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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9 17:16:43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1

二、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的原因 

在建筑施工时,每一项建筑活动都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笔者在下文主要分析建筑施工所产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的原因。 

建筑施工中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五个方面:(1)运输车辆及施工车辆在施工运输中所产生的地面扬尘。(2)土方的堆放、清运、场地平整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灰尘。(3)建筑材料等,如水泥在装卸、运输中产生的灰尘。(4)施工垃圾在运输和处理中产生的扬尘。(5)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也对大气产生严重的污染。 

建筑施工中水污染主要来自两个方面:(1)生活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洗涤废水、食堂废水、冲厕水等。(2)各种建筑施工设备在清洗、使用过程中所排放的废水。这些废水在排放之后,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导致产生严重的水污染。 

建筑施工中噪音污染主要来自三个方面:(1)施工活动,主要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进行各项操作时,产生了严重的噪音污染。(2)运输车辆,主要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运输车辆在运输各项建筑材料时,发出鸣笛,长时间的鸣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3)施工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发出许多噪音,这也对周边的人民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笔者通过分析建筑施工中产生环境污染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三、建筑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措施 

笔者在上文已经分析了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环境问题的原因,将结合实际对不同的污染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保护施工中的环境建设。 

(一)完善环境保护体系 

首先,建议应该完善相应的环境保护体系。建筑施工公司在企业内部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制度,如及时处理施工所用剩的建筑材料、使用清洁能源。其次,加强环保重要性的宣传,提高相关人员的环境危机意识,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在施工或生活中时时坚持保护周边的环境。最后,营造一个环保、清洁的社会,提高人们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应对大气污染的保护措施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大气污染主要是来自五个方面,为了防止这些粉尘的污染。笔者建议施工运输车辆在装载时,建筑材料不宜过满,并在车辆材料上进行遮盖、加强材料在车辆上的紧密性,及时处理那些从车辆中散落的材料;合理管制施工现场,统一堆放石材、水泥等建筑施工材料,工作人员应及时处理不合格的材料,减少这些材料的搬运次数;对施工现场进行设围栏,尽量减少扬尘的扩散范围。 

(三)应对水污染的保护措施 

上文分析了在建筑施工中水污染主要是来自两个方面,为了防止这些水污染。应该加强各类运输车辆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所使用的机油、燃油,那些废弃的油脂物不能随意排放进河流或水体中,要先进行一定的处理;建筑施工单位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要科学处理,循环运用,冲洗厕所的污水不能直接排放;施工设备在使用一定时间之后,需要进行清洗,那么对于这些设备清洗的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如河流中,需要进行科学的处理后,再进行排放。以达到水资源的保护目的,完成对整个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保护。 

(四)应对噪音污染的保护措施 

我们在上文分析了在建筑施工中噪音污染,为了减少施工中的噪音污染。笔者建议在施工中使用一些高科技的噪音屏蔽设备,运用低噪音的建筑施工办法;加强运输辆的科学管理,减少夜晚运输,并减少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晚避免噪音大的活动,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遵循相关的噪音规定。通过这些措施来减少噪音污染,建设一个低噪音的社会。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虽然会产生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但只要结合实际,对症下药,对不同类型的污染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这可以减少建筑施工的污染问题。因此笔者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为建设环保、绿色、和谐的环境尽一份自己的责任,也希望施工建筑人员能从中吸取教训,科学地进行施工。 

参考文献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2

2工程建设中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2.1水污染及控制处理

工程建设中的水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施工废水包括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洗涤用水、设备水压试验和施工现场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泥沙和污油。生活废水包括洗涤废水、食堂用水和冲厕水,含有大量的细菌和病原体。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处理,直接汇入水源,将会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防治工地产生水体污染的方法包括很多方面,常用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有:(1)沉淀池法:沉淀池是用于处理工地污水中的泥沙最基本的处理设施。沉淀池一般呈长方形,底部设有深而宽的泥斗,将工地上的砂石清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导入事先准备的沉淀池,利用万有引力使泥沙下沉,清水向上方流,并从池顶的排水口排放。(2)隔油池法:隔油池是利用油的密度比水小,能够悬浮在水的表面这一特性,采用平流法将油脂和水分离。例如,将车辆、设备所需的燃油、机油、油以及机械维修等产生的残油、废油,按其混有的杂质情况,分别分类收集存放,进行隔油处理后再排放。普通的平流隔油池类似于沉淀池,从池的一端引进污水,污水在池内的流动速度很慢,油脂在浮力作用下上浮,聚集于池的表面,并被池中央的油格规限在池的一端,清洁的水由通道的底部通往另一端的隔油池排放。(3)化学处理方法:工地上另一种常见的污水处理方法是化学除污法,主要用于处理污水中难以降解的污染物质。例如,生活污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以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为主,需经硝化、杀菌处理后达标排放,可在工地建简易化粪池进行沉降降解,也可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净化装置,处理生活污水。化学处理方法主要有中和法和化学沉淀法两种。中和法是采用酸性物质和药剂将工地上常见的碱性污水进行中和处理。常用的药剂有硫酸、盐酸和果酸等。化学沉淀法是在污水中加入某些化学药剂,使水中溶解物质发生化学反应,进而沉淀分离。化学沉淀法经济简单、药剂来源广,常用于处理高浓度的悬浮固体污水。

