学的根基已不再是曾经给了人类无限自信的理性,而开始转向了非理性。被称为“20世纪西方第一位重要美学家”的克罗齐,在对“艺术即直觉”这一理论进行充分界定后认为,艺术的独立性是不言而喻的,“艺术就其为艺术而言,是离效用、道德以及一切实践的价值而独立的,如果没有这种独立性,艺术的内在价值就无从说起”[12]。他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唯美主义者的口号――“为艺术而艺术”的回归和肯定。艺术不是功利活动,艺术也不追求功利目的,因此艺术也就不含有道德内容和道德说教功能。克罗齐不但不承认艺术具有道德价值,反而悲观地认为,艺术根本无力把读者引向道德的善,使人避恶趋善。持这种艺术道德功能怀疑论的人并不在少数,安妮・谢泼德就十分怀疑艺术能改善人的道德品质,她认为:“艺术作品在审美方面出类拔萃,并不能保证它会产生好的道德效果。”并以德国为例,指出这个国家有出类拔萃的艺术、音乐及文学,但这并没有使该国在20世纪30至40年代避免全国性的集体道德堕落。所以最后她得出结论:具有好的道德内容的艺术作品就能够改善其观众的道德品质的理论是值得怀疑的[13]。

反道德价值的理论几乎都认为,美与善的作用和目的都是不一样的,审美需要是人类最高的精神享受,不带有任何功利目的,道德具有实用功利目的,和艺术的内容密切相关,因而真正的美只存在于形式之中,关注艺术内容对满足人类的审美需求无任何帮助。艺术的根本目的不在于满足人的道德需求,它唯一可以做到的就是丰富人类的审美经验,锻炼人类的想象力和智力,无论是艺术美还是自然美都只是为了满足人类的这些精神性的享受。但问题就在于艺术的形式和内容是不可分割的,在受众对艺术的形式进行审美时,能否保证不道德的内容不会影响人们,败坏他们的审美趣味呢?

三、对我们而言艺术的价值何在?

撇开西方美学传统,单就中国美学史来看,美与善也是不可分割的。据臧克和从字源学角度分析,“美”与“善”两字是同源的,而且“善”与“德”两字又是同义的。因此他认为:“我国古代一切文艺形式,具有明显的、程度不同的实用功能的特质;我国先秦时期关于艺术的品评,往往既是人生功利的,又是观照欣赏的,既有道德层面,又有审美层面。后来相沿的‘文道’之辩,仍然无一不是突出强调文艺的教化作用,直至今日,我们这个民族也是比较注重文艺的道德价值、社会效果。”[14]由此可见,艺术的价值既不单纯地体现于道德层面,又并非只体现于审美层面,而是存在于道德价值和审美价值的有机构成中。这两种价值构成成分并不是简单的机械相加,而是以审美价值为基础、道德价值为保障的一种有机并存的艺术价值综合构成体系。

审美活动从根本上看是为了满足人类要求完整而全面地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才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构筑起人类的精神家园,使人深刻地体悟到做人的价值、尊严和崇高的使命。但是,审美价值虽然可以满足人的审美欲求,但作为提高人的生存境界的途径,审美并不是唯一有效的,它并不能保证不道德的内容对美的破坏。清人叶燮《原诗・外篇》中有一个十分恰当的比喻:“又如波澜之义,风与水相遭成文而见者也。大之则江湖,小之则池沼,微风鼓动而为波为澜,此天地间自然之文也。然必水之质,空虚明净,坎止流行,而后波澜生焉,方美观耳。若莱之涿者,溷厕之沟渎,遇风而动,其波澜亦犹是也;但扬其秽,曾是云美乎?然则,波澜非能自美也,有江湖池沼之水以为之地,而后波澜为美也。”[15]可见只有以美的形式为基础、善的内容为保障的艺术价值体系才是完善的,就人类现实生存中对艺术的需求事实来看,审美欲望的满足固然是十分强烈的,但人的存在并不像动物那样仅仅是一种作为肉体欲望的存在,而是在肉体的存在之外另有目的,另求意义。海德格尔说人是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的,这诗意不只是审美的,它还包括“我存在的意义”和“我存在的目的”等内容。审美价值如果没有道德价值的保证,就会走向美的反面,我们在艺术发展史上可以找出不少这样的例子,这些艺术的审美价值最终都由于其道德价值的缺席而丧失了。这样的问题就是那些曾坚持艺术审美价值高于一切的理论家们也是无法回避的。克罗齐的理论就显出了对待艺术道德价值的巨大矛盾,他虽然否定了艺术具有道德责任,但他却无法否认艺术家具有道德责任,他承认:“在任何情形下,艺术独立那一个最高的原则,那一个美学的基础,总不能援引来为虎作伥。一个艺术家在外射他的思想时,如果像不道德的投机者,逢迎读者的不健康的趣味,或是像小贩子在公共场所出画淫像,都不能援引这最高原则来洗涮罪状,维护自由。”[16]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在艺术价值论中,道德价值的存在是客观的,不容轻视或者无视。

艺术的作用就在于它能照亮人类的精神家园,它应当关注人类的命运,重视人的生存价值,抵制物欲横流的精神堕落。美与善在艺术作品中不仅是并行不悖的,而且是可以相互促进的,美的艺术也就是道德的艺术,道德的艺术也才是美的艺术,没有道德价值保障的艺术就会显得很苍白,躲进象牙塔中成为一种无用的玩偶,甚至于走向颓废;而没有审美价值作基础的艺术就会变得很乏味,由于其功利目的太强而最终沦为道德(甚至是政治性道德)的工具。近些年来中国的文艺也正是由于忽视了对道德价值的肯定,才出现了艺术精神的疲软,虽有不少艺术家标榜着无功利或超功利的艺术,但实际上他们的作品却不可能从根本上超越功利,反倒陷入了消极功利主义的泥淖,他们没有把艺术当作提高人的生存境界的工具,借此来呼唤人对自身价值和命运的关注,而是将其变成了换取经济利益的工具。所以钱中文先生提出了“新理性精神文学论”,并呼吁:“当今的文学艺术,要高扬人文精神。要使人所以为人的羞耻感、同情与怜悯、血性与良知、诚实与公正,不光成为伦理学讨论的课题,同时也应成为文学艺术严重关注的方面。以审美的方式关心人的生存状态、人的发展,使人成为人,拯救人的灵魂,这也许是那些有着宽阔胸怀的艺术家忧虑的焦点与立足点。”[17]这一呼吁已引起了学界的高度重视,童庆炳先生的《中国当代文学的精神价值取向》[18]一文就是对此的一种回应,十分值得创作界和理论界深思。

“善”中包含着多层含义,但对于艺术来讲,善的实现主要是指整个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实现。人类求善的目的是人的本体的现实的生成和丰富,为了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利益的实现。这在本质目的上是和审美目的相统一的,道德本身也具有审美的意义。屈原在《离骚》中所谈到的种种德行,从伦理的角度看是“善”,而从审美的角度看却是“美”,二者合在一起就是“美德”,它不仅是一种生存境界的体现,而且是一种审美的对象。对道德的认识和鉴赏也可以唤起人们一种美感享受。2002年3月16日,在春风文艺出版社和《上海文学》编辑部联合举行的朱文颖长篇作品研讨会上,王安忆、蔡翔、张新颖等一批与会的作家和批评家就对时下一些年轻作家作品所表现出的充满自恋、自虐的东西而缺乏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和拷问的现象提出了批评,并呼吁:“现在的文学作品不应该仅仅表现社会生活和人性中黑暗的一面,我们更需要的是发掘出人性中更美好、更光辉的一面。”[19]提倡文学道德价值,主张作家在道德约束下进行创作,塑造美好灵魂是值得肯定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强调文学道德价值时要注意保持文学独立的艺术品格,只能在艺术价值的基础上来强调艺术的道德价值,绝对不能使艺术沦为政治和道德的工具。

参考文献:

[1]柏拉图.理想国[M].商务印书馆,198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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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4

