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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5 16:30:55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1

1智慧旅游时代到来

自1969年互联网始创至今,互联网已从最初的军事领域渗透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目前,全球网民数量已经高达30亿,中国网民规模约占总人口数的50%,其中使用手机的用户占网民总数的39.1%,2014年11月,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中国浙江乌镇举行,人类全面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旅游业的升级改造有序进行,旅游市场散客化进一步推动了智慧旅游的发展,在线旅游交易规模以超过年均30%的增长率快速发展。

2智慧旅游时代的市场特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对于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逐渐提高,旅游景区是旅游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传统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滞后于智慧旅游时代旅游业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发展要求,为实现旅游景区吸引游客、优化游客体验和实现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等目标,旅游景区在经营管理中应进行智慧化转型升级。智慧旅游时代旅游市场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散客、自助游客比例上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需求的个性化发展,团队游模式不再具有优势,目前国内团队游比例已降至20%左右,自助游客和散客比例约占80%以上,散客时代全面到来,互联网技术可以将制式的旅游产品依据游客在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分拆为独立的旅游产品,再由游客自行在网上选购重组,自主安排出游路线、内容和时间,以更精确的方式满足个性化的旅游需求,充分挖掘旅游市场潜力。

2.2旅游方式向个性化、自由化、休闲化的方向发展

当今游客对于旅游体验的要求更加强调个性化、自由化和休闲化,在旅游方式上游客更加倾向于通过网上咨询、私人订制等智慧化手段出行,目前中国有超过80%的游客通过网络媒体获取旅游信息,以提升与旅游景区沟通的顺畅度及获取信息的便捷度,优化旅游体验。

2.3旅游景区传统经营管理模式难以与智慧旅游方式形成有效对接

随着智慧旅游方式的普及,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与智慧旅游方式形成有效对接,一系列负面影响逐渐显现,例如,对景区游客数量的管理不当使得客流量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造成景区的植被退化和环境破坏。对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进行智慧化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统筹管理、优化资源分配的作用,可以帮助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及时感知景区状况,引导游客行为,降低负面影响。

3智慧旅游的构成要素

对于智慧旅游的构成要素,多位学者做出过相应的阐述,姚国章认为,“智慧旅游主要有智慧服务、智慧商务、智慧管理和智慧政务四种表现形式”[4];刘军林、范云峰认为,智慧旅游的主要作用在于其可以“加强景区的监督安保工作、增加景区的互动体验质量、推动景区引领趋势与潮流、改变旅游产业格局”[5]。刘利宁将智慧旅游的综合应用指标归纳为“公共安全管理、景区环境监测、景区能源管理、办公管理、景区票务管理、景区医疗、旅游交通、公共平台、智慧酒店、旅游购物、虚拟旅游”等方面[6]。本文主要研究智慧旅游在综合应用及外部表现层面的构成要素,因此,笔者将智慧旅游的构成要素归纳为智慧服务、智慧商务、智慧管理、智慧政务四个方面。

4智慧旅游视角下传统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的弊端

基于智慧旅游的视角,结合智慧商务、智慧政务、智慧服务、智慧管理等智慧旅游构成要素,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外部经营和内部治理两方面出发,传统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弊端。

4.1外部经营

4.1.1宣传方式僵化传统的旅游景区宣传模式包括宣传海报、电视广告、节会活动、旅行社营销等传统媒体和宣传方式,宣传方式渐趋僵化,不但成本高昂而且效果有限,严重限制了景区的经营效益及发展潜力。4.1.2客源渠道狭窄传统旅游景区过度依靠旅行社客源渠道和“门票经济”,随着旅游市场由团队游向散客游转化,越来越多的游客通过网络获取旅游产品信息,传统的客源渠道和盈利模式已无法支撑旅游景区在现代旅游市场条件下的健康发展。

4.2内部治理

4.2.1服务水平较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经营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例如在旅游安全保障领域,配套的安全防护基础设施涉及层面多、技术领域较广,容易造成安全保障不完善,遗留下安全隐患。旅游景区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不能像其他企业一样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形成企业文化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7]。4.2.2旅游资源保护能力较差个别旅游景区存在破坏性建设现象。例如景区建设城市化等现象易造成资源破坏和资源退化;对于客流疏导的不力和对顾客行为的规范缺失易造成环境污染、植被退化和文物古迹的破坏。

5智慧旅游视角下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的途径

基于智慧服务、智慧商务、智慧管理和智慧政务等智慧旅游的构成要素,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外部经营和内部治理两方面出发,分析智慧旅游时代的时代要求和旅游景区传统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有必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进行智慧景区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产业与传统旅游产业的结合程度,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智慧化转型升级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5.1外部经营