2.2空气污染及控制处理

工程建设中对空气影响最大的是粉尘,主要包括场地平整作业、土堆、砂堆、石灰、现场路面、水泥搬运、混凝土搅拌、木工房锯木、现场清扫、车辆进出引起的粉尘等。此外,工地施工对空气产生的危害还有其他几个方面,如使用沥青铺设马路,沥青加热时会使其中的有机物挥发,造成空气污染。由于粉尘污染物成分复杂,在大气污染对健康损害的定量评价中,选定颗粒物为标志性污染物,其中总悬浮颗粒物(totalsuspendedparticulate,TSP)是空气动力学粒径小于100μm的颗粒物,与人群健康效应终点的流行病学联系密切。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与健康效应终点,在不同国家、不同污染范围内均得以证实[3]。在建设过程中,应对大气污染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工地处理空气污染问题一般有以下几个措施:(1)加强设施建设,确保从源头上减少空气污染。在正式施工之前,设置好围档,并保证围档连续、密闭;硬化工地内的车行道路,防止运输过程中起尘;在工地出入口处安装洗车设备,防止车胎带泥或带土上路;对地面进行绿化或铺设细石,对易产生扬尘的渣土料堆进行覆盖,防止大风天气起尘。(2)对施工现场合理化管理,全力控制可能造成空气污染的因素。包装物料统一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适当采取洒水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并使用无铅汽油或柴油,禁止出现冒黑烟的现象;施工现场不焚烧任何废弃物和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生活区洗浴用锅炉应配备相应的除尘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落实降尘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产生的空气污染。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在土石方施工阶段,辅以洒水降尘;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石方施工,并对作业处进行覆盖;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要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对建筑上层的易散性物料或废弃物要采取袋装化措施,禁止凌空抛掷、扬撒,尽量减少因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

2.3噪音及控制处理

工程建设噪音也是施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之一,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附近环境造成滋扰的声音。建筑噪音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施工机械产生的噪音,如打桩机、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都是主要的噪声源;处理和加工建筑材料时产生的噪音,如木条、瓦砾、棚架、钢条等,在人手或机械搬运该建筑材料时,被任意抛掷而造成巨响,产生噪音;工人在工程活动时产生的噪音,包括对话、喧哗、叫嚣等。长期处于噪音环境中会对人的听力系统造成损害,过强的噪音还能损伤人体,因此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以保障作业人员及驻地群众的健康。常用的噪音污染防治措施有:(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需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噪声法》的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对于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依照《噪声法》的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出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证明。”[4](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涉及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时,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或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隔音屏以防止噪音的传递。

2.4固体废弃物及控制处理

建筑垃圾主要由土、渣土、散落的砂浆、混凝土块、碎砖瓦、金属、沥青、竹木材、装饰装修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组成,其中混凝土、碎砖、砂浆、包装材料等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左右。此外,建筑施工人员工作和生活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垃圾。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1)预防废弃物的产生:选择产生较少废物的施工产品,如要求供货商提供较少的楼宇设备包装材料;选择适当的时间,订购适当数量的原材料,并妥善保管,避免因原材料积压,使原材料变质和受损;小心处理和使用原材料,避免因操作不当,使原材料变成废弃品。(2)减少废弃物的数量:设计内容从简,使用较薄的内墙和楼板、建造较小的地基等等,有助于节省原料,减少废物量;楼宇设计及间隔标准化,有助于使用预制楼宇组件,如外墙、楼梯及半预制楼板等等,可减少原材料浪费。(3)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建筑过程中的废混凝土、废砖瓦等建筑垃圾,其自身具有一定的强度、硬度及耐久性,经一定的加工处理后,可作为某些房建材料及混凝土的集料使用。在再生建筑垃圾装备方面,欧、美、日等国均有成套设备,已投入生产运营多年。这些装备可进行建筑垃圾的初分、破碎、筛分和分离,按组分及粒度进行分类供使用。

2.5其他污染及控制处理

工地上除了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以及固体废物污染外,还有一些其他污染不容忽视,如化学污染、振动污染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使用的化学品,如防水油膏、涂膜、汽油、油漆涂料等,将会增加施工中的化学伤害和对现场土壤和水体的污染风险。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对人类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或者对环境有严重危害的化学品;施工现场须设置专用危险化学品库,仓库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处理,防止化学品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和土壤;易燃易爆品应单独设立专用库房;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应交给专业处置单位处理。在施工现场,振动源主要是各类打桩机、振动设备及爆破作业等。振动的防治办法一般有:减少物体振动,如往复机构设计中,若能使离心惯性力及往复惯性力和力矩尽量做到静平衡和动平衡,则机器的振动必然大大减少;减轻物体振动并阻止其传播,在机器和地基之间合理地安装减振装置,以减少和阻止振动传入地基,把振动能量限制在震源上,减少和阻止振动的传播和扩散;此外,可以采取个人的防振保护措施,如操作手风钻时带上防振手套,可减免振动对人体的伤害。

