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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模板(10篇)

时间:2023-07-12 16:26:43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1

一、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五个统筹”之首,这充分说明了统筹城乡发展在新时期的极端重要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进一步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城乡发展优势,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区委二届八次全会也适时了打造“一体化路桥”的战略目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推动城乡从分割走向统一,不断增强城镇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镇的促进作用,形成城乡互动共进、融合发展的格局,加快缩小工农差距。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结合路桥实际,深刻领会,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区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省委书记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改革开放25年来,浙江实现了资源小省向经济大省、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基本温饱向总体小康的三大跨越,成为全国经济实力强、体制机制活、人民实惠多的省份之一。从路桥的情况看,我们率先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跨越,并要提前实现基本现代化,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具活力、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很重要的一条,是我们始终重视农村工作,率先进行市场化改革的探索,走出一条符合路桥实际的城乡经济相互促进和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的城乡一体化新路子。正是成千上万农民率先闯市场,才有全区体制机制的大突破;正是个私经济的异军突起和小城镇的迅速发展,才有全区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大推进;正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才有全区经济的大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路桥发展快得益于农村发展快,路桥经济活得益于农村搞得活,路桥人民富主要是多数农民率先富。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区委区政府把今年作为我区的“现代化推进年”。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目前我区人民生活总体上已达到小康水平,但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种不全面、不平衡,主要反映在农村。我区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还比较低,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国内外大市场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精深加工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难度加大,农民就业不充分和农民增收难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还比较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影响农村发展的体制性、政策还没有完全消除,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深层次矛盾比较突出。城乡差距还较大。总的来看,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落后社区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些情况表明,解决好农村问题,困难还很多,难度还很大。要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任务最迫切,发展现代农业的任务最艰巨,改变农村面貌的任务最繁重。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迫切需要。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无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水平,无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到什么程度,农业的基础地位都不会变。只有不断推进农业

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为日益提高的小康生活提供充裕、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为工业化和城市化提供强大的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夯实小康社会的稳固基础。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战略方针,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只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村购买力,才能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开拓日益广阔的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农村是最大的社区,保持农村稳定是保持全区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整体素质,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使广大农民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才有可靠的保障。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一定要站在历史的、发展的、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要把解决好农村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作为基本途径,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作为核心任务,集中精力,扎实工作,把我区的农村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农村工作的新突破

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新时期农村工作的主线,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为中心,加快城区和农村集镇建设,在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在改善农村面貌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步伐,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农业效益有新提高、农民收入有新增长、农村面貌有新变化。

(一)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城区和农村集镇建设,在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城镇是国民经济的主要载体,城镇化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正是为人人致富、人人发展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农民转化成城镇居民,并促进城镇中小企业适度集中和集约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并带动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逐步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缩小城乡差别,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问题,解决城乡二元经济和区域发展失衡的问题。提高城镇化水平,就是要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体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形成城市与农村相互促进、农业与工业整体联动、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发展新格局。因此,必须继续强化路桥城区的中心城市职能,扩大城区范围,使之建设成为现代化城市;重点发展一批中心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集聚城市人口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当前,要进一步强化和突出规划的龙头地位,加快完成全区274平方公里的一体化规划,着力形成中心城市、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规划体系。继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在供水、供气、供电、通信、公共客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上加大投入,使农民共享城市文明。针对目前征地补偿制度中存在的弊端,积极借鉴各地经验,努力探索新型征地补偿方式,深化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农村要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大力支持城区发展、城镇集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二)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重点,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一是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我区农村工业基础较好,农村个私经济和中小企业对增加农民就业作用明显,只要是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符合城镇集聚要求和进园区要求的都应当支持发展。鼓励农民投资创业,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连锁超市、配送经营。继续推进和完善家庭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个体家庭工业集聚发展。有关部门要在企业登记、税收、信贷、供地

、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改制成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农村二三产发展水平,不断拓宽农民就业和增收的新渠道。二是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继续抓好郊区型农业的发展,把发展高效益、生态型作为郊区型农业的主攻方向,着力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主导产业。适应消费绿色化、经济生态化的趋势,积极实施“358”绿色行动计划,推广无公害生产。继续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和“沃土”工程,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黄礁涂、三山涂围垦工程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安全水平。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努力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专业大户,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形成农户专业化生产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贸工农一体化的新体制。鼓励工商企业、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农业,兴办现代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流通企业,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发展和企业化经营水平。

(三)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在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上取得新突破。统筹城乡发展,很重要的是统筹城乡就业;城市带动农村,很重要的是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这是减少农民,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转则活,活则富。各地的实践证明,把农民从农业中解放出来,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当前要突出抓好两件事: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把加强农民培训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农民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来抓。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贯彻实施省里的“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重点做好失地农民、转产渔民和急需转移的富余劳动力的转业转岗技能培训。培训要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政府对接受培训的农民给予一定的补贴和资助。防止强制农民参加有偿培训,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创造环境,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破除农民进城的各种障碍,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出台统一的劳动就业政策,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体制,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解决进城就业农民在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及时兑现工资,保护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四)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农村社区建设,在改善农村面貌上取得新突破。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环境,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去年以来,我区大力开展“学习十六大,建设现代化”大讨论活动和实施“全面建设小康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我们要进一步抓好这项工程的实施,充实领导力量,强化规划指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以中心村和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是发挥好政府的导向作用。在开展村庄整治建设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在统筹规划、健全投入机制和运行管理机制以及指导农村社区完善服务功能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村庄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当好领导者和指挥者。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好财政、信贷、土地等经济杠杆,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办法,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和园中村改造,加强拆迁安置新村建设,建设好一批村美、户富、班子强的示范村。积极开展撤村建居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撤村建居。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调整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依法安排并落实对农村的预算支出,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整合现有各项支农投资,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大力开展以改路、改水、改厕、改线和垃圾集中处理为重点的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实施河道疏浚、农民饮水、绿色通道、绿色生态家园、阔叶林改造及生物防护林建设等工程,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要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从各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