现象界的美丑间关系是相对的,早在庄子《齐物论》中就说过:“厉与西施,道通为一”。而且现象界的美丑是可以转化的,“贵珠出于贱蚌,美玉出于丑璞。”2那么现实丑与艺术美之间的关系如何?我们从亚里士多德《诗学》中“喜剧的模仿对象是比一般人较差的人物”3的这句话不难看出:现实丑可以进入艺术里,能被艺术美接纳;莱辛在《拉奥孔》中也提出“丑可以入诗”的见解。前人的研究事实,引发我这样的思考:现实丑进入艺术中的地位如何?现实丑与艺术美有何审美关系?本文试图从艺术美对现实丑的接纳和消解入手,阐释“化丑为美”的审美机制,从而推演出现实丑是艺术美的一支重要源泉。并进一步阐释现实丑同艺术美的单向转化以及彼此互溶,相对互生凸现出来的独特审美关系。

接纳与消解

回顾西方美学历程,我们可以看到现实丑在传统美学中被拒之门外。古希腊人曾自豪地宣称:“我们是爱美的人!”4无疑他们排斥了丑。因此,他们不惜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准表现丑!”。5而中国似乎一开始就重视丑:诗词中有“老树”“枯藤”“昏鸦”之意象;书法中有“苍劲”“老气”“古拙”之话语。显见,艺术又接纳了丑。而西方传统美学对现实丑的不接纳根本原因是理性主义在拒绝,到了康德《论崇高》时可算“丑”在萌芽,至尼采时代美学领域中宣布了“美之死”时,“丑”从此诞生了。二十世纪上叶“丑”进入艺术殿堂已成为美学发展的必然。

从人类审美活动的表现形态来看,一般把崇高和优美称为价值或正价值,把丑和卑下称为消极的价值或负价值,无论是正价值还是负价值都是美的表现形态。欧米哀尔年轻时十分美丽,可谓“美丽的欧米哀尔”,而年老的欧米哀尔可谓“丑陋的欧米哀尔”。对此葛赛尔却称赞罗丹的雕塑“丑得如此精美”。这句赞美之辞便能说明丑是美的一种高级审美形态。无庸置疑,艺术对丑的接纳是艺术传达本身的需要,更是人类自身的需求。人的超越性是由创造性和破坏性两种本能构成。现实丑正与这里的破坏性相对应。人类的生命活动一旦需要他们对抗于恐怖、邪恶、疯狂、蛆虫、病态、毒疮等感性存在时,对现实丑的虚拟性洞察和对抗便成了需要。中世纪人们从“上帝一切皆美”的神谕里洞察自身时,发现整个社会都是丑,一切都是“上帝的儿子”;文艺复兴时期,人类在洞察到自身虚假时发觉“人是天神,人是自己的上帝”;当代人在洞察自身时却说:“人是自己的地狱”。由此可以说,人们对丑的接纳是人类发展自我的必然。从而现实丑也必然成为创造艺术美的源泉。

接纳后的丑何以消解成为现实美,这需要艺术家对现实丑的内容和形式进行重新建构。艺术美肌体的营养元素的获得全靠艺术家对现实丑的消解。莱辛说过:“丑经过艺术模仿,情况就变得有利了”6这里的“有利”就是通过“艺术模仿”而重新建构出来的。就形式建构而言,艺术美多消解自然丑。如生活中犬吠猪叫常遭人嫌弃,而艺术舞台上这类嫌弃声却讨人掌声。自然界中一般所谓“丑”,在艺术中能变成“美”,这都是主观对现实丑消解的努力;就内容建构而言,艺术美多消解社会丑。鲁迅《阿Q正传》中的“啊Q”可谓社会丑,但这部作品却闪耀着典型人物的社会思想价值之光环。当然,艺术美对现实丑的形式和内容的消解与重构不是孤立的。毛泽东在《菩萨蛮·大柏地》中写到:“弹洞前村壁,装点此关山。”7原本鏖战后的“弹洞”自然是悲怆而凋零之物象,却在“雨后复斜阳,彩练当空舞”的折射下,竟能“装点此关山”,便是融自然之丑“弹洞”和社会之丑“国民党”于一体,重构出一道“今朝更好看”的亮丽风景线。然而,“丑”意味着一种形式的颓废,内容的衰退。何以被艺术美消解成为一支源泉呢?首先要看现实丑在形式上的特点。它表现为畸形与扭曲、毁损与芜杂、病态与衰败,其根本特征在于反造型性,否定了固有的模式和结构,但我们从感性形式中意识到“丑显示着生命力的旺盛,勃发着一种恶狠的,自虐性的快感”8这是现实丑在艺术美中释放出的非理性的感性存在。再就现实丑的社会内容上表现出的特点来看,现实丑表现为一种否定性思维的存在,否定性思维倾向于一种审美负价值,着眼于揭露理性的有限性和非完备性。不论是现实丑的形式,还是现实丑的内容。都为接纳和消解提供了必然性。

化丑与审丑

“化丑”即使丑典型化。“化丑为美”的审美机制就在于此。“化”的过程就是主体对客体对象的领悟和理解的审美观照过程。对现实丑的典型化目的在于表现丑、揭露丑。一切戏剧、电影中反面形象,当然是丑类,但在艺术家的关照下否定他们的就是艺术创造的目的美。然而,“化”具有不可逆性,因为成功的艺术生产不应有“艺术丑”的审美范畴,那样就会意味着艺术家创作的失败。但为了丑而丑者将会步入现实丑的泥涝,那是对艺术美的一种只言片语的误读。可见现实丑能转化成艺术美,但艺术美不能转化成现实丑。

现实丑一旦进入艺术中,它就作为一种审美对象进入了审美领,“审丑”实际上就意味着审美。对审丑者来说,需要的是“空悟”和“彻省”,本能地把丑排斥在自己的审美情感之外,去超越自我和超越现实丑本身。总之,要在否定性审美情感的基础上重铸自己的审美情感。譬如审丑者在欣赏集现实丑于一体的《金瓶梅》时,要从作品中粗鄙低劣和恣意淫乐的人物丑剧中见出:其群丑无非是封建社会肌体上生长出来的毒瘤和恶疮,芜杂社会和沉沦人性的产物。这种审美思维是通过否定的去诊视肯定的存在,达到认识肯定的存在。这实际上是审丑的终极目的。

互溶与互生

艺术美中的现实丑如同“理之在诗,水中盐,蜜中花,体匿性存,无痕有味。”9其中“理”、“水”、“蜜”是艺术家审美价值的存在;“体匿”、“无痕”是艺术家消解即审丑者的审美关照所至;“性存”是现实丑的本质特点的存在,“有味”是艺术美中的现实丑的价值存在。在互溶中一方面现实丑为艺术美提供“溶质”,另一方面艺术美又为现实丑提供“溶剂”。所以现实丑与艺术美彼此互溶,表现出作用与反作用的审美关系。正如“群丑”为《金瓶梅》提供了艺术传达的内容,而自身有获得了审美价值意义一样。这种价值乃为人们的评价价值意义,就其对现实丑的评价过程而言,一开始在生活中是被否定的,人们为了追求美,必须认识丑,克服丑,从而艺术家将丑真实地反映出来,此时的现实丑给人的指导意义是肯定的,它体现了合规律的真;同时现实丑渗透着艺术家的否定性评价的艺术形象,使从反面肯定了美,这就体现了合目的的善。“合规律的真”和“合目的的善”共同构建而互溶成特殊价值的现实美。

若视审美价值为一株之主干,那么现实丑与艺术美恰似互对而生的两片绿叶。艺术美以现实丑实现了自己的审美折射价值;而现实丑又为艺术美拓宽了审美视野价值。审美折射之光源于现实丑,审美视野之边缘的存在就有了客观的理性话语。诸如“孤独”、“畏”、“烦”、“绝望”、“冷嘲”……这些从理性抽象出来的感情范畴,使我们能够感受“异化”的存在,理解现代西方的“反艺术”。也正如张竹坡在《金瓶梅》点评将丑大规模进入小说而给予肯定一样,小说不仅使现实丑获得了生存之价值,同时现实丑也极大丰富中国小说的审美视野。这是现实丑与艺术美互溶而互生滋生的特殊价值倾向。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5

