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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健康教育记录模板(10篇)

时间:2023-08-01 16:54:53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1

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1.考试科目

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2.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标准化考试,采取统一机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思想和基本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综合实践活动课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5.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口语4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历史40分、生物40分、地理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10分。

6.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1—22日;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

7.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2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健全评价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把握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改进评价方法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

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注重结果运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五个维度各分为A、B、C、D四个等级。各个维度比例以学校为单位,A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人数的50%,B等以上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80%,D等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3黄冈新中考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

完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招生机制,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推行普通高中统招录取、指标分配录取、自主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统一招生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中以等级呈现的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成绩,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成绩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定等级最多只允许有一个D等。

2.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

各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并注册新生学籍。

3.完善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

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学校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制度,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并逐年提高。名额分配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促进城乡初中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

给予特色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特色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资格和计划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后研究确定。

自主招生的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合理确定自主招生规模,高中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全市总计划的5%以内。自主招生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

5.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改革

积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中职学校实行“知分填志愿”,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2

根据《方案》,孝感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从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推进招生录取办法改革、推进考试内容与命题改革四个方面推进,其目标是到2022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根据《方案》,今后高中录取不仅看中考成绩,还要看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两考合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方案》明确,考试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课程。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增加项目的选择性,采取现场测试;外语听力与笔试同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待条件成熟后组织实施;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考试按省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方案》规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以原始分数呈现。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

中考总成绩为730分考试时间也有变化

《方案》中的重点,是从今年七年级新生开始,中考总分为730分。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30分)、物理70分、历史60分、道德与法治40分、化学40分、地理40分、生物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七、八、九年级平时成绩各计5分,体育中考成绩计3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30分(其中物理操作10分、化学操作10分、生物操作10分)。总分730分。

考试时间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0日、21日;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的6月22日;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组织实施上,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化学、地理、生物科目由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目考试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办法,县(市、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有关院、站具体实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

《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把握学生成长规律,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改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的评价方式,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评价方法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审核;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3

  推动此项改革,旨在切实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保证义务教育基本培养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完善评价制度,建立多元化招生录取机制,破除“唯分数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通过改革,引导基础教育从注重“育分”转向注重育人,把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3年,全省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加强考试招生管理,推进改革试点。

  三、什么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有何区别?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传统的“中考”是指向单一的选拔类招生考试;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任何部门(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招生选拔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哪些科目?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不考不教”、“不考不学”行为,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纳入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计15科。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其他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以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强调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发展核心素养的情况。

  考试命题要求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省教育厅将《湖北省初中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地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开展评估,引导、监督各地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努力提高命题质量,避免出现偏题、怪题、超难度考题。

  学业水平考试采取闭卷、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选择部分学科探索统一机考等考试方式。

  为引导学校重视学生身心健康,落实实验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教学要求,我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体育与健康、物化生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将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为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在考试时间上,实行“学完即考”,将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统筹安排;在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上,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并鼓励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六、什么是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开展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包括:一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学生采用写实的办法将自己参与活动的表现客观记录下来。二是评定等级。初中学校基于学生“写实记录”和相关典型材料,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定期进行等级评价。评定结果以等级形式予以呈现。三是公示审核。每个评价周期结束后,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交的记录材料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四是形成档案。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用。

  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什么为依据?

  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有两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计分科目+等级呈现科目”组成。其中,计分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和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其计分方式为原始卷面分;等级呈现包括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生物、地理可作为计分科目,也可作为等级呈现科目,具体由各市(州)研究确定。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以等级形式呈现的成绩中,最多只允许有一个最低等级成绩的科目。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原则上以等级呈现方式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也可探索基于等级、以折算分数计入录取总分的方式。

  八、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有哪些方式?

