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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7 14:54:16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1

学前音乐教育的作用

(一)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富含深刻的情感内涵,传递着优良的传统美德,对学前儿童进行相关方面的音乐作品教学,能够让学前儿童深切领悟音乐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情感,甚至能够促使儿童在行动上进行效仿。如《小乌鸦爱妈妈》是一首很有寓意的儿歌,歌词很朴实的记叙了小乌鸦照顾年老妈妈的细节,歌词简单易记,同时传达了浓浓的亲情,学前儿童通过学习这首儿歌在生活中会效仿小乌鸦的行为,学会关爱父母。再如《我的好妈妈》这首儿歌同样传达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学前儿童会在潜意识中受到歌词的影响,并付诸到实际行为中。如此,这样的学前音乐教育有利于实现品德教育,从而使学前儿童形成健康、良好的道德品质。(二)提高学前儿童的审美情趣,培养学前儿童的艺术才能学前音乐教育,既是一种纯粹的音乐教育,又是一种审美教育。在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为了让儿童能够充分感受音乐中所蕴含美及音乐所带来的欢乐,教师会选择一些具有审美趣味的音乐作品进行教学,并且创设有趣的教学情境让学前儿童与老师一起参与到情境中感受音乐作品中美的意境,实现审美教育,进而提高学前儿童的审美情趣。如《春天在哪里》是一首非常有意境的儿童歌曲,老师在教授这首歌曲时可以根据学前儿童的心理特征和音乐审美教育目标来创设教学情境。首先让儿童熟悉歌词内容,然后让儿童动手绘画出歌词中提到的大自然物种,如红太阳、小燕子、小花、小鸟等等,绘画完之后让儿童选择自己喜欢的物种并扮演这个角色。教师可以一边教儿童演唱这首歌,一边与儿童一起随着音乐自由舞蹈。这样的音乐课堂教学就变得丰富多彩,儿童能够切身感受到大自然的绚丽多姿,从而获得审美体验,同时儿童还能够在学唱的过程中感受到音乐中的欢乐情感,在不知不觉中既提高了儿童的审美情趣,又在情境活动中挖掘与培养了儿童的其它艺术才能。(三)拓展学前儿童的认知领域,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优秀的儿童音乐作品虽然通俗简单,但同样蕴含着丰富的内涵,融入了一些关于自然、社会、情感等方面的知识,因此学前儿童可以通过学习儿童歌曲来增加对课外知识的了解。学校开展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不仅能够调动学前儿童的学习兴趣,而且拓展了学前儿童的认知领域,丰富了儿童的生活常识。此外,许多优秀的音乐作品还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创作歌词,这样的儿歌能够引起学前儿童的兴趣,激发他们的无限想象,并将这些想象与现实生活相衔接。如在歌曲《飞呀飞》中,歌词的创作就采用了提问的方式。在歌词中有这样的提问:“小鸟怎样飞?飞机怎样飞?飞船怎样飞?”教师在教儿童唱这首歌前可以先让儿童对这些问题做出回答,并且让他们对其进行模仿,以调动儿童的学习兴趣,然后使用多媒体教学工具来给儿童具体的展示,这样有利于调动儿童的好奇心与想象力。(四)促进学前儿童身体各方面的健康、协调发展音乐作品题材丰富、风格多样,因此在实际的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需要教师选择恰当的、适合学前儿童的音乐作品。而在实际的音乐课堂上,教师往往选择那些欢快、抒情、旋律优美的儿童歌曲进行教学,这有利于促进儿童神经系统的发育。在教学中也不是纯粹的歌唱教学与理论分析,而是采用教师与儿童互动的教学模式,教师可以边弹奏歌曲边鼓励儿童跟随音乐随意舞动,这样不仅能够激发儿童的想象力,而且还能够培养儿童的创造力,同时还能够提高儿童的身体协调能力。此外,对儿童进行听歌、唱歌的训练,能够提高儿童的听觉能力,在歌唱过程中注重技巧与姿态,能够调整儿童的呼吸节奏,有利于儿童身体的健康成长。

学前音乐教育中要遵循的教学原则

在音乐教学中,应以感性原则为辅助,根据学前儿童的认知特点与规律来设计教学模式,利用感性的教育方法、手段、活动来进行教学。音乐是一种抽象化与形象化的艺术,学前儿童的年龄较小、认知能力较低,因此教师应先采用感性的教学方法让儿童获得感性认识,然后循序渐进,也让儿童将音乐放到实际的生活体验中,从而对音乐有一个形象化的认识,最终从音乐中获得情感共鸣,实现理性认识的目的。遵循全面发展原则音乐教育具有多种教学属性,不仅要求教师要注重音乐性与技能性的教学,而且要求与知识性教学相统一,以促进学前儿童的全面发展。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同时也是一种极具表现力的艺术,因此在进行音乐教育时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听觉能力与表现能力。教师应创设能够充分发挥儿童主观能动性的音乐教学模式,让儿童在课堂上发散思维跟随音乐一起律动,从而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遵循开放式、个性化的教育原则学前儿童正处于一个思维活跃、活泼好动的阶段,因此需要遵循开放式的教育原则,对学前儿童进行科学的音乐教育。教师可以根据学前儿童的发展特征来开展音乐教学,创建各式各样的集体音乐活动,让儿童积极、主动地加入到活动中,在活动中体验音乐带来的乐趣,并在活动中学习相关音乐知识与技能。由于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因此还需要教师遵循个性化的教育原则,在学的过程中注重儿童的个性化发展,以鼓励儿童为主,使儿童在一个宽松的氛围中学习。学前教育是整个教育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我们加大对学前儿童的教育力度。同时,在提倡素质教育的教学背景下,发展学前音乐教育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枢纽,因此需要学校及教师共同努力实现学前音乐教育的教学目标与任务。作为学前教育的一个分支,学前音乐教育形成了自身的独特规律,在对学前儿童进行音乐教育的时候,教师应严格遵循各自的发展规律,实现两者的和谐发展。教师应当将音乐性、知识性、技能性相结合,既要注重对儿童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教学,又要注重将音乐教学与其它科目的教学相衔接,以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通过学前音乐教育儿童不仅掌握了基本的音乐知识与演唱技巧,而且还能促进对儿童品德教育、审美教育及课外知识的拓展,这对于儿童的后期发展具有极大的益处。

作者:王琦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2

音乐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音乐有它特殊的艺术表现手段。西方古代学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都曾一度指出:音乐对人性格的形成有着极大的影响,特别是在净化、美化人的心灵世界方面,有着不可取代的特殊作用。

音乐教育是符合21世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当前,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素质教育的摇篮,是终身教育的起点,其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将“艺术”作为幼儿教育五大领域的其中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同时强调“艺术”在不同领域的交叉和融合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这中介作用是其他领域所不能达到的。

热爱音乐是儿童的天性,因此对学龄前儿童实施音乐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是用音乐打动和熏陶儿童的心灵,引导儿童热爱音乐、热爱生活,在音乐活动中焕发儿童生命和智慧的活力,最终促进儿童健康快乐、全面和谐的成长。