力而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多通过村规民约方式实施,千万不能搞强迫命令。针对我区旱涝和台风灾害频繁的实际,继续加强江堤、海堤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提高抗洪抗旱能力。

(五)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加快农村社会全面进步步伐,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上取得新突破。城乡发展差距,不仅是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更大的是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方面的差距。加快农村发展,必须着力解决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是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事业。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体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规定,对执行情况要每年进行专项检查。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部门向农村延伸服务。二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把务工农民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整合救助资源,推进慈善事业,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三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村文体生活。加强农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要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抵制封建宗族势力,改变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

三、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发展战略的重大转变,是城乡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农村工作思路的重大创新。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摆正工作位置,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一)切实摆正农村工作的位置。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增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对农村问题,不仅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而且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并体现在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和干部配备上。要立足全局,按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民增收的新路子。要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为农民群众做实事、解难事、办好事。要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镇街道领导班子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把农民是否增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多,基层工作难度大,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刻不容缓,必须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从今年开始,省委决定实施“连心工程”,要求在全省全面建立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制度,从各级机关挑选一批高素质的党员干部下农村,担当起农村政策宣传、上下信息沟通、群众调解、农民致富服务、组织建设督导等职责。组织部门和农办要抓紧做好驻村指导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上半年全部到位。这项工作要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做好农村工作,关键是把村一级组织建设成具有非常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战斗堡垒。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花大力气抓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驻村指导员要处理好与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的关系,充分依靠群众开展工作。一方面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另一方面在工作中指导村级组织建设和培养好村干部,留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五好”村党组织、“五好”镇街道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区。进一步加强以村

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继续实施“先锋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调整充实村级班子,提倡“两委”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交叉任职,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农村基层干部要提高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提高办事的公开化和透明度。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2

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了《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数年后,对该条例进行修改。2006年12月7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起草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后,根据新法律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后,形成了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2009年5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该条例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北京市落实国家《城乡规划法》精神,结合北京市情修订的北京市地方性规划条例,是指导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长期规划。

从1992年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到现在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变成了“城乡”,字之差,却有千壤之别。北京市社科院城市所所长黄序认为,“城市规划”变为“城乡规划”,将中心城,新城、乡镇发展规划全部统一到城乡发展之中,突破了原来的城市规划侧重于规划市区的发展,强调了中心城和郊区共同发展,将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城市体系建设中,是北京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突出城乡统筹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规划先行。200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后,郊区新城,乡镇和村级规划的制订和修编势在必行。据记者了解,到2008年,有关部门已经编制完成了11个新城规划(2005-2020年),10个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和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09-2012年),完成了《北京市村镇集约化治污规划(2008年-2020年)》、《北京市村镇集约化供水规划(2008年-2020年)》等批专项建设规划。

按照本次城乡规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各类城乡规划应当在上层次城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中心城和新城规划,在中心城和新城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乡和镇的规划,在乡和镇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村庄规划,在相关城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需要编著特定地区的规划和专项规划,补充深化有关内容,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中心城和新城、乡和镇应当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规划实施的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黄序认为,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按照北京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应该统筹中心城区和郊区共同发展,破除城乡壁垒,谋划整体布局,统筹整台城乡各种资源,推进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农村在首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对于北京经济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黄序说,城乡规划条例将中心城规划新城规划 乡镇规划全部纳入城乡规划之中,按照实现城乡一体化目标的总体要求,站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角度,统筹全市城乡发展规划,对于指导全市空间布局和生产力布局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城乡协调发展很重要。

明确指导原则

与原来的《城市规划条例》相比,城乡规划条例明确了指导原则。

城市规划第三条规定,北京市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北京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依据城市性质、体现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工作服务,为国家的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要求。

城乡规划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发展,推定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套,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园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就城乡规划和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五个统筹”原则等要求做出规定。

同时第五条规定增加了,“城乡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互衔接、协调一致”。经修改后,上述两条与条例第三条和有关城市性质和“四个服务”要求的规定、第六条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的规定构成了对城乡规划和建设直到原则和总体要求的全面规定。

黄序认为,《城乡规划条例》的指导原则体现了“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创造人居和发展的良好条件,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合理规划产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协调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在古都保护方面,强调了保护功能,突出了尊重北京城市历史和城市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着力点在土地管理和利用

规划落地最终要落实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3

村民自治是法律赋予村民的基本权利,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实现途径,关系着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但长期以来,村民自治中部分村民对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的积极性不高、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不规范、一些民选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等问题同时存在,成为村民自治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各级政府对农村投入不断加大,一方面,村级组织行政化的趋势愈发明显,甚至有可能演变成为新一级政府或半政府,与村民民主自治的宗旨不相符合;另一方面,民主选举村委会,一些有钱的“能人”或有势力的家族贿选或干预选举,出现村内资源为少数人控制占有,农村被家族势力控制等负面现象,导致农民利益受损,引发新的干群矛盾。为改变上述状况,成都市探索了常态化的村民议事会制度,有效地发挥了农民的智慧,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是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的具体体现。同时,村党组织作为议事会的召集者,为群众办了很多好事、实事,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增强党在基层的凝聚力找到了群众欢迎的载体,提高了党组织在农村的威信和号召力。目前,议事会在成都等地农村已经成为“村民自治的代言人”和“基层工作的多面手”。

(一)制度建设。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民政局发文确定了村民议事会组织规则和具体实施规范。

一是明确村民议事会的职责。村民议事会受村民会议委托和监督,根据授权行使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其决定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监事会负责监督。村民议事会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规划、集体资产使用和管理、村级财务收支、扶贫开发项目、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

二是村民议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议事会成员为村内居民(包括在本村长期居住的户籍在外地人员),由村民“一户一票”选举产生。为保证议事会成员的广泛代表性,每个村民小组有两个以上村民议事会成员名额,每个村的村民议事会成员不少于21人,其中村组干部不超过50%。监事会成员由议事会成员担任并由议事会讨论决定。