引言

文学(艺术)是时代的反映,可谓“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刘勰《文心雕龙・时序》)时代的变化影响创作主体、审美主体的心理状态。正因如此,在不同的时代,同一时代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审美形态。

唐诗的发展演变即是如此。我国明代诗论家高总览唐代诗坛而概述道:“有唐三百年诗,总体备矣。……莫不兴于始,成于中,流于变,而w之于终。……略而言之,则有初唐、盛唐、巾唐、晚唐之不同。”(《总序》)这大体是符合历史原貌的:初唐时期,统治者切身感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因而兢兢业业,励精图治:经历几十年的治理,国运昌盛,出现太平盛世;然而好景不长,经“安史之乱”后,唐朝政治日益腐败,国运渐衰;最后社会进入动乱阶段,政权摇摇欲坠乃至分崩离析。整个唐帝国经历了少年、青年、中年到晚年的发展历程,那么唐诗也相应经历了壮美、优美、弱美到丑的美的形态的嬗变。我国明代文论家胡应麟曾就唐诗的演变分析道:“初唐体质浓厚,格调整齐,时有近拙近板处。盛唐气象浑成,神韵轩举,时有太实太繁处。中唐淘洗清空,写送流亮,七言律至是,殆于无可指摘,而体格渐卑,气运日薄,衰态毕露矣。”他分析了唐诗风格流变的三个阶段的优弱点,这大体上是与唐诗从壮美到优美,再渐变到弱美的审美形态的嬗变是相吻合的。可是胡应麟并没有提到晚唐涛风,事实上,晚唐诗歌由弱美走向“丑”的审美形态。

一、体质浓厚的初唐诗:壮美

从审美主体的心灵角度看,壮美的突出特征是“力的显现”。对象外部形式的各种特征都聚焦于此。“壮美是要求自我实现系列压倒要求和谐整一系列,自由意志凸显,英雄精神高扬,打破心灵的平衡态形成的形象是粗犷、奇崛的。”开唐之初,新兴的统治者由于采用了先进的政治文化制度,大批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因“学而优则仕”参预到各级政权中来。一条充满希望前景的新道路向他们开放着,等待着他们去开拓。政治地位的上升,促成了整个知识阶层主观精神的苏醒和自由意志的凸现。壮美感首先起于审美对象对审美主体的心理以力量上的弹压,引起主体心理上的震惊乃至恐惧,壮美感中包含有使命感,显示榜样力量的壮美对象直接激发起主题的使命感,它召唤主体告别当下的平庸,向着高远的目标进取。如“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在《从军行》中写道: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风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诗巾写了书生投笔从戎,出塞参战的全过程。全诗表现出一种慷慨激昂的情怀,他们不愿把青春消耗在笔砚之间,而是驰骋沙场,杀敌为国,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初唐四杰”诗人创作追求中也有表现出不甘居人下的雄杰之气,表现出雄厚壮大的气势。正如王勃《游冀州韩家园序》所说:“高情壮思,有抑扬天之心:雄笔奇才,有鼓怒风之气。”这种壮大与气势在“得风气之先”的陈子昂笔下更得到了充分的表现:“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西驰丁零塞,北上单于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壮美之情与豪侠之气已跃然纸上。

总之,体质浓厚的初唐诗显示了英雄气概的壮美的审美形态,展现了一种壮健的生命力。

二、气象浑成的盛唐诗:壮美与优美并蓄

从审美主体的心灵角度看,优美对象的外部形式一般符合形式美的规定,它们各种特征生成的系统质是“和谐”。优美感是一种宁静的愉悦,优美超越了直接利害关系,是无目的的,但是它导致心灵的和谐,有益于生命的健全,因而又潜在地合乎目的性,这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使优美感既是宁静的,有是愉悦的,还是纯粹的。优美感至始至终是一种恬适,舒畅的体验。

唐诗优美形态的形成应该始见于山水田园诗,在这诗国的清澹世界里,被喻为“诗佛”的王维把诗歌向情和美的方向延伸,他不仅开掘了大自然中蕴藏着的美,把主观的内在旨趣融入到客观的外在景物之中而且将哲学思考引入诗中,创造出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静逸明秀的诗境,其诗歌兴象玲珑而难以句诠,其诗语不假雕饰,自然纯净而又采秀内映。如王维的《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又如孟浩然的《宿建德江》“移舟泊烟云者,日暮客愁新。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优美感充溢着强烈的情感,但它渗透于宁静的观照。在山水田园诗人笔下表现出静逸明秀的诗境。

盛唐之音在诗歌上的顶峰当然应推李白,无论从内容上或形式上都是如此。他的诗歌创作体现了文与质,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实现了文质彬彬的文学理想,他实践了这一文学主张,他强调“清真”、“天真”,就写道:“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金乡送书八之西京》“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行路难》)他强调感情奔放,就写道:“黄河落天走东溟,万里泻入胸臆间。”(《赠裴十四》)“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将进酒》)

优美是审美性的主客妙合。审美主体对客体的欣赏,继游物而赏心,“心随物婉转,物与心徘徊”,心物交融,达到物我一体的和谐状态。如李白的《独坐敬亭山》:“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一人独坐时的寂寞心境与寂静的敬亭之山冥会,人与山刹那间灵性相通,浑然一体。李白天生有一种与天地自然融为一体的气质,在他的七绝佳作中,多表现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明秀特色,体现了清新飘逸的优美风格。

唐诗是我国诗歌创作上的无语伦比的高峰,瑰奇壮美与明逸优美构成了这颗明珠的最美形态。当然,体现了和谐状态的优美比起单面的壮美更显灿烂,它是人类审美理想的终极。

三、淘洗清空的中唐诗:弱美

弱美的形态的基本特点是:“力的贫弱”,从审美主题的心灵角度看,其形态的实质在于,体现了人的心灵中要求自我实现的倾向贫弱乏力,被要求和谐整一的倾向所遮掩。可能它并不缺少情感体验与价值评价,但却缺少自由意志的有力统帅,因而有关情思局限于秀雅的感性形式内回流,得不到现实的外化――通过改造现实来实现自身。冷落萧瑟,衰败消沉。中唐诗歌中失去了盛唐壮美之音,没有了“欲上青天揽明月”的豪气,也投有优美之调“夜静春山空”的完满与自得。它们欠缺一种力度,欠缺要求自我实现的意志力,尽管中唐诗歌在追求“传神”与“意韵”方面似乎比盛唐更盛一筹。所以从传统的“气”与“韵”的美学范畴上看,此时的诗歌明显表现为气弱韵显。在审美形态上,其风格与壮美之风相对应,我们称之为“弱美”。

如以韦应物、刘长卿为代表的山水景物诗处处弥漫着一种平心静气的孤寂、冷漠和散淡。“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韦应物的这首《滁州西涧》以简洁的景物描写,传神地写出了闲适生活的宁静野逸之趣,在宁静的诗境中,有一种冷落寂寞的情思氛围。又如边塞诗人李益的“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不知何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虽有慷慨壮烈之气,但毕竟带有缕缕伤感与悲凉。

因而,中唐诗歌大体上以苦闷彷徨,哀愁为主调,失去了对社会政治的关心,不再对大好河山进行赞美,而是抒发内心的痛楚。

四、苦吟艰涩的晚唐诗:丑

晚唐时期,国势衰微,世风日下,大批作家在这种残酷的现实面前空虚绝望,逃遁社会。在晚唐社会背景下,有相当一部分诗人,他们以苦吟的态度作诗,可谓是“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他们徘徊吟哦,但诗境狭窄,往往是有句无篇。内容不足一味苦吟,不免琢伤元气,减损诗美,露出小家习气。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6

声乐作为一门综合性十分明显的现代化艺术门类,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十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优秀的声乐作品不仅仅能够满足人们的生活消遣,还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审美价值以及精神层次,最后达到在多个方面提升一个人的精神素养的目的。在越来越关注提升个人价值的今天,声乐审美在具有共性认知的基础上,也具有了个性化的审美倾向。本文在经过全面的审美艺术要求探讨之后,进一步研究出提高现阶段声乐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

