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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人生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06-15 00:17:03

音乐与人生论文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1

文献“是记录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一切载体的总称”④。因此,对于撰写音乐论文来说,确定一个选题后,首要任务便是搜集相关音乐文献,并通过案头整理、分析和研究进行适当的取舍。因此,在针对音乐专业学生开设的《论文写作》课程中,还应讲授有关文献与文献学的相关知识。音乐文献相较于其他学科的文献虽有共通性但更具其学科的特殊性。音乐文献不但包括以书面文字记录下来的文本类资料,还包括与音乐有关的各类实物乐器、乐谱、图像以及录音、录像等,上述种种都应纳入文献搜理的范围之内。

目前音乐专业学生在撰写论文时搜集文献的途径一般以图书馆藏书和网络资源为主。相对于图书馆中书籍类的文献来说,网络上的文献资源更加多元多样,但其中也不乏谬误和糟粕之说,因此鉴别网络文献真伪以及针对选题筛选可用材料也是音乐专业《论文写作》课程中应当授予学生的重要内容。目前常用之网络文献资料较多,如CNKI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即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即维普资讯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超星数字图书馆等等,皆可从中获得相关学术期刊论文、硕博论文、会议纪要、年鉴等作为可靠的文献参考。

二、历史研究奠基础

恩格斯曾说过“我们根本没想到要怀疑或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了解任何事物之基础,就是想要明了其历史,音乐也不例外。对于音乐专业的本科生来说,在其必修课程里安排的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或欧洲音乐史)等史学类课程都是与历史音乐学密切相关的,是音乐学学科中关涉历史研究领域的重要基础内容。在音乐专业毕业论文中单纯的阐述某一音乐现象或某一乐种历史的研究算是最初级的追源溯流,对于学生来说掌握一定程度的相关历史便可完成。然而,若上升至对某一音乐历史的研究,则不但需要熟悉历史,更要掌握音乐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步骤,包括对前人已有研究的分析与总结;对史料搜集整理与辨析使用的能力;对史学研究状况的通达与展望等。

此外,与音乐历史有关的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等也对研究历史有极大的帮助。利用考古学的学科知识对与音乐相关的实物史料进行研究这是音乐考古学和音乐图像学的基础工作,可以认为是历史音乐学中的一个范畴。东方音乐也好,西方音乐也罢,乃至世界其他地区、国家、民族的音乐,都或多或少留存下相关的实物材料,即经历了历史淘涤留存至今的一切与音乐有关的遗物或者遗迹。这些埋藏在地下若干年的古物,经过考古学家的发现与挖掘,在音乐学家的辨析与整理后得以重见天日,像当代世人展现出古代人类社会中音乐的面貌,比如墓穴中挖掘出来的古代乐器、棺椁中的生活用具,再比如石壁上绘述音乐的壁画、雕刻,亦或是图书馆、博物馆中收藏的乐谱等,对于历史音乐学的研究来说皆是重要的实物史料。

三、学科交叉助认知

在音乐学学科分支中有不少是与其他学科领域交叉授粉的。其中有的涉及自然科学,有的涉及人文科学;有的涉及社会科学,有的涉及精神科学。

一般认为自然科学是增加人们对所生活的整个自然界的认知、总结众多自然规律从而引导人们更好的认识世界本质的学科知识。当自然科学类学科与音乐学交叉授粉后,就形成了诸如音乐音响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生理学等分支学科。作为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在选题时关注与自然科学相关的内容是有一定难度的。若要展开此类研究,必须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相关自然科学的学科知识,比如物理学、解剖学、数学等,这也是较少有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倾向此类选题的主要原因。但是这些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知识也有助于音乐专业的学生更好的认知音乐的本质。比如音乐音响学有助于音乐专业学生从本质上了解体鸣乐器、气鸣乐器、弦鸣乐器、膜鸣乐器甚至电鸣乐器的发声原理,从而在演奏时有更好的感受和领悟。再如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则有利于学生认识人体发声的原理以及大脑接受音乐的感知过程。这些自然科学的学科知识对于音乐专业学生不但在实践中起到引导的作用,在论文写作中也会有所帮助。

音乐学学科中还有一些是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精神科学密切相关的分支学科。这些边缘学科有的是从哲学角度探究音乐的内容和本质,如音乐美学;有的是研究社会与音乐关系的,如音乐社会学;还有的是以实地的田野调查为基础,挖掘世界各民族传统音乐存在与发展的,如民族音乐学等等。这些交叉学科的学科知识是音乐专业学生撰写论文时极大的理论支柱。不但引导了学生的选题方向,更促进了学生理论研究的深度。在思考和撰写论文时,若能准确结合这些学科的知识,则更有助于学生把握论点,充实论据,提高论证的说服力。

四、结语

音乐专业教学中的《论文写作》课程是专门针对各院校音乐专业学生开设的,因此在传授基础写作技巧的同时,更应当紧密的结合音乐学各学科知识,突出该专业特色与亮点,引导学生选题和撰写。音乐学学科范畴极宽泛,在实际的理论研究中与其他学科交叉的情况也较多,这也是音乐学理论研究不断拓展和创新的体现。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2

笔者认为,作为名词来看的“音乐”研究涉及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图像学、音乐音响学、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是有关人类创造的一切音乐;作为动词来看的“音乐”则涉及音乐美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学、音乐人类学、 民族音乐学等,是有关人类一切与音乐有关的行为。俞人豪先生的《音乐学概论》①一书中认为音乐学所研究的范畴应该是包括一切与音乐有关的事物。书中将音乐学的各个学科总分为三大类,即历史音乐学②、体系音乐学③与民族音乐学。由此可见,音乐学涉及的各门学科中有“双重”或者“多重”的研究范畴亦有“边缘”或者“中间”的学科知识交叉。因此,针对音乐专业开设的《论文写作》课程中皆应囊括上述各学科知识,以便启发和引导学生更好的选题和撰写音乐专业论文。

一、文献搜理是起点

文献“是记录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一切载体的总称”④。因此,对于撰写音乐论文来说,确定一个选题后,首要任务便是搜集相关音乐文献,并通过案头整理、分析和研究进行适当的取舍。因此,在针对音乐专业学生开设的《论文写作》课程中,还应讲授有关文献与文献学的相关知识。音乐文献相较于其他学科的文献虽有共通性但更具其学科的特殊性。音乐文献不但包括以书面文字记录下来的文本类资料,还包括与音乐有关的各类实物乐器、乐谱、图像以及录音、录像等,上述种种都应纳入文献搜理的范围之内。

目前音乐专业学生在撰写论文时搜集文献的途径一般以图书馆藏书和网络资源为主。相对于图书馆中书籍类的文献来说,网络上的文献资源更加多元多样,但其中也不乏谬误和糟粕之说,因此鉴别网络文献真伪以及针对选题筛选可用材料也是音乐专业《论文写作》课程中应当授予学生的重要内容。目前常用之网络文献资料较多,如CNKI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即中国知网)、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即维普资讯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超星数字图书馆等等,皆可从中获得相关学术期刊论文、硕博论文、会议纪要、年鉴等作为可靠的文献参考。

二、历史研究奠基础

恩格斯曾说过“我们根本没想到要怀疑或轻视‘历史的启示’;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了解任何事物之基础,就是想要明了其历史,音乐也不例外。对于音乐专业的本科生来说,在其必修课程里安排的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或欧洲音乐史)等史学类课程都是与历史音乐学密切相关的,是音乐学学科中关涉历史研究领域的重要基础内容。在音乐专业毕业论文中单纯的阐述某一音乐现象或某一乐种历史的研究算是最初级的追源溯流,对于学生来说掌握一定程度的相关历史便可完成。然而,若上升至对某一音乐历史的研究,则不但需要熟悉历史,更要掌握音乐史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步骤,包括对前人已有研究的分析与总结;对史料搜集整理与辨析使用的能力;对史学研究状况的通达与展望等。

此外,与音乐历史有关的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等也对研究历史有极大的帮助。利用考古学的学科知识对与音乐相关的实物史料进行研究这是音乐考古学和音乐图像学的基础工作,可以认为是历史音乐学中的一个范畴。东方音乐也好,西方音乐也罢,乃至世界其他地区、国家、民族的音乐,都或多或少留存下相关的实物材料,即经历了历史淘涤留存至今的一切与音乐有关的遗物或者遗迹。这些埋藏在地下若干年的古物,经过考古学家的发现与挖掘,在音乐学家的辨析与整理后得以重见天日,像当代世人展现出古代人类社会中音乐的面貌,比如墓穴中挖掘出来的古代乐器、棺椁中的生活用具,再比如石壁上绘述音乐的壁画、雕刻,亦或是图书馆、博物馆中收藏的乐谱等,对于历史音乐学的研究来说皆是重要的实物史料。

三、学科交叉助认知

在音乐学学科分支中有不少是与其他学科领域交叉授粉的。其中有的涉及自然科学,有的涉及人文科学;有的涉及社会科学,有的涉及精神科学。

一般认为自然科学是增加人们对所生活的整个自然界的认知、总结众多自然规律从而引导人们更好的认识世界本质的学科知识。当自然科学类学科与音乐学交叉授粉后,就形成了诸如音乐音响学、音乐心理学、音乐生理学等分支学科。作为音乐专业的学生来说,在选题时关注与自然科学相关的内容是有一定难度的。若要展开此类研究,必须要具备一定程度的相关自然科学的学科知识,比如物理学、解剖学、数学等,这也是较少有音乐学本科毕业生倾向此类选题的主要原因。但是这些有关音乐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原理知识也有助于音乐专业的学生更好的认知音乐的本质。比如音乐音响学有助于音乐专业学生从本质上了解体鸣乐器、气鸣乐器、弦鸣乐器、膜鸣乐器甚至电鸣乐器的发声原理,从而在演奏时有更好的感受和领悟。再如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则有利于学生认识人体发声的原理以及大脑接受音乐的感知过程。这些自然科学的学科知识对于音乐专业学生不但在实践中起到引导的作用,在论文写作中也会有所帮助。

音乐学学科中还有一些是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精神科学密切相关的分支学科。这些边缘学科有的是从哲学角度探究音乐的内容和本质,如音乐美学;有的是研究社会与音乐关系的,如音乐社会学;还有的是以实地的田野调查为基础,挖掘世界各民族传统音乐存在与发展的,如民族音乐学等等。这些交叉学科的学科知识是音乐专业学生撰写论文时极大的理论支柱。不但引导了学生的选题方向,更促进了学生理论研究的深度。在思考和撰写论文时,若能准确结合这些学科的知识,则更有助于学生把握论点,充实论据,提高论证的说服力。

四、结语

音乐专业教学中的《论文写作》课程是专门针对各院校音乐专业学生开设的,因此在传授基础写作技巧的同时,更应当紧密的结合音乐学各学科知识,突出该专业特色与亮点,引导学生选题和撰写。音乐学学科范畴极宽泛,在实际的理论研究中与其他学科交叉的情况也较多,这也是音乐学理论研究不断拓展和创新的体现。

作为音乐专业的学生,除了学习相关的音乐表演或实践能力,也不能忽视自身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笔者结合自身教学和指导体验,尝试性的提出在音乐专业《论文写作》课程中糅合音乐学各学科知识,其目的在于构建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以期学生在该课程中形成健全的学科理念,在进行选题和撰写论文时能充分的体现音乐学的学科特征。同时,愿以此文作抛砖引玉之效,与诸多教授本门课程的教师共探音乐专业《论文写作》课程的改革与发展。

基金项目:

本文为南京晓庄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微型课题研究项目《关于音乐专业课程改革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4033609)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陈铭道.西方民族音乐学十讲:历史、文献与写作[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10.

[2]俞人豪.音乐学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3]傅利民.音乐论文写作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4]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5]蔡际洲.音乐理论与音乐学科理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

注释:

①俞人豪:《音乐学概论》,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年。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3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34篇,主要涉及音乐审美、音乐心理学、建构主义理论在音乐研究中的应用、多元智能理论与音乐教育实践等问题。尹爱青《解放、创造、发展・生命质量提升的本质意义――音乐审美教育人学价值透视》一文认为,审美活动是生命情感解放的根本途径,通过音乐审美教育的方式寻求人的审美发展、促进审美能力的提高。任恺《基于“相册”的动力学习范式与艺术学习中元认知的形成》探求了艺术学习中“学习主体――‘相册’――学习客体”的新学习范式。该专题的论文还有杨立梅《以大艺术教育观建设基础教育中的“艺术学科”》、郭玮《审美哲学还是实践哲学――BennettReimer与David J.Elliott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比较》、张媛《浅谈音乐教育与青少年EQ的培养――从青少年心理问题看音乐教学》、郑斌《激发初中生音乐学习兴趣的课堂教学策略实验研究》、宋蓓《格式塔心理学对中小学音乐综合课的启示》、黄丽《试论我国推进创造性主题音乐教育的几个维度》等。

二、音乐教育的文化与历史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14篇,主要涉及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文化传承及中国音乐教育历史研究等问题。谢嘉幸《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一文通过“传统文化”、“现代教育”与“后现代传媒”三个概念,透视全球化浪潮冲击下的中国大陆学校民族音乐传承问题。文中指出要解决民族音乐文化传承问题,唯有将文化与教育两方面统一于学校音乐教育,传承民族音乐文化是我国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使命。余丹红《文化守望与全球视野――论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一文通过对黄自《复兴初级中学音乐教科书》的分析,阐述了该教材中蕴含的全球化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守望姿态的完美结合。这一专题的论文还有马东风《中国原始音乐教育的意识与形态》、林琳《哈尔滨早期俄侨音乐教育研究》、金世余《我国近代教会学校音乐教育之影响管窥》、罗琴《中美音乐课程标准比较――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张斐《文化传承与认同中的音乐教育》、郭洁《论文化与人类发展和音乐教育的关系》、李红蕾《“母语”的回归――浅谈民族民间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李望霞、赵昕《在国际交流中直面中国大陆音乐教育问题――音乐教育研究问题的国际论坛交锋》等。

三、音乐教育课程改革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涉及基础音乐教育、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普通高校音乐教育改革等问题。金亚文《我国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回顾》一文通过回顾基础教育音乐教学大纲的发展历程,得出启示:在纵向上思考,是对历史经验的继承与革新;从横向上梳理,是对国外经验的参考和借鉴。李冠莲《有关中学音乐欣赏课教学预设与生成的辩证思考》从预设与生成的辩证关系方面入手,分析、反思现行音乐教学中出现的某些偏颇,探求导向有效生成的种种途径。本专题论文还有方楠《走进网络社会的高等音乐教育》、孙梅《网络音乐资源的缺陷与教育对策》、刘琨《走了这么久,你变了没有――新课改背景下城乡基础音乐教育发展之比较》、黄文翠《“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的彰显――义务教育音乐教材两个不同版本的取样分析及比较研究》、钮小静《基础教育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陈栋《国乐飘香飘香国乐――论高师民族乐器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费邓洪、费茸《我国高等音乐教育课程不可忽视的内容――音乐的数学性》、许冰《论高校音乐教育资源在社区音乐教育中的开发利用》、梁莉《浅谈音乐课程综合理念的本质与实践模式》等。