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是幼师专业的必修课,也是幼师专业的一项核心技能操作课,它是根据学前儿童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对儿童实施音乐教育的,是儿童音乐学与学前儿童教育学相互交叉的产物,其实践性、实用性极强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绝不仅仅是知识的教育或技能技巧的教育,而应该是音乐的教育、审美的教育、情感的教育。因此,在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过程、手段等各个方面都必须以幼儿对音乐美的感受和表现为线索,突出音乐本身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将音乐的知识与技术服务于音乐感受和表现的需要。事实上,音乐教学方法只是手段,不能当成目标。在实施音乐课程时,不能为了某种教学方式,生搬硬套,从而忽略了音乐教育的本质。在学前儿童音乐活动过程中,许多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儿童学习的过程和结果,使音乐活动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教学过程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强调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创造机会。发挥他们的创造潜力。”学生离不开音乐实践,“读书”是学习,“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学以致用,永远是教育的直接目的。因此,引导学生将学习纳入一种以认知内化为基础的实践活动的轨道,给学生提供充分的试讲机会,让学生参与大量的实践体验,是学生优化学习,有效学习和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我希望通过目标制定、教育情境、活动形式、教学语言、师幼互动这几个方面加以把握,促使学前儿童音乐活动富有实效,真正促进幼儿的发展。

因此,做为中职学校的幼教学生在指导幼儿音乐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急待提高。我希望通过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有效教学方法”,将现有教材精简、整合,调整教学顺序,使之更有利于开展教学,同时还利用互联网等教学资源,查阅大量相关资料,用最前沿的音乐教学理论来充实教学内容。

“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中最突出、最重要的原则是即兴性原则得以充分运用,以即兴活动形式,发展儿童的音乐体验,尝试创造音乐的能力,即兴活动重视儿童在“做”的过程中主动学习,以及想象编创性的发展。因此,为真正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有效性,突出“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创新型原则,在音乐教法的研究过程中,我大胆的尝试并有效的运用了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育理念作为前沿、指导理论,将理论

与实践、创新与趣味性融于一体,努力开拓创新,力争成为学生

学习活动中的组织者、合作者和欣赏者,使“学前儿童音乐教学

法”的课堂更加生动、更加吸引人,从而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

学法”的有效教学。我做出如下的实践研究学习:

1.如何有效的让学生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概论及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和任务?(1)了解音乐的本质、基本特征及其功能;(2)了解学前儿童音乐的特点及其能力的发展(3)在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含义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作用;(4)明确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任务。

2.关于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课程的实践内容,具体包括:幼儿歌唱教学,幼儿韵律活动,音乐欣赏,音乐游戏,节奏乐活动与指导”的有效教学方法。

音乐教育是在学前儿童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进行的,音乐教育的内容是实现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目标的重要中间环节,对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包括:歌唱、韵律活动、音乐欣赏活动、音乐游戏、节奏乐等方面。(1)明确幼儿音乐教育的基本内容;(2)掌握幼儿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

3.通过学习“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活动的设计与组织”,使学生了解并把握学前儿童教学活动的目标,活动过程及有效的组织形式与教学活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1)了解并把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明确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设。计的原则,掌握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活动过程等的设计;(2)了解学前儿童音乐教育活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法。

4.通过对国外先进的儿童音乐教学理论,即“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学习,有效的拓展学生对学前儿童音乐教学法的教学思路,使学生能够有效的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与自身的实践教学相结合。随着我国的对外开放政策及日益繁荣的国际文化交流,世界上较有影响的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通过各种转播媒介传入我国,这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音乐教学改革是非常有益处的。它开拓了我们的改革思路,促进我国的音乐教学改革。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德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创立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教学法。奥尔夫教学法不仅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它从理论、原则、教材、教法及成功的教学实践等,都具备一个完整的音乐教育体系,“元素性音乐教育”是该体系的独创风格和特点。

5.开展“教学实践课”,即通过模拟幼儿园教学活动,有效的发展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通过教师评价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从实践中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指标,有效的提升学生的教学能力。指导学生完成备课、讲课、总结、指导的过程。

通过对幼师学生实施“学前儿童音乐有效教学法”,使学生更好的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并更好更准确地为小班、中班和大班的孩子设计音乐教学内容与有效的教学方法,从而激发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而且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幼儿园音乐教学方法,并且通过对优秀课例的观看和情景模拟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原来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加上她们自己丰富的联想、想象和小组的合作精神,创作出更加丰富多彩的优秀音乐课堂,使学生在今后的幼儿园音乐课堂中更加从容不迫,信心百倍。

参考文献:

1.《中等职业学校有效教学研究》李兴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3

(二)对儿童情感开展的价值音乐审美活动往往是通过情感直接抒发和体验来实现其目的的。学前儿童处于个人感受向高级不断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成长的这个特殊的时期,提供丰富情感的音乐活动,可有效促进幼儿的发展,在情感感知世界,帮助孩子构建自己的情感世界的权利。尤其是一些好音乐,音乐教师通过教育活动,可以培养孩子良好的情绪和情感。

(三)对幼儿个性发展的价值所谓个性是指个人与其他人所不具备的情感、思想等。个性化是人格发展的过程中构成心理自我成长的过程,它是个性建立过程的一个方面。在学前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有助于围绕培养孩子的生活和事物的兴趣,发挥了积极的影响。在音乐教学中,通过创建一个舒适的音乐环境,丰富多彩的音乐教具,帮助儿童积极参与音乐教育活动中来,让孩子们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认识,更加有益的是音乐老师为幼儿开拓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探究精神。因此,良好的音乐教育可以帮助孩子积极推进个体意识的发展。

二、学前音乐教育要遵循的教学原则

(一)遵循审美原则音乐是一种特殊的艺术形式,它可以让人们得到美的经验和感受。在幼儿音乐教学时期,教师应当遵循审美教育,教师把音乐的美传递给孩子,让孩子们感受音乐中的内涵。音乐作为一种声音艺术,声音可以传递美,所以要特别注意培养孩子的审美情感,让孩子理解音乐的内在美,获得审美体验。

(二)遵循感性原则不同的音乐作曲家的作品含有不同的情绪,所以对幼儿进行音乐教育,要使他们注意各种音乐作品出现的时候,会表现出不同的情绪,从而真正理解音乐作品的含义。音乐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感性的原则,根据儿童的认知特点来设计教学模式。音乐是一种抽象和具象的艺术,由于小龄儿童认知能力是比较低的,所以老师需要使用感应式的教学方法,让孩子得到情感的理解,从而有音乐的一个形象化的理解,并最终从音乐获得情感上的共鸣,实现理性获得知识的目的。

(三)遵循全面发展原则与多种教学属性不同,学前音乐教育不仅要求教师专注于教学和演奏的技巧性,还需要教学和统一的认识,以此来全面促进幼儿的发展。作为一种听觉艺术,音乐是一种极富表现力的艺术,所以,幼儿音乐教育要充分发展儿童的听觉能力和表现能力。教师应多设置一些音乐教学环节来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4