三是议事程序民主公开。成都市推行村级资金使用的“六步工作法”,即:宣传动员、收集民意、梳理讨论、议决公示、实施监督、评议整改,要求村民知晓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在确定村级公共服务项目等议事过程中,邛崃市创立了“三步量分法”,第一步按照“一户一表”界定实施范围,第二步“议事会票决”界定实施项目,第三步“一户一票”决定实施先后顺序,公开高效地提供公共服务。

(二)组织保障。成都市对村支部书记采取“公推直选”的形式确定,确保村书记在村民中的公信力。村民议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村党组织主要发挥以下作用:

一是严把会议召集。村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确保议事会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规范议事。

二是严把议题审查。村党组织负责接收和审查村民议事会的议题,不符合村民自治权限、违反政策法律的议题等不予上会;涉及本村长远发展和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大议题,在提交议事会决议前,召开党员大会,提出建议方案。

(三)议事保障。议事会制度的建立在制度上保障了“有事能议”,但要真正议出效果,还得益于以下两点:

一是群众有热情。成都市议事会制度的探索和完善伴随着一系列村民关注的利益分配。如2008年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分配救灾物资过程中,一些村庄摸索出村民议事制度;成都市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议事会协调解决,由于关系到切身利益,激发了群众关注和参与议事过程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民主议事不再走形式,议事效果也比较好,得到群众认可。

二是议事有效率。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常态化地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比较困难,成都探索建立人数较少的议事会制度,解决了这一难题,既做到了“有人议事”,又提高了议事效率。村民议事会成员由其所属村民小组选出,村民小组选民可以罢免任期内本村民小组的议事会成员,这增强了议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议事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四)经费保障。2008年成都市设立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对每个行政村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经费,由各村自主决定用于本村的道路、农田水利、文体活动、环境整治、社区管理等支出,2013年这一补助标准已提高到40万元以上。再加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公共财政对农村的常态化投入,使村内“有事可议”、“有钱办事”、“议则受益”,同时也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共财政投入的使用效果。

二、加强乡镇公共服务,集中推进小城镇建设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政府,是政府职能的最终承担者,适应乡村治理变迁的需要,推进乡镇政府改革,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的重要一环。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均将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乡镇政府有意识地避免大包大揽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方式。乡镇经济发展职能主要体现在发挥农村资源与市场主体对接的服务和纽带作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不再由村级组织直接参与经营,而是通过发展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等市场化形式实现,政府不再承担市场风险可能引发的矛盾。随着公共财政投入农村的增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得以完善和加强,群众普遍受益,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一)多策并举推动乡镇转变职能。一是整合乡镇行政资源。成都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打破城乡分治的行政管理格局,将县级部门的城镇管理、镇村规划等事业站、所及派驻机构归口镇政府管理。乡镇因事设岗,配备必要编制,在机构设置上促进乡镇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创新乡镇领导选举方式。成都市新津县推广乡镇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制度,增强党组织书记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三是扩大小城镇管理权限。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评议考核派驻干部、选用新进人员等方面赋予小城镇一定权限;将产业发展、民生事业等领域涉及县级部门的96项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乡镇,使小城镇“看得见、管得到”,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依靠并服务于市场力量发展农村经济。调查发现,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少了行政性的直接介入,开始更多地体现在扶持、引导和服务各种市场力量在农村的发展。例如:成都市进行了农地确权,为市场化的农地整理创造了清晰的产权条件,并对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在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土地合作社、土地银行、租赁等不同方式实现农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农民出租土地、打工收入和股权分红等收入来源多样化,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收入。

(三)协调推进小城镇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是城镇化的基础,既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又需要政府的规划引导。成都市在城镇化过程中,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一是统筹编制土地、产业、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大中小城市和特色城镇梯次衔接、以大带小、功能配套的产业分工和发展方向。二是推进产业向小城镇集中,实现集群集约发展。在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配置上,优先支持符合规划要求和产业定位的重点项目,为城镇化提供有效的产业依托;配套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民就近向城镇集中居住。三是整合农村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发展。无论是发展工业还是服务业,都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成都市运用“耕地增减挂钩”政策,整合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节约出的土地用于城镇的产业发展和社区建设。海口市也开展了30万亩土地整理项目,琼山区规划整合乐来、谷桥两个行政村468亩土地资源,引进项目开发,一方面解决了城镇化发展的用地问题,另一方面也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增加了农民和集体收入。

(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成都市通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推动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一是推进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前,成都市已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消除城乡在社保制度方面的差异。二是推进社会事业一体化。2008年,统一城乡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卫生、文化投入也向乡村倾斜。三是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耕地不减少。为保护耕地和提高农民参保能力,成都市县两级财政从土地收益中设立耕地保护基金,按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奖励农民,并鼓励农民用于购买养老保险,在保护耕地的同时,提高了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四是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为推进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铺平了道路。2010年,成都市全面放开农民到城镇登记入户政策,实现了城乡居民自由迁徙。

(五)创新社会服务方式。一是村庄便民服务直接向村内延伸。邛崃市通过建立市、镇和村三级政务大厅,便民服务采取村委代办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二是村庄便民服务定点定时向乡镇集中。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要求逢集场日,村(社区)干部轮流到乡镇和乡镇干部一起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群众利用到乡镇赶集的时间即可办理所需服务,既比村级代办更快捷,又可节约增设村级服务人员和服务中心等硬件建设等成本。三是发挥社会组织在城镇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城镇化的发展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成都市新津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扶持返乡大学生、失地农民等组建物管公司、家政技能培训中心等各种社会组织,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将道路保洁、景观绿化、就业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大幅降低了财政支出,提高了服务效果。南充市顺庆区各乡村成立了“乡友会”、“村友会”、“和事佬协会”,充分发挥本乡本村能人的带动、协调和教化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困难和问题

(一)推广村民“议事会”制度存障碍。一是缺乏法律保障。目前只在成都市层面给予了制度规范,缺少上级法律制度的认可和规范。二是缺乏财力支持。目前我国大部分村庄为“空壳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如果缺少类似成都“村级公共服务资金”等公共财政常态化的支持,议事会制度将面临“无事可议”、村民不关注、议事成形式等情况。

