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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要点模板(10篇)

时间:2023-08-20 14:46:35

社会治理要点

社会治理要点例1

***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根据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现对我局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总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市”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规划和国土资源系统秩序稳定,为新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更新观念,丰富内涵,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措施,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确保我局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六无”目标,即:无“”等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三、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一是加强我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排查局机关、家属楼及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坚持值班、值宿制度。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疏导工作,特别对干部职工因利益相互攀比可能引发的不稳定苗头要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和国土“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不断提高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在全局形成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加强对重大节日期间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行为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现象。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根据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履行好综合治理工作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决影响稳定和治安的突出问题;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起集体上访、等问题或治安突出问题,不因工作不积极、处置不力导致不稳定问题事态扩大或治安问题蔓延。六、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与支持单位所在地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市”工作。认真落实新民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市”活动的实施细则》,经常深系点(安坨子村)调研和指导平安创建等综合治理工作。七、健全制度,加强局机关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交流推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市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部署,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社会治理要点例2

(二)整体推动体制机制建设。各村(居)要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市年至2015年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计划》,加快建设一批社会管理工作基础设施;加紧出台并切实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社会风险评估、群众权益保障、公共安全保障、社会组织发展、社工志愿者队伍组建等七类服务管理机制建设。

(三)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对社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平台工作机制,规范平台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及运行制度,确定四级岗位职责和监督考核方式;今年,要建立覆盖全镇所有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综合服务网络。在认真借鉴总结外地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要形成村(社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本框架,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1个社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大力开展化解社会矛盾“攻坚破难”活动。集中力量排查化解经济领域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密切关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社会热(难)点问题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健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专业调解与联动调解相结合的“无缝衔接”运行机制,健全重点领域“攻坚破难”的联动调解体系,有效调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高度关注利益调整、收入分配、物价、社会保障等引发的矛盾问题,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化解工作。

(五)加强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市场(商场)、进车站(码头)、进工业园区(景区)的“五进”活动,促进调解机构向基层延伸。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强化司法调解指导作用,加强和规范镇、村(社区)等面向群众的一线调解“窗口”工作。大力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难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大调解”工作台帐,纳入“大调解”信息系统规范管理,对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受理、分流、处理全过程进行登记,提升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能力,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六)建立完善“大调解”工作常态机制。突出抓好“大调解协调中心”工作平台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调解常态机制建设,完善覆盖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大调解”信息网络平台,以“大调解”信息平台为基础,健全社会矛盾分析研判机制、“大调解”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强化矛盾纠纷层级管理、衔接联动、工作保障三项重点机制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矛盾纠纷收集反馈渠道。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选聘、培训、考评和“调解能手”命名等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大调解”工作经费、个案补贴等财政常态保障。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完善领导包案、部门包村、党员包户的社会矛盾化解“三包”责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倒查机制,对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引发越级上访、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七)扎实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不断总结推广“大调解”工作中积累的新经验、新做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调解文化”建设,在农村院落和城镇社区推广“调解文化大院”创建工作。试点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在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引入政府购买专业调解服务工作模式等,不断推进“大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三、加强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八)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扫黄打非”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金融、财税、证券期货以及各类涉企、涉众等严重经济犯罪,妥善处理经济纠纷。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哄抬物价、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依法惩处制假贩假、电信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围绕城乡改革发展,加大涉农犯罪打击力度,深化城乡结合部整治改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服务。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和特殊重点园区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治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九)继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分析研判,继续部署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组织力量深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治安复杂部位(场所)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限期整改治安和安全隐患。对一些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实行警示和挂牌督治,限期改变面貌。加强涉路、涉线突出治安问题和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铁路、公路、输油气管道、“三电”设施安全畅通。加大网吧和音像、游艺娱乐场所整治力度,依法查处“黑网吧”等违法违规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