中图分类号:G6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3)11-0264-01

一、引言

原始的音乐是接地气的、自然的、有机体的、能为每个儿童学会、体验和服务的。而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主要原则又包含综合性、即兴性、参与性、人本主义、本土化几大原则。其教学原则是以儿童发现自我为宗旨。而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是指对3~6岁幼儿的音乐能力做一些更深入细致的了解和分析,让幼儿能掌握基本的音乐感受,发展他们的唱歌能力、节奏把握能力、音乐欣赏能力,让他们感受到音乐的快乐,是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斟酌其中利弊,我国未来关于奥尔夫教学法该如何发展、如何去解决由奥尔夫教学法引发的这一系列的问题,则需要教育者、家长、全社会共同努力去解决,使其发挥最大功效。

二、如何解决问题及今后奥尔夫教学法的发展道路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发展所发现的问题还是很大的。现阶段我国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是各级教育中较为薄弱和忽视的环节。而学龄前阶段对儿童今后的心理及各方面都有着直接和改变性的影响,可见学龄前阶段教育的重要性,所以教育者与全社会一定要重视、把握好学龄前阶段教育这一重要时期,采用形式丰富的手段让儿童全面、健康地成长。笔者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结合中国自身国情和时代特点,对音乐奥尔夫教学法在学龄前儿童音乐早期中的运用做深入分析,以供参考。

(一)解决方法

1.外来方法畸形:教材上,应以引进的奥尔夫教材为蓝本,以我国本土音乐素材为主要内容,按照年龄分册,以便照顾不同年龄和程度的儿童学习音乐,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教材。使用乐曲和乐器上,我国传统音乐是典型的五声调式,特色十分鲜明,使用我国经典曲目,不仅起到教育作用,还可以让我国优秀的传统音乐流传下去。教育者可以研制我们自己的奥尔夫乐器,我国悠悠历史沉淀下来的音乐文化中,不少传统乐器具有音色优美、携带方便、演奏容易的优点,例如箫、陶笛等。怎样在已有乐器上改革创造新的乐器,方便儿童普遍大范围普及使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我国虽然已提倡素质教育,但是迫于升学、竞争的压力,音乐学习变成了附加条件和评价儿童的标杆。只有真正是从兴趣出发,不带目的性和功利性,解放儿童学习音乐的包袱,才能发挥音乐对儿童的作用和影响。

2.教学模式:让儿童充分参与、感受学习的音乐,通过教学户外活动,扩大儿童的视野。因为奥尔夫强调“本土性”,教育者可以以此为契机,让儿童了解我国本土传统文化,吸收民族文化精髓,在实践活动感受中加深学习兴趣,强化学习内容,印证学习效果。

3.教育资源不均衡:我国地广人多,南北风俗差异较大,沿海和内陆地区经济差异也大。而不同的地区就有不同的学校和家庭教育理念,所以对儿童音乐教育投资也不尽相同。如今,在相对发达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浙江已经在一些少年宫、早教中心、培训中心开展奥尔夫教育课程,而且已经相对成熟。那么,在其他地区,教育者可以借助书籍、网络、教育资源共享、经验交流来实现奥尔夫教育的实施。

(二)发展方向

奥尔夫音乐重点注重的是音乐本身,提倡音乐保持其原本性,创新性、即兴性和实际操作能力也十分重要。这与我国现在提倡的素质教育观念不谋而合,因此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有其优势和可实施性。

三、结语

在教学过程中,问题和漏洞还是存在的。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创设奥尔夫特色教学课堂,让幼儿作为主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的指导下,在现在的教学过程中,要做到举一反三,灵活变通,使得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真正的符合中国国情,融入到日常教学中去。而大环境下,所出现和暴露的问题,不仅需要教育者改正,更需要政府、教育机构、群众和全社会的关心与推进。相信,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国能走到更远,走的更好。让中国的学龄前阶段音乐教育与世界真正接轨,最终为中国的音乐教育作出它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曲雅丽.学习奥尔夫教学法的一点启示[J].教育前沿

(理论版),2007(06).

[2] 刘玉蓉.奥尔夫教学法与儿童钢琴即兴弹奏[J].科学咨

询(决策管理),2010(03).

[3] 丛铁军,王朝刚.即兴演奏能力培养的理念与思路[J].

星海音乐学院学报, 2005(03).

[4] 于雪琴.“奥尔夫”的弦外之音[J].现代特殊教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5

中图分类号:G612?摇 文献标志码:A?摇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16-0260-02

一、循序渐进原则为何被忽视

循序渐进原则在幼儿园教师看来是简单又平常的教育原则,因此往往被他们所忽视。教师们似乎更愿意去接受一些新的教育原则和方法,并注重这些新原则和方法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运用。在教师们看来,新的东西就是好的、有价值的,这种观念使他们忽略了那些看似平常的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教师们不能一味去追求新的教育方法,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创新应以促进幼儿的发展为目标。比如教师可以在理解像循序渐进这样一些经典原则的基础上,思考如何创造性地将这些原则运用到音乐教学实践中。创新并不单指新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的创新,在原有教育观念、教育原则的基础上在教学活动的具体细节上的创新只要以幼儿的发展为目标,也同样是非常有价值的。

二、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具体含义

循序渐进原则并不是什么新的教育原则,它作为教育的基本原则在许多有关教育的书上都有提及。但由于一部分幼儿教师关注于新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对循序渐进原则不重视,自然也没去深入领会该原则的含义。那么在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的循序渐进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呢?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活动中的具体含义。许卓娅在《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中提出的第一条原则(在儿童原有基础上促进其发展的原则)其实就是循序渐进原则。许卓娅指出:在设计音乐教育活动时,教师必须注意准确地把握学前儿童的原有基础。“原有基础”在此特指儿童需在新的学习情境运用和发展的已经获得的经验,不仅包括音乐的经验,而且也包括非音乐的经验。也有学者把它称为“发展性原则”,并认为:在音乐教学活动中贯彻该原则首先表现在音乐活动应适应儿童的发展水平,应将儿童的原有水平和发展目标联系起来考虑……无论是确定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还是选择音乐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必须建立在考虑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认为:无论从教材的选择还是教学顺序的安排上都应充分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和特点。比如,在节奏方面,从适合儿童自身活动的节奏特点(行走合乎四分音符,跑步合乎八分音符)入手,在曲调方面,从幼儿发声最早、最自然的音调下行小三度(Sol-mi)起步。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认为:教学内容必须符合教学对象(儿童)的周围音乐环境,才能有效地提高他们的音乐能力。简而言之,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具体含义是:注重幼儿的原有基础(包括幼儿已有的音乐经验和非音乐经验),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保证音乐活动目标的制定、活动内容的设计、活动方法的选择和幼儿的发展阶段相符合;幼儿的音乐学习和幼儿的发展相一致;音乐教学活动的结构和顺序要适应幼儿发展的先后次序,并通过小步递进的形式真正推进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和水平上获得发展。