3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中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施工阶段所产生的污染,因此人们把工程环境控制狭义地理解为防止各种污染的措施和手段。随着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意识到,要彻底解决环保问题,必须将环境保护工作扩展到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范围,建立起一个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需要通过建设项目所有相关者的共同努力,在项目全生命期内,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包括环保设计技术、节能技术、新的施工技术、污染处理技术、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及回收利用技术等),实现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目标:即减少建设项目全生命期内的资源消耗,减少污染,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5]。工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措施计划、实施控制措施计划、检查。(1)环境因素识别:识别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因素,考虑谁会受到影响,以及受到何种影响。事先将建设项目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业务活动进行分类,编制一份活动计划表。(2)环境影响的评价:在控制措施适当的前提下,对各项损害环境的有关因素作出主观评价。同时考虑措施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失败后将有可能造成的损失。(3)判定环境影响的程度:判定控制措施是否能把有害的环境因素控制住,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以及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要求,据此对工程建设环境因素按环境影响的大小进行分类,确定重大环境因素。(4)编制环境影响控制措施计划: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环境因素,编制控制措施计划,以处理需要重视的任何问题,确保新的和现行的控制措施仍然适当和有效。(5)评审控制措施计划:针对已修正的控制措施计划,重新评价环境影响,并检查其是否能将环境因素控制住,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以及施工单位自身的能力要求。(6)实施控制措施计划:对已评价的控制措施计划具体落实到工程建设项目的生存过程中去。(7)检查:一方面要不断检查各项因素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评价其执行效果。另一方面,要能针对出现的不同的环境因素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此外,还要检查是否有被遗漏或新发现的环境因素,若有新因素出现,则需开始新一轮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因素的管理过程。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3

关键词: 油田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Key words: oilfield development;ecological environment;protec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5-0065-02

1 油田开发中的污染源

油田开发从开发建设到生产,污染物排放较为复杂,对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开发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每个时期排放的污染物和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在开发建设期,由于钻大量的生产井以及地面配套站场、管网、道路的建设,产生钻井泥浆、钻井污水、钻井烟气、岩屑、落地原油以及噪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比较显著,但持续时间较短。在生产运行期,主要是采油、井下作业、油气集输、储运等工艺过程以及钻少量的加密井、生产调整井所产生的含油污水、井下作业废水、挥发性烃类气体、加热炉烟气及噪声、油气水三相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含油污泥等污染物,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阶段持续时间较长。生产运行后期,随着原油产量下降和原油含水量上升,排放的废水污染物相应增加,但生产噪声及向土壤输入的落地原油将比开发施工期有明显下降。在闭井期,随着原油产量的锐减,各种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油田开发不仅在正常运行情况对环境产生影响,而且当发生事故时,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更大,如在开发建设期可能出现的井喷事故产生的有毒气体及生产运行期发生的输油管线泄漏、井壁泄漏等事故产生的落地原油对环境和人造成对很大的危害[1]。

2 油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 油田开发对大气的影响 油田开发中排放的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样很严重。采油井泄逸与挥发、大功率柴油机和相关车辆产生的废气、油田燃烧伴生气产生的烟气、易挥发的烃类气体等污染物进入大气。污染物主要含有NOx、CO、S02、O3、H2S、烃类等成分,而其中总烃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这些污染物污染空气质量,直接危害人类及动植物呼吸系统,并通过降雨等途径再次进入土壤,危害动植物生长。

2.2 油田开发对水环境的影响 油田开发对水环境的污染分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钻井污水、采用污水、洗井污水、油区雨水、生活污水以及在油田开发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原油泄漏、污水乱排等现象对地表水水质造成严重污染。地表水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灌溉水源,一旦污染会直接造成土壤、农作物污染以及影响水体的自净作用,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它被水生生物吸收后,能在水生生物体中富集、残留,通过食物链把石油中的有毒物质带入家畜及人体中,最终危及人体健康。

2.3 油田开发对土壤的影响 油田开发过程中的钻井、试井、洗井、采油、油气传输等环节产生的地面溢油及原油泄漏会渗透进土壤中,对土壤环境造成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大量的泄漏原油进人土壤后,会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生存,降低土壤内微生物的存活率,导致土壤逐渐盐碱化,破坏土壤结构,增加土壤中石油类污染物含量,并在农作物果实中积累有害成分,危害牲畜、家畜,进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而且据有关研究表明,原油泄漏一般会积聚土壤表面下50厘米处,刚好处于土壤耕作层,降低了土壤耕作层的透气性和肥力,破坏农作物生长,甚至导致农作物减产和死亡。

2.4 油田开发对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的影响 石油开发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定量的落地原油。这些落地原油滞留在油田周围的田地中、公路上、绿地中,对各种植被包括树木、花草、经济作物等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油田附近的植物叶子表面经常可以看到覆盖着一层油污,阻断植物利用光能的光合作用,直接威胁到植物的生存,可使其枯萎死亡。油田建设项目占地及人类活动增加,缩小了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并且由于工程占地导致荒漠植被的损失、污染破坏,进而造成动物的食物资源减少,对野生动物都有一定影响[3]。如表1所示。

3 油田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油田开发对大气、水环境、土壤及动植物等带来严重的污染,人们应提高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就减少甚至是避免污染物的排放;在污染物产生时,采取更加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减少有害物质的排放;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时,要采取措施来尽量恢复其生态环境。

3.1 油田开发中各类污染的预防与治理措施

3.1.1 大气污染采取的治理措施 为了减少油田开发对大气的污染,对于油田开发中所产生的烃类,主要采取流程密闭、完善集输设备和工艺来限制烃类挥发。

3.1.2 水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为了减少油田开发对水环境的污染,当污染源还没有进入地下水含水层前,用堵塞或截流的方法来切断地下水的污染来源,防止污染源进入地下水层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对油气传输管道采取防腐措施,避免油气泄漏对地下水的污染。