(十)确保重点时段治安稳定。围绕十、全国、全省“两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大调处”、积案“大化解”、社会治安“大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大管控”、安全保卫“大巡防”行动,各村(居)要加强对社会治安暗访督查活动,促使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暴力恐怖事件,确保全镇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十一)不断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推进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乡社区推广网格化防控模式,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四、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十二)推进基层创建。深化“”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社区(村)”、“边界”、“铁路”、“文化市场”、“医院”、“校园”、“家庭”、“景区”等基层系列创建活动。深化军地创建及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做实各项基础工作,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营造人人共创、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十三)认真做好综治委更名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11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委厅[]40号)、七届市委第八次常委会议和《中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综治机构更名的通知》(委编办[]39号)精神,今年我镇综治委(办)将结合全镇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际,加强自身建设,抓紧完成综治委(办)更名,进一步明确定位、调整规范职能、健全完善机构、充实加强力量、调整成员单位、完善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十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加强镇综治委(办)、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整合村(社区)警务室、调解室、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快职能转变,有效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建立健全“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综合平台,提高城乡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整合综治信息员、治安楼栋长、治安巡逻队、综治流动人口协管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合并为协管员,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十五)加强基层综治干部队伍培训。建立健全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制度,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镇、各村(居)综治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综治办将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纳入基层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分级举办培训班,重点加强对镇、村(居)综治干部队伍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培训,力争在年底前分级将镇、村(社区)综治干部队伍轮训一遍。

(十六)加强综治工作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宣传党的十精神,适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着重宣传基层创造的、群众身边的社会管理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政法综治工作成效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突出责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

社会治理要点例3

一、深化争创综治先进县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平安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县、乡二级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平安建设要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责任。领导小组在县综治办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平安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完善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在创建平安桐柏的大前提下,广泛开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平安家庭活动,县、乡综治办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订平安单位、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的创建标准。各部门也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根据部门、行业的特点,制定参与平安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创建平安系统、平安行业、平安单位的标准。重点做好乡镇、村(社区)的平安建设工作。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要完善平安建设的保障机制,按照“吃皇粮、不吃杂粮”的要求,足额保障政法综治部门必要的办公、办案经费,不断加大对平安建设的投入,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完善平安建设的动员机制,在年初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建设中去,形成全民参与、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的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的意见。健全完善校园内外安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校园及周边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加大领导责任落实力度,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要继续完善和推广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并建立对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指导机制,规范工作方式和法制教育内容,提高质量,增强效果。共青团、妇联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中心小学、初中、高中都要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要进一步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以社区和村(居)为单位,通过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等措施,掌握闲散青少年的底数,逐步建立区域性的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真正把其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要确定专人联系帮教;对需要加强监护的,民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教育、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失业、无业的,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等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救助。要切实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严厉打击幕后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教唆流浪儿童犯罪的团伙及黑恶势力。要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组织实施少儿文化建设工程。持续开展打击制售“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画册及不良游戏软件行动,查处“黑网吧”和违法违规经营的网站,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要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构建设。研究制定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教育,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要继续完善和不断深化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排查、信息报告、受理、分流、处理、督办、答复、考核、奖惩以及归口调处、领导包案等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努力实现调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并以在村(社区)成立综治服务站的形式逐步向基层延伸。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的能力。强化社会联动调处,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理性、有序、合法的秩序,维护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分析研究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大规模、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极少数人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化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完善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实现社区可防性案件大幅度下降。重点治理机动车违法违章上牌照问题,从源头上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排查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开展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打击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防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版权所有

社会治理要点例4

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综治工作领导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任务,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提高考评实效。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规范实施“一票否决权制”操作程序;进一步健全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以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推动综治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加大责任查究力度,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和群死群伤事故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地方、部门、单位,严肃认真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坚决实行责任查究。

二、以创建平安乡镇为重点,不断推动和谐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各地要把创建平安乡镇作为和谐平安建设的重点,从基层单位抓起,从夯实综治基础抓起,在广大乡村、城市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以及建设工地、集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基层平安,促进基层和谐。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把农村平安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强农民法制、道德教育,推进综治工作进村入户,着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安居乐业。