  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有统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分配生招生政策。我省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禁止在学业水平之外,另外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禁止面向已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再次组织选拔性考试。

  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地发展,满足有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推行特色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确定”的方式进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是事先被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学校,只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掐尖”、提前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线下生”等。各市(州)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本地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

  为积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本次改革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知分填志愿”,对国家、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实行提前批录取。

  九、规范招生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严格按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划定的招生范围和公布的录取条件进行招生。按照事项管理权限,未经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跨市(州)招生、降低录取要求招生。

  第二,严禁提前招生。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一律在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任何招生方式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提前终止课程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干扰初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三,减少和严控招生加分项目。自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市(州)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外自行增加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第四,严格招生录取审批监管。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通过全省统一的招生网络工作平台,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进行。未在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各市(州)需完善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维护正常招生秩序,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平。

  第五,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

  十、改革试点的时间、对象和内容是什么?改革全面实施的时间从何时开始?

  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确定宜昌市开展改革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可从2018、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的内容是:在改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和录取办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从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4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19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0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1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0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18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5

根据配套工作方案,本市将继续实行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招生“两考合一”考试。同时,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含实验)、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13门课程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和化学各10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由现在的30分提升至40分。总分值共800分。

地理、生物科目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科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以“合格”“不合格”的形式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以及地理、生物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6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全面发展。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主动适应新高考改革,实现学、考、招有机衔接,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制度和监督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改革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和学习习惯,为学生的后续成长和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三)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到2021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多元录取模式,健全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保障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

(四)实施步骤

——2017年,认真领会上级改革精神,加强学习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定《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8年,加强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公布《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覆盖开展中考改革方案宣传,修订完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开始,毕业时将按照改革后的招生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2021年,按照《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逐步形成科学高效、多元评价、运行规范、监督有力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和省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也是评价学校办学质量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1.考试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课程均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部分,物理、化学、生物学考试包括实验操作部分。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和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2.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验操作考试;音乐、美术科目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确定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加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前提下,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呈现。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采用分数、“合格”或“不合格”等多种形式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1)省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学科考试,考生成绩按原始分呈现。

(2)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考生成绩按原始分呈现。

(3)音乐、美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5.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办法,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音乐、美术学科考试由市(县)教育局按照省颁布的学科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学校组织实施。

生物学(含实验操作考试)、地理、信息技术三门学科的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举行;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含实验操作考试)的考试在九年级下学期举行;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相应学科结束时进行。

(二)改革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为培养初中学生核心素养,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修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市(县)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维度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2.评价办法

(1)建立档案。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在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框架内,通过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学生空间“成长记录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2)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突出写实记录,避免集中突击。每学期末,各校要组织管理员、教师整理遴选学生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导入学业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学校开展的涉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活动记录,加强公示,强化监督,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保证内容客观、真实、准确。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数据自动导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系统”,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和抽查。

(3)等级评定办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取纪实报告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记录和等级。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学校实行总量控制,各学校比例相同。各学校除思想品德维度外,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四个维度评价为A等级的学生不超过参与评定学生人数的30%,A、B两个等级的学生不超过80%。

3.结果运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纪实报告形式呈现,包括五个维度的写实和等级。将五个维度评价结果转换成等级值,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实行“4+4+1”的成绩计算模式,其中“4”代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代表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1”代表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门槛条件。

2.完善录取程序和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1年毕业时采取新的招生录取办法。

(1)市区省示范高中。继续实施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政策。市区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主要依据是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绿色指标;

(2)市区其他普通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批次内进行;

(3)县(区)普通高中。各县(区)教育局应结合实际,制定县域内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一纳入志愿批次管理,使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录取平台。

3.建立多元评价和录取机制。将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个学科,满分为20分,五个维度A、B、C、D四个评价等级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各维度等级值之和即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市级以上示范高中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开展自主招生。鼓励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的模式,试点实施自主招生。

4.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和政策加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和招生比例。省级示范高中及民办高中可以按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申报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市级以上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要纳入自主招生管理。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数量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开展专业技能测试,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提前批次统一管理,确保自主招生各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三、保障措施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任务艰巨而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合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对中考改革的统筹规划,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充分考虑教育工作的特点,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考各项改革。各县教育局于2018年6月底之前,制定出台本县中考改革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多渠道、多形式认真做好中考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让学生、家长和社会充分知晓中考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方法举措,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广泛听取*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建议,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

(三)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强化政策配套

修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出台中考改革背景下初中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初中教育教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本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确保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籍考生回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同等的招生录取政策。

(五)健全管理机制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7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2.坚持普职并重。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协调发展,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3.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4.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二)改革目标