5.1.1旅游产品新媒体营销充分运用新媒体营销手段拓展旅游产品营销渠道,加强与旅游专业网站、大型旅游论坛、手机移动终端等新媒体的合作,利用微博、淘宝、微信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大范围推广,依托大数据锁定客户群,有针对性地实现精准营销。5.1.2旅游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搭建旅游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使游客的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需求实现网络选购。来自中国旅游研究院的调查数据显示,互联网已成为当今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设计旅游行程和完成旅游消费的首选工具,搭建旅游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有利于迎合消费者消费习惯,提高景区经营管理效率。

5.2内部治理

5.2.1景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保障景区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保障是进行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智慧化转型升级的发展基础。具体包括无线网络和手机信号全覆盖、景区智能终端配置、门户网站建设、移动软件推广等内容,以提供通信、信息查询、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等服务。5.2.2智慧化办公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景区经营管理日常工作中的运用,运用纹考勤办公系统、景区可视对讲系统等智慧化办公系统进行办公业务处理、信息管理、辅助决策和无纸化办公,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办公条件,实现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5.2.3景区电子导览服务借助自助导览移动终端、固定导览终端、移动智能终端等多种设备及设施,以无线网络、有线网络、电子影像、图片、音频等媒介,为游客提供电子导游服务。通过自助导览移动终端为游客提供电子导航和地图定位服务,为游客规划旅游路线,合理配置出行时间。通过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软件为游客提供周边购物信息,介绍特色产品、传播风俗文化,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游客进行在线选购、在线支付。5.2.4景区客流网络管理系统通过景区电子票务管理系统和交通管理系统实现对景区客流的实时管理。运用电子门禁、智能监控、人员定位、车辆追踪、停车场管理等多种技术设备进行游客信息采集、客流统计分析,以及时导览信息、公告交通状况、引导客流走向,保证景区客流量在各个区域的合理配置及旅游线路畅通。5.2.5景区运营电子监控系统对旅游景区内进行视频监控全覆盖,对景区内部环境质量、能源管理和娱乐、游览、交通、机电、消防等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电子监控,及时感知景区运行状况,建立信息化保障和应对机制,确保景区的安全运营及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5.2.6景区公共安全管理系统通过红外视频监控、电子巡查、火灾自动报警、食品安全检测等景区公共安全管理系统,对景区公共安全进行实时保障,通过互联网技术为游客提供便捷迅速的电子紧急援助、卫生服务、远程医疗、远程监护、移动医疗等服务。

6结论与建议

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互相渗透融合的时代背景下,旅游业进入智慧旅游时代,旅游景区传统经营管理模式的一系列弊端逐渐显现,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智慧化转型升级有利于构建智慧型景区,达到整合需求、优化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效果,实现旅游业与互联网产业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纽带的产业创新融合,推动旅游业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转型升级,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支柱产业。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掘互联网技术在旅游产业中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革新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等作用,进一步紧密旅游业与互联网产业的结合程度,面向市场需求,从外部经营和内部治理两方面对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智慧化转型升级,实现新的时代背景下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参考文献

[1]叶铁伟.智慧旅游:旅游业的第二次革命(上)[N].中国旅游报,2011-05-25(11).

[2]黄超,李云鹏.“十二五”期间“智慧城市”背景下的“智慧旅游”体系研究[C].2011旅游学刊年会会议论文集,2011.

[3]张凌云,黎巎,刘敏.智慧旅游的基本概念与理论体系[J].旅游学刊,2012(05).

[4]姚国章.“智慧旅游”的建设框架探析[J].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5]刘军林,范云峰.智慧旅游的构成、价值与发展趋势[J].重庆社会科学,2011(10).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2

当前,国家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一个全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改变也在时刻进行。旅游景区作为一种新型的营利性机构,在为游客提供游览、观光、探险、休闲、科考等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加以引导。例如,在某些旅游景区,部分经营管理人员为了寻求当前的利益,不考虑景区是否有足够大的承载能力,盲目的对外开放这部分景区。面对这一情况,该景区的政治工作人员,就可以结合科学、可持续发展观等相关理论,来引导以及启发这部分管理者,帮助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发展观,从而推动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思想政治工作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伴随着国内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思想政治工作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对景区的经营管理队伍进行思想政治建设指导,让这部分人员能够正确的将党的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最主要就体现在改进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中。只有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才能够推动旅游景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目前,我国有些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人员,为满足一己之利,便,全然不顾旅游景区的整体利益。这一行为是极为显著的,不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体现。就这一现象来说,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加强,特别是针对经营管理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例如,经常性地组织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在不断的教育中,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且通过这些工作,促使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推动旅游景区的和谐发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成效

在当前的经济时代,很多旅游景区的存在,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旅游景区的管理人员,其目的主要是盈利,很多人员较为物质化,在他们的认知当中,经济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例如,某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为了增加旅游景区收入,便不顾游客感受,毅然抬高旅游景区门票的价格。管理人员的这种做法,确实能给旅游景区带来丰厚的利润,但却使旅游景区完全失去了人文气息,不利于吸引更多的游客。

