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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新课标教案模板(10篇)

时间:2023-07-20 16:16:32

音乐新课标教案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1

二、工作思路

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教研工作方向,贯彻基础教育课

程改革的思想精神,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教学过程、方法与评价的探索,开展课堂器乐教学成果展示和评比活动,做好新一轮高中音乐新课程实验和培训工作,加强音乐教师专业培训和音乐教研组长的培训,加强对学校的音乐教学调研指导等教研工作,有效监控音乐教学质量,促进杭州音乐教育教学的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实验

1.继续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骨干教师专业培训。2006年1月举行音乐新课程第6期骨干教师专业培训。2006年6月举行音乐新课程第7期骨干教师专业培训。

2.积极开展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教学展示活动。要求各区、县(市)大力举行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教学展示活动,以此来推进音乐新课程的发展。

3.加强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器乐教学。5月份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音乐课堂器乐教学成果录像评比活动,6月份举行展示和颁奖活动。以此落实义务教育音乐新课程器乐教学,促进器乐教学的实施。

4.认真做好浙江省教研室举行的新课程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课堂教学三项评比的选拔工作。5月份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学案例评比,10月份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展示评比,12月举行杭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学论文评比。选拔优秀者参加浙江省教研室三项评比,以高质量、高水平来体现杭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整体素质。要求各区、县(市)认真做好三项评比的初评工作,选拔优秀者参加杭州市评比。

5.做好课改本学科的总结经验与交流工作。协同做好课改领导小组在教师中评选课改优秀教师工作。

6.按教研室要求对第三批实验区音乐新课程教学情况作一个抽样调研。以课堂教学的展示活动为基础发现总结推广经验,以点促面,发现新课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新课程的实效性。

7.继续开展音乐新课程教学评价研究。包括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和学生音乐学业评价,以此促进音乐新课程教学的健康发展。

8.开展学能考试研究。结合新课程的精神,开展学能考试的调查与研究。积极制定学能考试审美与艺术测试方案和标准。

(二)积极开展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研究

1.开展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实验和培训活动。深入学习高中《音乐课程标准》,领会思想精神,树立教学新理念,探讨新教材教法,为浙江省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作好充分准备。直属高中6月份举行《音乐课程标准》检测活动,并举行有关辅导讲座,以此来加强音乐教师对《音乐课程标准》的理解,提高音乐教师应对新课程的各种能力。

2.认真做好浙江省教研室举行的新课程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课堂教学三项评比的选拔工作。直属高中2月份举行音乐教学案例撰写讲座,5月份参加杭州市中小学音乐教学案例评比,6月底举行音乐课堂教学录像评比,12月举行音乐教学论文评比,选拔优秀者参加浙江省教研室三项评比。

3.开展音乐教学研究小组课堂教学展示交流活动。5月份在直属高中举行高中音乐教学展示交流活动。

4.加强高中音乐教师的各项专业培训。3—4月份举行《课标》和舞蹈培训,以此促进音乐教师的专业成长。

5.结合杭州教育的均衡化发展战略,强化对基础相对薄弱的高中的教学调研与指导,同时调研与总结优质示范高中的教学经验,发挥优质高中的教学示范作用,带动全市高中教学。5月份在杭州高级中学举行高中音乐教学展示活动。

6.积极协助上级和有关行政部门做好高中音乐新课改实验工作。

(三)深入开展音乐学科教育课题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把“改变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水平”作为课堂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探索并构建“促成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音乐教学模式。

2.各区、县(市)在总结前期教改经验的基础上,举办以“自主、合作、探究学习”为主题的音乐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活动,以此推广教改成果,深化音乐课堂教学改革。

3.切实开展初、高中教改研究小组活动,以此培养一支教改、教研骨干教师队伍。开展音乐教改研究小组教学研究活动,举行音乐教学展示交流活动,促进音乐教改的发展。

4.继续做好杭州市骨干教研组长的培训工作。研究本学科学校教研工作的规律与特征,探索更有实效性的音乐教研工作方法与途径,进一步提高教研组长培训的实效性。同时,支持各县区开展教研组长的培训。

5.继续推进小班化音乐课堂教学研究。开展小班化音乐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究,继续加强学生“个性化、合作化与活动化”的研究。

6.继续大力推广省级一等奖课题《小学等级制学业评价研究》的成果。

7.开展音乐新课程教学评价研究。制定学生音乐学业评价和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促进音乐新课程的健康发展。

8.协助做好审美与艺术学能评价工作。积极制定审美与艺术学能评价方案。

(四)完善地方课程建设

1.继续实施地方性综合课程《我与杭州》。完成五、六年级和九年级的教材编写任务。加强《我与杭州》教材的培训工作,加强该课程的教研活动,进一步推进地方课程建设和评价研究。

2. 加强“杭州教研网”的建设,继续开展网上教研活动。在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协同教育技术中心做好网上中小学教育的资源库建设。

杭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2006年2月15日

2005学年第二学期音乐学科主要工作(直属高中部分)

2月份 布置新学期音乐教研工作

大组成员会议

新课程音乐教学案例撰写辅导讲座

3月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辅导讲座

4月份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辅导讲座

舞蹈培训

5月份 高中音乐教学展示交流活动

新课程音乐教学案例评比

6月份 音乐录像课评比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检测

大组成员研究学科教研工作

新课程高中音乐第1轮骨干教师培训

(区、县[市]部分)

2—4月份 区、县(市)举行音乐教学展示活动

5月份 新课程音乐案例评比

课堂器乐教学成果(录像)评比

6月份 义务教育新课程第7轮骨干教师培训及课堂器乐教学成果展示

颁奖活动

新课程高中音乐第1轮骨干教师培训

音乐教研员工作会议

其 他: 杭州市第18届教学论文评选、课改优秀教师评选

第三批实验区新课程教学状况调研(同局)

杭州市第2次教研组长培训

举行《我与杭州》、《人与自然》、《廉洁专题教育》教学研讨会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2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25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教育方面提出了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此后,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经历了八次课程改革,共颁布了十三个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1952年我国教育参照苏联模式时,改用“教学大纲”这个称谓;到2001年,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又重新颁布以“课程标准”来称谓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建国至今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概况。

一、过渡时期的音乐课程标准

建国后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基础音乐教育指导性文件是《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草案)》,该《标准(草案)》于1950年的8月份颁布,是一个带有过渡性质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这一课程标准是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同时在也在指导思想等方面带有新社会的特点和要求。

在框架上,新的音乐课程标准基本沿袭了新中国成立前的《课程标准》的框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草案)》规定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三个目标,分别为:“一、培养儿童正确的听音、发声、歌唱、简单演奏等初步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二、培养儿童爱好音乐、以音乐陶冶身心,丰富生活,并乐为人民服务的兴趣和愿望;三、培养儿童活泼、愉快、热情、勇敢及五爱国民公德和保家卫国、保卫世界和平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感情。”

第二部分为“教材大纲”。在该一部分,《标准(草案)》将我国当时的中小学音乐教学领域划分为四个,即:唱歌、乐谱知识、乐器、欣赏;并分年级规定了四个领域相应的知识和内容标准。

第三部分为“教学要点”。在该部分,《标准(草案)》分别对教材选编、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等三方面进行了规定。如:强调这一时期的教材编配“以歌唱为主,基本练习,器乐,欣赏为辅”。教法上强调根据儿童音乐兴趣的培养;教材选编上应注意到根据儿童身心发展安排教学,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如:“随时教给儿童以发声器官卫生的常识”“变声期的儿童,切忌发高强的声音或长时间的歌唱”等;教学设备要点分别对音乐教室、乐器、教具作出了规定。

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进行研究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音乐课程标准在内容上基本承袭了建国前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的规定;由于当时所处的特殊的社会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目标,除了强调知识技能的学习以外,更多的是强调音乐教育为社会服务的社会功能。但其在教法方面提出的诸如各年级教学内容的衔接、应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组织教学、教学应注意培养儿童的兴趣等,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1956年——2000年的音乐教学大纲

(一)1956年——1979年的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

1.1956年11月颁布的《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是教育部于1956年11月颁布的。大纲基本结构包括说明、教学大纲、歌曲目录、欣赏参考曲目。

第一部分“说明”:在“说明”部分对小学唱歌课的目的、内容、唱歌课的教学方法以及音乐课外活动与教学设备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二部分“教学大纲”:这部分对不同年级学生在唱歌课教学上的学习标准如歌唱技巧的掌握以及音乐知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第三部分“小学歌曲目录”:按照不同年级、学期规定了必学曲目和供教师选用的曲目,同时指出“对教材的选择一定要严格遵守大纲的要求和系统”。

第四部分“小学欣赏参考曲目”:按年级和学期列出了供教师参考选用的欣赏曲目。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3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2)08-0255-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教育方面提出了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与教育方法。1950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此后,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经历了八次课程改革,共颁布了十三个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1952年我国教育参照苏联模式时,改用“教学大纲”这个称谓;到2001年,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又重新颁布以“课程标准”来称谓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建国至今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概况。

一、过渡时期的音乐课程标准

建国后我国颁布的第一个基础音乐教育指导性文件是《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草案)》,该《标准(草案)》于1950年的8月份颁布,是一个带有过渡性质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这一课程标准是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同时在也在指导思想等方面带有新社会的特点和要求。