从2019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2年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建立健全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全市统一,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类考试。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2.明确考试科目、形式、分值和时间。从2019年初一新生开始实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遵循“全科开考,即学即考”的原则,考试科目确定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阳好风日,共16科,总分值为820分。

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分卷考试。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外语考试包括听力(25分)和口语(15分)测试等。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的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英语口语测试时间为初三学年3~5月。

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各为6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物理、化学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为:物理70分,化学5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6月下旬(执行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生物、地理实行纸笔合卷考试,卷面分值各为50分。考试时间为初二学年6月下旬(参照全省统一中考时间)。

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采取实际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考试。每科10分,共计3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初二学年4月和初三学年4月。

体育与健康考试实行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50分。平时考核分三个学年(初一、初二、初三)进行,每学年5分,共15分。现场测试分必考项和选考项,共计35分。必考项:男生1000米跑(15分)和引体向上(10分);女生800米跑(15分)和仰卧起坐(10分)。选考项,考生从篮球、足球、排球中选考一项,分值为1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4~5月。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体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项目并获奖的学生,选考项免考计满分。

音乐、美术实行纸笔考试、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和“上网机考”等方式。每科1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小学五、六年级或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或美术评比活动并获奖的学生,音乐或美术免考计满分。

信息技术教育实行“上网机考”,分值为20分,考试时间为初三学年。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襄阳好风日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成绩以ABCD等级呈现。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内容。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育和生物、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详细考试方案另文通知。

3.科学组织考试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命题要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导向性和创新性,不断提高命题质量。

4.严格考试组织过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对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监考、评卷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各科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采取分工负责办法进行。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各考试科目命题、制卷、考务、阅卷及及成绩汇总与等工作。

市教科室负责各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内容、范围的确定;学科教学过程的组织及有关考试说明的编制;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及结果的管理。

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相关机考科目硬件、软件配套建设以及考试配合管理工作。

(二)强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建立健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与评价,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市在籍初中学生均须按全省统一要求参加并完成综合素质评价。

2.准确把握评价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合理设定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3.加强评价过程与结果管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以学生“写实记录”为主要依据、由初中学校组织“等级评定”的方式进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分别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对记录材料的真实性及时审核;指导学生做好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的遴选整理;对“写实记录”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定期公示;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充分利用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不断进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监管。

4.科学构建评价体系。市教育局将按照《湖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评价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评价量化标准和工作方案,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市教育局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市招生计划总量,依据各地初中毕业生数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在核定各校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分校下达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其他特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另行下达。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按计划进行,严禁超计划招生。

2.明确招生录取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和考试科目的等级成绩将作为省、市级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限定条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优录加分政策。除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加分项目外,我市不新增任何地方性加分优录项目。确保招生录取政策的公平公正性。

3.优化普通高中学校指标到校招生政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做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分配生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科目的等级成绩将作为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限定条件(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完善特色学校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政策只面向有办学特色的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地发展,满足有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自主招生的学校资格、招生计划控制数、招生范围以及招生办法等由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市教育局将研究制定特色高中学校创建标准,开展特色高中学校认定工作,鼓励学校走特色发展之路。

5.严格招生录取过程监管。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省统一的网络工作平台上进行,由市招生机构负责,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跨区域招生、降低录取要求招生或在学业水平考试结束之前提前招生。未在市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将无法取得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严禁委托社会中介和个人招生,严禁各类有偿招生,严禁录取不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杜绝虚假招生宣传,严防恶性抢拉生源,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6.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提请本级政府加强领导,整合部门力量,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规划。各地各校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各学科教学进度,既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的各门课程,又有效分散学生考试压力。要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提高学校课程实施能力,满足学校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生物物理化学实验课、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的课时。严禁学校、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课程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不按要求完成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8

根据新出炉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两考合一”,考试科目实现“全科开考”。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考试成绩呈现方式也将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值得关注的是,体育与健康将被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此外,我省也将落实综合素质评价方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在招生录取中,我省将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决定先在绵阳、宜宾、眉山三市开展试点,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

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怎么考?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两考合一”+“全科开考”