(二)农业经济发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缓慢。传统的农民市场经济意识弱、信息来源渠道少,大部分即便成立了农业合作组织,还是缺少信息、技术和市场销售渠道,目前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类似服务的很少,许多农民没有真正感受到专业合作社带来的收益,加入的积极性不高。而合作社内部治理多数不健全,成为少数人牟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大资本投入农业农民受益少。目前农业生产受益少,这为大企业低成本地投入农业创造了条件。一些地方领导反映,这些投资短期内增加了农民收入,但这些企业一般与农民签订了长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农民很难再享受到土地的增值收益。

(三)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村土地制度需完善。一是进城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处置难。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享受城市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后,是否应该放弃其承包地和宅基地,地方对此有不同看法。如果进城农民仍然保留土地资源,确实不利于耕地的规模化经营,造成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浪费;农民要放弃其土地权益,就要研究农民通过市场交易或者通过政府赎买等方式获取合理补偿的政策,而不能强制农民放弃损害其利益。二是小城镇建设用地政策不明确。现有土地制度规定:不得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提供给非本集体组织成员用于非农业建设。地方反映,利用农民宅基地整理出的集体建设用地招商引资发展二三产业,如果保留集体用地性质,存在与现行政策相违背的风险,如果采取征地变为国有,农民将难以获得持续的土地收益,形成资本对农村新的盘剥,成为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城镇化配套措施所需成本较高。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作用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限于财力,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标准较低,而在公共服务、社会事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软件方面考虑得更少。这既降低了人们到小城镇就业居住的吸引力,又很容易造成转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民无业而贫困化。因此,要统筹推进城乡、大中城市和小城镇间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等配套建设,需要较高的成本,而乡村自身创造的财政资源少,大部分地方财政难以承担,需要中央层面加以支持解决。地方反映,目前各部门下达到乡村的项目资金种类增加很快,但整体规模不大,多属于要求基层配套的硬件建设,很难与地方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结合,不但解决不了农村面上的问题,还造成了财政资金的分散、浪费。

四、几点思考

(一)探索村级治理新机制。随着公共财政投入农村的资金日益增多,经济发展带来农村土地等资源的价值快速增长,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容易导致农村资源被家族势力等少数人掌控利用,形成新的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坚持村民自治的前提下,把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村公共事务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才可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因此,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是政权稳定的基石,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组织保障,是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果的有效方式,是新时期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基础。

目前,各部门都在开展涉农项目,但绝大部分是抓少数的“点”,很少研究可在面上推广的政策新机制,造成资金的分散、浪费,与农民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成都等地的议事会制度建立了一个农村建设、经济、文化、服务和谐发展的民主决策平台,各部门到农村的资金都可以运用这一平台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村级公共服务资金则为这一平台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的财力保障,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可以作为探索村级治理新机制的一种模式加以总结推广。

(二)研究促进小城镇发展新机制。小城镇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 让农民就近进城,是城镇化的主要趋势。德国有60%的人口、80%的中小企业分布在2万人口以下的小城镇中。成都市和海口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经验也表明,依托大中城市产业分工,产业定位更具特色的城镇化非常具有生命力,是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居住的有效实现途径,有利于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

同时,政府支持小城镇发展要尊重产业和人口自然聚集的市场规律,不能是圈地搞建设,也不能再走大拆大建的造城、造村运动。城镇的发展要保持长久的活力,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要有科学合理、定位准确、功能完备的城镇规划,既需要政府的投入和引导,更要建立可以激发市场活力和调动城乡社会资源的体制机制。为此,有必要探索促进小城镇发展的新机制,优先选择具有一定市场基础的小城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构建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地方政府管理、城镇居民参与的财政资源整合使用平台,促进小城镇的产业发展,提高小城镇政府服务和管理能力。

(三)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路径。党的十提出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其中之一,就是要减少行政管理层级,实行扁平化的管理,在财力保障到位的情况下,让大多数公共服务由县级基层政府来提供,以消除信息不对称,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大,对于乡镇的发展定位要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一些乡镇经济比较发达,少数乡镇人口、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等,甚至超过中等县市,这类乡镇要赋予其更多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财力,支持其向中小城市发展;对于欠发达的乡镇,过多的机构设置反而促使有限的财力用于养人,造成人浮于事、管理僵化的局面,可以考虑改乡镇为乡公所等政府派出机构,重点为农村农业发展提供所需的公共服务,并与村民自治等社会组织相互补充,形成高效的乡村治理机制。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4

会议对过去几年长春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会议指出,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全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长春实际,突出抓好167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创新开展市级领导联乡包村活动,深入开展乡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长春市农村呈现了令人欣喜的显著变化。

会议认为,长春市新农村建设经验可以概括为:一是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机制;二是建立了领导、部门和社会力量帮扶新农村建设的制度;三是推广了旧村整治、新村建设、迁村并点等分类改造建设模式;四是丰富了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生态建村、人才强村等发展形态;五是探索了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村民自治的有效途径。这些思路、经验和模式也是下一步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法。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5

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强调,要把农村发展放到大广州的格局中谋划。两年来,广州在规划体系、平台体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行了战略性、全局性谋划,特别是将从化、增城撤市设区,从行政体系上打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大力推进以地铁为重点的交通基础建设,将地铁开到全市各区,包括开进增城、从化、南沙,拉近其与都会城市的距离;积极推动医疗、教育等农村基础配套设施,花都、从化、增城、萝岗、南沙,都实现了三甲医院零的突破,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奠定基础。

万庆良说,通过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就业市场、社会管理等“六个一体化”,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共同富裕。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农村工作。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土地承包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形成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保护和发展农民权益等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发展活力,真正让农民手中抱着的金娃娃活起来。

会议提出,要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今年9月份基本完成全市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发动农民建设幸福家园。

会议透露,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广州市今年计划完成建设22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4%,推进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和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