3.1.3 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为了减少油田开发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应减少油田开发的面积,降低土壤环境污染率。重视开发挖推土及回填技术,努力恢复原有土壤结构,在容易发生风蚀的地方,应着重防止风蚀作用,采取积极的固沙措施。加强对油田开发工作的管理,避免发生油田开发的事故性污染,并加强对土壤环境污染监测,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避免土壤污染面积的不断扩大[5]。

3.1.4 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 为了尽量减少对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的影响,在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占地,施工车辆应严格在设计便道作业和行驶。实行滚动式开发,将油田占用面积缩小至最低限度。积极开展绿化工作,注意施工后的地表修复和绿化;管道回填后应注意地表的平整度,在工作空间内,种植草坪和树木可起到美化环境和保护土壤结构的双层作用。油田设施和作业占用的绿化面积应由人工绿化加以补偿。在候鸟迁徙期、珍惜鸟类产卵孵化期必须降低噪声,避免惊吓、驱赶野生动物的行为;避免进入野生动物区,以免影响其入窝冬眠、筑巢、产卵、迁徙及摄食。限制车辆、人员的活动范围、频率,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提倡油田机械和设施实施“绿色工程”,以避免强烈色调刺激动物的栖息和繁殖等。

3.2 油田开发中环境保护的关键配套措施

3.2.1 建立全方位环境保护监控机制 由于油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对产生污染物的环节进行实时全方位监测。通过数字采集加强污染防治监控,动态监测周围的环境质量,采集收集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核定,严格控制事故风险,对污水、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破坏环境的程度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储油罐冒顶、输油管破裂、套外返水、注水管破裂以及井喷等一系列事故,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经常更新环境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技术水平,进行油田污染物控制、治理及日常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3.2.2 完善环境保护技术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须依靠科技进步。针对当前石油企业环保的主要问题进行科技研究,对油田开发生产的工艺流程进行改进和完善,采用环境污染控制技术来降低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从而减轻末端治理的压力,促进石油企业在生产开发过程中与环境相融,实现对环境危害的最小化。

3.2.3 实施清洁生产 油田勘探开发、油气集输等生产过程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影响,油田企业应致力推行清洁生产,借助其它行业的成功经验,引入清洁生产理念,从源头上就预防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促进油区环境质量持续改进。

3.2.4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实际上,我国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最大的缺憾就是缺乏行之有效、结构健全的环境管理体制和环保法律法规体系,要想改善我国油气田的生态环境质量,施行严格的环境管理和使环境保护法制化是必不可少的。通过严格环境保护法规来约束企业的排污,从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参考文献:

[1]张昌楠.油田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分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08,2:49-51.

[2]任磊,耿宝,熊运石.油田开发对地下水水源地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油气田环境保护,2008,4(18):16-19.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珠江三角洲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职能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分级分区、注重成效。根据大气污染情况建立不同级别的污染等级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划分不同的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优化应急预警与响应流程,提高时效性。

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预警应急体系,对潜在污染做到早预报、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

(四)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级。

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的分级方法,结合深圳市空气质量状况,将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具体分级为:

Ⅲ级预警: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101-2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或中度污染时,启动Ⅲ级预警。

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即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时,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当出现大气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一个或多个区域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时,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

(五)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1.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

根据本市各区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源分布情况,将本市划分为2个预警与应急响应分区,按照不同分区的空气质量预报情况,启动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分区为:

西部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等4个区(新区);

中东部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龙岗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6个区(新区)。

2.分区执行要求。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机动车限行强制性措施全市执行;其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分区执行原则,依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分区实施。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由市人居环境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经贸信息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教育局、监察局、住房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水务局、城管局、气象局、建筑工务署、公安交警局、新闻办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同志组成。

(二)工作机构。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确定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督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监测预警工作组、专家会商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检查督导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组建。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应急措施实施方案,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在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时组织实施。

(三)应急专家组。

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决策的科学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大气污染应急专家库,组成大气污染应急专家组,建立专家会商机制。专家会商采取现场会商与视频会商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的分级,专家会商划分为三个层次: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时,由会商工作组内专业人员会商形成结论;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参加会商;当需启动或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至少需3位本地专家和2位外地专家参加会商。

三、运行机制

(一)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

1.预警应急信息分析及专家会商。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达到100以上,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分析是否启动预警与应急响应,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向应急指挥部报送会商结论和应急启动建议。

本市未达到相应级别,但由于珠三角区域应急联动需要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送应急启动建议。

2.应急启动决策。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并及时健康提示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市长决定启动,并在12小时内将污染情况上报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预警应急信息。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与应急响应等级,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及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手段,预警应急信息。

市人居环境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配合,联合机动车限行公告,并且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加强宣传。

市经贸信息委负责为预警应急措施提供短信等通信保障。

4.应急措施实施。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各自职责落实本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措施,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工作组应及时组织对各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预警与应急响应解除。

监测预警工作组根据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结合市气象局对未来24小时天气形势研判,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回落至100以下且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好转时,由专家会商工作组组织专家会商,形成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应急指挥部。

大气污染Ⅲ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解除。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审议并报经市长同意后解除。

(二)大气污染应急措施。

根据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响应级别分3个级别采取相应的污染应急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在特殊时期及突发情况下,按相应程序可越级启动应急措施。