根据四川省统一安排,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和方法。

从全省来看,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在考试科目上,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同时,实施意见要求,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应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在考试方式上,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实施意见要求,考试命题要充分发挥学业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要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对学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的基础考查。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省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命题指导和必要的培训,每年对各地试题进行评价并评价报告。

在考试时间上,我省要求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

中考成绩的呈现也将有所改变。

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怎么评?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艺术素养等五方面,是高中录取的重要参考

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我省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和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以学生在校期间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包括: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和成长发展的记载;各学科的学业成绩记录和学习小档案的记载;参加专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及社团活动的记录,“个性特长”和获得奖励的记载;身心健康状况记载;艺术特长和基本素养记载;校本课程的考查结果等。

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学校将为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搜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依据写实记录材料整理、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记入综合素质档案。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如何运用?据悉,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择优选拔新生、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实施意见要求,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办法可参考借鉴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各市(州)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研究制定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怎么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将先在绵阳、宜宾、眉山试点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开展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试点具体任务包括两项,一是计分科目的构成。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计分科目。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试点地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或依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探索建立客观真实、方便适用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规范有效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克服唯分数论,要避免人为设定不同等级学生的比例和名额,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据悉,结合近年来各地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经市(州)申报,专家论证审核,决定在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开展试点。试点地区要制定试点方案,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立足实际逐步改革过渡,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打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立交桥”,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选择机会。

此外,我省将继续实行优质学校指标到校。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重点(示范)等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也可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怎么管?

严格招生计划、时间管理,严控考试加分

在招生计划管理中,我省将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规定的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经核定的办学规模,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具有中等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可面向全省范围自主招生。

此外,在招生时间上,我省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在学生完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学校自行组织招生考试和录取新生,严禁将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提前送到高一级学校就读,严禁学校剥夺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和录取的机会和权利。

在考试加分中,我省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呈现。各地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进行清理,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值得关注的还有,我省要求招生宣传必须规范、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七公开”,其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禁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或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

禁止把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收的学生安排在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就读。

禁止生源学校和教师干扰或违背学生意愿填报学校志愿。

意见明确:各地要切实维护中考工作的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出现的提前私自招生、随意扩大招生计划、违规跨区域招生、擅自提高自主招生比例等违规招生问题,要按管理权限进行严格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学校及责任人处分。

四川省教育厅七问七答解读——

小川川了解到,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我省大多数地区过去已经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同时,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三)这次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评价内容上,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

二是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

三是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四是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四)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为了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将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逐步总结推广。

一是明确改革试点的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二是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

三是明确试点外地区的实施步骤,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以暂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五)这次改革对考试招生加分是如何规范和完善的?

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全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取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比赛类、过程评价类等加分项目,各地同步取消地方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六)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如何规范?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9

三门峡中考科目、内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的全部科目纳入考试的范围。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个科目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个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明确统一要求,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艺术(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要进行考核,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相关特长表现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

在考试内容方面,将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与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

三门峡中考时间安排

【重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20分,物理、道德与法治每门70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每门50分,体育70分,理化生实验三科满分3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和艺术(音乐、美术)等未纳入中招录取计分科目的课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呈现,具体等级要求由省辖市统一规定。经教育厅批准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变化】

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使用。这也就意味着,中考一考定终身的时代将要远去,未来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将会越发完善与成熟,同时意味着学生的课外生活会越发丰富。

此外,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规则,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高中阶段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的相关要求应在招生前提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

初中健康教育记录例10

濮阳中考科目、内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的全部科目纳入考试的范围。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个科目实行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两个科目实行开卷考试。

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统一管理,由省教育厅明确统一要求,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艺术(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要进行考核,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相关特长表现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

在考试内容方面,将依据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与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

濮阳中考时间安排

【重点】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录取计分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20分,物理、道德与法治每门70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每门50分,体育70分,理化生实验三科满分30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和艺术(音乐、美术)等未纳入中招录取计分科目的课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以等级呈现,具体等级要求由省辖市统一规定。经教育厅批准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变化】

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参考,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使用。这也就意味着,中考一考定终身的时代将要远去,未来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将会越发完善与成熟,同时意味着学生的课外生活会越发丰富。

此外,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规则,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高中阶段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使用的相关要求应在招生前提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