二、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相脱节

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直接取决于该项工作是否具有针对性。就目前而言,很多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和思想政治工作并未联系在一起,对于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发挥,起到了较大的阻碍作用。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只是偶尔在旅游景区管理工作人员之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报告会,却没有将每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处。这种没有实际行动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旅游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一种摆设。

(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水平有限

近年来,虽然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为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做基础。但是,在这部分人员当中,还有部分人员并未及时的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质,仍处于思想道德的原始水平,这对于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的与时俱进而言,起到了极大阻碍作用。因此,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还需要大幅度的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够

做好宣传是完成一项工作的基本前提。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日常事务中,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对内部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却忽视了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旅游景区的知名度不高,不利于扩大旅游景区的影响力。要知道,旅游景区影响力直接决定了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效果。

三、加强旅游景区经营发展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理念

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会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作为旅游景区的政工干部,要在扎实的理论思想的指导下,将理论贯穿到实践活动中,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做正确的、政策性的引导。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要结合实际的例子,引导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将思想政治理论运用到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从实质上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效果。

(二)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会对旅游景区的经营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当前,在我国各大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中,有部分人员其自身的素质水平还是不太高,对旅游景区的经营管工作造成了直接性的影响。因此,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例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时时关注社会最新动态和国家的最新政策,将最先进的思想政治理念传输给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推动旅游景区员工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加强旅游景区的宣传工作

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宣传工作。因此,作为旅游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该通过多种渠道来加大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扩大旅游景区的影响力,通过吸引更多游客的方式,而不是抬高门票的方式来推动旅游景区的发展。

四、结语

在我国旅游景区经营发展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仍存在不足,应引起思想政治工作者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旅游景区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促进景区的可持续发展,使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理念,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

(作者单位为秦皇岛市山海关长寿山景区)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3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目前,伴随着国内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思想政治工作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对景区的经营管理队伍进行思想政治建设指导,让这部分人员能够正确的将党的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思想政治工作在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最主要就体现在改进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中。只有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才能够推动旅游景区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的素质

目前,我国有些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人员,为满足一己之利,便以权谋私,全然不顾旅游景区的整体利益。这一行为是极为显著的,不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体现。就这一现象来说,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加强,特别是针对经营管理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例如,经常性地组织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参加思想政治教育,在不断的教育中,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并且通过这些工作,促使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推动旅游景区的和谐发展。

(三)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成效

在当前的经济时代,很多旅游景区的存在,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旅游景区的管理人员,其目的主要是盈利,很多人员较为物质化,在他们的认知当中,经济利益是至高无上的。例如,某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为了增加旅游景区收入,便不顾游客感受,毅然抬高旅游景区门票的价格。管理人员的这种做法,确实能给旅游景区带来丰厚的利润,但却使旅游景区完全失去了人文气息,不利于吸引更多的游客。

二、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政治工作与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相脱节

思想政治工作的效率,直接取决于该项工作是否具有针对性。就目前而言,很多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和思想政治工作并未联系在一起,对于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发挥,起到了较大的阻碍作用。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只是偶尔在旅游景区管理工作人员之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报告会,却没有将每一项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处。这种没有实际行动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旅游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一种摆设。

(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水平有限

近年来,虽然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加强政工干部队伍建设,为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发展做基础。但是,在这部分人员当中,还有部分人员并未及时的提升自己的思想素质,仍处于思想道德的原始水平,这对于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的与时俱进而言,起到了极大阻碍作用。因此,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还需要大幅度的提高。

(三)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不够

做好宣传是完成一项工作的基本前提。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日常事务中,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对内部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却忽视了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工作。宣传力度不够,致使旅游景区的知名度不高,不利于扩大旅游景区的影响力。要知道,旅游景区影响力直接决定了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效果。

三、加强旅游景区经营发展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理念

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会直接影响到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作为旅游景区的政工干部,要在扎实的理论思想的指导下,将理论贯穿到实践活动中,为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做正确的、政策性的引导。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时候,要结合实际的例子,引导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将思想政治理论运用到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从实质上提高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工作的效果。

(二)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会对旅游景区的经营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当前,在我国各大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中,有部分人员其自身的素质水平还是不太高,对旅游景区的经营管工作造成了直接性的影响。因此,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水平。例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时时关注社会最新动态和国家的最新政策,将最先进的思想政治理念传输给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工作人员,推动旅游景区员工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加强旅游景区的宣传工作

旅游景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宣传工作。因此,作为旅游景区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应该通过多种渠道来加大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例如,旅游景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扩大旅游景区的影响力,通过吸引更多游客的方式,而不是抬高门票的方式来推动旅游景区的发展。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4