1.大气污染Ⅲ级预警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市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加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2.大气污染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大气污染达到Ⅱ级预警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锅炉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责令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按当天日期对应的车牌尾号(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环卫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除重大工程项目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对工地周边及扬尘污染严重道路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未规范有机废气排污口或无后处理设施的,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3.大气污染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市教育局、新闻办负责)。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市交通运输委、新闻办负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市新闻办负责)。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市新闻办负责)。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市市场监督局负责,市新闻办配合)。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市新闻办配合)。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在大气污染达到I级预警时,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责令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柴油等污染燃料的锅炉停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对柴油车实施禁行,对其他机动车(电动车除外)采取单双号限行。但以下车辆不受本限行措施限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和解放军、武警部队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城市公共汽车和疏港物流车辆;20座(含20座)以上的大型载客汽车(市人居环境委、交通运输委、公安交警局负责)。

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房屋拆除、余泥渣土建筑垃圾清运等施工作业(市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每日增加洒水降尘作业2次以上(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加强巡查执法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等无油烟净化设施的污染行为(市城管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使用油性涂料、胶合剂、有机溶剂等进行生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或停业(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全市施工工地停止油漆喷涂和粉刷作业(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建筑工务署、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空气质量预报系统建设,提高预报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满足预警应急的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预警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实现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天气形势预报信息资源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降低大气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认识,引导社会各界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共同承担防治大气污染的社会责任。同时,确保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信息有效传达,提醒市民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

(三)加强执法监督。

市人居环境委、城管局、公安交警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违法排污的执法力度,切实落实应急预案的减排措施。

市公安交警局加强冒黑烟车执法,在启动Ⅱ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10个;启动I级预警与应急响应时,机动车尾气路检组数量增加到20个。

(四)落实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对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五)开展应急演练。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方案,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加强应急培训。

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应急队伍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大气污染应急预报、监测、处置等专门人才。应急培训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

(七)加强监督考核。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监督考核各相关单位对本预案规定职责的落实情况。在应急行动期间加大对各类应急行动措施执行力度的巡查,确保措施有效落实,对未落实措施要求或措施执行不力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问责。

(八)强化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职责。

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应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落实本预案启动时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染减排措施,并配合做好辖区内扬尘污染控制及机动车停驶工作。

(九)落实区域预警与应急响应措施。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5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环境污染

宁波市于2013 年7 月5 日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3]320 号)。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主要是因为宁波市出台了《2013 年建设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3]88 号)等文件,对现场的文明施工,特别是对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而工程投资中增加了改善作业环境,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所需要的费用。下面我们就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空气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有项目都难以避免产生空气污染,污染类型分为废气、粉尘以及扬尘等。形成这些大气污染的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杂物、施工现场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物料存放等所产生的灰尘、施工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等,以及一些建筑材料如涂料、油漆等所产生的废气,还有水泥、石灰等建筑施工材料的露天放置也会产生大量的粉尘。2013 年,宁波市乃至整个中国都遭受了严重的雾霾天气的影响,雾霾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地面灰尘大,空气湿度低,地面的人和车流使灰尘搅动起来”,可见这些灰尘、粉尘、废气严重影响了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工程施工中减少灰尘和粉尘排放,严格控制扬尘是非常重要的。

2.噪音污染。噪声污染是建筑施工另一个无法避免的环境影响内容,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等都会产生令人不适的噪音。例如,高压打桩机的使用,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轰鸣声;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及运输车辆等在使用过程中也都会产生比较大的噪声。并且工程周期一般都比较长,所以使附近居民长期处于噪音的环境当中,给人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都带来严重的影响。

3.水污染。它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冲洗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及一些油漆等污染物质所产生的废水,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废弃泥浆所造成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而:(1)废泥浆直接被排入下水道,经过漫长的沉淀后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2)废泥浆被运出工地后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倒掉,造成城市环境的污染,严重时甚至导致地下水源的污染。建筑废水不及时处理,不仅影响着周围的环境,而且影响着居民的身体健康。

4.固体废弃物污染。它的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包装、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一些废弃的土方和钻孔灌桩的废弃泥浆液。在建筑施工现场,一些有毒的废弃物,如油手套、废旧测温计、废玻璃丝布、废弃化工材料以及试验室各种有毒清洗液或试验容器等都是比较常见的,如果这些有毒的化学物质没有经过科学的处理乱扔乱倒,就会对空气、水源等造成污染,同时这些固体废弃物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不便。

二、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经过分析和研究,制定出了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1.对空气污染的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污染源,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首先,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施工现场杂物过程中,尽量采取桶装或设置永久性垃圾道,避免将杂物扬起或抛撒;施工堆土位置的选取要谨慎,不能选在附近敏感点的上风向,堆场适当进行文艺表遮盖,为了减少扬尘,应及时洒水。搭建临时的垃圾场来堆放高层或多层的施工垃圾,严厉禁止因随意抛撒垃圾而造成扬尘现象的发生,同时掩盖容易起尘的原料。其次,建筑施工需要搅拌时,要建立集中搅拌站,并设置除尘器,有效降低扬尘产生。运输车辆装载的建筑材料不应过满,同时采用密闭、遮盖的措施来防此沿途掉落、抛洒。车辆在行驶之前,避免轮胎携带大量泥沙,在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可以通过铺设石子路或洗刷等方式去除车轮车身的泥沙。对地面在运输过程中掉落的建筑原料、泥土应及时地清理,定时洒水,减少扬尘。最后,选取商品混凝土、工厂预制砂浆时,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尽量不要使它洒漏出来,有洒漏出来的应及时清理。同时施工现场要注意围栏的设置,这样可以减少扬尘因风力等因素进行扩散。最后为了减少废气对空气的污染,在施工现场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漆类的涂料,严禁焚烧产生有毒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2.对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若施工场地位于人口密集、敏感点分布较为密集的地区,那么施工的时间就要严格安排,晚22时至次日早6 时不能作业,若对周围的声音影响不能控制在国家地方的规定标准以下,或者必须保持24 h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施工需用的车辆在夜间行驶时,严禁鸣笛或故意强力轰油门,装卸物料时要轻拿缓放;施工现场内,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内不得高声喧哗鸣哨,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对机械的修理或移动要使用专用车辆工具,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对设备进行大规模的整修;为机械设备以及车辆的相应维护要及时,避免由于机械润滑或损坏运作成为噪声声源。选用低噪音的振捣器、风胡、电锯等施工机械设备,改变垂直振打式为螺旋、油压、喷注式打桩机等施工工艺。施工现场搅拌、电锯、电刨、砂轮胡等强噪声机械的使用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使强噪音的扩散得以减少。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附近居民的打扰。