在框架上,新的音乐课程标准基本沿袭了新中国成立前的《课程标准》的框架,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目标”。《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草案)》规定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三个目标,分别为:“一、培养儿童正确的听音、发声、歌唱、简单演奏等初步的音乐知识和技能;二、培养儿童爱好音乐、以音乐陶冶身心,丰富生活,并乐为人民服务的兴趣和愿望;三、培养儿童活泼、愉快、热情、勇敢及五爱国民公德和保家卫国、保卫世界和平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感情。”

第二部分为“教材大纲”。在该一部分,《标准(草案)》将我国当时的中小学音乐教学领域划分为四个,即:唱歌、乐谱知识、乐器、欣赏;并分年级规定了四个领域相应的知识和内容标准。

第三部分为“教学要点”。在该部分,《标准(草案)》分别对教材选编、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等三方面进行了规定。如:强调这一时期的教材编配“以歌唱为主,基本练习,器乐,欣赏为辅”。教法上强调根据儿童音乐兴趣的培养;教材选编上应注意到根据儿童身心发展安排教学,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如:“随时教给儿童以发声器官卫生的常识”“变声期的儿童,切忌发高强的声音或长时间的歌唱”等;教学设备要点分别对音乐教室、乐器、教具作出了规定。

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进行研究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的音乐课程标准在内容上基本承袭了建国前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的规定;由于当时所处的特殊的社会时期,中小学音乐教育目标,除了强调知识技能的学习以外,更多的是强调音乐教育为社会服务的社会功能。但其在教法方面提出的诸如各年级教学内容的衔接、应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组织教学、教学应注意培养儿童的兴趣等,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二、1956年——2000年的音乐教学大纲

(一)1956年——1979年的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

1.1956年11月颁布的《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小学唱歌教学大纲(草案)》是教育部于1956年11月颁布的。大纲基本结构包括说明、教学大纲、歌曲目录、欣赏参考曲目。

第一部分“说明”:在“说明”部分对小学唱歌课的目的、内容、唱歌课的教学方法以及音乐课外活动与教学设备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第二部分“教学大纲”:这部分对不同年级学生在唱歌课教学上的学习标准如歌唱技巧的掌握以及音乐知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第三部分“小学歌曲目录”:按照不同年级、学期规定了必学曲目和供教师选用的曲目,同时指出“对教材的选择一定要严格遵守大纲的要求和系统”。

第四部分“小学欣赏参考曲目”:按年级和学期列出了供教师参考选用的欣赏曲目。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4

2001年7月,随着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新课标)})的正式颁布,我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正式拉开了帷幕。《新课标》紧跟时代步伐,结合新时期全世界所关注的本国民族文化传承及立足于全球视野的多元文化观等重新阐述了音乐课的课程性质与价值和基本理念等,强调学生的个体发展及创新教育。《新课标》开始实施后,全国轰轰烈烈的进行了对中小学教师的各种培训活动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此同时,许多有识之士发现了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摇篮—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与《新课标》的不适应和高校音乐学教师对这次课改的普遍漠然。正如郭声健教授提到的:“作为高等师范院校音乐学院的教师,我们切身感受到,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面对轰轰烈烈的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改革,不说无动于衷,至少可以说反应相当迟钝,以为这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事情,与高师音乐教育关系不大,显然这种认识是错误的。”2005年9月,受教育部委托、由王耀华和王安国两位教授牵头、在众多音乐教育界的专家、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组研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开始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综合大学、师范院校、艺术院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中实施,至此,高校音乐学课改也徐徐拉开了帷幕。

一、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教师在课改中的地位和作用

作为高校音乐学教师的一分子,笔者觉得这次课改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课程改革,(新课标)已经从音乐课的课程性质及教育理念上有了很大程度的更新,要求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方面的作用和充分注意音乐与相关文化的联系。而《课程方案》是因(新课标)而制定,从某种程度来说整个学科己经有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而高校音乐学教师是《课程方案》的直接实施者,是(新课标)的间接实施者,所以,课改最终是否能获得成功将取决于他(她)们。北大法学院院长苏力教授认为教师是法学教育改革中的关键因素,原因是:“第一,有知识、才华和智慧的老师会有学术魅力,对学生有感召力。第二,这样的老师都会渴望学术环境的改善,他们人多了就容易建立学术的和学术共同体。第三,这样的老师在实践中也总是更有创新精神的改革动力,尽管他不高喊改革的口号,他们会以实际行动改造现有的教学体制和科研体制。第四,这样的老师由于关心学术,往往更具有学术独立性和知识追求,不容易受环境影响,由于心无旁鹜,也因此更容易有公心。”笔者觉得苏力教授所说的这几点和高校音乐学教师在这次课改中的作用有异曲同工之妙,颇能说明高校音乐学教师在这次课改中的地位。高校音乐学教师是此次课改的终端,肩负着课改第一线的教学任务,决定着课改的成败,所以无论是涉及到课改课程与否,所有的高校音乐学教师都应在课改背景下对自己所承担的学科教育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努力增强自己在课改新时期的教学素养和执教能力,增强自己提升课改品质的科研能力和动力。

二、高校音乐学教师教学素养的构建

(一)对音乐教育哲学观的重视

长期以来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严重脱节,音乐教育的多数从业者都处于一种自然教学的状态,缺乏深层次的理性思考。雷默在其著作《音乐教育哲学》中指出:“如果一个人想胜任自己的专业,如果一个人的专业要在整体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种哲学—即有关该专业的本质和价值的整套基本信念是绝对需要的。这个专业的持续性的需要,就是从哲学上阐明专业所处的地位及发展方向,并提供一个共同的基准点,以便产生新的思想和不同意见。”他还提到:“准备进入音乐教育专业的人,非常有必要培养起一份对自己所选领域的重要性的理解。音乐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将他们关于自己学科的信条付诸实践。每做一次选择,就是运用一个信条。音乐教师和其他所有的专业工作者一样,每天都要做出成百上千个大大小小的选择,每个选择都基于一个应当做这件事而不是那件事的决定。这些决定的优劣,直接取决于教师对这门课本质的理解如何。理解得越深,则教师的选择就越连贯、越集中、越有效。”在我国音乐教育发展的进程中,音乐教育的哲学观经历了他律论、功能论的哲学观到自律论、审美论的哲学观再到实践论的哲学观的变迁口作为一个高校音乐学教师,应该明白音乐教育哲学观的重要性,主动了解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变迁及时代成因,建立自己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树立自己的专业信念,做到知己之所为,知己之为何为,知己之所为为何,才能在课改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现代音乐教育观念的学习和思考

当前主要流行的音乐教学观有活动性音乐教学观、研究性音乐教学观、建构性音乐教学观、生成性音乐教学观和创新性音乐教学观等。综合看来这几种音乐教学观都是从强调师生互动、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其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养成。有关音乐教育的观念是在不断发展和进步的,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文化的传播融合,现代音乐教育观念从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更多的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色彩。作为高校音乐学的教师,应该对这些观念勤于学习月_多加思考,比如每一种音乐教学观与其他的音乐教学观相比的不同之处、自身的优势、所需要创设的情境、所需要提供的教学器具及其所更加适合的教学内容等,在自己所承担的具体课程中实践这些音乐教育观,并给学生做适时的、点到为止的讲解,也好让学生在学到具体的音乐教育课程时能更好的触类旁通。

(三)知识结构的更新

1、不断学习民族音乐传统文化

我国的民族音乐传统文化是个巨大的宝库,可以给广大的音乐教育者提供汲取不尽的营养。魏煌教授曾说:“综观世界各国的音乐教育,无论其教育观如何表述,无论其怎样注重吸取外来文化,无论怎样进行改革甚至革命,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强调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中心地位和立足点。”我们国家从五四以来,高举科学与民主的旗帜,引进西方的音乐教育。客观上造成了民族音乐教育的衰落。对于民族音乐文化,当前的高师音乐学教师大多只是窥冰山之一角,这是一个群体性的普遍缺失。正如郑莉教授所说:“在当今人类社会全球一体化的同时,也迎来了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人们普遍认识到,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应是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责任之一。但目前担负培养相关师资重任的全国各高师类音乐教育的实际状况,却成为制约传统音乐在国民音乐教育的实际状况,却成为制约传统音乐在国民音乐教育中广泛普及的瓶颈。”这种状况就需要我们广大的音乐学教师具有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文化自觉”,了解我们的优秀传统音乐文化、热爱传统音乐文化、深入学习和研究传统音乐文化、做一个合格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播者。唯其如此,我们才有资格与世界音乐对话,才可以更客观、更准确的看待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也才能让我们自己的民族音乐文化为世界所尊重。

2、学习和借鉴世界民族音乐文化

内特尔认为,作为音乐教育领域的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从事一种对我们某些人来说是新的使命:“让学生对音乐做世界范围的理解,各种现象将帮助他们领会各种音乐,并提供一种进入理解世界其他各种文化的情况,也有助于各社会成员,更好的理解他们自己的音乐。这种学习动机不是去解决国家和种族之间政治和社会的问题,或降格于提供一种娱乐,无知地把它们纳入西方的规范。更确切的讲,我们必 须进行世界音乐的教学。因为这些音乐存在,学习它们将无限拓宽对我们音乐和我们文化二者的理解”。多元文化观是当今世界发展到现阶段的产物,它的成因很复杂,关乎到世界政治格局的分化、经济、科技以及文化的发展等。总 的来说,多元文化观更体现了对人及其所代表文化的客观尊重和平等意识,对于各方面来说,这都是一个良好的趋势。笔者曾有幸在中央音乐学院聆听余人豪等几位教授的世界音乐课,其中一节课从我国新疆民间音乐开始,讲到中东的民间音乐,再进一步讲到欧洲的民间音乐。那种相似又相异的音乐,那种音乐随着地域渐渐演变的感觉让所有听课的人都受到了不小的震撼,第一次正面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全球视野以及音乐的地缘亲属关系。对世界音乐的了解和学习,正是多元文化观在音乐领域的具体体现,高校音乐学教师应该紧跟时代文化发展的脚步,加强对世界音乐的学习,用多元文化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和教学。