一、声乐审美艺术要求基本知识介绍

听众在声乐艺术中充当的是审美主体的角色,其构成并不是单一的。在众多听众中,不仅仅有音乐专业人士,还有大量的非音乐专业人士; 有单纯的音乐爱好者,也包含大量的普通群众。换句话讲,在生活中凡是在听觉上十分健康的人,他们都能够具有声乐审美的能力,然而由于审美主体个人生活经历、兴趣爱好、文化修养以及年龄上的千差万别,每一个人在审美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自己喜欢的审美爱好。在现代评论家眼中,“一千个观众心中便会出现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就导致音乐审美艺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十分明显的差异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声乐审美艺术是毫无规律可循的。现实研究证实,人类作为生理以及心理基础在结构上有着很明显相似性特征以及联觉规律的一个群体,在聆听声乐的过程中,进行审美判断人们又往往会展现出一定的共性特征,这样为新时代艺术家可以明确的提炼出音乐审美的基本特征提供了可能性与可实现性特征。实际上在经过多年的探索之后,现阶段关于声乐审美艺术的共性特征已经总结如下:

1.情感必须充沛,语言表述清晰,可以十分生动贴切的展示出歌词所蕴含的内容,能够引起人精神上的共鸣,具有很高的精神震撼力。

2.音调准确、节奏清晰明了,可以十分准确的享受中演绎出歌曲旋律,从而给人以美的享受。

3.音色多样化,音量变化拿捏自如、可以熟练掌握,能淋漓尽致的的为表达歌曲所描绘的意境,在整个艺术创作中,具有很强的渲染效果。

4.音质十分优美,音域涉及面广、跨度大,能够让听众在聆听的过程中真正的感受到美的愉悦,使人们感受到精神上的愉悦。

5.演唱者可以十分准确把握所表演作品的风格,抓住演出精髓,而不是简单地模仿,让人一眼看穿。

6.在表演的过程中,演唱者的形体必须十分优雅,表演得体、与整部作品相吻合,最好能够为表现歌曲的效果上锦上添花。

在实际表演过程中,声乐审美艺术的差异性则表现在不同听众对于声乐作品的风格、演唱者年龄、性别以及不同语言的喜爱程度上,在当今越来越注重个性化的今天,声乐表演有着为了满足不同的受众需求已经越来越倾向于个性化、多样化的发展。

二、基于声乐审美艺术要求开展声乐教学的具体策略

在声乐艺术审美系统中,听众是以审美主体的身份出现的,观众对声乐艺术的审美要求可以十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着声乐这一艺术的全程:无论是在现场表演、还是早期声乐创作亦或是在课堂进行声乐教学的发展趋势还是方向上,都有着十分明显影响。伟大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艺术对象可以创造出懂得艺术以及可以欣赏美的受众,正如其他任何一样产品,正是因为这样,在艺术产品创作的过程中,生产不单单是主体的生产对象,同时也扮演着服务对象的生产主体”。在分析声乐审美艺术要求之后,本文认为在声乐教学中应当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在声乐课程设置上应当尽可能的多样化

我国音乐界泰斗周海宏教授在分析高雅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两者关系的时候,曾经论述道: “追根究底,音乐艺术是从属于听觉领域的一种审美消费品。在一个现代化、健康、文明的社会中应该可以尽量的满足不同人群的消费需要,前提是它必须是有益和健康的。通俗音乐和“高雅音乐”并不是对立的,两者需要的是共存、伴生在相得益彰的关系下互相支持,这就像我们饮酒一样,不仅仅需要优雅的红酒,还需要白酒、啤酒等进行消遣”。声乐审美在艺术要求上的个性化以及多样化倾向需要让广大授课教师意识到,人们在对声乐形式以及体裁上有着多种多样的需要:在审美倾向日益多样化的今天,通俗唱法会受到一部分人的喜欢,这并不意味着美声没有市场空间;民族唱法大受欢迎,然而戏曲唱法同样可以找到生存价值。高等音乐院校本身就承担这项社会培养声乐艺术人才的重要职责,在进行声乐课程设置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到社会上人们在声乐审美中所存在的差异性需求,从而设置多种形式以及体裁的声乐门类。举例说明,假设戏曲唱法被划分为民族传统唱法,那么在进行相应的教学以及传承便是戏曲专业院校义不容辞责任,我国现阶段公认的三种主流唱法分别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以及最广为人知的流行唱法。高等音乐学院在进行人才培训的时候,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在阶段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我国各大高等音乐院校基本上都设置有美声唱法以及民族唱法,并且有较为成熟的尝试,然而流行唱法却由于受到人们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制约,在高等院校并没有及时有效的进行开设。就笔者调研结果来看,我国现阶段的九大音乐学院中,专门开设有流行音乐演唱专业仅仅有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以及位于我国东北地区的沈阳音乐学院以及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无所院校,且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各大院校的教学水平存在这十分明显的差异。这对于现阶段我国人民多样化的音乐需求来讲是十分不利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起多样化教学这一基本教学方针。

2.声乐教学实施过程中必须将歌词教学看做是一大重点

就审美而言,声乐与器乐最为明显的差异便是,器乐是以纯音乐的形式出现的,其本身不仅没有逻辑语义性,在进行空间造型性上,同样不具备可塑性。器乐主要依靠将音响进行组织并且用听觉的形式将其表述出来,人们在音乐聆听的过程中,寄托思想情怀的对象只能够是某个特定的人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生生活经验都具有十分明显的独特性。每个人在听到同一段音乐的时候都会给与其符合自身经历的意象。正是因为这样。器乐作品在感情表达的时候十分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模糊性以及不确定性。然而对于声乐这门艺术而言,声乐作

品本身构成的两大部分就是歌词以及音乐,歌词最突出的作用就是让声乐作品本身具有十分确定的意义以及内涵。声乐作品所具有的旋律以及演唱者自身独特的音色全部是为了更加精准表达歌词本身所蕴含的感情而服务的,这样的特征决定了声乐表达在内

容以及情感上都有着十分明显的指向性,而想要将这种指向性表现到极致,必须始终依靠歌词以及艺术化的人声两大部分内容,然而在声乐教学的过程中,绝大部分教师都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视技能技巧的教育,但是对歌唱语言却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最明显的表现便在于在国际比赛中,我国选手往往失利的原因并没有体现在技巧上,而是语言所带来的障碍。因此声乐教学过程中,必须及时扭转以上不良观念。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必须在教学中,注重让学生加大对于歌词的含义进行体会,从而在更深层次生领悟到隐藏在歌词背后的情感。2.在歌唱中尽可能地让学生可以清晰地咬字吐字,高水平的掌握普通话、方言以及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意、法、德发音规律以及特征。3.在学生歌唱的过程中应当准确的掌握不同语言所存在的重音以及断句,确保听众可以听清楚演唱者的语言。4.必须咬字吐字能够实现与歌唱的合二为一,不能够仅仅为了声音而导致吐字不清,也应该杜绝单纯为了吐字清楚而导致声音丧失美感。

3.声乐教学应当突出表演以及伴奏的作用

声乐是一种综合性十分明显的艺术形式,它不仅仅囊括人声,也和器乐伴奏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甚至我们可以说无伴奏合唱而单纯的进行纯人声的声乐形式是十分罕见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接触到的绝大部分声乐表演都是人声与器乐相互配合而形成的。声乐伴奏自身承担这声乐表演不可或缺的构成部分,它是依据每一个作品的歌词内容,而选择与之相对应的作曲和配器技巧的,在各种独特乐器音色协助下,歌唱的艺术感染性才能够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因此在声乐演唱以及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起奏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应当引导学生学生在平时的演唱终究应当注意与正谱进行伴奏,从而确保自身演唱的规范性并在这一过程中,提升自己的艺术修养。除此之外,声乐艺术本身还十分关注舞台表演,舞台表演作为关系到整个演出质量的另一因素。笔者以为只有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对情感的领悟,才能够更好地用表演感动听众。现歌曲。