四、音乐教学实践研究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42篇,是所有参会论文中数量最多的,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音乐教学实践的研究始终是最受音乐教育工作者们所关注的研究课题。郁正民《创造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音乐课目标教学实验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文依据教学论的基本原理,提出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的教学经验基础上,立足国内众多的实践模式中抽取出共同的、最能体现目标教学本质特征的、具有多种应变能力的结构因素和结构方式,组成最一般的、具有广泛适应性的课堂教学模式,作为音乐目标教学的课堂教学基本结构形式。陈雅先《略论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一文通过对视唱练耳课程与教学的心理学基础考查,使音乐基础课教学工作者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决策依赖的是哪一些心理学原理,以便更有效地解决视唱练耳教学中的问题。本专题论文还有郑莉《创造是音乐的生命,音乐促进我们创造――简论音乐教育与创造能力培养的关系》、陈玉丹《在〈音乐教育学〉课程教学中发展学生音乐智能的策略》等。

五、音乐教师教育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27篇,主要针对我国音乐教师的培养模式、课程教学、中外音乐教师培养比较等展开探讨。周世斌《我国高等专业音乐教育的现状之虞――从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引发的思考》一文以我国近代音乐教育先驱萧友梅音乐教育思想为借鉴,提出“素质教育的实施,决不意味着精英教育从教育舞台的退出。两种教育模式必将是互为依托、相得益彰,形成民族和国家教育发达、人才辈出所需之坚实金字塔”的观点。代百生《德国的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及其对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的启示》对德国音乐教育专业的三种形式――普通学校音乐教师教育、专门音乐教师教育以及音乐教育学理论专业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与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进行了比较研究,提出我国高等音乐教育改革可资借鉴的方式与方法。本专题论文还有蔡世贤《音乐教师教育的重要构件――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杨迎《苏格拉底“助产术”对我国音乐学研究生教育的若干启示》、尹爱青、金顺爱《“尊重的教育”理念指导下的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实践》、王昌奎《试论高校〈钢琴文献与教法〉课程的性质与教学模式设计》、孙强《高师视唱练耳教学中学生元学习能力的培养》、李飞飞《从课程对比看音乐教师的培养》、高伟《高师钢琴教学内涵的二维阐释――一种基于音乐审美文化与文化传承理念的解读》、吕志芳《对音乐学专业应届硕士研究生学习方法的几点思考》、张小鸥《对我国高等师范院校实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思考――参加第27届国际音乐教育大会有感》等。

六、音乐教育研究方法与国际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本专题共收到论文9篇。其中,涉及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论文3篇,涉及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趋势的论文6篇。马达《行动研究与音乐教师专业发展》论述了行动研究的内涵、特点和实施步骤,并根据音乐教育的特点,阐述了行动研究对音乐教师专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郑卫新《从方法论角度探讨我国音乐教育学研究》通过对我国部分音乐教育研究文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分析,阐述了音乐教育研究必须注重方法论的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专题的论文还有马力《在“方法”的岔路口徘徊――对音乐教育研究方法的哲学解释学思考》、冯洁《马来西亚第27届ISME大会的创造性教学教育观――对创造性教育论文及实践的评述》、吴珍《从〈2020视野〉展望美国音乐教育价值的新理念》、宋裴裴的《跨文化对话中的传统音乐――15届国际学校音乐教育和教师教育研讨会初探》、王丽莉《色彩斑斓的民族音乐教育――印度音乐教育一瞥》等。

七、其他方面

此次大会还安排了三场重要的学术报告,这三场专题报告分别是:来自美国的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前主席BennettGary博士的《音乐教育的全球展望与评价》,美国纽约大学音乐表演艺术系主任、著名的实践哲学的倡导者David J .Elliott教授的《实践的音乐教育》,香港教育学院体艺系主任梁信慕博士的《教育改革中的技术与本土化教学:音乐教育实践与研究的新趋势》。三位国际音乐教育界专家的到来使会议具有了国际性的对话色彩。

在大会专门设置的workshop的教学实践研究会场中,许卓娅、李妲娜、杨立梅、郑莉、余丹红等分别就幼儿园音乐教学、中小学音乐教学、综合艺术课堂教学及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等课题作了精彩的现场教学示范。

音乐教育学是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的一门年轻的新学科,1990年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成立后,在曹理教授等一批音乐教育学者的带领下,平均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这些研讨会有力地促进了音乐教育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出现了一大批音乐教育科学研究成果。2004年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吸纳中国音协音乐教育学学会为团体会员,同年8月两个学会第一次在大连联合举办全国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本次长春会议是两个学会第二次的合作。从本次研讨会收到的论文来看,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也较前几届研讨会有了一定的提高,拓宽了研究领域,运用了一些新的研究方法,从新的视角看问题,特别是在音乐教育文化、音乐教学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研究领域出现了一批较高质量的论文。近年举办全国性音乐教育学科研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关注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发展动态,本次会议邀请国外音乐教育专家介绍当前国际音乐教育发展情况,使与会者获得不少新信息。本次大会还有一个特点,即来自全国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共70余人参与了会议。研讨会为研究生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学术交流的平台,会议期间召开了研究生座谈会,来自全国各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研究生导师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师生就音乐教育专业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学习方法及研究生培养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次大会还评选出第三届全国音乐教育优秀论文。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4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和“人音社杯”书评奖与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同根并蒂产生,一直以来都是学会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此次“人音社杯”书评奖共有28篇获奖文章,分别为本科组一、二等奖各7名。“学会奖”共15篇文章,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

戴嘉枋代表评委会进行点评来稿问题:1.文章多为书评,对鲜活的音乐生活关注度不够。其症结在于“听音乐太少”,他用“纸上得来终觉浅”来形容此类文章,倡导关注社会音乐生活才是音乐评论得以发展的长久之计;2.获奖文章集中在几所院校中,~方面反映出这些院校的参与带有明显组织性,应该鼓励和提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文章内容雷同”的缺陷,尤其是“书评”类文章多以几个专家的某几本书为主。对此他建议“书评的写作要打开眼界、拓宽思路,在书目范围上更丰富,这样才能有利于整个学术视野开拓。”3.文风、结构太相似,在立意和文风上缺乏新意,究其原因是“学院式”教育模式的结果。他指出“评论写作是在对评论对象有广泛涉猎的基础之上,对其优、劣有所见地的评价,不是说套话”。笔者认为,指导教师应该特别关注这个问题,多反省自己的教学,思考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最后他呼吁“音乐批评的从业者们应投身到社会音乐生活中去”。明言结合往届“学会奖”的情况指出:本届评奖文章在以下几点有所提高:1.研究深度有所深入、文化视野有所开阔;2.涉及音乐活动更为广泛;3.作者来源广泛。虽然仍以高校为主,但也有社会上的音乐爱好者参加。与此同时,他还指出两个问题:1.评论文章以出版物学术评论为主,书目选择过于狭窄;2.文章内容对社会音乐生活关注度还不够全面。两位老师的点评集中了评委会的意见:“音乐批评应该全面地关注社会音乐生活、反映社会音乐生活,真正成为社会音乐文化传播、交流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音乐批评对社会音乐文化生活的引领作用。”

二、学术研讨

学会研讨主要围绕着音乐评论的学风和文风问题展开。

学会会长王次熠发言认为:一、音乐评论写作要加强学术自觉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选题自觉性;2.评论态度自觉性;3.评价内容自觉性。他以《纽约时报>中音乐评论的例子作为范本,指出音乐评论不是一味的阿谀奉承或者挖苦讽刺,而是能够发现音乐生活中的硬伤,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使其在学术高度上有所提升。二、呼吁音乐评论关注社会音乐生活。这一点与评奖环节的呼吁一致,他认为“长期以来集中在专业音乐院校中的音乐评论,习惯以一种学院式(“四大件”技术模式)的眼光来评价音乐,显然这对于丰富的社会音乐生活来说是单一的。”解决此问题的第一要务,是吸收社会乐评人,“用多种眼光去评价音乐”。另外他还提出“专业音乐评论的意义是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促进社会音乐生活进步,真正推动社会音乐生活发展。”三,强调批评意识在各个专业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他说:“所有的音乐研究领域都应该重视批评意识,它是使研究取得学术提升,推动其深入的重要因素。”他还倡导音乐评论界要成为学术民主的领地,老一辈的专家学者不以“学霸”、“权威”的姿态对待莘莘学子,年轻学生更不能妄自尊大、一味批评前辈思想僵化,而是要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问题。最后他对学会寄语:“多产生高质量的音乐评论,使音乐评论真正地推动社会音乐生活进步。”王次熠的讲话触及到了音乐评论写作、社会作用、学风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三个学术自觉性论题”对音乐评论写作具有启示意义,关注社会音乐生活的提议开阔了音乐批评活动视野,强调批评意识建立和对学术民主的呼吁更是体现了音乐批评对社会文化所承担的职责。

上海音乐学院杨燕迪教授以《论音乐评论写作的文字表述>为题发言。作为活跃在当代的专业乐评人,数十年来他不仅积极投身评论写作,发表了多篇音乐评论文章,还对音乐评论写作的方法论和教学有深入研究。他以自己多年的写作经验告诉大家:音乐评论的写作首先要好看、耐读,其次要清楚自己的读者是谁,这是音乐评论文风的核心问题。对于文风问题他提出两个反对:警惕学院“八股”和避免业余“八卦”。一语中的直指当下音乐评论的通病,如何在两者之间取舍,他讲到音乐评论的最佳状态是文字表达与技术分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由于音乐无主题性、情感文字一般性以及评论出版篇幅限制等原因,写作中很难达到这种状态。面对挑战我们应该何去何从?答案是:“首先要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其次应积极地寻找方法解决。”随后他开列了三个方法:1.借鉴相关发达学科评论文章(如台湾文学评论家王德威);2.学习同行业优秀乐评家的范文,如约瑟夫·克尔曼(Joseph Kerman)、查尔斯·罗森(Charles Rosen)、科恩(Edward T.Cone)等人。3.不牺牲音乐本质技术分析前提下,充分发挥文字的修辞功底(当然这需要长时间的磨练)。笔者在奋笔疾书做笔记时,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在依靠文字与音乐本体说话的音乐评论中,大量的阅读和广泛的倾听无疑是开启评论者写作灵感的不二法宝。

上海音乐学院韩锺恩教授发言《描写、表述与评价一兼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批评教学与实践》。他认为:1.“学院式”批评教育应以艺术音乐为主要对象,尤其是正在上演的音乐会。音乐会评论写作要善于从作品入手去把握演出,作品整体结构、历史背景、文化历史价值等都是考量演出的标准;2.音乐批评的两种极端文风(纯粹感性语言描述或干冷技术分析)与音乐批评学科没有建立自己的学科语言有直接的关系。音乐评论亟待建立属于自己的学科语言,这种语言应该以音乐批评对象为基础,在描写时切中其特点,在表述时凸显个人语言风格,在评价时深入到文化价值高度;3.关于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批评专业学生的培养,他谈到前不久学校举办的音乐评论评奖活动及与《文汇报》合作的音乐评论活动,提出音乐评论人才应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经历术有专攻去培养,凸显个人特色;4.音乐批评学科建设,音乐批评意识应该逐渐渗透到各个音乐学学科研究中,“批评音乐学”是未来发展的新方向。他对音乐批评教育和学科建设所做的思考表现出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超前的学科意识,对音乐批评的教育者们具有启示意义,对学科发展更具有指向作用。

《人民音乐》原主编张弦老师发言《热爱音乐、尊重音乐、解读音乐——关于音乐评论学风、文风的一些感触》。她指出当前一些评论文章之所以不好看或者比较干涩,主要原因是评论者写作时对评论对象没有付出热情,应付工作和出于功利目的写作都是不可取的。她认为,评论者首先要对对象付出热情,这是保证文章有血有肉、有生命气息的基础;其次要尊重批评对象,这体现着乐评人的职业操守。另外,她还谈到音乐评论中一味充斥溢美之词的现象,认为这是牵涉多方面利益的结果,也是音乐评论面临的一个雷区。呼吁乐评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以音乐艺术的品质为准则衡量作品,尽量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这是社会赋予批评家的责任。张弦的发言切实反应了读者的心声,指出现实问题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一个真正热爱音乐、尊重音乐、理解音乐的乐评人?是我们每个从业者都应该思索的问题。《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高拂晓发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审稿谈音乐学论文写作问题》。来自学报的大量的投稿是他发言的材料基础,他把审阅稿件分为综述、作品分析、学位论文、音乐表演评论、书评几大类,就这些论文中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总结,并结合个人经验一一提供了解决方案,同时提出文章写作者应注重培养“道德、问题、语言、自省”四种意识。他的发言直面每一个投稿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期刊、出版社等平面媒体对文章的投稿要求,对写作和投稿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性。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5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教育音乐学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

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

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N颐敲挥醒刑殖鲆惶子泄乇究啤⒀芯可⒉┦可际钥颇俊⒛谌菁八蕉ㄎ坏牟馐员曜肌SΩ盟担杂谝衾盅ёㄒ档目纬躺柚谩⒉煌愦嗡降难芯浚唤瞿芄槐阌谥贫ㄒ衾盅ёㄒ笛难翱颇俊⒎较颉⒛谌莸龋遥苑且衾盅ёㄒ等嗣堑囊衾盅У难耙簿哂屑匾囊庖濉K裕颐鞘紫纫饩龅氖且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侍狻9赜谝衾盅ёㄒ档牟愦谓逃欠窨梢宰饕韵录父霾愦危?nbsp;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挥械览砜山玻蚪驳亩际谴蟮览怼⒕傻览淼龋鞘遣恍械摹5牵硪环矫妫绻皇谴永砺凵稀⑽幕辖擦诵矶嘁衾值牡览恚荒芤砸衾值氖导世又髌涞览淼目蒲浴⒑侠硇裕踔谅畚闹辛芯俚囊衾掷踊蚯灼桌肫淅砺鄄幌辔呛希蚋尚ΑR虼耍⒁桓龌境商逑档摹⒂胁愦蔚囊衾盅Ы萄Э纬碳匾R韵钟械囊衾盅У慕萄Э纬躺柚媒械髡⒉钩洹F┤纾肥涤幸恍┦粲谝衾盅У目纬棠谌荩怯值娜防胍衾直咎灞冉显叮衾治南籽У木褪鞘粲谡庋囊桓隹纬獭R严低车囊衾治南籽У慕萄谌莘旁诟呒兜牟愦谓逃腥淌凇F涫担夜澄幕难芯恐校丫幸徽壮商逑档姆椒ǎ凶懦墒斓奈南籽啾冉希颐强吹皆谝衾掷砺鄣难芯恐校;咕啦谘芯康亩韵蟆⒎较虻任侍獾奶致壑惺呛苡字傻摹T谌鲜读宋南籽У幕痉椒ㄖ螅颐蔷筒坏貌凰伎既绾伟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盅У难芯恐校绾谓⒁衾治南籽У任侍狻N南籽欠椒郏跹颜庵址椒ㄔ擞糜谝衾掷砺鄣难坝胙芯恐兄档盟伎肌?nbsp;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6