中图分类号:F590.32 文献标识码:B

“小时旅游经济圈”战略需要时间上的连续性和空间上的均衡性,要形成顺畅的产业链,要求统一规划、统一保护开发与宣传等纵向和横向治理一致化。而我国现阶段的旅游景区治理中存在产权不清晰、地方政府各自为政、政出多门、多头领导、体制不顺、短期效应等问题,使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导致我国旅游景区治理不和谐现象严重。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结合委托理论,提出在构建“小时旅游经济圈”战略中对我国旅游景区进行纵向和横向治理结构创新。

一、现阶段我国旅游景区权力资源结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旅游景区的产权也进行了分离,即三权分离。旅游景区的产权是最基本的权力。产权归属全国人民是我国旅游景区的最基本的法律属性。产权专家劳伦斯?贝克将产权具体分为占有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对资本的权力、可追赠的权力、无限期使用权、禁止有害使用权、执行法院判决义务、剩余财产处理权等11项[1]]。我国专家学者大多数认为影响我国旅游景区治理的最主要的权利属性分为三种,即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占有权即指旅游景区资源使用的最终决定权力,能够排除他人使用该资源的权力。使用权即指我国旅游景区的经营权和风景欣赏权。让渡的资源控制权则体现了我国旅游景区的经营权、旅游者的消费使用权。管理权即指决定如何使用旅游景区资源的权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的产权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全面所有和集体所有。虽然全国人民是旅游景区资源的最终所有者,但他们不能直接参与具体的经营与管理,因此必然要寻找人。全国人民通过委托将旅游景区资源委托给政府,政府又通过委托将其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形成产权委托结构。三权分离即指使我国旅游景区的占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分属于利益关系相互独立的三个不同法人主体,即我国旅游景区的占有权归属国家、使用权由政府派出机构-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承担、管理经营权交由企业负责。三权分离虽然在形式上改变了国家集资源占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于一身的弊端,突破了我国旅游景区资源国家所有、国家开发、国家经营的旧模式,创新了开发管理机制,但实际中出现了很多问题。由于委托人与人目标函数不一致,人会选择牺牲委托人的利益而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一旦委托产权结构不合理,就会出现一系列弊端,这就不是“双赢”的博弈。

二、委托理论下的我国旅游景区治理结构中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博弈分析 在我国旅游景区治理结构中,根据委托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我国旅游景区的核心利益相关者主要是资源最终所有者全国人民、景区的所有者人政府、旅游经营企业、旅游者、当地社区居民等,他们之间存在一定博弈。利益相关者通过协调、交易、责任分担、利益让渡等一系列经济行为而进行社会建制的过程体现了旅游业的发展。

(一)旅游景区最终所有者与所有者人之间的博弈分析

我国旅游景区资源是公共财产,属于全国人民共有,所有者的表现形式是国家。国家代表全国人民的利益,每个人在法律上均享有旅游景区资源的权力。但实际中,所有权人与最终所有者存在一定博弈。作为旅游景区所有者人,政府在整个旅游地区的协调、控制等方面具有决定作用,政府成为我国旅游景区的实际调控者,而我国旅游景区的最终所有者并没有得到实际权力,这就形成了二者间的博弈。

(二)旅游景区所有权人与旅游经营企业的博弈分析

目前,学术界争议最多的焦点是我国旅游景区所有权人与旅游经营企业之间的博弈,问题主要体现在旅游景区所有权人对旅游经营企业是否该授权、授权给谁、授权多少、授权程度等等。旅游景区资源要服务于社会,使其转化成为商品,旅游经营企业成为旅游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纽带。旅游经营企业为旅游景区注入新的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通过对我国旅游景区资源的开发利用,把其包装成服务商品。旅游经营企业以盈利为目,追求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他们往往看到的是短期效应而牺牲旅游景区的长期利益。又由于旅游经营企业对自然资源和文化方面的成本不承担直接责任,使得他们对旅游景区资源的保护、可持续发展等等可能考虑的不多。这就要求旅游景区所有权人在把权力“释放”给旅游经营企业的同时,加强对旅游经营企业的约权,通过所有权人行使的决定谁有权使用旅游景区资源的经营权、经营权转让价格、制定合同条件等权力来约束旅游经营企业。

(三)旅游景区的经营企业与旅游者之间的博弈分析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5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风景旅游区却仍然延续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大部分还属于事业性质,纯属社会公益事业,经费靠财政拨款。旅游区管理机构虽然既有保护的职能,又有组织生产、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社区管理的职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导致了诸多弊端,如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低下,机构臃肿等问题。因此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成为各大风景旅游区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风景旅游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在引进市场化机制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风景旅游区的特殊性

风景旅游区资源是拥挤俱乐部产品

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Buchannan)在1965年发表的《关于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提出了俱乐部产品。这种产品可以适应从纯公共产品到私人产品之间的连续体上的任意一点,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拥挤。