各部门要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要求,抓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平安创建活动,同时积极参与地方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形成条块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提高创建水平和质量。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和县直综治责任单位在和谐平安创建中,要走在全县前列,为全县作表率。

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依靠各级党政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整合综治办、办、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和法庭等方面的力量,着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牵头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和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严格落实《﹡﹡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程》、《﹡﹡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细则》,明确排查化解责任,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真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组,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和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城市社区和村(组)总结推广村级调解员“村聘民选”的做法,加大对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进一步完善《﹡﹡县处置实施办法》等应急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预案,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以“打黑除恶”为龙头,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和整治威力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摧垮其经济基础,深挖其“保护伞”。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把黑恶势力犯罪活动遏制在初始阶段,防范其坐大成势危害社会治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遏制发案上升的势头,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斗争,坚决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各种,,,组织的破坏活动。

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宽严都要依法进行,都要真正落实。依法该从严的必须从严打击,依法该从轻的应当从轻处理。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尽可能通过调解化解矛盾,依法减少刑事处罚数量,化不和谐因素为和谐因素。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限期解决问题,切实改变治安面貌。

五、以提升基层治安防控水平为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受益者出资、企业经营、政府监督”的治安防控机制,逐步走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治安防控新路子。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在县中心城区、﹡﹡镇和有条件的乡镇普遍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设施,在农村逐步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强化社会面、乡镇和村(社区)的治安防控,落实机关、学校和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防范措施,严密边界地区治安联防网络,有效防范重大治安问题发生。继续深化综治“六进”工作,进一步拓宽覆盖面,推高整体工作实效。各级综治办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治安形势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通报讲评和检查督办等各项制度,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综治干部培训,不断提高综治队伍素质。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和人民法庭建设,提高基层政法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治保、调解组织建设和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五项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检查的作用,下大力气狠抓综治基础工作,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本着“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精神,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打击流窜犯罪。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救助工作。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对近三年来的刑释解劳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普查,摸清底数,掌握去向,防止失控。推广使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推动衔接管理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的建设。精心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积极引导公民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和履行义务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社会各项事业的水平。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路段”活动,大力整治铁路治安重点区段,维护经济大动脉的畅通。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网络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和群众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实行群防群治。加强内部安全,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组织的渗透、策反、窃密等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六、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努力实现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跨越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对象、场所、物品等,加强和改进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探索把对“社会人”的管理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做到既服务好“社会人”,又管理好“社会人”。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创新综治目标管理机制。从2008年开始,对乡镇综治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具体操作办法是,依据上年度综治目标管理考评结果,将乡镇的综治工作划分为三个类别管理,即:市级命名的平安乡镇、县级表彰的综治先进乡镇为综治一类乡镇;综治达标乡镇为综治二类乡镇;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乡镇为综治三类乡镇。县综治委将就分类管理工作提出具体工作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实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挂点帮扶指导综治工作制度。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县综治办要总结完善先进单位工作经验,督促指导重点管理单位抓好整改,促进综治工作在基层大面积落实,营造综治工作进位争先的浓厚氛围,提升全县综治工作整体水平。

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机制。非公有制组织所在地党委、政府要把非公有制组织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围,纳入当地平安创建范围。采取重点指导、完善机制、规范管理、逐步推进的办法,不断拓展非公经济组织综治工作覆盖面。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法定代表人为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治安综合治理负总责。建立非公有制组织综治网络,规范工作内容和程序。指导非公有制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搞好安全生产,加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社会治理要点例5

关于印发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今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总要求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美好新**的目标,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就业、保障、人才、维权”各项工作;创新创优,强化基础,着力狠抓劳动保障信息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恪尽职守,关注民生,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帮扶弱势群体的长效机制;振奋精神,奋力拼搏,为建设美好和谐新泰州再作新贡献。