【作者简介】徐元勇,文学博士。1964年8月6日出生于四川省阆中县。曾经先后学习、工作于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现任教于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弁言

音乐学(musicology)是一门研究音乐的学问,来自于西方。萧友梅先生在建立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时,虽然引入了至今仍在延续的欧洲音乐教育体系。但是,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在我国的音乐教育中是比较晚的事情。新中国建立之前几乎没有,即使在新中国建立之后,大部分专业音乐院校音乐学专业课程的设置也很晚。除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于1954年,中央音乐学院于1956年较早建立以外,其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建立都较晚。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设立了音乐学系,武汉音乐学院于1986年成立音乐学系。而象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等,则都是在二十世纪的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挂牌成立了音乐学系。几所音乐院校的音乐学专业被批准为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点则是更晚的事情。1982年中央音乐学院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点。上海音乐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点是1982年获得的批准,博士学位授予点是1989年获得的批准。

在我们的西洋音乐教学、研究队伍中,有不少是在西洋文化的社会和生活环境中受过熏陶的学者。我们在西方音乐学的传播、教学、研究等方面,也的确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说音乐学在我国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也许一点也不过分,这一点也反映在我们过去,以及今天许多人对音乐学的认识中。譬如,我们历来要求学习音乐的人,一定要“底子好”、“基础好”。所谓的好“底子”、好“基础”,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指的是“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且不论表演、甚至作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是否仅仅只是具备了“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就够了这个问题。就音乐学为学习和研究方向的人而言,除了应该要求具备“音乐技术”和“音乐技能”方面的能力之外,还应该有文史修为和写作能力的“底子”、“基础”,要具有音乐理论的思考能力。也就是说,对于从事音乐学专业工作与研究的人们来说,必须掌握音乐形态、音乐技能等音乐本体的知识,以及掌握中外历史、文学、语言、宗教、风俗、文献典籍等社科文化知识,要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功。对于这一点似乎大家早有共识,似乎也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是,在我国音乐学的实际教学中却没有加以实施,至少做得很不够。而且,在我们还没有对原有西方音乐学领会得十分清楚的情况下,又有许多其它西方音乐研究理论,以及一些音乐研究新领域、新知识不断为我们所认知,使得我国这门本来就很年轻的学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譬如,对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世界音乐(W0rldMusic)、多元音乐文化(ManyMusicofManyCultures)等新学科、新概念的系统解读,以及与原有音乐学之间的关系;等等。

就目前国内音乐学的教学和研究现状来看,急需思考如何在借鉴西方音乐学学科体系、消化西方其它成熟音乐理论体系的同时,在所谓西方音乐学的构架中,建立符合我国音乐的发展历史、符合我国音乐文化生活存在的状况,以及符合我国音乐理论学习与研究现状的教育体系及教学体制等问题。也即,如何在我国现有音乐学的专业教育中,在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培养与训练中,无论是在教学的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方面,在学制的设定和课程的设置上,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音乐理论研究的学科。

二、音乐学专业从附中开始设立的意义

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应该从附中开始设立,至少,在附中的高中阶段一定要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要思考符合附中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而且,对于演奏、作曲等其它专业也要补充音乐学常识方面的课程。从近二十年来音乐学发展的情况来看,如果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方向,对于我国音乐理论的学习风气、研究水平等,都会带来很重大的意义。仅仅就在附中的高中阶段开始设立音乐学专业方向的教育意义而论,将会产生以下两个方面的意义:

第一,观念上的意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样一个谬论:“学表演不行就改学作曲,作曲再不行就学理论。”除了可以认为人们缺少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认识之外,是否更应该对我们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加以检讨。

这个局面的形成,一方面,应该说与音乐学系历来的要求标准有关。音乐学系历来视附中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学生为“嫡系”,并把其作为音乐学系的后备师资。然而,关键的问题是,这些人中的大多数人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不是把音乐理论视为一门专门的学问来加以钻研。甚至,其中一部分人根本就瞧不起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结果是可以想象的。我们不去妄断、怀疑许多人有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有着很高的智商。但是,遗憾的是他们确实没有什么研究成果刊布于世,没有几篇论文为同行们所知晓。我们知道,科研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没有科研水准和研究基础的教学水平,究竟又怎样就不得而知了。历史的原因,人为的认识,瞧不起音乐学专业的人士,大有人在。这已经成为一种人所共知的事情。甚至,一些在音乐学专业方面授课多年的教师,也常常讲自己曾经是学习其它专业,而羞愧自己如今从事的音乐学教学工作。因此,从附中开始设立音乐学的专业,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培养学生的志向,是一个立志的大问题。“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绝对不是一句空话、大话,音乐学系不应该把其它专业被淘汰后进入音乐学系的生源作为培养的“嫡系”,不应该视有一点音乐技能,但并不喜欢音乐理论这门功课的人为“宝”。其实,表演学不好,作曲学不好,也就更不可能在音乐理论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了。一些音乐学院今天在音乐理论教学与研究上出现的窘境已经作了充分的证明。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变人们对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研究的错误认识,要改变别人的认识,那么,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应该首先使我们的学生立志音乐学学习与研究。必须在附中阶段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使得我们的学生从进入音乐学院的大门之始就立志于音乐学的学习,就确立了一个大的研究方向。这样升入音乐学系的本科学生,从今天的自卑心理到立志音乐学的学习与研究,这是一个很根本的问题。

另外一方面,在当今发表的音乐理论论文里,的确有许多缺少对音乐本体进行的研究,让人们误以为音乐学的研究就是文字的工夫,认为音乐学的基本功就是背熟几本音乐史书。这也有其历史的原因,在目前音乐学的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的队伍人员中,有许多人曾经学习的是其它专业,他们有的或是在外语,或是在历史、文学等方面受到过较长时间的训练,或在其它文化方面有较高的水平,较强的能力,等等。这部分人利用自我的优势从事了音乐学的工作,譬如,中文和中国历史专业方向的人,对中国古代音乐文献进行着辑录、校释,或从事着缺少音乐形态研究的中国音乐史的工作;而外国语专业方向或一些外语比较优秀的人,则从事着西方音乐文献的翻译,或从事着【清】毛奇龄在《竟山乐录》中所讲的“乐书不是乐,乐器不是乐”的工作。客观上讲,这类人中间的部分学者,为我国音乐理论的研究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完成了许多音乐学基础性的工作。音乐学的研究需要其它文化学方面人士的加入,音乐学者也需要具备文化学方面的学识,只是不能过于偏颇。如今就有些“过”的现象,因此,使人们产生了对音乐学的错误认识。这也许是我国音乐学这门学科发展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第二,本科生源数量和素质保障的意义。目前,人们普遍认为音乐学的生源数量不足,学生的素质更是不尽人意。

一方面,为了扩大生源,大大降低入学标准,有的音乐院校甚至以缩短音乐学本科学习的时间来吸引生源。另一方面,许多音乐学的出题老师抱怨目前音乐学的试题过于简单,认为如今学生的素质差。试想,要让从来没有学习过音乐学理论的应届高中学生,应考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试题,其效果肯定不好,其水平肯定很低。即使是那些从小就接触音乐的“琴童”、“天才”等,对音乐学理论可能也是知之甚少。没有学习过的东西,不可能考出好成绩;没有成体系的音乐学的教育机制,也就没有生源量和质的保证。所以,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两方面的矛盾,必须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或在普通中学中协商选择一些学校,定点开设音乐学方面的课程。由于今天的许多考生没有进行过音乐学方面的系统学习和训练,在出题老师看来再简单的试题,对于考生也是难题,老师和学生都不好把握考试试题的深浅难易程度。如果从附中阶段开始设置音乐学的专业方向,一来不仅能够使升入音乐学系本科的学生数量有所保证,使本科生源的数量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且,更能保障这部分学生在音乐学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方面有一个较高的水平。如果学生在中学阶段已经学习了音乐学方面的常识,升本科的试题自然能够上一个台阶,自然有一个深浅难易的层次。

我们经常争论是否让音乐学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专业方向选择的问题,然而,如果在附中阶段设置了音乐学专业,学生们经过几年音乐学方面能力的训练,在进入本科阶段之后,通过第一学年的适应阶段,在第二学年中,完全可以进行有所目标的专业方向的选择。这样以来,音乐学专业学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使得我国音乐学的教育、学习与研究水平获得一个真正的提高与发展。同时,这也给从事音乐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也提出了一个比较高的要求。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本身应该具有前瞻性,教学上落后,会使我们在音乐理论的研究方面更加置后。我们要按照上述标准来检验今天音乐学学人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经验,要求提高从事音乐学工作和研究的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以前我们对于这一学科的认识不全面,对音乐学这门学科建设的思考也不多,特别是对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更没有做深入研究。今后当尽快补上,不能让这种现象继续存在下去。

三、附中、本科课程的合理衔接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

如果能够在音乐学院附中,甚至其它普通中学开设音乐学专业的课程,那么,这些课程要与本科招考的内容基本衔接。音乐学专业本科阶段设置的一些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应该是附中及普通中学音乐学专业课程的延续。因此,课程的设置就十分的重要了。目前,在音乐学院的音乐学专业所开设的所谓专业课程,被认为就是音乐学的学习科目。它让本专业的学生一进入这门专业的学习后,就以为这些课程就是音乐学学科的学习内容。但是,这些音乐学学习的科目,是否真正体现了音乐学这个学科所应该包含的内容,这就很有讨论的必要了。仅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学习与研究来看,今天音乐学课程中的中国传统音乐课程这个科目,就需要添加许多的内容进去。譬如,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构和建立,缺少的是文献学的基础,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学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中国传统音乐理论能否建立的基础性工作。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对于音乐文献的掌握是十分重要的,音乐文献和书籍的了解是学习的前提,是基础的基础。目前的课程设置中就很是欠缺这方面的内容。即或是以西方音乐为研究方向的人,可能也首先应该去了解“西方的文献学”,或“西方文献批评”类似的“学问入门”课程。目前的音乐学专业教育中这些课程也没有开设。而从中学阶段开始就开设音乐学的课程,则更加应该注意课程设置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层次性。除了中学阶段的音乐和文化的诸多课程有其自身的特点之外,还要顾及音乐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系统性。需要一个系统、合理的,符合我国音乐理论教育的课程设置体系。重要的是我们要把这个体系延续到本科音乐学教育与教学的系统中去,要注意音乐专业与文化等各门课程的衔接。就是说,学生一旦在中学学习期间选定了音乐学的学习方向,那么,就应该学习在本科招考、录取时的一些基本课程和内容。譬如,现在每个音乐学院的音乐学系都开设有:音乐学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音乐美学、和声、复调、作品分析、钢琴等课程。这些课程肯定不可能全部都从中学阶段开始开设,即使那些能够开设的课程,其内容的数量和程度也必须有所限定。具体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广泛征求意见,还应该进行理论上的研讨工作。而且,这里一定要考虑本门学科所存在着的层次教育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学专业缺少层次教育。目前,我国在音乐学的升学考试中,仅就专业而言,所出考题的标准,在本科与研究生,甚至博士生考试之间的差别不是太大。这与我国音乐学的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缺少层次有关。我们没有研讨出一套有关本科、研究生、博士生考试科目、内容及水平定位的测试标准。应该说,对于音乐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不同层次水平的研究,不仅能够便于制定音乐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科目、方向、内容等,而且,对非音乐学专业人们的音乐学的学习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解决的是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问题。关于音乐学专业的层次教育,是否可以作以下几个层次:一、音乐基础层次

二、专业知识、技能层次

三、文化修养层次

四、方法论层次

而不同的层次又必须要有不同的几个阶段,不同的阶段中要解决不同学科的课程、不同音乐学内容。因此,层次教育是与阶段性教育结合在一起的。

譬如,初级阶段:也许应该进行的是中西音乐概论性与感性知识的基础教育;中西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及音乐技能、技巧的基础教育;中西文史、文化、语言基础教育等。在第二个中级阶段则应该进行音乐学概论课程;其它音乐学各门学科概论性的课程。到了第三个高级阶段就应该进入所谓专业论题方面的研究,和专攻方向的研究,以及音乐学专业论文的写作阶段了。在这些不同的学习阶段中,哪些课程、哪些内容,以怎样的程度,针对哪些层次的学生又是很重要的问题了。譬如,强调音乐本体技能与音乐学基础能力并行、音乐专业课程与文化基础课程并重的中学阶段音乐学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还必须把这些课程的初级性质考虑进去。也就是说,在对音乐学专业的学生进行音乐基础知识能力和基本音乐技术、技能训练的同时,还要加强要中外历史、文化知识、语言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我个人以为音乐学专业,毕竟首先是一门以音乐技术、技能,以及音乐文化为基础性质的特殊学科,因此,如果不是在音乐学院附中一直专门学习音乐的普通中学的音乐学基础教育,还是应该放在对音乐本体理论所进行的学习上。就音乐学专业方向的学生而言,首先应该具备音乐本体技术、技能、音乐学基础的基本功。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今后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今天,有许多没有经过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系统学习的学生,可能在音乐基础知识和基础技能上就要欠缺一些。譬如,今天,我们都承认那些毕业于师范大学音乐系,和其它艺术院校音乐系非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在综合文化知识和能力方面要强于音乐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指出这些学生对于音乐本体了解的欠缺,音乐技能水平的低下,这的确也是事实。而且,这种情况也许还会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存在下去。这正是我国音乐学发展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在进入硕士的研究生阶段要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在课程的设置上就要与音乐学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区别开来。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由于历史的原因,有大批非音乐学专业的研究生,特别是非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则需要补上更加需要音乐技能方面的课程。根据本科所学专业,实事求是的针对研究生的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名正言顺的加强音乐技能的补充学习。而且,由于能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比例并不大,所以,音乐学的主要课程和内容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特别是音乐技能和技术课程更应该在本科阶段完成,因为,对于音乐形态本身的不了解,很难深入进行音乐学的研究。一方面,如果音乐理论的研究论文,只是大量谱例的堆积,而没有道理可讲,或讲的都是大道理、旧道理等,那是不行的。但是,另一方面,如果只是从理论上、文化上讲了许多音乐的道理,而不能以音乐的实际例子证明其道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甚至论文中列举的音乐例子或曲谱谱例与其理论不相吻合,则更为可笑。因此,建立一个基本成体系的、有层次的音乐学教学课程极为重要。要对现有的音乐学的教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补充。譬如,确实有一些属于音乐学的课程内容,但是又的确离音乐本体比较远,音乐文献学的就是属于这样的一个课程。要把系统的音乐文献学的教学内容放在高级的层次教育中去教授。其实,同我国传统文化的研究中,已经有一整套成体系的方法,有着成熟的文献学相比较,我们看到在音乐理论的研究中,经常还纠缠于研究的对象、方向等问题的讨论之中是很幼稚的。在认识了文献学的基本方法之后,我们就不得不思考如何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学的研究之中,如何建立音乐文献学等问题。文献学是方法论,怎样把这种方法运用于音乐理论的学习与研究之中值得思考。即使在音乐的本体教学上,今天的音乐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也缺少一些重要的门类。譬如,不可缺少直接接触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就应该放在相应的层次里。在新的音乐研究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以新的理念和手段开展民间音乐的采风工作。什么是新的音乐研究思想?什么是民间音乐采风工作的新理念和手段?那就是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方法。今天社会音乐文化生活中的民间音乐,不仅仅指的是山野之曲,同时也包括了城市中的音乐文化。而且,在课程的设置中,还要有意识地注重中国音乐理论课程的设置。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7