三、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如何实践循序渐进原则

幼儿园教师了解了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具体含义之后,就需要思考如何根据循序渐进的原则设计具体的教学活动。接下来笔者以江苏省南京市某幼儿园中班一节音乐教学活动《大象和蚊子》为例,探讨循序渐进原则在音乐教学活动中的运用。

1.案例描述。这节活动大致是这样的:第一个环节是教师为幼儿讲有关大象和蚊子的故事,并通过动作将故事表现出来,让幼儿模仿老师的动作。老师的故事讲得绘声绘色,幼儿们听得很入神,并积极模仿老师的动作。第二个环节是教师出示图谱。教师边让幼儿看图谱边告诉幼儿图谱与前面所讲故事的联系,让幼儿进一步熟悉了故事情节。第三个环节是教师开始播放音乐,并示范用前面故事中的动作表现音乐的变化。教师示范,幼儿模仿教师动作,并跟着教师一起听音乐,随着音乐的变化做各种动作。幼儿跟随音乐做了几遍动作之后,进入最后环节,教师拿出五种乐器,让每个孩子选择一种乐器,并让孩子用乐器来表现音乐的节拍。在该环节中,有些孩子注意力无法集中,开始与旁边孩子嬉戏,还有些孩子不知何时轮到他来用乐器演奏。尽管教师在努力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但似乎作用不大。

2.案例分析。从以上案例可看出教师前几个环节似乎都是为了最后一个环节――让幼儿们合作用各种乐器来表现音乐的变化,但幼儿并没达到老师的要求。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在第一、二环节,教师设置的故事比较有趣,能吸引幼儿。幼儿积极跟着教师用动作来表现故事。但在这个过程中幼儿始终没有听到音乐,教师一直在用语言结合图谱讲述故事,用动作表现故事。到了第三环节,教师才播放音乐,幼儿跟着教师边听音乐边做动作,音乐听了几遍就进入了第四环节,可以说在幼儿对乐曲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教师马上拿出乐器来要求幼儿用乐器表现前面听到的乐曲,对中班幼儿来说有一定难度。再加上乐器种类过多,分给不同的幼儿后,每个幼儿等待轮到自己演奏的时间较长。对中班幼儿来说,让他们等待好几个八拍才轮到自己确实难度较大。幼儿对乐曲的不熟悉,及等待时间较长,有些幼儿自然会出现注意力分散及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他来用乐器演奏的情况。由于教师急着让幼儿听故事,根据故事做动作,幼儿倾听音乐,能用动作表现音乐的变化和让幼儿合作用乐器演奏音乐这些环节放在一起用一节教学活动的时间急匆匆地教给幼儿,幼儿显然无法咀嚼这种“压缩饼干”,最终幼儿既没有很好地感受音乐,更无法用乐器合作表现音乐。

3.结合案例谈实践循序渐进原则的方法。①准确把握幼儿的原有基础是进行音乐活动的前提,教师在进行音乐教学活动之前,无论是确定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还是选择音乐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必须建立在考虑儿童的发展水平和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应根据所在班级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仔细认真地考虑教学活动的每个环节的设计。比如,在上述案例中,教师如果能将第一个环节和第二个环节结合起来,根据幼儿以形象思维为主的认知特点,在讲故事的过程中就出示图谱,将抽象的语言和形象的图像相结合,这样便能让幼儿更容易理解故事。在幼儿对故事了解并能根据故事做动作之后,幼儿将比较顺利地进入下一个环节。此外,在第四个环节,教师在采用让幼儿轮流演奏乐器的方式进行活动时,教师如果能考虑中班幼儿的特点,给中班幼儿提供2~3种乐器,那么幼儿不仅能较快地熟悉这些乐器,而且等待轮到自己演奏乐器的时间也不会太长,不容易分散注意力。②在音乐活动中应循序渐进地实施教学,教师在整个音乐教学活动中都应始终遵循由易到难的顺序。每次教学都应让幼儿从最简单的活动开始,通过多次重复直到幼儿能熟练前面的活动后,才开始下一个活动。这样前面的基础牢靠了,才有利于下一个环节活动的展开。幼儿在充分掌握中低层次的活动之后再进入较高层次的活动中,通过小步递进的形式真正推进每个幼儿在原有的基础和水平上获得发展,慢慢让幼儿将自己的生活经验向审美经验提升。比如,在上述案例中的第三个环节教师应让幼儿多次重复倾听音乐,以便幼儿充分感知音乐的变化与故事人物、动作的关系,在幼儿熟悉音乐后,教师还应鼓励幼儿创造性地用各种动作来表现音乐的变化。这个环节是这节音乐活动的重点环节,所用时间是应长一些。这个环节将为下一个环节:让幼儿用乐器来表现音乐打下基础。一节音乐课时间不够的话,可以把该音乐活动分成两节课上,“让幼儿用乐器来表现音乐”放到下节音乐活动中进行,而不要像本案例中那样为完成教学任务在一节课中匆忙就教给幼儿。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6

西方音乐史浩瀚文献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种类,那就是题材内容丰富、体裁风格各异、创作数量可观的儿童音乐作品。但学术界对儿童音乐艺术领域缺乏理论上的系统研究,《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和《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等权威工具书中,都没有“儿童音乐”条目。丰富的儿童音乐作品与薄弱的儿童音乐研究形成强烈的反差,从一个角度反映了成年人对儿童文化缺乏认识和儿童在成年人的社会中缺少诉说自我的状况。当然,也为儿童音乐这一学术领域留下了较大的探索空间。

研究儿童音乐作品,自然要确定“儿童”这个概念。从广义上讲,儿童泛指法定成人年龄以下的人;而狭义的界定是将未成年人分为婴儿期、幼儿期、儿童期、青年期。本文所指的“儿童音乐”包括适合青少年的音乐、适合幼儿的音乐以及胎教音乐。“儿童音乐作品”则包括适于儿童演奏、演唱的音乐作品;适于儿童欣赏的音乐作品;在题材和形态上具有儿童音乐的某些特征,但又适于成年人表演、欣赏或老少咸宜的音乐作品。

一、研究儿童音乐具有社会现实意义

笔者研究儿童音乐的原因除了受“具有很强可塑性的儿童时期是艺术培养的关键期”“儿童音乐对于少年儿童本质意义在于其人格的发展和情感的培养”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笔者被布尔迪约与帕斯隆所著的《再生产》所震撼。这部著作指出:“从教育行动是由一种专断权力所强加的一种文化专断的意义上说,所有的教育行动客观上都是一种符号暴力。”①这里的“符号暴力”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暴力,而是指教育具有一种专断权力。“教育工作是一种长期灌输的工作”②,它使一种文化专断的原则以一种习性的形式内化。儿童作为教育的接受者,具有一定的受动性,受周围文化环境的影响很大,而音乐是作用于心灵的最有效的媒介。儿童接触的音乐信息如果不是优质的、合适的,那么低劣的、不合适的必然取而代之。从这个意义上讲,儿童音乐作为一种最有效地被儿童接受消化的教育资源,预示着社会文化再生产的结果,从而预兆了社会的成熟与否。对儿童音乐的这样一种思考和定位,正是促使笔者选择这个课题的深层原因,也使得这一研究具有了社会和现实意义。