三、结语

在声乐艺术审美系统中,听众是以审美主体的身份出现的,观众对声乐艺术的审美要求可以十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着声乐这一艺术的全程:无论是在现场表演、还是早期声乐创作亦或是在课堂进行声乐教学的发展趋势还是方向上,都有着十分明显影响。伟大哲学家马克思曾经说过:“艺术对象可以创造出懂得艺术以及可以欣赏美的受众。”笔者通过对声乐审美的个性与共性考察之后,认为在声乐课教学的过程中,应当采取在声乐课程设置上应当尽可能的多样化、声乐教学实施过程中必须将歌词教学看做是一大重点、声乐教学应当突出表演以及伴奏的作用的教学策略,从而全面提升我国现阶段声乐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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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7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本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特色创新之处。

研究目标:

1.探索小学生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规律。

2.以促进学生审美素质发展为宗旨,培养和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爱好,在学生体验与感悟中实现教育的启发、引导、培养、激励等功能,从而体验学习的乐趣,激发情感,形成完美的人格。

研究内容:

1.探索小学生艺术审美素质的内涵

⑴艺术审美素质的界定:审美素质是受教育者观察、认识、理解、判断以及辨别美与丑、善与恶所必需的基本品质。艺术审美教育实际上就是美感的教育,美感教育对提升审美素质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审美素质可以强化健康的社会审美心理,形成和发展人对于世界新的审美关系,并使这种关系渗透到其他社会关系以及人的精神意识、情感方式、个性气质、行为准则等诸多表现中去。

⑵艺术审美素质的内容:艺术审美素质是指在对小学生进行艺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审美意识、审美情感、审美价值取向和审美认知能力,即学生在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艺术审美素质。本课题的内涵,以学科整合为基础,加强学生审美能力的培养,增强审美意识,提高审美水平,激发审美欲望,实现审美理想,形成审美兴趣,锻炼创造美的意识。

2. 探索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内容、途径、方法。

⑴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内容:

艺术审美素质培养中发现美能力的培养;

艺术审美素质培养中欣赏美能力的培养;

艺术审美素质培养中创造美能力的培养;

⑵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途径:

形成四大课程体系,落实艺术审美素质的培养,课程包括独立性课程、活动性课程、隐性课

程和渗透性课程。

独立性课程即艺术学科课程,它是对学生实施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主要课程,其主要由音乐和美术两科构成。

活动性课程对发展学生的艺术特长,提高学生的艺术能力,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具有独特的作用。根据学校实际出发,构建多个艺术活动系列(艺术实践系列、社会服务系列和艺术展示系列),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

隐性课程是通过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实体、舆论及人际关系等因素构成客观环境氛围,对学生身心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一课程主要通过校园环境的建设与美化来得以实现。

渗透性课程即通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学科中的艺术审美素质的渗透,达到提高审美素质的要求。

⑶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方法:

独立性课程:调整教学内容和知识结构,对有关知识进行必要的梳理。把小学各科教材中的艺术审美因素进行梳理,根据各年级学生的年龄特点、艺术欣赏水平进行排列,初步构建出各科艺术教育渗透序列。

活动性课程:运用游戏、竞赛、表演、讨论、器乐进课堂等方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机会,引导学生参与教学活动。

隐性课程:美化校园环境,使学生时时受到美的熏陶。

渗透性课程:找准结合点,通过艺术审美素质与各学科的联合,借艺术审美素质渗透来促进各学科教学目标的达成,从而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3.探索小学生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多元评价方法。

⑴评价主体,师生互动。⑵评价内容,广角多元。⑶评价方式,倡导人文。⑷评价过程,动态发展。通过多元的评价,解决学生现有的审美“疲劳”,自主愉悦地接受艺术熏陶,提高艺术修养。

4.探索小学生艺术审美素质培养中的三条原则。

⑴参与原则:学生审美素质的培养需要学生参与,从而获得审美体验,进而达到审美育人的目的,没有亲身的参与,是不可能获得这种体验的。

⑵愉悦原则:审美是一种精神食粮,正因为它的愉悦性,学生们才可能在心情舒畅的前提下主动参与审美活动,保持良好的心境,使学生充分感受艺术的愉悦。

⑶融合原则:运用各种教育形式所提供的手段与方法,在学科中将艺术审美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效益,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与审美空间,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

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行动研究法,辅之以个案研究。在研究过程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⑴根据课题的研究目标,结合现状,拟定行动计划。

⑵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了解问题,解决问题。

⑶发现新问题,逐步修正、完善原有的计划。

⑷继续实践,完善计划,达到改进工作,完成研究任务的目的。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全面收集有关事实材料,汇总、分类,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成功经验。

研究过程:

⒈准备阶段(20××.9―20××.11)

建立课题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学习;收集国内外相关的资料,了解相关研究内容;设计课题方案,请有关专家方案论证,完善方案,使其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对学生艺术审美素质情况进行现状调查。调查本校学生艺术审美素质的现状。

⒉实施阶段(20××.12―20××.12)

通过调查,按照预定的课题研究要求,组织教师开展以“培养学生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研究。

⑴探索小学生艺术审美素质的内涵。

通过问卷调查形式,形成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艺术审美素质,并根据这些内容,形成分学科、年龄段的素质标准与要求。

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以四类课程为载体,分组开展艺术审美素质的探究。提炼出艺术审美中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的素质的要点,以及这些素质在培养中起到的作用,做好“三百工程”即艺术发现百篇、艺术欣赏百篇、艺术创想百篇的资料搜集与整理工作。

⒊总结阶段(20××.1―20××.3)

与此同时,形成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所积累的新世界实验小学学生艺术审美素质培养的“三百工程”,即艺术发现百篇、艺术欣赏百篇、艺术创想百篇。同时课题组总结、评价成果。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哪些艺术审美素质是小学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的?而这些审美素质在其发展过程中又起到了哪些作用?

2.通过何种方法及途经解决学生现有的审美“疲劳”,进而自主、愉悦地接受艺术的熏陶,提高审美素质。

关于课题研究申请书2

尊敬的盘龙区课题规划办:

我校承担的“创建书香校园”小学国学经典诵读的研究”课题,因课题负责人原校长田雪芬同志调离本校,需要变更课题负责人为现本校校长武截斌并重新整理课题研究内容“小学经典诵读的研究”,特提出变更申请:结题时间由20xx年6月改为20xx年12月。

当否,请批示。

盘龙区环城一小课题组

20xx年6月21日

关于课题研究申请书3

尊敬的盘龙区课题规划办:

我校承担的“创建书香校园”小学国学经典诵读的研究”课题,因课题负责人原校长田雪芬同志调离本校,需要变更课题负责人为现本校校长武截斌并重新整理课题研究内容“小学经典诵读的研究”,特提出变更申请:结题时间由20xx年6月改为20xx年12月。

当否,请批示。

此致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8

美育教育是人类重要的文化教育活动,它应人们传播社会知识、表达内心情感、满足审美要求的愿望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而渐趋成熟。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学科,美育教育以其独特的方式发展,促进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在现行教育体制中,艺术专门人才的培养和艺术专门技术的传授主要是由专门的艺术院校承担的,但是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所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师范院校的艺术教育虽不以艺术专门人才培养为主,它更重要的是为艺术提供了数量众多的承受者——对艺术感兴趣,有一定相关知识和某种程度的实践经验的社会成员。他们是多样性艺术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如没有这一土壤,其自身的发展就会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师范艺术审美价值的社会背景及构成因素

现代社会中分工的专门化和细密化,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完全正确认识艺术的审美价值,这将阻碍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看到,一些人只在有限的领域内片面地发展了自己的能力。例如,一些人对艺术活动、衣着打扮、生活用品、生活工作环境等缺乏审美基本常识,特别是有些人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而轻视艺术、歪曲艺术,甚至诋毁艺术时,我们怎能不感到忧虑呢?出现这些问题,其中一些原因是因为我们在大学阶段对学生的审美素质教育不够。特别是师范院校的学生,如果自身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艺术审美价值取向,又怎么去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说得严重一些,这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它将会阻碍社会向前发展的脚步。因此,加强当代师范学生的艺术审美教育已刻不容缓。