3、了解音乐人类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

在新的世纪,音乐人类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首先是观念。“音乐人类学的核心理念,即音乐是人的思想、感情和心灵的一种形式,它所研究的是音乐与人的关系,关心的是音乐作为人的生活方式所承载的作用、价值和意义。”这种观念给一切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其次,是研究方法。音乐学教师可以借鉴音乐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如:田野考察。结合音乐学固有的采风活动,以音乐人类学全新的视角和观念(如主位、客位、局外人、局内人等)去进行课题研究,带来的也将是更有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的成果。如内特尔所说音乐人类学让他:一是使他有机会听到了完全陌生的,意想不到的音乐音响和感受到完全不熟悉的音乐观念的经历;其二,使他学会了如何看待世界各种文化以及聆听各种音乐,而没有任何现成的价值判断:其三,学到了把握一种音乐文化的切入点,如何综合的完整的理解一种音乐文化;其四,用一种圈外人的观察来重新认识和评价自己的音乐文化。总之,音乐人类学对音乐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音乐人类学的视角和研究方法给广大音乐学教师带来了全新的角度和更为广阔的视野,对广大音乐学教师科研能力的提高、科研范围及内容的扩充带来了可能,相信也会对课改目标的实现大有裨益。如管建华教授所说:“音乐人类学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学科基础,所以,它不但重要,而且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与教学直接有赖于对音乐人类学的理解,因为,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学不是世界音乐知识的堆砌,更重要的是学会用音乐人类学的理念及多元文化的世界观看待世界各种文化的音乐,包括以此世界观重新看待西方音乐和非西方音乐。”

三、高校音乐学教师执教能力的构建

(一)充分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对培养目标的界定

《课程方案》对培养目标有明确的界定: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培养目标分两个层面: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是基础技能层面;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则是教学能力提升层面。两个层面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是实现《新课标》的保证。如果对培养目标做更深层次的把握,则要提到王耀华教授所说的三型、三性:“在当今,为了适应‘宽口径’、‘应用型’的需要,应当提倡‘三型’;为了坚持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工作者’这一目标,又必须突出‘三性’。所谓‘三型’,就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是全面发展型、综合型、创新型的人才。所谓‘三性’则是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当然,王耀华教授剖析的培养目标主要是为了讨论课程设置,而我们作为音乐学教师群体中的每一个人,则应思考如何让我们所承担的具体课程来为培养目标服务,从而把《课程方案》落到实处。

(二)切合课程方案的渗透性教学

课程方案中的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选修课、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成。根据课程方案的内容,高校音乐学教师除承担自己对应的必修课外,还可以根据自己所擅长和所研究的课题开设选修课和地方性特色课程。每个教师在自己所承担的课程中,都可以依据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需求和多元音乐文化观在内容选择和教学组织上进行一定的渗透性教学。例如:在进行手风琴教学时,可以在不同的级别上将中外曲目穿插,并且结合研究性学习观等,先让学生查找资料,了解不同曲目所代表的国别、族别背景文化,领略不同民族文化生成背景与其音乐文化风格的对照联系。如:《西班牙斗牛舞》所对应的西班牙音乐文化;《查尔达什》所对应的吉普塞人的音乐文化;《黑眼睛》所对应的俄罗斯音乐文化等。在音乐史论课教学中,教师可以将中外、古今音乐史实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式教学,适时、适度的穿插进历史、文学、音乐美学等的相关知识,充分体现出史学教育的丰富内涵。例如笔者在讲《中国音乐史》中远古创乐神话伏曦创琴、瑟;女蜗创簧,伏曦原为人首蛇身时,学生都觉得荒诞不羁,感到很好笑,于是我就借鉴了拉法格关于神话阐析的观点:“神话既不是骗子的谎话,也不是无所谓想象的产物,它们不如说是人类思想的朴素的自然形式之一,只有当我们猜中了这些神话对于原始人和他们在许多世纪以来丧失掉的那种意义的时候,我们才能理解人类的童年。”此时,学生一下就安静了下来,每个人都显得若有所思,明显受到了这段话的触动。另外,在当前的形势下,民族民间音乐课无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氛围,承担这门课程的教师应该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这门课程的价值和作用,除了正常具备的资料外,还可以组织学生观看青歌赛原生态组的影像资料等,还可以随时关注中央音乐台的相关节目,搜集资料,丰富教学内容,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筹措经费,带领学生外出采风,逐步了解和熟悉我们优秀、丰富的民族音乐文化,增强学生的民族音乐文化修养。其它的课程也可依此类推,从而实现《课程方案》的单科课程教学最优化。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5

音乐教学理论认为,音乐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音乐专业学生学习音乐教育理论与技能的一种实践性活动。邵祖亮先生更认为:“进行教育实习,可以在理论联系实际的过程中,加深理解和巩固校内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巩固专业思想,锻炼和提高教育、教学的实际工作能力,并为毕业后顺利地从事音乐教育事业打下必要的基础。此外,实习生在实习中反馈的情况,也可以为院校检验办学方向、评估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以及加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由此可见,音乐教育实习并非是高师毕业生毕业前的走走过场、摆摆样子,而确实有其重要的教育价值和意义。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实习前的思想准备应该结合音乐教育实习的对象、任务、目标等诸方面来进行:

1 了解教学对象,熟悉中小学生的学习心理特征

一般说来,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学校通常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和普通高中,从我国目前小学至高中一年级在校学生年龄的整体情况看,大多是在六七岁至十五六岁之间,也就是说,其间大致包括三个年龄阶段,即童年期(六七岁至十一二岁)、少年期(十一二岁至十四五岁)和青春初期(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从教育学的视角观察,上述三个年龄段的学生学习心理特征基本如下:

(1)童年期:感知事物还不太精确,注意力也不够稳定,无意注意仍起重要作用,且擅长于具体形象的识记。与此同时,随着儿童活动领域的逐步扩大,其情感意志、审美意识、道德感和美感也在逐步发展和增强。

(2)少年期:开始具有独立性和“成熟感”,个性开始初步形成,自信心和自尊心明显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进一步发展,抽象思维能力迅速成长,且注意力的稳定性、目的性和选择性明显增强;情绪、情感日益丰富。

(3)青春初期:自我意识逐渐成熟,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抽象逻辑思维能力迅速发展,具有深入学习钻研的能力;情感趋于成熟和稳定。 除此之外,由于信息时代的诸多信息接受手段及途径的丰富与快捷,加之现在的中小学生大多又是独生子女,因此其学习心理特征也表现出诸多的个性化倾向。

2 了解实习任务,进一步学习和理解《音乐课程标准》

音乐教育实习的任务,也就是音乐教育实习所要担负的工作和职责。一般说来,音乐教育实习中应完成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调查研究,考察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现状及发展情况。

(2)在课堂音乐教学中运用音乐教育理论,借鉴国内外先进教学体系和方法,进行唱游、唱歌、器乐、音乐欣赏、音乐创作、音乐知识的实习教学,初步掌握其教学规律。

(3)辅导中小学生开展合唱团、乐队和舞蹈队等课外音乐团队的活动,组织多种音乐会、演唱会、音乐知识讲座和校园歌咏活动,锻炼课外音乐活动中排练、辅导和编导等方面的艺术能力和组织能力。

(4)充分发挥音乐教育的美育功能,配合班主任、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教育工作,学习和掌握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方法等。

对于如何完成好以上四个方面的实习任务(亦即:教育科研、课内教学、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笔者认为必须进一步学习和理解《音乐课程标准》,并能以实际行动自觉贯彻和落实它,那就是完整、准确并持之以恒地践行与体现音乐新课程的“性质与价值”(亦即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和“基本理念”(亦即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和完善评价机制)。除此之外还应认真把握好课程目标的三个层面,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3 明确实习目标,积极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

音乐教育实习的目标,实际上也就是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培养目标,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实习活动,了解普通中小学校音乐教育的情况,进一步理解学校音乐教育的意义,激发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的情感。

(2)通过实习活动,学习多种音乐教学方法,培养和锻炼音乐课堂教学能力和课外活动的辅导与组织能力。

(3)通过实习活动,加强教书育人意识,学习班主任工作,提高在开展思想教育活动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实习活动,进一步发展个人业务专长,并在实践中发现知识与技能方面的缺漏,明确努力方向,更加刻苦学习,促使毕业后能胜任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

明确上述四个方面的实习目标之后,积极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必然成为达到实习工作目标的最佳保证,简言之,在学校工作中,要努力与师生打成一片,必要时要与学校领导和指导实习教师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在教学工作中,要以认真负责、谦虚谨慎的态度,勤学好问、不辞辛劳的精神,以及大胆创新、锐意进取的作风完成好一点一滴的实习工作;在与学生的交往中,既要是学生们的大哥哥或大姐姐,更要成为学生们音乐学习与成长的良师益友。