抓紧治理面源污染 建设低碳幸福广州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6

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浙江的城镇化走出了一条持续探索、创新实践,具有浙江特色的道路。

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拉开帷幕。1998年,浙江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城市化战略。2004年,率先制定实施城乡一体化纲要。2006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城市工作会议,率先提出并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意见》。2012年,省委、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出台了《浙江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纲要》。

新型城市化核心要义是推动城市化的科学发展,基本内涵是坚持统筹发展、集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城市化道路。

“1998年以来是城市化建设由自发推进转为快速推进阶段,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城市化战略,伴随着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大中城市的地位和作用得到明显强化。2003年以来是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阶段,以率先在全国出台《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为标志,全省确定了积极推进城市化、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基本方略,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2008年以来至今是统筹城乡发展进入重点突破和全面攻坚的新阶段,对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人大财经委同志介绍。

2010年4月,随着一份气势恢弘的蓝图——浙中城市群规划的火热出炉,“浙中城市群”首次展现在聚光灯下。以金华为中心的浙中地区是继杭州湾、温台两大城市群后,最具集结空间潜力的城市群落所在。

据介绍,我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市化的主体形态和促进区域统筹发展的重要载体,编制实施了环杭州湾、温台、金衢丽三大城市群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浙中城市群规划等。在规划的引领下,环杭州湾、温台、浙中三大城市群正在加快形成,杭州、宁波、温州都市区初显雏形。

城市群的“涟漪”在扩散。我省把县(市)域总体规划作为统筹县(市)域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总平台”,编制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实现了县(市)域范围城乡规划全覆盖、要素全统筹、建设一盘棋,得到了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全省200个中心镇中,2/3以上完成了新一轮城镇总体规划修改。27个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完成总体规划修改。

生产要素在流动,发展能量在聚合。随着新型城市化推进,城市的集聚功能得到加强。目前,占全省陆域面积2.6%的城镇建设用地承载了全省79%以上的GDP总量。杭、甬、温三大城市市区集聚了全省16.7%的人口,创造了全省1/3的地区生产总值。“城市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良性互动,城市生活和生态功能建设得到提高,城市整体素质、城市要素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全面提升。”省人大财经委调研指出。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志介绍,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发展导向是着力优化城市化空间布局和形态,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城市群、都市区为主体,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以中小城市为支撑,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城乡互动的现代城镇体系;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浙江城镇化建设呈现三大亮点

早在2010年4月的上海世博会上,宁波滕头村的“乡村案例馆”在主题为“城市让明天更美好”的展会上,表达了自己更深层次的思考,“乡村让城市更向往”。

展示是短暂的,但滕头村留下的思考却发人深省:城市和乡村究竟应该是什么关系?城乡之间如何互补互动、融合一体?

2013年5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城镇化专题调研选定浙江作为实地调研的重要一站。调研组高度肯定近年来浙江城镇化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着重强调了浙江城镇化建设三个方面的特色:一是注重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二是浙江重点发展小城市和中心镇,加快小城镇建设;三是新型城镇化重点解决了农民就业非农化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驱动”新型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浙江下大力气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自2003年开始,启动了两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村庄整治建设为“龙头”,把村庄整治建设与“乡村康庄”、“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的实施结合起来,积极培育823个中心村,全省村庄整治率达到6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成了一批“美丽乡村”、“清洁乡村”和“幸福乡村”。其中,湖州安吉县还荣获“中国美丽乡村国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

浙江省农办负责人介绍,在浙江,所有村庄的村容环境整治都被纳入政府财政支出范围。同时,“美丽乡村”以美为形,更要“以业为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发展特色产业、生态农业,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繁荣乡土文化都是‘千万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内容。”

“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曾有人对中国城乡之间繁荣与衰败的巨大落差作出这样的描述。如今,人们在浙江看到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见证着浙江正在走一条统筹城乡、缩小城乡差距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在1992年、1997年、2002年和2006年4次强县扩权改革的基础上,2008年浙江又全面实施扩权强县改革,加强市一级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合公共资源等方面的职能,市县统筹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赋予中心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的通知》,大力培育200个中心镇,对27个人口数量多、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优、带动能力强的中心镇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宁波市选择7个镇开展卫星城市试点,温州市选择5个镇开展“镇级市”培育试点。

“2010年12月,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选择了27个‘特大’镇,通过科学定位、规划引导、功能完善、政策扶持、体制创新等举措,加快“特大”镇向小城市转型发展,目前,这些镇已展现出全新发展态势、释放出巨大发展活力。”省人大财经委有关同志介绍说。

破解城乡二元体制,是浙江城镇化之路的着力点。近年来,浙江在户籍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和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全国人大财经委城镇化专题调研组指出,浙江的城镇化发展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解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问题;二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促进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水平。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同志介绍,我省探索与新型城市化道路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管理有效、流动有序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200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2009年全面推行了居住证制度,加快完善与之配套的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目前全省已发放居住证20万余本,11个市以及90个县(市、区)均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和持证人可享受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具体待遇。全面取消县(市)及以下地区的户口迁移限制,近5年全省城镇建成区净迁入人口达300多万人。

此外,在农民工落户、就业、居住、卫生健康服务、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工子女教育和农民工权益维护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通过试点突破、示范引领,着力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率先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先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率先推进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率先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率先构建“3+1”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率先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

统筹城乡发展需破除现有体制机制束缚

浙江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按照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城乡二元体制彻底打破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仍存在“建设取向”的片面倾向,认为新型城镇化就是新一轮的批土地、上项目、搞建设,对新型城镇化过程涉及的人口导入和农民市民化等关键问题缺乏整体考量。对此,省人大财经委建议,国家对此应予以重视,进一步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型城镇化规律,将推进重点从有形的城市建设转向无形的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使城镇化最大潜力和改革最大红利实现叠加效应。

浙江是农民工流入大省,解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问题,也面临着吸收大量外来农业人口转移进城市的问题。省人大财经委建议从全国统筹的角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建议中央财政考虑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同时采取发放教育券、医疗券等“钱随人走”的方式,将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民工输入地。在土地问题上,建议中央考虑建立相应的机制,对跨省流入的农民工大省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数量。