二、研究西方儿童音乐的方法与内容

笔者认为,对西方儿童音乐的文化考察,可以采用比较分析、交叉渗透、个案考察、形态分类等研究方法。研究的视角包括西方儿童音乐的文化特性、社会功能和形态范畴。

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一)从社会学角度进行考察,通过追溯西方音乐历史,发现各个时代社会的儿童观直接影响儿童音乐的创作与传播。在中世纪以前,儿童被看成“小大人”。文艺复兴后开始重视探讨儿童的特殊性,倡导尊重儿童的独立人格。但直至18世纪才明确提出“儿童亚文化”的概念。所以到18世纪以后,尤其在19、20世纪,西方儿童音乐创作方面才出现了空前繁荣的景象。

(二)从艺术哲学的角度来考察。儿童音乐与成人音乐在美学特质上尽管有众多类似的方面,但由于不同的艺术对象在生理、心理和文化上的差异,儿童音乐也存在独特的美学特质,如直观具象、纯真稚拙、情感恬适、自律表意、民族性格、泛灵幻想等。

(三)以巴托克的钢琴作品集《献给孩子们》为个案,考察儿童音乐体现的民族性特征和儿童音乐的民族基质教育价值。重点分析巴托克关于儿童音乐民族风格与“儿童世界”相统一的观点、用民族音乐的简朴之美对儿童进行“精神培养”以及民族风格多样性的观点。强调了儿童在学习音乐初期就应该接触民族音乐语汇,自然而然、潜移默化地构建儿童的“音乐母语”意识。

(四)从艺术形态学的角度考察,对西方儿童音乐进行分类。文中借鉴俄国美学家莫・卡冈的“体裁作为形态学范畴”③的思路,按照活动(艺术实践、游戏等)、题材(自然、文学、生活等)及体裁(儿童歌剧、儿童歌曲、交响童话等)三个方面进行分类,以揭示西方儿童音乐结构模式的规律性和结构变化的多样性。

对西方儿童音乐的文化考察,为反观中国儿童音乐创作状况提供了一种参照和启迪,有利于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从社会、文化、教育、机制等方面来分析现状和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展望和开创中国儿童音乐创作繁荣的前景。

三、研究西方儿童音乐的几点启示

对西方儿童音乐的文化考察,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

首先,儿童音乐繁荣与否,不是取决于作曲家个人的喜好,而是社会文明化程度的结果与鲜明标志。西方从14世纪文艺复兴运动对“人”的肯定,到18世纪对“儿童”的重视及随之儿童音乐创作的逐步发展,经历了400余年的思想历程,与社会文明的发展相呼应,体现了思想观念与社会的巨大进步。

其次,彪炳史册的西方经典儿童音乐作品大多出自著名音乐大师之手,而且不为经济目的,甚至多半不是委约作品而是作曲家的自愿创作,这反映了作曲家高尚的情怀。

由此可以看出大师创作儿童音乐作品有三类原委:一是历史使命感。作曲家受到进步儿童观的影响,认识到“儿童是高尚的”,将创作儿童音乐看作崇高的事业。二是情真意切。对自己的创作对象――儿童,倾注了最真切、最纯美的爱。三是“童心”未泯。饱经沧桑的的音乐家怀念儿时情趣,在生活中显出天真纯朴,展现出个体人生的一种境界。第三点原委尤其值得注意,因为在一个过于崇尚理性神威和科学主义的时代,在受制于繁文缛节和物欲驱使的人生疆场,对“童心”的慧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和理解的。④那些动辄把儿童趣味的音乐称作“小儿科’“奶嘴文化”的人,他们多半没有感受到童心之美那充满人性魅力的生命之光。

再次,西方在肯定儿童音乐审美功能的同时,十分重视其超越审美的社会功能特性。由此可见,儿童音乐的教育价值绝不仅仅在于审美,其潜在的民族基质教育价值应得到充分挖掘。熟谙民族音乐的“简朴之美”和构建儿童“音乐母语”意识应成为儿童音乐教育的核心价值。

这些启示引发我们进一步思考。西乐传入中国百年,老一辈音乐家投入了大量精力创作儿童音乐作品,做出了卓越贡献。后,儿童音乐受到空前重视,我国现代女作曲家周淑安1930年在《乐艺》中提出:“我们不求中国音乐的进步则已,如果要求进步,非从儿童之音乐教育入手不可!”“现在将改良的办法提出几条来大家研究研究:中央及地方政府应当设法提倡,在公共场所多奏上等音乐;使国内儿童听到好的音乐;教育当局,尤其是音乐教育家应当多设音乐师范班,竭力训练师资,以便日后在国内各小学授儿童以科学化的音乐训练……鼓励乐谱著作家,多作儿童适用的歌乐谱,以便儿童练习……”作曲家黎锦晖创作的《麻雀与小孩》《小小画家》《小羊救母》等儿童歌舞剧和《好朋友来了》《三个小宝贝》《谁和我玩》等儿童歌舞表演曲,显示了中国儿童音乐创作的杰出成就和鲜明特色。新中国成立后,儿童音乐创作更有了长足进步。除了有作曲家丁善德的钢琴组曲《快乐的节日》、邓尔敬的《儿童钢琴曲四首》、吴祖强的琵琶协奏曲《草原小姐妹》等器乐作品之外,儿童歌曲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蓬勃发展,如《中国少年儿童队队歌》《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我们多么幸福》《快乐的节日》《让我们荡起双桨》《我爱北京天安门》《红星歌》等,这些作品都是久唱不衰的曲目。改革开放以来,儿童音乐作品的创作表现出全面繁荣兴旺的局面,数量之多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有《嘀哩、嘀哩》《歌声与微笑》《我向党来唱支歌》《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采蘑菇的小姑娘》等儿童歌曲。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儿童音乐创作与急速发展的社会需求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艺术价值高、流传广泛的儿童音乐作品屈指可数。比如2003年10月,北京第六届国际音乐节期间中国少年交响乐团的儿童专场音乐会,尽管在青年指挥家李心草的指挥下乐团演奏精彩,还伴以生动的讲解,虽然孩子们兴趣盎然,但是,曲目令人遗憾。除了史真荣的《龟兔赛跑》是中国乐曲外,其余则是是拉威尔的《鹅妈妈》组曲、普罗可菲耶夫的《彼得与狼》等舶来品,甚至连贝多芬鸿篇巨制的《第五钢琴协奏曲》这样典型的成人音乐也被搬上儿童专场。

与贫乏的儿童音乐创作形成反差的是,当前我国的儿童音乐活动空前活跃。成千上万的考级琴童、雨后春般的学生乐队、音乐夏令营爆满的讲座和音乐会,让我们在欣喜之余更多了几分忧虑。音乐创作已融入消费社会,作曲家的灵感被标上了价格。纷至沓来的各种作品征集评奖,鲜有儿童音乐创作的位置。

令人欣慰的是,2010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纲要总目标中提出了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在这个总目标和原则之下,儿童音乐创作必将出现新的繁荣。建立专门的儿童音乐网站,创作新的儿童歌舞剧、儿童民乐曲、儿童交响音乐……可爱的孩子们,渴望五彩斑斓的儿童音乐世界,因为“音乐是儿童生活中的灵魂”⑤。儿童音乐的舞台,呼唤作曲家的情怀、挚爱和童心。我们的社会,不要因为成人过多地关心金钱、财富和名誉而使“祖国的花朵”“世界的未来”失望,我们应该让每一位才华横溢的作曲家认同――儿童优先。

注释:

①②P・布尔迪约,J・C・帕斯隆.再生产[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3,45.