在现实生活中,美以各种形式存在,可以归纳为社会美、自然美、形式美、艺术美等。我们所说的审美原则就是社会审美、自然审美、形式审美和艺术审美相结合,就是将不同的秩序结合到一个包含性的经验统一中的联合,这些审美原则是构成个体审美价值和社会审美价值的标准。艺术美泛指艺术作品的美。艺术作品来源于现实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艺术作品和其他劳动产品不同,劳动产品是在实用基础上讲求美,而艺术作品则不是直接为了满足实用的需要,而是在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中给人以精神享受。从现实生活到艺术作品完成是艺术家的一个创作过程,正是这个过程的性质决定了艺术作品的美。就某一具体作品来说,客观对象可以是美的,也可以是丑的。客观对象不能决定艺术作品的美、丑性质,因为艺术作品的美取决于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艺术美和其他美的形态一样,都是人的自由创造的形象体现,而艺术美作为美的较高的形态,则更加充分体现了艺术家自觉地运用美的规律来创造,给人以深刻的精神影响,成为鼓舞人们创造世界的有力工具。

二、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的关系

艺术作品是一个复杂的审美价值系统,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是社会审美共同价值的基础。首先,从艺术接受者的主观动机来看,他之所以为艺术作品所吸引主要是出于满足个人精神上的需求。艺术接受者预期通过欣赏艺术作品获得一种审美享受,艺术的社会审美价值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得以实现。其次,从艺术价值实现的过程而言,个体审美价值总是先于社会审美价值。在接受过程中,接受主体旨在个体精神需求获得满足之后才接受作品政治、道德因素的影响。

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的关系还表现在社会价值对个体价值的渗透上。艺术接受者固然都是作为有意识的生命个体来从事艺术接受活动的,但同时他又代表着一定社会集团的思想意识和社会观念。事实上并不存在离开社会的纯粹生命个体,也不存在离开生命个体而独立存在的社会。一切社会性都是通过个体性来表现的,人就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当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而面对艺术的双重价值时,就不可能以纯粹个体或纯粹社会集团的代表者的面目出现。在主观态度上总是两方面相互渗透,因而艺术的审美价值在接受者那里与其某些个性因素相融合而带有自身的特点。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也会因社会价值的渗透而获得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在具体的艺术审美中,人们所获得的愉悦之情一般都是艺术的社会审美价值渗透于个体审美价值所产生的效应。

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的关系还表现在他们的相互转化上。当人因为对自由的热爱与向往而投身于社会活动时,这种个体审美价值就转化为社会审美价值;当一种社会审美价值成为强化艺术活动主体所获得的审美愉悦时,它就转化为个体审美价值了。我们对艺术双重审美价值的划分完全是着眼于艺术对个体和社会整体所具有的不同功能上的。无论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还是社会审美价值,都只有在具体的关系中才显现出来。一个生命个体具有唯独艺术作品才能满足的那种特殊精神需求,于是他与艺术作品发生联系并从中得到满足,这样艺术对个体来说就显现出个体审美价值。一个社会作为一个有机体,它有自我调节、自我发展的客观要求,艺术这种精神产品恰恰在某些方面满足了社会的客观要求,于是艺术就具有社会审美价值。但生命个体总是社会中的一份子,社会又是生命个体所组成的,人既是个别存在,又是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因此,艺术的个体审美价值与社会审美价值又总是在相互渗透、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中发挥其功能作用的。

三、师范美育教育中的艺术审美价值取向

1.对个体审美发展应给予尊重

艺术个体审美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审美态度、审美直觉和审美趣味,它明显地不同于科学认识、实用伦理的态度。现代审美心理学研究已证明,审美态度并非先天具有,而是审美教育的结果。没有系统接受审美教育的学生,他们往往是以实用而不是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客体,在审美与非审美之间不能做出正确的区分。如果说审美态度是审美活动赖以进行的前提,那么审美直觉则是审美活动得以展开的主体方面的基础或能力。有些人认为这种直觉不可能通过教育手段来习得,是一种先天具有的主体能力,这种说法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我们同样可以说,凡是人都具有灵性,关键在于后天的学习。我们不否认某些艺术门类需要具有特有的先天直觉,但我们这里所说的是大多数师范学生的审美教育。孔子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个体审美总是依凭某种参照来进行审美活动,而这种参照结构就是审美趣味。审美趣味主要表现为个性审美偏爱,审美偏爱是个性审美心理的指向性,也是对某类审美客体或某种形态、风格、题材等优先注意的心理倾向。审美偏爱的成熟,表现为兴趣的专一性与兴趣的可塑性之间的一种张力和平衡关系。尊重个人的独特感受,尊重个人的创造,尊重不同的艺术风格和美学种类,使受教育者学会尊重个性。广泛的艺术审美趣味,将为宽厚的胸襟和平等的民主精神奠定基础。

2.审美共性是审美个体发展的基础

成熟的审美标准首先体现在它与审美创造和审美欣赏的规律比较符合,对不同形态的审美标准的涵盖面较大,符合大部分的审美实际,这就是审美共性。孔子说诗“可以群”。通过艺术审美教育,我们意识到人类在情感生活上的相同与一致。通过艺术作品,我们理解别人的内心生活。在一种体验的情况下,自己的自我和别人的自我之间的界限在感情当中逐渐消失,产生一种同一感情。在这种感情中,一个精神存在与另一个精神存在就一致起来。对当今社会来说,起到沟通社会成员的情感,达到社会和谐的目的。艺术虽然是个人创作的产物和个人接受的对象,但它绝不仅仅具有个体审美价值。艺术同时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某种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表现方式。任何一种貌似纯个人的艺术活动都必然隐含着它的社会历史因素,任何个体审美价值必然隐含着艺术的审美共性。艺术的审美共性体现在社会对艺术的直接需求之上,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同因素间关系的变化推动着社会整体的发展。

在当代师范美育教育中,我们不能因艺术个体审美发展而轻视艺术社会审美价值的教育,也不能因艺术社会审美价值而阻碍艺术个体审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辛,甘霖.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赵道飞,陆阳秋.美育与艺术鉴赏.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9

艺术的审美价值存在于艺术活动之中,是指在艺术的创造和交流过程中,艺术主体和客体之间通过审美关系的生成以及创造过程的实现,在艺术作品中体现出的具有强烈的美感特性和社会性的、能够满足人的审美需要的客观属性。在艺术活动之外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中,同样可以创造审美价值,它体现于人类许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之中,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掌握世界、对于自然和社会的理想追求。随着社会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类会在越来越多的实践活动中渗透进审美的因素,创造更高的审美价值。然而,只有艺术活动,才能最集中地表现出人类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理想,因此,艺术活动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核心。

艺术中的审美价值不同于其经济价值,但与经济价值有着密切联系。艺术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艺术以其综合性价值服务于社会与人民大众,人们在消费艺术品时须支付费用,并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艺术活动应当也必须生成其经济价值。艺术的经济价值首先是维系其艺术再生产的需要。如果没有充足的经济收入,就不能维持艺术活动的持续生产,而推进艺术活动持续运行的经济动力,最主要的应当来源于艺术生产自身。艺术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当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中,不仅艺术活动居于整体文化产业的核心的地位,本身可以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与艺术相关的其它大部分文化产业类型的活动,均具有或多或少的艺术成分。当代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逐渐具有了主体性地位,其间,艺术活动所体现出的经济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代,艺术活动不仅对于社会的精神文明的提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在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及其社会经济发展中居于重要的位置。

但是人们又看到,由于艺术的经济价值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强化,艺术的经济价值所具有的负面作用也愈加体现出来。它作为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起到显著的推进作用,另一方面有时又以其巨大的经济作用,冲击着艺术的审美作用以及艺术家的审美理想。一些艺术家在可观的经济利益的诱使下,逐渐放弃了艺术的审美理想,以及作为艺术家的使命感,一味追求其经济利益,致使艺术出现一系列堕落的趋向, 诸如艺术的过分感官化、低俗化、商品化等现象均有所泛滥。因此,不论是脱离艺术的审美理想而一味追求其经济价值,或是闭眼不看其经济价值而奢谈其审美价值的做法,均是十分有害的。