风景旅游区资源就属于此种产品,旅游者只要买到了门票就可以拥有参观游览的权利,并且其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不影响其他人参观游览,但如果旅游者人数超过了景区容量,就会出现拥挤,并影响其消费满足。

风景旅游区资源就是这样一种存在最佳规模的产品,其产品的实物规模和消费者的人数规模有一个最佳的搭配。这类产品实质上可以实现生产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实现消费者排他,而且生产者排他的成本比较低。这使得风景旅游区资源兼有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的性质,它们由许多人同时消费,并不断趋近于容量约束范围;超过该约束后,该产品的消费就变得拥挤了,但总存在一些排他技术使得向旅游者收费成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还提到,要有一个最佳的搭配,俱乐部成员必须可以自由流动,且俱乐部拥有自主决策权,这一理论突破了公共产品由政府供给的单一模式,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风景旅游区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资源,除人工可以栽培与繁殖的动植物外,可以说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一旦破坏将不复拥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总是会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历史的噶丹寺,是拉萨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毁为平地。泉城济南,过去那种“家家泉水,户户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对水源地缺乏保护,已不复存在,至连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濒临断水的危险。

旅游资源的这种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其实施保护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对旅游产品的开发、销售,可能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但同时对旅游资源也可能是一股无法估量的潜在破坏力。

风景旅游区系统的复杂性

风景旅游区是介于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之间的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风景旅游区系统是围绕旅游主体(旅游者)而建立起来的产品系统及其支持系统。就其产品系统而言,包括资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础设施,其中资源吸引物是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林木、动物、河流、文物古迹等构成,分别归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管理。并以此为基点,形成以吃、住、行、游、购、娱为基本环节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旅游产品的提供还要得到当地社区各个部门及政策法律环境的支持,只有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会手段,去引导、指导旅游企业健康正常的经营,才能真正实现景区的全面持续发展。

现有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模式简述

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

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国家集风景旅游区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开发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景区的门票及其他旅游项目由国家定价(一般定价很低),收入上缴国家。这种模式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保护遗产、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资源整合等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但从实践中看,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方面,景区的经营者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力,也不承担盈亏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场规律经营,效率低下,从而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经济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另一方面,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难以协调,我国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间的风景名胜、文物、森林资源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区内,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插手管理,严重阻碍了风景旅游区的健康发展。

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

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真正把风景旅游区作为一项产业来对待,将其作为独立的主体推向市场。

目前存在的市场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项目的形式招商引资,由多个投资主体进入景区行使经营权;另一种方式是垄断经营权,以一家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垄断经营。由于政企职能分开,产权比较明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经济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旅游业是以持续发展为目标,需要经营者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考虑,而企业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环境效益。此外,景区资源的交易,除面临旅游价值核算的难题外,还面临着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鉴于风景旅游区资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点,以及相关理论政策研究滞后等原因,对这种做法必须慎重。

我国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议

改革管理体制

我国风景区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风景旅游区资源所有权。为保证国家产权的统一和国有资产的收益,国务院可以指定一个权威机构行使风景旅游区资源产权,对产权进行统一管理;负责风景旅游区规划的审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风景旅游区资源使用权转让、风景旅游区资源保护规划等。该权威机构可视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区设立派出机构,发展建立风景旅游区日常管理机构,并对其拥有领导权、监督管理权和对风景旅游区资源开发经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权。日常管理机构由派出机构代表、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代表、当地群众代表、开发经营单位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风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监督国有资源的用途,保证国有资源保值增值,并进行风景旅游区日常的市场管理、资源管理、环境管理。整个管理系统的经费均由国务院按旅游税收的一定比例统一拨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门和经营者的牵制。

这种产权管理机制,可以避免现有的条块分割,多头领导,明晰了风景旅游区资源的产权归属,且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可以防止风景旅游区资源的过度开发、风景旅游区环境破坏。

运用不同经营管理模式

近年来,有许多学者提出风景旅游区应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其交由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并通过对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分析论证了这种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峡、桐庐、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区(景点)将经营权不断地拍卖出去,黄山、张家界等遗产类资源也引入市场机制,并先后挂牌上市,这种经营意识是对传统管理意识和管理体制的一大突破,这一点应该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场机制经营的方式遭到了质疑。如黄山风景旅游区,从保护遗产的角度出发,必须严格遵循“景区游,区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黄山股份公司为追求自身赢利,必然尽可能以高消费方式将尽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区,由此必然造成遗产质量破坏,从而出现了在黄山发展旅游经济后“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质量提高,而遗产质量反而恶化”这一似乎怪异的现象。另外,这种纯商业化经营必然以其垄断性而伤害游客正当利益。拥挤俱乐部产品可以通过政府提供,也可以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私人提供。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是否适合所有的景区,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人认为,凡是经营性景区(景点)均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是对一些专业性或公益性强的景区(景点),如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文物保护区、宗教朝拜地等实行国家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专业人士经营。