此外,省人大财经委建议还要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尽快形成有利于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土地收益制度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探索实行城乡之间人地挂钩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城和外来人口的数量挂钩,合理安排不同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以土地联动带动人口联动,防止“城扩人不增”。

相关链接

全国各地对城镇化发展的积极探索

长三角地区率先推动城乡规划对接,重点发展县域及中心镇,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创新社会管理,政策制度框架体系不断健全。如江苏省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并重,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推进一体化。

珠三角地区以解决外来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为重点,通过积分落户等制度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新型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建设。

天津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推进“三区联动”(农民居住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和“三改一化”(村改居、农改非、村集体股改,城乡一体化)。

山东通过“城中村”改造或者城乡接合部“村改居”等方式,盘活集体土地资源,让农民在变成市民的同时变成股民,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7

光荣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光荣同志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城乡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就,全面总结了经验,分析了形势,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城乡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光荣同志的讲话,总揽全局、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推进新时期全省城乡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总的来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是一次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务实高效、成果显著的会议,是一次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会议。下面,我就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这次会议文件材料较多,内容十分丰富。会议出台了《****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2012年)》和《****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12年)》,同时对省人民政府拟制定出台的《关于又好又快推进城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此外,在会议讨论中,与会代表特别是各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实际,畅所欲言,重点就学习贯彻光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提出了一系列很有参考价值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将充分吸纳与会同志在讨论中提出的建议,抓紧修改完善并正式出台2个《意见》,用于指导全省城乡建设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等工作。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有效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第二,要抓好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是城乡建设、发展的蓝图和依据,是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城乡建设和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科学的规划是最大的节约,规划的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当前,我省城乡规划不全面、不系统、不合理和不完善等问题仍然非常突出,不容忽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认真贯彻落实光荣省长的讲话精神,坚持规划先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富规划”、“穷建设”的理念,在认真研究总结我省“六个层次”城镇建设中不同类型规划问题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地做好我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科学指导城乡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批准,抓紧启动全省城镇体系规划修编,更好地指导全省城镇建设。二是加快推进昆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工作,同时抓紧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加快现代新昆明建设步伐。三是在尽快完成滇中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加快滇西、滇东北、滇东南、滇南等城市群规划和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区域性城市规划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四是抓紧开展县级以上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适应发展需要的可以不动,继续执行,对已不适应发展的要及时修订。同时,要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五是抓紧边境口岸城镇、旅游小镇等各类小城镇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有条件的小城镇要探索性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六是积极开展试点,适时启动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七是积极探索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修订工作的新机制和新路径,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超前性、权威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广泛运用行政的、市场的、社会的力量,大力推动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要抓好城乡的各项建设。城乡建设的实质是为经济社会构建发展载体,为城乡居民创造生活空间。一是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建设现代文明城乡的重要标志。要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强城镇道路、通信、能源、供排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二是按照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区域服务机构调整搬迁与资源整合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布局城乡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立起与城镇空间结构、产业发展和人口分布相协调,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服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加强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合理利用结合起来,自然景观的恢复保护与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建设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生态良好、资源节约的城镇绿化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大对各地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的提升、推广和重要历史性建筑的保护、修复,继承和发扬传统优秀建筑风格,挖掘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突出城镇建设的特色。五是培育产业支撑。要结合当地实际,培植特色产业,研究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壮大,为城乡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四,要抓好城乡管理工作。城乡建设工作,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城乡管理与民生息息相关,具有“多、杂、细、碎”等特点。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观念,下大力气抓好管理工作,着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环境。一是严格市容管理,搞好市容市貌整治和绿化美化建设,努力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的脏、乱、差治理。二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供气、废物处理等各行业的应急预警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加快推进“数字化城镇”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网络化、智能化和数字化。四是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收入的征缴、使用和管理,确保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第五,要抓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我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配套,处理能力不足,处理水平偏低等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我省还有90多个县没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排入自然水体中,对环境造成重大威胁;全省的垃圾处理场不到40个,许多县城的垃圾处理场不符合规格,简单填埋,影响地下水和周边环境。为切实加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了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两个五年规划,并将出台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的《意见》。今天,省人民政府还将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紧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一是明确任务。到2012年,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有合格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和垃圾清运设施,污水收集率平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新增化学需氧量(COD)的削减量达到相应标准,再生水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二是搭建投融资平台,搞好资本运作。目前,省和国家的补助,只能解决1/4左右的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为更好的推动资本运作,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也应配套部分资金,努力使各级人民政府的投资达到30%左右或以上。资本运作要以州、市为单位搭建投融资平台,并且按照“肥瘦结合”的原则,将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捆绑,实施统一招商或由现有企业建设和经营,通过规模效益和行业互补效应增加招商引资吸引力。条件具备的地区,也可以县为单位组建投融资平台。三是政府规划,各级支持。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2个5年规划的要求,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正确处理近期与远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抓紧完成好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审批,把国家、省、州(市)和县(市、区)配套的资金作为资本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来推动。另外,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四是理顺价格,适当照顾。省人民政府的意见初步确定,年内各州(市)可将污水处理价格提高至0.8元/吨,今后逐年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各地要把握好时机,加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既要确保不对价格指数产生大的影响,又要保障运营企业的利益,还要充分考虑对困难企业和群众的补助、减免,逐步理顺价格机制。具体的要求和措施在即将下发的两个《意见》中,特别强调这项工作的责任在州(市),县(市、区)的责任就是在州(市)的安排下抓好落实,提供服务,保证配套。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8

城乡规划设计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及战略性工作,其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在城乡规划方案设计中,应确保能充分满足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战略要求[1]。同时,还应积极处理好长远和眼前、全局和局部、经济和社会及现代文明和历史遗产保护等关系。近年来,在城乡规划的科学引导下,各地中小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因而对此必须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新形势下城乡规划设计现状