自从20 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音乐学院从过去的不到10 家发展到目前有各类音乐学院名称的学院三、四百家。音乐教育事业有了前所未有的起色和发展。像谭盾、郎朗、宋祖英等活跃在世界舞台上的中国音乐艺术家的身影也逐渐增多。出国留学深造音乐,以及与各种国际音乐文化交流活动也都十分频繁。音乐基础教育也在新课程标准的引领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音乐教育教学改革。青少年业余音乐文化生活的热情也在空前高涨。

然而,像我们中国这样具有悠久文明和历史的伟大国家,却没有自己的核心音乐教育理论,不能说不是遗憾的、或者说是悲剧性的。换句话说,中国没有自己原创的、独立的音乐教育理论是既制约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又阻碍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不仅是指中国民间音乐教育及其理论,而应是指具有中华民族主体性格和民族音乐智慧的音乐教育之理性主张与系统思想。

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即中国全部音乐教育智慧的系统集成。因此,决定当下与未来中国音乐教育能否有效快速生长的关键,是看能否探究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思想。探究中国性格的音乐教育理论,是目前与未来中国音乐教育学术的重要任务,是中国音乐教育持续生长的保障。那么,如何在多元化的背景下,挖掘和建设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呢?

一、要确立中国音乐教育学派的思想。

如果缺失探究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的意识和观念,必将影响人们主动探究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行为。只有当有了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的引领,才有可能积极主动地研究和构建起中国音乐教育的系列学理。

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应该以“生活世界”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中国各地域各民族音乐文化的生活形式和生活世界,而“体系音乐学”也要放到工业化和理性化时期的生活世界来评价,正如胡塞尔讲科学世界也要放到生活世界来评价是一个道理。今天,人类已经处于后工业社会生活以及生态文明的生活世界,我们需要重新评价工业文明时代音乐生活世界的有效性和有限性,以及重新建构后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时期的音乐生活世界。在此基础之上,构建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体系。

二、充分认知中国本土音乐文化的独特价值

如果想要真正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的理论,当然是千万不可忽视中国本土音乐文化的价值。音乐是一个民族文化的标志,是一个国家形象的象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音乐总是会呈现出具有这个民族和国家特色的音乐文化印记和共同特征。中国音乐是中国人民的精神文化产品。中国本土音乐文化是随着中国人民求生存求幸福历史演进发展的结果,展现出了中国人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因此说,中国本土音乐文化既是中华民族精神、文化传统的表征,也是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形成与实践的基础。所以,在谋求中国当下与未来音乐教育和新生长点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和发掘中华民族的音乐智慧和已有成果。这样才能避免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无根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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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方位构建中国音乐教育理论

现在的社会是一个更加注重多元文化价值的时期,谋求中国音乐教育理论,还应该有广博的视野和心胸。也就是说,要在多元文化视野下,充分理解和尊重人类其他民族的音乐文化形式和内涵,比较和吸纳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财富,为我所用地促进中国音乐教育理论的完善形成。我们强调探究建构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理论,不是排外的、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而是要在保护与发展本土音乐文化的前提下,在多元开放的文化视野下形成本土音乐文化特色、形成本土音乐教育理论,这样的理论才是兼容博大的,才是更具生命力与指导意义的。

四、构建和完善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体系

探究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的目的,是要完善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系统。因此,在研究构建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的基础上,还必须花大力气探索和构建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体系和模式,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中国音乐教育的有效生长。

把本土音乐文化引入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发挥本土音乐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本土音乐作品真实地反映了当地人民的生活状况、生产劳动经验、情感变化和审美价值,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文化活动具有很强烈的示范教育作用,引导着人们确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风俗习惯和正确的审美趣味。

本土音乐文化引入实践环节具有很强的现实利用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本土音乐文化的社会价值被重新认识,呈现出其顽强的生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因此,高校学生必须走出课堂,走进广阔的本土音乐文化的环境中去,让学生在本土的音乐文化中思想得到提高,审美得到健全,传统的道德观念得到巩固和强化。

总之,挖掘和建设中国本土化音乐教育理论,就是确立中国音乐教育学派思想,认知和突出音乐教育的本土音乐文化的特色,突出中国本土音乐教育的文化内涵,这是我国现在与未来音乐教育生长的系列关键要素点。发现和找准中国音乐教育在当下和未来的核心生长点,是促成完善建设具有中国学派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迎接未来音乐教育更大发展的必由之策。

参考文献: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8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3.04.003

执笔者简介:周 耘(1960~),男,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博士,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教授,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武汉 430060)。

收稿日期:2013-09-10

1986年,武汉音乐学院正式报批建立了音乐学系。这一办学举措在国内九所音乐学院中是较早的。此前,相继建立音乐学系的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无一例外都是部属院校。武汉音乐学院建立音乐学系可谓开地方音乐学院本科教育设音乐学理论专业之先河,而其他音乐学院陆续建立音乐学系则都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事了。日月轮回,世纪更迭,音乐学系建系至今从办学规模到教学质量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音乐理论人才,其学术研究亦在音乐学术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春风化雨二十七载,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走过的是一条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

一、机遇·决策·建系

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社会终于得以摆脱“梦靥”和长期左倾路线的束缚,开始大张旗鼓地施行改革开放的国策,教育、科学迎来久违的春天。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元气恢复发展迅速,音乐学的各个学科也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此同时,音乐学学术研究的各项成果既对我国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学的进步与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也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为适应改革开放时代的音乐学学科建设,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相继建立了以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中心的音乐学系。于是,抓住机遇创建音乐学系的问题就提上了武汉音乐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议事日程。

实际上,武汉音乐学院早在其前身中南音专时代的1956年,就成立了以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与学术研究为主要职能的“民族音乐研究室”。此后,又于1978年建立了湖北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直接前身)“音乐研究所”。从“研究室”到“研究所”,在音乐学的教学、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积累了诸多成果,产生了杨匡民、孟文涛、周畅、方妙英、刘正维、杨溉诚等一批于国内、圈内有广泛影响获普遍好评的音乐学家。1984年,音乐研究所在办学层面迈出重要一步,在全国各大音乐院校中较早正式设置硕士学位课程,开始招收民族音乐理论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85年,经湖北省教委批准,音乐研究所招收了“音乐学·戏曲音乐专修班”学生。至此,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理论专业呼之欲出,建立一个作为独立二级教学单位的音乐学系可谓水到渠成。

图1 音乐学系教师合影(2013年)

1986年,经过认真筹备并报政府相关教育行政机构审批通过,武汉音乐学院继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三所部属音乐院校(当时)之后正式成立了音乐学系。当年,音乐学系开始招收三年制的音乐学理论专科生,同时继续招收原由音乐研究所管理的音乐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当时学校尚未设研究生部)。这一办学模式持续了三年。1989年,音乐学系首次招收四年制的音乐学理论本科生,武汉音乐学院自此始有音乐学理论专业的本科教学。自1990年起,音乐学系招收培养五年制本科生办学模式延续至今。截至2013年9月,在校本科生共计293人。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一直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先后担任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负责人的有:林路、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杨大德、卢国元、汪申申、田可文、黄琳华、李幼平、孙晓辉、蔡际洲、王洪军等。现任党总支书记谷杰,系主任周耘,副系主任孙凡。

图2 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作为在地方音乐院校中较早建立的音乐学专业,创办之初,就设定了建立一个高水平、有特色的音乐理论系的目标。经过27年来的不懈努力与探索追求,目前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教学科研体系和一支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长年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华中、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着力将学科的根基置于丰厚的荆楚传统音乐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又将目光向整个世界音乐文化延伸。同时,还履行音乐学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职责,将音乐学知识回馈给社会,为祖国的音乐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2010年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在音乐学系和民乐系共同举办的民族音乐学家史新民教授八十华诞暨民族音乐学教学与学科建设研讨会上,一位特殊来宾的即席讲话引起大家关注。发言者张叙之先生是史新民教授的老朋友,在音乐学系紧锣密鼓筹建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正担任湖北省教育厅主管高校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的副厅长,与时任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的史新民先生一起见证了音乐学系创建的全过程。张先生盛赞我院当时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创建音乐学系的果断决策,并话语深情地对筹建过程中我院相关领导、专家、教师表现出的热情、韧劲与事业心表示敬意。的确,如果当年面对机遇时武音人没有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勇气,就不会有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较早建系,也就不会有此后在国内音乐学界的地位与影响。

二、学科·传统·梯队

在学科建设的战略布局上,我们始终关注音乐学作为一个整体学科的发展;音乐学各子学科的发展;音乐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音乐学与社会音乐生活的关系等。在学科建设的具体思路上,我们刻意强调在与人文学科和相关自然学科交叉的背景下建立相应的子学科群。为满足当今社会精神生活的发展带来的人们对音乐学知识需求的与日俱增,我们十分重视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的延伸和拓展。经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和几十年的探索积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学科与教学体系。目前,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大体形成4大研究领域、16个主要研究方向的格局。具体为:民族音乐学(涵盖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多元文化背景的音乐等研究方向)、音乐历史学(涵盖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琴学、音乐文献编译、乐律学、音乐声学等研究方向)、音乐美学与音乐心理学、应用音乐学(涵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艺术管理等研究方向)。不难看出,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如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声学、音乐传播与管理、音乐编辑学等,都是20世纪后期新学术背景下学科交叉的产物,而音乐学系的学科建设则始终体现着学科自觉、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与时代的需求。

图3 贺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

回顾多年来学科建设的历程,音乐学系以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学术传统,在音乐形态研究的基础之上,不断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结合,开拓出新的研究方向和新的研究领域。从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情况来看,首先得到发展的是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等学科领域。这也是本专业学术实力最强,科研成果最具影响的传统学科。其中,我系教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文化、曾侯乙编钟与编钟古乐、道教音乐文化、佛教音乐文化、乐律学、中日音乐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尤为丰硕,研究的广度与深度都受到学术界的较高评价,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与优势音乐学分支学科群,其学术惯性必将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中继续发酵。

1989年以来,音乐学系则在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声学、音乐文献学等方向有所拓展。这些领域,均在国内音乐学科的发展中居于前沿地位。从而形成一个学术传统突出又开放交叉的学科发展态势。1997年,音乐学专业的“编钟音乐研究”、“中国道教音乐研究”、“音乐考古与楚音乐艺术研究”、“音乐文献编译”等研究方向,被湖北省教委评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势与特色领域”。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些评鉴实际上体现着政府教育行政管理层面门对我系传统优势学科与研究方向的认定。

多年来,依托武汉音乐学院这一学术交流平台,音乐学专业教师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其学术交流活动。诸如1988年举办的“中国古代科学文化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199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年举办的“中国律学学会第四次年会”、2006年举办的“东亚乐律学第二次研讨会”、2007年举办的“第七届中日音乐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3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年秋天,将举办“古琴申遗成功十年庆典暨琴学与非遗保护学术研讨会”。这些均对促进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我系还搭建起“东方音乐学讲坛”、“音乐学论坛”等开放性高层次的学术平台,大力倡导学术交流、碰撞与创新,也为我院师生了解、分享最前沿的学术成果信息带来便利。

在人才智力资源方面,音乐学系师资力量堪称雄厚。本专业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进程中,先后出现了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刘正维、史新民、郑荣达、丁承运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老一辈学者,也有一批有影响的中青年专家。近年,针对我系教师平均年龄偏高的现象,我们通过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的引进与培养,逐渐形成了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良好的学术传统、团队精神与蓬勃向上的面貌,在全国音乐院校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我系教师多为音乐实践与音乐学理论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其中高学历、高职称者较多。他们学缘广泛,知识广博。他们中间既有武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音乐院校培养的音乐理论“专才”,也有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等普通高校、科研部门和国外大学(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德国柏林艺术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培养的具有哲学、美学、史学、文献学、考古学、文艺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背景的“通才”,教师都担任了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这是一个具有丰富学缘、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学术群体。

目前音乐学系设有4个教研室:民族音乐理论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烨,教师有周耘、胡军、傅丽娜、孟宪辉、许璐等)、中国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王洪军,教师有田可文、李幼平、孙晓辉、谷杰、毛贞垒等)、西方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艺,教师有杨汉丹、杨峻峰、冯欣欣、袁利军等)、艺术管理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孙凡,教师有王秀明、汪森、单金龙、刘恋等)。教师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有50岁以下的教师均有硕士学位,其中6人获有博士学位。

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奋斗与积累,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令人欣慰,更为可喜的是,形成了自己的传统优势学科和研究方向,而教师年龄结构的优化、学术梯队的建设,则保证了教学科研的后续发展与学术传统的薪火相续。