3.对水污染的防治措施。首先,在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时,要设立沉淀池。废水在沉淀池中经过两次沉淀以后才能排入污水管道中,或把经过沉淀的废水重新回收利用,洒在施工现场来防此扬尘。没有经过处理的泥浆水禁止排放在河流或城市的排水管道中。其次,施工现场食堂废水的排放要严格控制,并设置简单的隔油池,使废水在排放的过程中通过隔油池来进行过滤。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储存油漆、涂料的仓库,为了防此油料的泄露,污染水体,在设置仓库时,应注意把油库地面和墙面同油料隔离开来,经过防渗漏处理后,交给专门的负责人保管。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6

2014年APEC会议期间,本市曾预测有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但是由于北京及周边省区市提前启动了高规格减排措施,使这次重污染与北京“擦肩而过”。今年,市环保局将借鉴APEC会议经验,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报重污染天气时,提前启动减排措施,同时这些措施会比目前更加严厉,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强度和持续时间,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实施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是2013年10月开始实施的,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表示。其中红色预警是最高级别,全市会启动“六停一冲”措施,包括停产、停工、停放、停烧、停车、停课和冲洗道路。其中,“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全市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010”等措施最受关注。但是根据预案,这些减排措施都是在空气重污染当天实行的。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重污染天气形成后采取减排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污染程度,然而,在重污染天气来临以前,污染物排放情况会对重污染天气的形成起到重要影响。因此,结合空气质量预报,提前启动减排措施,通过“人努力”,可以减少重污染发生的可能性,这就是今年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基本思路。

新方案出台后,预警信息或将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健康提示”,延续现在的做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提前24小时未来一天或三天的空气污染情况,及时做好出行防护或减少户外活动的准备。另外一部分是“启动减排措施”,在预报空气重污染天气来临前两到三天,提前启动减排措施,这些措施会比现在更加严厉。比如,单双号限行、公车停驶等措施目前只有在红色预警(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时才会启动,今后有望在橙色预警(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时就启动。

“这也意味着,如果两天后可能出现持续严重污染天气,虽然目前空气质量很好,但是也可能采取部分减排措施控制污染程度。”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年内开征施工扬尘排污费,具体标准有待审批

去年本市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年均浓度同比增加7.1%,既有气候干燥、沙尘天气较多的原因,同时也说明城市洁净程度仍需提高,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仍需加强。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于建华表示,今年本市将加大工地扬尘污染的治理力度,启动施工扬尘排污费的征收。目前扬尘排污费正在报审阶段,收费价格有待市发改委审批。

工地产生的扬尘污染可以直接增加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PM10)的浓度,为此本市对高污染排放企业加强了管理。去年,市环保局一共取消了26家扬尘污染严重企业一定时间内在京招投标资质,最长的为六个月。这也意味着,处罚期内这些企业只能处于停工状态。

今年1月1日起新《环保法》正式实施,首次提出“按日计罚”等内容。于建华表示,年内本市将要征收的施工扬尘排污费就是一项具体措施,初步测算,扬尘污染严重的企业每平方米收取3元烟尘排污费,但是还要考虑其他因素,综合定价。另外,今年还将出台燃煤锅炉标准等一系列的标准,对排放进行限制。

PM2.5浓度今年再降5%,明后两年减排压力加大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目标是PM2.5浓度再降5%。此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6%。

为了顺利完成今年的目标,本市将继续采取一系列减排措施。据了解,本市目前煤炭用量为1900万吨左右,今年要在此基础上削减400万吨。东城区、西城区要基本建成“无煤区”,城六区基本实现无燃煤锅炉,远郊区县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2000蒸吨以上。

在机动车管理方面,按照“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的原则,新增重型柴油车将全部实施国五标准,实现与欧盟限行标准全面接轨,并加快制定第六阶段油品标准。同时,今年计划淘汰20万辆老旧机动车,国一、国二标准机动车及重型柴油车是治理重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新的国一标准车至今也已经运行13年了,因此要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加快淘汰速度。明年,国一标准车将在六环内限行。此外,今年本市将联合周边省区市继续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等机制,实现协同减排。

记者发现,今年是北京市清洁空气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的第三年,按照计划,到2017年,全市空气中的PM2.5浓度要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去年降到了85.9微克/立方米。今年下降5010后,PM2.5浓度为81.6微克/立方米左右,这也意味着,明后两年减排压力进一步加大,PM2.5浓度平均降幅在10%以上。