为推进新形势下城乡一体化的科学稳定发展,城建部门制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我国城乡规划设计具有指导效用[2]。当前,我国城乡规划设计主要表现在:(1)整体规划设计。现阶段,我国并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城乡发展规模及目标予以明确,同时各级政府领导的评判机制不够合理,以致于整体规划存在某些不合理,不利于城乡的可持续发展。(2)区域规划设计,在实际规划和设计中,规划设计单位很难对各地区的具体现状进行有效分析,尤其是大型基础工程建设,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缺乏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对区域规划设计予以指导和约束。(3)控制性规划设计,在城乡规划设计中,设计单位往往未能全面考虑城乡建设中存在的可变因素,通常也未对本地区城乡建设发展进行研究。

二、 新形势下城乡规划设计管理中的问题

(一)缺乏合理的城乡规划设计体系

现阶段,我国城乡规划设计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和明确城市性质、规模、发展目标、用地布局、交通建设及功能划分等方面,以城市性质、规模及发展为核心内容[3]。总规划仅仅是基于城乡整体、宏观层面予以指导。当前,大多数中小型城市在实施城乡规划设计中,会聘请专业的规划设计部门开展此项工作,但往往对本地区城乡了解时间较短,所掌握的信息和资料大多数是文字性,对城市基本结构、民俗风情等只在于文字,虽对这些资料进行了全面分析,但所作出的规划设计通常是理论性,实践性不足。

(二)影响城乡规划管理的因素较多

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中,通常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因而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尤其是政府管理及招商政策的影响。近几年来,各地区积极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对投资者给予诸多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项目,但是此种做法会打破正常的规划设计和管理,以致于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受到投资建设的影响,随意改变规划设计,未严格按照审批规划开展建设。此外,城乡规划设计管理体制不健全,通常出现多头管理,一些城市因规划设计的管理权力相对分散,以致于中心城区和乡镇开发区的规划和管理上缺乏必要的交流和互动,以致于管理和控制上无法有效衔接,导致一些交通路线不通畅。

(三)城乡规划设计落实的监查力度不够

对城乡规划设计落实工作进行监查是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直接关系到城乡规划设计落实的结果是否符合管理目标。现阶段,因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而专业管理人才不足,以致于管理效率较低,监管力度不强。在城乡规划设计的落实监查中,公众的参与较少,群众性监督不够。此外,规划管理工作对于不同地段有不同的标准,以致于人们对规划设计管理部门存在一些偏见。

三、 强化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城乡规划设计体系

首先,在开展城乡规划和实际时,应遵循政府规定,对总体城乡规划进行适当调整,以使城乡规划设计能够满足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其次,提升城乡总规划的设计水平。应充分结合地区实际,把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基于耕地保护、统筹发展及节约用地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城乡建设和发展空间,以实现城乡规划和建设规模的合理性,明确城乡规划设计中的强制性、必要性指标,以提升城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尤其在前期城乡规划设计准备和编制中,应积极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有效处理生态保护和基础建设、资源利用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关系,确保城乡结构、设计规模、建设目标等方面的科学性,最后,提高控制性规划设计质量。控制性规划设计有着鲜明的可行性和指导性,目的在于细化城乡总体规划[4]。

(二)强化城乡规划设计管理力度

在落实城乡规划设计管理中,应结合地区现状和发展要求,对行政管理和证件评价机制予以改进和优化。当前,我国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均以《城市规划法》为依据,但各地区规划管理体制有一定差异。在实际国中,必须以国家利益为基础,对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进行全面考虑,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确保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体制能满足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充分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此外,要不断调整和优化政绩评价体系,避免发生城乡规划设计出现违规情况,进一步提升城乡基础建设水平,塑造良好的城乡一体化形象。

(三)提升城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

城乡规划和设计是系统性工作,只有不断修正、完善,才可提升城乡规划的水平。而这就需要加大城乡规划科学性的审查力度。在实际审查中,应积极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及建议,避免发生人为性、行政性干预。同时,应广泛收集群众对城乡规划设计的建议;落实集中讨论制,实现城乡规划设计的综合审查。此外,积极借鉴上级部门的规划审查标准。同时要把科学化管理融入现代管理体制中,实现科学化标准管理。GIS软件等规划设计软件功能日益完善,互联网技术日趋成熟,这些均为城乡规划设计系统建设给予帮助,也是提升城乡规划科学性的重要路径。

(四)加大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力度

在城乡规划设计工作中,应严格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城乡规划设计进行全面监督,根据相关法律开展城乡规划的设计和修改。上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部门监管,同时建立并落实好规划责任制。如下级部门工作不到位,应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规划管理部门应全面落实好公告、公开、公示及听证等制度,同时引导公众参与进来,确保公众建议权、监督权及知情权的发挥,落实好公众意见及建议,实现监管的公开,进而确保城乡规划顺利推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结语

在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的今天,城乡规划设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进步,应转变理念,创新思路,健全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相关的制度、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加强监管,实现可持续的城乡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廖建昌.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的分析[J].江西建材.2012,23(6):144-146.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9

我乡33个行政村通过去年村两委换届选举都选出了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团结战斗的村两委班子,使我乡的基层组织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乡党委政府并没有对此盲目乐观,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村的长期稳定发展仅靠一支班子队伍是远远不够的,成功地选出村两委班子只是完成了工作的第一步,而在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行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从而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广大农民群众团结一心奔小康的必然要求。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可充分实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是群众所需、政策所引、民主所趋。因此,我们乡党委政府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后,决定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实现农村自治的核心内容来抓,切实摆上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