图4 史新民教授80华诞学术研讨会

三、科研·成果·特色

2001年以来,音乐学系专业在编教师先后主持了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湖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20余项。这些课题的选定大多紧扣本院的教学工作,大致按照两种目标开展活动:第一种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国音乐院校普遍开设的音乐学基础共同课的研究,第二种目标则重点在于地方特色、学科特点的课程建设。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部级科研课题有:文化部项目刘正维教授的《20世纪戏曲音乐发展的多视角研究》(03AB003),刘正维教授主持、教育部立项于2001年的《湖北民间音乐研究》,童忠良教授主持教育部2001年项目《中国乐理研究》,汪申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部2001年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献综录》(01JA760018),孙晓辉副教授承担的文化部2003年项目的《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等。此外,刘正维教授、蔡际洲教授、周耘教授、胡军教授分别主持了2006年度文化部重点课题《中国民间音乐现状调查》之4项子课题的研究。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省级课题有:史新民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湖北民间器乐文化研究》,汪申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论研究》,孙凡副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全真正韵音乐研究》,蔡际洲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2年重大项目《湖北民间音乐集成多媒体音像资料的开发和应用》,李幼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年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长江流域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宋代大晟钟的声学研究及其乐律学分析》和《20世纪中国音乐考古发现与研究数据库》,郑荣达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和声的声学基础》,丁承运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上古楚琴形制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荆楚民俗音乐文化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及《中国古代都市的“音风景”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编钟声学测量实用技术研究》,胡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中国近现代道教音乐研究》,王洪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0世纪末叶中国律学理论研究》,周耘教授主持上海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2009年委约项目《上海玉佛寺佛教仪式音乐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重点项目《先秦至两汉十二律阴阳说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教研项目《荆楚民歌唱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等等。科研课题源源不断地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研究方向的充实与更新,同时也展现了我系的学术优势和特色。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是本专业最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学者杨匡民教授提出的“民歌色彩区和三声腔”论与“长江流域音乐文化区”学说、刘正维教授提出的“戏曲腔式板块”分布论,以及以荆楚民间音乐、南方戏曲音乐、武当山道教音乐、佛教仪礼音乐研究为代表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其中杨匡民教授等承担的国家“七五”重大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是国内第一部“民族音乐集成”专著,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好评和国家文化部门的表彰;史新民教授主编的《中国武当山道教音乐》,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研究道教音乐的专著,不仅在中国大陆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的意义,其影响还波及美国、新加坡,以及港澳台等地区;刘正维教授关于长江中上游戏曲声腔系统的研究,不仅被学界认为在戏曲声腔史的研究上具有开拓意义,而且还对传统音乐传播、流变的研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与方法;还有童忠良教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的研究、蔡际洲教授关于南北曲渊源的“曲调考证”及长江流域音乐文化的系列研究、周耘教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及中日佛教音乐及其比较的系列研究等,也在国内外音乐学界产生一定影响。有多位该研究方向学者的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了部级或省级表彰与奖励。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研究方向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图5 刘正维教授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中国音乐史也是本专业较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的显著特色在于,将音乐史研究与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乐律学的研究方法及最新成果相结合,对音乐史料作全方位、立体性的综合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童忠良教授的《曾侯乙编钟的三度音系》,被学术界誉为“改写中国音乐史”的力作,在国际音乐学界也有一定影响;丁承运教授的《清商三调音阶调式考索》,曾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近年来又在楚调研究、琴调研究以及古瑟调弦法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田可文教授在音乐史学理论、湖北地域音乐史,特别是湖北近现代音乐史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孙晓辉副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两唐书乐志研究》揭示了汉唐之际音乐传承的全过程,其国家课题《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系统研究了唐代雅乐及其与燕乐的关系,博士后出站报告《唐宋词调研究》揭示唐宋词调历时演进的过程;李幼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结合宋代大晟钟实物的考古学研究开拓了宋代音乐史研究的新局面。近年来,该研究方向又有了新的拓展,以更宽阔的学术视野审视中国音乐文化的历史发展。今后可望在先秦楚乐研究、魏晋南北朝音乐史、唐代与宋代音乐史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特色学科方面,我们的音乐考古学在全国较有影响。在以曾侯乙编钟为核心的古乐器研究与艺术实践基础上,音乐学专业的音乐考古学研究方向于1989年正式成立并招生。自2003年6月开始,湖北省博物馆正式与音乐学系音乐考古中心合作,将该馆曾侯乙墓编钟古乐器演奏项目纳入由我系教师主持与承担的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工作之中,具体承担起古乐创编、乐舞排练、古乐器复(仿)制、古曲创编、艺术监督等工作,系统地提供技术咨询和理论指导,达到了以社会为舞台充分展示教学、科研成果的目的。另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也是我系近年来开辟的新的研究方向。宋祥瑞、蔡际洲、孙凡、汪森等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上,以及在该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上,在音乐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图6 著名古琴家丁承运教授

在研究方法上,我系科研始终坚持多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融合,立足音乐本体,以历史学眼光和人类学视野,对中国传统音乐、特别是中国南方音乐进行多学科、全方位的理论研究,。此外,我们还重视高科技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运用计算机技术与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分析古代乐器与音乐作品;运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层次研究传统音乐形态;运用多媒体信息传输技术,使研究成果具有声、像、图、谱等生动直观的表现形式及传输方式。

总之,我们一贯倡导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研相长,不仅形成了教学以科研为基础、科研以教学为目的,通过科研促进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教学深化科研内容、转化科研成果,进而加强音乐学专业建设、扩大社会影响的良性发展态势,也形成了我系科研的特色。

四、教学·实践·育人

音乐学系本科教学目前开设有“音乐学理论”和“艺术管理”两大专业,教学宗旨在于面向社会适应时代培养具有一定音乐表演技能、有较高音乐理论素质和文化底蕴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而言,即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育才模式,培养能在各类学校、音乐团体、科研单位、文化机构、新型媒体等部门从事音乐理论教学、研究、管理、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作为新兴应用性专业的“艺术管理”,自2006年起正式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截至目前在校生有80人,已向社会输送了四届毕业生。

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认真确立音乐学品牌专业意识。根据鄂教高[2004]24号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我系“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被列入2004年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研讨,我系于2005年制定了《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四年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了音乐学系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实现目标的步骤。通过广泛的调研,我们明确了品牌专业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是:扩大专业内涵;创新教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同时明确了音乐学系品牌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即充分利用音乐学系的科研优势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艺术实践和音乐理论研究的协调发展;坚持音乐学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齐头并进发展思路;通过艺术实践培养学生的音乐学创新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扩大专业内涵,促进音乐学与社会需要接轨。

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力争整合学科优势,强化地域特色,推出学术成果,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教学和艺术实践良性循环体系,期待通过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达到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扩大专业内涵、提升学术品格、培养音乐学创新精神和扩大社会影响的目的,把武汉音乐学院建设成为我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2006年3月,我系接受了湖北省教育厅品牌专业中期检查。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是音乐学系在品牌专业建设上取得的跨越式的成就。

音乐学系坚持依靠科研动力,拓展专业教学内涵。这方面具体体现为:其一,以教学内容为主体积极组织科研课题。科研工作的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为音乐学系专业课及全院相关音乐基础共同课的教学提供坚实的科研基础,促进了音乐学系专业特色课程和全院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其二,以教学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以团队项目为主,提倡老中青结合,促进研究队伍的优化组合。我系共培育了可供音乐学系、全院学生学习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指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60余门,其中不乏通过上述科研活动产生的课程,如“湖北民间音乐概论”、“道教音乐文化”、“长江流域的音乐”、“流行音乐鉴赏”等课程。

音乐学系教师除担任本系学生的教学工作外,还承担着全院各专业的音乐史论、民族音乐理论、音乐欣赏等各类共同课的教学任务。此外,我系教师的“音乐学高校行”在湖北高校的巡回系列讲座不仅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扩大了音乐学系的社会影响。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4年,音乐学系顺利接受并通过了湖北省教育厅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条件评估”和国家教育部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联合申报艺术学理论博士点成功获批,音乐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3年,田可文教授招收到我系首届博士生1名,在高层次音乐理论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里程碑意义的进展。我系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推进学科建设。2012年以来,我们还在利用优质资源促进开放性办学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台南艺术大学民族音乐学研究所关于“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的签订与顺利实施及两校教师成功的交流互访、“两岸四校音乐学论坛”的共同举办,堪称这方面的代表成果。

近年来通过整合主要以音乐学系为中心的人才智力资源,学校先后成立了“中国道教音乐研究中心”、“中国音乐考古中心”和“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三个中心均是目前国内各自研究领域唯一的专业研究基地,它们的建立更加突出和强化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其中“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正式下文批准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实行的以课题带动音乐理论人才培养的机制,对于教学起到积极的配合作用。学院还投资30余万元建立了“音乐声学实验室”,成为该专业方向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

为加强音乐学教学实践环节,音乐学系与湖北省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相关单位、丹江口市吕家河民歌村、兴山县文化局、秭归县文化局、长阳县文化局、潜江县文化局等地方文化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上述地区挂牌建设学生传统民俗观摩、民间音乐采风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同时,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陕西的西安、榆林等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音乐学系打破以往的单一采风模式,建立采风实习基地与学生就业趋势结合起来的新概念艺术实践基地。大体包括民间音乐资源采风研究基地、艺术管理实习基地、音乐考古学实习基地几种类型。

近年来,在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方面我系还进行了系列实验。我们重新审视设定了音乐学专业的育才目标,认为本专业的学生应当在“爱乐、敢想、能言、善文”等素质侧面得到全面发展。其中,爱乐是基础与前提,善文则是本专业的核心能力。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我们加大了课外实践的力度。创办了“知音杯·音乐名作听辨比赛”、“琴台杯·音乐评论比赛”、“采风报告会”等系列实践平台。同时热情扶持“楚韵剧社”、“国乐研习社”、“东方乐评组”、“风雅颂杂志”等学生社团的活动。这些举措对于演练学生的音乐学基本功,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起到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

图7 音乐学系举行“原生态音乐会”

春风化雨,我们多年来培养的学生不少已成为高等院校、研究单位、文艺团体、新闻媒体的骨干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在国内其他单位就职的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崔宪研究员、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姚艺君教授、中国人民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李诗原教授、西南大学宗教音乐研究所所长蒲亨强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系蒲亨建教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刘红教授、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夏滟洲教授、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院长李道国一级作曲、襄樊市艺术研究所所长李大庆一级作曲、湖北广播电视总台音乐频道副台长段启涛编审等。在武汉音乐学院就职的有:副院长李幼平教授、音乐学系前主任蔡际洲教授、《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副主编田可文教授、音乐学系主任兼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周耘教授、音乐研究所所长王洪军教授、研究生部主任胡军教授、音乐学系总支书记谷杰教授、图书馆馆长孙晓辉教授、学工处长杨峻峰副教授、宣传部长孟宪辉讲师等。

本专业学生的科研成果,亦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如89级本科生周洪雷、91级熊露霞、93级屠明、96级黎敏、98级袁玥等撰写的论文,均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发表。86级本科生李诗原、段启涛、87级刘晓江、张翔、赵馨、88级刘小君、孙凡、89级夏滟洲、91级王薇、92级徐雅岚、93级王志毅、陈海燕、99级吴靓等人的论文,均在核心期刊《黄钟》、《戏曲艺术》发表。①此外,尚有徐蕊、孙琳、张恬恬、钱磊、屠明、丁慧、黄蕾、喻宇、施涛、乔晴、赵延琦等多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或省的评奖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另有多篇论文获得湖北省优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奖。②

回眸系史,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几代学人始终在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上探索前行,但我们深知,离卓越尚远,离先进尚远。展望未来,我们深感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任重道远,但我们深信,只要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创新,敢于超越,不断进取,就能为祖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和音乐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笔者说明:本文对汪申申教授、孙晓辉教授为音乐学系20年系庆论文集撰写的序文《回眸与思考》、蔡际洲教授撰写的《音乐学系的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多有参引。

注释:

以上列举的全部都是本科毕业学士学位论文,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未及统计。

②关于音乐学系学生及论文获奖情况并未进行全面统计,这里列入的只是不完全统计的部分论文。

Review on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Musicology

Department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9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3)04006209

缘起

2005年初冬,人类学家庄孔韶教授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学,内容是介绍使其蜚声海内外的关于四川小凉山彝族宗族祭祖仪式戒毒的民族志电影《虎日》[1]的建构。席间笔者询其编著的在国内很有影响力的《人类学通论》[2](2002)中音乐人类学章节缺失的缘由,庄教授只说再版时请洛秦教授补写。但是一直到2011年洛秦教授编《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论》[3](以下简称《导论》)出版,还是没有见到忝列“音乐人类学”章节的《人类学通论》修订版。缺失的缘由是人类学家囿于音乐研究的专业技能望而生畏的习惯性放弃,还是国内民族音乐学研究缺乏与人类学界必要的学术沟通与交流?音乐学者去做人类学家的研究很是鲜见,而人类学家说说音乐的事儿还真有如彭兆荣[4]等凤毛麟角的代表。对于人类学知识的缺失或说渴求已使当下一些音乐学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到人类学院所读博士和做博士后等,这屡见不鲜的事实昭示人类学对音乐研究的影响在逐渐加强。

《人类学通论》没有“音乐人类学”章节,使号称研究“人类文化”的人类学在实践中绕道音乐而露出了人类学(者)研究文化的“软肋”。但《人类学通论》的出版,体现了20世纪初以来近百年间从林惠祥、吴文藻、许烺光,到费孝通、林耀华先生等学者前赴后继的学科贡献,并吸收借鉴了国内外最新的人类学研究成果,将许多新兴的、成长的人类学领域如历史人类学、影视人类学、医学人类学、都市人类学等分支学派纳入书中,召集全国学界三十余名中青年精英参与编写,反映了学科成熟的团体风貌和后劲迅猛的学术势头。洛秦教授编的《导论》出版对于民族音乐研究领域的影响与庄孔韶教授主编的《人类学通论》出版对于人类学界的影响,有异曲同工之妙,并因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的特殊发展背景而彰显重要的学科品格。

一、《导论》主要内容及结构

《导论》“编者前言”相当于简短的“序”,是一个谦和的编辑动机言说。在以Ethnomusicology即音乐人类学(或称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实践的低调叙述中,凸显了一种务实和朴实的、和风细雨的学术品格。面对国内音乐学术界对音乐人类学认识的褒贬不一的现实,“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表明了一种务实研究的实践作风而不是空谈,有着“实干兴邦,清谈误国”的当下旨趣,也力图避免空谈论争的浮泛。“编者前言”断判王光祈将比较音乐学引入开启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的萌芽,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南京民族音乐学术会议是音乐人类学正式登陆中国的“标志”,由此至今的三十年间基本实现与国际学术界的同步对话和交流,完成了基本的学科建设框架、积累了中国初步实践经验。轻描淡写之间,掠过多少学科成长的步履维艰。随后是同类少有的“学术及编写凡例”,以及洛秦、萧梅、薛艺兵、杨民康、宋瑾、管建华、汤亚汀、齐琨、胡斌、黄婉、吴燕、徐欣、庄晓庆和张延莉等14位作者简介及生活近照,表明编写规范和对合作者的尊重及推崇,增强读者对书著的感知和把握。

全书主体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学科发展历程”是本书历史性素描,以单一的章节“第一章,音乐人类学的历史与发展纲要”为题,分别从19世纪前,19世纪,20世纪初、中、晚的西方音乐人类学的发展历程描述以及中国人前后的跟进与实践,这个线性素描勾勒了音乐人类学的昨天、今天以及对明天的展望,特别是清晰叙述西方音乐人类学的历史脉络后,作者巧妙地处理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研究的关系,使用“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一词,如同使用“中国特色”一样,消解和包容了学术上不必要的排外和内耗的可能。可以说,“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的提法是洛秦教授独具匠心的创作,是在多年游历西学之后结合中国本土经验的智慧结晶。他兼顾当前中国音乐学术界对Ethnomusicology或称民族音乐学(传统音乐或学问或学科)或称音乐人类学(人类学之音乐研究)的认知和考量。