除以上所述之外,诸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条件存在差异、学校对于音乐教育重视程度存在差异、学校音乐教育传统或音乐教育成就存在差异、学校学生音乐素质及指导教师专业能力存在差异等等,这些也都是同学们音乐教育实习之前应该有的思想准备。

教学准备

与上述思想准备并行准备的应该是教学准备,亦即同学们进入独立音乐教育工作之前的教育理论与教育技术准备。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教学参考资料的准备

本文所指的教学参考资料主要包括音乐教学论及相关著作、学生用书、教师用书、教学音像资料、音乐期刊、互联网资讯等。

(1)音乐教学论及相关著作:根据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学的实际需要,笔者拟如下书目供同学们参考选用。

王克、杜光《中等学校音乐教学法》,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版。

秦德祥《元素性音乐教育》,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魏传义《艺术教育学》,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

[美]H.加登纳著、兰金仁译《智能的结构》,光明日报社1990年版。

迈克尔・L马克著,管建华、乔晓冬译《当代音乐教育》,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

廖家骅《音乐审美教育》,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年版。

邵祖亮《中学音乐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1993毛版。

曹理、缪裴言、廖家骅《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日]浜野政雄著、曹理译《新版音乐教育学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曹理、缪裴言《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修海林《中国古代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郁文武、谢嘉幸,《音乐教育与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刘沛《美国音乐教育概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郭声健《艺术教育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陈龙安《创造性思维与教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

谢嘉幸、杨燕宜、孙海《德国音乐教育概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魏煌、侯锦虹《苏联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缪裴言、缪力、林能杰《日本音乐教育概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曹理《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曹理、何工《音乐学习与教学心理》,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杨立梅《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与匈牙利音乐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袁善琦《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教学实践》,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美]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尹红《音乐教学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金亚文《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金亚文《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陈玉丹《音乐教学论》(专升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张卫民《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章连启、谭天静、张亚红《中小学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费承铿《音乐教学法》,河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李德隆《高师音乐教育学概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

廖乃雄《音乐教学法》,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版。

尹爱青《音乐课程与教学论》,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中师音乐教材编委会编《小学音乐教学法》,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版。

吴跃跃《新版音乐教学论》,湖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

谢嘉幸《音乐教育与教学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管建华《后现代主义音乐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日]高保治著、缪裴言译《音乐学科教学法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年版。

(2)学生用书、教师用书、音像资料:主要包括人民音乐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音乐教科书及相关资料。

(3)音乐期刊:主要包括《中国音乐教育》、《中小学音乐教育》、《音乐教育与创作》、《音乐生活》、《音乐天地》、《儿童音乐》、《小演奏家》以及其他音乐教育、音乐学术类期刊。

(4)互联网资讯:主要包括中国音教网(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音乐教育网、中国奥尔夫音乐教育网、音乐教师在线、音乐教学网、小学音乐教学网、洪啸音乐教育工作站、郭声健艺术教育网以及其他古典音乐、民族音乐和通俗音乐网等。

2 教案写作练习

教案,又称为课时计划。它不仅是教师音乐课教学的基本实施方案,同时还是这一方案的准确的文本表达形式。规范的教案写作和优秀的教案设计,既是一个专业的音乐教师的标志,也是一个优秀音乐教师的标志。 各类音乐课教案写作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教案的文本格式。笔者将教案的文本格式概括为两个部分:辅助部分(指教案写作中应该明确的宏观上的若干因素,而这些因素并非是直接进入教学程序的),如课题、课型、授课年级、教材、课时、教学准备等;主要部分(指教案写作中必须明确设计和充分体现的教学目标、教学创意和整体教学过程,亦即直接进入教学程序和由全部教学所获得的最终成果),如教学目标、教材分析、重难点分析、教学过程、教学拓展等,课后还应附上“本课小结或教学反思”等内容。 (2)其他需要考虑的问题。根据同学们在校期间的教案习作,笔者认为在实际教案写作中,有几个问题是必须注意的,即教学目标的设计、教材分析与重难点分析、课时容量问题、教学内容的选择与安排问题、教学过程的借鉴与创新、多媒体教育技术的运用等等。对于上述问题的把握与处理,必须坚持客观、理性又灵活的方法与原则。 实际上,教案写作的样式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不必拘泥于某一种范式。建议同学们在实习之前多练练笔,写一些不同年级、不同课型和不同样式的唱歌课教案、欣赏课教案、器乐课教案、创作课教案等,这些都是很有益处的教学准备。

3.试讲

所谓“试讲”,是一种在非实际教学环境下的教学演习,具有模拟实际教学、观察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教学意义。试讲对于试讲者而言,一般能够起到检验、丰富和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行为的作用。 笔者从历届实习生的试讲活动中发现,好的试讲必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必须以“教师”的角色进行试讲,不要过多流露出“学生”的口吻。

(2)必须明确当代基础音乐教育思想或理念,深入研究和灵活运用教材教法。 (3)必须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的、可操作的和具有一定创意的教案。

(4)必须要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从而具有良好的范唱、范奏、音乐分析、问题设计、教学评价和课堂引导能力。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6

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背景聚焦

2011年10月8日,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对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标》)这一纲领性文件,提出10条实施意见,指出教师教育培养机构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开发优质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①。

随着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各个师范院校从不同角度对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进行了探索,从事教师教育专业教学的高校教师也开展了相关研究。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学界对《课标》的解读和研究以理论性研究较多,实践研究较少;关于小学、中学职前教师培养课程改革的相关研究较多,关于幼儿园职前教师培养课程改革的研究不多;而从《课标》入手,探索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课程改革的研究非常少,结合《课标》的基本教育理念,探索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相关研究更是基本没有涉及。

二、当前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教学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长期以来,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要么沿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培养体系,注重对学生音乐知识与技能的专业性培养;要么就是“蜻蜓点水”式的学习音乐知识与技能,注重对学生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忽视对学生音乐教育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究其原因在于现有高师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存在着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音乐教学内容组织不合理、音乐教育方法和手段单一等问题,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承担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所需的音乐素养和音乐教育实践能力,已不能适应当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所以立足《课标》 “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贯彻教育部关于《课标》的实施意见,改革现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就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三、结合《课标》理念进行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改革的策略

如何结合《课标》的基本理念,进行高师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教学改革,笔者进行了如下几方面的思考:

(一)改革现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目标,力求“育人为本”

一直以来,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有两种倾向,一是沿用中师、幼师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培养出面向幼儿园一线教育教学、技能突出的幼教人才,“重技轻艺”;一是沿用部属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培养出面向中师幼师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深厚而实践技能稍弱的理论研究型人才,“重理轻技”。随着当前教育改革的发展,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的转变,越来越需要高师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出面向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要有良好的音乐专业技能,具备有持续专业发展的知识和能力基础的现代幼教专业人才。而原有的两种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已不能适应当前幼儿园教育的需要,亟待高师学前教育专业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课标》中指出:“幼儿教师是幼儿音乐学习发展的促进者、支持者、引领者,在研究和帮助幼儿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专业发展。”要实现这一要求,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首先要做好表率,践行“育人为本”观念,争取做学生音乐学习发展的促进者、支持者、引领者,与学生共同成长与进步。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应引导学生在掌握必备的教育知识和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实践,丰富自身的专业体验,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学会因材施教的方法,关心帮助每一个幼儿的成长,为幼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好基础。在促进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帮助、支持学生奠定下今后作为专业人才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让学生在将来的工作中既有“育人为本”的观念,又有“育人”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基础。厘清了这一观念,结合《课标》的要求,我们认为学前教育专业新的音乐教育目标应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音乐教育观、儿童观的培养目标,音乐素养的培养目标,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培养目标,音乐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所以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的教育目标是:培养学生习得良好的音乐素养,养成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教育观念,奠定良好的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基础,具备儿童音乐教育实践的能力。音乐教育观、儿童观的培养要以观念养成为抓手;音乐素养培养要以培养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审美修养为重点;音乐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要以幼儿园音乐教育需要的为标准,够用为原则;音乐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应以开展幼儿音乐教育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幼儿成长的需要为基础,突出“育人为本”。

(二)改革现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内容,凸显“终身学习”

《课标》指出:“ 教师是终身学习者,在持续学习和不断完善自身素质的过程中实现专业发展。教师教育课程应实现职前教育与在职教育的一体化,增强适应性和开放性,体现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在《意见》中也明确指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特别应及时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信息技术的新成果。”要实现这一发展要求,同时解决学时少、班额大、学生音乐基础薄弱的现实存在,课程内容的改革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实现音乐内容的分类综合,避免知识的交叉重复,优化知识结构,为适应幼儿园音乐教学的发展需要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声乐、钢琴、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钢琴即兴伴奏、合唱指挥、儿童歌曲创作等课程内容的相关性和内在知识体系的特点,考虑学生今后教学的需要,笔者提出将音乐课程分成三大类课程来教学,即声乐类课程、器乐类课程、音乐教法类课程。

声乐类课程包含:声乐演唱方法、技巧与演唱形式,视唱练耳,儿歌表演唱,合唱指挥等内容。

器乐类课程包含:音乐知识与音乐作品鉴赏,钢琴基础方法与技巧,儿歌即兴配奏,钢琴伴奏等内容。

音乐教法类课程包含:幼儿音乐集体教育活动实践,幼儿歌唱训练方法与技巧,幼儿钢琴演奏训练方法与技巧等内容。

三类课程内容实现了相近音乐知识技能内容的综合,实现相关领域的系统化、规范化,同时又涵盖了学生今后从事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所需的知识与技能,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增加学生个体音乐教育实践的相关内容,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学习习惯。