艺术的审美价值也不同于理性的认知与教育价值。过分强调艺术的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也会驱使艺术活动走向偏颇、失去艺术特质及其审美魅力。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曾经在较长的时期里过分强调艺术的上述价值和作用,致使艺术一度成为某种政治理念或政治路线的附庸与传声筒,失去了作为艺术的基本的审美特性,以及娱乐和经济的特性,同时也就失去了对于大众的审美吸引力,大众消费及其艺术活动的衰落自然就是难免的,而其努力追求的认知与教育价值也就微乎其微。无独有偶,20世纪以来西方乃至我国近年来一些自诩为前卫和先锋的现代的艺术中,也不乏这种现象,他们将其作品自称为探索性与实验性艺术,但究其实质,一方面失去了基本的审美价值,同时又赋予其艰涩的、只有他们个人方能阐释的理念,因而在失去大众的同时,也就同时失去了审美价值与经济价值,而其一味强调的理念也就变得比较可笑,认知价值无从谈起。

由此可见,艺术的各种价值均与艺术的审美价值联系为一体,离开了艺术的审美价值,其它价值的实现是不现实的。换言之, 艺术只有在实现其基本的审美价值时,其经济价值或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才能同时实现。脱离了艺术的审美价值的经济价值,就会导致艺术的低俗化,甚至堕落,这不仅是对艺术的损害,更重要的是对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大众精神素质的损害,在其本质上也是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损害;脱离了艺术的审美价值的对于认知价值与教育价值的过分强调,也会驱使艺术活动脱离大众审美需求,走向衰微与凋敝。

审美活动是最基本的人类活动之一,它体现了人类所具有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是人类所具有的特有的能力, 只有人类才能具有审美能力,也只有人类才能创造美。正是在人类的长期的发展与繁衍中,人们创造了艺术,同时也创造和丰富了人类的审美意识。而当一些现代艺术家及其理论家在否认人们的审美意识及其审美创造之时,他们实际上也就同时否定了人类与生俱来的审美意识和审美理想。

人类的审美理想,其内容十分丰富,它应当包括人们的审美创造意识的不断丰富与完善,人的审美创造能力的持续提升,以及人的审美领域的不断扩展,人的更多生活领域的审美实现等等。在这一理想不断确立和趋于实现的过程中,人们必须付出巨大的艰辛和努力,在长期的审美实践中锻造和冶炼自身,而在其间,对于艺术的创造和艺术品位的不断提升,正是实现审美理想的主要途径。

人类的审美理想体现了人类各种重要的价值取向:其一,进取性。它始终具有不断进取和持续发展的特性,而且从来没有停止过前进的步履;其二,进步性。人类的审美活动及其艺术在其主体上始终表达着人类进步的价值取向和社会理念,其相应的美的艺术创造已经成为社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三,创造性。审美活动及其艺术具有不可重复的不断创新的基本特性,正是在其动态和历史的创造过程中,人类持续地提升着自身的创造能力;其四,愉悦性。艺术的美感创造无论是在其形式还是在其内涵上,均体现出令人愉悦的基本特性,这一特性也是人类审美意识的基本特性之一。以上基本价值取向充分表明,人类的审美理想应当属于人类的本体属性以及人的本质追求的范畴。

在新的世纪,人们看到,艺术世界呈现出纷纭复杂的情景。比如,纯粹艺术与各种实用艺术的并存。可以说,更多人类文化的和物质的创造性活动具有了艺术的和审美的特质,这正是人类审美意识不断深化的体现;优美的和各种不同范畴的艺术美形式同在,这也充分展示出人类审美创造意识与艺术精神的丰富及深化。

而与其同时,艺术活动也出现一些不和谐音,比如:有的非艺术的文化活动形式纷纷假艺术之名招摇过市,特别是一些根本不具备人的美感需求和艺术特质的所谓“艺术”也要冠以艺术的名义显示自己的存在;一些以表现丑陋为主要目标的艺术样式多了起来,在个别领域或地区甚至占据了主要的地位。人们承认,在一些艺术美范畴中,例如悲剧、崇高、滑稽等,均有丑的艺术因素的出现,这不仅是艺术表现的必要,而且也是对与艺术美领域及其表现力的丰富与扩充。即使是在有的以表现丑为主旨的艺术作品中,人们也可看到,其间潜隐着对于丑的贬斥与否定,而并非只是对于丑的津津乐道的欣赏。只有极少数艺术品浸满了对于丑的事物貌似客观的表现与激赏,这当然应属于艺术的逆流。事实上,当他们对于艺术的和社会审美活动的意义生发怀疑乃至予以颠覆的同时,他们也就颠覆了属于人类的进步的价值观及其生存理想。

美作为一种价值形态,实质上,它在创造与表现美的过程中,所体现的是人与世界的一种关系,是从事艺术审美实践的人同客体的审美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即价值关系。人们创造艺术审美价值的劳动,一方面,必须借助于外部世界的自然属性和感性形式。另一方面,人们也需要有发现与创造美的素质,即能够从客体世界的自然属性和感性形式中找到具有审美价值的质素,并能够予以创造的素质和能力。而这种对艺术审美价值的创造,同时也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活动。不仅人的感受美、创造美的器官的成熟和审美心理基础的奠定来自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且人们的艺术审美活动实质就是人的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只有在一定社会关系的形态中,艺术才能找到自身存在的土壤。审美价值所独具的特色在于,它既是形象性的,也是超象性的;既是精神和情感的,也是物质和实践的;既是功利的,也是超功利的;既是主观意识的,也是客观的和社会的。艺术的审美价值正是上述几个方面的辩证统一。

艺术审美价值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美”的创造,是艺术审美价值的核心,艺术活动中的许多方面,均与“美”的创造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崇高、壮美、悲、喜、滑稽、丑等审美范畴的创造,均能充分体现其艺术的审美价值;而主体对于形象、典型和意境的营造,则是实现艺术审美价值的基本目标;艺术家对于人与人、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思索和形象性表现,更是较深层次的审美价值的创造。在当代,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对许多课题的感悟与思考,均上升到审美价值的高度,对社会与公众具有重要的启示。而在艺术及其审美领域内部,更需要不断进行探索与追求。自20 世纪以来,属于社会艺术活动的领域及其方式在不断拓展,审美的和艺术的类型也在扩充,这正是艺术活动持续发展和艺术审美价值不断提升的表现。 由于世界特别是西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状况,以及人们理念与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与复杂化,促使艺术世界出现了许多新的景观,同时也出现一些混沌与迷乱。面对纷纭复杂的艺术现象,人们当会基于审美理想的基本内涵,通过对于以往世纪艺术历程的冷静思索,逐步予以厘清,更加坚信人类审美与艺术活动光明的发展趋向和前景。

创造审美价值,是艺术活动的基本宗旨。艺术的全部价值,均是艺术主客体审美关系的生成以及主体创造的结果;艺术审美价值的生成,更是主体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以富有审美意味的形式建构出不同样式的作品,并通过形象、意境和典型等凝结了人类和世界上具有普遍审美意义的精神质素,其间所充盈的精神性价值即为艺术的审美价值。创造审美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艺术活动本身,而且在于以此达到净化人的心灵、改善人与世界的关系,提高人的精神品格和创造能力的目标。

艺术与审美的关系例10

从20世纪50年代到八九十年代,他一直十分重视对清人笪重光画筌》中的艺术审美辩证规律的阐发,虽然每个时期的认识有所区别,但始终围绕着审美关系的特性分析展开。而且他往往将传统艺术理论辩证法的感性表述,与毛泽东、列宁等人的辩证哲学观联系起来比较,用哲学的视野阐释传统艺术理论描述的审美辩证规律,从而将审美关系与哲学辩证法的内涵联系起来。