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

风景旅游区不是单指景观资源,而是以景观资源为核心,由产品系统和支持系统组成的一个综合体。往往在我们脑海里有一个思维定势,即风景旅游区的收入来源就是门票收入,并以其为由来证明管理经费紧张,从而交由企业市场化运作或进一步提高门票价格。由于旅游产品是一种高弹性消费品,提高价格会导致游客数量大幅度减少,门票收入进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个行业。我们应该改变观念,树立大旅游意识,正确把握旅游业的综合性、先导性、关联性规律特点。

在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观资源和旅游经营资源。旅游经营资源才是我们的改革重点(包括住宿、交通、餐饮、娱乐设施等),增强竞争活力,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收入。旅游景观资源不应作为风景旅游区创收的主要途径,而要以保护为重,国家应建立景区财政补贴制度,为景区维护经费来源提供保障。对那些交由企业运作的经营性景区,应制定门票价格管理制度。

建立规制风景旅游区开发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体系,但是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法。

虽然有《风景名胜区暂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但是这些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对一些新做法缺乏裁决的依据,对实际执行中的一些破坏资源、侵蚀国有资源、使用权不明确的现象难以做出有效认定和判罚。尤其在民营企业开发旅游景区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法规对旅游资源开发行为进行规范,具体操作上对旅游资源的权力归属没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风景旅游区产权,并使其规范化运作,就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景区开发行为予以规范,对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和做法给予惩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法渊源,风景旅游区立法体系可以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这样一个层次来构建。

总之,风景旅游区不能等同于企业,由于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应从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多个方面考虑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路径。在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保护中,要加强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业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崔风军.风景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2.许彬.公共经济学导论[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苏文才,孙文昌.旅游资源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6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我国的风景旅游区却仍然延续了计划经济的模式,大部分还属于事业性质,纯属社会公益事业,经费靠财政拨款。旅游区管理机构虽然既有保护的职能,又有组织生产、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社区管理的职能,但因政企不分,事企不分而导致了诸多弊端,如资金短缺,经济效益低下,机构臃肿等问题。因此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分离所有权和经营权成为各大风景旅游区的改革方向,并且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风景旅游区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在引进市场化机制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风景旅游区的特殊性

风景旅游区资源是拥挤俱乐部产品

经济学家詹姆斯·布堪南(JamesBuchannan)在1965年发表的《关于俱乐部的经济理论》一文中,提出了俱乐部产品。这种产品可以适应从纯公共产品到私人产品之间的连续体上的任意一点,它的核心概念就是拥挤。

风景旅游区资源就属于此种产品,旅游者只要买到了门票就可以拥有参观游览的权利,并且其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不影响其他人参观游览,但如果旅游者人数超过了景区容量,就会出现拥挤,并影响其消费满足。

风景旅游区资源就是这样一种存在最佳规模的产品,其产品的实物规模和消费者的人数规模有一个最佳的搭配。这类产品实质上可以实现生产者排他的,但不容易实现消费者排他,而且生产者排他的成本比较低。这使得风景旅游区资源兼有纯公共产品和纯私人产品的性质,它们由许多人同时消费,并不断趋近于容量约束范围;超过该约束后,该产品的消费就变得拥挤了,但总存在一些排他技术使得向旅游者收费成为可能。

布堪南在其文中还提到,要有一个最佳的搭配,俱乐部成员必须可以自由流动,且俱乐部拥有自主决策权,这一理论突破了公共产品由政府供给的单一模式,为公私合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风景旅游区资源的不可再生性

旅游资源,除人工可以栽培与繁殖的动植物外,可以说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一旦破坏将不复拥有。例如地面上的古建筑等,总是会一天比一天少下去.。有600多年历史的噶丹寺,是拉萨著名的三大寺之一,1969年被毁为平地。泉城济南,过去那种“家家泉水,户户垂柳”的美好景象,由于对水源地缺乏保护,已不复存在,至连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也濒临断水的危险。

旅游资源的这种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其实施保护的重要性。巨大的需求对旅游产品的开发、销售,可能是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但同时对旅游资源也可能是一股无法估量的潜在破坏力。

风景旅游区系统的复杂性

风景旅游区是介于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之间的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风景旅游区系统是围绕旅游主体(旅游者)而建立起来的产品系统及其支持系统。就其产品系统而言,包括资源吸引物,人造吸引物及旅游基础设施,其中资源吸引物是旅游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林木、动物、河流、文物古迹等构成,分别归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管理。并以此为基点,形成以吃、住、行、游、购、娱为基本环节的一条龙服务体系。

旅游产品的提供还要得到当地社区各个部门及政策法律环境的支持,只有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及社会手段,去引导、指导旅游企业健康正常的经营,才能真正实现景区的全面持续发展。