主体之第二部分“理论与方法”共有六个章节。第二章“音乐人类学的性质和学科名称”在介绍Ethnomusicology译名的多种论争之后,对于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采取兼容并蓄的思路,化解了纠结着三十年来学术界因对民族音乐研究之热爱的、观念史问题之贡献。而这种贡献和热爱有学术路径“民族”化的文化标签式的情结,也有趋于构建中西合璧的良苦心智使然,亦有人文大学科构建的抱负顶真。见仁见智,诸多的名号逐渐归为“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之别。作者在谈音乐人类学“学科”的话题中触及到了学科的硬伤,在阐明音乐人类学主要研究活态音乐事件和口传音乐以及音乐作为文化的研究的性质后,坦然说了“音乐人类学”是一种非学科的“观念、思维和思想”(46页),这的确需要勇气和智慧。而我们的音乐人类学在边界膨胀之后如何重新建构洗牌?作者留下一个缓冲带——加了一个附录:《称民族音乐学,还是音乐人类学——论学科认识中的译名问题及其“解决”与选择》,既然是“学科认识中……”,自然暂时可以没有定论。

第三章“音乐人类学的实地考察”开宗明义,马林诺夫斯基在对特罗布里恩德群岛田野调查模式及其《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成为科学民族志诞生的标杆,彰显着音乐民族志学习人类学文化民族志范本的风向。不过,鉴于国内音乐学术界解读Fieldwork的现实,人类学界习以为常的“田野工作”(field works)变成了被音乐学界些许认同或从众理解的“实地考察”,以求国内音乐界对非“田间野外”的风雨桥、游方场、堂屋唱等民族尊重的语言性规避,毕竟国内的传统音乐研究不是建立在迥然各异的他文化的基础上,而是深深扎根于情同手足的民间情谊的血肉文本书写。而第四章“音乐民族志写作”从人类学“民族志”(ethnography)说到“音乐民族志”(Music Ethnography),虽说广泛意义上任何记录族群文化的材料都是民族志,但具有学科方法品格的民族志是居于个体田野工作经历的个人著述,其学理渊源是西方人类学的田野书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官方修志的“地方志”“民族志”“音乐志”“民族音乐志”的集体性志书以及个人游记大相径庭。而作者在打开“音乐民族志”与“民族音乐志”的纠结后,用人类学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与“阐释”利器,再度阐明“音乐民族志”所应有的人类学底蕴,也体现由音乐记写(“浅描”)向音乐阐释的“深描”的强调。

第五章“音乐人类学的观察与参与”在“主位-客位”和“局外-局内”的方法与视角的叙述中,让我们感觉到音乐领域研究如同马林诺夫斯基“库拉”交换研究形同“经济人类学”(经济的人类学研究)、格尔兹研究巴里岛人的斗鸡看到法律人类学(法律的人类学研究),音乐研究有作为人类学部类意识之感(在这里我们不必论争Ethnomusicology前世今生的异同,只是此地共时性的“音乐人类学”认知)。作为类同于人类学的部类研究,第六章“音乐人类学的记谱与分析”和第七章“乐器文化学与乐器分类”使我们顿时明白了为什么从事人类学研究的一群人,面对包打天下“文化”研究抱负的人类学理想,却不得不舍去这块蛋糕。因为涉及音乐本体的研究,需要非常专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而这些知识和技能不仅仅是符号阐释,而且也是个人音乐技能的考验。作为音乐的民族志,音乐本体是躲绕不开的拦路虎,记谱就是一个基本研究的试金石。记谱不仅需要知道记谱的符号,明白表达什么意思,还要会读谱,知道写的是什么,最后,还要有音乐的理论水平,根据记谱和临场体验,分析音乐本体,这就必须是音乐的专业表达,[美]彼得·基维(Peter Kivy)在《纯音乐:音乐体验的哲学思考》一书的《导言》中非常精辟地说道:“在所有美的艺术中,音乐是唯一一门拥有了专业知识和专业词汇才能跟‘学者对话’的一门艺术”[5]。由于需要较为专业的知识,就把这种人类学的音乐研究独立出来,起了“音乐人类学”的名称,而很多不以关注音乐为己任的人类学著作,遇到歌舞也就一带而过,不做仔细的研究。事实上,一个社区,只要有人生活的地方就有音乐的存在,至于人类学家是否研究音乐本体(能否研究是另一个话题),就由课题的需要决定了。作为音乐人类学者即便是研究音乐文化事项,最后的落脚点也不一定是音乐本体,也可能是音乐作为艺术门类或作为文化门类体现出来的特点或启示。

主体之第三部分分为九章。这一部分主要编写了当前音乐人类学研究的新方法和论域,体现了《导论》并非重复“概论”的与时俱进思想,让我们及时跟进音乐人类学的学术前沿,而不仅仅是“音乐人类学概论”式的基本概念普及。

第八章“‘新史学’视野下的音乐人类学与历史研究”介绍了西方音乐人类学研究中的“新史学”倾向,并以“附录”的文本佐证音乐人类学研究中的历史经验参与。传统的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以研究无文字民族和口传文化为旨趣,其历史维度先天贫血,没有记载或缺少文献,使得共时研究成为必然的选择,因此遭遇了历时性缺失的谴责。时过境迁,今天的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研究,不仅蒂莫西·赖斯(Timothy Rice)在《关于重塑民族音乐学的模式》[6](1987)中借用格尔兹针对仪式研究提出的“历史构成、社会维护和个体适应经验”分析观念对梅里亚姆(Alan P. Merriam)的“概念、行为、声音”三维模式进行改造,理论化地对音乐人类学提出了历史维度的研究要求;而且要求共时性与历时性并重,这意味着音乐人类学研究从无文字族群向高文化研究的拓展和迈进。只有这样,无文字族群文化的泛历史或口传历史的研究在文明社会中才有了根本性的转型,“附录”的昆剧研究成功例证就是汉族文献丰富的注脚。人类学化的历史学互文性研究使历史研究部有了当代的烙印,凸显了个体对历史的感性认知,如作为“新史学”代表的《历史三调——作为事件、经历和神话的义和团》[7],[美]柯文把发生在中国晚清时期的“义和团运动”在历史不同时空中的认识和解读进行挖掘,体现了历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巨大人文价值。历史学化的人类学研究彰显了人类文化的时空底蕴,全球化的时空没有了“异样”的他者,音乐人类学的研究没有理由置之度外,而更应跟进当下,走向更加立体化的历史视角。

第九章“城市音乐人类学”不是音乐研究的中国式“农村包围城市”宣言,而是从农村到城市的研究视阈的扩展。城市音乐人类学也不是作为一个学科的添设,而是学科历史转型的一个论域。诚如上文所说,现代化过程中“全球化的时空没有了‘异样’的他者”,封闭的社区已经不复存在,不管是对于现实中国的研究者难以作实际居住式的参与观察而变通作“家门口的田野”,还是学科跟进现代社会社区多样化音乐活态的现实,拓展学科边界包容日新月异的城市音乐如摇滚等非艺术音乐的即兴表演活动,失去了艺术审美尊贵地位的城市音乐生活在不同价值指向的牵引下进行着平俗的展演,或服务于政治的布道,或歌颂于企业的投机,或从众于市民的戏虐,或认同于纨绔的宣泄,换言之,与主流话语大相径庭的社会音乐活动层出不穷,并因城市巨大的人力资源而甚于乡村的变化,内特尔1978年写的《八城市音乐文化:传统与变迁》“前言”[8]说,财富、权力、教育、职业分化、人群整合、民族交融、文字传媒、贫富差距等问题以及生活样式的繁杂使得城市化过程中来自各地不同的音乐风格和体裁汇集导致的文化变迁吸引了学者将目光从乡村城镇转向城市音乐文化生活,同时城市音乐人类学的研究也可以更好地借鉴和实践“新史学”的研究方法。

第十章“象征主义和音乐符号学”和十一章“仪式音乐研究”,前者主要是一种研究观念和方法,后者主要是一个研究领域和论题。它们都因音乐语言的关联而分别与象征、符号、结构及仪式搭上不同的关系。作者不辞辛苦,在仔细梳理这些理论的来龙去脉后,最后落脚在中国的实践现实上。第十章说明了象征理论和符号学在音乐人类学研究前景以及中国实践,而第十一章则从宗教仪式的角度叙述了仪式音乐研究的理论视野和中国经验的创新拓展和丰硕成果,全面地介绍我国仪式(宗教)音乐研究的不菲成绩。

十二章“文化相对主义与音乐人类学”追述了“文化相对主义”产生的历史过程,并对其应有的学理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和梳理,对于初入人类学门槛的研习者,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文化相对主义”是一个聚讼不已、欲说还休的话题,其产生本身就是“欧洲文化中心论”流布的悖论(副产品),也是人类学(音乐人类学)洗心革面的产物。对于西方学术界,服务于殖民时期的文化中心论(源于进化论)在二战后纷纷独立的民族国家和地区没有了市场,文化相对主义恰好成为了人类学学者反思性研究的方法和利器,既解决了与作为田野工作对象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相互关系,又成为发展中国家和人类学者民族文化自我认同的理论根据。问题在于,强调文化相主义的人类学在取得重要研究进展的同时,却留下一个难以释怀的症结,即作为进化结果的人类族群,自从殖民时期以来打破族群边界跻身共时性世界空间,人类社会文化能否回归历时性的坐标体认?同智力文化的个体差异是可以相对而论,而不同智力的文化是否还是必须有一个普同性价值判断?既然唯物(生物进化与社会进化)进化必然快慢有异,又何以判断非同智力及其文化?无论如何,“文化相对主义”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的价值观,对于推动西方学术界和非西方学术界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的发展找到了共同的价值支点,极大地推动了学术的发展,这是不争的事实。

十三章“社会性别与音乐”和十四章“音乐人类学新研究,‘离散’音乐文化”是一种新研究视角和论域,也是我国音乐研究的薄弱环节。“社会性别与音乐”的问题是随着20世纪70年代女权主义的兴起而出现的研究视角,实际上作为文化的音乐在被研究时,往往忽略性别角色的问题。“乐者为和,和则相亲”(《乐记》),享乐向来是男子的特权,也因此音乐研究中的性别视角会因为男权社会思想的影响而简化为忽略女性声音的单一呈示,女性操演音乐文化的把控又往往附属于男性权力的需要,难有独立话语权去拒绝男性知晓甚至是参与。只有个别的音乐可以从社会性别文化去关注,往往也是那些作为非主流文化而活跃在女性边缘话语圈中的亚叙事,如中国妇女的“哭丧”“哭咒”和“哭嫁”三哭等音乐文化,值得从性别的角度去加以解读。女权主义在音乐人类学中的应用在于提示我们从女性角色的角度诠释音乐,为传统的音乐研究拓展新的研究路径和视角。“离散音乐”研究也是近年来逐渐为人们关注,其中“飞地”音乐文化现象在中国为人们关注是因为1979年至2009年《中国民族民间十部文艺集成志书》编撰中大规模地毯式的音乐调查,但由于集成编撰工作的艰巨和离散文化缺少理论指导,所以没有很好取得“离散音乐”研究的成果。但随着21世纪全球化进程的加剧,城市里聚集某地某些“离散”族(人)群和“离散”文化的存在,使“离散音乐”文化研究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的现实。上海音乐学院已开研究风气之先,取得了“离散音乐”文化研究的初步成效,不管是拓展音乐人类学研究的领域还是佐证国家文化策略的建设,“离散音乐”文化研究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

十五章“音乐人类学视野下的多元文化教育”介绍了北美人类学家参与音乐教育合作的源流,并在多届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会议上发表了影响深远的发言,使多元文化教育价值得到世界范围内认同,特别是1994年著名音乐人类学家内特尔(B. Nettl,1930~)参与起草和主稿的国际音乐教育学会《为世界范围音乐教育倡议的信仰宣言》和《关于世界音乐文化的政策》两个政策性文件,佐证列举了1996年出版的由[美]杰·托德·提顿(Jeff Todd Titon)主编的《音乐世界》、1999年出版的由众多音乐人类学家参与的远程电视教材《探索音乐世界》和2003年出版由内特尔主编的《世界音乐概览》等三本多元文化的音乐教材。为音乐人类学的多元文化教育价值在世界范围内的推行,增添了新的出路,而且也为和谐世界程序的建立提供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人文给养。

第十六章“后现代思想与音乐人类学”把音乐人类学放到后现代文化语境中,从后现代文化哲学思潮的角度,对音乐人类学遭遇的可能性影响做了广泛的关注和大胆的预测,在学科边界和特定情境的悖论中审视音乐人类学,提出了中性化研究的走向。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研究现存文化,并与民族民间的传统活态文化为主要的研究对象,研究对象的非后现代性是否可以移植后现代人文思潮的方法和观点?作为《作为文化批评的人类学》[9]和《写文化》[10]之后的人类学特别是音乐人类学,很难与“—个人文学科的实验时代”接轨并继续,当下主体叙事的传统性使然,后现代思潮对音乐人类学的影响依然犹抱琵琶半遮面。遭遇叙事危机挤兑的人类学,是否能够在对音乐的描述叙事中轻松地采用浪漫的笔调和奇特的结构整合田野的材料?走进日常生活的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与后现代思想有多远距离,本章促使我们思考。

该书主体部分的十六章之后有长达78页的三个附录:附录一是《西方音乐人类学家简介》英文原文,有37位西方音乐人类学家的简介;附录二是375篇西方音乐人类学英文原著的参考书目及推荐阅读书目;附录三是中文类音乐人类学的276篇论文、57部著作和13部译著等参考文献及推荐阅读书目。

二、《导论》的编写特点

《导论》不是一个概论性的教材,而是引导年轻学人入门现代音乐人类学的专业向导,其所涉猎的学术思想和理论谱系极其丰富。此书编写站在音乐人类学学科建设的高度,高屋建瓴,娴熟驾驭中外音乐人类学学科发展的理论和方法,旁征博引,从学科历史、理论与方法、研究新论域等方面作了宏观、系统的介绍,体现了以下几个鲜明的编写理念和特点:

(一)系统梳理和介绍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来龙去脉

目前国内音乐学术界对音乐人类学的认识还处在仁智不一的阶段,而系统介绍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的著作并不多见。不仅仅是出于普及和扫盲音乐人类学学科知识的需要,而且对于初入音乐人类学门槛的青年才俊,也有必要有一本系统而仔细介绍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和方法的导引著作,更何况对于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认知,还必须有一个系统的介绍和宣传,《导论》的产生就是居于这个思想的产物。撰写者在广泛认真而细致地查阅大量相关音乐人类学研究文献及其相关学科理论的基础上,不厌其烦地梳理介绍学科术语理论,对于重要的术语人类学家及音乐人类学对于重要的理论与方法,认真谨慎地梳理其源起、发展脉络,其代表学者和著作,附有英文原名、生卒年限、出版年限等,使人阅读后能够清楚地了解理论与方法的来龙去脉,而不是使人如坠云里雾里的空降的术语和理论。

如第一章“音乐人类学的历史与发展纲要”讲到“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的产生时,追溯到音乐记载在早期殖民主义对殖民地文化做全景式描述时作为附带品和点缀,采取“科学性”的中立态度,产生欧洲中心论的萌芽和欧洲标准的观念,发展了“社会文化进化论”及对“和谐的普遍性”的推崇。启蒙运动倡议批评“欧洲中心主义”和更为严谨研究“非欧洲文化”,法国启蒙运动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出版《音乐辞典》(1768)对非西方音乐文化多样性的认可。“和谐的普遍性”推崇是自然法则和数学的魅力所致,17世纪美尔瑟尼(Mersenne)用数学规范音乐的企图得到赫尔姆霍尔茨(Helmholtz,1821~1894)发明实验测音仪器的支持(P.9),受普理查德(Prichard)民族学派研究方法的影响,依然是“摇椅式”研究的卡尔·恩格尔(Carl Engel)用比较的方法建立了“民族音乐”理论,而英国语言学家A.J.埃利斯(Alexander John Ellis,1814~1890)则在其基础上建立比较音乐学学派,使埃利斯成为“比较音乐学”的创始人。1885年埃利斯《论各民族的音阶》提出的“音分法”和1877年爱迪生留声机的发明推进了音乐的实验室研究,以施通普夫(Carl Stumpf,1848~1936)和霍恩博斯特尔(Erich Moritz von Hornbostel,1877~1935)为代表人物的“柏林学派”成了比较音乐学的大本营。至此,我们厘清作为音乐人类学前身的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及其与人类学民族学(派)的历史渊源。

又如第十章“象征主义与音乐符号学”讲述“象征”(Symbol)理论来源,不是空降术语,而是从涂尔干(Emile Durkheim,1912)群体研究和象征表达,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950)精神现象的象征表现研究,马林诺夫斯基语言象征研究,列维斯特劳斯(ClaudeLeviStrauss,1963)文化象征体系研究,克利福德·格尔茨把文化活动作为象征符号研究,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仪式的结构象征研究以及道格拉斯(Mary Douglas)日常生活的仪式象征研究等,按照理论发生和影响的时间顺序,娓娓道来,清楚而明白。讲到符号学时,从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和美国哲学家皮尔士(Charles Sanders,1839~1914)的符号学理论讲起,索绪尔语言学中的“能指”和“所指”、“语言”与“言语”,皮尔士的“符号”与“对象”、“象征”与“意义”都具有二元结构的特点。认为文化类同语言,可以作为符号体系观察,从而构成音乐人类学的符号学和象征理论的来源。如此等等,这样的溯源,使读者特别是音乐学的读者容易找到入门的路径,对于需要进一步深入的人,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向导,而不至于被共时性话语呈现而遮蔽了理论和方法应有的历时性特征,使读者成了摸象的盲人。

(二)引介音乐人类学新的学科前沿

《导论》虽然叙述音乐人类学的历史只有一百多年,却经过了“比较”“民族”和“文化”三个阶段;从“摇椅式”研究到“田野观察”,再到“新史学”视野,音乐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不断地更新;从“非欧音乐”研究到“全部音乐”,关注、研究对象不断扩大,学科边界不断扩展。一方面,19世纪学科林立的分门别类划分研究的需要,没有独特学科方法和固定对象,使得借鉴方法和泛化对象的音乐人类学不断招致非议,是学科还是方法观念的论争不绝于耳,但追随者却不断增多,逐成气候。不管是音乐学的人类学研究,还是人类学的音乐研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却一刻没有被人们放弃。而至于叫什么学科名称,中外均有论争,但跟随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和观念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受现代文化思潮的影响,在经过传统的小社区研究之后,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在不断扩展边界的同时,也在寻找新的研究视角。《导论》放弃一般概论的基本叙述路径,不再面面俱到讲述田野工作的相关事宜,而是直接切入音乐人类学新研究,重点引领好学之人进入学科研究的学术前沿。居于学科研究的历史与现实,《导论》中“‘新史学’视野下的音乐人类学与历史研究”是历时性维度缺失的矫正导引,是对历史语境的一种研究关顾;“城市音乐人类学”是从乡村社区口传音乐研究转向城市社会音乐研究的新领域,是简单社区向复杂社区音乐文化研究的现代转向;“象征主义与音乐符号学”是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新拓展,也是人类学叙事危机在音乐人类学中阐释突围的路径寻找;“仪式音乐研究”是音乐研究的仪式学观照,赋予了音乐研究中仪式音乐本体研究的文化意义和深层解读;“社会性别与音乐”一反音乐研究中的无性研究惯习,以女性主义的理论和视角深入挖掘音乐文化中女性角色意识和女性亚文化特色;“音乐人类学新研究:‘离散’音乐文化”是对居于传统飞地文化(或孤岛文化)的解读和现代移民群体文化的漂移关注,是极度扩张的现代社会亚群体文化的研究引领;“音乐人类学视野下的多元教育”引入音乐教育有些唐突,但是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解决了音乐人类学知识生产“向何处去”的终极问题,赋予了研究的价值和意义;而十六章“后现代思想与音乐人类学”则是人文学科“表述危机”在音乐人类学中的思辨体现,也让我们在关注社会日常生活音乐文化地位的同时,有一种关怀象牙塔文化思潮的情怀。这几个方面,无一不是传统音乐人类学的新突破和新拓展,体现出《导论》引领音乐人类学学科前沿的抱负和雄心。

音乐人类学是舶来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我们这个亟需音乐人类学学科史论与方法滋润的中国音乐人类学实践,作者罗列了西方音乐人类学发展史上重要的学者和重要的代表文献,使执著于音乐人类学学习的学人能够查阅原文和找到进一步深入学习的方向和路径。

(三)学科团队的集体编撰及中国实践的展现

《导论》是洛秦教授及其合作者的力作,建立在大量“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显示了非同一般的、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宽广的学术视野。一反个人编著的惯习,组织了我国主要从事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中青年学者,对“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采用了较为独特、新颖的叙述方法,体现了其较为前沿的学术观点,为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实践打开了一扇崭新之门。特别是召集全国学界14名中青年学者参与编写,反映了音乐人类学学科中国实践“筚路蓝缕”走向壮大的团体风貌和后继有人的学术势头。

音乐人类学在中国实践遭遇了较多的尴尬和难堪,第一个问题是民族音乐学会改弦易辙,使襁褓中的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成了“无妈的孩子”(见下文“学科重建标志”);第二个问题是学科名称是民族音乐学、音乐文化学还是音乐人类学等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1];第三个问题是舶来品的民族音乐学(即Ethnomusicology)传入的标志性事件“南京会议”的发起人是否是高厚永先生[12]?第四个问题是音乐的文化研究(即音乐人类学)是学科还是思想方法?蒲亨强教授提出了自己的见解[13],洛秦教授表达了许多情况下不得不把“音乐人类学”尴尬的作为“学科”(P45~46)。我们在想,有哪一种思想和观念对音乐研究的影响如此巨大,以致追随者前赴后继?是传统的科学规范过于苛刻,还是音乐人类学边界的自我膨胀坍塌了本身的学科大厦?如何看待这个“不是学科又是学科”的奇特研究范式,值得我们思考。第五个问题是“音乐人类学”研究存在的所谓“去音乐化”现象,是有回避本体还是本体过于简单亦或是课题需要使然?李方元教授做了很好的探讨[14]。

不管是第一个问题学科“少年丧母”的先天不足,还是第二个问题学科“正名”之争的无奈,对于这个本身就是“槲寄生式”的殖民成果的学科(或学问),面临着学科合法性的追问,亦或是第四个问题音乐人类学是学科或是观念思想?我们的困惑是“槲寄生”于殖民时代的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随着二战后民族国家的纷纷独立,提供殖民统治资治的动力和市场已不复存在,“他者”已不是殖民对象,异文化研究不再只是[美]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1887~1948)研究《菊与刀》(1946)[15]的殖民需要,也有[美]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 Mead, 1901~1978)研究《萨摩亚人的成年》(1928)[16]以观照自身的目的。研究的动力,有的是得到某一机构的资助而为其提供资鉴服务,有的是为了学科学术的发展而乐此不疲。缘起于殖民需要(或说槲寄生式)的人类学由于有了特别的研究方法(田野作业)和研究对象(他者文化)而跻身于学科之林,而同样缘起于殖民时期(或说槲寄生式)的比较音乐学如果不嫁接于人类学阵营——代表事件是乔治·赫尔佐格(Herzog George,1901~1983)1925年投奔到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门下——还会有怎样的发展?比较音乐学独特的研究方法将会是什么?学术空间还有多大?音律的比较?音阶的比较?换言之,比较音乐学向民族音乐学的转换是偶然的事件还是必然的选择?

从1885年“比较音乐学”(埃利斯:Comparative Musicology)到1950年民族音乐学(孔斯特:Ethno-musicology)再到1964年音乐人类学(梅里亚姆: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关注族群、关注文化成为一种趋势,并且沿袭应用人类学经世致用的价值取向进行研究,如约翰·布莱金《人的音乐性》、安东尼·西格尔的《苏雅人为何歌唱》等等,通过音乐的研究最后落脚到文化的启示上,唯有此,通过个案的研究提升研究的视角和品格,达到与大学科对话的目的。可以说,比较音乐学与人类学的嫁接后的Ethnomusicology,在失去殖民需要推动的支配后,处于更加“寄生”的状况,田野作业的方法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是音乐学的,达不到构成传统学科的标准。因方法论而不能归属音乐学被责备为“去音乐化”倾向,归属人类学又因人类学者难以驾驭“音乐本体”而困难重重。如果我们囿于学科的归属而浪费了时间和精力,不妨我们把这个称为观念的“音乐研究”归属“人类学”学科,作为下属部类研究,名正言顺。至于在研究中强调是本体还是文化,那根据课题需要而定,不必固执己见。窃以为梅里亚姆用“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音乐人类学)强调Ethnomusicology研究的人类学路径后,虽然学科名称沿用“Ethnomusicology”没有用“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或“Music Anthropology”,但是后继者多用了梅里亚姆关于音乐研究人类学方法的“概念、行为、音声”三重认知模式,换言之,梅里亚姆之后的名称没有变,但是研究方法的梅里亚姆模式已广为接受。

音乐人类学与中国“民族音乐学”是有区别的,所以,洛秦教授称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在编著《导论》前,洛秦教授就主编了一套五卷本的“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文库”[17],较为全面地收集了国内具有音乐人类学思想和观念的文献,成为编著《导论》的文献基础;又组织团队进行了城市音乐人类学-上海城市音乐历史与文化研究、“离散文化的音乐飞地研究”等新研究,提出了“音乐文化诗学”的研究方法[18]等,成为编著《导论》的实践经验基础。《导论》是十多位作者的集体心血,也是三十年来音乐人类学的中国集体实践经验的成果展现。

三、《导论》的学术贡献及价值

该书是国内第一部以人类学视角撰写的“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导论”,反映了作者的学术取向,对我国音乐学学科及民族音乐研究发展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中国“民族音乐学”学会分化后的学科重建标志

众所周知,虽说有王光祈、萧友梅在20世纪初将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引入,但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真正进入大陆音乐学界却是以1980年南京艺术学举办首届“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为标志。由于“民族”一词在中国的多义读解,既可以泛指“中华民族”,也可以特指“少数民族”。因而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以及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都可以皈依“民族音乐学”旗下,使之可以囊括民族音乐之学科或民族音乐之学问的含义,并且由于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具有“民族音乐学”的译名而被包容进去。这一个兼容并包研究的名号,汇集了一群从事民族音乐研究的学者和音乐集成编撰的工作者,为中国民族音乐研究轰轰烈烈地工作着。

可是好景不长,伴随着“为民族音乐学”名号的论争,经过1982年中国音乐学院举办“全国民族音乐学第二届年会”,1984年分化为“全国民族音乐学第三届年会”(少数民族音乐专题)贵阳会议和“全国民族音乐学第三届年会”(民族音乐形态研究)沈阳会议,贵阳会议倡议成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或者过于厚重的历史使汉族音乐必然成为专门的领域,过于宽广的族群使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必须设定专门的旗号,进而到1986年在齐齐哈尔市召开的民族音乐研究学术讨论会就直接成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年会,并追认“全国民族音乐学第三届年会”(少数民族音乐专题)贵阳会议为第一届年会;而时隔一月之后在中央音乐学院召开的第四届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也改弦易辙,成立“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取代“民族音乐学会议”,新成立的两个学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学会年会。至此,“民族音乐学会议”已不复存在。

这个轻描淡写的学会历史叙述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学科伤痛,就是以“民族音乐学”名义起家的研讨会(学会)最后抛弃了“民族音乐学”,使Ethnomusicology成了无家可归的弃儿。1980年的“民族音乐学会议”囊括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或研究)”“(汉族)传统音乐学(或研究)”和Ethnomusicology(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1984年开始分化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剩下的“民族音乐学会议”理应还有“(汉族)传统音乐学(或研究)”和Ethnomusicology,可是1986年成立“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取代“民族音乐学会议”(高厚永语)[19]后,主要以研究汉族传统音乐为目的的“中国传统音乐学会”已经不能涵盖“民族音乐学”含义,Ethnomusicology只能游离出来,没有了安身之所,开始了从1986年至今长达二十多年的漂泊。

俗话说“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管人们是否承认,以洛秦教授为代表的学人群体,以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以及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建设为学科平台,以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和《音乐艺术》为学术阵地,彰显音乐研究方法的事实选择,结出丰硕成果——即是这本洛秦主编《导论》的出版,使之成为中国“民族音乐学”学会分化后的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学科重建标志,成为一面旗帜,其过程有些惨淡经营的悲壮色彩。

(二)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经验”的明证

Ethnomusicology直译为“民族音乐学”或意译(或另用)为“音乐人类学”等名称,区别在哪呢?是空穴来风吗?“Ethnomusicology”分明是个舶来品,不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学科,而实际上欧洲启蒙运动以来热衷于学科分门别类的研究时,我国的学科意识也不是十分的强烈。从构词法译“Ethnomusicology”为“民族音乐学”可以兼容我们习惯的“民族音乐之学”,难道改弦易辙的“传统音乐学会”成立时就没有意识到是对“民族音乐之学”某种意义的扬弃或说放弃?学会更名行动时不去论争称“民族音乐学会”或是称“传统音乐学会”是否有利中国民族音乐研究,而是囿于“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称谓的辨析,对“民族音乐学”有些“抽象的肯定(名称之辫),具体的否定(学会哗变)”的意味,这个“羊头”还要不要挂?基于中国的现实,又何必要“民族音乐学”的嘘头?因有“传统音乐研究”使得“民族音乐学会”有了“民族音乐之学”的底气,而失去“传统音乐研究”之后的Ethnomusicology(以学会为标志,即民族音乐学会)还有多少中国的“民族音乐之学”的维度?