20世纪50年代初,王朝闻已经从画筌》对绘画中木和林的关系的论述中,体会到古人画论中蕴涵的、艺术创造的一般和特殊的相互转化关系的思想。他说:“一木之穿插掩映,还如一林;一林之倚让承乘,宛同一木。'画筌》)这是古人从描绘自然的创作实践中得来的宝贵知识。它不只可以运用来处理局部与全体的关系,而且可以运用来解释特殊与一般的联系。它对于山水画有用,对于不是画山水的,也应该说是可贵的规律性的知识。”同时期,他又用毛泽东矛盾论》中关于特殊性和普遍性相互转化的思想,来阐释中西艺术创造规律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在中国艺术论中寻找辩证法思想,与用辩证法哲学阐释艺术规律的双向思维,使王朝闻自然地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与中国传统艺术论中形式的内在规律统一起来,形成了王朝闻关于艺术形式层面的审美辩证法思想。

20世纪50年代末,他对画筌》的阐释逐渐出现欣赏层面的审美关系的引入,在阐释中他将艺术的辩证规律与审美主体(欣赏者)的能动性联系起来。简单地说,就是掲示了以静为主的绘画动感与审美主体能动性的相互对象化关系。他指出,情朝一位美术理论家笪重光,在画筌》里这样写道:山本静,水流则动;石本顽,树活则灵。’这种说法正确解释了山水画中山与水的相互关系。可是这种相互关系的建立,静的变成动的,顽的变成灵的,要是只着眼于画面而离开欣赏者的想像活动,这样的效果就不可设想。按照心理学家巴甫洛夫条件反射学说来看,笪重光的画论应当说是很科学的。依靠欣赏者在实际生活中积累起来的印象,在欣赏作品时发挥联想作用,在想像中给它作了无形的补充,使可视的形象显得更加完整。王朝闻对笪重光‘化静为动”理论的阐发,强调了审美活动主、客体双方条件对审美活动的同等重要性,掲示了欣赏主体与艺术形式结构相互父流的关系。

20世纪60年代王朝闻在传统画论研究中,继续发掘其中的审美主、客体相互对象化关系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中国画论分别蕴涵着艺术家、欣赏者与艺术品相互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在他看来,中国画论中的山水之情性,一方面是山水之特点,一方面也是审美主体的个性特征,是人的特点和景的特点辩证统一的结果。因此山水情性是包含了人的审美情感的情性”并非脱离人的情感的情性”。他说:‘艺术形象的所谓神,也在于掲示对象的情性’,所以前人说凡画山水,最要得山水情性’。但所谓神或情性,表现在作品中不仅是对象本身的特性,而且不能不染上作者的主观色彩。'王朝闻还明确指出“山情即我情,山性即我性’的画论是合理的,其所以合理,在于它符合主体与客观对立统一的法则,在于对象的客观性和作者的主观感受在形象中得到和谐的统一。”2]王朝闻对画论“青性”的阐释,掲示了审美主、客体统一的辩证规律。

在20世纪80年代的审美谈》一书中,王朝闻还将笪重光画论对绘画事物之间矛盾的辩证关系与谢赫的气韵生动”以及列宁关于事物相互运动转化的哲学思想联系起来比较,强调中国画论注重事物之间矛盾的相互联系、转换、运动性。他认为构图的运动性正是哲学辩证法思想的重要内涵,反之哲学辩证法也是艺术产生美感的内在规律,因为事物之间、审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转化才产生美感。概括地说,王朝闻结合西方哲学辩证法思想的内涵,即事物之间一般和特殊的统一、相互运动转化关系,来阐发中国传统画论中的审美辩证规律,将古代画论关于审美关系的辩证性认识概括提炼,并将古代艺术理论的感性描述上升到抽象的理论高度,使古代部门艺术理论在阐发中具有一种美学的普遍适用性。

2. 王朝闻从书法论等关于创造和欣赏的艺术理论中,吸收提炼出审美辩证关系的思想,对审美关系的特殊性、辩证性进行了具体的论证

20世纪60年代后,王朝闻开始更为广泛地从中国传统文论、诗论、书法论等关于创造和欣赏的艺术理论中,吸收提炼出审美辩证关系的思想,从而对各种具体的艺术理论的共同审美规律有一种概括性的把握,并对审美关系的特殊性、辩证性进行了具体的论证。

如他对中国传统小说评点的接受,在70年写作作的抡凤姐》一书中,王朝闻注意到戚评对小说紅楼梦》结构矛盾性统一的艺术魅力的分析,他自己也十分赞同此观点。他认为读者对紅楼梦》结构的称赞虽有所不同,但都可以理解为对立统一法则”。这种结构形成了紅楼梦》的审美魅力。没有矛盾就没有情节,没有矛盾也就没有结构。许多读者对紅楼梦》情节结构的艺术性,都作过着眼点各自不同的称赞。而这许多称赞,说来说去,我看都离不开对立统一法则。一切事物都是在时间和空间中运动的,一切矛盾都是在时间和空间中发展的。小说家结构故事,必须从时间和空间掌握和描写人物性格的矛盾发展。王朝闻对此部小说的艺术评论也十分注重阐发其中的辩证性,他认为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艺又如他对书法理论的阐发,他认为前人论书法艺术有争让向背”的观点,‘其中向’与背’和争’与让’一样,是书法结构的特点,正如婉与劲、肥与瘦、巧与拙、沉着与飘逸……不只可能是互相对立、互相制约的,而且可能是互相转化的。他认为这种结构因素之间辩证的关系既可体现于一个字的结构,也可体现于一幅字的章法。既可以是对一个字的审美要求,也可以是对一幅字的审美判断。‘从艺术的共性着眼,这一切不只适用于书法,也可能和其他艺术相适应。不论不同艺术的具体表现形态有什么显著的差别,都不能没有正与反、直与曲种种对立统一的构成因素。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他认为书法也是主体对生活的反映,因此其中有主体的作用,可能相对生活变形,但是‘不论它的形态多么异想天开、离奇古怪,也不能脱离最根本、最普遍的客观法则一一事物的矛盾性。”此外,他还指出‘从各个门类艺术的差别与联系着眼,戏曲、书法虽属不可混淆的两门艺术,但它们都必须同样具有音乐感。我在这里所指的音乐感,即包括节奏和旋律所形成的对立统一的结构美。

概括地讲,王朝闻对艺术的辩证法不是简单哲学化,而是注重这种辩证关系的具体化情况。因此,他的审美关系的辩证特征的分析,既具有形而上的本体论的高度,也具有个别性、具体性,理论生动而活泼。

3. 王朝闻还十分重视中国传统文论、诗论中的审美辩证法思想

他着重阐发了王国维的意境理论,以及艺术和生活辩证关系的思想,发现其中蕴涵着物我统一的审美对象化关系思想。他还将意境”理论与神与物游”、‘神会”等物我统一理论联系起来,并与马克思对象化”理论比较而论,相互阐发。可以认为,在对中国传统艺术理论的审美关系的研究中,王朝闻融通了中外理论,在美学具体问题研究上实现了理论的本土化、中国化。

他对王国维意境理论进行了现代阐释。他认为王国维的物我两忘的意境观既是创作角度的主、客统一,也掲示了欣赏层面的主、客统一,而这种统一也正是审美对象化关系的表现。他说‘王国维论意与境的关系,是浑然一体的:意境两忘,物我一体’;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可以认为,关于创作中的物与我关系的论证,和艺术欣赏中主观与客观关系的一致,包括以艺术欣赏为前提的艺术分析,这种关系也就是如何对象化的主观与客观的条件。”

王朝闻还将王国维的景情交融的意境理论,与传统文论的神与物游等传统理论联系起来,阐发其他指出艺术作品的境界是审美主体的情感和景物统一的结果,如强调意境两忘,物我一体’的王国维说过:境非独谓景物也。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什么是意境’或境界'其实和中国传统画论中所说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一致,即所谓情景交融’,抒情与状物的对立统一。用王国维的话来说,就是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这种意与境浑’的见解,和传统文论的神与物游’一致,区别不过在于:前者可能偏重于论证创作成果,后者可能偏重于论证创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