盘点

去年北京优良天数达到204天

据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主任张大伟介绍,去年本市优良天数达到204天,占比超过一半,其中一级优天数为93天,比2013年增加22天。由PM2.5导致的重污染天数为45天,比前年减少13天,但是六级重污染天数增加2天。另外,去年PM2.5年均浓度为8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10,但仍超出国家标准一倍多,没有完成年初制定的下降5 010这一目标。受沙尘天气影响,去年可吸人颗粒物( PM10)浓度不降反升,同比增加7 .1%。

去年除了6月、8月、9月没有重污染天气外,其他月份均发生过空气重污染,本市大气污染呈现出春夏低、秋冬高的明显特征。张大伟表示,这是由于北京地区冬季燃煤采暖,污染物排放增加,再加上静稳、逆温等气象条件,造成污染物容易积累造成的。去年持续三天以上的重污染过程达到7次,最长的一次出现在2月,持续了整整一周。

同时,特定季节、特殊污染源排放对短期空气质量也构成明显不利影响。比如,去年2月元宵节期间,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加之气象条件不利,导致污染物滞留,造成连续四天的空气重污染。10月上旬周边地区大量焚烧秸秆,也给本市带来重污染天气。

去年3月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来,全市环境违法处罚金额首次突破1亿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近3000起、超标机动车13640辆。

释疑

去年PM2.5浓度降5%目标为何没完成?

据了解,一级优天气的PM2.5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而六级严重污染时PM2.5浓度超过300微克/立方米,因此,1个重污染日的浓度往往相当于10个以上普通天浓度的总和,对整体空气质量的影响十分显著。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7

1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及危害

1.1水质污染

1.1.1工业废水的排放。多年来一些工矿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重生产,轻治理”,或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建立水处理设施,任凭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物质,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1.1.2化肥、农药流失造成的水污染。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农用物资一方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和水体的污染。

1.2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相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及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生物和大气的污染。

2防治措施

2.1水污染防治

(1)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和企业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环境,解决企业超标排污、城镇生活污水超标排污、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或生产线坚决关闭。

(2)科研部门要加强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强化环保配套服务,开展水域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走生物―生态治污发展道路。

(3)水文部门要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对重要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把有关信息传报给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水域的综合治理,从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出发,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对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和制定奖惩政策,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融化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们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环保作为一种习惯、责任和义务。

(5)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多施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剧毒农药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势头。

2.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农村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参照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对农户的固体垃圾实行以自然村庄为单位,集中收集处理。设立自然村垃圾卫生保洁员,负责农户垃圾的集中、分检,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沤还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类分别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户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户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厌氧池兼氧池过滤池缓冲区(湿地、农田等)水渠。

(3)养殖业污染源治理。这类污染主要是农户畜禽养殖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及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①一般农户人畜禽粪便处理流程:粪便池(禽舍、畜棚、厕所)沼气池农田。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流程:畜禽粪便干湿粪分离。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8

2014年11月21日,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AQI)为422,级别为严重污染。为进一步改善省会石家庄大气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清新优美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下面针对大气污染的各污染源提出一些短期和长期的防控措施:

一、短期大气污染防控预案

将石家庄市空气污染分三级:即重度污染日: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严重污染日: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极重污染日:全市平均AQI指数>500。根据不同级别,将采取相关短期应急措施。

(一)重度污染日的大气污染防控应急措施为:

1.针对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对燃煤电厂、燃煤供热锅炉的执法检查,供暖单位要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提高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

2.针对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产生烟尘、粉尘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针对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次数。限制重点单位施工作业,减少土方、拆除作业,对施工沙、土等物料实行严密覆盖;增加道路清扫保洁次数。

4.针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

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杜绝无标车、黄标车进入二环内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强制维护;石家庄市二环以内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5.针对农业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农业活动进行现场检查,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6.针对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餐饮业进行排查,要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除春节期间,石家庄市二环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重污染日的大气污染防控应急措施为:

1.针对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对燃煤电厂、燃煤供热锅炉的执法检查,供暖单位必须要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提高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要求使用小煤炉燃煤取暖的企业单位和市民,尽量减少燃煤,采用其他取暖设备。

2.针对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

市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督办,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针对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施工工地减少土石方作业;减少建筑拆除工程,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除零摄氏度以下低温天气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3次。

4.针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

二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石家庄市二环以内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增加公交车运行数量及频次;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5.针对农业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农业活动进行现场检查,要求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必须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6.针对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餐饮业进行排查,要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具备人工增雨(雪)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除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有违反,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追究处罚。

(三)极重污染日的大气污染防控应急措施为:

1.针对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全面关闭燃煤小锅炉,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加强对燃煤电厂、燃煤供热锅炉的执法检查,供暖单位必须要采取降低生产负荷、提高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进一步降低污染排放;要求使用小煤炉燃煤取暖的企业单位和市民,停止燃煤,采用其他取暖设备。

2.针对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

市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督办,对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降低热电企业15%的发电负荷,降低冶金、建材、医药、化工行业重点排污企业30%的生产负荷;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对重污染企业实行限产。

3.针对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临时散体物料堆场实施洒水喷淋和苫盖措施;除应急抢险施工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预制砂浆企业一律暂停生产作业;建设、国土房管和市容管理部门每天对建筑、拆除施工工地以及道路运输撒漏开展执法检查;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加大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保洁力度,渣土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营;全市域内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