音乐人类学,爱之则趋之若鹜,恨之弃之如敝屣。这也正如《4′33″》,如果约翰·凯奇(John Milton Cage,1912~1992)不是音乐大师,有谁会把《4′33″》当音乐看?因为凯奇是音乐大师,我们难以望其项背,所以我们没有怀疑过《4′33″》的音乐性!音乐人类学,这个扰乱我们音乐研究传统思维惯习的“怪物”,究竟要如何理解,如何贴上标签,才能让我们跟上大师们的思路?人类学传入国内没有跟民族学打架,接受了!数学传入后取代了“算术”,也为国人接受了!可是,这个“音乐人类学”怎么就会招人另眼相看?

时来运转,2005年1月1日成立的由上海市教委主办、以上海音乐学院为依托、以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为主题的研究机构——“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研究院以洛秦教授为首席研究员,特聘研究员有杨燕迪、韩锺恩、萧梅、汤亚汀、薛艺兵、宋瑾、杨民康、管建华,以及台湾大学沈冬、美国威斯利安郑苏、美国巴德学院Mercedes M. Dujunco、美国加州大学Helen Rees等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分别来自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美国大学等。“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的成立,使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在中国有了安身立命的居所,结束了近二十年(1986~2005)处于散兵游勇的研究状况。在E-研究院的倡导下,从国际语境中的音乐人类学观念和方法、中国视野中的传统音乐声像行为、上海地域中的城市音乐文化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在与国际学界广泛交流的学术环境中,建立现代信息化工作平台,与国内外大学和研究机构联手,整合和优化研究资源和人才,围绕“中国视野的音乐人类学建设”为目标,开展扎实且具有创新意义的基础研究。

正像《导论》“编者前言”所说,“30年后的今天,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已经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学界的同步对话和互动,并且已经获得了不少成果和新的认识,不仅完成了重要而基本的学科建设框架,而且‘中国经验’探索进程也已逐渐开启,并获得了初步的积累。”回想三十年前(1980年)在南京艺术学院登陆的“民族音乐学”在学会改制(1986年,如同釜底抽薪)失“陆”(失学会依托)之后,好不容易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奋斗,才有了今天的以洛秦教授为首席研究员的“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为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发展做出了巨大的成绩:一是从2010年开始以音乐人类学方向(原为民族音乐学)招收了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并开设了音乐人类学博士后工作站,其毕业生已经逐渐成为当前音乐研究的骨干;二是E-研究院研究员居于音乐人类学的研究领军地位,其研究如城市音乐文化研究等引领和辐射了国内音乐人类学研究的前沿;三是以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和上海音乐学院学报《音乐艺术》为阵地,出版和发表了国内外大量的音乐人类学研究著作,诸如“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实践文库”(三辑)、《启示、启示、觉悟与反思——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与经验三十年》(5卷)、“上海城市音乐文化研究丛书”“西方音乐人类学名著译丛”“音乐人文地理丛书”“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文库”“西方文化视角中的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系列”“中国音乐学经典文献导读系列”、《中国传统音乐研究文集》《艺术人类学文集》等,以及《音乐艺术》连续多年刊登年度“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专栏”(教育部社科“名栏”)。当然,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是诸多学者付出了心血,是那些默默无闻辛勤耕耘的学者的贡献为学科的建设注入了活水源头,由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资助、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如梅里亚姆《音乐人类学》、约翰·布莱金《人的音乐性》等著作推动了为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建设,等等。因此,我们说,建立在中国实践基础之上的《导论》的出版是“中国经验”的明证,也是褒贬不一之下的音乐学术研究的事实选择的宣言。

当然,《导论》无疑还有些不太完满,一是是否可以把撰写者的范围扩大一些,请一些旅居海外的学者介绍当前海外音乐人类学现状;二是是否对传统的音乐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也有必要增添介绍的章节,以便读者较为全面知晓音乐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三是如作为非主流话语的后现代文化思潮对音乐人类学发展的影响是否真的这么大?等等。期待《导论》在再版之时可以斟酌考虑。

结语

《导论》编撰者殚精竭虑,集团队功力而作,为中国音乐人类学的实践经验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其成绩必定会对中国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建设大有裨益。1986年中国民族音乐学会议分化为“中国传统音乐学”和“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两个学会,而不能归属或不全归属于这两个阵营学术路径的个人和群伙坚守和追求Ethnomusicology(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的学术旨趣和学科理念,以一种筚路蓝缕的悲壮操守,经过二十多年的摸爬滚打,以音乐人类学E-研究院及上海音乐学院为龙头,逐渐形成了旗帜鲜明的“音乐人类学”研究群体,取得了不菲的业绩,成为当前音乐文化研究的第三支重要力量。洛秦编《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论》的出版,是音乐人类学中国实践的标志性成果,是音乐研究中音乐人类学事实选择的写照,表明音乐人类学在中国音乐研究实践取得了不可忽略的地位。

注释:

①洛秦编:《音乐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导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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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洛秦.称民族音乐学,还是音乐人类学——论学科认识中的译名问题及其“解决”与选择[J].音乐研究,2010(3).

[12]杜亚雄.民族音乐学传入我国的途径和过程[J].音乐艺术,2012(2).

[13]蒲亨强.音乐人类学:学科或方法?[J].艺术百家,2012(3).

[14]李方元.对梅里亚姆研究理论“三步骤”的思考与解读——民族音乐学人类学取向与“两张皮”困境[J].音乐探索,2011(2).

[15][美]露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M].田伟华,译.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1.

[16][美]玛格丽特.米德.萨摩亚人的成年[M].周晓虹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音乐与人生论文例10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全球一体化的进程;与此同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掀起了一场持续至今的文化多元主义浪潮。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世界潮流冲击着教育观念,影响着音乐教育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即是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形成。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是当今全球文化发展的产物,它源于多元文化教育观,认为各国的音乐教育体系既不是全球普世性的,也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它应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多样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不仅批判强势文化国家音乐教育政策、结构和理论的中心性、霸权性和宰制性,强调各民族国家特别是文化弱势国家音乐教育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而且还积极倡导“文化间主义”和“跨文化主义”的音乐教育,主张在不同文化的音乐教育观念之间建立起理解和宽容的精神,尊重并欣赏不同民族的音乐哲学、音乐语言、音乐文化和音乐思维方式。认为“音乐本来就以多元的方式存在于不同文化中,音乐教育理应使学生接触到来自不同文化音乐,在世界音乐的学习中,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理解和交流,通过对‘他人的理解’增强自我概念和自我理解。”① 多元文化音乐教育是21世纪全球音乐教育发展的趋势,它首先出现在美、德等发达国家并逐步影响到世界各国。随着国际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多,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观念也开始影响到中国。在与美、德等国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交流学习过程中,中国音乐教育的学科发展亦注入了新的活力,2002年颁布的国家艺术课程标准中已开始提到多元文化音乐。高师音乐教育是中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母机”,而音乐理论课则是高师音乐教育课程的重要环节。长期以来,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由于受计划经济和苏联教育体系的影响,在课程设置上分类过细、各自为战,过分强调学科的独立性;在教学内容方面与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常生活缺乏联系;在教学方法上过分注重机械记忆和被动模仿,缺乏正确的教学思想的引导。这样的教学观念,已不能适应中国音乐教育改革的要求。观念的解决是建立理论认识的基础,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影响下,笔者以为,应本着“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的原则,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三方面对高师音乐理论教学改革进行思考与探索。 一、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 关于“课程”的定义,教育学家早已给予了诸多不同阐释,而人类学家则认为“课程”是“人类文化的精华,是人类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②音乐理论课程作为人类几千年音乐文化的精华,担负着人类音乐文化传承的重要责任,在学校音乐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课程设置是不同思维模式的体现,它的科学性与否,直接影响到受教育者接受效果的优劣。格式塔完形心理学认为,整体不等于部分之和,每一部分之所以有其特性,是因为它与其他部分有某种联系。③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与其中各部分课程的关系,即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目前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仍各自强调其自身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而忽略了其整体性。如何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下进行音乐理论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是目前中国高师音乐教育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们应“把整个音乐理论课程看成一个有机整体,从总体上把握事物的运动、发展规律,使之通过互相影响、互相渗透和互相联系趋向统一,使总体在各部分相互协调中求得发展。”④ 1.强化课程,淡化学科,重构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分科。课程设置作为中国高师音乐理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目前仍比较缺乏弹性,具体表现在有些课程划分过细、重叠过多。我们应本着音乐教育多元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课程设置的结构体系,根据课程内容之间的关联与体系,将原有的趋于分散、科目繁多的课程结构加以整合。强化课程,淡化学科,同时对特别需要扶持的传统音乐理论仍需留有一定的空间,以供其不断付诸于教学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高师音乐理论教育体系。具体来说,为利于学生对整体音乐理论知识的掌握,在各学科相互协调中求得总体效果,笔者以为,应将目前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中一些较分散的学科进行重构,以板块的形式囊括可以相互融合的课程,如在“音乐基础理论”板块中可包括《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等学科,在“中国传统音乐概论”板块中可包括《民族民间音乐》《中国音乐史》《中国音乐作品欣赏》等学科,在“外国音乐概论”板块中可包括《外国民族音乐》《外国音乐史》《外国音乐作品欣赏》等学科,在“作曲技术理论”板块中可包括《歌曲作法》《配器》《复调》《曲式与作品分析》等学科。需要注意的是,音乐理论课程的多元化需要各板块内部课程之间、各理论板块之间的密切联系与相互渗透,而不是简单地将各个理论课程叠加在一起。只有强化板块式课程体系,淡化分散式学科课程,才能在整体习得的理论中达到课程改革的目的。 2.重视音乐与非音乐学科的关联与整合,将其融入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中。从全球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看,对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基础音乐教育工作者除了必须精通音乐教育领域的学科内容外,还要具备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要随时随地解决与音乐学科领域有关或无关的问题。⑤因此,重视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与非音乐学科的关联与整合,将文化科学知识融入高师音乐理论课程体系中,是目前高师音乐理论课程改革值得关注的重要环节。 二、教学内容的交叉与融合 现存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体系是传统高师音乐教育模式下的产物,教材的理论体系较陈旧,已不能适应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如目前高师的和声教学仍局限在给学生灌输传统和声的狭小范围内,“对近现代和声了解很少,对创作中出现之新的和声现象困惑不解,对和声学的历史沿革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⑥对于音乐理论教学内容的改革,现行的观点主要有三种:其一是单轨制,即是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加以增删取舍,教学体系基本不变;其二是双轨并行,即主张欧洲音乐理论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两种教学体系并用,实行“双轨教学”;其三是多元化道路,即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背景下,将东西方的音乐理论融会贯通,在各文化之间建立一种联系的网络。笔者以为,以基础音乐教育为培养目标的高师音乐教育,不仅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求学生掌握广博的音乐知识,才能够适应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才能够符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的选择应在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观念下,在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体现多元化的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体系。#p#分页标题#e# 1.纵横交叉的网状结构 自20世纪初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传入中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教学内容都侧重于对西方古典时期音乐文化的阐释,而忽视了当代音乐的发展及其未来的指向,其结果必然造成教学内容无法把握时代的脉搏,无法跟上时代的需要。⑦高师音乐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应突出师范教育的特色,不是往“专”、“精”方向发展,而应朝“博”、“大”方向努力,它既应体现世界不同民族音乐文化的精髓,又应兼具时代性、知识性与艺术性。因此,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应组建一个纵横交叉的网状结构体系:纵向方面是西洋音乐理论的延伸,其中应包括20世纪的现代音乐理论等内容;横向方面是世界音乐理论的综合,包括各国音乐理论体系,如印度、阿拉伯等。 2.双层融合的深厚底蕴 (1)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的内部融合 在当今全球一体化与文化多元化的社会潮流中,保持本国的音乐文化个性是立足于世界音乐文化之林的唯一出路。因此,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也是进行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笔者以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构建,应依据“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⑧,特别要注重民族音乐理论的内部融合问题。中国是一个拥有多种语言、多种文字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各有特色,并且“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⑨“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理论”的内涵应用于音乐理论教学,就不仅要传授中国汉民族音乐文化传统,同时也应传授其他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传统。因此,在构建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避免用“汉族音乐形态的理论”对少数民族音乐进行分析,对少数民族历史、语言、传统及其音乐文化要尊重,不能用汉族音乐取代中国音乐,应着重解决以往教学内容中少数民族音乐所占比重较小的问题,⑩体现多元一体、相互融合的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特色。 (2)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的多维度融合 当今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文化从进化论发展到相对论的进步,如何处理好人类音乐文化的共性与个性特征,并将其综合运用于音乐理论的教学当中,是当前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内容改革的主要任务。因此,在高师音乐理论教学中更应注意多维度教学内容的综合与整体教学内容的分配。 总之,高师音乐理论教学应适应多元音乐文化发展的步伐,根据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教学需要,科学、合理地拓展教学内容,形成相对系统、完整的音乐理论结构,同时增进学生对于各个音乐文化形态的理解,建立多元化的审美取向,从而达到教学目的和要求。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出新 教学内容是实现教育目标的载体,而教学方法则是实现教育目标的手段。没有一成不变的教学方法,更没有适用于一切教学环境的最优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研究领域是一个开放的、并且不断发展的领域,教师只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方法和手段。中国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在方法上缺乏必要的改革与出新,导致教学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无论教学内容如何改革,如果仍采用旧教法,忽视相关观念的转变,也无法达到教学改革的目的。教学内容的多元化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要求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与之相匹配,因此,要达到高师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必须构建多层次、多侧面的多元化教学方法,并主动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编撰供教师使用的教学策略与方案。同时,应多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教学方法,将其与高师音乐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教学法。 结语 人类社会愈来愈趋向于全球一体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势态,任何民族国家放弃全球观察的视野,孤立地谈自己的发展,或脱离自身文化传统去谈发展都难以面向未来。中国高师音乐教育也首先需要考虑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发展的势态背景,考虑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观念的发展及其对中国高师音乐教育的影响。作为高师音乐教育重要环节的音乐理论课程亦要顺应多元文化社会发展的趋势,在课程设置的整合与重构、教学内容的交叉与融合、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的深入探索,提高高师音乐教育质量,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