学习知识与技能的最终目的是应用。在以往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学”的内容的关注,而忽略对学生“教”的内容的关注。注重对学生自身音乐技能掌握多少的关注,忽略对学生传递知识能力的发展,常常出现学生自身具有优秀的演奏技巧、演唱技能,但不了解幼儿的音乐学习特点,缺乏幼儿教育活动实践的机会,无法把自身的音乐知识与技能传授给幼儿,不能有效地组织幼儿音乐活动,无法在幼儿音乐学习的过程中充当有效的支持者、促进者,阻碍了学生的学习与专业发展。所以要使学生获得不断的发展,就需要增加学生个体音乐教育实践的内容,让学生了解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特点,如幼儿声乐能力、器乐能力发展的特点,给予学生幼儿音乐教育活动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会思考,学会分析幼儿音乐能力发展的特点,学会设计幼儿音乐教育活动组织的基本方法与手段,学会根据幼儿情况和教学实际条件调节自己的教学内容与手段,从而让学生具有音乐教育活动实践的能力,同时也在实践的过程中养成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的习惯和能力。

3.吸纳幼儿园音乐教学改革前沿知识与成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学生加深专业理解,适应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

随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逐渐深入影响到当前的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幼儿园音乐教学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幼儿园音乐教学方式的改变,到幼儿园音乐教育内容的拓展,都发生着深切的变化。从对幼儿音乐学习内容的关注到对幼儿音乐学习品质的关注,从对幼儿学了多少首歌,跳了多少支舞的关注到对幼儿音乐学习过程的愉悦与否的关注,无不体现出当今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中对“人”的关注所发生的重大变革。而当前的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与幼儿园脱节的现象较严重,如承担音乐教学的教师闭门教书,知识观念更新不足,使用的教材陈旧,教学方法手段单一,教学案例缺乏,音乐教学内容、方法等严重与幼儿园一线教育教学实际脱离。所以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迫切需要吸纳幼儿园音乐教育教学最新研究成果作为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教学的组成部分:如幼儿园音乐游戏活动优秀案例、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模式、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组织方法,保持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内容的持续更新和完善,才能让学生了解最新的幼儿音乐教育动态,以适应当前学习型社会对个体的新要求。

(三)改革现有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教学手段和方法,突出“实践取向”

《意见》中指出:“在学科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师范生对学科知识的理解和学科思想的感悟。充分利用模拟课堂、现场教学、情境教学、案例分析等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增强师范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着力提高师范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现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学大多还是采用讲授制的教学模式,教师的观念还停留在教给学生多少东西,而不是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学生往往是被动的学习,缺乏主动学习的驱动,所以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努力提高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

1.借用多媒体资源,丰富音乐教学的课堂教学手段,鼓励学生参与教育教学实践。

随着多媒体时代的来临,学生获得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丰富音乐教学手段:如鼓励学生课余搜集优秀的声乐曲、钢琴曲;在网络上查找曲谱、幼儿音乐教育案例;收看相关的音乐教育视频;利用qq群实现师生的课余交流互动等,力争构建出一个立体的音乐学习通道,避免学生音乐学习信息仅仅是从教师讲授的单一渠道获得,促使接受学习的通道变得多元化、立体化,在学习的过程中鼓励学生参与音乐实践,锻炼学生利用多媒体资源进行音乐教育教学实践的能力。

2.采用情境教学方式,创设愉悦的音乐教学场景,激发学生参与音乐实践的兴趣。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音乐基础差,缺乏自信心,缺乏参与音乐实践的信心,创设愉悦的音乐教学场景,采用多种练习方式,给予学生当众演唱、演奏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兴趣就显得非常重要。 如可以“在钢琴课堂教学中可采用齐奏、合奏、重奏、个别弹奏等逐渐递进的方式,锻炼学生的胆量,消除弹奏的心理障碍;同时为了辅助课堂教学,教师还可以安排、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技能展示、表演及比赛,走出琴房和教室,展示自己学习成果, 踏上钢琴演奏的舞台,如儿童歌曲即兴伴奏比赛、自弹自唱比赛、四手联弹比赛、独奏比赛等等”② ;可以在声乐演唱教学中采用齐唱、独唱、表演唱等逐渐递进的方式,让学生习惯当众演唱,逐渐形成良好的歌曲范唱能力,为学生和教师提供了相互观摩、交流和学习的良好机会,使学生在实践中学习与成长。

3.采用案例分析的教学方式,感受音乐教育的魅力,积累音乐教育实践的资源。

案例分析法(Case Analysis Method),又称个案研究法是由哈佛大学于1880年开发完成,后被哈佛商学院用于培养高级经理和管理精英的教育实践,逐渐发展成今天的“案例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可以使学生形象直观的掌握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教育实践的能力。如钢琴教学中对典型乐曲弹奏,可以有效促使学生掌握钢琴演奏的基本奏法;声乐教学中对典型歌曲的演唱,可以促进学生对歌曲演唱基本方法的掌握;儿歌配奏中典型儿歌的学奏,让学生学到儿歌配奏的一般步骤:确定调式、分析选择和弦、选择音型、确定终止式、编配指法、儿歌弹奏,从而掌握儿歌配奏的基本方法;尤其是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模式的学习,教师为学生提供典型的幼儿园歌唱活动案例,提出问题,让学生通过参与分析和讨论,了解幼儿园歌唱活动的基本环节:导入、新授环节的设计、音乐活动过程的设计、活动延伸,从而促进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感受到音乐教育的魅力,积累音乐教育实践的资源与能力。

4.采用模拟课堂的教学方式,熟悉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实践的基本流程。

模拟教学法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模拟扮演某一角色(教师或幼儿),在教师创设的和谐的、身临其境的教学环境中,进行技能训练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一种典型的互动教学法。采用模拟课堂的教学方式可以使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实现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相互合作与交流,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教师或幼儿)更直观的熟悉幼儿园音乐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流程,掌握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组织的方法与技巧,构架起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桥梁,以此锻炼教学技能、实践教学方法、积累教学经验,为正式走上讲台做好准备。

5.采用现场教学的方式,检验学生音乐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

在学生积累了丰富的音乐教育资源,具备了较高的音乐专业技能,熟悉了儿童音乐教育流程的基础上,可以从课堂内的实践转移到课堂外的实践,深入幼儿园一线进行音乐教育实践。借用幼儿园真实的音乐教育环境和教育对象,采用现场教学的方式,让学生实践音乐教育活动,如让学生组织一次歌唱活动、组织一次打击乐演奏活动等,可以充分的检验学生掌握音乐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水平,并可以通过幼儿园音乐教育实践让学生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让教师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弥补,从而通过多次的活动实践,提升学生的音乐教育实践能力。

新《课标》对高师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课程教学提出了改革的要求,从学科现状出发,结合当前音乐教学实际,立足《课标》“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探索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的目标、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期待更多同仁关心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的发展。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课题: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现状与对策研究成果,(项目编号:TER2013-008)。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7

中图分类号:G11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诸多的综合高等院校相继开办音乐专业,越来越多的院校有“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但是一些院校往往师资缺乏、教学设备缺乏,有些学校甚至先招学生再找老师,大量的外聘教师,没有系统的教学次序、统一的教学要求,更没有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导致专业课设置与实践脱节,缺乏规范的教学管理。各个专业老师的音乐技能课主观随意,性大,师资缺乏实践经验,教学活动多数围绕理论与书本,或者沿袭陈旧的教学方法,不注重教法更新,导致培养的毕业生毕业后眼高手低,很难适应当今社会对音乐艺术人才的需求。笔者长期在民族艺术院校从事专业教学工作,参与制定了《专业培养方案》,对于“培养人才”与“人才就业”的关系做出如下解析:

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是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施方案。在民族高校里的综合艺术学院的《音乐专业培养方案》,则是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实施指南。总体培养目标是“坚持为少数民族服务、为民族地区服务”的“二为”方针,培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音乐专业教师以及专业表演人才,本专业为祖国各地、尤其为西部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方案》通过四个模块:“通识平台”、“文理平台”、“专业平台”、“实践平台”实现这一培养目标。

《方案》以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为核心,充分体现“教书育人、育德育魂”的育人理念,依托民族院校深厚的人文底蕴,通过多学科的综合平台学习,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通过“通识平台”的课程,培养民族高校学生的素质,其课程目标是使学生获得必要的价值判断能力以及综合探究能力,获得正确敏捷的思维方式、真诚的情感沟通能力、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文理平台”,培养民族高校学生全面宽泛的知识体系以及严格的学科基础知识。通过“实践平台”,培养学生就业能力的核心技能(包括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和管理时间能力),为将来立足社会、服务社会打好基础。本文就《方案》里的“专业平台”进行详细解读,对民族综合艺术学院的音乐专业人才的培养课程计划进行详细分析,从教学理念、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方案》里的“专业平台”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根据教育部制定《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基本思路:“必修课程学科化、选修课程类型化、地方和学校课程特色化”。本平台的课程设计着力体现了“创新性”、“应用性”、“综合性”、“特色性”的音乐专业教育特色,不但要强化学生专业技能、技巧训练,而且要拓宽学生艺术综合能力,有以下特点:

1、创新性:科学合理使用“学分制”方案,明确的、直观的、预见性的课程体系,在知识与技能结构上必须符合人才市场的要求。

根据《方案》,要求学生从进校就开始设计出自己的“专业规划”,明确自己本科四年的修读目标与主攻方向,自己制定出明确的修读计划。针对音乐专业的特殊性,《方案》进行了有别于其他系科的“学分制”的制定、管理,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音乐专业能力的个性发展。如:对于音乐专业主干学科:声乐、钢琴、器乐等学科都是技术类学科,这三科的学分比重较大,这些学科需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才能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则需要在老师的引领下,需要足够的时间才能够真正掌握声乐或器乐的技能技巧。对于含技术性的专业学科,《方案》采取的是“隐藏式学年制”,即所有的专业必修课都是按学期计划开设,学生是不能够跨年级修读的,这些学科都是每期必上的专业课程,其教学目的是为最大限度的夯实学生专业技巧能力。但在专业选修课里就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特色化的学分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规划”选择专业选修课,例如:手风琴专业的同学可以修《手风琴重奏与合奏》、民乐专业的同学可以修《民乐重奏与合奏》,音乐学专业在第四学期可以在三门主干技术学科(钢琴、声乐、器乐)里“三选二”,从而获取相应的学分,充分体现专业选修的灵活性、多样性、科学性。

2、应用性:注重“实效性”,加强了“可操作性、实践性”的课程设置,避免空洞的、抽象的理论课程。

《方案》设置一系列的加强学生专业合作能力的艺术实践专业选修课程:《声乐表演与重唱》、《民乐重奏与合奏》、《手风琴伴奏与重奏》,以上课程强调艺术专业能力的实践性、合作性、应用性,通过大量的艺术实践平台,给予音乐专业的同学更多的多声部重唱、重奏、合唱、合奏训练,通过这三门选修课程教学目的之一:让学生在日常教学中获取更多的声乐、器乐的表演能力,储备更多的合唱、合奏、重唱、重奏的作品,多数是民族特色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能够参加各级各类赛事,为各级各类演出服务,为社会服务;目的之二:这一系列的教学活动让大学生队伍“创新人才培养”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学生们可以积累更多的“创新实践项目”;教学目的之三:让学生们在各种赛事中、各种演出中获得艺术实践能力体验,不但学会表演作品,还会排练作品,把教室当舞台、把舞台当教室,给学生们这样的训练,从而获得真正的实践艺术能力。通过以上一些特色课程的开设,许多的民族艺术作品已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喜获佳绩,增加了学生们毕业后的就业竞争力。

3、综合性:细化“宽口径”,强调综合技术能力,从而获得宽泛的就业能力。

在2010年教育部即将在厦举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其参赛项目为“综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教育基础理论”与“音乐教育技能”,技能比赛就包括“钢琴演奏、歌唱与钢琴伴奏、自弹自唱、中外乐器演奏”,这一赛事项目出台,更加明确了音乐学专业的培养导向一“宽口径”,强化学生们综合的应用技术能力。民族艺术院校更应抓住这一重要纲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培养出适应市场需要的优秀的民族人才。如将《器乐辅修》则将民族乐器(胡琴、马头琴、琵琶、古筝、唢呐、民族打击乐器)等多种民族乐器作为专业辅修,即人人都可以选择一门除钢琴以外的民族乐器,通过对民族乐器的技法学习,其目的是对民族文化的了解与传承。

4、特色性:利用综合艺术院校的专业优势,合理设计两个专业的艺术技能、技巧课,培养出在知识和技能结构与人才市场需求相统一的毕业生。

综合性艺术院校在音乐方向几乎都开设了两个分枝专业:“音乐学专业与音乐表演专业”,其共性:在民族高校里更需强调的是不管哪个方向的人才培养,都要保护民族音乐、弘扬民族艺术,多演绎、传唱民族乐曲,多创作民族作品,在这个基础上尊重、理解、学习世界的多元文化。所培养的学

生必须有深厚全面的民族音乐文化素养,或精、或专、或全面多能,来适应当代飞速发展的社会。其特色性体展现在《方案》里,对于“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在专业技术层面上的训练是以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目标为参照,给予严谨的、科学的专业技术训练,采取“一对一”专业小课,要求他们在音乐表演领域的技能、技巧运用娴熟,以“专业、精深”为目标,大力倡导多演绎民族民间音乐,成为“民族音乐演绎者”。对于“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则从“基础性、专业性、师范性”进行培养,此目标就是“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多数专业课是“一对三”小组课,在课堂教学中同样多学习民族、民间音乐。这样的专业课最大的好处是:学生不但可以学习到本专业的“唱法、奏法”,而且还可以学到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法”,因为这样的“小组课”有利与学生相互观摩学习教师的教学语言、教学方法、课堂设计、作品选择等等,为将来更好地进行由“学生到老师”这一角色的转换。这两种专业是两种不同的行业,即有着不同的规格要求,又有相似的教学目标一“民族性、应用型、实战型”的人才。

二、《方案》充分了体现民族高校对艺术人才培养方法的特性,从以下几个层面解析:

1、“人才培养”的始终贯穿着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

综合民族艺术院校的音乐专业所培养的人才现肩负着对本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保护与传承。在专业培养过程中,要保护他们天生的艺术资质,再给予合理的专业训练,通过专业技能学习,能够更好地从祖辈的口中传承音乐文化;通过专业学习,懂得走向“山间原野”收集整理原生态音乐,会用音乐技术的耳朵,在舞台上展现、传承原生态音乐;懂得舞台上的原生态艺术作品,除了遵循艺术作品的客观规律(规范的音色、音准、节奏以及自己民族的乐音体系),还需遵循作品必须源自生活,体现少数民族的生活情趣,具备鲜明的民族性,能够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以及历史文化内涵;在专业培训过程中,扩大对其他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了解与传承意识。对专业声乐作品、器乐作品的选择上也应体现56个民族的融和与包容。

2、多开设民族器乐课程,对民族乐器的学习目的是学习乐器的技巧以及学习与乐器相关的民族文化:

民族乐器在我国是最为普遍的乐器。通过高校民乐专业的学习,对民族传统文化、民族历史、民族风情会有进一步的学习。民族高校的毕业生具备民族乐器的技能才能更好服务于各级各类机构,尤其可以在西部民族地区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例如“二胡”作为专业辅修,通过这一号业的技能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胡琴”更宽泛的性能、演奏技艺和文化背景,了解到它们时常都担任各种民族器乐合奏以及伴随着戏曲、曲艺、歌舞、民歌等艺术形式。学习这类擦奏弦鸣乐器的演奏技巧,实则是对民族音乐文化艺术进行研究学习。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8

中图分类号:J61文献标识码:A

Though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the Guiding Program for University Music Courses

HUA Jing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已有学者运用西方课程论体系与文化多元论进行分析与探讨我国近代课程改革的必然性。2001年,教育部出台了《基础课程改革纲要》,《基础课程改革纲要》吸收了世界各国课程的先进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使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一开始就站到了世界基础教育发展的前沿。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根本任务是确立体现时代精神的课程价值观,根治现行课程体系的弊端:走出目标单一、过程僵化、公式机械的培养模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教育部在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从战略高度上制定的新时期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我国高等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

自“方案”实施以来,教师以往陈旧的教学观念对课程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作用日益凸显,在当前知识转型的视域下结合课程教学体系改革构建新的教师教学观念,越来越成为影响此次改革成败的关键之一。

一、传统课程范式影响下的教育观念与“方案”的实施

我国的教育体制是源于西方国家的教育体制,尽管在中国的课程领域没有发育出像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课程开发范式,但是我国的课程教学的范式也受到课程开发范式较深的影响。所谓课程开发范式,是“把课程研究的使命视为寻找普遍的课程开发的模式和程序。”[1]其中,“泰勒原理”是其主要的代表。派纳认为课程开发范式具有“程序主义”的倾向。毫无疑问,这种范式是“技术理性”主宰人类社会进步而主宰教育生活之后在课程领域的体现。历史地看,该范式首先具有进步意义:它推动了课程领域科学化的进程,使课程开发过程摆脱了主观臆断、盲目低效;辩证的看,该范式需要被超越:“技术理性”的极端化会使课程开发过程沦为单一的技术操作程序,课程工作者会蜕变为“课程技师”。“这种利弊关系清楚地体现在当今的音乐课程之中,即体现在高师音乐的主干课程、音乐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和专业技能(如钢琴、声乐及器乐表演及作曲等)等课程中。”[2]这种传统的音乐课程教育范式虽然对音乐课程的开发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一直难以摆脱“技术理性”的束缚。也如管建华先生所言:“中国高师的音乐教育专业是以音乐技术学习来划分具体专业的,如每个学生都是以声乐或器乐或作曲为主的技术学习来定位其主科的”。[2]

在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中,首先遇到的问题是教师的教育教学问题。教师是向受教育者传授知识、传递人类文明和传播思想的专业人员。教师是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构成教育活动的主体人物,没有教师也就没有教育。教师作为教育教学环节中,处在最重要的位置,既要面对学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传授学生知识技能,同时还有面对教育管理部门,贯彻执行这些部门的各项规定要求,他们不仅是学生知识的传播者,还是国家管理部门与学生的纽带,教师对于国家教育教学的思想认识、行动的贯彻将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当中的地位与作用将不言而喻。

目前我们各师范高等艺术院校的专业教师都是在“方案”实施前旧的教育体制下培养起来的,这种旧的教育体制更多的表现为:课程自身的中立性、技术性与科学性。因此,从知识结构到个人专业内容的学习、思维习惯等都是以前的旧方式和旧观念。这种教育的前结构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方案”的实行,很多教师不能适应新纲要的要求,加之缺乏配套教材,所以虽然我们教学管理部门按照“方案”和“纲要”进行排课,重新调整课程、分配学时,但是教师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按照原来的教学内容、方法进行教学,“换汤不换药”成了当前“方案”和“纲要”执行中的普遍现象,而且教师本人还并不能认识到这样做的最终后果就是使这次改革最终走向失败!