4.针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

公安交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每天对"黄标车"开展执法检查;三环内禁行无标车、黄标车;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带头停驶30%公务用车;全市机动车分单双号行驶;市交通局负责,加大公共运营能力,所有可用公交车上路运行;要求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鼓励环保驾驶,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提倡机动车驾驶员在停车3分钟以上时熄灭发动机。

5.针对农业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全面禁止秸秆焚烧,采用卫星遥感技术确定重点监控区域,监控焚烧行为,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

6.针对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对餐饮业进行排查,要求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必须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要求露天作业的餐饮行业停止营业;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立即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尽量减少能源消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石家庄市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也不例外,若有违反,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追究处罚。

聘任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这些监督员中可以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热心市民等,他们举报的案件将直接交由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受理。

二、长期大气污染防控预案

(一)针对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在市区内,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燃煤设施;现有的燃煤设施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改造使用天然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在市区以外使用燃煤设施的,必须使用低硫份低灰份优质煤炭、固硫型煤,或者采取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

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禁止新建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建设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削减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用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型煤、生物质能等,鼓励开发使用太阳能、地热、水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提升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农业燃煤装置和设备。

(二)针对工业产生的大气污染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所制定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压缩过剩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县城改造升级,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各区、县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

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先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

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结合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和企业兼并重组,有序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三)针对扬尘产生的大气污染

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

严厉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现有企业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矿山、配煤场所等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业必须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针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交通布局规划,缓解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优化城际综合交通体系,加强城市周边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推进区域性公路网、铁路网建设,合理调配人流、物流及其运输方式。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车用汽、柴油供应标准实现目标计划。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控制城市机动车保有量。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城市环境容量,各区、县要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通过采取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加快淘汰黄标车。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综合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五)针对农业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改造和提升农村面貌。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释化肥和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全面禁止秸秆焚烧,采用卫星遥感技术确定重点监控区域,监控焚烧行为。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严禁城市及周边地区废弃物露天焚烧。

(六)针对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

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严禁城区露天烧烤。

除春节期间,石家庄市二环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若有违反,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追究处罚。

扩大绿化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城市周边绿化、农村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完善价格税收政策。调整销售电价,完善电价政策,实行阶梯式电价。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

(七)大气污染法治需要顶层设计和法制保障,明确各级政府、各主体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涉及到自然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城镇体系、跨界合作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是一项涉及多种时空条件转换的长期系统工程。因此,大气污染治理需要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通过法律、行政、经济、伦理等手段有机相结合,将污染源的控制、处理、监测、警示、疏散等环节融入到城市发展进程中,并针对不同污染源、不同区域和不同发展阶段制定专项的大气污染防法律治法规。

参考文献:

[1]姚晨婷.太原市灰霾天气发生过程大气细颗粒物化学成分特征研究[D].山西:山西大学,2013:59-60.

[2]张良.石家庄市“十一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及预测研究[D].河北:河北科技大学,2013:48-50.

[3]河北省防治大气污染措施出台力争10年摘掉“雾霾大省”帽子[J].公关世界,2013(11):54-55.

[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节选)[J].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2013(11):9-13.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9

1 水质与农业面源污染的途径及危害

1.1水质污染

1.1.1工业废水的排放。多年来一些工矿企业环境意识淡薄,“重生产,轻治理”,或从自身利益考虑,没有建立水处理设施,任凭污水直接排放入河,在这些废水中含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物质,也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1.1.2化肥、农药流失造成的水污染。农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化肥和农药是引起水污染的又一重要原因。近年来,农用物资一方面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很大贡献,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土壤的板结和水体的污染。

1.2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相对于工业和城市生活面源污染而言的,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地膜等农业物资的不合理和过量使用,及畜禽粪便、农村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任意排放而造成的水体、土壤、生物和大气的污染。

2 防治措施

2.1水污染防治

(1)政府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和企业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改善环境,解决企业超标排污、城镇生活污水超标排污、农村生产、生活污染等问题;建立健全水污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或生产线坚决关闭。

(2)科研部门要加强科研,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强化环保配套服务,开展水域富营养化防治技术等一批科研攻关项目,走生物—生态治污发展道路。

(3)水文部门要做好水质动态监测,对重要水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把有关信息传报给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强化水域的综合治理,从恢复和改善水体功能出发,以水源地保护为重点,加大对重要水域的治污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4)地方政府要建立有效保护水环境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和制定奖惩政策,广泛宣传环保知识,使环保观念融化到每个公民的血液中,提高人们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把环保作为一种习惯、责任和义务。

(5)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多施用农家肥和生物农药,减少化肥和剧毒农药的施用量,遏制地下水污染加剧的势头。

2.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农村固体废弃物治理。农村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参照城镇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对农户的固体垃圾实行以自然村庄为单位,集中收集处理。设立自然村垃圾卫生保洁员,负责农户垃圾的集中、分检,把垃圾分成能回收利用的、可堆沤还田的、有毒有害不可利用的等三类分别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农户生活洗漱用水。治理方法以能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池,可集中亦可分户处理。生活污水处理流程:暗管沉淀池厌氧池兼氧池过滤池缓冲区(湿地、农田等)水渠。

(3)养殖业污染源治理。这类污染主要是农户畜禽养殖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以及水产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①一般农户人畜禽粪便处理流程:粪便池(禽舍、畜棚、厕所)沼气池农田。②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流程:畜禽粪便干湿粪分离。

减少环境污染的措施例10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