③莫・卡冈.艺术形态学[M].上海:三联书店,1986:418.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7

由于儿童具有好动、好模仿、好奇、好游戏等心理特点。根据其心理特点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特点,结合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一、充分发挥儿童的主体性

所谓主体性,本文主要指儿童的主体性,是在教育活动中,作为主体的儿童在教师引导下处理同外部世界关系时候所表现出的功能特性,具体表现为学习过程中的选择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在我国一般的学前儿童音乐教学中,幼儿很少作为学习的主体,而只停留在作为教师的客体,教师对幼儿的主要期望,也只是模仿和照做。教师手把着手教学生。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在音乐教育和教学也常有反映,从而危害不浅。

儿童是音乐教育的主体,在奥尔夫的主要著作《学校儿童音乐教材》中,贯穿了音乐是为了孩子并且能唤起孩子的即兴和创造的潜在本能,为孩子的自发需要而存在的教育思想。奥尔夫关注的不是有特殊才能儿童的教学,而是在更广范围内的教学,哪怕是中等的和才能较差的儿童也能参加。奥尔夫把儿童作为音乐教育改革的主要对象和出发点,把学校当作音乐教育改革的主要场所。奥尔夫主张在教学内容、教材选择、教学步骤等方面,都应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来具体确定。他认为对儿童进行“元素性”的音乐教育,不是一项外加的,而是一项基本性的项目。他的教学设计远远超出了所谓音乐课和唱歌的范围,以使童在早期被唤起原始的音乐能力。

那么如何才能充分的发挥儿童的主体性?

首先,创设情境,激发儿童学习兴趣。在儿童的自主学习过程中,教师的职责应当是引导、激励、唤醒,帮助儿童建构一个积极学习的心理。所谓激励就是鼓励儿童自由表达、承认儿童学习风格上的差异,既保护儿童的创新意识,又引导学生的思维向纵深发展。所谓引导就是对儿童学习交流的结果进行转向、引伸等,培养儿童的创新思维能力。所谓唤醒就是使儿童内在的自主学习能力绽放出求异、求新、求美、求善的光芒,让儿童感受到自己的主体力量。在自主学习中,教师应是组织者、帮助者、促进者。教学实践表明,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儿童的欲望,是培养儿童学习兴趣的一种重要方法。

其次,转换角色,让儿童自主探究。教师必须是促进儿童自主学习的“促进者”,教师要从“控制者”变成“促进者”,要明白儿童是怎样学的,怎样让儿童学得更会学、更乐学,从而学得更多、更好。比如:引导儿童积极主动地在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过程中努力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由此获得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在传统的音乐教学法中,儿童只是知识的受体,其参与教学活动的主体能动性受到压抑。所以,教师应通过儿童各种形式来唤起儿童的主体意识。

二、体现即兴性原则

奥尔夫教育体系中最突出,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是即兴性原则。奥尔夫认为,即兴是最古老,最自然的音乐表现形式,是情感表露的最直接的形式。奥尔夫的教学活动通过儿童的积极参与和唱奏实践以即兴活动形式发展儿童的音乐体验,浓度创造音乐的能力。重视儿童在“做”的过程中的主动学习,以及想象力,独创性的发挥,因此“做”与“不做”是关键问题,而做得好不好不是关键问题。即兴创作的目的不是要求没有音乐经验的幼儿立刻创作出什么音乐作品来,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他们的想象力。教师要善于启发诱导,引发幼儿兴趣,而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随机教育处处可见。如:课间活动时,可利用拍打桌面做节奏训练。教师先说一首熟悉的儿歌并配上相应的节奏,带领幼儿做数遍后,可让幼儿做“领头人”。幼儿会根据已有的知识说出各不相同的内容,有儿歌、童谣、唐诗等。孩子们在拍桌面时,在老师动作的暗示下,会由重到轻甚至配合儿歌声调的缓急,有轻有重地拍击桌面。这也为打击乐器的使用做了前期的准备工作。而此类活动还可以在擦桌面、站队等日常生活活动中使用。除了以上的活动外卡农(即多声部的轮说、轮唱练习)作为日常教学活动中常用的表现形式,是培养即兴发挥和创造力最直接的方式。

音乐活动中有大量机会让孩子即兴创作,创新求异。特制的奥尔夫乐器使儿童能迅速在乐器上表述音乐的构想,享受创作的乐趣。

三、节奏第一原则

奥尔夫认为,节奏是音乐的第一要素,是音乐的生命力之源泉。是一种富有艺术魅力的活生生的音乐语言。在第一堂音乐课的节奏教学中,根据幼儿互相还不熟悉,老师也记不住名字的特点,老师首先让他们进行自我介绍。如:[我叫李丽华]按节奏:[走走跑跑走],让幼合窭鲜φ庋介绍自己的名字,并分成两部分,叫两个字的站在左边,叫三个字的站在右边,按节奏 [走走走走]和[走走跑跑走]。然后在每个幼儿按节奏介绍完自己的名字后,在记住对面一个小朋友的名字。如:[我叫张成]、[你叫沈大宁] 。这时老师把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写在黑板上,在让小朋友们按“走”和“跑”读出来。为了让幼儿对这两个节奏型加深印象,让他们用手、脚做动作练习。来让幼儿体会节奏有强弱。在游戏中,学会了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节奏。这节课会给幼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体现元素性原则