2007年,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全系统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认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强化综治工作的领导体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方法,坚持与本部门工作职能紧密7结合起来,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使责任得以明确、监督有效实施、考核规范科学,真正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二、强化保障功能,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工作。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争取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力度,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失业人员100%按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测预警和跟踪分析制度,千方百计确保按政策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三、多管齐下,千方百计拓展就业门路。狠抓社区就业,在岗位开发、政策落实、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要有新举措。全面落实促进社区就业的各项措施,高标准实施社区就业“三万”工程:“社区就业超万人、优惠政策到万家、培训万人进社区”,加快推进社区就业市场化、基地化、产业化的步伐。加快推进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市场化运作,全市市场介绍就业人数力争超过2.5万人。积极落实鼓励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率达到60%以上。加快劳务派遣工作实体化运作步伐,按照“面向社会,全面推开,实体运作,自负盈亏”的模式,全市劳务派遣累计总人数力争5万人以上。加大再就业工作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力度,继续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落实政府购买岗位和结对帮扶措施,帮助特困“4050”人员再就业,确保全市“双下岗”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再就业。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协调规范劳动关系。根据省确定的劳动保障“落实年”活动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劳动者利益的高度、站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高度,加大维护的力度,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将劳动争议、群体上访等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此基础上,切实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到实处,加强对拖欠工资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非法中介。五、坚持靠前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三置换一保障”改革。继续坚持以企业改革为中心环节,切实安排好各项工作,努力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托管人员生活安排、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托管人员资金测算工作,落实资金支付来源,严格资金管理监督,控减资金支付压力,压缩企业改革成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善待改制企业职工,切实帮助安排好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把党和政府对改制企业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同时,要求企业在改制、破产过程中,要把职工的安置放在第一位,尽可能地组建劳服企业,面向社区、面向用工单位,以解决一批特困人员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避免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六、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广大职工自我维权的自觉性。开展劳动保障法规政策进社区活动,在服务大厅专设信访和监察两个窗口,认真受理举报和来信来访。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确立工作重点,坚持依法办事,跟踪服务到位,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调处矛盾纠纷的报告制度、工作责任制度和资料管理制度。真正发挥“减震器”作用,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市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发展多作贡献。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印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点通知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

社会治理要点例6

(一)统一部署,在2月份集中力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照中发[2011]3号文件精神,对当前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进行研判分析,针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xx"等xx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按照中央要求,抓好维护西藏及其他藏区社会稳定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组织开展农村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排查违法犯罪高危群体和重点人员,严密管控工作。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预警,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好治安防控与震慑犯罪工作。

(三)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禁毒等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加强"扫黄打非"和禁娼、禁赌等工作,深化对自行车被盗、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和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非法出版活动、"黑网吧"、涉军造假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继续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经济损失。

(四)深入开展平安铁路示范市县创建活动。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重点加强县(市、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镇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继续推动城乡警务改革,把农村警务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警务工作机制。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格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工作,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六)切实加强乡村(社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推动组织、任务、制度落实。加强平安边界创建协作配合,严密边界地区治安联防网络。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社会治理要点例7

围绕我局目标中心工作,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1、以“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条块结合,实行分级负责,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矛盾和纠纷的调处和排查;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搞好旅游咨询工作。

3、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台帐制度,继续完善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治安案件急报制度和综治经费保障制度。

4、继续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围绕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月、平安创建、旅游安全和“百安”活动;三是讲求实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四是全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五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把审批关;六是进一步做精做细“侨心工程”品牌。

二、真抓实干,结合行业特点认真抓落实

1、继续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接受公众监督,深化旅游诚信建设,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

2、在旅游行业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百日安全生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创建活动;抓好“春节”、“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突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构建和谐旅游发展环境。

3、针对行业特点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组织各区(县)和涉旅企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处理旅游投诉,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切实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4、认真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实现“服务理念创新、旅游环境创优、旅游机制创活、旅游企业创效”的目标,使我市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标准意识和品牌意识日益增强,旅游行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5、继续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把出国(境)人员的手续审批关;加大外事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常驻外国人和外国记者的管理,确保外事工作顺利推进;搞好对外接待和交流工作;强化外事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为社会提供涉外服务。