现有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模式简述

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

国家直接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国家集风景旅游区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于一身,景区的管理、保护和开发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景区的门票及其他旅游项目由国家定价(一般定价很低),收入上缴国家。这种模式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保护遗产、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资源整合等方面表现的尤为突出。但从实践中看,这种经营管理模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方面,景区的经营者没有自主经营的权力,也不承担盈亏的后果,基本不按市场规律经营,效率低下,从而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其经济价值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另一方面,部门利益、地区利益与国家利益难以协调,我国的土地及其分布其间的风景名胜、文物、森林资源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中央、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能出面操作。在同一景区内,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插手管理,严重阻碍了风景旅游区的健康发展。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

市场化经营管理模式就是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真正把风景旅游区作为一项产业来对待,将其作为独立的主体推向市场。

目前存在的市场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项目的形式招商引资,由多个投资主体进入景区行使经营权;另一种方式是垄断经营权,以一家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进行垄断经营。由于政企职能分开,产权比较明晰,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经济效率得到了提高。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旅游业是以持续发展为目标,需要经营者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结合起来考虑,而企业经营者往往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环境效益。此外,景区资源的交易,除面临旅游价值核算的难题外,还面临着一些政策上的和限制。因此,鉴于风景旅游区资源的惟一性、脆弱性等特点,以及相关理论政策研究滞后等原因,对这种做法必须慎重。

我国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模式的政策建议

改革管理体制

我国风景区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风景旅游区资源所有权。为保证国家产权的统一和国有资产的收益,国务院可以指定一个权威机构行使风景旅游区资源产权,对产权进行统一管理;负责风景旅游区规划的审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风景旅游区资源使用权转让、风景旅游区资源保护规划等。该权威机构可视需要,在各省或各片区设立派出机构,发展建立风景旅游区日常管理机构,并对其拥有领导权、监督管理权和对风景旅游区资源开发经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权。日常管理机构由派出机构代表、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代表、当地群众代表、开发经营单位代表等组成,具体负责风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监督管理,监督国有资源的用途,保证国有资源保值增值,并进行风景旅游区日常的市场管理、资源管理、环境管理。整个管理系统的经费均由国务院按旅游税收的一定比例统一拨付,以防受地方政府部门和经营者的牵制。

这种产权管理机制,可以避免现有的条块分割,多头领导,明晰了风景旅游区资源的产权归属,且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可以防止风景旅游区资源的过度开发、风景旅游区环境破坏。

运用不同经营管理模式

近年来,有许多学者提出风景旅游区应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其交由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并通过对收益和成本的比较分析论证了这种模式的合理性。碧峰峡、桐庐、太湖源等一大批景区(景点)将经营权不断地拍卖出去,黄山、张家界等遗产类资源也引入市场机制,并先后挂牌上市,这种经营意识是对传统管理意识和管理体制的一大突破,这一点应该是肯定的。但目前完全按市场机制经营的方式遭到了质疑。如黄山风景旅游区,从保护遗产的角度出发,必须严格遵循“景区游,区外居”的旅游方式,而黄山股份公司为追求自身赢利,必然尽可能以高消费方式将尽可能多的游客留在景区,由此必然造成遗产质量破坏,从而出现了在黄山发展旅游经济后“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质量提高,而遗产质量反而恶化”这一似乎怪异的现象。另外,这种纯商业化经营必然以其垄断性而伤害游客正当利益。拥挤俱乐部产品可以通过政府提供,也可以通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私人提供。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是否适合所有的景区,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人认为,凡是经营性景区(景点)均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只是对一些专业性或公益性强的景区(景点),如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文物保护区、宗教朝拜地等实行国家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专业人士经营。

加强对旅游资源的管理

风景旅游区不是单指景观资源,而是以景观资源为核心,由产品系统和支持系统组成的一个综合体。往往在我们脑海里有一个思维定势,即风景旅游区的收入来源就是门票收入,并以其为由来证明管理经费紧张,从而交由企业市场化运作或进一步提高门票价格。由于旅游产品是一种高弹性消费品,提高价格会导致游客数量大幅度减少,门票收入进一步降低,且波及到整个行业。我们应该改变观念,树立大旅游意识,正确把握旅游业的综合性、先导性、关联性规律特点。

在风景旅游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清旅游景观资源和旅游经营资源。旅游经营资源才是我们的改革重点(包括住宿、交通、餐饮、娱乐设施等),增强竞争活力,提高风景旅游区的收入。旅游景观资源不应作为风景旅游区创收的主要途径,而要以保护为重,国家应建立景区财政补贴制度,为景区维护经费来源提供保障。对那些交由企业运作的经营性景区,应制定门票价格管理制度。

建立规制风景旅游区开发和保护的法律体系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旅游立法初步形成了旅游法律体系,但是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方面,目前还没有正式立法。