将孩子日常生活的动作,融入音乐教学中。 孩子生性好动,精力充沛。他们对外界和自身的认知,主要是通过感官直觉的体验、经验获得,这是由幼儿身心发育的特点决定的。因此,结合动作进行教学活动是很适宜和重要的。而人本身所具有的动作,无论是简单的走跑和日常生活劳动中的动作,都具有很强的节奏感,这些为音乐教学活动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结合动作的音乐教学包括声势、身体各部的动作,以及这些动作在时间、空间中的运动,身体的造型活动、配合游戏、形体表演、即兴的民族民间集体舞等等。声势是用身体作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发出声响的一种手段,它是人类宣泄、表现、交流情感最原始、最直接的方式。每个儿童都能自然地使用。它是由拍手、跺脚、拍腿、捻指等动作组成的。如在《两只老虎》的歌曲中,孩子们就是通过做声势掌握节奏的。教师引导幼儿用自己身体各部分做乐器,打出歌曲节奏。例如:当唱第一句“两只老虎,两只老虎”时,孩子们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拍手的,有拍肩的,还有拍自己小脸蛋的;第二句“跑的快,跑的快”,孩子们不约而同用了跺脚,到“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时,孩子们表现的形式更是五花八门,有拍屁股的,有捻指的,还有拍肚子的;结尾一句,孩子们设计了“弹舌”的声音。在这部分活动中,孩子们不仅仅是掌握了节奏,而是更大限度的发挥了他们的想象力、创造力,真正体现了《纲要》中提出的“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表现方式,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在《我是小木偶》、《熟悉自己的身体》活动中,孩子们通过模仿、接触、被他人控制做动作等训练,培养与他人的合作。而《划小船》、《晒被子》活动则锻炼了幼儿的平衡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都是奥尔夫主张的原本的音乐教育。

五、充分发挥儿童的创造性

创造性是人的主体性发展的最高表现。创造性能力不仅表现为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而且表现在具有丰富的想象力,敏锐的直觉,创造性思维和动手实践能力。艺术教育在培养人的创造能力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艺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使人在参与,体验的过程中变的更富有想象力,创造力。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在于培养儿童具有想象力,创造力的人才方面具有一些弱势,因此更要体现艺术教育在培养人才方面的重要性。

奥尔夫音乐教育法的关键在于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去进行音乐的探索、体验和创造。尽量使儿童能自行设计他们的音乐和动作伴奏,哪怕比较简单,这些练习应当首先使儿童能够即兴地去进行自己的音乐表现。从这一点看,与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效果的作法不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更注重教学过程。

儿童在音乐课堂活动中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体验者、创造者,师生之间平等交流、互为启发,为发展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我们在教学活动中应该不断进行反思与总结,教学法应该是多种多样的。我们主张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灵活多变、扬长补短。并且儿童思维活跃、精神饱满、心情舒畅、敢想敢说。我们作为学前教育的工作者,在音乐教育活动应该激活儿童的思维,发展儿童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8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着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着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9

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

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

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

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

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

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

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

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

2.儿童音乐教育的本土化

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原则例10

陈鹤琴先生认为喜欢音乐是儿童的天性,是儿童生来就喜欢的;并且儿童具有接受音乐教育的能力,音乐教育是儿童所自觉要求和接受的。他通过观察发现,孩子出生后不久,音乐就易于让他入睡,并喜欢听各种优美的声音。幼儿园的孩子,对于音乐的需求和能力更进一步,不仅可以欣赏,还可以用各种方式进行表现。同时,他反对把音乐作为一种特权,他认为儿童喜欢音乐的天性,是不分国家、种族和性别的,音乐应该成为全人类享有的一种权利,幼儿也应该享有,并有能力享有这一权利。而且,音乐教育的关键期就在于学前阶段。因此,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幼儿园应特别重视音乐课程。在音乐教育实践过程中,陈先生非常注意环境对儿童喜欢音乐天性的熏陶、培养和激发。他认为儿童虽然具有音乐的天性,如果没有适合他们音乐教育的环境,他们的音乐能力也不会得到发展。他进一步指出,儿童音乐教育的环境是整合的,成体系的,需要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的参与,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单独承担的。只要为儿童创设适合的、全方位的音乐环境,特别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乐环境的创设,就会不知不觉中培养了儿童音乐的兴趣、欣赏能力和表现力。

(二)反对单纯音乐技能培养,主张“从内心而歌”用音乐陶冶儿童的性情

陈鹤琴先生反对把音乐教育技能化的倾向,指出儿童音乐教育是一种“从内心而歌的精神活动”,更应该注重的是它的审美价值。他说“:从前的艺术教育太注重技能,现在的艺术教育是要注意儿童的个性、儿童的天真、儿童的创作。“”我们中国应采取这种创造性的新精神来改进陈腐、呆板的‘艺术’教育。”[1][p.86-90]所以,儿童唱歌应以反映精神面貌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术的教学。满足儿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务,培养技能是其次的。陈鹤琴先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陶冶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音乐的真正价值在于人和音乐交融,由音乐的节奏、旋律之美,引起身体和精神的共鸣,净化人的心灵,感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要用音乐来陶冶儿童性情,“使儿童的性情通过音乐的洗练,而达到至精至纯的陶冶,以至于引导儿童以快乐的精神来创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陈鹤琴先生提倡用音乐激发人们团结一致、爱国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发挥音乐对儿童良好品德与人格的培育作用。而当时的社会现状是国人甚至连国歌也不能普遍地会唱,更谈不上个人的情感、团体的精神的激发和表现。所以,他主张为培养儿童良好的品德,唤起民众爱国的精神,就必须特别注重音乐教育。为此,陈先生亲自为儿童和幼师的学生创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对学生们进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励学生为建设新国家的理想而努力学习。

(三)使儿童生活音乐化,儿童音乐教育生活化、综合化

陈鹤琴先生批判当时幼儿园音乐教学与生活脱节的现象,反对把音乐教育仅仅作为课堂内的唱歌或舞台上的表演。他主张要寓音乐教育于儿童生活之中,让儿童生活音乐化。他说“:大凡健康的儿童,无论游戏、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爱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因此,我认为儿童的生活离不开音乐”,[3][p.345]同时“我们要凭着音乐的生气和兴味,渗透到儿童的生活里面,使儿童无论在工作、游戏或劳动的时候,都能有意志统一、行动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现,使儿童生活音乐化。”[4][p.401]陈鹤琴先生认为儿童的生活是整个的,他设计了“整个教学法”,把各科围绕儿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过程中,不仅各科不能分,就连科目和儿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张把儿童应该学的东西整个地、有系统地去教给儿童;提出儿童教育内容要有机结合的主张;提倡实施综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对“四分五裂”、“杂乱无章”的分科教学;提出音乐教育要与其他各门学科相结合,把音乐教育融入各领域、科目的教学之中,形成音乐教育的系统。同时,不能只是学校的音乐课上有音乐,还应将音乐教育与家庭、社会、学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儿童音乐教育“中国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当时幼稚教育有三种病:“外国病、花钱病、富贵病”。陈鹤琴先生对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赞同,主张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应中国国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视民族音乐的价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说“:现在中国所有的幼稚园差不多都是美国式的。幼稚生听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许多是从美国来的。就连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国的范围。中国和美国文化背景、环境均不相等,他们视为好的东西,对中国未必合适。”[5][p.75]陈先生提出办园要适合国情,鼓励儿童音乐教育要有中国特色,主张运用民族乐器,如琵琶、笙、箫、古琴、鼓、磬、钵等,这些既易于获得,又便宜,对儿童的教育具有与西洋乐器一样的价值。陈先生在教育实践中,积极创作和改编儿童歌曲,运用民族乐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努力对当时儿童音乐教育进行“中国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陈鹤琴儿童音乐教育思想的启示