6、以侨为桥,加强侨务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做好为侨服务工作;进一步做精做细“侨心工程”品牌;进一步加强基层侨务组织和侨务干部队伍建设。

三、搞好综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坚持法制建设、普法活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行业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创建平安旅游相结合。扎实开展好《旅游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责任规定》和外事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以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职工学习会经常性学法制度,坚持局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加强对涉旅企业的法制宣传,大力推进诚信经营,在全行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大”理念。

社会治理要点例8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深化巩固“平安”、“平安校园”创建为主题,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不断创新综合治理教育宣传形式,努力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进一步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继续坚持“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切实维护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主要工作

(一)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目标责任

各校(园)要把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重视学生的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措施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一把手”作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校(园)长与全体教职工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制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抓实安全常规过程管理,不断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定期对学校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效益。

建立“安全明细帐”。安全职责分工情况、安全工作值班情况、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安全档案建立情况等都必须有台帐。做到职责分工明确,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入账,隐患消除销账,事故处理有总结,档案建管分类别。狠抓安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和细节管理,及时全面地记录安全管理的过程,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行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推进学校安全管理法制化进程。

继续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校(园)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校车安全条例》,严格校车审批管理、加强校车和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继续加大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力度,教育师生拒绝乘坐超载、拼装及无证无牌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探索推动政府主导、财政支持,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接送车运营长效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规范。要全面推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消防安全建设,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四)夯实基础,深化平安创建工程

要按照省、市、区“平安建设”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平安、平安、平安校园创建的具体目标,不断深化平安创建内涵,加大平安、平安、平安校园建设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建平安、平安、平安校园的良好氛围,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向深层次发展。各校(园)要把创建工作列入校(园)总体发展目标,积极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区“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要坚持依法治教,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本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法制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保证必需的教学时数。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征文征画等活动,强化对学生的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积极开展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拒绝、远离、依法控辍、预防犯罪等系列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学校法制教育的质量。

继续抓好预防教育工作。广泛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预防教育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无毒学校、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六)积极开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

各校(园)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普遍开展预案的宣传和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职责明确、联络畅通、切实可行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突发性自然灾害、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学校重大集体活动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建立救援队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在防汛、防暴雨、防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方面和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及时,保障有力。继续加强师生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突出地震、火灾、雷击等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自救等综合演练,提高全体师生自救互救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全区各校(园)要在“5·12”“11·9”前后组织开展地震、消防等突发事件疏散演练活动。

(七)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继续加大安防资金的投入,进一步推进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一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建设,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完善保卫工作机构;二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常规管理、档案管理和保卫科室自身建设,大力促进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学校安全保卫队伍建设,不断充实保卫人员,并根据学校规模的大小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确保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四是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市区文件精神,配备相应的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并加强对现有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五是开展社会治安创新,提升校园安防的技术含量和防范能力。各校(园)要不断加大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的力度,切实提高学校综合防范能力。

(八)建设和谐校园,扎实做好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的实施意见》、《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社会治安创新工作,建立健全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到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每月25日前上报维稳工作情况月报表和数据统计月报表于局群工办。结合“六五”普法,深入开展反法制警示教育工作,深化“防邪知识进家庭”活动。做好两会、五一、“7.22”、十一、春节等重要节点的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校刊、广播、网络等宣传载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意识。

(九)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社会治理要点例9

1、加强失业调控和预警。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及时掌握企业关闭停产的动向,对本地区可能出现的规模裁员和失业增加等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帮助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调整工时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2、给予困难企业求职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对困难企业停产期间积极组织本企业职工求职的、推荐职工到其它企业成功就业的,给予适当求职补贴;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给予补贴,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不同标准的技能培训补贴。