其次,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教育观念直接影响着学生接受知识与文化的能力和观念。作为在课程开发范式理念下培养出来的教师,他们所传承的文化内容以及学习方法还是拘于传统的教学体制影响与制约。加之在教学过程当中部分学生接受与适应新“方案”下整合课程的能力太低,面对新整合的课程学习中表现出极大的被动性。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对教育对象做了调查,学生反映的问题多元多样。比如有些学生感觉《基本乐理》与《视唱练耳》课程整合以后,感觉课程中所安排的知识点太分散,逻辑性不强,不知教材与教师所讲所云,内容跨度太大,远不如整合前的内容安排显得条理、清晰;还有学生反映教材中的理论难度过大,在“高考前”懂的现在都不会了,等等。总之,表现出对新课程极大的不适应。其实,在这一系列的学生问题中,起到主导作用的仍然是教师的教学方法与观念。在每周两个学时的课程安排下,教师的教学思想仍然是以前的教学方式与观念,必然会感觉很难按正常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师教育的前结构无形中给新“方案”的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世纪之交的中国音乐教育,如何在课程整改的过程中转变教师教学的范式、意识形态以及知识类型的转变,建立一整套立足于中国自身传统并寻求新的课程教学的视域,是当前音乐教育主管部门与音乐教育工作者需要共同关注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知识转型视野下课程改革过程中教师教学观念的重构

知识转型理论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在西方非常受重视和关注,目前,我们正处于从现代知识型向后现代知识型转变的社会历史时期。随着21世纪人们对知识点的“客观性”、“普遍性”、“价值中立性”的批判和解构,我们必须要反思在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毫无疑问地掌握、记忆、理解和应用这些知识是否导致了“偏见”的产生并依靠教育的力量使得“偏见”合法化?知识型的变化是“原有知识政体的被颠覆,其中不仅包括知识观念的转变,而且也包括知识标准、知识制度、知识信念以及知识份子生活方式和自我意识的转变”。[3]知识转型表现出极大的破坏性,破坏了人们已经接受和习惯了的知识生活的基础和方式;同时也具有建设性,它是对新的知识型的建构,为人们提供新的知识基础和知识生活方式,因此,在知识转型视野下的课程改革也体现出教育管理部门、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前后关系随着教育改革的发展也在发生变化。

以往教师只面对学生,从属于教育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几十年来大家已经习惯于这种上传下达,甚至已形成惯性和习惯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方案”和“纲要”实施后,我们院系管理部门同时获得了来自学生与教师的双面认识,学生对于“方案”和“纲要”中关于课程的改革非常欢迎,他们感觉“方案”可以使他们能在四年的学习中获得更全面更综合的知识与技能,而教师面对“方案”和“纲要”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以下原因:(1)教师本人教育知识前结构的束缚;(2)教师本人要重新备课带来的压力;(3)教学方式的改变让教师感觉不适应;(4)“方案”中课程的重新整合使得原来的专业方向发生改变,不少教师特别是理论教师原课程的课时减少,影响到个人工作量与收入;(5)开设新课程带来的压力;(6)“方案”与“纲要”实施给原来数十年不变的教学方式带来的“麻烦”让很多教师不愿意去主动参与。以上种种因素影响到目前“方案”与“纲要”的执行,是对目前的改革最大的挑战。因为如何让教师从被动执行“方案”与“纲要”,变成主动贯彻,成为我们首先解决的问题。美国上世纪中叶开始历时数十年的音乐教育改革,正是自下而上的由教师发起的改革,最终推动美国把艺术课程纳入到国家核心课程。

我国的这次高师音乐教育改革,是自上而下“大一统”式的改革,没有充分考虑全国各地区的师范院校的发展的不平衡性特征,忽略了“大师范院校”与“小师范院校”的教师与学生的实际水平与适应能力。所以,在推行中教师出现上述问题也是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这也要求我们教育管理部门首先要加大对于此次音乐教育改革的思想认识的宣传,让教师真正认识到他们当年做学生时的教育体制是处在怎样特定的历史环境中产生,而当前的课程改革也是在目前所特有的时代特性和社会环境的要求下开始的,真正使得他们能从思想深处打破教育前结构,对当前新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新的教育思想和观念的重构,重新确立学生、老师两者在教育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很多教师对目前“方案”课程中教学内容减少,层度降低,多门课程重新整合,反响很大。

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而导致的教育发展的不一致,也要求各教育主管部门在制订计划中要提高政策的连贯性和地方性。目前根据“方案”和“纲要”出版了很多教材,各出版社在教材的内容以及要求上都存在差异,这是教师要面对的问题之一,而且各高校的教材都是统一订购于某一出版社,教材的内容是否适应教师教学还有待于进一步认证。就这一点也希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能制定出一套认证方案,各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水平和接受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课改方案和相关配套教材,以此来进一步完善这一次高师新课程的改革。

面对改革中的困难和高等师范院校的新发展,我们师范院校要确立自己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我们培养的是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师资,并非专业表演方向的精英,我们不能再套用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师范院校培养的应该是“多能一专”知识面宽,技能多样,实践能力强能适应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中小学音乐教学的教师。“方案”与“纲要”中的要求是结合当前中小学音乐教师教育的发展提出来的,是当前我国师范音乐教育的新标准;其次,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要及时出版相关新课程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让教师能够快速适应当前新的教育环境和教学内容;第三,各个试点院校对于开设新课程的教师要给予各个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额定工作量的计算、课时补贴等物质方面的鼓励,减轻教师因为课程改革而带来的课时工作量减少、收入降低等实际问题;第四,教育主管部门要及时加强教师的培训工作。从本次“方案”与“纲要”的理论指导到具体方案的实施、教学方法指导等全方位的分批组织各师范院校的教师进行系统的学习,使得每位教师在面对新的课程时没有惧怕感和压力。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让教师认识到部分课程的重新整合不是简单的知识结构调整,而是教学方法的改变,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重大变化,促使我们的毕业生的艺术实践能力提高,更能适应中小学生对于音乐艺术多样化的、个性化的追求;第五,教育主管部门要适时制定出“方案”与“纲要”实施的量化标准,通过艺术展演、学生教学技能比赛等活动,为学生艺术实践能力的提高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让更多的学生在艺术实践中得到锻炼,以此来促进课程改革的深入。

三、结语

教师是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播者,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知识发展水平和知识观念。因此,高等师范院校教育改革是关系民族存亡的大事,改革的成败将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以及我国音乐艺术的发展。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思想教育、教育观念、课程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在的师范院校学生是未来的教师,当他们毕业走出校门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行列的时候,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将是他们在教学实践中必须认真作出的答卷。他们的应付能力如何,这不仅是对其本人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同时也是对所毕业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面对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实施和新教材的启用,高师音乐教师教学面临着诸多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从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视角来审视一下目前高师音乐教育教学的现状,就会深切地感到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了,而教师教学观念的转变,旧的教育思想的解构,新的教育教学观念的重构,则成为这次课程改革的首要前提。(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美]威廉F.派纳等著,张华等译.理解课程(上)[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2.

[2]管建华.后现代音乐教育学[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18.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9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3)13-0138-02

在我国高等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中,声乐课程作为主干课程之一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直以来,普通高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院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在声乐课程的设置和模式上基本一致。事实上,两类学校的声乐学生在音乐基本素质、声音的条件上有着极其显著的差异。 从培养目标来看,两类不同院校的专业设置本身就有很大的不同,就声乐专业而言,专业音乐院校培养人才的目标是突出声乐的专业性,而普通高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课程的培养目标是突出师范性。声乐集体课既能突出学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也能有效提高学生声乐的技能技巧。音乐教育专业的声乐教学的一个重要培养目的就是要注重学生实际教学能力的培养。两种培养目标在专业课程设置、授课方式、课程内容和教材的选用上虽有部分交叉,但主导思想截然不同。音乐专业课程的教学,特别是声乐集体课程的教学方面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理论的知识和声乐演唱的技巧,使学生真正能够学习必要的声乐理论知识,进而达到专业技能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有机融合。鉴于此,在音乐教育的培养方案中必须提高声乐集体课的学分,对声乐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合理设置,从而加强音乐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技能。因此,必须要更新思想观念,对声乐课程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

一、多维知识结构

单纯采用小课形式进行一对一教学,已不能满足音乐教学需要,亟须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新的“声乐模块”课程,将传统声乐教学的个别课的教学模式(即一位声乐教师对一个学生)改变为大班课,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的指导下, 有计划的开设声乐基础理论课、声乐技巧课、声乐欣赏课、声乐教学实践课、声乐自弹自唱课、声乐理论研究课等系列课程,对其课堂教学、艺术实践提供保障,对教学环节实施监控,并按照一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多年以来,高校的音乐教育专业从人才培养方案中很难体现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笔者呼吁,高等音乐教育的课程应该包括音乐基础理论课、专业技巧课、教学导论、教育实习和艺术实践等内容。在声乐集体课上和个别课上分别对学生进行切实可行的教学。使个别课和集体课按照一定的比例,有计划的按照方案逐一实施声乐教学。强化学生的声乐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学生的声乐演唱水平。