(一)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以儿童为中心”的儿童观

从幼儿教育机构正式成立之日,“儿童中心”就成为儿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准则,欧洲的新教育和美国的进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别是杜威更是明确提出“儿童中心”的理念,被称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变革”,陈鹤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进理念,提出培养“人”的教育目标。时至今日,儿童音乐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不从儿童出发,重“技”轻“人”的现象。按照陈先生的音乐教育思想,我们应该做到:

1.让儿童都能享受音乐的快乐

音乐是每个儿童所喜欢的,但并不是所有儿童都喜欢上音乐课,也不是每个儿童都能在音乐中获得乐趣,原因是传统音乐教育过于“功利”,只关注几个优秀的“小音乐家”,不能顾及全体儿童特别是音乐技能发展较慢的儿童,音乐教育变成了少数人的特权和优势,成了许多儿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时,我们不应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养,也不能只关注少数音乐特长儿童,而应让每个儿童生活在音乐之中,享受带来的快乐,享受生活的乐趣。应做到不论儿童音乐能力的高低,不论儿童声音是否优美,让每个儿童都能体验音乐的美和生命的价值。

2.让儿童音乐教育动起来

陈鹤琴先生把儿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为“好动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戏心”,把“做”作为教和学的中心,认为教学要围绕“做”展开,认为“做这个教学原则,是教学的基本原则,一切的学习,不论是肌肉的,不论是感觉的,不论是神经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儿童音乐教学中,应该把音乐转变为儿童表演、游戏的形式,而且应该让儿童自由表现,因为儿童有“一百种语言”,每个儿童都有自己独特表现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乐响起时,我们可以让儿童站起来自由的按照旋律、节奏跳舞、表演,可以让幼儿根据音乐的体验去模仿动物、做游戏、讲故事、绘画等等。既能促进儿童对音乐的体验、欣赏和理解,发展儿童的音乐能力;又能促进儿童身体协调能力、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游戏化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的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而游戏是儿童所喜欢的,儿童生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游戏,用游戏的方法进行儿童音乐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是孩子喜欢的,他就会很快的去认知、体验和探索,就会积极学习。儿童感知动作思维占优势,但凡能成为其动作操作对象的物体,他会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儿童音乐教学要溶入游戏,让儿童在做中学、玩中学,在快乐中获得有益身心发展的经验。在实际教学中,可以从内容上把儿歌故事化,让儿童去表演;也可把儿歌学习形式游戏化,让儿童在玩中学,不知不觉中获得发展。

4.儿童音乐教育要适合儿童的需要和特点

陈鹤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园要有幼稚园的歌曲,要有幼稚园的节奏”[7][p.290]儿童有自己独特的特点和需要,儿童音乐教学中,从形式到内容、从方法到环境都应适合儿童。从内容讲,儿童音乐教育应选择适合儿童的音乐,选择旋律优美、节奏欢快、内容简单便于儿童掌握的儿歌;从形式讲,可以用团体教学的形式面向全体,但也要顾及每个儿童的特点采用小组教学或个别辅导,同时应提供各种玩具、道具帮助儿童体验和表现音乐。从方法上讲,儿童音乐教学应从音乐的整体入手,应儿童完整的欣赏和感受音乐的旋律、节奏和情感,切不可为了记忆歌词把一首优美的音乐分割的“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违背儿童整体认知的特点和音乐自身的规律;从环境来讲,要选择优质的光盘磁带,创设渲染音乐情感的物质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应为儿童创设轻松的心理氛围,尊重每个儿童的想法和创造,让儿童沉浸在音乐之中。同时,教师还要考虑儿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也可以让儿童教儿童,相互促进。

5.儿童音乐教育加强“情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情商在现代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音乐教育是一种“情育”,它对人类的情感起着陶冶、净化、启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们要利用音乐教育的“情育”功能,培养儿童的情商,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发展。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9]学前儿童遵从“唯乐原则”,以无意注意为主,只有儿童感兴趣的东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应充分运用音乐对儿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让儿童在音乐教育中学会体验美、欣赏美和表现美,激发儿童的良好情感和积极态度。同时,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动力,儿童期是想象力、创造力发展迅速的时期,可以利用音乐教学激发儿童的想象,创造性的去演绎自己对音乐的理解,学会和其他儿童合作、分享。

(二)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回归生活”的课程观

1.儿童音乐浸润于一日生活

音乐本来就源于生活,从生活中创造而生,让枯竭冷漠的儿童艺术教育回归到儿童真实、鲜活、丰富的生活中去,这既是儿童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儿童作为一个生命体应该享受的权利。[10]我们要把音乐融入儿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让孩子听着熟悉、激昂的音乐入园,幼儿很快就能进入幼儿园的活动氛围,激起幼儿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兴兴的开始一天的幼儿园生活;餐点听着舒缓、优美的音乐,营造一个温馨的进餐环境,优美的旋律能使幼儿安静下来,增加食欲,有助于细化吸收;伴着抒情、缓慢的摇篮曲午睡,让幼儿回味到母亲的爱和温暖,幸福自然入梦;利用音乐引导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可使幼儿不知不觉的形成习惯。

2.儿童音乐教育与各领域教学相融合

《纲要》指出“各个领域的内容互相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音乐教育作为艺术领域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与美术、文学等其他艺术形式相融合,还要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等领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进儿童发展。一方面,各领域可以利用音乐这种儿童喜爱的形式进行教学,例如可以利用音乐促进儿童运动的兴趣、缓解儿童的紧张,也可以利用配乐进行声情并茂的语言教学,还可以把音乐作为背景,协助各领域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音乐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语言、科学等知识,促进儿童身体运动能力的发展,培养儿童的良好的情感体验和社会情感,与其他领域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3.儿童音乐教育做到家、园、社会相统一

儿童音乐教育不单是儿童教育机构所能单独承担的,音乐教育要融入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乐、学校音乐、社会音乐融为一炉,而使儿童整个生活达于音乐的境界。”[11][p.402]这样,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就融为一体,使儿童就能时时、处处都沉浸在音乐的熏陶之中,欣赏到音乐的美,体验到音乐带来的乐趣,在各种场合自由表达自己的音乐感受。

(三)儿童音乐教育应树立“民族化、本土化”的价值观

1.儿童音乐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音乐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谈不上继承、弘扬和发展,更谈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巅。因此,儿童音乐教育“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学习民族音乐,使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爱国主义情操。”[12]现在,我国引进了许多国外著名的儿童音乐教育模式,如德国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匈牙利科达伊音乐教学法、美国综合音感教学法和日本的铃木音乐教育体系等,也有许多儿童音乐教学演唱国外的歌曲、使用国外的乐器,当然在世界多元化、一体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对我国儿童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国外好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适合我们;再有,作为儿童阶段的音乐教育应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为主,应该使儿童音乐教育成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最强音。因此,这些国外乐器、歌曲甚至教学形式的引进,必须立足于我们本国文化基础上,进行本土化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