二、明确条件,民主选举成立组织

为了使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在产生后能真正发挥作用,从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产生到理财、议事过程都必须充分体现出“民主”两字,为此,我们首先经群众大会表决,制定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民主议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即: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政策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主持正义,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乡党委要求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都必须经民主选举产生,各村的理财小组和议事会选举都必须由管区第一书记负总责,亲自严格把握选举的各个环节,真正把民主落到实处。乡党委还规定:各村的两委干部不得成为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成员要按照村民的居住区域或生产区域,按照各个姓氏宗族的大小,按照文化年龄层次等几个原则分配名额,每户一张选票选举产生。在经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议事会后,及时明确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权、利相统一。要求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定期评议村委会成员,对多数村民代表不信任的村委会成员,可劝其辞职或提请村民会议予以罢免;改变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本村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和宅基地使用等方案;参与讨论村里重大事务,及时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向群众宣传,带头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议以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的重大事项;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联系群众,融洽关系,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经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现在全乡33个行政村全都选举产生了由10-15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会。

三、规范运作,确保实现民主管理。

为了避免出现议事会产生后各村出现议事会事实上对抗党支部,甚至凌驾于党支部之上的情况发生,乡党委从三个方面对议事会进行了准确定位,充分体现出了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议事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群众组织这个关系。

1、定程序。议事会必须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村民代表提议决定并有3/4以上的议事会成员参加才能召开,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列席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三天通知议事会成员,议事会成员要主动广泛征求村民对议题的意见和要求。在会上村委会主任要首先通报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和村级财务政务情况,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议事会要讨论如何确保任务完成,对村级的重大事项,议事会成员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

2、定议题。每次会议的议题要由村党支部研究决定或由2/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决定,不能由议事会成员想议什么就议什么。会议议题应主要讨论决定村里的社会公益事业、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的统一规划使用、解决影响本村稳定和经济发展矛盾的工作措施等。

3、定规则。议事会议事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由与会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凡议事会通过的决定、决议要向全村群众公开,由村委会负责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另作决定。议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贯彻会议通过的决定,帮助支持村委会开展工作。会议要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为了使议事会充分发挥作用,乡里成立了一支由政工书记任组长,、经管站、土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建工作队,对各村的民主议事会实行垂直管理。要求每个村每月必须召开一次议事会,会后要把议事的情况书面上报乡党建工作队,并对各村的议事会工作情况不定期抽查,形成了一个对议事会长期有效的约束管理机制。议事会的有效运行在维护农村的稳定和发展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2月份,我乡西江店村决定抓住“村村通”这一契机,计划修建村级公路6.2公里,但在高达25万元的公路配套资金筹集和管理的问题上群众意见不一,修路工作难以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村党支部组织本村民主议事会成员就修路问题召开了议事会,进行了讨论。到会的15名民主议事会成员首先一致同意修建公路;在配套资金筹集问题上,有的成员说可以全村群众集资,有的成员说可以卖掉村里的老学校和发包村集体果园。最后经过表决,以10人同意的结果通过了第二种方案;在修路款的管理问题上,通过村民代表选举,成立了修路资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路资金的管理,村两委只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实施工作。修路资金管理委员会及时向村两委和议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群众公开。议题讨论通过后,西江店村的群众很快统一了思想,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全村的公路建设已经完成。据统计,今年以来,全乡通过民主议事会顺利解决重大村务问题169个,解决村与群众矛盾问题16个,处理遗留问题29个,扫除经济发展障碍37处。

四、严格监督,切实推行村务公开。

我乡在抓好民主议事的基础上,狠抓了村务公开,各村设立1-3块固定的专用村务公开栏,乡分别为每管区选配了一名专职会计,各村民主选举了民主理财小组,每村明确了3名德高望重的社会监督员,负责对本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乡政府规定每月10日为“村务公开日”。各村将上月帐目以及其他村务集中公布,由监督员对群众进行公正解释,由管区会计拍照立据,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我乡实行“三严”抓村务公开,即严格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间、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村财务收支(要详细注明每笔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党员发展、宅基划分等常规公开内容,以及土地征用及补偿、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一事一议”筹资、村村通油路等政策落实情况。严格公开的程序:民主理财小组先行审核村委会的收支项目,而后由村委会提出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方案进行审查,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后由村委会进行公开。公开后,村两委成员虚心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解答有关疑问,对多数村民不满意的,涉及什么问题就解决加快,全市初步形成了“三纵五横”城乡道路交通骨干框架,每百平方公里已拥有上等级公路55公里,实现了镇镇村村通公路,道路全部达到刚性化或黑色化,各县级市基本实现“乡镇上高速公路不超过30分钟,穿越全境不超过1小时”。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岗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育资源布局日趋合理、配置不断优化,全市农村已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0万人次、农村致富带头人2万名,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已达到13.5年。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同时,按一定比例配备预防保健人员,大力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每个县级市办好一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所卫生监督所,在每个中心镇办好一所卫生院、一所卫生监督分所。

农村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城乡发展更加和谐

城市统领农村,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在实施城乡统筹科学发展方面,市一直走在全省前列。

规划制定,城乡一体。城市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这些年来,无论是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等总体规划,还是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人口与就业规划等一些相关规划,市都是按照以城市统农村的思路,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通盘考虑,以谋求城乡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交融发展。尤其是在生产力总体布局上,市始终按照发挥比较优势、优化配置资源的要求,打破城乡分割和区域封闭,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整和重组,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结构互补的区域产业分工,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理念。

信息资源,城乡共享。市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现代科技、人才资源、产业政策、招商引资、项目开发、调控措施、投资环境、集约用地等,做到城乡联网共享共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议例10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加快发展乡村产业

 

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要振兴。要鼓励和扶持农民群众立足本地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庭院经济,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2018年4月11日至13日,在海南考察时强调

 

要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精心选择产业项目,确保成功率和可持续发展。要把群众受益摆在突出位置,从产业扶持、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等方面出台政策,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020年5月11日至12日,在山西考察时强调

 

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在江苏徐州市考察时强调

 

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018年3月8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学知识,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2015年1月19日至21日,在云南考察工作时强调

 

希望乡亲们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保护好生态前提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把生态效益更好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考察时强调

 

要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持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深化农村改革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2016年4月25日,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

 

要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浙江省15年间久久为功,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多次讲过,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但标准可以有高有低。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2018年4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

 

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我们一开始就没有提城市化,而是提城镇化,目的就是促进城乡融合。要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要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2019年3月8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