3、缓缴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可缓缴2009年内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医疗、失业保险费;暂时下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按企业分类分别降为0.5%、1%、2%,生育保险费率降为0.7%。

4、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降低市直“打捆”企业缴费标准,将国有破产特困“打捆”企业退休人员2009年度缴费额度降低50%;继续将部分国有特困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二、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提供充分的就业服务

1、积极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继续实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配合“项目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发引进劳动力资源,确保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2、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深入企业、社区,及时将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登记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重点抓好返乡农民、“4050”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难题,特别是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3、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宽松创业和投资环境,完善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年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30万,扶持创业带头人310人。

4、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在原政府投资开发的交通协勤、城市保洁、保绿等岗位基础上,增加开发公共服务性岗位,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

5、进一步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就业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企业吸纳就业后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给予扶持。充分发挥劳动部门再就业培训安置基地的作用,为刑释解教人员搭建就业平台。年内就业安置率达到90%。

三、实施社会保险覆盖工程,尽可能让群众多受益

1、稳步扩大保险覆盖面。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0.8万人。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5.3万人和16.6万人。

2、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要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办法,尽快调整相关政策,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增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吸引力;适时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扩大个人帐户资金使用范围,降低个人自负比例,让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

3、继续开展“平安计划”,积极推动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努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4、加强基金监管,努力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强化对社保基金在征收、存储、支付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工程,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氛围。

2、大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围绕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登记,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进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通过协商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调整劳动关系;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做好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系。

3、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以打击非法用工、工资拖欠为重点,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监督核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努力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格局。

4、大力加强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完善“调裁结合、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企业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应急反应机制,重点关注养老金调整、关闭停产和困难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等新情况、新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五、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努力促进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1、强化廉洁自律的服务意识。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党纪政纪教育,增强自警自律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社保基金和专项资金的监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搞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树立高效便民的服务形象。加强“窗口”单位建设,督促和引导窗口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广泛征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通过加大奖惩力度,努力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3、营造高度稳定的内部环境。健全内部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系统治安防范能力。

六、实施领导责任工程,推进综治工作创新发展

社会治理要点例10

1、实行领导负责制。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综治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对工作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发生重大事故和处置不当且引起严重社会后果的,查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2、加强部门责任制。县直各卫生单位与主管部门签订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状,切实把综治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措施,总结有典型,表彰有先进。

3、强化督促检查制。要求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经常组织自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并及时向主管局汇报;局综治办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同时也做好汇报、反馈工作。

二、健全综治组织,群防群治组织。

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综治领导小组的组织建设,确定专人分管,健全工作台账。健全治安信息员、治安志愿者、看楼护院等群防群治队伍,充分发挥调解组、治保组、消防组、帮教组的主观能动作用,力争综治工作群防群治,使各类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在基层内部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

三、全面落实综治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机制,具体要完善四项机制:一是排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不安定因素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隐患;二是化解责任机制。及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按不同情况定领导、定时间、定责任、定人员予以解决,对重大纠纷实行“行政、人民、司法”三调联动,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化解机制,确保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三是完善处置运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应预案,定时演练,保证人员、车辆、药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运作,果断处置,努力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四是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工程项目,严格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好维稳第一道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突出矛盾和重大隐患。

2、加强对重要部门、仓库、资金保管场所的管理。进一步健全治安工作责任制,落实安全事故防范制度,节假日值班和门诊值班制,健全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的专项管理,及时消除治安消防隐患,严防重大事故和重大治安问题的发生。

3、坚持做好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安全、传染病防控安全、生活用水安全等各项公共卫生安全工作。

4、大力创新社会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的服务工作。对于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以及青少年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充分发挥单位党团组织、人事、工、青、妇的作用,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帮助,避免各类上访事件的发生;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控工作。

5、积极配合开展平安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提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平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做好本单位平安创建的同时,积极做好挂点社区帮扶工作,主动参与所在社区平安创建活动;做好迎接全省公众安全感、政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有任务单位按要求完成“天网”工程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