二、声乐课程模块

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中等学校合格的音乐教育人才。面对当前社会对音乐人才需求,必须树立新的教学观念,构建声乐课程教学模式。声乐课程模块应利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进行声乐教学,从而丰富声乐教学的内容。声乐课程将以往的声乐一对一课程重组为《声乐基础理论》、《中外歌唱家演唱法分析》、《声乐方法研讨课》、《声乐自弹自唱课》、《声乐艺术指导课》、《声乐演唱观摩课》、《声乐教学法》等新内容。利用各种现代化手段和社会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舞台,使学生在初步掌握基础理论的同时学以致用,培养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1.《声乐基础理论》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注重声乐理论,突出理论性的教学目标,重点讲授呼吸、发声、共鸣,咬字等歌唱要素。介绍人体发声器官、呼吸器官的构造和原理,使学生初步掌握学习歌唱的方法。

2.《中外歌唱家演唱法分析》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主要介绍歌唱家的声乐教学观念及声乐大师的观点学说。向学生介绍不同时期以及各种流派的演唱方法,通过对声乐方法的分析和声乐作品的鉴赏,加速学生对声乐方法的认识和正确声音概念的形成。

3.《声乐方法研讨课》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其主要研讨的问题有:(1)元音U。歌者在唱歌时,一般避开闭口元音U,而以想象中的音色来代替。但这样做并不能提高其音量和音色。在声乐训练的过程中应重视闭口元音U,使这些闭口元音至少与开口元音的音色和支点相等,甚至超过它们。另外,闭口元音本身具有比开口元音更能防止气息大量排出的特点。用U母音作为稳定喉头的练习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发“U”时喉头处于歌唱时最佳位置,此时喉咙充分地打开,喉部肌肉自然放松。(2)哼鸣练习。首先,闭口哼鸣练习是在横膈膜正确呼吸支持下进行的练习,可获得头腔共鸣,这是练习丰富声音共鸣色彩的有效方法。其次是稳定喉咙、打开喉咙,使喉结放在最低位置上,微笑肌肉要提起,自然面带微笑,这样有助于正确地理解和获得声音位置及共鸣位置的第一感觉。练习时要注意全身运动,呼吸通畅,肩部、胸部要放松、立直,不要用劲,要向下吸着哼唱练习,要有意识地使声音贴在后咽壁。(3)五个元音发音练习。这些练声是在前面练习的基础上进行的巩固练习,要求气息均匀,起音准确,母音要在腔体里运行,要求声音必须保持在共鸣位置上,在统一的前提下连贯流畅地进行。

4.《声乐自弹自唱课》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二年级第二学期开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在学习中用钢琴为自己的演唱伴奏,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声乐教学离不开键盘,键盘是声乐教学的重要手段。钢琴即兴伴奏是声乐教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声乐课上让学生互相伴奏,是提高学生即兴伴奏能力的一个有利的学习措施,让学生在学习中锻炼,在锻炼中学习,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5.《声乐艺术指导课》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三年级第一期开设。此课程包括:(1)歌唱前,首要解决的问题是熟悉歌曲的旋律,其中包括音准、节奏、各种表情记号等,然后再把旋律记熟。(2)分析歌词的大意。外国古典艺术歌曲主要以19世纪的浪漫主义诗人歌德和海涅等的抒情诗为歌词。这些抒情诗的内容抒情优美,寓意深刻,有着极强的浪漫风格和抒情情调。(3)歌曲与伴奏具有互相支撑、相互依存、交相呼应的关系。钢琴是声乐作品最优美、和谐的伴奏乐器。歌声与琴音相伴,共同创造着艺术作品的鲜活形象。伴奏为艺术作品的表现增添了更加丰富的艺术色彩。

6.《声乐演唱观摩课》声乐集体课的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为三年级第二学期开设。

学生的声乐学习在舞台上的表现非常重要。学生在舞台上不仅要歌唱,而且要有“形神兼备”的表演,使歌唱更加生动,表演更加形象,这样才能实现内容和形式的有机结合。歌唱者的表演既是无声的语言也具丰富的情感,能直接提升歌曲的渲染力。如果一个学生具备很好的歌唱技巧,却不能够用表情和身体的语言很好地表达出来,那么再好的艺术作品和歌唱技巧都可能黯然失色。因为歌唱表演艺术既是听觉艺术,也是视觉艺术,更是舞台表演艺术。

三、声乐成绩评定

目前声乐考试标准基本上是演唱一两首中外歌曲作为期末的考试成绩。这种考试标准显然与当前的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不同步。为此,应该改革有关的考核评定标准,将原有的平时成绩占30%、歌唱考试成绩占70%,最后所得成绩即期末考试成绩的制度,改为由平时成绩占30%、理论笔试占30%、歌唱考试占40%,相加所得成绩为学生最后考核评定成绩的制度。这样做有力地加强了学生对声乐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同时使学生的学习目标更加明确。

音乐新课标教案例10

教学发展依赖于不断的改革与建设,教学建设永远处于院校发展的优先地位,而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教学既是决定一所院校人才培养中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最基本标志,又是学校科研、师资和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体现。对于集文、理、艺术等门类的综合性院校,特别是艺术类院校而言,建设高质量、高水平音乐精品课程是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基础工程。

一、高度重视建设音乐精品课程的地位与作用

课程是院校整个教学工作的“细胞”,是教学的基础。开展音乐精品课程建设,是落实办学思想、教育目的,培养新型高素质艺术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提高高校音乐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基本保证;是从院校教改形势出发,落实质量建校的重要举措。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强音乐精品课程建设、创建音乐精品课程,不仅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院校艺术类教学工作中一项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基本建设。

音乐精品课程是高水平、有特色的优秀课程,是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的课程。通过建设音乐精品课程的导向,可以促进教学观念的转变,深化教学体系、内容、方法的改革,体现教学理念的变化。通过建设不同类型的音乐精品课程,如:声乐、器乐、音乐理论等,可以推动不同专业建立与院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课程体系,推进院校课程体系创新。通过音乐精品课程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本科艺术教育的基础地位,探索出创一流教学水平和培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新途径、新机制,把教学思想、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几个方面整合为一体,推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与教育技术的改进;将先进的教学思想观念、教书育人的优良教风代代相传;创建教学名牌,发挥音乐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带动其他艺术类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总体水平的提高。有计划、有目标地建设成一批辐射性强、影响力大、具有示范作用的音乐精品课程,可以大范围地推进整个学院的课程建设,因此,开展音乐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既是艺术类学校对全校课程实行宏观管理,又是可持续地推进课程整体教学水平提高的重要手段,还是推进管理观念更新、实现教学管理创新的主要方面。

二、以音乐精品课程建设为契机,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全面带动和促进教学基本建设

艺术类院校应该以实施音乐精品标杆课程建设为契机,牢牢抓住课程建设,带动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进而促进学科建设水平与质量的提高。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建设,应该以系统思想为指导,系统地去抓建设。从推进中国音乐教育变革、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音乐精品课程建设的重要性,带动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要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实施音乐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具体应从以下方面来完成:

1、要树立现代、科学的音乐精品课程建设理念。

要充分体现学生在教与学中的主体地位,满足学生自主式、研究式学习的需要;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适应学生的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的需要;教学内容要反映音乐学科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和文化艺术实践的新变化、新进展;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实现教与学的互动,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

2、有目标、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音乐精品课程建设。

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建设目标,且建设过程应有明确的目标。在建设时,明确按照“一个革新的教学大纲、一套新的教学方法、一套完备适用的教材、一套科学的考核方法、一套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一支高水平的教学梯队”6项标准来规范音乐精品课程建设,进行工作分解,分阶段、分层次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通过修订教学方案、调整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和内容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注重提高每一门音乐课程的质量,并在整体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创建和培育精品课程。

按照时间、节点制定进度计划,结合学校所承担的实际培养任务,突出重点,注重特色,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建设任务区分到事、具体到人,加大投入,加紧落实。

(一)组织与教学管理制度

实施音乐精品课程建设计划,是加大课程建设力度的重要举措。学院应成立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管理标杆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检查评估和建设成果审定;各系、主管教学的领导应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课程建设与评价工作,教研室负责课程建设的具体实施,实行教研室领导下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制,课程负责人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以课程为核心建立课程组,形成以课程负责人为核心,包括技术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在内的标杆课程建设团队,课程组成员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教务部门应加强检查指导,提供有力保障,注重总结经验,促进全面发展。

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的教学管理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益。要以建设标杆课程为契机,把握住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制定和完善一套完整、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从教师方面讲,要形成调研、备课、审定、教案讲稿审批等一整套制度,坚持按纲施训,保证教学质量。系室领导加强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指导,坚持审查教案、讲稿和教学审定等制度。抓好课程施训管理。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教学准备会、跟班辅导、评教评学等制度,保证教学活动的规范性、严密性。抓好跟踪督导。

(二)课程选择和评价标准。

实行评估、建设、再评估、完善的全过程,将立项评估、中期评估、验收评估衔接起来。每个阶段都要设计严格的工作标准,包括课程立项入选标准、中期检查标准、课程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