虽然有《风景名胜区暂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但是这些规定缺乏实施细则,对一些新做法缺乏裁决的依据,对实际执行中的一些破坏资源、侵蚀国有资源、使用权不明确的现象难以做出有效认定和判罚。尤其在民营企业开发旅游景区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法规对旅游资源开发行为进行规范,具体操作上对旅游资源的权力归属没有清晰的界定。要明晰风景旅游区产权,并使其规范化运作,就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将景区开发行为予以规范,对破坏景区资源的行为和做法给予惩罚。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法渊源,风景旅游区立法体系可以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这样一个层次来构建。

总之,风景旅游区不能等同于企业,由于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应从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多个方面考虑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路径。在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保护中,要加强公私合作,合理利用政府和企业的优势。

参考文献:

1.崔风军.风景旅游区的保护与管理[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2.许彬.公共经济学导论[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苏文才,孙文昌.旅游资源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7

1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模式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经营公共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融资能力,广泛吸纳了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我国度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管理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8

1 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模式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经营公共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融资能力,广泛吸纳了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 我国度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管理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9

1 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模式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经营公共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融资能力,广泛吸纳了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 我国度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管理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

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例10

1 我国度假旅游的开发模式

(1)整体租赁经营模式。是指在一个旅游度假景区内,将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由政府统一规划,授权一家企业较长时间地控制和管理,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成片租赁开发,垄断性建设、经营、管理该旅游度假区,并按约定比例由景区所有者和出资经营者共同分享经营收益。这是一种由政府出资源,企业出资金,政企共同受益的旅游度假区治理模式,是一种市场化经营公共度假旅游资源的模式,体现公共性资源、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市场化发展的特点。

(2)股份制企业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为了筹集开发建设资金,对景区经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由政府委托股份制企业独家经营旅游度假区,或者在景区经营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一家股份制公司,政府授权其独家经营景区资格的方式。这种模式构造了景区经营强大的市场融资能力,广泛吸纳了社会资本的注入,同时借助股份制企业的先进机制,依靠对旅游度假区的垄断经营,以投入高额资本、创造优质旅游产品、追求高额投资回报为目标。

(3)上市公司经营模式。是指旅游度假景区经营企业经过股份制上市以后,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委托,经营包括景区门票在内的一切旅游业务,成为景区内唯一负责旅游经营的机构,对旅游度假区实行垄断性经营的方式。采用这种模式进行经营的旅游度假区,其所有权归属于景区管理机构,其经营权由景区管理机构委托给了上市公司;景区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而资源的保护工作由景区管理机构承担。这一模式是典型的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四权”完全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经营模式。

(4)整合开发经营模式。是指对于依托公共文物资源的旅游度假区,在保证国家完全拥有文物资源所有权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安排,对文物旅游度假区的文物类公共性资产和非文物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整合,按照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主体与经营权主体分离的原则,将文物景区的文物事业发展职能和旅游市场经营职能分开,事业部分统一归文物部门,按照事业规律管理,企业部分组建经营开发实体,统一划归政府直属国有独资的旅游集团企业统一管理,科学开发,市场化经营。

(5)网络复合治理模式。是指一个度假旅游景区设立拥有政府管理权限的景区管理机构,同时行使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对旅游度假区实施一体化(只有一个管理主体)、封闭式、全方位管理的方式。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都属于作为政府的景区管理机构,但景区经营由景区管理机构的独资企业采取部分直接经营,部分由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规范的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进行,景区的旅游业务开拓紧密依托旅游部门的市场网络开展,在这个模式中,旅游度假区的经营权绝大部分控制在景区所有者——景区管理机构手中,少部分控制在合资公司中;景区旅游资源的保护权主要在景区管理机构手中,景区经营企业主要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但同时在开发过程中有保护资源的绝对责任,是一个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发权与保护权部分分离的度假旅游景区治理模式。

2 我国度假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由于旅游景区体制复杂、政出多门的宏观管理格局,加之普遍存在的区位制约、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和人才匮乏,使得国内度假旅游景区在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多头管理,多重目标。目前,我国度假旅游景区的宏观管理格局是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现行的管理体制的主要问题是多重目标与企业经营之间的矛盾,而随处可见的多重管理加剧了这种矛盾。

    (2)秩序混乱,服务较差。度假旅游景区安全隐患较为严重,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切实保证。这几年发生的大的旅游安全事故,相当一部分就是因此引起的。急功近利,内部机制不合理,不科学,管理混乱。有的景区层层转包,各行其是,秩序混乱。

(3)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我国度假旅游景区资源与环境保护的问题,表现在景区破坏性建设严重,自然景区城市化突出。有些素质不高的企业胡乱开发度假旅游资源,如酒店、别墅、停车场等,使景区建设庸俗化,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很大。许多度假旅游景区出现资源退化,不仅有客流量大造成的自然退化,更主要的是保护不力。景区的环境污染问题也很严重,由于生活垃圾处理不好,环保技术不过关,造成景区卫生不好,由此而引起污染问题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